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警察

  • 湖北安陆十余警察看守殡仪馆 维稳应对死亡事件模式固化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21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湖北安陆民师包大志突然死亡的消息(快讯:湖北安陆民师包大志公安局上访后突然身亡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5/1020/13332.html),今天上午本工作室了解了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据安陆蒋老师介绍,今天上午他们几十位老民师来到安陆市殡仪馆吊唁包老师时,发现十多名警察已守在殡仪馆门口。
     
    据悉,包大志老师等人昨天上午在安陆市公安局上访结束后,仍未获得一个满意的说法。中午由安陆市国保队长等人陪同在一餐馆就餐时突发疾病身亡。当时包大志老师的遗体停放在安陆市博爱医院,在一些老师和家属守在医院的情况下,安陆市当局派出警察等人强行将尸体抢走拉到了安陆市殡仪馆,随后又对蒋老师等民师进行“谈话”,阻止老师们借此“闹事”。
     
    安陆市当局应对包大志老师突然身亡的方式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首先是迅速抢走尸体控制尸源,监控吊唁活动和相关人士,力阻事态扩大。看来这一维稳模式,在全国各地已日益常态化、日益固化。
     

  • 北京丰台岳各庄派出所警察把季新华撅骨折

    2015年10月1日20.10分左右,北京市丰台岳各庄派出所无故闯进葛志慧女士家中,在场的访民季新华开门后问他们什么事他们不说,硬往里闯,季新华进行了阻拦,并要求他们出具证件,他们不出,还是硬往屋里闯,后又来了好几个人,把季新华从屋里拖出,按倒在地拧胳膊殴打他。后季新华被带到派出所,用铁椅子把腿、脚、腰固定在铁椅子上四个多小时后,才变成前铐。做完笔录后,带到医院拍片确定骨折。
     
    10月2日晚八点多,岳各庄派出所给季新华做出了治安拘留七日的决定,季新华提出行政复议到丰台公安分局。因处复议期间,拘留暂缓执行,但通知季新华的朋友交了一干四百元的处罚保金,于10月3日凌晨四点,把季新华释放。当天上午季新华去医院检查,确定骨折,需住院治疗,四万元押金,不治疗就会残疾,季新华吃低保,面对高额的手术费只能放弃治疗,等待残疾,求关注!
    季新华
    电话13466523107:
    北京葛志慧 
    电话:13261499836
    哈尔滨赵桂荣 
    电话:18604506233
     
    请关注!
    岳各庄派出所电话:63813316、
    警察电话13911834239

     所长名字(张战辉)
  • 青岛李延香公安部遭打 拍照维稳警察成“犯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8消息:昨天下午,山东青岛访民李延香和丈夫到公安部信访登记,排队时有二位访民突然被人问:“你是哪儿的?”答是山东的。话音刚落,一位警察就过来对这二位访民吼叫驱赶并拳打脚踢。
     
    李延香看不过去就用手机拍照并阻止打人,这时一警号为028817的山东警察抓住李延香将她推进了公安部内,让她交出手机时,雨点般的拳头随即打向了她。北京警察过来后,一便衣人员说:“人家是维稳警察,管秩序的,不允许拍照,照像就是犯罪”。
     

  • 山西访民曹永亮被批捕 其姐被警察指责不该上外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2消息:昨日,山西临汾市灵石县段纯派出所数人到曹海丽家给她录像,查看她的电脑并指责她不该上“外网”说她弟弟曹永亮因上访被刑拘的事。
     
    对此曹海丽认为她弟弟的事是真实的,8月4日,她在汾西县公安局拿到了一份家属通知书,曹永亮因涉嫌伪造身份证,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2日已被汾西县检察院批捕,至今关押在临汾市老都区看守所。这些都是公开的事,不管怎么到的网上都没必要大惊小怪,好在她的电脑没有联网才没被拿走,要她的手机她也没给他们。

    相关报道: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5/0806/12912.html

  • 北漂演员投诉北京市海淀区警察、检察官违法

    我是举报人(也是被害人)王瑛琦,男,今年46岁,身份证号;220121196802080010,两千年来北京闯荡,停薪留职,自由职业者,特约演员。现在因左手伤残乃至因没钱手术已经导致了各种并发症,更是严重影响了我的职业发展。
    实名举报以下几个人:
    1.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市场派出所政委,邵长刚(党员)
    2.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市场派出所警员,杨建华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万磊
    本来这是一个涉法涉诉的刑事案件,但因为邵长刚等人坚持错误办案,有意无意的,拖延,阻挠,致使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变得沉重,复杂。2011年11月案发至今我先后去过的部门有:海淀公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公安部信访,海淀检察院,海淀法院,北京市中级检察院一分院,均无果。
    2014年6月13日,我在万般无奈情况下,以邵长刚是党员为由向中纪委监察网站上,举报了他们的违法行为,中纪委监察网反给了我条码,并告知我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我的举报转到了北京市纪委举报网站。2014年六月起,为了自身安全和生计我回到了原籍。在这一年多的时间我在原籍不断的联系北京市纪委,但不论是电话,网上都联系不上,所以无法查询结果,他们也没有什么举动通知我。
    2014年8月3日我去了北京市纪委举报接待窗口询问此事,窗口接待人员帮我查询后告知我:2014年6月23日接到过我的举报,后来又转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并告知我这是公安内部问题,建议我找他们们的行政部门。还告诉我说根据举报条例今后不在接受我的此类举报。
    8月3号下午我又一次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部门。来后我也又一次见到了那位李科长,他简单的听我诉说并也简单看了我手中的材料,当即生硬的告诉我说:“你的事我们不在管了。你自己想别的出路”。我问:可不可已通过行政手段,你帮我约一下局长?他马上毫不客气的说那不可能。此时我才明白,我的举报又一次成功的被这个部门压下。他们不可能为你办什么事。“这个警号为000316的李科长也正是那个从2011年底案发时就喊着为我督办的李科长。

    我现在又一次走投无路了,但这次我当面举报,只是希望检察院纪检部门能关注此事。我的案子已经四年了,受伤的手还是没有钱手术。 为了更严谨,严肃的说明他们违纪违法的事实。为了自己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合法的保障。也为了给你们提供一个更加深入细致破案线索。因此,我首先要把能够经得起事实考验的人证,物证,并能够说明他们有违法事实的整个事情经过毫无保留的检举出来。主要分别说明以下五条。

    1.关于在天津时张建的行为
    2011年11月8 日晚,在北京电影制片厂门前,受何春雨(负责人)雇佣去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做临时保安,说好十天,每天工资一百元。何春雨开金杯车把我和其他被雇佣的共12人送到目的地,后由张建全权负责。再后来,9,10,号两天每天早上去中心集合报到,没有分配工作。10日上午10点左右,在宿舍内,张建告知我们;现在没有工作,你们可以回去。并当着我们的面打电话告诉何春雨,我们的钱就不给了,我们问这两天工钱谁给,张建说:找何春雨要,跟他没关系。之后张建就打发我们回北京,在天津火车站,因五元午饭钱,张建与我发生口角,张建不但不给钱还对我横眉冷对,咬牙切齿。我觉得不公,所以说出要找负责人何春雨讨公道,张建说随便。晚上7点半我们十来个人一起回到北京。而张建当天下午“提前回到何春雨的住处。”

    2.关于以何春雨为首,他们团伙故意犯罪的行为过程
    2011年11月10晚10左右,我与其他五个人去何春雨住处讨要工资,当时我门带头的是一个胖子,“一米七左右,”一起去天津的,(当时感觉他与何春雨他们很熟),后来听说这个人叫王鹏(王朋)。见面后,何春雨先说:天津会展中心没有给我钱,所以你们的工资就不给了,你们如果要钱明天十点钟开车带你们去他们公司要。胖子对答并故意看着我说:大家连中午饭都没吃。【(再我以前的书证中,没有详细说明王鹏这个人,随着时间的沉淀,我想起了当时他的具体表现。)其实,他在进院前还跟我们强调说:要工资,别说饭钱。他很清楚当时何春雨由于不认识我,一时还确定不了我是谁?他这前后不一致的表现,恰恰说明他在当晚第一次提醒了何春雨我是谁。】随后,何春雨让李旺【(李旺是何春雨的会计)】给了胖子王鹏(王朋)100元钱作为当晚饭钱,我插话跟何春雨很平静的说:大家都不容易,这两天工钱是不是你该负点责任?“何春雨故意差开工钱的事,指着我说,五元钱不是给你了吗?”【何春雨并不完全确定的指着我说,也是在提醒着我身后正对着他的裴金钢,因为他知道,我与裴金钢也相互不认识。】这时张建从我左前方走到我跟前,恶狠狠的大声对我说:不是给你五元钱了吗?“我正常的回答,没有大声喊;”我什么时候接你五元钱了?【张建就这样接力棒一样,又一次配合何春雨提醒了正对着他,刚好在我身后的裴金钢。】
    这时的裴金钢猛兽一般从我左后侧突然蹿到我前边,(我们再去何春雨的住处的路上,裴金钢曾拦住我们,要我们上他开的金杯车,干另一单活,我们躲开了。)【裴金钢终于确定我就是那个,事先就与何春雨他们研究好应该干倒的对象。】正对着我,因他个子高直接由上往下拖住我的后衣服,禽兽般的说;你他妈的想干嘛?同时猛地一下往我的右前方拖了几米,直到屋门口随后抬起一脚把我踹(蹬)进屋里,何春雨从拖到蹬,一直看着,置之不理,我当时在屋里受到惊吓,踉跄站起,隐约听到何春雨喊了一声:让他滚犊子,这时我踉跄走到屋门口,并出门躲到胖子身后,跟胖子说:咱们走吧,这时我们往后退,他们面对面往前跟,一直到院门口,【我们双方在何春雨的院门口停下了,院门口有灯光,各自的位置分别是;何春雨站在我的右前方,何的右边是李旺。我的左前方是裴金钢,裴金钢的右边是张建。我身后的人有;王鹏(王朋),魏永海,王伟和其他一起去的两人。双方总共就相关的十人。】这时,【裴金钢气呼呼的说:”也就看你岁数大,要不一脚踢死你,”何春雨接话说:“不是告诉你明天十点去他们公司拿钱吗?”我接何春雨话说:“十点就十点,为什么踹我呀”?我上前一步说:“要么我把命给你们吧|?”何春雨更加生气,挥左手大声向我们一起的人喊:“你们都走吧!顺势用左手拉按住我的右肩膀,没让我走,”他抬眼看他们走开以后,(是王鹏带头跑的)上前一步问我:“你他妈的想咋的?”我忐忑的回答:“不想咋的”这时何春雨给裴金钢很隐蔽的递了眼色手势,随后裴金钢往左前方望了一下,突然上前一脚,(我记得他穿的是美国军勾鞋)这一脚是用右脚尖踢到了我左手掌心上,我忍受着剧烈疼痛,逃离了现场。】

    3.关于邵长刚,杨建华,违法违纪,及报警后何春雨的种种犯罪行为。
    何春雨尾随其后,一直跟到大钟寺水果市场东门,看见我要报警走到我面前向跟我一起的其他人喊!你们都走!跟我一起的人没有走,也没有人敢说话。何春雨拿着手机边打边躲了起来,警察到来前,何春雨突然冒了出来,当着大家的面跟我说:你到哪告都没用,要不我带你去派出所?(他的这些表现,和我一起的人都看着,听着。)过了一会,警察来到水果市场东门,随后警察把我,何春雨,胖子王鹏,带到大钟寺市场派出所做笔录,接警人员是柳捷,杨建华。
    来到派出所后,我们在斜对着街门的右角落坐了下来,胖子王鹏在我右边,王鹏右边是何春雨。随后基本情况是;何春雨跟警察说不是他干的,他还故意问我:“是我干的吗?”我回答说:“你敢说与你没关系吗?”他没有说话,民警随后让他拿钱给我看病,他不答应,要带我去诊所上点红花油就没事了,最后民警强行让他拿200元钱,他勉强答应,并打电话让会计李旺送来。
    而后,民警柳捷带何春雨上楼做笔录。【民警杨建华原地给我做笔录,没有封闭的房间,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书记。】在给我做笔录的时候,我注意到那个会计李旺,正在门口透过透明的街门往我这边看着,这时,我身边的胖子王鹏忽然跟杨建华说要去厕所,他出去后就没有再回来。他为什么走?那个叫李旺的很清楚。
    【正在给我做笔录过程中,何春雨忽然来到我身边,爬到我左边探过头来也看到了我的笔录,并有意假惺惺的引导我说:“人不是你放走的吗?与我没有关系。”同时头也不抬的盯在笔录纸上,我很反感无奈,何春雨同时也故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思维,加上我的伤手正在不停的剧痛,更想早点去医院。由于以上两个主要因素,再加上当时我惊魂未定,让我回想刚发生的意外暴力的事情,我怎么可能想得那么周全?所以当时我已经没有能力去核查笔录,只是机戒的配合了杨建华警官,杨建华也没有给我宣读笔录内容。】
    我一个人拿着派出所的介绍信和200元钱,打车去了北大人民医院。我出门时,看见李旺还在那里站着。到了医院急诊见了医生,拍片,出诊断,医生说:你是第五掌骨根部骨折,建议你手术,我问医生得需要多少钱?医生说得预交一万元,正在这时,我接到杨建华电话,问我情况后,让我拿好诊断,片子,马上回派出所。
    回去后,我把诊断书,片子一起交给了杨建华,他们登记,随后柳捷,杨建华带我去了法医鉴定中心,法医赵晓林,初检为轻伤。
    再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带我上楼,在一个小屋里我见到了指导员邵长刚,当时邵长刚第一句话就厉声问我:是谁踢得你?是何春雨吗?我回答说:不是。邵长刚接着说:那我让何春雨给你三千元钱,你帮我们找一个叫王鹏的,(出警民警柳捷当时在场)我回答:医生要我交一万元手术费,邵长刚说:那我管不着,你可以到法院告他,(后来我向他要了何春雨的地址去了法院,法院不受理。)我说:要紧的是要马上交钱作手术,民警柳捷插话说:他可能没钱,邵长刚对我说:那你去借,我说没处借,邵说:要么我带你跟他说说看看他能不能再给你点,不给我没办法。随即穿过走廊他把我带到另一间大一点的房间,看见一名民警看守着何春雨,邵长刚进屋后跟何春雨说:你还能再给他点钱吗?何春雨表示不愿意给,并回答说:要钱可以我总共给你4000元我的事就了了。我当时几乎恳求他说:医院要一万元手术费,你先给我八千,剩下的我自己再想想办法,何春雨还是不肯,我当时想走,这时邵长刚问我说:是他踢得你吗?我又一次回答不是,但我强调说:何春雨按我来着,邵长刚不耐烦,也不愿意听我往下说,并当即急迫的告诉我:“这三千元钱你就收下吧,你不收我马上放人,”我没有办法,又需要钱,只好打了收条,收条内容是:收条,今收到何春雨的医疗费三千元暂用,年月日属名。写完后,看守何春雨的民警看了一下,并让我按一下手印,我没有同意,何春雨没说什么,随即从兜里掏出早已准备好了的三千元钱递给我,并把收条接了过去。
    然后邵长刚把我留下,让何春雨出去,邵用纸条给我留了他个人电话,并告诉说:对外不要说出轻伤的事。我出来后,何春雨又进去,屋里就他们两个人。几分钟后,何春雨出来了,这时看守何的民警与我说话。接着我与何春雨一起下楼,门口一个值班民警看到了我们一起走出去,这时是2011年11月11日凌晨四点左右。此后到现在,我因为没有钱一直也没能作上手术。
    自2011年11月11日起我在昌平自己的住处连躺三天没出门,2011年11月十八日左右,我去北影厂门前打听邵长刚跟我说的那个王鹏(王朋),北影厂有人证实说:踢我的人叫燕龙。我跟邵长刚联系后,当天晚上我把一名河北籍外号小五子的人,20岁(原名,梁凯龙,)带到大钟寺市场派出所,邵长刚在他办公室接待了我们俩,当时民警勾涛也在。邵长刚问小五子,踢我的人叫什么?小五子回答:“他叫燕龙。”然后邵长刚还当着我们的面,用电脑搜了燕龙,王鹏,(王朋)均没有锁定。之后我们离开了派出所。
    2011年11月25日晚上我在北太平庄桥的肯德基店里遇到了湖南籍叫王致发的人,他主动说要给我作证,当即也给我写了一张纸条,纸条说明了他被裴金钢另一起事件殴打的经过,并有签名。这时我也才明白,裴金钢不仅是他的长期司机,也是他的保镖打手,这也说明了何春雨这时还与裴金钢在一起。
    我第二天带王致发去了大钟寺市场派出所。上午十点我们见到了刘所长。我没想到刘所长对我的态度十分冷淡,我当着王致发的面跟刘所长说:你们不该跟我用劲,我是被害人哪!你们方向错了!他瞪着我直咬牙,他转身走进登记室隔着窗口与我对话,我在窗口问他这个案子你们输机了吗?他说:不是他值班他不知道?这时王致发被民警勾涛带到楼上做笔录,过了一会,我又上楼见了勾涛,。2012年4月,我电话里问过王致发(当时他在深圳)他说那天没有做笔录,理由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
    2011年11月底的晚上民警勾涛电话约我去派出所,让我带他们确认何春雨的住处,我因为说不清,所以带小五子一起去了派出所,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小五子跟我说:张建要他转告我,那三千元我早晚得还给老何,最好现在滚蛋。2012年12月1日晚上十点左右,小五子突然打电话说:让我去一趟花园路派出所,并说何春雨的人把他打了。夜里11点我到了花园路派出所,小五子当时正在做笔录,2011年12月9日我去了派出所指认了裴金钢。
    2011年12月18日早上六点多钟,证人魏永海电话告诉我,燕龙正在北影厂门前给何春雨雇人,车号是AC6685,我报了警,花园路派出所让我提供裴金钢的身份证号,我没有,当时我紧急给邵长刚打了电话,他没有及时提供给我,二十分钟后,魏永海短信告知我,他们已经开车走了。(我留有短信复印件)
    2012年2月4日晚上7点左右我在回北京的火车上,接到何春雨打来电话,他说:“燕龙被派出所抓了,三千元收条我丢了,咱们把事了了吧!”我回答说:“可以,但我不知道多少钱能了,等我明天早上到北京后,去医院做最后一次诊断,再答复你。”他急着要求我第二天晚上,到他指定的地方见面谈和解,我没有答应。
    2012年2月8日,我去了积水潭做了最后诊断,医生告诉我第一个月手术容易,现在已经三个月,手术难度大,并作了详细诊断,告知我需要五万元手术费,附有证明。
    我在走出门诊楼时,突然接到一个叫刘刚的人发来的短信,要我演员的个人资料,(留有短信复印件)。2012年2月19日晚上九点三十分,我在昌平沙河朋友那里接到刘刚的威胁恐吓电话,我当即报了警。之后又有过几次来自刘刚的电话,我都均报了警。
    2012年3月2日下午,我再去海淀看守所的路上,发短信告知何春雨说燕龙要批捕,如果和解就尽快,他给我回短信说:“我在广州,回北京再联系。(附有短信复印件)可是3月2日当晚,我又接到那个刘刚的恐吓电话,大致内容是;老何的事你想咋办?别让我见到你,一定打残你。当时我立刻报了警。可见何春雨是知道此人的。
    2012年3月11日夜里我在昌平区沙河北大桥联动网吧上网,险些遭到他们的追杀堵截,此事我报过沙河派出所,也向市局110说明过事情的过程,后来也经过了海淀公安分局,大钟寺市场派出所,均没有结果。
    从此后,我每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直到现在,又不能停下来为生存去奔波,还得为这只残手去维权。从2012年3月以来,我每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办案人,及何春雨的共同犯罪问题,都能很快遭到来自电话等威胁。最严重的一次是2012年11月21日至23日从早上8点到晚上6点不间断威胁骚扰,当时那几天正在开人大会议,他们不允许我拒接,拉黑,否则害我家人,和在西客站写大字报。我不敢违背他们,为了防止意外,我录了音,现有录音资料。后来找人鉴别过跟我聊得时间长的那个年轻人,才知道是何春雨手下的人甘肃籍,仔细分析他与对话的内容中,可以判断出;上边公安给他们的任务,每个人500元,他还说这是个好活。这件事我在2012年11月23日那天上午,正在遭受威胁时,向邵长刚报过警,但至今也没有得到他的重视。
    2012年11月我很不容易的找到了另一名当时跟我们一起讨工资的一名证人,他叫王伟,河北人,30岁左右,在北太平庄苏宁电器店,地下一层一起晚餐时我录了他讲述,在他的讲述中也可以分析出;以何春雨为首的一伙人的犯罪经过。2012年11月8日下午4点左右,我与王伟在在复兴门桥下(在公诉阶段),当时电话联系过本案的承办人万磊,希望他能给王伟做笔录,但遭到万磊的无理拒绝。
    2012年3月是预审阶段,由于我一直担心自己在派出所做的第一次笔录的真实问题,所以在3月2日我把第一次补充书证递到了预审的承办人刘警官,尽管我对第一次的书证内容有所保留。保留原因是因为有两个顾虑,第一,“民不告官”告官也没用,如果打不赢反而招来祸患”.第二,“不想连带更多的人,清楚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抗衡黑社会”。当时只是想;只要何春雨做到基本民事赔偿,我就不会再追诉他刑事犯罪。我追不起呀! 【我第二次去预审也是在三四月份,那次是带证人魏永海去的,也是应刘警官的要求,我带他做了笔录。】
    2012年9月也是在公诉阶段,这个何春雨却在北影厂恬不知耻跟魏永海说:“我给你三千元钱,你去检察院再做个笔录,说自己没看见当时勾按我的情况。”后来因为魏永海不答应,所以还威胁过他。这些事是魏永海用电话,短信亲自告诉我的。

    4.关于检察官万磊的违法行为
    2012年5月1日起始是检察起诉阶段,在第一次见到承办人万磊时,我就对北京市海淀人民检察院失去了信心。我真不明白,这个叫万磊的人是怎么混进检察队伍里的哪?
    他那一天的主要表现有四点,1,轻慢的代替法警搜查我的书包,还故意当着法警的面表现了嫌我脏,我真的脏吗?2,当问到我职业时,尽管我强调自己是自由职业,他还是故意认定我是群众演员,请问:群众演员是低贱的代名词吗?3,他为什么在书记员那里抢过来本子胡乱写我们会面的时间哪?4,他把自己的手机甩到桌面说:“你还告吗?你打最高检电话,我有同学,啊!你说话,还告不告?
    自5月1日至11月10日长达六个多月,万磊一直在调查我的受伤原因,多次问我;有没有用右手抱住裴金钢,左手拿东西猛打裴金钢后背,这说明有人在做新的假证,以便进一步报复陷害我。在这期间我记得两件事,第一,5月份裴金钢的弟弟裴金峰,电话告诉我一个叫李旺的人在司法机关做了笔录,说我打了裴金钢。后来我还还听一个证人说;李旺拿了何春雨4000元钱跑路了。第二,六?七月间,何春雨曾在一个晚上打电话威胁我说:弄不好我得让你进去,几个人都去作了证。另外,在法庭上从裴金钢律师的辩护词中也可以听出,何春雨在七月份做过假证。(我有当时法庭的录音)在检察起诉的最后阶段,万磊多次告诉我说:我的伤是自己造成的,可能不起诉裴金钢,为此事我找过他们的张春雨处长。
    在这半年多里,我多次向万磊提供有关何春雨的新的线索和证据,他不仅没有入卷,也没有一次正确对待过我这个被害人。他故意用错误的调查方向来掩盖真正的事实真相。并野蛮粗暴的坚持把何春雨,裴金钢等团伙共同故意伤害犯罪案,定性为裴金刚故意伤害王瑛琦案。在法庭的录音中,我们也可以听到他的种种违纪行为。【其中,他竟然说他没有看见过已经入卷的,2012年3月2日交给预审的那份我的补充陈述。当法官问起时,他还恼羞成怒的大声呵斥我,让我宣读。】法庭录音全部过程资料我有保留,需要时我会提供。

    5.关于他们制造假案错案后,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2013年1月5日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里了此案,1月18日我与裴金钢弟弟裴金峰,接受了一次由法院主持的庭前调解,我考虑了裴金钢的赔偿能力,提出了只针对裴金钢赔偿数额,虽然我的实际直接损失已经过了十万元人民币,但我还是愿意八万元达成和解,但对方不同意,只想拿两万,因此和解未达成。3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我虽然充分的利用了自己的发言权,努力的据理力争,但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然坚持了,海淀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两个部门提供的所谓的“合法证据”,最后的宣判结果可想而知。之后我又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走完了海淀检察院控伸部门,和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这两个部门的程序。我尽我所能,倾心的向他们提供能经得起考验的证据与线索,但是这两个部门的决定没有改变对原判的支持。裴金钢任可服刑,也没有钱且不愿赔偿,公诉与判机关又没有明确支持关于何春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何春雨凭么没有任何责任?我的权益就没人管了吗?到此时我才深知,这样诉下去是诉不到到头的。我真想大声喊;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安全能够真正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我只好无所顾忌的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对本案直接造成错误的承办部门及部门领导等人。我别无选择。
    结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95号,刑事判决书”中,公开的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所提供的所谓的合法证据,再加上2014年1月6日我给一分院的刑事案件申诉书。我们不难发现;公安机关,公诉机关这两个部门的承办人是如何违法乱纪的,如何制造假案错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取证,渎职犯罪,及共同犯罪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已经违纪违法了。

    举报人:王瑛琦
    电话:13439441133

  • 追讨警察抄家所丢六万元,湖北陈宏成被关精神病院

    家住湖北孝感市孝昌县陡山乡七星村九组农民陈宏成,男,今年54岁。陈宏成头发几乎全白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十来岁。造成过早衰老的原因,或许是日复一日的田间劳作,或许是上访八年屡遭迫害。这八年间,陈宏成曾两度被拘留、一次被劳教、二次被送精神病院,更不用说维稳人员平日对他的骚扰和恐吓。与本刊志愿者见面时,陈宏成说前一天还接到孝昌驻京办人员威吓他离开北京的电话。
     
    8年前,陈宏成在老家平日除田间劳作外,也兼职爆破方面的工作,他持有的爆破证期限是2006年8月22日至2007年8月22日。2007年6月5日,在一次当地政府组织的有关爆破品安全检查行动中,孝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袁建忠等人,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当时陈宏成家中无人在家),对陈宏成家进行了搜查。搜查结束后,陈宏成家中所放的六万元现金不知去向。
     
    当天,六万元现金丢失后,陈宏成马上报警,但是当地陡山派出所没有马上处理案件。陈宏成随后向县公安局报案。2007年7月18日,孝昌县公安局信访室万品献与陈宏成到陡山派出所协调案情,在场人员还包括孝昌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七星村干部陈丙如等9人。当时警方没有给陈宏成答复意见,也未立案。由于六万元依然不见踪影,陈宏成只好继续上访。
     
    由于上访,陈宏成遭到当地维稳部门的监控、拦截、软禁、殴打,几次被拘留,2009年还被劳教一年。劳教出来后,又被两次关入精神病院。
     
    2010年4月10日,陈宏成被孝昌县公安局信访室万品献及县民政办尹秋成等人强行送往孝感市精神病院关押,直到10天后才释放。陈宏成第二次被抓精神病院是2012年7月26日,所幸的是医院方面在接收后,陈宏成只在医院待了不到24小时就出来了。
     
    陈宏成与本刊志愿者交谈简要如下:
     
    问:他们抓你去精神病院因为什么原因?
     
    答:2007年6月5日,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我被非法抄家。家中现金6万元丢失。2007年孝昌信访科主任到陡山乡派出所协调此事,反而不处理,把我搞去关了十五天。
    2007年7月26日,县里大接访,再次反而不处理,又把我拘留。2007至2008年间,我被拘留三次,共计35天。2009年又被劳教一年。
     
    问:您说被关过两次精神病院。分别是什么时间进去的?关了多久?
     
    答:第一次是2011年4月10日,关了10天。第二次被送精神病院是2012年7月26日,送去孝感精神病院。我前后两次都是被送入孝感精神病医院。后面这次医院没有接收,当天就出来了。那天是我去找孝昌县公安局信访室反映问题,陡山派出所涂耀周等人反而当场用手铐把我铐到孝感市精神病院去,而且是用的反铐。(因为没有精神病证明)孝感医院不敢接收。然后(他们)又用反铐将我铐回家。
     
    问:谁抓你去精神病院的?
     
    答:孝昌县民政办尹秋成、陡山派出所的涂耀周。
     
    问:说一下医院里的情况吧,在医院里挨打了吗?
     
    答:没有。就是(第一次)把我关了10天,绑着打了三针,不知道打了什么药。
     
    问:他们有没有送你去做精神病鉴定?还是没有鉴定直接就送去了?
     
    答:没有鉴定。我是2010年4月10日去汽车站买票,我已经坐上了汽车,他们直接就从汽车上把我拉下来,送到精神病院。没有任何检查。
     
    问:在里面你有跟人打过电话吗?
     
    答:有。进去头一天,我给家人打电话,是我叔伯的兄弟。老婆是个哑巴。家里有三个女孩。
     
    问:是你叔伯兄弟接你出来的吗?
     
    答:公安局后来发了话,才让我兄弟来接的我。
     
    问:有出院手续吗?
     
    答:没有。
     
    在谈及目前的诉求时,陈宏成表示:
    一、要求政府部门撤消孝感劳教委员会此前对我作的劳教决定,并责令劳教委进行国家赔偿。
    二、孝昌县公安局赔偿我丢失的6万元,并就我多年来被非法拘留、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进行赔偿。
    陈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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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要工程款被打近三月 接案警察竟称不知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25消息:近三个月前,本工作室发布了湖北十堰竹山黄国等山西讨要工程款遭殴打(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5/0402/12134.html)的消息。
     
    今天受害人之一的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家竹村六组柯善江告诉本工作室,昨天16:39分他给当时的接案警察,山西省运城市北辰派出所长李安长打电话,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李安长先说这件事他不知道,后又大发脾气地说,我难道只管这一个案子,别人的案子我得查。
     

    被打者之一的黄国

  • 黑龙江哈尔滨上访警察马振社拘留所内暴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12消息:马振社原是黑龙江哈尔滨市的一名警察,后因故被解除工作,近年因此一直在上访,但他现在已去世了。
     
    据这二天一直和马振社家人在一起的哈尔滨市另一名上访警察王宾生告诉本工作室,5月3日,正在北京上访的马振社到了府右街,结果被抓到马家楼。当天被哈尔滨截访人员和公安带回哈尔滨后即被宣布拘留十天,关押在哈尔滨市行政拘留所。但前天晚上,马振社家人突然接到拘留所电话,说马振社死了,是心脏病发作。
     
    可马振社家人说马振社此前身体一直很好,没有什么病,每天早上还坚持跑步,外号叫“草上飞”。 前天晚上马振社被送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抢救时,家属发现可马振社嘴角两侧有血迹,家人拍照时遭阻止。家人因此对官方的说法高度质疑,马振社妻子和孩子现已生病住院
     
    现在,马振社的尸体被放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监管大队一冰馆内,由公安局看管,家人探望得公安局批准。

  • 李向阳:山东临沂张红仅因给警察拍照被拘留

    2015年6月5日下午,朋友卢秋梅起诉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非法拘留的案子开庭,张红前去准备旁听。
    14时20分许,张红用手机在法院院内拍照,作为被告的公安局代表人前来应庭,气势汹汹走来,走进了张红的镜头内。张伟速副局长等河东公安局警察说张红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一个一脸恶毒的女警上前把张红手机打落,张红捡起来再度被打落在地。接着,同来的十来警察一拥而上,抢走张红手机后放到他们开来的警车上。张红斥责他们抢手机违法无耻,在索要不来手机的情况下,张红及旁听群众以手机被抢走为由向110报警。110警察将张红拉到临沂河东公安局下属的派出所。警察承认张红手机已在派出所,但拒绝返还。
         临沂河东公安局当然是不对该事件作调查,以张红“公然侮辱警察”为由,对张红行政拘留五日。
     
    事理法理分析
    作为被告前来应庭的警察,此时的身份是官方工作人员。官方工作人员前来应庭就是在工作中,工作中的官方人员已经不是一般的自然人,代表了所供职的政府机构。就是为其拍照,也不是侵犯自然人肖像权。法律没有规定,对政府工作人员非保密工作中的场景拍照是非法的,这就决定了张红行为的合法性。恶警们“侵犯肖像权”之说,不仅是寻衅,更是践踏政府法纪,展现出强权流氓嘴脸。
    此时,这些前来应诉的身着便服的警察,就是穿着警服,也只是警察身份,但只是作为诉讼案中的一方当事人出现,已经没有执法权。张红就是如恶警们所说违法侵犯他人肖像权了,他们也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问题。这帮身为警察实为歹徒的东西,一涌地齐上,两度打掉张红手机的行为,是典型的暴力侵犯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非法行为。把张红手机抢去,是典型的抢动行为,足以构成抢劫犯罪。
    可是,这些恶警们,也就是这些犯罪分子们,把受侵害、伤害的张红借用公权力拘留。这显然再度犯罪,构成了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
     
    倍受迫害的张红
        张红,平民百姓家的一介弱女子。只因他家是平民百姓,果园被占用,赔偿远低于国家政策规定,而有官方背景的同样情况的果园,赔偿同于他家五倍之多。她不服,为此申诉,成了访民。
    就是因为上访,她已经被两次拘留。
    今年的1月份,山东省两会期间,他到了省城济南,无任何非法行为的她,被临沂官方所派的警察绑架,强行拖进车拉回,被拘留。
    当时在济南的张红,就是有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临沂的官员甚至是警察,也没有执法权,发生在济南的社会治安案件,临沂警方也没有管辖权,临沂警方在没有济南警方委托转办手续下,也没有处置权。
    这个事件中,同时被如此迫害的八人,如上所说的卢秋梅诉公安局案,就是这八个案子中之一案。当然,张红也为此提起了诉讼,并已经开庭审理,等待判决。
    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强权流氓们理屈辞穷下,对张红及其他提起对公安局起诉的访民的恶意报复。
     
    李向阳
    2015/6/8

  • 湖北蒙冤警察黄玲等人马家楼遭遇绑架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6消息:湖北武汉蒙冤司法警察黄玲,昨天在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被截访人员强制带走后失联,今天本网志愿者多次拨打她的电话都提示关机,据悉和她一起被带走失联的还有任春华、胡双莲、方群等人。
     
    据了解, 黄玲原是湖北省司法厅劳改局第3支队,五中队管教干部,在没有公安机关查实处理的情况下却被湖北省消防器材厂厂党委非法定性为聚众赌博,以企业名义开除黄玲的公职。黄玲为此多年上访,十八大时她到国家信访局诉冤被告知她的案件已经终结,任何部门不再受理,但终结她案件的这些部门却没给她案件终结告知书。近日她起诉国家信访局造假终结她的案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口头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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