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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名看望李宜雪的网友失联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6日消息】2025年1月14日李宜雪的最新动态:近日几个主播去李宜雪监视居住地唯美宾馆看望李宜雪,看到附近很多警车,里面都有警察,在直播中断后几人失联至今;李宜雪用朋友账号登陆抖音直播求助;李宜雪抖音官方账号作品被清理到只剩下两个。

    2025年1月11日,南昌政府发布了关于李宜雪的最新公告,公告最后部分说明了李宜雪已经出院被她的父亲接走。当天有几个网友到她家中探望,被阻拦没有见到李宜雪。

    2025年1月11日晚上,有一名网友在唯美宾馆发现了李宜雪和她父亲。可是父女二人被控制并不自由,发现父女的网友也被警察抓走。

    2025年1月12日凌晨,李宜雪借助朋友的抖音账号偷偷进入一个抖音直播室内连麦,发出了5分钟左右的求救,其中阐述了自己和父亲目前被几十名警察控制,没有人身自由。

    2025年1月13日晚上,李宜雪的粉丝:苏大侠、初夏、小凡、叁K等夜间想去唯美宾馆(李宜雪被监视居住地)看望李宜雪,遇到很多很多警车和警察在酒店附近,直播忽然中断后失联至今已经超过24小时。

    他们的经历也验证了李宜雪的求救信息千真万确,真的被几十名警察严密控制着。当地警察已经肆意妄为,动不动就让热心网友消失。

    另外,2025年1月14日晚上,李宜雪官方抖音账号内的视频忽然消失,目前只剩下2个视频作品了。网友纷纷担心李宜雪会不会被消失。

    江西南昌女孩李宜雪因控诉辅警猥亵,被警方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她重获自由后发声揭露江西精神病院大量关押虐打“被维稳”的民众,并借钱起诉江西省精神病医院。

    随后,李宜雪被强迫失踪。2024年12月22日,官方发布通告称李宜雪被南昌公安和街道二次送进精神病医院就诊。

    之后,全国大量网友前往南昌寻找李宜雪,遭到阻扰和拦截。

    2025年1月11日,江西南昌警方再次发布通报称,李宜雪已被其父亲接回家中。李雪宜父亲通过律师发表几点声明,称政府通报中有多处不实信息。

    1月11日晚间,有多位博主在南昌唯美宾馆找到李宜雪,并开启直播,期间李父和李宜雪均出现在直播间,他们遭到多名便衣的骚扰和阻止直播。据悉现场有网友被打。

    李宜雪在直播中称,自己目前被控制在宾馆,没有人身自由,警方通报中有多处不实。

    在此,网友呼吁大家继续关注李宜雪,关注李宜雪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 江苏维权人士吴继新到京维权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6日消息】江苏省邳州市维权人士吴继新从去年2024年9月份开始陆陆续续到北京没有去任何部门登记刷卡就被强行遣返回去,在12月底到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到任何信访部门登记的情况下部强行遣返回去非法给予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满后吴继新在当地找相关部门任然没有结果。

    2025年1月15日吴继新再次来到北京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法院不接待,随后到江苏省驻京办登完记,然后又回到江苏省南京进行控诉,吴继新从2024年9月30日至今有六次到北京,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强行拦截不让登记,用欺骗手段将吴继新控制,吴继新只能选择拨打北京市长热线12345和110求救,中央组织部、以前中纪委等信访部门多次通报至今不解决问题。从北京回去后,“当地各部门都万事大吉”,无人接待他,无人问津,吴继新要求邳州市政协主席李世峰,邳州市公安局局长,邳州市法院院长,徐州矿务集团党委书记,资产经营开发部、人力资源保障部、庞庄煤矿党委书记、生活公司、庞庄煤矿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开展信访工作解决问题,并且要求信访办孟宪生主任到徐州市信访局接待解决问题,吴继新维权上访20多年至今这些相关部门从没接待。

    吴继新2024年10月30日因为徐州市驻京办陈万振多次逼着吴继新在公共场所喊口号,陈万振还主动叫吴继新继续喊口号,北京市丰台火车站樊家村派出所与江苏徐州当地工作人员陈万振相互勾结非法拦截访民对访民进行迫害

    人权捍卫者吴继新从2003年开始维权,因为与江苏政府合同纠纷至今2025年,维权时间长达20年无果。吴继新是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庞庄人。2003年他在当地邳州市燕子埠镇承包了一个水泥厂,当时与镇政府签订5年承包合同,后因手续问题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无法生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镇政府状告吴继新违约,法院判决吴继新败诉赔偿。吴继新不服,随后吴继新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维权之路一走就是20年的艰辛历程至今无果。

    江苏呸州维权人士吴继新多次为安徽石新红举牌呼吁,同时也为全国其他访民举牌呼吁,吴继新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遭到江苏当局的打击报复,判刑两次,劳教一次,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无数次,目前吴继新最低的养老金被法院强行执行扣押抵法院枉法判决的违约金了养老金是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命钱却被政府部门强行剥夺快四年了,吴继新说他只要活着就不会放弃自己的诉求追责到底。

    本网将继续关注吴继新后续维权的情况,请江苏邳州市当局立即恢复吴继新的养老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最基本的人权问题就是吃饭看病无忧,能有自由出行的权利,请江苏徐州当局及时恢复吴继新的养老退休工资,给予正常的生活保障,及时解决问题,让他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不限制他自由出行的权利。

    吴继新手机号:13051785798,13041913531

  • 2025年初再次清理中共的反法治逻辑

    1980年前后,面对自己的衰朽和垂危,中共被迫对内实行局部改革、对外实行有限开放,同时依旧拒不承认自己制度性的错误和失败,死硬固守共产专制极权,绞尽脑汁生造了一茬接一茬的无数新鲜词语,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正能量,新质生产力等等。所有这些生造且花里胡哨的词语根本不携带任何具体的信息,而只是每隔几年更新一套的《1984》话术,用来粉饰中共江河日下、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虚伪合法性,竭力掩盖中共欲盖弥彰、破绽百出的特权、极权和专制本质。

    十余年来“依法治国”也被中共经营成了这样一个诡秘、迷幻的潮词。

    法治的根本问题是法大还是权大,法治的根本要义就是法大于和高于权力,法大于和高于皇帝、国王、总统、元首、主席、总书记,大于和高于所有的省长、市长、郡(县、处)长、镇长、村长和各级书记,即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确立的王在法下。王在法下是法治的根本原则,既然作为最高统治者(执政者)的国王(皇帝、天皇等等)都在法下,那么国王、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员,共产党的各级书记自然也都在法下,而法(法律)也就只能是类议会的机构如1215年监督第一部《大宪章》执行的25人贵族委员会,以及日后议员来源多元化的的常设议会制定的法律,不是国王、皇帝或各级官员任性撒野、信口开河的个人说法。

    自苏俄、苏共以来的所有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国家,以及苟且、残存至今的寥寥几个自绝于宪政、法治世界之外的共产专制国家的历史表明,在所有的共产专制国家,共产党及其各级书记取代了旧式国王和皇帝,成为新的共产国王和皇帝,各级书记都是大大小小的国王,总书记就是总国王、就是皇帝、天子和党王;在共产专制国家,党王们根本不会像英王约翰那样被迫使处于法下,也不存在由来源多元、代表各阶层人民的议员组成的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相反,有的只是党在国上、党在法上、各级共产党书记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的权力,有的只是由共产党一党制定的、由议员几乎清一色都是共产党员组成的橡皮图章一般的虚假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即便这种由共产党自己制定的法律,共产党及其书记们也总觉得碍手碍脚因而总是凌驾于其上,也总是把它轻蔑地踩在脚下。斯大林一脚踢开法律、完全蔑视法律的残酷大清洗,确立了共产专制阵营无法无天反法治的范例;二战结束后至1970年代,欧洲、亚洲共产党(统一社会党、劳动党、工人党,人民社会党等)趁乱上台,复制苏俄斯大林专制模式,其中不乏效仿斯大林清洗、杀戮者,但能够在折腾、杀戮本国人民方面比肩、超越苏共和斯大林的,仅有中共太祖毛泽东、柬共波尔布特、北韩金家王朝等少数几家,唯有在藐视法律、以党乱国、党及其各级书记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机关之上则是绝对的一致,尤以中共国最为荒唐至极、荒谬绝伦——人口第一的泱泱大国中共国从中共1949年僭政开始,直到1979年的整整三十年间不制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却大模大样、堂而皇之地对人民强加反革命罪等各种罪名、判处死刑等各种刑罚,如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并向其母强索5分钱子弹费的林昭,以及同样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临刑前更被中共残忍割喉的张志新。

    中共和毛太祖不仅无法无天,而且比他们批判的公开实施等级特权法律的家天下皇帝们更加狠毒、阴毒N倍,索性釜底抽薪,长达三十年压根儿不制定攸关生杀予夺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罪行擅断,可以彻头彻尾、名副其实地无法无天;中共不仅不制定法律,而且还把自己已颁行的孤苦伶仃、粗制滥造的1954年宪法也束之高阁、扔进垃圾桶,宪法被中共和毛太祖玩成了闲法,正如日后的国家赔偿法被中共玩成了国家死不认错法、国王不(可)能为非法、国家不赔法、国家拒赔法,以及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中共政府罪被中共玩成了修理、迫害维权人士、访民以及人权律师、异见人士的专用恶法条款。

    十余年来网络盛传的太祖毛泽东的两次内部训话最能反映中共对待宪法和法律的心迹,也经典地刻画出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法律和法治的厄运。

    第一次是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训话,太祖豪横地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毛太祖的这番“豪言壮语”,与中共第一阴坏陈云遗训之一“《新闻法》不能搞。蒋介石那个时代搞新闻法,而且搞得挺像样,被我们抓到了漏洞,结果还不是被赶到了台湾?我们党要管新闻才好”,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网传朱镕基在中共国务院内部讲话放言“如今答应(美方的条件)是为了入世。入世之后,遵不遵守,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任何规则都有可以利用的空子,大家要多研究研究”,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中共一次次承诺购买美国农产品却一次次出尔反尔,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一年年过去,一代代过去,中共及其头目们对待宪法和法律、对待具体体现法律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承诺的恣意践踏、言而无信的盗贼基因一脉相承、庚续不绝。这,是由中共空前绝后的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本性决定的,正如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是由狼和狗各自的天性决定的一样!

    第二次是1961年在秦皇岛召开的一次座谈会(或为北戴河协作区主任会议)上的训话,毛太祖再次豪言“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和刑法那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

    这番话充分暴露出毛太祖和整个中共像洪秀全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一般愚昧无知以及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一无所知的那种无知无畏,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与中国传统皇权专制政治的本质区别毫无认知的狂妄和狭隘。

    这两个训话的真伪存在争议,只能有待未来民主转型成功后中共秘密档案解封时才能有定论,第二个训话大段重复第一个训话的内容并大幅扩充。无论毛太祖是否果真大放过这两段厥词,或者即便毛太祖确有这两段厥词但并未被如实记录下来,或者曾如实记录但因其太过无耻而已被中共畏罪销毁,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的统治实践本身已经确凿、完美地证明了这两段训话的内容绝对是毛太祖本人及中共高层核心权贵集团的真实心声,因此,这两段训话内容的真实性完全不用怀疑。毛太祖是否果真在这两次会议上有这两段训话是无关紧要的,这两段训话一定是毛太祖及中共高层绵续不绝的所思所想、一定是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意识形态的顽念,毛太祖及中共七十五年来实打实地果真就是这么干的,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1954年训话的真实性,值得信赖的严肃学者何清涟女士在《无法变形成民主伟人的毛泽东》一文中说“其中1954年版本,文革时流传一本《毛主席内部文稿》中载有,我小时读过。而同一内容的话讲两次(指1961年会议重复1954年训话的部分),或者出于某目的将当年的旧文旧信翻出来下发,这也是毛的习惯性做法。……最重要的是,毛藐视资产阶级法律的看法早在1949年2月就已经以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的形式昭告天下,也完全符合他一贯的做法。”何清涟女士所称文革时期的《毛主席内部文稿》民间一定有人收藏,期待尽快有藏家展出该内部文稿中1954年训话的全文。

    何清涟女士所提及的1949年2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当指1949年2月中共《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二月指示),该指示以法盲和农民军特有的愚蠢和野蛮,以对近现代法治浑然不知的狂妄,不加区分地对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六法全书狂轰滥炸、全盘否定,而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规范的纯技术性、形式性、通用性极强,绝大多数基本民法规范都为各国民法共同采行,无论宣称自己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国家,而中共所谓改开后的民事立法也不得不重拾被其批倒批臭的六法全书中的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几乎所有基本规范。

    二月指示第(三)条不得不承认“任何反动法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也是一样──不能不多少包括某些所谓保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条款,……反动统治阶级为保障其基本的阶级利益(财产与政权)的安全起见,不能不在其法律的某些条文中,一方面,照顾一下它的同盟者或它试图争取的同盟者的某些部分利益。企图以此来巩固其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不能不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第(四)条恬不知耻地说“我们在抗日时期……曾经个别地利用过国民党法律中有利于人民的条文来保护或实现人民的利益,……也常常利用反动法律中个别有利于群众的条文来保护与争取群众的利益,……但不能把我们这种一时的策略上的行动,解释为我们在基本上承认国民党的反动法律”。

    请中共国巨量的访民、维权人士和蒙冤下狱者细细品味,二月指示的这两条难道不正是今日中共国法律和司法现状的真实写照吗?有关信访、上诉、申诉、控告、监督、罢免、游行、示威、集会、结社(当然包括组党)、选举、宗教信仰、新闻和言论自由等等权利的字面上“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的宪法和法律条款,中共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看似要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律、法规,不都已被中共搁置、架空,扭曲、玩弄得面目全非吗?这不正是网传毛太祖训话所称“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吗?不正足以证明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吗?

    二月指示第(五)条宣称“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然而,除了1950年婚姻法、粗糙的1954年宪法以及一个政务院制定、勉强可算法律的1951年惩治反革命条例,整整三十年,二月指示宣称的“人民的新的法律”竟一直是飘渺如水月镜花,不见踪影,直到“文革”之后,鉴于刘少奇以及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等中共高层切身品尝到了毛太祖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苦头,中共才开始在1980年前后出台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几部基本法律。

    无独有偶,日后被毛太祖整死的政敌刘少奇等人同一时期也抱持与毛太祖如出一辙的法律观和司法观,这也事实上证实了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1955年1月间,刘少奇对时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同年7月,刘少奇又向张鼎丞、时任中共北京委书记彭真、时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斌下达指示称“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宪法已经规定了,逮捕和起诉都要经过检察院。如果不经过检察院批准,捕人是违法的。……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党”,“必须告诉检察院的同志不准闹自由主义,不能因为你们闭着眼睛盖章,有了错案就说‘这个案子不是我批的,我不负责’。如果有人这样讲,就是泄露了党的机密,就是和党闹独立性。检察院要做党的挡箭牌,在党内可以讲清楚,对外,就要讲这些案子都是经过检察院批的,都由我负责。这样才对。不然,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这是卑劣无耻到了登峰造极的法家皇权专制和发扬光大了的苏俄共产专制集权的阴阳两手流氓手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共二把手、首任接班人刘少奇成为毛太祖“文革”精确制导锁定和打击的首要目标、在“文革”初期即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扳倒,早被毛太祖在阴暗至极的内心深处判处了死刑却还像李斯那样咸阳市中叹黄犬而长吟,“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以向毛太祖哀求辞官来表达无意与毛太祖相争锋,幻想着被毛太祖手下留情、恩准回湖南老家种地苟全性命,其可得乎?1967年刘少奇手持宪法单行本,无助地哀嚎“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忍受着红卫兵暴民批斗、毒打,1969年刘少奇惨死开封,岂非正是死于他自己的与毛太祖毫无二致的法家和共产专制宪法观、法律观?刘少奇惨死,不亦作法自毙、咎由自取乎?冰冷而吊诡的历史和现实是,破坏宪法和法律的人未必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与毛太祖持有相同法家和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宪法观和法律观的刘少奇却受到了毛太祖法家和共产权术以及被毛太祖煽动和利用的红卫兵暴徒们的残酷打击、无情斗争!

    青年历史学者袁腾飞说,唤醒底层小民不能用谭嗣同的鲜血,而要用小民们自己的鲜血;同理,能够让中共头目们明白无法无天苦头的,必须是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彭真、罗荣桓、邓朴方等等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的性命、身体和鲜血,而不只是小民们的性命和鲜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十余年来中共国法治大倒退的冷酷现实表明,由于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是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空前绝后的专制、独裁和极权,由于中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死守其共产专制、独裁和极权,哪怕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切身品尝了无法无天的“美味”,中共也不肯实行宪政、法治,因为实行宪政、法治,中共就不能继续奉行专制、独裁、极权了,中共虽然颟顸、顽劣,但对这一点还是心底透亮的,正如满清皇族明明白白地知道宪政利于民而不利于官。十余年来中共屡次公开叫嚣绝不搞西方宪政那一套、坚决抵制西方三权鼎立、“七不讲”、“五不搞”即中共所宣称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之类,正暴露了中共深知并认定宪政、法治是其专制、独裁、极权的天敌,暴露出中共铁心要在专制、独裁、极权的穷途末路上狂奔至死、不作不死、至死方休的满清皇朝式末世顽固。

    1955年9月,时任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在21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称“宪法上……规定了‘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

    1957年10月8日,彭真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言称“在司法行政和法院系统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独立’来摆脱党特别是地方党委的领导,同党分庭抗礼。”1958年6月,中共最高法院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的《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特别强调“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法院工作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

    瞧好了,顽固抗拒司法独立这一司法审判的固有规律和专业规律,绝非最近十余年来中共维稳沙皇周永康,跳梁小丑、科班出身的法律小人、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以及“七不讲”和“五不搞”逆流的突发奇想,而是从第一代中共最高层开始,代代相传至今,从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直至今日历代中共高层娘胎里带来的根深蒂固的顽劣基因。是这种先天顽劣基因决定了中共必须抗拒宪政、法治、民主,必须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什么叫本性难改?这就叫本性难改!这就叫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除了网传的这两段训话外,另有信史资料能够揭露毛太祖和刘少奇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农民军和商韩法家法律观以及苏俄共产专制工具主义、机会主义和刀把子法律观。

    1957年3月17日,毛太祖提出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取消宪法课(《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于一夫先生《“以党治国”面面观》一文(《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称“1958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发表谈话,提出:‘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刘少奇也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毛太祖这次北戴河谈话不久,彭真掌控的中央政法小组就在当年提交《关于人民公社化后政法工作一些问题向主席、中央的报告》,谄媚地说“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看,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然而,长达三十年期间,没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共却大摇大摆地罪照定、刑照判、人照杀。天平天国、义和团农民泥腿子,就是这么粗暴、野蛮、蒙古大夫、汪达尔人蛮族统治的!

    最高头目群体都明火执仗地抱持如此荒诞和邪恶的法律观和司法观,又有如此不堪的检察院和法院,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高层头目或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碾为齑粉、或被毛太祖逼的跳楼自残、或被毛太祖下狱九年,不亦因果循环、自作自受乎?中共高层头目们都抱持一模一样的法律观和司法观,但被碾为齑粉的之所以是刘少奇而非毛太祖,显然仅仅只是由于毛太祖是手握最高权柄的一把手,刘少奇虽然贵为二把手和接班人,但距离毛太祖的一把手之位却相隔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是臣与君的本质身份差别的鸿沟,是李斯与秦始皇之间的鸿沟,是魏忠贤与崇祯皇帝之间的鸿沟,是布哈林、托洛茨基、叶若夫与斯大林之间的鸿沟。如果把毛太祖与刘少奇位置互换,被碾为齑粉的一定不是刘少奇,而一定是毛太祖,如果刘少奇也有毛太祖那番阴险、毒辣的手段。

    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早已赤裸裸不加掩饰地挑明了中共延续至今的心声: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所以中共绝不受宪法的约束,绝不允许宪法在自己之上;相反,宪法必须在中共之下,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既然作为母法、总法和根本法的宪法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作为子法的所有其他法律就不仅要被踩在脚下,而且压根就用不着制定,省得中共强权任性、罪刑擅断时,省得毛太祖整死刘少奇时碍手碍脚。这样的统治休说跟蕴含着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法治八杆子打不着,甚至根本不如商鞅、韩非严刑峻法的法家统治或曰法制,因为两千年来皇帝们的法家之治或法制至少还保证了有法可依,而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却压根无法可依,不仅是无法可依,而且更是无恶法可以,中共第一代头目们连皇帝们那种明确保障特权的恶法也不耐烦颁布!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是十足的任性撒野、随心所欲、随时随地因事立法的共产党及其大小书记们的皇权、党权专制统治,而毛太祖一人又处心积虑地把共产皇权专制玩弄成他一人的共产皇帝专制、独裁、极权。然而,中共总还是要在国际上混一混的,并且当时中共在共产专制阵营的那些大哥小弟们如苏俄大哥就搞出了一个苏共专制的宪法,所以为方便在共产专制阵营,在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等穷棒子王国群和真真假假冒牌的所谓社会主义世界混圈子,加上还需要向欧美发达民主国家吹嘘,中共还是要搞出一个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权、反平等、反各种普世价值和宪政价值观的水货宪法,以便在国际社会粉饰门面、招摇撞骗。在1980年有限、带着紧箍咒的半拉子改开之前,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就是彻头彻尾的和尚打伞、无法(几乎没有任何必备的立法)无天(权力随意撒野、不受任何限制),就是以对内、对外不同嘴脸的无耻两面派手段确保中共独揽大权、一党专制。

    1980年前后,为自我抢救和续命,中共被迫进行有限改开,以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头目们从自己被毛太祖无情碾压的切肤之痛中认识到了无法无天固然便利中共的强权任性和专制独裁,却也会因权力如脱缰的烈马、毫无制约而反噬他们自身,于是他们心急火燎地开始恶补立法,短期内密集出台多部必须的基本立法。然而,就像他们第一代头目对无法无天的迷信一样,第二代头目们同样是土包子泥腿子和刘姥姥出身,孤陋寡闻,视野狭隘,对真正的现代法治一无所知,他们最初只是粗浅、感性地认识到国家稳定离不开法律,而全然没有意识到完善的法律尤其是有关人权保障的法律会有力约束中共自己的强权任性,会根本反制中共的一党专制,或者说他们仅仅因为自身吃过毛太祖无法无天的大苦头而一时竟忘了毛太祖的“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这一卑劣的高论,一时竟全然没有认识到中共一党专制的道场与人权保障和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接二连三制定了几部至今虽被中共玩得基本残废但其存在本身已让中共悔不当初的法律和法规:1989年“六四”屠杀前夕制定的行政诉讼法、1994年制定的国家赔偿法、2007年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几部法律法规越来越像紧箍咒似的勒在中共官员和政府的头上,越来越让中共各级各类官员、越来越让更高层级的中共政府以致中共最高层嗅到了法律、法治终将危及中共一党专制的气息,于是大致从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从最高层到基层的各级政权开始系统性地公开破坏法治,公开恶意扭曲法律,公然大规模制造寻衅滋事、敲诈中共政府以及(煽动)颠覆中共政权罪等等冤假错案。

    2012年开始,中共索性撕破伪装,连遮遮掩掩、装点粉饰已不屑一顾,立法、司法、执法全面公开大倒退。这一年,中共把其长期在法外对其党员实行的“双规”乔装打扮后引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扩充为完备且可“合法”对任何个人适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从此纯属酷刑、不受任何监督、完全由中共私家打手公安一手操纵、黑箱运作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中共恣意滥用、泛滥成灾,最臭名昭著的案例就是2015年“709”大抓捕对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2016年“苏州大抓捕”和“福州大抓捕”对维权人士和公民、2019年“12.26”厦门大抓捕对许志永博士和丁家喜律师等异见人士大规模非法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年中共武汉肺炎野蛮封控期间中共更把行政滥权推向“文革”一般的疯狂巅峰。

    “六四”屠夫邓小平以后的第二代和第N代中共头目们的统治看起来似乎在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上比以毛太祖为首的第一代头目大有进展。然而,法律数量的多寡,具体法律条款和法律规范体系的细节改善,完全不能代表中共统治在法治上有根本的、质的提升。在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中共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中共绝不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中共一定要高于国家、法律和政府,中共铁了心要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这个根本上,第一代、第二代、第N代中共头目们完全一致、毫无改变,其间虽有胡、赵昙花一现的改良,但完全不能撼动中共的专制根本。因此,在中共一党专制这个根本前提之下,无论立法数量多么庞大,无论具体法律条款和纸上的规范如何精致甚至达到欧美法治国家的水准,都不过是李鸿章对濒临覆灭的满清皇朝的裱糊。只要慈禧老妖婆的“四个不能变”横立眼前,满清的预备立宪也就只能漫漫无期地预备着,直到满清把自己作死;“六四”屠夫邓小平的“四项基本原则”当道下寨,中国就绝不可能建成宪政、法治,中国就注定只能是中共国和中共党国,而绝不可能是人民主权、主权在民、政府权力和执政党在法律之下的法治国和共和国。质言之,中共专制政体与满清靼子皇权专制政体一样,与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有中共专制即无法治,欲行法治必先扫除中共专供制,正如有满清靼子皇权专制即绝不可们立宪、欲立宪必先剪除满清皇帝。

    这一点,中共自己与中国民间人士一样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所以中共才一定要弃现成的“法治”一词不用,或不甘心、不愿乖乖地和痛痛快快地使用,而非要另行起用“依法治国”一词,背后逻辑与中共不肯心甘情愿使用“市场经济”一词,而非要生造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相同。缘于此,真正体现现代法治实质的限制公权力的法律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无不步履艰难。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大概也是世界共产专制历史上民告官的先河,中共颁布此法之际显非完全虚情假意、粉饰门面,而更是由于对法治约束公权力、束缚中共自己手脚之功能缺乏基本认识。行政诉讼法甫一实施即遭到中共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强烈抵制,尤其是遭到中共刀把子和唯一具有直接暴力职能的中共公安的极端抵制和藐视,民告官立案难、回复难、胜诉难、执行难事实上把行政诉讼法限制行政权的立法意图消解于无形,行政诉讼法的制度功能被地方各级甚至中共最高行政机关及其部门化为乌有。

    1994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五年之后,中共又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在限制国家权力的法治之路上更进一步,限权范围从行政权扩大到司法权。悲催的是,原本旨在限制行政滥权特别是限制强横成性的中共公安滥施暴力,促使中共公检法公正执法和司法、防止罪刑擅断和恶意炮制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法,竟被中共从基层到最高层所有行政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生生玩成了国家不赔法,促进和倒逼执法和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立法目的生生被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异化成明知是冤假错案而为了逃避国家赔偿和个人追责竟至绝不认错、死不认错,如真凶现身的聂树斌被冤杀一案,中共最高法院及河北省高级法院恶意推诿长达十六年、直至推无可推方才纠错,更有巨量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明知是冤假错案却仍一意孤行、草菅人命、强加罪名、强判刑罚。立法意图上可谓用心良苦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在实践中悲惨地走向立法意图的反面,恰似中共顽固死守的马列邪教所谓经典著作千万遍重复的人民利益、人民至上、代表人民,而实践中所有共产国家无不压榨、蹂躏、屠戮人民一样,原因究竟何在?显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律之外和之上的专制政治。

    2007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后十三年,中共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图打破中共行政权长期黑箱、神秘运作的怪圈。然而,这个条例的命运如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一样,被不甘受到约束、不肯被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的各类行政衙门玩得半身不遂甚至彻底报废,中共所有的行政衙门无不绞尽脑汁拒绝公开行政信息。

    上述两部法律加一部行政法规构成中共国公民制约公权力、监督行政权的初步规范体系,但自始就受到中共整个行政、司法权力体系的顽固抗拒,立法意图基本落空,并且随着日益增多的个体公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个案制约,最迟在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已明确感知到了其自己制定的这三部法律对自己的束缚,越来越后悔自己竟愚蠢地颁布了这三部自我设限的法律,越来越杯弓蛇影一般把中国人民特别是巨量的访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监督、制约的行为视为对中共政权潜移默化的和平演变和颠覆,越来越企图退守和内卷回毛太祖、刘少奇当年宣称的中共党不受法律约束的共产原教旨专制、独裁、极权状态,越来越明白了陈云老朽“新闻法不要搞”的个中三昧——既然新闻法不要搞,那么与新闻法具有相同的制约公权力和中共党强权任性效能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信息公开条例当然也都不应搞、不要搞。中共居然稀里糊涂搞出了这三部法律,中共简直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后悔!

    此外,更应该颁布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更是遭到中共全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一致抵制,早年还有一两位“不识相”、不迎合中共的人大代表提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而近十年来全体中共人大代表、全体中共官员都心照不宣地明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已成为中共的莫大禁忌,提不得、碰不得、言说不得。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直指专制、独裁、极权、腐败、衰朽中共的死穴,提出公职人员财产公示议案简直是要直取已经奄奄一息、垂死挣扎的中共的老命,提出这样的议案才是货真价实地颠覆中共政权,而二十多年来中共也以其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抗拒暴露了其假反腐、真贪腐和假法治、真专制的本来面目。

    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国家赔偿法,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不以民主、宪政、法治为前提,无不是民主、宪政即法治之下的政治制度的具体机制。专制之下岂有法治?独裁之下,何来民主?极权之下,焉能自由?没有民主、宪政、法治即党在法下的宏观政治制度,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统统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共一方面妄图确保其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之根本政治制度固若金汤、传至万代,一方面又摆出架势装模作样实行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即政务公开,纯属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实乃自欺欺人、欺世盗名的无耻把戏,完全是重演满清靼子妄图不触动皇权而立宪的骗局。

    现代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力和保障民权、人权和私权利,即抑制公权、弘扬私权,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为权利提供有效和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中共却恰恰相反,中共念兹在兹的是要把私权即公民权利关进中共恶意讨薪罪、寻衅滋事罪、颠覆中共罪、谋财害命的信访等等恶法和邪恶制度的笼子里,却从不打算把自己的强权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即便这法律和制度是它中共自己制定和建立的,因为正如毛太祖、刘少奇、朱镕基等等中共历代头目所说所做的,法律和条约实际执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中共的意志和任性。中共这样的法律和制度,中共这样的法律观念,根本与近现代的法治风马牛不相及,而仍然只是两千多年来的商鞅、韩非和嬴政的法家之治和暴政,是法家严刑峻法治民之治,是移花接木、改头换面、偷梁换柱的伪法治,即中共生造词语、别出心裁所称“依法治国”,是以严苛的恶法和罪刑擅断管制、禁锢、压制人民的法家和共产专制之治。不肯老老实实使用现成的“法治”一词,非要生造一个“依法治国”,暴露出的正是中共这种抗拒法治的卑鄙、阴毒小心思。

    既然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那么法律的首要锋芒就不应是指向人民,就不应是什么依法治国即动用法律治理、统治人民,而应指向公权力、公职人员和执政党,而应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书记等等冗赘党官。然而,在中共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的政治之下,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党官纯属天方夜谭般的臆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之法治真谛在政治价值观上等同于平等和自由,而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的中共政治的终极、核心利益就是固守其永久执政的特权,因而中共绝不可能与任何其他群体和中国人民平等的,而为了固守永久执政、万世一系的特权,中共就总是像家天下的皇帝们那样视全体国民为潜在敌人,对人民进行防范、监控、盯梢,因而中共绝不允许人民享有自由。这就是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政治与真正的现代法治之间的死结,在中共的专制、独裁、极权之下只可能有与两千多年前商鞅、韩非、嬴政的严刑峻法同根同源、依法治民的法家之治,只可能延续斯大林、毛太祖那样的共产专制暴政,而绝无一丝一毫的现代法治的存身空间,这已被十余年来中共立法、司法公开大倒退的铁血事实所证明。

    从中共对律师的控制、打压及中共律师制度的虚伪能更清楚地洞穿中共假法治、真专制以及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商鞅、韩非、赢政严刑峻法法家之治的本质。在现代法治之下,律师凭借法律、法学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独立于警察、司法机关和执政党之外,只服从法律,如此才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仅凭法律知识即能有效制约警察、行政、司法、执政党的强权擅断,才能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才能成为委托人和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优秀律师,成为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这样的律师和律师制度却并不符合专制、独裁、极权中共的胃口,中共需要的是能够增进其专制、独裁、极权的驯服、顺从、乖巧的律师,而不是独立、不受中共操纵、只服从法律——当然是体现现代法治价值观的良法而非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之类的恶法——的律师。这,正是中共僭政后长达三十年既几乎没有法律也没有律师(制度)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发动“709”大抓捕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对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出身的张庆方律师寻衅滋事、罗织罪名、吊销其律师执业证的原因,还是中共法院对女律师高丙芳野蛮强加虚假诉讼罪并被强判四年刑罚的根本原因。

    在经济上,中共绝不肯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对应的,在政治上,中共也绝不肯实行宪政、法治,这是由中共的专制本性决定的。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真正的宪政、法治,都会要了中共的专制老命,这是一定的,中共也看准了这一点,于是,中共才煞费苦心地推出一个伪装成法治的依法治国,企图愚弄底层小民和国际社会。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必须洞穿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伪法治、真法家严刑峻法治民和共产专制驭民的嘴脸,切不可被中共带偏了方向。

  • 吴继新举牌罢免北京市委书记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0日消息】江苏省邳州市人权捍卫者吴继新拉条幅:罢免北京市委书记、市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朂高法院院长剥夺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安全非拦截访民!

    2024年10月30月江苏省邳州市吴继新到北京丰台火车站被陈万振带着5个人,5个驻军办的还有不明身份的黑社会人员进行非法拦截,吴继新对陈万振说:如果你们强拦我,我就喊口号。陈万振理直气壮的把吴继新架走。吴继新理直气壮的喊口号一直喊到停车场好长时间。他们把吴继新拉到一个饭店的大路边,陈万振给吴继新说你可以继续喊,用黑社会强行又把他带回地方。

    吴继新多次拨打北京市12345和110报警樊家村派出所至今无动于衷,吴继新又在路过河北报1212345陈万震害怕,为什么在北京丰台吴继新报警陈万振理直气壮不害怕?北京樊家村派出所在为谁服务在保护谁,樊家村派出所这么大的政治案件不敢问,你们是不是在开完笑?北京市110和北京市12345管不了你们吗?

    12月3日吴继新给徐州市中级法院民二庭接待领导说你通知你们的庭长厅长我要去北京上访,13日审监庭姓王接待领导说我马上到了北京上访,20日吴继新对姓王接待领导说自己马上再去北京上访。从2024年9月30日至今到北京五次,问题得不到解决,至今无任何结果,也没有相关单位部门领导接待,吴继新在没有办法情况下再次到北京上访。

    2024年11月19日吴继新从北京市回来11月22日检察院、法院、都同意吴继新到法院民二庭立案重审,11月25日民二庭接待领导给吴继新说等待领导汇报再答复,是否立案重审,12月4日民二庭领导说没有回话至今无果。检察院,法院两位领导都承认吴继新案件属于冤假错案,但是他们知道自己错了,就是不改正错误,造成吴继新案件属于积压多年的案件至今无果。

  • 鹤壁许双军案件最新情况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日消息】近日,鹤壁许双军案鹤壁中级人民法院包庇红顶律师违法出庭代理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完全有理由相信是法院故意放纵,应当由法院全权负责。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可是近日在河南许双军等人涉黑案的二审辩护席上,赫然坐着—位身兼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等数职的律师。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他不得从事辩护业务。

    试问,这样—位明显不具备辩护人资格的律师,是怎么被指定为本案辩护人的呢?这样—场违法的审判,还要继续演下去吗?

    而法院明知李红军无辩护资格任允许其参与辩护,才导致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因为法院对李思军、李强、陈敬轩等辩护人的资格审核极其严苛,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是法院故纵,应当由法院负责。

    为了确保律师的独立性和维护司法公正,中国的基本法《律师法》对律师可以兼任的职位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律师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公权力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干预,确保律师能够独立、客观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如果同时担任与司法系统密切相关的职务,就可能面临利益冲突,无法忠实履行律师的职责。

    李红军律师同时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法官履职评议专家等多项重要公职,却仍在同一家法院为被告人辩护,甚至有开庭期间“调研”法院的奇葩举动。

    如此明显的违规操作,法院和检察院为何视而不见?难道法律面前,真有人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

    这起案件,究竟是李红军律师个人的“越位演出”,还是司法机关的集体“失职渎职”?

    据悉,许双军,1963年生人,河南新乡长垣市知名企业家。

    早年经商后回乡办实业,经过近20年打拼,积累了丰厚的财富。他主营商砼,因自幼失学,他非常重视教育,慷慨捐资助学,担任了一间学校的荣誉校长;因处世得体,在家乡声誉斐然,被选为长垣市人大代表。

    然而当家境殷实、事业有成的许双军正志得意满,欲归隐田园之际,却突然祸从天降。

    2022年6月20日,年近六旬家境殷实、事业有成的许双军突然被鹤壁市公安局刑警带走。

    警方逼迫许双军招认一些他并不知情或没责任的事,遭到他的拒绝。随后许双军被转到鹤壁,被警方以伤害罪为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个月时间,期间他遭到了非法拘禁和虐待。

    2024年1月24日,许双军及其代理人就其被羁押地点、羁押地生活居住环境以及对其监控采用方式等情况,向鹤壁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6月5日上午九点,许双军涉黑案在鹤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会前,鹤壁中级法院不允许案外财产权人参与庭前会议,要强制带离案外财产权人的代理律师。

    此过程中,北京凯门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曾玥因不满法院该做法,准备拿出手机拍照,被多名法警一拥而上,强制拖出法庭后的羁押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之后曾玥的手机被抢走,密码被破解,强制删除了监督视频。

    鹤壁中院暴力执法导致曾玥身体和精神均受损。张凯律师团队招募律师对鹤壁中院提起诉讼。

    2024年11月11日,在许双军涉黑案二审开庭之际,法官企图绕开辩护律师进行审判,律师杨晓、王兴未不被允许进入法庭,两人只能趁休庭间隙进入法庭,要求法官立刻停止这种非法审判行为。

    法官见到二人当即决定休庭,法警强制关闭所有电源,美其名曰断电维护,等待和法官理论的律师们在鹤壁中院用手机照亮法庭。

    11月14日早晨复庭,律师杨晓、王兴未二人再次被拒之门外,在拍摄叙述被剥夺辩护权过程时,王兴未律师被法警控制,遭到法警假摔碰瓷,随即被带到派出所,至当天晚上时分才被释放。

  • 常昊传道拘留期满获释回家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9日消息】2024年10月15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聚会点正在为信徒施洗时,被警方冲击,所有在场的弟兄姐妹都被警察和国保带走。一起被带走的还有曹三强牧师。之后其他弟兄姊妹已经出来了,常昊传道和曹三强牧师被带去了看守所。至当晚12点,曹三强牧师也被释放,常昊传道被行政拘留12天。近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获释。

    2024年10月27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从镇雄县拘留所被释放,其家人手捧鲜花前往迎接他回家。

    常昊传道发文表示:“感谢上帝!我们十月十五号按照基督教几千年的传统为十几位弟兄姊妹施洗后一起圣餐掰饼纪念主聚会刚结束,就被他们冲进来没收了所有人手机,他们叫来了几辆特詟车把我们两人押一人全部押上车带走,我被拘留了12天,其他弟兄姊妹被放回了家。

    教会被洗劫一空,我们不仅需要家人们为我们所受的逼迫代祷和关注,我们更需要家人们的爱心帮助,为我们筹备律师费和车旅费。有感动的家人请联系我,常昊电话:13238701138(微信支付宝同号)。”

    据悉,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10月15日上午,云南省镇雄县家庭教会塘房聚会点正在为十几位新基督徒施洗时,遭到当地几十位警察、国宝、民宗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合冲击。在场几十位基督徒被警察和国保全部带到派出所。一起被带走的还有常昊传道以及从湖南过来的曹三强牧师。

    到15号夜里,被带到派出所的其他基督徒都全部回家,但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则被带离了派出所。

    到15号晚上12点,曹三强牧师也被释放。常昊传道则被镇雄警方行政拘留12天,罪名为“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曹三强牧师因在中缅边境贫困地区宣教、兴办学校、使当地2000多名学生受益,被中方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今年3月4日才结束刑期获释。

    常昊传道于2023年4月14日被被镇雄公安局带走,后以涉“寻衅滋事罪”被批捕,并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常昊传道于今年5月14日刚刚结束一年多的刑期出狱。他因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关注社会公义多次被警方传唤。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出狱后都参与了“中国的下午五点钟”国度祷告会的带领服侍。“中国的下午五点钟”是由秋雨圣约教会发起,多家家庭教会联合参与的为受逼迫的中国家庭教会祷告的国度祷告活动。


  • 阮晓寰案二审进展情况

    【民生观察2024年8月18日消息】近日,阮晓寰的家属接到上海高院的电话,让律师前往会见阮晓寰,并签署律师委托书,邮寄给法院刑事厅。其二审案件似乎更换了法官。

    2024年8月15日下午快15:00时,阮晓寰的妻子贝女士接到上海时高级人民法院的来电了。让家属请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阮晓寰,和本人签委托书了。

    贝女士表示,来电的不是须梅华法官;签好的委托书让寄给“刑事厅”。似乎换法官了。

    2021年5月10日,阮晓寰被上海杨浦公安和国保破门而入抄家和拘捕;2023年2月10日,阮晓寰被上海中院二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款和2年剥权,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据称,案件一审枉判法官是董玮,董玮除枉法判决,还越权安插所谓法援律师在二审中占位,以排除家属为阮晓寰聘请的北京人权律师尚宝军和莫少平。

    2023年2月22日,上海高院对阮晓寰案二审进行立案,其后一直在审理中。承办法官须梅华以法援律师为由,拒绝家属聘请的尚宝军律师会见阮晓寰的申请。

    按照法律程序,该案二审应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开庭,但在家属向上海检察院、上海高院举报董玮、须梅华违法,在国际社会、无数网友关注该案程序违法时,上海高院依然让须梅华担任二审的法官。

    自去年3月起,律师向高院要求辩护权并投诉至今,仍在等待高院的依法答复。其妻贝女士在替丈夫上诉过程中曾遭警方的施压和恐吓。

    2024年2月22日早上9点40分多,上海杨浦分局国保到阮晓寰家中,其后将阮晓寰的妻子贝女士带到上海杨浦分局中原路派出所进行传唤。

    后在众多网友的施压和声援下,于2月23日11点左右,贝女士终于被从上海杨浦区中原路派出所释放出来。

    据悉,阮晓寰(网名“编程随想”),曾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信息安全系统总工程师。

  • 张盼成被以涉嫌寻滋罪刑拘

    【民生观察2024年7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公民张盼成自今年2月中旬出狱后,一直被软禁在甘肃庆阳市合水县老家。近日,其在网上发布公开声明,恐自己再度失联。目前,获悉已被合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24年2月14日,张盼成刑满释放。随后一直被软禁在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老家。

    近日,当地卫生部门多次上门要将其认定为“精神病”。为防自己再次失联,张盼成于2024年7月13日发布了公开声明。

    文中称,自己长期被跟踪,且身份证户口本均被没收,当地多次上门要将其认定为“精神病”,并表示如果自己再次被带走,将绝食抗议。

    7月15日,据家属称,张盼成被送精神病院的危机暂时解除了,请求网友进行后续的关注。

    7月26日,张盼成在老家被软禁期间读圣经写下一篇文字,并发布在网上,不久即失联。

    7月29日,据悉,张盼成已被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1995年出生的张盼成,是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网名为“子慕予兮”。

    张盼成曾担任北京大学保安,自2018年起,他便在网络上发布视频,公开批评北京当局逮捕和监禁维权人士、在新疆关押一百多万穆斯林、以及习近平政府对外国提供巨额经济援助等等。

    因其政治表态不受当局欢迎,张盼成曾多次被警方逮捕,并曾在2020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入狱。

    不过,在出狱后,他仍不断发布视频谴责当局暴行,导致其于2021年2月再度被甘肃警方逮捕,并被甘肃省合水县法院秘密审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称,今年2月中旬出狱后,张盼成仍受到当局的严密监控。


  • 徐琳已被广州警方正式批捕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独立作家、异议人士徐琳已被广州警方正式批捕。家属已收到逮捕通知书。

    2024年6月22日,朋友接徐琳夫人电话,得知徐琳已经被广州当局逮捕,目前还是羁押在南沙看守所。

    根据逮捕通知书,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于2024年6月21日16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徐琳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广州市南沙看守所。

    徐琳于2024年5月16日被国保带走,随后家中物品被抄;5月17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之后羁押在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至今。

    被抓之前徐琳曾公开发表声明,表明他遭到抓捕威胁,希望朋友将他的《联合国应利用民间组织促进各国的文明发展》建议书递交给联合国,他说这是唯一能帮助他的。该文写于2024年4月28日(ipkmedia.com/265142/)。

    据悉,出生于1964年的徐琳,原籍湖南株洲永兴县,后移居广州。自由民主人士,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诗人、哲学研究者,歌曲创作人,独立中文笔会成员。

    其坚持追求自由、民主,撰写和创作了诸多自由民主题材的文章及歌曲、参与公民维权抗争行动。其作品多由互联网发布和传播。其常年受当局监控,多次被软禁及秘密关押。自上世纪末开始撰写时政文章、诗歌,创作歌曲。

    近年来与刘四仿合作创作了许多以自由、人权、法治为内容的歌曲。

    徐琳曾于2017年9月26日,被广州警方抓捕刑拘,期间遭酷刑;11月2日被控“寻衅滋事”遭广州当局批捕;

    2018年12月7日,徐琳案开庭审理,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2020年9月26日刑满获释。

  • 黄根宝被施压面临再次失业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日消息】近日,原玫瑰团队成员、江苏徐州公民黄根宝自述在单位遭到领导特殊“关照”,以及上级领导的施压,自己即将面临再次失业的境况。

    原铁路工程师黄根宝因言获罪被中共判刑1年4个月,获释后一直没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就算侥幸找到一些工作都被原单位央企和国保施压无法干的长久。半年前,黄根宝应聘进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进行工作。

    2024年4月19日,黄根宝在城北大区经理的“亲切关怀”下,他的房产中介终于干不下去了,他现在已成了所在区域内合作门店的众矢之的…

    而最有意思是,黄根宝所在的大区经理专门开会,针对他制定了一项贝壳“潜”规则,不得不说对他是特别的重视。

    黄根宝由于车祸留下了后遗症,导致两个胳膊依然疼痛麻木,尤其是左胳膊活动受限,想找到合适的工作非常难,特别是在当前如此糟糕的经济基本面之下,再加上原单位央企对他的处处“关照”。

    黄根宝现在这个房产中介的工作,如果在给他开立贝壳账号之前,让他们(原单位央企)知道了,也就干不成了。只能说是他低调突袭、侥幸成功而已吧。

    5月31日,黄根宝又透露在整他之后,又株连全店,他所在的房产中介快关门了!

    目前黄根宝干房地产中介也半年多了,城北大区经理最近找他所在店的事,挑他所在店的不合规问题。

    黄根宝表示,“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共性问题,哪个店也避免不了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我们经理说,关系现在有点紧张,要是我们店关黑了,我又要失业了。要是真因为我一个人,干倒一个店,我的罪可大了!”

    据悉,黄根宝,江苏省徐州市公民,国家一级建造师,原为央企中铁十局徐州桥梁厂副总工程师,因参与秦永敏先生组建的中国人权观察和玫瑰团队,并在玫瑰中国网发文《和平转型一一中国最大之公约数》、《写给腐败的先富们——腐败是个好东西》、回光返照论等,并在推特、脸书上发表。

    其后被徐州当局指控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四个月,刑期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出狱后的黄根宝曾在一家私企打工,后因新冠疫情赋闲在家失业长达几个月,一直没有收入来源。

    此次,黄根宝找到一份房产中介的工作,才干了半年多时间,又被领导处处"关照"特殊对待,即将面临再次失业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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