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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童斌告公安终审未审即判 马秀云被法官问能保证什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4消息:武汉市洪山区拆迁户童斌告洪山区公安分局违法处罚案今天下午在洪山区法院进行了二审终审宣判。
     
    童斌告诉本工作室,2012年8月18日,他上访被从北京截回武汉后,即被洪山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其理由竟是五个月前的2012年3月26日“围堵省信访中心大门“。童斌认为洪山区公安分局对他的拘留无法律依据。为此他将洪山区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但被洪山区法院判败诉。
     
    童斌随即提起了上诉,案子到了武汉市中院。2013年8月9日,童斌收到武汉中院的传票,被告之8月14日在洪山区法院二审开庭。当时童斌还电话问武汉中院审判员李莉荣是开庭还是宣判,李答是开庭。
     
    可今天下午4点开庭后,法庭未走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宣布维持原判。
     
    另外,武汉访民、被精神病者马秀云近期被丈夫起诉婚,丈夫诉其上访影响了家庭和谐。昨天马秀云到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递交答辩状时,一赵姓法官问“你能保证什么?”意即能否保证不上访,否则就要被判离。

    以下是今天到洪山法院声援童斌的武汉民众:

  • 黑龙江佳木斯二访民天安门冲国旗区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4消息:今天下午,黑龙江佳木斯访民王玉波致电本工作室说,她和佳木斯另一位访民初东方近期在北京上访。由于上访无果,8月4日,二人到了天安门广场后,冲向国旗封锁区,准备冲进去进行下跪拜国旗。不过当二人刚冲向国旗封锁区,二人即被控制。
     
    随即,王玉波、初东方二人被抓到了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并被天安门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天。今天,王玉波、初东方拘留期满获得释放。

  • 制止暴力截访 丁灵杰被抓黄荣华被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9消息:今天下午河北访民丁灵杰给本工作室发来她写的一篇消息(北京警察把访民比作日本鬼子称最终要打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3/0809/8088.html)不久,她就被北京警察抓到了俯佑街派出所,晚上丁灵杰致电本工作室说她已被送到了马家楼。丁灵杰说,她这次被抓就是因为今天早上保护了河北访民车翠玲和四川访民。

    同时,今天在保护河北访民车翠玲和四川访民时,江西访民黄荣华被打伤,以下是现场图片:

    黄荣华被打

  • 被拘留的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向阳  男,1962 年9 月19 日生,家住 山东沂水    
     
    代理人:刘书庆 律师
     
    工作单位: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
     
    住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1108室
     
    电话:13355415256
     
    被申请人: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地址:临沂市考棚街5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义  局长
     
    申请请求: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 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求:
     
    1.申请确认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2.申请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剩余时间;
     
    3.申请确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家庭的搜查行为违法;
     
    4.请求被申请人尽快归还从申请人家里搜走的合法财产并道歉;
     
    5.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对申请人的羁押期限向申请人行政赔偿。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在网上发的一篇帖子《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对申请人做出了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申请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违法的。理由如下:
     
    (一)根据宪法,公民享有控告和检举权。所谓控告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所谓检举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考虑到公民自然人的身份,对所控告和举报的事实不可能像国家公权力机关那样有充分的证据。只要基于某些事实,服从于自己内心的判断,觉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或渎职的行为,均可以控告和检举。而且法律法规对控告和检举的方式也没有限制。申请人认为自己在帖子中对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这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控诉是在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和检举权。
     
    至于举报和检举的内容是否完全属实,这不是一个公民所能证明或证伪的。是需要负有监察监督职责的相关国家机关来调查核实的。如果属实依法查办,如果不属实,也应该表扬肯定举报检举者的积极性。因为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二)申请人因代理杨海龙案的申诉,认为临沂警方和法院没有恪尽职守,有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嫌疑。曾于不久前向临沂警方申请示威游行,后在临沂市政法委协调下,自动取消了游行示威活动。但因为其代理的杨海龙申诉案一直解决无望,且又屡遭人身威胁,愤怒之下在网上写出了《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一文,文中说如果他因为维权被杀,“鉴于制造杨海龙冤案的官匪黑恶势力已雇用南洋杀手追杀杨海龙冤案代理人李向阳的情况,鉴于临沂市兰山区公、检、 法制 造冤案且是继续把冤案进行到底的情况,李向阳组织复仇大队,以应付被‘消灭’后的复仇行动。我们的复仇行动,在阳光下运行。在阴沟里实施潜规则让我们不齿!”
     
    被申请人以这篇帖子指控申请人虚构事实,显然不能成立。申请人代理杨海龙案的申诉是客观事实;他有自己掌握的事实认定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存在司法不公枉法裁判也是事实。不管申请人自己掌握的事实是否接近最终的客观事实。至少他对临沂市公检法的指控是完全服从自己内心的判断。因此就谈不上是虚构事实。
     
    被申请人以这篇帖子指控申请人扰乱社会秩序,也不能成立。申请人这种积极践行公民举报和检举权的行为恰好有益于建构良好的社会秩序。
     
    从这篇网文中可以看出,李向阳是在自己人身安全屡遭致命威胁,感到恐惧的时候所写,尽管某些遣词欠妥,但实则基于一种防卫心理,在文中明确说这一切复仇行为只是在自己被“消灭”之后,一个人被消灭之后如何要求别人替他复仇呢?所以申请人这席话本质是一时泄愤之词。
     
    即便某些用词有所不妥,行政机关也应以教育为主,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三)被申请人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被申请人先是通过物业给申请人家庭断水,后又谎称自己是物业人员,强行进入申请人家庭展开搜查,行为粗暴。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种,应该满足程序合法的要求,这是尊重人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同时被申请人粗暴的执法方式也与公安部要求的文明执法相去甚远。
     
    (四)被申请人查抄申请人的电脑和手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行为。被申请人是以申请人在网上发的一篇帖子为依据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帖子在网络上客观摆在那儿,申请人也没有否认是自己所写。又何须搜查申请人的电脑和手机呢?因此这种搜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客观需要。是一种恣意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兰山行罚决字(2013)01150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家庭的搜查行为违法;
     
    请求贵局秉公复议,还申请人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临沂市政府行政复议大厅
    2013年8月8日

  • 党支部书记也被精神病——专访合肥受害者胡东圣

    胡东圣,退休人员,中共党员,曾于2000年任安徽省合肥市合裕路社居委第一党支部书记,后改任第九党支部书记中共党支部书记。2005年因合肥市大拆违,老宅被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拆除而上访维权,2009年2月12日被芜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以芜精司鉴所【2009】司鉴字第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三名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分别为:341207091016、341207091006、341207091007,文书中姓名部分是印章,没有签名,印章因复印件模糊而仅有341207091007可看出是李××。
    芜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芜精司鉴所【2009】司鉴字第8号司法鉴定书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委托人为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鉴定地点是合肥市瑶海区信访局,鉴定材料案卷一份,被鉴定人:胡东圣,男,63岁,离婚,退休工人,初中,户籍地址在合肥市裕溪路1521—7—308号,现租住唐桥停车场,转租别人一间房子是物流配载个体户。
    2013年7月底,《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林中人面对面采访了这位曾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胡东圣,以下是访谈全文。
    林中人:你被做精神病鉴定自己知道吗?
    胡东圣:不知道,2009年2月11日下午15时是瑶海区信访局梁局长称要给我开听证会,我到场见有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的警察和合裕路社居委的人,大约有十多人,我就不愿意开,可梁局长称领导都来了,于是我就见了。三人身份没有人告诉我。
    林中人:结束的时候也没有告诉你他们三人的身份吗?
    胡东圣:没有。没有告诉我这三人是精神病医生,没有告诉是来给我做精神病鉴定的。我以为是上面领导来了解、解决我上访诉求的。
    林中人:问了哪些问题?
    胡东圣:就问了我上访诉求的事情。
    林中人:什么时间结束的?
    胡东圣:下午16时许,谈了约一个多小时。
    林中人:芜精司鉴所【2009】司鉴字第8号司法鉴定书中的第二部分检案摘要中称“2009年1月进京上访,在政府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劝返过程中,被鉴定人情绪狂躁,并在公共场所无故裸露身体,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有没有此事?
    胡东圣:我没有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这是政府官员编造的。
    林中人:你第一次被送进合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是什么时间?是哪个部门送的?对你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了吗?
    胡东圣:第一次是2009年3月4日由城东街道办事处合裕路社居委的宗卫、李凌霞等六、七人将我骗上面包车后送安康医院的,一上面包车,这些人就把我按倒在车里,一直按着,等车子到安康医院后,拖下车移交给安康医院。
    林中人:第二次是什么情况?
    胡东圣:第二次是2011年4月29日我被合肥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邹勇所长带着四、五名警察强行从北京押回,从合肥火车站下车后,他们就要对我进行捆绑,被当时的车站派出所警察拦阻。车子进入安康医院后,警察们将我用绳子捆绑,我被邹勇所长猛踹了一脚,致我左脚踝部受伤,警察们将我抬上医院三楼病房。
    林中人:安康医院可否虐待病人,例如打人、饿饭、捆绑病人等
    胡东圣:打人、饿饭是正常的,我没被打过,因为我配合吃药、吃饭,其他病人如果不听话、不配合,被护工(临时工一类人员)用棍子打嘴,饿饭;我刚被送进医院时被医院拷在床上达三天之久,吃饭等事情则由其他病人侍候。
    林中人:每次在安康医院时间是多少?
    胡东圣:第一次是7个月10天,第二次是6个月15天。
    林中人:在安康医院那么多天有无后遗症?
    胡东圣:就是每个出院的人都有皮肤病,皮肤溃烂,经治疗才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林中人:你在安康医院是否知道有其他访民被精神病?
    胡东圣:有,名字记不清了,有肥东县的,有长丰县的,肥西县的,都有。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
     
    2013、7

    附胡东圣的病历、鉴定书和采访视频:

    胡东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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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偷偷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四川女人李金兰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按,李金兰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人,性格暴烈的她曾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在派出所内遭到铐打。2013年5月李金兰又被中江县警方骗到医院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被害妄想”。 这纸鉴定对李金兰来说是紧箍咒,现在依然四处上访的她随时有可能因为这纸鉴定被收进精神病院。2013年8月初,本刊志愿者蜀杰对正在成都上访的李金兰进行了面对面采访,了解了她的详细遭遇。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因2006年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去年六月份,李金兰因女儿读书,自己打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到中江县政府上访,被置之不理。李金兰愤怒之下砸了挂在门口的意见箱和为人民服务的招牌,被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今年4月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老式电脑推在地上。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李金兰的手反扭在背后,边扭还边骂:“你这个疯婆娘,就是个人渣,只有弄到精神病院,要万多个男人来弄你。”随后,将李金兰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李金兰双手合拢,不停的念叨:“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保佑,观音菩萨保佑,惩治这些恶人,保佑我们受苦受难的人平安。”警察听到后,走过来,恶狠狠的说:“现在是金钱社会,菩萨保佑不到你,只有金钱才保得到你。”说着,就给李金兰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李金兰被拷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李金兰看到女儿站在栏杆外面,正眼泪巴巴的望着母亲,李金兰对女儿说:“妹子,不要哭,你赶快拍几张照片,留个纪念,不然你妈咋个死的你都不晓得。”李金兰的女儿才悄悄的拍了几张母亲被吊在铁栏杆上的照片。到了晚上,派出所找到李金兰的母亲,威胁说:“你女儿做了违法的事,要进班房。给两百元钱才放人。”李金兰的母亲不得已花了一百多元,买了几包烟,又说了很多好话。此时,李金兰拷在铁栏杆上,没了声息。警察将李金兰弄到椅子上,李金兰浑身无力,说不出话,只是心里明白,坐不稳,从椅子上滑下来,又弄到椅子上,又滑下来,如此几番,警察恼怒的吼到:“李金兰,你装死嘛,你以为把我们吓到了,你就是个人渣。”警察叫来医生,问李金兰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李金兰的手铐取了。又通知李金兰的母亲和姐姐,请人抬上面包车,送回娘家,后来发现伤势较重,马上送往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上千元,后因无力继续交付医药费,被迫回家,用草药治疗。
    一个多月过去了,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于5月4日到省公安厅投诉,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5月21日,李金兰又到中江县公安局讨说法,中江县公安局龙化派出所的曹警官却以检查伤情为由,将李金兰安排在宏盛旅馆住下来,对李金兰说:“你在这儿住到,我们要去凑钱,钱凑够了,才带你去看病。”还对看门的吩咐,要看好李金兰。三天后,曹警官对李金兰说:“钱凑够了,我们到绵阳去看病。”李金兰心想,中江、金堂这么多医院,为啥到绵阳去看病,莫不是把我整成精神病?李金兰当即表示不愿到绵阳看病。曹警官看出李金兰的疑虑,就说:“在中江、金堂看病你又说我们收买了医院,到绵阳就不会收买了嘛。”李金兰信以为真,旁边的人也说:“他让你到哪儿里看病就到哪儿里看嘛。”在去医院的路上,曹警官对李金兰说:“不要说你手痛,这个治疗才是主要的。”曹警官还一路走,一路不停的给领导打电话请示、汇报。到了绵阳第三人民医院,李金兰一看,这么大个医院,看病的人这么多,应该没啥问题。进到医院,曹警官把医生叫到一间房里嘀咕了一阵儿,出来后,医生要李金兰坐在凳子上,说:“我今天只问你这个星期的事情,你住哪个地方?”李金兰答到:“我住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医生问:“你这个星期心情好不好?”李金兰答:“这个星期心情肯定不好,发生了这么多的事,闹得我那有好心情。”医生问:“你看到眼前有没有虫子飞、蚂蚁飞?房子转不转?”李金兰答:“没有看到虫子蚂蚁飞。房子也不转。”医生问:“你看没看到有人跟踪你、监视你?”李金兰答:“我没看到有人监视我,跟踪我。”问话进行了几分钟。最后医生对李金兰说:“不得啥子,一个星期后来拿结果。”走出医院,曹警官不满的对李金兰说:“看嘛,一颗药都没吃,就用了一千多元。”李金兰一听就冒火了,说:“我说是看手,你要把我弄来问话,他们的口是金子做的,问几句话就要一千多块。”李金兰坚持要做骨科检查,但检查仍然没有结果。只要李金兰回去等答复。
    6月7日,6个警察来到李金兰的租住房,把正在打工的李金兰的女儿通知回来,避开李金兰,叫到一旁说话,李金兰见此,气愤的说:“我有啥子听不得,我又不是罪犯,作了坏事。”警察拿出“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直到此时,李金兰才知道那天到绵阳第三人民医院看病,是去作精神病鉴定。警察对李金兰说:“你有啥要求,我们可以帮助你。”李金兰指着警察说:“你们这些骗子,那天去看病,就是要把我弄成精神病,这下你们顺心了,我不敢再找你们要赔偿了,你们随时可以把我弄进精神病院去。你们这样做,是要遭报应的。”其中一个女警察蛮横的说:“我不看你是精神病,早就拿手铐把你铐起了,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李金兰伸出双手,说:“你铐啊,铐啊,你们这群疯子,吃人饭不作人事的,要遭报应。”几个警察见此,急忙爬上车,“噗”的一声开走了。围观的大妈大婶说:“他们这么坏,你把他们的车子掀翻。”李金兰说:“谢谢大妈大婶的好心,我现在不能这么做,他们就是要激怒我,好把我弄到精神病院。”
    6月19日,中江县公安局在金堂县淮口镇在李金兰租住屋向其宣读并递交了《不予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的依据是《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辨认力丧失”。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放声痛哭。李金兰及女儿因此失去了在淮口天地福鞋厂的工作。6月13日,李金兰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到现在,李金兰还在四处上访,希望能讨得一个说法,希望能摘掉精神病的帽子。

    以下是李金兰的鉴定书和采访视频:

     

    李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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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韶关李世杰二次被精神病访谈录

    2011年9月3日,广东韶关的李世杰在乐昌市迎宾酒店吃晚饭时,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发生争执,并当场报警,随后被民警带至乐昌城北派出所。在交涉期间,派出所认为李世杰有精神病,便将其强制送往韶关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医院),并通知李母到场。派出所声称如果李母不签字同意李世杰入院治疗,将对李世杰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李母无奈之下同意签字。入院后第三天,家属便要求接其出院,院方拒绝并规定20天内不准李世杰会客,并强制其住院长达93天。2013年3月13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侵犯人身自由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及赔礼道歉。2013年3月25日乐昌市法院受理此案,并分别于5月14日、6月6日两次开庭审理,但未作宣判。7月24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世杰被精神病的情况。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世杰吗?
    李世杰:是。
    记者:你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将你被精神病,侵犯人身自由权,法院宣判了吗?
    李世杰:还没有,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两次,但没有宣判,还在作调查。
    记者:哦,那你是什么原因,被他们精神病的呢?
    李世杰:我2011年9月3号,到政府附近的迎宾酒店吃晚饭,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争执起来,我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酒店管理人员很凶的样子跑进来,不愿道歉,我就报了警,当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记者:派出所来人了吗?
    李世杰:来了,是城北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来了就让我到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
    记者:派出所是怎么了解情况的?
    李世杰:到了派出所,他们根本不作笔录,没有任何程序,就强行对我搜身,搜走了我的身份证。我就说:你们这样,我要通报媒体,还要到你们督察那里投诉你们。
    我在派出所跟他们辩论了四、五个小时,他们找不到我个人问题,比如查我身份证也没找到我什么案底,还有什么污点。他们就把我妈胁迫到派出所,要我妈把我带走。我不同意,我要求他们按程序给我一个说法。我在外企工作,我是有自己观点的人。
    记者:后来呢?
    李世杰:最后他们也不愿意调解,也不愿意道歉,最后就想到‘被精神病’的手段强制收治我。
    记者:他们是怎样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的?
    李世杰:是这样的,在送我到精神病院去之前,有一个小插曲。我正在跟警察辩论的时候,派出所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农民工。女的说男的强奸了她,派出所也不作笔录,就把那个男的拽到另外的地方使劲打。我看见了,很气愤,就呵斥他们说:“你们这样,我会让当事人起诉你们。”这一下,把他们惹恼了,“呼”一下,几个人围上来,要把我送精神病院。
    记者:他们是把你拖上警车的吗?
    李世杰:不是,是我自己走的,我那时怕他们打我。有四个警察同我一起上了警车。
    记者:他们把你送到哪个医院呢?
    李世杰: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也就是精神病院。到了医院,派出所的教导员先进去,跟医生说了一会儿话,说是要维稳,要把我关在那里。
    记者:他们办了入院手续了吗?
    李世杰:办了,他们要我妈签字,还威胁我妈,说:“如果不签字,就把你儿子治安拘留起来。”我妈又不懂法,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以为进了医院,住两天就可以把我接出来,就签了字。入院后第三天,我妈便要求接我出院,被医院拒绝,还规定我20天内不准会客,强制我住院长达93天。
    记者:把你送精神病院,公安局的法制科、指挥中心知道吗?
    李世杰:不知道。
    记者:在医院里,你是单独住吗?
    李世杰:不是,我是住在区域里,有300多人,全是精神病人。
    记者:你每天吃药、打针吗?
    李世杰:每天都吃药,还要打针。医院根本不管病人状态,也不作病历,只管打针吃药。“被精神病”跟劳教制度一样,都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限制人的人身自由。很黑的。
    记者:你吃了药有反应吗?
    李世杰:有很严重的反应。整个人处于昏睡状态,没办法集中精力,浑身无力,想不起事情。还有就是感觉很愤怒,我跟医生说:“出去我一定会起诉的。”
    记者:医院给你出过诊断书吗?
    李世杰:我的病历上给我写的是精神分裂症,我把病历拿出来了。医院就是为了钱,乱来。我这次被精神病,医院收了我一万多块钱,说是家属同意了的。社保交了7000多,我自己还交了3000多。
    记者:你是怎么出院的?
    李世杰:三个月以后,医院通知我妈把我接出去的。我这是第二次被精神病。
    记者:你第一次被精神病是在什么时间?
    李世杰:是在2004年5月份,我从北京回来,我是搞互联网的,需要创新,需要风险投资,我父亲就说我有妄想症,不切实际,与父亲争执不下,就一起到医院作心里咨询。
    记者:那怎么又会成精神病呢?
    李世杰:医院为了赚钱,就说你有精神病。
    记者:还是那个复退军人医院吗?
    李世杰:是,还是那个医生,叫毛剑。他在我的病历上写的是精神分裂症。一帮人就上来绑我,用电击我,给我打针,还给我吃重度精神病人的药,对我伤害很大。我现在的牙齿有些都脱落了,就是当时给我作电疗,我拼命反抗,把牙齿都咬碎了。
    记者:那次你在医院住了多少天?
    李世杰:住了22天,我小姨知道后,觉得很荒唐,就把我接出来了。
    记者:那你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李世杰:肯定要打下去,我不仅仅是为我自己,是为更多的“被精神病”的人。
    记者:祝你顺利!
     
    最新消息:2013年7月31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案再次开庭,乐昌法院未作出判决。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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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鲍润蒲签名声援许志永被国保谈话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7消息:今天上午,河北石家庄上访维权人士鲍润蒲到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上访,结果在那里遇到了长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这位国保大队长现场对鲍润蒲进行了谈话,他表示他知道鲍润蒲签名声援许志永了,他还说石家庄有好多人参与声援许志永的签名,怀疑是鲍润蒲组织的。该大队长让鲍润蒲少参加政治团体,并表示改日到鲍润蒲家里聊聊。
     
    鲍润蒲则说出法律手续,她可以随叫随到;不出手续,叫也不去。没手续到家里来,不让进门。末了,国保大队长说给鲍润蒲找份儿打扫卫生的工作,鲍润蒲说:“不就是想阻止我上访呗”。

  • 快讯:上海维权上访人尹慧敏被法院人员绑上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7消息:上海维权上访人尹慧敏今天上午10点左右紧急致电本工作室说,她上午在上海市高级法院上访,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截访人员刚赶到了上海市高级法院,正在强行将其绑架上车带走。

  • 河南访民王洪举因“非访”被拘留 武汉程雪欲进京被上岗

     

    民生工作室2013-8-6消息:河南省鹿邑县城郊乡东关行政村东关居民王洪举近期在北京上访,2013年8月2日他从北京截回鹿邑县后即被鹿邑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现关押在鹿邑县拘留所。鹿邑县公安局指王洪举在京上访期间,到北京妇幼街、国家安全生产检查总局等 “非上访区”进行了“非正常上访”。
     
    另外,武汉市江岸区访民程雪准备进京上访,结果今天被其所在的新村街派出的人员上岗堵在了家中不能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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