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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WHO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亲善大使彭丽媛的信

    尊敬的彭丽媛女士:
    您好!

    欣闻您于2021年6月7日在世界卫生组织“结束艾滋病人因结核病死亡:抬升势头”视频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致辞。您在致辞中表示“重大传染性疾病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消除艾滋病和结核病威胁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我非常认同。

    我的女儿在日本学习已有两年,因咳嗽、发烧而致重病,于4月30日晚在东京住院治疗,确诊为肺、腰、脑等多部位感染结核菌,尤其是结核菌侵入脑部,引发脑膜炎,形成脑积液,脑干受压迫,已有一个多月处于无意识状态。

    我决定去日本陪护女儿,并迅速取得了日本的入境签证。令人遗憾的是,6月2日我从福州机场出境时却被边检警察拦下。眼睁睁看着女儿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我却爱莫能助,心急如焚,度日如年!

    常言道: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您也有宝贝女儿,相信我对女儿的牵挂您也会感同身受。父女亲情、人伦之道,一切都在不言中!

    恳请您以您的身份和影响,与出入境部门沟通,从人道主义出发,对我赴日本陪护女儿予以放行。

    顺祝
    夏祺!

    唐吉田
    2021年6月9日

    附:
    1、我的电话:13161302848
    2、会议报道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21-06/07/c_1127539804.htm

    附:彭丽媛在世界卫生组织“结束艾滋病人因结核病死亡:提升势头”视频会议开幕式上致辞
    来源:新华网

    h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夫人、世界卫生组织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亲善大使彭丽媛应邀在世界卫生组织“结束艾滋病人因结核病死亡:提升势头”视频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致辞。

    彭丽媛表示,近年来,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全球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中国已逐步建立起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合作机制,艾滋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近20年来,结核病发病率下降40%以上,死亡率下降70%以上。这些成果的取得,得益于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医护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广大志愿者的默默付出。

    彭丽媛表示,大爱无疆,大道无垠。一路走来,我见证了许多感人故事。李晓丹将艾滋病红丝带志愿服务融入到她的生命,用行动诠释了志愿者与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永远在一起”的信念,成为了“彼此生命中的亲人”。徐兴华患结核病痊愈后,成为了一名志愿者,把自己防治结核病的知识分享给其他患者,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也没有让一名结核病患者中断治疗。在这里,我向世界各地像他们一样,为防治艾滋病结核病默默奉献的人士和志愿者们表示诚挚的敬意。

    彭丽媛表示,重大传染性疾病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消除艾滋病和结核病威胁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给防治艾滋病和结核病带来更多挑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为爱守护,奋力前行。我呼吁各国各界人士携起手来、积极行动,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让更多防治成果惠及人类健康,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努力。

  • 非法强拆实行三停 致八旬老人惨死

    【民生观察2021年6月2日消息】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赵小玲来电反映,甘肃天水市秦州区房屋征收局,在天信号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中,对住户实行停暖、停水、停电的三停政策,从而导致八旬老人惨死等恶劣问题。

    赵小玲反映,2019年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信号厂棚户区面临拆迁改造,拆迁办工作人员在明知住户家中,有两位八十多岁老人和一位六十多岁残疾人的情况时,于2019年冬季停暖。当时许多住户只能自己买煤,买炉子生火取暖。由于供暖期无法供暖,造成住户家中温度极低。

    2019年12月24日老人身体抵抗不住寒冷,冻到身体血管收缩导致脑出血入院。(非法强拆停暖前老人身体健康,每天出去散步锻炼身体)。

    2020年2月老人出院在家康复期间,拆迁办在4月又把水停了,5月把电停了,拉了一条电线给家里。7月13日彻底停电至今。

    老人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需要家人特殊护理。根本离不开水电。拆迁办工作人员来家里看到这样的情况,回去后依然把电停了。在这没水、没电的恶劣艰苦的生活环境下,一个月左右老人于9月7日离世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气、供暖、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试问拆迁办领导于心何忍?住户中有许多八、九十岁的老职工。拆迁办无视国家法规,违法强拆行为对老人们身心都造成巨大的伤害!住户们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

    2020年10月9日,赵小玲和姐姐去信号厂拆迁办公室,想商量解决一下停水、停电的事情。因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六十多岁的残疾大哥,不想去年的悲剧再次发生。天气渐渐冷了,想着有电家里可以暖和一点。

    赵小玲说,“当时刚走进拆迁办公室说明来意时,拆迁办工作人员开口就辱骂我们说:滚出去!你们爱上哪里告上哪里告去。还不停用语言侮辱我们家里人,态度非常恶劣,气焰非常嚣张。”

    2021年3月23日早上八点半左右,拆迁办工作人员在明知五号家属楼上还有住户的情况下,叫来挖掘机强行拆楼。楼上住户赵建林在自己家一单元门前只说了句:“你们拆前面的单元去”。

    拆迁办工作人员冲过来就对身体残疾老人赵建林拳打脚踢。当时现场围观的人很多都有看到。后去医院检查看病,有医生检查诊断结果证明伤情。身体多处损伤、头部血肿、脑震荡,由于惊吓过度现在神经有些失常。

    住户们联名向有关部门信访反映拆迁局违法强拆问题后,在领导督查此事之际,拆迁局答复问题时,不但歪曲事情真相,信口雌黄,凭空捏造,并且编造虚假材料抵制督查。巅倒黑白来狡辩,推卸自己的责任。拆迁局欺上瞒下,谎报事情真相的行为,令人感到气愤!

    棚户区改造原本是国家造福百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大事,让百姓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人民生活关怀的好政策。但在甘肃天水相关执政者手中却变成了他们欺压百姓的利器。国家为了保障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三令五申强调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违法强拆。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住户们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帮他们主持公道!

    在当今如此和协稳定的社会,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真让人震惊!在拆迁过程中,最让百姓深恶痛绝的事莫过于暴力拆迁了。拆迁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最后,住户们恳请相关领导严查此事,替百姓做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让将来面临拆迁的百姓不要再遭受这样的痛苦!

    赵小玲电话:15593878391

  • 耶鲁大学所在地市长吁释放“长沙公益仨”

    中国“春节”前夕,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2月8日,美国纽黑文市(City of New Haven)市长贾斯汀·艾利克(Justin Elicker)致信其“姐妹城市”长沙市市长郑建新,要求释放被长沙当局抓捕的三位公益人士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数周前,旧金山市议员马兆明(Gordon Mar)曾致信建议旧金山市长考虑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市长致信:放人与否事关“姐妹城市”关系评估

    贾斯汀·艾利克(Justin Elicker)是纽黑文的第51任市长。在给长沙市市长郑建新的信中,贾斯汀市长对长沙市抓捕的三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表示了密切关注。

    信中提到,这三位人士及他们所工作的机构“长沙富能”致力于消除中国社会最弱势群体遭受的歧视。长沙官员将这三人关押了一年多,不允许他们与家人或律师联系。在2020年8月至9月间,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对三人进行了法庭审判。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2020年6月发现长沙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这三人属于任意拘留、以及发现当局对三人的对待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许多条款。

    对于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在他们工作中体现出的正义、平等和保护边缘人群的价值观,贾斯汀市长予以肯定。他表示,这些价值观对于纽黑文的人民而言非常重要,在与长沙的“姐妹城市”关系中,纽黑文也将忠于这些价值观。

    在信中,贾斯汀市长要求长沙市长郑建新确保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以及确保以正当程序对待三人、确保三人有权接受法律服务、有权受到家人探望。信中并且指出,长沙市的回应将成为纽黑文评估“姐妹城市”关系时的考虑因素。

    这封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了长沙市对外友好协会负责人。

    百年友谊:推动中国教育、医疗事业发展

    纽黑文是美国康涅狄格州第二大城市,世界名校耶鲁大学所在地,与长沙有一个多世纪的深厚渊源。早在1901年,纽黑文成立了雅礼协会(Yale-China Association),致力于推动中国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两国民间交流。1906年,雅礼协会在长沙创办了著名的湘雅医院、湘雅医学院和雅礼中学。自1909年至今,该协会累计派遣数百名耶鲁大学毕业生赴中国开展语言教学。2018年4月10日,纽黑文市时任市长和湖南长沙市时任市长签署了两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民间呼声:长沙方面勿以“干涉内政”搪塞、抹黑

    吴葛健雄的父亲、人权律师吴有水表示:“感谢美国纽黑文市长在春节之际对我儿子他们三人的案子进行关注、并向长沙市市长致函。但是,这种努力所产生的结果是否能够如愿?我是抱有一定的疑虑的。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看来,在需要利用法律的时候,他们会称‘某某某什么不是法外之地’,当他们自己违反法律的时候,他们会说什么什么‘法律不是挡箭牌’。所以他们是用双重标准来对待这个世界的。从这个案子本身里面,究竟有什么名堂?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是是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说是‘案件已经公开审理了’,既然公开审理了,为什么我们在长沙市中院查询不到这个案件的任何信息呢?”

    长沙富能联合创办人杨占青表示:“很欣慰纽黑文市市长能注意到‘姐妹城市’长沙当局任意羁押、秘密审判我的三位同事。过去一年多,国内和国际社会也一直在持续关注、呼吁,但长沙方面始终不回应,也不向家属透露任何审判状况。这次,和长沙有友好关系的‘姐妹城市’的市长致信,我希望长沙市能认真考虑纽黑文市长在公开信中的建议,让‘长沙公益仨’早日得到家属委托的律师服务、早日得到释放、早日和家人团聚。”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联合创办人陆军表示:“在过去一百多年里,纽黑文市及其市民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医疗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这种友谊跨越了满清、民国、抗战、文革和改革开放等各个年代,可以说,纽黑文是长沙和中国的最忠实的朋友之一。这次纽黑文市长的致信,一方面它体现出了纽黑文对自己价值观的坚守,另外一方面也是体现了对中国更加文明进步的一种殷切期待。希望长沙方面不要简单地、习惯性地以‘干涉内政’来搪塞、来抹黑。”

    旧金山议员:建议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数周前,美国加州旧金山时间2020年12月23日,旧金山市议员马兆明(Gordon Mar)致信旧金山市长布里德(London Breed),建议关注“长沙公益仨”,并建议市长考虑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在给布里德市长的信中,马兆明对中国长沙政治打压民间组织的行径表示震惊和关注。鉴于长沙市已于2014年着手与旧金山建立姐妹城市关系(两市已签署《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马兆明议员恳请布里德写信给长沙市市长郑建新,要求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马兆明议员表示,作为民选官员和多年的公务员,为促进旧金山的平权、民主与司法公正共同努力了几十年。他敦促布里德市长采取措施确保旧金山与其他城市的合作关系也秉承这些价值观。

    案件进展:当局拒绝病危探视

    程渊、刘大志(曾用名刘永泽)及吴葛健雄为公益机构长沙富能的成员,长期关注残疾人权利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及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䜣讼。他们三人于2019年7月22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刑拘,后于8月26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自刑拘至今未能见到家属委托的律师。家属辗转从“官派律师”那里得知此案已经开庭审理,但法院及“官派律师”拒绝透露开庭情况。

    2020年12月底,吴葛健雄的母亲突发重病,在吴母病危期间及病故之后,法院和看守所拒绝批准吴葛健雄前往探视。

    2021年1月19日,长沙公益仨家属施明磊、吴有水赴长沙市中级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法院工作人员拒绝他们的查询,还要求检查两人手机、删除现场拍摄的照片。双方僵持到傍晚五点法院下班。

    致长沙市市长郑建新的公开信:释放三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

    致郑市长:

    作为长沙的姐妹城市纽黑文的市长,我首先要感谢我们两个城市过去的合作、尊重和支持性关系。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由于我们共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的关系日益牢固。我热切盼望将来与您合作寻求有利于我们两个城市和两个国家的经济和文化机会。不过,我本次致信,是出于我密切关注在长沙市被抓捕的三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及他们受到的待遇。这三位人士及他们所工作的机构“长沙富能”致力于消除中国社会最弱势群体遭受的歧视。

    据我了解,长沙官员将这三人关押了一年多,不允许他们与家人或律师联系。在2020年8月至9月间,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对三人进行了法庭审判。鉴于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2020年6月发现长沙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这三人属于任意拘留、以及发现当局对三人的对待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许多条款,此案令人感到不安。

    对于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在他们工作中体现出的正义、平等和保护边缘人群的价值观,我予以肯定。这些价值观对于纽黑文的人民而言非常重要,在与长沙的“姐妹城市”关系中,我们也将忠于这些价值观。因此,我要求您尽最大努力确保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在此过程中,我请您确保以正当程序对待三人、确保三人有权接受法律服务、有权受到家人探望。我想指出的是,您是否回应、以及如何回应,都将成为我们评估姐妹城市关系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以确保姐妹城市关系以最符合纽黑文人民的价值观和利益的方式开展。

    我本次致信,是出于对我们两个城市之间关系的认真考虑,这种关系建立在一百多年的相互援助、文化交流和教育交流历史的基础上。我本着真诚、有意义的交流的精神发出这一呼吁。我是作为一个真诚的朋友来找您,我愿真诚面对我们关系中的问题,并寻求与您和您的城市合作来克服这些问题。

    此致,

    Justin Elicker
    纽黑文市市长

  • 致中国最高领导人紧急呼吁书

    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

    诸位公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一个致力于推动中国宪政变革的自由理想者和人权工作者。当此人道危情突如其来、我的自救努力却遭致命阻挠之际,我不得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民的申诉权利,公开向你们陈情并呼吁紧急干预。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妻子张青2009年迁至美国,现居马里兰州。今年1月9日刚刚做完结肠癌伴肝转移开腹切除大手术,按照医院安排,马上需要进行持续24周的化疗,风险极大,生命高危。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护,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妻子的遭际令我痛彻心肺,每延迟一天于我都是精神酷刑。诸位公仆亦为人夫,想必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应该能够想象和体谅我的这份锥心之痛。

    我对诸位公仆的天良人性一直抱有期待。为此,我曾在第一时间,公开吁请你们伸出援手,让我赴美照料我最尊敬、最亲爱的妻子,坊间于此已多有报道。但令我猝不及防的是,我出国照看爱妻之行竟遭少数公安部官员下令的惨无人道的拦截——昨天中午,广州市公安局一处两位国保当面告知我:我的出国之行,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是同意的,他们不想做有违人道的事。但公安部回复说不批准。如果我自己买好票到机场出国,公安部会下达命令给他们,让他们把我从机场截住。

    这不是说说,是动真格的。我所住的楼下已经布下了公安部便衣,其中就有我出狱之后数日对我紧紧跟踪者。今天上午,我买好了1月28日即明天下午4点50分广州飞往美国华盛顿的机票,果然遭遇预告中的“人为操作”:下午2点28分,订票机构携程公司突然把我的广州飞上海的机票改签到第二天即1月29日,这样我将不得不错过明天即1月28日晚上海飞往华盛顿的航班。如此恣意践踏法律、恣意撕毁商业契约之举居然发生在诸位领导人一再承诺要建立“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今日中国,公安部官员一手遮天就可以用超越法律的特权或暴力威胁指令任一商业机构进行严重违法作业,甚至在公民个人人命关天之际横加阻挠,真令人震惊、更令人万分悲愤!

    我的妻子日夜盼望我的到来,我却无法及时赶到她的身边,心中愧疚之至、惨伤之至。我们虽长期天各一方,但夫妻恩爱,相互尊重,一生结伴,万载恩情。她为我付出了一切,今天是轮到我为她付出一切的时候了。我将克服一切艰险,跨越一切刀山火海,在所不惜。如果我在2021年1月28日晚无法顺利登上上海至华盛顿的预定航班,我将即时进行无限期绝食。

    没有任何不义之人能够拦得住我,这无须未来验证,我的奋斗史尤其我的铁窗史已足以证明。但即便如此,我仍不愿放弃对诸位公仆共情同理之心的期待。为了生命,为了至爱,同时也为了中国的文明仁爱形象,我以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份,谨此向诸位公仆再次发出紧急呼吁:请依法履职,立即紧急干预,撤销公安部少数违法乱纪的官员的相关指令,排除一切阻力,让我顺利成行,立即赴美照护重病妻子,一天也不要耽误,决不再人为制造任何人道悲剧。否则,没有人是孤岛,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残无人道的遭遇,所有人都可能遭遇到,包括你、我、他,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这点可谓史不乏例,请诸位公仆深长思之。

    祝诸位公仆在新的一年,在人权法治事业上,为中国十数亿主权的公民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杨茂东

    2021年1月27日于忧心如焚中

  • 致李克强总理、赵克志部长的紧急公开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先生
    二位公仆好!
    我是中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
    我因一件与二位公仆对口服务之重要事务,紧急给你们写公开信,请予帮助。
    我的妻子张青居住在美国马里兰州,今天(美国时间1月9日)刚刚做完结肠癌伴肝转移开腹切除大手术。她因为两个孩子在国内无法正常读书,被迫于2009年迁移到美国,十几年来异域打拼,艰难辛苦把儿女拉扯大,又与身为良心犯两次坐牢的我长期分离,心理苦痛长期郁闷,故酿成重大疾病,令身为男子汉的我愧疚、哀伤之至。
    现她一人在美,大手术之后急需调养呵护,却无人做饭、照顾、扶持,很不利于压住、根治恶疾,这令我忧心如焚、度日如年!
    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顾我的妻子,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
    但是,我的出国护照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扣押,而且据他们去年声称,我作为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权利的履行,需要经由他们批准。
    二位公仆亦为人丈夫,夫妻恩爱,必定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同样重要的是,二位公仆和你们所代表的政府部门,有着为中国公民的重大合法需求提供服务的职责,有着对下属严重失职行为及时督改的义务。
    在此,我恳请二位公仆拨冗履责,本乎天理、顺乎人道地运用执行力,帮我解决目前这一重大而急迫的困难,责令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最快时间返还我的出国护照,并且不可做出任何非法的阻碍。
    果真如此,我将十分感激。
    我们同为中国人,都是自然本分地爱亲人、爱国家、爱人类者。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和平、发展是今天中国的全民共识。我真诚地希望看到,二位公仆以及中国政府所有有良心者,能够在新的一年对中国的人权事业做出更加有力的程序推动,令所有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以及其他基本自由权利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敬请答复!
    杨茂东(郭飞雄)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杨茂平(我姐姐),13872829152
    2021年1月10日

  • 民有冤,官必腐!致中央巡视组

    这十多年来,中央巡视组到各地巡视已有十多次了,各地自认有冤屈的民众满怀希望到巡视组反映问题络绎不绝,但几乎没人能得到反馈,为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众不再对中央巡视存有幻想和兴奋,想尽办法寻找巡视组驻地的民众也越来越少,这在巡视组看来或许是好事,但实际却反映出民众对中央也越来越失望的情绪和事实。而民众递案得不到回复,原因不外乎他们都是反映自身遭遇不公和侵害,却没能具体掌握哪个官员实质腐败的证据。请问:普通民众能有多大能力可掌握官员实证,单就各部门难进、脸难看皆因不许拍照、录像和录音而无法举证,更何况得到内部材料了。然而,就因小民无法拿得到实证就可否认腐败吗?非也!

    庞大的上访群体,多数是有理有冤的民众,否则中央就不该三令五申要切实解决民众反映的迫切问题;各地就更不该解决问题,否则就是纵容乱诉乱叫屈。而既然有错案、冤屈存在,就必然说明有腐败存在,而民有冤屈、官有腐败却拖着不解决甚至**、打压,更是官府渎职、玩忽职守和违法违纪的反应。

    综观那么多年来,很多民众递交巡视组的信都如同泥牛入海之事实,撇开巡视组成员有当地设置种种阻力难以开展工作、被假相蒙蔽和个别成员意志不端易被收买、甚至自身就是问题官员之因素外,说明中央巡视组多少有形式主义和查案理念不正的存在,此现状如不得改变,巡视就只能是走过样,巡视的价值和意义就是虚空。而每年只揪出几个大老虎却不从根本抓实,小苍蝇们层出不穷变身大老虎、民众积怨深重危及国之根本,绝非危言耸听!

    中央各部门自身不正被地方效尤,正地方该从正中央起始!

    只要跨入过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中纪委、建设部和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等接待室的人,都能切身体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和状难递、冤不理的墨黑之境,而不许录音、拍照和摄像等,无疑为这些部门人员冷漠、恶劣的言行提供了庇护,而这些部门被地方买通联手整治、**冤民的事例屡见不鲜,也让民众更是有冤无处诉,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民众最后只能吁天长呼:共产党变质了!政府墨黑如同黑社会!

    比如:2001年我因国家信访局接待室木旦里甫处长之约前往谈话,却在信访局接待室内大厅被上海警方强行拖出无任何手续和罪名送往北京丰台区看守所,整个过程国家信访局接待室接待员陆洋和北京警察全程参与。5天后上海警察将我从丰台区看守所强行接出,回上海后就直接送往黄浦区看守所拘留、劳教(拘留罪名后被以“事实不清”撤销,但却以同样“事实”将我枉法劳教,却始终在看守所关押),全部事实都是莫须有的杜撰。此案,就是中央不正的最好的例子。劳教释放后,我曾找到木旦里甫要求说法,他回答:我们只是让上海接你回去解决问题,没让上海关押你。既如此,那为何就默认上海对我的非法关押?为何不追究故意制冤官员的责任并让我一直蒙冤被关?又怎么解释我在国家信访局接待室被送往丰台区看守所、且有陆洋和长驻接待室的北京警察参与?据知:陆洋后因接受地方贿赂被判刑,那么我案中有无贪腐的事实,其背后存在怎样的猫腻?望巡视组查实(陆洋当时受木旦里甫指令,木现升官)。

    由我多年上访体会:中央各部门接待室存在大量被地方收买问题,由于池塘混浊,正人都会因此腐蚀而变坏。就比如陆洋,最初全国各地访民都对他印象极佳,却不料他也湿脚淤泥。

    又比如:大量各地暴力**和整治就在北京发生,中央各部门真不知情?若真查实和严处,地方还敢如此嚣张、为所欲为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再比如:公安部接待室对访民极其恶劣且拒接所有案件的做法和态度,中纪委、最高法院、全国人大也都不作为的事实,榜样在前,地方能好吗?

    再再比如:我向国家信访局和国务院法制办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无论挂号信邮寄还是当面递交,都被无理拒收;而我们向法院和人大、检察院递交的诉请也都杳无音讯。

    而各地官员造成问题并拖赖不办、甚至动用黑社会**、看管冤民,均涉及违法违纪和贪腐的事实。

    上述种种,都是国家行政机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甚至犯罪的事实,但我们状告无门。

    请巡视组能重视和提请中央领导予以查实、查处!

    马亚莲(手机13861265924)
    2020年12月15日

  • 许志永涉“煽颠案”致临沂公检法三长公开信

    就1226案致临沂公检法三长公开信暨许志永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案件法律意见书

    临沂市中级法院并于晓东院长
    临沂市检察院并蒋万云检察长
    临沂市公安局并李登全局长:

    三位好,我是中国公民谢燕益。受许志永亲属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临沂市公安局负责侦办、临沂市检察院批捕并审查起诉的许志永、丁家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一案许志永的辩护人及其申诉控告代理人。在向三位致信之先我已了解到,丁家喜、许志永两位被采取强制措施以来至今未被获准会见其辩护律师。当事人被以专案方式处理尤其涉及政治、言论犯者所谓敏感案件以国家安全之名不允许会见、违反通常的刑事诉讼程序甚至剥夺辩护权指定官派律师、未审先判已不乏先例。众所周知,许、丁两位此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源于其正常的公民聚会尤其2019年12月26日的厦门聚会,当然可能还有他们二位一直以来热心公民社会建设的一言一行。

    许志永、丁家喜到底有没有罪?想必三位心里都是清楚的。知道他们二位所作所为的人们也是清楚的,这恐怕只是稍具良知心智正常者就足以判断的。

    可是如此荒唐的冤狱何以持续发生?如果说许志永、丁家喜有罪,谁都知道他们的罪不过就是要做一个有尊严的人、要堂堂正正做公民(他们上一次冤狱容后文阐述)。他们按照现行宪法法律有理有据、不愠不火争取公民的权利、一点一滴的推动公民社会建设,就是他们以己度人的善意,就是他们勇于担当责任之罪。

    何以明知没有证据、明知没有事实根据、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冤狱仍得以发生?

    是非对错、违法合法、罪与非罪本已泾渭分明无需赘言。可是本案发生的现实背景、其背后的逻辑以及利害得失却不得不说。

    自去年至今可谓多事之秋,国内经济萧条、贪腐遍地、人道灾难相续不断,国际上以美帝为首的西方世界正在把中国人民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截然分开进行所谓围剿与制裁。

    与此同时,美帝大选在即,民主共和两党竞争日趋白热化。无论两党候选人何者当选,唯有超越党派、超越族群、超越阶级、超越主义谋取中正博大者方可使文明升级再创辉煌。

    如前所述,当今人类文明之灯塔美帝尚需与时俱进,必有超越阶级之胸襟方可内安国民外领世界,我国一直以来却不乏抱持十九世纪一种狭隘落后的观念者——阶级学说。回顾人类近两百年历史,阶级学说自产生以来别无他用却成为种种野心家煽动族群分裂要么夺取权力要么巩固权力之主要手段。

    阶级学说通过物化作为精神主体人之社会存在状态,混淆阶级身份与阶级意识同一性,否定阶级地位处于不断流变这一事实,夸大阶级的对立性以掩盖不同阶级中的普遍人性欲求、共同利益及其统一性,将人彻底物化后抽掉其伦理自觉从而否定人类的自由、尊严与文明作为一个整体的无可分割性这一事实。

    在前现代社会里,形形色色的政客利用似是而非的阶级学说制造所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与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的矛盾与对立,回避人类社会亙古既有的真矛盾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通过垄断话语权回避统治者从当权的第一天起就已蜕变为名副其实的统治阶级、当权者阶级而不是自己给自己定义的什么其他阶级。人性的正常欲求决定着统治者的一切意图都不过是以加强和巩固自己的权力既得利益为核心追求权力的剩余价值,否认这一事实必然陷入虚伪与人性背反。

    人为制造社群分裂、对立、等级划分必然导致斗争哲学盛行。斗争、对立与仇恨不可避免成为社会常态,并为特权横行创造条件,谁掌握了权柄谁就成了所谓的革命阶级、有理阶级、专政阶级,谁就代表了正义与进步。谁在权力斗争中失势,就成为反动阶级、落后阶级、被专政阶级。把人划分为三六九等,分而治之,本无矛盾的人民时时被制造出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树立内外敌人、无休止的内斗相残、与人为壑、率兽食人、敌视仇恨相续不断,此国此地永无宁日、万劫不复。一族群内阴险狡诈的统御术终竟得以实现唯一奴隶主统御全体奴隶之现实。众所周知,1949年至1976年在这片土地上曾发生的一幕幕惨剧直至史无前例的文革发生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

    1978年执政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谓体制内痛定思痛达成某种共识摒弃阶级斗争开启改革开放走向市场经济、依法治国道路。与此同时,一方面权贵集团以腐治国借改革之机权力寻租巧取豪夺窃国盗民,另一方面,极左势力以原教旨主义重祭阶级理论、公有制、斗争哲学妄图专制复辟卷土重来。专制主义既得利益集团左右相搏,罔顾人民死活。一言以蔽之,既得利益成为改革主要障碍进退往复。毋庸讳言,当今之中国贪腐、冤狱遍地,人道灾难相续不断、民心尽失、民怨沸腾、权力失控、社会失序,专制主义既得利益集团的贪婪顽固正把国家族群推向动荡不迭的深渊。

    2013年,许志永和丁家喜,一位声望正隆的北大博士大学教师、一位业界翘楚成功的商业律师,两人无法接受权贵横行、冤狱遍地、弱肉强食的社会现状,秉持良知与责任因应时局勇担人道使命,用自己的行动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倡导做公民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在现行宪法法律框架内以最大的诚意与善意,和平、理性、温和、建设性的推动社会改良唤醒众生。他们的公民倡导不仅是打破改革被既得利益绑架陷入僵局的出路所在,也是破除特权观念、阶级理论、斗争哲学等伪善学说实现人人平等的历史必然逻辑。许、丁他们为教育平权奔走、公开呼吁官员财产公示、践行公民同城聚餐……新公民精神“自由、公义、爱”的宣告更可谓人同此心!在专制特权社会里,不惟普通百姓是受害者,当权者终究也是受害者,没有一个独裁者会有安全感!公民社会不单是普通百姓的希望,更是专制当权者的出路所在。

    令人遗憾的是,许志永、丁家喜终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枉法冤判。众所周知,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从一开始就违背我国现行宪法、法律。它肯定不是国家的意志、不是法律的意志、不是执政党的意志(如前所述执政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宪法法律以及形成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均可体现这一点),而是个别人的非法意志。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作为执政党,理应按照自己说的话、自己制定的法律办事。82宪法的制定以及依法治国的宣告,为结束成王败寇、你死我活、权力恶斗创造了条件,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告别专制特权实现民主法治的前景愈加光明。以法律之名行政治迫害打压之实赤裸裸侵犯人权践踏法治,外失信于民内不合体制共识,势将造成摧毁政权之基的现行法统让其彻底失信破产政权翻覆的后果。

    许志永、丁家喜服刑期满出狱后,二位矢志不渝继续秉持温和、理性、公义立场,力所能及推进公民社会建设,也唯有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夯实公民社会基石,这个社会才有更大机会避免干戈四起实现和平有序转型。

    2017年9月,丁家喜出狱近一年后抵达美国与阔别多年的妻女相聚。他本来可以留下来与妻女共享天伦之乐,但是他放下对妻女的眷恋毅然返回故土。临别时其对妻女表示,总有一天会接她们回来。海内外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何尝不是如此?这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的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注定了与这片土地的亲缘关系,我们有责任站在这里,用自己的双手将其建设好,建成一个真正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

    许、丁他们为包括当权者在内的所有公民争人权、争尊严。非法镇压迫害他们的违法势力如果成功了,则意味着非法特权的暂时维系。而许、丁他们的追求实现了则意味着永远不会再有失利者。包括那些特权者及其子孙在内,所有人终将告别恐惧成为一个有自由、有尊严、有未来的平等公民。正是基于这一理想、信念与责任,许志永、丁家喜以及千千万万的良心犯不惧艰险、不惧牢狱而坐论起行仁者无忧,忧心忡忡者恰恰是那些负隅顽抗垂死挣扎的专制特权者。

    任何一个社会、一个族群欲摆脱奴役从野蛮走向文明都必须付出某种代价,都必经两种意志的较量即自由公民意志与奴役特权意志、和平民主意志与暴力专制意志的较量,这两种意志即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不是经过一两次而是历经百千次、无数次直至自由公民意志、和平民主意志完胜,奴役特权意志、暴力专制意志彻底失败瓦解为止。

    追求做有尊严的人、堂堂正正做公民这条道路注定遍布崎岖与坎坷。可是任何艰险都无法阻挡人性的普遍欲求、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任何打压与迫害不单无法阻吓自由公民意志,相反每一次不义都将激起人们对美好前景的渴求推助更多公民的觉醒与奋争!不管专制强权看似如何强大暴虐,其根本无法支撑应对一个人民普遍觉醒的时代。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少数违法势力、邪恶势力妄图把国家、法律、政党等公器作为私利工具绑架整个体制、整个社会以实现维护既得利益、个人野心、专制权力的目的。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们将会知晓,无论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作何选择,专制历史都必将终结。改变专制历史,所要面对的对手,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甚至不是一个政党而只是隐藏在权力体系内的少数违法分子、邪恶分子,为一己之私负隅顽抗者。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尽管改变专制历史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都难。但是,当今之中国,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告别专制历史乃民心所向。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变革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正在发生的普遍觉醒和进步的力量。

    三位司法首长我的同胞,以上我阐述了关于许志永、丁家喜一案何以发生的现实背景、其背后的逻辑以及利害得失的一点立场。显而易见,政治打压与迫害丝毫无法动摇自由公民意志的成长以及我们这个族群终将拥抱现代文明的历史进程。但是,为求真正的减少社会对抗,为求最大限度的防止社会对立,为求最大限度的缓解社会冲突,为求最大限度的减少人道灾难,为求最大限度的降低社会转型成本,在此,我愿意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呼吁公权机关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善意忠告掌权者,人的有限性、权力的有限性这一事实,善意忠告掌权者,分明在我们头上冥冥之中存在无形的主宰力量、因果铁律、善恶终有报之天道法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再卑微者,只要心存善念于心无亏终将得以善终,即使强权凛凛如果伤天害理放纵堕落亦将劫数难逃!善意忠告掌权者,境由心转,不远而复!即便历史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只要愿意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国家、族群负责,自今日始,无罪释放许志永、丁家喜等所有良心犯,平反历史冤狱,开诚心、布公道,任何善意与善待终将得到善意的回应。八年前,当存续五十多年的劳教制度终被废止,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反人类元凶周永康被扳倒之时一度普天同庆曾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诚如斗争与仇恨只能换来仇恨与斗争,播下爱的种子一定可以收获爱的喜悦。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殊难料定,但人心向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基于对人性的信赖与期待,倘若体制内外朝野上下为推动最终建立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社会的美好中国相向而行点滴累积善意,循序渐走和平转型的道路,每一个公民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尽绵薄之力功不唐捐,诚如是,则国家幸甚,苍生幸甚!

    许志永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0年10月12日

  • 何以为家?致安徽高院董开军院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董开军院长:

    您好!我是蒙冤律师吕先三的家属赵静。非常感谢安徽高院这次能够给予吕先三开庭的机会,原定4天的庭审开了6天两晚,基本上保证了律师和当事人的辩护权利。通过庭审案件真相已经浮出水面,吕先三无罪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吕先三是被冤枉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庭限制了旁听、也没有庭审直播,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排非,明显通过刑讯逼供、威胁、指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非法笔录却没有排除,这样走形式的庭审让我感到绝望。

    到现在吕先三已经被关押19个月,孩子都已经不认识自己的爸爸了。

    出身贫苦家庭的吕先三

    吕先三,出生在淮南寿县,一个极度贫困的农村家庭,他的父母都是孤儿。吕先三有两个哥哥,均因家庭困难没读完小学。吕先三的学业也是在亲友、村民的接济下才得以完成。

    吕先三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年迈的父母没有养老金,一直跟着我们生活,全家人生活都靠吕先三的收入。我们有两个儿子,吕先三被抓时大的6岁,小的9个月。一审宣判后,他70多岁的老父母喊了几句冤枉,就被以妨害公务罪刑拘了,直到30天后才被取保。遭此一役老人的身体已经垮了,特别是我婆婆,想儿子已经入魔,一天到晚寻死觅活。我们全家把全部希望寄托于安徽高院,两位老人更是每天都在安徽高院大门口等待儿子吕先三回家。如果您上下班留意一下,一定可以在大门口看到他们,两位风烛残年的瘦弱老人,那就是吕先三的父母。

    从2018年3月15日吕先三被抓开始,我们一家就没有了任何收入,但家里还有房贷要还,老人、孩子要养,快要活不下去了,恳请董院长能够主持正义,救救我们这个家庭。

    且看吕先三是如何被冤枉的

    吕先三因代理邵柏春、徐维琴与李光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控共同诈骗身陷泥潭,检察院3次不批捕,最终却没有顶住公安局施加的压力,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批捕并提起公诉,顺便给吕先三多加了涉黑的罪名。一审合肥市中级法院虽然给吕先三去掉了涉黑罪名,却以诈骗罪判了吕先三12年有期徒刑。

    合肥市中级法院认定吕先三构成诈骗罪是明显错误的。这所谓的诈骗案,实际上是一起普通的借款合同纠纷。邵柏春夫妇将钱借给了李光建,李光建用该笔钱投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借贷双方对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抵押等事项都是明确的。就连借款人李光建本人在被合肥警方讯问时,都近百次否认被骗,否认报案,否认认识吕先三。

    合肥案就是合肥市公安局学上海,要搞到位,才搞出来的一个“套路贷”涉黑案,因为上海的案子里有律师参与,合肥市公安局有样学样,也要搞出一个代理律师来,吕先三才被从代理徐维琴的众多民事案件的14位律师里挑选出来,为这个任务陪葬。斯伟江律师向法庭出示的《信访批复》是徐维琴案能够立案的原因,即使李光建本人没有到场信访,即使李光建与徐维琴之间的民间借贷已经被其他公安机关确定为经济纠纷未予以立案,但有了所谓的批示和一个拿着外国人护照的信访,这个已经界定的“民事争议”就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了。斯伟江律师反复提到的一个细节是,本案是连“被害人”李光建都没有调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犯罪证据都没有收集的情况下就立案了。

    这样漏洞百出的案件,请您一定要看清是谁在里面搞鬼,是谁的权力压过了法律。

    侦查人员不惜刑讯逼供也要搞到位

    被告人邵柏春遭受刑讯逼供,被警察钱晓星整得哎吆哎吆不断惨叫的视频,已经被公布在网络上了。被告人徐维琴也被警察拽着头发往椅子上磕……指控吕先三参与犯罪的假口供就是这么来的,吕先三冤案就是这样被“打造”出来的。

    公诉人王云徽借本案公报私仇。本案一审中的公诉人王云徽就是被告人徐维琴的债务人,他欠了徐维琴的钱,想赖账。他在提审徐维琴时曾明确说要把她关死在看守所里。王云徽这位与案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诉人,在辩护人提出回避申请时非但没有回避,竟然还到看守所里威胁被告人邵柏春、梅泉必须指控吕先三,不能翻供,否则将对其家人采取措施。

    法律人守望相助,都期盼着吕先三无罪回家

    吕先三蒙冤,一审时我们曾面临着没有律师的困境,万般无奈之下,我微博求助,得到广大律师同行的支持。北京的金宏伟、燕薪律师前来援助吕先三,一审进行无罪辩护。我永远无法忘记一审判决后,我公公婆婆喊冤被以妨害公务罪刑拘,家里只有我带着两个幼儿。最绝望的时候,律师界没有放弃吕先三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律师,周泽和斯伟江律师免费援助,差旅费都是自掏腰包;周立新律师、张维玉律师、王海军律师、赵和旭律师不远千里前来给我支持、援助我公公婆婆的案件。

    除了吕先三的辩护人周泽律师和斯伟江律师,本案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如屈华律师、冯延强律师、余忠谱律师、姚文根律师等都认为吕先三无罪,并在法庭上发表吕先三无罪的辩护意见。

    各位律师同行都是基于吕先三绝对无罪的认识才无私地帮助我们,之后我带着孩子去北京为吕先三维权整整9个月,也得到了很多很多人的帮助,我知道体制内正义力量一直都在,我相信您也一定能坚守正义还吕先三一个清白。

    恳请董开军院长主持公道,我们坚信吕先三无罪

    吕先三是一个符号,诚如辩护人所问:民事案件已经判决生效,一个刑事判决却能将其全部推翻,民事法律的既判效力如何保障?如果像吕先三这样合理合法的代理行为都构成犯罪,那么民事代理律师的风险真的是无处不在,希望这个案件的判决不要摧毁了民事判决的公信力,不要让律师们人人自危。

    吕先三律师案与林小青律师案极为相似,无罪的理由非常充分;曾有法学教授以林小青律师案和吕先三律师案做了详细比较,林小青是法律顾问,吕先三只是个案律师,吕先三和林小青一样都没有违反《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安徽律师吕先三诈骗案与青海律师林小青诈骗案比较研究)吕先三作为当事人借款还款后才介入案件的代理律师,绝不可能明知徐维琴、邵柏春与李光建之间借贷的全部真实情况。林小青律师终获无罪,希望安徽高院也能依法判决吕先三无罪!

    再次恳请董开军院长为吕先三主持公道,拯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叩谢!

    吕先三之妻:赵静
    2020年9月7日

  • 疑汕头律协会长封杀陈书伟律师实习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7日消息】“拿律师证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格尊严,为了人格尊严是可以牺牲律师证的;为了律师证而牺牲人格尊严,这不适合申请人。”准备当实习律师的陈书伟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如是说。

    昔日知名维权斗士陈书伟。2004年起,因不堪受辱,一怒之下,倾尽所有,亲力亲为,发动、组织通信用户反抗中国移动乱收费,受到了包括原国家领导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等关注支持,大量“高大尚”官方媒体报导被扼杀、被净网。

    2006年,陈书伟启动了超300个行政复议诉讼,促动了广东政务公开,受到了省市领导重视,推动了三个规章发布,对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公民权利践行做出了一定贡献。

    2009年,陈书伟在上诉理由中,生猛地仅写了一个“操”字,其倔强性格,人尽皆知,陈书伟因此被拘十五日,一位法院副庭长也因而被免职。

    2011年至2014年四年期间,陈书伟又用败诉率仅0.1%左右的超千个行政诉讼锤炼了政府执法水准,继续大力宣扬、唤醒老百姓公民意识,普及了公民权益。

    陈书伟十六年来历尽艰辛,不畏强权,无私奉献,坚持践行法律的正义精神,捍卫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了人们公民意识,人称“陈大侠”。

    近日,发现沉静多年的陈书伟在网上又唠唠叨叨地称汕头市律师协会偷偷摸摸背后耍阴招,上报广东省司法厅不法地将陈书伟列入进“黑”名单里,让全省律所不让陈书伟进行律师实习。陈书伟据此复议汕头律协、深圳律协,接下去计划还要和深圳司法局、广东省司法厅打官司。

    据悉,陈书伟是深圳人,籍贯是潮州市饶平县。2020年3月陈书伟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考取到了法律资格证书。因考虑到深圳市律师实习人多,为了避免排队等候,尽快取得律师执业证,2020年4月14日,陈书伟提着二瓶52度剑南春酒,和介绍人(系三年同桌杨先生的亲哥)到汕头拜访相距仅五公里的饶平邻乡的郑灼武律师(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事先约定好实习律师在律所实习期间没有工资,住宿、社保等费用由陈书伟自己承担。见面闲聊时,陈书伟才意外得知郑灼武律师原来还是汕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在陈书伟整理筹备律师实习申请资料期间,郑灼武律师曾和其闲聊过几次,话题无非是自己帮忙提供平台给陈书伟实习执业的功劳很大;潮州市实习律师一期七人只有二人通过,被刷下来的有人也想跟随郑灼武律师实习;汕头市律协实习委工作人员和他是一伙的;汕头市律协都是直接致电给郑灼武反映陈书伟学籍档案等等问题;汕头市律协也知晓陈书伟到汕头实习是“蹭”执业证的;……。郑灼武律师还要求陈书伟实习期间需上午9点坐班,也拒绝按照汕头市律协杨婷要求变通提供学籍档案,并称陈书伟如有什么意见或需要可让那个介绍人出面直接找郑灼武律师协调。律所行政主管“兰姐”也暂缓代陈书伟缴交4月份社保256.33元。

    当陈书伟找介绍人反馈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协调时,那个所谓的汕头大学教书的所谓介绍人,态度坚决地拒绝直接找郑灼武律师协调,也拒绝邀请郑灼武律师一起吃饭。与此同时,那个所谓的介绍人也曾不止一次当面表示介绍陈书伟到郑灼武律师处实习,会给陈书伟省了不少钱。而陈书伟认为,介绍律师实习本来是一件小小事,是人情但不是功劳,陈书伟一直也不明白介绍人为何出此言。

    随后,陈书伟承接了一个标的432万借贷合同案件签约郑灼武律师;期间见郑灼武律师泡茶电热壸坏了,陈书伟便主动帮其更换。

    等到了2020年5月18日,陈书伟在律所的社保单终于能打印出来了,便马上按照汕头市律协公示的资料提交了实习申请。第二天被汕头市律协以材料不全而驳回申请。陈书伟找汕头市律协杨婷,要实习所需的具体资料清单。杨婷答复已交发给了律师事务所“兰姐”。陈书伟便找“兰姐”索要了该份资料清单说明。这时郑灼武律师称汕头市律协来电称陈书伟简历资料写的“21年待业”是不可能的,要求陈书伟写上工作单位。陈书伟向郑灼武律师解释该时段真的没有工作单位。郑灼武律师称没有人会去核查这些资料。陈书伟又解释档案是永久的,不宜作假,否则会成为定时炸弹,陈书伟同时以政府无义务为百姓找工作,间接地否定汕头市律协要求的正当性。走出了律师事务所,陈书伟直接致电给杨婷,非常客气地请求其有事直接联系自己,别总是去找郑灼武律师,搞得陈书伟也莫明其妙,但被杨婷拒绝。

    陈书伟在5月20日第二次提交材料中的《个人待业说明》中对待业21年作了详细说明,5月21日又被汕头市律协驳回。同时,律师事务所“兰姐”突然来信,称陈书伟后续所有提交的实习资料都要经郑灼武律师核实,同时,陈书伟发现使用的律师事务所注册的账户密码被修改了。

    5月22日,郑灼武律师当陈书伟面给汕头市律协杨婷致电,解释陈书伟实在没有单位可写。陈书伟也尽力按照律协杨婷的意见写工作经历和情况说明。5月25日,汕头市律协批准了陈书伟的实习申请。当26日要提交实习书面材料时,律师事务所“兰姐”又细细地核实材料,并以郑灼武律师须再次核查《实习协议》内容为由,要求汕头市律协退回陈书伟的实习申请。陈书伟深感在该律师事务所的折腾和不被信任,遂回到潮州,告知了那个所谓介绍人的弟弟。5月26日晚,介绍人弟弟批评陈书伟,称其应当入乡随俗,要学会请客吃饭;并称他那个哥哥前几日接到郑灼武律师电话,表述原来陈书伟之前有一千多个公民代理案件,和以后不知陈书伟在该所期间能否听话。

    5月27日,介绍人弟弟称郑灼武律师审核那《实习协议》了,没有什么问题,陈书伟可以实习了。陈书伟感觉继续在该所待下去没什么意思,经介绍人和郑灼武律师同意,客客气气地结束了在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筹备。临走时,陈书伟送了郑灼武律师二斤茶叶,又再送了那个所谓介绍人二支酒,以表感谢。离开时,陈书伟也不敢向郑灼武律师主张之前432万标的案件代理费的40%的提成约定,生怕得罪郑灼武律师,影响同是饶平县东界人的乡亲之情。

    打消在汕头市律所实习念头的陈书伟回到深圳,感觉还是回深圳实习的氛围好。深圳的律师面试官朋友却强烈建议陈书伟不要在深圳实习。陈书伟想想,遂回到汕头市另找一家离第一家的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距离不到一百米的律所实习。

    2020年6月22日,陈书伟向汕头市律协申请实习,6月23日即被莫须有地以“陈书伟仍为深圳市操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不符合申请专职社会律师实习的条件”为由,作出不通过决定。同时,汕头市律协又以陈书伟有一千多个代理诉讼案件和不听话为由,要求第二个律所不要接受陈书伟。汕头市律协施压不成,汕头市司法局又称要亲临该律所检查工作,仍然施压不成。后来,汕头市律协便以“暂时不批一周”、“系统出故障”等为由,一直对陈书伟的实习申请不作出决定。

    这遭遇让陈书伟处于极为痛苦的境界:如坚持在汕头市实习,则必然后续会产生很多麻烦事;不在汕头市实习,感觉又对不起第二个律所的坚持。思虑再三,陈书伟终于还是回到深圳。

    2020年8月3日下午5:52,陈书伟向深圳市律协申请实习;第二天汕头律协即知晓,主动询问律所有关陈书伟实习情况;第三天即8月5日上午9:12,深圳律所负责人基于相关人员的压力,致电陈书伟面谈,并解释了解雇陈书伟的原因。陈书伟经多方打听,确认是汕头市律协层面报给广东省司法厅,成功地以陈书伟职业品行不端而列入广东省司法厅“黑名单”系统,也即陈书伟一旦申请实习,系统即时提醒有关责任人,并动用力量劝说律所负责人不得接受陈书伟实习申请,然后由律所解雇陈书伟,创造了陈书伟不够实习条件,从而无法通过阳面的法定途径维权。经了解,消除广东省司法厅该“黑名单”,须由事因的汕头市律协向广东省司法厅打报告。

    陈书伟认为,广东省司法厅建立“黑名单”黑律师的制度,不单是违法的,也是极为残酷的“吃人”制度。再说,陈书伟莫名其妙,从未进行实习,汕头市律协何有资格评价有23年党龄的陈书伟品行不端?据此背地里偷偷摸摸地黑了陈书伟的行为凸显出什么样人性?陈书伟致电给介绍人弟弟,请托他找那个介绍人,请托郑灼武律师了解以何报事上报省司法厅并消除该“黑名单”。介绍人二弟回电称郑灼武副会长表态此事与他无关。

    耍阴招的人只要是一个态度就不足已让手下去卖力干活讨好,何须明示呢?最初说出陈书伟网上有一千多个案件记录(实际超5千个)和不听话,便是郑灼武律师5月21日左右致电给那个介绍人时说过的。特别是汕头市律协以陈书伟不听话为由施压,从头至尾,陈书伟仅仅拒绝过郑灼武律师有关应“无中生有”填写工作单位的指示,且从未有过与汕头市律协发生实质业务关系,何来的不听汕头市律协的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陈书伟又致电介绍人二弟,再次称只是请托郑灼武会长帮助,处理汕头律协有关背后黑陈书伟的事情,所需费用由陈书伟承担。那个介绍人的二弟来电称郑灼武律师又拒绝了。

    朋友建议陈书伟找其亲戚郑通声(曾任汕头市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后任汕头市人大主任),说郑灼武律师与其是柘林同乡,肯定受过郑通声帮助过。性格倔强的陈书伟呵呵一笑而过。

    自由是人的本性,法律应当是正义的,劳动本是光荣的。2020年8月14日,陈书伟正式向汕头市人民政府复议汕头市律协,以示不服。陈书伟表示,其不在乎胜败,只是表达一种不会屈服的态度。汕头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21日受理了陈书伟的行政复议申请。

    取得律师执业证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的人格尊严,为了人格尊严是可以放弃律师执业。

    孟子说“威武不能屈”!陈书伟始终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绝不会为了律师执业而出卖人格尊严!

    “既然得不到,就要毁了他!”这是社会一些心胸狭隘之人的常见龌龊做法,但这种心态不应该发生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这个职业身上!

    邪不胜正!让我们衷心祝愿陈大侠早日顺利的踏上律师执业之路,为权利而斗争!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公平和正义!

  • 致中共无锡市委黄钦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黄书记:您好!

    我叫沈爱斌,48岁,住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联系电话:18912369930。

    今天,我要公开向您举报无锡个别腐败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掩盖、歪曲、捏造事实和断章取义的手段,将我见义勇为的行为枉法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致使我遭到枉法判刑“双开”,详情如下:

    事件经过:2013年6月18日,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维稳人员将五位访民(丁永金、丁鸿祥、丁国英、杨剑艳、周静娟)从北京截访后押回无锡,自19日起,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将五人非法拘禁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

    2013年6月22日深夜,我和无锡其他维权人员20余人,将这五位被非法拘禁在东郊商务宾馆内的访民营救出来。

    在营救过程中,因遭到宾馆房间内负责看押的黑保安堵门阻挠,无奈之下,营救人员就采取踢开房门的方式实施了营救,因此,有几扇房门被踢坏。同时,我们还有多人进行了全程拍摄,视频充分证实了被营救的五人当时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状态。

    无锡政法委蒋洪亮书记成立了“622专案组”,指令公安对我们实施抓捕。

    2013年6月26日中午,我被滨湖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到东绛派出所,经历酷刑逼供后,我先后被非法拘禁到和平宾馆和宝龙宾馆,7月3日晚再被传唤到东降派出所,再次被酷刑后,被刑事拘留到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其他十几人。随后,我和另四人被滨湖公安分局以“抢走办班学员”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申请批捕并移送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时任无锡市委书记的黄莉新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专家前来“把关”,在二位“专家”阅卷后得出“此案不能继续,‘政府学习班’涉嫌非法拘禁”的结论,于是,2014年3月18日深夜,即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最后一天,我们五人莫名其妙地被滨湖区检察院强制取保候审。

    从2014年3月20日起,我们五人每周四都去滨湖区检察院控告滨湖公安分局在侦查过程中殴打、体罚、虐待、恐吓、威胁、酷刑逼供、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激怒了穷凶极恶的滨湖公安和检察院,5月15日我们在滨湖区检察院申控中心门口遇见公诉科科长项勉,我们要求他说明为何审查起诉最后一天强制对我们进行取保,而没有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时,项勉科长恶狠狠的对我们说:“你们不要猖狂,我会起诉你们的,你们给我等着!”

    2014年5月29日,在我们第11次前往滨湖区检察院,要求其依法履职,对我们控告的事项进行查处并给我们答复时,再次被滨湖区法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逮捕我。

    2014年5月31日,我收到了滨湖区法院送达的滨检诉刑诉[2014]63号《起诉书》。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项勉科长果然说到做到,他以歪曲、捏造事实和断章取义的方式,将我们在营救受阻时踢坏的几扇宾馆房门作为“犯罪事实”,再通过虚抬物价,违法加开税收发票等手段,以5049元(5000元为立案标准)的评估价,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枉法追究我们的刑事责任,这是典型的滥权迫害。

    2014年11月27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2014)锡滨刑二初字第0118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我一年六个月徒刑。
    我上诉后,无锡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2月5日作出(2014)锡刑二终字第00140号刑事裁定书,枉法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3月5日,我被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开除公职,同年7月2日被开除党籍。

    故意毁坏财物罪纯属滨湖区检察院和法院勾结,通过滥用职权和枉法裁判的方式,以掩盖、歪曲和捏造事实,以及断章取义的手段,蓄意对我实施的打击报复。

    因为我们营救的五位访民正被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在宾馆房间!正是因此,江苏省高级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专家”才得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不成立的结论。

    一、丁永金等五名“学员”被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

    1、从案卷中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滨湖区太湖街道“联席办”制作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即可看到:“学员”是被强制性关押到秘密地点“学习”,期间不准会客,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离开,即在“学习”期间没有人身自由,是被非法拘禁!

    由此得出,2013年6月19日至22日,太湖街道联席办对丁永金、丁国英、丁鸿祥、杨剑艳和周静娟五名进京上访人员在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内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非法拘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从侦查机关提供的其给看押丁永金等五访民的黑保安制作的笔录,也能证实五访民被非法拘禁。

    3、从我们营救现场拍摄的视频(供调查提供),更能全面客观体现五名“学员”被非法拘禁这一客观事实。

    二、我们营救被非法拘禁“学员”受阻而踢门营救,踢坏几扇门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东郊商务宾馆为太湖街道联席办提供非法拘禁的犯罪场所,与太湖街道联席办构成共同犯罪,且营救过程中造成宾馆几扇房门损坏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一、二审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滨湖区检察院赵文清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项勉科长,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明知依法不应当追究我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以滥用公权的方式,恶意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滨湖区法院王锐审判长、许克兵审判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肆意践踏法律,对我进行栽赃陷害。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仍然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赤裸裸地充当一审枉法判决的保护伞,这是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悲哀,更是典型的对抗中央,凌驾法律。

    尊敬的黄书记,上述证据足以看出“故意毁坏财物案”系典型的冤假错案!因我与被营救者没有利害关系,我的营救行为不仅属于正当防卫,更属于见义勇为。

    从本案更能看出,十八大以来,无锡腐败官员不收敛、不收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落幕的第二天开庭审理此案,一个月后作出枉法判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恳请黄书记指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纠正此案,严惩滥权枉法的办案人员,还法律尊严,还社会公正,还我公道!谢谢!

    此致
    敬礼!

    致信人:沈爱斌
    2020年4月6日

    沈爱斌简历:

    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退伍军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维权公民,公民记者,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沉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旅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察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犯罪,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察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被刑拘,关押在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后,依然坚持维权,同时累遭遭受法律非法监视,跟踪,预防和传唤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因无锡市再现4·13大抓捕访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37天,释放后旋即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会期间持续维权而被无锡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察以涉“寻衅滋事罪”继续刑事拘捕,后被转为正式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海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9年1月23日刑满释放。

    此前曾被羁押于江苏省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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