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来稿

  • 大午案第二日庭审简报

    2021年7月16日上午9时,大午案第二日庭审继续。

    上午主要是各被告人对庭前会议决定发表意见,公诉人重点回应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辩护人再次补充发表意见。下午合议庭仍以“无必要”“无非法取证”为由驳回全部申请,随后进行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法庭调查环节。

    一、生不如死的“指居”,无法启动的“排非”

    大午案中曾有七名被告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此期间他们遭受了残酷的非人待遇。其他被告人亦提供了相关线索,向法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

    1.孙大午:“指居期间,我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在庭审过程中,孙大午自述:“在监视居住期间,我曾经因为苦不堪言、生不如死的待遇,要求到看守所去,我为此绝食了三天。我要求看看习主席的《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因为大午集团就是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但最后请示领导,又不让看。直到正月他们上班了,才给我放了一小时的风。三个半月,我第一次看见太阳”。

    2.孙三午:“指居期间,我瘦了24斤,5天没有解大便,只求送我去看守所!”

    孙三午(孙志华)自述:“所有笔录都是在监视居住的房间和我说好,先对好了口供,再戴上头套去执法办案中心对口型。在监视居住期间,我们得到的待遇是非人待遇,真是生不如死。160天我体重少了24斤,5天都没有解大便,后来我得了疝气,越来越严重,但至今也没让我做手术。在那里面,人就是没有希望的。他们让我签什么就签什么,只求赶紧送我去看守所”。

    3.孙萌:“他们向我推荐其他企业,接管大午集团!”

    孙大午长子、大午集团董事长孙萌自述:“我被指居之后,领导说大午集团需要有人经营,给我推荐了几家企业,让他们接管集团。我说都不是一个行业,怎么能接管,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应该给我父亲取保候审。结果领导很生气,摔门而去。后来他们给我承诺,十天半个月我就能出去。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在监视居住的地方,把台词背好,再去做笔录。现在给我量刑建议是16年,我被骗了、太委屈了,现在给我定罪的都是我自己的假笔录,要排除这些证据”。

    4.孙福硕:“我被拷在审讯椅上30个小时,他们说我不配合,要送我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孙大午次子孙福硕自述:“我不知道什么是刑讯逼供,但抓我的时候把我拷在审讯椅上拷了30多个小时,我腿都肿了。他们都知道这些情况,提审我的警察明确说,别以为他们对付不了我,他们可以把我送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我知道监视居住很可怕,我很害怕,我后续的笔录都是在这种压力下做出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中较为轻微的一种,但大午案的被告人的感受却是“生不如死”。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场所、实为“人质”的女眷、用尽威胁引诱欺骗手段的侦查人员,使得指居俨然变成“非法拘禁”。此种情形下所取得的被告人供述,当然是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排除。

    面对被告人及辩护人坚决要求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公诉人提供了被告人入所健康体检表、讯问合法性核查笔录,用于证明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然而入所健康体检表中并未体现当时孙三午已身患严重疝气的情况,且被告人所指非法取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肉刑,体检表不能排除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至于讯问合法性核查笔录,不仅出现了同一位检察官在同一时间两次出现在核查现场的荒唐情况,同一位检察官在两份核查笔录中的签名笔迹也明显不同。公诉人对此解释为证据瑕疵。

    合议庭据此表示,合议庭认为不怀疑存在非法取证情况,不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调查程序。

    二、绝不同意的取保,全部驳回的申请

    大午案20名被告人中有一对四岁孩子父母,即柏雪松和李大红夫妇。2020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当着两人四岁幼子的面,给两人戴上黑头套强行带走。随后将孩子丢给完全陌生的政府工作人员超过12小时,直至其他家属发现此情况。这个孩子从此不上学、不回家、不说话,至今仍在接受心理治疗。

    大午案中还有一位名叫纪玮莲的被告人,因其原为孙大午助理,亦曾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纪玮莲患有严重抑郁症,被采取强制措施以来,每日呕吐数十次,身体极度虚弱,处于精神崩溃边缘。

    检察机关对柏雪松、李大红、纪玮莲三人的量刑建议均在三年以下,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庭前会议中,检察机关也承诺将取保候审的办理作为第一要务处理,然大午案被告人至今无一人被取保。

    庭审过程中几名被告人都表达了司法部门承诺落空的疑问,同时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李大红表示:“我不是态度不好,我是一个母亲”;纪玮莲提出:“我非常不理解,监视居住的场所和看守所都有360度摄像头,我的身心状况他们都能看见,为什么还是不能取保?”

    大午案被告人明明符合取保条件,为何不取保?

    这或许是无法回答却不言自明的问题。

    对此,多名辩护人基于法律人最基本的职责、最起码的良善之心,恳请合议庭依法处理本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仝宗锦律师提出:“我也是一位四岁孩子的父亲,听见柏雪松、李大红夫妇的情况,真的很痛心”。周海洋律师指出:“虽然此前我的当事人也曾被动员解除律师,我也不是柏雪松、李大红的辩护人,现在发言可能引起我的当事人不满,但为了法律人的良心,即便下午就要被解除,我也要提出,李大红和柏雪松的取保要求是最起码的人道要求”。

    下午开庭时,合议庭以“对证据合法性没有疑问、经评议认为没有必要”为由,驳回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全部申请,拒绝通知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拒绝勘验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同时明确不再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3、有罪推定的办案思维,逐渐清晰的案件事实

    法庭调查环节首先开始的是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调查。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4日孙大午组织大午集团员工及郎五庄村民围堵徐水区委、区政府和区公安局,共计200余人打条幅、喊口号、堵塞大门进出通道,致使徐水区公安局秩序严重混乱,损失严重。

    公诉人向孙大午发问:“你所作的讯问笔录是否属实”?孙大午在案卷宗共计99份,除一份笔录外,其他98份笔录均形成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孙大午及其辩护律师多次提出排除此部分非法证据申请,法庭虽未启动排非调查程序,但并不意味着此部分讯问笔录确定合法。而公诉人此种模糊不清、无具体指向的发问,意在让孙大午承认之前的有罪供述,同时切断后续再次提出排非申请的可能。因此,这种丧失客观公正立场、有罪推定式的诱导发问,引发辩护人及孙大午本人的反对。

    公诉人继而表示:“因孙大午拒不回答,公诉人不再讯问”。

    孙大午无奈直言:“你们要告诉我,你问的是我的哪些供述,你这样抽象地问我,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不是拒不回答,你们不能这么欺负我!”

    后续,孙大午在回答辩护人发问时,指出其讯问笔录的虚假性问题:“我告诉侦查人员笔录记录有错,我没有说过凑够两百个人就拉倒,这不是我说的话,是警察说的。但侦查人员说改正不了,他们跟我说,我要是不弄点罪名,这个案子怎么了结?难道把我无罪释放了,把他们抓进来”?

    通过向各涉案被告人的发问程序,所谓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罪事实”逐渐清晰:

    郎五庄村与徐水区国营农场就四家台地块的土地争议由来已久,郎五庄村将该地出租给大午集团后,为管理所需,大午集团建设了活动板房与围挡。2020年8月4日凌晨,国营农场在徐水区公安局派出的特警保护下,私自拆除了大午集团的板房与围挡。大午集团工作人员发觉后,要求农场方给个说法。公安局工作人员认为大午集团方拦截农场车辆行为违法,向集团工作人员喷射辣椒水、催泪弹,并进行推搡,导致集团多名工作人员受伤,送往大午医院紧急救治。

    徐水区公安局此行为,引发大午集团群情激愤。集团员工遂自愿前往徐水区政府、徐水区公安局门口反映情况、表达追究伤人警察法律责任的要求。集团员工在区政府、公安局门口喊话,前后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区公安局即派员对喊话员工实施抓捕。员工们自始自终并未进入公安局或政府内部,所谓最为严重的“失控场面”也不过是当喊话员工发现公安局出面领导并非正职局长,担心无法公正处理诉求,而又“嚷嚷”了起来。

    纵观全过程,大午集团方系基于自身权益受损、受到不公正对待而采取的表达委屈以希引起领导重视的行为,而且,事发原因系国营农场方毁坏大午集团价值1万8千元的建造物,可能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徐水区公安局对就在眼前发生的犯罪行为不予处理,反之还进行保护,对平等民事主体间截然相反的不公正态度是引发维权事件的根本原因。

    下午庭审自13时30分开始,至晚20时结束,就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罪的向被告人发问程序已基本结束。而法庭发问程序中还显示出被告人当庭陈述与证人证言完全相悖的问题,对此,被告人表示愿意与证人当庭对质,也希望与证人当庭对质,还原案件事实。

    庭审持续至晚19时,多名辩护人即提出建议休庭,要求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休息权利,审判长对此回应道:“你们反对无效,我说了算”。明日虽并非工作日,但庭审仍将于上午9时继续进行。

    大午案法律团队
    2021年7月16日

  • 张德武案的情况反映

    “中国民企自愿充公第一案”之十堰市公安局违法办理

    2019年,张德武等公司管理层因多项罪名被十堰市竹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襄大集团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一直游走在破产的边缘。2021年6月2日,襄大集团公开表示将自己的全部资产捐献给政府,并恳请政府全面接管,以确保企业存活。这种民营企业自愿捐献全部资产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湖北省、襄阳市及宜城市的三级领导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关心,给予了大力支持,才使襄大集团勉强惨淡维持至今。

    但目前,负责侦办本案的十堰市公安局、竹溪县公安局在明知张德武等人不构成黑社会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纠正对黑社会的定性错误,反而变本加厉,严重违法办案——竹溪县公安局近期紧急大规模违法取证,利诱、欺骗、胁迫当事人认罪认罚,虚构本案构成黑社会犯罪的假象,向上级部门虚假汇报。

    一、公安机关威逼利诱当事人认罪认罚,企图以虚假的认罪认罚蒙骗上级。

    辩护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多名当事人均反映办案人员存在哄骗其认罪认罚的情况。

    如龚某某在会见中表示,讯问人员劝自己认罪认罚,只要能够指证张德武,就对其从宽处理、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的一般参与者。龚拒绝认罪认罚后,讯问人员进一步表示,其他同案被告人都已经认罪认罚,企图以此引诱其主动认罪。更有甚者,部分办案人员购买礼品会见范某某的家属,通过做家属思想工作的方式,变相逼迫当事人认罪认罚。

    以上行为毫无疑间属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滥用,其目的显而易见——在全案明显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完全不足的情况下,用欺骗的方式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将本案虚假包装成黑社会,以此将本案强行拔高、错误认定,欺骗糊弄上级领导,以掩盖竹溪县公安局之前侦查方向的错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应当以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为基础,并以对自愿性的保障为核心。本案中,办案人员通过欺骗、利诱、场外影响的方式干扰犯罪嫌疑人的心态,违反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这也是全案证据缺失、定罪困难的一种体现,公安机关严重依赖当事人自身的有罪供述达到其办案目的,对这种拼凑罪名、强迫当事人认罪认罚以凑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及时纠正。

    二、竹溪县公安局在审查起诉阶段违法提审当事人。

    在律师会见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近期受到了竹溪县公安局集中、高频次的讯问。张德武、张某德等人的证言及看守所的提审记录能够充分证明竹溪县公安局、十堰市扫黑办的办案人员在检察院主导的审查起诉阶段,违法冒用检察机关的提审证件多次参与案件、开展侦查活动,并就案件事实问题再次与当事人反复纠缠。不仅讯问程序严重违法,讯问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刑讯逼供”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侦查与审查起诉是相互分离的两个办案阶段,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结束,侦查机关无权再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任何侦查活动,期间获取的材料也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本案早已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但作为侦查部门的竹溪县公安局仍然多次通过提审的方式继续侦查,已经突破了现行立法对“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的规定,使得案件”边侦查、边起诉”、极大地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法。

    显然,竹溪县公安局种种违法行为表明——目前该案的侦查结果远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并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而竹溪县公安局在证据不充分,并且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强硬拔高、生搬硬凑,将案件移送到竹溪县检察院。现在案件出现了证据不充分、无法定罪的重大问题,竹溪县公安局已经犯下了自己虚假立案侦查、浪费司法资源的错误,不得已违法冒用检察机关的提审证,违法编造证据,妄图掩盖自己的失误。

    三、抓捕总经理张国祥,使企业经营几乎瘫痪。

    竹溪县公安局为了继续给张德武罗织罪名,让他人指证张德武犯罪,又悍然抓捕了负责企业日常事务的总经理张国祥,使原本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使企业几乎陷入破产的深渊。而且不贯彻保护民企业、不影响企业经营的政策,拒不给张国祥变更强制措施。公安在审讯时,毫不掩饰其目的:“你就说是张德武指使你的,你要是不说,你就是主犯,你要是说了,他就是主犯…”

    四、明知襄大集团随时会破产倒闭,竹溪县公安局拒不解冻1.5亿元经营性流动资金。

    现金流是企业的命脉所在,从侦查阶段至今,襄大集团有共1.5亿元的流动资金被竹溪县公安局持续冻结,这笔钱是用于支付养殖户工资的正常费用,与涉案罪名无关。目前,由于公司资金链脆弱,正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襄大集团不得不低价变卖一些配种所用的母猪、刚刚出生的小猪,通过这样断绝后路的方式进行暂时的资金周转。

    经过千辛万难,在襄阳市、宜城市政府的大力帮助下,企业总算是度过了难关。但是近几个月来,猪肉价格持续下跌,据粗略计算,每卖出一斤猪肉、襄大集团就会亏损2-3元钱,饲料供应商、养殖户的欠款等都已经无法偿还,襄大集团无力周转、已经站在了破产的边缘。因此,我们多次向竹溪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请求解冻这部分流动资金以作急用、救活企业,但竹溪县公安局多次均无理拒绝企业解冻的请求,对企业的存活与否毫不关心。

    当前的大背景下,我国一直致力于打造更完善的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的财产合法权益,避免涉案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不利影响。但竹溪县公安局却反其道而行,明知襄大集团处于破产边缘、情势危急,却依然牢牢冻结其合法流动资金,拖延案件进度,使得襄大集团的经营情况日益恶化、资产流失,展现了对民营企业的极大恶意,可以说,这笔资金就是目前襄大集团的命脉所在。作为湖北省猪肉行业乃至全国农畜行业的龙头企业,襄大集团虽然朝不保夕,但其品牌仍然保持着极强的竞争力,还能继续为湖北的生猪养殖业尽一份力。因此,我们恳请贵单位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及企业的生存困境,将这笔资金予以解冻。

    五、本案不应当由竹溪县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本案系被分案处理的案件,在张德武及部分当事人被竹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其他被指控参与张德武案的十几名当事人已经被竹溪县法院另案判决,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已经在质证不充分的情况下认定了多起犯罪成立,如果再审理张德武等人的案件,无疑属于未审先判,应当回避。而竹溪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仅有三名员额法官,他们依法均应当回避本案的审理,此时竹溪县法院出现了无刑事法官可用的局面,不具备审理本案的条件。

    同时,十堰市内联合执法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十堰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领导早在2018年就已“三长会签”的形式提前深度介入,对本案下了“有罪判决”,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已经无法保证,竹溪县检察院、法院均不适合继续管辖本案。

    综上所述,十堰市公安局、竹溪县公安局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法情形,已经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襄大集团处于无力经营、即将破产的困境当中,事关紧要,特此反映。希望全社会能够关注、监督襄大集团张德武等人涉黑案进程,确保案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员工、养殖户等相关人员的利益,真正把营商环境建设落到实处。

    反映人:张德武案家属
    2021年7月13日

  • 劝官良言兼行政上诉

    (特别说明:为了保存史料的完整性,故前部分格式性文字未作删除处理,读者若有兴趣,可只看事实与理由部分,请朋友广为转发并替我保留此史料,以备应急之需。)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刘正清,男,汉族,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桃园南二街206号201房,身份证号码:432831196403221017,联系电话:13543432448。

    被上诉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广州市连新路43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勇(局长)

    被上诉人:广州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法定代表人:温国辉(市长)

    上诉人因视同缴费年限一案,不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21年5月26日(特别说明:我收到时间是2021年6月25日)作出的(2021)粤7101行初383号《行政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21年5月26日(2021)粤7101行初383号《行政判决书》;

    2、依法撤销被上诉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4月18日作出的穗人社工龄决[2019]0516号《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决定书》和撤销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的穗府[2019]80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3、判决被上诉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核准原告在岳阳市司法局工作期间所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4、判决二被上诉人连带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枉法裁判——目的是:掩饰始作俑者、作恶者的蛮横和愚蠢的面子,而洗地。具体表现在:

    (因在一审《行政起诉状》就有关事实和法理论述已经很清楚,故不再赘述)

    不顾基本的法理常识: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我在湖南岳阳司法局工作期间所缴的险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应适用特别针对此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粤府〔2015〕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想必一审螺丝钉们不会不知道!

    2、新法优于旧法:请问一审法院所援引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经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办理跨地区变换工作单位职工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2010年6月4日)是在《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粤府〔2015〕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之前,还是之后?想必一审洗地者是心知肚明的!

    3、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粤府〔2015〕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的法律位阶高,还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经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办理跨地区变换工作单位职工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的法律位阶高?略有点法律常识者皆明,想必一审舔屁股者不会愚蠢至此吧!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经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办理跨地区变换工作单位职工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2010年6月4日)是针对珠海市的具体个案的批复,不适用广州市。否则,你们何至于要忽悠我说广州没有实施细则呢?既如此,何不参照深圳?深圳有实施细则呀!

    5、《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得事后收集证据(含法律依据)。请看:被上诉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作出穗人社工龄决[2019]0516号《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决定书》法律依据是《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而在一审判决书中却冒出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经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办理跨地区变换工作单位职工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

    由此可见:一审螺丝们、洗地者、舔屁狗是为保始作俑者的面子,而罗织所谓依据。可是,此等罗织技术含量不高,普通人一看就穿帮遑论行家里手,譬如,我到湖南岳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办理此事时,对我一无所知的职员邓穆就情不自禁地说:“我真不知道广州这样做是何意图?”我知道此案告到哪里都不会赢,但人们心中自有一把称。你们在湖南丢丑不够,难道还要丢到北京、上海……?况且,说不准,他日别人也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嘞!须知:由他推己是人之本能!不信?远看《资治通鉴》第一卷所述智伯之死,近悟林彪见刘少奇之死而破釜沉舟!今看被你们视为“自己人”的几条恶狼之下场。再看,身边——广州司法局沈敏、赖文洗地被谭祥平诸首恶者“坑”后的窘境,我电话向赖文求证给省厅汇报说我阴阳两套是否她所为,她不敢正面回答我,而是莫名惊诧声音颤抖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不信?赖文是你们“自己人”,你们问问她吧!自然,赖文是不会承认的,但天亮的时候这副现代官场丑态全都会曝光于天下。

    我郑重声明:我不是你们的敌人,只是你们邀功的标的物而已!你们的敌人永远是你们“自己人”,因为我与你们没有利益冲突,你们坑下去了,我填不上。所以为了使罗织技术含量高点,给你们支一招:到一般人不熟悉的《商君书》、《大清律例》、《罗织经》里去找找,总有一款可致我于死地。

    二、人所共知的常识性问题

    像我从公务员队伍中辞职到广州谋食的人,不止我一人。请问:有为此起诉到你一审法院的吗?蒋援民原在岳阳市政法委工作,(其先是维稳别人者,现在成了广东省司法行政和深圳市的维稳对象),辞职到深圳市做律师,年龄比我大;胡定锋是原岳阳汨罗市检察官,和我同年辞职到广州做律师;……。他们有我这样的“待遇”吗?

    为此,正告螺丝们、洗地者、舔屁狗:

    天文数字的维稳费,分到你们手里没几毛钱!在维稳食物链上,你们算不了什么!连宠物狗讨赏的机会都没有!宠物狗失去赏玩价值至多是弃之于野,尚能寻点残羹冷炙;而废了的螺丝,修理工都懒得回收而随手弃之!不信?请看:文革时的红卫兵,毛泽东用完之后是怎样处置!之后的“三种人”是怎样被清理!可洗地又是你们讨得残羹冷炙的生存之道。怎么办呢?为了自保,你们在洗地的同时,时刻不忘挖坑,可挖坑要有技术含量,要用心揣摩李宗吾的厚黑术,坑而无形,黑而无色。否则,坑我的同时,一不小心把你们也带进去,且去而无回,一同毁灭;况且,我有识坑的能力(可问问广州司法局,特别是赖文),说不定,坑里埋的只剩你们嘞!

    我深知:法律已经死亡,纠错机制已经失灵,在没有法理可讲的地方,企图以法理去赢得他人的芳心,纯属自作多情!我这点退休养老金于始作俑者算不了什么,他们当然不在乎!同样,于我也算不了什么,纯系身外之物!然而,他们的面子比天大。可须知:暴君有暴君之怒,布衣有布衣之怒,自古皆然!有本事,你们把我干掉!我随时准备跨出这个大门,就不打算进这个大门!否则,陪你们从天黑玩到天明!我把20余年的青春献给了广州,该给我的一分也不能少,天明之日我一定会回来的!

    最后郑重声明:

    该上诉状纯属文字凭证,立此存照!为未来作证,证明我已穷尽了法律程序和司法救济手段。二审法院你们想怎样就这样,但绝不接受二审法院对该上诉状的文字修改要求!我不会随作恶者的节奏跳舞,把有限的生命消耗在这毫无意义的忽悠中!

    此致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上状人:刘正清
    2021年7月3日

  • 我被公安部信访接待室拒之门外

    2021年7月8日9时许,我来到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接待室,就出境陪护女儿的问题再次进行反映。

    在第一道关口一警号为042526的男警看了我写的材料、身份证和健康码后,让我把包放在墙边去门口旁边排队等着。有一瘦辅警拿我身份证在一窗口刷完又还给我,不一会有一戴着执法记录仪的警察让我出队列,一胖辅警过来和瘦辅警一起说我可以回家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我这种情况他们不接待,我说孩子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已经昏迷了两个多月,我可以不进门,但材料还是要收下来尽快解决我的问题,何况此前我反映完了没有任何回音呢?!

    两个辅警不由分说往旁边推我,我说不管你们怎么处理我都要把材料留下,于是我把写好的材料往他们门口放,却被这俩辅警塞回来,总共有三次,最后那个瘦辅警居然把材料塞到我后背短衫里,把好端端的纸张弄得皱巴巴的!我问他俩你们有无父母子女?为什么如此简单粗暴生硬?那个瘦辅警要我少废话,说他啥都没有!

    我和俩辅警理论的过程中来了一个穿白色制服警号为000647的男警,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此前来反映边控问题至今未被放行,女儿病危需要我马上去陪护,请他们收下材料从速处理。他让我不要那么激动,解释说两个月只登记一次,且不收纸质材料,让我去寄信或找职能部门。我告诉他孩子的情况极其危险,时至今日没有哪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和我谈过限制出境的事,这种情况下我不找信访部门又能去哪里呢?!

    正说着开始停在东堂子胡同入口处后来跑到接待窗口门前的警车里下来一个戴着执法记录仪的警察,警告我这是国家机关,要我守规矩。我说如果不是孩子命悬一线需要我马上出去陪护,这样的地方我还真不一定能找上门。我还想再和他讲几句,那个胖辅警显得极不耐烦,不由分说把我推到离门口很远的地方,我回头和胖辅警说你们这么冷血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我看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也就懒得去说什么了!我返回胡同入口处时见上次出面的警号为155356的大个子男警站在胡同路牌附近。

    今天的这次经历让我更加认识到某些手握权力的人的任性,把一个人道主义事务处理成这个样子,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唐吉田
    2021年7月8日

  • 世界应该知道他的存在:记一个广西公民的人生

    他坐牢两年半几乎无人问,一朝出狱也没有天下知。

    见过他的人,让你根本不会把他与“犯罪分子”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看起来是那样的温文尔雅,是那样的忠厚老实,是那样的风度翩翩。

    他戴着眼镜,举止斯文得体,眼神睿智深邃,气质超凡脱俗,用不食人间烟火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他就是广西公民陆辉煌。

    陆辉煌出身广西桂港一贫苦农民家庭,在他念书念到到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就因为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他读书,只好辍学外出打工。走入社会后,他先是在广东中山打工,,刚开始是做装修工程,后来在工厂里当普工,之后又在老家的工厂上班了七八年,2016年后去到东莞,2017年下半年去到深圳,之后一直呆在深圳工作。

    陆辉煌出身卑微,但他时刻未敢忘忧国。农民生活的贫困,让他刻骨铭心,终生难忘。南下珠三角后,他变成了农民工,农民工工作环境的恶劣,尊严的缺乏,工资的低下,相比农民,根本强不了多少,所有的这一切,让他不得不去思考造成自己命运坎坷的根源。

    境遇的不堪,没有让他消沉,他没有像其它农民工一样得过且过,他也从不通过吃喝嫖赌来麻痹自己,他思考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思考着自己的命运,理想与现实的碰撞,让他觉醒,这完全是一种自发行为。

    从此,他明白了他需要什么,他的追求,他的理想,完全异于常人,他于周边的环境,就是一个异样的存在,他孤独,他倍感孤独,但是孤独没有让他沉沦,反而让他活得充实,他感到自己才是真实的存在,周围的人都是行尸走肉。

    一种改变的冲动,在他体内萌发,从此他知道了他要走什么样的路,他把理想付诸实践,他写文章,不断的写文章,表达他对这个世界的思考,表达他对这个社会的批判,表达他改变的决心。

    他坚定的走自己的路,他不需要人鼓励,他不需要人支持,他身上的责任感,就是他一直走下去的动力,所以,他从二零一三年,一直写到了二零一八年,直到他被抓捕。

    他最终被以寻衅滋事判刑两年半,整个世界,除了他父母,没有人知道他失踪了。对,他就是默默无闻的做着自己追求的一切,不图名,也不图利,只是尽一个做工民的责任。

    在狱中的他,独自扛过了艰难的两年半岁月,没有人关注,没有人声援,没有人送饭。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他走出监狱,出狱后的他,也鲜少有人知道,他也没有特意去宣传自己,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坐了两年半牢是多大的功劳。

    出狱后的他,因为戴着一顶刑满释放人员的帽子,所以在社会上找工作处处碰壁,大公司根本进不了,连快递外卖也不能干,最后只能在深圳入职了一家小工厂做事,就是这样,他仍然在孜孜不倦的追求为推动社会进步而努力。

    这是一个人格高尚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灵魂,世界不能忘记他的付出与他受过的苦。

    让我们记住一个广西工民的名字——陆辉煌。

  • 每天被监视的乌鲁木齐市之行

    2021年6月15日,我进入乌鲁木齐市,他们如临大敌。2021年6月25日,我离开乌鲁木齐市,他们如释重负。

    2021年6月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负责人于法官突然给我发短信:你最近咋样?

    我没有回短信。

    2021年6月10日,于法官打电话问候。我说:我在尼勒克县,最近就回乌鲁木齐,麻烦你告诉你们院长袁勤:你们胡作非为,你们在司法整顿中,在铁证面前仍然给我的答复是“没有问题”,第一阶段的整顿工作6月30日结束,我7月1日去你们法院敲锣。

    下午尼勒克镇的政法委王书记来家访。

    2021年6月12日我买了14日晚上去乌鲁木齐市的火车票。

    2021年6月14日下午,尼勒克县镇的政法委王书记又来家访,他们从维稳大数据查出我今晚的出行车次。他百般劝告我不要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去乌鲁木齐。我明确表示:我不是党员,我回乌鲁木齐市同100周年没有关系,我是在第一阶段的政法教育整顿6月30日结束后要公道。

    2021年6月14日,我在伊宁市坐晚上23点半的火车去乌鲁木齐市,在火车站过检时,安检机上又出现我为“重点人员”而报警。2021年3月24日我从伊宁市坐火车去乌鲁木齐市已是“重点人员”。这次,我立即拍下了照片。车站民警发现后说这属安保机密,要求删除。他们敢做不敢当。

    我儿子李霖因为在网上发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被乌鲁木齐市的公检法办案人员构陷成煽颠的大罪名判刑4年,戴脚镣3年。我拿着他们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案卷证据依法控告,3年来不但没有人管,我还成了“重点人员”,出行受到限制。

    有人权吗?这就是他们说的依法治疆。

    2021年6月15日早晨7点半火车刚到乌鲁木齐站,社区民警小张和社区书记、包户干部3人上到火车上接我回家。他们用这种方式控制我,我很愤怒,当场发火。

    不一会儿到家,他们3人就坐在我家,10时街道办周书记来了,民警小张有事走了。周书记说:你这次回来,别的忙我们帮不了,你去哪告诉我们,我们有车给你提供服务。被我拒绝,我不接受这种美其名曰的监控。

    12时左右他们都走了,我立即冲了个澡就着手准备资料,因为下午我要去自治区信访中心找中央第16督导组。这时来了二位小区住的退休同事,以前我们关系一直很好。我实在没有时间同她俩说会话,我们就出门,我要去打印资料。我发现被监视、被跟踪,楼门口有二人,停在小区出口处的安全通道的小轿车里有二人。

    我还得知街道办和社区人员已提前向小区内我邻居、熟人做了工作,让他们做我思想工作,不要有过激行为。

    感恩小区内的叔叔阿姨对我的厚爱。

    下午出门,包户干部和民警小张送我俩(李霖父亲)去自治区信访中心。自治区信访中心大厅右上角挂有“中央第十六督导组”的红牌,不见人。工作人员说:中央督导组不接见来访,我们也见不到。我问联系方式,告知:没有。还让民警小张在领回信访人的表格签名。我没有赖访和缠访。看不懂他们的工作流程。

    2021年6月16日上午,我俩走了25分钟到邮局向自治区政法教育整顿小组第三次寄资料,有二人近距离跟踪,有二人开着一辆车同时跟踪。

    这时,我接到民警小张电话,要带我们去看守所落实李霖是否转入监狱。因为6月初我们要求和李霖打亲情电话,看守所说可能已转监狱,我们向派出所王所长和民警小张反映后,民警小张查找了几天没有查到李霖的具体下落。

    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还不如一个快递包裹。每一个快递包裹踪迹都很清楚。

    于是,我俩就坐上跟踪我们的车同民警小张会合。

    我决定以后每次出行给他们说一声,这样彼此都省心省力。

    我们先去看守所确认李霖已转入兵团监狱,我们又去兵团监狱,门卫说3个月内会收到入监通知书,而《监狱法》规定入监后5天之内发出入监通知书。至今我没有收到入监通知书。

    中午5个人一起吃了午饭,又送我去五星路修剪了头发。

    2021年6月17日10时,民警小张带我俩去兵团监狱管理局确认李霖入监事宜,该信访办工作人员听了我们的诉求,立即向监狱方打电话确认李霖在兵团监狱服刑,5月12日入监,说入监三个月后每周能打5分钟亲情电话。并当即安排李霖给我打了电话。

    13时,辖区水磨沟区信访办的4位工作人员在民警小张的陪同下来家访。

    2021年6月18日上午,我去看望一位同小区里的老阿姨,守在楼门口的维稳安保说:老乡,早上好。我说:老乡,你好,我去斜对门一趟。我就指了指十米远的单元门。他就跟着。到了对面单元门,我说:你就等在这,我进去一会就出来。我拉开单元门,他跟进来了,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进到谁家,我就出了单元门,他也出来了,我说:你再这样近距离跟踪,我就报110。他满不在乎的说:你报呗。我就给民警小张打电话讲了情况,民警小张让他接电话,我把手机递给他,他说:我不接,让他给我打电话。我火了,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们从前不依法办案,现在仍然不讲法,没有人权,那我就自行解决。我就大骂道:你当个狗都不会当!我就去踢他,他跑开了,我顺手捡起墙边的扫把,他跑远了。

    从此,他们每天白天不再守在楼门口,改成远距离盯控,夜里坐在楼门口把守。

    2021年6月19日上午,民警小张送来一盒鲜杏,说所长想来家里看望,被我谢绝。

    下午民警小张说不要老待在屋里,就带我俩去人民公园,又去红山夜市吃了饭。回程途中,小张说去派出所给你们摘点我们自已种的菜,我答应后反应过来:一定是带我们去见所长,我就改口说不去了,结果车开进了派出所,所长已等在院里。王所长很年轻,也很健谈。我们在后院凉亭聊了1小时,带着现摘的一些黄瓜回家。派出所的小菜园挺小,真不忍心接受他们的菜。可一想到这个水磨沟区南湖北路派出所的范跃锋、尹升颉他们是陷害我儿子的罪魁祸首,就满腔怒火。

    2021年6月20日13时,民警小张送我去霍德烤鸭店同老朋友聚会,午饭后,送我和朋友去配眼镜,然后先送朋友回家,民警小张来家里给了2个甜瓜。

    2021年6月21日上午,王所长、民警小张、包户干部及街道办等人陪我俩去自治区党委。我去求见新疆一把手陈全国书记。

    我很清楚我不可能见上他。但是,几年来,我申诉无门,控告无果,今年,我盼望已久的全国司法教育整顿工作终于全面开展,而自治区司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仅仅是个中转站,是糊弄人的。所以,我得找陈全国。

    在自治区党委值班室,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见不上陈书记。我讲了我的情况,最终他们收了我写给陈全国的材料。

    我又去了相距十几米的自治区纪检委,去递交写给新来的纪检书记田湘利的材料,工作人员看过以后,以涉法涉诉为由不收材料,让去自治区政法委。

    我们一行人去自治区信访中心的自治区政法委,大门口要看行程码,我手机没带,还因为之前我已来找过自治区政法委,被推诿,这次就放弃了。

    回到小区,王所长来家又聊了一会。

    晚饭,王所长请吃饭,有街道办治保办朱主任、民警小张和我俩共5人。有酒,菜很丰盛。

    2021年6月22日,上午在家,下午民警小张送我去邮局,我把写给自治区纪委田湘利书记的信用挂号信寄出。民警小张接上我朋友,我们去买了物品,并送朋友回家。

    2021年6月23日,上午民警小张送我去鲤鱼山公园,下午带我俩去办理了转户,由原居住地红山路改迁到现居住地会展南路,不再人户分离。晚饭后送我去南湖人民广场。

    我每次出门,仿佛在大街上裸奔。

    回家的途中,我告诉民警小张,几天内我不再出门,你忙你的。因为他每天电话很多。

    2021年6月24日我没出门,民警小张安排晚上去头屯河区看灯光秀,被我谢绝。下午,我有事决定回伊犁尼勒克。晚上8点半,打电话告诉民警小张,我有事回尼勒克,民警小张问了我出发时间,说要送我去火车站,我说明早7点半出发。22时接到民警小张电话,说街道办周书记听说你要走了,要来家看望。我以已睡了为由谢绝。

    2021年6月25日早上7点半,民警小张打电话说已等在小区门口,我一看,王所长也来送我。民警小张清晨5点去九鼎水果批发市场给我们买了些水果。他们一直把我送到火车站候车大厅。分别时,我拥抱了民警小张,拥抱了王所长,以此表达我对他们个人的谢意。

    这次我回乌鲁木齐市每天24小时被监视,而且2021年7月1日我一定被严加看管。但是,这不是我放弃的主要原因。因为乌鲁木齐市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严重违法在先,他们执法犯法,合伙陷害李霖,法官枉法裁判,完全彻底的毁了李霖的生活。我被逼无奈。

    一个母亲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用自由、用生命去争取是值得的,也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我权衡多个方面,最终放弃了2021年7月1日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摇旗喊冤的最佳良机……

    新疆人:李新华
    2021年7月1日
    电话:13639955916

  • 谢红芳控诉书

    关于中国铁路广州铁路局列车乘务员周娅惨遭该集团多名员工轮奸致残、广东省广州番禺警方枉法不予立案和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广州铁路集团高管涉嫌黑恶犯罪的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纪检监察委:

    控告人:周娅,女,广州局广九客运段列车员,身份证号码:430481199009180089,
    控告代理人:谢红芳(受害人母亲),手机号:18710286959。身份号码:430481196811080049。

    被控告人:李文新,原广铁集团董事长,现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被控告人:武勇,中国铁路广铁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被控告人:黎宁轩,现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委常委。
    被控告人:广州赤岗解放军421医院。
    被控告人:耒阳市政
    被举报人:李育林,原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委常委。

    我叫谢红芳,城市低保人员,受害人母亲,单亲家庭,母女相依为命。丈夫于2007年离异。独自拉扯大的女儿完成学业后,2009年就业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做了一名列车乘务员。艰辛的苦难终于熬出头了,就在我们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景希望之吋,不曾想,2013年的6月14日,噩耗传来,女儿出事了。从此,我们母女的噩梦正式开始了!为讨公道,我带着女儿长年奔波于耒阳市政府、番禺公安分局和广铁集团维权路上,多次向番禺警方跪地要求他们立案,求情政府和单位给我们母女一条活路。可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卑微与屈辱却成为这些官僚政客勾结黑恶势力肆意践踏、蹂躏的对象。这些天天喊着“为人民服务”的基层共产党政府机构,却成为欺压民众,祸害人民,违法违纪犯罪分子的帮凶。在这里,我向国家机关血泪控告控诉广铁集团和番禺警方及耒阳市政府的黑恶势力,用极其卑鄙、残酷手段对我,为了女儿上京维权进行迫害折磨,欺压的罪恶行径。

    一、广州番禺公安分局不立案,让真凶逍遥法外涉嫌枉法、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

    2013年6月14日,这是一个终生难忘不堪回首的日子。早七点,接到一个自称是女儿同事的电话,说周娅在广州发生车祸,慌忙拨通离异多年她爸的电话,双双赶往广州(赤岗)421军医院重症监护室。却未见送女儿去医院的同事霍思佳踪影。第二天,经主治医师刘坦告知,据护送我女儿来医院的霍思佳讲,女儿是搭乘电动车时摔了一跤。说摔了一下也没什么大问题。要求看一下女儿,说是重症室不让进。无奈苦等十多余日,女儿被推出重症监护室,一见犹如晴天霹雳,晕了过去。半边头都没了,这哪里是跌跤啊!遂报警,赤岗派出所出了警,该所警察做了简单问询后直接说,这不关他们的事,要求我们去事发地报警。当时女儿处半昏迷状态不能说话,哪里知道事发地啊。二十几天后女儿醒来,用有点含糊伴着慢吞的弱语向我陈述:她是被同事霍思佳以借其500元为由骗往广州南站的,见面后,霍思佳身边还跟着三个男的,据霍思佳席间介绍,两个男的是我们集团广九段职工,还有另一个是她的干哥哥,当时只喝了一点饮料,感觉头晕,眼睛有点挣不开想睡觉,有点感觉饮料被他们做了手脚,后就昏迷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他们关在了一间小屋里,整天被这三个变态男边轮奸边欧打一天两夜,其间他们共同商量,怕我报警不如制造车祸灭口算了,于是他们就在夜幕的掩护下,架住周娅推向路边,由霍思佳的干哥哥开车将周娅撞飞。

    遵照赤岗派出所指引,我和前夫双双赶往事发地警局(番禺公安分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他们告诉我说能否主案要看他们的侦查结果再定。大约过了十多天,再去询问案情,却被告知不能立案,说这是交通事故,不予立案,随即给了一份《不予立案告知书》。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就这样被番禺公安恶警,滥用公权力进行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给扼杀了,番禺警方这种简单粗暴的办案方式从一开始就疑点重重存在弄虚作假的地方太多。首先,程序违法,明眼人一看受害人周娅口述及医院病历簿记录,就可以初步断定这就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然番禺警方只作口头通知报案人,说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及根据四当事人的口述筆录,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问题是,若真相如此,那么,四当事人应该选择报警呀。关健是,警方为什什不讯问他们为什么不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又为什么把受害人送到医院后又一走了之?我认为这是不符合常理、常情啊!公安、犯罪嫌疑人(所谓肇事者),还有幕后策划者(广铁集团高管),他们都是在集体撤谎。任何一个真实的东西,它一定是符合逻辑和常理的,但凡虚假的东西,就透着很多的荒诞。

    二、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

    涉嫌充当犯罪嫌疑人帮凶,杀人灭口,2013年6月13日接到女儿同事电话,我们从湖南赶往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医院不通知监护人,将我女儿开颅,公安机关没有作出认定搭乘电动车摔跤,部队医院却出示证明周娅搭电动车摔的。在住院期间,神精外科主任黄传平、刘坦骗我们要为女儿做手术,其实没有动手术。我第二天看到手术清单上面费用两万多元,我就跑去问重症监护室护士,问有没有推周娅出来,护士长说没有。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涉嫌骗取国家医保,涉嫌犯罪。由于我们在部队医院清楚里面内情,而且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科室承包,为了套用国家医保,我的女儿不用开颅,将我女儿开颅。

    三、上京维权路上,广铁集团高管买通地方黑保安与公安恶警多次进行打击报复,涉嫌迫害受害人

    因为周娅是广铁集团广九段列车乘务员,医保关系都在广九段,面对六十多万的天价医疗费,我找到了原广铁集团董事长李文新要求全额报销,这个恶棍居然一口拒绝,说什么你既然报警了,那就属于案件了,涉嫌案件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你去我公安吧!遂找番禺警方,被告知:“我们没有立案,也管不了,你应该找广铁集团……”相互推诿互踢皮球。我对地方共产党公安机关与广铁集团“灯下黑”已彻底失去希望,深感绝望!但我相信党中央,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真理,为此,我坚定不移地要把他们的罪恶行径继续向党中央有关机关进行揭露控告。于是,更大的罪恶与赤裸裸的打击迫害又继续上演了。

    2014年11月,我带着女儿与前夫前往北京中国铁路总公司讨说法,被广铁集团信访办主任苏卫东纠结当地黑社会成员二十多人,日薪仟元一个,苏卫东直接带領他们来到北京我的住处,一伙恶棍直奔前夫,将前夫眼睛打伤,胳膊扭伤。另十几个人则奔向打我,直接拉我上车,我拼命反抗,这班流氓就是不放手,在我屈辱的挣扎中,他们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扯光我的内衣内裤,在众目睽睽中强行抬上中铁高管李文新按排的公务车,一路直奔北京西站台,用床单裹住我,抬上开往广州的列车上。重残落下癫痫病根的女儿她们不敢抬,就报警北京羊纺店派出所,该所出了警,苏卫东同他们说把我们带回去,就是为了帮我们解决矛盾纠纷等问题的。警方在中铁高管的淫威下一看势头不对,就说这是你们内部矛盾我们管不了,遂回去了。

    在家住院一月后,为了再上北京维权,我把有癫痫病的女儿送往前夫照顾。在女儿癫痫病时常发作期间,前夫因怕女儿再遭不测,经常请事假,可恨这班恶棍竞将前夫工资全部扣光。离异多年的前夫因我母女而遭株连失了生活来源,陪着前夫去衡阳车务段寻求说理,他们故意唆使黑保安用恶毒的语言辱骂我,激怒我与几个保安发生肢体冲突。在耒阳站将我右脚跟与左腿上部用铁锁砸伤,致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

    近七年多来,由于铁路高官李文新是耒阳人,耒阳市政府为巴结他,常年配合广铁集团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去年为跳出他们的监控围堵,去长沙准备取道北京,不想刚到长沙,他们的跟踪人员,即耒阳市政府蔡子池维稳办主任肖立文通过网络监控找到我,谎称我女儿的事已经引起了耒阳市政府高层领导的重视,让我回去配合他们组织多方寻求解决方案。这次他们居然说的是那样的真,那样的神,不由得不让人相信,遂同他们回到耒阳,可刚下耒阳站,耒阳市公安局警方人员早已“恭候,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直接押往警局办了十天行政拘留,期满后《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解除行政拘留决定书》都不给我。

    以上事实清楚的说明,耒阳市政府和中国铁路广铁集团及广州番禺公安分局,已被一群利欲熏心的流氓、恶棍、骗子所操纵,已变性为“灯下黑”。强烈呼吁中央有关机关对这些无良政客的违法违纪犯罪行径进行立案侦查,把这些无耻恶棍送入他们早日应该报到的地方,还天下冤民一个迟来的公道。

    以上事实全部属实,如若不符,我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重大案情特别关注
    耒阳市冤民:谢红芳
    2020年8月31日

  • 张建中举报控告信

    控告人:张建中,男,身份证:120101196006064512,暂住天津河北区真诚里21-103,电话13102240525.属墙子派出所(81550241,26462210)

    被控告人:张高丽、黄兴国(被捕)、武长顺(被捕)、何立峰、苟利军、刘慧文(自杀)等。

    控告内容:上述人员在天津主政期间涉嫌不作为、参与、包庇、纵容天津开发区泰达(现滨海新区)董文胜、黄涛(女)等人的贪腐。

    张建中自2004年曾事出有因的向上述官员及中纪委、天津纪委、开发区纪委、公安局等20余个有关部门实名或联名举报开发区贪腐人员。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举报都是杳无音信,反而纪检及公安部门却将张建中的举报内容及电话录音等提供给了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由此张建中至今一直遭受着灭绝人性的打击报复和迫害。而张建中所遭受的暴行和经历将在纪实传记《百姓的血泪河》中做详实介绍。

    从2007年对张建中打击报复升级后就停发了工资。2009年张建中在万般无奈告状无门的情况下进京举报而被墙子派出所拘留10天后又被公权力操控开除公职。其妻子也遭所在政府部门的胁迫而与张建中离婚。孩子在大学期间长期遭受国保对学校的施压而被老师和学生监视,期间孩子为了减轻生活负担在应征入伍过程中仍被国保从中作梗没能如愿。多年来张建中即无低保又无医保、不给办理合法的房屋手续、更无钱医治被迫害体弱多病的身体。孩子就业常因政审受阻。其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张建中常常被软禁及关黑监狱,曾被警察殴打脚部骨折、腰和右臂落下了伤残。公权部门包括中央巡视组就张建中的实名举报等问题与张建中见面约谈后仍杳无音讯。期间,公权曾执意要将张建中做掉(弄死),只因这个秘密被泄露而停手。2018年天津河北区国保在某领导的授意下对张建中实施了先抓人后定罪并其投入监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张建中被关押期间,用公检法的说法:“抓你(张建中)是上边(领导)的意思,我们也没办法”。在法庭上,审判长乔双红等人公然只字不让张建中说话,更不让张建中陈述“因言获罪”(揭露暴行)的事实。而且张建中在看守所里写的上诉状也被公权扣押。长期以来的事实证明,党领导下的公权如此的不受制约和监督,其后果早已令人皆知。自始至今之所以对张建中用高级别的维稳主要原因有四:1、有领导以对张建中维稳为筹码,将自己的亲属或朋友安派在了泰达工作。2、以此为借口向上级骗取更多的维稳费以饱私利。3、出于利益集团的内部争斗,当届为了幸灾乐祸的看下一任的好戏。4、出于执政者本质的需要而对张建中及民众实施着残暴的维稳。昔有张高丽、黄兴国、武长顺;今有李鸿忠、赵飞、董家禄。综上所述事实,张建中都有详实的证据在握。(因字数所限只能写到此)

    此致
    中纪委

    2021年6月16日
    张建中

  • 寒门女硕士公务员的泣血呼救

    尊敬的各级领导,全国网友:

     

    我叫闫玉丽,硕士文化,潍坊市环保系统一名公职人员,我的身份证号370782198204188221, 电话号码15095160553,我的一生,大多数时间是在与诸城市村霸邱玉星邢贞兰、社区村干部孙万红邱玉龙、密州路派出所恶警等恶势力勾结的血腥、暴力、欺凌、强拆,以及多个枉法的司法审判中度过。我亲历并藏掖着这个时代的痛楚和真相,也让我成为了这个时代的落寞和悲怆。

     

    01

     我的母亲:被残暴的村霸打成精神病

     

    我遭遇的厄运,最早要从1991年说起。

     

    1991年5月,我老家诸城市密州街道办十里堡三村委会宅基地,被村里有名的村霸邱玉星无端侵害,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我妈妈抱着年幼的弟弟与村霸的恶妻刑贞兰沟通时,被毒打至右手残疾几乎丧失劳动能力。

     

    事后,本当做伤情鉴定涉嫌刑事犯罪的一起案件,派出所接案后却称,“个人无权请求处理,得村里处理。”

     

    由此,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

     

    母亲受伤后,父亲便长时间带着她到外寻医治病,当时正读高中的我,被迫承担了田地里的农活。炎炎夏日临近高考时,由于劳累过度营养不良,我两次晕倒在地里不省人事。

    村霸一家看到我母亲软弱可欺后,更加有恃无恐。

     

    1997年5月1日,我母亲在去菜园的路上,再一次被村霸的恶妻追着毒打,头部、双上肢、腰背部等多处被打伤,之后就被刺激为精神病住进医院。

     

    有次,她偷跑到大街上,凭着原始的记忆跑到市委,像古代拦路喊冤的农妇一样欲请“青天”为自己做主,被保安拖出去摔出几米跌倒在路上。急匆匆跑来寻找母亲的我刚好看到这一幕,那一刻,我的心突然不受控制的疼痛,不受控制的碎成一大片…….

     

    治疗出院后,我母亲第一时间跑去村委会讨说法,再次遭到村霸一家伙同邱立德等村干部的合谋殴打,直接被打成了一个血人。

     

    我永远忘不了当天那一幕,我慌慌张张地跑到村委时,看到的是母亲正嘀嗒流着鲜血的胳膊,渗血的头皮,遍布淤青抓痕的脸,浸满血迹的衣服。

     

    当天报警了,无果。

     

    3天后的5月27日,血腥殴打场面继续上演。我母亲在从医院治疗回家的路上,又一次被村干部邱立德等一家人有准备的拦截毒打,这一次甚至连我年纪轻轻的弟弟都没有放过。邢贞兰还叫嚣,“打死你都没人管”,爷爷奶奶亦因此被气得瘫痪在床。为了避免我母亲被打死的厄运,我们一家被迫搬离老家到外居住,孤苦无助两茫茫。

     

    凄风冷雨中,我母亲精神上的病情更加严重,她经常会人前疯疯癫癫的高喊歌唱“我是武则天”。或许在她的内心深处,经常会幻想着成为武则天这样的人就不会遭人殴打欺负了吧。

     

    02

    我的父亲:抗强拆遭村干部暴打后被坐牢

     

    数年时间,一晃而过。跌跌撞撞中,我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了,成了潍坊市环保系统的一名公职人员。

    有了工资收入,一天舍不得买两馒头的母亲,家中做菜能多放点油了,还奢侈的买了一部诺基亚黑白手机……

     

    然而,就在我们一家以为能逐渐过上平静生活的时候,厄运再一次与我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不期而遇。

     

    这一次的厄运,源于强拆。

    这一次受害的,是我的父亲。

     

    房屋暴力拆迁是从2017年11月份开始,为了逼迫我父亲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字,我家先被断水断电,推倒后墙,砸坏院里物品;接着,征地拆迁的负责人孙万红雇佣的一个冒名施工单位的经理,神秘地拿着现金到我家,看到我家不接受这黑钱后,直接威胁“要用别的方式将你们家房子掀了”。

     

    威逼利诱无果后,他们直接对我父亲下手了。

     

    某一天,孙万红以协商拆迁的名义,将我父亲骗到十里一村办公室,在一通辱骂后,父亲被孙万红狠狠掐住脖子,向墙角撕扯推打,一下,两下,三下……恐惧无助绝望中,又围过来村干部司机等一群彪形大汉,出于防卫的本能,我父亲拿出防身工具,不停的用言语警告孙万红停止动手。

     

    我父亲的这个行为,或许在这群人看来,就像蚂蚁举着一根针威胁大象一样可笑。很快,我父亲的防身工具被这群人夺走,人被架到走廊尽头的小屋里,一顿毒打。随后,我父亲又被架到院子里,被摁着狠狠撞到地上,头部牙齿被猛磕。他可是一位有脑梗塞的二级残疾老人啊!

     

    更恶劣的是,警察接警赶来后,孙万红居然当着警察的面,对我父亲又是一顿狂踢狂踹,致我父亲胸部外伤肋部骨折,内脏挫伤大出血。

     

    接下来的一幕,就更精彩了。被毒打至奄奄一息的父亲,反而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抓走,而孙万红等人却能逍遥法外。

     

    父亲被关押后,很快就迎来了春节。这是我这辈子经历过最凄惨的一个春节,没有年夜饭,没有贴春联,只有无尽的思念和哀伤。

     

    为了逼迫父亲屈服认罪,法官一直拖着让父亲在看守所中备受折磨而拒不开庭。好不容易熬到开庭,原来聘请的辩护律师却被“和谐”退出辩护。最终,我父亲被诸城市人民法院的王某堂法官和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何某勇法官判处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03

    我的遭遇:恶权的肆无忌惮颠覆三观

     

    在我父亲的事情上,本以为我至少还穿着一身环境执法的制服,有着公职人员身份,他们或许会对我格外“开恩”一些。然而,我还是低估了恶权的肆无忌惮。

     

    得知父亲被抓走的消息后,我和母亲匆忙赶到密州路派出所,可是派出所本来敞开的大门突然就被关上。我们苦苦哀求开门,值班警察置之不理;我母亲忍不住想打开大门,门上一根腐蚀的柱子掉了下来。此刻,派出所迅速做出反应,六七个警官带着执法记录仪和辣椒水,从办公楼上冲下来,不容分说就将我母亲扭倒到地上,撕扯拖拽着将这个近70岁,手残腿瘸的老人拘押起来。

     

    听到母亲撕心裂肺哭喊,我心如刀绞,不断向警官求情解释,然警官们无动于衷。情急之下,我拿出手机拍照,试图将他们的行为拍下来。

     

    然我的行为,极大的惹恼了在场的警察,这也为我的后来,带来了一系列的灭顶之灾。

     

    在一阵不屑的狞笑声中,我被身为教导员的警官、警号为050100的警官等人撕扯进大门内,脚后跟因为沿着地面用力的拖拽,被摩擦成血肉模糊。随后,我被连拖带抬的扔到羁押室,手机被抢走后,密集的辣椒水就向我的眼睛喷洒而来。

     

    刺鼻的辣椒水呛的我差点窒息,我好不容易挣扎着站起来大声质疑050100号警察,“为啥如此对我”?

     

    回应我的,是050100对我膝盖的一记扫堂腿。

     

    我懵了,警察的高大形象瞬间在我心中坍塌,眼前的警官,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狰狞的魔鬼在张牙舞爪:“我们就是这样,你能怎么着?”

     

    我愤怒,我哭喊,我拍着羁押室厚厚的玻璃门,没有人理我。

     

    愤怒无助中,我看到了更让我崩溃的一幕:我父亲被反铐着双手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痛苦地呻吟着,旁边还吐了一堆的血痰……

    父女两个泪眼互看着对方被折磨的模样,那一刻的感觉,刻骨铭心。

     

    在羁押室关押了几个小时后,我被警察叫出去。我问,“我没做错什么,凭什么关我?”警察回答说,“谁让你拍照的?”

     

    看到我毫无“认罪悔罪”的态度,我又被关押进羁押室。

     

    过了一会儿,我又被警察叫出去,问我家人的个人信息。我担心他们还要去抓我家人,就胡乱说了一通。警察就恐吓我,说我犯了“伪证罪”,又将我关进羁押室。

     

    再过了一会儿,警察又将我叫出去,说我和母亲今天的行为足以被长久拘留起来,让我们好好配合他们工作。逼迫我将手机里拍的照片删了,我留了个心眼,才没有将关键视频删除。

     

    我和母亲分别被关押在东西两个羁押室,虽近在咫尺,却仿若天边。我后来听我母亲说,她在喝水时都被警察故意打翻不让喝,警察还恐吓我母亲,“你女儿犯了比他父亲更大的罪,你女儿这次的工作是保不住了,如果不配合,就继续关押。”母亲被吓坏了,被威胁照着他们所说写了保证书和领用被扣押物品说明书。

     

    终于晚上近十点,整整被拘禁了12个小时后,我和母亲得以放出,回家后,母女俩抱头痛哭,一宿未眠。我们是离开了,可是父亲在里边又会遭受什么样的残忍对待,我们不得而知。

     

    之后我拖着极度疼痛的腿到医院做了检查,医院诊断为,“半月板重度撕裂伴积液,终身残疾。”

     

    不仅如此,派出所领导还放话说,“你这是自作自受,如果下次再这样,还是这样对待你们母女。”

     

    经此遭遇,我终日以泪洗面,感觉人格和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我长时间失眠,原来不到80斤的身体更加的虚弱。

     

    04  

    伤人“性命”后,还要继续夺人钱财

     

    我对诸城市公安局(密州路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确认他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暴力伤害的行政行为违法,然我腿上的伤,又被另一村干部姜玉相作伪证说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一连串的污蔑和打击,促使我和母亲顾不得身体上的伤痛,相互搀扶着走路,迈一步停一步,步步惊心的行走于各个部门之间投诉举报。

     

    无果。

     

    然,有些人在伤人“性命”后,还要继续夺人钱财。

    自从我父亲被关押起来作为逼迫拆迁的筹码后,我们家就被村干部一份伪造的拆迁协议告上法庭。

     

    可笑的是,村长邱玉龙神通广大地到看守所中,威逼我的父亲,把他自己变成了我们家房屋拆迁的授权代理人。更可笑的是,在“被缺席判决”的高超庭审技巧下,在拒绝做文书司法鉴定的情况下,这份伪造的拆迁协议被法院判决有效。

     

    由此,诸城法院对我家的房屋执行立案,还做出了罚款20万的决定书, 我母亲仅有的看病活命的钱随之被冻结。

     

    2020年7月31日早上六点,一只由派出所、法院、村里组成的百余拆迁队伍,浩浩荡荡地杀向我们家,他们开着挖掘机铲车等,瞬间将我家房屋夷为平地。我70岁的残疾母亲,被拷上手铐拘留的过程中,髋部又被暴力致伤,瘫痪在床!

     

    公平正义在哪里?

     

    这世界,还会好吗?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的政治操守一直在告诉我,要多书写国家的光明亮,社会的真善美。但操蛋的现实和悲凉的人性,一次次触动着我做人的底线,也一回回扇醒我假装的宽容,我才懂得:不是所有的罪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是所有的冤屈,都早晚能得以昭雪;不是所有的恶人,都能够真正去悔改。

     

    当一个家庭的苦难和种种不公,一股脑儿地落到我一个弱女子身上的时候,我要么坚强地活成一支队伍,要么隐忍地活成一只陀螺。直到有一天,绝望和悲伤超过了我能承受的极限,我在心如死水之下, 就会成了新闻里,走向另一个世界的某某某…….

     

    尊敬的上级领导,全国网友们,如果法律都不能悄无声息地保护我这些不名一文的弱者,如果正义都不能敛声息语地普照那些心怀正念的良人,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真正的充满阳光。

     

    求求社会关注我们。

  • 寒门女硕士公务员的泣血呼救

    尊敬的各级领导,全国网友:

    我叫闫玉丽,硕士文化,潍坊市环保系统一名公职人员,我的身份证号370782198204188221, 电话号码15095160553,我的一生,大多数时间是在与诸城市村霸邱玉星邢贞兰、社区村干部孙万红邱玉龙、密州路派出所恶警等恶势力勾结的血腥、暴力、欺凌、强拆,以及多个枉法的司法审判中度过。我亲历并藏掖着这个时代的痛楚和真相,也让我成为了这个时代的落寞和悲怆。


    01 我的母亲:被残暴的村霸打成精神病

    我遭遇的厄运,最早要从1991年说起。

    1991年5月,我老家诸城市密州街道办十里堡三村委会宅基地,被村里有名的村霸邱玉星无端侵害,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我妈妈抱着年幼的弟弟与村霸的恶妻刑贞兰沟通时,被毒打至右手残疾几乎丧失劳动能力。

    事后,本当做伤情鉴定涉嫌刑事犯罪的一起案件,派出所接案后却称,“个人无权请求处理,得村里处理。”

    由此,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

    母亲受伤后,父亲便长时间带着她到外寻医治病,当时正读高中的我,被迫承担了田地里的农活。炎炎夏日临近高考时,由于劳累过度营养不良,我两次晕倒在地里不省人事。

    村霸一家看到我母亲软弱可欺后,更加有恃无恐。

    1997年5月1日,我母亲在去菜园的路上,再一次被村霸的恶妻追着毒打,头部、双上肢、腰背部等多处被打伤,之后就被刺激为精神病住进医院。

    有次,她偷跑到大街上,凭着原始的记忆跑到市委,像古代拦路喊冤的农妇一样欲请“青天”为自己做主,被保安拖出去摔出几米跌倒在路上。急匆匆跑来寻找母亲的我刚好看到这一幕,那一刻,我的心突然不受控制的疼痛,不受控制的碎成一大片……

    治疗出院后,我母亲第一时间跑去村委会讨说法,再次遭到村霸一家伙同邱立德等村干部的合谋殴打,直接被打成了一个血人。

    我永远忘不了当天那一幕,我慌慌张张地跑到村委时,看到的是母亲正嘀嗒流着鲜血的胳膊,渗血的头皮,遍布淤青抓痕的脸,浸满血迹的衣服。

    当天报警了,无果。

    3天后的5月27日,血腥殴打场面继续上演。我母亲在从医院治疗回家的路上,又一次被村干部邱立德等一家人有准备的拦截毒打,这一次甚至连我年纪轻轻的弟弟都没有放过。邢贞兰还叫嚣,“打死你都没人管”,爷爷奶奶亦因此被气得瘫痪在床。为了避免我母亲被打死的厄运,我们一家被迫搬离老家到外居住,孤苦无助两茫茫。

    凄风冷雨中,我母亲精神上的病情更加严重,她经常会人前疯疯癫癫的高喊歌唱“我是武则天”。或许在她的内心深处,经常会幻想着成为武则天这样的人就不会遭人殴打欺负了吧。


    02 我的父亲:抗强拆遭村干部暴打后被坐牢

    数年时间,一晃而过。跌跌撞撞中,我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了,成了潍坊市环保系统的一名公职人员。

    有了工资收入,一天舍不得买两馒头的母亲,家中做菜能多放点油了,还奢侈的买了一部诺基亚黑白手机……

    然而,就在我们一家以为能逐渐过上平静生活的时候,厄运再一次与我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不期而遇。

    这一次的厄运,源于强拆。

    这一次受害的,是我的父亲。

    房屋暴力拆迁是从2017年11月份开始,为了逼迫我父亲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字,我家先被断水断电,推倒后墙,砸坏院里物品;接着,征地拆迁的负责人孙万红雇佣的一个冒名施工单位的经理,神秘地拿着现金到我家,看到我家不接受这黑钱后,直接威胁“要用别的方式将你们家房子掀了”。

    威逼利诱无果后,他们直接对我父亲下手了。

    某一天,孙万红以协商拆迁的名义,将我父亲骗到十里一村办公室,在一通辱骂后,父亲被孙万红狠狠掐住脖子,向墙角撕扯推打,一下,两下,三下……恐惧无助绝望中,又围过来村干部司机等一群彪形大汉,出于防卫的本能,我父亲拿出防身工具,不停的用言语警告孙万红停止动手。

    我父亲的这个行为,或许在这群人看来,就像蚂蚁举着一根针威胁大象一样可笑。很快,我父亲的防身工具被这群人夺走,人被架到走廊尽头的小屋里,一顿毒打。随后,我父亲又被架到院子里,被摁着狠狠撞到地上,头部牙齿被猛磕。他可是一位有脑梗塞的二级残疾老人啊!

    更恶劣的是,警察接警赶来后,孙万红居然当着警察的面,对我父亲又是一顿狂踢狂踹,致我父亲胸部外伤肋部骨折,内脏挫伤大出血。

    接下来的一幕,就更精彩了。被毒打至奄奄一息的父亲,反而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抓走,而孙万红等人却能逍遥法外。

    父亲被关押后,很快就迎来了春节。这是我这辈子经历过最凄惨的一个春节,没有年夜饭,没有贴春联,只有无尽的思念和哀伤。

    为了逼迫父亲屈服认罪,法官一直拖着让父亲在看守所中备受折磨而拒不开庭。好不容易熬到开庭,原来聘请的辩护律师却被“和谐”退出辩护。最终,我父亲被诸城市人民法院的王某堂法官和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何某勇法官判处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03 我的遭遇:恶权的肆无忌惮颠覆三观

    在我父亲的事情上,本以为我至少还穿着一身环境执法的制服,有着公职人员身份,他们或许会对我格外“开恩”一些。然而,我还是低估了恶权的肆无忌惮。

    得知父亲被抓走的消息后,我和母亲匆忙赶到密州路派出所,可是派出所本来敞开的大门突然就被关上。我们苦苦哀求开门,值班警察置之不理;我母亲忍不住想打开大门,门上一根腐蚀的柱子掉了下来。此刻,派出所迅速做出反应,六七个警官带着执法记录仪和辣椒水,从办公楼上冲下来,不容分说就将我母亲扭倒到地上,撕扯拖拽着将这个近70岁,手残腿瘸的老人拘押起来。

    听到母亲撕心裂肺哭喊,我心如刀绞,不断向警官求情解释,然警官们无动于衷。情急之下,我拿出手机拍照,试图将他们的行为拍下来。

    然我的行为,极大的惹恼了在场的警察,这也为我的后来,带来了一系列的灭顶之灾。

    在一阵不屑的狞笑声中,我被身为教导员的警官、警号为050100的警官等人撕扯进大门内,脚后跟因为沿着地面用力的拖拽,被摩擦成血肉模糊。随后,我被连拖带抬的扔到羁押室,手机被抢走后,密集的辣椒水就向我的眼睛喷洒而来。

    刺鼻的辣椒水呛的我差点窒息,我好不容易挣扎着站起来大声质疑050100号警察,“为啥如此对我”?

    回应我的,是050100对我膝盖的一记扫堂腿。

    我懵了,警察的高大形象瞬间在我心中坍塌,眼前的警官,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狰狞的魔鬼在张牙舞爪:“我们就是这样,你能怎么着?”

    我愤怒,我哭喊,我拍着羁押室厚厚的玻璃门,没有人理我。

    愤怒无助中,我看到了更让我崩溃的一幕:我父亲被反铐着双手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痛苦地呻吟着,旁边还吐了一堆的血痰……

    父女两个泪眼互看着对方被折磨的模样,那一刻的感觉,刻骨铭心。

    在羁押室关押了几个小时后,我被警察叫出去。我问,“我没做错什么,凭什么关我?”警察回答说,“谁让你拍照的?”

    看到我毫无“认罪悔罪”的态度,我又被关押进羁押室。

    过了一会儿,我又被警察叫出去,问我家人的个人信息。我担心他们还要去抓我家人,就胡乱说了一通。警察就恐吓我,说我犯了“伪证罪”,又将我关进羁押室。

    再过了一会儿,警察又将我叫出去,说我和母亲今天的行为足以被长久拘留起来,让我们好好配合他们工作。逼迫我将手机里拍的照片删了,我留了个心眼,才没有将关键视频删除。

    我和母亲分别被关押在东西两个羁押室,虽近在咫尺,却仿若天边。我后来听我母亲说,她在喝水时都被警察故意打翻不让喝,警察还恐吓我母亲,“你女儿犯了比他父亲更大的罪,你女儿这次的工作是保不住了,如果不配合,就继续关押。”母亲被吓坏了,被威胁照着他们所说写了保证书和领用被扣押物品说明书。

    终于晚上近十点,整整被拘禁了12个小时后,我和母亲得以放出,回家后,母女俩抱头痛哭,一宿未眠。我们是离开了,可是父亲在里边又会遭受什么样的残忍对待,我们不得而知。

    之后我拖着极度疼痛的腿到医院做了检查,医院诊断为,“半月板重度撕裂伴积液,终身残疾。”

    不仅如此,派出所领导还放话说,“你这是自作自受,如果下次再这样,还是这样对待你们母女。”

    经此遭遇,我终日以泪洗面,感觉人格和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我长时间失眠,原来不到80斤的身体更加的虚弱。


    04 伤人“性命”后,还要继续夺人钱财

    我对诸城市公安局(密州路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确认他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暴力伤害的行政行为违法,然我腿上的伤,又被另一村干部姜玉相作伪证说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一连串的污蔑和打击,促使我和母亲顾不得身体上的伤痛,相互搀扶着走路,迈一步停一步,步步惊心的行走于各个部门之间投诉举报。

    无果。

    然,有些人在伤人“性命”后,还要继续夺人钱财。

    自从我父亲被关押起来作为逼迫拆迁的筹码后,我们家就被村干部一份伪造的拆迁协议告上法庭。

    可笑的是,村长邱玉龙神通广大地到看守所中,威逼我的父亲,把他自己变成了我们家房屋拆迁的授权代理人。更可笑的是,在“被缺席判决”的高超庭审技巧下,在拒绝做文书司法鉴定的情况下,这份伪造的拆迁协议被法院判决有效。

    由此,诸城法院对我家的房屋执行立案,还做出了罚款20万的决定书,我母亲仅有的看病活命的钱随之被冻结。

    2020年7月31日早上六点,一只由派出所、法院、村里组成的百余拆迁队伍,浩浩荡荡地杀向我们家,他们开着挖掘机铲车等,瞬间将我家房屋夷为平地。我70岁的残疾母亲,被拷上手铐拘留的过程中,髋部又被暴力致伤,瘫痪在床!

    公平正义在哪里?

    这世界,还会好吗?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的政治操守一直在告诉我,要多书写国家的光明亮,社会的真善美。但操蛋的现实和悲凉的人性,一次次触动着我做人的底线,也一回回扇醒我假装的宽容,我才懂得:不是所有的罪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是所有的冤屈,都早晚能得以昭雪;不是所有的恶人,都能够真正去悔改。

    当一个家庭的苦难和种种不公,一股脑儿地落到我一个弱女子身上的时候,我要么坚强地活成一支队伍,要么隐忍地活成一只陀螺。直到有一天,绝望和悲伤超过了我能承受的极限,我在心如死水之下,就会成了新闻里,走向另一个世界的某某某……

    尊敬的上级领导,全国网友们,如果法律都不能悄无声息地保护我这些不名一文的弱者,如果正义都不能敛声息语地普照那些心怀正念的良人,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真正的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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