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底层民众

  • [组图]湖北各地民办教师调查:武汉市民师

        
        5月16日与武汉民师合影
        
        按:从2007年5月16日开始,民生观察工作室启动了调查湖北省各县市民办教师的活动。我们之所以要开展这项活动,是因为民生观察这几年来一直在关注湖北省各地民师的维权活动,通过和民办教师这个群体的接触,我们感受到他们令人堪忧的生存状况,更感受到他们精神上的痛苦;其次,我们注意到民办教师这个群体是一个很大的群体,面对他们屡遭不公和打压这种状况,我们认为我们有责任为他们做点什么;最后,我们希望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让民间维权运动更真实、更扎实、更深入到社会生活中去。
        
        民生观察这次千里访民师的活动,主要是计划调查湖北省各县市民办教师的情况。为此,我们筹备了几个月之久,这期间反复和湖北省各地民师联系,最终与十多个县市的民师代表达成了共识,并于2007年5月16日开始了这次调查之旅。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这次调查活动,在进行到第三天,走到第五座城市(湖北省荆州市)时,遭到湖北省随州市政府及公安人员的粗暴制止,他们派人将我们强行截回。据随州当局相关人员告诉我们,我们三天的调查之行,已引起了湖北省各地方政府的警觉,他们害怕我们给当地制造了“不稳定”因素,他们因此给随州市政府施加压力。虽然暴力让我们无法再次外出实地完成剩余的调查,但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电话和传真让我们完成了对剩余几个地区的调查。从今天开始,民生观察将连续将我们对湖北省十多个地区民师的调查情况公布出来。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1
        
        湖北各地民办教师调查:武汉市民师
        
        千里访民师的活动的第一站从武汉开始。5月16日一大早,民生观察刘飞跃等人便奔赴武汉。武汉是湖北省省会,经济发达,但是还是有黄陂区、汉南区、江夏区、新洲区四个郊县区民师问题没解决好。
        
        1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们到达和武汉民师约定的“接头地点”武昌火车站临时售票厅前。此前,我们曾担心四个区的民师代表能否顺利过来,但结果超出我们的想象,当时武汉四个区有近二十民师代表赶过来了。我们随即在武昌火车站临时售票厅前合影留念。合完影之后,在老师们的安排下,我们来到附近小区一房内开始访谈。当我们二十来人进到小区时,小区的一名老太太竟对我们起了疑心,一路询问之下竟追至屋内,大概是怕我们是XX功。
        
        一、被新华社公开点名的新洲区民师问题
        
        新洲区现有二百名民师被退养,每个月只能按教龄长短领到三百元(教龄二十到二十五年)、三百一十元(教龄二十五到三十年)、三百二十元(教龄三十年以上)。
        
        2001年月11月,新华社新华视点发表文章,披露新洲区当局公开买卖教师岗位,导致将毕生精力投入农村基层教育的民师们失去民转公的机会,并痛批新洲区当局操弄“花钱就可上讲台”的行为。该报道指出,新洲区政府在普九期间,按农业户口每人2.8万元,非农业户口每人2.5万元,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从而牟利一千二百多万元。新华社的报道当年虽然在当地引起轰动,政府曾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查时至今日,事情却无果而终。
        5月16日与武汉民师合影


        新华社对新洲倒卖民师指标的报道
        
        
        二、黄陂区民办教师
        
        在屋内,黄陂区民师代表赵老师介绍了黄陂民师的情况。黄陂是武汉的一个卫星区,人口并不多,但到现在为止,黄陂区还有三百多民师在不断上访,其中退养民师(指每个月有一点点退养金的民师)295人,被辞退民师34人(指被辞退回家后无任何退休费的民师)。
        现在,黄陂退养民师每个月有三百元左右的退养金,被辞退的民师,教龄大都在二十年以下,辞退时,他们大都每人领取了一万多元的辞退费。
        
        黄陂民师反映的重点,是黄陂区在前几年的民师转公办教师时(简称民转公),存在诸多弄虚作假盗卖指标的不公正现象,将该转的民师没转,不该转的却转了。在黄陂,发生的最典型的一件事是普九期间,为了完成普九任务,为了给迁建的黄陂一中筹措经费,黄陂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从社会一次性召集495名合同制工人进入教育领域,而这495人吃上财政饭的代价是每人交纳2万元的安置费。黄陂民师们认为,正是由于当年黄陂区政府将民转公的指标卖给了这些合同制工人,才导致他们今日被退养、被辞退,失去了教师身份,生活困难。
        
        5月16日下午,应赵老师等人的要求,我们来到黄陂区建群村实地调查民师李双前的情况。不巧,李老师家现已人去屋空,据村民们和黄陂的民师介绍,李双前2001年民转公考试时,当场晕倒吐黄水,后因压力过大,精神一度失常,记不住已往事情,不得不住院治疗。最近,一直以拉板车为业的李老师的丈夫,因无法放心她一人在家,现带着她在外谋生。
        
        三、江夏区民师问题——“要想问题赢,非要死个人”
        江夏现有被退养民师89人,辞退14人,据江夏区民师代表易老师反映,江夏区最大的一个焦点问题是江夏政府盗卖民转公指标,拒不认真执行上级政府下达的民转公文件。从易老师提供的有关资料中,我们看到,2001年,武汉市政府为江夏区下达了242名民转公指标,可江夏政府只转了139名,导致103名老师失去民转公机会,被退养和辞退。
        
        对江夏的民转公存在的问题,易老师还举了两个例子,一是2005年初,江夏区辖区内的金水农场附属学校进行民转公时,该学校的校长被批准可以直转,而学校书记却需参加考试。这让这位书记既气又怕,不久就上吊自杀了。因此事,导致人们质问“是什么样的民转公制度逼得人们自杀?”。这名书记死后,江夏政府怕问题闹大,将剩余的农场教师全部免试转为公办教师。此举被人们编顺口溜道:“要想问题赢,非要死个人”
        
        四、汉南区民师问题——一位民师成植物人
        汉南区现有被辞退、被退养的民师48人,对于汉南区在民转公时出现的问题,老师代表举了两个例子说明,一是汉南教师杨甫胜,由于无法承受多次民转公考试的压力,更无法承受民转公失败后的打击,现已多年卧病在床,成了植物人。
        
        第二个例子是在汉南一学校有王玉龙这么一个人,此人一直在学校后勤工作,没上过一天讲台,期间曾有三年回家卖菜经历,但在后来的民转公考试时,却考试成绩优秀,转为公办教师,现每个月工资一千多元,这让教了几十年,现每月只有三百元的退养民师们唏嘘不已。
        5月16日与武汉民师合影


        访谈时民师代表赵老师痛哭流涕
        5月16日与武汉民师合影


        与武汉民师交谈
        5月16日与武汉民师合影


        民师们的各种合法证件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21

  • [组图]访民救命钱遭法警抢劫 控告反遭劳教


      
         访民杜明荣
        
        近日,民生观察接到吉林白山市访民杜明荣的投诉,她向我们反映了最近政府对她的非法迫害的情况。我们在昨天下午,对杜明荣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杜明荣是一位老访民,也是一位硬骨头访民,此前因为上访曾遭到公安人员的酷刑。2007年3月两会前夕,杜明荣又到北京上访。3月3日中午,当杜明荣正行进在北京幸福路(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前那条小巷)时,突然冲出大批保安,见到访民就抓。杜明荣躲闪不及,和其它许多访民一起被押到了马家楼。3日下午,杜明荣被押回白山市后,交给了她多年来一直控告的白山市中级法院的法警。这些法警给杜明荣戴上手铐和脚镣,脚镣与手铐之间又加之一副脚镣。很快,杜明荣以妨碍公务被拘留15天,送进了白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所的值班室里,押她的那些法警抢走了她的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是她人的)、人民币1100余元、电话卡等。
        
        3月15日,白山市中级法院的孙继茂和新建公安分局的宋国安在拘留所提审杜明荣。杜明荣就向这二人提出要求追查现金及手机被抢一事,结果孙、宋二人不仅不追查,反而要求杜明荣讲清现金及手机的来源。杜明荣这次不仅没有讨回本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3月17日新建分局又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再次拘留杜明荣10天。两次拘留都不给杜明荣拘留决定书,杜明荣要过多次,却被告知:上访人被拘留不给拘留决定书。
        
        据杜明荣讲,被抢走的1100元现金,是她几年来在“天子脚下”,白天上访,晚上捡矿泉水瓶、废报纸(到子夜)等卖积攒的。杜明荣现在查出患有盆腔肿物病,到医院检查说正在癌变。杜明荣准备积攒一些钱做手术的,现在钱被抢走了,无异于等于抢走了她的命。
        
        2007年3月20日,杜明荣在拘留所内向白山市公安局、检察院、纪委、政法委提起控告,控告白山中院法警公开抢劫。控告的结果是,3月23日下午,新建公安分局向杜明荣告知劳动教养决定,罪名是:2003年7月25日杜明荣在监察部往旗杆上贴诉状(此事2003年8月4日白山中院在监察部把我押回已拘留15天)。杜明荣当时向告知人讲此案2003年8月4日已处理过了,一事不二罚是法律,但却无济于事。3月28日,杜明荣带着背铐,被捆在警车后背靠椅上,押进吉林省女劳教所。被劳教后,杜明荣多次向公安局索要劳动教养书未果。为此,她还在劳教所里绝食抗议,但直到今天,杜明荣也没收到劳教书。
        
        2007年4月20日,杜明荣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吉林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给了杜明荣一纸“劳教人员所外就医证明”,被迫将杜明荣所外就医,但杜明荣明确被告之,四个月手术做后,必须回到劳教所继续服刑。现在,刚刚走出劳教所里的杜明荣向我们表示,她根本无钱治病,只能在北京继续上访。
            访民杜明荣


        劳教就医证明书
        
        就杜明荣这个案子,民生观察采访了一直帮助杜明荣的北京维权人士刘安军,刘先生表示,“对这件事我首先感到气愤”;“在中国,法律成了打压、制约百姓的工具”;“不遵守法律的国家太悲哀 了”。
        
        民生观察对吉林省白山市当局对杜明荣一再进行的迫害表示强烈不满,我们对这种肆意践踏法律、侵犯人权的行为表示谴责。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11

  • 河北保定公民黄彦福27年的冤情

      最近,民生观察接到河北保定公民黄彦福的投拆,反映他二十七年来的不幸遭遇,其案件历时长,案情较复杂,来信全文照登如下,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5、9


    刘站长:       


         保定百姓冤案网知我冤情很同情我的遭遇,于去年底在其网上以”现代奇冤”发布于互联网,该网站知我冤情复杂,难以解救我家脱离危难。该网站出于职业道德帮我求助于您站,请贵站予以帮助。今把我家冤案简单情况如实反映,请贵站关注发布。谢谢!       


         我叫黄彦福,男,1942年9月15日出生,1958年参加工作,乐凯胶片公司职工(原化工部第一胶片厂)


        现住:保定市向阳北大街22号院12号楼2单元2层3号。


        我的冤案惊动了中央到地方各界,真的作了很多工作。


        乐凯胶片公司无视正义道德与法律,官警中的败类和黑、恶、渣、痞串通一起02年开始了对我家进行灭绝人性的侵犯,祸害,扫荡致使我家断水,断电,断炊烟,并劫扣了我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构建和谐的保定市与发生的案件实在不协调,我家东邻是保定市委,西邻是保定市新市区委(两委相距300米)。保定市手握重权的决策领导讲政策,树形象时像卖盆的一样,但对眼皮下发生的这些事却装聋作哑。


    一,鸣不平遭冤案


        1979年6月20日乐凯胶片公司(原胶片厂)把工人鲁建祥家中的三个旧木箱劫入胶片厂,我认为其行为侵犯了鲁建祥的人身、财产、住宅,我当场予以揭露斥责。公司便对我进行打击报复。79年10月28日的”一胶(79)办字第131号”污我偷盗强加给我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三天工资免奖三个月。


    二,弯弯曲曲的上访路。


        我的上访引起了中央到地方各界的重视,认真负责的督促胶片公司纠正错案。为此工人日报1986年9月18日发内参;河北日报1987年4月27日登报;化工部1988年12月28日以”化办(88)信字第197号”发文件明确指出乐凯胶片公司”定黄彦福偷盗不妥,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建议对原定性予以纠正。”化工部查觉乐凯胶片公司盗用化工部、河北日报社、保定市委名义反复造谣,因此于1988年十月发函新华社、河北日报社、保定市委同赴保查处。中共保定市委市政府”市信组(1991)第1号”文件明确指出:黄彦福的信访问题由公司妥善处理,直到黄息诉罢访。否则市委将配合化工部查处公司的问题。河北电台1997年7月21日发第21期内参;保定晚报1999年8月26日登报”五个废木箱与20年的冤案。”等等。


       以上这些利剑直逼乐凯胶片公司恶势力巢穴,足可结束其作恶生涯。


        由于乐凯胶片公司歪门邪道得逞,1992年抢劫了我住房内财产(价值一万多元)。由保卫处齐永奇侵占了我家的住房(12号楼2单元2层3号,1993年齐被驱出)乐凯胶片公司于1993年8月2日以”一胶人字[1993]第16号”诬我”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又强加给我行政记大过一次;1994年11月1日将我劫持出厂,乐凯胶片公司于11月17日开会才补了以我”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将我除名的决定,即”一胶人字(1994)第39号”。并劫扣了我1994年8月至10月三个月的工资与加班费。化工部及保定市委获知我被劫出厂极为震惊,化工部专来保处理时说”乐凯胶片公司太缺德了。”保定市委信访局梁东合奋笔疾书(写小说,稿件仍存)声讨乐凯胶片公司恶势力的罪恶。


       保定市委信访局长孙金博(当时保定市是全国信访工作的典型)知我冤情后说:”什么事都有,这样的冤案还解决不了,我找中央帮你申冤。找中央企业工委协调。”2001年中央企业工委主管谢俊处长说:”对你的上访问题,中央有措辞严厉的批示,交中央企业工委办理,我们正在抓紧办,要成立个国家专家组包括化工部和保定市委。”过几天谢俊处长说:”领导不让我管了,交给刘宏飞副处长了。”2001年11月9日刘宏飞来乐凯胶片公司查处并看望了我们全家。谢刘二位处长说:”解决问题还得依靠公司,我们崔办,你个人也去找共同促使公司解决。”我持中央企业工委的函到公司接洽,却被杜昌焘(乐凯胶片公司法人代表,当时为行政厅局级)逼他人对我进行诽谤,把我推出厂外。


       杜昌焘1994年趁当时的法人代表陈兆初出差之机违背公司意愿劫了我的饭碗。并于1994年12月30日以”一胶人字(1994)第40号”所谓的”关于黄彦福处理情况和上访问题的报告”发至化工部办公厅、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等单位;全文九页,从头至尾都是造谣,欺骗性极大,影响极为恶劣,干扰破坏了化工部对我冤案的查处。通过以上几件事新仇旧恨我用大字报等揭露了杜昌焘祸国殃民的罪恶。并把大标语写到杜昌焘的住房门上。杜昌焘逼公安追究我对其”侮辱”的刑事责任,遭到派出所长戴宏伟的严厉拒绝。杜昌焘又自诉到法院,法院立案分到刑事庭后流产。同时杜昌焘到中央企业工委也碰了壁。最后把假记者谭天章等三人请到乐凯胶片公司吃住在乐凯宾馆。由二把手徐京燕及人劳处长唐书铸分别为谭天章等碰杯把盏。谭天章(持中国信息报过时的临时工作证,内蒙古人在保定市做假证谋生)答应不暴光,把我摆平。杜昌焘一伙受益不少。


    三,找不见共产党的日子。


        02年开始牵制杜昌焘一伙作恶的市委信访局长孙金博,新市区公安局长焦志刚、先锋街派出所长戴宏伟等都调走了,连都市报记者张笑辉(人物周刊总编)正在写我冤案的稿子中也被迫下海了。新上任的信访局长槐建国一推625,我再找市委信访局诬我偷盗并拳脚相加。新到任的公安分局长孙书勤(原为乐凯胶片公司工人,住乐凯胶片公司生活区,其夫人在乐凯工作),先锋所长多年缺席由指导员段洪斌代理,通过此调整为杜昌焘伙同官警中的败类祸害我家做好了准备。杜昌焘甩开乐凯胶片公司雇佣陈俊义找到我家对我说:”上头说,你欠厂水电费一万多元,让我把你家砸了,东西扔出去,有人为我撑腰,你告到哪也白告。”陈俊义又说:”其实我很同情你,杜昌焘这个人不怎么样,过去我跟他住邻居,他看不起我,我不给它卖命。”接着杜昌焘操纵着打手郑彦平等五人”集资”60万元,成立了所谓的保定市佳和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繁殖出后的第14天起诉我,称我欠其10年的水电费、房费、服务费等一万四千多元,并劫扣了我93年住房集资款2870元。新市区法院叛其胜诉,派出所混水摸鱼,02年6月派出所的一个商亭建在我家卖货摊20米处(至今空放着)


       2003年5月27日杜昌焘(当时抗非典一号头目)派陈俊义一伙踹了我家摊上的二百多瓶啤酒,踹坏啤酒箱四个,我打了同伙梁亚奎(保安)一个耳光。7月10日派出所捏造我打了梁亚奎一拳,当场晕倒在地经清规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给我警告处分。


       次日陈俊义带着三十来名不明身份的人。陈俊义从我脑后打了我一拳,指挥着劫了我家的生活用电,砸了我家摆了十年的摊,围观者上千人次。我一家到派出所求救(距派出所不足200米)派出所拒绝出警。派出所让砸摊头陈俊义到派出所汇报,陈俊义说:”接到佳和物业周建立经理的电话,叫我配合电工断黄彦福家的电,和拆除违章建筑,是根据领导批示办事。”派出所答复陈俊义:”先回单位等候解决。”。陈俊义推车往外走时,我大儿子黄斌以为陈外逃对其阻拦,派出所让陈躺在地上,捏造为我儿子打坏陈,立刑事案谄害,后查我儿子有病,不具备打陈的条件,派出所又来了个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对黄斌行政拘留15天(免执行)。


       5月29日下午, 30来个不明身份的人要劫我家摊被砸的现场,我妻子拼命阻拦,后躺在路上,不让劫匪车辆逃走。劫匪却报警称我妻子干扰公务,派出所多名警察指挥着劫匪三次把我妻子从路上拽到路边,大车小辆的把我家10年的血汗和借用的物品都抢走了,被抢走的财产价值二万五千多元,包括冰箱、冰柜、三轮车、烟酒、粮油等货物和生活用品等。库房货物腐烂、变质、过期物品损失八万多元(现场保存)。


       2003年6月23日杜昌焘以诽谤罪自诉我(上次曾以侮辱罪起诉我),法院定于9月10日开庭,我反诉。杜昌焘拒不出庭,至今还没审理我的反诉。


       2003年8月17日派出所劫扣了我的照相机一台,疑我要给别人家的狗照相。同日,杜昌焘一伙在我住房窗户上打了68个枪眼,抢了房内财产(37号楼127号)霸占了我的住房。


       新市区委副书记王文志为派出所伙同杜昌焘一伙为非作歹,撑腰打气,在杜昌焘一伙捏造大肆诬陷我的材料上批字”先锋所办案公平。”我找王文志,王文志张口骂我”死猪不怕开水烫。”保定市纪委却说:”领导骂人算不了什么,反映也没用。”


       2004年6月14日杜昌焘一伙,把我家住房门堵死,在我家放恐吓信。说再上访就炸死我全家。


       2004年8月7日杜昌焘一伙劫了我家的生活用水。派出所拒绝出警,却说:”断水是应该的,不能用厕所,大小便去二医院,来不急就用塑料兜到马路上去。”


       2004年8月18日段宏斌把我绑架到行政拘留所,拘留所长陈建充当杀手,对我施以酷刑,让我在裤内拉尿,报材料劳教我等等。


       2006年2月4日我家阳台着了火,报火警扑灭了火了之(把阳台烧黑,烧些财物)。


       2003年派出所伙同杜昌焘一伙砸抢我家摊,劫断我家的用生活水电后。我及时向保定市纪委反映了派出所胡作非为的问题。纪委要求把抢的东西全部送回,砸抢者及派出所也多次表示送回,就是说了不算。纪委主管李长江副主任4月1日说:”他们说了不算,找新闻单位暴他们的光,让新闻单位采访我。”(此后李长江也调出了该岗位)保定市电视台采访纪委时,纪委信访逢主任说:”我们处理此问题到位,不接受采访。”


    四,保定市纪委得了脏,践踏了党章。


       2005年6月14日保定市纪委把派出所和劫匪2003年5月29日抢我家摊上的冰箱、冰柜、三轮车等部分财产拉到纪委,并说此事处理完了,再找就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是我27年冤案的简单经过,请评论指教。通过互联网向正义的人民呼救,我们一家挣扎着活着,盼望苍天有眼!


                                              黄彦福


                                  联系电话:  0312-62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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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图]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


     
         民生观察志愿者邓永亮报道
         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民生观察
        
        我叫谭德全,家住四川南充市嘉陵区白家乡老笋沟村17组,邻居为浦科才是地方有名的一霸。 1979年8月26日,浦科才因为一点琐碎的小事与我家发生口角,浦愤怒之下用锄头将我的母亲文家珍头部打伤致死。随即我报案,当地公安第二天赶到现场,调查之后将浦予以逮捕,但是由于浦家在当地相当有实力和势力,经浦家上下活动公安局竟然以”要过年了,没有房间关押”为借口将浦科才释放,我们非常不服而且还担惊受怕,开始上访。从1980年开始一年之内分别上告了县公安局、地区公安局以及省公安厅,但是只得到让当地解决的介绍信。最后,区派出所面对我的上访和一些压力,仅仅于1980年9月,召开一场群众大会对浦科才进行了一场批斗就了事。 对此我们全家依然不满,不断上访、上告,而浦家为了阻止我告状,不断对我家的人进行人身毒打、财产抢夺,更于1998年9月3日,带领6、7个人拿了火药枪、警棍、扁担等器皿闯入我家,将我妻子全身打了6处重伤(有验伤报告)。为躲避迫害我们全家不得己搬出嘉陵区继续上访,但是由于经济有限还不懂法律,现在只好上街乞讨。
         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民生观察


        
         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民生观察


        
         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民生观察


        
         杀人犯法外逍遥28年,我该怎么办?/民生观察


     

  • 八年沉冤  始于徇情枉法

                                              八年沉冤    始于徇情枉法
                                               重罪轻判    源自司法腐败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儿衡彬文,一个年仅17岁的在校学生,仅因1999年11月20日晚(星期六)吃了一餐饭而迟到了几分钟,就被学校保安何川、学校教师郝坤,以及郭奉生、邱磊使用手铐、电警棍、狼牙棒、竹棒、电筒等数种凶器残暴地殴打2个多小时,直至当场被活活打死。
        残暴打死学生的凶手何川的家人利用在县委工作的亲属,勾结时任县委书记的李在阳和县长严明清,串通法医作假鉴定,让死因混淆;刑侦又炮制出假投案、假自首的说明,共同为凶犯开脱罪责;市检察院违背法律程序,对不合法的“关于何川投案的说明”合法化;市中级法院不深研案卷,不明辨凶案的事实,作出枉法判决。我因对省高院的判决一直不服,2006年4月再次到省高院上访由省高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刘明生接访,他对我不服判决的四大理由不能作出回答时,亲口说:他对何川杀人案没有看案卷,只听了代理审判员李志的汇报,就作出减刑判决。他称愿意接受党纪处分,愿意提请高院重审。为此,一个人所共知,人神共愤的重大教工杀人案,被轻描淡写地说成了故意伤害案,且仅判了元凶何川有期徒刑15年。
        作为死者的父亲,对这些官官相护、以权代法、徇情枉法、欺压百姓、涂炭生灵的腐败行径极其愤怒,对于一个处在社会最底层、最弱势的农民来说,只有依靠法律、依赖英明的领导为我作主,为我伸冤。
                                   冤情一:伪刑警,假证,纵容真凶犯。
        2000年3月6日办案人程大玉出具的“关于何川投案的说明”以及2000年3月7日办案人程大玉、苟宗雄出具的“关于何川投案的说明”是假证,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此假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这既是警凶勾结的产物,也是一个司法机关腐败的充分体现。
        2000年1月20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表明公安局的刑事侦查终结。2000年3月8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从时间上看两份“投案说明”是开庭前一天才出具的事关量刑判罪的极其重的证据,公安怎么能在集卷、送达检察院,乃至开庭前被遗漏,而必须在开庭前一天才补上,况且一补居然有同笔迹,签名有异的两份?再从警察在何川被抓捕归案后,对其父何宗全的询问笔录得到佐证,何川以及亲属并无自首情节。即使在何川抓获前该校办公室主任何雄林与刑警程大玉有联系,也应是作为学校领导的何雄林代表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况且抓捕前后的情况没有任何原始的书面材料证实,在庭审中对投案一节也是一带而过。因此,这样的刑警是伪刑警,这样的证明是假证,目的是包庇纵容凶犯。在这样一个邪恶的假证据面前,各级司法机关却如获至宝,一错再错,死不认错,纵使法律的天平失去的公允、平等。
                                     冤 情二:伪法医虚假鉴定,为凶手开罪。
        法医张鹏飞在死者的尸检报告中称:死者的死因是蛛网膜下腔出血,且有1000毫升鲜血。在尸检和送检组织中又偏缺少了心脏这重要器官的现场勘验和病理检验,恰巧我儿正是因为罪犯何川穿着军用陆战靴向其胸部猛踢一脚后造成的死亡。两种结果的反差,说明法医早已和凶手家属密谋勾结,将真正的死因隐瞒下来,造成凶犯对学生的殴打不可能致死的假象,为真凶开罪。(后经华西医大法医鉴定中心重新认定死因。)
                     冤情三:恣意缩短死者被殴时间,隐藏凶手残暴的真面目


            案卷中有材料证明我儿在被害当晚是10点前回寝室的,而公安、检察、法院却有谋而合地始终采信与何川一伙的同案犯的证言,人为地将我儿遭受残忍的殴打致死亡的两个多小时缩短到区区的十多分钟,从此细节上说明这些办案人员是刻意隐瞒、包藏凶手的暴虐。
        仅此三个有据可证的事实,充分说明这是一个执法人员与罪犯相互勾结、徇情枉法、精心策划、分步实施,捏造了一个欲盖弥彰的伪证链,进而使凶手重罪轻判的典型案件,这样恣意践踏法律,视平民的生命如草芥的罪恶行径,我心里是永远不服的,我想党和政府也不会容忍这伙执法犯法的人如此猖狂吧!
        作为死者的父亲,我恳求有良知、有意维护党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体恤平民百姓的领导纠正错案、平反沉冤、严惩凶手、查处司法腐败。


                                                   申诉人:衡正中
          (四川广元市剑阁县城北镇民主村一组;电话13154434775)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 [图文]广州钉子户门前写下遗书 坚守3年面临


     2007年04月30日09:10
      前日上午9时许,坚守祖屋3年多的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钉子户”潘伟业在自家门前墙上写上遗书。据潘称,27日有荔湾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上门,告诉他们“五一”长假后就是强制拆迁之时,这促使他做出鱼死网破的决定。荔湾区政府称,法院的搬迁通告中并未注明具体的强制拆迁日期,目前各部门还在尽力与业主协商中。


      孤岛兀立遗书门前贴


      荔湾区龙津东路与康王路交界处,这栋2层小楼早已为附近的街坊所熟知,小楼门前是繁华的街道,背后却是空旷的工地,两侧是长长的围墙,老楼在闹市和高墙中显得格外突兀。


      “孤岛”门前贴满了各种资料和标语,最显眼的是几份标题为“遗书”的打印纸和墙上用红色墨水写就的同样内容的毛笔字。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潘伟业的家中。小屋内光线暗,空间狭小,处处显出破旧之像。潘告诉记者,这栋小楼是祖上留下来的,已有100多年历史,随着拆迁方的日益逼迫,原本住在其中的3名亲戚都已经陆续搬出,现在只剩下他和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上初三的姨外甥住。


      潘称,他只是要求拆迁方提供同区同地段同面积的一处房产给他一家人住,并没有提出另外的过分要求,更不是为了钱。他现在对拆迁方完全不信任,担心哪一天拆迁方反口,把他赶出来,一家3口就无家可归。


      法院两次发出限迁通知


      潘伟业出示的资料显示,2003年,荔湾区政府决定收回康王路东西两侧2号地块进行商业建设,具体拆迁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实施。2004年5月,拆迁方曾一纸诉状将当时不愿搬迁的5名业主告上荔湾区法院。此后,荔湾区法院先后于2005年11月28日和2006年7月13日两次对该处房产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公告,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但最后未能如期执行。


      在长达3年多的僵持时间里,潘伟业一家人的生活大变。潘称,原来老婆开出租车,由于单位受到拆迁方施压,最后不得不辞职回家,自己原来在家门口摆摊卖水果,3年前也放弃了,两口子现在每天24小时呆在家中不敢出门,生怕拆迁方趁他们不在家跑来把房子拆了,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


      记者拨打了荔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工作人员留给潘伟业的电话,未能接通。荔湾区政府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法院的搬迁通告中并未注明具体的强制拆迁日期,目前各部门还在尽力与业主协商中。


     



     

  • 绿皮书指出农民生活水平比城镇居民至少落后7年


     
     2006-2007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7年农村经济绿皮书)昨天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推出。绿皮书指出,2006年中国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全国总体水平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53.2%。


      绿皮书还指出,从恩格尔系数来看,农民生活水平比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至少落后7年。


      绿皮书指出,根据2006年城市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2006年中国平均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为0.532,表明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全国总体水平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53.2%。


      专家的调查显示,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是以当年城镇居民为参照值的,最后的指数值是表示农民工生活质量相对于城镇居民的相对水平。


      绿皮书最后指出,尽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去年实现了10年来最快增长,但是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相比,依然很低,预计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加大,将突破3.3比1。 

  • 劝架反被打伤致残,伸冤无门公理何在?


    在“严打”一个接一个的专项斗争中,一个发生在众目睽睽下人证、物证、时间、地点具全的明显暴力伤害致残案,长达五年多重庆开县公安机关居然上下众口一词“查不清凶手是谁”,究竟是为了遮丑?或者是负隅顽抗包庇凶手到底以防拔出罗卜带出泥?丧失社会定义的重庆开县公安究竟在羞辱谁???
    重庆开县厚坝镇,于2001年4月15日晚9时许,一个为劝架在众目睽睽下,被肇事方其中一暴徒名谢定兵从早已埋伏的暗处窜出,用一公尺多长的空心铁棒不问青红皂白突然照劝解者张国登当头打下,出乎意料的张国登急侧身迈开,铁棒未中要害,急忙大声向施暴者辩解“谢定兵你怎么连劝架的也……”可“打”字尚未说出,仗着有钱有势、人多势众的暴徒谢定兵的铁棒再一次闪电般疯狂地照无辜的劝架者头顶打下,此刻相距甚近已躲闪不及而生死攸关的劝架者,神经本能的反映用右臂护住头顶听天由命,虽侥幸死里逃生,护头顶的右前臂尺、桡骨被暴徒谢定兵的铁棒打成开放粉碎性骨折,整个右臂已感觉无复存在,血肉模糊的桡骨被打得撬出肢外两寸多长,令人见后无不毛骨悚然(当晚县人民医院摄片、当年9月11日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受开县公安局委托的《重伤鉴定书》及被铁棒打穿的几件衣袖等为证),案发当时的目击者对此触目惊心的场面及行凶暴徒谢定兵心狠毒辣、无法无天的行为敢怒不敢言。
    就此一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暴力无辜伤害致残案,开县公安机关所谓的办案民警在不为人知的因素影响下,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拖延时间,今日推明日,明日又推后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潜意识为行凶暴徒营造反侦破网络关系的空间。由为明显的是开县公安局原辖区丰乐派出所一期办案民警彭显平(行凶暴徒谢定兵的同学)竟公然威胁恐吓证人,并串通局补充侦案的个别干警,力图是非颠倒,黑白混淆,处心积虑虚构事实,隐瞒真象,不以事实为依据,对行凶暴徒的侦破方向定位于本末倒置的无罪经办,并移花接木,昧着良心网络伪证指驴为马,嫁祸他人,千方百计欲盖弥彰(从补充“侦察”的案卷里剥开画皮就能看清对此案经办的方向和办案宗旨),文过饰非欺上瞒下,时至五年多的今天该案仍不能依法得到处理,置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之中,被重庆开县公安机关别居用心的有关人员紧紧捂住黑盖。
    侦破刑事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现举出以下开县公安明显徇私枉法案例,敬请富有正义感、热心关注的各界朋友明辩是与非,剥开重庆开县公安机关上下众口一词所谓“查不清”甚至连堂堂重庆市公安局也视为“疑案”的欺世谎言:
    一. 案发当时报警,开县公安局丰乐辖区派出所一小时后到案发现场的民警彭显平是行凶暴徒谢定兵的同学,出警民警彭显平在当时了解案情的最佳时机,未作任何笔录调查(现场尚未散尽的目击者所提供“张国登来劝架被谢定兵将手打断已送县医院抢救……”的真实反映置之不理)就开车离开了,这是为什么?
    二. 案发次日上午辖区派出所罗副所长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相关人员到案发地对暴徒的施暴凶器收缴;下午派出所数名民警到医院了解案情和伤情,察看了不忍入目的摄片,直观判断是重伤已致残无疑,为何不对受害者所指控的行凶暴徒谢定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刑拘、监控、跟踪、盯梢等,开县公安至始至终都没依法走这一套程序,开县公安局自圆其说“对此案重视”又“查不清凶手是谁”,为什公不采取一系列有效法定程序?
    三. 受害者是为劝架被暴徒(谢定兵)打成重伤而致残,这是当时公安机关在不争的铁的事实面前所不可否认的(因当时不良因素尚未渗透其中),为什么补充侦察的个别昧着良心办案的极力想将是非颠倒,其目的不是昭然若揭吗?
    四. 案发后的三天内,辖区丰乐派出所将案发当晚此案肇事方的恶势力罗氏父子从四面八方纠集的十几名涉案人员传讯的原始讯问笔录在何处?暴徒凶器至今又在何处(派出所经办此案的是罗副所长及彭显平〈作笔录〉,正所长于当年11月升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现又升任开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五. 案情既然未查清,公安机关为何不及时主动暗中走访调查案发附近的目击证人,反而有意拖延时间?并要受害者提供证人,可仍迟迟不去查证,相关信息又为何提前不翼而飞地到了此案的肇事一方,致使相关证人受到威胁、恐吓和软化?这难道不是暴露证人的圈套和陷井吗?
    六. 一件明显的暴力伤害案,派出所不及时侦结而拖延时间,是否公正不令人怀疑吗?受害 人无数次走访开县地方党、政、人大、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机构,并口头申请涉嫌办案民警彭显平(凶手同学)对此案迥避,为什么彭显平在派出所的经办中仍至始至终直接参与此案的调查(作笔录)?为何更与开县公安局所谓“补充侦察”、“专案组”的调查仍是藕断丝连?
    七. 当年11月上旬,在县府、人大、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刘立民副局长批示“限期破案”等相关领导督促下,在铁的事实面前,彭显平首次向受害者妻弟杨文明告知“案情查清,凶手实属谢定兵,派出所只有两个人清楚(罗副所长,当年12月份也向受害者张国登的儿子问道“你父亲的问题解决没有,案情我没调离前已查清,是谢定兵将你父亲打伤的”),彭显平为何极力劝杨文明给受害者做工作和解私了适当补点医疗费?这难道不是当今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吗?
    八. 由为明显露骨地是案发当年11月17日,新任派出所有关领导在彭显平串通下,不知是想在这案件上捞点什么好处更或是其他目的,彭等民警公然强行另一证人要按他们的主观臆断“为什么不说是其他人打的……”提供证言,并误导,不然就对证人吼声如雷,当时受害人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并有其他傍证以及向派出所提供证言受威胁的证人笔录证言,为什么该证人的真实证言不如实记录?为什么强行该证人按新任派出所有关领导及彭显平之流的主观臆断提供伪证?
    九. 2003年至2004年,经过受害者上诉、上访的不懈努力,县、市、乃至更高层相关领导引起关注对此案所作出批示的焦点时间和非常时期(开县公安局纪委、监察、督察虽出面对彭调查,对明显的不法问题确避重就轻,无疾而终不了了之),表面上早已不负责此案的涉嫌民警彭显平(行凶暴徒的同学),公然在2004年农历腊月27日深夜开着警车去抓案发当年10月份曾向开县检察院、辖区派出所提供证言的重要目击证人徐万春,其理由是诬蔑徐万春是作“伪证”,其真正目的难道不是为了顽固充当行凶暴徒及恶势力的保护伞清除最后一个屏障吗?证人徐万春从此案已看清开县公安不依法办案的真实嘴脸,好汉不吃眼前亏,被迫放弃春节与全家人团聚,惨兮兮离家出走,至今在外,这就是在朗朗乾坤的法制时代如实指控犯罪行为的结局吗?(当晚临走前给我来电话告知,我听后心如刀剜一直睁眼熬倒天亮),次日8时后急用电话质询开县公安局监察室陶超主任,不一时陶超主任回电话掩饰道:“我电话询问了彭显平,他答道当时是一句开玩笑的话”,这难道不是开县公安对这一明显伤害致残案上下攻守同盟,欺上瞒下,一手遮天,谎称“查不清”的明显根源和真实内因吗?
    十. 开县公安机关表面声称党、政及执法机关对此案十分重视,为何对我反映涉嫌民警彭显平等个别人为充当凶手的保护伞公然明目张胆地执法犯法行为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甚至连堂堂重庆市公安局也视为“疑”案(市公安局原曾参予开县公安局的所谓“侦办”,为什么去年市局大接访后又是他们前来复核)??有不有更大的保护伞?这背后更大的保护伞又是谁?为何公然将众目睽睽下铁证如山的刑事伤害致残案五年后的今天仍紧紧捂住黑盖?敢于致使高层有关机构及领导的批示付之东流?
    出于一片好心的劝架者,被有钱有势的恶势力所纠集的其中一暴徒无辜将右前臂打成放粉碎性骨折,现明显干枯萎缩、呈畸性、旋转功能丧失,因经济困境及为依法讨公道极力忍受伤痛保持被打铁证,连二期终结手术至今仍没做。因开县公安渎职枉法,甚至个别公安明显执法犯法,认为万丈高楼从地起“分级负责,属地处理”的侥幸心态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正义得不到伸张,导致受害者长达五年中走访县党、政、人大及各有关机构百余次,四次上访重庆市各有关机构,上诉状四百余封,并通过县、市公安大接访仍不能依法讨公道,公安至今仍保持沉默,公安究竟为谁执法?究竟在保护谁?渎职的公安难道不是对邪恶势力的纵容吗?社会稳定的障碍吗?这难道不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吗?明案谎称“查不清”,重庆帅乡开县公安究竟在羞辱谁?????
    敬请各界有正义感、同情感的朋友从《百度搜索》输入《重庆开县公安局》中《一小小派出所警察的话动能量到底有多大?》一文等与本案相关报道。
    敬请富有正义感、同情感、责任感的新闻媒体伸出援助之手亲临开县采访调查,无辜受害人在此叩谢。
    联系电话: (023)52412702
    联 系 人: 受害人:张国登

  • 成都集资住宅楼被卖 楼房变迁老住户遭殃

    2007年04月30日     集资款早已清退 住宅楼姓“私”


      


      知情人昨日向本报反映 399号楼的集资户早已搬走 该楼现为个人私产


      本报26日就10余名男子冲砸新都区电子路399号楼一事进行了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新都区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昨日,有知情人士向本报反映,当年参加399号楼集资建房的老住户早已搬走,而399号楼的产权所有者也早在1999年12月就变更为金牛区天回信用社。为了进一步核实相关细节,记者昨日就此展开了调查。


      楼房变迁 老住户在1995年就搬离了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引发此次事件的新都区电子路399号楼,当年确实是新都经贸实业总公司的公司员工集资修建的,其本人就是当年真正的老住户。他说,自己以及其他住房集资户早在1995年底就搬离了此处,他们的集资款也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理。他说,399号楼的产权因为公司严重亏损、停止经营、无力还贷等原因,于1999年12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抵偿给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信用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都经贸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属于当时的新都县计委和外经委下属的国营企业,它的前身是于1992年初成立的新都县物资综合利用供应公司。1995年,该公司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一分为二,裂变为新都经贸实业总公司和新繁汽贸公司。随后的几年中,因为国家宏观调控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这两个公司都产生了严重的亏损,到1997年底都基本停止了经营。1999年—2001年期间,由于该公司无力偿还在经营期间向多家银行的贷款,其所有固定资产先后被法院判决抵偿给相关的债权单位。因为拖欠金牛区天回信用社100万元贷款被起诉,399号楼于1999年12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抵偿给信用社。新都有关方面经过多方联系核实,不久前,天回信用社将该栋住宅楼卖给了成都市成华区某公司人员王某。至此,399号住宅楼已为王某个人私产。


      记者调查 399号楼早已不属于集资楼


      记者随后通过了解证实,399号楼早已不属于集资住宅楼,其集资款已经于1996年全部进行了清退,其产权性质也随之变为国有资产。


      据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法规科有关负责人介绍,1992年,“新都计发330号文”同意新都县物资综合利用供应公司集资40万元修建24套住房,总面积13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之后追加计划增加了1500平方米,款项达到了100万元,总建筑面积达到了2800平方米。1993年入住的24户该公司员工分别缴纳了2~3万元的住房集资款,这24户住户中,既有新都经贸实业总公司的员工,也有后来新成立的新繁汽贸公司的员工。


      1994年,该公司又在新都外南街159号修建了土地性质为“征地”的24套全产权住房,新都经贸实业总公司于是将属于总公司的10余户住户的集资款由电子路399号转至外南街159号,而属于新繁汽贸公司的部分住户的集资款采取一次性退款的方式,全部划给了新繁汽贸公司。至1996年,399号楼的集资款已经全部清退,其性质属于公司的国有资产,随后399号楼就改造为公司的招待所。该负责人明确表示:“现居住在399号楼的24户人家,是在该楼产权所有者1999年12月变更为金牛区天回信用社后,于2001年—2005年间擅自入住的。”


      区发改局 维权要合法


      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事件发生后,他们立即赶到了现场,但并没有见到过使用暴力的男子,通过多方努力,也没有与目前399号楼的所有者王某联系上。由于399号楼目前的情况较为复杂,该局正积极协调各方,寻找更为适宜的解决途径,同时他们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建议争议双方依法维权,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矛盾。

  • 快讯:重庆拆迁户马世轩走上桥头欲跳桥自杀

    民生观察4月17日发布了题为《重庆市一居民因野蛮拆迁问题欲公开跳桥自杀》的消息,该消息报道了重庆居民马世轩因遭遇野蛮拆迁卖儿申冤、家破人散的事实,同时马世轩还表示他将在4月19日跳桥自杀抗议这种野蛮行径。(详情见:/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81


    今天早上,民生观察和马世轩取得联系,他表示,他已走上了桥头,准备兑现诺言,而此时,他所在的政府已赶来了几位干部,正劝阻他不要采取这种过激行为。


    民生观察将密切关注马世轩的安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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