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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初再次清理中共的反法治逻辑

    1980年前后,面对自己的衰朽和垂危,中共被迫对内实行局部改革、对外实行有限开放,同时依旧拒不承认自己制度性的错误和失败,死硬固守共产专制极权,绞尽脑汁生造了一茬接一茬的无数新鲜词语,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正能量,新质生产力等等。所有这些生造且花里胡哨的词语根本不携带任何具体的信息,而只是每隔几年更新一套的《1984》话术,用来粉饰中共江河日下、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虚伪合法性,竭力掩盖中共欲盖弥彰、破绽百出的特权、极权和专制本质。

    十余年来“依法治国”也被中共经营成了这样一个诡秘、迷幻的潮词。

    法治的根本问题是法大还是权大,法治的根本要义就是法大于和高于权力,法大于和高于皇帝、国王、总统、元首、主席、总书记,大于和高于所有的省长、市长、郡(县、处)长、镇长、村长和各级书记,即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确立的王在法下。王在法下是法治的根本原则,既然作为最高统治者(执政者)的国王(皇帝、天皇等等)都在法下,那么国王、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员,共产党的各级书记自然也都在法下,而法(法律)也就只能是类议会的机构如1215年监督第一部《大宪章》执行的25人贵族委员会,以及日后议员来源多元化的的常设议会制定的法律,不是国王、皇帝或各级官员任性撒野、信口开河的个人说法。

    自苏俄、苏共以来的所有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国家,以及苟且、残存至今的寥寥几个自绝于宪政、法治世界之外的共产专制国家的历史表明,在所有的共产专制国家,共产党及其各级书记取代了旧式国王和皇帝,成为新的共产国王和皇帝,各级书记都是大大小小的国王,总书记就是总国王、就是皇帝、天子和党王;在共产专制国家,党王们根本不会像英王约翰那样被迫使处于法下,也不存在由来源多元、代表各阶层人民的议员组成的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相反,有的只是党在国上、党在法上、各级共产党书记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的权力,有的只是由共产党一党制定的、由议员几乎清一色都是共产党员组成的橡皮图章一般的虚假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即便这种由共产党自己制定的法律,共产党及其书记们也总觉得碍手碍脚因而总是凌驾于其上,也总是把它轻蔑地踩在脚下。斯大林一脚踢开法律、完全蔑视法律的残酷大清洗,确立了共产专制阵营无法无天反法治的范例;二战结束后至1970年代,欧洲、亚洲共产党(统一社会党、劳动党、工人党,人民社会党等)趁乱上台,复制苏俄斯大林专制模式,其中不乏效仿斯大林清洗、杀戮者,但能够在折腾、杀戮本国人民方面比肩、超越苏共和斯大林的,仅有中共太祖毛泽东、柬共波尔布特、北韩金家王朝等少数几家,唯有在藐视法律、以党乱国、党及其各级书记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机关之上则是绝对的一致,尤以中共国最为荒唐至极、荒谬绝伦——人口第一的泱泱大国中共国从中共1949年僭政开始,直到1979年的整整三十年间不制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却大模大样、堂而皇之地对人民强加反革命罪等各种罪名、判处死刑等各种刑罚,如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并向其母强索5分钱子弹费的林昭,以及同样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临刑前更被中共残忍割喉的张志新。

    中共和毛太祖不仅无法无天,而且比他们批判的公开实施等级特权法律的家天下皇帝们更加狠毒、阴毒N倍,索性釜底抽薪,长达三十年压根儿不制定攸关生杀予夺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罪行擅断,可以彻头彻尾、名副其实地无法无天;中共不仅不制定法律,而且还把自己已颁行的孤苦伶仃、粗制滥造的1954年宪法也束之高阁、扔进垃圾桶,宪法被中共和毛太祖玩成了闲法,正如日后的国家赔偿法被中共玩成了国家死不认错法、国王不(可)能为非法、国家不赔法、国家拒赔法,以及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中共政府罪被中共玩成了修理、迫害维权人士、访民以及人权律师、异见人士的专用恶法条款。

    十余年来网络盛传的太祖毛泽东的两次内部训话最能反映中共对待宪法和法律的心迹,也经典地刻画出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法律和法治的厄运。

    第一次是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训话,太祖豪横地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毛太祖的这番“豪言壮语”,与中共第一阴坏陈云遗训之一“《新闻法》不能搞。蒋介石那个时代搞新闻法,而且搞得挺像样,被我们抓到了漏洞,结果还不是被赶到了台湾?我们党要管新闻才好”,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网传朱镕基在中共国务院内部讲话放言“如今答应(美方的条件)是为了入世。入世之后,遵不遵守,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任何规则都有可以利用的空子,大家要多研究研究”,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中共一次次承诺购买美国农产品却一次次出尔反尔,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一年年过去,一代代过去,中共及其头目们对待宪法和法律、对待具体体现法律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承诺的恣意践踏、言而无信的盗贼基因一脉相承、庚续不绝。这,是由中共空前绝后的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本性决定的,正如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是由狼和狗各自的天性决定的一样!

    第二次是1961年在秦皇岛召开的一次座谈会(或为北戴河协作区主任会议)上的训话,毛太祖再次豪言“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和刑法那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

    这番话充分暴露出毛太祖和整个中共像洪秀全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一般愚昧无知以及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一无所知的那种无知无畏,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与中国传统皇权专制政治的本质区别毫无认知的狂妄和狭隘。

    这两个训话的真伪存在争议,只能有待未来民主转型成功后中共秘密档案解封时才能有定论,第二个训话大段重复第一个训话的内容并大幅扩充。无论毛太祖是否果真大放过这两段厥词,或者即便毛太祖确有这两段厥词但并未被如实记录下来,或者曾如实记录但因其太过无耻而已被中共畏罪销毁,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的统治实践本身已经确凿、完美地证明了这两段训话的内容绝对是毛太祖本人及中共高层核心权贵集团的真实心声,因此,这两段训话内容的真实性完全不用怀疑。毛太祖是否果真在这两次会议上有这两段训话是无关紧要的,这两段训话一定是毛太祖及中共高层绵续不绝的所思所想、一定是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意识形态的顽念,毛太祖及中共七十五年来实打实地果真就是这么干的,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1954年训话的真实性,值得信赖的严肃学者何清涟女士在《无法变形成民主伟人的毛泽东》一文中说“其中1954年版本,文革时流传一本《毛主席内部文稿》中载有,我小时读过。而同一内容的话讲两次(指1961年会议重复1954年训话的部分),或者出于某目的将当年的旧文旧信翻出来下发,这也是毛的习惯性做法。……最重要的是,毛藐视资产阶级法律的看法早在1949年2月就已经以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的形式昭告天下,也完全符合他一贯的做法。”何清涟女士所称文革时期的《毛主席内部文稿》民间一定有人收藏,期待尽快有藏家展出该内部文稿中1954年训话的全文。

    何清涟女士所提及的1949年2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当指1949年2月中共《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二月指示),该指示以法盲和农民军特有的愚蠢和野蛮,以对近现代法治浑然不知的狂妄,不加区分地对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六法全书狂轰滥炸、全盘否定,而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规范的纯技术性、形式性、通用性极强,绝大多数基本民法规范都为各国民法共同采行,无论宣称自己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国家,而中共所谓改开后的民事立法也不得不重拾被其批倒批臭的六法全书中的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几乎所有基本规范。

    二月指示第(三)条不得不承认“任何反动法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也是一样──不能不多少包括某些所谓保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条款,……反动统治阶级为保障其基本的阶级利益(财产与政权)的安全起见,不能不在其法律的某些条文中,一方面,照顾一下它的同盟者或它试图争取的同盟者的某些部分利益。企图以此来巩固其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不能不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第(四)条恬不知耻地说“我们在抗日时期……曾经个别地利用过国民党法律中有利于人民的条文来保护或实现人民的利益,……也常常利用反动法律中个别有利于群众的条文来保护与争取群众的利益,……但不能把我们这种一时的策略上的行动,解释为我们在基本上承认国民党的反动法律”。

    请中共国巨量的访民、维权人士和蒙冤下狱者细细品味,二月指示的这两条难道不正是今日中共国法律和司法现状的真实写照吗?有关信访、上诉、申诉、控告、监督、罢免、游行、示威、集会、结社(当然包括组党)、选举、宗教信仰、新闻和言论自由等等权利的字面上“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的宪法和法律条款,中共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看似要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律、法规,不都已被中共搁置、架空,扭曲、玩弄得面目全非吗?这不正是网传毛太祖训话所称“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吗?不正足以证明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吗?

    二月指示第(五)条宣称“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然而,除了1950年婚姻法、粗糙的1954年宪法以及一个政务院制定、勉强可算法律的1951年惩治反革命条例,整整三十年,二月指示宣称的“人民的新的法律”竟一直是飘渺如水月镜花,不见踪影,直到“文革”之后,鉴于刘少奇以及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等中共高层切身品尝到了毛太祖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苦头,中共才开始在1980年前后出台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几部基本法律。

    无独有偶,日后被毛太祖整死的政敌刘少奇等人同一时期也抱持与毛太祖如出一辙的法律观和司法观,这也事实上证实了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1955年1月间,刘少奇对时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同年7月,刘少奇又向张鼎丞、时任中共北京委书记彭真、时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斌下达指示称“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宪法已经规定了,逮捕和起诉都要经过检察院。如果不经过检察院批准,捕人是违法的。……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党”,“必须告诉检察院的同志不准闹自由主义,不能因为你们闭着眼睛盖章,有了错案就说‘这个案子不是我批的,我不负责’。如果有人这样讲,就是泄露了党的机密,就是和党闹独立性。检察院要做党的挡箭牌,在党内可以讲清楚,对外,就要讲这些案子都是经过检察院批的,都由我负责。这样才对。不然,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这是卑劣无耻到了登峰造极的法家皇权专制和发扬光大了的苏俄共产专制集权的阴阳两手流氓手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共二把手、首任接班人刘少奇成为毛太祖“文革”精确制导锁定和打击的首要目标、在“文革”初期即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扳倒,早被毛太祖在阴暗至极的内心深处判处了死刑却还像李斯那样咸阳市中叹黄犬而长吟,“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以向毛太祖哀求辞官来表达无意与毛太祖相争锋,幻想着被毛太祖手下留情、恩准回湖南老家种地苟全性命,其可得乎?1967年刘少奇手持宪法单行本,无助地哀嚎“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忍受着红卫兵暴民批斗、毒打,1969年刘少奇惨死开封,岂非正是死于他自己的与毛太祖毫无二致的法家和共产专制宪法观、法律观?刘少奇惨死,不亦作法自毙、咎由自取乎?冰冷而吊诡的历史和现实是,破坏宪法和法律的人未必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与毛太祖持有相同法家和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宪法观和法律观的刘少奇却受到了毛太祖法家和共产权术以及被毛太祖煽动和利用的红卫兵暴徒们的残酷打击、无情斗争!

    青年历史学者袁腾飞说,唤醒底层小民不能用谭嗣同的鲜血,而要用小民们自己的鲜血;同理,能够让中共头目们明白无法无天苦头的,必须是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彭真、罗荣桓、邓朴方等等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的性命、身体和鲜血,而不只是小民们的性命和鲜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十余年来中共国法治大倒退的冷酷现实表明,由于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是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空前绝后的专制、独裁和极权,由于中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死守其共产专制、独裁和极权,哪怕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切身品尝了无法无天的“美味”,中共也不肯实行宪政、法治,因为实行宪政、法治,中共就不能继续奉行专制、独裁、极权了,中共虽然颟顸、顽劣,但对这一点还是心底透亮的,正如满清皇族明明白白地知道宪政利于民而不利于官。十余年来中共屡次公开叫嚣绝不搞西方宪政那一套、坚决抵制西方三权鼎立、“七不讲”、“五不搞”即中共所宣称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之类,正暴露了中共深知并认定宪政、法治是其专制、独裁、极权的天敌,暴露出中共铁心要在专制、独裁、极权的穷途末路上狂奔至死、不作不死、至死方休的满清皇朝式末世顽固。

    1955年9月,时任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在21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称“宪法上……规定了‘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

    1957年10月8日,彭真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言称“在司法行政和法院系统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独立’来摆脱党特别是地方党委的领导,同党分庭抗礼。”1958年6月,中共最高法院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的《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特别强调“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法院工作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

    瞧好了,顽固抗拒司法独立这一司法审判的固有规律和专业规律,绝非最近十余年来中共维稳沙皇周永康,跳梁小丑、科班出身的法律小人、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以及“七不讲”和“五不搞”逆流的突发奇想,而是从第一代中共最高层开始,代代相传至今,从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直至今日历代中共高层娘胎里带来的根深蒂固的顽劣基因。是这种先天顽劣基因决定了中共必须抗拒宪政、法治、民主,必须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什么叫本性难改?这就叫本性难改!这就叫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除了网传的这两段训话外,另有信史资料能够揭露毛太祖和刘少奇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农民军和商韩法家法律观以及苏俄共产专制工具主义、机会主义和刀把子法律观。

    1957年3月17日,毛太祖提出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取消宪法课(《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于一夫先生《“以党治国”面面观》一文(《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称“1958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发表谈话,提出:‘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刘少奇也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毛太祖这次北戴河谈话不久,彭真掌控的中央政法小组就在当年提交《关于人民公社化后政法工作一些问题向主席、中央的报告》,谄媚地说“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看,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然而,长达三十年期间,没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共却大摇大摆地罪照定、刑照判、人照杀。天平天国、义和团农民泥腿子,就是这么粗暴、野蛮、蒙古大夫、汪达尔人蛮族统治的!

    最高头目群体都明火执仗地抱持如此荒诞和邪恶的法律观和司法观,又有如此不堪的检察院和法院,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高层头目或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碾为齑粉、或被毛太祖逼的跳楼自残、或被毛太祖下狱九年,不亦因果循环、自作自受乎?中共高层头目们都抱持一模一样的法律观和司法观,但被碾为齑粉的之所以是刘少奇而非毛太祖,显然仅仅只是由于毛太祖是手握最高权柄的一把手,刘少奇虽然贵为二把手和接班人,但距离毛太祖的一把手之位却相隔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是臣与君的本质身份差别的鸿沟,是李斯与秦始皇之间的鸿沟,是魏忠贤与崇祯皇帝之间的鸿沟,是布哈林、托洛茨基、叶若夫与斯大林之间的鸿沟。如果把毛太祖与刘少奇位置互换,被碾为齑粉的一定不是刘少奇,而一定是毛太祖,如果刘少奇也有毛太祖那番阴险、毒辣的手段。

    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早已赤裸裸不加掩饰地挑明了中共延续至今的心声: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所以中共绝不受宪法的约束,绝不允许宪法在自己之上;相反,宪法必须在中共之下,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既然作为母法、总法和根本法的宪法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作为子法的所有其他法律就不仅要被踩在脚下,而且压根就用不着制定,省得中共强权任性、罪刑擅断时,省得毛太祖整死刘少奇时碍手碍脚。这样的统治休说跟蕴含着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法治八杆子打不着,甚至根本不如商鞅、韩非严刑峻法的法家统治或曰法制,因为两千年来皇帝们的法家之治或法制至少还保证了有法可依,而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却压根无法可依,不仅是无法可依,而且更是无恶法可以,中共第一代头目们连皇帝们那种明确保障特权的恶法也不耐烦颁布!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是十足的任性撒野、随心所欲、随时随地因事立法的共产党及其大小书记们的皇权、党权专制统治,而毛太祖一人又处心积虑地把共产皇权专制玩弄成他一人的共产皇帝专制、独裁、极权。然而,中共总还是要在国际上混一混的,并且当时中共在共产专制阵营的那些大哥小弟们如苏俄大哥就搞出了一个苏共专制的宪法,所以为方便在共产专制阵营,在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等穷棒子王国群和真真假假冒牌的所谓社会主义世界混圈子,加上还需要向欧美发达民主国家吹嘘,中共还是要搞出一个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权、反平等、反各种普世价值和宪政价值观的水货宪法,以便在国际社会粉饰门面、招摇撞骗。在1980年有限、带着紧箍咒的半拉子改开之前,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就是彻头彻尾的和尚打伞、无法(几乎没有任何必备的立法)无天(权力随意撒野、不受任何限制),就是以对内、对外不同嘴脸的无耻两面派手段确保中共独揽大权、一党专制。

    1980年前后,为自我抢救和续命,中共被迫进行有限改开,以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头目们从自己被毛太祖无情碾压的切肤之痛中认识到了无法无天固然便利中共的强权任性和专制独裁,却也会因权力如脱缰的烈马、毫无制约而反噬他们自身,于是他们心急火燎地开始恶补立法,短期内密集出台多部必须的基本立法。然而,就像他们第一代头目对无法无天的迷信一样,第二代头目们同样是土包子泥腿子和刘姥姥出身,孤陋寡闻,视野狭隘,对真正的现代法治一无所知,他们最初只是粗浅、感性地认识到国家稳定离不开法律,而全然没有意识到完善的法律尤其是有关人权保障的法律会有力约束中共自己的强权任性,会根本反制中共的一党专制,或者说他们仅仅因为自身吃过毛太祖无法无天的大苦头而一时竟忘了毛太祖的“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这一卑劣的高论,一时竟全然没有认识到中共一党专制的道场与人权保障和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接二连三制定了几部至今虽被中共玩得基本残废但其存在本身已让中共悔不当初的法律和法规:1989年“六四”屠杀前夕制定的行政诉讼法、1994年制定的国家赔偿法、2007年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几部法律法规越来越像紧箍咒似的勒在中共官员和政府的头上,越来越让中共各级各类官员、越来越让更高层级的中共政府以致中共最高层嗅到了法律、法治终将危及中共一党专制的气息,于是大致从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从最高层到基层的各级政权开始系统性地公开破坏法治,公开恶意扭曲法律,公然大规模制造寻衅滋事、敲诈中共政府以及(煽动)颠覆中共政权罪等等冤假错案。

    2012年开始,中共索性撕破伪装,连遮遮掩掩、装点粉饰已不屑一顾,立法、司法、执法全面公开大倒退。这一年,中共把其长期在法外对其党员实行的“双规”乔装打扮后引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扩充为完备且可“合法”对任何个人适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从此纯属酷刑、不受任何监督、完全由中共私家打手公安一手操纵、黑箱运作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中共恣意滥用、泛滥成灾,最臭名昭著的案例就是2015年“709”大抓捕对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2016年“苏州大抓捕”和“福州大抓捕”对维权人士和公民、2019年“12.26”厦门大抓捕对许志永博士和丁家喜律师等异见人士大规模非法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年中共武汉肺炎野蛮封控期间中共更把行政滥权推向“文革”一般的疯狂巅峰。

    “六四”屠夫邓小平以后的第二代和第N代中共头目们的统治看起来似乎在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上比以毛太祖为首的第一代头目大有进展。然而,法律数量的多寡,具体法律条款和法律规范体系的细节改善,完全不能代表中共统治在法治上有根本的、质的提升。在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中共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中共绝不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中共一定要高于国家、法律和政府,中共铁了心要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这个根本上,第一代、第二代、第N代中共头目们完全一致、毫无改变,其间虽有胡、赵昙花一现的改良,但完全不能撼动中共的专制根本。因此,在中共一党专制这个根本前提之下,无论立法数量多么庞大,无论具体法律条款和纸上的规范如何精致甚至达到欧美法治国家的水准,都不过是李鸿章对濒临覆灭的满清皇朝的裱糊。只要慈禧老妖婆的“四个不能变”横立眼前,满清的预备立宪也就只能漫漫无期地预备着,直到满清把自己作死;“六四”屠夫邓小平的“四项基本原则”当道下寨,中国就绝不可能建成宪政、法治,中国就注定只能是中共国和中共党国,而绝不可能是人民主权、主权在民、政府权力和执政党在法律之下的法治国和共和国。质言之,中共专制政体与满清靼子皇权专制政体一样,与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有中共专制即无法治,欲行法治必先扫除中共专供制,正如有满清靼子皇权专制即绝不可们立宪、欲立宪必先剪除满清皇帝。

    这一点,中共自己与中国民间人士一样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所以中共才一定要弃现成的“法治”一词不用,或不甘心、不愿乖乖地和痛痛快快地使用,而非要另行起用“依法治国”一词,背后逻辑与中共不肯心甘情愿使用“市场经济”一词,而非要生造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相同。缘于此,真正体现现代法治实质的限制公权力的法律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无不步履艰难。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大概也是世界共产专制历史上民告官的先河,中共颁布此法之际显非完全虚情假意、粉饰门面,而更是由于对法治约束公权力、束缚中共自己手脚之功能缺乏基本认识。行政诉讼法甫一实施即遭到中共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强烈抵制,尤其是遭到中共刀把子和唯一具有直接暴力职能的中共公安的极端抵制和藐视,民告官立案难、回复难、胜诉难、执行难事实上把行政诉讼法限制行政权的立法意图消解于无形,行政诉讼法的制度功能被地方各级甚至中共最高行政机关及其部门化为乌有。

    1994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五年之后,中共又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在限制国家权力的法治之路上更进一步,限权范围从行政权扩大到司法权。悲催的是,原本旨在限制行政滥权特别是限制强横成性的中共公安滥施暴力,促使中共公检法公正执法和司法、防止罪刑擅断和恶意炮制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法,竟被中共从基层到最高层所有行政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生生玩成了国家不赔法,促进和倒逼执法和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立法目的生生被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异化成明知是冤假错案而为了逃避国家赔偿和个人追责竟至绝不认错、死不认错,如真凶现身的聂树斌被冤杀一案,中共最高法院及河北省高级法院恶意推诿长达十六年、直至推无可推方才纠错,更有巨量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明知是冤假错案却仍一意孤行、草菅人命、强加罪名、强判刑罚。立法意图上可谓用心良苦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在实践中悲惨地走向立法意图的反面,恰似中共顽固死守的马列邪教所谓经典著作千万遍重复的人民利益、人民至上、代表人民,而实践中所有共产国家无不压榨、蹂躏、屠戮人民一样,原因究竟何在?显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律之外和之上的专制政治。

    2007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后十三年,中共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图打破中共行政权长期黑箱、神秘运作的怪圈。然而,这个条例的命运如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一样,被不甘受到约束、不肯被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的各类行政衙门玩得半身不遂甚至彻底报废,中共所有的行政衙门无不绞尽脑汁拒绝公开行政信息。

    上述两部法律加一部行政法规构成中共国公民制约公权力、监督行政权的初步规范体系,但自始就受到中共整个行政、司法权力体系的顽固抗拒,立法意图基本落空,并且随着日益增多的个体公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个案制约,最迟在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已明确感知到了其自己制定的这三部法律对自己的束缚,越来越后悔自己竟愚蠢地颁布了这三部自我设限的法律,越来越杯弓蛇影一般把中国人民特别是巨量的访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监督、制约的行为视为对中共政权潜移默化的和平演变和颠覆,越来越企图退守和内卷回毛太祖、刘少奇当年宣称的中共党不受法律约束的共产原教旨专制、独裁、极权状态,越来越明白了陈云老朽“新闻法不要搞”的个中三昧——既然新闻法不要搞,那么与新闻法具有相同的制约公权力和中共党强权任性效能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信息公开条例当然也都不应搞、不要搞。中共居然稀里糊涂搞出了这三部法律,中共简直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后悔!

    此外,更应该颁布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更是遭到中共全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一致抵制,早年还有一两位“不识相”、不迎合中共的人大代表提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而近十年来全体中共人大代表、全体中共官员都心照不宣地明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已成为中共的莫大禁忌,提不得、碰不得、言说不得。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直指专制、独裁、极权、腐败、衰朽中共的死穴,提出公职人员财产公示议案简直是要直取已经奄奄一息、垂死挣扎的中共的老命,提出这样的议案才是货真价实地颠覆中共政权,而二十多年来中共也以其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抗拒暴露了其假反腐、真贪腐和假法治、真专制的本来面目。

    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国家赔偿法,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不以民主、宪政、法治为前提,无不是民主、宪政即法治之下的政治制度的具体机制。专制之下岂有法治?独裁之下,何来民主?极权之下,焉能自由?没有民主、宪政、法治即党在法下的宏观政治制度,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统统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共一方面妄图确保其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之根本政治制度固若金汤、传至万代,一方面又摆出架势装模作样实行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即政务公开,纯属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实乃自欺欺人、欺世盗名的无耻把戏,完全是重演满清靼子妄图不触动皇权而立宪的骗局。

    现代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力和保障民权、人权和私权利,即抑制公权、弘扬私权,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为权利提供有效和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中共却恰恰相反,中共念兹在兹的是要把私权即公民权利关进中共恶意讨薪罪、寻衅滋事罪、颠覆中共罪、谋财害命的信访等等恶法和邪恶制度的笼子里,却从不打算把自己的强权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即便这法律和制度是它中共自己制定和建立的,因为正如毛太祖、刘少奇、朱镕基等等中共历代头目所说所做的,法律和条约实际执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中共的意志和任性。中共这样的法律和制度,中共这样的法律观念,根本与近现代的法治风马牛不相及,而仍然只是两千多年来的商鞅、韩非和嬴政的法家之治和暴政,是法家严刑峻法治民之治,是移花接木、改头换面、偷梁换柱的伪法治,即中共生造词语、别出心裁所称“依法治国”,是以严苛的恶法和罪刑擅断管制、禁锢、压制人民的法家和共产专制之治。不肯老老实实使用现成的“法治”一词,非要生造一个“依法治国”,暴露出的正是中共这种抗拒法治的卑鄙、阴毒小心思。

    既然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那么法律的首要锋芒就不应是指向人民,就不应是什么依法治国即动用法律治理、统治人民,而应指向公权力、公职人员和执政党,而应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书记等等冗赘党官。然而,在中共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的政治之下,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党官纯属天方夜谭般的臆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之法治真谛在政治价值观上等同于平等和自由,而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的中共政治的终极、核心利益就是固守其永久执政的特权,因而中共绝不可能与任何其他群体和中国人民平等的,而为了固守永久执政、万世一系的特权,中共就总是像家天下的皇帝们那样视全体国民为潜在敌人,对人民进行防范、监控、盯梢,因而中共绝不允许人民享有自由。这就是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政治与真正的现代法治之间的死结,在中共的专制、独裁、极权之下只可能有与两千多年前商鞅、韩非、嬴政的严刑峻法同根同源、依法治民的法家之治,只可能延续斯大林、毛太祖那样的共产专制暴政,而绝无一丝一毫的现代法治的存身空间,这已被十余年来中共立法、司法公开大倒退的铁血事实所证明。

    从中共对律师的控制、打压及中共律师制度的虚伪能更清楚地洞穿中共假法治、真专制以及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商鞅、韩非、赢政严刑峻法法家之治的本质。在现代法治之下,律师凭借法律、法学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独立于警察、司法机关和执政党之外,只服从法律,如此才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仅凭法律知识即能有效制约警察、行政、司法、执政党的强权擅断,才能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才能成为委托人和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优秀律师,成为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这样的律师和律师制度却并不符合专制、独裁、极权中共的胃口,中共需要的是能够增进其专制、独裁、极权的驯服、顺从、乖巧的律师,而不是独立、不受中共操纵、只服从法律——当然是体现现代法治价值观的良法而非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之类的恶法——的律师。这,正是中共僭政后长达三十年既几乎没有法律也没有律师(制度)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发动“709”大抓捕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对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出身的张庆方律师寻衅滋事、罗织罪名、吊销其律师执业证的原因,还是中共法院对女律师高丙芳野蛮强加虚假诉讼罪并被强判四年刑罚的根本原因。

    在经济上,中共绝不肯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对应的,在政治上,中共也绝不肯实行宪政、法治,这是由中共的专制本性决定的。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真正的宪政、法治,都会要了中共的专制老命,这是一定的,中共也看准了这一点,于是,中共才煞费苦心地推出一个伪装成法治的依法治国,企图愚弄底层小民和国际社会。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必须洞穿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伪法治、真法家严刑峻法治民和共产专制驭民的嘴脸,切不可被中共带偏了方向。

  • 央视记者采访被推搡 垃圾时间里的比烂

    中共自上而下所有层级的比烂、比流氓,对其自身的反噬近日在河北燕郊的爆炸事件中也得到验证。

    央视作为中共宣传机器和谎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记者前往燕郊采访竟也被燕郊本地的公安地头蛇暴力驱赶,不仅使得现场的央视女记者狼狈不堪,也整得习惯享用“采访”特权和被大众另眼高看的央视直播间的美女主持人花容失色、呆若木鸡,更暴露了中共内部暴力机器(公安)与谎言机器(宣传)之间的不甚协调乃至利益矛盾,一定程度上预示了中共整部权力机器的运转开始顾此失彼、露出破绽。亲密配合傅政华、孙力军勾兑“709”假新闻和疫情初期“武汉八名散布不实信息者”假新闻的央视固然早已声名狼藉,像头条发布“亩产三万六千斤”的《人民日报》那样,但央视这样的嫡系党媒总还需要些许像样的报道粉饰门面,而今河北燕郊的公安地头蛇在中共高层一直鼓吹的正面报道、正能量宣传的旗号蛊惑下,居然丝毫不介意什么央视。傅政华、孙力军炮制“709大抓捕”和“厦门大抓捕”,1989年“六四”屠杀,毛泽东整死刘少奇,刘少奇要求检察院无脑,按党的要求抓人捕人,以及金塔县委书记秦高阳一手遮天、喝令公安给祁钥泉再匝上一副脚镣,对法律、宪法、民主、人权的践踏,不也都是如此这般地丝毫不介意吗?

    比烂、比流氓、比无耻、比心狠手毒,是垃圾时间、是根本变局前夜专制权力的必然现象。公权力的这种无底线的比烂、比流氓早已传导至民间,并已极限挤压民间的生存空间,处于终端和底层的民众甚至中产可能会在无路可走时铤而走险,女记者以豁出去的姿态冲向主席台,不知名人士驾车冲向中南海新华门,年仅26岁的医学规培生曹丽萍不堪医院对她的人矿般压榨而割颈自杀,老年访民被逼在北京爬电线杆触电自戕,邯郸三名初中生残杀同学,这些异常或灾难性的个案无不能够直接、间接溯源于中共及其官员在垃圾时间的比烂、比流氓、比无耻、比心狠手毒,并携带着未来若干年中国社会走向的信息密码。未来的中国大概率迎来一个失落或动荡的变局期间!

    杨显惠先生所著纪实小说暨报告文学集《夹边沟记事》的一篇《走进夹边沟》中。金塔县团委书记祁钥泉中了下派挂职的中共金塔县委书记陆为公的引蛇出洞阳谋,针对本地担任中共金塔县委书记的秦高阳的私生活提了一大堆意见,被秦高阳一句话就定了个现行反革命,判了六年劳改,但运气不错,上诉后判决撤被销判,改定为右派,送夹边沟劳动教养,不料在送往夹边沟的大卡车上遇到了被秦高阳定了个地方主义反党集团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赵正方,二人聊了一番:
    祁:赵局长,你怎么也来了?
    赵(一脸晦气):唉,说不成,说不成。
    祁:那时间抓我,你不是威风得很吗,又给我匝脚镣又给我戴背铐,怎么又一下子和我一样了,成了阶下囚?
    赵:老祁,这事你不要怪我。你的事都是秦书记一手操纵的……
    ……匝脚镣是秦书记叫匝的,戴手铐是我作主的。把你抓起来(后的一个)傍晚,秦书记电话问我,祁钥泉拿下没有?我说没有……他就说再匝上一副脚镣。我说秦书记,匝双脚镣是违法的(注:祁钥泉已戴了一幅脚镣)……秦书记又说,匝给,违的个啥法!没办法,我不敢违抗他的批示呀,赶紧开了个会,研究秦书记的指示,最后决定还是不能再匝脚镣,给你带上一副手铐吧。这事你千万不要怪我。抓你也是他批示的,就连逮捕令都是他叫秘书写好叫我宣读的。……

    这一幕不仅发生于1957年中共无端发起的所谓反“右”运动中,而且还一直持续于中共专制统治的七十五年,更是今日中共打着虚幻的所谓社会主义法治旗号而行反法治之实的真切写照。

    祁钥泉、赵正方的悲剧和秦高阳书记强权任性的闹剧揭示了中共政体和权力运行的本质痼疾:权大于法,各级书记个人专断,权力任性根本无法制止和纠正,中共的专制统治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暴力和专制最终必然泛滥为比烂、比狠、比流氓的竞赛。

    在这出悲剧和权力闹剧中,农民出身的公安局副局长赵正方并非不能认识其顶头上司、县委书记秦高阳的命令的非法性,而是“不敢违抗他的批示”。下级明知上司的命令是非法的却无法、不敢违抗,下达非法命令者的同级又缺乏制约,上级又姑息迁就,于是无论哪一层级,无纶高层或下层,中共的权力运行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书记的滥权统统都是绝对的无法防止和纠正。

    当权者自己制定了法律,自己却又公然破坏、拒不遵守自己的法律,却又恣意法外乱权,是古今中外专制政权的共性,尤其当专制君主个人的性情又特别强横、暴虐时,政体的专制与君主个人的超级专制两者叠加,公然破坏、拒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现象就会更加猖獗,君主个人甚至法随言出,其捉摸不定、变化无常的意志和言论随时随地就成为法律,如即便被后世认为以仁政治国的北宋也广泛地对官员实行言论定罪,滥用流刑(流放、贬谪),最著名者莫过苏轼,又如徒有盛世虚名、实则勃列日涅夫式僵死和停滞的乾隆皇帝时代,大兴文字狱,滥杀无辜;古罗马则有嗜血成性的变态狂尼禄皇帝,而法国与康熙帝同时代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则据传曾放言“朕即国家”,既然朕即国家,当然也就朕即法律。

    秦高阳书记在金塔县就是国王,就是皇帝,他的一句给祁钥泉“再匝上一副脚镣”就是金塔县的最高法律,握有手枪的公安局副局长也不敢违抗。中共的县级政权是最低一级拥有完整权力体系的政权,大多数县的人口和面积都超过很多独立国家,更超过欧洲从前的许多王国和公国,中共的县委书记在本县之内事实上也都享有国王、公爵的权威,也都享用着国王、公爵的感觉,众多被中共纪委拿下的县委书记对这一事实也都供认不讳。

    如果说在近代民主理念和资本主义的民主、法治国家出现以前,专制君主及其官员破坏法律、超越法律尚可归因于人类整体的政治矇昧,一定程度上有其无法摆脱的历史宿命,那么,在宪政、法治、民主成为无可争议的普世价值的二十一世纪,在“硕果仅存”的共产专制的中国,公权力、政府及其官员依旧、并且越来越猖狂而无所顾忌地践踏其自己制定的法律,则就完全不可理喻和不合时宜了,昭示着当局所固守的专制统治模式的难以为继、权力运转的失灵、社会治理的溃败、根本变局的逼近、以及中共的统治已处于终场前的短暂垃圾时间;在此期间,当政者除了践踏其自己制定的法律、法外乱权、赤裸裸地诉诸暴力以苟延残喘之外,已是束手无策、无计可施,只得破罐破摔、听天由命、争相进行最后的表演,于是“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的李鸿忠、信口雌黄的张维为和金灿荣之流、正渐渐肉体消失的老红卫兵、新生的脑残小粉红等等妖孽纷纷出洞,竞相以比烂、比流氓、比无耻为能事。

    这样的垃圾时间,在明末出现过,在路易十六时的法国出现过,所以2012年时任中共纪委书记王岐山倡导中共党员阅读《旧制度与大革命》,在满清末年出现过,在1989年的罗马尼亚出现过,在1990年的东德、1991年的苏联等东欧共产阵营同时出现过。

    在垃圾时间里,所有层级的公权力及其官员在死保专制、阻挡民众对宪政和民主的追求这一“初心”的驱使下,为求眼前片刻苟安之“稳定”,饮鸩止渴,弄权乱法,如以发展为名的强拆,以维稳为名非法限制访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潜入维权人士的住处安放窃听、偷录设备,以溜门撬锁等下作手段非法侵入维权人士的住宅,非法在宾馆、道路强行查验维权人士身份证,对访民、律师、异见人士等维权人士构陷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扰乱秩序罪、(煽动)颠覆政权罪,公然无耻劫掠孙大午、马艺珈伊等私营企业家资产,安插占坑法援律师进行表演式辩护等等比烂、比狠、比流氓、比无耻乱象就成为当权者“执政”的常态。

    除了上述由中共基层、地方公权力及其官员实施的违法行径外,中共上层也直接参与实施以保专制政权、抗拒宪政和民主为目的的违法行径,如发布流氓式的“七不讲”内部秘密文件,多次掀起反宪政逆流,直接以希特勒国会纵火案的手段实施“709”大抓捕和“厦门大抓捕”等震惊世界的流氓政治大案,铁心与流氓、失败的俄罗斯、北韩、伊朗等邪恶政权为伍,以与民主世界为敌和抗衡,胡搅蛮缠、撒泼打滚的凶狠战狼外交等等。

    之所以说中共及其各级官员以保政权、反宪政民主为出发点、但求眼前瞬间鸵鸟式“稳定”的所有违法行径是饮鸩止渴,是因为中共的这种比烂、比流氓的玩法根本就是路易十五的“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只顾今日、哪管明天,一定会反噬其自身,注定玩不下去,如媚上无底线的李鸿忠及其喊出的“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之低级红、高级黑,其比烂、比无耻的程度堪比“本欲拜依(魏忠贤)膝下”的白须儿顾秉谦,对早已整体破产的中共马列谎言信仰体系堪称重击,实属助力加速早已全身溃烂、无药可救的中共的最终崩溃,中共对访民、维权人士、律师、异见人士炮制的无数冤假错案和“709大抓捕”、“厦门大抓捕”等等荒唐政治案件,也已加速耗尽中共司法及其整个权力体系的信誉,使中共自己深陷塔西陀陷阱,不能自拔,只有坐以待毙,正如三十五年前的“六四”屠杀早已埋下、注定了中共今日的溃烂。

    民生观察 2024年3月17日

  • 蹩脚的爱党法于1月1日生效实施

    2024年第一天,中共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悄无声息地生效、施行了。悄无声息,是因为这样一部自称为法律的玩意与人民大众的饮食起居毫无瓜葛,中共党媒和宣传机器也没对它起劲推介,休说一般公众,甚至中共权力体系和专业的政治、法律人士也未必知道还有这么一部崭新的劣质法律在新年伊始现世。

    这样一部所谓的法律,通篇大而无当、空空如也,尽是中共特有的似是而非的政治宣言和自娱自乐的枯燥说教,完全缺乏法律必备的具体行为规范和可操作性,因而也就注定了它纯属摆设、根本不可能落地生根,中共拼凑这部蹩脚法律的最初企图铁定落空。

    这部蹩脚法律的背景是中共深陷塔西陀陷阱,中共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受到全体国民的普遍质疑,已完全破产,视人民如蝼蚁的三年疫情冷血封控使几乎所有底层草根丢掉了对中共的最后一丝幻想。因此,中共仓皇拼凑出这么一部非驴非马的蹩脚玩意,继续愚弄民众、整合民心,企图收拾它自己已经支离破碎的统治力。

    这部蹩脚法律开篇第一条宣称“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纯属中共特色的大而无当、华而不实的高大上空话、套话,竟然使用“磅礴力量”之类浪漫、诗化文学语言,奠定了这部蹩脚法律的党八股官腔而非法言法语的调门。显然,这部蹩脚法律是中共宣传部而不是法学专家起草的。

    第三条宣称“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第四条宣称“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满着棺材里的腐尸气息。这两条赤裸裸地把爱国偷换成“爱党”,暴露出中共拼凑这部蹩脚法律的真实企图:假借爱国的幌子,欺骗、强迫民众无脑热爱中共这个腐败透顶、腐朽已极的专制、独裁的党。所谓爱国主义教育法实乃欺骗人民爱党法!

    在第三条已经罗列了中共自马列以来的六代僵死教条意识形态之后,这部蹩脚法律意犹未尽,犹显不足,第六条“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第(一)项又一字不差啰嗦一遍,强奸民意,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中共僵死意识形态教条列为爱党教育的首要内容。这些把中国和中国人民引向旁门左道、禁锢中国制度进步达七十多年、剥夺数千万生命、戕害和毒化全体中国人心智的专制、独裁歪理邪说,与爱国和爱国主义何干?灌输此等专制、独裁歪理邪说,目的仅仅是为了加固业已松动的共产专制土壤,仅仅是企图把中共一党专制传之万代。这种贻笑天下的所谓教育分明是党化教育、奴化教育,哪里是什么爱国主义教育?这根本不是什么教育,而分明仅仅是无耻的灌输和奴化洗脑!

    第(一)项啰嗦之后,中共仍不满足,继续喋喋不休,第(二)项又把“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第(三)项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列为所谓教育内容。所谓中共党史、所谓“新”中国史和改革开放史、所谓“社会主义发展史”,是什么样的历史?是用马列暴力邪说蛊惑痞子和流氓无产者滥杀无辜的历史,是假抗日、真内战、为夺取政权而勾结日寇的历史,是秘密出卖国土的历史,是反右和“文革”残害知识分子、阉割人心、毒化民风的历史,是“大跃进”共产风、束缚人民手脚的统购统销之僵死计划经济、三年大饥荒饿死数千万草民的历史,是罔顾国人饥肠辘辘、食不果腹也要穷装阔气援助北韩、越南、柬埔寨、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等共产专制、独裁穷兄弟的历史,是“89.64”屠杀热血学子的历史,是冥顽不化抗拒欧美先进民主、法治文明而与北韩、俄国、伊朗、叙利亚等各色反文明、反进步的专制、独裁、落后、失败、流氓政体为伍的历史,是1980年以前完全无法可依、全凭最高头目个人喜好对人民生杀予夺的历史……

    至于“改革开放史”及其“生动实践”以及所谓中共“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根本只是勤劳的中国人民自己拯救自己的奋斗史,与尔中共何干?老子有云“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老子的主张分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小岗村十八农户冒死分田到户,就是中共停止1958年“大跃进”和近十年来倒行逆施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和国进民退,停止乱插手、瞎指挥、穷折腾,就是只要把经济自由还给人民,人民自能富足、自能发展经济;而“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所指正是毛泽东的五年赶英、十年超美的“大跃进”以及习近平的反市场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国进民退和荒腔走板的“雄安新区千年大计”。中共越插手、越穷折腾、越瞎指挥,经济就越下滑、人民就越贫穷。

    中共自知僭政七十四年其专制、暴力统治除了累累血债,乏善可陈,唯一亮点就是由小岗村十八农户冒死开启的反计划经济、反虚幻和虚假的共产公有,并由邓小平追认的所谓改革开放及其“生动实践。历史真相是,改革开放及其“生动实践”以及“重大成就”是底层草根民众自己的成果和实践,中共不过是稍稍给人民松动了一下手脚而已,中共所做的并且是应当作的就是还经济权利于人民,就是给人民松绑,就是解除强加给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枷锁,就是当一只守夜的看门狗、为人民和社会提供秩序和安全保障。改革开放及其“生动实践”是十八农户这样的底层草根大众自己的功绩,干卿何事?中共焉敢掠人民之功?

    所谓“社会主义发展史”更是既企图拿空洞的社会主义旗幡愚弄小民,又妄图掩盖1980年改开以前停滞不前、毫无发展甚至比1949年以前更加绝对贫穷的历史罪恶。邓小平、赵紫阳都公开承认没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中共今天还有何资格空喊什么“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吗?看看中共那些权力垄断的石油、电力、电信、四大银行、高速公路、烟草等等行业和巨型央企,吸干民脂民膏,毫无经营压力,坐享暴利,却年年巨亏,其中共高管甚至中层管理人员以天文数字的高薪“合法”转移暴利、掏空国企,权力垄断的央企焉能不巨额亏损?更有甚者,央企和大型地方国企的垄断利润更完全可能直接被中共各级组织和官员以党的需要之名劫掠而去。

    这样的公有制还能叫社会主义吗?所谓改开四十年来,底层草根大众从未享受到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一丝一毫的红利,所有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无不成为中共各级组织和党官的小金库,此等挂着虚幻和虚伪的社会主义旗幡,而底层草根大众完全无缘分沾其利润,其天量利润年复一年被中共掏空的所谓公有制,实乃无可争议的中共权贵私有制。中共焉敢还以什么虚无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愚弄中国人民?

    第六条罗列了九项爱党教育内容,唯独不提能使国民摆脱矇昧和被中共奴役,并能使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国家主人和主体意识等等教育。对国民进行这些教育,国民实打实地成了国家主人,用陈云的话,不是掘中共的祖坟吗?

    第七条宣称“国家……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暴露这部所谓“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本质就是在爱国及国家的旗幡下“诱骗和强迫人民爱中共法”。认同中共?怎么认同?从1949年僭政以来,特别是1957年反右以来,历经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89.64”屠杀、血腥计划生育、制造了数千万访民的强占强拆,中共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罪孽深重、罪行累累,对这样的中共,如何能够认同?如何爱得起来?至于虚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前所述,被中共标榜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国企实质上一直是中共及其核心权贵集团的私有制,利益归底层小民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从不曾真实存在,而所谓的中国特色并非中共屡屡诡辩的什么人口多、底子薄之外在形式,而是中共通过一党专制独占政治权力、通过垄断国企独占经济实利,进而对底层小民实施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奴役。中国特色的这个终极真相,中共是绝不会告诉思考能力不足的中国底层草根小民的,不仅不告诉,而且挖空心思掩盖,而且绞尽脑汁虚构中国太大、中国离不了中共、离了中共中还有就会天下大乱的鬼话,以麻痹中国底层小民,阻止小民认清中共的嘴脸,以子虚乌有的的天下大乱对渴望太平生活的底层小民施加PUA精神操控和阉割,以期小民们成为精神太监、绝不产生反抗中共专制之心,确保中共共产皇家血脉永续不断。

    在不厌其烦啰嗦、渲染中共,并诱骗小民热爱使其成为韭菜和人矿的中共之外,这部蹩脚的所谓法律还通篇充斥全面极权、全面控制、全面统战之中共独门绝技。该法规定,要在中共最高层和地方都要设立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中央各部委、地方的网信办等部门,中共军队和武警,共、青、妇、工商联、文联、作协、科协、侨联、台联、残联、青联和其他群团组织等等中共附庸马仔和虚耗公帑的赘疣组织,统统都要承担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之责。为了诱骗人民爱上自己,这个腐败和衰朽已极的中共真个是血拼了!

    不仅如此,中共更贪心不足地要“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令所有学校承担爱党教育责任、“办好、讲好”令学生们呕吐难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天真的学生进行心灵阉割;中共更把强权触角伸进公民私宅,强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并荒谬地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列入本单位教育计划”。我勒个去!

    中共是玩弄阴阳两手的全球唯一高手,中共的两面手段连其祖师爷苏俄也自叹弗如。中嘴上空喊法治,骨子里却不肯实行真正的法治,于是把法治偷换成荒谬而不知所云的“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又偷换成商、韩法家的束缚人民的“依法治国”,即运用严苛、周密的法律制裁人民。于是,中共这些年厚颜无耻地打着法治的幌子,频频、快速地出台或修改荒唐、空洞、缺乏操作性的扩张权力的蹩脚法律,如反分裂国家法、反外国制裁法、反间谍法等等限制、打击人民的恶法,而像真正约束公权、体现法治精髓的公职人员财产公示法、政党法、结社法、新闻法等等保障公民权、制约中共腐败的法律,则像陈云所言“新闻法不要搞,国民党就是搞了新闻法才被我们钻了空子”,中共是绝不肯制定的。中的所谓法治就是打着法治旗号反法治、与代表着真正法治的欧美法治背道而驰的伪法治、假法治,是对人民磨刀霍霍的法家和共产专制的刀把子法制,而绝不是现代法治。

    尽管中共苦心孤诣、机关算尽,妄图全面操控国人的大脑,但毫无疑问的是,在中共摇摇欲坠之际,在中共已全面堕入塔西陀陷阱的当今,如此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蹩脚玩意根本不可能产生任何实际效果,根本无助于挽回中共即将崩盘的必然命运。

    民生观察 2024年1月5日

  • 烂尾中的裁判文书网

    继许家印的恒大帝国以及众多大小房地产公司烂尾、房地产行业繁华落尽之后,中共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网眼看着也呈烂尾之势,如果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不持续强力阻击,裁判文书网连同庭审公开直播完全可能像立案登记制一样最终烂尾或近乎烂尾。

    2009年3月,中共最高法院在《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中首次提出“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2009年12月,中共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六项规定),提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共六项公开,首次提出“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2010年11月,中共最高法院首次发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10规定),提出“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公布”;六项规定和10规定只称“可以”公布,而非必须公布。2013年11月,中共最高法院发布第二版《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13规定),首次提出“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公布裁判文书成为中共各级法院的强制性职责,因此,2013年被视为中共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元年;2016年10月,中共最高法院发布第三版《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16规定),列举了十类“应当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国家赔偿决定书”等文书,16规定至今有效。

    有研究者根据中共《最高法院公报》的统计数据与裁判文书网的上网文书数据,得出结论:从2018年到2022年的五年,中共各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裁判文书的上网率分别是74.41%、73.67%、65.94%、8.65%、0.06%,一审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的上网率分别是75.87%、75.14%、75.96%、33.45%、8.32%,一审民事案件裁判文书的上网率分别是84.03%、87.56%、86.74%、51.57%、27.18%。

    2022年全年,中共各级法院上网公布的各审级行政裁判文书仅区区852件,而各级法院仅一审审结即作出了一审裁判文书的行政案件就约有28.5万件。毫无疑问,中共各级法院赤裸裸地抗拒上传裁判文书,尤其是抗拒上传直接揭露中共腐败的行政裁判文书。面对如此恶劣的抗拒上传裁判文书的行径,以及公然撤回已上传裁判文书的行径,中共最高法院坐视不管,听之任之,中共最高法院相关人员近日回应各界对裁判文书网以及最高法院决定另行建立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关切时称“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纯属自欺欺人的无耻谎言!有传闻称,地方法院早就接到最高法院停止向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的内部通知。诚然,中共最高法院未敢明目张胆地发文叫停裁判文书上网,然而却在事实上公开地默许且实质地赞同拒不上传或撤回已上传裁判文书的行径,并鬼鬼祟祟地暗中通知下级法院停止上传裁判文书,阴阳两手,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此等两面派的帝王之术手法是中共所有强权部门的拿手好戏,毛太祖1957年反右时的引蛇出洞阳谋是此种帝王之术的最大手笔,三年中共肺炎野蛮封控期间嘴上高喊接种疫苗自愿、事实上却又挖空心思使出百般伎俩逼迫小民接种,如在健康码上标注“适宜接种而未接种”,对自愿拒绝接种者施加压力,诱逼其接种。中共最高层一向擅长抽向肯定、好话说尽、空洞许诺、为草民画下诱人的大饼,如习近平忽悠底层愚氓时宣称“共产党员就是有一条被子也要分半条给老百姓的人”,而事实上却吃里扒外,只对北韩、俄国、伊朗、非洲和南美众多失败政府大把撒币,对病不起、住不起、学不起、死不起的中国人民却一毛不拔,地方各级中共政府以强拆强占、非法抓捕、强迫失踪、强迫死亡等等黑帮手段,釜底抽薪,对底层生存权利等等权利实施具体否定,中共不仅不给人民分出半条被子,反而还强拆强占人民的房屋和土地,以冠冕堂皇的发展的名义!中共最高层和最基层就是如此一个唱红脸,谎言骗取草民信任,一个唱白脸,暴力欺凌草民。中共最高法院此次暗渡陈仓,企图把公开的裁判文书网偷渡为中共四级法院内部特供的案例库专网,把对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开放的外循环网络偷换成中共法院内循环的局域网,抢在经济内循环之前率先实现裁判文书的内循环,在贯彻习近平的内循环宇宙战略上可算抢得了头功!

    所以,裁判文书网的叫停、至少是半叫停和半瘫痪早已端倪可见,自2021年开始已经持续三年。在2023年12月22日中共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之前半年,法律界已有消息灵通人士在微信上发布消息“局座快多下载点裁判文书”,“今天开会讲了”,“逐步把裁判文书网内部化,作为内部数据库使用,对外只发布普法案例”。信息发布者其心可嘉,然而司法实践、司法案例和裁判文书都是运动变化的,理当是有源头的活水,不能是一潭死水,倘若开放的裁判文书网果真被封闭的法院特供专网所取代,裁判文书网沦为不再更新、续建的恒大烂尾楼,过时、过气的裁判文书无论下载多少,又有多大和多少可持续的价值?

    此次裁判文书网风波绝非仅仅是司法领域一隅的问题,而是中共专制政体和党化司法、刀把子司法即政法的必然危机。裁判文书网的建立尽管或许是出于司法公开和监督司法的高大上动机,但由于它存在着以下几个先天不足,注定了它的命运多舛、有悖初衷甚至烂尾:

    其一,它是司法权行政化、司法权异化出某些行政权特质却又不具备行政权的强制力的产物。法院的司法权是消极、被动、事后的判断是非并决定处罚的权力,根本不同于积极、主动、事前的行政权,各级法院之间只存在对案件管辖的层级、审级差别关系,并不存在行政权那样的上下级领导和隶属关系。然而,中共各级法院自始就是仿照行政权的上下级关系而建立的,因而也就一直存在把审级关系、上诉审关系歪曲为事实上非法的两审合一,一审法院暗中向二审法院汇报一审案件并等待二审法院决定,二审法院暗中非法向一审法院下达一审决定之司法奇葩现象。中共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审级的法院,并非各级法院的行政上司,却发布适用于各级法院的行政化的《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却以行政上司的姿态要求各级法院遵行,根本违背上级法院仅仅是审级的上级、并非行政上级之司法权本质和司法制度的规律。

    其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应由立法机关以专项法律建立,不应由最高法院把司法权异化为行政权,发布不伦不类、既非典型司法性更非正宗行政性的规定来建立,而中共的立法机关至今仍完全没有意识到它应该主动立法,建立由法律强制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尽管中共最高法院通过发布行政色彩的《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初步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但由于最高法院拥有的核心权力终究只是最后的裁判权,原本无权发布这样的行政性规定,原本无权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也缺乏强大的行政执行权力,面对地方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的抵制,最高法院根本不拥有合法的处罚权力,更遑论对那些所谓敏感案件的裁判文书,最高法院甚至会禁止上网。

    其三,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与中共的一党专制以及服务于一党专制的党化司法根本对立,注定为一党专制和党化司法所不容,注定要么烂尾、夭折,要么有名无实。一党专制注定了司法一定党化,一定首先为中共一党专制效命,一定要成为中共的刀把子即成为政法,一定不是首先保障人民的权利,一定不是全民的司法和独立的司法,一定要为了确保中共的一党专制而对人民炮制反革命罪即颠覆政权罪、敲诈政府罪、对中共寻衅滋事罪等等荒诞罪名和冤案,所有这些暴露中共专制嘴脸,被中共视为打脸、揭丑、敏感案件的裁判文书统统不可能上网公开,如刘晓波博士、许志永等新公民人士、秦永敏先生、“709”案所有人士等等颠覆罪政治冤案的裁判文书,以及访民和维权人士被构陷敲诈中共政府罪和对中共寻衅滋事罪的裁判文书,统统拿不上台面,无论中共及其法院是多么无耻,也绝不敢、绝不肯上网公开。

    不敢、不肯彻底公开,才是中共最高法院办公厅2023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建立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企图在裁判文书网之外另行建立不对公众开放、仅供“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以及事实上叫停2013年已经建立的裁判文书网的唯一原因。所谓裁判文书网在保护涉案当事人权利上存在漏洞,裁判文书网被从境外登陆和下载且用途不明,裁判文书可被境外势力用作分析中共经济、社会状况的情报等等借口,无不是高大上的扯淡,不过是为了逃避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掩盖中共的司法腐败和司法专制而已!

    有专业人士已检索出多起裁判文书莫名其妙不上网公开的案例,如(2020)苏0803刑再2号邵霖受贿、徇私枉法案,(2021)豫0325刑初193号宋专民盗窃案,(2021)冀1025刑初52号赵殿军、王红领、刘玉柏赌博罪,不公开的理由都是含糊其辞的“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其他情形”;邵霖受贿、徇私枉法案显然是暴露中共及其司法腐败、让中自感打脸、丢丑的案件,其裁判文书中共当然不肯公开;宋专民盗窃案裁判文书也不公开,莫非宋专民盗窃的是中共贪官污吏的贪贿所得、中共及其法院自感丢脸而不肯将裁判文书上网?赵殿军等三人赌博罪判决书也不公开,莫非赵殿军三人乃中共贪官污吏或中共的公安而同样使中共脸面难堪?

    2023年12月7日,知名律师张庆方博士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法院为一起被控受贿罪的案件出庭辩护,审判长是内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江,张庆方律师当庭出示一份内江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犯受贿罪被判刑的裁定书,裁定书显示2014年底熊犯利用院长和职务便利,为时任内江中院刑一庭庭长刘应江晋升威远县法院院长一职提供帮助,收受刘应江贿赂5万元。行贿犯坐堂审判“受贿犯”,这是一幅怎样的让人笑掉满嘴大牙的滑稽场面!

    此类打中共脸、丢中共丑的裁判文书,此类让中国人民看清中共腐败透顶之专制嘴脸的裁判文书,中共及其最高法院怎肯、怎敢上网公开?在雷打不动的中共专制政体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之类局部的改革显然不能顺利进行。在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中共专制政体下,裁判文书上网这样的小修小补连李鸿章对摇摇欲坠的满清皇朝的裱糊都不如!

    依中共刑事诉讼法,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的裁判文书必须向其家人送达,中共山东临沂中级法院不仅公然非法拒不送达,更非法恐吓辩护律师不得向二人的家人转送复印件。要求中共司法公开?与虎谋皮耳!

    民生观察 2023年12月29日

  • 李昱函被超期羁押六年彰显极权政治本色

    至2023年10月9日,年逾七旬的中国大陆人权律师李昱函被中共公检法非法抓捕就整整六年了。

    2017年10月9日,李昱函律师被中共辽宁沈阳和平区公安非法抓捕,后被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和平区公检法又联手对她追加构陷所谓诈骗罪。在中共肺炎疫情之前的2019年4月、6月,和平区法院两度决定对李昱函律师开庭审理,却又都无故取消庭审。和平区法院朱姓法官、叶姓庭长等中共法官多次非法强迫李昱函律师本人认罪认罚,并非法强求辩护律师要求李昱函律师认罪认罚。

    一个小小的、中共特有的荒唐寻衅滋事罪,外加一个深文周纳的小小诈骗罪,都是何患无辞的欲加之罪,竟被中共公检法腆着厚脸拖延六年,还要屡次三番祭出强迫认罪的中共独门绝技,原因无他,只因根本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在中共公检法眼里,即便没有证据,只要通过超期羁押的非法拖延伎俩,最终能够强迫被抓捕者认罪认罚,就能够心安理得地下达有罪判决。中共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白纸黑字所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中共沈阳和平区公检法那里完全是废话、空话。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后半段还白纸黑字地写着“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据此完全能够确信,中共和平区公检法压根就没有什么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李昱函律师有罪。李昱函律师作为709惊世大案受难律师王宇家人所委托的辩护律师,也遭受了中共709模式的强迫认罪。

    没犯罪,所以不认罪,实乃天经地义。但不认罪中共公检法就踢开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久拖不决,恶意拖延,超期羁押,以看守所恶劣、非人的生存环境对被抓捕者极限施压,于是根本没有犯罪的李昱函律师就被中共公检法这么非法关押了六年。

    超期羁押是中共司法的顽症和痼疾,根深蒂固、不可救药。超期羁押看似一个司法问题,实质则深深地植根于、根源于中共的专制、极权本性,是中共专制、极权政体的外露。

    随意在互联网上检索一下,自1993年至今,中共最高公检法公开颁布的有关清理、防止超期羁押的司法解释类文件至少有以下10个:

    1、1993年9月3日最高公检法、国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切实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93两高两部通知)
    2、1998年6月5日最高检《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
    3、1998年6月8日最高检《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
    4、1998年10月19日最高公检法《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98最高公检法通知)
    5、2000年9月14日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00最高法院若干规定)
    6、2001年1月21日最高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和纠正案件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01最高检通知)
    7、2003年7月29日最高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03最高法院清理通知)
    8、2003年9月24日最高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03最高检若干规定)
    9、2003年11月12日最高公检法《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03最高公检法通知)
    10、2003年12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03最高法院十项制度通知)

    除上述直接关于超期羁押的司法解释类文件外,另有1998年8月26日中共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条“审判人员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2009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09《条例》,第84条“因过失导致所办案件严重超出规定办案期限,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以及2016年中共最高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等间接涉及超期羁押的司法解释类文件,其中09《条例》仅明确规定了过失超期限办案问题,却未明确规定像李昱函律师这样的被法院故意超期羁押问题,但依举轻明重之法理,以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和中共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像李昱函律师这样被中共公检法故意、恶意非法关押达六年的极端超期羁押,涉事中共公检法人员无疑都构成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

    李昱函律师既是人权律师,也是维权公民,而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都被中共内部密定并半公开地宣告为敌对势力,因而,李昱函律师就被中共视为双重敌人,中共真正的阴险居心正是把李昱函律师作为政治敌人加以镇压,而绝非仅仅明面上的刑事被告人,强加给李昱函律师的寻衅滋事罪和诈骗罪之荒唐罪名,不过是中共用以对她实行政治镇压的借口、手段而已。在李昱函律师一案中,刑事法律、刑罚手段、公检法暴力机关作为中共的刀把子、作为中共维持一党专制独裁的打手,体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李昱函律师一案表明,超期羁押顽症的根源不在中共的基层公检法,而在中共最高层公检法,也不在法律和司法本身,而在中共不可捉摸、任意武断、盛行潜规则的政治。中共最高层一面欺世盗名,装模作样发文禁止超期羁押,一面又纵容、放任并参与超期羁押,带头践踏其自己制定的法律,这就是中共最拿手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把戏,这就是中共最擅长的高层虚言承诺以欺民、基层挥舞暴力大棒以治民和虐民的专制驭民之术。中共专制独裁政治的真相和底色绝非底层草根特别是数千万访民一厢情愿臆想的“基层坏,上层好”,而是中共自上而下所有层级无所不坏,而是基层公开明坏、高层隐秘阴坏,在反右、“大跃进”、“文革”中挑动人民斗人民、整死数千万人的毛泽东难道不比中共的任何基层酷吏、恶吏更坏无数倍吗?

    不改变中共的专制政治,也就是中共前总理温家宝所悲鸣的“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超期羁押作为中共与生俱来的先天顽症就绝无治愈的可能。在此意义上,超期羁押与“709大抓捕”、“12.26厦门大抓捕”、“六四”屠杀、“文革”、“大跃进”、反右等等中共暴行同其根源。

    民生观察 2023年10月11日

  • 将基本民生需求做成为支柱产业是祸国殃民

    2023年9年月16日,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发布案情通报,对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恒大财富)杜某(法定代表人杜亮)等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恒大地产持续多年的债务危机首次由一个经营管理问题、中共政策决策者短视的问题,最终却上升为刑事犯罪的法律问题,由个人来背黑锅。

    截止2023年9月,恒大集团负债已达2.58万亿元。恒大爆雷不只表明恒大一家以及紧随其后的碧桂园和融创的经营模式走到了尽头,更表明中共铁血劫掠、背离房地产的民生本质、强把房地产当作所谓支柱产业之国策的破产。

    恒大爆雷的直接根源是盲目的外延式扩张,即不计后果的大举囤地。在房地产上升时期,房子就像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土地为王被房企奉为黄金法则。对单个房企而言,拿地构成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微观现象,相对应的,国家,或者说所有的地方政府,作为土地唯一的所有者和垄断卖方,其出让土地的行为就构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宏观现象。中共历年的统计年鉴和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从开始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的1998年开始至2021年,除2005年、2008年、2012年、2015年四个年份小幅下降外,土地出让金整体呈持续大幅攀升态势,从508亿元狂飙至87051亿元,2022年上半年为23622亿元。从1998年,至2022年,中共的财政收入(含土地出让金)从9875.95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202539亿元、2022年的203703亿元,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金的占比攀升到约40%。

    依中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06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办法》)第三章,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及其他支出,并不包括地方政府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而事实上,大致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特别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即房地产业突飞猛进开始,地方政府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即仰赖土地出让收入。

    随着土地出让金数额的急剧攀升,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也迅速攀升。多数研究者的结论是,在2010年前后地价(及税收)占房价的比例约20%左右,在2020年前后则攀升到65%左右,由于各地方政府是土地的垄断卖方,房价飞升的主要因素自然也就是唯一地主即各级地方政府。中共政府,才是房价畸高的元凶,这本是明眼人一看便知的真相,中共一直恶意把民众对畸高房价的不满引向开发商。在二十多年的房地产狂潮中,在整个房地产的利益金字塔中,中共及其所有地方政府通过掠夺并倒卖国民的土地而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有媒体初步统计,恒大在全国范围至少有近800个项目没有完工,近120万人已预付7200亿以上购房款、等待恒大交房,极可能不得不接受烂尾的结果,恒大还拖欠施工方和供应商巨额工程款和材料款。更悲催的,购买了恒大港股的无数投资者眼睁睁地要血本无归。

    房子是基本的民生用品,房地产是基本的民生行业,房地产离不了土地,因而是资源型的,也离不了资金,因而是资金密集型的和金融性的,房地产涉及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但房地产业整体上显然不是科技型的。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房地产业都不应、不配成为什么支柱产业。然而,中共两位总理朱镕基、温家宝出于急功近利的政绩需要,相继把本质上只是基本民生的房地产业强定为所谓的支柱产业。朱镕基1997年向房地产大亨、万科老总王石放言“我两年内一定要把住宅行业促成支柱产业”,而温家宝则在2003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声称“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更在2009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出于自己短期政绩之私利,置当时房价已开始下降于不顾,仓皇推出四万亿铁公基大基建刺激计划,房价应声飙涨,坐失房地产良性发展及抑制房价畸形上涨之良机,误国误民,贻害至今。

    急功近利的根源其实可以追溯至“总设计师”邓小平。奉行实用主义“白猫黑猫”论的邓小平自改开之初就一再高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属急功近利的外延式、数量扩张型发展思路,完全不提让什么人先富起来,完全忽视市场经济的规则体系即法治和契约精神的培育。“总设计师”尚且如此,又何怪朱镕基、温家宝,又何怪中共各级地方政府,又何怪一个房企的掌门人许家印?

    2023年9月23日,中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表示“房地产供应过剩,……14亿人可能住不完。……再要大力发展房地产是不明智的,……房地产业必须转型”。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曾坦陈,20世纪“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超过当年GDP的32%。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无论如何,中共背离民生本质的房地产支柱产业是要破产的,经济规律是不会迁就任何人的,当然也不会迁就骄横成性的中共。郭树清担心的灰犀牛是一定会出现的,只不过可能会因中共的颟顸抗拒而迟到或更加隐蔽而已。只是,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一定会害苦百姓,害苦恒大的购房者,害苦千千万万底层房奴、人矿和韭菜们。

    民生观察 2023年9月27日

  • 私营经济是中共的夜壶

    习近平的三年野蛮清零防疫窒息了中国民众的信心和预期,中共自信满满的后疫情经济复苏,并未如期而至,二季度经济数字虽必定添加了中共特有的水分,却仍十分难看。无奈之下,中共只得权且再利用一下私有经济。2023年7月14日中共及其国务院通过《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意见》声称以“新时代中国(实乃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篇充斥着“持续”、“全面”、“完善”、“强化”、“构建”、“健全”、“引导”、“加快”、“鼓励”、“加强”等等正宗中共特色的“空洞句式和虚无缥缈的空泛许诺,全无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范。

    在经济上,中共对私营部门也始终奉行利用、限制、防范、打压的机会主义手法和一阴一阳两面派策略。中共的这种两面派手法自1980年前后的所谓改开以来是一以贯之的,即便主导改开的邓小平本人也完全没能解决如何对待私有经济的问题,因而才不得不采取所谓在姓资姓社问题上不争论的鸵鸟策略。及至江泽民侥幸登位,慑于邓小平整掉胡、赵两位名义首脑之前鉴,江泽民企图对私营经济痛下杀手,以向邓小平输诚,导致经济停滞,惹怒邓小平,这才有了邓的所谓南巡,权益性地利用私营经济,开启了一波高速增长。

    至2001年,中共混进世贸组织,更利用国际资本即国际私营经济,趁互联网高科技之便,借助畸形透支未来的土地财政,短短二十年之间使经济规模急剧膨胀,形成了马云的阿里巴巴、马化腾的腾讯等私营互联网新贵以及王石、许家印等私营房地产大亨。胡温时期,胡锦涛以不折腾和但求无过的态度治国,温家宝以急功近利追求房地产GDP泡沫理政,私营企业家整体上较为顺风顺水。

    及至2012年习近平上位,习近平形成了邓、江、胡未曾有过的、极端强烈且迫在眉睫的丧失一党专制和亡党的焦虑感,这种焦虑感在他身上已达歇斯底里和迫害狂的程度。他的这种焦虑感集中表现在政治、法律和经济两个层面。

    在政治、法律层面,习近平焦虑地感受到了中共靠暴力取得的一党专制之旧式政治被宪政、法治、民主所取代的必然趋势,感受到了来自国内民意和国际大势的巨大压力,并对其所属的一党专制与民主、宪政的水火不容心如明镜,因而才胆敢为了救党保党不惜撕下虚伪的法治面具,公然叫嚣抵制西方宪政、法治、司法独立等普世价值,悍然发动非法抓捕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的709大镇压.

    在经济层面,习近平企图全面回归所谓公有制是中共一党专制执政基础的毛式路线,罔顾所谓的公有制已被历史证明是一条死路的血淋淋事实,强推国进民退,反复宣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挤压私营企业生存空间,叫嚣“如果经济发展上去了,共产党的政权却丢失了,发展经济还有什么意义?”正是由于对私营经济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敌视,中共才对提出“私企立宪”思想的著名私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痛下杀手、满门“抄斩”,将孙大午先生的家族企业大午集团的资产劫掠一空。

    习近平公开修理私营经济,刺破了邓小平强行压制住的姓资姓社不争论的虚伪面纱——中共终究是要区分姓资姓社的,终究是要区分是敌是我的,公有就姓社,就是我中共的同伙,私有就姓资,就是我中共的敌人,至少也是潜在的敌人。

    习近平和中共把经济折腾得千疮百孔。透支未来几十年的房地产泡沫濒临破灭,端财政铁饭碗者开始被拖欠工资,地方债如不定时的炸弹,险象环生。情急之下,习近平和中共铤而走险,放任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演变为银行金融风险,强令国有银行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超长期贷款,并暂免利息,以苟延残喘,推迟地方债随时可能发生的暴雷;效率低下、腐败丛生的石油、电力、高速公路等垄断国企、央企长期以“合法”亏损的伎俩掏空全民资产。

    习近平和中共拿私营经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当夜壶,权且利用、玩弄一把而已,是企图掏空私营企业的腰包以续中共及其“国有”经济的命,待到习近平和中共认定私营经济又对其一党专制构成威胁时,他们一定会把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家当作膘肥体壮的肉猪,磨刀霍霍,就像对待孙大午先生那样!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多处提及党组织和党的领导。第(十一)条称“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第(二十一)条称“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中的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第(二十九)条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和中共把经济蹂躏得如此萧条不堪,急需私营经济为其输血,却犹自如此念兹在兹,企图对私营经济、私营企业实行全面党化控制!中共自身腐败透顶,其党组织设置如同衙门的国企、央企尚且弊病重重、经营不善,在私营企业中设立中共的组织,根本不是要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壮大,而分明是对私营企业怀有深深的疑惧,分明是对私营企业进行防范、控制和监视。

    早在2005年,中共国务院就曾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三十六条”,所承诺的行业准入、平等保护至今仍是泡影。中共此次再发《意见》,仍旧是心血来潮,仍不过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仍然是临时抱佛脚,《意见》仍必然像“三十六条”一样,画饼充饥,口惠而实不至。

    中共一党专制的政体不变,充满活力的私营经济、可预期的市场经济、私有财产权保护及其孪生兄弟宪政、法治、民主、人权统统无从谈起。真要促进私营(私有)经济发展壮大吗?那就立马释放孙大午先生,返还大午集团的资产,追究对孙大午先生炮制冤案的所有中共官员。

  • 谁是真男儿,谁是真国贼

    2022年10月13日下午,中共帝都北京,中国最著名高校扎堆之地,中关村大街与北三环交叉处四通桥上,孤胆勇士,网络信息显示真名为彭立发,挂横幅并扩音器播放,喊出了罢免独夫民贼习近平的人民心声,此一惊天壮举是继2018年7月董瑶琼女士上海泼墨、2022年4月不知名勇士深圳罗湖喊出“打到习近平”,王美余、鲁杨、许志永分别公开要求习近平下台之后的,除习倒共又一枪。

    这一声枪响,来得及时,时点拿捏精准,效果也必然是震撼性的。这一声枪响一定会让自认中共内部不二男儿的匪酋习逆近平心惊胆寒,一定会让中共内部极少数铁了心尾随习逆固守中共一党专制的死硬分子如阉竖王沪宁者惶恐不安,一定会让人模狗样进出中共的而非人民的大会堂的中共代表们心神不宁、各怀鬼胎。相反,也一定会让被中共及习逆暴政奴役七十三年的底层人民欢欣不已,甚至也会让中共内部深感无力制约习逆的良知未泯人士内心窃喜。

    尽管彭立发的横幅和喊话仅直接针对习逆一人,但他的反专制、要选票的呐喊无疑同时也直刺中共要害,因为专制并非习逆个人之本性,而也是中共整体之本性。

    彭立发的这惊天一枪,是在中共每逢其人代会、党代会等等无聊会议总要神经质地对人民严防死守,尤其是今番匪酋习逆妄图三连任、中共军警更是无以复加地草木皆兵、杯弓蛇影之际,在中共的政治心脏,在中国智商最高、信息最集中的核心地带打响的,冲破了中共自视铁通一般无缝隙的全民监控网络,对中共及其特务体系的心理必然极具震慑力,对长期处于绝望状态的民间各界也极具信心提振效应。

    中共的本性是专制、极权、愚民、欺民,即便在“六四”元凶邓小平的跛脚改开、貌似宽松时期中共也一刻不曾放弃其专制贼性。匪酋习逆暴得大位后更是露出狰狞面目,为确保中共永久一党专制和个人极权,倒行逆施,变本加厉推行全面监控,对内残酷打压民间社会,对外大肆豪横、大耍混蛋,公开叫嚣抵制宪政、法治、民主、人权,彻底堵死政治改善的任何可能。短短几年,万马齐喑,举国阴霾,士人死心,兆民绝望。偌大中国,几成地狱,十四亿人民竟听任习逆一人愚弄和蹂躏!

    今日之习逆,乃朱明末帝朱由检,刚愎自用、颟顸愚蠢,自视为能抢救必死之腐朽中共的唯一人选,必欲在专制、极权、反人民的末路上狂奔至死;今日之习逆,是满清鞑子濒死之际的慈禧老妖,为其一家一姓、一党一派、红色权贵家族之私欲,而决计与十四亿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为敌;今日之习逆,更是民初忘乎所以、权欲熏心、逆天而动的袁大头,不识天时、唯我独尊,自命真龙天子、无所不能,视天下苍生如草芥而尽可欺。

    今日之中共,恰是慈禧老妖当政时的满清皇室,早已彻底衰朽和腐烂,苟延残喘、奄奄待毙。中共的腐败是内生的、先天的,是由其专制本性决定的,根本无可救药。中共作恶多端、血债累累、误国害民,人人切齿痛恨,无不翘首以盼其速亡也!

    习逆已是如慈禧老妖一般的七十老朽,而认知却始终僵死在在其15岁被劳教时乳臭未干层次,始终静滞在“文革”红卫兵、义和团式愚昧、狭隘、蛮横的层次,正如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所言之停留在三百年前封建王权的层次。习逆痴迷暴力,在国内逞强蛮横,在国外虚张声势却又外强中干。习逆极度自负,自认仅凭蛮横和暴力就能轻松压服全体国民,三年来以所谓疫情防控为名行中共极权管控之实,折腾得华夏大地鬼哭狼嚎、鸡飞狗跳、哀鸿遍野、民无宁日。然而,尽管习逆如此苛暴,疫情前一年仍有泼墨女士董瑶琼率先打响了除习第一枪,疫情初期仍有张展女士自沪上勇赴武汉揭露中共掩盖疫情真相之黑幕;当习逆和中共无耻玩弄疫情政治进入第三年时,更有深圳罗湖勇士打响除习第二枪,而今又有北京四通勇士彭立发接力打响了除习倒共第三枪。

    从上海的董瑶琼、张展到深圳的罗湖勇士,再到北京的四通勇士彭立发,中国最有风向标作用的三座国际化城市连成一线,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态势已然出现,不久之后的未来全民除习倒共的局面已然可以期待。

    如果说上海、深圳两地作为经济重镇而使得董瑶琼女士的泼墨和罗湖勇士的倒习呐喊的声势未能充分发挥,那么北京作为首都、作为政治中心,四通桥所在的中关村大街作为中国智商最高的知识密集地带,加上彭立发先生的精心谋划,他的除习倒共第三枪必定会造成更大的声势。全体国民,全世界华人、全世界人民齐心协力除习倒共之蔚然大观已开始形成,中共这个人类极权专制的总后台和最后堡垒之行将坍塌已是指日可待。

    诚然,在习逆和中共倾尽最后家底进行垂死挣扎的赤色恐怖下,普罗大众仍难免恐惧,此乃人之常情,不可能人人都像彭立发勇士这样毅然决然、义无反顾地与习逆和中共正面交战。然而,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彭立发勇士喊出了全体中国人疫情三年来、中共僭政七十三年来压抑太久、深埋心底的对习逆和中共的痛恨以及推翻中共专制集权的声音!

    遥想百年前同盟会对顽固抗拒宪政、堵死改良之路的满清鞑子发出的一次次枪响,特别是汪精卫慷慨歌燕市的个人壮举,我们可以相信,四年来董瑶琼、罗湖勇士、四通勇士彭立发的三次枪响定会像辛亥首义一样,在全国各地、在底层小民心中产生强烈回响,造成薪火燎原之势。

    习逆胸无点墨、满腹阴毒,仅因窃据大位,便厚颜以男儿自居。起于草根的四通勇士彭立发以其惊世骇俗之壮举告诉习逆和中共什么才是真正的男儿。真男儿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只身与习逆和中共正面交锋和决战!真男儿是像罗湖勇士和彭立发勇士这样舍身取义、不畏习逆和中共之邪恶的民间豪杰,而绝非习逆之类铁心死守一党专制,甘与崇祯皇帝朱由检、慈禧老妖、萨达姆、卡扎菲、希特勒、普京、金三胖为伍的反宪政、反人类之法西斯独裁暴君。

    草根从来多侠士,习逆岂配称男儿!谁是真男儿,谁是真国贼,人民已经一目了然,后世更会给出更清晰的答案。

  • 两会来临访民遭遇写真中国民生困境

    随着中国3月两会的来临,中国各地政府维稳部门对上访维权人士的严控进一步加强,各地政府为达成稳控而使出的种种千奇百怪的侵害访民权利的手段,让世界看到中国民众在承受被公权力违法侵权后,再度遭受伸冤维权路上的二次甚至N次被伤害的惨况,从而真实了解到中国民生艰难。

    据维权网3月1日报道:当下北京已经进入全国“两会”的维稳关节点,平常人山人海的国家信访局(包括中纪委与全国人大)门口每天都是空空如也。肖书君、尹登珍夫妇俩在北京暂住地也已经聚集了来自于黑龙江的截访人员,尹登珍担忧已经失去生活自理的丈夫遭截访人员的害,不得已答应湖北十堰中院信访办“两会”期间离开北京。

    尹登珍对外说:我和肖书君都在北京,肖书君户籍地黑龙江同江市公安局已经来了好多人,这些人24小时跟踪我找肖书君,公安郑国胜局长说要不惜一切代价联合北京公安找到肖书君,弄回黑龙江同江市送到敬老院,让他不能上北京上访,不能和我见面。关键是肖书君病情严重,我怕他们给害死了,我若被抓了,肖书君在北京会被饿死,回家会被害死。正好我户籍地的信访工作人员来短信与电话,要求我“两会”期间去外地“旅游”,我也只能答应了。

    一个残疾上访者,为维护自己权利而到北京信访,竟让妻子担心随时可能遭到维稳部门的害,进而为了避开这种害,不得不答应信访部门要求,主动离开北京。这可见公民生活在怎样一种恐惧之中。

    而连日来各地爆出的有关两会的截访,也再次说明,两会不是访民的福音而是灾难。

    如江苏省南京市访民吴菊芳,2月20日在南京南站准备乘车时,在车站前被几名黑社会人员阻拦不让进入车站。吴菊芳向媒体表示,“南京市玄武区政府雇佣黑社会人员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故意将事先准备好的手机扔在地上碰瓷,无恶不作啊!”吴菊芳无法出行,最后只能回到家中,又再次被监控着。

    另据媒体报道,2月28日湖北潜江访民潘向荣,陈喜珍,欧阳经茂,李万凤,伍立娟等,前往湖北潜江火车站购票到武汉再转北京的动车,在潜江火车站几个人被各自管辖区的相关领导在火车站非法拦截,在拦截中,潘向荣被几个警察非法拦截,后冲破阻拦进站前往武汉汉口火车站,其他几位访民全部被各自管辖区的领导拦截回去了。

    还有福建林先生向外披露,2月17日凌晨,福建到京上访维权者张华,在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住处,被不明身份人员撬开房门劫持走,并于当日被带回福州市关押在速8酒店8605房间(福州西环北路店,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198号)。18日凌晨,张华发消息称两个穿医务人员衣服的人冲进房间殴打他。目前手机关机。

    还有甘肃上访维权者孙金秀对外披露,2022年2月24日中午她在北京外出准备买吃的,走到北池子被021012号警察查验身份证,后被戴上手铐,带到警车边,警方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法。孙金秀当时问:“我到底犯了什么法?为何戴手铐?依据那条法律法规?戴手铐的原因?”警方不回答,并且叫来东华门派出所警察,强行将她往车上推。孙金秀被无故在大街上戴手铐不肯上车,东华门派出所警察又叫来四个保安与警察一道,强力将她弄上车,拉到派出所。之后又被无故强行扣押在派出所四个小时,警察还对孙金秀又吼又骂,抢走她书包摔在地上。后来还让甘肃武山县截访人员用黑车强行将她遣返甘肃原籍。

    从网络自媒体不断披露的消息也显示,随着中共两会到来,北京正加紧清理上访人员,对上访者肆意拘押、囚禁,甚至殴打的事情时有发生,并且所有被抓到的上访者,几乎无例外地被暴力遣送回原籍。这种公民在自己国家首都而被遣送的现实,不仅公然违反着国家有关《信访条例》,也侵害着公民居住权、迁徙权、人身自由权等等基本人权,真实反映着中国公民艰难困苦的生存现实。

    一个国家的公民,偶尔遭受某种来自公权力的侵害,这可能在任何国家都会发生,但是如果一个公民在权利被侵害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寻求到追讨公正的途径,那这个社会就存在严重的问题,而如果被侵害的公民还要承受因维护权利带来的进一步被伤害,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个绝望而让公民无路可走的社会。

    中国两会原本应该是广泛听取公民诉求,反映公民意愿的会议,中国当局却对反映意见的上访人士如此严控,让受冤者无处陈情,这必然给公民带来极大的伤害与痛苦!这从权利与情感上造成着民生的艰难。

    中国官方曾自诩是世界上公民感觉最幸福的国家之一,但面对上访公民的遭遇,显然无法让人相信这种幸福的真实,因为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公民会承受如此因维权而再遭侵权的苦难。

    民生观察 2022年3月2日

  • 从给粮食涨价看农民生计的艰难

    近日中共出台了两个文件,其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所谓的“中央一号文件”,其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2022〕34号》,表面看是对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进行扶持,意图解决长期困扰中国的三农问题,而只要稍加留意,进行比较分析,便不难发现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政策,不会解决中国农村问题,而是掩盖三农问题。

    据中共官媒报道:“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方面重点工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另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18日发布《关于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2022〕34号》,通知明确,2022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和131元,分别上涨2元、1元、1元。

    同时,中共政府也不得不承认,“八年以来,不痛不痒,农民终于等到了再一次稻谷全面上涨,从2014年开始,稻谷价格就进入调整期,企稳、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尤其是粳稻,8年来一直处于下跌和持平之中,2022年是八年来的唯一一次上涨,可见有多么不容易。稻谷收储价格大幅提高,发改委走出了关键一步,这是一个好的开头。”

    从中央一号文件的宏大叙事与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等等,到粮食8年来迎来第一次涨价。仅仅从这种由重视农民到粮食涨价上看,似乎做到了逻辑自洽。但是,只要我们认真比较分析一下,便看到其中多么不实,甚至荒谬。

    首先,看看这个粮食涨价究竟是怎么个涨法?“2022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和131元,分别上涨2元、1元、1元。”上过小学一年级的人,都会计算出来,这个所谓大涨价,就是早籼稻每斤涨了0.02元,也就是2分钱;晚籼稻和粳稻每斤涨了0.01元,也就是1分钱。这个幅度当然也算是涨了,似乎比跌总要好点。但如此个涨法,实在能给农民带来多少收益呢?

    现在中国农村农民种田,虽然技术得到改进,亩产有所提高,但就以南方水田为例,一般农民种一亩田,以一季稻亩产1200斤算,农民全年劳动力价值不计,就种子钱,农药钱,化肥钱来折算,一年农民辛苦耕种一亩丰产田,满打满算只能节余200元钱。需要再次强调,这是农民投入每亩田全年生产的劳动力不算钱的情况下。如果将农民投入劳动力算钱,每亩一年就算投入100个劳动日,那折算下来,每天劳动价值就是2元钱。现在中国政府提高粮食价,每斤提高一分钱,那么1200斤就是提高了12元钱,也就是每亩比以前多得12元。一个农民一年就算耕种10亩田。一年下来增加收入是120元钱。这个提高与所得是否有些可怜?

    应该说上面农民种田所得那还是正常年月,若闹灾,如涝灾、旱灾、虫灾等等,那就还没有1200斤的收入。也就是一年下来还得不到每亩200元劳动价值。农民如此艰难的求生,如此微薄的劳动收入,如此低价到每天2元的劳动价值,而今天提高的粮食价格却如此之微,这能让农民提高种田积极性吗?这真正能起到惠农作用吗?

    当然,涨总比不涨似乎要好些,但这与所谓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却相距很远。

    其次,看看农民现在面临的其他涨价。今天中国农民迎来了八年来每斤粮食涨一分钱的喜讯。然而,这八年来,中国农民迎来多少涨价?只要稍微留意,就不难发现水费涨了,电费涨了,油费涨了。而这些可不是每度每斤只涨个一分钱。而是每一涨就是以角计算,并且年年在涨。农民在用水用电用油的日常生活中,这几年的涨价已经是翻倍。还有农民种田直接需要的种子、农药、化肥,涨价也是几角几元地算。如此一来,农民种田事实一直在贬值,也就是他们每种一年,劳动力价值就低一年,全年收益就减少一年。

    还有中国每年通货膨胀,物价在每日高升下,粮食岿然不动,现在历经8年终于每斤涨了一分钱,相对通货膨胀而言,这8年粮食跌了多少价,算不出来,也能想得出来。

    所以,相对于中国多年来物价的飞涨,费用的激增,农民粮食事实上一直处于贬值状态,农民种田收入一直在降低。这个状况下,粮食的按分涨价,实在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再次,广大农民除了那些日用水电油等等面临涨价外,农民负担在日益加重。其中最明显而深重的是,医疗、教育、养老。中国农村新农合推开后,的确让农民得到些医疗实惠,但是农民生病负担并没有因此改善,更没有因此解除。医院那高昂的医药费,让多少农民不堪重负,一病返贫。而农民每年上缴的医疗基金从20元,现在已经涨到了320元,并且有确切消息说还要涨,要大涨。以致不少农民已经无力上缴这个医疗基金了。还有教育与养老上,农民负担也是日益沉重。

    这里无需再列举农民承受的更多负担,只要看看多年来中国农村老人等死,生病自杀,失学儿童数量巨大,就不难发现中国农民仍然生活在怎样一种艰难之中。

    中共今天祭出不让农民规模性反贫,而事实是中国还存在着广大农民根本就没有脱过贫,当然也不存在返什么贫。中国农民随着社会发展物价飞涨中,自己的劳动力价值没有得到相应提高与增长,而是在一而再再而三地贬值。这种情况下,给农民粮食每斤提高一分钱两分钱,这能解决什么问题?

    如果真正关心关注中国民生,应该看到农民今天不是靠提高几分钱粮食价能来解决问题,而是应该给农民托底,那就是真正解决农民面临的医疗、教育、养老等根本问题,最大范围解除农民外出打工就业限制,使农民获得真正国民待遇。这样才是根本解决中国农民问题之路,而不是通过提高一分钱粮食价来将农民再次固定到土地上。

    民生观察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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