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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判任志强是公然以言治罪践踏人权

    9月22日,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红二代、地产大亨任志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任志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20万元人民币。世人皆知,任志强这次被中共以经济罪重判,其实是因他著文直斥中共党魁习近平是“脱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因此外界普遍认为,重判任志强是典型的因言获罪,是中共集团为了“杀鸡儆猴”,警告党内对习党魁有异议的红二代以及反习阵营,吓阻中共集团中开明改革势力对现代民主的向往。

    本次任志强被中共当局以经济犯罪重判,法院说,任志强在2003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收受贿赂125万余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余元,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余元,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余元。而事实上任志强在离任北京远华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与总裁职位时,作过职务审查,当时并没有查出他所谓经济问题,而今天却又忽然宣布他有诸多经济犯罪,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次重判是对任志强大胆直言的打击报复。因为任志强先生今年3月初写出了《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一文并在网络上流传,质疑中共党魁习近平2月23日有关武汉疫病的17万人大会的讲话,公开揭露习近平“丝毫也不掩饰自己要坚决当皇帝的野心,和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的决心!”。

    任志强在文中说:“四年前的2月19日,我在转发‘央视姓党’的微博照片时,加上了‘当所有媒体都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的一段评论,于是引发了‘十日文革’式的全网大批判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的组织纪律的处分!因此,每年的2月19日我都坚决的放下手中的笔,以守护曾经的这一天。但此次中国武汉肺炎疫情的暴发,恰恰验证了‘当媒体都姓党’时,‘人民就被抛弃’了的现实。没有了媒体代表人民利益去公告事实的真相,剩下的就是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的结果。几天之后媒体上、网络上疯传着2月23日中央召开全国上下约17万人参加的大会,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参加人数最多的中央大会。且远胜于当年七千人的庐山会议的规模,有着比七千人大会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也被称为是一次伟大的会议。——但我从中看到的却与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上报道的‘伟大’完全相反。那里站着的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尽管高举一块又一块的遮羞布试图掩盖自己根本就没穿衣服的现实,但丝毫也不掩饰自己要坚决当皇帝的野心,和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的决心!”随后,任志强先生针对2月23日会议讲话中的一、二、三、四和最后,谈出了自己的一、二、三、四和最后,即“关于前一段疫情防治工作”就是“不提原因、真相与责任的自我表彰”;关于当前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就是“对借机恶意攻击的舆论坚决依法制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权力包办市场而由企业承担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就是各级组织要落实圣谕,用此疫辨诚臣;最后人民就只能成为那个“代价”。

    任志强先生的信被传于网络后,3月12日他被强迫失踪,随后据知情人士透露说任志强被关押于北京市纪委蟒山审查点。直到4月7日北京纪委部门才发布公告,宣布任志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随后网络传出任志强先生的孩子及身边工作人员也被中共当局拘押,使任志强显然遭致了亲情与友情的绑架、要挟。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委再发布通告称,任志强严重违反共产党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直到现在指控任志强四宗罪而开庭审判。9月11日任志强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任志强当庭坚持自辩,拒绝认罪,直到9月22日被重判18年。

    由任志强先生为国为民大胆直言,公开暴光中共党魁习近平要当皇帝的小丑行径及中共因舆论控制而导致武汉病毒泛滥的罪恶根源,结果招致中共当局抓捕,家人也被关押,最后被中共当局以快速罗织的经济罪名重判,可以看出这是中共当局一以贯之的通过经济问题来打击迫害不同意见人士的手段,因此是赤裸裸的违宪侵权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案。

    任志强出生于1951年3月8日,两三岁时,随父母落户北京,父亲曾任商业部副部长。1969年1月,他被下放至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1969至1981年,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第38集团军服役,先后任排长、连长、参谋。1981至1984年任北京怡达公司副总经理。1984至1988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1985年,任志强被以“贪污罪”罪名关进看守所14个月。当时任志强给自己和员工发了一大笔奖金,虽有上级批准,但在领取奖金的单据上只有签名,没有数额。由于此事存在较大争议,因此任志强拒绝认罪。1986年,法院改判任志强无罪释放。后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华远集团公司总经理。曾当选为西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北京市政协委员。他还分别在多个社团组织、大学等机构任顾问、理事、兼职教授、副主席等职务,在华远集团持有股权的合资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3年9月22日,任志强在北京发布自传体回忆录《野心优雅》,记录了自己60年的极富传奇性的人生。2014年11月24日,任志强在微博发表声明,宣布正式退休。

    任志强多年来在微博上经常发表呼吁中国建立西式民主政治的言论。2013年,在北京大学演讲,号召学生“联合起来推倒面前这道墙,重新建立社会民主制度”。2015年2月14日,在出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5年年会”时发言说,“政府过度强调了枪杆子和刀把子,反对西方的价值观,文革之风又起来了。”2015年9月21日,转发了中国共青团中央关于“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微博,称“‘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个口号骗了十几年”。否定习近平所提的“两个不能否定”,提出“共产党极权、不合法”、“当今体制是垄断的皇权、中央极权”,支持宪政。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视察中央电视台,后者打出“央视姓党,绝对忠诚,请您检阅”的标语,任志强微信上说“人民政府啥时候改党政府了?花的是党费吗?”还称“这个不能随便改!”“别用纳税人的钱去办不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事。”紧接着,任志强又道:“彻底的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了?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后任志强遭到文革式批判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从此后遭际当局严密监控及禁止出境。随后任志强辞去了担任的各种职务,并接受了中共当局的严格履职经济审查,当时审查结果显示任志强没有经济问题。而后来仅仅因为任志强直斥习近平是“小丑”,结果遭致拘押并被以多种经济罪名重判。

    任志强先生虽为中共体制内官僚,但是秉持良知,坚持争取民主的初心,屡屡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与参政议政的权利,先批“媒体姓党”,再斥习近平要当皇帝的“小丑”,结果招致中共构陷重判。中共当局对任志强的迫害,不仅严重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及公民有言论自由与参政议政权利的条款,而且公然违背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是公然剥夺人权,践踏宪法,挑战人类文明,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坚决谴责。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2日

  • 强烈谴责中共重判人权捍卫者朱承志

    据推特、人权网站等媒体报道,湖南著名人权活动家、被江苏当局严重超期羁押两年3个多月的朱承志先生,于8月7日上午9点被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重判三年六个月。刑期将至2022年1月26日。朱承志当庭表示上诉。

    诚如朱承志先生最后陈述中所言:“我早已做好随时被独裁政权囚禁、审判的准备。所有的若难不能阻断我和我的朋友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我相信,距离把独裁者押上历史审判台接受普罗大众审判的日子不会太远了。糟老头朱承志一定会看到这一天的。”对朱承志的判决早在意料之中,而对中共独裁者审判的到来也同样早在预料之中且为期不远。

    从中共吴中法院对朱承志的判决书可见,这完全又是一桩以祭奠林昭为直接诱因的地地道道的因言治罪案,是对朱承志多年来投身维权活动的总清算。判决书说:朱承志“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指控的“罪证”包括:朱承志自2010年以来通过推特及脸书大量散布有损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实则是对有关社会热点人权侵权案件的评论及声援),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其中包括:一、2010年3月以来,朱承志利用推特账号发布了“猴年马月独裁倒台”、“暴政、暴行正在进行”、“中国梦=白日梦=入坑梦”的言论或图片。朱承志的推文数量达50000余条,关注者达30000余人,其中被指“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140余条,累计被转发710余次,累计被点赞1290余次”;二、2014年以来,朱承志利用脸书账号发布了“权利衣冠楚楚,而法律衣不遮体,这就是中国人权的现状”、“讽刺中国梦”、“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等虚假言论或图片。朱承志的Facebook好友数量达3000余人,发布“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50余条,累计被转发40余次,累计被点赞150余次”;三、朱承志利用上述其在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注册的账号,恶意炒作“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

    本次抓捕朱承志是2018年4月29日。当日朱承志先生与另外3名维权人士成功到达苏州灵岩山林昭墓前祭奠遭中共残杀的原北大学生右派林昭逝世50周年,随后,大批警察当场把4人带走,当中3人后来获释,但来自湖南邵阳的朱承志却和外界失去联系。后据了解,朱承志先被苏州警方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半年至同年10月29日,监视居住届满之时再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随后罪名再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在被关押的一年多时间朱承志都被禁止律师会见,遭受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及强迫失踪。案件自2019年8月20日庭审后至今方宣判。

    朱承志,1950年10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双峰,中国著名维权人士,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与倡导者。

    朱承志原为一个富宁板仑各门锰矿的矿主,曾拥有百万元资产,其后其矿场遭拍档侵吞,更被“恶人先告状”反指他侵吞矿场,被法院判他败诉,而当他意图上访时,被公安政法机关拘禁40天,令他从此看到中国司法腐败与公平正义缺失的状况,从而踏上维权之路。后来朱承志认识了民运人士李旺阳,并作为中间人安排李旺阳接受传媒采访,因而广为外界认识。

    自从朱承志在网上组织民间维权运动,包括声援揭破公安奸杀民女的“福州三网友”,又不时冒险到医院探望近乎失聪失明的同乡兼同窗“六四铁汉”李旺阳,并协助香港媒体为李作生前唯一一次专访,后李旺阳离奇死亡,朱承志就不断受到警方监控骚扰与限制,经常被传唤、拘押、软禁。

    2012年6月5日,湖南民运铁汉李旺阳在医院离奇死亡。朱承志因怀疑李旺阳并非自杀,而将一些疑点拍摄公布于网络,招致湖南警方的忌恨,一直受到湖南省公安厅的针对。其后当他到李旺阳的灵堂悼念后,被湖南当局软禁家中。由于他拒绝在“不再关注李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上签字,6月被湖南省公安厅以“扰乱社会治安”之名拘留;其家人于7月25日收到朱承志的逮捕通知书,指朱承志被省公安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直到2013年2月1日春节前夕才被释放回家过年。2013年3月,朱承志被邵阳国保秘密押走监视居住。

    多年来,朱承志先生广泛参与各地围观维权运动,是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对林昭祭奠,他多年一直坚持前往苏州林昭墓祭扫。

    2012年4月底,他第一次去苏州,被警方以检查身份证为由带走刁难,去了平江路派出所。

    2013年4月底,他到苏州祭奠后被邵阳警方带离苏州,转上海乘机押回。

    2014年4月底,他与前往祭奠林昭人士一起羁押在太湖旁边的胥口派出所,以后又转入长桥派出所。

    2015年4月底,前往祭奠,也被骚扰遣返。

    2016年4月底祭奠仍遭打压。

    2017年4月,朱承志与湖南同道前往,遭到国保遣返。

    2018年的4月29日,他被苏州警方绑架,后被处以监视居住。现在居然到期不放,还被刑事拘留。

    从中共对朱承志先生判决书中所列举的所谓”罪状“及多年来朱承志先生的行动可见,朱承志先生是秉持一个现代公民的良心,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为改善中国人权,推进中国民主法治而不懈努力的典型的人权捍卫者。中共当局长期以来对朱承志先生的骚扰、传唤、软禁、拘押、绑架、殴打,直至现在重判,是严重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还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1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5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同时,与中国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对朱承志先生的因言治罪枉法判决,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朱承志先生,并追究那些构陷迫害朱承志先生而制造人权灾难的部门与个人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7日

  • 重判于新永是中共践踏人权又一罪证

    据人权网站“维权网”报道,中共山东当局日前对羁押两年多的人权捍卫者于新永以“寻衅滋事罪”成立而重判4年又6个月的徒刑。这是山东当局近年来持续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又一铁证,必将记入历史罪恶档案。

    山东省济南市人权捍卫者于新永是在被严重羁押达2年2个多月之久后,于2020年7月28日被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2年10月9日。

    于新永:1963年出生,山东省济南市人,网名“济南老于”,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中国大陆民间网络“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发起人之一,民间抗霾志愿者,民主维权公民。

    因个性为人实在仗义,热情智慧,而广受友人赞许和信任;近年来,因追求民主理念,积极参与帮助蒙冤访民维权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起诉山东省多个政要部门等,故而遭到山东省当局的严厉打压迫害。

    2014年10月,曾因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而被山东警方定为重点维稳对象,长期受到监控、骚扰、威胁、传唤、软禁。

    2015年,曾因国内爆出多起警察非法开枪打人、打死人新闻,于新永决定与他人共同发起成立“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以关注呼吁诸如张六毛案、舒向新案、山东临沂少年派出所死亡案、徐明死亡案等社会热点案件,故而触及当局敏感神经,曾被警方多次约谈和警告。

    2016年——2017年,曾因参与民间抗霾自愿者聚会,并率先起诉了济南市环保局,而遭到当局的干预与遏制。

    2018年5月16日,“六四屠杀”29周年前夕,于新永与友人准备开展一些纪念活动,结果被济南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传唤,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22日,被济南市检察院又新添涉嫌“侮辱罪”正式批捕,控其曾经撰写的文章侮辱了前任共党头子江泽民和现任的共党头子习近平,涉嫌侮辱罪,从而被逮捕;其被提审过程中,主要被审问的是5年前其与他人纪念六四学运之事,被指有人举报他们在5年前曾非法聚会,纪念6.4学运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等;当年10月31日,其案被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起诉至历下区法院。

    2019年6月21日,传出其案将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后来一再拖延至2020年7月方才开庭审判。目前于新永被羁押于济南看守所(济南市仲宫镇)。

    于新永先生因积极参与维护人权斗争及纪念八九民主运动,结果遭际山东当局迫害,被判处重刑。由此可见中共山东当局在践踏人权违反法制的罪恶上走得很远。

    中共山东当局长期来追随共产极权主义路线,凡事宁左勿右,抛开人权法制,只为维护极权统治与特权利益。多年来持续迫害山东大学宣扬民主人权法治的教授孙文广先生,多次指使装扮黑社会人员对其暴力殴打,围堵软禁,还多次公然传唤、拘留孙教授,还长期强迫孙教授失踪,使孙教授自2018年5月至今与外界失去联系。中共山东当局如此长期疯狂迫害孙文广教授,显示着山东当局充当极权走卒急先锋的角色。

    山东当局近期尤其疯狂的是,积极承办着震惊中外的“12.26厦门聚餐案”,已经将多名参与2019年12月中旬厦门聚餐人士拘押到山东,并且挖空心思意图将烟台大学前教师张忠顺先生构陷成暴力颠覆国家政权人士,对外发布消息说从他家中搜出枪支子弹等等所谓罪证,后在世界一片质疑揭露下,而不得不放弃对其武装暴动的构陷,但至今将参与厦门聚餐的许志永、丁家喜关押于山东临沂下面的一个县级看守所中,拒绝按照法律程序安排律师会见,甚至不许许志永、丁家喜亲属前往送衣、打款,更为疯狂的是,从目前流露出来的信息,显示山东当局对许志永、丁家喜实施残酷的酷刑虐待。当然,中共山东当局残酷迫害人权捍卫者,积极充当共产极权打手、走狗由来已久,而对拘押服刑人员实施酷刑也成为惯用手段。如刚刚获释不久的王全璋律师,在临沂监狱服刑遭遇,就是佐证。还有曾经被判重刑的记者齐崇淮在山东监狱被迫害得九死一生,也见证了山东当局无视法制践踏人权的野蛮残暴。

    这次山东当局重判于新永以打击地方维权人士其实是山东全局镇压维权的一个侧影,而就在于新永被重判同时,7月21日,中共山东枣庄市也对羁押一年的人权捍卫者张超在山亭区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只是至今没有看到宣判。但从于新永被重判的情况来看,张超应该也会遭际山东当局的重判黑打。

    中共山东当局如此大肆镇压民主维权人士,重判于新永,酷刑虐待许志永、丁家喜,长期残酷迫害孙文广教授,种种罪恶力证着中共山东当局无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公然野蛮践踏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违背中共自己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因此山东地方当局的官僚集团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严正谴责与严厉制裁。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1日

  • 陈裕咸被截访致死家属要求重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日消息】父亲陈裕咸死后第三年,陈维树等到了那份令他难以接受的判决书。

    2017年6月,江西赣州63岁男子陈裕咸因伪劣种子案进京上访。在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他遭到截访人员拘禁、殴打,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包括截访公司负责人牛力在内的12名截访人员被抓获后,牵出了赣州上犹县信访局雇佣截访人员遣送访民的事实。

    2020年6月,12名截访人员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4至14年。其中,主犯牛力、苏日力格获刑14年,另两名主犯陈云、郭林鋆获刑11年。

    判决书详细记录了牛力团伙截访、拘禁、故意伤害访民的犯罪事实:

    牛力指使牛铁光等人非法拘禁陈裕咸,欲将其遣送回原籍,在牛铁光汇报陈裕咸有伤、陈家全告知其陈裕咸被殴打时,牛力未予制止,仍指示继续遣送,放任苏日历格等人对陈裕咸实施暴力殴打行为……12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共同导致陈裕咸因遭受钝性外力反复多次作用头颈部、躯干部及限制性体位而死亡。

    2016年7月,牛力成立了北京神州畅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遣送上访人员回原籍,牛铁光、张立阳等为公司员工。

    期间,牛力确认上访人员身份后,将相关信息发给牛铁光,指使牛铁光联系苏日力格,并安排公司员工与苏日力格招聘的人员一同去接上访人员,送至丰台区某小区等中转地点,随后,苏日力格按照牛力一方的要求,指派其招聘的人员将上访人员押送回原籍。同时,牛力或牛铁光联系陈家全等人,提供遣送所需的车辆和司机。

    法院称,牛力冒充信访工作人员,纠集苏日力格、牛铁光等人,长期从事寻找外地来京人员截访并遣送回原籍的非法活动。2017年初至2017年6月间,被告人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等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他人,为非作恶,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团伙,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均系该恶势力团伙成员。

    获悉判决结果后,陈维树说,牛力的审讯笔录,存在大量与地方政府多年合作的截访的供述,有大量与上犹县信访局长赖学文电话、微信沟通的内容,这些都没有记录在判决书中。

    “这些内容,对公职人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暂不做评价,但对恢复完整真相、对牛力进行更客观量刑,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陈维树称。

    6月20日,陈裕咸家属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寄送《刑事抗诉申请书》,认为一审判决对截访人员量刑过轻,请求加重处罚。同时还提出,应进一步调查上犹县信访局干部涉嫌严重违法的行为,并追究这些信访干部的刑事责任。

    三天后,检方即作出答复:法院对牛力等12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认定准确,量刑适当。

    6月29日,陈裕咸家属再次向检方递交《刑事抗诉再申请书》,再次请求对牛力团伙加重处罚。

    陈裕咸家属再次明确提出:

    地方政府长期组织截访。陈裕咸因非法暴力截访,实施过程逐渐恶化,故意伤害致死。上犹县政府应当为这起非法、恶劣的截访事件负责,信访局局长赖学文应当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以下为《刑事抗诉再申请书》全文。

    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一(陈裕咸之妻):张某某,女,62岁。
    申请人二(陈裕咸之长子):陈维树,男,40岁。
    申请人三(陈裕咸之长女):陈某某,女,40岁。
    申请人四(陈裕咸之次女):陈某某,女,38岁。
    申请人五(陈裕咸之次子):陈某某,男,36岁。

    申请人一至申请人五合称为“申请人”。

    以上四位申请人,已经授权陈维树处理陈裕咸案的事务,请执法机关将“答复家属的意见书”和“其它法律文书”,由陈维树统一接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XX镇XX大道,陈维树收。陈维树电话:13319475798

    请求事项:申请人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2刑初19号刑事判决书提出抗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20年6月23日作出的《抗诉请求答复书》,决定不予抗诉,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不抗诉理由说明书》,仅仅是围绕法官的案件裁量权说明,没有针对申请人提出抗诉的事实和理由回复,申请人不接受。

    申请人再次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2刑初19号刑事判决书提出抗诉。

    重申事实和理由:

    陈裕咸,男,1955年6月19日出生,殁年61岁,汉族,生前住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XX镇XX大道。申请人均系陈裕咸的近亲属。

    一、牛力一审当庭不认罪、不悔罪,在陈裕咸死亡后,牛力组织案犯销毁证据,组织案犯逃脱罪责,情节非常恶劣。一审法院对恶势力头目牛力、主犯苏日力格及其他涉案人员量刑过轻。对牛力、苏日力格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其他涉案人员也应当加重处罚。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刑法》第23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索北京地区历年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判决,可以看出,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的,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有过错、死亡原因系多因一果,或者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但本案当中完全没有这些情节。

    在本案中,陈裕咸的死亡系单一原因,即因钝器外力反复多次作用头颈部、躯干部致机械性窒息等外力伤害引起死亡;苏日力格等人在不同地点多次殴打、捆绑陈裕咸,且持续较长时间;苏日力格等人殴打陈裕咸的手段极其残忍。

    牛力、苏日力格等人系恶势力团伙,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加重处罚。

    此外,牛力本人在一审开庭时,已经羁押近一年,面对检察官、面对法官、面对申请人,面对前来旁听的父母等亲人,仍然嬉皮笑脸,左顾右盼,吊儿郎当,对于自身的犯罪事实和团伙成员的犯罪行拒不承认,完全没有任何悔罪表现。多方佐证真相面前,牛力拒不认罪,检察官李松义当庭多次严厉训责了牛力。申请人及律师当庭表示依法应当加重对牛力的处罚,请求法庭判罚牛力服刑期间禁止减刑,写进了庭审笔录,不能因为牛力家属进行了些许赔偿就对其从轻处罚。

    申请人对所有案犯的犯罪行为不予原谅,申请人从未向法庭请求对牛力从轻判罚。请法庭纠正《刑事判决书》第12页第2段和第65页第2段的错误认定。

    牛力作为恶势力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陈裕咸死亡后,组织案犯销毁证据,组织案犯逃脱罪责,应当该对团伙的犯罪行为负责;苏日力格作为主要实施者,带头反复殴打、折磨陈裕咸。牛力恶势力团伙的犯罪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罪大恶极,依法应予惩处。

    二、检察院起诉和法院认定牛力违法犯罪事实,遗漏了已经查明的2起案件。

    本案审理追加起诉2起案件:2017年3月6日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陈家全等人,因为截访、非法拘禁查荷英、俞旺开回原籍地江西省婺源县;2017年4月18日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等人,非法拘禁郑桂花、江学申、舒松金、舒前龙、姚小英等人回原籍地江西省上饶市。

    但检察院、法院依然遗漏了另外2起案件,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2017年8月22日牛力询问笔录:牛力2013年6月因为截访被北京西城分局抓获,2014年解除确保候审;牛力、牛铁光、陈家全、2014年11月因为截访江西省萍乡市人回原籍地,被北京丰台分局抓获,2015年解除确保候审。两次解除确保候审期间,再次截访犯案吗?何其严重!

    申请人认为,牛力、牛铁光、陈家全、苏日力格等犯罪团伙的非法截访行为,应当认定从2012年9月开始,该团伙是截访惯犯、累犯,屡教不改,罪大恶极,应当加重处罚。

    请检察院、法院再次追加以上2起截访案给予认定,累案加重处罚。

    三、申请人为牛力辩护。地方政府长期组织截访,陈裕咸是因非法暴力截访,实施过程逐渐恶化,故意伤害致死,上犹县政府应当为这起非法的恶劣的截访事件负责,赖学文局长应当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牛力长期为江西省上饶市、赣州市等地截访,陈裕咸因这起委托截访事件遭非法拘禁,直至事件升级恶化遭殴打致死,上犹县政府是这起案件的责任主体。

    本案已经查明,牛力在2012年9月开始是在“肖青林团伙”为江西省各县市截访,2014年开始为头单干截访,2016年注册“北京神州畅行汽车租赁公司”为江西省截访,长达7年之久。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2017年8月22日牛力询问笔录:牛力2013年6月因为截访被北京西城分局抓获,2014年解除确保候审;牛力、牛铁光、陈家全、2014年11月因为截访江西省萍乡市人回原籍地,被北京丰台分局抓获,2015年解除确保候审。本案审理追加起诉:2017年3月6日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陈家全等人,因为截访、非法拘禁查荷英、俞旺开回原籍地江西省婺源县;2017年4月18日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等人,非法拘禁郑桂花、江学申、舒松金、舒前龙、姚小英等人回原籍地江西省上饶市。2017年6月4日遣返陈裕咸回原籍地江西省上犹县,陈裕咸被故意伤害致死。以上,已经累计案件5起。

    据案犯苏日力格供述,从2016年11月至案发,他所参与的就遣送访民120多人。所有案犯供述,遣送的访民,都是移交到地方公安局或派出所。江西省上饶市信访局长付荣鹏的2017年9月11日询问笔录,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信访局长周龙源的2017年9月11日询问笔录,江西省赣州市信访局副局长丁建生的2017年9月13日询问笔录,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信访局长赖学文的2017年6月28日、2017年9月12日两次询问笔录,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政府书记曾凡洧的2017年7月3日、2017年9月12日两次询问笔录,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政府政法委员骆跃清的2017年7月3日、2017年9月12日两次询问笔录,均能相互佐证证实牛力等案犯供述的是事实。

    判决书在查明事实中,载录付荣鹏、周龙源、丁建生、赖学文、曾凡洧、骆跃清的笔录,均是部分笔录,不是完整笔录。法庭在认定“牛力恶势力团伙”与地方信访局的关系时,即牛力、牛铁光、高珍艳、张立阳的《中共江西省上饶县委员会工作证》的问题,江西省上饶县委办公室出具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工作说明来证明:上饶县委办公室核实的相关记录,没有署名“牛力、牛铁光、高珍艳”的制作和发放记录,来认定不是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大量的信访干部笔录,案犯笔录,足以证实,牛力与江西省各县市的截访,是长期委托关系。赖学文、曾凡洧、骆跃清询问笔录证实,陈裕咸案发生前,上犹县信访局与牛力已经有多次委托截访,也是长期委托关系。

    牛力的笔录,周龙源的笔录,相互佐证,2017年9月11日周龙源局长的讯问笔录:周龙源拿自己的工作证拍照,微信发给牛力去仿制了工作证。如此清楚的证据,法庭应当载明。上犹县政府在陈裕咸中责任是行政诉讼案审理范畴。本案判决书载明事实,避重就轻的论述,涉嫌规避上犹县政府的责任,是不合理的。将地方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完全施压在牛力身上,更是不合理,不合法。

    四、信访干部赖学文明确参与截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从牛力得知陈裕咸欲上访,将其诱骗并控制,赖学文确认陈裕咸身份后,采取强制措施遣返回原籍地,即构成非法拘禁。由于陈裕咸不配合,发生捆绑、殴打,牛力多次电话向赖学文汇报,赖学文没有反对,没有制止,没有报警,执意继续遣送陈裕咸回原籍地,赖学文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牛力大量的审讯笔录证实,在陈裕咸遭受捆绑、殴打,胶带缠嘴、鞋子塞嘴,事态持续恶化,直至出现身体不适,休克,不断的向赖学文汇报,赖学文依然没有反对,没有制止,没有报警,执意让陈裕咸吃救心丸继续赶路,遣送陈裕咸回原籍地。陈裕咸是在遭捆绑后,反复殴打、折磨持续近8个小时后,死亡于北京市大兴区郊外的,办案民警也不断询问赖学文,为何不报警。赖学文涉嫌构成非法故意伤害罪。

    法庭已经认定,陈裕咸死亡后,牛力组织案犯销毁证据,组织案犯逃脱罪责,但牛力多次审讯指认赖学文说自己以前是公安民警,指使他做了这些事情。赖学文允诺找关系“保归案的3人”,牛力允诺摆平给予20万元报酬,2017年6月10日去了北京,期间赖学文经费不够,向其借2万元。2017年6月14日牛力在江西省上饶县逮捕后,赖学文删除了所有记录,期间没有报警。这些重要的线索,检察院、法庭应当要求补充侦查。不能因为赖学文是公职人员,就可以网开一面不予追究,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检察院应当批准对赖学文实行强制措施,立案补充侦查。赖学文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江西省赣州市信访局副局长丁建生2017年9月13日询问笔录:2017年6月10日得知赣州的访民出事了,主动给牛力通了电话;2017年6月18日确认这位访民叫陈裕咸,死了,并要求做受害家属来北京的维稳工作。期间,丁建生没有报警。

    陈裕咸死亡后,知道此案的赖学文、曾凡洧、骆跃清、赖爱民、毛爱军、刘晓龙、丁建生、赖伟等等,均没有报警,其中赖学文原是上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赖爱民是上犹县公安局局长,都在把破案、抓潜逃案犯的压力给北京警方,是严重的渎职。

    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9年11月22日变更罪名牛力、牛铁光、苏日力格罪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审理。申请人认为,二次开庭意义重大,法庭没有通知申请人及代理律师参与开庭,是不合法的。

    请书面回复申请人:法庭没有通知申请人一审二次开庭审理的客观原因。

    申请人抗诉再次开庭审理,或案犯上诉再次开庭审理,请均须通知申请人或代理律师参与庭审。

    申请人希望检察院、法院秉公执法,对于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全面审理,不留遗憾,否则“法锤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益于推进依法治国之大业。

    申请人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9条等规定,提请贵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 重判王清等人是中共借“打黑除恶”镇压维权的又一铁证


    据民生观察报道,
    河南省南阳市维权人士王清、陈强、王聚才、韩猛被中共南阳当局借“打黑除恶”运动之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押,并于日前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刑14年、12年、8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书显示,王清他们四个被判刑全是按照笔录,而笔录里没有任何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商家的证据。判刑的理由全部是向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工商局的人都已经证实所有人的投诉举报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而且经查证后所有的投诉举报全部属实。由此可见,这是中共河南当局一起典型的借“打黑除恶”镇压公民维权事件。

     

    2016年2月,王清将南阳市逸美时光咖啡店投诉到当地工商机关,工商机关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消法》规定组织双方调解,南阳市公安局龙升分局(王清涉案侦办机关)局长徐华远代理逸美咖啡店出面调解,其声称咖啡店是其亲属开的,让王清撤诉,因其盛气凌人,遭王清拒绝。经两次调解未成,工商机关依法对该店罚款四万五千元,2018年工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久,全国“打黑”运动开始,已经对王清威胁恐吓过的龙升分局趁势于2018年9月19号先将王清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然后依职权到工商机关调取了“涉及”王清的全部投诉材料,然后将被投诉过、处理过,跟王清进行过民事调解赔偿部分钱款后被撤诉的违法商户,作为“受害人”逐一核实,并在微信朋友圈群聊等标注刑警队长朱岩的电话,以查清退钱为诱饵,公开让处理过的违法商户到公安局举报王清,并在公安局信息平台“平安南阳”上以及大街小巷贴满公告,公开征集王清所谓的“犯罪线索”。随后王清便被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经检方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超期羁押至2019年3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8月,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将此案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知情人士透露,在王清被抓捕一个月后,其同案陈强也于2018年10月18日被抓捕。王聚才、韩猛则在2018年10月30日也相继被捕。同案杨源林在旅行中得知消息后到处躲藏,现流亡至泰国。

     

    在龙升分局提审王清的过程中,大队长朱岩一再的跟王清强调,让他赶紧认罪,说他们早就跟检察院和法院在一起研究好定过调儿了,要判他有罪!王清说这是迫害,他只是依法投诉,没有触犯法律,永远都不会认罪!结果遭到南阳当局重判。

     

    王清1982年5月17日出生于河南南阳,十余年前因“向南阳市181个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壮举而名震全国。

     

    胡温执政期间,温家宝提出“让政务公开在阳光之下”的治理理念,在2008年5月1日推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王清也因此开始了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考与实施,掀起了打假活动,如此要求政府众多部门依法公开本单位上年度“三公消费”信息。他曾一度被人怀疑为间谍。当时,他在官方眼中成了一个难以对付的“刁民”,却在老百姓心目中成了敢于监督政府的英雄。因此《人民日报》等国内各大主流媒体相继对他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2009年网络公布“2009十大公民”,王清与韩寒、艾未未、钟南山等齐名,被并列为当年十大公民。

     

    然而,王清等人的打假与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触犯了当地权贵集团的利益,招致官商勾结势力的忌恨,结果在中共掀起打黑除恶运动后,南阳当地执法集团便借机将王清等人作为敲诈勒索“黑恶势力”予以打击报复。 

     

    中共河南当局借扫黑运动来镇压维护公民权利的打假与要求信息公开人士,是赤裸裸的对公民维权的镇压。当然,这并非是河南当局的独创,而是中共当局在全国实施打击维权的普遍手段。因为,早在此之前,全国不少省市就已经屡屡发生借用扫黑打击维权的案例,各地纷纷将上访维权人士,甚至失独上访家庭列为涉黑稳控对象,更是力证出中共极权统治集团的打黑除恶,就是要将全国公民维权剿杀的实质。而广东当局对带领当地村民维权的律师陈武权及维权代表予以重判,就更给这场打黑除恶名义的镇压维权以铁证。

     

    据维权网2018年2月报道披露,广东人权律师陈武权因协助家乡村民反对填海、保护海洋生存环境而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5年,刑期自2018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8日。同时被抓捕的村民陈伟梁、陈振明、陈还森、陈春霖、陈帅、陈隆群等6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年半有期徒刑。

     

    由河南当局重判王清等人、广东当局重判陈武权等人,均借打黑除恶之名,来达成对当地维权的镇压,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广泛借用欺世盗名的扫黑之名,来实施镇压维权之实。中共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及相关法律,与自诩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背道而驰,是赤裸裸的镇压维权、侵犯人权,是与历史发展相背,与人类文明相左,必将受到人类的唾弃。因此,中共当局必须立刻停止打黑除恶名义下的迫害维权人士的违法侵权行径,释放一切被拘押判刑的维权人士,改弦更张,切实兑现保障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0年4月12日

     

     

  • 重判王清等是借“打黑”镇压维权又一铁证

    据民生观察报道,河南省南阳市维权人士王清、陈强、王聚才、韩猛被中共南阳当局借“打黑除恶”运动之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押,并于日前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刑14年、12年、8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书显示,王清他们四个被判刑全是按照笔录,而笔录里没有任何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商家的证据。判刑的理由全部是向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工商局的人都已经证实所有人的投诉举报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而且经查证后所有的投诉举报全部属实。由此可见,这是中共河南当局一起典型的借“打黑除恶”镇压公民维权事件。

    2016年2月,王清将南阳市逸美时光咖啡店投诉到当地工商机关,工商机关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消法》规定组织双方调解,南阳市公安局龙升分局(王清涉案侦办机关)局长徐华远代理逸美咖啡店出面调解,其声称咖啡店是其亲属开的,让王清撤诉,因其盛气凌人,遭王清拒绝。经两次调解未成,工商机关依法对该店罚款四万五千元,2018年工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久,全国“打黑”运动开始,已经对王清威胁恐吓过的龙升分局趁势于2018年9月19号先将王清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拘留,然后依职权到工商机关调取了“涉及”王清的全部投诉材料,然后将被投诉过、处理过,跟王清进行过民事调解赔偿部分钱款后被撤诉的违法商户,作为“受害人”逐一核实,并在微信朋友圈群聊等标注刑警队长朱岩的电话,以查清退钱为诱饵,公开让处理过的违法商户到公安局举报王清,并在公安局信息平台“平安南阳”上以及大街小巷贴满公告,公开征集王清所谓的“犯罪线索”。随后王清便被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经检方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超期羁押至2019年3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8月,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将此案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知情人士透露,在王清被抓捕一个月后,其同案陈强也于2018年10月18日被抓捕。王聚才、韩猛则在2018年10月30日也相继被捕。同案杨源林在旅行中得知消息后到处躲藏,现流亡至泰国。

    在龙升分局提审王清的过程中,大队长朱岩一再的跟王清强调,让他赶紧认罪,说他们早就跟检察院和法院在一起研究好定过调儿了,要判他有罪!王清说这是迫害,他只是依法投诉,没有触犯法律,永远都不会认罪!结果遭到南阳当局重判。

    王清1982年5月17日出生于河南南阳,十余年前因“向南阳市181个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壮举而名震全国。

    胡温执政期间,温家宝提出“让政务公开在阳光之下”的治理理念,在2008年5月1日推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王清也因此开始了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考与实施,掀起了打假活动,如此要求政府众多部门依法公开本单位上年度“三公消费”信息。他曾一度被人怀疑为间谍。当时,他在官方眼中成了一个难以对付的“刁民”,却在老百姓心目中成了敢于监督政府的英雄。因此《人民日报》等国内各大主流媒体相继对他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2009年网络公布“2009十大公民”,王清与韩寒、艾未未、钟南山等齐名,被并列为当年十大公民。

    然而,王清等人的打假与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触犯了当地权贵集团的利益,招致官商勾结势力的忌恨,结果在中共掀起打黑除恶运动后,南阳当地执法集团便借机将王清等人作为敲诈勒索“黑恶势力”予以打击报复。

    中共河南当局借扫黑运动来镇压维护公民权利的打假与要求信息公开人士,是赤裸裸的对公民维权的镇压。当然,这并非是河南当局的独创,而是中共当局在全国实施打击维权的普遍手段。因为,早在此之前,全国不少省市就已经屡屡发生借用扫黑打击维权的案例,各地纷纷将上访维权人士,甚至失独上访家庭列为涉黑稳控对象,更是力证出中共极权统治集团的打黑除恶,就是要将全国公民维权剿杀的实质。而广东当局对带领当地村民维权的律师陈武权及维权代表予以重判,就更给这场打黑除恶名义的镇压维权以铁证。

    据维权网2018年2月报道披露,广东人权律师陈武权因协助家乡村民反对填海、保护海洋生存环境而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5年,刑期自2018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8日。同时被抓捕的村民陈伟梁、陈振明、陈还森、陈春霖、陈帅、陈隆群等6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年半有期徒刑。

    由河南当局重判王清等人、广东当局重判陈武权等人,均借打黑除恶之名,来达成对当地维权的镇压,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广泛借用欺世盗名的扫黑之名,来实施镇压维权之实。中共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及相关法律,与自诩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背道而驰,是赤裸裸的镇压维权、侵犯人权,是与历史发展相背,与人类文明相左,必将受到人类的唾弃。因此,中共当局必须立刻停止打黑除恶名义下的迫害维权人士的违法侵权行径,释放一切被拘押判刑的维权人士,改弦更张,切实兑现保障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0年4月12日

  • 香港书商桂敏海被重判十年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5日消息】曾震惊世界的“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宁波市中级法院2月24日发布公告称,认定桂敏海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公告同时称,桂敏海已于2018年要求恢复中国国籍,并对判决“认罪服判不上诉”。

    公开消息显示,2015年,“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发生,中共当局分别在香港及东南亚地区陆续跨境抓捕五名书店股东及职员,其中桂敏海在泰国家中被捕后秘密带回中国大陆审讯,其后其余四人分别在电视认罪后释放,而桂敏海曾在2018年获得短暂释放,但不准离开大陆,其后桂敏海再次被警方控制,直到重判十年。

    根据香港媒体之前的报道显示,铜锣湾书店多年来曾出版发行多套书籍,内容涉及多位中共领导人贪腐秘史以及奢靡淫秽生活等,书店曾一度激怒中共高层,但碍于香港的新闻及出版自由,中共多年来一直不敢轻举妄动。2013年,习近平掌控中共后形势得以改变,铜锣湾书店股东、职员五人被跨境追捕后运送到中国大陆受审。

    官方公布称,出生于1964年的瑞典公民桂敏海原籍浙江宁波,2015年在泰国家中被中共跨境秘密抓捕后送回浙江宁波审讯,而在2018年(刑审期间)桂敏海“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公告还称,“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桂敏海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部分社会群众参加了宣判”。

    对于官方公告内容,铜锣湾书店的其中一名涉案人林荣基在2016年电视认罪释放后曾公开表示自己在大陆受讯期间遭到酷刑折磨,而桂敏海家属对案件一审开庭一无所知,宣判亦同样不知情,更遑论参与旁听。

    网友刘先生表示,桂敏海“被恢复中国国籍”的目的就是为了“治罪”寻找合法性依据,至于是否自愿已经不再重要,同时显示中共的无边无界,习近平的无所不能。桂敏海等人竟然在国外被秘密抓捕后带回大陆受审,足以证明中共无法可言以及相关国家的的唯利是图,包括一直配合中共淫威的泰国和瑞典。外媒曾在去年报道,瑞典外交官员在一次约见桂敏海的女儿时,同场出现的竟有中共官员及红顶商人,对方还要求桂女配合,简直不可思议。

    刘先生强调,中共再一次为肃清批评创立了里程牌,以前是如何不惜一切手段扑灭国内的批评声音,现在已经将遏制国外批评成功做了一次样板工程,身处海外的反共及批评人士将会有可能被以同样的方式“抓捕归案”,疯狂的中共再次向世界彰显了无论内外尽在我党掌控的局面,除了表示国内言论越驱紧束之外,国际社会以及西方政客的媚俗态度令人担忧。

  • 强烈抗议节前重判广东李碧云姐弟

    据维权网及多家人权媒体报道,广东维权人士李碧云姐弟三人于中国传统最隆重的春节前夕,遭到中共广东当局以盗窃和妨害公务罪重判,以报复他们长期来持续不断为维护村民土地权益而作出的努力。中共广东当局这种穷凶极恶的对维权人士的疯狂镇压行径,是公然践踏法制,肆意侵害人权,蔑视国际人权准则,挑战人类文明,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2020年1月20日,是中国传统最隆重的春节到来前夕的腊月26日,几天后便是万家团聚的春节之际,广东维权人士李碧云、李彩云、李添强三姐弟被中共广东司法当局以涉嫌盗窃和妨害公务罪宣判,李碧云被佛山巿顺德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1年3个月、妨害公务罪3年,两罪并罚,判刑4年3个月及罚金一千元。李彩云、李添强被以盗窃罪,分别判刑1年2个月至1年3个月及罚金两千元。

    李碧云案2019年10月审结,但佛山市顺德法院直到20才专门安排与她姐弟共同一日宣判,这种成心打击报复李碧云姐弟长期起来维权用意明显。

    李碧云曾参选顺德区人大代表、居委会主任,以往积极参与维权活动,经常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多次被当局抓捕关押。以往她也曾因妨害公务罪入狱,在关押期间怀疑受到酷刑,导致两腿残障。

    2013年7月24日,广东佛山维权人士、独立候选人李碧云被顺德公安从广州带到顺德容桂派出所,而后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据知情人推测,这次刑拘可能和她带领顺德村民维权、要求顺德公安局长公开财产有关。狱中李碧云经历数十个小时的捆绑酷刑虐待,8月1日,看守所将病情恶化的李碧云带往广州武警医院救治,但是病情仍没有好转。8月6日晚上,李碧云又被送到容桂派出所关押数十个小时。8月7日李碧云家人接到释放通知书,通知大致内容:李碧云因妨害公务于7月24日被拘留,现因情节轻微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释放。同天下午,李碧云被家人送往顺德容桂桂州医院救治。

    李碧云的外甥女儿梁巧儿介绍说:李碧云所谓之涉嫌妨害公务案源于2018年7月一次搭乘公交车的遭遇。 “她想拿着电饭锅去维修。李碧云就拿着电饭锅去公交站,想搭公交车,然后政府人员就拦截她,不让她上公交。李碧云就说,‘为什么不让我上公交,一直僵持。那些人就不让走,公交车也无法走。大概等了一个小时,公安过来了,就要求传唤她调查。”

    李碧云所谓之涉嫌盗窃是因为去年二月春节除夕当晚,她和李彩云,李添强在一个花市捡起了一些物品,没想到时隔约两星期,当三人打算到法院就官员侵吞土地行为立案时,在途中被当局拘捕。梁巧儿:“说他们偷东西,包括五块木板,推车,几十张烂凳子,三个洗手盘,总共价值三千六百多元。当时是问过别人能不能拿的,人家说没有人要的,他们才拿的。后来2月26日时,他们去广东法院立案途中,就被公安说他们偷东西而拦截他们。”

    2019年2月25日,李家姐弟三人因为洗手盆等废弃物品的事,被辖区新地派出所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传,在派出所呆了差不多30个小时,26号遭刑事拘留送去顺德区看守所。现在会同他们姐弟三人同日予以重判。

    从李碧云姐弟三人被重判的案件经过可见,中共广东当局完全是蓄意栽赃诬陷报复李碧云姐弟的长期维权,成心制造冤案以镇压民间反抗。

    中共当局刻意选择在中国春节前将李碧云姐弟三人判处重刑,暴露出极权统治犯罪集团对民间维权的极度仇视与报复阴暗心里。也是中共极权统治集团近来对中国民间进一步疯狂镇压的一个印证。

    中共党国极权犯罪团伙从2019年底为了消解自身在香港反送中、美国贸易战、权力集团内部权力争斗、社会经济濒临崩溃、民间愤怒火山喷发等等危机交织,而加剧了对民间的残酷镇压,不仅公然在全国掀起抓捕厦门聚餐人士,将维权人士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强等等拘捕,随后单独关押,名之监视居住,而且抓捕了公益法律人郝劲松,并大肆追捕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郭飞雄、唐荆陵、刘家财、文东海等等,可谓丧尽天良、野蛮疯狂。

    中共极权犯罪集团一则疯狂镇压民间维权,一则又完全漠视甚至是蓄意制造扩大民间灾难,如导致武汉肺炎病毒泛滥,使整个社会陷入极度恐慌,公民生命面临极大危害,以全局性社会危机来转移极权犯罪统治危机。

    中共犯罪团伙这种肆意践踏人权,违反法制,镇压民间一切正义维权与反抗活动,目的就是想保持自身特权千秋永固。中共极权统治集团的行径严重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与公然违反国际人权准则与中国依法治国国策。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罪释放李碧云姐弟及全国所有拘押判刑的维权人士,停止对民间维权的疯狂镇压,开启切实保障人权的政治改革。

    民生观察 2020年1月24日

  • 强烈抗议当局重判王怡牧师

    据民生观察报道,2019年12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煽动颠覆囯家政权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成都秋雨之福圣约教会牧师王怡“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疯狂镇压基督教会,重判教会领袖王怡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019年12月26日,成都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关押一年多的王怡牧师,不许王怡入狱前委托的律师参加辩护,不许王怡亲人委托的律师参与代理,也没有通知王怡任何亲人开庭的消息。上海警方还对王怡曾委托的上海律师张培鸿进行约谈,以确定他在上海而没有赶到成都关注声援王怡案。而据成都网友前往中院看到,周围没有戒严,但布满便衣警察,手中拿着对讲机,不时对耳机讲话。种种诡异阴暗的迹象,显示中共当局在做着见不得人的非法审判王怡牧师的勾当。结果几天后的30日,成都中级法院才对外公布重判王怡的消息。

    王怡牧师是在长期被监控与限制行动自由后,于2018年12月9日被成都警方强行带走。当日傍晚6点起,成都秋雨教会遭到成都市公安局、宗教局等上百号所谓执法人员的冲击,几百名信徒遭到传唤、软禁、抓捕,随后教会被查封,大批教会图书被抄走,教会学校被取缔,信徒们的亲人遭到威胁,有工作单位的信众也被单位施压,先后上千人因此受到波及,因而中共当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秋雨教会事件。王怡在12月11日被成都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2月18日被成都检察院批捕。2019年8月,王怡又被增加一条指控涉嫌“非法经营罪”。王怡被拘押期间,被剥夺任何律师会见,被禁给外界亲人任何音讯。还将王怡的太太蒋蓉女士秘密关押于某地一年多,至今与外界完全隔绝音讯,同时对王怡上小学的孩子也严密控制,每日上学警察押送,不让外界与其接触。直到现今王怡被宣判,仍然没有王怡任何亲人或委托律师得以见到王怡本人。

    综合媒体各方消息可见:王怡,1973年6月1日出生,四川省三台县人。笔名王书亚。成都秋雨之福归正教会的牧师和宣教士。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国际笔会/独立中文笔会(CIPC)理事、副秘书长,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顾问,成都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关注自由主义与中国的宪政民主转型,曾主持关天茶舍、世纪沙龙、宪政论衡、燕南学术沙龙等思想论坛。在《书屋》、《东方》、《读书》、《南方周末》、《世纪中国》、《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发表论文或开设专栏。《南方人物周刊》“电光倒影”专栏作家,其睿智犀利又充满激情的电影随笔,别具一格,赢得众多读者的口碑。

    王怡1996年~2008年,担任成都大学法学教师。2004年,被国内周刊列为“影响中国的50位公共知识分子”之一。同年开始慕道,参加“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团”,从事家庭教会受逼迫的宗教自由案件的诉讼、调查和呼吁。2005年4月1日,家里开始查经聚会,后取名为“秋雨之福团契”。2005年12月25日,在团契受洗,之后成为团契带领人。2006年起,在圣约神学班、真道培训学院、德州米德兰、纽约救赎主长老会等地修22门神学课程;自修“第三千禧年”改革宗神学课程11门。2006年~2010年,应邀在海内外教会、机构的研讨会、特会上担任讲员。2008年5月25日,由成都恩福教会传道人彭强教师按手,成为秋雨之福教会带领同工。2008年10月,在华盛顿出席“全球基督徒法律人大会”,获颁“促进宗教自由杰出贡献奖”。2008年12月,蒙召全职服侍,从大学辞职,任秋雨之福教会预备长老。2009年7月,经会友大会投票印证,选立为教导长老,并宣誓侍奉众人,传扬福音,忠心持守教会的信仰告白。任长老会主席,作为牧师候选人,等待牧职的按立。2011年10月30日,被按立为成都秋雨之福归正教会的牧师和宣教士。继续自修及定期参与短期神学课程。

    王怡归信前著有:《载满鹅的火车:我看电影》,《不服从的江湖》。归信有:(1)专著《宪政主义:观念与制度的转捩》(2)文集《天堂沉默了半小时:影视中的信仰与人生》(3)译作《自由的崛起:16-18世纪,加尔文主义和五个政府的形成》(4)文集《我有平安如江河:影视中的救赎与盼望》(Redemption and hope:in modern movies)(5)《一生一世的仰望》(余杰、王怡著)(6)《我有翅膀如鸽子》(余杰、王怡著)(7)《灵魂深处闹自由》(8)《观看中国城市家庭教会/Observations on the China’s house churchesincities》(刘同苏、王怡著)。

    从王怡牧师的简历可见,他是个有信仰、有社会责任,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法治、人权进步的现代模范公民。他的言行完全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合法、合理、合情,合符历史发展潮流与普世文明准则的。而中共当局对王怡牧师的重判与对秋雨教会的打压则是公然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因此,中共当局镇压秋雨教会与重判王怡牧师本质上是野蛮践踏人权,肆意破坏法制,公然挑战普世文明,是一种赤裸裸与现代文明世界为敌的罪行。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王怡牧师,停止打压秋雨之福及全国所有基督教会,切实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

    民生观察 2019年12月31日

  • 强烈抗议当局重判陈剑雄、袁兵

    据“维权网”报道,湖北南方公民运动积极参与者、民主维权人士陈剑雄与袁兵,在遭羁押超过1年10个月后,于日前遭到赤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与3年。民生观察对中共湖北司法当局枉顾事实,违反法制,践踏人权,肆意迫害公民运动参与者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陈剑雄、袁兵案曾于2019年6月25日在赤壁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广州葛永喜和北京马刚权律师出庭辩护,袁兵妻子等人旁听。未当庭宣判。直到本月12日外界获悉,赤壁法院已重判陈、袁两人。

    本次重判陈、袁二人,具体事由是他们依法向警方提出诉求与信访。

    2017年2月初,出狱不久的陈剑雄回佛山与女友梁一鸣重聚后,共同经营餐饮生意,期间湖北当局经常以“获释犯人监管期”为由对陈剑雄电话警告骚扰!后因梁一鸣收留照顾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拘押的王军的身怀六甲的妻子严均均。严均均在6月2日中午举牌抗议当局拘押丈夫,并将图片发于网络,佛山警方居然怪罪店主梁一鸣,陈剑雄,而将他们的店强制封停,并以“寻衅滋事罪”将两人拘传控制70多个小时,后驱逐回湖北赤壁。

    6月5日陈剑雄、梁一鸣被押回家中监视居住后,受到当地警方长达4个月的近身监控,后又唆使家属监视,再往后是不分时段的电话查岗。

    因为梁一鸣是一向惯于忙碌的工作狂,终日百无聊赖中梁一鸣情绪出现异常的低沉,拒进食,拒交流,甚至拒见人,很明显的出现抑郁症状!故此9月29日陈剑雄、梁一鸣决定正面向国保要求给予长达四个月监居与6月2日强制封店的说法,追究被无故查封的佛山店铺损失。袁兵也因不满国保经常骚扰家属和在校就读的儿子,决定与陈、梁同行赴公安局递交诉求。结果当日警方拒谈相关事项,三人只好无果离开。

    10月2日警察致电三人,说领导想跟他们谈谈,将三人骗入警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押。在关押40天后,陈剑雄与袁兵被正式逮捕,梁一鸣半夜取保获释,带出看守所控制,隔天中午交由户籍地警察押回广东恩平严控。

    陈剑雄(本名陈进新)1974年10月25日出生于湖北赤壁。2012年开始投身于民主活动,一直活跃于中国民间抗争行列,积极参与南方街头运动的推广、行动,多次被当局拘留,被多个省市地区列为“不受欢迎”黑名单。

    2013年5月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而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月13日被取保获释;2013年9月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而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月30日被取保获释;2014年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欧打和驱赶;2014年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4年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月17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因再次前往河南郑州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年8月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且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羁押于赤壁市看守所;2016年12月1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6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其追求民主意志弥坚;2017年9月29日,因与维权友人袁兵、梁一鸣去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投诉出狱后遭长期监控、骚扰等事宜,终因双方理念不同、争论颇激而不欢而散;10月2日,再次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2017年11月8日,被赤壁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至11月10日被赤壁市警方正式逮捕。2019年8月12日获悉被判3年6个月。

    袁兵1982年1月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原广州轻工技师学校职工。因自幼受其家庭自由民主思想影响,追求民主理念。2012年10月24日,曾因联络各地维权公民并多次聚餐继续维权,被警方强行驱离广州;2013年1月10日,曾因声援南周事件而遭警方殴打;同年2月24日,曾因举牌声援及宣传民主理念而被广州市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行政拘留7日;5月25日,又因与黄文勋、袁小华等街头运动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而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行政拘留15日;6月19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7月17日,被赤壁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并于同年8月认定与袁小华同案;2016年5月9日,被湖北省赤壁市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7年5月17日,刑满出狱;据悉,狱中曾遭严重酷刑虐待,致面部受伤缝合多针,宣判前被超期羁押近3年;出狱后,因赤壁市公安局一直派人监视、干预骚扰其日常活动及行动自由,随与维权友人陈进新、梁一鸣于2017年10月2日去当地国保大队投诉,但终因双方理念不同、争论颇激而不欢而散;回家后,因其将在公安局的遭遇简况发到朋友圈,遂于当天午后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从家中拘捕;2017年11月8日,被赤壁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9年4月18日,其案在赤壁市法院召开庭前会议,6月25日开庭,8月12日获悉:被判3年。

    从陈剑雄与袁兵的经历及本次被重判的原由可见,他们完全是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游行集会权、议政与监督权,是当代公民持守良心、承担社会责任的典范。中共当局对陈剑雄、袁兵长期打压迫害并于日前给予重判,是完全无视宪法保障人权承诺,公然践踏基本人权,蔑视自己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背弃自身宣示的依法治国,因此是赤裸裸挑战人类文明、敌视普世价值,抗拒人权法治。

    在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陈剑雄、袁兵及其所有被关押判刑的民主维权人士;切实兑现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开启旨在建立宪政民主的政治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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