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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央企国企高管降薪远远不够

    据报道,《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薪酬和绩效密切挂钩,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其中,基本年薪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则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同时,如果考评不合格,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央企薪酬额度将由目前职工的12倍降至7至8倍,据估算,部分高管薪酬降幅逾40%。
    在贫富悬殊、收入两极分化和经济低迷不振的背景之下,当局的这一举措耐人寻味。有评论认为,央企以及势必随之而来的国企高管降薪,是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国企改革的必然之举,将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这种说法大致不错,但也不无可议之处,最显见的一点是:央企国企高管薪酬改革,与其说是降薪,毋宁说是调整到一个更为合理的水平,这对于央企国企的内部职工来说,无疑有一定的促进公平之效,但对于全社会而言却未必有太大的作用。而更深入地加以透视,就不难得出结论,央企国企薪酬改革,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局势倒逼的结果,其要害并不在薪酬的多寡,而是为了平息民怨、安抚民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现行体制——简而言之,是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的结果,亦即是官方维稳思维的惯性产物。
    不可否认,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变动,不仅关乎为数不多的部分人的待遇多寡,而且是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属于全社会各行业各群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毕竟,具有行政垄断之便的央企国企,占据着全社会的优质资源,把控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它们甚至可以凭借自己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优势地位,在相当程度绑架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就是说,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央企国企高管的薪酬远不如央企国企本身重要。例如,央企石油系统长期以来不仅控制油价,在某种程度是让发改委这样的上级部门沦为其传声筒,或多或少左右了能源政策的走向。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石油央企还在油价畸高、盘剥公众攫取暴利的情况之下,铺张浪费、管理低效、连连报亏,每年伸手从国库攫取数以百亿计的财政补贴。而在近来选择性特征明显的反腐风暴中,石油系统成为重灾区,高管纷纷落马,不单凸显了央企国企的腐败现状,而且昭示了央企国企消耗和浪费了巨大的社会成本,阻碍市场公平竞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健康发展,危害民生,加剧了社会不公的实质。
    了解近几十年经济发展的人想必都明白,央企国企高管薪酬畸高,是经济转轨时期产生的怪胎,是垂而不死的计划经济和不健全的市场经济嫁接的产物。事实上,且不说央企国企是将自己置身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即使其能凭借行政和资源垄断之利,低耗高效地为国民经济做出切实贡献,惠及民生和社会;高管薪酬和贡献成正比,比目前再高一倍甚至数倍有如何?具体而言,这些高管薪酬的总和,恐怕也不及每年国家财政每年补贴央企国企的零头。
    可见,央企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之上的修修补补,并不能改变央企国企垄断、臃肿、管理水平欠缺、效益低下的面貌,在社会财富分配制度改革中,宣传效用大于实际效用。换言之,更能有效的促进社会公平的,不是央企国企高管的薪酬(当然也应该改革至合理水平),而是央企国企的系统性和结构性的改革。只有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之下,在健全的监管监督体系之下,社会公平和公正才能获得真正的促进。因此,要想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仅仅央企国企高管降薪远远不够。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2/1

  • 民生观察评论:体育不是贴金术 让体育回归本位

    在中国,乒乓球最能凸显体育举国体制的弊端。乒乓球有中国国球之称,是中共夺取全国政权之后,第一个在世界上获得冠军的体育项目,随后多次囊括全部冠军,深刻地影响并改变了世界乒坛的格局和规则。时至今日,国际乒乓球运动几乎是中国的独角戏。而且,乒乓球为中国在国际国内政治、外交领域发挥过重要作用,缓和长期僵持的中美关系的"乒乓外交"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归国华侨,中共的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则是另外一例。近日,中国乒乓球队总教练刘国梁在电视节目中,透露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男子单打冠军让球的内幕,再次将这项运动推到了前台,引起了公众和舆论的关注和议论。虽然内幕泄露之后,当事人竭力否认,为遮掩其中的丑陋,官方权威媒体不惜自污为之洗刷,但以乒乓球为典型的体育举国体制藏污纳垢、劳民伤财、背离人类公认的体育精神的事实,已经昭然若揭,不容否认。
     
    体育运动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衍生品,以展现人的能力、勇气、智慧 ,发掘人的潜能,追求速度、力量、技巧,强健人的体魄、智能和人格为依归。现代体育运动更以张扬个性、崇尚自由为主调,立足民主平等,讲究公平竞争,以奥林匹克运动为代表,以宏大的体育风貌呈现了当今世界的体育精神、体育道德和体育伦理。这也是当代世界体育运动兴盛,成为人类超越国界的重要的文化交流的主流形态的重要基础。同时,也必须承认,体育运动源于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生活,也具有显著的国别和民族特征,而且正因为这样的特征,本应立足人类个体的体育运动,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国家和民族形象的点缀,甚至成为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种族主义、集体主义、极权主义假手谋取权力和利益的工具。例如,1936的慕尼黑奥运会,就是纳粹德国推行种族主义的大舞台。1950年代冷战时期,苏联、东德等为了借体育运动粉饰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的穷困,掩盖其极权主义实质,不惜损害运动员的身体,有组织地通过给运动员服用违禁药品提高体育成绩。而中国体育,包括乒乓球运动在内,恰好是这一时期所为的"社会主义阵营"的一员,同行体育举国体制,与民主国家以个体发展为主的体育体制截然不同,而中国乒乓球运动中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让球",正是遵循这种极权制度下的体育运动逻辑的恶果,由来已久,至今犹烈。
     
    为国争光、大局观、集体主义精神是体育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为获取好的成绩为专制极权涂脂抹粉,不惜通过强制手段,剥夺运动员青春、压制运动员个性、摧残运动员身体,罔顾运动规律,拔苗助长,为获得好成绩,不计成本代价,一味浪费民脂民膏,用以堆砌金牌、冠军。给体操运动员服用遏制身高的药物,给田径游泳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等等,都时有所闻。而以乒乓球运动为代表的让球,则是其中最为普遍持久的手段之一。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李富荣让球庄则栋为滥觞,1980年代,何智丽、焦志敏、陈静等的让球,都是公众熟知的旧闻。刘国梁红口白牙吐露的伦敦奥运会要求王皓让球给张继科,要王皓"以在决赛中输给张继科为荣",只不过是众多披露和没有披露的让球中的最新一例。刘国梁据此认为"我觉得王皓很勇敢,他的公心比私心强得多。"看似冠冕堂皇,以大局、胜局、集体利益和国家荣誉为重,但其实质正是举国体制违背竞技运动基本准则、亵渎举世公认的体育精神、违背最基本的体育道德伦理,滥权操纵比赛,弄虚作假,愚弄运动员和观众的鲜廉寡耻的举措。
     
     
    今天将这种看上去高远飘渺的现象落实在具体的公众生活之中,就不难发现,以乒乓球让球为看点的举国体育体制,其实质是一种耗费全民心血而为统治集团贴金之举。换言之,对公众而言,举国体育体制所获得的一切锦标,都是劳命伤财的结果,是泯灭人性的集体主义、极权主义、种族主义在体育行当的表现,对于民族、国家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益。这是长期在专制极权统治之下的海量公众多数忽略,但实实在在应该意识到的问题。其所显现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切实的民主制度,就不可能有一个健全有效的体育体制,就不可能给予通过纳税为主要方式支持体育的人一个诚挚的回报,而只可能欺骗民意,透支民脂民膏,是一种盗名欺世而维护专制统治的伎俩。概而言之,真正追求民主自由的人,都必须予以清醒的认识并保持高度警惕,并且应该立即行动起来,加以声讨和摒弃,从而改变体育运动举国体制的畸形生态,达到让体育回归本位的目的。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1/7
     
     
     

  •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文艺不应作权力的附庸和奴隶

    文艺是人类生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文明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有塑形社会风尚和革新公众观念,带动时代思潮的功效,故而从来都为历朝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无论是封建王朝,专制独裁,新老极权,或者现代民主制度,都概无例外。社会制度和当权者对待文艺的立场、态度和手段,决定了相应制度下文艺的命运和兴衰。在现代史上,纳粹德国和苏维埃通过文艺操控意识形态就是众所周知的经典案例。近日,当局召开了一个文艺座谈会, "文艺不要做市场的奴隶"的说法,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议论。
     
    这一次文艺座谈会的即时效应,令许多少有历史常识的人在第一时间联想到70多年前的延安文艺座谈会,毛泽东在会上发表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也是政治权力为了党派目的,打着虚假幌子,对文艺创作横加干涉和限制,导致文艺长期沦为政治奴隶,中国文艺一蹶不振至今的重要事件。延安文艺座谈会所秉持的策略,概而言之,是无视人性,不尊重人类共同价值,歪曲历史,割裂传统,撕裂社会,奉马列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为信仰,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文艺为政治服务为目的,打着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幌子,达到文艺为一党专政抬轿子的目标。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八个样板戏统领文艺全局,文艺领域一片荒芜,唯有假大空、高大全盛行,而毫无人性、道德沦丧、伦理缺失,落得了一个礼崩乐坏的惨淡结局,遗祸危害至今。极权政治觊觎和操控意识形态,政治粗暴干预公共精神生活,极权强奸文艺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十年浩劫结束之后,在人心所向的大势之下,拨乱反正成为了全社会的不二选择,文艺三十多年来的历程,是一个管制松紧反复、人性逐渐复苏,形势时好时坏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门洞开,文艺领域虽然离生机勃勃和繁荣茂盛还有遥远的距离,但已经走上了复苏、多元和渐进成长的不可逆的道路,其大势无容置疑:文艺创作一旦获得自由,即可焕发旺盛的生命力,人心向善向美的力量不可抗拒。同时,文艺引领时代风尚,促进观念进步,呈现时代思潮,感召人心的效用正在逐渐累积且日益壮大。然而,文艺复苏和文艺作品的多元化,新事物新观念层出不穷,公众政治态度和立场的进步,权利意识的觉醒,对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渴求等等,威胁着专制的社会基础,统治者感到了威胁。于是,借权力和资源优势,干预文艺,限制文艺创作自由,打击异端,压制多元就又公开出现了。

    在一个彰显了公平正义,具有法治基础和契约精神的自由的市场上,文艺就不会丧失主体性和自身的权利,也就只有文艺自由民,而绝不可能有文艺的奴隶。文艺的自由市场,是一个遵循自然律例和市场规律的健全生态,正如百花齐放的花园难民有杂草和稗类孳生,文艺领域也不可避免有低级庸俗的作品出现,但是,历史经验和无数事实证明,人心向上,人性向善,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之下,真善美终究是主流,假丑恶会被摒弃。这才是文艺发展的正道,文艺创作新意叠出的基础。而给文艺贴上"奴隶"的标签,无疑就是不承认文艺自由创作的根本权利。由此可见,"文艺不要做市场奴隶"这一说法隐含的潜台词,无非是要逼迫文艺作权力的附庸和奴隶。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0/31

  • 民生观察评论:废除现行户籍制度才是户籍改革的关键

    ——评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官方媒体为此宣称,这标志着户籍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随着《意见》的印发,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诸如取消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界限,中小城市开放人口迁入,大城市开展积分落户等等。呈现出一幅改革气氛浓厚,势头可喜的场面,从而得到了主流舆论广泛的肯定。时至8月25日,人民日报还发布较大篇幅的报道,回顾了户口制度的历史,阐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及时性,破天荒地承认了《城乡分立户籍制度与社会公平原则相悖》。
     
    户籍制度因为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公众对户籍制度之恶有着直观的感受和切身的体会。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从一出娘胎,就必须承受户籍制度的严苛桎梏。特别是在另一项也堪称为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夹击之下,一个孩子在出生之后,能否顺利取得户籍亦即“上户口”,关系到他的生存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他的社会待遇和福利,严重地影响着他成长与未来,他的人生幸福。至于成人个体或者家庭,则会因为就学、就业、迁徙,而受到户籍制度的束缚和限制,人们往往不得不为之耗费浩大的精力、时间以及钱财。无数事实证明,户籍制度陈旧的观念,僵化的规条,繁琐手续,不仅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而且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甚至成为了腐败的温床,只是一项非人道的专制工具——倾听来自民间的呼声,不乏诅咒户籍制度为“万恶”的说法。
     
    户籍制度之恶,不仅体现于观念、活跃于现实、而且存在于历史。首先,户籍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而迁徙自由权,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际人权宪章和人权公约所确认的国际人权之一。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都把公民的自由迁徙和居住作为基本人权予以确认和保障,规定了公民有迁徙和选择住所的权利。其次,陈腐的户籍制度,以城乡二元隔离为原则,人为制造了身份歧视,这种通过现代行政制度制造的社会不公,在人类历史上堪称仅见,被人们讥之为乃是比印度的种姓制度、俄国的农奴制更等而下之的恶制。
     
    回顾历史,户籍制度无疑自古有之。但必须指出的是,如现行户籍制一样严格限制人迁徙自由的制度,历史上并不多见,而当今世界也只有中国、朝鲜、贝宁等寥寥数国家实施。史实告诉我们,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标志着公然违背宪法的户籍制度诞生。这是一次现代史上中国公民权利的大倒退,是掌权者操纵公权力以压制人权、为维持统治,不惜以人道和文明为敌的倒行逆施。国民从此失去了原来已经载入宪法的迁徙自由权利。而户籍制度所导致的最令人发指的罪恶,当数1960年代初大饥荒期间,许多饥民甚至因为没有一纸“介绍信”,而不能外出逃荒,只能活活饿死这样的惨剧。
     
    所以,目前所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固然算是一个进步,也值得予以恰如其分的肯定和支持,但是,公众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户籍制度仅仅改革远远不够,制度陈腐,不能只靠修修补补,而是必须推陈出新,予以彻底的废除。也就是说,只有以户籍制度的消亡为基本前提,最终还公众以自由迁徙的基本人权,眼下的户籍改革才能算得上是一个进步,才在真正意义上值得公众肯定、鼓励和支持。
     
    同时,公众也不能为当下改革的喜庆气氛所迷惑和误导,而忘却户籍制度中的一些关键事实。例如,首先应认识到,目前的户籍改革,并非政府主动为之,而是形势倒逼的结果。户籍制度,作为统治和维稳的便捷工具,掌权者并不会轻易放弃,但随着社会发展,户籍制度的弊端凸显,极大的阻碍了经济发展,全民必须为之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甚至到了损害当权者本身的利益,危及统治的程度,才不得不予以改进革新。
     
    其次,目前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迟到很久的改革。众所周知,户籍改革早在20年前已经提到了公共议事日程,但总是遭遇重重障碍,长期议而不决,一直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常识告诉我们,改革一旦错失良机,不仅效果要打折扣,社会也必然会付出代价。《意见》印发后发生的许多现象就表明,户籍改革一经具体推行,问题便纷至沓来,依然磕磕绊绊,阻碍不断,而且在许多方面已经陷于窘境。一个最广为人知的例子是,许多早已进城的农业人口,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并不买城镇化施政方针的账;同时,在地方政府畸形依赖土地财政的现实背景之下,户籍改革本身,也被质疑明显存有赶农民进城、觊觎和侵占农民土地的意图。
     
    形成于专制锁国时代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健全发育的重大制度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危及到了社会稳定,威胁到了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这显然也是官方媒体愿意承认户籍城乡分立有违公平原则的一大原因。正如主流所持观点所言,只有彻底解决了户籍制度的弊端,充分实现社会自由流动,深化利益均衡分配,实现公民就业、教育、发展、福利保障等机会平等,相对的社会公平才能得以实现。值得补充并予以强调的是:确保包括自由迁徙在内的公民权利,是民生建设和维护的基本前提,而加快废除现行户籍制度的进程,将不仅有助于改善民生,也有益于社会顺利转型。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8-27

  • 特约评论:中共近期所谓改革信访机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最近官方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改革涉法涉诉信访的一系列机制,积弊已深的信访制度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始于1951年6月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而建立的信访制度,试图在一元权力体系下以非常规、非制度化的渠道来解决社会矛盾。一元权力体系下的司法不独立现状,使信访制度成为民众的权利救济最主要途径。而在2005年1月开始实行的“信访排名”制度因其与地方官员升迁直接挂钩,在利益影响下地方官员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对上访民众截访乃至非法拘禁,而在08北京奥运会后建立的维稳体制在荒谬的维稳逻辑下,黑保安、黑监狱盛行,掮客、打手云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维稳“市场”,访民的公民权利被肆意侵犯,各种恶性案件令人发指,访民的人权困境已成为中国当下不断激化的官民对立社会矛盾的重要方面。
     
    在官民对立不断激化的社会现实下,民间的政治反对日益高涨,并且越来越拥有巨大的道义性。为了维护统治,官方一方面强化对民间政治反对的打压,同时也试图在不损害一党专政前提下减轻民众的积怨,以和民间政治反对争夺基本盘,这是最近习近平提出维稳即维权的主要原因。官方采取了一些怀柔政策来缓解官民矛盾,废除劳教制度和改革信访机制都是这些措施的一部分。
     
    官方在非政治诉求领域采取怀柔政策除了争夺基本盘外,同时也为了逐步收缩打击核心以保证极权力量的持续运行,以应付越来越大的政治诉求压力。在维稳经费已持续多年超过国防开支的情况下,维稳成本越来越高,但社会态势却呈现越维越不稳的怪圈,耗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和财政资源,天价维稳成本已令官方捉襟见肘。收缩打击核心,保证资源配置在对付民间政治反对的重点领域成为习体制下的不二选择。
     
    《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处理,强调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但由于司法不独立,司法机关都受制于党政权力,权力支配下的司法不可能解决矛盾,司法的公信力荡然无存。而事实上的公权力对社会利益的抢夺是绝大多数访民上访的原因,地方行政侵权、司法不公构成了上访的主要诉求,地方政府和官员本身就是大多数上访问题的制造者,访民只能象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权利诉求无从解决。
     
    《意见》强调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表示各级政府不能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核,以此遏制地方政府的截访冲动。但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体制下,官方的维稳逻辑是重大活动和公共场合出现上访民众就是地方维稳工作没做好,就会影响地方官员的导的政绩,使地方政府继续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维稳。官员升迁与稳定攸关,只能“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所以截访问题不可能以一纸意见而得到解决,此项提法更多是为了应付来自舆论的压力。
     
    《意见》警告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也体现出官方出台此规定的根本目的是维稳需要,而不是解决访民的权利诉求。《意见》出台后,遍布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为主的法制教育中心、训诫中心照常运行,说明了维稳机器的惯性运作已难以约束,官方已更习惯奉行暴力手段作为社会管理手段。
     
    《意见》体现了官方企图把维稳和维权揉和在一起以继续维系统治的意图,但只要现行极权制度不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对基本的矛盾,一元权力体系下政权与社会的利益矛盾、既得利益集团与普通公民的利益矛盾不可能得到调和,包括访民在内的公民的权利依然被践踏,官民对立的社会矛盾依然继续激化,直到拐点的到来。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4-2

  • 评论:《精神卫生法》仍需更多司法砥砺

    我们期待更多类似个案进入司法程序,摩擦出一个个问号,在法律修缮和司法改革中逐一拉直,不断推动《精神卫生法》进步。
    年末岁尾,一则法院立案的消息,终结了《精神卫生法》有法无诉的局面。上海男子徐为(化名)10年前被家人强制送往一家精神病康复医院,想要出院却屡屡被监护人和医院拒绝。为重获自由之身,徐为将医院和监护人起诉至上海闵行区法院,12月20日,法院终于通知其立案成功。
    恰如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等新鲜名称的出现,给人们观念带来的颠覆性冲击,在这场看似寻常的起诉和立案过程中,一个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精神病人”,能够摇身一变成为法庭原告,尽管尚无诉讼结果,但这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法治胜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的法治精神,在《精神卫生法》第一案中熠熠生辉。
    法院选择立案,既是徐为的个人胜利,也是《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胜利。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正是这部酝酿历程长达27年的法律助力,“被精神病”等问题才乍现解决之曙光;也正因为该法第82条规定精神障碍者享有诉权,为住院病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条司法救济的管道,成为“上海病人”徐为起诉得以受理的法律前提。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法律与人们的满心期待,仍有一定距离。之前,有民间调查报告认为,《精神卫生法》存有监护人权利过大、诉权缺乏保障、医生解释权过大、社工服务被忽略、心理服务被限制、支持性体系不足、歧视无法避免等“七不足”,特别是过多过大依赖监护人制度等问题。
    从徐为案看,这名上海男人被监护人强送精神病医院后,多年被限制人身自由,尽管自认早就恢复健康,甚至8年前就在医院谈了女友,但没有监护人同意,始终难以飞越“无形之墙”。尽管《精神卫生法》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但对于类似徐为的情况,就只剩下司法救济一条道路。
    可令人遗憾的是,法院依法受理之路亦不平坦。早在今年5月6日,徐为便已委托律师起诉,但直到7个多月后,才等来了法院立案消息。既然已经有了国家法律支持,为什么却迟迟未能立案?我们期待更多类似个案进入司法程序,摩擦出一个个问号,在法律修缮和司法改革中逐一拉直,不断推动《精神卫生法》进步。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12/25/content_24040338.htm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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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评论与思考:黄雪涛:诊断“被精神病”问题没那么简单

    缺乏法治制衡的中国精神科已病入膏肓:医生群体中流行着患者无权自决、亲属善意推定、被送治人有病推定的思维,“医学保护性住院”已造成许多人自由与尊严的严重伤害。

    近日,女子自由恋爱被送精神病院一事引起大众的热烈讨论,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向公众说,“‘被精神病’绝没有公众想象的那么容易。‘被精神病’实际上出现的情况少之又少,‘被精神病’不太容易。”

    大众话语里的“被精神病”,指的是什么?大众关心的是什么?总结过去几年的“被精神病”现象,“被精神病”的定义应该是:具有社会功能的人落入精神病非自愿治疗系统。包括非自愿诊断、非自愿住院及非自愿治疗。例如深圳邹宜均、广州何锦荣、南通朱金红、福建陈国明,这些人在入院之前,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功能和自主生活能力。

    “被精神病”问题是大众话语体系与专业精神科话语权垄断的对抗,它来自世俗社会,是大众的话语,普通人标准,不是医学专业标准,医生对这个词,不拥有解释权。

    回龙观医院院长认为被精神病不那么容易,可能是在专业精神科医师的眼中,有病没病,是可以绝对划清界限的,只要经过医生诊断便可断定。那些自称“被精神病”的人,只是不承认自己有病罢了。他们被医生诊断有病,却又不承认,丧失了“自知力”,所以无权拒绝住院。因此,大众恐惧的“被精神病”,在医生眼里是合理的现象。

    纵观几年来公众关注的“被精神病”案例,当事人虽获公众支持,但实际上都无法摘除“精神病”帽子,精神病院零门槛,人人都有可能被送进去,出来的都是精神病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如今,医生手上还有1亿多顶帽子尚未派出,“被精神病”后来者估计还陆续有之。

    地球已经无法阻止人类给世界贴标签的欲望,精神心理分析学,有能力把我们所有人都贴上合适的标签,强迫症、抑郁症、拖延症、焦虑症、躁狂症,偏执、妄想、兴奋状态……总有一个标签适合你。因此,在医生话语权占优势的国度里,想通过划清有病没病边界来建造安全鸿沟的企图,注定会失败,我们只能把自己当作精神病人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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