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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汉庭快捷酒店成非法拘禁访民孙春秀的“黑监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07-26消息:武汉拆迁访民孙春秀 15827296359 现在被非法拘禁在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工业园汉庭快捷酒店武汉光谷大道店 027-87775757 二楼。
     
        武汉东湖开发区拆迁访民孙春秀多年前遭遇征地拆迁,她家的土地被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www.wtc.edu.cn 征用,用于扩建东校区。孙春秀的母亲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的大部分条款没问题,但是,有一个核心条款引起纷争。该核心条款约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免费提供一个门面供孙春秀的母亲使用20年、学校的门面孙春秀的母亲有优先选择权、学校免收其水电费。
     
        这个条款意味着,孙春秀的母亲可以在学校的所有门面中选择地段最好的一间门面。协议签订后,学校给了孙春秀的母亲一间校内闲置房屋供其改做门面,并没有允许其挑选校内专门的门面。这虽然已经属于违约了,但是孙春秀的母亲还是接受了,并没感到不满。孙春秀的母亲在这个闲置房屋里开了一个小卖部,经营了两年。
     
        后来,这个用于做门面的闲置房屋因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又被拆除了。孙春秀的母亲要求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重新安排一间校内门面供其使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拒绝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只愿意提供学校大门前地下通道里的一间门面供其使用。
     
        以前的协议约定孙春秀的母亲可以从学院所有门面中优先挑选最好的门面,现在却被赶出了校门。校外地下通道里的门面商业价值和校内门面的商业价值相去甚远。
     
        为此,孙春秀和母亲多年找学校理论,均被拒绝。孙春秀的母亲在多年的维权中郁闷成疾去世了。孙春秀继续维权,她找校领导理论时,曾被校领导叫来的保安打掉门牙,至今说话漏风。
     
        2013年年底,孙春秀去北京上访,在马家楼里住了2个多月,2014年1月13号被送回武汉,问题依然没人解决;
     
        2014年1月21号左右,她只好又去北京上访,2014年1月24号被押解回武汉,送她的是北京牌照的黑车和黑保安。回来后,问题依然没人解决;
     
        2014年7月,她只好又去北京上访,2014年7月26号被黑保安押解回武汉,送进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南工业园里的汉庭快捷酒店武汉光谷大道店027-87775757二楼,进行非法拘禁。

    以下是正被关在汉庭快捷酒店的孙春秀:

  • 钟亚芳上访政法委抗争非法监控 领导步话机中指使打人

    杭州市政法委在电话中称“钟亚芳你邮寄给我们要求依法撤除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雇请的监控人员还人身自由的控告状与视频等材料,我们已经于7月7日转桐庐县政法委去处理,只要你反映的事实,一定会给你公道的”。——而惊天之冤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的我钟亚芳忍着病痛含着血泪向杭州市政法委等各部门各领导所反映的都是属实,铁证如山!此由我在极困难的条件下拍下的几十个视频等证据确凿证明。
    其后,我无数次的打电话给桐庐县政法委,电话要么在通话、要么就不接,无奈之下,我分别于7月15日、7月21日,在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无监视居住决定书等任何执法凭证)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下去桐庐县政法委,结果2次均被门卫保安在请示领导后被强制不准进入桐庐县政法委,更甚7月21日这次桐庐县政法委的领导还嚣张在步话机中指使保安打我。——显然,桐庐县政法委是在耍流氓,根本不想也不会依法撤除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还我钟亚芳人身自由。
    自2011年7月22日我从非法关押的精神病院释放回家随即又被桐庐县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明目张胆天天24小时以轮班“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的长达3年中,我曾多次强烈要求被控告的枉法官员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立即依法回避处理有关涉及我钟亚芳的所有案件,曾多次强烈要求桐庐县政法委立即依法撤除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还人身自由,但桐庐县政法委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却一直公然违法对我的合理合法诉求不予理睬。
    由于桐庐县政法委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的公然违法、已造成被残酷迫害(身为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事故致核污染受害者的我,只因给有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讨公道而被逼进京依法上访控告包庇凶手制造冤案的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而被打击报复公器私用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病重的我人身自由被当局公然违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至今长达3年,甚至发展到为掩盖违法犯罪事实要变相杀我核污染被害母女灭口,从4月起又丧心病狂地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下无故停发了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以及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我原本扣发的病假工资,断绝身患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重病的我与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同时封杀劳动仲裁等的司法途径,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早已负债累累的我母女,也不准我外出求救、外出借钱、外出讨饭,要在中央强调“依法治国、保障民生”的当下“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的我钟亚芳与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变相杀人灭口!
         惊天之冤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的受害弱女子钟亚芳敬请海内外各正义人士、各级领导关注我母女的安危!敬请杭州市政法委督办!同时,再次强烈要求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立即依法回避 ,强烈要求桐庐县政法委立即依法撤除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3年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监控人员(社会无业人员),还身患重病的我钟亚芳人身自由! 还被公然非法抢去维持我钟亚芳母女生命的病假工资。
                          
                       
                          钟亚芳的电话15306516215
                              2014年7月24日
     

  • 郑州企业主状告二七区政府非法关闭其煤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9消息:河南省郑州市维权人士李春霞女士致电本工作室,她介绍了本月23日郑州徐万年先生诉二七区政府非法关停晋荣煤矿,要求撤消关闭令一案的庭审情况。
     
    李春霞女士介绍,徐万年是晋荣煤矿的大股东,2010年因股权纠纷,被原股东之一闫济道恶意诬蔑晋荣煤矿非法生产偷税漏税等多项罪名,因闫济道有堂兄是原河南省政协主席阎济民,在阎济民多次向时任省级高官写批条后,晋荣煤矿被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非法关停。
    关于此次庭审,李女士说,此案原告徐万年先生请了著名律师杨金柱和“民告官”网站站长蔺文财作为代理。庭审当日,有河南省周口市等地的访民以及河南日报的记者前往旁听。
    另一位参与了案件旁听的现场人士称,“整个庭审过程中,主要争议的是两个问题,一是程序问题,即二七区政府有没有权利作出关闭晋荣煤矿的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是否违法。二是违规生产的问题,即晋荣煤矿有没有非法生产。
     
    关于程序违法问题,原告徐万年的代理律师之一杨金柱律师称,郑州市中院依据一份所谓的“秘密文件”河南省监察厅《关于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等有关问题的阶段性调查报告》,认定晋荣煤矿违法生产煤炭约0.72万吨,该报告的调查主体河南省监察厅并不具有对煤矿安全行为进行调查的职权,其行为当然是滥用职权,不具有任何证据效力。此外,法院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程序上严重违法。晋荣煤矿有多名自然人股东,但本案起诉时只有徐万年一名股东提起了诉讼。案件一审时,中原区法院明知有第三人应当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不仅没有通知他们参加诉讼,而且在晋荣煤矿股东之一李娜、徐长荣申请要求参加本案诉讼时,一审法院竟然拒绝第三人参加诉讼。
     
    关于是否违规生产问题,二七区政府方面主要从两个方面认定晋荣煤矿存在违法生产,一是晋荣在停产停顿期间大量用电、二是储量报告显示晋荣在那段时间动用了0.68吨的储量。对此,杨金柱律师认为,一:大量用电是因为,避免煤矿不被水淹或发生瓦斯爆炸,矿上需要利用机械进行通风排水,这都需要大量用电。二:储量的减少并不能直接证明晋荣就生产了煤,煤矿在正常的技术改造期间需要进行进下巷道掘进,加深拓宽进出通道,也会使储量减少,仅凭这点无法认定晋荣煤矿非法生产”。
     
    庭审持续了将近4个小时,中午1点左右,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下图为徐万年

  • 武汉陶燕红诉江岸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一案开庭

     4月29日上午9点,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第五号审判庭,公开审理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居民陶燕红起诉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一案。原告陶燕红和其老公鲍照江、公民代理人邹立衡、张学逊、原告证人裴红莲、湛世德及武汉三镇的维权人士张人强、金冬桂、何桂仙、陈桂梅、杨玉兰、张青、何敏,梁方,童仙菊,倪霞萍,汪琴,陈艳霞,陈元想,陈利华,李兰贵,刘小房,吴鸿波,刘桃梅,万群娥,李友珍等人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及旁听。然而,被告的代理人彭勇、孙武汉却公然藐视法庭,姗姗来迟,迟到半小时,导致开庭推迟,更为恶劣地是:在举证时,原告方提出核实被告的证据原件时,被告却称,原件未带来,这就是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公然藐视法庭的事实证据,武汉三镇公民将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针对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一案的判决拭目以待。
       
        本案的基本事实: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办事处实施歧视性地拆迁政策,其行为侵害了陶燕红的合法权益。为此,陶燕红依法向有关部门上访,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陶燕红于2013年11月4日到北京进行正常上访,却被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截访回汉,直接押到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陶燕红于2013年11月12日16点被非法押到石桥派出所,于16点—19点在派出所做询问笔录。笔录完毕后,因一天未吃饭,陶燕红向邱警官提出要吃饭,邱警官说:“领导未发话”,在征得邱警官的默认下,陶燕红走到办案区大门,对大门外的副所长彭勇提出要吃饭,彭勇却恼羞成怒,从大门外冲进来,对陶燕红实施暴力殴打,并将陶燕红拖到询问室后,实施语言暴力,且继续虐待她。其后,邱警官在询问室玩游戏,在无人搭理,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陶燕红独自再次来到办案区大门,双手紧握铁栏杆,向苍天呼救要吃饭,于是彭勇下令,七名男女齐上阵,对陶燕红实施暴力强拉,造成陶燕红右手拉伤,致使陶燕红被迫反抗,将饶胜伟手咬了一口。于是彭勇决定对陶燕红实施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因本案调查结束时间为21.35分,所以分局法制大队及刘局长均下班,故《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刘局长的签字,即:程序违法。(2)退一步说,就算陶燕红故意伤害饶胜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在缺少伤情鉴定这一程序,就决定行政拘留,显然是程序违法。
       
    陶燕红要吃饭,以抗议彭勇虐待访民,彭勇却下令不明身份的大男人对其实施暴力殴打,陶燕红被迫实施自卫,彭勇却将陶燕红实施行政拘留,故彭勇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滥用职权,显失公正的事实证据,其行为侵犯陶燕红的合法权益,故必须依法撤销,所以陶燕红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之规定,依法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纠正江岸区公安分局的行政乱作为,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当日,法庭未当庭宣判
    邹立衡
    2014-5-1

  • 石家庄访民控告公安局非法拘留,法院不收诉状

    2014年4月2日,石家庄市的访民邢勇成张翠磊夫妇和鲍润蒲等三人因不服被长安公安分局非法拘留,来到长安区法院起诉长安分局,遇到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一位赵姓法官仔仔细细看了起诉书后,告知稍等片刻,拿着我们三人的起诉书离开了立案大厅。但过了好久,赵姓法官又拿着三份起诉书回来后往接待桌一扔,告知:“这个我们不收,你们先留下联系电话,然后回去等我们领导给你们打电话。”我们问哪个领导,赵法官回答:“不知道。” 我们质问:“为什么不接诉状、要让我们回去等电话?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你法院可以不接诉状?”赵法官回答:“让你们回去等,你们就回去等,肯定会有人给你们打电话的。”经过长时间讲法理论,赵法官一言不发,但就是不接诉状。此间,立案大厅里许多人都侧目关注。不知道赵法官奉了哪个昏官命,不接起诉书,不受理访民合法的诉讼。
    最后,邢勇成张翠磊夫妇和鲍润蒲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将行政起诉书寄给了长安区法院。根据前面遇到的情况分析,长安区法院即使接到起诉书,也会装聋作哑、置之不理。昨日,通过查询,邮局已收邮件;但今早再次查询,系统显示:暂时没有查询结果。难道邮局也成为石家庄公安、法院的帮凶,加入到阻止合法诉讼当中???
    拒不完全统计,今年两会期间,石家庄有40多位访民被石家庄公安局非法拘留,而且统一的扰乱北京共秩序罪名、统一的十天期限。其中,在拘留所关押仅长安区的就有邢勇成张翠磊夫妇、鲍润蒲、王茂荣、徐凤英、闫淑云和周立强等7位访民。
    长安分局警察不守法,非法拘留访民;长安区法院法官不守法,非法将我们阻挡在法律程序之外。见不得人的上级昏官下一道密令,下级就可以以“上级有令”抗法!访民控告公安局非法拘留,法院不收诉状! 很显然,这是串通好的!执法机关狗腿似的执法,让石家庄永远也无法实现司法公开、公正!
    国法,须听从石家庄哪个昏官摆布???
    2014-4-3

  • 湖南彭兰岚被非法拘禁 “两会”特护期稳控交接单爆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26消息:今天下午,湖南省凤凰县访民、被精神病者彭兰岚致电本工作室介绍了她2014年“两会”期间的经历。
     
    彭兰岚说3月3日上午九点,她来到湖南吉首火车站准备再次进京,结果凤凰县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拦住她,抓坏她的衣服强行将她抓到了凤凰县公安局。在公安局内,彭兰岚被关到一个有老虎凳的屋子内,警察还抢去了她的手机等物品并辱骂她。在这里,彭兰岚一直被关到3月10日,期间每天三班、每班六人轮流对她进行看守。3月10日后,彭兰岚被转到凤凰县宾馆一直软禁到3月17日才被释放。
     
    在这次关押期间,彭兰岚获取了一张当局对她的“两会”特护期稳控交接单,这倒是个新鲜名词。该特护期稳控交接单要记录被“稳控”对象思想是否稳定、是否绝食、自残等内容。
     
    附:彭兰岚的进京车票和“两会”特护期稳控交接单


     

  • 江苏省镇江市陈春红诉遭野蛮截访非法关押

    我叫陈春红、江苏省镇江市人。
     
    因我的房子被政府强拆一事,迫使我来京上访多年。多年来一直遭到当地政府的残酷迫害。拘留5次。黑监狱关押19个多月。期间:肋骨被打断两根、耳朵被打穿孔………毫无人性政府官员雇佣流氓地痞恶意折磨我。把我关在狗笼子里,一个星期仅给我三包方便面维持生命。更让世人不敢相信的是:畜生不如的流氓地痞,竟把一位男性访民扒光衣服带到我面前,强迫为我那位男性访民手淫……..多年来,我被当地政府残酷迫害的浑身是病。尤其心脏病非常严重。
     
    今年两会前夕,我到北京看病。关注两会精神是否能给冤民一条生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地政府对我又一次野蛮绑架。2014年3月3日晚8点半左右,镇江市政府官员带领60多人闯进刘纯宝的住宅,恶意踹坏卧室门,当时,我虽然打了北京110求救,可是北京110始终没有到场。众多地痞流氓不容我们六姐妹说话,对我们六姐妹拳打脚踢,有的被打出血、有的被打的大喊救命。
     
    地痞流氓强行将我抬下楼,塞进黑车押回镇江市宝塔路派出所。宝塔路派出所指导员荀旭东对我威胁、恐吓,说我非法上访。我痛斥指导员荀旭东的谎话,我认为他们是用特权,掩盖他们野蛮绑架我的罪恶。宝塔路派出所民警不顾事实真相,竟公开枉法再次软禁我。我又一次被他们软禁在“八公洞”。
     
    我在“八公洞”度日如年,煎熬了10天。我不清楚他们屡次软禁我的法律依据在那?明明是政府违法,反过来还要软禁迫害我。我对政府官员以权代法的枉法行为恨之入骨。因而,我决定和政府腐败官员血战到底。一定让政府腐败官员得到应有的严惩。请求媒体关注我的维权行动。
     
     
     
    2014年3月25日
     
    陈春红电话:15358587270
     
    整理:反腐维权联盟马波
     

  • 刘飞跃:2014年两会我被非法拘留与拘禁的说明

    ——反监控不服从
     
    2014年3月3日上午,中共当局两会开始的第一天,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政法委二名官员突然闯入我家,其中一名陀姓官员明确要求我“两会”期间“休笔”,否则组织上就要采取措施,我对此予以了明确拒绝,二人迅速离开。
     
    二人离开十分钟不到,随州市曾都区东城派出所孙姓警察等三人咚咚敲门并闯入我家中,孙姓警察正是1月11日我等四人被拘留的办案警察之一(刘飞跃:关于随州1•11事件及四人被拘留的声明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7/2014/0114/9135.html)。孙进屋后,即对我宣布执行1月11日对我的的拘留,我说“行”,就被他们带到了随州市拘留所。
     
    这次是我第一次进拘留所,1996年我曾被关过十五天,但是在派出所的“号子”里。随州市拘留所位于随州市郊,拘留所上午“放风”,下午和晚上都锁在监室内,拘留所里面的吸毒人员占了一个很大的比例。坦率地讲,拘留所居住和饮食条件比1996年有所提高,但还有待提高。
     
    在拘留所的第四天,曾都区的三名国保来到拘留所说接我出去,我表示如果是解除拘留或所外执行就出去,结果国保们开出的是一张“请假条”,意思是请假结束后我随时会再被送进来执行剩余的七天。我当即明确表示拒绝离开,但最终被他们强行推上了车,来到老地方“田园酒店”,我此前曾多次在此被非法拘禁。
     
    在“田园酒店”里看守主要是曾都区国保大队的人员负责,其次是随州市东关学校和文峰学校的人员,在里面除了外出吃饭一直被控制在房间内。国保原来称到了3月13日两会结束就放我出来,可到了这天他们却变挂说要到15日,我于是13日绝食一天,14日被放出。
     
    简单就写这些,以示对当局这种非法行为的抗议和谴责。
     
    民生观察刘飞跃
    2014-3-14

    附拘留书:


     

  • 武汉维权上访人游新年就被非法拘留的投诉信

    尊敬的武汉市公安局赵飞局长:
    本人游新年,户藉空卦地硚口区操场角32号。1997年12月因青山区法院三次违法查封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鄂监一确申字第00002号裁定书确认赔偿;由于武汉市中级法院[2007]武法委赔字第3号决定书非法改变武昌区法院(1997)执字第621号内容,枉法裁判,基本赔偿数额差距特大,赔偿不到位,导致游新年长期申诉进京上访。
    2014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开据介绍信入住北京市接济中心救助站,据中央政策精神,春节期间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登记呈交上访材料,故1月30日18时,游新年经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民警送进马家楼接待中心,当晚约22时向湖北省办公厅驻京办翟主任呈交了上访材料。后被武汉市硚口区驻京办王发龙局长数人截访押上银建旅游大巴,车牌号是12979,直至1月31日凌晨03时左右被黑保安强押回武汉(当时押回人数为18人)据押送内部人员透露,押送一人的天价为1万6仟元!(有证人证言)。
    由于硚口区驻京办王发龙局长的欺骗,没有解决按抚问题,游新年返回北京,2月8日、9日,经北京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民警送进马家楼接待中心呈交上访材料。并下达训戒书,地方认为是非访。在硚口区信访局驻京办张春生局长的劝导下,2月10日,游新年接受劝导,愿意配合持最高法院下达(其他来访人员续访登记表)返回武汉找区政法委余书记、武汉市中级法院赔偿委求决涉法涉诉问题。然,晚上21时10分返汉火车T15次到达武昌站时,却遭到硚口区汉中街综治办梅主任、郭主任、姚某等六人截访、绑架到汉中街派出所(途中约22时左右,本人曾报案110),后被强押送到硚口区公安分局拘留一所拘留10天!
    2014年2月21日9:30分左右,10天拘留期满释放,在硚口区公安分局拘留一所门口,又遭到硚口区汉中街综治办黄某等六人的非法截访、绑架!(当时游新年报案110,得到110民警的保护与帮助),阻止了硚口区汉中街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据我国宪法126条规定和最高法院“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定:涉法涉诉案件不受地方政府干涉,游新年即使是“非访”,已受到北京管理部门训戒,并按受了训戒,愿意返回武汉求决问题。对汉中街综治办这种来自国家公权力的非法截访,限制人身自由,拦截正常访的行为、表示异议、遣责。故向您投诉,恳请您查证核实处理,保护公民正常访权利。
     
    叩  呈
    附:2014年2月12日,请拘留所管教干部袁警官转赵飞局长的投诉信原文。
        联系电话:13517293842                      投诉人:游新年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 重庆袁影关于北京朝阳拘留所内设非法医疗机构的举报信

    举报人:袁影,女,现年,55岁,住永川区桂山路74号2-3-4,电话:18623509389
    举报事项:
        要求取缔北京市朝阳区拘留所内的不合法《红十字医疗急救中心》。
    事实和理由:
    1 我因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伪造文痕技术鉴定书导致工伤待遇未能获赔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侵占我私有房屋一案,经多年控告、申诉无果,这迫使举报人进京向有权处理机关进行控告,在2013年5月28日,我经过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辖区所处美国大使馆门前被警察制止,并以违反公共程序给予行政拘留10天,
    2、我被送到了朝阳区拘留所,经过拘留所内的“红十字会”医疗急救中心身体检查,并收取了我们的体检费用,我们不服,后经举报,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核实,这家设置在拘留所里面的“红十字医疗急救中心”国家是没有认可的,他是一家非法医疗机构,因此,我们要求有权处理机关依法取缔非法朝阳区拘留所内的“红十字医疗急救中心”,并要求退还收取的体检费。同时要求追究非法成立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袁影
    2014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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