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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烈抗议重判人权捍卫者黄琦

    民生观察获悉,四川人权捍卫者、“六四天网”创办人、被严重超期羁押近三年的黄琦先生,今天被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罔顾事实、蔑视法制、肆意栽赃陷害人权捍卫者、践踏人权,重判黄琦先生,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四川绵阳中级法院公告:2019年7月29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黄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中共当局这次重判黄琦的借口是泄露国家秘密与为境外提供秘密,而真实的情况却只是一份涉及迫害黄琦的当地区政法委批文,由陈天茂、杨秀琼传给了黄琦。而这份材料在庭前会议后,律师们就作了如下分析:

    首先,管辖权提出异议。此案不应归绵阳市司法系统管辖,因为黄琦生活在成都,六四天网是黄琦一个人在运作,至于是否为境外提供信息,是黄琦一个人的事情,与另外两位被告人没有关系。陈天茂和杨秀琼将此报告传递给黄琦,三人没有合谋提供给境外的共同故意。法院的意见为,陈天茂与杨秀琼生活在绵阳,秘密的来源地是绵阳,绵阳是犯罪地管辖权。对此双方争执非常激烈。

    其次,是否存在本案中的绝密文件存在很大争议。本案关键证据是一份《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陈天茂信方诉求办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报告》由陈天茂拍摄,发给杨秀琼,杨秀琼转发给黄琦。法院说,这个份证据被四川省国家保密局鉴定为绝密级国家秘密,不允许阅读和复制。据当事人说,该当时得到的《报告》照片上,没有显示密级,没有印章,没有抄送部门,只是一个文稿。是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的人,主动将文件提供给陈天茂,而且帮助其翻页进行拍照。因为律师们不能阅到保密卷宗,不能看到《报告》原件甚至复印件,推测该密级是事后鉴定,甚至是当局设置的一个构陷黄琦和六四天网的陷井。

    第三,要求公开审判。因为辩护律师以及被告看不到国家机密的文件存在,本案无秘密可言,应当公开审理。另外,即使有国家机密,涉及机密部分的,可以不公开审,其他部分应当公开审,比如有关六四天网报道敏感信息的事实,即有关报道访民的消息。

    第四,申请证人出庭。辩护律师申请当地公安局保存国家机密的相关人员,街道办事处持有该《报告》的人员,请求他们出庭作证。因为,提供文件给黄琦的人,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当地公安局的人与街道办事处的人合谋将文件给了陈天茂,他们理应出庭接受法庭的审查,以便查明本案《报告》文件的来源,以及查明有关公安局人员和街头办事处人员是否有权限持有国家机密的绝密文件,以及查明他们是滞涉嫌犯罪。

    第五,调取录像证据。本案案卷中所有的审讯笔录没有当事人的签名,无法核实是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辩护律师申请调取审讯时的监控录像,以确定笔录的内容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尤其,本被告人杨秀琼和陈天茂称,他们在审讯时被殴打,且对杨秀琼使用下流的手段,被告人黄琦单独禁闭等酷刑。杨秀琼称实施酷刑的人是当地国保警察罗兵等人。三人都否认犯罪。

    然而,律师的分析与要求没有得到中共执法当局的任何采纳,绵阳法院于今年元月14日,居然秘密开庭审理黄琦案。到今天如此重判黄琦,本质上就是赤裸裸的构陷。

    黄琦先生因几度坐牢,身心倍受折磨,身体落下多种疾病,尤其肾功能严重衰竭,心脏的冠心病等等,都是很难治疗的绝症。又加在监狱被虐待、殴打、频繁而长时间的审讯等等,使黄琦身体出现严重危机。家属依法虽几番申请保外就医,但均被有关部门拒绝。据知情人透露,当局要黄琦认罪,而黄琦对从事人权工作拒不认罪,以致遭到当局持续酷刑迫害。现在重判黄琦,事实上就是公然谋杀,是使黄琦无法再活着走出大牢。

    黄琦,1963年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黄琦所创建的原“天网寻人”网站,曾受到包括人民日报、央视,以及数千家国内外媒体高度赞誉。1999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排名第二。天网共同创办人,其前妻曾丽2000年底还获颁“中华爱国之心”光荣称号。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琦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同年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当局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刑事拘留黄琦的通知书。7月,黄琦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再次投身中国人权事业。2016年11月28日,黄琦在家中被警方带走。12月16日黄琦母亲得到官方通知称黄琦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而被正式逮捕,一直羁押两年多后,才于2019年元月14日秘密开庭审理,直到半年后的今天如此重判。

    中共当局持续迫害人权捍卫者黄琦的行径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还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也食言中共当局一再承诺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罪释放黄琦先生,并对黄琦的侵害给予国家赔偿,追究一切迫害黄琦的单位与个人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19年7月29日

  •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重判十二年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7月29日四川“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一审公开宣判。

    今天上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黄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捕已经两年多,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及“泄露国家机密罪”两项罪名,已于2019年1月14日在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遭到秘密审判。黄琦案辩护律师之一的刘正清先生早前遭到广东司法当局“吊照”而无法参与庭审;另一辩护人李静林律师则遭噤声;黄琦86岁高龄的母亲蒲文清认为儿子无罪,拖着病体坚持为儿子维权,请求当局释放黄琦,其一直遭当局软禁监视。开庭当天一些闻讯赶往绵阳欲参加旁听及声援的维权人士,也被当局阻拦、拘押;外国人权官员前往欲参加旁听也遭阻止;外媒记者前往更被驱赶。据称黄琦羁押期间健康恶化,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保外就医无果。

    公开资料显示,黄琦,1963年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黄琦所创建的原“天网寻人”网站,曾受到包括人民日报、央视,以及数千家国内外媒体高度赞誉。1999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排名第二。天网共同创办人,其前妻曾丽2000年底还获颁“中华爱国之心”光荣称号。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

    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琦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同年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

    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

    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

    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
    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

    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当局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刑事拘留黄琦的通知书。7月,黄琦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再次投身中国人权事业。

    2016年11月28日,黄琦在家中被警方带走。12月16日黄琦母亲得到官方通知称黄琦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而被正式逮捕,一直羁押两年多后,才于2019年元月14日秘密开庭审理。

    2019年7月29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琦一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吉林维权人士郭宏英遭重判

    【民生观察2019年5月6日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吉林四平郭宏伟一家三口遭到当局重判,高位瘫痪的郭宏伟被当局重判十三年,母亲已经80岁被重判六年,2019-4-30号郭宏英被重判,以妨碍公务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两罪并罚施行五年实刑。

    在2015年3月郭宏伟与母亲肖蕴苓在当地政府与派出所的警察陪同下一起到北京,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同陪的伴情况下回到吉林四平直接被构陷寻衅滋事抓捕入狱,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13年,母亲出生为1940年目前为止已经是高龄79岁了被判刑6年,郭宏伟与母亲一起入狱后,郭宏英继续为母亲与哥哥申冤,郭宏英在北京维权中曾在北京西单大街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等等公益活动。

    2018年3月,吉林四平公民郭洪英在北京最高法的安排接待的情况下到北京,最终被当局设局构陷,在北京住在出租屋等等最高法的接待日,正逢北京两会召开,被吉林四平当局在北京抓捕以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批捕现在关押吉林四平看守所。

    吉林四平公民郭宏英女士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一审,将于2019年4月18日在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开庭。郭宏英因对其母肖蕴芩,其兄郭洪伟被重判不服,坚持申诉,继其母兄系狱,目前仅八十多岁父亲孑然在外,苦苦守候。一门三被诉,此案堪称东北乃至全国范围内在诉的对访民进行打压的典型案例。

    2019年4月30日宣判以妨碍公务罪罪一年半,寻衅滋事罪四年,两罪并罚五年六个月,施行五年实刑。

    郭宏英一家严重遭到灭族式打压,她们一家三口,郭宏伟十三年,母亲已经80岁被判刑六年,郭宏英目前被判刑五年,如此严重真不敢想象,法律在他们一家三口已经背道而驰。



  • 重判维权老兵,制造社会恐怖

    据中共最高权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罕见大篇幅报道,于4月19日,分别在山东与江苏两地法院对维权老兵18人采取同日宣判,判处有期徒刑2至6年。中共当局如此高调公开大肆宣判退伍维权老兵,是极为异常的现象,显然与今年中共当局面临内忧外患,危机四起,并恰逢中共六四屠杀30周年相关,中共当局意欲通过这种大规模公开重判维权老兵,显摆自己暴力专政烈度,制造社会恐怖气氛,以达到威慑民间维权力量,镇压各种抗议运动的目的。中共当局如此赤裸裸镇压维权,蔑视法制,践踏人权,制造恐怖的行径,是公然挑衅人类文明,抗拒历史前进。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人民日报与新华社报道:4月19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判处钟世峰、于有峰、王绪章、陈军、王秀启、郝东代、杨小青、葛德高、张善岩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其中2人被宣告缓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判处白俊国、高建辉、牛伟浩、张小龙、李向阳、殷幼生、姜成、王益宏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四年,其中王益宏缓刑三年;被告人黄宁军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这两起同日对退伍老兵的判决,是对去年山东平度、江苏镇江两起“退役军人”维权事件中抓捕人士的宣判。

    江苏镇江退伍老兵维权事件:2018年6月中旬,镇江市近百名退役转业士官,集体在市政府前示威,要求公平待遇。“老兵”求见市长接谈不果后,留守市政府门外。6月20日凌晨,一群身份不明人员与老兵发生冲突,多人被打伤,打人团伙随后跑进市政府大楼,其中一名转业士官王益宏被打伤。事后,参与求见市长的部分转业军人,分别遭到当地警方和居委会人员阻拦。有退役老兵发布《镇江老兵被打,退役军人事务部不能再装聋作哑!》的通知,号召全国老兵向镇江集结,抗议维权。

    6月20日晚间至23日清晨,共计万名武装警力开始驱赶聚集镇江市政府前的抗议老兵。6月20日晚间,警方率先殴打并拘捕9名老兵,随即与300名抗议老兵爆发冲突,后来又吸引2000多名退役军人前来声援,然警方并未手下留情,最后15人重伤送医。6月23日,部分中文媒体报导,维权行动遭到武力镇压,并有3人失联。随后证实,镇江事件共有9人因此次事件被批捕。

    事件发生后,中国官方也对外宣称要改善退伍老兵的待遇。2018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表示,已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同年8月1日,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将获得提高。但事实上并没有带给退伍老兵公平待遇,这才又随后发生山东平度老兵维权事件。
    山东平度老兵维权事件:2018年10月5日平度部分老兵聚焦到市政府前维权,老兵最多时也就500余人,而且诉求、行为相当理性,祈求体制内解决。是当局过度反应,全省动员万余警察,平度市内4千警察和辅警,并保持1-2千警力和老兵平行移动。警力始终保持为老兵的4-5倍,最多时六七倍。是大规模警队惊动了市民,惊动了世界。

    据参加平度维权事件的老兵陈述:10月5日晨老兵聚集,警队跟来包围,入夜老兵达500余人,千余警察试图乘夜抓捕,遭反抗,未成。6日,警力增加到老兵的四五倍,下午持盾突入,数人一组,将老兵大部抓走。7日,约两三百外地声援老兵聚集莲花池,市长谈判未成,下午强行包围、突入,将老兵大部抓捕。随后9人被逮捕关押。

    一个在平度被抓老兵的短信:我是在平度与警察混战中受伤被抓,在平度受到法西斯待遇,两三人一间房,四面墙瓷砖地面,没吃没喝没铺设盖,席地而睡第二天爬都爬不起来,平度市政府简直惨无人道,请战友们一定要转发出去,掲露平度市政府的暴行。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对老兵维权镇压的状况。

    由江苏镇江与山东平度老兵维权事件过程可以看出,老兵完全是和平理性合法地提出改善自身待遇,得到应有权益,因此是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动,但中共当局不仅不予解决,而且采取疯狂镇压,不仅当时殴打抓捕大批退伍老兵,而且事后重判18人。

    中共当局选择在这个时候,如此高调利用人民日报与新华社来宣讲重判退伍老兵事件,其用意非常明显是要恐吓社会一切维权力量,也对世界公开宣示自己的暴力手段,以便阻止社会维权与不满情绪的表达。中共当局如此公然镇压老兵维权,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也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第二十八条“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还违反中国政府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第5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第12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同时,中共当局重判维权老兵也与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让改革万贯惠及每个公民的精神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罪释放所有退伍维权老兵,并对被羁押、殴打老兵作出国家赔偿;追究制造迫害退伍老兵人权灾难的单位与个人法律责任;立刻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使公民真正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

    民生观察 2019年4月20日

  • 强烈抗议重判“成都酒案”四君子

    经中共当局蓄意设计,将“成都酒案”同案拆解成四次开庭,历经4月1日至4日的审判,终于尘埃落定,分别将因纪念1989年六四屠杀事件的四君子——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陈兵,判处重刑。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残酷镇压“成都酒案”四君子,肆意践踏人权,违反法制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推特、微信等自媒体披露,中共四川司法当局在成都中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于4月1日对“成都酒案”的符海陆开庭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随后的2日、3日,分别对张隽勇、罗富誉判刑3年,缓刑4年;4日对陈兵开庭,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不作缓刑。

    中共当局将四名因制作了份白酒广告“铭记八酒六四”,就先定罪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后又更改成涉嫌“寻衅滋事”,最后以寻衅滋事罪重判四人。虽然除陈兵外另3人判了缓刑,但由于四人从2016年5月底就被关押至今,已经实际陷狱近三年之久,属于严重违法超期羁押。而现在中共当局又以缓刑形式,将他们事实上延长了控制达4至5年,如此从羁押算起,实际剥夺了他们7至8年公民权利。而陈兵被判3年半,出来必然也再遭控制。由此可见中共司法当局肆意玩弄法律游戏来达成违法侵权管控公民的险恶用心。

    当然,对酒案四君子来说,就是判一天都是不该。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触犯任何刑法。就是从商业角度,也只能算是广告未经审批,属于经营上问题,并未造成什么影响,也没有获得什么利益,最多处以一定经济罚款或行政拘留,断不至关押如此长的时间,更不该判处如此重的刑期。而从宪法角度,他们作为公民,仅仅只是一种对历史事件的纪念表达,属于履行公民宪法言论自由权利,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问题,所以根本不应该遭到拘押,更不应该被处以重刑。

    中共当局制造的“成都酒案”,是指2016年5月,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陈兵等4人自制海报“永不忘记,永不放弃,铭记八酒六四——27年记忆陈酿酒非卖品”,并在网上公开,以纪念89六四事件27周年,之后四人分别被刑事拘留,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成都市检察院多次退侦,要求当地警方进行补充侦查材料,事实是不断玩弄司法程序游戏,来拖延羁押时间,直至2018年3月24日,将案件转到成都市中级法院,提出公诉,但法院再次不断将案件拖延,迟迟不予开审。直到今年3月底,传出开庭,到后来被控当事人聘请律师遭到当局纷纷辞退,而换成当局指定的律师,才于本月初将一案分成四次来开庭,并将控罪改成涉嫌“寻衅滋事”,而“寻衅滋事罪”依照法律最高只会判监5年,于是当局将当事人分别用缓刑的形式,事实达成远超过5年的刑期的目的。

    中共当局如此迫害成都酒案四君子,完全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等等条款;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背道而驰。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司法当局立刻释放陈兵,解除其他酒案成员的缓刑,依法裁处整个酒案成员无罪,并将对四君子的羁押作出国家赔偿;为八九事件在“真相、赔偿、问责”原则下进行平反昭雪,允许民间公开纪念八九英烈;立即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真正迈入人权、民主、法治的普世大道。

    民生观察 2019年4月5日

  • 重判刘飞跃是人权法治的耻辱

    本网获悉,湖北人权捍卫者、“民生观察网”创办人刘飞跃先生,在被当局严重超期羁押2年多后,于今天(2019年元月29日上午,被随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没收电脑主机两台,手机一部。中共湖北当局对刘飞跃的重判再次创造了中国司法史人权史上最耻辱的一天。民生观察对湖北司法当局蔑视法制,践踏人权,仇视文明,肆意迫害人权捍卫者刘飞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刘飞跃先生于1970年中国传统的农历二月初五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学校毕业后曾任曾都区东关学校教师。从求学期间起,刘飞跃先生就很关注中国社会问题,努力探讨推进中国人权、民主之路。工作后,身体力行地投身到促进中国人权改善的大潮中。

    1996年,曾因撰写《中南海是中国腐败的根源》而被随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而成为当时与秦永敏先生一道的湖北组党的重要发起人之一;1999年—2003年,曾因致力于非暴力理论研究而发表多篇有关非暴力文章,并于2003年始投身于中国大陆的非暴力运动,发表了《关于我本人被强迫征订<随州日报>致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2003年6月16日,曾联合其他5名民主人士发起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运动”,同时发表《无声的呐喊──大陆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启动政治体制变革》;2004年1月26日,曾为呼吁降低中国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等社会问题而积极走上街头征集签名,同时发表《五百四十三位群众签名上书要求降低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引起社会热议;2005年10月创建了维权类网站——“民生观察”,专门记录、发布各种政府侵权事件,维权抗争事件,异议人士被打压事件,国家法制事件,广泛关注中国社会民生、民权、法治等等问题,可以说他所关注的对象几乎囊括了自2006年以来中国社会弱势群体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到访民、各类职业病患者、被精神病群体、各类异议人士、法轮功信仰群体等,而且对很多社会问题比如中国的强力维稳机制均有比较深入地调查和研究,自2014年起,刘飞跃每年都要发布《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和《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年终报告》。由于他坚持长年关注弱势群体,为他们呐喊和呼吁,以致遭到当局的系列报复,首先他失去了教师的工作,后来又被常年监视,被国保约谈、传唤成为家常便饭,每逢敏感日期,要么被严密监视,要么会被短暂控制;2011年8月2日,曾因参与当年温州7•23动车追尾死难者“头七”纪念就餐活动,而被当局指派的维稳人员毒打致伤,报警后警方竟不立案,也不予出具验伤单;2016年11月17日,其在家中突然被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带走,自此与外界失联;次日,其家被抄,其家属被口头告知,刘飞跃已因“收受境外资助,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在被退回补充侦查后,2017年又新增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2017年12月12日由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直到8月7日正式开庭。原传出将开庭两天,最后只庭审一天。

    从检方起诉书来看,中共当局指控刘飞跃先生: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逐渐形成了“结束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宪政政体”的反动思想。自2005年10月刘飞跃非法成立“民生观察工作室”。租赁境外服务器开办《民生观察》网站,招募工作人员,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资金资助,专门搜集片面信息,歪曲、捏造事实,炒作敏感事件,通过互联网和境外媒体,散布煽动性言论、文章,诋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形象,攻击现行政治体制,鼓动社会公众对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不满。

    《起诉书》中罗列了刘飞跃先生“六大罪状”:一、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诽谤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权和制度,传播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提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二、撰写发表《中国维稳与人权》、《被精神病与人权》等年度报告(总结),造谣、诽谤党和政府“严重践踏人权”,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治体制”。三、利用谣言和敏感事件发表评论文章,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坚持“专制体制”,“粗暴践踏人权”,传播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四、组织策划发表漫画、海报,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侵犯公民人权,攻击国家司法机关,呼吁释放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五、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六、开办《民生观察》网站,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境外资金资助,供其长期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从刘飞跃先生多年来所行以及中共司法当局起诉刘飞跃的书中可见:刘飞跃是完全担当一个现代公民的社会责任而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为促进中国的人权民主与法治而不懈努力,因此是一个典型人权捍卫者。而中共当局对刘飞跃的重判,则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还违反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c)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第6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c)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不受阻挠地同具有一般的或特殊的权限受理和审议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来文的国际机构联系和通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本宣言第3条的规定,以和平手段纯粹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接受和使用资源;同时,也与中共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相背离。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刘飞跃,对给其造成的伤害给予国家赔偿;结束一切针对人权捍卫者的迫害,切实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立刻启动旨在保护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元月29日

  • 强烈谴责当局违法重判王全璋

    本网获悉,1月28日上午,天津二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律师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王全璋律师秉持良心,依据法律,为弱势群体申讨权利,替蒙冤民众呐喊奔走,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与人权改善而不辞辛劳、不畏艰险,结果招致中共当局抓捕镇压,在严重超期羁押3年多后,于2018年12月26日开庭,到一个月后重判。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枉顾法律,无视事实,践踏人权,枉法判决王全璋重刑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王全璋律师,1976年2月15日出生于山东五莲县,2015年7月“709大抓捕”中被中共当局绑架失踪,经过几个月后,才得知被关押于天津看守所,随后被严重超期羁押达3年半,才开庭审理。期间律师委托、会见、通信、家属探视等等所有司法程序全部被中国司法当局废弃,没有任何一点遵守法律的痕迹,成就了中国司法史上蔑视践踏法制的典型案例,必将载入法治的耻辱史册。

    王全璋200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1999年就开始关注法轮功事件,当时中共开动全国机器集中打压法轮功,还就读大学的王全璋就为受迫害的学员提供法律帮助,因此被中共有关部门警告。

    大学毕业后,王全璋曾任职山东省图书馆,2003通过司法考试,2007年开始律师执业。王全璋曾在山东济南尹家林小区学校,为底层农民村民辅导,农民土地权益课程、学习用法律维护权利。后来与北京人权机构合作,为维权者提供法律服务,后来当局施压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辞去律所工作。王全璋还协助外国电视台对敏感案件的采访。王曾以笔名“高峰”在网上发表数十篇时政评论。2008年被当局国安人员抄家。王后来离开山东,在“世界与中国研究所”工作,参与写作有关互联网与公民运动、中国律师在自由民权运动中的角色的观察报告。

    王律师长期来关注参与了中国大陆重大人权案件的辩护与维权工作。2013年4月3日在江苏靖江市法院,王全璋在为68岁的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时,因庭上递交材料时用手机拍照备查,手机被当庭没收。法官粗暴对待,庭审结束后王全璋被法官下令带走,之后失踪。4月4日,法院公告称,王全璋因“违反法庭秩序”被拘留10天。事件引发各地近50名律师及公民,4月5日到靖江市法院外举牌要求释放王全璋,并在拘留所外举牌表达诉求。中国23个省市的近140名律师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和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发出公开信,要求法院公开所谓“王全璋违反法庭秩序”录像带、立即放人,并追究相关法官和院长的责任。公开信指出,经与旁听了当天法庭审理的多名公民核实,法院的行为“完全是滥用司法权力,涉嫌打击报复”“如果法院没有立即改正,“将会在国内、国际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中国司法形象,并将极大地打击、甚至摧毁人们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在外界压力下,2013年4月6日,被拘留3天后,王全璋律师被提前解除拘留获释。

    据王全璋的个人博客透露,他所代理的当事人,即法轮功学员朱亚年在公安执法、司法过程中遭遇诸多非法对待。王全璋本人在被法院“留置”期间亦遭法警粗暴对待。此外,王还表示,在代理法轮功辩护案时,已多次遭“离奇对待”。例如:2012年8月31日因代理黑龙江省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苗福案遭东宁县法官王传发殴打和谩骂;亦曾遭上海法官徐敏芳当庭驱逐;甚至遭遇河北省唐山公安警察的汽车夹击,威胁到人身安全。

    2014年3月28日,王全璋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2014年建三江事件被迫害的律师维权,之前多位律师因为调查建三江黑监狱、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多位律师被警察打断肋骨、威胁摘取器官。拘留所警察为逼迫王全璋在保证书上签字,对其实施抓他的头发撞墙,用拳头猛击其后脑等酷刑。

    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疯狂掀起镇压中国人权律师的“709大抓捕”,7月10日王全璋被当局绑架而强迫失踪。妻子李文足致信当局公安部长郭声琨,希其坚持“依法治国”、力保律师的合法权益之下,尽早公布王全璋的人身安全消息。

    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才对外宣布对王全璋实行“逮捕”,当局指控王全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6年2月5日,程海律师寄信给天津公安局长要求会见王全璋,但未获允许。

    2016年8月8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书面声明,批评中共当局正在破坏本身发展中的“法制”,敦促当局释放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中已遭判刑及正关押待审的律师和维权人士,立即停止对他们作出起诉及解除活动限制。

    2017年1月30日,29位国际司法界知名律师联合致信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严重关切”当局持续关押和虐待人权律师及活动人士、骚扰家属、不让律师会见,点名王全璋等人可能遭遇酷刑,呼吁释放。签署人包括前美国律师基金会主席戴维?科林斯(David Collins)、前联合国酷刑问题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前法国司法部长罗伯特?巴丹泰(Robert Badinter )。原中国福建宁德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前法官李建峰表示,本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公然藐视法律,严重超期羁押,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严重犯罪。

    2017年2月14日,王全璋遭天津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然而,家属和代理律师仍无法会见王全璋。

    2017年7月9日,“709大抓捕”两周年之际,王全璋家属及代理律师发表共同声明,谴责天津看守所多次拒绝律师会见,官员口头以王全璋名义解除家属委托的律师并违法指派其他辩护律师,以及天津、北京律协及全国律协、北京市司法局和司法部未履责维护律师权益,甚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遭跟踪,查车牌、身份证,家属被断水断电、租房遭到驱赶等“黑社会化”办案方式。

    2017年11月,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等团体发起“王全璋不见不散行动”,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也出席支持。

    王全璋被抓捕后,当局疯狂施压家属与代理律师。李文足说,当局国保人员,到亲戚家乡散布谣言抹黑王全璋。王全璋家属依法委任的律师,长时间见不到王全璋;一开始由李仲伟、袭祥栋律师代理,当局司法局施压不许他们继续代理,威胁抓人,两律师被迫退出。后来,余文生律师、王秋实律师接任,余文生律师被当局抓捕后,程海律师主动为王全璋代理,后来再变更到刘卫国律师。

    王全璋被抓后,李文足为了救夫,遭遇了警察的各种威胁、骚扰、跟踪、脱衣“检查”、逼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也遭遇死亡威胁,她几十次到天津公安局、看守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呼吁并控告,送出300多封控告信,但至今都没有获得立案。2018年4月,李从北京徒步往天津“千里寻夫”,被当局阻挠绑架,送回北京软禁;一名男子堵在李家门口恐吓:“只要你们敢出来就弄死你们,你信不信?”李文足回说:“信,太信了,因为你们就是一群流氓无赖知道你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如果,我们娘儿失踪了,被弄死了,请广大朋友们帮我们把这段悲剧写在历史上。”

    经过漫长的严重违法超期羁押,中共当局终于采取惯用的伎俩,借用西方人过圣诞节与新年之际于12月26日开庭审理王全璋案。

    从王全璋上学就本着公义关注中国弱势群体,替民众维权,捍卫社会正义,出来工作后投身到人权捍卫者行列,长期坚持以法律为武器,抗击强权,努力推进中国的人权法治与民主进步,可见王全璋是个典型的人权捍卫者,是个极具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的现代优秀公民,但结果却招致中共当局的打压,最终被违法关押三年半,现在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4年6个月。

    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对王全璋律师的迫害,是赤裸裸的践踏中国《宪法》与《律师法》,公然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也食言自己“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国家”,因此是完全与人权为敌,与人类文明为敌。

    王全璋律师被重判案是中共当局疯狂镇压律师而掀起的“709大抓捕”直接受害人中最后一个被判者,但从中共当局镇压人权捍卫者的角度,这绝不会是最后者。因为人权捍卫者刘飞跃、黄琦等等都将面临被判刑。所以,只要中国一日没有走上切实保障人权的宪政民主,人权捍卫者被迫害的灾难就一日不会停歇。

    民生观察 2019年1月28日

  • 强烈抗议重判人权活动家秦永敏

    本网获悉,今日(2018年7月11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人权活动家、“中国人权观察”创办人秦永敏先生,在被拘押三年后,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残酷迫害人权捍卫者,枉法判决秦永敏先生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本次秦永敏先生被重判,是因主张“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倡导发起要求与中共当局新当权者的朝野对话,启动旨在建立宪政民主的政治改革,并依法向中国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结果在2015年1月9日被武汉警方以“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为名拘押,2016年6月,被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起诉书称,“秦永敏为实现其‘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一方面撰写文章、出版书籍,提出了‘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政治目标,确定基本方针、过程和战略考量、策略和方法,一方面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后几次延期庭前会议与开庭,最终于2018年5月11日在武汉中院开庭。从代理律师事后披露,开庭当天秦永敏基本处于昏迷状态,无法进行任何答问,更无法自辩,律师为此要求休庭与延期开庭,但均遭到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单方上演了审理,并于今日宣布对秦永敏的重判。

    秦永敏先生,于1953年8月11日出生于湖北武汉。曾为武汉钢铁厂工人,上世纪70年代末西单民主墙时期,在武汉主编民主刊物《钟声》,1980年开始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1981年秦永敏被捕,次年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9年出狱。

    1993年11月14日秦永敏在北京参与发起《和平宪章》运动,是1949年后的第一个民运纲领的起草人,提出平反六四事件和释放所有政治犯等要求,随后他被控扰乱社会治安罪处以劳动教养两年。

    1997年秦永敏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五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宪政。1998年他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并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后又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随后被警方逮捕,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2010年11月刑满出狱。 出狱之后,他很快恢复了中国人权观察工作,持续发出中国人权新闻稿,并发起了多次救助政治受难者运动(如救助刘晓波、李旺阳等),为此多次被湖北警方“传唤”、拘留、非法拘禁与抄家。

    2013年始,秦永敏连续发表致中共新任总书记习近平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八大新的领导班子启动朝野对话机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和平转型,实现民主宪政。同时联合民间认同公开信的各界人士, 在网络上建立起一个“玫瑰团队群”的社区论坛型平台,公开提出:“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全民和解,和平转型”的目标,倡导通过“驱除恐惧,合法抗争,指明前途,导向光明”。并且依照中国《宪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多次正式公开向湖北省民政厅及中国民政部提出申请注册成立“中国人权观察”。2015年1月9日秦永敏被武汉当局拘押,其妻赵素利同月19日也被武汉当局带走后失踪。直到2018年2月上旬,赵素利在被武汉警方秘密羁押三年后,得以短暂露面,但随后又被警方控制而与外界失联。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有数十名保安员驻守在秦永敏湖北亲戚家门口,限制其家人外出的自由,也不准外人登门探望。

    秦永敏先生从1970年到2018年的48年间为推进中国人权民主法治的进步而被中共当局非法抓捕、拘禁、抄家达50次,被判刑坐牢至今共计超过25个寒暑。从秦永敏先生几十年来的所行可见,他无非是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发表了一些质疑、批评时政的文章,揭露了各级权力部门的违法侵权黑暗,表达了一份忧国忧民的赤子情怀;他相信中国的宪法与法规,将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权当真了,并遵照中共自己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注册成立“人权观察”;他也以己度人,认为当权者会有良心,进而期待良性互动与官民和解,并为此呼号奔走。他所致力的目的就是改善中国的人权,推进中国的民主,建立中国的法治,达成中国由野蛮专制独裁向文明宪政民主法治的转型。他所倡导的手段都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他所遵行的规则都是中国现行法律,所以其目的是正义的,途径是合法的。然而,如此一个致力于推动中国文明进步的赤子,却屡屡遭致拘押判刑,并且连带他的所有亲人也遭株连。

    值得注意的是,也就在昨天(7月10日),湖北人权捍卫者、“民生观察”创办人刘飞跃先生在被拘押两年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随州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意味着不久将开庭审理,而四川人权捍卫者、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先生被控泄露国家机密罪案,也在羁押两年多后,于今年5月24日在绵阳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虽后来将原定的6月20开庭延期,但估计不久也将会开庭。从秦永敏先生今天的重判来看,中共当局在进一步加大打压人权捍卫者的力度,因此黄琦与刘飞跃案不容乐观,应该引起世界的高度关注。

    虽然,就在7月10日,中共当局迫于国际社会压力将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先生的遗孀刘霞放出了国门,但是,这绝不意味中共当局有半分改善人权意愿,更没有半点启动政治改革的迹象。因为对秦永敏先生重判,其实就在向世界宣告,中共坚持自己对抗普世文明的中国特色,将在制度自信下狂奔于极权专制的老路。所以,世界对中国切莫产生中共当局会改邪归正走向文明融入主流的错觉。

    中共十九大宣称进入新时代以来,新的当权者通过持续镇压纪念六四,抓捕大批人权捍卫者,摧毁维权与公益的玫瑰团队与全国旅游团队,及今天重判秦永敏,已经昭示了新时代就是与人权、法治、民主、自由等普世文明为敌,就是要中国延续永葆权贵奴役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核心利益。

    中共当局对秦永敏先生的重判是公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然践踏中共当局自己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时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㈠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还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序言中“强调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认识到个人、群体和社团有权利和义务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增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识。”第1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2条“1.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第5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b)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c)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还与中共当局夺权时期宣称的所示宪政民主等等所谓“初心”相背离也;还自食了新当权者对外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诺言。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废止对秦永敏先生的枉法判决,无条件释放秦永敏,对长期来给予秦永敏及其家人的迫害作出国家赔偿;

    二、平反、释放刘飞跃、黄琦等等一切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民主、法治进步的人权捍卫者、政治犯、良心犯,追究那些制造人权灾难者的法律责任;

    三、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切实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

    民生观察 2018年7月11日

  • 强烈抗议四川当局枉法重判民主维权人士陈云飞

    2017年3月31日,四川著名民主维权人士陈云飞在遭羁押两年多,倍受酷刑折磨,经变更罪名后,被成都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这一恶判,是又一次对依法治国的公然背叛,是对《宪法》赋予公民基本人权的践踏,是对八九一代反腐爱国良心持守者的再次残害。“民生观察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
     
    据代理陈云飞案的律师介绍:“31日上午九点半陈云飞着长睡衣,微笑高举双手向所有人示意,他拒绝回答法官和检察官的问话,只回答辩护律师的问话。中午12:30休庭半小时吃饭。下午三点二十三分复庭,当庭宣判四年。陈云飞当即双手作胜利手势,并表示上诉,理由是太轻了。”而据庭外维权人士反映,当日前往围观声援的维权人士,如刘正友、罗开文等多人,被警方押离现场控制。
     
    本次抓判陈云飞,起因于2015年3月25日,即中国传统清明节前夕,陈云飞与四川当地20余名民众,依照往年惯例,自发前往成都市新津县,为1989年春夏在北京反腐爱国民主运动中被当局屠杀的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在返程途中,遭到四川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捕。第二天,即3月26日,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
     
    后来在反复侦察审查而无法找到栽罪证据后,成都检察院被迫取消了对陈云飞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而变更成涉嫌“寻衅滋事罪”,并将案件下移武侯区检察院。起诉书主要指控对陈云飞在帮助被强拆的民众维权时,在武侯区政府前搭灵堂等活动。因检察院一再退侦,法院一再拖延,致使陈云飞被羁押两年多后方审判。在羁押期间,陈云飞遭受了多种惨无人道的酷刑,这从陈云飞开庭中的最后简短陈述“像孙悟空在炼丹炉中”、“ 对我的迫害、殴打、戴脚链”等等,可见一斑。
     
    陈云飞,1967年8月13日出生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县。1989年在北京农业大学就读,积极参与八九反腐爱国民主运动;2007年6月4日,在《成都晚报》刊登“向坚强的六四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成都警方抓捕,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半年;2008年,以发起人名义与维权公民谭作人、冉云飞等捐血纪念六四而被警方警告、威胁;2011年,因被怀疑参与“茉莉花革命”而被警方软禁家中数月;2013年1月被当局边控禁止前往境外旅行,后怒而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举行“葬礼”焚烧,以示抗议;2013年3月5日,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递交“致习近平等先生的公开信”、“要求中国最有权力的205名部级以上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以及7033名有效公民的签名名单,但被拒绝签收;2015年2月至3月,为抗议彭州石化的污染,通过网络倡议开通了“成都市区到彭州中石化厂一日游旅游线路”而被成都市警方控制阻扰。
     
    多年来,陈云飞每年清明节前都会去给六四受难者祭扫,并给受难者家属以经济接济与精神安慰,还多次只身前往北京赵紫阳故居祭奠;同时,陈云飞不仅在四川组织维权民众学习法律人权知识,还广泛参与全国维权运动,最近几年几乎所有全国重大维权事件,如安徽合肥安妮教育维权事件,湖南昭阳李旺阳离奇死亡祭奠事件,苏州林昭祭奠事件等等,均有其到场。因此,他被全国数十个派出所关押过,多次被殴打致伤,曾经被郫县警方殴打住院一个多月,还经常被软禁在自己创办的“陈氏劳改农场”中,多次被抄家,多次被拘留,直至这次被重判入狱。
     
    陈云飞这次被构陷判刑,诚如其自己所言“稍微正常,懂常识和有良知的人,都明白我无罪。老千们(四川政法系官吏)的指控才是明目张胆的寻衅滋事。我所做所说完全是现有法律框架内的活动,是对周永康、李春城、李昆学等伪公仆暴政的控诉、揭露与批判。成都市、四川省、中央政法委老千们参与对这类政治犯的折腾,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周、李爪牙,秋后算账;要么是你们由周时期的跟踪、恐吓、殴打、黑监狱、绑架直接变成了现在的赤裸裸的监狱。进一步说明现在公检法老千们更毒了、病得更重了。”
     
    由陈云飞多年来的所行可见,他矢志不渝地坚守着八九一代人反腐爱国,推进中国民主法治,改善中国人权的理想信念,在中国宪法赋予的权利与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维权,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是中国当代难能可贵的良心人士。四川当局重判陈云飞,是对八九反腐爱国运动镇压的延续,是对中国坚持八九信念一代人的持续伤害,是对中国当下反腐的变相反抗与嘲讽,是对依法治国的公然背弃,是对中国人权的公然抹黑,是对中国《宪法》的公然践踏,是对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的公然毁弃。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立刻纠正四川当局的枉法判决,无条件释放陈云飞及因纪念六四被抓捕的“酒案四君子”。平反八九反腐爱国民主运动,公开祭奠六四英烈。
     
    二、开启政治改革,重新甄别中共建政以来所有重大事件,切实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宪法尊重与保护人权的承诺。
     
    三、加大反腐力度,清除周永康及后台与党羽在政法系的祸害,依法惩办制造人权冤案的恶吏。
     
    2017年4月1日
     
     
     
     

  • 赤壁袁小华袁兵遭重判 二人均表示上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9日消息:赤壁袁小华、袁兵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一案今日在赤壁法院宣判,袁小华、袁兵二人均遭重判。
     
    5月9日早上,袁小华、袁兵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一案在湖北省赤壁市法院第二审判法庭进行宣判,袁兵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四年;袁小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二年半,合并执行三年半。
     
    该案代理律师卢京美表示:宣判后,辩护律师分别会见了各自的当事人。袁兵、袁小华均表示“坚决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据以“围观南周”、“反对朝鲜核实验”和敦促全国人大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八城快闪”活动,都是践行宪法所维护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一审判决系枉法裁判!对他们定罪科刑,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案件回顾:2013年5月25日,袁小华、袁兵、陈剑雄、黄文勋、李银莉等多位朋友在赤壁一家饭店吃饭出来时被赤壁警方抓走,上述五人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治安期满后被刑事拘留,刑拘一个月后陈剑雄、李银莉被取保候审,袁小华、袁兵、黄文勋三人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罪逮捕,期间曾被变换罪名。在看守所中三人均不同程度遭到包括殴打、电击、强迫劳动等不人道待遇。案件多次被当地公安延长侦查期限,首次开庭时间为2016年4月19号,至今日一审宣判时,袁小华、袁兵、黄文勋已被关押将近三年,同期被抓的黄文勋则被另案处理,案件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图为该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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