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声明与报告

  • 滥用“诽谤罪”践踏宪法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信阳市维权人士邢望力先生4月24日被息县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这可谓是诽谤罪中最高刑期的判决。因为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诽谤罪规定的量刑为三年以下。这再次引起维权界与法律界对中国执法中屡屡将公民依法维权及举报官僚轻易定罪诽谤的忧虑。

    本次河南息县检察院指控邢望力所谓主要罪证是,邢望力指称自己当年在看守所中受重伤与三名地方官有关,同时他持续就息县两名访民刁言芳和冯国辉离奇死亡的事件发声,并说邢望力教唆儿子参与维权活动。

    邢望力因看守所受伤而举报三名地方官的事是,2016年邢望力被羁押在息县看守所期间,头部受重伤。他事后表示,事发时,自己被人以钝器袭击,怀疑是时任息县党委书记金平、公安局局长刘洋和宣传部长李学超指使。为此,他持续向中纪委等部门发信,要求彻查事件。这无疑招致地方官僚忌恨,被寻机打击报复。

    而这次息县当局寻得的机会,据知情人士透露,是因邢望力去年到河南罗山县探访判刑出狱而被软禁的人权律师江天勇。

    2021年4月20日,邢望力夫妇前往河南省罗山县灵山镇,看望判刑出狱被非法软禁的人权律师江天勇,4月23日上午当地息县淮河派出所所长恐吓邢望力“不老实,就搞(整)他”。闻听此言,当天下午邢望力逃往北京躲避。4月27日,邢望力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邮局寄信时,遭北京警察拦截盘查并扣留,后转交给地方政府带回息县,被息县警方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天。

    同年5月12日,邢望力转为刑事拘留。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邢望力被抓的原因是“至(错别字,应为‘自’)2000年以来多次信访,赴京非访”。

    后邢望力的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请求检察院不予批准息县公安局的提请逮捕,以维护邢望力的合法权益,“维护刑诉法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希望为邢望力办理取保侯审。但遭致当地执法部门拒绝。大概是当地执法部门也觉得以上访来定寻衅滋事罪太过勉强,无法找到相应证据,后来息县警方居然将邢望力案变更为涉嫌“诽谤罪”,到2022年4月7日开庭,最后以诽谤罪最高刑期判决。

    邢望力举报当地官僚与自己被关押看守所期间受伤之事有关,这居然成为了最后被定“诽谤罪”的证据。如果这种定罪可以轻易成立,那么任何维权的公民都可能面临这种定罪,因为侵害公民权利者多半是当地官僚,而公民要维护自己权利,必然举报控诉当地官僚,那么当地官僚便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即暴力专政工具,反过来将公民定罪“诽谤”。

    事实上,在中国当下,的确有许多维权人士被当地官僚以“诽谤罪”投入大牢。如黑龙江农垦维权人士刘杰,就是因为举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贪腐而于2013年12月被以“诽谤罪”判刑一年六个月。而隋凤富在2015年落马,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这就说明刘杰的举报不仅不存在诽谤,而且有检举揭发之功。但是,黑龙江执法当局不仅没有给刘杰平反昭雪,而且对刘杰打击迫害不断,最后致使其英年早逝。

    由此可见,中国许多地方官僚为了达到打击维权公民举报当地违法侵权情况,而肆意将上访维权人士扣上“诽谤罪”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那么中国公民所有举报地方官僚违法的行为,都将面临被以诽谤入狱的命运。这样,中国公民依法举报公职人员的宪法权利将荡然无存。

    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

    公民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公职人员的权利属于宪法权利,而是否“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属违反有关刑法规定,这“举报控告”还是“诽谤”的两者是需要严格区分界定,而要想准确厘清,就应该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来予以调查取证,绝对不能由公民所举报的对象来认定,否则被举报的强权一方,必然以诽谤来剥夺掉公民的宪法举报权,使公民的宪法权利成为一纸空文。

    从多年来中国大地屡屡发生上访维权人士被当地政府以诽谤罪下狱的事实可以看到,中国执法中没有落实让独立非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介入的机制,而是由利益相关的被举报方肆意打击定罪举报方,形成了以“诽谤罪”践踏剥夺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控告权的乱象。如果这种违宪侵权的行径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扼制,任其泛滥,那么中国公民举报控告官僚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基本人权将丧失殆尽,国家尊重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承诺便成谎言,中国建设法治社会努力就将落空。所以,中国当局必须切实保障公民的宪法举报控告权,停止滥用诽谤罪!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26日

  • 从刘小兵建议遭禁看“问计于民”的实质

    中共官媒新华社报导,根据习近平“指示精神”,中共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在4月15日到5月16日进行。据悉,这是中共首次通过网络平台,就党代会工作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民众可以通过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官网、新闻客户端和“学习强国”开设的专栏提出意见建议。报导称,此举是为了彰显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作风,也是为了适应网络时代的新要求。据报导,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通过互联网就中共代表大会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也是中共首次就党代会议题公开向普通民众征求意见。即是所谓的“问计于民”。

    消息一出,各种解读纷呈,然而,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兵4月18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国防疫工作科学性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很快被封杀,揭示着这种所谓网络征求意见的“问计于民”不过又是一场欺世盗名的亲民戏而已。

    连日来,上海防疫制造出了骇人听闻的人道灾难,并且还在持续与深化。面对这种给民众带来巨大伤害的防疫,身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中央委员、民革上海市委常委,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刘不兵履行建言献策职责,毅然依法提交了《建议》,说明“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防疫工作,减少次生灾害与人道主义灾难,有必要总结过往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提高当下全国防疫工作的科学性提供指引。”

    刘小兵指出防疫中存在的10个问题:1、奥密克戎病毒的潜伏期已缩短至3-4天,封控期却仍机械地照搬以往的办法,不仅没有根据病毒新的特征作出调整,有的部门还层层加码,作出要求前往封控区做志愿者必需先在隔离点观察7天的荒唐规定,徒增本就紧缺的抗疫资源不说,还耽误了抗疫工作。2、坚持集中排队做核酸,从不理会它会导致病毒更易传播,特别是在足不出户的封控期间它成为了最主要的传播渠道。3、在无条件保障情况下仍坚持集中隔离,特别是毫无道理地对已自愈转阴者仍要求强制集中隔离。4、违反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置标准,将方舱设在居民小区周边,也不管它是否会传染周边小区。5、明明抗原检测比核酸检测灵敏度更高且可分散自测,仍坚持以集中核酸检测作为主要监测手段。6、一人确诊或疑似,就对整栋楼、整个小区、整个单位甚至整座城市都实行封闭管控,这种做法加剧了大家的恐惧心理以及人际间的相互防范意识,引发了大量人道主义灾难。7、人们需要的紧缺物资送不进来,为什么莲花清瘟却每户不缺送到,紧缺的运力被其过度占用。8、公共媒体对奥密克戎病毒危害和防疫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发了一些社会负面情绪,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9、对未发生的灾害以负不起责任为由采取严厉措施防范,对正在发生的次生灾害却视而不见;政策执行者只担心放松管控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从不担心严守死防导致伤害而被问责。10、各地出现疫情时没有很好地吸取过往疫区发生的惨痛教训,依然重蹈覆辙。

    刘教授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当下全国性防疫工作的科学性,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的同时最大程度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提出“防疫工作要做到‘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而不是相反。”“宣传与新闻报道工作要做到客观真实,疫情信息要公开透明,这是当下做好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科学认知和真实宣传奥密克戎病毒危害以及总结过往防疫手段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调整防疫措施和手段,及时叫停或完善那些明显自相矛盾、违背防疫目标以及次生灾害严重的手段。”的建议,并明确具体提出七点建议:(1)及时将现行的封控观察期调整为3-4天。(2)调整集中核酸检测的做法,防止其成为病毒传播的途径;如果要大面积检测甄别患者,建议先采取分散做抗原的办法,对抗原阳性者再进行核酸检测;允许抗原检测结果作为通行依据与证明。(3)根据保障条件决定需要集中隔离的人群及其优先顺序,对无症、轻症及已自愈者实施居家隔离。(4)集中隔离点避免设在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的周边。(5)停止一人确诊或疑似就封楼、封小区、封单位、封城的过度防疫的做法;禁止各地各自为政,跨区域封控(如封路封高速)。(6)因单个医院发现感染导致医院清理病毒不得超过72小时,绝对不允许同时关闭所有医院,保证紧急救助通道无条件开通。(7)严查和严惩发国难财的个人与组织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阻止利益集团和链条的形成,消除调整与改进防疫政策与措施的障碍与阻力。

    应该说,身在上海的刘小兵代表所提出的防疫建议极具理性、科学与针对性,是解决中国当下防疫中出现的问题的良策。然而,结果他的建议却遭致封杀。

    在此我们就算抛开刘小兵代表建议的科学可行性不谈,仅就刘小兵身为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的履职尽责行为,而遭致禁言,就可以看出中共当局究竟是如何对待不同意见与建议的。试想一个人大代表的建议尚且被如此封杀,那么普通民众意见建议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只要稍稍留意中国近年来不断发生因言治罪案件,众多提出不同于官方意见的公民被禁言,甚至被投入大牢,就说明权力集团根本不允许不同意见的表达,更别说听取与采纳不同意见。

    今天,上海防疫带来的灾难已是民怨沸腾,但官方充耳不闻,却不断将反映真实情况,却不符合官方清零要求者以所谓散布谣言或寻衅滋事拘押,如网络上一个保母仅说了雇主老人饿死的事,竟然被以造谣抓捕。现在人大代表建议,也遭致封杀。可见,官方根本不会听一切不合于自身意愿与指令的民众意见,自然可能真心就二十大“问计于民”?那么现在打出网络征求意见,就难怪被人解读为官方意欲再次仿效1957年反右前的引蛇出洞,即听取意见是假,剿灭异议是真。

    如果中共当局真的有心听取民众意见建议,那么首先就让刘小兵代表针对科学防疫的建议进行全国公开讨论,以尽快扭转中国防疫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次生灾难的发生吧。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22日

  • 与人民为敌者,历史会审判你们!

    连日来铺满网络的信息播报着上海防疫引发的次生人道灾难,那些因病无法得到及时医治,因饿无法得到应有食物,因绝望而自杀,因痛苦而悲鸣的声音,让人不忍卒读。在文明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在号称发达繁荣先进的上海城市,居然发生如此惨烈乱象,真叫人不敢相信。然而,各种亲历者的哭诉,又使人不得不认识到,这是真实的上海现状。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上海何至如此?

    今天上海微信大V“树下野狐”留言,中肯而真实地反映着上海人的心声:“我不能代表所有的上海人,但我认为很多上海人都和我此刻想的一样。请立刻停止以‘防疫’之名任意践踏上海市民的权利与尊严!请关心并保护每一个因封控而挣扎在饥饿、疾病死亡线上的老人、婴儿、孩子、女人和男人!请不要用彩钢、锁链将他们强行封死在老弄堂、待拆迁房、或任何一所房子里!请不要像对待麻风病人或集中营的囚犯一样,破门而入,将他们从他们自己的家中强行抓走,集中封锁在所谓的‘方舱’!请医治每一个真正需要医治的人!请还给每一个健康的上海人自由生活、工作、吃饭与购物的权利!

    如果解封的条件,所谓的‘社会面清零’,就是无视所有绝望呼救的声音,而将一切资源用在强行隔离‘阳性’,剥夺他们的权利与尊严,让他们自生自灭,我宁愿这座城市永不解封!打着‘一切为人民’的口号却与人民为敌者,历史会审判你们!”

    诚哉,斯言!上海人的权利与尊严在防疫名义下正被剥夺践踏。上海正经历着一种“因封控而挣扎在饥饿、疾病死亡线上”,被“用彩钢、锁链将他们强行封死在老弄堂、待拆迁房、或任何一所房子里”,被“像对待麻风病人或集中营的囚犯一样,破门而入,将他们从他们自己的家中强行抓走,集中封锁在所谓的‘方舱’”,“强行隔离‘阳性’,剥夺他们的权利与尊严,让他们自生自灭”,大家丧失了“自由生活、工作、吃饭与购物的权利”的悲惨生活。

    如果说野狐先生的言说显得有些笼统,那么18日18:40网络公号发出的作家职烨的呼救“请大家帮我转发!求不要把我94岁的外婆拉去方舱!”,就直接活现着上海当下的惨况。

    “我外婆94岁了,阳性后有一点咳嗽,没有其他症状。她足不出户,在家喝水休息。自16日开始,连续三天自测抗原已经转阴。现在宜川街道居委会以‘政策从昨日开始改变,按照应收尽收原则’,要求我94岁的外婆马上收拾东西上大巴去普陀方舱。具体地点不详。至于隔壁97岁的已经不会走路的阳性老太太,他们说‘用担架抬走。’

    3月27日,宜川四村因发现阳性案例,被临时封楼。当时我大舅舅(74岁)刚好在外婆家探望,所以被封在楼中,直到现在。我大舅舅年初刚因为前列腺癌做过手术,需要每天服用药物。

    4月4日,小区组织核酸,居委会告知一门之隔的隔壁97岁老太太阳性。从此这栋楼就无人问津,没有人上门做核酸,没有人发抗原试剂,也没有人发物资。我打通过街道服务中心电话一次,得知这个居委的工作人员发现阳性,所以十个人都被隔离。故不够人手上门。”

    “但就在刚才(4月18日下午4点),他们(作者亲人)接到来自居委的电话,要求他们马上收拾东西,上大巴,去普陀的方舱。(具体地点不详,打电话的人说也不清楚,只说给几分钟收拾东西,然后楼下大巴集合。)我舅舅问,隔壁97岁不会走路的老太太怎么办?对方说,‘担架抬走。’

    我查到之前上海曾经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明确规定,65岁以上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居家隔离。更何况,我外婆和大舅舅连续几日抗原自测都已经显示为阴性。我刚与大舅舅通电话,他说通知他的疾控中心的人说,从昨天(4月17日开始)上海变换了规则,65岁的年龄设限不存在了,改为‘应收尽收’。我想,老人终究是最弱势的群体,他们不会用手机,有的连新闻也看不懂了。再怎样改规则,也应该视每个老年人自身的情况酌情处理。更何况,现在甚至都不明确我外婆和大舅舅是不是在‘应收’的范围之内啊!

    一位不能透露信息的长宁区居委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的政策是,如果本人阳性就一直红码,整栋楼一直红码,无法解封。我想这个规定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一个人感染过新冠病毒,他已经康复了,是不是就可以摘掉这个帽子?而整栋楼整个小区的人更没有必要因为这样的情况而受到牵连。这几天上海一些小区居民自发联名签字,要求自己小区的轻症患者有自己在家自愈的权利,真的令人感动。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大家发自肺腑的诉求?”

    随后,职烨再度在呼救下跟帖说:“现在是19日凌晨2:47分我大舅舅刚才给我打电话他们来把门撬开了!!把我外婆强行带走了!!!”

    如果说上面职烨的呼救还没有给人真切苦难的感受,那么下面几则留言,应该让铁石心肠者亦能感到上海灾难的疼痛。

    宜川街道泰山敬老院,3月底就陆续有老人阳性,4月初,阴性老人被接走,后陆续有老人被送回来(转阳了),其中有几位老人不幸离世。昨晚(4.17)通知要把全部老人拉去方舱医院,折腾一夜,后来通知4.18再来接人,一直折腾到4.18下午才把老人接走,有些老人已经转阴了,也被强制拉走,老人经不起折腾,家属无奈,只能祈祷他们平安归来[合十][合十][合十]

    上海师大人文学院退休教授、著名日本文学专家杨国华:我们小区已封了四个多礼拜,家里即将粮尽菜绝,现在已每天算着,省着吃了,水果只能两人一天吃一个,即一人半个。牛奶已断了。高血压药吃到月底也没有了,请求校领导,学院领导真切地关心一下,我们这些陷于困境的退休老人。我们一般都是咬紧牙关自己挺的,现在挺不过去了,发出求救。

    4月14日,网友“荒极红鱼”:四天了喝了四天水一口饭都没吃到,饿到睡不着,每天梦里肚子都在叫,白天醒了都会把自己饿晕过去。关了一个多月了,没有一天是吃饱饭的。过去的啥都抢不到,早上美团点个外卖,等骑手等到晚上11点才通知我没法送。一个人在外面打工还不敢和家里人说,发个微博还特意开了小号,怕大号被家里人看到担心,他x的活着真难。

    当然,上海因防疫而耽误治疗死亡、因绝望自杀、甚至活活饿死等等惨剧接连发生,据网络不完全统计,至今已有150多人不死新冠,而死于新冠防控了。

    上海发生如此惨剧,却都是在防疫,在一切为了民众生命安全的名义下登场。这种打着为了人民,谋福人民旗帜而侵害人民的闹剧,人类历史上屡屡上演。而一个公权力之所以能够假借人民的名义,来侵害人民,原因就是人民权利没有保障,人民没有约束公权力的力量。不过,历史也一再证明,无论那些高呼“一切为了人民”却损害人民的行径,最终都难逃历史的审判。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19日

  • 这份正在延长的死亡名单为防疫敲响警钟

    近日,网络上传递着一份《上海疫情逝者名单》的文档,作为上海受新冠疫情防控而影响治疗、延误抢救、短缺食品、引发自杀等等导致死亡者的档案汇总。截至4月15日傍晚,汇总排序显示已经到了六千多号,其中许多档案尚未登录出来,排除一些可能的混乱因素,该汇总已经显示的较完整档案有150多份,而陆续上传的材料正在快速拉长着这份沉重而特殊的档案。

    该份逝者名单档案主要分为:城市、区、地址描述、死者大体描述、事件介绍、图片、直接信息还是间接信息等七个方面。

    建立此名单档案说明:汇总范围是:“没有死于新冠,却因新冠而死”。建档目的:“他们不应该被漠视甚至忘记。”数据来源:“被删除的公众号文章《上海逝者》及其评论区、各种社交媒体、网友提供信息。”事件介绍:“每张卡片、每行记录,代表着一条逝去的鲜活生命。目前有114+位死者!数据持续更新中。”点击这里提交信息给我们。如需更新已有记录,请写明具体是哪条。

    从目前已经上传汇总显示的档案中随手摘录部分材料,可以看到现在上海正在发生着什么样的惨烈事件。

    3、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虹口区妇幼保健所
    死者大体描述:虹口区卫健委信息中心主任钱文雄
    事件介绍:钱文雄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一点十九分自杀

    4、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浦东区东方医院
    死者大体描述:周盛妮,东方医院护士
    事件介绍:3月23日在家中哮喘发作,用药后无法缓解。19时,家属驾车送其就诊,被医院拒收。她所工作的东方医院公告说:我院南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需要,正暂时关闭,进行环境采样和消毒,家属遂将病人送到仁济医院东院救治。23时许,周盛妮去世。

    5、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浦东区航昌路
    死者大体描述:浦东一位哮喘病人
    事件介绍:根据患者女儿公布的时间线,早上8点,其父哮喘发作、晕倒。随后,小区2名做核酸的医生赶到现场进行心肺复苏,同时告知其家人需要AED。
    8:45,一辆救护车到楼下,但这是邻居叫的,求助借AED,未果。该女和邻居们反复沟通是否可以用私家车或是警察协助的方式送其父亲就医。但由于小区封控,这些方法并没有成功。
    9:18,派出所送来一台AED。9:29,第二辆救护车到达。10:00,救护车抬着空担架下楼。老人离世。

    6、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徐汇区天平路街道永康居民区
    死者大体描述:一位老人
    事件介绍:高烧昏迷,核酸阴,120来了说发热门诊关了。无奈在家中降温,在昏迷中离世。

    7、城市:上海
    死者大体描:一位癌症患者
    事件介绍:4月3日突感不适,晚上19:30叫了120急救。当时面临全员核酸,三甲医院门急诊暂停,去了急救定点医院。据家属的微博:病人急需去急诊进行针对性的急救,可是要进急诊,必须要有核酸。等待报告过程中,病人在发热门诊逐渐失去了心跳,4月4日凌晨,永远离开了妻子和5岁的女儿,离开了年迈的母亲。

    8、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杨浦区
    死者大体描述:女,26岁,因细菌感染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事件介绍:我表姐女儿,从3月19日细菌感染呕吐发烧,中间有过好转,后来病情加重去医院就诊,多家医院因其发烧而拒诊,29日情况危急送到长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与上面这份正在持续增长的名单相应的是,上海本轮新冠疫病情况据新华社4月10日报道:“从症状上来看,上海本轮疫情中绝大多数的感染者为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只有1例重型病例。”

    既然只有一例重症病例,那就意味着本轮上海新冠疫病还没有直接死于新冠者。一轮连一个死于新冠病者都没有的病,却导致了如上档案中的众多因防控而死亡者,并且这种死亡仍在持续。这究竟是种什么样的病与什么样的防控?这显然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2020年新冠肺炎在武汉爆发以来,人类经受着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病灾,这场灾难显然至今仍然没有结束。而在历经两年多的人类与病魔斗争后,人类至今已经了解并掌握新冠病毒的特点与治疗,随着病毒毒性日益减轻,死亡率已低于流感,众多国家已经可以坦然面对这种病毒,并作出与病毒共存的准备,将日常工作与生活恢复正常。而中国在面对新冠病毒,坚持采取病毒爆发之初的清零策略,无视人们日常生活需要,为了清零不惜采取封城的种种严重侵害公民自由、生产、生活甚至生命权利的手段,致使众多公民非因新冠疫病而死亡,却因疫病防控而失去生命。

    上海本轮新冠疫病并没有直接致人死亡,却因完全无视人的基本权利与基本生活需要而导致如上档案中累累不幸去世者,让人在痛心之余,不得不面对一个究竟该如何应对疫情的追问。如果一个原本不会导致多少人死亡的病毒,却因防控而导致了大批人死亡,这显然是得不偿失,是过大于功。而如果这种防控清零持续,那么民族劫难就将持续,这份沉重而可怕的死亡名单就会不断加长,而其中每一个亡灵都在叩击着生者的灵魂,在向人类敲响着警钟。这种不死于病毒却死于防控的灾难对谁都是种恐惧,对谁都难说能幸免。所以,要想中止这份死亡名单的加长,中止那种违背科学侵害人权的新冠病毒清零政策已刻不容缓。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15日

  • 立刻停止违宪滥用“紧急状态”剥夺公民权利

    近日,全国多地传出公民在接受政府组织的新冠病毒检测时,因拒绝采取“鼻咽拭子,口咽拭子”,即捅鼻子捅喉咙的方式,而要求选择自己愿意的“深咳痰液”核酸检测方式,竟然遭致当地警方以“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为由,传唤及拘留的消息,令人震惊,因为这种处罚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自愿的选择权,也违反国家有关核酸检测规定,且直接违反中国宪法。

    据民生观察报道,河南王艳因拒绝防疫人员只做捅喉咙式核酸检测,要求深咳痰液检测,于2022年4月4日被杞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7天之处罚。

    据杞县公安局2022年4月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2年3月21日至4月4日以来,杞县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六次全民核酸检测,“我县核酸采集点均采取鼻、咽拭子核酸检测方式,王艳要求采取痰液式检测,否则拒绝采取核酸检测,六次全员核酸检测均未参加。王艳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发布的决定,不配合参与全民核酸检测,决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拘留七日。

    无独有偶,就在王艳因要求以自己愿意的深咳痰液检测而遭拘时,湖南怀化又传出公民武建国也因坚持痰液检测而遭致传唤与拘留的消息。

    据报道,2022年4月6日,湖南怀化网友武建国,因拒绝捅喉咙式核酸取样,要求深咳痰液核酸取样,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城中派出所,以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为由进行传唤。

    随后,武建国被怀化警方口头宣布以相同理由处予行政拘留10天。4月7日下午,武建国收到了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武建国,男,1975年10月16日生,户籍地:湖南省溆浦县均坪镇先锋村十四组,现住湖南省溆浦县均坪镇先锋村十四组。现查明:违法行为人武建国自2022年3月18日怀化市支付要求全员核酸检测以来,至2022年3月30日怀化市已进行六轮核酸检测的情况下,武建国一次核酸检测未做。武建国以各种理由拒绝进行核酸采集检测,在公安民警、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劝导告知下,均未肯进行核酸采集检测,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怀化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武建国行政拘留十日。

    根据中国政府《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第二版,第九版的规定,核酸检测采集方法分:鼻咽拭子,口咽拭子,深咳痰液等方法。但是有医学部门分析,鼻咽拭子,口咽拭子对口腔黏膜有破坏作用,且棉棒上的化学成分对人体有伤害,反复核酸有害身体健康。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3条的身体完整权和健康权相关条例,公民为了自身免于损伤粘膜造成感染,免于受到易致癌物质的侵害,公民有权要求采用国家卫健委明确规定的“深咳痰液”核酸检测方法,相应地核酸检测机构有义务,保障公民的选择权利。

    从媒体的报道及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中,都可以看到王艳与武建国并没有拒绝政府组织的核酸检测,只是要求采取深咳痰液检测方式,而不愿意接受鼻咽拭子与口咽拭子的检测方式。因此,警方的处罚是公然剥夺公民的选择权。令人忧心的是,类似王艳与武建国的案件在全国不少地方防疫中发生。

    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警方在对王艳与武建国的处罚中,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为由,是严重的违法违宪行为,因为“紧急状态”不是警方肆意设定的状态,是有着严格法律界定的状态,而至今检测核酸的各地,并没有获得相应的“紧急状态”的认定,而警方以此来处罚公民,显然是违宪。

    根据中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有权决定紧急状态的机关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其权限划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此外,为了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对于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国务院依法还应该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请求权。

    根据宪法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有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分别是国家主席和国务院。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决定并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对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紧急状态,其决定机关和宣布机关是不同的,决定机关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而宣布机关是国家主席;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实施紧急状态,由国务院作出决定并宣布。

    中国宪法规定的紧急状态的决定和宣布程序十分严格,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制度,实践中将会很少适用。由于实行紧急状态涉及对国家权力的调整、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重大问题,必须慎之又慎。中国宪法规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由国务院决定并宣布。

    由宪法对“紧急状态”的有关认定与宣布的规定条款,可以看到“紧急状态”是一种法律状态、是一种宪法性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紧急状态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在紧急情况下使国家的活动有所遵循,不允许任何人和任何机构以克服危机为由脱离法律的规范、约束而为所欲为。在宪法意义上,任何国家活动,即使是为了克服严重社会危机的行为,都需要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都有向人民说明其正当性的义务。

    那么,处罚王艳、武建国的当地得到了依照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认定当地已经处于“紧急状态”并公开宣布了吗?从各种可查看到的信息,显然河南杞县与湖南怀化并没有被国务院宣布进入“紧急状态”,那么警方居然以“紧急状态”来处罚公民,就是公然违宪的肆意妄为、深文周纳。

    因此,民生观察特此严正要求河南杞县、湖南怀化及一切借防疫而肆意以“紧急状态”来治罪公民的执法部门,立刻纠正违宪行径,停止滥用“紧急状态”,释放王艳、武建国及所有被以“紧急状态”为由拘押的公民,切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公民权利。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10日

  • 孙健与鲁东之争:你我到底谁野蛮谁文明

    就在中国为防疫封控苦苦挣扎之际,山东烟台鲁东大学传出了开除本校研究生孙健的消息。原因竟是孙健在学校举牌行走20分钟,表达对封校与核酸检测的不同意见。为此引发孙健对鲁东大学发出公开檄文,直言斥责:“你我到底谁野蛮谁文明!”

    据民生观察报道,3月27日下午5点,孙健手举写有“鲁东解封”以及“坚决反对如此高频的全员核酸检测”等内容的牌子,从鲁东大学南区研究生公寓出来,在校园南区和北区校园内行走约二十分钟,以此抗议校园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的有关规定,随后孙健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世回尧派出所强制带离,受到该派出所的警告处罚。

    公安部门对孙健的警告说:2022年3月27日下午17时许,孙健同学在校园内手举一块写着“鲁东解封”以及“坚决反对如此高频的全员核酸检测”等内容的片子,在校园内穿行,孙健同学“严重扰乱了校园内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孙健提出“警告”处罚。

    3月31日,鲁东大学作出了给予孙健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该决定说孙健“在个人公众号上多次发表针对国家、山东省、烟台市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不实和不当言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在校内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第(六)项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鲁大校发[2017]5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将孙健开除学籍。

    孙健接到拟开除告通知书后,愤而给学校发出了公开信:

    鲁东大学:

    你们以为解决我,比解决问题更方便,我今天在这里就要告诉你,你们这种处理方式,在我身上不好使。真的,不骗你们,我会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今天下午你们向我出示《拟对孙健同学开除学籍的告知书》,我想说的是,事到如今你我彼此针尖对麦芒,我说实在的,现在对鲁东一点不留恋,当然你们也肯定对我恨之入骨。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是你开除就开除的,我会就此进行抗争的,这个世界还没到你鲁东大学一手遮天的时候。只要你们没有就在我身上犯的过错,进行公开道歉,我就不会轻言放弃,我就是要以一己之力对抗你们这群官老爷!我嬴面可能不大,但,我就是让大家明白,你我到底谁野蛮谁文明!

    孙富贵(孙健)
    2022年3月31日晚

    孙健在学校举牌表达对封校与核酸检测不同意见,而面临被学校开除学籍处罚之事,究竟属是属非,诚如孙健质问“你我到底谁野蛮谁文明”,在事实如此清楚下,应该是不难辨别的。

    根据学校依据的所谓处罚规定,即《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从公安通过“警告”来处罚孙健,显示孙健不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否则就不是警告,而是行政拘留等等处罚。而从孙健举牌在校内行走20分钟,没有引起任何学校教学与生活的混乱,可以说基本没有什么影响的事实,也可以说不存在后面第六项的“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情况。至于《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损害学校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中的第(二)项“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表、转发针对学校的不实或不当言论,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照孙健举牌事实,显然严重不符。因为孙健举牌不存在“针对学校的不实或不当言论”,他只是表达对封校事实而要求解封的意见,这当然也不存在“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应该说孙健举牌要求“解封”这件事完全与学校声誉无干,而只与学校权力与公民权利相关。

    孙健之所以敢于直面斥责鲁东大学“你我到底谁野蛮谁文明”,根本依据在于公民的权利与学校的权力之别。依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由这些宪法条款赋予公民的权利可见,孙健举牌在履行宪法的权利,是依法表达自己的言论自由,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因此是完全合宪合法的。

    鲁东大学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但在中国当下国情下,它是举世皆知的充当着国家机关的管理角色,是名符其实的具有国家职别编制的机关,但它也同时显然没有执法权力,更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而封校显然是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而开除学籍显然又是侵害公民的言论自由,直接践踏着公民的基本人权。

    如此可见,孙健在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而鲁东大学却在违宪剥夺公民的权利,那么谁违法侵权是野蛮,谁依法履权是文明,就一目了然。孙健有如此底气而敢于奋起“要以一己之力对抗你们这群官老爷!”进而直斥:“我就是让大家明白,你我到底谁野蛮谁文明!”,其中的依据正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用宪法来裁量自己与鲁东的文明与野蛮。

    至此,我们清楚看到,孙健因举牌遭鲁东开除事件,揭示着孙健与鲁东之争,是权利与权力之争,是守法与违法之争,也是文明与野蛮之争。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4日

  • 癫狂式折腾让民众痛苦不堪

    一个社会的平衡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依赖于立足长远的科学决策,而要想达成科学决策,人类至今找到的最不坏的保障是民主、法治、人权等等普世价值基础上构建起的现代民主宪政制度。从人类历史来看,最不能保证社会平稳健康而长久发展的是专制极权制度。因为专制必然导致极权统治者的胡作非为,致使政策具有随意性、意气性、多变性、不确定性,以致民众被折腾得无所适从而疲惫不堪,造成社会极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使社会经常处于癫狂式的跃进与跃退之中。

    最近中国大地又掀起了一股退林还耕与再造田地运动,而相对于过往一度出现的退耕还林的运动,形成了完全颠覆式一个大轮回,使广大民众苦不堪言。

    据媒体披露,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在今年3月6日政协会议上称,“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并称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随后,当局开启了“大跃进”式的复耕还田运动。在高压之下,各地出现复耕的荒诞现象。

    从网民曝光的视频中可见,一处农村的篮球场上,货车运来大量泥土,一台挖掘机再将泥土推平处理。在处理完的区域,一些农民正将菜苗种在这块在篮球场上建造的土地上。该球场上的篮球架看似并不老旧,此前这里可能是当地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除了在篮球场上铺土种东西外,大陆网民曝光的视频中还有一些地方竟然把马路也进行铺土复耕。在一条双向四车道的公路上,右边的两个车道被人铺上大量的黄泥,本来宽阔的马路只剩下两个车道,车辆经过时,只能被迫驶进对向车道逆向行驶。该路面上所铺的黄泥有10公分左右的厚度,上面疑似也种上了一些蕃薯苗,由于缺少足够的泥土储存水分,这些蕃薯苗看似长得并不好,似有枯萎的迹象。

    更让人感到咋舌的是,在一公路的红绿灯处,在斑马线上也铺上了泥土,泥土的面积约100平方米左右,在这片较薄的泥土上也种有一些农作物幼苗。在道路的不远处有车辆停泊在路边,很明显这是一条有车辆行驶的道路,而铺在路面上的泥土已占用了整条公道三分之二的位置,泥土还把斑马线给覆盖了,这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还有一个江苏的养殖户在微信朋友圈披露,他承包的一千亩的鱼塘,被强行填平,造成了上百万的直接损失。但他的申诉很快被封杀。据报料人称,因政府强制推进复耕,并且拒绝赔偿民众的基本损失,受害人叫苦连天,结果反而遭到当局打压。迄今为止,仅在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至少已有数十人因为这种复耕造成损失而维权,结果被各地官方抓走。

    有媒体还披露北京一家传媒的主编曾多次接到相关举报。他指各地政府用一刀切的方式,直接将种养殖户的经济作物种植园和鱼塘、养殖场推平或填平,直接导致这些原本产出良好的产业,遭灭顶之灾。养殖户则被以“破坏耕地罪”抓捕。他认为,这种匪夷所思的暴力手段,却是以保障食品来源的名义进行,本身就很荒诞,各地官员却以“大跃进”方式大力推进。他从去年开始接到相关的投诉,但现在情况更加严重。

    还有自媒体披露,一些地方大量的坡地,并不太适合耕种,曾经在退耕还林运动中被种植上树苗,现已生长成树林,正可以产木材及固泥土与防风沙时,结果近日被成片砍伐,再重新变成耕地。

    据中共官媒《人民日报》3月15日报导,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掀起了荒地“认领热”,当地出台政策,遏制耕地“非农化”。有评论指,所谓“认领”或与上级下达的指标有关。

    在此疯狂的造田运动下,各地政府纷纷发出“捷报”,声称“治荒复耕初见成效”。

    只要稍微了解中国当代历史的人士,就不难发现这种造田运动似曾相识。因为在并不久远的过去,也就是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中国就发起过这种造田运动。那时候典型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学的就是大寨在荒山上造田,将点滴土地都用作耕田。这样满眼所见全是耕地,没有防风固沙的树林,结果十年九灾,劳动价值极低,生产收益远远没有投入的大。更有甚者,还有将大草原也开垦成耕地的,结果造成土地沙化,牧场退化,农业生产没上去,牧业却衰退了,并带来了深远危害的风沙肆虐,至今仍难治理。这种为了所谓耕地与粮食而不计成本的毁林毁草造田,已经给中国上了沉痛的一课。

    文革结束后,各地政府在结合当地情况下,相对理性地采取了一些造林种草,固土防沙方式,尤其1998年大洪水后,中国政府更提出了退耕还林的多项政策,鼓励民众造林,在全国掀起退耕还林运动。结果在20年后,居然再次颠覆过往政策,又掀起退林还耕运动。

    中共统治中国大陆以来,农业就经历了毁林造田,到退耕还林,再到退林还耕的反复几次折腾,基本每二十几年就折腾一次。这种运动式随意造田毁田与毁林造林,不仅带来社会巨大的资源浪费,给农民种植与养殖产业造成惨重损失,而且使广大民众无所适从,不能对产业作出长远规划与发展。如此反复折腾,让中国民生处于定期痉挛的痛苦中。

    从人类的历史经验来看,一个社会要想避免这种折腾之苦,广大农民拥有土地权,民众拥有自主权,制度实现真正的民主,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否则,民众就永远生活于被极权统治者肆意癫狂的反复折腾中。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2日

  • 王圣强的警钟:原来国家打击的是说真话的人

    连日来,江苏丰县在京的作家王圣强先生遭遇被警方上门抓捕的困扰,虽然至今他仍然没有被关入大牢,用王圣强先生28日下午16点所发的微信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好多有良心的人,这些有良心的人还在保护我,他们都认为王圣强是个好人,否则我早被抓走了。我跪谢他们。”,但王圣强的危险显然并没有过去。这让王圣强先生不得不发出“原来我们国家打击的是说真话的人”的感叹,给社会再次敲响警钟。

    据王圣强通过自己的微博“王圣强呀”透露,北京时间3月27日至28日凌晨,江苏警方四处打听他的住处,最终在深夜找上门。王圣强在北京工作,他的老家在徐州丰县。

    27日深夜11时半,王圣强女儿在微信说:“爸,警察找上门了!”王圣强在微博说:“抓坏人要有这速度就好了!原来我们国家打击的是说真话的人。”

    28日凌晨,王圣强发出的一条微博是:“来来来,各位律师来翻翻我的微博,哪条微博违法了,违返了哪条法律,值得警察大半夜上门抓捕。”​​​

    在此前的微博中,他说:“打听我的住址呢,都找到老家我姐家去了。是要抓我吗?讲真话有罪?”“如果我的微博停更了,就是被江苏省抓走了。它们已经找到老家我姐家去了。这就是咱们的法治社会。它们会给我定个什么罪呢?——讲真话罪?​​​”

    王圣强坦言自己“不怕死”,“惹恼了我,我豁出这条命!我信佛,我对生死不在乎,我把生死当做换衣服”。

    王圣强还在微博质疑江苏调查组不敢公布名单,“你们藏得很深。我也相信你们都有孩子,假如你们自己的孩子,12岁就被别人拐卖了,你忍心让她在这一生都见不到父母吗?你自己体会一下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咱们都是人,不是畜生!”,“将心比心。假如我是这个调查组的成员,我乌纱帽都不要了,我只想做个人——连人都不是了,要那官帽有个屁用,只会祸害人!”王圣强还说,“再禁言我,我就从央视大裤衩上跳下去,跳的时候,大喊一声丰县铁链女就是李莹,我相信全世界都会知道,我又没犯法,禁言***个X!”但这条微博发出后遭到删除。

    另一条被删的微博是:“我不知道多大的领导在背后操作这个事情,我想告诉你们,你们这么做不对,违背了法治社会。变成人治了,人治是非常可怕的,说弄死谁就弄死谁,说不定哪天落到自己身上……”

    王圣强在凌晨发出微博后,直到下午1点再度发信息:“江苏省怕我推翻第五次结果,有点狗急跳墙了。我的微博是他们公关删掉的,不是我删的。暂时人没事,后面不好说。”一则向外界朋友报了平安,也说明了自己微博被删原因。

    28日下午5点多,王圣强再次发出微博:“昨天晚上6点13分,身在国家部门同为丰县籍的我的中学同学给我来电话,说是传达丰县县委的意思,因为是同学来电,我没有任何防备,没有录音——现在丰县的领导也不敢跟我通电话了,知道我会录音,找中间人给我通话。第一让我删帖,不删江苏省会弄我,省里的意思。再省里的意思,我没犯法,我就在微博上说说话,弄我干啥?《宪法》不是说公民有言论自由吗?江苏省从中国版图上划出去了?独立了?我建议中央该好好查一查这个独立出去的国家了,是谁这么一手遮天,太可怕了!冤假错案可能就是这帮人鼓捣出来的吧!”

    从王圣强如上系列微博可以看到,王圣强因为说真话,公开对江苏政府有关丰县铁链女身份事提出质疑,而面临被政府惩治。由此,他真切感到这个国家对说真话者的打击态度。

    王圣强,1983年出生,江苏丰县人。电脑美术专家、杂文作家、社会评论家,80后一代人中最具实力的青年学者。网络著名图说“王胜强盗”的制作人。早期从事美术、动画与影视特技研究工作,17岁开始出版著作,在国内计算机图形图像与电影特技领域出版著作多部。本次王圣强遭遇可能随时被抓捕的原因是,在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曝出后,他在微博上对此事件多次发声,引发网民的强烈关注,由此招致江苏当局忌恨,进而追查上门。

    身为文字工作者的王圣强,在自身因讲真话而遭遇随时可能被拘捕命运时,终于真切感到这个国家打击讲真话的现实。当然,只要翻看中国当代史,就不难发现这个国家从1949年后就从来没有放过讲真话者,从反右到四清,再到文革,以及后来的反精神污染,反自由化等等,事实都是这个国家,严格的说是这个国家的统治集团,一直在对讲真话者宣战,在努力剿灭一切敢于说真话者。

    王圣强先生因为是个好人,因为看不得社会的阴暗,因为对铁链女遭遇感到了痛苦,所以秉持良心讲了自己认定的事实,结果竟遭致警察上门。这再次向世界说明,中国这种打击说真话的反右、文革等等传统仍在延续。

    从人类的历史可见,一个社会凡是打击说真话的人,那么社会灾难就必会降临。中国当代历史更是活生生注解了这一铁律。如反右后的大饥荒,文革中的社会崩溃等等。今天类似王圣强讲真话的人士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稀缺,如果政府对这种人仍不能容忍,那么社会灾难定然难免。所以,为了社会安全计,依据中国法律,也应该给王圣强之类人士留下余地,坚决停止对一切讲真话者的打击迫害!

    民生观察 2022年3月28日

  • “敲诈勒索罪”不应成为肆意抽打访民的皮鞭

    多年来,中国地方政府为了惩治上访维权人士而屡屡祭出各种奇着怪着,罗织众多让人瞠目结舌的罪名,来将上访者投入大牢,而“敲诈勒索罪”便是其中怪着之一。此罪被强势的政府套于弱势的访民头上,堪称滑稽可笑。由此引发众多法律工作者质疑,也获得一些地方法院的否决。然而,尽管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仍然乐此不疲,一再将这种让人笑话的罪名强扣于访民头上,肆意以此抽打访民,以期达致打压上访与掩盖罪恶的目的。

    日前,民生观察报道重庆访民曹礼淑又被当地政府以“敲诈勒索罪”刑拘。据曹礼淑的弟弟曹礼彪反映,其姐曹礼淑于3月18日被治安大队警察带走,在等待24小时后,他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姐姐情况,被告知曹礼淑已经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敲诈勒索。曹礼彪向警方索要拘留通知书,警方出示了一份拘留通知书的复印件,并且不允许家属带走,无奈他只好用手机拍摄下来。3月21日上午,曹礼彪致电荣昌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询问曹礼淑到底犯了什么法,要求警方出具纸质的拘留通知书,但遭到推诿。

    曹礼淑是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坡社区二组村民。2019年5月19日,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荣昌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组织几百人,拉起警戒线不准过路人和产权人进入,将曹礼淑姐弟几户人家的合法房屋强行拆除,室内外所有财物均被掩埋。曹礼淑为此多方投诉维权,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2021年“七一”前夕,曹礼淑前往北京打工并顺路到郑州探望亲戚时,被重庆荣昌区信访办和公安局治安支队等七八个人拦截打瘫,后被带回重庆荣昌的医院,但政府对有关医治与费用不管。曹礼淑在医院救治,积欠医药费,院方将其病房断电,她和家人多次找街道办要求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曹礼淑要求打伤自己的有关部门赔偿相应医药费用,结果现在被地方政府扣上“敲诈勒索罪”。

    当然,类似曹礼淑上访维权而遭致当地政府扣“敲诈勒索罪”的案例并不鲜见,甚至一度成为全国地方政府打压访民的风行利器。

    2014年10月,安徽访民徐思兰被控“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而徐思兰拒绝认罪,她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当地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而当年的2月,埇桥区法院也审理过一起因上访被控敲诈勒索的案子。

    再如山东青岛市的柳娟,因为认为自己遭遇司法不公,2012年3月起多次进京上访,其虽曾与所属街道办签订息访协议,但之后仍继续上访,2015年6月,即墨市法院判决柳娟犯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吉林的郭洪伟与母亲肖蕴苓因“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新安派出所插手经济纠纷”,多次进省进京上访。为解决他们的信访问题,2010年至2012年,吉林市公安局多次共给付33.8万元救助金。2016年6月,铁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二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判处重刑;另一起吉林农民景春因身陷冤案申诉11年,直至2007年终于得到无罪判决。此后,景春以被错判为由向法院索赔106万元未果而不断申诉、上访,2011年开始,景春先后5次从地方镇政府拿到了2.7万元“息访费”。2014年7月,吉林省磐石市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景春10年有期徒刑,认定其申请106万元国家赔偿为敲诈未遂,2.7万元息访费为敲诈既遂。同年11月,吉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如上种种针对上访维权者的判决,网上比比皆是。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研究,自2004年以来,随着信访压力增大,因上访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判例越来越多。他搜索的结果显示,仅2014年公布的相关案例就有上百例。

    针对将上访维权定成敲诈勒索罪,在中国各地法院也有有罪判决与无罪判决两种不同的看法。无罪判决认为以上访进行“威胁或者要挟”,不足以使政府因恐惧而被迫交出财物,检方指控访民犯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不足或不充分。更有判决明确指出,“政府不能成为被要挟、被勒索财物的对象。”而众多个有罪判决显示,检方指控的“敲诈款”基本上为访民与当地政府书面约定的救助款或赔偿金,或者是上访者索要的上访花费等经济损失,作为被敲诈一方的相关政府部门,多为迫于“压力”,满足了对方的所谓“无理要求”。有罪的理由竟是救助金、赔偿金成为“敲诈款”。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从敲诈勒索罪必须同时具备的“目的”和“手段”要件,结合地方政府对访民扣以该罪情况,可以看到其中的荒谬。

    首先,“非法占有”之目的,是成立敲诈勒索罪的必备主观要件。也就是说,若行为人得到财物是合法所得,自然不成立该罪。而一些多年上访的公民一般都生活困顿,地方政府本来就有救济困难群众的职责,若公民向所在政府提出了救助申请,当地政府根据申请向其发放了困难补助,就难以认定其为“非法占有”。

    其次,采取“威胁”之手段索取财物,是成立敲诈勒索罪的必备客观要件。上访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本不应成为威胁政府的手段;制度的瑕疵使上访成为官员政绩考核的因素,板子不应打到上访公民的头上。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上访只会对当地政府形成压力,压力不是威胁。

    许多访民由于长期上访,生活非常困难,急需救济,若地方政府对于其救济的申请,开出暂不上访的条件,事后又以敲诈勒索追究之,这无疑有“诱民入罪”的嫌疑。上访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对于访民的诉求,正面引导和依法解决,才是根本办法。而各地政府为了达成阻止上访的目的,竟将敲诈勒索罪当作了鞭子肆意抽打到访民身上。

    地方政府广泛滥施“敲诈勒索罪”来制裁上访维权民众,显然是周文深纳,为阻止公民履行信访权利,因此是公然违法侵权。重庆地方政府今再度祭起此臭名昭著的“敲诈勒索罪”来拘押曹礼淑,是赤裸裸枉顾法制,践踏人权,必招天怒人怨。

    民生观察 2022年3月24日

  • 李翘楚为许志永争温饱被控“煽颠罪”

    北京人权捍卫者李翘楚女士在被山东临沂当局关押一年多后,日前被临沂市中级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而关注李翘楚案人士皆知,李翘楚女士本次被拘押皆因她为被关押于临沂下面的临沭县看守所中男友许志永争取温饱的权利,结果招致报复拘押,现在又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可见临沂执法当局为掩盖看守所中克扣被关押人员伙食等等违法犯罪行径,而肆意栽赃构陷,打击报复的嘴脸。

    据维权网3月18报道,李翘楚的代理律师近日收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28日提交至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书。起诉书列出李翘楚数条“罪证”:与许志永系恋人关系,深受许志永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影响,为许志许搭建个人博客,上传许志永撰写的大量颠覆国家政权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并以此认定李翘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就算没有什么法律知识的人士,一眼也可看出起诉书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与逻辑的情况。首先:“李翘楚与许志永系恋人关系”,这居然成为罪证。纵览古今执法史,就算最严酷的秦朝连坐,恋人也不能算是亲属,也没有列入连坐范围。只有明朝朱棣疯狂灭方孝孺十族时,才将学生与朋友列入株连对象。看来今日临沂承继了朱棣“灭十族”之法,将没有结婚的朋友关系,也连坐进来定罪。其次,许志永先生案至今没有开庭,许志永更没有被法院判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怎么临沂检察院当局居然就认定“深受许志永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影响”“上传许志永撰写的大量颠覆国家政权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这显然是公然未审先判,当然其中也暴露着中共公检法沆瀣一气的现实。

    众所周知,李翘楚女士本次被临沂当局拘押,起因是为自己的男友许志永争取温饱的权利。

    2021年1月21日许志永在与外界失联1年零6天之后,首次获准在山东临沂临沭县看守所,与律师进行了远程视频会见。许志永透露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于北京曾经遭到10天左右被剥夺睡眠的虐待。而临沭县看守所条件较差,每人的伙食每顿只提供1个馒头,并且看守所没有供暖,导致许志永耳朵冻伤。身为许志永女友的李翘楚获悉爱人遭受冻馁之苦,愤然起来为许志永争取每餐多一个馒头及供暖的基本温饱权。

    李翘楚女士依据中共公安部公布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于2021年元月底和2月初,对临沐看守所伙食提出质疑,并依法向山东省公安厅提出控告,向临沂市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该说李翘楚所有为许志永等被拘押人员争取温饱的行动都是合法合理的,从她所发出的四条推文可见:

    之一、这张表是公安部1996年制定的看守所伙食标准,按每人每月17公斤的最低粮食量,一个馒头2两,也可以做大概170个,平均每人每天也能供应5个半馒头。可是临沭县看守所每顿饭只给许志永、丁家喜们1个馒头,那余下来的馒头被谁吃了?还有国家规定的蔬菜、肉、鸡蛋呢?谁的胃口这么好?

    之二、许志永在看守所饿肚子的事,我一直记挂在心里,这几天都没法好好吃饭。1月31日我就伙食问题向临沂市公安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天已经显示签收。希望这些微小的努力让看守所中的家人被合法对待。

    之三、2月2日,我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同时就案件侦查阶段的飢饿酷刑行为对临沂市公安局进行了控告。今天山东省公安厅已经签收。期待明天下午梁小军律师的第二次会见能有充足的时间和畅通的网络信号,让志永知道他一直被惦记。

    之四、2月2日,我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同时就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投诉。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已经签收。昨天律师会见时志永说每顿还是只有1个馒头。临沭县看守所经费的专项拨款每年是276万元,希望检察院依法检察监督。

    李翘楚仅仅依法要求临沐看守所落实公安部规定的伙食标准,想为许志永等等被关押人员争取到多一个馒头的基本温饱权,居然2021年2月6日被山东省临沂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现在又被临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如此荒唐滑稽的闹剧,公然在宣称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上演,让世人看清临沂执法当局的枉法本质。

    显然,山东临沂当局拘押起诉李翘楚就是为了报复她揭露看守所中存在的贪污、侵占等等侵害被关押人权利的违法犯罪情况。中共临沂当局如此肆意栽赃陷害,深文周纳,完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是公然颠覆国家法治建设,背离依法治国原则,抹黑中国人权记录,因此,理当受到法律追究与政治问责。

    民生观察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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