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湖北各地民办教师调查: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

    5月18日下午一点左右,我们乘坐的石首市至荆州市沙市区的客车刚到沙市红门路车站,我还没来得及下车,突然一个人趴在我乘坐的车窗口叫我下车,我扭头一看,竟然是我以前工作的学校的一位干部,也是随州当局监视我的专班成员之一。此人姓周,我一看,就明白是他们来拦截我了。被迫下车后,又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随州市曾都区公安局的一名警察,此人也是监视我的专班成员之一。当时此二人就要求我回去,我不肯,这时,周围又涌来四五个小伙子(后了解到他们是沙市当地的警察),其中一人夺下我的行李,扔进了开过来的一辆出租车的后备箱里,就这样,我被截回了随州。
    由于政府以及公安已经盯上了我们的这次湖北民师调查之行,我们已无法再到各县市去实地调查了。但我不可能就这样放弃这次行动,我也不可能就这样承认失败。虽不能外出了,但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电话与传真帮我完成了剩下的访谈民师的活动。电话那头的民师仍在千里之外,暴力是阻止不了“千里访民师活动”的。
    回随州后,我们首先电话采访了荆州市沙市区的朱老师和荆州区的陈老师。据陈老师介绍,2002年,荆州市荆州区将区内所有的民办教师赶下了讲台。其中,有49名民师转为公办教师,有80名教师退养,每月领取一点退养金,据陈老师介绍,荆州区各乡镇的民师退养金标准不太一样,低的每月300元左右,高的每月403元。对于49名转正的老师,陈老师说有许多不该转的转了,特别是一些干部的家属等。

    由于上述种种情况,造成了荆州区现有240名合格民师(有教师任用证等各种证书)被一次性辞退,断绝了与教育和学校的联系,也失去了任何社会保障。陈老师说,2002年,他(她)们是按500元每年乘以教龄年数领取了一点辞退费后被“一脚踢开”的。由于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老了后又“老无所养,病无所医”,荆州区的这批被辞退民师从2004年就开始了上访维权活动,在总共200多名民师中,他们经常能组织起100多名教师到荆州区政府上访,而且多次打出横幅标语。陈老师说,荆州区经济很不错,可每次上访到各级政府,政府总说关于民师没有新文件,无法解决。迫于无奈,2006年12月17日,荆州区许多老师参加了荆州市各县市民师联合赴北京的上访活动。在多年的上访过程中,荆州区民师屡遭打压,其中一位姓马的老师被政府关押了一个多星期。
    据朱老师介绍,沙市区现有被辞退的民师200名左右,其中他所在的乡就有19名老师。沙市区的这批老师,是在2002年被全部辞退的。据朱老师反映,沙市区的民师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1997年后,整个沙市区就将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工作完全冻结,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民师转为公办教师。朱老师本人在97年后,在民转公考试成绩是排在全区第一的(除去那些已经转正的),但直到今天,他仍没有转正;二是大量民转公指标被高价卖给社会人员。这些指标本来是上级政府分下来安排民师转正的,但沙市区却将这些指标以6万每个卖给了社会上的各色人等,让他们成为“人民教师”。由于有的人进学校后,根本无法教书,有的只能去锁大门。朱老师等人还掌握了1999年沙市区拍卖民转公指标的情况,这一年,沙市区政府将11个指标卖给了师范中专生,2个指标卖给了政府干部子弟,3个指标卖给了师范自费生,3个指标卖给了幼师毕业生。在访谈朱老师时,他向我描述了,一些干部在民师代表上访时说的一些话。我反复告诉朱老师,要保证事实的真实性,朱老师说这都是他亲自经历的,他敢以人格担保。在上访期间,沙市区一位姓张的副区长曾对朱老师等人说:“关于民师指标问题,我们根据区情,就只执行0%。”而朱老师所在乡的一位乡长曾对他说:“什么这文件那文件,我只知道乡的文件就是最大的文件”;“什么这法那法,我们说的话就是最大的法”;“真有法的话,我早就坐牢去了”。
    在对待民师上访问题上,沙市区各级政府不仅态度蛮横,而且野蛮残忍。朱老师介绍说,2003年,民师戴忠仁的妻子与老师们一起到沙市区政府上访,声音较大,由于当时问题没谈好,她就不让张副区长离开现场,结果这位张副区长指使其司机,竟开车将戴忠仁的妻子当场撞昏。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6

  • 京郊两人抡斧抗拒暴力拆迁 被拘十天

     


    民生观察2007年5月24日,曾披露了北京市丰台区发生的暴力拆迁案。当天中午,被拆迁户刘双明被抓走。到了当天下午,因无力在外购房居住,刘双明的妻子及女儿在刘双明的两个弟弟的帮助下,在拆迁的废墟上搭建简易棚准备临时居住。


     


    正搭建时,施工工地上的二十多名保安冲了过来 ,强行拆除刚搭建的简易棚。刘双明的女儿上前阻止时,被打伤,当时抽搐住院。见侄女被打伤,刘双明的两个弟弟愤怒之下,一人用斧头在一保安戴的钢盔上砍了一印,另一人拿起铁棍将一保安戴的钢盔打了一个坑。于是此二人在当天下午四点左右被当地派出所抓走。


     


    今天晚上,我们电话采访了刚出来的刘双明。据刘双明讲,他的两位弟弟现在没放出来,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十天。


     


    刘双明还告诉我们,他家现已不敢再回搭建的简易房居住,现在只能在朋友处或旅馆借宿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6晚

  • 公司合并,不能牺牲打工者的利益

     


    ——致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先生


     


    任伟仁


     


    尊敬的江南春先生:


    我叫任伟仁,福建人,从2000 年开始在杭州打工,现一直住在杭州。2004 年至2005 年,我在被您收购的聚众传媒公司打工,在薪金尚未结算时,聚众被您的分众传媒公司以3.25 亿美元收购。但是,贵公司花巨资收购了聚众的财产,却没有支付聚众欠我这个打工者的3 万元工资(包括我垫付的一万多元成本)。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及《国家四部委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我现在是您的债权人。今年4 月11 日,我被一辆骑得飞快的三轮车撞倒,造成左腿股骨骨折,至今仍在治疗。车祸的肇事者是个从江苏盐城来的打工者,他本人早已逃走,他父母是一贫如洗的农民,所以他没有为我的治疗承担一分钱,治疗的钱都是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现在已花去两万多元,后面的治疗还要花费。而且,我的腿能否痊愈还是个未知数。如果残废,那么我将陷于异常困难的境地。事发后,我委托朋友给您发过短信,但没有任何回音。住院后我也多次给您打电话,但一次也没有打通。我现在非常需要钱用,希望与您通过非诉讼手段来解决这笔债务,因为我现在没有能力与您打官司。当然,我更希望您是个有职业良知的企业家,希望贵公司是一家有商业道德的企业。


    2004 年3 月,经聚众传媒杭州分公司媒发部总监王光勇先生介绍,我加盟聚众成为一名兼职业务员,同时与王总监达成相关口头协议:不设保底薪水,每成交一笔业务(即进驻楼宇视屏)公司按酒店、商住楼档次及业务艰难度与我协商兑付业务费,支付方式按公司要求,我在杭州招商银行开设工资帐户,由聚众上海总部财务逐笔打入我卡上,支付依据以聚众与业务发生方签署书面合同为准。


    据此,2004 至2005 年间,我先后承接了浙江日报大楼、杭州日报大楼、凯旋门商务中心、标力大厦等处的楼宇视屏业务,聚众公司也及时兑现了业务费。为获取较高报酬,自2005 年上半年开始,我便主攻浙江省最顶级的五星级酒店”凯悦酒店”。因为是国际知名品牌,管理机制近乎苛刻,接洽业务也十分艰难。我几乎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多方”公关”,才拿下这笔业务,于2005 年10 月与”凯悦”签下合同,并同意先无偿试用一个月(10 月份),11 月正式安装并启用。至此,按协议和惯例,聚众王光勇先生答应支付业务费3 万元。在”凯悦”已签署合同后,由杭州分公司寄往聚众上海总部签章,总部却一拖再拖,直到2006 年2 月才告诉我聚众传媒被分众传媒收购。此前杭州总监说是公司合并,上下事务繁忙,要我耐心等待云云。当时的聚众浙江总监(后成为分众浙江总监)陈琪先生一再安抚我,说”会给解决的”。在我多番催促讨要的情况下,聚众杭州总监王先生曾将我引见给分众杭州媒体事业部总监陈百洪先生。陈先生当面表态,对我的遭遇十分同情,并表示会向上海总部请示(后又以种种理由搪塞)。就这样,聚众以被分众收购为由拒付,分众又以是聚众遗留的问题为由置之不理。


    无奈,我于2006 年12 月、2007 年1 月两次到上海,直接找到分众上海总部,约见了您。我热望从您这里得到真诚的对待,如愿以偿地拿到我辛勤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但没有想到,您盛气凌人,十分傲慢地对我说:”我以3.25 亿美元收购了聚众就已包含了你的工资,你应找聚众老板虞锋。”您还说:”你过去帮聚众联系业务,是我们分众的敌人!怎么还有脸来见我?今天我接待你,还算是客气的。”您还羞辱我说:”我每年向上海慈善机构捐善款几千万元,你区区3 万元算什么?”。我不明白您的”我以3.25 亿美元收购了聚众就已包含了你的工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您已经帮虞锋先生替我付了工资?可我没有拿到您的一分钱,我还得向您要,因为分众是两公司合并后存续的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它有义务偿还被合并的公司的债务。您拒付我的工资,是不是因为我过去帮聚众联系业务,是你们分众的”敌人”?我想提醒您,您是在经商,不是在打仗。虽然商场如战场,但毕竟不是你死我活。在现代文明社会,商业对手既是竞争者,又是合作者,不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处理经济事务。您说您”每年向上海慈善机构捐善款几千万元”,这我相信,而且十分赞赏您的善举。我想您捐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困难的人。我现在非常困难,需要人们帮助,但我不希望您捐款,而只要您遵守法律把欠我的工资还给我就行了。虽然您年少气盛,出口伤人,但我不会计较,因为我虽然是个穷人,但我年纪比您大,能够容忍。


    我在网上看到,贵公司的业绩非常好,您江南春先生现在成了中国屈指可数的亿万富翁,媒体上对您的一片赞美之声也令我对您的才华十分钦佩。但我想劝您一句,小不忍则乱大谋,虽然您对过去的竞争对手有意见,但它已经被您呑并了,不要再去计较一些小的过节,更不能拿我这个无辜的打工者作您们的牺牲品。现在,我过去创下的劳动果实您仍在享受,我在凯悦酒店承接的传媒视屏业务,每天都在滚动播放着贵公司的制作的广告 ——凭这一点,我就可向贵公司索取报酬。一个拥有上百亿资产的上市公司,却无偿享用一个贫穷的打工者的劳动成果,这说得过去么?


    我再重申一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四部委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我现在是您的债权人。只要您不付我的工资,我永远都是您的债权人,我将永远保留对您的追索权。


     


    我的联系电话13396573202

  • 北京金家村拆迁户刘双明家又有三人被抓走

     


       
       
         民生观察刚刚得到消息,于今天上午被强拆的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刘双明家,除户主刘双明上午被抓走外,刘双明的妻子和刘双明的两个弟弟也在下午四点左右被抓走。


       
        晚上八点五十分左右,我们电话联系到刚回家的刘双明的妻子。她告诉我们,他(她)们三人下午被抓到附近的岳各庄(音)派出所。因为她要回家照看还在废墟上的家中物品,才被允许回家,现在刘双明的两个弟弟还没出来。
       
        据了解,现在北京拆迁从不安置住房,只给一点钱,而这钱只够买原住房面积的五分之一。刘家今天被拆后,因无力买新房,刘双明的妻子等人就在废墟上搭建简易房准备过夜。正搭时,突然有二十多个人冲了过来,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刘双明的妻子等三人当时就被抓走了。据刘双明的妻子讲,刚才保安还不叫她盖棚子,非得叫他们睡在露天里。
       
        刘双明的妻子还告诉我们,她下午看到刘双明也关在这个派出所里面。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4

  • 湖北各地民办教师调查:天门、京山民师

     


    在湖北省各县市中,天门市民师的情况比较特殊。这个市的民师被辞退后,由于天门又大量缺教师,许多民师又返回学校,成为临时性的代理教师。通过电话,我们采访了天门市的戴老师、程老师及天门市岳口镇的熊老师,从而使我们对天门市的民师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1999年,天门市将大批年纪较大的老师全部辞退回家,当时,说为这些老师办理退休。可直到今天为止,没有一个老师拿到退休费,老师们拿到的只是1999年的一笔辞退费。像天门岳口镇的熊教师,1962年高中毕业后开始在农村教书,1999年被辞退时,已从教37年,当时他被算了七千多元的辞退费。2000年-2001年,天门市又用同样的政策辞退了一些民师,加上1999年被辞退的那一批,总人数是143人。这143人被辞退时,当时的天门市政府没有将一个民师转为公办教师,没有将一名民师实行退养。只是在此前的96年转了一批,97-98年也转了一些,但人数非常少。


     


    2002年,天门市政府将剩余的600多名民师全部辞退,同样没有安排民转公指标和退养指标。这一大批老师被辞退回家后,很快就找政府“闹”,并且“闹”得还很凶,多次到政府上访请愿。2005年,万般无奈之下,天门市政府在这批教师中,按教龄20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上的标准,给了30个民师转公办教师的指标,在这30个名额中,真正的民师只有6个。同时,天门市政府还安排了110个退养指标,享受退养的这批老师每月有二、三百元的生活费。


     


    2005年天门市政府解决的这少部分民师,主要是2002年被辞退下来的那一批,没有一个是1999年-2001年退下来的老师。1999年-2001年这批被辞退下来的老师们认为,他们年纪更大,教龄更长,政府却不予他们任何考虑,为此,老师们也组织起来,开始了上访维权活动,多次上访无效后,老师们于2006年底,向天门市公安局提出了示威游行的申请,可天门市公安局不予批准,他们的理由是:一、担心游行影响交通;二、游行具有煽动性;三、老师们的年纪都大了,游行会出事。由于天门市缺乏老师,现在许多民师又返聘到学校,成为临时性质的代课老师,每个月三百元的工资。虽然许多老师又回到了学校,但老师们表示,他们并未放弃维护自己权利的努力,他们会随时行动起来。


     


    京山市现有被辞退的民师400多人,这批老师是在2000年暑假被“一刀切”全部辞退回家,当时只安排了四、五十人享受退养,每月的退养金只有200多元。这次辞退老师,京山市没安排民转公的指标。


     


    据京山市的张老师、王老师向我们介绍,京山市只在1997年下达了150名指标,1998-2000年三年省里给京山市下达了民转公指标,但京山市根本没执行。而对于1997年转正的一百多个指标,老师们认为这里面有许多属于“私招乱转”。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京山民师多年来不断上访,其中宋河镇的民师曾先后六次去北京上访。现在,京山市的民师代表已成了当地政府的重点监控对象。2007年4月21日,国家普九团要到京山,22日有几名民师代表被带出旅游了一番,只到27日下午,验收团离开后,他们才得以回家。就在同一时期,京山市新市镇的四个民师代表被关在京山市宾馆里,失去了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年5月25日

  • [组图]北京金家村今发生暴力拆迁 房主举刀抗

     
        
        
        据民生观察北京志愿者刚刚传过来的消息,今天上午,北京丰台区发生暴力拆迁,拆迁户刘双明被警察带走。
        
        得到这个消息后,我们随即电话采访了这两家被拆迁户。其中一家的房主叫刘双明,住金家村164号。据刘双明的妻子向我们介绍,上午九点左右,金家村来了四、五百人,这些人里面有的是丰台区政府的、还有的是城管的、当地派出所的、还有保安,就是没看到法院的。这些人来后,就强行拆除刘家的房子,刘双明认为双方还没达成协议,房子不能拆。他于是冲进家中拿出切菜刀欲保卫家园,结果对方人多势众,将其摁倒在地,夺走了他的菜刀。那些人在夺刘双明的菜刀时,有人可能碰在刀上受伤。于是刘双明被警察带走,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我们还采访了今天被强拆的另一家——金家村121号的胡焕忠。据胡焕忠讲,他上午亲眼看到开发商请来了许多黑社会人员,这些人坐了十五辆出租车浩浩荡荡地开到开发商的大院后,统一换上“迷彩服”,摇身一变成了政府工作人员。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密切关注这一暴力拆迁事件。
        北京金家村今发生暴力拆迁  房主举刀抗争被抓走


        
        北京金家村今发生暴力拆迁  房主举刀抗争被抓走


        
        北京金家村今发生暴力拆迁  房主举刀抗争被抓走


        
        北京金家村今发生暴力拆迁  房主举刀抗争被抓走


        拆迁户胡焕忠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4中午

  • [组图]四川访民遭乡委书记构陷 先软禁后拘留


     
        5月19日解除拘留通知书
        5月19日解除拘留通知书
        
        民生观察于2007年5月9日,以《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为题披露了四川南充市嘉陵区白家乡老笋沟村17组村民谭德全的遭遇(详情请见:/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12)。昨天,我们又接到了谭德全的投诉。
        
        谭德全对我们说,二十多年来,为了给28年前被村霸浦科才打死的母亲申冤,他一直坚持上访,并且只要钱凑齐了就进京告状,他因此成了名符其实的上访专业户。现在,谭德全带着一个18个月大的小孙女,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
        


        流落街头的谭德全和他的小孙女
        
        2007年5月8日,五•一长假刚过,谭德全和他的小孙女来到成都,准备进京上访。南充市驻成都办事处的人知道这个情况后,将谭德全拦了下来。5月8日下午,谭德全所在的南充市嘉陵区白家乡的干部及乡派出所的人员赶到成都,他们对谭德全说:“跟我们一起回去,我们把你家的房子修修”。到达白家乡后,谭德全不是被送回了家,而是被送到乡上一个叫赵德明的餐馆老板的房子的顶楼上,每天四位干部看守着他。就这样,谭德全在这个顶楼上被非法软禁了三天。
        
        5月11日上午,谭德全被带到白家乡政府办公室,当时包括乡书记杜永培,乡长周彬等五、六名干部在场。谭德全进来后,两名干部喝令他站直,并打了他两耳光。在乡干部对谭德全进行盘问期间,谭德全18个月的小孙女睡着了。谭德全请求将孙女送回他住的地方睡觉,遭拒绝。当时,乡书记杜永培、乡长周彬就叫谭德全把小孙女放在办公室的沙发椅上睡。小孩睡后,杜永培立即安排一个叫蒋建国的人拿来照相机进行拍照。后来,小孙女醒了,要解手,可谭德全又出不了门,她就在乡办公室门外的过道上拉了一堆屎。这时,蒋建国又急忙过来进行拍照。12日零点四十分,谭德全突然被送往嘉陵区公安局拘留所,罪名是“扰乱办公秩序”。证据就是其纵容小孙女在乡办公室内睡觉和拉屎。同时,白家乡政府还控告谭德全也在乡办公室内睡觉,扰乱了办公秩序,对此,谭德全坚决否认,他说他当时根本没在乡办公室内睡觉,因此拒绝在拘留书上签字。最终的结果是,谭德全被拘留了七天,时间是从2007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8日,地点是南充市拘留所。
        
        昨天,刚刚出狱没几天的谭德全向我们表示,他这次被拘留,是白家乡政府对他进行的一次赤裸裸的陷害和迫害。对于这次发生在谭德全身上的遭遇,我们一方面感到滑精可笑、匪夷所思,另一方面,又感到痛心和愤怒,执政集团迫害老百姓真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4

  • 四川省拆迁户告遂宁市中级法院状

     


    民生观察志愿者邓永亮来稿:


     


     


    我方于2006年5月22日在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遂宁中院)起诉射洪县城镇房屋拆迁事务所(以下简称拆迁事务所,属建设局内部单位、自留地)。遂宁中院于当日向我们出具了(2006)遂中民初字第01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遂宁中院受理案件后,于2006年7月25日、11月10日、12月6日举行了三次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和调解等庭审程序早已结束,早就应该下达判决书了。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收了我们的证据原件没有打收条,采纳执行了保全申请,没有向我们出具裁定书。庭审结束后,超过审判期限,也没有向我出具书面通知书。2007年3月17日,本案合议庭审判长肖云燕口头告诉我们遂宁中院已决定将案件移交给射洪法院审理。遂宁中院明知射洪法院应该回避,却偏要将案件移交射洪法院审理,而且将案件移交射洪法院也坚决不肯向我们出具书面通知书。遂宁中院口头告知我们将案件移交射洪法院属于指定管辖,理由是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认为遂宁中院的指定管辖严重侵害了我们合法诉讼权利。


     


    1、遂宁中院的指定管辖违反了《民诉法》第37的规定。《民诉法》第37条规定: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法院的全体法官均应回避;二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而本案情况显然与此不符。由于我方诉拆迁事务所一案一审就在遂宁中院立案起诉,甚至已开庭三次,如果遂宁中院能力有限,或迫于政府压力,不能行使管辖权,也应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而不应由遂宁中院自行指定管辖。针对本案,遂宁中院根本没有指定权,只能报请省高院指定管辖。


     


    2、遂宁中院违法提高了自己的管辖级别。如果遂宁中院认为自己对本案有管辖权,只根据《民诉法》第39条的规定,“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实际上搞的就是管辖权转移。由于我国管辖权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遂宁中院将本案转移给射洪法院审理,首先违反了《民诉法》第37条规定,使得本应是一审法院的遂宁中院变成了终审法院,虽然有《民诉法》第39条作掩护,但仍然是违法提高了自己的管辖级别,其恶果就是将案件的处理局限在较小的行政区域内,为保护拆迁事务所的不法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3、遂宁中院剥夺了我方获得公正依法审判的权利。本案在起诉前,我方与拆迁事务所进行了多次交涉,最终协商无果。起诉后,法院多次调解,拆迁事务所也坚决不愿按中、省、市《拆迁条例》、《实施办法》与我方结算各种费用,为什么,正如拆迁事务所陈仲明所长所讲,“你们同我打官司,是不可能胜诉的”,“过渡费等问题从理论上讲,你是要赢的,但实际上你赢不到,因为县政府要歪些,法院不敢不听县委县府的,除非他不想当院长了”就是陈仲明在还房结算协商会上对我们讲的原话。他们的办公室主任管学君在会议记录上签的字,准确证实了陈仲明的猖狂言词属实。陈仲明讲话精神可以解读为他所领导的拆迁事务所是一个官商勾结的公司,是一个可以不依法拆迁还房的公司,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公司。他们有县委县府内某些敢于违法乱纪的领导在给他们撑腰扎起,他们可以迫使射洪法院作出不公正判决。在这种情形下,遂宁中院将本案管辖权移交给射洪法院,无异于恶意将原告推向虎口。《拆迁还房结算会议记录》(原件已被遂宁中院收去)证明,射洪法院应当回避审理本案。


     


    4、遂宁中院浪费了国家审判资源,加大了我方诉讼成本。如果我方向射洪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再被告知本案是“转移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案件,只能向遂宁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遂宁中院对我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我方不服,能否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如果不可以,显然遂宁中院剥夺了我方的诉讼权利。如果可以,那么本来两审终审的案件又要涉及到三级法院。这样的诉讼不仅过分延长了诉讼期限,也加大了我方诉讼成本,更浪费了国家审判资源。


     


    5、遂宁中院剥夺了我方获得较高水平审判的权利。可以肯定在法院系统内,上级法院的水平普遍高于下级法院,争议标的较大的案件,之所以要由较高级别的法院进行审理,是因为较高级别的法院具有较高的审判水平,更能保障案件的公正裁判。遂宁中院将本案转移到射洪法院审理,实际上是剥夺了我方获得较高水平审判的权利,是对我方诉权的严重侵害。


     


    6、遂宁中院的指定管辖或转移管辖,实质上是和被告联手绞杀原告。法院是由法官组成的,法官是人不是神,不可避免地要受他人各种言行影响。目前,本案被指定转移到射洪法院,是拆迁事务所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次万次、千辛万苦做遂宁中院领导思想工作的结果,有没有重金收买某些法官领导很难说。在调解过程中,被告一直态度很强硬,关键在于他们很自信本案一旦到了射洪法院,县委县府某些领导一定会做射洪法院领导的思想工作。正如陈仲明所说,“法院不敢不听县委县府的,除非他不想当院长了”,最终会作出对他们有利的判决。判决之后,我方若要上诉,他们又可通过县市党政领导对遂宁中院领导施加影响,作出对他们有利的维持判决或重新判决。两审终审之后,就让我方喊天去吧!申诉之路何其长不堪设想,看你有多强的意志来消磨!


     


    如果遂宁中院继续坚持由射洪法院审理本案,如果射洪法院认为转移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案件原告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我国所有地方法院都可采用这种“合法”的形式帮助地方政府专干那些危害老百姓或弱势群体利益之事,我国《民诉法》中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为管辖问题作出的200余件司法解释也全都可以废止了。


     


    此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射洪县太和镇拆迁户张华芝


     


    联系电话:0825-6833232  5956728


     


     

  • 湖北各地民师调查:石首民师

    2007年3月18日一大早,我们从公安县赶到湖北省石首市。昨天晚上在和石首市民师代表黄老师联系时,颇费了一番周折。我告诉黄老师,我们大概上午九点钟到石首,他说他8点多正好送小孩上学,送完小孩后直接赶到车站等我们。我说:“你没手机,九点钟左右,你找一个公用电话打给我。”他支持说:“我年纪大了,怎么打电话呢?你这样,到车站后,你把你们的包顶在头上,我就看见你了。”见他坚持,我也只好答应。


     


    上午快九点时,我们到了石首汽车站。下车后,我让随行的一个志愿者把包在头上顶一顶,他死活不肯。我只好把包顶起来,顶了一会却没有看到人过来。向周围一打听,石首市还有一个汽车站,在中心城区。我们急忙赶到中心车站后,见门前正好有两个民师打扮一样的人,上前一打听,正是黄老师他们。


     


    在石首街边的一早餐摊上,我们开始了对黄老师等人的访谈。据黄老师介绍,他们也是在2002年“一刀切”时离开了教师岗位,当局当时没让他们参加“民转公”考试,给他们这批年纪大的人办了退养手续。现在石首有退养民师44个,教龄20年以上的退养金为360元/月,教龄在25年以上的,退养金为405元/年,教龄30年以上的,退养金为450元/年。


     


    我问黄老师:“石首市是否有被辞退没有享受退养金的老师?”


    他说:“有,只是我们平时很少来往,具体人数不清楚。”


     


    黄老师等人退下来后,他们找到了中央和湖北省有关民师的文件,其中湖北省98(20)号文件明确规定,民办教师退休后,条件好的地区应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条件差的,民师的退休金至少不低于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二,正是为了争取这一合法权益,石首民师们几年前就开始了维权活动,他们很多次到市里、省里上访,然而当地官员总是找各种借口应付他们,如:“上级关于民师没有出台新文件,如果有了这方面的文件,我们一分钱不少你们的”。迫于无奈,2006年12月17日,石首市十位退养民师参加了荆州地区民师联合到北京的上访行动。


     


    到北京上访后,问题不但没解决,回来后,各乡镇对这些民师分别召开了座谈会,表面上话语非常客气,实际上是办老师们的学习班,对大家进行了“法制教育”、“信访制度教育”。


        


    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石首电视台连续曝光了石首市近期的几起“恶性上访事件”,其中黄老师等民师2006年12月17日的北京上访赫然在列。该节目在播出时还点了黄老师的名字——黄材科,并指责民师们上访违背了信访条例第18条、第20条。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们极为诧异,感叹石首市对付民众维权行动真是做到了“公开”、有自己的“特色”。


    访谈完后,我们想给老师们照张相,不过,他们拒绝了,看来他们还是有所顾虑。在和石首民师代表交谈期间,有一个陌生人始终站在我们身边,我们询问他有什么事,他吞吞吐吐说没什么事,但就是不肯离开。现在想起来,在我们离开石首到沙市后,马上被公安人员在车站截获,不知是否与这个陌生人有关。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3

  • [组图]数千万元补偿款被截 农民代表被打被关


     
        
        黄陂农民签字书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农民代表张作义等人向民生观察反映,他们所在的黄陂区各级政府非法克扣、截留农民的土地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
        
        通过和黄陂农民代表的访谈,以及阅读相关的材料,我们了解到,2005年8月,国家重点工程汉英、汉麻高速公路途经黄陂区,占用了黄陂区多个乡镇的土地,据农民代表张作义等人统计了解,这两条公路共占了黄陂区四千四百多亩土地。其中,占得最多的是黄陂区六指街十二个村1890亩;另外,占黄陂区三里镇600亩棉花地。其余,分别占的是蔡柘镇、王家河镇以及武湖农场等乡镇的土地。
        
        对于这两条高速公路占用的土地,湖北省是按21625元/亩的标准,将土地补偿款拨付到黄陂区。然而,钱到黄陂区后,黄陂区各级政府大肆进行了克扣、截留、挪用。在六指街,农民实际得到的土地补偿是每亩14500元或15500元。这样,各级政府就每亩截取了6000—7000元,1890亩土地总共截留了1300万元左右的土地补偿款;在三里镇,农民最终拿到手的土地补偿款是每亩18000元或18300元;至于剩余的几个镇,土地补偿标准更低,蔡柘镇、王家河镇是按每亩13500元左右补偿老百姓的。武湖农场由于政府承诺为农民解决社会保险,土地补偿标准只有2500元/每亩。把各个乡镇的情况综合考虑,黄陂区各级政府至少截留、侵占了农民土地补偿款二、三千万元。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从2006年起,黄陂区这几个镇的农民就开始了上访维权。2006年12月2日,黄陂区农民还联系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的记者前来采访。2007年4月19日,仅六指街就有100多名村民聚集到政府讨说法。当时,六指街街委书记的答复是:“钱是不给你们的”;“今天来一个捉一个”。
        
        黄陂区农民在经过了一件多的各种维权活动后,不仅问题没有解决,多名农民代表还被殴打、被绑架、被关押、被送进“学习班”洗脑。2006年8月,黄陂区三里镇农民代表张作义被关进黄陂区委党校“学习班”。在20天的“学习”期间,当局对张作义等人进行了多次“授课”。 第一次是黄陂区信访局局长刘梦林大讲“学习班“的重要意义,并说“现在是非常时期,是大的气候,全国都一样,是中央布置的。别人都是在搞建设,而你们搞非正常上访,你们到北京上访是错误的,是违法的”。 第二次由律师讲集会游行示威的概念及程序;第三次观看民转刑警示片;第四次司法局副局长感想民转刑的启示。2006年12月8日晚,也就是在中央台的记者到黄陂区采访后的不久,当时身在武汉的张作义被由黄陂赶到武汉的三里镇的镇委书记、镇长、信访局干部、公安人员沿街拖行100多米,并最终将张作义拖上一辆面包车押回黄陂。押回黄陂后,张作义第二次被投进了被他称为“监狱”的黄陂区委党校。
        
        2007年4月24日晚8点左右,黄陂区六指街农民代表卢佐良正准备睡觉,突然屋内闯进四名蒙面人。此四人进来后,不分清红皂白,围着卢佐良就是暴打,并砸坏卢家许多家具用品。晚8点40分,卢佐良打110,向仅距10公里的六指街派出所报警,但警察直到第二天早上9点多才出警,时间超过了12个小时。对于这顿被殴打,卢佐良联想到4月16日,他到六指街政府上访时,街委书记郑威指着他说的一番话:“你跟我小心点,再闹,招呼有人打断你的胯子(地方方言,指腿)。
        
        现在,黄陂的农民代表告诉我们说,虽然他们屡遭打压,但他们一定会坚持下去的,民生观察也将继续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
        黄陂农民签字书


        申诉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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