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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聂丽娜案移送襄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4月5日消息】2022年3月16日,河南维权人士聂丽娜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襄城县公安局移送襄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11月中共第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首日,上午8点多钟,聂丽娜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举报材料,刚到门口安检时就遭到北京警察拦截,将她的身份证扣押,不让她登记,然后把她强行抬上警车,交给河南省襄城县地方政府接访人员。聂丽娜大声呼救,有在场的访民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以“11月8日河南访民在国家信访局内院被当地截访人员强行带走”为标题,发到Twitter、Youtube等境外网站。不料,这个视频成为聂丽娜本次涉嫌寻衅滋事的“罪证”。

    聂丽娜被截访回河南襄城老家后,当地茨沟乡政府强制她隔离两周,派人24小时轮流看管。隔离期满,2021年11月22日,聂丽娜被送到襄城县看守所刑事拘留。12月17日,襄城县检察院对聂丽娜批准逮捕。羁押期间,公安和检察院办案人员前去提讯聂丽娜,聂丽娜大骂这些人员“丧尽良心,会遭天谴报应”,同时拒绝回答办案人员的任何问题,并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襄城县公安局在延长一次侦查期限后,于2022年3月16日将案件移送襄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不知什么原因,原承办检察官因回避而退出,由另一董姓检察官办理本案,预计案件会很快起诉到法院。

  • “雪饼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4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黄雪琴和王建兵(雪饼)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于2022年3月27日正式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最新消息:警方告知,黄雪琴和王建兵(雪饼案)已于2022年3月27日正式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刑诉法第37/38条规定,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与当事人会见和通信、核实有关案件证据;同时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广州警方在超过6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间,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从未允许雪饼律师对两人进行会见。现已侦查终结,期待雪饼的律师可以顺利地进行阅卷和会见。

    此外得知,雪饼两人已重新转回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此前据消息人士透露,黄雪琴曾被私下转移到第二看守所或其他不明场所单独关押审讯数月,且未通知家属和律师。王建兵也曾被单独关押在其他不明场所审讯数月。据悉,最近一个月两人已重新转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后岗北街)

    据悉,2021年9月19日下午3点前后,广州警方于王建兵住处将王建兵和即将出国留学的黄雪琴一同抓走,并查抄了两人的私人财物。

    2021年10月4日,王建兵家属向广州市海珠区新港派出所、海珠区公安分局等四个部门进行信访、投诉,要求警方书面通知家属关于王建兵涉嫌罪名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况,均遭到警方拒绝。同时,警方要求家属对事件保持沉默。

    2021年11月5日,王建兵家属收到了广州市公安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王建兵已于10月27日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被执行逮捕,现拘留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此前10月底,黄雪琴家属亦收到其逮捕通知书。律师表示,将再次申请会见。

    2021年11月19日,家属和亲友多次尝试通过“粤省事”系统给两人所在看守所汇款,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后后,均提示“审核不通过”。因此即便逮捕通知书显示二人现拘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汇款失败说明:两人真实关押地点、健康状况均无法得知、也无从确认。

    2021年12月8日,英国Chevening志奋领奖学金校友社群发起全球联署,声援2021年志奋领奖学金得主黄雪琴与她的同伴王建兵。

    简介:黄雪琴,1988年生,广东韶关人,独立记者,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今年秋,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9月20日前往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性别与发展学硕士。

    王建兵(昵称:煎饼),1983年生,甘肃天水人,独立公益人,从事公益事业16年;朋友们都喜欢叫他“煎饼”。2005年大学毕业后,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

    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

  • 杨绍政教授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前贵州大学经济学教授杨绍政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杨绍政教授于2021年12月27日被贵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律师于2022年1月6日、7日会见了杨绍政教授。

    杨绍政教授称,由于他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了严重的暴力殴打、身体和精神虐待,导致多次昏迷,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这种状况直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才得到好转。相比较被抓捕之前,杨绍政教授的体重下降了近五十斤。

    在看守所的杨绍政教授精神坚定,坚称自己无罪,他感谢外界朋友们的关心和声援,希望大家继续坚持正义,有坚守,有希望,正义就一定会到来。

    杨绍政,男,生于1969年,四川省巴中市人。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学府尚郡暂住居民,中国农工党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前重庆工商大学教师,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专家,贵州大学经济类学科首个被引进人才,师从我国老一辈经济学家胡代光教授,中国知名经济学者,民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1991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又于2006年起进入贵州大学任教,被该校视为经济类学科首个引进的人才以来,一直深得该校的好评和荣耀,然之后因其经常发表令中共当局敏感和忌讳的政治言论,随后屡遭贵州当局的监控与维稳打压;

    2017年11月10日,曾因网发揭露中共党政人员每年耗费20万亿元人民币等相关信息,而被贵州大学叫停授课,且此前就曾因涉政言论而两次被贵州省公安厅约谈和被明确警告在中共19大期间“闭嘴”;

    2018年8月16日,其被贵州大学以发表敏感言论为由正式开除;2019年“六四”期间,曾因其在微信群讲38军军长徐勤先的司机披露说六四杀了3000-5000名学生,随后立刻被贵州省政法委、贵州省网信办及多名警察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传唤中,遭虐待式审讯长达8个多小时,双手被戴手铐、脚镣,和固定在老虎椅子上,并被要求其衣服脱光、抽血、采集十指指纹及尿检等;

    2019年中共“十一”期间,曾又遭贵州省政法委控制而软禁多日;

    2021年5月18日,因网上言论被警方多次警告,后被贵阳市花溪区警方秘密带走失联;

    2021年6月10日,知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无任何具体信息传出,被关押地点不详。

    2021年9月中旬,萧云阳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杨绍政教授的辩护人,递交了要求会见的公函。警察告知,杨绍政现处于指定监视居住中,目前不可以会见。办案部门是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2021年10月18日,杨绍政教授被指定监视居住已经5个月整。当地国保对杨夫人发话,杨绍政不配合就要重判。家属质疑,这煽颠罪是不配合构成的吗?

    2021年10月28日,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个月零10天后,杨绍政教授被检察院批捕。被关押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三江农场第一看守所。

  • 慕盛学就儿童接种新冠疫苗问题起诉卫健委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9日消息】北京慕盛学就儿童接种新冠疫苗的信息,向国家卫健委递交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他不满卫健委的回复,11月24日到北京一中院立案起诉,法官要他分两起案件起诉。25日他再去立案,法官说回去等通知吧。12月3日,慕盛学又到法院询问,法官说不予立案。慕盛学问不立案的理由,法官说就是不立案,没有任何理由。

    12月8日慕盛学发文称:关于儿童接种新冠疫苗问题本人向国家卫健委要求申请公开有关数据和法律依据,国家卫健委给予了明确回复。本文不写任何评论,只是全文公布我的申请公开的内容、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一、第一份申请公开、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1、我的申请公开

    2、国家卫健委的回复

    3、我的起诉书

    由于本人要求公开的数据,是疫情中要求对3-11岁儿童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最基本数据,但是国家卫健委回复告诉我他们没有这个数据。这个数据是需要“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因此本人依据国家卫健委的提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如下:

    二、第二份申请公开、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1、我的申请公开

    2、国家卫健委的回复

    3、我的起诉书

    三、北京一中院拒绝受理

    本案的起诉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第44条、第49条、第50条的规定的。法院应该按照第51条办理。但本人于11月24日去北京一中院立案庭,接待人员告诉我两个申请公开要分开起诉。本人于25日再去立案,接待人员告诉我回去等通知。我等到12月3日仍然没有接到通知,本人于12月3日下午去法院询问。接待人员告诉我,不予立案。因为不能立案所以就不用通知了。我问不立案应该有理由呀,接待人员说,就是不能立案,没有任何理由。

  • 湖北倪明香被村支书殴打反被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3日消息】本网站获悉、11月11日下午三点在湖北潜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倪明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开庭,参加旁听的人员有近20人其中有家属,有村民,还有潜江维权访民等人他们是:潜江访民陈喜珍,刘国安,王荣州,伍立娟,丁元顺,懂家陪等人,有很多村民不知道姓名,三点开庭拖延到快四点才开庭,法院只允许四个人进入开庭现场旁听,其他人安排在观看视频开庭。本案件开庭审判长:陈力,书记员:肖淇,案由、故意伤害、案号(2021)鄂9005、刑初395号、庭审次数1次。

    原告:龚拥艮(施暴者)
    被告:倪明香(受害者)

    倪明香是一个残疾访民,起因是在2006年潜江市政府一批救灾大米发放到乡村后被村领导扣押不发放给村民变为己有,村民知道后村领导才开始给村民发放,但是给倪明香家发放一袋已经发霉的大米,却要求倪明香老婆签字收到两袋大米,倪明香夫妇不签字,还有村民签字证明倪明香没有收到两袋大米的真实情况,就这样村领导怀恨在心加以报复,使倪明香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致残,导致双腿不能走路要使用拐杖才能行动,就这样倪明香多次举报村领导腐败遭到打击报复殴打,多次到北京维权,北京”黑监狱”久敬庄,马家楼经常看到他们夫妇二人。

    倪明香被抓捕批准逮捕到检察院起诉都是属于构陷入狱,他本是受害者,本次事由发生在2021年4月1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村支书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夺倪明香的土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与征地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群人要强行挖倪明香的土地进行施工,倪明香阻止他们施工,51岁的村支书廖声才指示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和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对倪明香进行殴打,倪明香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抢夺,拼命与一群人厮打在一起,倪明香是一个残疾人根本没有能力反抗,他被一群人殴打在地上,从早上8点30分开始直到9点多钟倪明香一直被这些人殴打,最后倪明香用自己的残疾拐杖反击这一群爆头,在自卫保护反击的过程中他的拐杖被爆头抢夺走了,就是使用了拐杖自卫保护反击爆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罪逮捕,成为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在倪明香被殴打后不让家属带他去医院检查伤情,直接被关押到湖北潜江看守所,由狱警带到医院检查,其检查结果没有让家人知道,也没有给倪明香检查结果,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殴打当时有倪明香老婆在现场,在爆头殴打的过程中村民赶到现场都看到倪明香被他们殴打在地,当时倪明香就已经被殴打到不能动了,从4月13日到11月11日开庭倪明香在法庭上说自己脸上还留有伤疤,原告代理律师与公诉方出示的视频没有显示倪明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只看到倪明香的拐杖被一群爆头抢夺在手上。

    由于开庭时间的延续直到下午17点30分还没有结束开庭,参加视频旁听的公民都感到不公平,一个残疾人被一群人打伤了反而被成为被告起诉了,视频旁听公民大都离法院远,加之冬天天黑的早,大家纷纷离开了视频旁听室走了,庭审没有结束,也不知道后面双方的辩护意见,开庭当庭也不会宣判结果,大家都期待潜江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

    参加旁听的公民出示了以前受案证据表明廖声才殴打村民、有公安局出示的立案回执单两份,足以证明廖声才以权行恶的犯罪证据。

    最后参加视频旁听的人都说倪明香太冤枉了,被那么多人殴打却成为了被告人,希望潜江法院公正判决,村支书廖声才,居委会委员龚拥艮,党委委员程小军,市文化局副局长罗德胜三人还有其他不明身份的爆头不能逍遥法外,应该把这些人绳之以法,不能再让这些恶霸欺负老百姓,为防止潜江再出现福建欧金中那样报复性事件发生,潜江当局应该将廖声才等人抓捕归案,还倪明香清白,潜江法院应当以倪明香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殴打后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自卫还击,应该依法判处正当防卫,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也不属于伤害他人罪起诉,驳回原告诉求,还倪明香自由释放回家。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情况。

  • 欧彪峰煽巅案被延长审查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株洲异议人士欧彪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目前被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近日,湖南株洲欧彪峰家属收到通知,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株洲市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6日。

    据欧彪峰妻子魏欢欢说:“今天上午接到娘家那边的邮政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有一封株洲市寄过来的信,收件人写的是我,我有点奇怪,株洲那边办案的人都知道我们早已在宁乡定居,以前寄通知书都是寄到我们宁乡家里,怎么这次寄到我老家那边了?我本来想让我弟帮我拿信然后快递给我,后来我弟因为比较忙没有及时寄快递给我,信被我爸妈拆开看到,两位老人家都非常着急,我爸还在家庭群里问我欧彪峰的案子怎么在办?最后会怎么样?说真的,我心里并没有底,如果他真的做了坏事,根据事情性质我们还可以有一个大致的判断,可他这完全就是一个政治案件,他们要怎么办,要怎么判,我们心里没有底,他们对家属又是各种威逼利诱,说家属在外面闹腾对欧彪峰没有任何好处,我们一方面担心家人在里面受苦,一方面又要担心他们自己在外面行动加重他的刑罚,不敢作为,简直是任人鱼肉……”

    据悉,2020年12月3日,欧彪峰在长沙宁乡县家中被四个株洲国保跨市传唤。

    2020年12月4日,欧彪峰因“寻衅滋事的行为”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2020年12月18日,欧彪峰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1年6月17日,欧彪峰的妻子发推表示,国保电话告知她,欧彪峰已经被移送看守所。次日,她再次通报消息,她到株洲市第一看守所给欧彪峰存钱时,电脑系统里却查不到这个人。她怀疑欧彪峰被用化名关押。

    欧彪峰原工作于湖南株洲芦淞区政府,因偶然获得翻墙软件,受到自由民主思想启蒙,因而积极关注中国国内的公民抗争活动,并且担任起公民记者的角色向外界传递信息。几年来他不断在网络披露有关董瑶琼的信息,湖南官方此前,早已准备好对付欧彪峰的资料。

    欧彪峰的朋友、湖南株洲民主人士陈思明此前表示,欧彪峰长期关注社会不公现象,经常接受外媒采访,也曾公开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他被抓的具体原因是跟泼墨姑娘董瑶琼有联系。他把董的消息向外界透露,国保因此对他进行打压。他估计肯定是要判刑,至于判刑的时间长短,现在就不好确定。

    陈思明认为,董瑶琼的事情特别敏感,这个事情就成为一个导火索,引发了整个对欧彪峰的一次性的报复、清算。

    湖北赤壁异议人士陈剑雄表示,二十一世纪都过去了二十余年,又一起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这是什么,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践踏人权,公然侵犯公民持批评监督的政治权利,赤裸裸的又在假律法之名搞打压迫害之实事,为的什么,就为了他们在做的人民就不能说,说了就是犯了他们所谓涉嫌的罪。

    小彪(欧彪峰)又是个什么人,一个正直善良秉承公义行事赤诚对待每一个朋友的人。那他们为什么就不放过这样优秀的一个人?

    我们上学都读过皇帝的新装那篇课文,皇帝一丝不挂却以为自己穿着华丽的衣服在大街上炫耀。围观的群众都装视而不见,还异口同声的赞美其实不存在的衣服,只有一个小孩说出皇帝其实什么衣服都没有穿的真相,或者在寓言故事里那个小孩说了真话也没事。但反映到现实中的中国,那个小孩敢说真话就是有罪的,而小彪就是那样的一个不会违心说假话的小孩,所以他们就把小彪抓了进去。

    一丝不挂体型臃肿的皇帝是丑陋的,而皇帝只能是伟大光荣正确。所以看当代的中国政治,同样就是皇帝的新装,不肯逢迎不会说假话那就是他们抓你的最大理由!

    致敬小彪,感念我的老兄弟!他们给你构陷强加了一个涉煽颠的大罪名,但全世界无数人都知道,将来的历史也会见证,他们同时也是给了你一份最经得起检验的荣耀。

    而他们,也只会更为世人所唾弃。

  • 四川陈云飞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5日消息】2021年7月12日,律师在成都市陴都区看守所会见了陈云飞,其被指寻衅滋事一案,已于2021年6月28日移送成都市陴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陈云飞目前在看守所里状况尚可。

    2021年7月12日秋雨圣约教会代祷信息:秋雨圣约教会会友陈云飞弟兄被指寻衅滋事案件,已于2021年6月28日移送成都市陴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云飞弟兄2021年3月25日失联。2021年5月14日下午,北京张磊律师在成都市陴都区看守所会见了陈云飞。陈云飞3月25日被从陴都区的住处抓捕,4月30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陈云飞表示在看守所里一切都好,就像是换了一个地方工作,在哪里都可以帮助他人,都可以传福音,被关在看守所里的人更需要他传福音。

    2021年7月12日,律师在陴都区看守所会见了陈云飞,陈云飞对将他调查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情况时与学生的交流指控为跟踪骚扰的寻衅滋事完全不予认可,他认为这是为了把他搞进监狱“对方是在出老千”。陈云飞在看守所里状况尚可,正在构思一本书的写作:《囚笼里的驯兽师》。

    陈云飞弟兄自2007年起开始在秋雨之福教会慕道,曾帮助教会建立上访者福音团契,并且多年服侍上访者群体,2020年陈云飞弟兄在秋雨圣约教会受洗归主。

    请弟兄姊妹们为陈云飞弟兄祷告,求主保守他的身体,坚固他的信心,带领他在看守所为福音作见证;也求主保守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

    陈云飞简介:出生于1967年8月13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19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著名维权公民、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1989年曾参与过“89学运”,六四镇压后返乡谋生,仍坚守民主理念,在当地展开多种帮助访民的维权活动,后因多次试图前往北京祭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而被成都警方长期监控、威胁;

    2007年6月4日,曾因在《成都晚报》刊登“向坚强的六四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成都警方抓捕,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半年;

    2008年,曾因以发起人名义与维权公民谭作人、冉云飞等捐血纪念六四而被警方警告、威胁;

    2011年,曾因被怀疑参与“茉莉花革命”而被警方软禁家中多日;

    2013年1月26日,因不满和抗议当局禁止其出境旅行,而为其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举行别样葬礼,自此开中国此类葬礼之先河;

    同年3月5日,曾因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递交“致习近平等先生的公开信”、“要求中国最有权力的205名部级以上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以及7033名有效公民的签名名单,而被拒绝签收;

    2013年5月13日,曾因租赁房屋被当局联合黑社会逼迁,搬迁中又遭遇暴徒的殴打和恶警的威胁攻击,终致其身体严重受损;

    2015年2月至3月,又因其开通“成都市区到彭州中石化厂一日游旅游线路”而被当局忌恨,其活动随即被成都市警方搅局破坏。

    2015年3月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5年4月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后检察院取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只以寻衅滋事罪起诉。

    2017年3月31日,陈云飞被成都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至2019年3月25日刑满获释。


  • 河北律师卢廷阁起诉石家庄律协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0日消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发表不当言论”,对河北律师卢廷阁进行立案调查,但却不能提供“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和依据,此行为已涉嫌污辱诽谤。2021年5月10日,卢廷阁律师将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起诉至法院。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卢廷阁律师“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因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已涉嫌污辱诽谤。卢廷阁律师向市司法局、省司法厅举报,至今不予监督查处。向新华区法院起诉司法厅、局监督失职,立案庭答复:正在请示市中院。现在卢廷阁律师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名誉侵权诉讼,看他们还请示否?

    卢廷阁律师表示,“其实,他们不立案对我更好!这样就等于直接宣告他们败诉了,而且还说明他们都是一伙儿的,都在赤裸裸的违法,过程直白,效果简单明了。否则,进入法律程序,判我败诉,就没这效果了!呵呵!”

    附:民事起诉状及证据

    民事起诉状

    原告: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13012165113
    被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层,电话:03187752442、87708118
    会长:段林国,男、电话:13932193677
    主管副会长:张继新,男、电话:13803371004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9年12月15日,原告收到被告寄送的石律惩字(2019)第8号《立案调查通知书》,指控原告“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司法局将此案批转本会办理,本会决定立案调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成员:冯路钧、高文英、马晓晨,主办人:冯路钧),公然要对原告进行调查。

    原告随后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被告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包括:什么不当言论?如何认定不当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要求20日内书面回复。但时至今日,被告没有任何回复,反而以此为理由,开始限制原告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双重执业权利,且限制至今。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式下,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还要求有最甚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呢?作为律协,一纸立案调查,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让原告申辩,让原告提交材料,被告这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

    因被告不能提供指控原告“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和依据,被告已涉嫌侮辱、诽谤,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以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的名义,以律师协会的名义,兴师动众地公开发文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实际已达到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的程度

    现原告先向贵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及其负责人在当地报纸和律协网站、微信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具状人:卢廷阁
    2021年5月10日

  • 贵阳教案通报(二)

    起诉贵阳市云岩区民宗局及公安分局,遭法院非法拒绝立案。

    2021年4月27日下午,我代理陈建国弟兄向南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曾遭云岩区警方非法拘留三日,南明区法院系该案的管辖法院。

    下午十四时许,我和陈建国及另一教会弟兄一起赶赴南明区法院,递交了诉云岩区民宗局和公安分局行政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遭非法拒绝。

    接收材料的立案庭女法官,仔细看了诉状后,带着诉讼材料离席而去,与另一位女法官商议了约二十分钟后,年长女法官过来把诉讼材料扔还给我。声称案件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

    我立刻大疑: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怎么可能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法官难道不具备如此常识?请下达不予立案的裁定。

    女法官解释:我提交的解除拘留证明书上面未注明可以起诉,故不能受案。

    这真是一个让人啼笑皆菲的理由!

    我反问法官:你是法官吗?你有法律常识吗?行政诉讼权利由法律确定,怎么可能由法律文书确定?法官不理,扬长而去。

    虽然,根据过往经验,我已预料到法院会非法拒绝受案,但法官竟以如此拙劣的理由拒绝受案,还是有点始料不及。

    愤怒之下,我大声指责她们的无耻,再次要求他们出具拒绝受案裁定,或面见领导申辩,但法官好似僵尸一般充耳不闻,法院保安闻声过来对我制止、驱赶。

    僵持无果,我和当事人只好离开。

    自2014年以来,我曾多次起诉滥权枉法的警方等权力部门,无一例外均遭非法拒绝受案,连诉讼材料都不接收,拒绝理由五花八门,甚至根本没理由。而我起诉广东省司法厅非法吊销我的执业证,广州铁路法院干脆拒绝我进入法院。

    法治中国,监督权力滥用的行政诉讼被普遍拒绝,早已蔚然成风!

    隋牧青 2021年4月27日于贵阳

  • 天津张兰英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民生观察2021年4月14日消息】2021年4月12日,张兰英代理律师常伯阳到南开看守所会见了张兰英。得知张兰英案已被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移送到南开区检察院起诉了。4月13日,常律到南开区检察院复印了案卷。

     

    张兰英原是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红桥分行的职工。2010年12月,她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美湖里的私有商品房被非法强拆,屋里的钱物被洗劫一空,至今分文没有给,她因此走上上访维权之路。

     

    2014年7月张兰英透过媒体公开声明退党。2015年张兰英被构陷蒙冤入狱三年,后遭单位开除,彻底断绝了经济来源,直到现在没有养老、医保。父亲也在2018年初一过世,到现在没有入土为安,家中还有90岁高龄的母亲需要照看。

     

    这次“二进宫”,起因于2020年12月24日,她去北京国家信访局,可能是反映维稳监控工作骚扰了她的亲属,表达了强烈不满并在国家信访局门前摄录视频表达自己的意见。之后没多久,她即与大家失联。又过了一段时间,获悉她已经被刑拘。原以为没有什么足以构成犯罪的事,但时至拘留37天仍没放人,目前竟移送检察院起诉,令人深感意外。

     

    据说,此前天津南开警方曾告知张兰英要延长侦查时限一个月,但不知什么原因没用一个月就移送起诉了。

     

    张兰英案涉及南开区政府对位于南开区鞍山西道美湖里拆迁工程是否合法、对张兰英美湖里住宅强拆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拆迁后维权中,公安、街道阻拦张兰英上访并实施监控手段,是否存在“黑监狱”并以其进行“非法拘禁”的问题、进行以“政府行为”名义进行的非法拆迁和非法截访,是否构成国家公职人员侵权犯罪的问题。

     

    张兰英案,和全国很多因拆迁引发上访并因上访中的言行而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拆迁户的情况近似。张兰英曾因房屋拆迁而提起多个行政诉讼,均败诉,有的案件是李海霞律师代理。

     

    2020年两会期间,张兰英被控制足不出户,不法人员用钢丝床顶在门口看守数月。2020年8月,当地警方又以一篇外界的报导为由想抓她,她愤然剃去了一头已经变白的头发,成了光头。因为入狱三年,张兰英头发全白了,此寓意:他们‘无法’,百姓只好‘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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