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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汤素芳等被从马家楼押走 邵莱翠再遇强拆人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30消息:据北京访民消息,今天早上,北京马家楼开始清理访民,武汉访民汤素芳、郑莱荣等十多人被地方拉走,现下落不明。
     
    同是武汉访民、拆迁户邵莱翠今天则致电本工作室说,今天上午她们新洲区双柳街道二组数十户居民家前突然来了许多人员,正强行砍居民家前的树。大家欲上前阻止,却被制止。邵莱翠说今天来的还是原来逼迁、强拆的那批人,房子现在被拆了,补偿安置等问题还未解决,现在又来铲树。

  • 被精神病者之女获香港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书至今未成行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6消息:被海内外媒体誉为〝古筝神童〞的江苏扬州宝应女孩潘婷,于今年春节前就接到香港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申请书,可至今未能成行。
     
    潘婷的父亲,古筝教师、被精神病者潘翔今天向本工作室提供了潘婷收到的优秀人才入境申请书。官方江苏宝应网2013年4月9日还发布了潘婷的这个喜讯(潘婷获港优秀人才计划引进http://www.jsbyw.cn/show.asp?id=13665)。
     
    但是到今天,潘婷的赴港计划还未能实现,潘翔说这与他四处告状、被精神病有关。
     
    以下是香港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申请书:
     

  • 宁夏宋素萍进京被拦 武汉邵莱翠成功抵京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3消息:宁夏青铜峡访民宋素萍今天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她今天到宁夏灵武火车站准备乘车进京,结果被青铜峡市城关派出所所长等几人强行拦截,不准上车。最终,宋素萍未能进京。
     
    在湖北武汉,由于“习总”到汉视察,胡国红、胡新建等众多访民这二日受到看守或“喝茶”。武汉市新洲区的拆迁上访户邵莱翠家这二日也遭看守,不过邵莱翠已于昨天成功抵京了,并已到了一些部委上访。

  • 湖南新宁水头村民抗议电站被卖 多位村民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3消息:昨天上午,湖南新宁县金石镇水头乡数百村民集体来到新宁县政府抗议讨说法。村民们一度将县政府围堵住,结果多位村民被抓走。
     
    据当地人士介绍,1977年原水头乡12个村二万群众自己出工、出资修建了大兴水电站,修电站时还死了十多人。2004年该电站被金石镇政府卖给了新源公司,金石镇长自任董事长。现在,大兴电站每年产七百万到八百万度电,仅以年付420万度电给水头二万人民,其它的巨大利差不知流到哪里去了。
     
    为此村民们近年一直上访不断,以下是他们的诉求书和昨天的现场图片。
     
    关于新宁县金石镇镇长刘绍良等干部兼任大兴电站董事长、董事会成员违反《国家公务员法》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一、我们是湖南省新宁县民营股份制大兴电站的二万股民,我们怀着万分愤怒的心情同时又盼望着领导为民做主的愿望,我们迫切请求领导整治湖南新宁县金石镇政府官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官僚主义作风。1977年,原水头乡12个村二万群众经过四年的艰辛劳动,建成了大兴水电站,目的致富于民和解决人民用电。后来在水头乡并入金石镇人民政府后,镇政府官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大兴水电站成了“唐僧肉”,镇政府领导和镇企业办人员公然违反《国家公务员法》,滥用职权,无本霸占股份制大兴电站33.9%的股份,镇长自封为大兴电站董事长,其他干部为董事成员,就这样原水头乡12个村二万股民的民营股份制大兴水电站被政府官僚控制财务收支。历年来累计收益二千多万元被政府领导和镇企业办人员、电站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以各种名义开支和瓜分,二万股民的利益完全被他们侵占。
     
      二、2004年大兴电站被镇政府官员、镇企业办人员、电站工作人员等私自转让(自买自卖的方式)给所谓的新源公司(镇、县两级领导干部组成的私有股份公司),到2012年9月才公告于民。目前每年产量七百万到八百万度电的大兴电站,仅以年付420万度电给水头二万人民,这其中的巨大利差被官僚们占有了。
     
      三、1977年大兴电站当初修建时,为了开发建设大兴一级(梯级)电站,把几公里长的石山打开成一条大道,增加了大兴电站4/5的建设成本,为此还付出了十多个村民生命的惨重代价。在2005年镇政府官僚们组成的新源公司强势压制民众,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大兴一级电站的开发建设,没有通过科学论证,不惜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将原始生态的一条河道变为干涸,珍稀物种频临灭绝,在河流的中上端建成了一个80米高的蓄水坝,而且是一个豆腐渣工程,不顾对下游的数万民众的生命安全和洞新高速(大兴村、双源村段)、世界自然遗产地崀山构成了毁灭性的危险。希望中央领导关怀人民群众,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敬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是人类生生息息持续发展的保障。
     
      新源公司(新建的大兴一级电站)按道理原本要合理分配股份和电度给水头二万人民的,不但不给任何股份和电度,反而私自以一纸非法的合同将大兴电站占为己有。
     
      四、在2012年12月16日,镇政府领导召集村、组干部会议,下发了取缔“水头大兴电站二万股民反腐维权协会”,堂而皇之的在召开大兴电站十二个村组干部会议上,出动警察和派出所领导扬言要将反腐维权的人员立案处理,而且不允许查账,向我们二万人民宣称大兴电站账本被烧了和丢失了。如此荒唐的基层政府和民心向背,与民争利。
     
      长期以来,民众对此官僚腐败的恶行到了不可忍受之地步,人民群众无比愤怒。请求上级领导依法处理这伙害群之马,为民做主,还利于民。
     
      五、镇、县两级政府部分官员参股新源公司,强行霸占了大兴电站二万股民的合法权益,由于“保护伞”的干涉,在当地政府无法得到合理解决。
     
      六、请求事项
     
      1、请求依《国家公务员法》严肃处理:金石镇镇长刘绍良等干部谋取私利,违法自封为民营股份制大兴电站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
     
      2、请求依法将镇企业办非法收取的行政管理费54万元清退给股民:18年(1995-2012年)×3万元/年=54万元。对镇企业办长期违反国家明文禁止的三乱行政收费行为,依据国家财综【2001】78号文件,严肃处理当事人。
     
      3、请求依据《企业法》股份制企业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原则,股民自主成立监事会依法清查电站几十年来收入二千多万元的财务去向。
     
      4、请求依据【(1999)46号国策政企分家】和《国家公务员法》,整治金石镇政府官僚主义作风,让民营股份制大兴电站正常运转,实现自主经营,自主管理。
     
      5、请求指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将镇企业办人员和政府官僚们侵吞的财务三千多万元清查返还于两万股民。
     
      6、请求指示环保部门对新源公司的大兴一级电站蓄水坝做出拆除决定,以保万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7、请求中央政府撤销镇政府官员伙同镇企业办人员非法转让大兴电站的合同。
     
      8、请求中共中央政府整治新宁县当地的官僚主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大兴电站二万股民联名上呈
     
      姓名:邓家财 电话:13378099220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扶夷村5组    
     
      姓名:刘念泽 电话:0739-2917006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7组
     
      姓名:李修达 电话:13975945849 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9组
     
      姓名:李祖勇 电话:13874200105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村箭杆山组
     
      姓名:邓昌环 电话:15347392765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岭村1组
     
      姓名:陈秀伟 电话:18975907091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2组
     
      姓名:刘志发 电话:15173981576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渡谭村1组
     
      姓名:邓大友 电话:13607397021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8组
     
      2012年12月30日

  • 内蒙牧民诉近千万退耕还林款被侵占

     

     
    2000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文件。该文件明确的阐述了退耕还林还草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对我们农民的退耕还林、还草具体补偿方案(详见附件1)。
     
    2000年10月16日,我们当地农民相应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当地农民共退耕还林、还草2900亩。
     
    2001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了主题词:生态资金计划通知,《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该文件副标题:《关于下达全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1年中央第二批投资(占2000年规模)计划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家投资的7900元,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谨挪作他用(详见附件2)。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理应给当地930位老百姓补贴,每年每亩240元,2900亩合计:696000。12年共计:8132000元。当地领导却一拖再拖,此款一直没有到位。我们老百姓被迫上访、控告。到底哪位贪官把国家给我们农民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被哪位“贪官”截留了?
     
    我们受广大农民的重托,代表广大农民向政府要本应属于农民自己补助款何罪之有(详见附件3)?却多次遭到政府的打击报复。关押拘留、限制人生自由。甚至枉法把我的土地全部收回。我们也曾经想同过法律解决。
     
    2005年12月12日内蒙高院做出“(2005)内行终字第28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院立案受理。2006年5月23日乌兰察布市中院做出“(2006)乌中法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此《行政判决书》没有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精神。不按事实判决,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说成国家没有给我们农民拨补贴款。这种欺骗我们老百姓说法,不打自招的说明法院在帮助当权者侵吞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退耕还林、还草生活补助款。我们老百姓只好上诉到内蒙高院。2009年8月10日,内蒙高院竟公开违背国家文件、掩盖内蒙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内计投字(2001)432号文件中提到以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拨款7900万元。明知故错,出尔反尔,又做出(2009)内行监字第3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内蒙高院执法犯法,不顾事实,保护当权者侵吞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款。罪不可赦!
     
     
    我们作为广大农民的代表,一定要把农民的具体问题妥善解决。而地方政府、内蒙高院却为了保护侵吞国家给广大农民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款的贪官,不顾国家的政策、法律,明知故错、官官相护。把我们遵守国家政策、依法讲理的代表逼上来绝路。我们现今已无路可走,敬请天下网民关注!希望天下网民共同声讨贪官,还广大农民一个公道!(待续)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农民代表:姜艮女、刘存良、赵粉兰、郑利梅、戴高旺、郭千旺。
     
    2013年7月12日于北京
     
     姜艮女电话:15848467429


    当地农民签名信
     

  • 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终获病历 “元凶”仍难觅踪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2消息:武汉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程雪夫妇近年一直上访不断,他们上访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要求曾关押胡国红的武汉武东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提供胡国红的病历,他们好追查谁是胡国红被精神病的“肇事者”和“元凶”。
     
    近日,胡国红、程雪到湖北省卫生厅上访静坐,拦住了卫生厅厅长杨有旺。杨厅长最终作出指示让下级单位接待,2013年7月8日,武汉市卫生局信访办给武东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发出函件,要求给胡国红、程雪提供病历。
     
    拿到函件后,胡国红、程雪等到武东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终于复印到了胡国红的病历,但是病历上对是谁将胡国红送入医院的很不详,有的仅记录是“周部长”。当胡国红、程雪向院方询问“周部长”是谁时,院方却坚决拒绝。


    7月11日程雪、胡国红及朋友夏幼华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要病历


    以下是胡国红、程雪要到的病历:




  • 河北丁灵杰多次被劳教 教师姐姐被停职参与稳控

    我是丁灵杰,河北省定州市子位镇东内堡村人。2002年不堪长期忍受家庭暴力和丈夫分居,2004年到定州市法院起诉离婚(附:证据1)。因不忍心失去孩子,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得不到外地打工。
    在陕西省打工期间被招到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派出所,派出所以扫黄为名,逼我钓鱼执法,索取钱财。后因我不从并对其控告,又遭遇两名男子持刀强奸、抢劫。太华路派出所非但不及时出警抓捕罪犯,也未勘验现场、做法医鉴定。还把我打伤交给警方的罪犯放走。并弄虚作假,用韩亚的笔录冒充我的笔录(附:证据2)。我对警方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控告后,新城区检察院失职、渎职,不依法办案,在中央政法委督办后,捏造事实、编报虚假材料,两个刑事案以卖淫嫖娼案上报政法委(附;证据3)。
    2006年进京上访,2008、09年被定州市子位镇政府多次从西安、北京强制带回原籍,非法拘禁与宾馆或镇政府(附:证据4)。我即提出了宅基地申请。
    2010年2月我再次进京上访,被韩志贤镇长接回,在两任镇领导的努力运作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向上级打申请报告(附:证据5),被两次拘留后,与2010年被保定市劳教委做出劳教我一年半的决定。
    2011年6月22日期满解教,被子位镇工作人员和司法所所长丁建兴接回,我再次向政府申请宅基地和临时住房,都被以宅基地只给男的,不给女的、还没离婚、或可以到娘家、亲属家居住为由拒绝。还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要把我强行“绑嫁”到已和我断绝关系长达十年之久的丈夫那去,(附:证据6)我被迫踹破车窗才得以脱身。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权益。
    《妇女儿童保护法》第三十条: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应当受到保障。其立法目的就是保障妇女生活质量,离婚后不至于流离失所。
    至于到亲属家居住,子位镇党委政府曾申请,定州市市委书记杨宝东亲笔批示,让教育局停了我二姐工作来稳控我(附:证据7)。并威胁我,若在稳控期间上访我二姐将永远失去工作。还多次威胁我的亲属注意前程,这种情况谁敢留我。虽然我的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父母以近八十高龄,身体多病,常年靠药物维持,由儿子赡养,哪是我的归宿?
    不仅如此,我因受司法腐败的侵害多年上访,又被非法关押,无任何经济来源,被关押期间租住房辖区拆迁,所有物品丢失,陷入生存危机,多次向政府申请救助、低保和就业扶持未果。定州市司法局局长还说我是“犯人,没资格给他谈条件”。不得已到王府井大街向路人求助,被子位镇镇长张永旺诬告陷害(附:证据8),保定市劳教委偏听偏信,罔顾事实与法律,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决定劳教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3月11日我再次期满解教。因被关押期间身患疾病未得到及时治疗,重获自由后,向政府求助,希望帮助解决我的医疗和生活费用,被以“不能给你钱让你上访”为由拒绝。就业安置更是无人问津。反被定州市司法局刘局长指责为“找事”。把司法厅提出给我的法律援助也给拦下,导致定州市法院对我提出的离婚诉讼,因申请免交诉讼费而不能立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意见 》中指出: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要坚持应保尽保,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全国信访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要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的工作意见》中指出: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
    《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通知中规定:民政部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个体刑释解教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符合困难认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于三无人员要解决住处和必要的生活资料。
    我同样是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附:证据9),却未得到任何安置帮扶,还以“上访”为由拒绝救助。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信访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信访原则就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监督,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然定州市、子位镇党委政府却试图把我困死、饿死,以达到孤立中央、孤立党、掩盖他们违法行为的目的。
    综上所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定州市、子位镇党委政府、司法局、司法所无视我的生存现状和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在中央高调宣扬依法治国、关注民生的今天,地方政府作为贯彻执行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却无视党纪国法,试图颠覆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恳请中央领导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把这些害群之马一网打尽,尽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我的住房,就业、生活、医疗、低保、其他社会保障等问题。本着以人为本,给予人道主义的关怀,帮我早日实现自食其力、安居乐业、过上正常人生活,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尽一份力的愿望,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
    请求:
    1、依法追究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司法机关及保定市、定州市行政司法机关有关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还事实真相,还法律尊严,还受害人公道。
    2、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我的上述要求。
         
      此致
                                             控告人:丁灵杰
                                             2013年7月
    以下是丁灵杰的相关材料:

    丁灵杰二姐被停职的材料

  • 外交官苏鸿潭祖宅被特警等数十人员强拆的经过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7-10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崇文门中学退休教师赵燕玲,位于北京市宣武门大街195号的一处祖宅,被特警、法警、警察以及不明身份人员组成的近60人的强拆人员强拆了。
        今天上午7点钟,64岁的赵燕玲老师刚刚起床,打开门,看见6、7个强拆人员正在拆自家的房子,便上前阻止,这时,“噌”的一下,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蹿出了一大帮人,其中一个是法院的林力军法官。林力军拽住赵老师,就往大街上拖,边拖还边说:“你今天不能回去,同意也要拆,不同意也要拆。”赵老师拼命反抗,说:“不要拽我,我自己走,江姐当年怎么走上刑场的,我就怎么走。”一帮人将赵老师挟持到一辆急救车旁,要赵老师上急救车,赵老师拽住车门,死活不上车,说:“我又没病,为什么要我上急救车。我要回去拿东西,我还有贵重物品,我儿子、老伴都有病,我要回去看看。”一伙人监视着赵老师,回屋里收拾东西,但没见着老伴和儿子。老伴和儿子已经被分别控制,送往很远的临时周转房。
       赵老师的老伴苏鸿潭是从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退休的,曾在墨西哥大使馆任一等秘书,祖宅是公公婆婆留下的,占地147.7平米,文革时,被政府强占了五间房,现只剩三间房,有35.7平米。2011年,北京市政府与宣武区政府联合开发,进行土地储备,要拆除赵老师家的祖宅。因赵老师提出宅基地也要赔偿,并拿出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条款。但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不予认可,称没有法律依据。2011年6月13日,西城区法院在其家门口贴出强拆公告,限15日内搬出。
    今年6月3日,一个叫王仁宝的人,来到赵老师家,说祖宅地上要建金融街,要赵老师马上搬走。赵老师要其拿出批文和出示相关证件,来人破口大骂:“你他妈是人吗?你他妈的什么东西。”走时,又指着赵老师的鼻子尖,蛮横地说:“看我不带人把你家给拆了!”
    赵燕玲老师电话:13691343948

  • 谢勋英:被拐卖的女人,被精神病的女人(附视频)

    谢勋英,女,贵州省福泉市黄丝镇鱼酉村人,出生于1963年4月20日,农民。
    瘦小的谢勋英显得胆小而羞怯,说起话来也有点扭捏。但是,这个其貌不扬、腿脚有些不便的女人,她的遭遇,却让听者大为动容。这是怎样的遭遇啊:92年因为一场车祸,造成些许残疾;在家养病期间,被同村人拐卖到内蒙古土木特左旗,一年后,扔下年幼的女儿逃出。谁知刚出虎口,又遭遇歹徒强奸。千辛万苦回到家中,又被再次拐卖至内蒙古察右中旗,这次直到99年才设法逃回。两次被拐,虽然悲惨,但命运似乎还在有意刁难,因对人贩子的从轻量刑判决不满,谢勋英开始了上访。2007年9月4日,又被住地黄丝派出所非法强行送入精神病院。
    2013年6月底,本刊记者对正在北京的谢勋英进行了面对面访谈,并制作了视频,以下是访谈的内容。
    问:公安机关为什么送你进精神病院?
    答:我92年底不幸遭遇了一场车祸,身负重伤,定残为脑震荡三级。在智力尚未恢复的情况下,当地一个从事拐卖妇女长达十多年之久的团伙盯上了我,主犯王进莉以为我找工作为由,于93年10月2日将我骗离家,其同伙周光荣将我暴力强奸,并致我身染性病。随后,我被他们卖到了内蒙古。买我的是土默特左旗大岱乡大岱村人李根民,我于94年12月23日晚,趁他醉酒熟睡逃了出来,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家乡。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故意不对拐卖团伙主谋王进莉长达十多年的拐卖史作调查了解。而法院也与公安部门串通,仅以主谋王进莉表弟张松提供的证据为证,就认定王进莉属初犯、偶犯、从犯,致其终审判决结果为判二缓二。这是我国重罪轻判的典型案例,罪犯的这样重,而刑判的这样轻,在我国解放后的判案史上实属少有。为此,我四处申诉、控告。我第二次被拐卖还是王进莉设计,她唆使好友肖世华(四川璧山县凤凰村人,真名宋国富)伙同都匀市胜利路饶杰,伪装律师,假借帮我在北京找一个特级律师,又将我骗走,再次卖到内蒙古察右中旗布连河乡古营子村给一个叫“郑富”的为妻。公安机关却不破案,放纵人贩子。
    我赴京正常上访,多次被打得头破血流。我们家乡派出所所长王明星于2007年9月4日借口带我回本地质证,6日于途中将我非法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当地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这样的宽容,而对受害者又是那样的残忍。
    问:送进了哪家精神病院,都受到了什么样的虐待?
    将我送入黔南州沙子坝精神病院长达4年之久,从2007年9月6日送进去,直到2011年11月18日才放出。我被送入精神病院后,医院按照程序对我作了检查,结果认定我思绪正常,不属精神病人。由于住地公安机关已变成对我施害的工具,自然不认同。还与精神病院沟通,肆意对我施害,如:强迫我服药、随意给我打电针。“治疗”的结果是:我的乳房因此而消失,身患多种疾病,像灰指甲、手嘴不停地动、淋巴结结核、脖子长瘤、脑积水加重、子宫癌(需进一步观察)。这是对我实施极其野蛮残暴的迫害和摧残。
    问:出了精神病院后,你都做了哪些?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向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递交了《行政诉讼状》,对福泉市公安局、黄丝派出所、黔南州沙子坝精神病院提起了诉讼。但被诉单位禁止我诉讼上访,故此诉状不能直接递,想委托律师帮助我。我现在最想念的还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同李根民生的孩子,我逃出后再也没见过我女儿,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有多高了。我有权利见她吗?也不知她能不能认我。
    另外,贵州省《法制生活报》刊登的《人贩子毁了我一生》在未经我允许并审核的情况下,擅自将我本应受到法律保护的隐私权、肖像权,特别是将我子宫被切除(一事)公布于众,让我从此在家乡人面前再也抬不起头,家人都不收留我,我想对这家报纸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律师的帮助。
    采访结束,我的心情无比沉重。上访人把我们当成了他们的救命恩人,认为我们能够帮助他(她)们走出不幸。但是,我们能帮他们什么呢?看着他们期待的目光,我真怕他们失望。可我们又能为他们做些什么能?我们仿佛成了信访局,接待了一批又一批,增厚的,是那一落落的信访材料,而加重的,是心中那份无限愧疚的重担。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柳梅
    2013、6

    以下是本刊记者对谢郧英的视频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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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盐城陈翠玲三次被精神病始末

    陈翠玲是江苏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革新村七组人,在2004年7月21日中午,在苏州做生意的陈翠玲的丈夫,无辜被人砍成重伤,公安局不予立案,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陈翠玲上访9年,财产被抢光,户口被注销,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2013年6月28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高峡就陈翠玲被精神病情况,电话采访了她。
    高峡:你好,请问是陈翠玲吗?
    陈翠玲:是。
    高峡:我是《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你能谈谈你三次被送进精神病院的情况吗?
    陈翠玲:可以。
    高峡:你第一次送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候?
    陈翠玲:我第一次送进精神病院是在2008年7月21日。我到全国人大上访,被统一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被苏州警方押回苏州,关进了“苏州枫林宾馆”,把我反锁在里面,有12个人轮流看守我。
    高峡:那又怎么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呢?
    陈翠玲:25日下午宾馆涌进来一帮男子,有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手里拿着绑人的布带,把我强行押上车,拉到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苏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高峡:来的人里面,有你认识的吗?
    陈翠玲:十多个人里面我只认识金阊区信访局长徐解俊。
    高峡:他们把你弄进精神病院给你打针吃药了吗?
    陈翠玲:吃了药,还打了针。我进的特级病房,先对我搜身,然后就把我绑在床上,呈“大”字形的固定在床上,一直绑了16个小时。每天吃三次药,还要打两次针。还不准跟外面联系。
    高峡:那你不吃药行吗?
    陈翠玲:不行。医生跟我说:“给你一百万,叫你不去上访。”我说:“不行。”医生就强迫我吃药,吃完了,还要把舌头伸出来检查。
    高峡:吃了药有啥感觉?
    陈翠玲:吃了药,心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流口水,实在难受的不得了,就又打针,打完针就迷迷糊糊了。
    高峡:家人找过你吗?
    陈翠玲:找了。我要给家里打电话,不让打。两个月以后,我弟弟才找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不放人,还说:公安局是他们的上级领导,公安局要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高峡:你弟弟没找过其他部门吗?
    陈翠玲:找过。我弟弟找到金阊区公安局、信访局,要求放人,我弟弟还跟他们说:“如果不放人,就到北京上访。”信访局长徐解俊才松口,同意过几天放人。但要我弟弟写保证,说我有精神病,带回射阳治疗,随时看着我,不能到北京上访。
    高峡:写保证了吗?
    陈翠玲:写了。我弟弟为了不让我在里面受迫害,出来照顾病重的丈夫,只好写了保证。
    高峡:放你出来了吗?
    陈翠玲:82天后,才放我出来。丈夫因为我被关进精神病院,气得病情恶化。不久,就去世了。
    高峡:丈夫去世后,你又上访了吗?
    陈翠玲:丈夫被气死3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3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访,为他伸冤。
    高峡:这次被送到精神病院了吗?
    陈翠玲:这次到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上访,在接待室门口,盐城市射阳县信访办主任顾云、冯兴忠,叫来北京的黑保安,几个彪形大汉冲上来,把我塞进一辆京KV9635车子里,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满嘴是血,有人看见报警,车子就开走了,直接把我拉到射阳县精神病院。
    高峡:到了精神病院呢?
    陈翠玲:到了精神病院,。我弟弟每天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说:“人是信访局送来的,没法放。”我弟弟又每天到政府、政法委要求放人。还是不放。我就绝食,我也不想活了。四天没吃一粒饭,没喝一口水。我弟弟很着急,说要到北京上访,才把我放了。
    高峡:这次关了多久?
    陈翠玲:这次关了10天。
    高峡:哦,那第三次呢?
    陈翠玲:第三次是2009年11月2号,我到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上访,登了记,交了表,刚走到门外路上,射阳县驻京办事处主任顾云、冯兴忠,指挥三个不明身份的年轻男子把我抓上车牌号为京E23272的车子里,拉到丰台区梆子井村81号、82号大院的黑监狱里。一进门就被收身、翻包,没收手机和身份证件。晚上我去打饭,不让我吃饭,把我拖进“加工房”,几个人围住打我,边打还边威胁说:“进这里的人,没有打不服的,你再敢来北京上访,我们就整死你”。我被打得不省人事,头部、脸部被打得青紫红肿,混身是伤。
    高峡:后来呢?
    陈翠玲:6号早上,我们射阳县三个访民被押上一辆京N81638车上,拉回射阳县继续关押。先被关进“南苑宾馆”,有7个人24小时看守,开始不准我吃饭,不准走出房间半步,不准跟外面联系。我弟弟找着要求放人,不放。为了不让我跟家人见面,27号晚上,用警车把我转移到凯华宾馆416房间关押,看守人员谩骂、侮辱、威胁我,海河镇党委副书记陶晓林和镇政法委兼海河镇派出所所长戴志成到宾馆里对我说:“就关你,看你到哪里翻天”。我弟弟无数次找政府、政法委要求放人,根本不放,也不告诉我关在哪里。
    高峡:就是要把你关在精神病院?
    陈翠玲:是,12月17号早上,海河镇政府8个人把我押上车拉到太州泰兴市精神病院,政府还跟医院签订了关押我的协议书。我每天都被强迫吃精神病药,不然就会被捆绑起来打电针。我弟弟在江苏省范围内到处拼命找我,找到了泰兴市精神病院。医院讲“没有此人”,不让见。我弟弟在窗户外面看到了我,就每天找射阳县政府、政法委要求放人,如果不放人,就要到进京上访。海河镇派出所所长戴志成威胁我弟弟说“你敢进京上访,同样把你关起来”。我弟弟说“不怕你关”。
    高峡:那放人了吗?
    陈翠玲:最后政府松口放人,但要求家人拿十万现金担保,家人借不到这么多钱,经过讨价还价,五万元成交,在政府打印好的承诺书上签字。2010年2月11日,我弟弟陈昌齐拿着海河镇政府给医院开的释放介绍信,才把我放出来。
    高峡:出来的时候遇到危险了吗?
    陈翠玲:差点送了命。我弟弟用面包车把我接出医院,上路不久,在一座大桥上行驶的时候,他们派来跟踪的一辆车子向我们撞来,我们车子被撞坏,差点翻下桥掉进河里,捡了三条人命,我们多次报110,等了几个小时,最终还是没有出警。苏州市金阊区、盐城市射阳县两地政府、公安一再扬言要把我整死,说是省里让他们干的。
    高峡:你现在还上访吗?
    陈翠玲:在上访。我没田、没地、没住房、没财产、没子女、没依靠、没收入、没户口、没饭吃,我就要上访,我一定要为丈夫讨回公道。
    我丈夫张立罡停薪留职,2000年,我同丈夫从辽宁到江苏省苏州做小生意为生。2004年7月21日14时许,丈夫在摊位午休时,被开车过来不明身份的三名男子中的两名歹徒(车牌号:苏HA1460),手持两把砍刀,同时砍我丈夫,将我丈夫砍成重伤,虽抢救及时,当时保住了生命,但落下了二级伤残,靠别人护理维生。案发后,苏州市公安机关不抓凶手,长达四个月不立案侦查,无人管,故意让重大证据灭失(电话、汽车等)。无奈,我夫妻二人开始了上访。
    高峡:注意安全,保重!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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