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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运领袖刘少明“煽颠案”将于7月7日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3日广州消息】本网获悉,目前羁押于广州第一看守所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劳工权益卫士刘少明的案件将于7月7日上午9点在广州中级法院第十三审判庭进行一审宣判。

    据悉,刘少明家属于今日上午收到广州中级法院的通知后公布此消息。本案曾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9点在广州中级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时隔一年多至今尚未宣判。

    据公开资料显示,刘少明,1958年出生,89学运参与者,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工人,后又曾任职某工厂主管、厂长、媒体记者、编辑等多种工作职务,“工维义工”团队组建人,广东省工运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5月30日,因其持续参与工运维权活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广州市花都看守所;2015年7月14日,被当地警方转正式逮捕,并以侦查中发现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拒绝其代理律师会见本人。直至2015年11月6日,刘少明第一次获准会见律师吴魁明。目前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15日刘少明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审理,未宣判。刘少明曾撰写《“六四”回忆录》等,并将自己撰写和收集的文章《给中共当局基层武装力量的士兵和警员一封信》、《告中国同胞书》、《我对海外民运的看法》、《我个人关于改良派和革命派的看法》等通过微信及QQ群散发。

    有关刘少明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劳工维权人士刘少明涉“煽颠”4月15日开庭审理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6/0413/14224.html



  • 山东曾被送精神病院访民终审判4年:强拿政府钱,现没精神病

    7月12日,山东泰安中院二审终审认定,53岁的访民徐学玲以进京上访为要挟,向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索要37700元,维持新泰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学玲供述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法院采纳的泉沟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徐学玲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镇政府给徐学玲钱款是为完成稳控任务,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徐学玲早年上访时,曾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后来“被精神病”成为她上访的主要理由之一;而在该案一审判决前,她又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表示,将就此案向山东高院申诉。
    镇政府给的3。77万被认定“强拿硬要”
    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的家属不服,上诉至泰安中院。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判决书,其中显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判决书认定, 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山东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张生贵称,二审下达判决之前,泰安中院一赵姓法官曾约见他,并出示泉沟镇政府的相关账页, “其中有三张是与徐学玲有关的款项,写的是处理信访案件款,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徐学玲打的借条”。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张生贵律师始终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被精神病”上访,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除此之外,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6年6月13日,澎湃新闻曾就徐学玲曾在上访中被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却在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一事进行了报道。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这一鉴定被新泰市法院、泰安市中院在一审、二审判决中分别认定。
    (来源: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02113   2016-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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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奖摸排精神病”要防“被精神病”

    7月14日,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官微“健康双流”发布题为《确诊1例奖励350元》的微博称,“如果发现身边有符合以下11条中任何1条的人士,请及时告知……爆料奖50元,经专业鉴定确诊1例精神病患者,再奖励300元。”由于11条精神病患者“症状”中,含有“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常见现象,不少网友直呼躺枪。(7月17日《现代快报》)
      从报道来看,双流区卫计局之所以要奖励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的市民,是基于这样的无奈现实:老百姓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不愿将家属患有精神病的隐情透露出去,导致从国家到地方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关爱补助政策,难以落实处;同时,精神病患者还得不到应有、及时的治疗与康复,容易肇祸伤人,甚至致残致死他人,这类事件早已多发。因此,双流区卫计局希望通过线索奖励,把精神病患者排查出来,让他们享受到补助政策的阳光,同时有利于治疗与康复。由此观之,双流区卫计局的初衷没错。
      初衷虽然良善,但结果未必良好。其中最大的问题便是,恐怕容易“被精神病”。在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基于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本就存在一个深受诟病、侵犯人身权利的现象: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在350元的奖励诱惑之下,会不会加剧人与人之间的“被精神病”?虽然350元太少,但人与人之间总会有成见甚至矛盾,就怕有人利用排查精神病患者的契机报复他人。尽管市民只是提供疑似人员,最终要靠医院确诊,但无论最后诊断结果怎样,被诊断者也会有“被精神病”而低人一等的感觉。
      担心“被精神病”还有一个原因,双流区卫计局为市民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确定了11条参照,其中包括“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这几条恐怕会让一些“话痨”“事儿妈”“宅男宅女”等人群“躺着中枪”。正如一网友所言,“话多是精神病,寡言少语也是精神病;宅在家里是精神病,外出活动多了也是精神病……看来不‘被精神病’简直难于登天。”
      事实上,卫生部门排查精神病患者,不必搞成“人海战术”式的“全民排查”。完全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进社区、入小区,好好宣传关于精神病的危害及关爱补助政策。街道办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也有义务深入居民家庭走访摸排,通过这些到位的工作,鼓动家属带病患到医院进一步确诊或治疗。此前不少地方的派出所实行“全民抓小偷,抓小偷有奖”,曾有声音质疑,派出所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奖励纳税人奋力抓贼,涉嫌枉费纳税人的税款、辜负纳税人的厚望,有转嫁责任之嫌。奖励市民排查精神病患者,何尝没有这个嫌疑?
      当然,要解决老百姓隐匿自家精神病患者的问题,还得从根源上下功夫,强化精神病防治与康复的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各方管控与救助力量,将精神病医院打造成公益性最强、床位数量充足的医院,以化解许多家庭没有足够财力负担精神病人的长期医疗,或没有能力长期监护精神病人的顽疾。甚至有必要像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及第三世界国家越南、津巴布韦那样,出台兜底性政策,对重症精神病患者予以免费治疗。如果精神病患者不再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谁还会隐匿病人?谁不希望患病家人能得到好的治疗,能够正常生活?
    (来源:南方网http://gd。people。com。cn/n2/2016/0718/c123932-28682899。html 201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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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延香 :我不录视频不上央视

    2015年7月16日,走廊里又传出手铐的碰撞声和女监的叫喊声:提某某人,…声音越来越近,女监走到508监室门前停住:“李延香,没听见吗?”
     
    手铐由监狱的女犯人给我铐在手上,那道不常打开的,由19个铁环拴住的牢门打开了。女犯嘱咐我说:“记得说报告。”
     
    打完报告,我被带到一个特殊提审时,提审室的桌子上 放着《专案组专用的纸牌》。桌子后面坐着两位穿警服的警察,看上去好面熟,猛地想起来原来是昨天的便衣。  
     
    桌子后面的警察开了口:“李延香考虑好了没有?” 
     
    “考虑什么?”我淡淡的问。 
     
    “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吗?”049963开口说道:“只要你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会马上让你回家 ,这又不是什么难做的事,是吧?你本身就是被骗的,你把你的详细经过说出来,我们给你录个像。我们领导是看你的口才好,语言组织能力好才让你录视频的。别人求着我们给他路我们都不录 ,我们领导给你这次机会,是因为你是山东人咱们领导特殊照顾你。你们里面有两个山东人,一个是你。一个是刘建军,人家刘建均表现得好,人家签字了,人家一个律师都懂得出去以后才有自由,你怎么就不开窍呢?”
     
    “您让我配合什么呀?”我无奈的问:“我只能告诉你们,我承认我自己的错误,但我绝对不会去冤枉别人。那些律师的名字我几乎都没听说过我怎可能会指证他们在骗我们,再说了潍坊事件本身就是你们精心设计一个大圈套。为何要卑鄙的利用这些无辜的访民来做文章呢?你一天你们用心良苦的安排一场阴谋,无所不用其极的推出一个残疾人当道具,一个又一个的闹剧接连上演,为的不就是给这些人栽赃陷害吗?最后收网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给这些无辜百姓定个寻衅滋事的罪名吗?只可惜你们动用的人力物力警力用错了地方,你们只费尽心机的利用这次事前做足文章取得利益时的胜利,却忘记了此时会载入史册。更加忘记了用卑鄙无耻的手段处置无辜百姓,借用这次机会打压上访的百姓会让国际人士笑话。” 
     
    “你不要跟我们拉些没有用的,我们不管世界呀国家呀。”警察不耐烦的说:“这些与我们无关,你一个破农村老婆不好好在家里伺候老公照顾儿子。天天的东跑西颠 ,跟着人家去声援,对你有什么好处。让你做视频你还不愿意做,你要是听话把这个视频按我们要求做了,说不定还真能给你解决问题呢。他们有多少问题经过央视一把都解决了,我们这是照顾你是山东人,你还在这里不录像不配合,你傻呀。”   
     
    “天底下最不能相信的就是人民警察,更不能相信的是CCTV。”我鄙视的回答: “诸多冤案不都是出自人民警察之手吗?卑鄙无耻的事不都让CCTV 干了吗?而且他们不是已经在干吗?我不会再给你们任何录像 的机会让你们造假,那我们这些无故访民的视频造假去换人民币。”  
     
    “李延香你放心,这次做完视频我们只在内部留下给领导看。”那位049963说道:“我们不会再播出去 ,更不会拿去换钱,只要你在镜头面前好好的按要求说就行。” 
    僵持的时间越来越久,另一位警察开口吼道:“不知好歹,不做拉倒,你总的写个保证书让我们交差。” 
     
    我接过纸和笔,他们给打开手铐。让我坐在桌子前写保证书。 
     
    保证书书的内容如下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公民,我叫李延香。因实名举报青岛市即墨市腐败贪官枉法违法行为,在2013.遭到即墨黑政府的不法报复,2015.4又再次被青岛市即墨流氓官员雇用买通黑社会谋杀抢劫异地抛弃,在举告无门的情况下才走上了上访这条路。如果说有一个清官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或者有一个清官听取老百姓的冤情。哪一个访民会走这条不归路 。 
     
    如果说我们真的误入歧途被人利用,那么请英明的领导站在仁爱行法的角度上,用博爱的胸怀来依法处理这次事件。给老百姓一个改错的机会,把这些迷途羔羊重新从犯罪边缘拉回来, 更是给政府自己创造一个挽回民心的机会,而不是暴力残害。   自古明君执政都是以贤德爱民为主 ,以抚爱天下苍生仁政治国为主,他们绝不会在无辜百姓身上做下流的文章。 
     
    我也希望我们的英明领导不要借题发挥,用访民的鲜血换取自己头顶的顶戴花翎。古人云:朝有过则夕改之。这样的道理老百姓做到了,而我们的政府更应懂得这个道理。   况且政府指出来老百姓也改过过了。我希望政府不要执迷不悟,违背人性的继续作恶下去,人心向背会遭天谴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希望政府不要人为的在政府和人民之间制造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更不要在遍体鳞伤的百姓伤口上撒一把盐再揉上几揉。 
     
    你们口口声声说别人拿访民当枪使 ,请你们不要拿这些访民当盾牌,踩着访民尸体换取你们的政治目的。希望能以解决老百姓的问题为目标,让人民看到政府的博大胸怀。 
     
    保证书被拿出去给领导看,回来的意见是不合格,049963气愤的在保证书上连圈带划要求重写。但是不能提自己被绑架的事,更不能替自己的冤情,只能老老实实的认识自己的错误。 
     
    我重新写了第二份保证书,将我的冤情删减许多,其他的大致没改动。一位警察规劝我说:领导刚才看了,还勉强满意。但是你必须把它背过,站在镜头面前说一遍,也算是给我们一个工作支持。 
     
    我拒绝录像,一位所谓的公安局长怒目不悦的说:“不录拉倒,不知好歹。去换个衣服就送我们走。”他们有专人去买了新衣服,由女监带我们到更衣室换上他们新买的衣服。
     
    二次回到审讯室 ,他们还是那句话必须做视频。这回的态度比刚才好了许多,那个说一辈子也不会给访民解决问题的、自我介绍说是平度老乡的恶警被调离的审讯室。049963和054315跟我的谈话态度平和了许多,目的就是要求做视频。诱人的条件就是:在央视上播出后,会有青岛市政府的官员给解决问题。 
     
    由于我的固执,导致两位警察无法完成它们的使命 。潍坊市公安局的局长亲临现场,督促我录像。看到不开窍的李延香,这位领导恼羞成怒,愤愤的跟身边的警察说:“把她弄回去。让她在里面呆着吧。” 
     
    新衣服被从我身上扒了下来, 手铐重新铐在我的双手上。带铁链的508监室重新打开….. 
     
    2015年7月17日下午六点,508监室外传来了女监的喊声:李延香释放。 
     
    我觉得很吃惊,不是说要关一辈子吗?怎么又要释放?

  • 山东上访村长王民基重返北京控告

    7月2号与马波、刘纯宝、胖胖一起被非法抓捕的反腐维权人王民基,重返北京,继续控告贪官!
    王民基是山东上访村长,他在任期间,连续控告莱州市和虎头崖镇贪官!莱州贪官已对王民基恨之入骨。
    莱州贪官为保庇腐败村官,不惜剥夺村民脱贫权!这里面一定隐藏着腐败大案!东宋村民已连续上告二十年,贪官安然不动,第一批上告人夫妇已被迫害致死!腐败镇官保着东宋村腐败书记干了三十年,贪垮、卖掉了他们村十几个厂子,毁掉上千亩土地,给村里留下上千万的债务!贪污证据很确凿,但是检察院查的结果却是‘没有问题’!
    2007年王民基一举竞选村长成功!按规定,新村长上任就必须交接财务,这样,原书记的一切腐败问题就会大白于天下!但是镇官以不办交接的手段来包庇腐败书记,王民基作为村长想看看帐都不准许,王民基通过村民建议制定了一套福民计划,镇上一律不准实施!——镇官用这种剥夺民权的手段来保贪官,气焰非常嚣张!
    王民基担任村长期间,村里截留的引黄占地补偿款四百多万元没了踪影!改善民生的事情一件不准做!——这就是中国的民主自治、政务公开!
    王民基上告期间,剥夺民权的镇书记李胜升了市交通局长!新调来市长秘书担任镇书记,王民基再上访,就被直接投进黑监狱!
    这一届贿选上来的村长更贪:国家补贴给农民的几十万种粮补贴款被贪掉!他开的采石场又毁坏了几十亩耕地!并且承认收了滑石矿四十五万元的贿……,
        今年村民集体到镇、市控告,市里拖着不查!村民带着着联名信到烟台上访,烟台不接访,仍然让回市、镇解决!——现在镇官对克扣国家种粮补贴款的处理办法是:让村委把承包土地的价格从几元提高到一百五十元,这样,他们不但不用交出贪污的种粮补贴款,村民还得再向他们交钱!——这就是现在中国的反腐败!矿山毁坏的土地,经土管局测量:毁掉不到五亩地!!——毁掉五、六百亩的土地面积,他们只能测出二百多亩!——这就是属地处理的好处!——一个莱州市因采矿毁掉的土地不止一万亩,他们瞒报的肯定是一个巨大数目!
    中国反腐败已反了二十年,但是村民上告二十年的腐败大案没被查处,新腐败不断出现,这说明什么?体制问题?查处措施问题?还是地方架空问题?——无论何种原因,侵害公民的行为不制止,这都是政府的失职!
    访民之所以屡屡受到迫害,是因为访民的上访材料递交信访部门后,信访部门转到地方,然后泄露给贪官,由于信息不公开,很多访民受到迫害,外界并不知情,这就助长了贪官的迫害气焰!特别是像王民基这样直接告市镇官员公开保护贪官的行为,更会惹来贪官报复!为此,征得王民基同意,将王民基此次上访的信息,公开到网上,一是起到监督政府作为的作用;二是王民基万一受到迫害,能让全世界知道谁会对他下手!正义和有良心的媒体应该支持这种为了公民权益、跟侵权势力争斗的侠义举动!
    随着这篇报道,附上莱州市东宋村被毁土地的几幅照片,让全世界看看中国的生态已经被毁到什么程度!这样的毁坏没有给村民带来收益,却给每户背上一万多元的债务,遭受着生态破坏带来的重度污染!贪官不治,被祸害的不止是国民!
     莱州市虎头崖镇 王民基电话13792523475
           刘纯宝整理
    2014-7-21

  • 四易罪名的刘家财于7月11日召开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10日消息:湖北省宜昌市异见人士刘家财,在羁押11个月,四易罪名后,于明日上午9点在宜昌市中院以“煽颠罪”召开庭前会议,谢燕益、吴魁明两位维权律师作为代理人将出现明天的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日,刘家财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在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一文被行政拘留10天。行政拘留期满后,宜昌警方又指控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刑事拘留;羁押在湖北宜昌市第一看守所。9月18日,刘家财被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由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12日,刘家财的案件在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罪名又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罪”。12月6日,律师探视时了解到罪名被再次更改为“煽动颠覆”。时至今日,刘家财已经被羁押11个月有余。
     
    本网记者联系了正坐火车赶往宜昌的谢艳益律师,他说“刘家财以前就因为职工维权被煽动颠覆叛过,这次又用这个罪名来处理他,显然是很唐突,或者说师出无名,而且是在政治迫害,他的案子并不乐观,虽然他们应该有一定的压力,这次宜昌市中院招集检察院和辩护人开厅前会议,我想他们也可能是想摸摸律师的底,他们也想按照他们的节奏和步调来解决这个事情。”
     
    警方对刘家财的主要指控包括:与宜昌市石玉林、熊元钟等人预谋为“南周事件”举牌;多次参与“公民同城饭醉”;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举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在网上转发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发出的《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等。而,就在刘家财开庭之际,同作为宜昌维权人士、民生观察网编辑的石玉林于2014年7月8日下午2点左右,被国保带走旅游,现在还不知去几天。
     
    谢律师说“在这个春节前后,我在程序上给他们提了很多意见,一是要求公检法整体回避,副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等都跟本案有利害关系,另外, 我又向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监督本案的一个法律意见,主要涉及到涉案的这些官员司法工作人员,因为刘家财这个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由此才产生了这么一个案件,那么就要去涉案的这些相关的工作人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要求他们公示个人及家属的财产情况,从房屋、股票、证卷、现金等等,都有比较细致的申请。这个向人大常委会的黄主人提了出来,提出来后,这个案子就一直搁置至今。”
     
    由于刘家财被超期羁押,身体不好,还有心脏病,家属及代理律师也都向相关单位提出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或取保候审,均没有得到回复,谢律师也表示希望相关负责人能以善的力量,依法来处理。
     
    刘家财,男,1965年10月26日出生,原系葛洲坝集团职工。1998年至2000年期间,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及葛洲坝企业可能存在某种严重问题,刘家财为数千下岗职工讨要工资、为职工子女争取教育经费维权,嗣后在困难环境下为争取维权成功依宪、依法组织独立工会接受一些媒体采访,因此被湖北省宜昌市司法当局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出狱后,当地国保对其长期监控骚扰,甚至刘家财因此丢了工作,但刘家财多年来并未因长期遭受非法对待及承受的巨大压力而放弃公民权利,继续通过各种方式,依法、理性、平和、坚定为公民权利、自由、民主、法治、人权鼓与呼为良心犯声援,参与许多具体维权工作。

    本网相关报道: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3/1206/8861.html

  • 梁颂基“妨碍公务案”将于7月11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9日消息:南方街头活跃公民梁颂基(网名—阿基),“妨碍公务案”将于7月11日上午9时在广州荔湾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梁颂基的代理律师陈进学说“需旁听的亲友,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该案书记员吴素燕联系办理旁听证,时限为9日上午9时至10日下午5:30,过期不候。联系电话:81600747。来吧!见证“安坐家中也会妨害公务”的荒唐,此良机也!”
     
    今年1月4日,广州街头运动公民肖青山、张圣雨、马胜芬在梁颂基家小聚,当地国宝以查水表为由要求梁颂基开门,他以对方没有身份证明拒绝,结果外面的人开始了撬门锁的行为,他迫于无奈向外泼水,后被聚集来的大批特警抓走,其余三位和后赶来声援的刘士辉律师在行政拘留期满后均获释,唯独梁颂基当晚即被刑事拘留,关押于荔湾区看守所。2月10日上午,检察院给他的妻子黄燕雯送达了批准逮捕通知书。罪名是妨碍公务。
     
    落款时间为4月29日的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对梁颂基“妨害公务”案的起诉书称,梁颂基用脸盆向警察泼了自来水,“扬言要拿菜刀砍人”。而并没有说明此事是警方要非法搜查及撬门所引起。
     
    梁颂基,广州荔湾区人,是一位为人低调而又热心的民主维权人士,经常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同仁,为来往广州的维权人士和访民提供食宿便利等,2014年1月5日被当局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70岁的母亲身患肺气肿重病住院,其爱人黄燕雯在他被抓后,于4月25日产下一子。 梁颂基被捕,使得他既不能尽人子之孝、亦不能男人之责、更不能为人父之爱,希望社会各界关注!

  • 吕耿松:悼念王荣清先生

      
     
                                     
     
    昨天( 7月1日)下午,国保让片警找我,叫我明天不要去殡仪馆参加王荣清追悼会。我告诉片警,王荣清是我多年的朋友,不可能不去。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象上次一样派车送我去。片警说他跟国保商量一下。通了电话后,片警答应2日下午1点20分到我家门口来接我。今天上午9点半,西湖区国保和片警及几个协警来敲门,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拒绝国保,说你们又来没事找事。国保从文件袋里掏出了传唤证,说他们已办好了法律手续,于是我跟他们到了翠苑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他们只是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就和我海阔天空地闲聊。我明白他们就是不让我去送王荣清,就指责他们出尔反尔,不讲信义。国保说这是全市统一行动,他们作不了主。
    午饭后,国保出去了,把我交给四个协警看管。我早就想为王荣清作首词,但因太忙静不下心来。国保走后,我坐在那里很清闲,就静下心来,为王荣清填了一首不拘平仄的“满江红”,这总算对老王有了一个交代。现将这首词发表如下,聊作对王荣清先生的纪念。
     
    满江红(不拘平仄)
      悼王荣清
    2014年7月2日
     
     
    甲午神州,
    巨星郧,
    苍穹长泣。
    群山默,
    西湖献哀,
    钱江凝噎。
    披肝沥胆生而战,
    躹躬尽瘁死方已。
    赞使君英名垂青史,
    承天意。
     
    《在野党》,
    鼙鼓起;
    民主墙,
    东南屹。
    卧薪尝胆乡,
    遍地英气。
    众魔乱舞朝纲独,
    群英拔剑乾坤洗。
    待来日万里江山改,
    报君喜。
  • “传知行研究所”郭玉闪谈申请行政复议

    7月18日上午九点半,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一些协助人员,一行十数人,突然推开北京“传知行研究所”的办公室大门,在严肃的与其负责人郭玉闪先生做了简短的谈话后,就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取缔决定书”(京民执取【2013】5号),宣布取缔“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 民政局执法人员在查抄了印有《传知行研究所》字样的报告后,还很“贴心”的询问郭玉闪先生服不服?郭先生告诉他们:“我们不服,我们会申请行政复议,如未果,则会发起行政诉讼直至水落石出。”据悉,“传知行研究所”多年以来,一直在以民间的视角调研写作中国的教育、医疗、出租车业、税收等民生方面的研究报告,在某些政府部门的眼中这是给他们“抹了黑、添了乱”,也因此“传知行研究所”的负责人郭玉闪先生,长期遭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控与骚扰。为了解有关“传知行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先生长期以来反监控生存发展的原因及经过,《民生观察》志愿者石玉林于2013年7月26日专访了郭玉闪先生,以下是访谈全文:
     
    石:您好!郭玉闪先生,我是《民生观察》志愿者石玉林,据悉你们“传知行研究所”于7月18日遭取缔,全国很多维权人士都很关心,我们《民生观察》也很关注,我们想就此对您做一期专访,您可以接受我们的专访吗?
    郭:可以,但是现在时间不够,晚上10点左右我们再联系吧!
     
    (晚10时许)石:郭玉闪先生您好,我是《民生观察》志愿者石玉林。
    郭:哦,我知道,我们上午通过电话了,有事请讲!
     
    石:您认为, “传知行研究所”此次遭到取缔的可能性原因是什么?
    郭:目前官方(北京市民政局)给出的原因是,我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活动而宣布取缔,并收缴了我们的研究所铭牌和六百多册研究报告。而我们认为,北京市民政局取缔传知行研究所欠缺法律依据,因为:(1)传知行研究所是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部门,公司内设机构并不需要民政部门批准;(2)研究所亦未以法人资格行事,且在所有的对外介绍,无论是网站还是印刷品的机构说明中,都明确其是传知行公司的内设机构。至于,官方背后是否由于其他不便明说的原因而取缔我们,我们目前没有证据,也不好揣测。
     
    石: “传知行研究所”被取缔之前,有没有遭到官方某些部门的警告或者干扰?如有,他们采取的是哪些措施?例如:有没有限制您的人身自由,有没有派人跟踪您?
    郭:有,那太多了,北京参与维权的朋友们所遭遇过的各种各样的干扰我们基本上都遭遇过。
     
    石:你们准备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抗争,你们即将申诉哪些你们认为“传知行研究所”遭取缔是不合理的地方呢?
    郭:根据民政局执法人员取缔我们“传知行研究所”的理由是,我们研究所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我们认为这当然是无中生有。传知行既没有申请过民非(因为知道此路不通),也没有以民非名义开展活动。传知行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传知行研究所是传知行公司(全称:传知行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下设的研究机构。民政局是管理“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的行政机构,它们何来职权对企业进行处罚?
    企业下设研究所,并不为《公司法》所禁止。实践中的案例亦比比皆是。以证券公司为例,全国106家券商有88家设立了自己的研究所,其中除了申银万国、华夏证券、金信证券等少数公司,其余都是在证券公司内设研究所,比如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国泰君安研究所等。法律形式上与传知行一模一样。
    当然,传知行研究所在对外活动时一直以智库自居,以NGO自居。这是一种学理上的自觉定位,体现了我们对自己的抱负,并非法律定位。在中国的法律里,并无“NGO”“智库”字样。按照国际惯例,NGO的分类里既包括了当前民政局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也包括了民政局管理范围外的企业。NGO类型的企业,被称为社会企业。社会企业是企业,但同时是NGO。当一个企业决定把所有的利润不分红,全部用于公益性质的活动时,即可称为NGO。传知行恰恰如此。2007年传知行在工商注册时特地在章程里注明“公司不分红”,而传知行企业的资金也全部用于研究活动。
    以实情论,在所有涉及到法律程序的地方,传知行从来都是以公司的身份出现,传知行研究所亦从未以独立法人资格行事。以公司论,在工商局所批准的传知行公司章程里规定的传知行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许可的,需审批机关批准;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换言之,作为公司,我们的经营范围为“法无禁止即可”。而法律上,公司下设研究所并不需要任何许可。
     
    石:您认为,你们以申请行政复议这种方式来维权,是一种比较好抗争形式吗?您感觉你们的成功概率有多少?如果不成功,你们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方式继续维权?
    郭:我认为,我们准备申请行政复议,是我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必须要走的程序。至于成功的概率有多少,这个现在还不好说,但是,无论成败我们都要走这个法律程序来维权。如未果,我们则会发起行政诉讼的程序继续维权,直至水落石出。
     
    石:您对民间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空间有什么看法与愿景?
    郭:民间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空间本自逼仄,有很多与传知行一样对社会turning better(好转)有理想的机构,无法在中国正常注册为社会组织类,只能转而注册为企业,并以社会企业的形式开展NGO工作,但依然要遭民政局越界干涉,非法取缔。民政局干涉企业的内政,不自传知行研究所开始,也不会自传知行研究所结束。对传知行研究所的取缔书是2013年第5号,可见前面还有四家机构被取缔。去民政局网站查询,会发现2012年也有两家机构被取缔。在这种取缔的遭遇中,多少社会理想被扼杀呀。当社会空间还需要在行政部门“打滚”,当好人好事依然被行政部门以各种规章垄断,而发生在中国的各种灾难与社会问题又对各类民间公益组织产生出巨大需求时,或许传知行研究所的这场遭遇会成为一次讨论的契机。我们也愿意在行政程序之外,就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空间组织一些对话,研讨。
     
    石:不知何故,我们的通话总是一再掉线,通话的音质也是杂音较大,听的不是很清楚。(有可能是电话遭到监控的缘故)。好了,有机会我们再聊,谢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谢谢!你保重!
    郭:好的,再见!
     
    2013-7-29
     

  • 图片新闻:7月27日银行买断职工再汇合 工总行前喊口号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年7月28日消息:昨天,滞留在久敬庄内多日的全国四大银行买断职工五、六百人从久敬庄内出来后,和外面的“断友”又汇合在一起,昨天上午到了工商银行总行,大家在那里高喊口号,讨说法。以下是昨天的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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