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底层民众

  • [图文]甘肃省庆阳市一农民工近期讨要工资时离奇

     

        



        死者孙永锋
        
        今天下午三点多,民生观察得到消息,甘肃省庆阳市一农民近期因讨要工资离奇死亡。我们立即电话采访了死者的妻子张晓琴和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派出所及庆阳市利源矿产有限公司。张晓琴证实,其家位于庆阳市利源矿产有限公司“心连心”砂石场附近,丈夫孙永锋经常给这个矿送沙石。二OO七年二月二日晚七时许,孙永锋到“心连心”砂石场讨要砂石场欠他的工资共计三千多元。结果,一去不回,家属二月四日早晨九时许在“心连心”砂石场北边的一棵杨树上发现孙永锋吊在上面死亡。
        
        张晓琴说,他们家属都认为孙永锋是它杀,可当地公安机关认定孙永锋是自杀。但是,庆阳市利源矿产有限公司“心连心”砂石场却答应赔给孙永锋家人十一万多元,现在实际已赔了九万多,欠孙永锋的三千多元工资也给了。张晓琴说,他们家人对当地公安机关对孙永锋死亡的原因的认定不服,他们会继续讨一个说法。
        
        采访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派出所时,一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孙永锋是自杀,区里、市里、省里都作了鉴定,结论都是自杀。
        
        采访庆阳市利源矿产有限公司时,我问该公司的一工作人员:“既然孙永锋是自杀,矿产公司为什么会赔给他家人十多万元呢?”。该工作人员答到:“一是本着人道的精神出发;二是因为孙永锋家人此前一直在无理取闹,把尸体抬到砂石场里,企业不能生产了,一天损失七、八十万。没有办法,这才同意赔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4、17
        
        附:孙永锋家人提供的申诉材料
        
        一、冤情:
        
          一农民工在讨要工资时离奇死亡,案情复杂、疑点多,是他杀还是自杀?
        
        
        
        天理何在?复杂死亡疑为“自杀”
        
        国法难容!人命关天,岂能儿戏 
        
        
        
        关于庆阳市利源矿产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迫害在该公司打工农民孙永锋死亡一事,现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求助、望全社会有正义感的人们及党政领导、伸出正义之手,予以帮助和澄清事实真象,为死者和不幸的家庭鸣冤,伸张社会正义、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我们中华民族的和谐社会,实现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孙永锋,男,汉族,现年三十岁,初中文化程度,系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赵咀村人,二OO七年二月二日晚七时许,电话予约前去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沟畎村地界“心连心”砂石场讨要给该公司打工的工资,一去未归。当晚一时左右,孙永锋之妻张小琴不见丈夫回家,心里着急,因该砂石场距孙永锋家只有二里多路,怎么不见丈夫回家?张小琴叫起其母,两人前去寻找,但该砂石场管理人员白文学言孙未来该场,二月三号清早,孙永锋全家再次前去寻找,当天将该砂石场周围全部找遍,都未找到,又多次给亲朋好友家中用电话联系,也未知其下落,二月三号下午六时许家人立即给乡派出所报案,当晚仍未知其去向,二月四日早晨九时许在“心连心”砂石场北边的一棵杨树上发现孙永锋吊在上面,我们发现尸体时,该砂石场也于同日八时许向派出所报了案。
        
        我们家人为什么当夜急于寻找呢,其原因有三点:
        
        1、孙永锋离家时是夜晚,又给妻子说:“我一定回家”。
        
        2、孙永锋人老实,从不在外闲逛或打麻将等,即就有事当夜不回家,也要打电话告知家人。
        
        3、最为主要的是“心连心”砂石场是当地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聚结之点,尤其该砂石场工作人员白文学是一个无恶不作之徒,孙永锋为讨要欠帐,先后共向白文学要过八九次,但白居心不良,成心占为己有,不予开票,致使两人发生矛盾,所以家人怕发生意外。
        
        可是,飞来的横祸还是降临我家,噩耗传来,形成灭顶之灾,上下老小,全家人抱头痛哭,令人心碎,场面犹为悲惨,痛定思痛,我们这个家庭唯一的顶梁柱倒了,孙永锋因何原因死亡?是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公司非法经营,集结社会不法之徒害死的,还是为财自杀的?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孙永锋现上有八旬祖母、耄耄年的老人,一对幼小女儿,一家人确实本份,是安分守纪的农民,生活仅凭农业收成不足以为生,与此还得靠出卖劳力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到头来为讨要血汉钱而丧生,实在令人心痛。
        
        现将孙永锋死亡情况及现场作以详细反映:
        
        尸体用裤带悬吊在“心连心”砂石场北边的一棵杨树上,裤带悬挂处1.46米,死者身高1.7米,死者双目紧闭,牙关咬紧,双拳紧握,左手插在上衣口袋内,右臂半弯曲,背靠树,两脚蹬地。
        
        死者颈部有长9.5X3.8cm刀伤一处。前胸有三处刀伤,左手腕有长达8cm刀伤。
        
        
        尸体悬挂的杨树长于山地坎边,坎下边有一小滩血迹、断裂裤带一节,长不足20cm,侦查人员现场只找到不明显的4个鞋印,其中有一个和其余三个不相同,侦查人员及法医当场认定死者是自杀,说死者是在坎下面血迹处的水果刀先割脖子,此项自杀未完成,而后又上到坎上,在小树上用裤带自缢身亡。
        
        当时我们亲属提出现场是否留有他人作案痕迹、刑侦人员说现场周围全是草地,未发现有其他人员作案留下的痕迹。及就是他人作案,也未必能找得到痕迹。
        
        根据死者颈部刀伤,只留坎下这点血迹,根本是不附合实际的,我们提出肯定另有现场,但型侦人员根本不予理采。
        
        2月6日,我们亲属反复在该砂场周围查找,结果在砂石场办公房西不到5米处找到了一大滩血迹,血迹中有呕吐的饭渣,又一次报告公安局,公安人员对血迹和饭渣都提取了标本,经过鉴定,认定与死者是同一血型,在血迹旁的砂堆上明显有三人行走的脚印,但公安机关未作任何记录。当时我们要求查找死者从这滩血迹到尸体悬挂处行走的脚印和血迹,刑侦人员以群众踩踏为由,不予侦查(实际群众并未踩踏)。
        
        
        根据整个现场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质疑之处,供公众分析。
        
        1、死者的自杀动机是什么?若是没讨到工钱被羞辱萌生自杀念头,那砂场管理人员应该在死者生前就见到他了,可他们说没见到。
        
        2、公安机关当时认定尸体悬挂处是唯一的自杀现场,而我们自己找到了另一大滩血迹,那么当时是凭什么依据下结论的?另根据死者在树上悬挂的特征,我们认为死者是在留有最后一口气或者死后被他人挂上去的。
        
        3、死者背靠树、左手插在口袋内,若先将手插入口袋中,死者流了大量血后,又走了四百多米路,这时只凭一只手能把自己挂到树上吗?若先将自己挂到树上,那时呼吸受阻,死者是绝不能把手插入衣袋中的,公众是否见过有人把手插在口袋中上吊的?
        
        4、当时法医分析,死者是用右手割的脖子,所用的是长不足15cm的水果刀,当刀割破长达9.5cmX3.8cm的伤口,肯定有大量的血迹流到手上,刀槽内也会被血沾满,而死者手上又无血迹,刀槽内也没有血,那么死者是怎样割脖的?
        
        5、对我们找到的死者被割脖的第一现场流的血迹,公安机关测量深度为0.5cm,而实际深在1.5cm以上,公安机关估计这滩血迹是人体血量的四分之一,是没用任何科学依据做的,只凭估计而断,难道人命案是只凭估计来办的吗?
        
        6、两个现场的距离实际是400多米,而侦查人员只记录了212米,为什么故意缩短距离,用意何在?
        
        7、从砂堆中的血迹到尸体悬挂处400米的路线中,未找到死者的一个脚印和一点血迹,凭什么认定死者是自己走去的?
        
        8、死者的上衣和裤子流有大量血迹,而鞋上却无一点血迹,那么鞋在整个死亡过程中又是怎样被“保护”起来的?
        
        9、在尸体鉴定时,死者的棉裤内发现杂草及树叶,若是自杀,杂草树叶是怎么到衣内的?
        
        10、在尸体悬挂处的坎下面,这一小滩血及断裂裤带一节,这滩血迹是那里来的?裤带断节为什么会在坎下?裤带是怎么断的?难道死者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有力量把一条牛皮裤带揪断吗?
        
        11、死者在第一现场流了大量血迹,又发生呕吐,人到这种情况下还能带伤行走400米远的路程,又要作上吊等动作,死者作得到吗?流血与呕吐又有什么关系呢?
        
        12、若是自杀,为什么不在割脖附近的树上去上吊,而要到400多米远的半山中去上吊,况且死者对那里的地形又不熟悉,案情又发生在晚间(这里是省道边,白天车来人往,加上旁边的驾校训练场,白天应该不会发生事情),难道是死者对那里的地形勘查好后才“设计”了这样复杂的自杀吗?
        
        13、死者身体上所有刀伤,是他人所为还是自己所为,凡自杀者只求快速致命,绝不可能多次刺伤自己,难道死者是有意拆磨自己,拿自己解恨吗?
        
        14、死者死于二月三号晚,而当地公安机关只对该砂场人员二号晚的情况作了调查,证明这些人二号晚没有作案时间,三号晚这些人在干什么?为什么不作调查?人死于三号晚,对有关人员调查二号晚,能查清案情吗?另外是否考虑有其它人作案的可能性?
        
        以上我们面向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没有半点虚假,希望公众及有丰富经验的办案高手,给予评论和分析,请求党和政府以正义和良知,帮我们澄清事实,为死者伸冤,为我等草民讨回一个公道。
        
        死者父:孙录明 母:李扣钗 妻:张小琴及全家“泣血顿首”。
        
        2007年3月18日
        
        
        
        二、延伸:
        
        原归当地群众经营长达40多年的砂矿,一个老百姓经过数十年修路、开矿并赖以生存的资源,在国家政策要求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的同时,任你当地百姓怎么转型、怎么“折腾”,砂矿最终还是成了别人的聚宝盆,是国家政策使然,还是另有隐情?
        
        黑恶势力不除,百姓利益何在!
        
        西峰区矿产公司张建国凭个人关系垄断了西峰区巴家咀“原归当地群众经营长达40多年的砂矿”、“镇原方山砂矿”,对整个砂石进行垄断经营,抬高价格,给当地建筑造成严重损失(由原来的每方25元抬高到现在的65元)。
        
        砂石原是我们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支柱。从六十年代开始,当地大队、生产队组织群众运用大量劳力和财力,经过多年苦干、修路、开矿。原来由生产队经营,土地承包后,由当地群众经营。我们地处黄土高原边远山区,农业靠天吃饭,就农业收入,不足以为生。加上当地经济落后,群众生活困难,砂石是当地群众经济的唯一来源和长期支柱,自从张建国对当地所有砂矿实行垄断经营后,致使当地四万多老百姓失去了这一重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允许个人采挖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沾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以及矿产法第“五十一条”本法施行以前,未办理批准手续,未划定矿区范围,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办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明文规定,允许个人采挖砂、石、沾土等普通建筑材料”,那么张建国凭什么对当地的砂、石实行垄断经营,使当地老百姓的生活经济发生困难。
        
        张建国买去的砂矿,全都是一九八一年以前集体开发的。我国矿产法是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实施的,以照矿产法,就应当给当地群众补办手续,而张建国凭什么办法买去当地群众开发、经营多年的砂矿的?
        
        在此张建国买去的矿区内,划进我们村的三个半生产队,近一千口群众,一千五百多亩地,在这样一个人口密集的地下,大肆采挖、放炮,严重威协矿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张建国买去砂矿后,没有对矿区群众的任何财产和居住问题进行赔偿和安置,只想自己发财,而不顾矿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利益,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第三十六条中:“由矿山建设单位给予合理的补偿,并妥善安置群众生活,也可以照矿山企业的统筹安排,实行联合经营”。如此违法行为,损害群众利益,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作法,是当地群众不能忍受的,也是法律不能允许的,若如此无法度的大肆采挖,导致山体及土地塌陷将使我们当地老百姓的生命没有保障,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我们将到那里去求生。
        
        张建国得到砂场后,大肆网络当地社会不法之徒,在该公司从事生产和参于管理,有劳教前科的、长期从事赌博的、并有流串作案的、吸毒的等,他们常殴打在该公司打工的人员和给该公司拉砂砂的司机,更使人痛恨的是该公司工作人员白文学当众抢人钱财,并多次利用职权,非法占用在该公司打工人员孙永锋工钱113.50元及孙永锋给该公司拉砂运费(27车×135.00元每车),孙永锋先后讨要过无数次,在一次讨要中,白文学只给五车,孙永锋不接受,白文学当场将这五车票据投入火炉中烧掉。又于2007年2月2日与白文学电话预约后,前去讨要工资,不明不白的死在该公司“心连心”砂场,死后被认为是自杀,至今已四十多天,利源公司法人张建国至今不出面解决这一案件,致使尸体至今无法掩埋,真是可恶至极,当地群众无不痛恨。
        
        张建国得到砂石场后,组织当地不法之徒,压治当地百姓,使当地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并组成一支黑社会势力护矿队,到处欺压百姓,更为可恶的是竟敢到西峰区董志乡群众经营的砂场使用暴力,欺压百姓,没收工具,强收当地村民所拉砂石,掠夺他人劳动成果。还私自进行罚款,董子砂厂并不在张建国买去的砂矿内,而此人竟敢如此霸道,胆大包天,张建国雇用黑恶势力,采取恐吓、欺诈、暴力、侵夺等手段进行非法经营,惨害百姓,害死人命,真正成为当地一霸,老百姓的一害。
        
        张建国在该砂场经营中,给当地一些不法之徒私自提供爆炸物品,有的在我市巴家咀水库禁区内,公开放炮采砂,巴家咀大坝是我国第一土坝,世界第三大土坝,而张建国利欲熏心,致国家利益于不顾,为他人提供爆炸物品,在一些过去采挖后极为危险的砂矿进行开采,致伤致残数人,并有在该公司未安置妥当的矿区内采矿,造成群众矛盾激化,群众与群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还雇用当地不法之徒手持菜刀到村长家中闹事、打架,致使劝架人员致残,张建国的种种作法,真可谓无法无天,是当地一大黑恶势力。
        
        张建国得到该矿后,用心良苦,将全部矿段承包给个人经营,经营方式(开采的每方给20元,再以46元买给销售的,销售的包运费以60多元卖出)出了事故,他不负任何责任,而从中就得到了26元的重利润。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一当地人经营多年的砂矿,任当地百姓怎样,还是轻而易举的到了张建国的手里,这符合国家的矿产企业经营法规吗?符合国家的矿山企业管理政策吗?
        
        张建国设在西峰区后官寨乡沟畎村地界的“利源砂石场”原为中央“心连心”艺术团慰问老区人民的演出场地,由此名声大振,当地群众为之骄傲,而张建国组织社会乌合之众在这里无所不做,致使当地老百姓痛称之为“心连心吸毒所”、“土匪窝”、“烟鬼吸烟所”、“赌博场”,成为当地的一个大隐患。
        
        签于张建国在企业经营中的种种不法行为,掠夺农民工工资,并有害死人命的嫌疑,我们作为受害者的亲属以及当地的群众,现将西峰区利源矿产公司的一切罪行通过互联网公布于众,希望各位网友及社会民众以及能为老百姓作主的各位领导、焦点访谈、各界媒体为当地四万多群众主持公道,讨回我们的生活财源,为死者沉冤昭雪,申张正义,铲除这一黑恶势力,还社会一片光明!
        
        此致
        
        敬礼
        
         死者亲属:父:孙录明母:李扣钗 妻:张晓琴及当地群众
        
        
        2007年3月18日

  • [组图]青岛自焚夫妇遭逮捕 亲属公布遗书

        2007年4月9日,民生观察曾披露了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河西村遭暴力拆迁的消息,其中村民袁新玉夫妇用自焚的方式进行抗争,结果3月31日被四方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放火罪刑事拘留。该案件暴光后,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南华早报、自由亚洲电台等多家媒体打来电话了解情况。
        


        
        民生观察今天得到最新消息,2007年4月12日下午四时许,青岛市四方区公安分局派人给袁新玉的亲属送来两份逮捕通知书,一份是袁新玉的,另一份是袁新玉的丈夫郑方武的。逮捕通知书写道,二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经四方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7年4月12日由四方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青岛自焚夫妇遭逮捕  亲属公布遗书/刘飞跃


        
        袁新玉的亲属在给民生观察传真这两份逮捕通知书时,还传来了3月28日袁新玉在房子临拆前写给丈夫的一封遗书,在遗书中,袁新玉表达了以死来抗争暴力拆迁的决心。该遗书附后。
        
        我们注意到,袁新玉夫妇被刑事拘留时,涉嫌的罪名是放火罪,现在被逮捕,涉嫌的罪名变成了妨害公务罪,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袁新玉的亲属对于袁新玉夫妇被逮捕,非常担心和愤怒。对于四方区当局的这种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和人权的野蛮行径,民生观察表示强烈遗责,我们再次呼吁国际社会关注这一案件的发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4-13
        
        附:袁新玉的遗书
        青岛自焚夫妇遭逮捕  亲属公布遗书/刘飞跃


        
        方武:
        你好!我真不希望你看到这封信,你不要难过,我也不愿意这样,我对生活已完全失望,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我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是我唯一的解脱。没有房子,我不知道怎样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老天爷啊!为什么什么样的事都让我碰上了。
        
        我走后,你不要难过,要好好照顾宝凤(袁新玉夫妇的女儿),不要再喝酒了,要争气。把宝凤培养成材,让她学好知识,上司法大学,替我报仇。
        
        你给她找后妈后,千万不要欺负孩子,没妈的宝凤会很可怜。你千万要照顾好她和你自己。不要怨我傻。
        
         新玉
         2007、3、28

  • 流浪汉包身工生存状况调查

    工厂仍然存在,堆放整齐的砖块显示出工作的效率和有序,但已经不复当初的痕迹。去年,湖南省耒阳市的锡里砖厂发生的非法拘禁流浪汉用工的“5·13案件”曾轰动一时,目前,此案经起诉、一审开庭,仍在等待判决。


      “5·13案件”在一些地区发生的“流浪汉包身工”案件中颇具代表性,暴露出这一群体特殊的生存状态,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尸体赤脚,光头,全身多处挫伤


      耒阳市警方承认,这一事件的暴露有其偶然性。


      2006年5月13日,耒阳市五里牌一处工地发现一具男尸。由于事发地为耒阳市金城华府房产工地附近,旁边就是耒阳市市委大楼,因而此事很快就被警方发现,并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


      “尸体赤脚,光头,头东脚西仰卧着,全身多处挫伤,可以断定死前遭受殴打。”耒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郑小军说,尸体衣衫褴褛,裤子被剪成短裤状,腰间系了根白色皮筋裤带,尸体旁边还有一个装有剩饭的碗。“这让我们意识到,死者可能是流浪汉、乞讨人员,并且从事某种工作。”


      耒阳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副局长雷仕林为组长的专案组。在调查中,两个自称是来工地销售砖块的骑着摩托车的人越过警戒线来看死者,这一反常举动引起警方的注意。


      郑小军等人当场叫住两人查问,对方支支吾吾,称是山背后的耒阳市锡里砖厂销售人员。


      因无证据,警方只好放人,但暗中开展了调查。走访的民警很快就发现砖厂的民工大多系着和死者一样的白色皮筋裤带,身着短至膝盖的工作裤。砖厂里大量精神不正常或者痴呆的外来民工也进入警方视线。


      专案组民警立即传讯砖厂管理人员罗政,罗拒不承认认识死者。15日,警方对砖厂老板翁秀清、翁梅龙、陈品官及该厂四川民工等进行讯问。


      四川民工曾梦、王川元的交待让民警打开了突破口,通过反复取证调查,警方终于掌握了砖厂承包者翁秀清与翁秀雄(绰号“胖子”,在逃)等在耒阳蓝天市场抓来流浪者,并强迫其劳动,进行殴打致死后丢弃于野的过程。


      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砖厂的19名民工,都是来自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一个名叫曾令全的“总包工头”处。除监工罗政(曾令全的妹夫)外,其余18人都是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乞丐收养所”(又名四川省渠县残疾人自强队)里收养的乞丐,且大都在精神和智力方面有问题。


      翁秀清和渠县的曾令全签订用工合同,曾的妹夫罗政在厂里管理这帮四川流浪人员。翁秀清发给工人的工钱由罗政邮政汇款支付给曾令全。


      由此,一个收集并控制众多流浪汉做工的黑网络据点暴露于阳光下。


      地狱式管理


      锡里砖厂位于耒阳市委办公楼后山的一处山凹,地形隐蔽,四周环山。砖厂里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而一群衣衫褴褛的外地工人,有“疯”有“傻”,在监工的皮鞭和喝斥下不停劳动,而厂方仅以稀饭和馒头让他们充饥。


      翁秀清,福建福清人,砖厂大股东,负责全盘管理。罗政为耒阳砖厂的监工,同时负责后勤,另外还有两名工人负责看守,余下16人都是做工的。


      翁秀清供称,他与四川渠县曾令全签有用工合同,人员来自当地民政局收养所的“残疾人自强队”。他认为,自己的用工是合法的。


      警方的调查显示,在锡里砖厂的工人分两类。一类来自四川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一类来自云南的健全工人,共20人,由翁梅龙管理。两者的待遇相差甚远。后者因为是健全人,很少挨打,工资也按时发放。


      而18名来自四川的流浪汉和精神不正常、痴呆的人则每天在皮鞭下度日,经常吃不饱肚子,连姓名都由老板随意指定。


      翁秀清在与曾令全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流浪人员的工资大多为每月900元。但19个人的1.1万多元工资,全部由罗政领去,再汇给曾令全。现已拘押在耒阳市看守所的罗政承认,这也是事前双方约定的条件。


      在这个家族砖厂中,每个人的分工非常明确,老板翁秀清负责全盘和销售,其妻翁金英负责财务,弟弟翁秀雄、翁梅龙、亲戚严发祥负责安全与生产,外来者罗政专门管理四川渠县流浪人员。


      由于流浪人员有先天缺陷,工作效率和质量常常让管理者头痛。厂方对应的管理办法则是:捆绑,用铁棍、竹片和机器皮带抽打,甚至是电击。砖厂机房里专门安装了插座和电线,对不听话不做事的人,就捆起来,通过一种减压的装置电击。


      来自四川仪陇县23岁的工人付海说,管事罗政要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否则就饱以拳脚。同样来自四川的工人王川元说,只要工作没做好或者做不动了,管理者就会拳脚相加。并且,习惯性的每天晚上睡觉前,他们都要遭受一次毒打。方式除了用三角皮带抽,还有电击。有时,甚至不给饭吃。


      警方的调查记录表明,对这些“工人”的殴打并非完全出于用工的需要。有时,管理者为宣泄情绪,也会采用此类方法。


      来自渠县的工人罗小平称,罗政经常电击他,以致手都被烧臭了。无论工作与否,老板和其他管理者经常殴打他们,甚至命令部分工人随意攻击其他流浪者。


      除了殴打,威胁成为砖厂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次,付海被打急了,扬言报案。罗政则诈称,“告上去,公安局也会支持我的”。


      事发的5月13日下午,罗政被专案组民警传唤。砖厂负责人随即召开工人会议,称如果谁对公安讲了这件事就将谁活埋。


      靠着暴力与威胁维系的统治堡垒抵不过警方的热饭和温情。破案那天,30多名工人吃完公安局专门安排的盒饭后坐在刑侦大队的地上大哭,纷纷控诉工厂的暴行,场面令人动容。之后,参与办案的许多民警自发捐款,安排将这些人送回各自家乡。


      然而,“5·13案件”死者的姓名和出生地仍然是个谜。公安机关曾登报寻找其家属,但没有任何回应,骨灰存放在殡仪馆至今也没人认领。
     
    不到1天,流浪汉被多人多次毒打致死


      工厂多数管理者供述,因对流浪人员的劳动成效不满意,翁秀清决定自己模仿曾令全的方式“招工”。


      2006年5月11日晚,翁秀雄、翁梅龙叫上四川民工彭国强、付海一起,驾驶砖厂拖砖的卡车从耒阳蓝天菜市场里抓住一名流浪汉(即死者)并带回砖厂。当晚10时许,他们又在蓝天市场花坛旁逮到一名流浪汉,也带了回来。


      两名流浪汉被关在砖厂山下一间工房内,翁秀雄叫彭国强强行给他们剃成光头,然后带他们到罗政管理的四川民工宿舍洗澡。


      途中,因为天黑,流浪汉不肯走,付海扯住其衣领,打了他一耳光。陈品官从地上捡起竹片抽打流浪汉,翁秀雄踢了他一脚,并将其强行送到了工人曾梦所在地方洗澡。


      翁秀雄安排两名流浪汉和曾梦等人一起睡,但两人不停地说话,影响了别人。曾梦便起床用脚踢他们,并拿皮鞭抽打。打完后,又叫王川元继续打,最后将两人锁在砖厂的旧机房内。


      5月12日上午,翁秀雄安排这两名流浪汉同四川民工一起拖泥巴,由翁秀清监工。两名流浪汉依旧很不听话,结果,他们不断遭到翁秀清的抽打。


      一名流浪汉终于被激怒,抓起一把锄头反抗。翁秀清立刻命令“傻子”工人罗小平、黑牛、陈世民、余小欧,把其按倒在地殴打。


      中午,翁秀清发现,不愿干活的这名流浪汉胃口却很好。晚上6时许,翁秀雄、翁梅龙命令余小欧、徐文强、王川元把他再次拖到新机房里打。众多工人被管理者胁迫参与,木棍加皮带与电击轮番上演。直打到流浪汉完全顺从——“不能动也不能喊了”。


      晚上9时许,翁秀雄与翁梅龙、“黑牛”3人将这名流浪汉的尸体丢弃在耒阳市委后山的一块坪里后便回厂休息了。


      厂方称,在警察前来调查时,他们已将另外一个抓来的流浪汉放走,后此人下落不明。对此,郑小军等深为怀疑,但苦无证据。“我们曾发协查通报到四川渠县,但曾令全早已不在当地”。


      砖厂老板家属称,警方办案干扰了他们的“慈善事业”


      令警方意外的是,翁秀清等人亲属在案发后居然到检察院控告警方,理由是:他们的用工得到了政府的许可和表彰。警方的调查办案干扰和破坏了他们的“慈善事业”。


      2007年3月28日,在耒阳市看守所里,罗政仍然坚持上述理由。


      他说,曾令全收养残疾人做工已经有10年左右。曾以前是养猪户,缺人手,看到街上的残疾人,就带回家给他饭吃,让这些人帮忙养猪。


      慢慢收留的残疾人越来越多,曾也尝到甜头,便开始了“向外输出残疾人务工”的业务。他跟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对工人们进行管理。


      因为曾令全在外面善于交往,又乐于结交社会上的各种人,整合了一些资源后,他顺利组建了“渠县残疾人自强队”,专门将残疾人输送到一些砖场和煤窑里,“基本是那些不要动脑子的工作岗位”。


      罗政还称,因为曾和民政部门关系好,民政部门委托其收留街上一些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流浪汉,“他们觉得放在城市里碍眼,允许我们带走”。


      曾令全把这些人带到他村子的一个大房子里进行用工培训——要他们干农活,搞搬运。“这些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罗政表示,曾令全收留了至少数百名残疾人,这些人在许多地方的工厂干活。


      罗的说法得到了曾家人的证实。但他们指出,曾已很长时间没有在当地出现,也无电话联系。


      而付海说,他最初在四川渠县靠收废品挣钱。2005年的一天,他被曾令全逮去。曾说,他经过中残联批准有权收流浪者。“我的身份证和卖废品的1900多元也被他收走了”。


      之后,付海被强迫搞了一个多月基建,接着又被送到东莞、深圳搞建筑。在东莞和深圳做了两个多月后,他被曾令全送到了耒阳锡里砖厂,在此工作了1年多。


      3月29日,渠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没有渠县乞丐收养所(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的注册登记,他们只有一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是官办性质的。该县目前没有任何民间的乞丐和残疾人救助组织来此登记过,他们也不认识“曾令全”这个人。


      部分地区出现以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


      多年来,众多流浪者在大小城市中乞讨、谋生时,其特殊的存在方式和人员结构常常让城市居民感到不便,由此引发的安全、卫生和形象问题,或多或少让地方政府头痛。记者在百度网搜集到相关的新闻报道多达3万多字,而类似耒阳尸案的命案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类似于四川省曾令全那样专门以招募、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


      中央电视台记者暗访发现的郑州市周景涣犯罪团伙,其中一年流转“出售”的流浪汉包身工多达千人。其租用3年的两层住房成了发包流浪人员的中转站。


      周景涣承认,每送一个人给她,人贩子都可以从她这里拿到130元劳务提成。但她每送出一个可赚170元,一年收入在17万元以上。由此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营销网络”。


      在经她贩卖的流浪汉包身工中,智力有问题的占30%,他们不仅处境悲惨,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


      而人贩子周景涣的儿子竟然是郑州市的一名执业律师,该律师不仅知道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且替他母亲草拟了用来遮人耳目的劳务合同,在这些所谓的合同中,几乎所有条款都对用工方有利。


      耒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推测,目前,虽然在耒阳的这些流浪汉包身工已获解救,但这只暴露出这个强迫流浪汉用工网络的冰山一角。他认为,“这种事情的暴露具有一定偶然性,如果工厂办在山里,是很难被及时发现的”。

  • 职业卖血部落形成近20年  广东揭阳惊曝大

     


     
        ★职业卖血人调查:被血头控制服用禁药催血卖钱
        ★广东卫生厅:揭阳确实存在”血头”非法组织卖血现象


      在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两个“城中村”,集中了大量无业失业人员,他们在“血霸”、“血头”的控制下从事非法卖血活动。来自各地的“血奴”聚居在大小“血头”租下的屋子里,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数百上千人、组织严密有序的职业卖血部落。据《信息时报》记者调查称,这一现象在当地存在已长达近20年。目前,1名“血头”已被抓获,5名涉案卖血人员被警方控制。


      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和国家卫生部先后派调查工作组赶赴揭阳,有关清查行动正在有序进行。


      “血奴”成血头赚钱的工具 据调查发现,聚居在揭阳市区“城中村”的卖血人员,大都是些无业人员或失业人员。他们有的纯粹是好逸恶劳,有的是违法犯罪后为躲避公安机关追捕,隐姓埋名混口饭吃。职业卖血人员有男有女,女卖血者大都是男卖血人员的妻子或者同居女友。“血奴”们宁肯充当血霸和血头赚钱的工具,也不愿意从事正当职业。这些卖血为生人员,一个月卖血多达十五六次,或身体浮肿,或消瘦孱弱,只能靠服药产血。这个卖血部落在揭阳安营扎寨已有近20年历史,其中有些“血奴”抛家别子,跟家人断绝音讯十多年。据介绍,卖血人来源有好几种渠道:一是老乡带老乡或从老家村庄带人;二是指使小血头到路边、车站或救助站附近寻找生活没着落的人,进行游说;三是卖血人带来的朋友或熟人。


      揭阳职业卖血部落曾出现数个帮派,经过长达10多年的争斗,目前主要由“江西帮”和“安徽帮”两个帮派控制。帮派里大小血头有10来个,而最大血头仅两三个,控制着小血头和卖血人,手头掌握卖血人血型分类、内部编号。一旦收到血站通知需要哪种血型,立即组织卖血人集体乘车前往,拿出预先办好的假身份证进行卖血。


      “血头”们在这些“血奴”身上获利甚丰。据一些职业卖血人透露,“血头”收入也有几个等级。大“血头”月入至少4万元,他们不卖血,主要是靠收取卖血人的钱,如卖血人去潮州血站卖血400毫升一般能获得200元,其中,血头获利40元;去五华卖血400毫升获200元,其中血头80元;去河源龙川卖血400毫升,血站支付290元,其中血头抽走170元,卖血人只能获120元。揭阳最大的“血头”不仅买了房,还买了名贵轿车。小“血头”月入约6000元,主要来自三个部分:一是他们自己卖血,不用交纳费用,月赚2500元左右;二是抽取卖血人的分成,每月能分到3000元左右;三是收取卖血人生活费,每月有700元左右。相比之下,职业卖血人每月卖12次血以上,收入也只有1500元左右。


      当地政府迅速打击“血头”


      这些现象被媒体曝光后,引起揭阳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当即采取打击整改行动。


      揭阳市委书记万庆良指示公安部门介入侦查,要坚决打击“血头”犯罪。市委迅速召集卫生、公安、宣传等有关部门领导会议,深入研究处置方案。由公安局长周新全挂帅的打击“血头”专案组于4月4日晚迅速组织100多名警力,深入到东山区卢前村、玉浦村等出租屋及相关窝点开展地毯式清查,当晚抓获1名“血头”,控制卖血人员5名。揭阳市卫生局制订了规范揭阳市献血活动的工作方案。5日上午,市直单位医务人员共100多人到中心站进行无偿献血,确保全市医疗单位血液供应正常。5日凌晨,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为组长的省卫生厅揭阳血液工作小组到达揭阳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连夜召开汇报座谈会。5日上午,广东省工作组深入到揭阳市中心血站开展调查工作。5日下午,国家卫生部调查小组抵达揭阳,开展指挥调查工作。


      贯彻《献血法》刻不容缓


      在调查组继续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的同时,广东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无偿献血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贯彻《献血法》,普及献血科学知识,提倡、动员广大群众义务献血,血站要加强对献血者的管理,严格核对献血者身份,杜绝冒名顶替献血和违反采血供血规定的现象。


      据专家介绍,《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这是对献血者健康安全的保证。而在揭阳非法卖血事件中,由“血头”供养到处“献血”的人员,每月“献血”少则十次八次,多则十五六次,俨然成为“献血机器”。血液专家指出:每月失血800至1000毫升是个临界点,超过2000毫升,会导致人为失血,引起血氧减少,无法让身体其他器官维持正常工作,从而使脏器功能减退。长此以往,会造成贫血性心脏病等,进而危及生命。



        (2007-04-09 第01版)
     

  • 重庆籍农民工彭开合工伤维权调查

     
    在经历了两年多马拉松式的诉讼后,重庆籍农民工彭开合工伤维权案今年1月告一段落。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企业一方应一次性支付彭开合各项赔偿费用共69万余元,但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该案的执行仍是困难重重。两年多官司,最终换来的可能是一纸无法执行的法律文书。


      两年前,在福建省南安市正大石业有限公司打工时,彭开合被重物砸中腰部导致下身瘫痪,却被该公司赶出厂门。如今,彭开合的病情持续恶化,靠着辍学外甥推着轮椅乞讨度日。期间,有工会组织介入、有地方领导过问、有律师法律援助,但至今他的维权之路没尽头。


      石材公司不愿管,延误救治险丧命


      2004年初,彭开合来到这家石材公司打工,当年9月28日深夜,在操作切石机时被锯片砸中腰部。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石材公司老板黄新苗交了首笔住院费后就不再露面,3个月后,花光所有打工积蓄的彭开合被迫提前出院。


      2007年春节前,几经周折记者在南安市安海镇一间狭小的出租房内找到了彭开合,屋内充满了异味,蜷缩在床上的彭开合面容苍白。记者看到,彭开合双腿肌肉严重萎缩,屁股上是一个溃烂的创口,大小便无法控制。


      照顾彭开合的是外甥晏愉,为此晏愉初二还未读完就辍学了。晏愉说,前一段舅舅屁股溃烂得厉害,没钱治疗引发了高烧。无奈向泉州市信访局求助,一位副局长送来了1500元。考虑到住院费用太高,只是到镇上的小诊所打打针买点药,这样一天也要几十元。


      彭开合告诉记者,当初出院回到石材公司后,屁股上的创口不断溃烂,连骨头都能看见。创口溃烂导致细菌感染引发高烧,但老板连问都不问一下。


      有一次彭开合发烧后昏迷不醒,晏愉说:“多日高烧不退,舅舅已经没有意识了,每天就靠喂米汤,几个老乡将其抬到医院,到医院输了两天液才苏醒过来。”因无钱交住院费,医院方面拒绝进一步治疗,情况十分危急。


      在好心人指点下,晏愉找到了泉州市总工会。工会领导出面担保,医院方面才同意救治,这才拣回了一条命,而且工会代垫了2万多元的住院费。


      “我现在是生不如死,”彭开合痛苦地说,“当初手术时植入体内的钢板开始生锈,长期卧床膀胱内的结石也越来越大,可没钱去动手术。”


      彭开合使用的轮椅是由泉州市总工会捐助的,每天外甥就用轮椅推着他到安海镇各处乞讨,现在两个轮子都快磨破了。晏愉说:“每月房租200元、水电费50元,还有两张嘴,不要饭咋办呢?”


      记者:当初有没有做工伤保险?


      彭开合:我几次要求老板做工伤保险,但老板说他就是政府,要什么狗屁保险。


      记者:从医院回来后老板是怎样赶你出门的?


      彭开合:叫了一帮小混混,有人将马刀架在我脖子上,一个黑黑的胖子说你要赖着不走就把你干掉喂鱼。


      记者:害不害怕?


      彭开合:老板说他就是南安的黑社会老大,黑白通吃,想从他身上要钱是妄想,后来不敢再去了。


      求了企业求政府,政府无奈求工会


      该公司负责人让彭开合十分失望,他又想到求助当地政府,先后找到南安市人大、政法委、法院、信访局、工会、劳动局等部门,有的甚至是三番五次登门。


      彭开合说:“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说管不了。像工会、信访局,经常是没人理会你,到下班时间就硬抬出来,放在马路边。一次我在市政府门口躺了两天,也没人来过问。”


      2005年10月,泉州市总工会的介入让彭开合看到了一丝希望,但为该案奔波了一年多的泉州市工会保障法律部部长吴章伟,提起这个案子却显得十分无奈:我们跑部门找领导,该做的都做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公司老板的面都不让见。


      伤者最严重的时候高烧40度,连救助站都不愿意接受,老乡将其在当地政府大院里抬来抬去,还是无济于事。吴章伟不无感慨地说:“我们协调处理过多起工伤赔偿纠纷,最后都是以打工者妥协告终。”


      泉州市总工会还为彭开合提供了一名法律援助的律师,试图通过法律渠道帮他讨回公道。但让彭开合没有想到的是,从2005年4月,他向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到2006年7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工伤认定,仅工伤认定这一项工作就经历10道程序耗时一年多。


      2006年8月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收到行政复议的申请后,曾发函要求石材公司方面补充一份材料,并由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为送达。但在劳动保障厅第一次作出维持工伤认定后,石材公司却以没有收到函件为由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最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只得再一次复议,仅这一个环节就耗去了半年的时间。


      诉讼期间,石材厂方面一直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不承认与彭开合有劳动关系,甚至因此否认曾支付过第一笔的住院费。


      2006年8月,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石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各类费用共147万多元。随后,石材公司又先后向南安市法院和泉州市中院提起诉讼。


      合法权益遭践踏,政府岂能壁上观


      彭开合案在泉州市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工会和法律工作者表示,农民工法律维权很少有打赢官司的。


      赖忠惠律师说,现在不是一两家企业在侵害农民工利益,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国家出台有关劳动保护、工人维权的制度法规并不少,但一些企业如此嚣张,法律不能为弱势的打工者撑腰,值得全社会反思。


      如法律规定,用工企业要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地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只在50%左右,不少企业正是想借此来逃避相关责任。据分析,有的农民工试图通过法律维权,但程序复杂,时间拖不起;一些官司要求农民工举证,但大部分农民工连合同都没有签,谈什么举证?


      另据了解,赖忠惠律师接手此案不久,就发现业主方有可能转移资产,他曾考虑过对石材公司资产进行诉讼保全,但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彭开合身无分文,乞讨活命,拿什么去担保?


      此后,赖忠惠律师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今年3月1日,彭开合工伤案进入执行阶段。正大石业有限公司此时更名为昌新石业,企业法人代表也换了人。这一变更就发生在彭开合向南安市法院提起一审诉讼的前10天。


      赖忠惠表示,从一个颇具规模的工厂,到现在没有账户、没有土地登记,只剩下空荡荡的厂房,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吴章伟说,维权难是农民工和工会组织最为痛心的事。以企业加班为例,泉州市的企业几乎没有不加班的,8小时工作制很难做到,而且不按国家规定给加班工资。按规定,企业用工必须办理工伤、医疗、养老、失业和生育等5大保险。但目前,企业支付的保费不到应支付总额的1%。 
     
     




     

  • 住房被强拆后绝望自焚而被刑事拘留



    山东青岛四方区城乡结合的河西村上星期一发生暴力拆迁。老人妇女被推拉打骂,村民郑方武夫妇住房被拆后绝望自焚,却被以涉嫌放火罪为名刑事拘留。河西村的强拆仍在继续中。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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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湖北的民生观察网站的消息,山东青岛四方区河西村的九百户村民从二零零五年开始被划入当地旧城改造范围。两年下来,还有八十多户拒绝搬迁。他们中大部分人均持有房产证等合法证件,村民反对拆迁的理由主要是现有的补偿标准订得过低,有的村民甚至不获补偿。四方区政府和拆迁办软硬兼施,今年年初起采取了更为强硬的手法。


    三月三十日,区政府组织公安、武警、城管、司法等五六百人对郑方武、袁玉新夫妇等十户进行强拆。郑氏夫妇据理力争无效,房屋被铲平。两人绝望之下在自家的院子里准备点火自焚,却又被警方带走,第二天还被四方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放火罪刑事拘留,现分别羁押在青岛市第二和第三看守所。本台星期一打电话给袁薪玉的哥哥袁先生了解情况,他说:


    袁先生:准备自焚但还没有自焚就被水枪,干粉,灭火器……,因为当时他们当时身上洒上汽油,身边还有煤气罐。当时那个状况就是活不了了。那种情况就是被迫无奈吧,我妹妹太可怜了。


    记者:当时没有点火,没有造成伤害吧?


    袁先生:没有点火,当时有上千人作证。抓我妹妹过程中,上千人都在大声吆喝都没有用,因为有几百个警察把那个地方包围起来了。当时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掉泪了,要求拆迁人给我妹妹一点照顾,就可怜吧。但没有用。


    就此,记者致电四方区公安分局了解情况:


    记者:这两人(郑方武、袁玉新)的情形你们一点都不掌握吗?


    警官:我们对外报导口径由秘书科那里统一,我们不能答复。


    记者:当时他们河西村拆迁治安科有没有派警员去?


    警官:派过。


    记者:他们是自焚吗?


    警官:当时的情形我不太清楚。


    四方区公安分局秘书科的电话无人接听。


    袁先生说,这次旧城改造拆除的是郑方武、袁薪玉夫妇的三间砖瓦房,不予分毫赔偿,理由是那是违章建筑非常不公平:


    袁先生:以前村委会批准他们建房时他们条件非常差,一开始他们建了间活动板房,住了四年实在住不下去,刮风进风,下雨漏雨,东借西借盖了三间砖瓦简易房,当时村里也收了一千二百元的土地管理费等。现在由于我们这个区划为四方区,是城乡接合部,有些接轨没有接好,后来就没有再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就是没有双证就定为违章房。我妹妹两口子都是下岗工人,有一个八十多岁的婆婆,十三岁的女儿,生活刚够吃饱。这种情况即便没有房,国家也应该照顾给个房。


    而四月二日上星期一被强拆的村民于佩竹告诉记者,当天还有两户人家被断水、断电,老人妇女遭到打骂推拉:


    于佩竹:有的家有人被打了,我们也不敢动,一动就被打人。现在有消息说要继续强制下去。


    袁先生则告诉记者,河西村的拆迁就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再版:


    袁先生:红旗招展喇叭震天。工作小组每天必须到你家里去,那怕你把他赶出去还是要缠着你,(晚上)十一点以后还是给你打电话,动员你拆迁。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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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文]8名民工被黑中介卖身当奴工

     

    何秋生说,衣服的裂缝是被工头扯的。


    湖南民工何秋生,过年前被“招工者”骗到黑工厂。在数十名彪形大汉昼夜监视下,他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稍有怠慢就被砖头暴打,遭受了长达一个月的非人折磨。


     
      
     
     
    大年初一,他趁看守人不备逃到广州报警。警方以“涉嫌骗工”为由捣毁了招工黑窝点。


    大年初二晚上10点,在广州某酒楼工作的曹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快来救我吧,我不行了!”电话那头虚弱的声音令人揪心。“你是谁?”曹先生喊到。“我是老何啊!”曹先生这才听出,对方是自己失踪了一个月的老乡。


    半个小时后,广州市站前路附近,曹先生终于见到了老何。他着实吓了一跳——显然受到过度惊吓的他,连话都说不出来,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口唇干裂着,不停地说:“没赚到一分钱,怎么回家啊……”


    曹先生只好先安排他住下,并将事情反映到本报。


    第二天,记者见到了历尽艰险的老何,此时的他依然沉浸在恐惧当中,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一个月来的惊险历程。


    老何,何秋生,今年44岁,湖南衡阳人,一个月前,身无分文的他只身来到广州火车站广场,希望能找到一份卖苦力的活,赚些钱回家过年。然而,他很快被一帮骗子盯上了。1月19日早上,当何秋生行至草暖公园时,身边突然出现一帮搭客仔,为首的人问道:“你干不干活?”何秋生立刻答:“干什么活?”对方说“搞建筑,40元一天,包吃包住!”饥肠辘辘的何秋生当即喜出望外,跟着对方就上了一辆车。


    车上已经坐了5个人,也是来打工的。大约行驶了二十多分钟,车子停在了一处出租屋前,上面写着“客村东大街”。安排大家住下后,老板给每人下了一碗汤面,一个面包,吃完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南海。在一个大型工地,何秋生看到工地的老板摇头说根本不要人。最终车子又返回广州。


    下午,工头又说要带他们到惠州去见工。同行的工人已增加到8个,其中湖南3人,湖北3人、广西1人,东北1人,最大的60岁,最小的18岁。


    1月19日晚上约七八点,车子到了惠州陈江镇属下的一处偏僻的村落,这里有一个大型的制砖厂,据何秋生回忆,砖厂名叫“重X制砖厂”,“厂子看上去很大,有六个大窑,好几百个工人,厂子背后就是山,只有一条通道通向马路。”第一晚,老板宰了几只鸡“犒劳”大家,但苦日子从此开始了……


    干活慢点,砖头就拍上身


    何秋生听人说,有人被打得过重,看看没法治,就突然消失了。


    到达“重X制砖厂”的第二天,早上5点,他们就被叫起来干活,一直干到天黑,主要任务就是拉砖。何秋生说,每人平均一天要拉10000块砖,中午连吃饭都不能休息。更可怕的是:“稍微干慢一点就要打人,用砖头照着人的身上就拍!”


    就这样,仅干了一天,44岁的何秋生就受不住了,当即提出要走人。但老板说的话让他惊呆了:“你是被卖到这里的,花了500多块,要走,你得先给我干够500元钱的活再说!”何秋生差点晕过去。


    何秋生说,在那里,虽然有几百个工友,但逃是逃不走的,时时刻刻都有人监视着,他亲眼看到一个10多岁的孩子因为受不了苦而逃跑,被摩托车追了回来,一顿毒打——“几个大男人用砖头在小孩的身上轮流打,可怜的孩子哪受过这种打,当即疼得跪倒在地上……可他们还是不解恨,又拖进房子里,再来一批人接着打。孩子被打得差点背过气去,第二天休息一天,又接着干活。”何秋生说,在那里,被打成重伤的人很多,有的人还被打得有点残了。


    何秋生亲身遭遇了三次毒打。“有一次我稍微干活慢了一点,工头一个砖头就拍到了我的胳膊上,一下,两下,当即红肿起来,渐渐有碗口那么粗。”当时痛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幸好有工友找到一瓶红花油抹了一些,第二天,又去外面花2.5元买了一支膏药。


    那两天,胳膊肿得动都动不得,哪里还能搬得动砖?可那些人不依不饶,干活慢了点,又一个砖头直打向他的腰部。现在,何秋生身上的淤伤依然清晰可见。


    何秋生说,每天工地上都至少有4至6名粗壮的汉子值班,每人一个电筒,连上厕所都要跟着。睡觉时,门一定是锁起来的。睡着睡着,三四点钟就拉人起床,真有点像旧社会的“周扒皮”。


    再说吃的,第一天的鸡肉再也没出现过,“清汤泡米饭,萝卜干就白饭”是司空见惯的食物。劳动量大,营养又跟不上,他们时常饿得头晕眼花。老板不会付一分钱工资,只有一些干了很长时间的人勉强会得到一点生活补助。


    大年初一,告假夺路狂奔


    也许是考虑到身份证和行李都被扣住,工头居然同意了他们请假。


    经过一个多月的非人折磨,何秋生决定逃跑。他找到了与自己同来的一名60多岁湖南男人——来时,他曾听他说有个儿子在惠州打工——当他告之逃跑计划时,工友当即拚命点头:“一定要快点逃离这里……”


    2月17日,也就是大年三十那天,凌晨3点,何秋生和他的工友们就被叫起床干活。饿着肚子一直干到早上9点多才吃了一碗青菜汤泡饭。想想新年就是这样过的,何秋生等人心头不禁一片酸楚,逃跑的欲望也更加强烈。


    2月18日,大年初一早上,老板破天荒地允许大家睡个懒觉,说是好好过个年——机会来了!早上7点钟,何秋生和工友一人喝了一碗萝卜汤后,就向工头请假,希望能到外面走一走。何秋生说:“都来了一个月了,还从来没出去过,出去透透气就回来了!”


    工头同意了。何秋生就拖着工友向外走,一出大门就开始没命地狂奔,生怕摩托车追上来,“那我们就没命了!”何秋生说。两人狂奔到大路上,跳上了一辆到惠州陈江汽车客运站的运输车,终于死里逃生,离开了这个地狱般的地方。


    到了陈江后,何秋生的工友立刻打电话给在惠州打工的儿子。到了儿子住处,他给了何秋生路费,将他送回了广州,于是就有了开头的曹先生所碰到的一幕。


    涉嫌骗工警方带走六人


    公安人员告诉记者,从屋内设置上看,这些人很显然随时会转场走人。


    2月20日中午时分,记者在当事人的指点下前往招工黑窝点。在广州大道南客村立交附近,向前走100米左右,记者一行进入一个村子,过了两个曲折的巷口,终于停在一栋出租屋门前,只见上面写着,“客村东大街六巷39号”。曹先生说,“就是这里了!”


    记者一行拨通了海珠区赤岗街派出所的电话。民警立刻赶到现场,直捣黑窝点。记者看到,这栋租来的窝点共有三室一厅,其中一间靠门的房子稍大些,里面放置了一台高大的大班台桌,旁边有一张小床。大班台的前端立着一块招工牌匾,上面写着招“建筑工”字样——“大工55元/天、小工45元每天,杂工40元每天,包吃包住”。何秋生说,当时他就是看到这样的承诺,就被骗至惠州。


    当公安人员将另外两间房门推开时,里面的人还在呼呼大睡,打着地铺。客厅里,除了一个座椅,再看不到一点值钱的东西。


    在客厅里,公安人员看到两个16岁左右的男孩子,问他们多大时,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18岁了”!他们告诉警方“刚刚来到广州”,问他们怎么来的却都不支声了,身份证也拿不出。公安人员清点发现,屋里共有6人,只有1人能够拿出身份证证明来自黑龙江。一名穿白T恤的人说,老板回家过年了。但公安人员认为此话并不可信。


    最终,警方以“涉嫌骗工”为由将6人全部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公安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会同劳动部门联合进行调查,一定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魔鬼”招工启事


    “大工55元/天, 小工45元/天, 杂工40元/天,以上包吃包住,无任何费用,一周借资,按月发工资”。


     

  • [图文]农民工突发脑溢血 其母为儿讨药费不成

     

      老太为儿筹药费走极端


      2月3日,在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公司设在朝阳区的一个项目部内,57岁的何功秀上吊自杀。


      此前,她的儿子于正全在工地突发脑出血后住院治疗,由于医药费问题而不得不停止治疗。


      此前的4天内,何功秀一直呆在这个项目部,希望公司能够继续垫付医药费挽救她儿子的生命。该公司之前已垫付8万元但仍未够治疗之用。


      农民工突发脑溢血


      32岁的于正全是四川江油市在京的农民工。1月5日,在西城区金融街金鼎大厦项目工地,于正全被工友发现躺在宿舍床上昏迷不醒。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检查显示,于正全为脑血管畸形破裂导致的突发脑出血。


      发病前,于正全是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城建)的一名电工,几个月来一直在金鼎大厦工地进行施工操作。江油城建是这个项目的一家分包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钢结构施工。其工友和家属均称,病发前于正全看起来身体不错,也未遭遇工伤。


      将于正全送到医院的是江油城建的领导。因病情危急,于正全需要住院手术治疗。当晚,江油城建垫付了第一笔5万元的住院押金,于正全被送进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1月8日、1月12日,医院先后对于进行了两次开颅手术,5万元押金用完。1月14日,江油城建送来第二笔3万元的住院押金。


      两天之后,术后恢复不错的于正全被院方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神经外科的普通病房,继续术后的恢复治疗。


      亲属到公司续讨药费


      入住普通病房不到10天,于正全的妻子刘雪梅等人开始为医药费问题忧心忡忡。


      “后来送的3万块钱很快就用完了,医院催我们续费,但是我们自己没有钱。”刘雪梅说。


      “医院催了我们很多次,我们没有办法,只能一次一次找公司。”刘雪梅和其他几名抵京的亲属多次找到江油城建,希望对方能继续垫付住院费。“公司开始说给,但一直没给。”刘雪梅说,1月30日,医院开始对于正全停药。


      此时,于已欠医院医药费2.5万多元。躺在病床上的他仍处于昏迷状态,刘雪梅凑了2000多元钱自己买了两天的药,之后再无力自行支付医药费。


      1月30日,刘雪梅和于正全的母亲何功秀等几名亲属再次赶至江油城建的项目部办公室,求公司继续垫付医药费。项目部一名叫谭国章(音)的主任接待了他们。


      “公司说已垫付了8万块钱了,他们出于人道做得已很到位了,没有钱再给了。我们自己没有钱,只能哀求他们再垫点钱。”刘雪梅说,她和亲友将想法告知了这名姓谭的主任:家属不是要求公司承担所有治疗费用,但由于实在拿不出钱,希望公司能够先垫钱救人;等人治好之后,家属再根据双方协商或劳动仲裁的结果,偿还公司垫付的费用。


      家属们甚至提出了打借条的方案,谭国章回复:先跟公司领导反映,公司会尽量考虑。


      这一天,刘雪梅和几名亲人没有要到救命的医药费。


      大多数人回医院了,但于正全的母亲何功秀选择了留在公司继续讨要。
    老人公司内上吊身亡


      她一留就是4天。


      从1月30日到2月3日,何功秀一直待在江油城建项目部的3楼。不过,她没有要到钱。


      2月3日中午,于正全的另3名亲属又赶至这个项目部,希望把何功秀接走。何功秀拒绝离开,“她说两天没吃饭了,现在没拿到钱,回去也没用。”其中一名叫何友全的亲属说,当时何功秀独自呆在项目部3楼的3号房间,门从内紧锁,何功秀拒绝出来。


      3人之后离开此地,前往位于西城区金融街的工地项目部,试图结清于正全病发之前一个多月1800多元的工资。


      下午两点多,江油城建一名姓孙的主任打电话,说何功秀上吊身亡。


      刘雪梅等3人迅即于下午3点半折返江油城建项目部,此时警察已赶抵现场,何功秀躺在公司房间的沙发上,已死亡。认为儿子无钱可救必然死亡,她在遗书中说自己找儿子去了。


      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同时委托尸检,尸检结果:何功秀是缢死。


      按2月5日谭国章对警方的说法,从1月30日呆在公司后,何功秀一直要求公司给于正全垫付医药费,即使晚间仍没有离开公司办公室。公司专门为她安排了一间房供晚间居住,同时派了两个人全程陪护。2月2日左右,何功秀摔破了一只玻璃杯,拿起一块碎片说要自杀,两名陪护随后上前抢夺,这次肢体冲突让何功秀称自己被打。之后,何功秀将自己反锁在3楼的3号房间内,拒绝任何人进入。两名陪护只能交替守在门外。2月3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陪护上厕所回来后发现,房间的门上方挂着一根绳子,众人随后撬开门,发现何功秀已上吊身亡。公司随后报警。


      何功秀的老伴于仁道说,何功秀是在儿子病发第二天从江油老家赶到北京的。于仁道说何功秀的性格倔强很好强,家里的事一般都是由她做主决定。


      公司将继续垫付费用


      何功秀死亡两个多小时后,2月3日的下午4点左右,江油城建将第三笔4万元的住院押金送到了医院,已停药两天的于正全恢复了正常治疗。


      对于这个结果,于正全的亲人们情绪复杂。


      何功秀的死让她的亲人们有些无所适从,很多亲人从江油老家赶来,找到江油城建要说法。警方2月8日的结案结论为,江油城建在事件中不存在刑事责任,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问题,需要双方协调解决。


      何功秀的亲人们认为江油城建当时应先垫钱救人,等事后再协商分担数额。


      不过,这样的想法并无法律依据。2月6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咨询人员告诉记者,工人在工地出现工伤或疾病就医时,产生的医药费由谁垫付并无强制规定,“没有规定说用人单位必须垫付医药费,这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妥再找劳动部门进行仲裁。”这名咨询员说。仲裁的时限是60天到90天。在等待仲裁结果的时段内,患者的抢救如何保障?这名咨询员说,只能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加急,此外没有别的办法。


      “如果公司给工人上了医保,公司一般会先期支付医疗押金,因为之后会进行医保报销。”这名咨询员说。不过,记者了解到,在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于正全的治疗走的是“自费”通道。


      江油城建项目部经理何云说,面对这样的事件,公司无法找到让双方都满意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垫付一部分医药费,说是垫付,实际上就是给,公司不可能再将这笔钱追回。但垫付多少?公司支出资金需要名目,所有的名目都有依据,但这样的垫资能找到什么名目?怎样才能让公司再拨款?”何云说,因为“师出无名”,公司只能出于人道考虑,“我们事发前已垫付了8万,说实话,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江油城建说,会继续垫付治疗费直到于正全康复出院。


      目前,于正全仍在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其主治医生周大夫说,于正全接受手术后恢复良好,他说只要能坚持治疗,于正全距离完全康复为时已不遥远。


      不过,对于这一天,刘雪梅还没做好准备,她说自己不知道该怎样告诉丈夫:为了他,母亲已经没了。 

  • 民工无钱回家藏火车底3小时

      24日消息 18岁的陕西安康打工仔匿长江,被人骗到太原市打工2个月,分文未得。为了回家,他用了半个月时间从太原走到陕北榆林。身无分文的他再次冒险,趁着夜幕翻越榆林车站栏杆,偷偷爬上榆林开往西安的7551次列车车厢底部电瓶箱上,列车运行了3个多小时在清涧县车站临时停车时,幸被西安铁警发现救下。
     
     
     


      打工仔打工受骗21日10时许,西安铁路公安局清涧县车站民警柳红红在站台值勤时,意外地发现7551次旅客列车11号车厢底部电瓶箱上攀附着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已被冻得浑身发抖,脸色发青。


      柳红红立即将其领到公安值班室一边让他取暖,一边对他进行询问。男子名叫匿长江,18岁,家住安康市石泉县石门乡农光村5组,因家庭贫困,生活困难,外出打工。


      2006年10月,匿长江在西安火车站遇到一个陌生人,将他带到太原一家砖厂打工,干了2个多月工钱未得一分,老板也跑了。为了回家,他沿着太原黄河大桥徒步往陕西走,从2007年1月30日开始出发,一路上靠要饭、露宿荒山野地度日,直到2月16日才走到榆林市。


      只身藏火车底部


      疲惫不堪的匿长江在榆林市区歇了几天后,2月20日晚从榆林火车站南侧栏杆翻入站台,因担心车站工作人员发现,躲在一个隐蔽处。21日早6时许,匿长江发现在站台上停有一列客车,就偷偷爬到11号车厢底部电瓶箱上,在列车底部随车运行3个多小时,因无人发现一路扒乘至清涧县车站,幸被民警发现救下。


      当民警们了解到匿长江的遭遇后,纷纷伸出同情之手,又为他联系了安康石泉的家人。民警柳红红领他到街上洗了澡后,又给他买了一张到西安的车票,其他民警还给了他30元路上零花钱,把他送上了开往西安的列车。

  • 农民工生命被漠视


    2007年02月25日09:10


    因认为999疏于救治导致儿子死亡,年过七旬的粟老汉夫妇将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该中心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84595.5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粟老汉夫妇起诉称,2006年10月12日晚7时许,在京打工的儿子在羊坊店东街被人殴打,后被民警发现昏迷在地,随即民警拨打了999急救电话。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医生初步印象为酒精中毒,当时有人提醒医生,说他儿子的头部有出血,但医生擦拭后,并未对出血原因和伤情做进一步的诊查,便将儿子送到位于北京西站的宿舍。其间,儿子一直没有清醒。次日早晨6时左右,儿子被发现停止呼吸,随即粟老汉再次拨打了999,999派人到达现场时儿子已经死亡。2006年10月17日,经海淀公安分局认定他们的儿子属重度颅骨损伤死亡。


      粟老汉夫妇认为,被告作为专业救护机构,应当根据被救助者的实际病情实施救护,被告明知他们的儿子头部流血且处于昏迷状态而不救护,漠视农民工的生命,该行为剥夺了他们儿子被救护的权利,且客观上导致了儿子的不治而亡,被告对此存在过错。据此,粟老汉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284595.5元。据悉,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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