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征地拆迁

  • 江西吴赛英家破人亡土地被强占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4日消息】吴赛英,女,生于1972年7月20日,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三庙前乡万安村063号。身份证号:362330197207204183。

    现依法控告鄱阳县公安局、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万安村村民委员会、王新兵、王中杰、周同才、王亮、吴明良、徐云龙、黄逢超、周航、曹权宝、余军林、余章忠、余光佣、余先其、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利用其国家公职人员或代为行使国家公职身份,包庇或纵容黑社会人员,依仗其三庙前乡黑恶家族势力,以王新兵、王中杰等为组织领导者,以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为固定的骨干成员,进行有组织地通过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占、抢占农田、故意伤害、弄虚作假、伪造证据、颠倒黑白、大搞逼供、谋财害命、毁坏公私财物、抢劫绑架、故意制造命案至今不查,严重造成控告人吴赛英家破人亡,被非法占用农用地。

    吴赛英反映证据线索如下:

    一、1996年,在万安村村委会会计余先其和原村书记余军林的保护下,余盛举和余庆发丈势欺人借造水沟为名,霸占吴赛英2分8厘农田。

    二、2003年,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再次霸占吴赛英农田,擅自违法建房,面积特别大,在吴赛英不同意的情况下,吴赛英三翻五次的阻止,余盛举和余庆发二人叫来两家人员对吴赛英进行多次殴打,并打成重伤,天理何在。

    三、2005年,万安村原村支部书记余军林和村委会会计余先其以开发新区为由,强征霸占土地,转卖村民土地,与鄱阳县公安局和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不法官员及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和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欺压、哄骗村民,2005年6月8日,余先其指使余盛举(余盛举是余先其侄子)为帮凶,拿着一张无乡镇府的公章,也无村委会的公章的通告到处宣传和造声势,将发展大道几公里田地全部霸占,以最低白菜价给村民补偿,以黄金价卖给开发商,想方设法进行贪污。吴赛英承包的农田也在其中。

    四、2017年至2018年期间,吴赛英刚满22岁的儿子余章会高中毕业后,发现家里承包的农田被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侵占,母亲也多次被这三家人打伤,加上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颠倒黑白,充当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这三家人的保护伞,反将母亲吴赛英多次拷打,于是就多次到三庙前乡派出所讨个说法,想为母亲讨回公道。后又多次到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理论,想帮助母亲要回他们霸占的农田和母亲被打的理由。在此期间,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多次与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发生肢体冲突,余盛举、亲庆发、余三千曾多次扬言要弄死吴赛英的几子,余章会也曾经多次扬言:如果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不归还他家农田,恢复原状,早晚要与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玩命,杀一个抵一个,杀两个赚一个,至到2018年阴历9月初一晩上10点,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在家拿着一把菜刀正准备再次去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玩命时,被余章会奶奶发现,在余章会奶奶跪地求他不能带菜刀到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的同时,余章会只好赤手空拳的走到余盛举家拼命的要农田,余章会不但未要回自家承包的农田,反被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活活打死,并将尸体扔进湖城大桥大河里,使余章会丢下性命,再也没有报仇的机会。

    五、三庙前乡派出所知道后,将余章会的尸体捞起来之后,余章会的家属发现头部破伤,鲜血粘满了全身,根本不像三庙前乡派出所说的跳河自杀。另外,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指使不法分子将余章会的尸体捞起来不到一个小时就将余章会尸体强行带走火化了,根本不让鄱阳县公安局来验尸,也不查明余章会的死因如何,这是不是毁灭证据。

    六、2020年6月22日,吴赛英再次到余盛举家要霸占的农田时,余盛举给三庙前乡派出所打电话后,三庙前乡派出所赶到后,立即将弱势女子吴赛英反铐起来,大打出手,再次打得头部骨折,胸部骨折,全身青肿。由于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和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不法官员及万安村不法分子的多次迫害,使吴赛英夫离子散,家破人亡,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危机,根本没有钱住院治疗,更无钱来到医院作重点部位检查,只好在门诊作简单检查,买一些合适的药口服止痛而已,幸好有附近的外乡镇的好人送药治疗,为此留下终身后遗症,致使头部前面两岸高低不平。公安机关作出法医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很明鲜的可以看出,什么叫官官相为?什么叫警匪一家,法在哪里呀!

    七、多年来,万安村在评低保时,为什么搞关系保,人情保,卖低保,买低保。精准扶贫为什么扶富而不扶贫?吴赛英房子还是破房怎么沒人管?吴赛英家这多年家里几个残疾人,至到现在还不知道低保是怎么领的,中央好政策到了下面就变了,完全是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共产党的优越性到了基层一点都看不到。

    八、关于吴赛英家一系列灾难,特别是人命关天,三庙前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王中杰、乡长周同才、分管政法书记吴明良、纪委书记王亮等人,身为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为什么置之不理,难道都没有责任吗?特别是王亮,身为乡政府纪委书记,不但不担当,反而还糊弄吴赛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纯属失职渎职。

    九、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曹权宝失职渎职,欺压人民群众,上下勾结,不但不给弱势群体吴赛英失地证,反而还多次对吴赛英进行威胁,使出欺骗等手段,全村村民都给了失地证,为什么不给吴赛英呢?

    十、三庙前乡派出所所长徐云龙和副所长黄逢超及外勤民警周航不但不将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死亡案件报送或移交鄱阳县公安局,反而还毁灭证据,威胁吴赛英家属,加上派出所的不法警察还对吴赛英进行铐打,还打伤致残,是派出所办的案子不办,不是派出所办的案子越权违法乱办案,包庇犯罪团伙,纯属不作为,乱作为。

    十一、鄱阳县公安局失职,渎职,作为人命关天,不但不到现场验尸,反而压案不查,特别是在2020年6月22日,老案未了,新案又起,吴赛英被三庙前乡派出所打伤致残,鄱阳县公安局不但不立案查处,反而还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弄虚作假,违法乱给吴赛英作法医鉴定,明明吴赛英头部和胸部多处被打骨折,明显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后遗症,却鉴定为成轻微伤纯属徇私枉法。

    为此控告人要求:

    一、请求上级办案机关侦破此案,依法追究鄱阳县公安局、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万安村村民委员会、王新兵、王中杰、周同才、王亮、吴明良、徐云龙、黄逢超、周航、曹权宝、余军林、余章忠、余光佣、余先其、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及其帮凶的刑事责任。

    二、依法拆除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违法新建大面积的房屋。

    三、赔偿受害人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赛英电话:13694809412

  • 黑龙江城管勾结社会人员违法强拆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9日消息】庞晓娟是黑龙江齐齐哈尔隆翔商亭租赁有限公司的副经理。2002年其公司承接市城管局申请立项的政府招商项目(净菜上市)工程,为实施该政府项目,经过市政府审批同意。此后由于市与区城管之间多年的协调失败而互相争权、争钱、争地盘,最后导致市政府项目夭折,给其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市政府、市城管局、铁锋区协商,将其部分商亭安置在铁锋区保卫路“城乡结合部”,有四个商亭就安置在龙沙区春虹街,由市城管局负责每年换占道许可手续,2013年行政审批权利下放,占道证应由各区更换,其公司商亭来源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与私搭乱建的棚亭相提并论应安置解决。由于商亭网点的安置协商时间长达四年半之久,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困难,致使公司天天面临动迁,年年面临拆扒,十几年来没有过上几天安稳的日子。

    2019年3月22日,铁锋区城管局拆扒春红街,将庞晓娟的公司商亭违法强拆故意砸碎,情形惨不忍睹!铁锋区城管局没有下发任何法律文书,以及法律部门裁定的有效法律文书。投资人李国全向其要求拿有效文书,却被城管勾结多名没有穿服装的青年人打倒,现场四人的手机被抢,录制的现场视频被城管等人给删除,录像机内存卡给拿走,至今不归还!现场其中三人被打住院,十天后城管向派出所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被剪辑多个片段,至今没有一个部门人员出面为此事负责!

    以下为庞晓娟的情况反映:
    一、2018年9月,龙沙区城管和铁锋区城管联合下发通知,拟拆迁“春虹”街商亭,我公司正式向齐齐哈尔市“城管局”提交申请,一直在等待协调解决没有任何答复!
    2019年3月13日我公司已经向铁锋区城管现场“办公室”提交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证据,并在我公司四个商亭上贴上商亭情况说明(有照片为证据)。

    二、2019年3月22日,在事前铁锋区政府没有下发任何公告、通知、没履行任何强制拆除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铁锋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几十人带着铲车和数十名社会人员对春虹街的商亭予以强制拆除,我公司四个商亭全部毁损。我和公司的投资人李国权,与铁锋城管交涉,铁锋城管不但不予理睬,反而唆使一伙未着装的人员将李国权按到地上,围住李国权对其拳打脚踢,李国权已经68多岁的人了,哪架得住一群青壮年的围殴,我们拍摄现场情况的手机也被铁锋城管的人抢走了4部,录制的现场内容被强行删除,我们的包也被铁锋城管的人抢走了,手提兜里面的录像机的内存卡也被抢走,至今未还;

    三、我女儿坐在车里亲眼看见父母被众人围打,我女儿坐在车里也被也被数名城管和社会人在车外围攻恐吓,被多人强行拉下车,手机被城管抢走,互相撕扯连打带吓,精神上被恐吓突发心脏病,被120急救车救走了;
    我和李国权后来被多名社会人员强行带到城管“临时办公室”软禁起来,被多人控制不让出门;
    由于现场其中有一老人张雨的父亲被打吐血,被120救护车救走,我着急去医院了解情况,向屋内看管的人员请示去医院,却两次被多名社会人员围攻,其中一男子将李国权锁喉,我上去施救,被高个子(不着装)打倒昏迷,没有人救护,我要求去医院看病,城管队员和社会人员不同意我出门,我被迫报警110!民航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我们才有机会出门,我现场向公安民警指认几名打人者,但警察当场并没有抓人。
    由于我女儿病情危急,120需要家属到场,在120救护车坚持下,我们老两口才随救护车被带离现场。除了我们一家三口被打伤之外,还有一个老人在现场被打的吐血,也被急救到医院。

    四、我们离开后,该辖区派出所的警察经与铁锋区城管沟通,下午两点左右将我们被抢走的包、手机才要回,但我们手机中拍摄的城管与社会其它暴力强拆、打人的视频都被铁锋城管删除,现在的视频是现场其它角度在场人隐蔽拍的,当时他们围追堵截想抢没抢到,以及手机没解开锁没来得及删除的部分才得以保留,而录像机的内存卡至今没有归还给我们。

    城管和社会群体他们抢手机的目的就是掩盖违法执法行为,铁锋城管暴力强拆,事前没有做出强制拆除的行政决定,没有依法送达有效法律裁定,没有给予被拆迁方申辩、陈述的程序,事中对被拆迁业主围殴、抢手机、抢包,事后对被打伤的被拆迁业主没有说法,还以删除手机视频等手段意图蒙混过关。试问,这哪里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哪里是国家机关的执法!

    为首的王队长简直比街头的混混、流氓还穷凶极恶,他们拿着国家的工资,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可以这样胡作非为吗?

    从中央到地方天天宣传扫黑除恶,改善营商环境,那些报纸上的黑恶势力我没见过,但今时今日的铁锋城管的所做所为就是黑、就是恶,他们的黑、恶包裹在国家公权力的外衣下,危害远胜那些为非做歹的流氓、恶霸。我们3月22日多次给“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打电话投诉,回答等待解决,我说:城管已经开始拆扒了,公司损失严重请求援助……可是至今没有回复!

    五、当年我和老伴在外地挣钱,回家乡投资政府项目“招商引资”,我是抱着为家乡的发展尽一分力的美好愿望回来的,2002年的87万元,首批投放商亭40个,一项就六十万元。对于我们全家来说那是毕生的心血,谁知道这个政府项目如此的害人,自打这个项目承接以来,就因为市、区两级城管的纠纷,商亭无法如期按点落地,通过信访、告状,好不容易给安排落地了一部分,又今天拆,明天扒的不得消停。

    不是我们不配合政府工作,可你总得给我一个说法啊,毕竟我公司的商亭不是私搭乱建的个人行为,即使拆扒,可以给遗留其它空地保留,也不应该“土匪性的损毁”,那是我为政府项目投资的产物,是实施政府项目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

    六、从2018年至2019年3月11日我多次找市城管局,没有得到答复之后,2019年3月13日上午,我正式向齐哈尔市“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提交反应材料,多次去问询协调结果,答复只是等待(10个、15个、20个工作)至今未得到答复;3月22日上午,商亭面临被拆,我给接待我们的(董同志)打电话说明情况,回答还是等到20个工作日才能答复。
    我们保护商亭不让城管拆,三人被打住院,四部手机被抢,现场录像被城管和社会人给删除(我有其它隐性手机,保留了拆扒、打人现场)。

    七、政府项目、铁锋区政府“招商引资”,多年来,外地投资人面临政府项目夭折的损失,面临铁锋区城管原大队长严明勾结社会收费群体的欺负长达八年,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请上级领导查明事实,还我以公道!

    我代表投资人请求:
    1、严惩参与城管打人的工作人员和参与打人的社会人员,并支付受害者的全额赔偿以及被打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等各项人身损害赔偿;
    2、责令铁锋城管全额赔偿因其违法强制拆除,给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四个商亭的直接损失和租金损失);
    3、公开登报向我公司赔礼道歉;
    4、依法追究相关工作“此事件的负责人”及参与打人、抢劫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追究城管执法毁灭原始证据的违法行为,城管向派出所提交多个被剪辑过的执法记录仪就能证明抢手机现场)。(我保留部分录像、照片、120、被打人员的医院诊断为证据)
    6、依法追究2017年3月20日铁锋区城管违法强行叼走商亭的经济损失和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们请求各界人士援助,电话:13604524119

  • 广东清远村民抵抗强拆遭抓捕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日消息】2020年10月20日,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无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对村民土地、房屋进行强征强拆,遭到村民激烈抵抗,随后警方以妨害公务罪抓捕了13个村民。

    接到村民求助信息,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武汉、南昌、太原等数十位律师决定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20年10月29日–30日,朱才良律师等十余位律师同行赶到连山自治县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村民,到连山自治县公安局递交了辩护手续,到连山自治县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到广东省检察院请求省检察院启动法律监督程序。

    连山自治县曹为民检察长亲自接待九位辩护律师,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关于应该保障被占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妥善化解矛盾,及时撤销刑事案件的意见,表示将按照法律渠道严格履行法律监督义务。

    后续律师将向广东省监察委对于连山自治县党委和政府在没有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强征农民土地,在村民没有签署拆迁协议也未领取补偿款和安置的情况下,强拆了民房和有六百年左右的少数民族的家族祠堂等相关情况。

    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介绍,2020年10月20日,包括刑警大队在内的几乎全部公安局民警当天都出动参与了强拆行动。

    另据连山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10月20日,我局在福堂镇汗堂村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到部分村民持长刀、木棍、石块等袭击,暴力抗法,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我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但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现给予在逃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同时发布了相关通告。

  • 湖南邵阳强拆致人死亡尸体被抢走

    【民生观察2020年9月3日消息】2020年元月湖南省邵阳市居民宋宝连家中合法房屋遭当地政府和开发商暴力强拆,丈夫谢方伟因强拆受伤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拆迁指挥部人员以解决后事为由骗走家属然后抢走尸体,现宋宝连一家人无家可归,流落街头。

    宋宝连是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跃进社区居民,丈夫名叫谢方伟。其在跃进社区拥有3排2间2层半的房屋一栋,占地面积136.4平方米,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属于合法的房产拥有者。

    宋宝连反映,2019年8月21号,她一家人没有跟开发商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双清区人大副主任高小平带领几百个人,其中有巡管局,派出所,公安局,区,乡,社区以及黑社会的,强行逼签,把她夫妻二人从家中拖出关押,然后闯进她家,损坏家中电器、屋顶水池、断水,并把她家四周全部挖断。

    宋宝连说:“2020年1月3日,湖南豫湘工贸有限公司商业开发“湘西南物流”项目在相关手续未办的情况下,在没有完成住户安置补偿工作、未与我们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拆除我家。当天早上七点多钟几百个人把我家围住,把我家电线剪断,寒冷的天气,我生病的丈夫冷得发抖连早餐都没吃,他们强行破门,我看到他们如此的残忍被逼喝下农药,我夫妻二人被强拆人员打倒在地。我可怜的丈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晕死在地,被强行抬出家中,我夫妻二人被送到医院抢救,我丈夫内出血,身上有很多淤伤,医院下达病危通知。自此以后我丈夫再也没有下过床,没吃过东西,于2020年4月1日死亡。”

    “2020年4月2日下午17点左右,拆迁指挥部人员以调解后事为由将我们家属调离医院,然后强行抢走我丈夫的尸体,至今我都未见到我丈夫的尸体,也没有相关负责人处理此事。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拖出家门,现在死不见尸。湘西南物流项目指挥部还声称,人死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谢方伟本来生病就该死,何况他们还送到医院治疗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这种强盗逻辑让我无法理解,有哪项规定病人就要死,如果不是这次暴力拆迁我丈夫怎么可能会死,何况既然死亡和拆迁办没有关系为什么要抢尸,让我的丈夫死都不能入土为安。现在我们一家十几口人无家可归,家破人亡,这难道就是我们手无寸铁老百姓应有的悲惨人生吗?”

    据了解,湘西南物流项目是邵阳市的重点项目,其打着农业用地占地328亩的幌子,这十二年来实际做着炒地皮的买卖,开发商无资金实力,拆迁都是急需哪块先拆哪块。在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手续、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乾道地产公司合作投资建设《乾道和府》一期二期商品房,期间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施工违规卖房。试问,无良开发商肆意妄为,猖狂之极,谁人为之壮胆?何人为之张目?此开发商完全无视法律权威,无视政府尊严,无视民生权益,已激怒众人。

    在此,宋宝连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为基层群众主持公道,为老百姓做主,替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办实事,避免群访事件发生。有关部门不要再将她一家人往死路上逼,往过激的道路上逼!

    宋宝连电话:17873986856

  • 上海拆迁户丁菊英被判刑两年

    【民生观察网2020年8月27日消息】上海浦东新区拆迁户丁菊英,自从被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一直牵挂着上海维权访民的心,2020年8月21日传来了新的消息,为丁菊英作辩护的律师告知丁家属,丁菊英(2020)沪0115刑初746号案,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没有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丁菊英准备依法上诉。

    一、取消开庭

    根据浦东新区法院2020年5月17日发给辩护律师的《出庭通知书》:本院受理被告人丁菊英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一案,定于2020年5月25日13:30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希望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那天,浦东新区法院门口从全市各地赶来了数以百计的访民,因为下午13:30丁菊英案公开开庭审理,大家希望能听个究竟,但时间还未到,看门的保安寻找各种理由阻止访民旁听,最后通知取消开庭,原因莫名其妙。

    以下五张图片是访民朋友记录的现场,可见大家对丁菊英的遭遇愤愤不平。

    二、不怕拘留

    上海“民告官”志愿者宋嘉鸿表示,三年前,他认识了丁菊英,周围的朋友告诉他,丁菊英到北京上访维权已经行政拘留19次了。仅仅讨个公道还要拘留,理由是什么呢?19次拘留共190天在监牢里,这是什么概念?所谓维稳已经离开了人心。丁菊英的住房为农村宅基地建房,在未完全知情情况下,实施了违法拆迁,一个六十朝外的老人总要有房住吧,这是合理的要求。政府再忙,千头万绪也要把丁菊英住房安排好,这才是政府第一位的。丁菊英曾说,为了维权再拘,她也不怕!

    三、先入为主

    丁菊英得不到合理解决,用来临时急救的5平米房屋,也被某些恶势力停租了。丁待在你信访办,鞭策你信访办,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结果被赶出门外。没有违法拆迁,就没有丁菊英的维权,在法律上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等的。《刑法》里的“扰乱工作秩序罪”与丁菊英的情节相差十万八千里。丁菊英待在唐镇信访办,是镇、区领导都不接见她出于无奈,这与“扰乱”完全两码事,也没有重大后果。然而,政府以丁菊英所谓扰乱他们工作为由,以“小报告”的方式,在丁菊英赴巡视组求助,并到达巡视组驻地,即被警察抓了,完全是恶人先告状,给办案人员起作“先入为主”误导作用,即便有律师辩论,最终也是走过场。

    四、杀鸡儆猴

    丁菊英被浦东新区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二年徒刑,真是晴天霹雳!判决哪有法律依据啊,绝对是国徽下的肮脏交易,非常可惜:如不镇压丁菊英,上海成千上万的拆迁户都要睡到信访办去,这里法律竟变成“杀鸡儆猴”的工具!上访维权都是依宪法为依据的,丁菊英坐在信访办只是对政府不作为、官僚主义的愤慨,责任完全在政府的违法征收,我们作为拆迁户之一通过网络为丁菊英喊冤!

    丁菊英无罪!

  • 重庆万州官员涉嫌倒卖移民安置房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2日消息】2019年7月5日重庆民营企业家向前飞,在重庆万州区政府门口信访过程中喝农药(敌敌畏),于2019年8月5日去世。向前飞生前多次反映移民安置问题,万州区相关部门并未实际解决有关问题,被逼无奈喝农药以死来维权。

    据重庆法制网报道,向前飞生前系万州区金嗓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位于万州区和平路136,138号,经营面积1408.11平米,土地使用权证196.8平米,具体房屋面积当时已经测量清楚并经向前飞本人签字确认。

    当时为了三峡工程,在舍小家为大家的情况下,配合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搬迁。向前飞本人也将在万州的事业移到成都,在万州的关于移民安置的事情交给本公司的总经理陈应全权处理。就是这个向前飞生前十分信任的人,拿着向前飞个人出具的委托书非法倒卖移民指标,让向前飞在以后的维权路上举步维艰,最后被逼无奈喝农药自杀引发疾病身亡。

    陈应,原重庆万州区工商银行稽核科长,后任金嗓子集团公司总经理。在2003年4月2日时向前飞以个人的名义给陈应出具了一份委托书。且不论该委托书的效力如何,就是利用这个委托书陈应与当时的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程地利等相关人员相互勾结,欺上瞒下,中饱私囊,将属于国家的财产,以向前飞的名义出卖(共计27套房),谋取非法利益。

    程地利,时任红光街道办事处移民办(太白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陈应与程地利相互勾结,利用一份没有签订时间的委托书复印件,以向前飞的名义非法签订房屋转让协议27份,侵吞变卖了国家的补偿安置房。后程地利被万州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不了了之。

    向前飞的第一次补偿安置

    2003年4月2日,向前飞给本公司员工陈应写了移民搬迁安置委托书(该委托书有五份原件)。2004年3月12日,向前飞本人与万州区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签订城市居民门面搬迁安置销号合同,因此,万州区太白岩街道办事处按照城市居民搬迁、安置、销号政策,将向前飞名下的房屋以及重庆万州金嗓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含门面)搬迁安置在龙宝移民开发区商业步行街A区4、6、8、11号房屋,安置房屋面积为688.98平方米,当时政府就如此安置完毕。但是此次安置,直到今天未办理房产证。

    向前飞第二次补偿安置存在吗?

    因移民搬迁安置补偿面积不足,金嗓子公司多次书面向万州区移民局及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申请重新进行移民安置补偿。

    后来经过调档发现一份《瓦厂后街23号向前飞移民搬迁情况的说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内容载明:决定对金嗓子集团进行重新安置。该证明没有加盖公章,不知是哪个部门作出的。万州移民局、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等移民负责单位也未通知过向前飞及其家属,陈应也未通知过向前飞本人。向前飞对此事不知情,也未和任何部门签过安置协议,房屋也从未安置到向前飞名下。

    所以向前飞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对向前飞的第二次安置或者重新安置一事。如果有重新安置一事,请相关部门拿出相关证据证明。

    陈应、程地利涉嫌倒卖安置指标

    万州区太白岩街道办事处未将重新安置的决定(截止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官方的文件说明有重新安置的决定)告知向前飞本人,所有安置事宜全部由陈应一个人执行。在重新安置过程中,太白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程地利(已被万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没有结果)与陈应相互勾结,以向前飞的名义将国有资产802.66平方米的住房和门面房,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出卖或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利。

    陈应私下篡改了2003年4月2日的委托书,故意用身份证复印件把日期遮挡,其所使用的也是复印件(办事处存档的也是复印件)。陈应以向前飞的名义与黄大莲、李才凤、张武星等人,签订虚假房屋转让协议,共计倒卖安置房屋27套。其中房屋20套,门面房7间,其中9套房屋转让协议非陈应签署,非法牟利数十万元。这些钱款均打入陈应账户,后被陈应、程地利等人非法侵占,该钱款并未支付向前飞本人。

    如果按照移民安置政策规定,对向前飞第二次进行移民安置后,应当将第一次移民安置的房屋收回。但时至今日,第一次移民安置的房屋(安置在龙宝移民开发区商业步行街A区4、6、8、11号)仍然在向前飞名下而未收回,且每年继续领取门面房扶持资金。

    如果说真的对向前飞进行了第二次安置补偿,那么也应该是在2006年4月13日之后。但是在2006年1月16日陈应以代理人名义和王建国及2006年1月5日以向前飞名义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又是什么?这些是重新补偿给向前飞的安置房呢?还是陈应,程地利等人联合相关工作人员以向前飞的名义骗取并倒卖国有资产呢?据陈应讲,他将卖房所得给了程地利8万元好处费,且还给程地利一套房,陈应也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此处的2套门面安置房,钱又转到自己账上。

    对上述27套房产,向前飞既没有与有关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从未安置到向前飞名下,也未获得任何出售房屋的收益。房屋被转让前其产权仍为国家所有,转让所得亦未上缴国家。

    综上,陈应、程地利等人,利用向前飞具备移民安置资格、移民局有关领导已经同意重新安置的情况下,利用自己身份的便利,非法倒卖移民安置指标,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实。

    罗玲女士系向前飞生前妻子,已经实名向万州区水利局(原移民局)反映上述问题,27套房产到底有没有安置到向前飞名下,还是直接被有关人员以向前飞名义进行了非法倒卖?希望万州区水利局能够对向前飞生前安置情况界定,出具书面结论。

  • 南通瞿华房屋被违法强拆两年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8日消息】昨天是2020年8月17日,距离2014年1月6日江苏南通开发区瞿华的快餐店被违法强拆已经6年半,距离2018年8月17日,其一家三户住房被违法强拆已经整整两年了!

    瞿华家的灾难始于2006年!2006年南通开发区管委会以莫须有的金属制品园区项目来对其居住的南通农场中心管理区五小区进行拆迁,在和拆迁公司两次接触没谈拢的情况下,某天半夜,瞿华家所有房屋的玻璃全部被砸毁!导致其公公张武功第二次中风,婆婆俞志兰受惊吓后神经性抑郁抖动症,至今留有后遗症。室外的电表被故意拆毁,导致半年家中无电!

    自2013年8月开始,全家赖以生活的快餐店,便开始遭到拆迁公司人为的破坏!店门锁被塞牙签灌胶水、店门口被人故意倾倒垃圾、房子被撞坏、自来水管被破坏。报警后,警察至今未调查处理!

    2013年10月开始,南通百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地痞流氓在没有施工许可证、在瞿华的快餐店都不在施工范围内的情况下,对她的快餐店实施封门、封路、断水、断电,并于2014年1月6日将快餐店铲成一片废墟!期间瞿华的母亲曹跃香被殴打致轻微伤,其姑妈被打2处骨折构成轻伤,公安法医拒不出鉴定结论!家人前后报警多达10多次,公安未有一次依法履职,还做出没有犯罪事实的不立案通知书,理由是为了施工顺利!事实是该道路项目至今是烂尾工程,犯罪份子至今为止逍遥法外!

    2013年10月开始,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无法定权限,没有任何公共利益项目的情况下,超越职权以南通市人民政府的名义,用刻有“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专用章”的公章对瞿华家三户房屋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两份决定书连南通市市政府的公章都没有,而瞿华一家从南通市中院打官司一直打到江苏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居然都是败诉!三级法院枉法裁判,江苏司法一片黑暗!

    2018年8月17日,在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于2018年6月21日对张武功案件做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也就是不执行。在开发区法院对张金山户、张金娟户房屋还未受理执行案件的情况下,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苏通园区,组织公安、特警、城管等几百人顶着第18号台风“温比亚”的狂风暴雨,将瞿华一家三户老弱病残家庭的所有住房违法强拆。强拆人员故意选择在狂风暴雨天实施强拆,导致其三户家庭所有财物被毁。

    2018年9月15日,瞿华一家依法向南通市中级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南通市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立不裁,依法向江苏省高院提起诉讼,不立不裁,依法向江苏省检察院提起行政监督,无任何答复!至今为止,南通中院对瞿华发起的7起行政案件不立不裁,充当地方政府违法的保护伞,让她们一家人上告无门。法院从枉法裁判到现在直接不立不裁,司法的腐败让她们一家人看不到一丝希望!

    2019年5月16日,瞿华全家(住房均被违法强拆的当事人)购票去北京的当天,苏通园区、江海镇区为了打击报复她们,组织几百人将其哥哥瞿银华300多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给违法强拆了。在南通市政府已经确认强拆违法的情况下,苏通园区仍然打着污水治理的名义,于2019年11月6日,指使10多名违法人员在没有施工许可证,在其哥哥被违法强拆的房屋处违法施工,并将她的哥哥及父母打伤,哥哥多根肋骨骨折,全身被打的到处是淤青,鉴定轻伤二级,母亲颅内出血,鉴定轻伤二级,父亲轻微伤。报警后警方不处理,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2019年9月19日,为了对瞿华一家进行打击报复,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居然以她们多次去国家信访局、住建部,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罪名对她们进行拘留、罚款。

    从2015年至今,瞿华夫妻俩经常被当地维稳部门安排的社会人员盯梢、跟踪、限制自由、甚至于被堵车、堵门、撞车等等!去北京多次被地方公安和街道雇佣的黑保安用黑车违法截回南通,还被黑保安殴打、抢夺财物,每一次报警都无任何结果。2019年9月,为了非法限制夫妻二人人身自由,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海镇区主任陆健,居然雇佣保安公司对她们实施非法拘禁!

    瞿华表示,为了达到违法拆迁、违法逼签的目的,从2002年至今,她们一家人被违法剥夺了国家赋予的建房权利、饮用自来水的权利。10多年来,在附近都是污染工厂的情况,她们一家至今为止还在直接饮用地下水,政府官员拒绝给她们所在小区安装自来水,多次投诉控告均无果!

    为了达到违法圈地违法强征房屋的目的,南通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苏通园区管委会的官员们肆无忌惮、强取豪夺、以强凌弱,公然将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地的强拆官员们丧尽天良、坏事做尽,强拆了瞿华的家,同时还剥夺了她们的司法救济权、上访权,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地方官员的罪恶罄竹难书。

    瞿华说:“最后,请你们不要忘了,当你们逼得我们无路可走时,我们还有最后一条同归于尽的路!”

    瞿华电话:13901480532

  • 大午集团遭偷拆工人被抓被打

    【民生观察2020年8月8日消息】2020年8月4日凌晨4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国营农场人员开着挖掘机、吊车,偷拆大午集团农业公司的办公室。凌晨5点,得到消息的大午农业公司员工和郎五庄村民,赶到现场,阻止对方逃跑,扣下了他们一辆铲车,一辆吊车,一辆轿车。徐水区公安局副局长崔超指挥特警向正当维权的工人和村民喷辣椒水,投烟雾弹,殴打工人和村民,导致20多人受伤,还有几人住进了医院。然后才有了下午的请愿活动。

    当天下午,大午集团工人和郎五庄村民100多人自发到公安局请愿,表达惩治打人凶手的合理诉求,却又被抓39人,他们在里面受尽了屈辱!几经交涉,至晚上十点,总经理刘平陪着最后一名被释放的人员,走出了公安局!

    在请愿过程中,肥业公司王迎丽被盾牌打倒,两男一女将她摁倒在地,随后被四脚朝天抬进公安局院内,还被重重踢了一脚,她大声讲理,又被打了耳光,且衣服被撕破。在被带到羁押室后,警察先是用膝盖拌腿,随后又让她面墙蹲下,在交涉中不仅给上了手铐,而且接连被打了两记耳光。

    副监事长刘会茹被4名警察按住,强行抬进公安局,她的鞋子被甩飞,挎包、衣服、袜子被撕破,手脚受伤,随身携带的杯子也碎了。

    8月6日10:00,大午集团在国际酒店12号会议室召开以“把屈辱说给家人听——8.4磨难记”为主题的请愿受难员工倾诉会,36名因“8.4事件”被非法拘禁的员工参会。会上,受难员工倾诉了自己的屈辱经历。

    据初步统计,被抓的39人中:
    被戴上手铐的12人(女员工4人)
    四脚朝天被抬进去的12人(女员工5人)
    遭受拳击的6人
    被警棍击打头部的2人
    被打倒后遭脚踢的2人
    被抓头发的2人(女)
    被撕烂上衣的2人(女)
    被滚手印、脚印、验血的4人
    被打耳光1人(女)
    20多人皮肤有明显外伤

    附简介:

    大午集团是1984年在一片荒滩上从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三十多年的艰苦创业,自我积累,滚动发展,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2017年,大午集团所在地被保定市委、市政府评为首批“创建类康养小镇”。

    大午集团首创私企君主立宪制,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并立并行。集团设监事会、董事会和理事会,三会中董事长、理事长(总经理)均由选举产生。这套制度自2004年实施以来,企业发展快速稳健,政通人和,顺利解决了传承难题,进入了发展的良性轨道。

    孙大午,男,1954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高林村镇郎五庄村,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获颁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

    孙大午初中毕业后曾待过山西临汾二十八军八十二师与徐水区农行,这两个经历让他发现农牧业可以发展经营。1985年他创立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一千只鸡与五十头猪起家。担任董事长期间,孙大午自学不缀,并于1996年6月获颁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

    1995年,大午集团已经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孙大午也获选为保定市人大代表。1996年8月,他当选了保定市禽蛋产业联合会的理事长。2001年,孙大午除了大午集团董事长外,亦兼任大午学校校长;2002年10月,他被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聘请为高级研究员。

    2003年5月29日,他被指向三千多户农民借款达一亿八千多万元,被官方诱捕,并以非法集资的罪名遭到收押,并曾指控其非法持有弹药,两位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与总经理孙德华和集团的财务处长也都被扣留。最终他被徐水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尽管获得媒体、农民、学者与网友的支持,但他选择不再上诉,并于同年11月1日父亲生日时出狱回家,跟他的企业与农民走在一起,继续奋斗。

    孙大午因此被描述成一个优秀的农民企业家,一个为中国农民的前途命运忧心忡忡的思想者,甚至有人称他为「中国企业家的良心」,也有媒体称呼他为「中国农民的英雄」。他在北京大学演讲,直言农村有八座“大山”。他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而受到全社会的瞩目。无论外界对他如何评价,他却对自己始终有着清醒的认识:“看似可喜可贺,其实是可悲可叹的人物。”

    孙大午的改革是力图维护家族的所有权,同时又能通过决策权的分离来让有才干的人作决策。但问题在于,决策权在本质上并非是独立于经营权和所有权之外的范畴。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其核心就是决策者能够以其资本承担决策风险。

    孙大午的三权分离从长期看是行不通的。而从目前看,三权分立,实际上也只是将重大决策权的一部分下放,而孙大午作为企业的精神领袖其地位并未改变,那么企业的重大决策肯定还是由其最后拍板。

    大午集团内部虽然建立起了一个相对有效的经营者选拔机制。但三权分立,又在根本上弱化了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一个企业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为谁干的问题,所有权的家族化终究会使这个问题日趋尖锐。所以孙大午的改革是一种“家族企业的乌托邦”,不如南存辉的股份化改制来得彻底和现实。

    孙大午不搞股份制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很多民营企业的最大误区就在于一提股份制,就以为是分股份。其实真正的股份制是面向未来,是激励大家创造新的未来。担心股份制会带来问题,正如担心孩子长大后会不再孝顺一样。关键还是看当事人怎么去做。

    一路向前走,一路是鲜花。如今的大午集团,农牧根深,繁花硕果,传统产业与高新科技齐备,勤劳质朴与文明整洁并存,二十多个子公司蒸蒸日上,新的产业园区正在兴建。

  • 武汉居民贺顺清祖屋遭强拆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0日消息】2020年6月20日,贺顺清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瓜堤街126号的房屋,被汉阳区政府雇佣黑恶势力非法强拆了,致使他流离失所,还遭到社会黑道人员的绑架和追杀,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贺顺清,男,身份证:420105196305212032,家住武汉市汉阳区瓜堤街126号。联系电话:18771039854

    贺顺清说,正当全球在抗击新冠病毒的关键时刻,全世界都在关心人民生命财产健康的当下,美国政府给予受苦受难的美国人民给予帮助,而中国地方政府的官员却用黑恶势力疯狂抢劫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

    我是武汉市汉阳区公民祖居在这里有十几代人了,因不满该区人民政府动用黑恶势力,非法拆迁本人在汉阳区瓜堤街126号房屋,被该区于2020年6月20日左右非法强拆。致使本人流离失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作实体处理,不能起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

    在这严重的疫情中,我们的生活已经举步维艰,活下来都不易,政府没有给过一分钱的帮助。大清帝国没有强拆我房子,民国政府没有强拆我房子,为什么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政府,还要非法强拆我房子,还动用黑恶势力,社会黑道人员绑架追杀本人。汉阳区人民政府,岂能成为“黑恶者”啸聚山林,“知恶而不治恶”盲目的袒护,这是不是才是最大的“恶”呢?

    因我到处举报控告,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书记徐洪兰、区长盛继亮,他们两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动用黑恶势力,用社会黑道人员绑架、追杀我,其原因是为了抢劫我的私人房产。

    2015年5月5号晚上七点钟,他们(自称是汉阳区拆迁办的)一群7人闯到我家,恐吓威胁我,首先是将窗户玻璃砸碎、踢开大门,气势汹汹、恶狠狠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赶快搬家、你住的房子要拆迁,识相点莫找罪受,赶紧签字,要不然我们就强拆,你懂不懂?我实话跟你说,跟谁谈、跟谁反映都没有用,你无数次报警有用吗?你也不想一想是为什么?”

    2016年10月4号,这帮人越来越疯狂,每天骚扰我不得安宁,我每天报警5到6次,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10月6号这一天,这帮人踩点趁我上班后,家中没人就强行撬开我家大门,将家中53000元现金拿走,剩余的2000现金没有被发现。110警察来到现场后也看到了我家被洗劫的场景,鹦鹉派出所已立案,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至今没有任何调查结果和音讯,得不到一丝解决。

    2017年4月9号晚上七点多钟,我刚吃完饭,还是这帮人,人数多达20多人闯入我家控制我的人身自由,同时恶狠狠地说:“我们是拆迁办的,砸你的窗,撬你的门,要拆你的房子都是政府行为,我们与你无仇无怨,不会无缘无故跟你过不去,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是政府设立的拆迁办,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公安局要是管的话,不会是这样的局面,放明白点,别做苕事,要死要活你自己定,要活命就赶快签字……”。就这样折腾我一个晚上没让我睡觉。

    第二天早上,这帮人像押犯人一样把我绑架到汽渡口,过路的人看到后报警了,110及时赶到才将我与他们一起带到鹦鹉派出所,在派出所,这帮人还在不停地放狠话:“我们这次非要把你搞死,非要你死不可!”一直到下午两点多,我趁他们不注意才偷偷地从后门逃走。接下来的日子,我有家不能回,四处流浪,最令我痛苦的是,他们还找我上班的单位,汉阳人信汇闹事、滋事,逼得我丢掉工作,失去生活来源。

    2017年6月这些人再次闯入我家,把我家剩余的财产破坏和抢劫一空!

    党中央习主席强调法制治国、强调党的干部和政府机构要为人民办事、为人民谋幸福,这帮自称是汉阳区拆迁办的人员敢于藐视法律、无视公安部门,公开威胁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任意抢劫公民财产,如果不是汉阳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授意和支持,他们敢吗?

    我强烈要求纪委部门查处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书记徐洪兰、区长盛继亮的渎职、腐败行为,强烈要求国家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赔偿我的财产损失,保障我的人身安全!

  • 江苏陈岚房屋在雷雨夜被偷拆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日消息】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金港村村民陈岚家的房屋,在未收到任何拆除公告以及补偿的情况下,于6月19日夜被村委会乘着夜黑风高给偷偷拆毁了。

    6月30日,陈岚带着孩子来到政府部门求助,她哭泣着向政府官员呐喊“求求你们,帮帮我们孤儿寡母吧!我们母子的栖身之所被村委会乘着雷雨黑夜给偷拆了”。陈岚反映,被偷拆房屋使用面积为643㎡,早在2015年的时候村委会向其表示想征用房屋土地,因协商无果,此事便不了了之。今年6月初,陈家港镇党委副书记韩勇以及金港村党支部书记张志保再次联系她,表示想征用土地。但因作出的补偿面积少于房屋实际面积,加上被占用的宅基地未在补偿范围内,陈岚再次拒绝拆迁,没想到6月19日夜,村委会就乘着夜黑风高派人来给偷偷拆毁了。

    6月17日,陈岚曾接到村支书张志保发来的短信,上面写着:“陈岚,你好!你户位于金港八组的房屋闲置多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我居委会拟将你户房屋拆除……你若有意见,请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否则视为异议不成立。”

    陈岚表示,自家房屋于2014年年底建好,为前后两合院,使用面积为643㎡,房屋周围有约916㎡的宅基地。此次村委会作出的补偿面积仅为401.36㎡,远远少于自家房屋使用面积。同时,被占用的还有面积约为457㎡的宅基地,但村委会并未就此作出相应的补偿。据此,其回复张志保称不同意上述不合理条件。

    2015年,因其丈夫身患癌症在家休养,他们对房屋前面的三间平房进行了装修。同年金港村村委会联系她,表示想征用房屋土地,但因补偿条件不清晰,此事便不了了之。令她没想到的是,在拒绝拆迁没多久,他们家便受到了停水停电的“待遇”。为此她多次联系金港村村委会,对方回复称,周围的房屋都拆迁了,不能只为你一家供水供电。没有水电,陈岚迫不得已之下,只能带着家人搬到响水县城租房居住。其中2018–2019年期间,房屋中的冰箱、空调、电动车等所有家电被不知名人员偷走,此外,房屋的门窗设施也遭到打砸。

    今年6月中旬,陈家港镇镇政府与金港村村委会再次联系上她,表示想征用房屋和宅基地,用来修建小学操场。但因两者无法提供相关手续以及补偿标准等文件,再次遭到陈岚拒绝。在被追问不同意的情况下房屋会被强拆吗?韩勇和张志保表示,现在不允许强拆了,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也不会强拆。况且修建操场也不一定需要征用你家的房屋土地。陈岚介绍称,因韩勇和张志保向其表示过不会强拆房屋,所以她在6月17日拒绝张志保后仍相信自家房屋不会被强拆,她和家人就安心的在响水县城租房居住。

    然而,仅仅过了2天,到了6月19日夜,她家的房屋就被偷偷拆毁了。6月21日下午,陈岚从县城回老家看房,这才发现自家房屋已被偷拆,且一半宅基地也被占用,听周围村民介绍,房屋是村委会派人乘着夜黑风高偷拆的。随后,陈岚向当地警方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后,通过电话联系上张志保。并对陈岚表示,张书记让你周一前往村委会就房屋被拆一事进行协商。但是,陈岚表示,在经历房屋被偷拆之后,她已经不敢相信镇政府和村委会了,由于目前需要照顾14岁的女儿,她并不敢前往村委会。

    6月27日,陈岚咨询律师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以及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在征地拆迁中,除了法院外,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强拆的权力,一旦强拆、偷拆,其行为就是违法行为。此外,除暴力拆迁违法外,其他诸如断水断电等软暴力行为也同样是违法的。此次村委会的偷拆行为,在没有对当事人房屋进行调查认定的情况下,未经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直接将房屋进行拆除,当地村委会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6月30日,陈岚带着孩子来到政府部门求助,她哭泣着向政府官员呐喊“求求你们,帮帮我们孤儿寡母吧!我们母子的栖身之所被村委会乘着雷雨黑夜给偷拆了,请上级政府为我们孤儿寡母做主,帮我们讨回公道,惩处基层村委会违法偷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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