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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南医院因延误治疗致患者死亡

    【民生观察2022年4月2日消息】近日,上海疫情严重浦南医院实行封闭化管理,因延误治疗,导致患者张似苓由轻症变为重症,最后不治身亡。目前,家属就患者死亡要求医院领导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据死者家属戚国镛反映,她的老婆叫张似苓,今年74岁,身体状况每天可游泳10圈五百米。在3月22日半夜因肚子剧痛及全身冒汗,家人赶忙拨打120急救,救护车约在凌晨两点到家。

    在俩位家人的陪同下,到了浦南医院送发热门诊(疫情期间只能送浦南医院的发热门诊),验血和做CT,体检后开了头孢和氧氟沙星及止痛针打点滴,但止痛始终无效,病人一直大声疾呼:痛痛痛,有痛不欲生的味道。

    上午八点,医生交接班,两位主治医师认定为胰腺炎又注射杜冷丁,但仍无止痛效果,病人一直叫痛,被折磨得精疲力尽。

    上午十一时许,医师对家属讲是轻度胰腺炎并无大碍,后病人女儿留下陪护,另外一位家人回家休息,以养精蓄锐轮流陪护。之后,病人一直叫痛,但找不到医生求救,这样近五个小时,病房中始终没有主治医师踪影。

    直到下午四点多,病人女儿发现有个医师进发热门诊就拖住他(原来是主任),主任一看病人情况不妙,当即请内外科来会诊又做了CT,发现肠中有积瘀物,会诊后才怀疑是肠梗阻。

    内科医师马上插胃管引流,立即把病人从发热门诊转入外科病房准备手术,因发现病人出现哮喘及其它败血症状,就转入重症监护室,并出病危通知。

    到23日早上,医院来电给家属讲病人昏迷,情况非常不好。家属托的业内人士也来电告知,已经错过了最好的黄金抢救时机,现在已经无法挽回了。

    随后,病人家属急忙赶到浦南医院,但医院已被封闭,无法进去。直到傍晚,院方来电通知家属,病人在下午5点37分因各种指标下降,引起败血症不治身亡。

    家属表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送命了,这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实。而令人百思不解的是,病人从22日凌晨送进浦南医院,听主治医师向家属说的病情分析,也很放心。但病人去世的事实,家属需要了解诊断和治疗的过程、对病人的病情分析和变化过程以及死因讨论。从凌晨时分进医院都是按胰腺炎在治疗,直到第二天下午,主任医师发现患者病况才引起重视,但为时已晚,轻症已变重症了,并失去了抢救的黄金时机。

    家属质疑,俩位主治医师对患者的诊断向主任汇报了吗?从中午到下午四时半主治医师去哪里了?呼叫护士也没有回应,发热门诊又是封闭管理,怎么救死扶伤?申请内外科会诊了吗?作为家属应该有知情权,病人就是患了新冠肺炎也不至于送命啊!

    家属表示,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没就没了,现在需要浦南医院给出一个合理解释,必须重视和珍惜患者的生命。

    戚国镛电话:13701804057

  • 上海无人性防疫致人道灾难频发

    【民生观察2022年4月2日消息】近日,上海疫情持续扩散,单日染疫人数屡创新高。中国集权政府对上海民众采取了惨无人道的封小区封城集中隔离政策,导致民众因得不到及时医治而死亡、阳性病人被集中隔离吃饭靠抢、因得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道灾难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市民在网上发帖寻求援助,引发外界关注。

    昨天浦东一名住户突发哮喘,其家人邻居先后向小区中的警车与救护车求助,但均遭拒绝,随后病人不幸离世。此事在微博引起极大反响,墙内民众似乎终于开始意识到,不惜一切「代价」防疫的「代价」,就是他们自己。

    本人祖母家住浦东新区三林镇,今年81岁是尿毒症患者,原本一周血透三次,自3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上机治疗,至今已经五天没有进行血透治疗。现在已经出现心慌,血压升高,会不会快死了!

    中国上海,惨绝人寰的反人类防疫,几百个婴儿被强制与父母分离,都进行隔离。小孩子们的大小便不能被按时清理,很多婴儿不会翻身,屁股都烂了。以上这种情况也是过去几年,中国在新疆集中营关押上百万维吾尔人造成骨肉分离的情节。

    3月30日网友“郁郁头”发消息说,昨天浦东的阳性病例大概全被拉到耀华滨江公寓了,这里白天还挺祥和一片的,晚上开始抢食物了。太恐怖了,居然有人把门敲掉,进去抢,有人抢六七大包,有人一包抢不到,有人鞋子被踩掉,迟早发生踩踏,路上全是百米冲刺过去的人。我抢不过那些身强力壮的民工和卖菜的大爷大妈,我一进去就后悔了,半条命差点送掉。昨晚说了不准出门,但是不出去就没东西吃,只能靠自己下去抢。完全没有人手,一个大妈从中午倒在地上到现在,没有一个医生抢救的,脸都黑了。几千个人,一个医生护士都没有,大毒窑里自生自灭……

    4月1日有网友爆料,上海闵行区七宝八号桥批发市场,所有的商户,1000多人,被封里面十几天,感染一大半,没人管,打国内所有求助电话打不通,12345始终打不进去,只好网络求助。

    据网友“囡以想象”说:闵行区七宝八号桥批发市场,离我们电动车骑过去20分钟。目前现状是,一个市场1000多人封在里面,10几天,现在交叉感染,一大半人得了,还不给拉走,继续封着,让她们睡得是水泥地,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我们微博求助,抖音求助都给限流,求助电话永远没人接。我如果说的有一句假话,愿意负法律责任。我不在里面,但我知道里面的实际情况,发出来,只是想让大家帮帮他们。

    今天,上海浦东新区五莲路758弄市民在网上发视频求助说:一家7口人,现在6口人感染新冠病毒,没人管,没人问,门也给封住了。

    一位在上海的外地阿姨因感染了新冠病毒,居委会人员不让她进入租住的小区,将她赶到马路上了,给她拿了被子让她在大马路上过夜。

    还有一段视频显示,今天有一位年轻小伙不知什么原因跳了黄浦江,围观人群竟无一人下水施救,而两个辅警模样的人象征性的放了一个救生圈下去做做样子。试问,到底是什么原因逼的这位年轻人跳江自杀?

    另据中国疫情实时大数据显示,截至当地时间3月31日,中国现有确诊病例270,515,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9,421。长春、上海、吉林市位列新增新冠确诊人数前三,吉林省总数位居榜首。

    有一段标注地点为吉林的网络视频说道:“这都不能自理的老人,非得拉这来隔离,站都站不起来了,不知道这些领导都怎么想的”。

    还有一段视频显示,吉林松原画地为牢逼死人。吉林松原王府服务区,因为疫情不让大车下高速,不让回家,没有吃的,没有喝的。大车停留在服务区20多天,司机死了。因为疫情防控,把人逼上绝路。这样的防控有何意义?

    吉林长春,夫妻二人买了一套房,每月还贷4500。现在负债100万,以前上班有收入尚且可以维持。刚买完房子,疫情就来了。疫情爆发以后,自己失业在家,老公做业务也没有多少收入,现在两人靠信用卡过日子。居家隔离12天,夫妻都待业在家,现在10块钱都拿不出来,没有收入怎么过?

  • 孙永会被强制核酸检测致身体损伤

    【民生观察2022年3月24日消息】2022年3月23日,安徽自由网络作家诗人、时评人吕千荣(网名:中国人说),来电反映徐州公民孙永会女士,在深圳市福田区中洲滨海华府小区被防疫人员长期强制做核酸检测(用棉棒搽拭嗓子),造成孙女士身体严重损伤等情况。孙女士无奈向朋友求救,吕千荣多次电话投诉无果,目前孙永会仍在继续被强制做核酸检测。

    徐州公民基督徒孙永会(网名:孙婉晏)女士,于2022年3月7日下午给吕千荣微信发来遗书:“如果我要是突然死或者出了什么事情,就是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沙和下沙中间的一个小区,名字叫深圳市福田区中洲滨海华府一期,在这里被强制做核酸检测出的事情。”

    根据孙永会发给吕千荣的微信聊天信息中得知:孙永会女士在2021年冬,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中洲滨海华府一期小区一朋友家帮忙,被疫情困在深圳,从去年2021年10月开始至今多次被强制要求做核酸检测。从2022年2月25日至3月8日每天都被强制做咽拭子(用棉棒搽拭嗓子)作核酸检测,多次咽拭子做核酸检测后都是喉咙刺痛、喉咙出血、头发掉的多、头痛、胳膊疼、腿痛,有时候身体里面都在痛。

    孙永会女士说,该小区并没有发现有人感染新冠病毒,却已经被封控多日了,她想逃离这个城市,却因该小区被封控而无法离开深圳。现在该小区还在被强制管理封控,每天强制做核酸检测改为上门服务了。前段时间,她的微信被控制了,她拍的视频证据发不出去。每次做核酸检测的时候,用棉签在她喉咙里面来回折腾几下的时候,喉咙里面都是痛的,现在喉咙里面特难受,她怀疑棉签上面有问题。但如果不做核酸检测,健康码就会变黄码,并牵连到她帮忙的朋友家里的孩子上学。

    在得知上述情况后,吕千荣于2022年3月8日下午,拨打了深圳市12345市长热线控诉反映后,3月9日、10日、11日停止了三天没有给孙永会做核酸检测。

    从2022年3月12日开始至3月23日,深圳市又开始继续每天给孙永会连续用咽拭子(用棉棒搽拭嗓子)做核酸检测13天了,这段时间,虽然每次给孙永会做完核酸检测后没有再出现喉咙出血,但是孙永会每次做完核酸检测后,还会出现嗓子喉咙刺痛、浑身肌肉关节内脏都刺痛,掉头发严重。

    可能是因为有外媒报道了,孙永会在深圳被违法长期每天强制做咽拭子核酸检测,造成她身体严重损伤等情况。2022年3月14日晚上18:43分,孙永会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找她谈了话,之后孙永会因恐惧都不敢告诉朋友警察找她说了什么,并且她每天还在继续被违法强制用咽拭子做核酸检测,马上就要被毒害死了也不敢反映问题。她对朋友说,只要能活着离开深圳,只要有一口气就不会放过这些害人的魔鬼……

    2022年3月20日、21日、22日孙永会在微信里告诉吕千荣:“现在每次做完核酸检测后连她的头也难受了、呼吸道也疼痛,浑身无劲,以前晚上都锻炼身体越锻炼越有劲,现在连锻炼身体的劲都没有了……”。

    2022年3月21日下午,吕千荣第二次拨打深圳市长热线12345反映控诉,要求立即停止对孙永会再用棉棒做核酸检测,结果3月22日深圳市还是给孙永会做了核酸检测。

    2022年3月22日下午,吕千荣第三次给深圳市长热线12345打电话,控告以防疫为名对孙永会的投毒谋杀,要求立即停止对孙永会用棉签做核酸检测。

    深圳市长热线12345,于2022年3月22日19:30分,对于吕千荣的控诉给了答非所问指鹿为马的回复:

    [深圳12345]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2020年12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的《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可公开查询),

    对于采集方法共确定6种(……下面省落的是列举的6种方法)

    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第二版)》是一份专业性手册,选用何种采样方式,由医疗机构依照指引根据自身实际选用,建议市民可以按照医疗机构安排配合采样工作……

    2022年3月23日,吕千荣获悉,深圳市还在继续强制给孙永会用咽拭子做核酸检测。

    吕千荣表示,深圳市违法长期强制给全民做核酸检测,给孙永会造成严重的生命健康危害,多次向深圳市市长热线12345投诉后,仍不顾人民死活不停止,长期违法对孙永会用咽拭子做核酸检测,给孙永会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已构成违法犯罪渎职。理由有四:

    第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三十九条:防治对象是:病人、疑似病人、密接者(医疗机构内的密接者),而不是正常的健康人群。违反中央依法治国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政策。过度防控违法强制全员核酸检测。

    第二,核酸检测采集的样本,法律上属于人类遗传资源,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产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生物安全法》、《刑法》的保护,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核酸检测,首先需要科技部的批准,其次必须要征得被采集人的同意,否则就触犯了《刑法》中的“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深圳市连续一个月做全民核酸检测,是否有科技部的批准文件?另外孙永会说,不做核酸检测,会牵连到她帮忙的朋友家孩子上学,并把她的建康码变黄码,强制给孙永会及深圳市民做核酸检测,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第三,根据网上公开的湖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电话答复群众的音频通话,湖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明确告诉群众搽试嗓子进行核酸检测的棉棒里含有环氧乙烷等化学物质,百度百科的环氧乙烷词条里明确说环氧乙烷是有毒的致癌物质,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环氧乙烷为一级致癌物。

    说明用于搽试嗓子做核酸检测的棉棒对人体有严重损害的毒副作用。

    对新冠病人、疑是病人、密接者强制做咽拭子(用棉棒搽试嗓子)核酸检测规定是三次检测法,三次核酸检测的间隔时间至少要在24小时以上,临床上一般大多数间隔时间是7天。

    但是深圳市却违法强制连续一个月,每天对孙永会及深圳市民健康人群强制每天做咽拭子,涉嫌公开投毒谋杀。

    检测方式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申请深咳痰液采样的。

    为何深圳市违法强制对孙永会连续二十多天用咽拭子做核酸检测后,在身体出现了严重损害损伤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且向深圳市长热线12345几次控诉后,你们依然不给孙永会用深咳痰液采样做核酸检测?

    第四,孙永会在深圳市从2022年2月26日至3月8日连续11天每天都被强制做咽拭子核酸检测,多次咽拭子做核酸检测后头发掉的多,头痛、喉咙痛、胳膊疼、腿痛,有时候身体里面都在痛。孙永会即将被强制核酸检测致死,深圳防疫变成公开谋杀。

    现强烈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重视彻查此案:

    1、要求深圳市立即停止,用违法犯罪方法长期每天强制用咽拭子(用棉棒搽拭嗓子)核酸检测方法对孙永会做核算检测,停止投毒谋杀。

    2、依法彻查二十多天来,长期每天强制对深圳市民用咽拭子做全民核酸检测的责任人,并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刑事责任。

    3、依法追究在孙永会被违法强制用咽拭子做核酸检测后,出现严重生命安全的损害危害后,吕千荣三次向深圳市长热线12345投诉控告后,相关部门在对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反映控诉,不依法及时处理,立即停止违法对孙永会的长期每天强制用咽拭子做核酸检测的渎职责任。

    吕千荣电话:15312586362

  • 浙江龙山警察滥用职权迫害公民致自杀

    我妻子郁江花60岁,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人,嫁到南京居住近30年,他乡已成故乡,故乡却早变他乡。因南京住房被拆迁,南京玄武区拆迁办20多年来没有按政策公正、等价安置补偿解决房屋,一直住过渡房,南京市公安局借着没有房屋挂户口为理由,二十多年来不受理我妻子户口迁入南京的请求,所以妻子户口至今挂在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老家(空挂户),没有迁到南京。

    2017年10月22日下午17:26,妻子乘坐1462次列车,座位在14车厢76号。行程是从滁州北站到德州站,在列车上妻子去登记卧铺时,一个男乘警走近查看她的车票。当她回到14车厢坐下,对面已坐了一个女警察。21:30到徐州站时,突然冲过来5-6个穿便衣的人(后知是警方),带头的大高个(妻子被抓到到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派出所后,才知他是王副所长,警号025802,)大声污蔑:“抓罪犯”,并抢走她的手机卡片。妻子叫他们出示证件,并说:“你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我没有违法,凭什么跟你们走?”这伙人散开站在她周围。21:50分,火车快到山东枣庄时,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司法所副主任方兴光过来猥琐地喊我妻子大姑妈(注:方兴光沾亲应回避,为“钱”途祸害亲戚)。对她说:“有事回去跟他说。”正说着5-6个人一拥而上,其中两人夹着她两只胳膊,有人抓着她的衣服,在旅客众目睽睽之下,使用野蛮的暴力手段强行抓人。

    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和龙山镇派出所警察诬陷公民是罪犯、暴力袭民、非法抓人、随后非法关押郁江花程序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管辖第三条: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人在车上坐,祸从天上来,跨省抓人需要理由,但这里却可以“莫须有”。他们抓人没有出示证件和手续,也没有出示她违法证据。抓起来再说,这是“有罪推定”思维下警察滥用公权,这是非法行为,这是手握公权蓄意寻衅滋事,实为公权力之耻。谁给这些警察向公民施暴的权力,谁给了他们可以施暴的指令或暗示,有没有不可告人的黑幕?有没有权益驱动?暴力抓人,人神共愤,必须尽快查清,予以严惩。这些人在山东枣庄站把我妻子强行拖下火车,把她押上他们预先准备好的汽车A上。押送她的有6人———王副所长、方兴光、高个子警察、两个特勤,还有一个便衣(在枣庄站时坐上另一辆汽车B)。

    10月23日0:40其中一个便衣警察在徐州下车。他们坐的两辆车继续往前开到滁州站时,把我妻子从A车上转移到B车(牌号苏C38U56)上,车内坐着浙江慈溪龙山镇派出所陈警官警号122188、司法所人员小陆和保安潘燕群(女),还有两个男的身份不明,两车共十人左右同时押送。

    10月23日早上9点左右,浙江省和江苏省狼狈为奸,合伙派出人员和汽车开到浙江慈溪龙山镇派出所。陈警官和另一名民警询问我妻子做笔录,因她坐火车无辜被抓,不知道说什么。后来她被转移关押到龙山派出所定点的盼盼旅社房内。有大铁窗、摄像头,还有两个看押我妻子的女保安(两班倒四人)和她同吃同住,对门房间有4个监视人员开着房门,看着电脑监视视频,旅社大门内大厅也坐着两名监控人员。

    到晚上20:00左右王副所长带着特勤、保安叫我妻子上警车,去派出所重新做笔录。进入讯问室后,两名便衣自称是慈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察,其中一个警察进门就说:“我们警察就是暴力机关,你这次浪费我们大量的警力,要给你吃点苦头,你女儿还上什么大学,这次你在火车上没有事,随便问问你2014年去北京(指拆迁上访维权)几次,去了哪些地方,郁江花今天你不说清楚出不了这个门。”我妻子说:“去国家信访局、教育部等部门反映问题。”笔录她没有签名,因为她眼睛花没看笔录。这时已经是10月24日凌晨2点左右,讯问警察说了一句“够圈起来”,然后换龙山镇山下村陈警官和另一名民警继续讯问她到凌晨3时左右才结束。然后,把我妻子押送回盼盼旅社。上午9点多妻子小妹来看她,午饭和5-6名监控人员一起吃。小妹告诉她,我和女儿昨晚就到她家休息,现在我们三人去找龙山镇领导。

    下午14点多,方兴光带我和两个女儿过来看妻子,我说:“我见了龙山镇政法委孙副书记,对他说:‘郁江花没有犯法,应放人。’他推脱说:‘公安局不归他管。’”司法所主任说:“(郁江花拆迁上访维权)大会不能去”[但是司法所主任在25日又变本加厉的提出(郁江花拆迁上访维权)大会小会都不能去]。宪法、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在开“大会小会不能去”上访,对公民来说,是“法无禁止即自由”。既然如此,在开大会小会期间公民上访是正常的行为。上访维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上访人的合法权利。自己制定的宪法,自己的政府职能部门不去努力保障它,却是千方百计地践踏它,像当年德国的褐衫党在满城捕捉犹太人。对维权人的防范严厉到病态的程度,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疯狂抓上访维权人,这在当今的世界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17点多方兴光带我们去饭店吃饭,18点王副所长带6到7个警察、特勤和保安强行把我妻子拖上警车后,押送到慈溪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押送她的5到6个人在大门内等候,两个慈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穿便衣警察讯问她并做笔录,不停的问,“2014年去北京干什么,去多少次?”她回答:“我(租房)住在北京。”讯问民警手上拿着一个本子走过来对我说:“我们局长还在等你的笔录,要去南京沟通解决你的房屋拆迁问题(口蜜腹剑)。”一直讯问到10月25日凌晨2点左右,讯问警察问:“你为什么不签字,怕去拘留所?”讯问警察做完笔录后说:“完美,差签名,就结束。”在场的有龙山镇派出所王副所长,白沙派出所值班民警。

    这时已是10月25日凌晨2点多,王副所长(警号025802)说:“今天太迟不回龙山,就住在慈溪协和医院,先休息一晚。”我妻子说没病不住医院,王副所长说,“人民医院也有我们公安的房间,随你”。她说她要住旅社不住医院,王副所长说住医院价格低,这时5到6个警察、保安和特勤强行把她抬上警车。

    10月25日凌晨3点左右,警车开到浙江省慈溪协和医院,将我妻子非法关押在令人毛骨悚然的慈溪市公安局指定126铁栏杆“病房”,病床62-63床,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栏目没填,有三道门,其中有两道铁栏杆门,里面分两间,第一间一进门抬头就看到墙上挂着大牌子,写着:须知——病人只有医生可以靠近接触;动手术时专项通道,不得任何人靠拢病人,律师和亲人可以接触……有一只监控器。第二间有铁栅栏是关押我妻子的地方,内有两张床,进门右边一张床床脚杆子上挂着手铐,有两只监控器。两间共有三只监控器。我妻子躺在第一间的床上,吓得不敢睡,心里感到很恐怖,床的上方墙角里有一个摄像头直接对着她睡的床,监控人员也同在126铁栏杆“病房”内,共有5个监控人员——3男2女,一个男警察,两个男特勤,两个女保安,24小时看着她,刺激她的神经,12小时制轮班,两班共10个人。

    这种情况使人想起日本电影《追捕》中横路敬二,被强迫住院、吃药、打针、洗脑,使他丧失了记忆和自己的意志,跟机器人一样,让他这样活在世上也没问题啦。和我妻子的情况如此雷同,可查当时录像。

    10月25日凌晨3点多,何坤医生一进铁栏杆内,没有诊断,就对我妻子说:“现在身体怎样,吃药,打针。”她说没病不吃药,高个警察说:“阿姨你身体不好,不要客气。”医生和警察他们这种虚伪的话语,使人联想到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恐怖的医院,一名纳粹党卫军医生会对犯人说:“把衣领翻起来,小心着凉!”这种虚伪的话语令人刻骨难忘,毛骨悚然,竟如出一辙。在医院医生安排我妻子无病吃药,没过多久护士送来一颗药叫她吃,女保安看着她把药放进口中含着,过了十分钟左右,她把药吐到厕所马桶里,但她最终还是吃下了护士再次拿来的药。我妻子的遭遇和《我是一个中国的美国人》作者李敦白先生被污蔑是美国间谍,无辜关押期间相似,药物产生的幻觉使她几乎精神崩溃。它留给人们的是沉重的思考(注:后中国有关方面向李敦白先生道歉和平反昭雪)。这时我妻子的饭菜和监控人员吃的不一样了。下午王副所长送来慈溪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给她看了一眼,上面写着郁江花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2017年10月25日——2018年4月25日历时6个月,和给家属看的监视居住通知书不一样,家属看到的没有写明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王副所长(警号:025802)带警察和特勤多人在我妻子小妹家通知我。王副所长对监视人员说,“你们辛苦一个星期。”郁江花无犯罪证据被警察非法抓,非法关押,要说寻衅滋事,这才是寻衅滋事。这是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警察贼喊捉贼。

    在这种完全封闭的环境中,凡关进去的人完全被限制人身自由,单独关押,不放风,夜晚睡觉不准关灯,通宵开灯照明,以便监控人员监视。把健康无病的正常人关进126铁栏杆“病房”进行所谓“治疗”的做法是对民主、人权、自由的践踏,是一种极不人道的行为。

    10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讯问警察没穿制服来到铁笼内叫我妻子写保证书,让我妻子照着他说的写。内容大致如下:北京开大会她不去……写好给警察看,后来我妻子又拿过来把保证书撕掉,警察问:“你为什么要撕碎。”这时我妻子把她自己带的止痛药、包在一张小纸条内(纸条内容是女儿手机号码和大妹手机号码,里面写着好心人看到打电话给她的亲人来救她)一起扔进垃圾筐内,女保安立刻把垃圾拿到外面,女保安回来我妻子就问她纸片有人捡吗,女保安说:“谁要”。晚上特勤就坐在她的床脚边,特勤说:“呆逼你写保证书等于认罪,我专门干这事把碎片拼起,一字不少。你害自己家女儿,呆逼我晚上下班……(继续无耻恐吓)。”

    10月27日,我妻子无法摆脱笼罩在126铁栏“病房”内的阴森、可怕、绝望和精神痛楚的气氛,又哭又闹,精神崩溃,每天写的日记也开始撕掉。

    10月28日凌晨3时,我妻子到厕所垃圾筐内找到工作人员修马桶储水箱里面换下的一根铁条,拿到后她在床上被子里割腕,铁条太钝割不动。她就从自己带的包内拿出一副玻璃平光眼镜,把眼镜片掰了一半,然后割腕,血断断续续流了15分钟左右,5个监控人员就坐在距离她1米以内,床的上方有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在直对着自杀的现场。就在监控人员眼皮底下,在如此严密的监视网包围下,仍然发生了自杀的事件,这究竟是冷酷的听之任之还是有意为之?造成我妻子割腕自杀,遭受如此惨无人道的折磨,这是“以最残忍的方式企图谋杀”。导致慈溪协和医院发生流血恐怖自杀事件是极其无耻的犯罪行为。出事后高个子警察,马上把我妻子包里的两副眼镜都拿走,放到桌子的抽屉里,说:“等你出去还给你(注:她出来后眼镜没还)。”监视民警向王所汇报,并带我妻子去值班室叫医生治疗,5个监控人员都在。我妻子先不愿意治疗,在他们劝说下,在值班室医生给她打针,进行了手术,给肌腱、肌肉各缝了5-6针,石膏固定好后,回到126“病房”。护士来给她打了一针,之后医生也给她打过两次针。我妻子撕开石膏固定纱布后,医生重新给她包扎。从打过针后,精神更加恍惚,有时护士、保安拿药来,药都放在桌子上,他们也不说药每次吃多少颗,药没有装盒子,我妻子见药有多少颗就吃多少颗,一板放2颗她就吃2颗、一板放4颗她就吃4颗、一板放6颗她就吃6颗,最后10颗一板她也一次性吃掉,监控警察叫医生过来,医生说洗胃,她说没事,没有洗胃。监控警察说头孢吃多会拉肚子,打针吃药后,她就把自己包里的20几颗治拉肚的药全部吃掉,以为会死掉,还是没死。我妻子坐在床上用后脑勺朝墙撞,撞出两个鸡蛋大的包,监视人员叫医生过来,用冰袋敷肿起的包,包一直不退。几天没有大便,拉不下来很痛苦。置身于这个地狱实在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是一种人不能忍受,甚至都不能想象的痛楚。在关押期间,龙山镇派出所孙所长来126“病房”二次,王副所长来126“病房”5-6次,王副所长住医院内,他领导监控人员。

    10月29日在126“病房”,王副所长说送我妻子去动手术,这里没有这个设备仪器,王副所长、山下村片警陈、高个警察、两个男特勤、两个女保安,开车把她转移到杭州湾方向,在路边一家医院门口强行把她拖下,拉进医院,我妻子反抗、坚决反对动手术。她躺在地上,不停地用后脑勺撞地面,又一次自杀未死,然后回到车上开回慈溪市协和医院126“病房”,路过办公室里面有两人穿便衣坐着,叫我妻子进去,她没理他们。随后两人自称是这个医院的“医生”来到126“病房”,几个监视人员、陈警官和王所都在。“医生”问:“为什么不愿意去做手术,”她说,“以前听人说,“整法轮功,把肉一块块割掉太痛苦。”“医生”问完说了一句:“正常”,就和王所出去,她听到门外“医生”说:“她哪也不肯去,叫医生过来动手术。时间定为明天下午,就在这个房间(继续精神折磨)。”我妻子听后强烈要求要和我小妹通电话,王所同意叫高个警察把手机借给她,让我妻子和小妹妹通电话,告诉小妹目前的情况,希望动手术之前见一面,小妹同意明天早上来看我妻子(第二天没有见到她小妹)。我妻子跟王副所长说:“我有几只金戒指要送给她,叫她和她老公去南京拿。”龙山镇山下村片警陈警官很迟才走。

    10月30日,我妻子听到监视她的女保安对其他监视人员说:“明天不要来了,结束了。”

    10月31日上午,特勤手机里面,不停地发出“杀!杀!杀!”恐怖的声音。特勤说:“大的死了,小的还没动就死了。特勤对她说,把你的脑袋割下来扔到审判台上面去批斗、下油锅,把你搞臭(继续精神摧残)”。

    中午,慈溪市信访局徐局长、龙山镇政法委孙副书记和龙山镇司法所方副主任他们三个人和我妻子面对面坐着,另有一个年轻男子拿记录仪对着他们。2017年10月22日警察在火车上抓我妻子时说她是“罪犯”,非法关押期间说她是“颈椎病”住院“治疗”,现孙副书记又说:“明天我们带你去南京解决房子问题。”,很明显是“盗贼之用心杀人而曰救人也”,充分暴露他们假仁假义的可憎嘴脸。徐局长手上拿着判决书复印件问:“你要不要房子?”我妻子说:“家人也没了,房子我也不要了。”他们问她:“送给谁?”她说:“送给我小妹。”孙副书记指着方兴光对她说:“送给你侄女婿”。我妻子没说话。最后她说,“送给你们吧。”孙副书记说:“南京玄武区政府高兴了。”然后,他们四个人一走出门,孙副书记说句,“胆子很小,差不多了”。下午王副所长等监控人员押我妻子回龙山镇派出所,一进派出所大门就叫我妻子坐在旁边凳子上,大厅中间放着摄像机对着她,有警察在说话,当时我妻子感觉家里人都死光了。过一会儿去了一间询问室,里面有陈警官和另一名民警,陈警官跟她说,“你现在犯了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随叫随到,有证人出来作证不要出声。”10月31日下午4:00左右在慈溪市龙山镇派出所女保安塞到我妻子皮包里两张文件:1.慈溪市公安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慈公(龙)取保字[2017]10853号。2.慈溪市公安局《郁江花取保候审决定书》慈公(龙)取保字[2017]11526号。

    慈溪市公安局自导自演、自圆其说交了1000元保证金。

    晚饭和两个女保安一起吃的,吃饭时一个警察给我妻子300元车费,说:“你可以回家。”我妻子说没有家的钥匙,晚上在盼盼旅社一楼休息,两个女保安在二楼,她对面房间有几个小伙子住。17点多两个女保安、我妻子小妹、郁丹(侄女儿)过来看我妻子,郁丹(在我妻子非法关押期间,多次扮演了假仁假义,说谎帮夫升官的角色。(例如,10月31日晚,郁丹打电话到南京我家中,谎称我妻子手腕不小心划了一个小口子,自杀的事情只字未提……)拿来一双白色旧运动鞋,说给我两个女儿穿,叫我妻子不要穿,她说我妻子要穿的话,就给她买双新的。鞋子谁穿这事郁丹问了几遍,我妻子说她不穿,两个女儿谁穿都行(助人下石,帮警方验证她的脑子病情轻重程度)。小妹一见我妻子说话,就当她头脑已不行,看她神情也知道。他们走后我妻子到大厅借电话给家人打电话,老板娘问一句,南京房子很贵,你为什么房子不要了……我妻子在大厅站着不回房间睡觉,21点多我小妹过来陪我妻子睡觉,见面就说郁丹叫她来,怕她1个人出事。从2017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31日我妻子被非法关押折磨10天。我妻子关押前体重120多斤,出来时100斤不到,精神、人体受到了严重的摧残。把健康无辜的郁江花折磨到精神崩溃自杀的罪恶目的达到了,对造成的精神伤害置之不理,造成的身体伤害还需继续治疗,警察撒手不管,两女保安也消失了。现在虽然释放了,却变成戴罪之身(取保候审),迫害仍在继续。

    11月1日,一大早,我两个女儿、我妻子大妹和大妹夫(阿良)来盼盼旅社接她,当时我妻子认不出我们的两个女儿,怀疑是假的,然后他们6个人一起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阿良跟派出所警察说:“她犯什么错了,把人弄成这样。”没有人正面回答。然后他们去了一间会议室,对面坐着龙山镇司法所方副主任、慈溪市信访局徐局长、龙山镇政法委孙副书记、司法所主任和一个警察,是群丑态百出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是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孙副书记虚伪的说:“过一个星期去南京调解房子问题,阿良也去南京。”因我妻子的手腕伤口红肿发炎了,有个警察带着小妹、两个女儿和我妻子坐车去慈溪协和医院包扎,拿了两盒头孢药。

    浙江省慈溪协和医院出院记录(2017年11月1日)、病人续页、门诊病历造假,科室、床位、出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等是荒唐和肤浅的捏造,与事实不符。这是一起典型的丑闻,令人震惊!令人愤怒!医院公然制造谎言,试图把盖子捂住,他也试图控制真相,但最终他拙劣、丑陋的表演,是医院丧失了医德的呈现,责任人应被追责。事实是:2017年10月24日晚19:00左右,我妻子被押到慈溪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被询问后强制抬上警车,押送到慈溪协和医院公安局定点医院,时间是2017年10月25日凌晨3点左右,关押在一楼126铁栏杆“病房”内,当时我妻子没有病,强制住院、吃药、打针,这是迫害。10月28日凌晨3点多,在她睡觉的床上被子里用眼镜片割腕自杀,在医院非法关押从10月25日至10月31日下午才放人,实际上是7天,是什么原因致使医院记录上少了两天?

    看完病回我妻子大妹家休息,小妹也到大妹家了,郁丹打了多次电话给大妹怕我妻子跑掉,说她跟方兴光说好,我妻子南京家里会来人接,路费给他们叁仟元,然后政府同意给叁仟元,明天走时给,他们走时没有给。郁丹跟我妻子大妹讲,明天早上6点之前去宁波看病(怕村民见到我妻子知道她被迫害真相)。11月2日早上他们打车到宁波医院,女医生说:“吃药,打针,住院,叫孩子签字。”我们认为家在南京看病方便,便买火车票回家了。

    回南京后我们一直在治疗和养病当中。

    2018年10月26日收到慈溪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慈公(龙)撤案字[2018]10182号。慈溪市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慈公(龙)解保字[2018]10303号。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一些掌权者是如何为所欲为,对无辜的公民说抓就抓,说监视居住就监视居住,说取保候审就取保候审,说撤销就撤销,视法律为儿戏。警察本是执法者,但以违法的方式执法,此乃视法为自己手中任意滥用的工具。然而在不少权力者那里,法就是他们治民的手腕。这就是权力的意志。因此,当地警方相关负责人必须被追究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管辖第三条,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和龙山镇派出所警察程序违法。从起点就错误,过程到结果都错误。诬陷公民是罪犯、暴力袭民、非法抓人、非法关押郁江花,是在寻衅滋事、践踏人权,在他们眼里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却不见踪影。对我妻子进行迫害是疯狂的行为。

    有学者指出“真正可怕是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是公权力的肆意妄为。人类历史已证明,官府和警察干坏事的本事,要远远大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近些年来陆续披露的系列冤假错案,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呼格案等,莫过于公权滥用,为所欲为,形成对公众安全的最大威胁。人们看到了中国司法中不光彩的一面,他产生的冲击波迅速扩散,使司法的公信力急剧受挫。“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也不能随意地强行剥夺,哪怕是并不让人待见的某类人的基本权利。否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这个道理作为一级政府,想必是明了的。”——摘自《深圳商报》

    我们的请求如下:

    一、我们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犯法、程序违法、诬陷公民是罪犯、暴力袭民、非法抓人、非法关押的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和龙山镇派出所警察及有关人员核实、调查、处理。

    二、非法关押造成我妻子人身和精神伤害,但是身体上的伤害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还在治疗,留下了恐怖、伤口、伤痛、痛苦,要求国家赔偿(包括家属车旅费)。

    电话号:025-85632205,17766082205

    李春生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五塘新村71幢2单元304室

    2019年4月14日


  • 万文英被关黑监狱被打致骨折

    【民生观察2022年1月15日消息】2021年9月底,上海市虹囗区访民万文英正常进京信访,被北京警方抓住控制后交给上海驻京办,后乘坐火车被押回上海,最后被转交给虹囗区嘉兴街道办,被辗转关押2个黑监狱长达50天,期间万文英遭到看守人员暴力殴打,导致右侧胸部两根肋骨骨折。

    2018年6月27日,在上海市公安局门口,化日光天之下万文英被静安区公安分局负责维稳的恶警033702号硬生生踹断左侧3-6共四根肋骨。事发距今已过去三年多,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致使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分子033702号警察迄今逍遥法外。为了求得公正,2021年9月29日万文英不得不再次赴京上访。

    2021年9月29日,万文英在北京大栅栏正常行走,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可却被北京警察控制并转交上海驻京办,然后乘1461号火车于9月30日早上被递解上海府村路500号上海访民转押中心。上午八九点,官方雇佣和指派的制服保安来到府村路500号,要将万文英押送到嘉兴街道办。在车上万文英听到他们打电话说“张科让送进去”。十余年艰苦维权,四次被关黑监狱,两次被拘留,直觉告诉万文英,这次被关黑监狱不可避免。果不其然,车开到到嘉兴街道门囗,刚下车就被两男两女围堵,其中一个年约30多岁,隶属于嘉兴街道办和派出所的五大三粗保安周忠兵(音)用力把万文英推上另一辆面包车,押送到虹囗区周家嘴路1063弄1-41号飘鹰花苑汉庭酒店8603房间。一进房间,另一个较矮身材的平头男抢走万文英的手机和包。万文英说:“这昰我的私人物品,你凭什么抢走?”平头男说:“手机是违禁品,要没收。你给我老实点,在这里我说了算!”。平头男貌似是个头头,吩咐另两个女的搜身,摸乳房……每次被关黑监狱,都少不了这样的人格侮辱。

    10月2日,因没有衣服更换,万文英跟看守说,想回家拿换洗衣服。周忠兵说:“不可以。”万文英说:“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叫个人陪我去。你们不给我买,我也不用你们买,我自己回家拿衣服还不行吗?”周忠兵说:“你门都不可以出去”。万文英说:“你凭什么不让我出门?我又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我也不是犯人,你凭什么关押我?你有执法权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你这是在犯罪。”周忠兵说:“我们当然有政府的授权和委托。政府已经把你交给我管了,我也是在执行政府的命令。在这里你就老老实实听我的,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万文英要周忠兵拿出政府授权委托书,周忠兵置之不理。万文英指出这是非法拘禁犯罪,周忠兵说有本事就去告,他归政法委管,区里、市里还有北京,随便你去哪里。俨然一副朝中有人、刀把子撑腰壮胆,有恃无恐的样子。言来语去之中,周忠兵突然像疯狗一样扑上来把万文英打倒在地,随即用膝盖死死压住万文英右侧胸部,双手也被牢牢缚住。一个一百六七十斤的壮汉把身体重量全部压在万文英右侧胸部,并时不时狠力下压,以增加万文英的痛感。一阵阵剧痛袭向万文英,几乎喘不上气来。万文英拼命呼叫:“救命啊!凶手打人了!我喘不过气,救命啊……”任凭万文英声嘶力竭的喊叫,周忠兵依然死死压在身上不为所动。周忠兵边抓住万文英双手,边用另一只手打电话:“带一副手铐脚镣来!”后来,万文英呼叫音越来越弱,甚至连话都说不出了。打手周忠兵用膝盖压住万文英右侧肋骨足有十分钟,在万文英气息奄奄之际,才挪开那野兽般的身躯。

    万文英勉强起来,右胸剧痛难忍,知道应该是骨折了,于是跟周忠兵说:“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毫无人性这样打我?我估计右侧肋骨被你跪断了,现在要求马上报警,并要求去医院拍片子。”周忠兵说:“你不是要报警吗?刚好嘉兴派出所的领导就在隔壁。”过了一会儿,警号为036704的警察来到房间,万文英马上向036704报警:“我的右侧肋骨被他用膝盖跪压十几分钟,极可能骨折了,我要求去医院拍片子,因我右侧肋骨很疼,跟三年前那次一样。”036704号警察说:“拍什么片子,贴个膏药养养。”万文英向036704号警察要报警回执,该警察说:“没有回执。我就住在隔壁,有事找我。”很显然,嘉兴派出所036704号警察就是常驻汉庭酒店黑监狱的现场总管。当天下午,周忠兵拿来几片膏药,万文英敷在伤痛处。此后,万文英就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咳嗽,不敢打喷嚏,不敢打嗝,不敢朝右侧睡觉,否则右侧肋骨疼痛难忍。一开始连翻身都无法做到,只能平躺。走路上厕所,只能用手按着右边肋骨慢慢走,避免震动,象个十足的病人。

    从9月30日到10月30日一个月,万文英被关在汉庭酒店黑监狱。被打时住在8603房间,其后曾被换到8210、8615房间。期间,曾有一个不到30岁的年轻女医生来量血压。万文英跟她说:“我右侧肋骨被他打断了(用手指了一下在医生身后拍照的周忠兵),现在还痛得不行,我估计是骨折了,因为以前有过被打骨折的经历,请相信我的判断。我要去医院拍片子。”女医生说:“你可以等从这里出去后再拍。”万文英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放出去,这样拖延会耽误治疗的。”医生说:“要是骨折的话,出去也能拍出来,骨折过的地方会有毛的。”

    可能是为了防止被人发现非法关押行为,10月30日,万文英被转押到位于杨浦区的芭提雅假日酒店黑监狱8313号房间。在芭提雅假日酒店关押半个月后的11月14日,因新换来的女看守身上恶臭刺鼻,且外面上海疫情正在肆虐,万文英担心陌生人进来,健康会受到不确定的威胁,因而向看守提出这个问题。结果万文英又被一个身高一米八,据说微信群里名为华仔的看守打了一耳光,并掐伤右手手腕。

    在汉庭和芭提雅两处黑监狱,万文英共被关押了整整50天,日夜煎熬,精神几近崩溃,直到11月18日下午三点许,终于获得释放,走出黑监狱,下午四点多回到家里。11月19日,万文英赶紧到华山医院拍了X光片。结果显示,右侧第6-9四根肋骨毛糙,医生诊断这四根肋骨骨折,并要求进一步拍CT确认。11月22日,万文英到上海最权威的华东医院检查。CT结果为:“右侧4、5前肋骨折,伴骨痂形成。左侧第3-6肋骨陈旧骨折。”CT报告中提到的左侧3-6四根肋骨骨折就是三年多前被静安区分局033702号恶警用脚踹断的,这里再一次得到了确认。综合上述两份报告,万文英至少被黑监狱看守周忠兵打断了右侧第4、5两根肋骨,这是板上钉钉的结论;鉴于拍片时已过去52天之久,CT未必能反应全貌,所以不排除两者相加被打断右侧4-9共六根肋骨的可能性。

    按照我国人体伤害鉴定标准,两根肋骨骨折就构成轻伤;如果是六根肋骨骨折的话,就构成重伤。易言之,嘉兴街道、嘉兴派出所以及政法委所属的保安和黑监狱看守周忠兵至少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除此之外,万文英被非法拘禁50天,周忠兵等人更是构成显而易见的非法拘禁罪。

    11月22日,万文英拿到华山医院X光片骨折四根的报告后,先后到虹口区分局和嘉兴派出所去报故意伤害罪案。嘉兴派出所接报的036403号警察说“别难为我”,另一个037139号警察说:“你去北京违法。不受理”。11月26日,万文英到杨浦区芭提雅假日酒店辖区派出所去报案。结果同样是不受理,推脱让去找嘉兴派出所……

    万文英表示,时任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尚德松、时任办事处主任杨新军、时任党工委副书记谢守泉、时任办事处工作人员王焕磊,非法拘禁信访人一案,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尚德松有期徒刑6年,杨新军有期徒刑8年,谢守泉有期徒刑4年,王焕磊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一样的非法拘禁打压迫害信访人,为何山东省干部判刑,而上海市干部却将非法维稳当作摇钱树,难道上海市干部拥有违法豁免权?

    万文英手机:13816370905

  • 作家致信教育局还李田田自由

    作家致湖南省湘西州教育局的公开信:切勿打压良知,欺负老师,还李田田自由!

    湖南省湘西州教育局:

    我是一名曾经当教师多年的作家。昨夜惊闻你们竟然动用贵局和公安人员强迫李田田老师失去自由,理由仅仅是她的一条微博发言。作为一名曾经的同行,我感到非常愤怒,我必须告诉你们:当下此事已经引起网民极大愤慨,可谓全网一片哗然,舆论严重关切。

    我遍查李田田老师的言论,发现她仅仅表达了对上海宋老师的同情,语言温和在理。同行关注同行,女教师关心女教师,无论哪个角度都并非过分之举。上海宋老师的课堂言论已经众所周知是被胡乱剪辑,恶意举报的事件,李田田老师的发言不过是陈述常识的良知之举。她仅仅是在行驶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你们居然强迫她失踪,实在是滥用公权,欺负良善的恶劣行径,必须立刻停止纠正!

    今天我又读到她过去的文章《一群正在被毁掉的孩子》,她心系教育,关爱孩子,字字真实,有情有理,我必须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有良知有水平的好老师!这篇她过去的良心文章,曾经让她遭遇到了所在基层教育部门的约谈和麻烦。而她今天竟然遭遇更严重的失踪,让我有理由怀疑:你们这是借机报复,试图新账旧账一起算,欺负一个本来应该善待重用的良心教师!

    我多年前大学毕业后曾在乡村小学任教一年,深知底层教育环境之苦,老师负担之重,学生求学之难,正如李田田痛陈的那样,如今变本加厉之各种检查更是让这些雪上加霜。李老师出于对教育的真心热爱才不甘沉默,为底层发声,这是应该鼓励嘉许而不应遭遇非法打压的。

    作为一个曾经的教育同行和关注此事的公民,我现在严正的要求你们:

    一、立即释放李田田老师,还她自由。鉴于她可能有孕在身,必须给予人道、健康的关照;

    二、给予她赔礼道歉,让她回到自己所热爱的教育岗位上。并保证不得因为她过往的言论影响她而后的工作和生活。

    湘西历来以风景优美民风淳厚为国人所知所爱,你们今天的非法之举实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严重败坏了湘西作为旅游、人文重镇的良好形象。请你们立即知错就改,以正视听!

    黎学文急呼
    2021年12月20日

    一起呼吁!

    附:2019年10月11日李田田在自己的公众号发文,标题为,一群正被毁掉的乡村孩子。

    《一群正被毁掉的乡村孩子》

    写下这篇文章时,内心是痛苦的。我已多年不写杂文,致力于诗歌、童话小说的创作。然而最近的诸多事,促使我不得不奋笔疾书。当然,毫无权势的我也只能用文字发发牢骚,终究是一个文人的可悲之举。

    而我,只想为那群乡村孩子说些话,只想挽留身为教师的一丝尊严,只想在这个浮华的时代,保留最后的理想情怀。长话短说,愿我的真诚发言,不会把我推向黑夜;愿我明天醒来,还能看见光明。

    2016年9月,我被县教育局分到这所山村学校教书。工作几年,让我见识到了乡村学校的落后与不堪,体制的虚伪与浮夸之风。不止是我所在的学校,同县的乡村学校皆是如此。

    学校极缺老师,每个人的工作量都很大,比如我教两个班的语文兼班主任工作,抽空还得帮学校写通讯稿。学校也无音乐或美术老师,课程单一,不及我童年。

    最令我痛心而无奈的是:身为老师,我们教导学生要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自己却不敢说真话,不能说真话。我们个个接受过高等教育,可我们却成了被奴役的知识分子,小心翼翼地活着。

    即使心有不甘,也只能默默忍受,因为我扪的身后是一层层的上级领导,他扪谁都有权力让一个乡村老师丟了饭碗。

    你问我说真话,会怕吗?我也怕。有同事好心提醒我,要政治觉悟高,忍忍算了吧。可我拿着国家的工资,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面对那一群群信任我的学生,无法再装模作样地快乐工作。我读的书,我接受的文化熏陶,使我没法继续当一个哑巴。

    哎,反正人都是会死的,都会化为灰烬,生命何其短暂,与其忍受精神痛苦,不如痛快地活—回。

    什么是政治觉悟高?随波逐流、迎合领导、成为形式主义的帮凶,就是觉悟高吗?如果是,那我承认自己的平庸和目光短浅。

    开学以来,学校几乎每周都有检查,隔两天,我们就要带学生大扫除。停课扫地是常有的事,我的语文课已停滞不前。有时甚至得提前两三天扫地,扫来扫去,治标不治本,检查一过,学生的行为习惯仍是老样子。

    另外,老师还得走访扶贫,我身上就有五户贫困户,得时常与他们联系。这不,本周末老师们又要下队走访,算老百姓收入,搜集整理信息,填写各种资料。有几次,检查应急,我们老师不得不停课去政府加班,让教室空堂。

    我们把那400多个学生置于何地?把教育置于何地?大晚上开紧急会议,不是探讨孩子教育,竟是商量如何扫地,通过检查。说实话,学校天天扫,真有那么脏吗?自开学来干旱缺水,最后得出的办法——让学生用抹布一点点擦地板。

    学生扫地劳动,没错,可一天三四次,真的有必要吗?为什么反复扫,卫生质量依旧不高,就没有去思考过问题症结吗?可笑的是,还让班主任没事就去清洁区、垃圾桶多转转!

    为什么要把那么多时间耗费在扫地上?因为你们要来光顾学校——所谓的上级领导。区检、县检、州检、省检、国检接踵而来,班主任大清早带学生扫地,其他老师忙着准备迎检资料,或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类表册。你们来了,就真的看见真实的了吗?资料造得好,就是脱贫、就是教育搞得好?

    基层老师苦不堪言,加班至深夜两三点,还有多少精力奉献给学生?若我们不服从,若扶贫出了纰漏,没及时记住贫困户的收入信息,就要处分我们。可是,我们老师真的错了吗?我们是教书育人的知识分子,肩负着祖国的未来,为何要沦落成杈势的工具?为何不能让我们安心地教育、施展各自的所学专长?

    乡下校长也是无奈的,而今又有几个校长,能有时间关心学校的教育发展?卫生搞好了,资料完善了,扶贫到位了,年终学校等级不落后,就是皆大欢喜了。

    可那么多孩子,多是留守儿童,他们的教育还停留在十几年前,他们已输在了起跑线上!一级级的领导马不停蹄地光顾学校,你们的到来,真的有益于学校吗?你们来了,以高姿态提点意见,无非是加重了基层的形式主义工作。你们所谓的检査,又真的有效吗?你们的光临,反而害了孩子,让他们学会了在权势面前低头、要弄虚作假。

    我认为需要反思的不是我们基层老师,我们兢兢战战地工作,像保姆一样守着这群留守孩子。需要反思的是你们上级领导,不如多为学校做些实事吧!

    如果你们是觉者,我尊敬你们,向你们学习;如果你们是魔鬼,我将鉴别你们,弃你们而去。

    此刻,窗外下着暴雨,乡村的夜晚漆黑一片。希望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今夜没有得罪任何人。

    明天,我们又要为下周的检查做准备。明天,我们哪怕停课,也要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明天,哪怕我们心有不甘,也要下队走访,清算老百姓的收入,填写扶贫资料。明天,谁来真正关心那群孩子的教育?

    但愿我们这样活着,不是浪费生命,亵渎灵魂,是有意义的!但愿我,不会因为社会的现实,而变得麻木不仁!

  • 致北京永定路街道办主任王艳龙第二封公开信

    尊敬的王艳龙主任您好:

    继本月13日我向您以短信的方式初步汇报贵办事处王建峰副主任牵头承办的关于对我离开长峰假日酒店所面临的我及家人居住困难问题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后,直至今日,您既没有添加我的微信,更没有对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现我再次针对王建峰副主任给我回复的短信内容中涉及的与我及我的家人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继续向您汇报,恳请您收到短信后,及时对我所反映的事项作出回复为盼,谢谢。同时,鉴于“把一切摊在阳光下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权力的任性和乱作为所导致的悲剧,对权力者最大的爱护就是有效的监督”这种文明的理念(试想一下,如果当初我家被非法暴力黑拆时,能够有有效的监督的阳光照耀的话,作恶的力量还能那么轻易地践踏我的家园吗?!既使它们能够得逞,我的苦难能拖到13年后的今天还看不到任何终结的希望吗?诚然,您曾许诺我“我的好日子就要到来了”,可我分明没有从您们的作为中感受到阳光和温暖,却隐约感到一股寒意!),因此,此短信内容,我会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布到网络公共平台上,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见证者和是非曲直的评判者,让大家的眼睛作为阳光来照耀我和您们,以最终求得一份合乎公理和情理以及法理的解决方案,这也便是对您们最大的尊重和爱护!望您们的文明胸怀能理解和包容民众的这份良苦用心!

    由于短信篇幅有限,本次先就王建峰副主任短信中称“关于拆迁安置和补偿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去推进和解决”一事与您交换意见,其他内容改日我再以短信方式与您磋商。

    首先,我和我的家人非常渴望得到街道办事处代表党和政府对我们目前存在的生存维艰问题予以最大限度的帮助;其次,对街道办事处有意愿为解决我家合法房屋被非法暴力拆除13年至今无周转、无补偿、无安置一事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去推进和解决,我和我的家人先向您们表示一份由衷的谢意!

    但是,谈到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则首先需要对我和我的家人的合法身份有一个明确的认定,贵办事处才好去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致搭建平台,只有师出有名,才好将问题尽早推动和解决,您说是吧?!铁家坟60号的房子是以产权不明确、产权人下落不明为由被拆除的,海淀区住建委称拆除程序合法,到今天,开发商的总经理陆顺尧都被羁押在看守所了,海淀区住建委还在坚持称铁家坟60号的房屋属产权不明确房屋呢,试问,贵办事处如何能够把这个平台搭建起来呢?!又如何使我家的问题得到推进和解决呢?!

    我个人认为,贵办事处要想搭建平台或者帮助我和我的家人解决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两个问题:

    1、我和我的家人是何法定身份的问题,即:我和我的家人到底是住房困难户,还是应依法得到拆迁安置和补偿的被拆迁人的问题;
    2、我和我的家人应当得到怎样的安置的问题,即:是应当由政府来来提供民生保障,还是应当由开发商来提供周转、安置和补偿的问题。

    一、关于我和我的家人是何法定身份的问题:

    我家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乡集体土地上,我的父母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玉渊潭乡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规定批准宅基地建房,铁家坟60号房屋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既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又有合法的权属证明,同时亦有合法的房屋使用人。我父亲于1995年病故,我母亲作为配偶,无论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民法典》,还是按照以前的《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母亲作为配偶,依法对铁家坟60号房屋享有各项法定权利,我和我的妹妹作为子女,更是铁家坟60号房屋的相关权利人,这难道不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吗?!

    2003年海淀区住建委对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颁发拆迁许可证之初,开发商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关于被拆迁地区房屋状况及权属性质一栏,也未注明存在有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的记载,开发商于2003年、2006年对我家送达的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明确注明铁家坟60号房屋产权人为我母亲,我和我的家人一直生活在铁家坟这片土地上,我们一没有失踪,二没有出国,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什么时候我和我的家人就变成了下落不明、我家的房屋就变成了产权不明?!开发商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寻找产权人公告,《人民日报》本是政府和企业才能订得到的报纸,我们小老百姓,更是没有机会能够看到《人民日报》海外版,开发商的此一行径,无非是借用貌似合法的形式来达到其非法劫掠我家合法财产的目的,海淀区住建委居然能以政府行政公文的形式违法作出“拆除程序合法”的认定,公然用行政权力干预公安机关独立办案,与开发商沆瀣一气,试问,作为主管城市拆迁建设的职能部门,能不顾事实、不经调查核实,只偏听偏信开发商一家之言吗?!开发商说我家房屋属于产权不明确的情形,海淀区住建委就认同不明确吗?!如若开发商说北京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难道党和政府的工作部门也承认开发商说的是正确的吗?!

    综上,我认为,我和我的家人作为北京市海淀区铁家坟地区的被拆迁人,理应得到合理的拆迁安置和补偿,不知王艳龙主任对此问题的认知如何?!请王艳龙主任及时对大是大非的问题作出明确认定为盼,谢谢。

    二、关于我和我的家人应当得到怎样的安置的问题:

    1、如果王艳龙主任对上面第一个问题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我认为,贵街道办事处可以上报海淀区政府,由海淀区政府责成海淀区住建委责令开发商限期完成对我和我的家人的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工作。

    2、如果王艳龙主任认为难以一步到位,请先明确作出对我和我的家人合法身份的确认后,与相关部门及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在我一家人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前,先行作出合理的过渡性安置或周转方案,过渡或周转期限为我家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彻底解决后。

    3、如果王艳龙主任不认可我和我的家人是铁家坟60号房屋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那么,请出具能够证明您的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对我和我的家人提供合理的基本衣食住行的生存保障,以使我和我的家人依法能够享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享受的待遇,不至于在居无定所、无家可归13年之后继续居无定所、无家可归。

    以上,是我与您此次沟通的主要内容,还请您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及时作出回复为盼,谢谢。

    另:为了证明我和我的家人的合法被拆迁人身份,我会将部分证据上传至新浪微博,以供您及相关领导们核实和确认。

    北京叶洪霞;

    若以书面答复,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南城首府105-5-501鞠帮宇转叶洪霞收,鞠帮宇电话:13703653531

    期待您的回复,顺祝工作顺利。

    北京叶洪霞
    13911872899
    2021年12月16日

  • 吴菊芳被打致重伤要求追责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1日消息】世界人权日,南京人权捍卫者吴菊芳就此前被街道人员殴打致重伤,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今天是人权日,“世界人权宣言”距今已70余年,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捍卫者吴菊芳从居住地南京市栖霞分局法医鉴定处伤情鉴定回来。

    2021年10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维稳办主任蒋书余,指示街道人员胡如凤进入吴菊芳居住的地方,对吴菊芳进行殴打,导致吴菊芳6根肋多发骨折(CT诊疗报告单为证),其目的是阻止其去北京高院、最高法院及高检催促案件。

    吴菊芳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两证齐全的合法房屋被鼓楼区政府违法毁灭了,被法律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并责令鼓楼区政府赔偿,但是至今鼓楼区政府不履行判决。各级信访局不处理,法院不执行强制手段。十年了,政府依然没有被追责,吴菊芳却被各种手段不断的迫害。

    户籍地玄武区政府十余年来,长期联合黑社会人员24小时围堵在吴菊芳家门口,阻止其自由出入,且还时不时趴在房门上偷听讲话内容,甚至卑鄙无耻对着卫生间拍照,多次没有任何手续掐断电源线、拔掉外面的宽带连接头、撬门扭锁非法闯入其家中,胡作非为。

    吴菊芳的合法财产被任意侵占不赔偿、不归还,还长年累月限制她的人身自由,甚至反复多次非法拘禁她。

    人权日,吴菊芳向天空大喊中国人权在哪里?吴菊芳人身自由权是谁在侵犯?吴菊芳的隐私权是谁在侵犯?吴菊芳的身体组织和人体器官被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工作人员胡如凤恶劣殴打破坏,是谁指使?是谁在背后指使让她心狠毒辣下如此毒手,打断吴菊芳6根肋骨?是谁?是谁?是谁?

    胡如凤显然构成违法犯罪了,但是胡如凤依然逍遥法外。

    敬请关注事态发展,关注中国人权!

    附:胡如凤不顾小区工作人员的阻拦,强行闯入我居住的小区故意殴打我致重伤,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玄武区居民胡如凤长期到我家滋扰我及家人的生活,多次对我及家人拍照,且在我家房门偷听并录音我家的生活,严重影响并侵犯了我及家人的正常生活,故2021年10月22日,我发现她又来了,就向小区值班人员提出意见,小区工作人员走上前告知并阻拦其进入(视频为证),胡如凤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我连忙使用手机录像,胡如凤见我录像就挥拳打向我,还试图抓破我面部,其又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反复扯拽我头发并将我摔倒在地,骑在我身上,并用膝盖反复跪压我胸脯,导致我6根肋多发骨折,左手继续扯拽我头发、右手狠命掐、压我的脖颈,用其杯子砸我头部、耳部,其一系列行为恶劣,已经构成犯罪,应按刑法第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胡如凤的殴打恶劣行为造成了我的身体多处软组织擦伤,头部、右耳等多处外伤、脖颈及肋骨卧床半月不能翻身动弹下床,至今仍然疼痛不已,头部疼痛、脖颈转动受阻、耳朵疼痛、听力受到影响……

    2021年12月3日,我依照医生要求复查,军总“CT诊疗报告单”诊断结果为6根肋多发骨折。显然,胡如凤的恶劣殴打行为破坏了我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其行为已经侵害了我的身体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我已年满61周岁了,系“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因此,我要求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请公安机关尽早对打人凶手胡如凤进行相应处理,惩前毖后,构建和谐社会、安定社区。

    受害人:吴菊芳

  • 致国家卫健委:健康码信息公开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谢燕益,联系电话:13520232026。

    通讯地址:北京市XX区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

    2019年年底新冠病毒肆虐全球以来,国家采取了诸多联防联控防疫措施,其中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在内的个人手机终端普遍推行的健康码。时至今日,健康码已经成为公民出行、公务、消费、就医、就学等等不可或缺的条件,关乎每一个公民方方面面的自由权益,健康码对于当今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可以说无处不在,影响着千千万万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

    申请人作为一名公民,出于自身及家人现实权益之考量以及公民权利责任所系现申请国家卫健委向申请人公开以下事项:

    1、健康码普及推广的具体法律及政策依据?健康码在防疫体系中是否构成一项强制性责任?

    2、推行健康码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健康码的全面推行迄今效果如何,有关部门是否进行过相关评估?是否准备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防疫或公共卫生措施还是仅仅作为临时性手段?无论作为长期措施还是临时性手段,是否有立法计划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依法听取民意举行听证等立法程序?

    3、健康码定期搜集的个人信息如何保存?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如果是都有哪些措施?对实施健康码措施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公民如何获得知情权、监督权及救济权利?

    4、健康码系统除了防疫功能是否存在其他用途或者政府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防止健康码系统所涉公民隐私及行程信息被非法利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监控、利用个人隐私进行商业牟利等?

    申请依据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人民的知情权、政府职责操守与良知、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人道责任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披露为盼!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请人:谢燕益
    2021年11月30

  • 许那案致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齐静的公开信

    尊敬的齐静书记:

    您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以许娜朋友的身份担任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负责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许娜、李宗泽等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许娜的辩护人,该案尚未开庭,东城法院就悍然剥夺许娜、李宗泽的辩护权以非法的条件不让我和李宗泽的父亲为许娜、李宗泽出庭辩护,众所周知,程序合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在给您写信以前我专门查询得知您去年年底刚刚屡新北京市政法委书记一职,而此案的立案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均发生在您履职以前,我认为有必要让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期望对于改变在本案中案外因素干扰司法独立、影响本案依法、公正审判之迫切现实能有所助益。

    如前所述,向您报告许娜一案表达我的观点并非希望权力干涉司法独立而是乐见更高层级的权力此时能够为推动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排除权力因素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影响、防止非法行径的持续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剥夺辩护权一事此前(2021年5月27日)我已致信东城法院赵军院长、东城检察院贺方检察长并多次赴两机关进行沟通交涉,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对于一个如此“普通”的刑事案件,首都一级检法两部门何以竟不惜知法犯法公然剥夺辩护权呢?只要看一看起诉书就会知晓答案。按照东城检察院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起诉书所指控的两项内容来看:第一就是所谓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也就是去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娜他们拍了一些照片上传至境外网站发布;第二、许娜他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偶尔在住处有聚会的情况发生。这是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涉案内容。有人就把二者联系起来借题发挥把此事政治化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制造出一起“惊天大案”。当此多事之秋,即使站在执政党追求稳定平安的立场上来看,采取消弭社会对立、化解官民矛盾、与人为善的和解立场似乎也才是明智之举,动辄小题大做推波助澜把一件毫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政治渲染炮制一个大案对当事人赶尽杀绝,劳民伤财制造一起涉及11个无辜公民的案件摧毁11个无辜家庭实在令人费解!众所周知,拍照发到网上不但是当今互联网时代网民们的生活常态,也是每逢公共事件、天灾人祸人们不安情绪的一种宣泄方式自然的反应,更是公民信息分享自救互助的公义之举,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正当合法行为,拿它做文章是公然违反宪法、以言治罪、钳制打压言论新闻自由、剥夺信息权利的行径违背了罪刑法定的法治原则。第二个方面尤其需要指出,许娜他们仅仅由于法轮功的身份,对他们制造案件政治正确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以许娜为例,东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所列举的历史也是不容忽略的,许娜仅仅由于收留法轮功赴京上访申冤人员就曾被判刑五年(2001年),2008年奥运会期间许娜夫妇遭到无故盘查,许娜丈夫于宙在羁押期间死亡,她再次被判刑三年。许娜出狱后一直坚持为夫申冤追查于宙的死亡真相遭遇种种非法阻碍,她常年被非法监控。东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背离基本事实将许娜描述成为指使者、主犯、情节特别严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分明是把许娜置于死地的节奏,让她永远不能再追问丈夫的死因,让炮制包括她在内的信仰冤狱的元凶们永远逍遥法外。之所以煞有介事制造如此一起惊天大案不就是出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吗?而对法轮功学员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抓捕审判根本是错用法条(详见:《立即纠正许娜涉嫌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政治打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它从一开始就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时至今日还有人继续推行没有周永康的周永康路线,继续以制造冤狱的方式绑架更多体制内的同胞、绑架整个国家与社会,让更多人背上历史的罪债,这场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恶何以还在持续当中?冤狱的无形机器何以仍在暗暗运转?

    齐静书记,通过查考相关信息得知您是学法律出身的,作为许娜的辩护人我仅仅要求本案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当事人的辩护权利应得到依法保障仅此而已。如果依法审判,我可以肯定,许娜他们是无罪的,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从来都泾渭分明。

    在此作为法律人我想对包括齐书记在内的千千万万体制内的法律同仁阐述一点立场,诚如网民所言,社会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面对邪恶,沉默就是帮凶。只要稍具智识者愿意正视历史直面良知就可以判定许娜他们不仅无罪而且他们无疑是这个国家这个族群的道德良心。我们应当知晓,冤狱的持续制造没有任何人从中受益包括江泽民周永康他们在内。这个历史包袱也是我们这个国家不可承受之重。我确信对于本案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是包括所有现任北京市领导以及现任中央领导都乐见其成的。

    不过冤狱的机器不会自动停止下来,破除历史包袱需要转变观念和一点一滴的行动,需要我们严格依宪依法办事,我们应当对我们国家的未来有信心,对我们社会的未来有信心,面对邪恶与黑暗,每一个人的无愧与心安可能并非取决于抵抗成功与否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你是否尽力抵抗过!假如二十年前,由于无知及被操控的原因还有人主动去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时至今日由于真相的不断披露以及人民的加速觉醒,几乎没有人会认为参与制造法轮功案件是一件什么值得光彩的事情了,这也正是本案尚未开庭就有人煞费苦心竭力阻挡辩护非法剥夺辩护权的原因。试想假如于心无愧何至于害怕辩护?到底怕什么?害怕摆事实讲道理依法辩护吗?害怕真相大白于天下吗?害怕制造冤狱的罪恶勾当被当庭揭穿吗?仅从这一点就足见人心所向,邪恶违法势力并非有多么强大,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制造冤狱,也没有人愿意背上历史的债务。只要我们每个人愿意尽一份力就有希望,冤狱的机器就可以停止下来。我们应当知晓,我们正面临一场历史巨变,违法与合法、善恶是非,每个人都面临抉择一个救赎的机会,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我们还要对我们彼此之间、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分族群、身份、体制内外都承担着一份责任,这也正是我向您向体制内同胞表达我的一点立场的原因。

    此致
    政祺!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法院并赵军院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审理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贵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贵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要求还要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临别时我要求白法官立即将此事向院长作出汇报。与白法官见面后,为了解决问题,我又联系了贵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赵金迪法官(电话:84190295)向其反映该情况。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贵院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一向秉持与人为善的立场,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赵院长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也相信对具体情况的充分了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审判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审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纠正违法渎职行为保障辩护权利紧急申告书

    东城区检察院并贺方检察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娜及其家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贵院起诉的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许娜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2021年5月8日,本辩护人将法定辩护手续即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东城法院刑庭主审法官白崇伟的书记员徐一微法官,嗣后领取了起诉书副本一份并进行了阅卷方面的交涉沟通。5月25日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崇伟法官助理的张姓女法官电话(84190276),她告知我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不能担任辩护人。

    5月26日下午,本人携带多份近期参加辩护的高院、中院裁判文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专程前往东城法院约见白崇伟法官,意图与其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解决辩护问题。白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本人去开具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一步还要求开什么朋友关系证明,本辩护人在向其展示本人近期参与辩护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表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等证明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根据最高院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委托书,无义务提交其他任何材料。当然本人从善意理解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法定职责的立场出发向白法官建议,如有必要,本人可以出具书面声明或配合法院对此专门做一个笔录。最终白法官未接受我的建议彼此存在较大争议。

    东城区法院作为首都一级法院,白崇伟作为一位资深法官,应当知晓,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知晓,人民法院承担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的法定职责;应当知晓,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保障亲友辩护的惯例通行做法;应当知晓,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则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则自由的法治原则。应当知晓,本案作为一起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无论最终实体结果如何,人民法院对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及程序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知晓,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但属于有罪推定思维于法无据而且有违法治文明侮辱人格;应当知晓许娜及其家属坚持由我作为其辩护人的立场不会改变,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一名辩护人还是两名辩护人,当事人委托律师还是委托亲友辩护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充分保障辩护权应以当事人意志为准而不能以法官意志为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本人认为,法官及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及辩护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很正常,如果经过充分沟通,明知法律规定仍然故意违法恣意妄为就不仅是认识上的问题了,公然剥夺辩护权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大家都知道,即使在周永康执掌政法大权时期都没有肆意剥夺辩护权,今天中央正在进行整风肃纪对政法队伍、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尚未开庭法官即违法剥夺辩护权何以公正审案?如无法律依据非法剥夺辩护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贵机关作为许娜破坏法律实施涉嫌案件的公诉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恳请你们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不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检祺!

    申告人暨许娜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1/5/27

    立即纠正许娜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当事人许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了解相关案情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由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许娜京东检一部刑诉(2021)Z79号案件是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区检察院两部门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你们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当事人许娜得到公正对待,立即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事实与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二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起诉许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为达非法目的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肇始于1999年持续了近21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以及维护执政党的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辩护人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辩护人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辩护人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二十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人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二十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辩护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二十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辩护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许娜辩护人:谢燕益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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