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27消息]12月27日上午,陈进学律师要求会见江天勇,被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拒绝。与此同时,吴魁明律师受托起诉《南方都市报》报道失实,但法院不予立案。
直属分局拒绝会见请求后,经过1个半小时交涉,才愿意收下陈进学律师的会见材料,但不出具收据。直属分局称,江天勇案的实际办案单位是长沙国保,只是借用直属分局的名义办案,所以应该向国保索要收据。随后,陈律师来到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警员推诿说,《监视居住通知书》上盖的是直属分局的章,与他们无关。
同日上午,因为《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侵犯江天勇名誉权,吴魁明律师接受江天勇父亲委托,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立案庭明确告知,这个案子不予立案,也不收起诉材料,更不可能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最后,吴律师只能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江天勇是著名人权律师,河南罗山县人,上月21日在湖南长沙失踪,之后家人与代理律师多方寻找,也未得到任何消息。本月16日,官方媒体突然发布新闻稿称,江天勇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家人于23日收到长沙公安局的通知书显示,江天勇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被安排到河南郑州,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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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江天勇被拒 家属起诉官媒受阻
“709大抓捕事件”家属李文足起诉公安部
[民生观察工作室12月20日消息]:因为在宣传片中两度出现自己的影像,12月18日,李文足女士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交诉状,告公安部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李文足是“709大抓捕事件”受害人之一王全璋律师的妻子。
公安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在12月15日晚间,发布了一个名为“警惕颜色革命#是谁最想扳倒中国”的宣传片。宣传片鼓吹“颜色革命的利爪已伸向了中国”,号召民众“若有战,召必回,抵御颜色革命匹夫有责”,时长约7分24秒。前美国驻华大使洪德培、周世峰、胡石根、吴淦等人出现在宣传片中,而李文足女士要求释放丈夫的影像也两度出现。
她在起诉状中质疑道,“原告是一名家庭主妇,一直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原告的丈夫是一名律师,2015年夏天被失踪,原告在天津二中院门口要求释放丈夫,这就成了‘颜色革命者’要被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了吗?”
李文足还提到,“自己对‘颜色革命’实在是一无所知,看视频后专门请教了媒体朋友,才知道原来把中国共产党的‘红色江山’变为其他颜色,叫‘颜色革命’”。“原告这个家庭主妇,做了依法寻找丈夫的最正常不过的事就叫‘颜色革命’,那‘颜色革命’也太容易了吧”。
李文足认为,公安部发布的视频在全国范围内播放,公众会被误导,把她当成‘颜色革命者’,这个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要起诉公安部。
李文足的丈夫王全璋是山东五莲人,著名人权律师,常年代理敏感案件,2015年7月10日失踪,半年后证实,已经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逮捕,是“709大抓捕事件”众多被抓捕者之一。目前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丈夫被抓捕后,李文足的日常行踪也被警方全天候监控。
以下是李文足的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李文足,女,汉族,家庭主妇,住北京石景山区八角中里18号楼4单元501。 身份证号:422823198504050621 电话:18694019937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电话:010—65253709 负责人:郭声琨 部长
案由:行政纠纷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把原告影像放入“颜色革命”宣传片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责令被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6年12月16日,原告从朋友处得到公安部微博(打四黑除四害)播放的7分25秒的视频,里面有原告的影像多次出现。原告发现自己竟然被公安部列为“意图在中国挑起颜色革命的人”!
这实在是令人费解:原告是一名家庭主妇,一直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原告的丈夫是一位律师,2015年夏天被失踪,原告在寻找丈夫的过程中,在天津市二中院门口,要求释放丈夫,这就被当成“颜色革命者”被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了吗?
原告出身小山城,做过导游,开过时装店,就喜欢带个孩子逛个街买买衣服美美容,对“颜色革命”实在是一无所知。看了此视频后专门请教了媒体朋友,才知道原来把中国共产党的“红色江山”变为其它颜色,叫做“颜色革命”!
原告更加百思不得其解:如果原告这个草根族家庭主妇做了依法寻找丈夫的最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就叫“颜色革命”,那“颜色革命”也太容易了吧?而且,如果照公安部微博所宣传的原告是“颜色革命者”,北京石景山区的公安就住在原告所在单元2层,每天24小时监控原告的日常行踪,为什么不把原告速速抓捕立案侦查?为什么不起诉到法院给原告定罪?反倒在公安部的微博上大肆传播抹黑?
所以,原告认为公安部发布的这个视频把原告的影像放在“颜色革命”宣传片中进行全国范围的播放,误导公众把原告当成“颜色革命者”,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及亲人朋友造成极大的恐惧,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
现特依照《行政诉讼法》向贵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 :李文足
2016年12月18日
附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告在视频中图像截图。
3、视频网址链接地址。
原姗姗起诉官派律师一案今天在天津二中院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0月21日消息:谢燕益妻子原姗姗起诉官派律师陈文海一案今天在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
今晚原姗姗告诉本网志愿者,今天下午她和律师按照之前决定的开庭时间来到天津二中院,在法院外面发现有很多警察站岗,还有很多便衣躲在法院旁边的树丛里偷拍,原姗姗和律师进法院都有警察跟着,场面比较紧张。
今天开庭被告陈文海并未出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原姗姗与代理律师在法庭上针对之前起诉书中提到的与陈文海的代理合同问题以及陈文海涉嫌侵害原姗姗为自己丈夫委托代理律师的权利进行质证,庭审一共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法庭并未对案件宣判,也未告知下次开庭的时间。原姗姗认为今天的庭审过程还算依法,只是觉得有人跟踪偷拍会对她产生影响。
此外今天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位维权人士准备申请旁听,但除了原姗姗及代理律师之外所有人都被阻挡在外。
维权人士在法庭外等候原姗姗起诉官派律师一案将于明天下午在天津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0月20日消息:谢燕益律师妻子原姗姗起诉官派律师陈文海一案将于21号下午两点在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
今天下午原姗姗告诉民生观察网志愿者,她起诉官派律师陈文海一案包含两个事项,合同代理与侵权。原姗姗认为陈文海未经谢燕益家属委托而代理谢燕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侵害了原姗姗为丈夫委托代理律师的合法权利。
原姗姗表示,自2015年7月12日,谢燕益律师被秘密抓捕,次年1月她才收到逮捕通知书。通知书称,谢燕益涉嫌煽颠罪。这400多天里,谢燕益的代理律师被天津公安局多次阻止会见,最后被解聘。今年8月8日,在天津检察院二院得知,谢燕益被移送检察院,还有“代理律师”了。随后原姗姗代表谢燕益所有家属,起诉官派律师陈文海。一审法院不予受理,上诉至天津二中院, 决定本案10月21日14时开庭。
原姗姗认为此案是一个先例,有历史记录意义。它可能不是第一例,但希望是最后一例,律师就当履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原姗姗和家人真诚邀请全国30万律师,在10月21日,关注天津二中院的这次庭审,同时呼吁各界朋友积极关注。
法院传票
朱承志起诉赤壁公安将其打伤一案被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9月30日消息:朱承志起诉赤壁市公安局警察将其打伤一案被邵阳双清区法院裁定因证据不足不予受理。
9月30日上午朱承志告诉本网志愿者,今天早上他收到了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朱承志起诉赤壁市公安局警察将其打伤一案事实证据不够充分,裁定结果为不予受理。
朱承志之前已经到过赤壁市法院和上级咸宁市中级法院进行控告,但遭到这两个法院的推诿,始终不肯对此事立案,又到赤壁市公安局交涉也没有任何结果,所以朱承志于9月28日向户籍地邵阳市双清区法院提起诉讼,但也未被受理。
朱承志表示,尽管法院和公安部门故意拖延本案,但他会在律师的指导之下针对此事维权到底!


图为邵阳市双清区法院行政裁定书因申请旁听被打伤朱承志欲起诉赤壁市公安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31日消息:今年四月份因前往湖北赤壁申请旁听袁小华、袁兵案开庭而被扭伤导致左手大拇指骨折的维权人士朱承志今日来到赤壁打算起诉赤壁市公安局。8月31日下午朱承志告诉民生观察网,他今天已经到了湖北赤壁,打算起诉赤壁市公安局。今年四月十九号,民运人士袁小华、袁兵的案件在湖北赤壁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为朋友朱承志得知开庭消息后便决定前往法院旁听。4月18日晚间,朱承志乘坐火车到达赤壁,在火车站出站口遭到大批警察和便衣拦截,被带到火车站一间办公室进行盘问搜查,在此过程中一名武警上来拉扯,将朱承志左手大拇指扭伤至骨折。朱承志告诉本网,当时他就听见咔嚓一声,左手瞬间疼痛难忍,他向一众警察提出抗议,但根本没人理他。随后朱承志被强行戴上手铐带到赤壁市公安局内关押,在公安局内朱承志再次遭到审讯,被迫坐老虎凳三十多小时。而他向警察提出因左手受伤需要就诊一事根本没人答复。事后朱承志前往湖南一家大型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左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并且由于耽误最佳治疗时机,会造成永久后遗症。针对此事朱承志十分愤怒,一个公民前去申请旁听一件公开案件开庭竟然遭到如此待遇,因此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目前朱承志已经到达赤壁,他表示随后律师会跟进,呼吁各界关注此事。

图为朱承志辽宁盛兰福起诉北京东城公安分局一案今天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24日消息:辽宁访民盛兰福起诉北京东城公安分局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8月24日下午盛兰福告诉民生观察网,去年11月他前往北京东城区法院立案,进入法院时遭到阻拦,随后法院报警让东城分局民警将他带走,关了一晚上之后将他行政拘留十天,从12月12号到22号结束,期间盛兰福在拘留所遭到殴打。今天的开庭盛兰福主要是起诉东城分局要求撤回对他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决定,盛兰福说今天东城公安分局的人并未出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在庭审中盛兰福的发言多次被打断,要求东城法院相关人员回避也被拒绝,庭审上午已经结束,盛兰福询问庭审结果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等候接收判决书。此外今天有十多位访民前来参加旁听,还有一些不认识的旁听者疑似是警方安排的人。李美青起诉北京丰台公安分局和区政府一案明天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22日消息:北京维权人士李美青起诉丰台公安分局和丰台区政府一案明天上午9点在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8月22日下午李美青告诉民生观察网,2015年12月22日浦志强案开庭时她前往现场围观并喊了几句口号,随后被警察带走,最后被丰台分局方庄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后来刑事拘留被改为行政拘留,李美青一共被关押15天。对此李美青认为,自己在浦志强案开庭现场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丰台公安分局没有理由将自己拘留,所以获释后李美青曾对此事进行行政复议,但被驳回,于是决定起诉丰台分局和丰台区政府,该案2016年5月5日立案,2016年8月18日李美青收到丰台法院传票,23日将在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李美青介绍,这次起诉事项主要是要求丰台公安分局和丰台区政府撤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该案定于2016年8月23日(明天)上午9点在北京市丰台法院5楼38庭开庭,李美青呼吁各位朋友有时间前往旁听学习法律知识。北京市丰台法院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公交线路有969.458.480.483.531.839.83.958.998.特7路,地铁9号线七里庄站附近。李美青电话18600995293

图为丰台法院传票河北唐山市居民门继宝起诉移动公司被轰出法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10消息: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居民门继宝5月17日上午到路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移动公司被轰出法院。
门继宝是因为使用的移动公司的网线莫名其妙的没有了,报修了好长时间移动公司也没人给修,门继宝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移动公司,该立案法官以门继宝没有递交移动公司的发货票为由不予立案,门继宝与其分辨几句,法官把保安叫来把门继宝轰出了立案庭,说“网线没了报修不就完了。”
门继宝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节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他的起诉状里既是案件的当事人,又有明确的被告,既有诉求也有事实与理由,而且该公司坐落在唐山市路北区境内,属于路北区人民法院管辖,该立案法律条款并没有规定,要求立案法官审理起诉状之外的其他东西,故该法官是越俎代庖刁难控告人。
门继宝说,这是法官利用公权力刁难公民,他的言语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也侮辱了我的智商,还当众对我进行侮辱。
而且立案法官违反立案程序在先,在我立案当中所做的笔录等事项应当当众销毁,一律无效。另外路北区法院立案庭变相收取当事人费用,国务院规定的诉讼收费标准没有规定法律文书的传递费用由当事人出资,故此我向纪检机关提出了控告。要求法官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误工费、交通费、邮寄费共计269.3元的经济损失。
门继宝电话:15081597939起诉公安部的沈阳“509”专案受害人许梅英遭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30消息:本工作室今年9月13日曾报道了沈阳许梅英、姚立新、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受理一案开庭的消息(五访民起诉公安部开庭在即 两人遭抓捕三人被警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0913/13118.html )。今天传来消息,许梅英遭刑事拘留了。
据许梅英的姐姐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凌晨四点,她突然接到许梅英的电话说她已送到沈阳看守所了,已被刑事拘留。许姐忙问是什么罪名,许梅英便问押送警察,被告之扰乱社会治安,电话到此便中断了。许姐说近期许梅英在北京上访没做什么事,昨天从北京带回来今天就被刑拘,可能还是因为那个“509”专案。
沈阳“509”专案是指2013年5月9日,辽宁锦州世园会的前一天午夜,沈阳维权上访人辛颖、许梅英、杨兆芳、王斌华、王振华、马治国等13人,在锦州的一家宾馆被沈阳警方突然采取行动押回沈阳,悉数关押在沈阳市各区看守所,并分别被处以天数不等的行政拘留。出来后许梅英等五名受害者要求辽宁省公安厅出示抓捕她们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被拒后许梅英等向公安部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公安部对此行政复议不予受理。
为此,许梅英五人将公安部告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子竟意外获得了受理。但今年9月17日开庭前,许梅英五人竟被关的关、拦的拦到不了北京。
许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