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我国社会急剧转型引发大量心理问题


     


      ■以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塑造出一种现代强势人格。


      ■现代化的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开始加速,或者说当一个社会正在急剧转型,这时不仅社会问题频繁发生,而且心理问题也大量凸显。


      社会转型时期心理问题的凸显


      社会学视野中的“心理问题”,是一个比“心理疾患”或“心理障碍”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广大的概念。它包括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层面、人格层面和社会适应能力层面等出现的障碍性症状。之所以称其为一种问题,是因为这种障碍性症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不仅会被当事者个体所感知,而且也会被社会有关方面所感知。


      当前,我国的社会转型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社会分化程度加大,利益格局差距加深。急剧的社会变迁引发的心理问题逐渐增多。


      近年的一些调查研究结果,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当前我国出现和潜在的心理问题的基本状况。这里仅列举几个有关调查数据。


      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精神疾病发生的数量已超过了心血管疾病,跃居疾病发生率的首位。据一项相关调查,目前我国约有3000万青少年存在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中小学生中有心理障碍者为21.6%~32%;大学生中有心理障碍者为16%~25.4%,而且呈现上升趋势。


      有关研究显示,目前在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已成为青年人群的首位死因。每年约有150万人因家人或亲友自杀而产生长期、严重的心理创伤,从而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负担。


      急剧变迁对心理适应性的挑战


      处在中国社会转型最深刻的时期,急剧的社会变迁对于社会成员的心理适应性提出了严重挑战,在适应性较弱者身上则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心理震荡”现象。


      “心理震荡”是指急剧的社会变迁对于人们心理系统的适应性和承受力产生的冲击超出了其所能积极应对和有效处理的阈限,从而表现出各种带有消极特征的心理感受和行为症状。简言之,“心理震荡”也就是一种较严重的心理不适应状态,是“心理问题”的极端表现形式。


      导致“心理震荡”现象出现和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变迁的速度快、程度深、力度强,使生活世界对于人们而言呈现出很大的陌生性,这些都是宏观层面的原因,也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社会变迁这一最重要的宏观背景,具体、直接地表现为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文化模式、价值观念等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这一切对于人们原已形成的社会心理系统会形成巨大冲击,从而构成对于人们心理适应性的一种考验。


      个体的心理适应性较弱,则是导致“心理震荡”现象产生的微观层面的原因,也是主观方面的原因。


      社会变迁加剧与人们心理适应性减弱之间的矛盾,具体地表现在现实生活的不同领域之中,从而呈现出不同的心理问题及其形式:


      ▲社会竞争加剧所导致的压力感加重。不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的竞争,都使人们的学习、工作任务加大,标准提高,长期处于高度竞争状态之下,自然会对人们的身心承受力造成重压。


      ▲生活节奏加快所带来的紧张感增加。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工作节奏加快,生活习惯替换频率加快等,都需要人们不断调整自己原有的心理定式和行为模式,这些情形都是构成紧张与焦虑的重要原因。


      ▲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引起心理失衡。下岗失业、贫富差距、腐败现象等使一些人产生了较强的失落感、相对被剥夺感、不公平感等,如果这些心理感受长期得不到改变,甚至进一步加深,势必使心理失衡现象变成严重的心理问题。


      ▲文化价值观念的变迁造成心理上的困惑。或是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之间的冲突,或是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之间难以及时有效地交接所形成的“空白”,都会使人们在心理上出现一定的困惑感或迷茫感。


      ▲社会陌生性增加导致归属感程度的降低。随着社会流动的范围扩大、频率加快,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程度加大,会使人们经常或随时面对巨大的反差时,由于丧失了基本的熟悉,而增加了更多的陌生,这种情形会使人们一时难以形成应有的归属感、依赖感,在极端的情况下则会导致孤独感、无助感等。


      以多重支持体系塑造强势的心理特质


      面对急剧而深刻的社会转型,为了增强社会成员的心理适应性,减少心理问题的出现,预防和消除“心理震荡”现象,必须从多方面作出有效努力。


      首先,必须在促进经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全面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且被看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还应该高度重视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全面协调发展问题,这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日益深入,经济、社会与文化、心理之间的协调发展将会显得更加重要。物质层面的逐渐丰裕如何才能带来精神层面的日臻完善,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尤其是人的发展方面一直面对着的重大问题。而强调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全面协调发展,则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案之一。


      其次,应该加强社会文化的创新,营造能够使社会成员感受到理想和意义的精神家园。在社会转型加剧的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迫切地显现出来。它不仅具有提供精神支柱和价值导向的意义,而且具有抚慰心理、调适行为的作用,甚至还包括表达情绪、释放压力的功能。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文化体系将会表现出鲜明的导向作用和强大的整合功能。


      第三,尽快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强有力的减少心理问题、防止“心理震荡”的社会支持体系。这种支持体系不仅应该在硬件方面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心理疾病诊治、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物质条件和科技水平,其中必须促进心理卫生工作队伍尽快走向专业化,而且应该在软件方面全面广泛地提高全体社会成员保持自身良好心理状态的自觉意识,强化促进自身心理健康、提高适应能力的知识和技能。


      最后,要以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塑造出一种现代强势人格。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精神中一个极其宝贵的部分,它与现代化所强调的理性精神、自立意识相结合,将会塑造出一种更加崭新、全面的强势人格,其特征表现为:面对任何艰难困苦时,不仅不会表现出畏惧情绪,而且还能从内心深处激发出一种克服困难的力量,换言之,这不仅是一种临危不惧的气概,而且还是一种迎难而上的能力。这一点集中体现了现代化所需要的心理特质。


     

  • 农民工生命被漠视


    2007年02月25日09:10


    因认为999疏于救治导致儿子死亡,年过七旬的粟老汉夫妇将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该中心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84595.5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粟老汉夫妇起诉称,2006年10月12日晚7时许,在京打工的儿子在羊坊店东街被人殴打,后被民警发现昏迷在地,随即民警拨打了999急救电话。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医生初步印象为酒精中毒,当时有人提醒医生,说他儿子的头部有出血,但医生擦拭后,并未对出血原因和伤情做进一步的诊查,便将儿子送到位于北京西站的宿舍。其间,儿子一直没有清醒。次日早晨6时左右,儿子被发现停止呼吸,随即粟老汉再次拨打了999,999派人到达现场时儿子已经死亡。2006年10月17日,经海淀公安分局认定他们的儿子属重度颅骨损伤死亡。


      粟老汉夫妇认为,被告作为专业救护机构,应当根据被救助者的实际病情实施救护,被告明知他们的儿子头部流血且处于昏迷状态而不救护,漠视农民工的生命,该行为剥夺了他们儿子被救护的权利,且客观上导致了儿子的不治而亡,被告对此存在过错。据此,粟老汉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284595.5元。据悉,此案正在审理中。

  • 为什么教育难以成为公共品?

     


    ———张路雄、杨鹏访谈录
      
     张路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
      杨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
       
      编者按:教育乱收费问题在连续6年成为价格违法举报之首后,2006年又雄居榜首,达11387件。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解析教育乱收费背后的特殊利益机制,教育理应成为公共品却无法让公众普遍受益的成因与困境。
      
      教育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
      人大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只设了学费一个名目,而且规定免学费;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却另设一个“杂费”名目,学费可免但杂费不能免。这道口子一开,越来越多的收费项目被纳入“杂费”,教育乱收费从此打开了潘多拉盒子。
      
      笑蜀:教育公平问题是中国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因为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近年中国的教育公平问题有了一些明显的改进。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4年,全国累计审批助学贷款153万多人,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约420万人次。对农村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为中西部地区近3000万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情况得到显著改善;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普遍实行了“一费制”,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教育公平问题上的这些改进,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但不能不看到,所有这些改进,离全面解决问题仍有很大距离。教育乱收费到底从老百姓的腰包里掏了多少钱,这是有账可查的:国家财政教育支出与全国教育总支出的差额,已经从1993年的192亿,增加到2004年的2776亿,12年间涨了差不多15倍。这里的所谓差额,主要就是老百姓的税外教育开销。一个最新的事例是,教育乱收费在连续六年雄踞价格举报之首后,2006年又雄踞价格违规榜首。
      这当然是前进当中出现的问题。本来国家为制止教育乱收费做了不少努力,但为什么教育乱收费一直屡禁不止?
      张路雄:教育乱收费确实一直非常严重,但相当一部分普通学校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其实受益有限,没多少赚钱的路子。而且现在很多地方,为了吃空额,故意缺编,自己请一些廉价的临时教师代课,那些人什么保障都没有。只是重点学校的教师受益较多,他们不仅收入高,而且权力大。
      笑蜀:具体怎么个大法?
      张路雄:举个例子。我的一个朋友,他的身份在香港,但他女儿在那个名校读初中,已经给它赞助了几十万,今年升高中。这孩子不仅成绩好,而且全面发展,任课老师都喜欢她,副校长早就承诺,只要考试合格,肯定录取。结果考试不但合格,而且考得相当不错。但学校不认账,不录取她了。最后这个事怎么解决呢?就找一个副部长给该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写信,副市长批到学校,校长看了之后,不理这个茬。副部长就通过某个元老的亲戚,再把信送到市长手上。市长批示严办,这时学校才认了账,才录取了她。
      笑蜀:这个校长真牛。但我想不是他本人有多牛,而是他所在的位置让他那么牛。
      张路雄:这里边有各种原因,其中一点就是部门法规的作用所致。比如,人大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只设了学费一个名目,而且规定免学费;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却另设一个“杂费”名目,学费可免但杂费不能免。这道口子一开,越来越多的收费项目被纳入“杂费”,教育乱收费从此打开了潘多拉盒子。乱收费大概是个什么规模呢?从1993年到2004年,国家财政教育支出与全国教育总支出的差额,总计高达14200亿。这14200亿不都是杂费,但肯定相当部分是杂费。
      再举个例子。2004年人大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又搞一个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细则,民办教育促进法没说公立学校可以办民办学校,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公立学校可以做民办学校的法人主体。这就成了名校办民校的法律依据了,原来名校办民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公办名校那么好的师资,那么好的设备,没有几十年的积累是不可能做到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利用名校的品牌资源。真正的民办学校没法跟他们竞争,完全不对等。
      杨鹏:有些地方,名校办民校甚至连独立校园、独立师资都没有。所谓民校学生,全部跟本部学生混编,在一个教室上课。等于什么资产都无须投入,全部动用公共资源,民校学生上缴的高额学费却并没有归公而是全部进了小金库。所谓民校,只不过是名校额外收取高额学费的一个由头而已。
      笑蜀:这事都怪名校也未必公平,很大程度上名校是为教育局打工。前不久有个省会城市的外国语学校校长被抓,理由是择校费去向不明。但教育局很快就把他保释出来。教育局为什么要出面保释?因为教育局最清楚,择校费不是去向不明而是很明确,百分之六十都上缴给教育局了。
      张路雄:1997年教育部出台了一个文件,明确规定择校费收入归国家所有,但这一条很少兑现。像某市,择校费有一部分是交区教育局的,至于给市教育局交不交,我不知道。他们收钱的理由是抽肥补瘦,要补那些差校、破校,也就是转移支付。我想不至于一点转移支付没有,但实际上教育局的奖金肯定也是从这里开支的。
      杨鹏:岂止奖金,甚至办公楼、员工住房、官员座驾,都从这里解决。我们在某个省会城市做过调查,以学校名义收的钱,学校自己拿不到,直接进教育局的账,再从教育局核拨出来。
      张路雄:名校办民校利润太大,于是蜂拥而上。像我知道的那个名校,前几年本来只办高中不办初中,现在发现办初中有这么多的利润,就把周围办的不大好的中学收过来,统统改成初中部,而且都成了民校,进来的学生一律高收费。
      笑蜀:公立教育按道理不能市场化,是非盈利的;因为公民向政府纳的税已经包含了公立教育的全部成本,政府有义务把公立教育资源等额分配给每一个公民。
      张路雄:我研究了半天,发现根本问题就在这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立教育必须是非盈利的。按经济学的说法叫公共品。
      杨鹏:免费享受公立教育,这是一种公民权利。所以在发达国家,比如我搬家搬到这个地方,我就自动进入了这个学区,我的孩子就要到你这个学校免费上学,你是无权拒绝的。只有私立学校才能收费。为什么?因为有些人对公立教育不满足。
      笑蜀:他需要个性化教育,差异化教育。公立教育难以提供这种服务,就让民间来提供。这部分可以市场化,但这种市场化不允许公立教育涉足,教育市场只能向民间开放,公权力不得进入教育市场,这样才不会产生特殊利益集团。
      
      公共财政分配应改由人大决定
      我们可以想象,公共财政的分配由人大决定,只要这一条兑现,地方政府还能把教育的位置放那么低吗?不可能。
      
      笑蜀:公共产品无论是质还是量,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这在教育上表现尤其突出。
      张路雄:首要因素是投入不足。我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做过调研,并与国外比较。我发现差别最大的不是中央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差别最大的是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
      笑蜀:怎么个差别法?
      张路雄:其他国家义务教育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掏钱。但我们的地方政府不愿为教育掏钱,让中央政府背起来,最大的差别就在这里。
      杨鹏:但地方政府这么做也有理由,比如税收结构不合理,中央政府拿大头,地方政府拿小头,地方政府无力满足义务教育的需要等等。
      张路雄:这只是一个说法而已。地方政府税收份额少,不等于地方政府一定没钱。
      有统计数据表明,地方政府仅卖地一项,全国加起来每年都在1万亿以上。可见未必是财力问题。而且有些经济状况好的省,给教育的投入也有限。
      笑蜀:就是说,地方政府把本来应该投入教育的那部分公共财政,用于经济建设,变成工程投资、项目投资了。这实际上是一个公共财政分配的决策机制问题。很多领域的微观问题,稍微想深一点,就会遇到这个问题。
      杨鹏:我们可以想象,公共财政的分配由人大决定,只要这一条兑现,地方政府还能把教育的位置放那么低吗?不可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干什么?首先应该决定公共财政怎么收,怎么用,这是最重要的。你说什么叫主权?当家不理财,等于瞎胡来。如果人大能管预算、管决算,哪些钱给义务教育,哪些钱给公共卫生,哪些钱用来发展经济,人大可以充分讨论,每个人大代表都有表决权,这就够了。
      笑蜀:地方财政分配不是人大决策,而是行政系统决策。行政系统决策的特点就是高度集权,民意很难影响决策过程。公共财政的流向也就不可能根据老百姓的实际需要去安排。
      杨鹏:行政直接决定公共财政分配,公共财政的流向就不能不取决于行政系统对自己的利益的理解,行政系统的特殊利益就不免影响公共财政分配。结果就导致税收以远远高于GDP的增速直线增长,公共品的稀缺却日益凸显出来。
      行政系统直接决定教育投入,而教育能够给行政系统带来的直接利益不多,因此教育在行政系统心目中的地位不可能很高。这就注定公共财政切给教育的那一块本来就小。这块本来就小的蛋糕切给教育之后,教育系统又按照行政集权的模式进行再分配,一个一个利益集团都来争夺这块小蛋糕的分配权,这就不能不扭曲公共教育资源。结果这块小蛋糕就主要切给重点学校了。
      公共行政应该履行促进公平正义的职能。教育最根本的任务,就是给公平竞争创造一个底线,我不管你是哪个社会阶层出来的孩子,你只要受了基本教育,在未来的竞争中,你就有了相对均等的机会,教育公平是机会均等的前提。但现在这种公共财政的分配方式,不仅不促进教育公平,不促进机会均等,反而导致特权和腐败。所以说到底,还是公共资源配置的行政集权模式出的问题。
      笑蜀:切给义务教育的蛋糕本来就小。再分配权又被教育行政部门垄断,没有把有限的公共资源都转化成公共品,而是当作资本金,拿去搞效益。
      杨鹏:他们没办法不创收。因为地方政府实际上把教育当包袱,往往只给政策不给钱。公校本来应该全额拨付,但实际拨付的主要是教师人头费。其他运行成本,包括教师的福利、奖金,财政都不管。
      张路雄:这一块原来靠杂费,也就是靠学生掏腰包解决。但现在不许学校收杂费,这一块谁来解决就没下文了。我给你举个例子,我原来插队的那个县,学校可以收杂费的时候,老师冬天的取暖费都是学校掏钱,学校买了煤发给大家。现在取消杂费之后,从今年冬天起学校不发煤了,没这笔钱了。学校没有相应收入来源,财政又不补偿,教师的这个福利就没有了。
      
      关键是不允许学校收费
      怎么切断公立学校跟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链条?关键是不允许学校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任何费用都不能收。其他的,像大学可以收费,但不允许赚一分钱,教师的收入不能和任何收费挂钩。
      笑蜀:回到前面讲的话题,公共教育资源不是均衡分配。不同类型的学校,财政拨付的水平不一样。重点中学争取拨款的能力肯定是普通中学没法比的。
      张路雄:不同学校的老师,工资标准都是一样的。差别只在于其他费用,比如基建费用。
      杨鹏:除了拨款有差别,其他公共资源分配的差别多着呢。比如老师有个职称问题,为什么重点学校能把最好的老师抢来?因为重点学校的高级职称名额特多,你到我这来,高级职称好解决,你要在一般学校,就没这个指标。职称这么一倾斜,普通学校的优秀师资不都流向重点学校了?而且招生也是重点学校优先,最好的生源都给了重点学校。
      笑蜀:总之是把公共教育资源尽可能集中到盈利能力最强的重点学校身上,造成重点学校学位供不应求,人为制造优质教育资源的紧缺局面。按照市场规律,越紧缺越高价,附加值越高。如果公共资源在所有公校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就没这种紧缺现象,价钱就抬不起来。你想你的孩子稍微有一点尊严、有一点机会,你就必须不惜挤破脑袋把孩子塞进名校。要么进名校成龙升天,要么进差校自生自灭。但是哪个家长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呢?那么你们就比着掏钱吧。
      杨鹏:重点学校奇货可居,造成卖方市场,就不愁家长不奔竞而来。无锡一个企业家要把孩子塞进北京某高校附中,你猜花多少钱?20万,而且送钱时还哆哆嗦嗦的,生怕人家不收。
      而且重点学校收这种钱,也不说杂费,也不说择校费,他早把文稿给你拟好,说“本人热衷于教育事业,认为只有发展教育国家才有前途。因此本人愿意捐钱给某某学校”。都是这种东西,你要不服气,打官司尽管打去。你自己捐的钱,自己签的字,看你到法庭上能说什么?
      笑蜀:必须取消重点学校制度,实行均衡发展,择校以及择校带来的公立教育市场化的问题才可能解决。
      张路雄:均衡发展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概念,教育部什么时候才提出均衡发展?2002年才第一次有这个提法。这时义务教育法已经实行整整16年了。今年修改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取消重点学校制度。
      笑蜀: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切断公立学校跟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链条?
      张路雄:关键是不允许学校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任何费用都不能收。其他的,像大学可以收费,但不允许赚一分钱,教师的收入不能和任何收费挂钩。
      笑蜀:收费即违法,赚钱即违法,这样来保证教育百分之百的公共品属性。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根本问题。

  • 春运涨价的最佳马甲:恢复原价


     
        从深圳到海安的车票春运前是100元,前天涨到290元,昨日票价涨到320元。公路客运票价近来涨声一片,一些旅客认为票价涨了2倍甚至3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深圳一些汽车场站工作人员说,春运前的车票价格都是在打折扣,春运以来,车票陆续在提价,但这不是在涨价,而是在最高限价内的正常提价。(2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今早上街买菜,蔬菜的价格都在打滚似的上翻,不过人家卖菜的倒很诚实,“春节近了,成本价上涨,我们也跟着涨,没法子,要不您少称点儿……”人家没学过政策经济学,倒也说得在情在理:成本和供求决定价格(此为经济伦理),而且理由解释得很清爽(这叫程序正义),外加贴心地提示(时髦的人文关怀)——纵使我多掏钱了,也决不会心生不爽。     


        但设若卖菜的弄出个什么“基准价”、“最高限价”,外带“上浮”、“加成”等“奥数级”的忽悠说法,估计这菜纵使买了也是大倒胃口的。奈何春运毕竟不是买菜,因为“独此一家”的天然优势、也因为“回家过年”是经济上缺乏需求弹性的“必需品”,人家就可以拿“恢复原价”的“云南白药”来敷衍老百姓涨价后受伤的心–当然,疗效是不需要跟踪服务的,面子上逻辑上过得去就已经是天大的“和谐”了。爱乘不乘。     


        为“涨价”埋了单的老百姓还被合法地剥夺了言说涨价事实的权利,这实在是很郁闷很诡异的事情。有几个语境需要经得起拷问:一是“人民公路”当年也是人民勒紧腰带“人民建”出来的,凭什么现在就牛气烘烘地弄出一套套抽象的价格计算法来算计人民?尽管眼下的公路运输似乎是跳的市场舞,但行政的影子是无所不在的,理论上说更应、也更可能亲近于民,何以在价格机制上亲近于利呢?二是这个“恢复原价”根本不堪一驳,我们听说过民航的打折机票商场的打折货物,何时听说过公路上的票原来是打过折的?要涨价的时候突然弄出个“原价”的妖怪出来,这般变化真比孙悟空还快。既然现在“不恢复不成活”,难道在一年中春运外的大多光景里,那些挤破脑袋竞标的运输公司和市场主体都发疯似地争相赢得“亏本”的标的?     


        2007估计要成为中国语文革新年了,老师从此要告诉小朋友: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高了不能就乱说是“涨价”,咱得充分考虑到人家是否有“恢复原价”的可能。至于“涨价”这个词,几乎也可以寿终正寝了,可以用“恢复到原来那个理想中的暴利价”的缩写“恢复原价”来代偿嘛。近日看《镜报》霍尔特先生的一则评论:建议意大利借鉴一下英足“适当提高票价”的方法、不要制定一个谁都能付得起的价钱,“这样也许能控制住流氓球迷的数量”。这个思路要是被我们的公路运输部门看到,估计又会心生窃喜吧——看,“恢复原价”后这个“不是谁都付得起的价钱”也许可以控制公路流氓呢,多棒。
     

  • 一位农民工的“年终总结”

      
      ”扁担”是武汉汉正街流动农民搬运工的俗称,类似重庆的“棒棒军”。38岁的农民工钟思利来汉正街当“扁担”谋生已有15个年头,今年春节回老家前,他向记者投书一份“年终总结”,希望通过媒体表达一下自己的心声。


        这份“年终总结”真实地记录了一年来他的亲身感受:


        我叫钟思利,湖北红安人,38岁,高中毕业。自1992年来汉正街当“扁担”至今整整15年,经历了当“扁担”的甜酸苦辣。


        汉正街“扁担”们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加之过去没有一个组织依靠,就像大海中航行的轮船没有港湾,我们感到很飘泊、茫然,觉得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不能分享城市的快乐,倾吐自己所思、所想。


        我总是在想,要是能让我们“扁担”加入工会组织,有组织关心,那该多好啊!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来自随州的“扁担”戴华修和来自仙桃的赵天文,他们摇头说:“工会是城里有单位人的事,我们想加入工会是在做白日梦。”我不甘心,想试一试,2006年1月18日,我通过《长江日报》表达想加入工会组织的愿望,没想到引起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重视。市、区、街工会迅速召开研究会解决这个问题,对第一批有入会意愿、工作相对稳定的15名汉正街“扁担”,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批准入会。


        2006年1月23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为我们15名“扁担”举行了隆重的入会仪式。当时我非常激动,没有想到我们这些农民工“扁担”也能成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会员。


        也是这一天,在街工会的推荐下,我作为汉正街“扁担”会员代表,参加市总工会举办的团年会,同市委书记同桌吃团年饭。和市委书记在一张桌子上吃年饭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


        加入工会后,我们这些“扁担”就有了自己的“家”,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以往,我们这些“扁担”经常会受到一些不法托运部的欺负,成为工会会员后,工会协同汉正街农民工服务中心维护“扁担”们的合法权益,不法托运部被取缔,打人抢托运业务的行为得到惩治,商户打“扁担”的行为也很少发生了。每当有人想欺负我们时,我们总是拿出工会会员证,会员证成了“扁担”们的护身符。


        2006年3月30日,区总工会和街工会安排我和“扁担”会员刘昌云作为汉正街“扁担”代表,参加省、市总工会领导一起举办的全市农民工权益状况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我第一个发言,代表汉正街“扁担”吐露心声。会后,市总工会还向汉正街“扁担”们发放100份调查问卷,我们反映的情况还写进了市总工会的《武汉市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中。


        加入工会后,各级组织把“扁担”们与有单位的城市职工、农民工一样看待,不仅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还让我们参加各种文化活动。这一年来,我们作为来武汉打工的农民工,真切感受到各级政府在关心我们,城里人也在慢慢接受我们,我们感觉离城市更近了。


        在生活和福利方面,区工会和街工会组织我们参加了社区流动窗口社保,免费为我们体检、动员我们参加大病疾病医疗互助保险。2007年1月4日,区总工会向汉正街农民工免费发放100份大病疾病医疗互助医疗保险,街办事处发放了100床保暖棉被。


        在文化生活方面,我们收获也很多。2006年2月22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举办了首届农民工趣味运动会。我们“扁担”会员参加的积极性很高,充分体会到运动带来的快乐。街工会还组织我们“扁担”参观汉正街博物馆,了解汉正街的历史,为农民工包场演出地方花鼓戏《状元与乞丐》,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五一”期间,街工会组织我们“扁担”会员代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东西湖区石榴红村参观,让我们和城里人一样,分享生活的快乐,增长我们的见识,也融洽了城乡会员之间的感情。10月26日,我们“扁担”会员到汉正街农民工培训学校学习,听了一堂《同城同心,共创文明》的课,促使我们融入和谐的城市生活,为城市的繁荣作出贡献。


        2007年1月4日,市总工会获悉我们“扁担”有看工会书刊的愿望,很快便在汉正街工会成立了全省首所“农民工书屋”,我第一天就借了4本书回家看。元旦期间,我们还收到区工会的贺年卡和慰问信,这些都温暖了汉正街每一位农民工的心。


        汉正街“扁担”们加入工会一年来,普遍有了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深切体会到,工会组织是我们汉正街“扁担”温暖的家,工会引领我们积极向上。
     

  • 一个月为农民工讨回110万血汗钱

     
    2007-02-13 
        1月14日早晨,狠心的板材厂老板突然宣布放假,除了一个透凉的包子外,没有给包括张华在内的5名农民工留下分文。来自安徽淮北市郊区的农民工张华,在连续4个月没要到工钱、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卖掉了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到合肥打工前妻子给自己买的一双皮鞋,凑了10元钱路费赶到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48”),把讨薪的最后希望寄托在了这里。
        “148”的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当天就来到张华的住处了解情况,此时张华身上仅剩1元钱,住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工棚内,屋内只有一张木板和一床破棉被。核实情况后,“148”指挥中心立即采取统一行动,一边设法通过律师联系到那位板材厂老板,晓之以理,一边通知相关媒体采访。当天晚间,安徽电视台黄金时段新闻节目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第二天,关于这一欠薪事件的详细图文报道见诸《安徽商报》。第二天一早,张华的老板就赶到“148”办公室,写下了兑现工钱的保证书。


        令人意外的是,第二天下午张华又来到“148”,他什么也没说,抖着手把一封遗书放在“148”工作人员的手中,就走向马路对面的河岸边……工作人员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把想要跳河自杀的张华拉回来。原来,那位写了保证书的老板回去后恼羞成怒,反过来威胁张华,说他损坏了公司的声誉,其他人的工资都给,就他的不给。张华再次绝望。“148”的值班律师再次和张华的老板取得联系,再次从法律角度提出严正交涉,经过一番努力,这位老板终于带着现金连夜赶到“148”办公室。张华终于含泪拿到了近万元的辛苦钱。


        从去年12月20日以来的一个多月里,类似令人唏嘘感叹的事情,在合肥市“148”还有很多,通过“148”的努力,300多名农民工讨回了110多万元血汗钱。“148”还接听了3000多个咨询电话,接待上门咨询的农民工3000多人,不足10平方米的“148”接待室里,挂满了农民工送来的锦旗和匾额,上面无一例外写着无比感激的话。


        合肥“148”指挥中心是由合肥市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其主要工作平台就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148”设立的初衷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只有4人。但从3年前开始,他们主动延伸手臂,在每年年关之时,将讨薪作为自己的职责。


        据统计,合肥“148”的讨薪成功率达80%。合肥市“148”指挥中心主任苗永刚分析认为,这么高的成功率,主要归功于他们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


        他介绍说,在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有10多名精干律师成为“148”的值班律师,并组建了“维权律师援助团”,坚持每天有两人在前台接待来访,3人在热线值班。他们还主动联络地方影响力较大的媒体,让其跟踪采访讨薪行动的进展,并对“148”服务内容进行宣传,使“148”的每项行动都得到广泛传播。


        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多少工作经费的“148”,由于有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媒体提供舆论监督,对欠薪老板形成了很大的“威慑力”。也正因如此,今年的讨薪热线一开通就十分火爆,讨薪行动连连告捷:2006年12月26日,为农民工童某等人讨回第一笔被拖欠的8200元工资;2007年1月12日,“148”工作人员、律师赶赴300多公里外的池州市东至县高速公路工地,为王某等9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3.6万元工资,这是“148”首次跨地区维权成功。


     

  • 药品“降价死”背后的伪市场化和干预失灵


     
    2007-02-13 

        年末岁首,杭州市天天好大药房依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人生产——3000多种药因降价而不见踪影。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这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凸显出当前我国药品“降价死”的怪现象: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中国青年报》2月11日)
        药品“降价死”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最新浮现的数字还是让人感到触目惊心。药品降价反而成了对患者的盘剥,成了糊弄人的数字游戏,这实在是让人感到无法容忍的。在我看来,导致如此不堪现状的根源在于药品市场存在伪市场化问题以及出现了政府失灵。


        就药品市场而言,完全应该是市场化的——无论是上游的生产还是下游的经营。因为药品的生产供应依靠市场是可以很好解决的,而且充分的市场竞争会让药品的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公众也会因此而受益。不过,现实告诉我们,目前的药品市场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


        要判断市场化与否,商品定价是否在边际成本上是一个重要标准。企业不会自动把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只有依靠充分的竞争,而要让充分竞争得以进行又需要让消费者获得充分的价格信息,有机会充分比较同一种商品不同厂家的价格和质量。但药品市场的现实是同一种药却有无数种药名,让消费者看得眼花缭乱,根本无从进行比较。药品生产企业将药价定得非常离谱,如何能说是完全市场化的产物呢?


        而且,在真正的市场化之下,物美价廉的商品是有生命力的,薄利多销可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伪市场化之下,则往往完全相反,“逆淘汰”常常盛行。药品“降价死”,便是例证。


        退一步说,即便上游的产销是完全市场化的,而下游的经营是非市场化的,存在事实上的垄断,那么就整个体系而言,也只能说是伪市场化的。


        而药品市场之所以存在伪市场化问题,则在于政策制度进行了不恰当的干预。政府投入不足,就允许公立医院“以药养医”,通过让其高价卖药来维持运转,而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又让药价出现了扭曲。这种扭曲是必然的——公共品投入不足,通常会产生放大效应:医院所要赚取的,绝非只是投入不足的差额;有回扣作驱动且被医院鼓励开大处方的医生,当然更愿意开更贵的药,低价药反而不受待见。


        而干预之时,政府又是失灵的:对于新药审批不能严格把关,“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就是有说服力的论据;对于药价监管无计可施,降价反而助推涨价就是鲜明的例子。


        伪市场化与政府干预失灵其实互为因果,总之是不该干预的乱干预,该管的没有管好。在伪市场化和干预失灵的共同作用下,竞争有时并非完全是实力之争,而往往要竞争谁与权贵的关系更近、谁愿意出的回扣更高。药品生产企业也并不一定因为定价高就能赚取超高的利润,药价上涨所产生的利润,绝大多数转化为医院的利润、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回扣以及某些官员寻租的收入。最终的结果是药品企业在竞争中优不见得胜、劣也不见得汰;所谓的药品降价,反而是让患者从口袋里掏出更多的钱。


        毫无疑问,“以药养医”不改变,则药品市场就依然会保持伪市场化的现状。政府应充分保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上的投入,不再将责任转嫁,从而使得药品市场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 [图文]四级伤残者两年索赔无果

      


    2006年12月27日,湖北恩施蔡家湾村民胡锦香接到了“应诉通知书”:她的丈夫蔡显银被用人单位———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起诉。
      此时,蔡显银坐在破旧的火炉旁烤火,对自己成为被告毫无反应。“他是四级伤残,现在的智力只有小孩的水平。”胡锦香说。
      摔坏脑袋获赔6000元
      这个终日傻笑的农民工,一度是家里的支柱。但灾难突如其来———2005年1月19日,正在沪蓉高速公路挥汗如雨的蔡显银,清理渣石作业时落入井下,头碰在了地上……
      住院3个月后,蔡显银的病情阶段性康复,医生建议其回家疗养。中铁某局和蔡的家属达成协议:先回家疗养5个月,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用人单位支付了蔡显银的医疗费,另外,蔡家拿到6000元———包括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护理费。
      这是蔡家从用人单位得到的惟一一笔钱。“现在,他家是村里最困难的家庭了。”蔡家湾村村委会主任蒋辉军说。他拿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住户普查表”,蔡家(4口人)2006年的收入总数为4700元,全部收入来源于胡锦香种的一点茶叶,他家欠款为13000元。
      变故让胡锦香13岁的女儿差点辍学在家。而蔡显银78岁的母亲,不得不再次担当照顾儿子的责任。
      而胡锦香的全部希望,寄托在工伤赔偿上。
      “走程序”用了一年
      丈夫在家疗养5个月后,2005年11月7日,胡锦香向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认定:蔡显银属“因工受伤”。次年3月,恩施自治州(恩施市系县级市,属恩施州管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蔡显银的致残程度为四级。
      但是,中铁某局不能接受“四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于是向恩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中止审理,要求重新鉴定。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同样为四级。在中国,劳动能力鉴定属于两级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006年10月,恩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助近21万元。
      但此时,蔡家已经陷入困境,劳动部门的裁决费和律师费至今无力支付。“蔡显银的案子从受理到作出仲裁,走完程序就用了1年的时间。对工伤农民工来说,太慢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首席仲裁员刘军称。
      对于受伤农民工的维权之路,刘军算了一笔时间账:首先,在两个月内确定劳动法律关系。接着,在6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工伤认定。如果不服认定,可以在3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此案中,用工单位就申请了复议。
      第三,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先是由地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有一方不服,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鉴定为最终鉴定。
      最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裁决。
      而这些只是一般性程序,还不包括协调和程序上的衔接时间。顺利的话,到作出最后的裁决需要至少大半年的时间。
      裁决书终于下达,胡锦香看到了希望。然而,用人单位的诉状将之前的诸多努力化为泡影。
      对此,刘军表示很无奈:“法院一旦受理,裁决书就是一张废纸,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这意味着这个案子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而这又是一场拉锯战。”
      目前,中国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
      用人单位因何提起诉讼?
      不服劳动部门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但事实上,运用这个权利的用人单位极少。
      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徐科长对此很不理解:“裁决之前,很多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就已在庭外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不希望把事情闹大,这会影响其声誉;而农民工时间上也等不起。”
      对用人单位所说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负责这起工伤认定的徐科长觉得“不可思议”。“在工伤认定前,首要的就是确定劳动关系。而在工伤认定书下达以后,用人单位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就表明认可了工伤认定书。现在在诉讼中提出这个问题,简直是无理取闹。”他解释说。
      中铁某局的代理律师覃可斌对本报记者称:“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只是一种策略。实际上,我们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存有异议。”为此,他们正准备向法院申请作“司法鉴定”。
      徐科长队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湖北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是最终鉴定,工伤赔偿也只能依据这一最终鉴定结论,这与司法鉴定毫无关系。”
      法院:至少又一年
      但从程序上来说,用人单位的做法无可厚非。既然进入了司法程序,那么这又将是一个怎样的过程?
      由于案件还未开庭,所以对于案子的具体情况,恩施市法院不愿作出过多的解释。该法院一位副院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用人单位真是要拖的话,走完完整的司法程序,一审、二审……至少还得一年。”
      恩施市劳动和社会和社会保障局的刘科长、徐科长均对用人单位的这一做法表示愤慨:“在案件的内容上,并不存在什么有争议的地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表面上是在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实质是在钻法律的漏洞。”
      对于用人单位起诉受伤农民工的意图,蔡显银的代理律师万珏也认为:“一个字,拖!”
      这位律师解释道:“蔡显银所在的工地属于‘两路’工程(即铁路和高速公路———记者注),流动性大,等案子在法院走完司法程序,工程早已完工,项目部也已离开当地,法院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程序正义vs实质正义
      “将用人单位和受伤的农民工平等地放在法律的天平两端,对农民工来说实质并不公平。”万律师称,“一般来说,农民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旦发生意外,就等于断了一家人的生活保障。非但得不到及时的赔偿,还要出钱打官司,对农民工来说,他们处于绝对弱势。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则认为,“我国法院目前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如果走起诉程序的话,确实要差不多一年时间。如果这样,劳动仲裁对劳动者来说,效率低,成本高。现在显然是用人单位利用了这个诉讼程序的缺陷。”
      对于用人单位钻法律漏洞的做法,恩施法院一位院长建议:“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完以后,就先行支付一定的赔偿,以维持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而该走的程序就继续走,这样就不存在用人单位‘拖’农民工的问题了。”
      而在2007年2月5日,中铁某局集团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追加包工头为“第三人”,原本定于2月6日的开庭只能延期到春节之后。
      (实习生黎诚对此文有贡献)
      ■链接
      这是一根难抓的“救命稻草”
      □本报记者 孟登科
      近年来,农民工工伤呈上升趋势。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大多属于“高危”,缺乏岗前培训、超时工作、缺乏劳动保护、机器陈旧是造成大量工伤的主要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后,农民工平均死亡率大约为1.5%,伤残率为5%。
      一工伤课题研究数据显示:该地区71.8%的企业发生过很多工伤,其中,70.2%的受伤者是农民工,每年光断指事故至少有3万起,被机器切断的手指头超过4万个。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赵铁锤介绍:全国煤矿工伤事故死亡者中80%是农民工;建筑行业的事故中,受害者90%是农民工;全国每年发生职业中毒5万多例,受害者同样是以农民工为主。
      工伤赔偿和欠薪称为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两大顽疾。许多农民工本想靠外出打工改善生活,却往往因为受工伤而致贫。农民工一向被看成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工伤农民工则更是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
      中国现有农民工2亿,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建筑施工业、电子电器业、制衣制鞋业、住宿餐饮业、商务服务业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从事的主要行业。其中,在3000多万的建筑大军中,农民工占80%以上。
      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大多是高危行业,但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在工作中也没有完备的安全设施,发生工伤的可能性极大。一直以来,关于工伤农民工的索赔难题不绝于耳。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雇工等可以享受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支撑的工伤保险待遇,并首次把农民工也纳入了保障范围之内。
      但仅有2000多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参保比率仅10%左右。很多农民工甚至对“工伤保险”闻所未闻。即使是听说过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为了保住饭碗也不敢主动向企业提出参保要求。
      “私了”成为较为普遍的解决工伤农民工赔偿问题的最终途径。尽管大多数的工伤索赔,都会或多或少进入了劳动程序和司法程序,但往往最终都会私下和解。
      “繁琐复杂的工伤认定程序、漫长的时间、高昂的维权成本常常令农民工们难以承受。”一位法律专家感慨道。资本和地方权力体系通过选择对自身有利的制度、选择非必经程序等策略迫使工伤者出了极大成本,农民工为了打工伤官司,早已是一贫如洗。而且,农民工往往是付出了极大的成本后,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曾有专家建言改革这种处理劳动案件的机制,将现行的“一调一裁二审”改成“一调或裁或审”,或者仲裁,或者直接上法院,建立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法庭”,以简化程序。



      在很多时候,农民工如果发生工伤,就成了弱势中的弱势
     

  • 调查显示中国富裕者已开始建立新消费行为模式


    2007年02月15日04:14

    第1页:调查显示中国富裕者已开始建立新消费行为模式第2页:中国富裕消费者有房有车不爱炒股

    [提要]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近日发布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调查表明,中国富裕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大部分拥有房产和汽车,并已建立新的消费行为模式。目前中国最富有的152个家庭中,有35%的富豪家庭财产来自房地产行业。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有40万富人阶层家庭诞生。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 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日前发布的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富裕消费者已经开始建立了新的消费行为模式。


      据报道,该项调查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和中国国情研究所共同设计,后者负责开展,调查对象为一万五千名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上的人员,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深圳和杭州。


      调查表明,中国富裕消费者已经开始建立了新的消费行为模式。
     
     
     
    据数据显示,年收入超过二万一千美元时,他们开始使用外汇账户和国际信用卡,开始加入高尔夫运动;年收入达到二万二千美元时,开始定期到海外旅游;年收入超过二万八千美元时,开始购买个人住房;达到三万美元时,开始购置轿车。同时,经常性的外出就餐、出国旅游也是这一人群的生活方式,百分之四十每周外出就餐二至三次,百分之十每周外出就餐达五次之多。


      十年后中国将崛起五千万中产阶级家庭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 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日前发布的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显示,预计未来十年内,中国将有五千万中产阶级家庭诞生,总收入超过五千亿美元。


      据今天出版的《上海青年报》报道,该项调查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和中国国情研究所共同设计,后者负责开展,调查对象为一万五千名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上的人员,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深圳和杭州。


      该报告指出,中产阶级是指年收入在七千五百美元至五万美元之间的社会群体,根据二00五年的评估,中国的中产阶级家庭达到一千二百八十万,总收入超过一千四百亿美元。以百分之七点五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基准,预计未来十年内,将有五千万中产阶级家庭诞生,总收入超过五千亿美元。


      报告同时指出,中国富人阶层是指年收入在五万美元以上的社会群体,根据评估,中国的富人阶层家庭达到四万八千户,总收入近三十亿美元,以百分之七点五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基准,到二0一五年,将有四十万富人阶层家庭诞生。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亚太区首席经济顾问王月魂博士分析认为,在未来十年中,中国的富裕人群必将经历快速的变化。


    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日前发布的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富裕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其中大部分都已经拥有房产和汽车,但投资股票、基金和债券者的比例相对不高。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该项调查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和中国国情研究所共同设计,后者负责开展,调查对象为一万五千名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上的人员,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深圳和杭州。据该调查显示,中国富裕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其中百分之六十二的年龄为二十五至三十四岁,百分之二十三的年龄为三十五至三十九岁,四十岁以下所占总比例为百分之九十以上。他们中的百分之六十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学历,仅有百分之七不具有高中学历。


      据统计,目前中国约有近百户顶级富豪家庭,其中最富有的一百五十二个家庭所拥有的财产在不同产业中的分布,其中百分之三十五的富豪家庭财产来自房地产行业,还有百分之二十七来自制造业。同时,IT产业、制药、媒体和旅游业资产,在富豪家庭中比率相对较低。


      调查显示,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已经购置了一套住房,百分之三十三购置了两套住房,百分之十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仅有百分之五的受访者没有自己的住房。受访的大部分人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轿车,其中百分之八十一的人有一部轿车,百分之八有两部,百分之一有两部以上的轿车。


      虽然收入较高,但是在投资理财上,中国富裕消费者略显保守。据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七的受访者选择定期储蓄这一低回报和低风险的投资模式,仅有百分之四十八的人投资股票,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的人购买了基金,百分之二十二购买债券,百分之十八将不动产作为投资选择。但是,作为新型金融产品私人保险却已经被中国富裕消费者所接受,尤其是随着私人轿车的普及,带动了车险和伤害保险的购买,购买比例分别达到百分之八十七和百分之六十。调查显示,百分之四十八的受访者购买了人寿保险,百分之三十七购买医疗保险,百分之二十购买财产保险。



     

  • 春节放假成采煤工人一大心愿


        最近,不断有采煤工人向记者反映,希望在2007年春节期间不再安排他们加班生产,让他们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新春佳节。为此,记者在重庆一些国有煤矿进行了采访。


        “每年听到让我们春节加班的消息后都很无奈,不知道今年还要不要加班。”重庆永荣矿业公司韦家沟煤矿采煤三队职工龙勇告诉记者,他们已经4年在井下采煤工作面过春节了。他说,平时他们这些采煤一线职工的每日工作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有时高达16小时,大多数人每月上班时间超过26天。在法定假日里,如果矿上安排每年一次的停产检修,他们就可以得到两天左右的休息时间,否则还是要加班生产。


        据悉,包括永荣矿业公司在内的重煤集团下属煤矿均已向集团提出了春节放假的申请,重煤集团也正在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永荣矿业公司永川煤矿采煤一队职工胡家洪告诉记者,公司规定,在矿区附近30公里以外的单身职工才能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待遇,而大多数家在矿区及附近居住的矿工就没有休息的机会。一些职工为了多休息几天,不得不希望自己生病或受一次轻伤,甚至还通过医院的关系装病。


        还有一些煤矿的职工说,一些区队甚至采取开展“劳动出勤竞赛”的方式,变相逼迫职工加班工作。长时间的不间断劳动,已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韦家沟煤矿矿长罗德华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能源持续紧张,特别是到了冬春季节尤为突出,一些煤炭用户库存减少,加上在春节期间地方和私营小矿大多停产放假,造成了较大的煤炭供应缺口。为了保证冶炼、发电等企业的正常运行,市政府不得不要求市属国有大矿在春节期间继续生产,这也是无奈之举。采煤工人在春节期间是否放假,已经不是煤矿说了算的。


        他说,采煤工人确实非常辛苦,他们的身体健康应该得到政府以及社会的重视。如何处理好保护矿工身体健康和保证用煤之间的关系是问题的关键。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基本保证用煤的前提下,应该对市属国有煤矿实行春节轮换加班生产、轮换放假,以便让采煤工人至少隔一年能够过一个轻松的春节。 (记者李国 通讯员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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