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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钟亚芳去县政府要求外出讨饭被暴力抓进派出所
浙江桐庐县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已被官、警、凶、社会流氓勾结的桐庐县政府、公安、中医院等无法无天又无人性的腐败官员,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配合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天天24小时非法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至今长达3年多,且又被无故停发钟亚芳病假工资近5个月(至今也未见单位桐庐县中医院的《辞退证明书》), 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以及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病重钟亚芳与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同时被封杀劳动仲裁、信访、外出借钱、外出求救、外出讨饭等一切救济途径。——做贼心虚丧尽天良的桐庐县当局腐败官员铁了心要“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钟亚芳、钟知含母女变相杀人灭口!由于被断绝生活来源营养跟不上,已致钟亚芳年仅15岁的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病情加重,近3天未能进食。为母女不被这些无法无天又无人性的禽兽官员“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8月11日下午,钟亚芳忍着病痛含着血泪在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非法押送下去桐庐县政府大门口举牌要求外出讨饭,结果被赶来的特警与警察告知“违法”,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恶警凶狠用暴力抓进警车,押送到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恶警还凶狠对钟亚芳说“共产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叫我杀人我就杀人”, 病重钟亚芳7月25日被桐庐县公安局信访科恶警陈家鲁与沈全根联合打伤的手臂再次被恶警弄伤。举牌要求外出讨饭钟亚芳电话15306516215。2014年8月12日浙江钟亚芳被不准去见中央巡视组还遭监控人员威胁
中央巡视组于2014年7月29日驻进浙江省,一边被继续非法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等监控人员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一边又被无故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的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的身患重病冤民钟亚芳,欲去杭州向中央巡视组求救,结果8月4日、8月5日、8月7日三天,在桐庐县汽车站,都被桐庐县当局的腐败官员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无监视居住决定书等任何执法凭证)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3年多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社会流氓、社会无业人员)与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警察一起强制不准买票去杭州向中央巡视组求救。
8月4日与8月7日钟亚芳还被带到城北派出所;8月5日,钟亚芳被围困在桐庐县汽车站长达3个多小时仍被强制不准去杭州向中央巡视组求救后,监控人员俞一丕(承包人,社会流氓)竟还嚣张凶神恶煞地在候车室众目睽睽之下对钟亚芳进行一系列恐吓威胁“只要我管在这里你钟亚芳别想去杭州”、“从现在起你敢再拍一下照,我就把你手机砸破、把你家大门砸破,大不了叫政府赔给你一扇门”、“你不把发在海外网上的照片删掉、我杀掉你全家”、“有本事你去找共产党”、“找政府”、“找公安”······(有录音)
无人身自由且又无生活来源的单亲病重核污染被害钟亚芳、钟知含母女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
求生不能钟亚芳的电话15306516215
2014年8月8日
钟亚芳上访政法委抗争非法监控 领导步话机中指使打人
杭州市政法委在电话中称“钟亚芳你邮寄给我们要求依法撤除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雇请的监控人员还人身自由的控告状与视频等材料,我们已经于7月7日转桐庐县政法委去处理,只要你反映的事实,一定会给你公道的”。——而惊天之冤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的我钟亚芳忍着病痛含着血泪向杭州市政法委等各部门各领导所反映的都是属实,铁证如山!此由我在极困难的条件下拍下的几十个视频等证据确凿证明。
其后,我无数次的打电话给桐庐县政法委,电话要么在通话、要么就不接,无奈之下,我分别于7月15日、7月21日,在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无监视居住决定书等任何执法凭证)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下去桐庐县政法委,结果2次均被门卫保安在请示领导后被强制不准进入桐庐县政法委,更甚7月21日这次桐庐县政法委的领导还嚣张在步话机中指使保安打我。——显然,桐庐县政法委是在耍流氓,根本不想也不会依法撤除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还我钟亚芳人身自由。
自2011年7月22日我从非法关押的精神病院释放回家随即又被桐庐县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明目张胆天天24小时以轮班“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的长达3年中,我曾多次强烈要求被控告的枉法官员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立即依法回避处理有关涉及我钟亚芳的所有案件,曾多次强烈要求桐庐县政法委立即依法撤除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还人身自由,但桐庐县政法委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却一直公然违法对我的合理合法诉求不予理睬。
由于桐庐县政法委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的公然违法、已造成被残酷迫害(身为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事故致核污染受害者的我,只因给有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讨公道而被逼进京依法上访控告包庇凶手制造冤案的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而被打击报复公器私用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病重的我人身自由被当局公然违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至今长达3年,甚至发展到为掩盖违法犯罪事实要变相杀我核污染被害母女灭口,从4月起又丧心病狂地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下无故停发了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以及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我原本扣发的病假工资,断绝身患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重病的我与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同时封杀劳动仲裁等的司法途径,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早已负债累累的我母女,也不准我外出求救、外出借钱、外出讨饭,要在中央强调“依法治国、保障民生”的当下“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的我钟亚芳与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变相杀人灭口!
惊天之冤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的受害弱女子钟亚芳敬请海内外各正义人士、各级领导关注我母女的安危!敬请杭州市政法委督办!同时,再次强烈要求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立即依法回避 ,强烈要求桐庐县政法委立即依法撤除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3年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社会无业人员),还身患重病的我钟亚芳人身自由! 还被公然非法抢去维持我钟亚芳母女生命的病假工资。
钟亚芳的电话15306516215
2014年7月24日

浙江钟亚芳被监控2年多的系列视频(四)
——反监控不服从系列报道
按:钟亚芳是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受害者,其单亲女儿钟知含又被无良医生放射性核素投毒致核污染,因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把惊天大案制成惊天冤案!钟亚芳被逼多次进京上访,冤未伸,反被打击报复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患多种疾病危及生命。
钟亚芳2011年7月22日释放回家后,又被当局的腐败官员公然违法以伪造的“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巨资雇请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严密监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达2年多的时间,且现仍在进行中,让钟亚芳求生不能!!!
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钟亚芳拍下了大量她被监控、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让外界感受到了当局维稳体制的疯狂、没人性。2014年6月6日开始,民生观察开始刊登这些视频,今天发布的是视频四。以下是钟亚芳2014年4月14日拍下的视频的文字记录:
视频四:2014年4月14日上午,钟亚芳在浙江桐庐县政府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下到达桐庐县汽车站,在汽车站被断绝生活来源的钟亚芳被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去杭州。
以下是钟亚芳与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
视频四: 2014年4月14日上午,钟亚芳在浙江桐庐县政府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下桐庐县汽车站,在汽车站被断绝生活来源的钟亚芳被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去杭州。
以下是钟亚芳与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 还是不让钟亚芳去 是吧 10号那天下午快5点钟时是不是讲
监控人员:等他来(注:指监控人员的承包人俞一丕 社会无业人员)
钟亚芳:再不给我病假工资 也不来管了 随我自己去杭州去北京了 你们好意思这样弄在这里
监控人员: 等他来 他等下就来了 他说同意那个么就那个了
钟亚芳 : 不同意我们家里人就拿来饿死了
监控人员: 这个东西跟我们不搭界的
钟亚芳: 你的意思我们家里人饿死跟你们不搭界的 你们只要不让我去杭州 不让我买票就好的 你们这样在这里做 你们不怕断子绝孙的你们自己 拦牢就好啦
我要买票到杭州去现在 我家里钞票都不发给我们 叫我们怎样过
人身自由把我限制起来 你们每个月几万元工资在付 有这样的事情吗
你们自己想想看 你们是畜生还是人你们自己 10号那天俞一丕是不是在这里讲的 他是不是这样讲的 他这个畜生是不是这样讲的
监控人员 : 就要过来了 他讲要让你去总要让你去的
钟亚芳: 你们有什么权力有什么资格不让我去
走开 你们是不是要全部联合起来把我跟我女儿全部都饿死
走开 那天俞一丕 10号那天是不是这样在讲的 你听着他这样讲的 再那样的话你们也不来管了 病假工资再不给我的话是不是随我自己今天去杭州
监控人员 : 就要过来了
钟亚芳:你们有什么资格不让我去
2014-6-27
当天的监控人员
浙江钟亚芳被监控2年多的系列视频3:限制是为了让你养病
反监控不服从系列报道
按:钟亚芳是2006年12月21日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致核污染受害者,在投诉交涉过程中,其单亲女儿钟知含又被无良医生放射性核素投毒致核污染,因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拒不同意对证据确凿(有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女儿钟知含刑案依法立案侦查、又拒绝信访听证,造成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女儿钟知含的惊天大案成惊天冤案、凶手李林法等逍遥法外!钟亚芳被逼多次进京上访,结果冤未伸,反被打击报复于2009年10月1日上午在北京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抓回当地后,被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钟亚芳2011年7月22日从精神病院释放回家后,又被当局的枉法腐败官员公然违法以“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以“监视居住”的方法严密监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阻止其上访喊冤,至今已长达2年多,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同时封杀司法途径。更甚从2014年4月起又停发了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维持生命钟亚芳的病假工资,维持钟亚芳母女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要“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惊天之冤的单亲病重核污染钟亚芳母女变相杀人灭口,钟亚芳钟知含母女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
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钟亚芳拍下了大量她被非法监控、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让外界感受到了浙江桐庐县当局维稳体制的疯狂、没人性。2014年6月6日开始,民生观察开始刊登这些视频,今天发布的是视频三。视频三是由4小段视频合并而成,记录的是2014年4月9日上午钟亚芳走出居住的小区前往桐庐汽车站被跟踪、带回的经过。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6-18
以下是钟亚芳2014年4月9日上午拍下的4段视频的文字记录:
视频三第1段:2014年4月9日上午钟亚芳走出居住的小区后,就被浙江桐庐县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一起坐公交车到桐庐县汽车站。
视频三第1段钟亚芳与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以为躲起来就没人知道了在监控我
监控人员: 有这么多监控
视频三第2段: 2014年4月9日上午,钟亚芳在浙江桐庐县当局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监控跟踪下到达桐庐县汽车站后,又被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去杭州。 监控人员竟荒唐称“限制钟亚芳人身自由不让买票离开桐庐去杭州,是因钟亚芳身体不好,叫钟亚芳休息、养病”!
视频三第2段钟亚芳与监控人员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走开 我现在要买票去杭州。
监控人员:等一下 等他们来再去
钟亚芳:等你们领导来是吗 你们有什么权力不让钟亚芳买票去杭州
监控人员:不晓得
钟亚芳:你不晓得你还要来限制我人身自由
监控人员:我们是这门行当
钟亚芳:这是你的工作 限制我人身自由不让我离开桐庐
天天24小时跟踪监控是你们的工作喽
钟亚芳犯法了吗 你晓得吗
监控人员:你一等公民
钟亚芳: 既然晓得我是一等公民你还要来限制我人身自由
监控人员:身体不好
钟亚芳:你们现在来限制我人身自由是因为我身体不好是吗
监控人员: 叫你休息
钟亚芳:叫我休息是吗 叫我休息不准我去杭州是吗
监控人员:养病
钟亚芳: 那你觉得我是什么病 政府跟你讲是什么病
监控人员:不晓得
钟亚芳:你们领导跟你讲我是精神病是吗
监控人员:因为你长期病假么总有病
钟亚芳:你的意思是我现在长期病假所以你们不准我去杭州
你讲我怎样在家里养病 人身自由剥夺了 生命救治权剥夺了
病假工资扣发了 所有的权力都剥夺了 那你讲我怎样在家里养病 你告诉我
监控人员:告他们去
钟亚芳: 我现在就去告他们去呀
监控人员: 等他们来 网上么叭叭叭发出去
钟亚芳:你的意思叫我网上叭叭叭发出去
把你的照片发上去是不要紧的 你讲
监控人员:这也没办法的
钟亚芳:你也叫我去告你们领导 去告这个政府
监控人员:有冤伸冤
钟亚芳:你走开 钟亚芳现在就要去杭州告他们去
视频三第3段:2014年4月9日上午,在桐庐县汽车站钟亚芳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陈中华等2警察与桐庐县当局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俞一丕等3名监控人员一起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去杭州。
视频三第3段钟亚芳与陈中华副所长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的意思我杭州是一步都不好出去了 从今年开始 2014年开始 一步都不好走出去了。
副所长陈中华:有些问题在这里解决好 是不是 你这里么不解决
钟亚芳:你们给我解决了吗
副所长陈中华:你去了之后又回来 还是要那个 所以你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钟亚芳:你执法凭证给我 你监视居住证给我 好不好 你不要来把我钟亚芳当傻瓜好不好 法治社会吧 你陈副所长有什么权力来一次又一次地来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
副所长陈中华:你是噶聪明的人 不会是傻瓜的
钟亚芳:我聪明的就可以人身自由限制了
副所长陈中华:不 不 不 这个不搭界的
警察徐鸣:我们去钟阿姨 去 去去 走走钟阿姨 去了 去了
副所长陈中华:我昨天晚上值班 一夜没睡 早上听到你
视频三第4段 :2014年4月9日, 钟亚芳被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陈中华等2警察与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雇请已2年多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去杭州后, 又被副所长陈中华等2警察与其中2名监控人员一起非法押送回家。
视频三第4段钟亚芳与陈中华副所长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 陈所长我希望你叫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郑 叫他监视居住证拿出来给我
副所长陈中华:钟阿姨 我要是你院长的话 我肯定让你当护士总长
副所长陈中华:你还在拍的钟阿姨
钟亚芳: 你们不是都不承认在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么。
钟亚芳和当天的监控人员
以下是当天的视频:
浙江访民、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被监控二年多的系列视频(二)
按:钟亚芳是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受害者,其单亲女儿钟知含又被无良医生放射性核素投毒致核污染,因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把惊天大案制成惊天冤案!钟亚芳被逼多次进京上访,冤未伸,反被打击报复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患多种疾病危及生命。钟亚芳2011年7月22日释放回家后,又被当局的腐败官员公然违法以伪造的“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严密监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达2年多的时间,且现仍在进行中,让钟亚芳求生不能!!!
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钟亚芳拍下了大量她被监控、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让外界感受到了当局维稳体制的疯狂、没人性。2014年6月6日开始,民生观察开始刊登这些视频,今天发布的是第二段视频。
这段视频仍发生在2014年3月31日,在桐庐县汽车站外的马路上,钟亚芳被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2名警察与俞一丕、程晓蔚等4名监控人员(社会无业人员)强制不准去杭州, 警察称:这些违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是钟亚芳的“朋友”(视频二)
以下是钟亚芳与警察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去杭州, 凭什么不让我去, 我钟亚芳犯
法了? 你们4个监控人员在监控还有2个警 察跑过来不让我去 杭州。
监控人员:你只要去好了, 警察来了。
钟亚芳:今天是2014年3月31日上午。
警察:去县政府好吗?
钟亚芳:县政府会给我解决? 我需要去吗?
警察:先去, 对不对?
监控人员俞一丕:警车坐去好了。
警察:警车她不肯坐的, 我晓得的。
钟亚芳:我犯法了, 你告诉我, 今天我钟亚芳有没有犯法 ?
我到杭州去犯法了, 你告诉我, 你们监视居住证拿来 ,
我监视居住了, 监视居住证拿来!
警察:你这个人专门这样讲去没有意思的,我讲我们马上打
个的去县政府, 好不好?
钟亚芳:县政府会给我解决? 我需要去吗?
警察:先去解决今天的事情, 你讲这个东西到底怎样, 劳动
仲裁的事情, 县政府讲今天一下没有办法答复你, 那
么今天的事情先解决掉, 他讲你好去还是今天好去不
好去,事情给他解决掉是不是?
钟亚芳:叫谁来解决?
警察:去了总有人出来, 你站在门口没有人出来的?
钟亚芳:我这个月开始病假工资都不发给我了, 他们来处理
过了吗? 你告诉我。
警察:是讲这个事情是要去的, 让他们晓的, 来解决你这个
事情。
钟亚芳:我钟亚芳犯法了吗? 你们告诉我, 我犯法了吗 ?我
杭州也不好去 ,不是都说没有人监控我 ,没有人限制
我人身自由, 不是都这样在讲。
警察:钟阿姨, 马上打的去县政府, 好吧,去吧, 县政府去
我们。
钟亚芳:我去杭州了, 桐庐我都已经去了, 局长也找了, 信
访局所有地方都去了, 院长接待日八个接待日去过
了, 你告诉我, 他们既不立案, 也不给我裁定。
警察:现在过去。
钟亚芳:你们执法凭证拿出来, 执法依据拿出来, 我钟亚芳
监视居住了不要紧, 监视居住证给我。
警察:我们现在是在劝你, 又不在执什么法, 你这个人。
钟亚芳:那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去杭州?
警察:我们劝你去县政府信访。
钟亚芳:那这4个监控人员你们先帮我抓起来!
警察:信访先去县政府, 一级级来, 这个东西。
钟亚芳:一级级我都已经去过了, 一级级。
钟亚芳:中央不是叫你们这样, 把这个人关关起来事情不解
决, 叫你们来解决问题 ,不是叫你们不来解决问题,
把这个人关关起来人身自由限制掉了, 所有诉求都不
给她解决!
警察:是在解决问题, 你到县政府去解决, 你在这里, 讲的
难听点, 就我们这2个人有什么解决不解决?
钟亚芳:我钟亚芳犯法了吗?你告诉我一声。
警察:不是说犯法了, 这种东西我们劝你过去, 到县政政府
里去。
警察:对吧, 讲的那个点, 你到县政府总有人来接待你, 总
有人来跟你说话, 是吧。
钟亚芳:这个腐败的桐庐县政府是要置我于死地, 对我残酷
迫害, 全方位迫害, 一边几百万钞票雇佣监控人员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 ,一边把钟亚芳的病假工资扣在那里,
所有的诉求都不给她解决, 哪个诉求解决了? 最终为
了来掩盖我女儿的这个案子, 为了掩盖放射性投毒这
个特大刑案, 为了包庇这些把我非法关进精神病院的
当权者!
警察:钟阿姨, 我们去县政府好吗?
钟亚芳: 县政府里去就会给我解决了, 你的意思?
警察:你到了总有人来陪你说话, 总有人来听你讲, 是不
是 ?你站在这里只有我在这里听, 你说我有多少点权
力, 对不对?
钟亚芳: 我犯法了吗 ?你先告诉我一下。
警察:没有人讲犯法。
钟亚芳:我去杭州犯法的。
警察:我们先劝你去县政府。
钟亚芳:那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去杭州?!
警察:谁不让你去了?!
钟亚芳:你们现在是不是不让我买票去杭州!
警察:你买票等一下退掉麻烦, 对不对?
钟亚芳:那么这4个监控人员,你们为什么不给我抓起来, 警
察你们去给我查清楚是我什么人? 告诉我这4个监控人
员是我保镖? 还是什么? 你告诉我!
警察:是朋友。
钟亚芳:你的意思是朋友? 这4个监控人员是朋友!
监控人员:我们先到县政府去, 钟阿姨。
整理:钟亚芳
2014-6-10
当天拦截的警察和监控人员
以下是当天的视频:
浙江访民、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被监控二年多的系列视频(一)
——反监控不服从系列报道
按:钟亚芳是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受害者,其单亲女儿钟知含又被无良医生放射性核素投毒致核污染,因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把惊天大案制成惊天冤案!钟亚芳被逼多次进京上访,冤未伸,反被打击报复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患多种疾病危及生命。钟亚芳2011年7月22日释放回家后,又被当局的腐败官员公然违法以伪造的“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严密监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达2年多的时间,且现仍在进行中,让钟亚芳求生不能!!!
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钟亚芳拍下了大量她被监控、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让外界感受到了当局维稳体制的疯狂、没人性。从今天开始,民生观察陆续刊登这些视频。
2014年3月31日上午,钟亚芳在桐庐县汽车站准备购买车票前往杭州,被俞一丕一伙的一名不知道名字的监控人员在车站强行阻止购买车票。钟亚芳等当时拍下了这段视频,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这位监控者的嘴脸,以下是钟亚芳与这名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监控人员:等一下 他们会来处理的。
钟亚芳:干吗 我到杭州去不好去的
监控人员:不是, 他们会来那个。
钟亚芳:会来处理, 我是什么? 我犯法了要来处理, 上头什么领导?
监控人员:他们上头领导来了。
钟亚芳: 什么领导你告诉我 ,不是讲没有人监控我, 我钟亚芳有人身自由的
监控人员:我们反正是上头怎么讲, 我们怎么做, 同我们没关系的。
钟亚芳:那是上头叫你们不准我到杭州去的。
监控人员:我不晓得, 上头讲。
钟亚芳:那你凭什么不让我买票。
监控人员:反正上头讲叫你那个。
钟亚芳:上头跟你讲我不好买票的。
监控人员:不晓得
钟亚芳:那你凭什么不让我买票。
监控人员:不晓得, 反正你要拍就拍去好了
钟亚芳:反正我拍了没有用的,你多次讲拍了没用的。
监控人员:反正吃这门饭总要让你拍的。
钟亚芳:那你凭什么不让我买票现在。
监控人员:不晓得,反正上头。
钟亚芳:那你上头是谁告诉我, 是政府 ?是谁? 具体是谁?
监控人员:反正这个人会来处理的, 你的事情。
钟亚芳:就是意思是你们嘴巴里讲是没有人监控我, 官警全都讲 ,政府里的人都讲没有人监控我, 都没有人限制我人身自由, 我现在要去杭州 ,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去?!
监控人员:你反正就是这点花头, 你就是弄来弄去这点行当,这个是你的工作, 其他什么调头。
钟亚芳:那你的意思我是到杭州是去弄来弄去, 你们不给我去。
监控人员:正当合法国家会不给你去的。
钟亚芳:那你的意思我到杭州去是犯法的,你的意思。
监控人员:不晓得。
监控人员:你这种东西不要来问我。
钟亚芳:那你的意思我现在到杭州去是犯法的, 是上头的领导跟你讲 ,我到杭州去是弄来弄去是犯法的, 我钟亚芳到杭州去是犯法的 。
监控人员:我不晓得。
钟亚芳:你们这样缺德的钞票在挣, 你们晓得的吗?
监控人员:我不挣人家照样挣, 有你这种人在这里的话, 照样有人要来挣。
钟亚芳:有我这种人活在这里, 是不是照样有人要来监控我。
监控人员:这个肯定的。
钟亚芳:除非是你们把我弄死了 ,你的意思?
监控人员:这个同我不搭界的。
钟亚芳: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你告诉我。
监控人员:我不吃这门饭的话, 同你也不搭界。
钟亚芳: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你告诉我。
监控人员:我不晓得你是什么人, 反正就是讲我们也不会虐待你, 也不会来怎样。
钟亚芳:就是跟你讲过, 我到杭州去是去犯法的,领导交代你。
监控人员:反正上头有领导的。
钟亚芳:上头领导跟你讲, 我钟亚芳去杭州是犯法的。
监控人员:领导他个叫你那个我就那个。
钟亚芳:就是没有领导同意我是不好去杭州买票的, 不好去的。
监控人员:不晓得。
钟亚芳:那你不晓得你拦着不让我买票做什么?
监控人员:上头讲过等他来了再讲, 就要过来了。
监控人员:就要过来了。
钟亚芳:就要来解决我的事体了, 反正我钟亚芳活在这里是不可能获得人身自由的, 他们领导交代你。
钟亚芳:你晓得你自己在限制我人身自由 ,不让我买票到杭州去,天天24小时跟踪钟亚芳是犯法的, 你自己晓得的吗? 不仅是犯法 是缺德的, 你晓得吗?
监控人员:你也就是这点, 反正弄来弄去, 这个就是你的工作, 你除了这个, 就是你的工作。
钟亚芳:你的意思是什么? 我弄来弄去 ,我是到杭州去是弄来弄去 ?是犯法的?
监控人员:这个是你的工作, 这个是你的工作。
钟亚芳:什么是我的工作?
监控人员:这个是你的工作。
钟亚芳:你的意思我到杭州是不好去的, 领导交代你, 是犯法的, 不用讲出理由的。
监控人员:不是, 你这个是个工作, 我们又没来讲。
监控人员:反正你等一下, 他们会来处理的。
钟亚芳:今天是2014年3月31号上午刚刚现在快11点钟了, 你们跟我一道跟踪监控到人事保障局。
钟亚芳:现在又是这样, 我要到杭州去你讲是弄来弄去, 你领导交代你我是犯法的, 不好去的, 那这些领导都讲没有人监控我, 没有人限制我, 你们是鬼啊 ? 你们自己讲!
监控人员:你同上头去讲。
钟亚芳:跟你不搞的 ,你反正就只要不让我买票就好的 , 不让我离开这个桐庐就好的。
监控人员:奥不是这样 ,我没有这样大的权力, 是他们上头讲的。
钟亚芳:那我现在要买票 ,你凭什么不给我买现在?!
监控人员:就要来了。
钟亚芳:你的意思上头领导马上来了。
监控人员:就要来了。
钟亚芳:你让我买票, 我到杭州去,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你凭什么不让我去? 你有执法凭证执法依据吗?
(监控人员接电话中)
监控人员:陈所就来了, 奥。
钟亚芳:你的意思是城北派出所陈副所长就马上过来了, 你的领导是城北派出所陈副所长, 还是中医院领导?
监控人员:你不要来套我说话。
钟亚芳:你有什么资格? 你有什么资格来限制我钟亚芳人身自由 ?天天24小时来跟踪监控钟亚芳.
监控人员:我是混饭吃!
钟亚芳:你是混饭吃, 你混的良心都没有了,把桐庐街上所有的破脚光(社会混混)都去召集来就好了.
钟亚芳:你打电话给俞一丕, 俞一丕讲陈副所长马上来了是吧 ,城北派出所陈副所长马上赶过来, 跟你们一道来限制我钟亚芳人身自由了。
监控人员:拍够了吗? 拍够了那边去坐一下, 哦哟, 站在这里也吃力.
当天的监控人员
以下是当天的视频:
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致杭州中院的公开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
审判委员会各位成员:
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
您们听到、看到被荒唐枉法第2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的呼冤、呼救了吗?!——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强化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坚守法治,敬畏法律,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5月14日,打电话给主审朱梅法官,朱法官说“你这个案子肯定是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应该快了,就要出结果了”。
本案(2013年11月25日立案,案号<2013>浙杭行审字第55号)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惊天错案!是一起把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受害者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随心所欲视为儿戏的骇人听闻司法笑话!一、二审裁定是个弄虚作假、自相矛盾的荒唐错误裁定。钟亚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按“从知道之日” 并“自2011年7月22日解除强制收容治疗”起不超过2年计算(即至2013年7月21日止),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行政诉讼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本案荒唐、枉法错误(例举):
一、 一份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竟荒唐被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成为本案定案证据。
二、同一个钟亚芳,同样的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适用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标准。在钟亚芳诉浙一医院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恢复审理了钟亚芳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 而在钟亚芳诉本案(诉杭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钟宜根(系钟亚芳父亲)代为行政复议”(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
三、 本案中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边认定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不仅受理了钟亚芳提起的诉讼与上诉,且杭州市公安局也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钟亚芳作为本案一审原告与二审上诉人不仅参加了一、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庭审(注:钟亚芳的委托律师只是一般授权委托),而且一、二审法院都对钟亚芳送达了本案裁定书”; 一边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信以钟亚芳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本案定案证据计算起诉期限,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
四、 本案一、二审裁定都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了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26日作出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这一客观事实,在一、二审裁定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描述言语。
五、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在距离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到2年的时间内,又故伎重演于2013年6月21日再次制造惊天冤假错案,荒唐枉法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使钟亚芳再度成为“活着的废人”!
另特别说明二点:
一、 只要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在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钟亚芳又岂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难道人民法院可以荒唐到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案件?!
二、 本案不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如何弄虚作假,都无法改变一个铁的客观事实——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
有关本案一、二审裁定的荒唐与枉法错误,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本人在《行政再审申请书》中已清楚载明,今不再复述!——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违法不依法再审本案,不依法纠正此惊天错案,则,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涉案法官刘晓辉、李洵等荒唐第2次凭空枉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只要一息尚存,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哪怕付出生命,直至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 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为此!
身为审判委员会负责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与审判委员会的各位成员以及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尽管您们都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精英,发现错案、纠正错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您们各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但鉴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而再无法无天地制造惊天冤假错案,闹骇人听闻司法笑话!
为此,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今只能再次忍着全身病痛、含着血泪来信强烈要求您们各位:在中央与翁钢粮院长本人都在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当下,能真正“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作出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的审查决定——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人:钟亚芳
电话15306516215 , 2014年5月18日
作者:钟亚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19 08:49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19/9974.html钟亚芳女儿致信桐庐县委书记毛溪浩不要饿死我和妈妈
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
我是桐庐县病重冤民钟亚芳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今年15岁,因我不想我和妈妈被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而在桐庐县没有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的同意,肯定没有人敢把公然违法无故停发的病假工资与公然违法花钱雇请监控人员非法限制的人身自由依法还给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我和妈妈的两条无辜生命,就掌握在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的手里,所以,我今天求您一定不要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病重核污染妈妈,让我和妈妈活下来——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无故停发已经2个月的病假工资、还给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让我和妈妈有饭吃!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依法撤除、还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人身自由、让我妈妈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的妈妈原是桐庐县中医院主管护师,2006年12月21日上午去浙一医院核医学科做甲状腺ECT检查时,被高毒性放射性核素氯化89锶误注,造成核污染、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等严重后果,失去健康(见附后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的司法鉴定); 在妈妈与浙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检查医生董孟杰、医务科交涉过程中,结果被报复,2007年10月当时年仅8岁的我钟知含被放射性核素投毒致害,造成核污染、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超出正常值11倍、肝损害、脑损害等严重后果,失去健康(见附后桐庐县公安局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的司法鉴定),在妈妈与律师向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后,结果因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腐败官员包庇凶手拒不同意依法立案侦查、又拒绝进行信访听证,造成证据确凿的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我钟知含的惊天大案被制造成惊天冤案,凶手逍遥法外! 为给核污染被害的我讨公道,在投诉无门下,妈妈被迫多次进京上访,因依法上访,结果冤未伸、反再遭腐败官员滥用公权力的残酷打击报复,自2009年10月1日妈妈被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的局长等从北京抓回当地后从此被非法失去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4年多(被非法关在黑监狱67天、被非法关在精神病院592天,被非法雇请监控人员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2年多至今、且现仍在进行中),从2014年4月起,桐庐县当局加大对妈妈的迫害,又残忍公然在没有任何手续下无故停发了妈妈的病假工资(由原来的扣发演变到停发),断绝已被其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多种疾病危及生命(可见司法鉴定与病历)且负债累累、每天需靠服用药物及加强营养维持生命的妈妈与核污染我的生活来源,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我们,要“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妈妈和我杀人灭口!
2012年8月22日,我曾写信向桐庐县委毛溪浩叔叔您求救(而我的妈妈也曾多次写信向您呼冤求救、我年迈的外公外婆也曾写信向您呼冤求救),但2012年9月14日下午,您在接访我妈妈时,您却当着桐庐县各部门领导的面:不同意依法撤除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24小时严密监控非法限制妈妈人身自由的监控人员,还我的妈妈人身自由,且您当时还违法同意把妈妈交给了妈妈控告的对象——一直想置妈妈于死地的依法应当回避的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县综治办主任赵华丰“处理”,就等于您把“羊送入了虎口”,给妈妈“判了死刑”,被控告的赵华丰又怎么会不赶尽杀绝呢?!
事实得以证明:自从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接访妈妈后,妈妈和我的处境越来越危险,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监控人员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妈妈人身自由在桐庐县就变成了“合法”,原来滥用公权力打着“维稳”的旗号迫害妈妈的腐败官员赵华丰等与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俞一丕等变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从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俞一丕(承包人)公然威胁妈妈“我打死你是白打”,直至到从2014年4月起,一边继续明目张胆公然违法以伪造的“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监控人员配合公安天天24小时轮班以“监视居住”的方法严密监控非法限制妈妈人身自由,阻止其上访喊冤(可见妈妈拍下的几十个视频与几百张照片);一边又残忍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手续下,无故停发妈妈的病假工资(由原来的扣发演变到停发),断绝已被其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多种疾病危及生命(可见司法鉴定与病历)且负债累累、每天需靠服用药物及加强营养维持生命的妈妈与核污染我的生活来源,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我们,要“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妈妈和我杀人灭口!
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我的妈妈钟亚芳只是一名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的受害弱女子,而我钟知含只是一名无辜不幸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孩子,我不想我和妈妈被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我和妈妈的两条无辜生命,现就掌握在您的手里,所以,我再次求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一定不要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病重核污染妈妈和核污染我灭口、让我和妈妈活下来——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无故停发已经2个月的病假工资、还给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让我和妈妈有饭吃!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依法撤除、还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人身自由、让我妈妈过正常人的生活!
求救人:钟亚芳的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
妈妈的电话:15306516215
2014年5月30日
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致杭州中院院长翁钢粮等人的公开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
审判委员会各位成员:
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
您们听到、看到被荒唐枉法第2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的呼冤、呼救了吗?!——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强化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坚守法治,敬畏法律,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5月14日,打电话给主审朱梅法官,朱法官说“你这个案子肯定是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应该快了,就要出结果了”。
本案(2013年11月25日立案,案号<2013>浙杭行审字第55号)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惊天错案!是一起把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受害者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随心所欲视为儿戏的骇人听闻司法笑话!一、二审裁定是个弄虚作假、自相矛盾的荒唐错误裁定。钟亚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按“从知道之日” 并“自2011年7月22日解除强制收容治疗”起不超过2年计算(即至2013年7月21日止),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行政诉讼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本案荒唐、枉法错误(例举):
一、 一份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竟荒唐被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成为本案定案证据。
二、同一个钟亚芳,同样的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适用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标准。在钟亚芳诉浙一医院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恢复审理了钟亚芳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 而在钟亚芳诉本案(诉杭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钟宜根(系钟亚芳父亲)代为行政复议”(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
三、 本案中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边认定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不仅受理了钟亚芳提起的诉讼与上诉,且杭州市公安局也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钟亚芳作为本案一审原告与二审上诉人不仅参加了一、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庭审(注:钟亚芳的委托律师只是一般授权委托),而且一、二审法院都对钟亚芳送达了本案裁定书”; 一边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信以钟亚芳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本案定案证据计算起诉期限,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
四、 本案一、二审裁定都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了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26日作出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这一客观事实,在一、二审裁定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描述言语。
五、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在距离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到2年的时间内,又故伎重演于2013年6月21日再次制造惊天冤假错案,荒唐枉法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使钟亚芳再度成为“活着的废人”!
另特别说明二点:
一、 只要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在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钟亚芳又岂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难道人民法院可以荒唐到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案件?!
二、 本案不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如何弄虚作假,都无法改变一个铁的客观事实——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
有关本案一、二审裁定的荒唐与枉法错误,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本人在《行政再审申请书》中已清楚载明,今不再复述!——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违法不依法再审本案,不依法纠正此惊天错案,则,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涉案法官刘晓辉、李洵等荒唐第2次凭空枉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只要一息尚存,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哪怕付出生命,直至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 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为此!
身为审判委员会负责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与审判委员会的各位成员以及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尽管您们都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精英,发现错案、纠正错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您们各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但鉴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而再无法无天地制造惊天冤假错案,闹骇人听闻司法笑话!
为此,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今只能再次忍着全身病痛、含着血泪来信强烈要求您们各位:在中央与翁钢粮院长本人都在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当下,能真正“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作出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的审查决定——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人:钟亚芳
电话15306516215 , 201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