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非暴力维权

  • 北京倪玉兰家遭强拆夫妻双双被抓 湖北望城岗拆

     


    民生观察获悉,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的家今天遭到强制拆迁,倪玉兰夫妻双双被抓走,倪玉兰本人还遭到强拆人员砖头袭击。


     


    据倪玉兰的女儿告诉我们,今天早上七点钟,北京市西城区当地拆迁公司、城管人员和当地新街口派出所的警察共三、四十人,突然来到倪玉兰位于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的家中,强行对倪玉兰家外围的围墙进行拆除。倪玉兰上前阻止时,被强制人员用砖头袭击头部,头当时被打破。事情发生后,倪玉兰被抓到新街口派出所,警察说她“殴打”拆迁人员,倪玉兰被抓到派出所不久,倪玉兰的丈夫董老师也被抓走。


     


    倪玉兰的女儿上午九点多告诉我们,她父母被抓走后,警察正试图翻墙进来抓她。


     


    民生观察在2007年曾报道了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村民抗争征地的活动,今天上午,望城岗村四、五十个村民带着被子到随州市政府门前上访请愿。


     


    据现场村民告诉我们,望城岗村二、三千亩土地在2007年被全部征用后,村中已有近三百户的房子被拆了。望城岗村村委会在2007年和拆迁户签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允许村民划地自建房,并从村民房屋拆迁款中先行扣除了一万元的房屋地基款。现在,房屋地基建好后,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及望城岗村村委会却被指“变卦“,不再允许村民自己在地基上建房,要求由房产商统一建房。望城岗村村委会并在今年二月发布通告,核算每套房价近十五万元,要求拆迁户们交款由房产商建房。


     


    望城岗村拆迁户认为当局违背承诺,核算的房价过高,大家无法承受。为此,大家此前四、五次集体上访。前不久,随州市当局说村民们要自已建房可以,但必须再补交17000元已建好的地基款,此举被拆迁户们认为“用经济手段阻止村民自建房”。上周,开发商组织一批社会小青年欲强行施工,结果被村民们“打跑”了。


     


    据悉,上午,随州市政府已派官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对话。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15


     


    注明已交万元的拆迁安置协议书

  • 上海43号地居民拒强拆遭绑架 河北保定拆迁户被

     民生观察在2008年3月11日,披露了上海市虹口区43号地块拆迁的情况。今天,我们又获悉,2008年4月10日,43号地块居民计斌家遭强拆,另一户居民严玉仙、李近铭则收到虹口区政府强制执行通知书。


     


    据计斌介绍,2008年4月10日下午5点左右,他突然被六个身份不明人员绑架到一辆面包车上,到车上后,这些人强行将计斌的手机关掉,并对他进行了搜身,他身上的钱、钥匙等被搜走。在此间,车上的一个人告诉计斌说,他是虹口区政府的,但不肯出示任何证件。车子在上海市区转了一圈后,又开回了计斌的家附近,车上的人指着计斌的房子说:“你家正在被强拆”, 计斌看到有人正在摧毁他家的房子。接着,绑架计斌的车子继续在上海市区内开来开去,到晚上九点左右,这些人将计斌仍到上海浦东区一个叫高桥的偏远地方,把他丢在这里后就不管了。这时,计斌家的房子已被拆完了。与此同时,和计斌同住一起的他的叔父也同样遭到绑架。


     


    计斌说,这是虹口区43号地块又一次绑架被拆迁人的案例,此前有拆迁户因拒绝强拆也被绑架,并被戴上了头套。关于这次强拆,令计斌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拆迁前夕,他和动迁组的谈判几近达成协议了,但谁知当局一边和他谈判,一边又将其房子强拆了。


     


    另外,2008年4月2日下午,虹口区43号地块动迁公司负责人等来到44号17室动迁居民李近铭家中,通知并递交《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通知李近铭及其家人,从4月17日起,政府将强制对其家搬迁。


     


    近日,我们还获得消息,河北省保定市周家花园社区居民连建华的两间房子于2008年4月11日遭到强拆。拆迁时,她被人强行控制在她家另外剩余的房子中,电话也不能打。连建华此前告诉我们,她家曾被拆迁方要求在一张无公章的白纸上签卖房协议。近期,开发商一座19层的楼房在离连建华的房子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施工,噪声非常大,严重影响她家的生活和休息。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13


    相关背景情况请见:


    上海虹口区43号地块近两千户被强拆 居民贮汽油自卫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46



    计斌被强拆前的家


     


    李近铭面临强拆的家


     

  • 四川双流居民房子遭强拆 房主被拘禁

     


    今天下午,民生观察接到四川省双流县万安镇韩婆岭村4组村民刘定明等人的投诉,反映他(她)的住房今天遭强拆的情况。


     


    据了解,今天上午九点左右,万安镇拆迁办在一主任的带领下,城管、公安及大量联防队员和身份不明人员约两百人来到韩婆岭村4组村民刘定明和唐玉兰家,这时,这两家中“恰好”没人。拆迁队伍很快将两家夷为平地。而就在拆迁前,唐玉兰被告之到村办公室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当唐玉兰到达村办公室时,室内却空无一人。唐玉兰大呼上当,她急忙赶回家时,在路上被万安镇联防队员挡住,不能进入拆迁现场,后唐玉兰更被带到万安镇办公室,被控制了起来,出行有人跟踪监视,直到晚上唐玉兰还未回家。


     


    刘定明说,他(她)们一直要求当地出示拆迁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政府都未有出示。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安置方案只给每人35平方米的安置房,剩余的部分被拆迁人则需按800元每平方米进行购买,而对于居民住房多出的面积,政府只按每平方米260元至28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正是鉴于上述种种情况,刘定明和唐玉兰一直拒绝签署拆迁协议。现在房子被拆了,家中原来的物品要么被毁了,要么下落不明。刘定明说,他今晚无家可归了,只能寄宿在朋友处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10


     


      拆迁现场


     


     

  • 湖北随州草店子强拆引发冲突 一居民被抓

     


    民生观察获悉,湖北省随州市草店子社区一组居民因反对强拆,此前刚与强拆人员发生冲突,居民随后上访,一妇女被拘留,至今未放。现在,当局用株连等方式逼迫大家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居民们则家家挂国旗贴标语抗议。


     


    据了解,草店子社区一组四十二户居民被要求搬迁,是因为被告之随州市要在这里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提升泵站。居民们并不反对建污水处理项目,但认为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1、  剥夺了居民选取补偿方式的权利。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只规定了“房屋产权调换”一种方式,居民失去了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的机会。


    2、  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拆迁方案给出的安置房现在还是一片菜地,且位于市郊。


    3、  拆迁方案规定还房比例为1:1,但草店子居民认为,他(她)们现在的房子是门面房,许多房子被用于了经商。现在完全按住宅房进行调换,大家觉得不公平、不合理。


    4、  对于“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差价,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被拆迁人多出的房屋面积,政府按1200元每平方米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现在房子的面积小于选购新房面积的,出现的面积差价需要按1600元每平方米向开发商购买。居民们现在的房子大都是二、三层楼房,面积较大,大家对1200元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感到过低,认为这个价格完全悖离了当地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价。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居民们都不肯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政府则采取了“株连”等方式。如在草店子社区开小车的一位居民因拒绝签协议,一度被剥夺了开车权;另一户居民,夫妻双方在一医院工作,因拒绝签协议,夫妻双双被要求回家。对于一些经商的居民,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最近纷纷找上门进行检查。


     


    4月7日上午十点多,随州市出动城管、警察、复员军人、供电所职工、自来水厂职工近百人,强行对草店子社区一组住户断水断电,引起居民们强烈不满,双方发生冲突,多名妇女被打。


    4月7日下午和4月8日下午,草店子社区一组数十位居民两次打出标语,到随州市政府请愿抗议。4月8日下午四点左右,随州市政府人员强行强夺居民们的抗议标语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结果很快二十多位警察赶来,抓走了一位姓刘的妇女,该妇女被宣布行政拘留六天,到今天晚上还未释放。


     


    现在,居民们虽然在自家房上挂出了国旗、标语,但由于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居民签署了拆迁协议,但这些签了协议的居民今晚明确告诉我们,他(她)是被迫签的。我们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9



    4月7日冲突现场


    4月7日冲突现场


    4月7日冲突现场


    现在居民们挂国旗、标语抗议

  • 冯正虎859封书信寄上海市人大代表 回击司法迫害

     


     


    各位人大代表:


    我是留日回国的上海市民。今天我的这封信不是写给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也不是写给农民工,而是写给上海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就是写给上海859位市人大代表,依法要求您们履行人大代表的法律职责、监督法院、为民请愿。


    我在2007年12月18日发表了万言书《改革中国人大体制从上海做起—-对第十三届上海人大组成及改革的建议》,并已寄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所有的常委。而且, 2008年1月10日又公开了我编辑的《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第1集已公布189个不服上海法院终审的案例,第2集正在编辑中),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常委及人大代表多数人应该已收阅。如果未收到的人大代表,可以来函向我索取,免费赠送。


    上海司法不公正的直接责任理所当然要由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负责,虽然他也有苦衷,谁提拔他这位从未经过法学教育的工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出任中国的大法官、上海的最高法院院长,这个搞笑的人事任命是与上海市民开了一个国际玩笑,也恶搞了中国法官的声誉,使这个糊涂院长创造了上海法院史上最高纪录的冤假错案。我一再提请上海人大代表弹劾滕一龙,其他市民也在不断地公开呼吁。滕一龙先生终于在2008年1月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体面地下台了。但是,上海司法不公正的现状并不会由此而马上改观,相反地还会回光返照,更加昏庸荒唐,这是黎明之前的黑暗。我最近亲身经历的冤案罚金执行案又一次见证了司法的黑暗。


    我的冤案发生于7年前,是黄菊、陈良宇当政时期的行政、司法部门犯下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出版自由权利与著作人权益的罪过。我与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辑了中日两国第一本研究与介绍中国日资企业、对华投资与贸易的日本企业以及上海市区县及主要产业的电子工具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版(ISBN 7-900609-33-4 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上述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后受到政府机关领导人、企业、新闻媒体及读者的一致好评,并使天伦公司作为留学回国人员企业应邀免费参加2000年10月24日~28日第二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展示上述电子出版物。但是,在博览会落幕后的十五天,同样这本正版电子出版物却使我与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陷入一场冤狱。2000年11月13日,我被上海市公安局查禁支队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接着就是逮捕、判刑。2001年6月,我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并处罚金40万元。


    这个举世闻名的上海冤案已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法治》杂志2004年12期本刊记者杨建民的专栏报道《以宪法权利的名义出招—-冯正虎非法经营案透析》中作了详细的论述,文章的结尾写道:“那些促成了这一事件的人们,可能会因为每天处理一些“大事”而很快把它忘却,有朝一日当他们从位高权重的位置上退下来坐在安乐椅上回忆往事的时候,或者是偶然在一个故纸堆里发现了这本《方圆》杂志并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他也许会感到惊奇:‘哦,有过这样的事吗?’”时隔七年,今天国内的普通老百姓、学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政府官员、所有与本案平反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闻之本案都会感到震惊,不可思议,上海居然还会发生这样荒唐的冤案。上海的政协委员已多次就本案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质询,最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又将本案移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但是,至今还有极少几个权势者及制造冤案的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是不肯自愿认错的,还会继续利用手中的权力威胁当事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出演一幕执行冤案罚金的荒唐把戏。


    2008年3月20日晚上7:00左右,我遇到了黎明之前的黑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张法官、方法官与一位法警上我家,送达《执行通知》。我当场质问二位法官,“这个冤案是你们二中院制造的,难道你们还要坚持一下自己的错误吗?而且,冤案的判决书上也没有写明罚金的执行与期限。当初你们急于制造冤案,把人关了就满意,从未告知罚金的执行。7年过去了,我出狱也已四年,怎么现在你们才告知罚金的执行呢?而且,全国的“两会”结束的第二天,你们就开始动手了。这显然是一个迫害。”他们向我解释,刑事案件的罚金在法律上没有期限规定,他们是执行庭的,只是来送达《执行通知》,不知道为什么7年后才提出罚金执行的原因,也不知道这起案件是怎么样的。的确,这些传送执行通知的法官是没有错的,他们仅是按司法程序执行任务。所以,我开门欢迎,握手告辞。


    错在策划这幕闹剧的导演,这些愚蠢而霸道的权势者。本案是举世闻名、显而易见的冤案,也是上海的耻辱。纠错平反,可以再度展示上海的司法公正,体现上海政治领导人的开明与新政。现在7年后突然发出这份冤案罚金的《执行通知》能起到什么效果?无非是向公众表明,这些制造冤案的人仍然大权在握,可以肆意妄为,根本不在乎公众舆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而且,这份匆匆出台的《执行通知》在司法程序上也是有问题的。《执行通知》签发日2008年3月20日,当晚7:00左右送达,而通知上规定,“责令你在2008年3月20日前缴纳上述罚金。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实际上,我是收到一份根本无法正常履行通知义务的执行通知书。不要说执行通知送达之时,法院已关门下班了。即使执行通知签发之时,已经不是3月20日前的时间,被告人就成了“逾期不履行”的违规者,可以任凭法院的强制处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能强制执行什么?无非是抢夺财产、限制人身自由。但一个已承受过三年冤狱的人还会在乎权势者的威胁吗?我自从被陷害入狱至今7年来在国内没有正常工作,没有任何收入,靠妻子在大学工作的2-3千元工资,她要供我吃一口饭,还要供我儿子读大学。我这个复旦大学的高学历者、海外名牌大学留学回国创业者,也曾是国内的精英人物,现在却被迫沦落于社会的最底层,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都没有。与我常打交道的上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都很清楚,我是一个钱没有、命一条的人。他们一直劝导我做生意、搞经济,因为我是一个经营管理科班出身的人,有经营能力与技术特长,但我心有余悸、有自知之明,我的冤案不平反,就无法在经济上有所期望。这张7年后送达的《执行通知》又一次证实了我的看法。如果今天我在经济上发达了,法院的一张执行通知书,我所有辛辛苦苦攒的钱就无偿地归并法院。这种掠夺多简单,都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


    当然,我在送达通知书上拒绝签字,因为我对这起司法不公正的裁判从来不予认可。三年的监牢中,我信任法律,即使遭受残酷的虐待,也不屈服,始终坚持无罪申诉,但我尊重法律,从来不抗拒刑罚,遵守监规,忍受人身自由罚的折磨,微笑地坐牢。现在我又一次面对司法不公正,也是同样的态度。我知道这张《执行通知》是本冤案司法不公正的继续,是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没有履行监督法院的职责、丧失督促法院纠正冤假错案的能力,才致使法院7年后再一次利用法律的名义来迫害当事人。但是,面对盖上法院大章的《执行通知》,即使我明知司法不公正,我也不会去抗拒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我会再一次表现出对法律的尊重,虽然我很贫困,但我还是愿意尽自己的能力支付非正义的罚金,我自己每月最少扣除一百元以上的生活费用于支付非正义的罚金,并且向同情我遭遇的海内外民众募捐借款,恳请大家资助几元钱,积少成多,帮助我对法律的尊重,同时也表达了大家对法律的信任,法律的审判最终是公正的,非正义的罚金最后必定会归还给所有的捐款或借款的人。


    在此,我向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三项请求:


    1. 请求审阅《督察简报》第7期的《冯正虎案撼动宪法权利》,并将其中的附录《冯正虎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请求个案监督的刑事申诉状》转交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要求人大常委会立案审查,督促法院依法纠错。现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先生就是平反本冤案的证人,他当年委托浦东新区外事办致冯正虎的信函已作为我方的证据。


    2.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本职工作就是立法、监督一府二院、为民请愿。您们有法律规定的调查权、质询权应当有权向参与这起冤案制造的所有官员、法官质问,而且您们所具备的参政专业能力也足以独立判断本冤案的是非。我请求您们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不仅关注我的冤案,而且还应当独立调查其他上海市民的冤假错案,纠正上海司法不公正,与上海的上访维权民众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的上海社会。


    3. 受迫害,找人大,有困难,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帮助选民天经地义、义务所在。我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慷慨解囊,捐款或借款100元人民币,帮助一个贫困的司法受害者尊重法律,缴纳非正义的罚金。859个人大代表每人贡献一份爱心,就有85900元。如果本冤案平反,法院一定会归还这笔非正义的罚金,届时所有借款均退回借款者,所有捐款都将转赠复旦大学作为法律专业大学生的奖学金。我已在中国银行开设一个专项账号委托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冤案的罚金。银行账号如下:


    中国银行  4038505-0188-038792-6  冯正虎


     


     


    此致


    敬意


    上海市民:


    冯正虎


     


     


    2008年4月1日上海仁和苑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邮编: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E-mail: fengzhenghu@hotmail.com     http://fzh999.net

  • 奥运拆迁户被软禁 拆迁许可证明日到期面临强拆

    民生观察获悉,今天上午有北京高官到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进行植树活动,在附近的北京奥运村地区办事处的三位拒绝拆迁的“钉子户”上午遭到软禁,不能自由外出。


     


    据“钉子户”之一孙永梁先生告诉我们,今天官员们的植树活动就在他家对面的土山上。早上七点多,他们家周围就开始来了警察、保安,到八点钟左右,奥运村地区办事处派出所有两名警察、八个保安,当地的开发商北辰房地产公司保安五人,洪志拆迁办三人共约二十人就守在他家门口,并告之不要外出,更不要到植树现场,孙永梁一家就这样被软禁在家。另外两位拆迁户王连民家、苏向宇家今天上午也遭到控制。对这三户的软禁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上午九点多才结束。


     


    孙永梁先生今天还告诉我们,他家的房子很有可能在明天要被强拆。因为拆迁公司取得的对他家的拆迁许可证,到明天(3月6日)就正式到期了,此前的拆迁公告规定的三天限期也早过了。拆迁公司目前取得的对孙家的拆迁许可证,是第四张“续证”,拆迁延期每办一次“续证”,拆迁公司得支付几十万元的费用,办理“主证”据说得支付数百万元的费用,因此,对孙家的拆迁再延期的可能性很小。


     


    此前,我们还报道了同样位于奥林匹克公园内,北京大屯乡北顶村六、七十户拆迁户被逼迫搬迁的情况。今天下午,民生观察在北京的志愿者到北顶村了解到,北顶村现在只剩下七、八家了,其余的都被迫搬走了。


     


    另据悉,今天在北顶村、仰山村分别有德国、日本等外国驻京记者采访。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两个地区的拆迁情况。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5



    德国、日本记者采访仰山村奥运拆迁户


    德国、日本记者采访仰山村奥运拆迁户

  • 全国首位被审判的通讯维权人士陈曙光被判刑(

     


    民生观察曾在2008年3月18日,披露了全国首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的通讯维权人士陈曙光的情况,今天,我们获悉,陈曙光案已于昨天进行了宣判,宣判地点还是在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宣判从上午十点开始,约进行了一个小时。


     


    法庭判陈曙光敲诈勒索罪成立,涉案金额被认定为九千九百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陈曙光在被关押了233天后,于昨天晚上六点钟已被释放回到家中。


     


    据陈曙光今天对我们讲,法庭宣判前,在羁押室内,有法警做他的工作,“接受法庭的宣判算了,不要上诉”。 陈曙光说,他不接受法庭的判决,他敲诈勒索,他是在做维权。陈曙光更对法庭把他替别的手机用户申诉,别人收的钱也算在他的头上感到不满,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4


    陈曙光判决书


     


    相关背景情况请见:


    全国首位通信维权人士案开庭 国内通信维权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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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拆迁户彭永胜维权取得阶段性成果:案件发

     


     


        2008年4月2日,武汉拆迁户彭永胜“要求政府和拆迁公司返还被非法侵占的拆迁协议书”一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武汉中院认为,一审判拆迁户彭永胜败诉,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详情请浏览:http://www12.asphost4free.com/wuhan027


     


        据彭永胜介绍:这个案子很简单,2002年,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勾结拆迁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拆迁,非法侵占了和所有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书,拆迁完毕后肆意违约,恶意侵占拆迁户的合法房产。特别是外来投资创业者,损失最为惨重,因为非法拆迁,家家倾家荡产。后来拆迁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改制,所有相关债权债务、文件资料都转给了另一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


     


        2007年5月下旬,拆迁户彭永胜起诉政府和拆迁公司,要求他们返还本属于自己的拆迁协议书。彭永胜将起诉书递交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姓施的女庭长在得知被告是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告政府部门,于是拒绝接起诉书。彭永胜只好天天去法院,要求法院给他立案,在坚持了数天之后,2007年5月29号,法院总算勉强接了他的起诉书,说要和领导研究商量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受理这个案子。


    过了一星期,彭永胜再次去法院, 立案庭的女法官公然偏袒被告,反复训斥他,并说”我不可能给你立案,也不会给你写《不 予受理裁定书》,我连一张纸都不会给你”。施庭长强迫彭永胜去找被告和谈,谈了两次,根本谈不拢。于是彭永胜每个星期都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立案,跑了一个多月,都没有结果,法院就是不给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他找法院纪检组一位姓柴的法官,这位法官很客气, 说需要集体开会研究研究,才能决定。一个多星期后,彭永胜再次到法院去找法院纪检组姓柴的法官,柴法官说不能给他什么明确答复,不愿意见他,不让他进办公室。彭永胜迫不得已,当着法官的面给各级纪律检查部门打电话投诉。迫于无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12号给他立了案。为了立案,彭永胜足足跑了44天。


     


        在2007年8月31日的一审正式开庭,审判员是全国道德模范、“人民公仆”吴天祥的女儿吴新莉法官。政府和拆迁公司为了逃避履行协议,否认和拆迁户彭永胜签订过书面拆迁协议书。彭永胜手上现有的证据—-被告高新集团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及过渡费的银行存折,仅能证明双方存在拆迁与被拆迁,补偿与受偿的法律关系,不能证实双方曾就房屋拆迁事项签有书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第一次开庭彭永胜很被动。


     


        庭审后,彭永胜在2007年9月2日到9月12日期间,对拆迁协议书的下落展开调查,他先后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并暗地里全程录音取证。调查过的相关负责人有:拆迁公司东湖高新集团拆迁负责人钟铭13808669458、曾经管理拆迁协议书的施跃华会计027-81732028、现在仍非法侵占着拆迁协议书并拒不认账的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余昌毅会计027-81732030、拆迁业主(老板)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访办公室匡红兵主任027-67880317、负责拆迁安置善后事宜的东湖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钱海燕局长和张智良局长电话:027-87561581。


     


        彭永胜成功地录制了13段关键的谈话录音,这13段录音不是一个个孤立的证据,而是一个前后连贯,逻辑严密的证据链。这些录音很清楚地显示:拆迁户彭永胜是和拆迁公司拆迁负责人钟铭13808669458签订过书面《房屋拆迁协议书》的;关南村及整个流芳街成千上万的拆迁户都没有拿到拆迁协议书;所有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书现在仍被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余昌毅会计027-81732030非法占有。


     


        2007年9月13日,彭永胜将这13段谈话录音刻录成光盘,作为新证据交给法院,吴新莉法官组织原被告把这些录音听了一遍,但并未对录音证据里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质证确认。听完后,吴新莉法官对拆迁公司代理人余昌毅会计说:“你回去找一下啦!看他的拆迁协议书放到哪里了?”很显然,吴新莉法官当时已经听出来事情的真相。余昌毅会计继续狡辩说没有找到彭永胜的拆迁协议书。彭永胜对余昌毅会计会计的狡辩很不满,表示“海外媒体将采访报道,还狡辩?”吴新莉法官说,法院是独立办案的,不会因为被告是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就偏袒东湖开发区管委会;也不会因为彭永胜说要上访或海外媒体关注就偏袒他。法院会秉公办案,不会屈从任何压力。当天没有宣判,法官说需要请示研究合议后择日宣判。


     


        2007年10月11日,一审判决书已经拟定好了,法院认为“原告彭永胜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供的电话录音已超过举证期限,且仅凭该录音资料,在无其他证据佐证下,也不足以证实双方曾签有书面协议的事实。故原告彭永胜所称双方签有书面《房屋拆迁协议书》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彭永胜的诉讼请求。”吴新莉法官标榜的所谓“秉公办案”没有兑现,牛皮吹炸了。全国道德模范、“人民公仆”吴天祥的女儿吴新莉法官027-87568278居然也知法犯法,枉法判决,制造出这起黑白颠倒的冤假错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全国道德模范、“人民公仆”吴天祥是武汉市政府倾力包装的武汉公务员新形象。至于吴新莉法官做出这个判决,是出自她的本意,还是受到了来自行政部门的压力,现在还不得而知。彭永胜认为,如果受到了外界的压力而做出枉法判决,,吴新莉法官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披露事实真相:这个黑白颠倒的判决是怎么出笼的?


     


        彭永胜上传到youtube视频网站上的一段拆迁户集体上访抗议的录像,配备了英文介绍,引起了国际著名传媒英国BBC广播公司的注意。十七大前夕,英国BBC广播公司4人采访组飞抵武汉,现场采访彭永胜,了解武汉拆迁排外丑闻的真相,花了将近3个小时,录制了专题节目.


     


        一审判决结果早在2007年10月11号就出来了,怕彭永胜不服判决,在“十七大”期间进京上访,迟迟不宣判,一直拖到“十七大”结束后的2007年10月26号才宣判。彭永胜当庭表示不服,要坚决上诉。他要求复印一审庭审记录,被吴新莉法官拒绝了。她说只能查阅摘抄,不能复印或拍照。结果,9个页面的庭审记录,彭永胜足足抄写了2个小时。他认为吴新莉法官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在十七大期间,武汉警方每天派警察到彭永胜家里去,看他是否在家,警告他不许进京上访,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2007年10月16日,海内外多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武汉上访拆迁户彭永胜被严密监控,不许进京上访”的新闻,如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海外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新唐人电视台等。


     


        2007年11月1号,武汉警方派两个警察到彭永胜家,警告他不许接受海外媒体采访,不许写博客揭露武汉政府不诚信,歧视侵害外来人口的丑闻,警察说,这个世界多一个谁少一个谁无所谓,叫彭永胜好自为之,彭永胜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次警察威胁上访人员的谈话录音在网上曝光后,再次引起媒体的关注,海外媒体纷纷报道转载,中国监督网等多家维权网站表示密切关注。


     


        2007年11月1日,彭永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经过5个月漫长的等待,2008年4月2日,武汉中院在组织了一次调查,和若干次合议庭合议后,顶住了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做出裁定:撤销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彭永胜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在这场“民告官”的官司中,武汉中院没有维持原判,说明武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司法审判的行为在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撞了墙,这是一个好兆头。


     


        在诉讼过程中,彭永胜采用电子邮件群发的方式给国内外数千家新闻媒体去函,运用博客,论坛,留言板等各种网络宣传工具,进行铺天盖地地宣传,扩大了影响。这起案件的二审,不仅引起国内维权网站和海外媒体关注,还引起了国内主流媒体的注意,《财经》杂志记者发来短信和邮件,询问案情,关注武汉的投资软环境现状。各省商会也非常关心,想了解详情,以供商会成员企业作投资决策参考。


     


        另外,2008年3月3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gongzhong@hppc.gov.cn在收到彭永胜的电子邮件投诉后,及时地回复他的邮件,并把彭永胜的投诉转交给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027-87231676 ,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这是几年来,彭永胜给各级政府部门群发大量电子邮件后,收到的唯一一份官方正式回复。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正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坚持,才揪出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文轩的腐败问题。


     


        彭永胜表示,这个案件发回重审,希望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认清形势,公正执法,有错就纠,努力维护武汉的司法形象。同时也提醒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两个拆迁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和武汉光谷投资公司:诚信是一个城市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一个不讲诚信的城市,必将遭到投资者的唾弃;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必将被社会淘汰。市场经济社会,一定要遵守最基本的游戏规则,靠耍小聪明,耍流氓无赖,迟早是要走进死胡同的。缺乏诚信的湖北武汉,如何实现中部崛起?政府厚颜无耻地欺骗、歧视、侵害外来投资创业者,谁还敢来投资?


     


        在司法不独立的大背景下,这场“民告官”的官司能取得这个结果,显得难能可贵。彭永胜对海内外新闻媒体对这个案件的关注表示诚挚的感谢,对顶住行政压力作出公正判决的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王汉萍审判长027-65686378、熊青审判员027-65686233、汤晓峰审判员027-65686353和叶欣书记员,以及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湖北省人大,表示深深的敬意。


     


        现在,包括彭永胜在内成千上万的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书,仍然被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余昌毅会计027-81732030非法侵占着,余昌毅会计拒不认账,拒不返还。彭永胜恳请海内外正义人士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实现案件的公正判决。


     


        彭永胜博客:http://www12.asphost4free.com/wuhan027


        视频博客:http://www.youtube.com/user/412852887


        电话:13971547327  QQ:412852887  E-mail:pengyongsheng2001@yahoo.com.cn   Skype:wuhansiqi

  • 浙江省杭州市出动千人强拆民房

     


    民生观察获悉,今天早上七点半开始,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批拆迁人员来到江干区定海社区居民莫来友、卫金荣家,强行对这两家进行拆除。


     


    据现场居民讲,当时“黑压压”来了一大片人,人数达上千人,这些人有公安的、城管的、法院的、保安和大量临时叫来的身份不明人员。这些人来后,封锁道路,将周围群众驱散,首先对莫来友家进行了强拆。


     


    定海社区拆迁被杭州市媒体称为最大规模的拆迁行动,由于补偿等不满意,此前有二十多户居民拒不签拆迁协议,其中就有莫来友、卫金荣家。获知自家房子马上面临强拆,莫来友的妻子、卫金荣的女儿等十多个定海社区居民,于2008年3月30日进京上访,欲挽救他(她)们的房子。


     


    据今天仍在北京的莫来友的妻子告诉我们,她家有三口人,房子面积七百多个平方,可她家总共只获得二百二十个平方的安置房,剩余的宅基地面积则被充公。所给的二百二十个平方的安置房,也需要她家按九百元和二千元的价格进行购买。莫来友的妻子说,居民们的宅基地被强占后,当局转手以二、三万每平方的价格卖出。卫金荣家的拆迁补偿情况和莫来友家差不多。


     


    另据悉,前天,杭州市及江干区出动了上千人对定海社区吕联兴家进行了强拆。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3

  • 山东临朐、浙江杭州发生暴力拆迁征地事件 村民

    今天中午,我们同时获悉山东临朐、浙江杭州发生暴力拆迁征地事件,有村民被抓被打。


     


    民生观察在2007年7月曾报道了山东临朐东城街道办事处多个村发生强制拆迁的情况。今天,临朐东城街道办事处南赵家河村赵爱兰家发生强拆事件。据赵爱兰的儿子严双告诉我们,上午11点半左右,东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当地派出所、绿化办和一些手持铁棍钢管的不明身份人员共三、四十名人来到他家,趁赵家当时没人将他家养殖院拆掉。赵爱兰夫妇发现后,上前阻止,结果两位老人被打倒在地,手机也被摔在地上,并被强行拖上车。


     


    现在,严双也不知道他父母被关押在何处。据悉,赵爱兰家因认为房子补偿价格过低,每平方米只有五百元,而周围商品房价已达2500多元每平方。同时,还因为安置房质量、面积等问题一直未签拆迁协议。


     


    同样是在今天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转塘大诸桥村,杭州市西湖区政府和开发商杭州枝江旅游渡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二百多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年纪约二十多岁的社会不明人员强行在大诸桥村开工修建碧波风华路。叶金娥等众村民们认为,碧波风华路已于2004年被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立案调查,到现在调查尚未结束,不能开工。


     


    村民们上前阻止时,当地乡综治办的一名姓袁的干部一声令下“上”, 叶金娥的母亲被推下施工挖出的一个大坑口,当场摔伤昏迷。到下午三点左右,数十位愤怒的村民到浙江省信访办要求给个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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