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新闻稿件

  • 我在被围困于家中的日子里


    守在我家楼下的看守



          三月十一日是个星期天,中午我被东关学校的人送回家后,简单地吃了点饭,就打开了电脑,可刚上了一会网,网络就断了。于是我给几个朋友打电话,介绍了我这几天的情况。正打电话期间,那位监视我的周主任来到了我家,他说:“现在正值两会期间,这几天回家后,你尽量不要外出采访、拍照,反正我们的车就停在大门口,你走到那儿,我们跟到哪儿”。当时我想,“看来他们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由于家中的网络被切断,为了把我被非法拘禁的消息尽快发出去,晚上七点多,在学校操场上散了一会步后,我就骑着摩托车到友人刘德军那儿去,他的网络还是通的,准备到他那儿发消息。刚一出学校大门,我就看到门口确实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在路上,这辆面包车紧紧地跟着我,一直跟到刘德军家的楼下。


           到刘德军家后,我和他立即商量了一下,如何把我被他们非法拘禁的消息发出去的事情。正在发稿时,我们当地的一位民师代表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们明天准备到政府门前去搞一个大规模的上访,准备打标语,老师们还自带被子,“在政府门口搞几天”。他要求我一定去采访拍照,我当时告诉他,“明天我争取去”。晚上十点左右,在德军那儿办完事后,我骑着摩托车准备回家时,一方面看到守门老头一个劲地盯着我看,另一方面看到那辆白色面包车仍停在门外。并且一直跟随着我回了家。当时,我还在想,“你跟吧,无所谓,我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三月十二日一大早,我爬起来准备写一份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的抗议书(抗议他们前几天对我的非法拘禁),七点过一点正写期间,门铃响了,门外传来那位周姓主任的声音,我没给他开门,让他有事在门外说,他说:“你今天一定不要外出”,这句话他反复说了几次。八点钟左右,我的抗议信快写完时,门铃又响了,是东关学校那位女校长的声音,我让她等一会儿,她却一个劲地按门铃,并敲门,似乎事情十万火急,我把门打开让她进来后,她说的还是那个事,“今天一定不要外出”。


           八点半左右,抗议信打完后,我朝楼下看了看,居然发现楼下站着三四个身影,其中就有前几天看守我的两个东关学校的职工。我要去的教育局就在我家的隔壁,我想到那儿去怎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刚下到一楼,那几个看守就将我拉住。我说我要到教育局去,他们说教育局也不能去,不一会儿,那位周姓主任带着人跑了过来,并且说教育局长就在学校一楼的办公室内,有什么事到那儿去谈。


           来到一楼会客室后,果然里面坐着许多人,有随州市教育局的一位黄姓书记,有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的那位曾局长、邱主任,还有曾都区公安分局的一位干部,这几个人我以前都和他们打过交道,所以认识。我首先对他们说:“我要到教育局去送一封抗议信”,他们说:“这儿就是教育局,我们局长都在这儿,有什么问题可直接告诉我”, 我说:“做事要有程序,我这封信要送交到教育局办公室”,但他们坚持说交给他们就行了,不必到教育局去。见到这种情况,我就把抗议信交给了他们。他们看完,又重复了前天关押时对我说的那些话,说他们的行为不属于“非法拘禁”。谈完抗议信的事后,我又和他们聊了一会儿。在接下来的谈话中,他们讲到,“这次组织上是下了决心,我们成立了专班,一定要将你的思想转过来,一定要让你回到学校上班。我们这些人都是专班成员,现在我们不上班就专门搞你这个事”。“我们专门帮扶你”。我告诉他们,“我不喜欢‘帮扶’这个词,任何人都有独立的思想、独立的人格,你们的帮扶实际上是对人的的一种控制和洗脑”。谈了一会儿后,我准备起身回家,他们说“你不能走”,我问为什么,那位邱主任是这样说的“你是学校职工,现在是上班时间,没下班你不能走”,我说:“我早就辞职了,一年多都没上班了”。


           下午,忙着接各方面记者的电话采访。在这期间,那位周姓主任领着一个陌生男子来到我家,周告诉我两件事,一是转达教育局领导的意见“只要你回去上班,工作可重新安排,教育线上的最好的学校,如随州一中你都可以去,甚至可以选择到其他部门行业工作;二、周指着他带来的那个男子说,这是东关学校刚刚调来的邹老师,只要你不回学校上班,他就天天贴身跟着你。对于第一件事,我的答复是,我不会搞任何特权;对于第二件事,我说道,跟踪监视一个公民是一种违法、丑恶的行为,你们还赤裸裸地告诉我,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晚上,我下楼到操场散步,那个邹老师果然(我怀疑他根本不是老师)在楼下,见我下来,他立即拿出电话,当着我的面肆无忌惮地给主子汇报起来,“他下楼了”,“正在往操场走”,“他又折回来了”,当时楼下还有许多住户。为此,我怒火中烧,大骂他“混蛋”。一怒之下,我到大门口准备找周姓主任理论,可守大门的人员却不给开门,并明确告诉我,上级说了,你不能出学校,至此我知道自己被他们软禁了。


           三月十二日当局对我作出软禁的决定,有人告诉我,就是害怕我到民师上访现场去。考虑到已无法改变现实,又为了能顺利解禁,三月十三日,我一真呆在家里没有下楼,在家里看看书,写写文章。三月十四日,我了解到民师们的上访活动已经在昨天就完全结束了,可当局仍没有解除对我的软禁。下午,我下楼找到监视我的那批人理论,他们说要等两会结束,于是我又在家里呆了两天,3月16日下午,两会结束,可监视我的人仍没撤离。我于是下楼,径直向学校大门走去,两位年青看守立刻尾随在后,来到门口后,大门并没有锁(不断有人进出),只是合上了,我上前一脚将门踢开,门卫及后面的两名看守还没有来得及阻止,我就出了大门。见我出了大门,两个青年教师紧紧跟了上来,并对我说:“刘老师,你不要让我们作难。你非要出来,我们只好用强迫手段了”。我气势汹汹地对他们说:“我要买点东西”。说着,我很快来到了校门口附近的一小店,买完东西出来,那位周姓主任及东关学校安排的值班领导也围了上来。他们要求我回去,我对他们说:“两会结束了,你们还呆在这儿干什么!你们必须给我一个说法”。那位周姓主任说:“好的好的,我这就给局长们打电话”。于是我回到学位门卫室内等候,不一会儿,随州市教育局那位黄书记、邱主任匆匆赶了过来。在会议室内,我质问他们:“你们准备搞到什么时候?”,他答道:“这事我作不了主,我们要听市里的”。在随后的时间里,他们又反复要求我回学校上班。期间那位黄书记不断出去接听电话。见他们没有松动的意思,我就回了家,我该思考一下如何抗议了。


           三月十七日九点多,我拿着一本书下了楼,直接来到看守们所在的那间会议室。见我来到他们的大本营,看守们眼睛不禁一愣,我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要二十四小时和你们在一起,饭是不用吃了”。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一直拒绝回家,大部分时间呆在那间会议室内看看书,也偶尔和看守们聊一聊,有时也到学校操场去遛达几圈。晚上,我就和看守们一样,用几张椅子拼在一起当做床。正好,看守们准备的被子有多的,我就拿来睡。会议室内有空调,看守们一直把空调开着,晚上睡觉倒还不觉得太冷。


           三月十八日下午三点多,我正在会议室内睡觉,看到教育局的那位邱主任来了,和周主任谈了好一会儿。五点多,东关学校的那位常副校长也来了,在会议室内坐了好长时间不肯走。晚上,本来七点半换班的夜间看守提前一个小时来了。在这期间,我还听到他们说明天会有多名警察过来。所有这些,让我感到情况危急。在这被软禁的近十天里,我一直没把被软禁的消息发出去,主要考虑是不能节外生枝,影响解禁。但鉴于当时感觉事态恶化,我很快回了家,把我这边的情况告诉了媒体。


    三月十九日上午,当局果然加强了监视,早上六点多,三、四名看守就守在我的楼下,随后我又看到那些局长、校长们都来了,只是没看到警察前来。到中午快十二点时,我发现楼下的看守们走了,那间会议室也关上了门。我猜测到,他们对我解禁了。在随后的时间里,我了解到,3月19日早上,五、六名警察来到了学校,只是他们一直守在大门口,没进到学校里来,所以我当时没有发现他们。解禁后,我终于了解到了相关的情况。原来,3月19日上午,随州市工业园(位于望城岗村,我刚报道过该村村民的维权活动)要举行开业庆典,当局原计划是在两会结束后解除对我的软禁,因为这个庆典,他们将解除时间推后了三天,并于19日加强了对我的监控。


           据现在了解的情况,随州市当局这次对我采取行动,是因为我们的维权活动触动了他们的利益,让地方官员们感受到了压力,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正值“两会”特殊时期,地方官员们生怕出事。噩梦般的十二天(3月8日—3月19日)被剥夺自由的日子结束了,它让我体会到了专制的野蛮与残暴,但这一切并不能摧毁我的信仰和决心。

  • 北京上千亩土地被圈建跑马场 镇政府出面出租土

     

    顺义区木林镇政府将其下属的唐指山村上千亩土地出租圈建跑马场,工程受到村民阻挠,被迫停工。村民们认为,如此大规模地占用耕地建娱乐场所不合适,以承包的方式搞工程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村民为此拒收镇政府发放的承包费。

      千亩土地被圈建跑马场

      唐指山村在顺义区东北,是木林镇政府下属的一个行政村,全村1000多口人,三千多亩耕地。去年9月,村民们发现他们村东的土地上有工程队施工。

      “他们先是垒围墙,把地给圈了起来,然后就来了很多铲车、大十轮,开始推土挖坑,打地基建楼……”村民王士海对记者说,被圈建的土地大概有1500多亩,其中大部分都是村里的耕地,以前种棒子和小麦。

      眼见这大面积的耕地被占,一些村民到村委会了解情况。“村书记说,这地是镇政府为招商引资给承包出去了,要建跑马场,这样能给俺们村民带来很多好处。”至于具体承包条件,村民马女士说,当时村委会拒绝出示承包合同。

      “这么多的地,这么大的事,总得让我们老百姓心里有个数吧。”村民们说,他们为此反反复复去镇政府投诉,最后总算看到了合同,却更加郁闷:“合同说前5年一分钱不给俺们……”

      镇政府出面出租土地

      唐指山村的地,实际上是被木林镇政府出租给了北京盛华德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为盛华德公司)。

      记者看到了双方于2005年9月签订的“场地承包协议”。协议规定,包括唐指山村在内,木林镇政府将其所属的2000多亩土地承包给盛华德公司,后者投资开发建设“北京莱茵河石温马术俱乐部、赛马繁育中心,及旅游度假酒店等不动产配套设施。土地承包期限从签约日起共50年,前5年无偿使用,以后根据开发者所交税金情况,酌情交纳200元/亩/年的承包金给镇政府,或者不交”。

      “我们村的地,没经过我们村民同意,镇政府凭什么就给租出去了,前5年还一分钱租金没有。”村民们认为,镇政府的做法越俎代庖,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木林镇党委书记解长春解释称,往外租地是得到了唐指山村委会的同意的,双方为此还签了合同。

      记者见到了这份以木林镇唐指山村委会、木林镇政府为甲乙双方的“土地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唐指山村委会把土地出租给木林镇政府建跑马娱乐场,后者承诺从2006年1月开始,前10年每年交给村里150元/亩的租金,此后租金每5年增50或100元。

      镇政府称为帮村民脱贫

      村民指出,“场地承包协议”与“土地租赁合同书”有很多冲突的地方。比如时间上,“合同书”签于2006年1月1日,而“协议”则早在2005年9月;与此相对应,两文书的生效日期也相差半年。再如租金问题,“协议”规定前5年是零租金,而“合同书”则规定给村民每年150元。

      “镇里跟我们村的合同是后来补签的,为了应付村民,因为大伙不断去找他们……”村民马女士说。

      木林镇党委书记解长春就此称,唐指山村的这个跑马场是顺义区的重点开发项目,也是木林镇政府近年来搞招商引资的大手笔。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发展经济,让当地村民脱贫致富。

      解书记说,在村集体土地上搞开发风险较大,投资者普遍存在顾虑,木林镇政府最终决定亲自出面来与盛华德公司签合同,就是为了能把这个项目做起来。项目中涉及唐指山村的土地,早在签约之前已经取得了该村村委会的认可。

      至于前5年租金问题,木林镇政府为招商引资优惠投资者前5年不收投资者租金,而为了唐指山村利益考虑,镇政府决定从税收中拿出钱来补偿村民,所以两份合同有所出入。

      跑马场工程目前已停止

      村民们称,木林镇政府与唐指山村委会的上述交易村民不知情。而解书记则表示,关于土地的出租使用问题,唐指山村委会已经通过了法定的民主程序。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唐指山村委会的证实。

      唐指山村委会几位干部表示,跑马场是“一把手”一手搞起来的,他们不便作答。记者联系到该村村支书杨子诚,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一个跑马场,一下子就毁了我们村一半的地,我们儿孙以后指望什么?”一些村民告诉记者,这样一个工程他们无法接受,并曾为之四处投诉,但始终没得到满意答复。

      今年1月7日,村民们把跑马场工程给“叫停”了,至今未能复工。“我们问施工的那些人,有手续没有?把施工许可证拿出来看看……拿不出手续来,那就别干了,违法呀!”

      2月15日上午,记者在工程现场看到,唐指山村东北的大片的土地都被圈了起来,临村处已经建起了砖混的楼房架构。工程确已停工了,不见施工人员,却有村民在路口值守。

      木林镇党委书记解长春表示,村民的做法并非明智之举。同时他也承认,这上千亩的跑马工程圈地审批手续不全,目前采取的是边批边建的办法。

      2月15日上午,记者在村委会大院里看到很多来退“租金收益”的村民。

      村民们介绍,头天中午,唐指山村村委会通过广播喇叭通知村民们前去“领土地收益金,每人200元。”大伙在领钱时打听到,这200块钱里就包括跑马场的租金。此后村民们拒绝领钱,已领者则要求退钱。“这钱我们不能要,要了不就等于承认他们的合同了吗?”村民说。

      律师说法

      镇政府出面签约违规

      记者就木林镇的跑马工程问题采访了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王律师认为:

      1.我国法律规定“政企分开”,镇政府不能作为民事主体对外签署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我国法律规定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期限最长不过30年,跑马工程两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却是50年,应为无效协议。

      3.按法定程序,村委会将村集体一半的土地对外承包经营应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4.国家对征用农村土地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边批边建、化整为零、以租代征等做法违法。

     


  • 国务院参事:“截访”造成矛盾积累 堵塞民意


       中新网2月24日电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接受《人民论坛》 采访时说,对上访“截访”不但花费巨大,还造成了矛盾的积累,堵塞民意通道。只要能以 “权为民所用”的真情认真去工作,不是“截”而是“护”,不是“堵”而是“疏”,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任玉岭说,中国作为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不出现矛盾是不可能的。当改革为多数人取得利益的同时,会出现少数人利益受损。成功中有失误,振奋中有忧虑,美好中有丑恶,应该给予承认。


      这种情况下,作为利益受到侵害者,或是遭遇执法冤枉者,走进政府设立的信访部门诉说自身困境、求得问题解决,寻找公平正义乃至争取正常的生存权利,这恰好说明百姓对党和政府是充满信心的,是高度信任的。他们这样做,实则是下情上达。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信访作为洞察社会风云的哨所、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向百姓送温暖的桥梁抓紧抓好。


      任玉岭指出,“截访”的花费是巨大的。任玉岭曾遇上过浙江某地的“截访人”,上访者刚一上火车,截访者就乘坐飞机进北京,等火车到达时,截访人员已经等在车门口。其实很多社会矛盾就是这样长期“截访”积累起来的。当然,某些部门对民众来访材料不加研究就下转,一级转一级,转到下面就了事,这也造成了矛盾积累。有的人还因材料转回到被揭发、被状告人的手里边,不仅自己的问题没解决,反倒因打击报复变本加厉受侵害。


      要搞好信访工作和促进信访畅通,关键应把老百姓作为执政党的根基和源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截访”、“控访”立即叫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百姓排扰解难,不得对上访民众横眉冷对、一口回绝,久拖不办。要针对本地上访民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查出隐患。要加强信访监督,信访条例虽然对推诿扯皮、拖着不办等有追究责任一说,但在信访者永远处于弱势情况下,对追究责任问题更需要有实实在在的监督。


      任玉岭认为,应要求信访单位对信访、人访以及处理意见进行登记,流水记录应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部门公开,并需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处访结果进行定期检查,以此保证信访工作更加认真负责,使信访工作为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更大贡献。


     

  • 我国社会急剧转型引发大量心理问题


     


      ■以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塑造出一种现代强势人格。


      ■现代化的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开始加速,或者说当一个社会正在急剧转型,这时不仅社会问题频繁发生,而且心理问题也大量凸显。


      社会转型时期心理问题的凸显


      社会学视野中的“心理问题”,是一个比“心理疾患”或“心理障碍”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广大的概念。它包括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层面、人格层面和社会适应能力层面等出现的障碍性症状。之所以称其为一种问题,是因为这种障碍性症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不仅会被当事者个体所感知,而且也会被社会有关方面所感知。


      当前,我国的社会转型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社会分化程度加大,利益格局差距加深。急剧的社会变迁引发的心理问题逐渐增多。


      近年的一些调查研究结果,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当前我国出现和潜在的心理问题的基本状况。这里仅列举几个有关调查数据。


      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精神疾病发生的数量已超过了心血管疾病,跃居疾病发生率的首位。据一项相关调查,目前我国约有3000万青少年存在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中小学生中有心理障碍者为21.6%~32%;大学生中有心理障碍者为16%~25.4%,而且呈现上升趋势。


      有关研究显示,目前在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已成为青年人群的首位死因。每年约有150万人因家人或亲友自杀而产生长期、严重的心理创伤,从而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负担。


      急剧变迁对心理适应性的挑战


      处在中国社会转型最深刻的时期,急剧的社会变迁对于社会成员的心理适应性提出了严重挑战,在适应性较弱者身上则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心理震荡”现象。


      “心理震荡”是指急剧的社会变迁对于人们心理系统的适应性和承受力产生的冲击超出了其所能积极应对和有效处理的阈限,从而表现出各种带有消极特征的心理感受和行为症状。简言之,“心理震荡”也就是一种较严重的心理不适应状态,是“心理问题”的极端表现形式。


      导致“心理震荡”现象出现和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变迁的速度快、程度深、力度强,使生活世界对于人们而言呈现出很大的陌生性,这些都是宏观层面的原因,也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社会变迁这一最重要的宏观背景,具体、直接地表现为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文化模式、价值观念等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这一切对于人们原已形成的社会心理系统会形成巨大冲击,从而构成对于人们心理适应性的一种考验。


      个体的心理适应性较弱,则是导致“心理震荡”现象产生的微观层面的原因,也是主观方面的原因。


      社会变迁加剧与人们心理适应性减弱之间的矛盾,具体地表现在现实生活的不同领域之中,从而呈现出不同的心理问题及其形式:


      ▲社会竞争加剧所导致的压力感加重。不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的竞争,都使人们的学习、工作任务加大,标准提高,长期处于高度竞争状态之下,自然会对人们的身心承受力造成重压。


      ▲生活节奏加快所带来的紧张感增加。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工作节奏加快,生活习惯替换频率加快等,都需要人们不断调整自己原有的心理定式和行为模式,这些情形都是构成紧张与焦虑的重要原因。


      ▲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引起心理失衡。下岗失业、贫富差距、腐败现象等使一些人产生了较强的失落感、相对被剥夺感、不公平感等,如果这些心理感受长期得不到改变,甚至进一步加深,势必使心理失衡现象变成严重的心理问题。


      ▲文化价值观念的变迁造成心理上的困惑。或是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之间的冲突,或是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之间难以及时有效地交接所形成的“空白”,都会使人们在心理上出现一定的困惑感或迷茫感。


      ▲社会陌生性增加导致归属感程度的降低。随着社会流动的范围扩大、频率加快,以及生活环境的变化程度加大,会使人们经常或随时面对巨大的反差时,由于丧失了基本的熟悉,而增加了更多的陌生,这种情形会使人们一时难以形成应有的归属感、依赖感,在极端的情况下则会导致孤独感、无助感等。


      以多重支持体系塑造强势的心理特质


      面对急剧而深刻的社会转型,为了增强社会成员的心理适应性,减少心理问题的出现,预防和消除“心理震荡”现象,必须从多方面作出有效努力。


      首先,必须在促进经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全面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且被看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还应该高度重视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全面协调发展问题,这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日益深入,经济、社会与文化、心理之间的协调发展将会显得更加重要。物质层面的逐渐丰裕如何才能带来精神层面的日臻完善,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尤其是人的发展方面一直面对着的重大问题。而强调经济、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全面协调发展,则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案之一。


      其次,应该加强社会文化的创新,营造能够使社会成员感受到理想和意义的精神家园。在社会转型加剧的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迫切地显现出来。它不仅具有提供精神支柱和价值导向的意义,而且具有抚慰心理、调适行为的作用,甚至还包括表达情绪、释放压力的功能。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文化体系将会表现出鲜明的导向作用和强大的整合功能。


      第三,尽快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强有力的减少心理问题、防止“心理震荡”的社会支持体系。这种支持体系不仅应该在硬件方面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心理疾病诊治、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物质条件和科技水平,其中必须促进心理卫生工作队伍尽快走向专业化,而且应该在软件方面全面广泛地提高全体社会成员保持自身良好心理状态的自觉意识,强化促进自身心理健康、提高适应能力的知识和技能。


      最后,要以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塑造出一种现代强势人格。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精神中一个极其宝贵的部分,它与现代化所强调的理性精神、自立意识相结合,将会塑造出一种更加崭新、全面的强势人格,其特征表现为:面对任何艰难困苦时,不仅不会表现出畏惧情绪,而且还能从内心深处激发出一种克服困难的力量,换言之,这不仅是一种临危不惧的气概,而且还是一种迎难而上的能力。这一点集中体现了现代化所需要的心理特质。


     

  • 药品“降价死”背后的伪市场化和干预失灵


     
    2007-02-13 

        年末岁首,杭州市天天好大药房依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人生产——3000多种药因降价而不见踪影。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这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凸显出当前我国药品“降价死”的怪现象: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中国青年报》2月11日)
        药品“降价死”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最新浮现的数字还是让人感到触目惊心。药品降价反而成了对患者的盘剥,成了糊弄人的数字游戏,这实在是让人感到无法容忍的。在我看来,导致如此不堪现状的根源在于药品市场存在伪市场化问题以及出现了政府失灵。


        就药品市场而言,完全应该是市场化的——无论是上游的生产还是下游的经营。因为药品的生产供应依靠市场是可以很好解决的,而且充分的市场竞争会让药品的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公众也会因此而受益。不过,现实告诉我们,目前的药品市场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


        要判断市场化与否,商品定价是否在边际成本上是一个重要标准。企业不会自动把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只有依靠充分的竞争,而要让充分竞争得以进行又需要让消费者获得充分的价格信息,有机会充分比较同一种商品不同厂家的价格和质量。但药品市场的现实是同一种药却有无数种药名,让消费者看得眼花缭乱,根本无从进行比较。药品生产企业将药价定得非常离谱,如何能说是完全市场化的产物呢?


        而且,在真正的市场化之下,物美价廉的商品是有生命力的,薄利多销可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伪市场化之下,则往往完全相反,“逆淘汰”常常盛行。药品“降价死”,便是例证。


        退一步说,即便上游的产销是完全市场化的,而下游的经营是非市场化的,存在事实上的垄断,那么就整个体系而言,也只能说是伪市场化的。


        而药品市场之所以存在伪市场化问题,则在于政策制度进行了不恰当的干预。政府投入不足,就允许公立医院“以药养医”,通过让其高价卖药来维持运转,而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又让药价出现了扭曲。这种扭曲是必然的——公共品投入不足,通常会产生放大效应:医院所要赚取的,绝非只是投入不足的差额;有回扣作驱动且被医院鼓励开大处方的医生,当然更愿意开更贵的药,低价药反而不受待见。


        而干预之时,政府又是失灵的:对于新药审批不能严格把关,“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就是有说服力的论据;对于药价监管无计可施,降价反而助推涨价就是鲜明的例子。


        伪市场化与政府干预失灵其实互为因果,总之是不该干预的乱干预,该管的没有管好。在伪市场化和干预失灵的共同作用下,竞争有时并非完全是实力之争,而往往要竞争谁与权贵的关系更近、谁愿意出的回扣更高。药品生产企业也并不一定因为定价高就能赚取超高的利润,药价上涨所产生的利润,绝大多数转化为医院的利润、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回扣以及某些官员寻租的收入。最终的结果是药品企业在竞争中优不见得胜、劣也不见得汰;所谓的药品降价,反而是让患者从口袋里掏出更多的钱。


        毫无疑问,“以药养医”不改变,则药品市场就依然会保持伪市场化的现状。政府应充分保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上的投入,不再将责任转嫁,从而使得药品市场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 调查显示中国富裕者已开始建立新消费行为模式


    2007年02月15日04:14

    第1页:调查显示中国富裕者已开始建立新消费行为模式第2页:中国富裕消费者有房有车不爱炒股

    [提要]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近日发布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调查表明,中国富裕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大部分拥有房产和汽车,并已建立新的消费行为模式。目前中国最富有的152个家庭中,有35%的富豪家庭财产来自房地产行业。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有40万富人阶层家庭诞生。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 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日前发布的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富裕消费者已经开始建立了新的消费行为模式。


      据报道,该项调查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和中国国情研究所共同设计,后者负责开展,调查对象为一万五千名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上的人员,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深圳和杭州。


      调查表明,中国富裕消费者已经开始建立了新的消费行为模式。
     
     
     
    据数据显示,年收入超过二万一千美元时,他们开始使用外汇账户和国际信用卡,开始加入高尔夫运动;年收入达到二万二千美元时,开始定期到海外旅游;年收入超过二万八千美元时,开始购买个人住房;达到三万美元时,开始购置轿车。同时,经常性的外出就餐、出国旅游也是这一人群的生活方式,百分之四十每周外出就餐二至三次,百分之十每周外出就餐达五次之多。


      十年后中国将崛起五千万中产阶级家庭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 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日前发布的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显示,预计未来十年内,中国将有五千万中产阶级家庭诞生,总收入超过五千亿美元。


      据今天出版的《上海青年报》报道,该项调查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和中国国情研究所共同设计,后者负责开展,调查对象为一万五千名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上的人员,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深圳和杭州。


      该报告指出,中产阶级是指年收入在七千五百美元至五万美元之间的社会群体,根据二00五年的评估,中国的中产阶级家庭达到一千二百八十万,总收入超过一千四百亿美元。以百分之七点五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基准,预计未来十年内,将有五千万中产阶级家庭诞生,总收入超过五千亿美元。


      报告同时指出,中国富人阶层是指年收入在五万美元以上的社会群体,根据评估,中国的富人阶层家庭达到四万八千户,总收入近三十亿美元,以百分之七点五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基准,到二0一五年,将有四十万富人阶层家庭诞生。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亚太区首席经济顾问王月魂博士分析认为,在未来十年中,中国的富裕人群必将经历快速的变化。


    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日前发布的针对中国富裕消费者的首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富裕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其中大部分都已经拥有房产和汽车,但投资股票、基金和债券者的比例相对不高。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该项调查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和中国国情研究所共同设计,后者负责开展,调查对象为一万五千名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上的人员,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深圳和杭州。据该调查显示,中国富裕消费者以年轻人为主,其中百分之六十二的年龄为二十五至三十四岁,百分之二十三的年龄为三十五至三十九岁,四十岁以下所占总比例为百分之九十以上。他们中的百分之六十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学历,仅有百分之七不具有高中学历。


      据统计,目前中国约有近百户顶级富豪家庭,其中最富有的一百五十二个家庭所拥有的财产在不同产业中的分布,其中百分之三十五的富豪家庭财产来自房地产行业,还有百分之二十七来自制造业。同时,IT产业、制药、媒体和旅游业资产,在富豪家庭中比率相对较低。


      调查显示,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已经购置了一套住房,百分之三十三购置了两套住房,百分之十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仅有百分之五的受访者没有自己的住房。受访的大部分人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轿车,其中百分之八十一的人有一部轿车,百分之八有两部,百分之一有两部以上的轿车。


      虽然收入较高,但是在投资理财上,中国富裕消费者略显保守。据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七的受访者选择定期储蓄这一低回报和低风险的投资模式,仅有百分之四十八的人投资股票,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的人购买了基金,百分之二十二购买债券,百分之十八将不动产作为投资选择。但是,作为新型金融产品私人保险却已经被中国富裕消费者所接受,尤其是随着私人轿车的普及,带动了车险和伤害保险的购买,购买比例分别达到百分之八十七和百分之六十。调查显示,百分之四十八的受访者购买了人寿保险,百分之三十七购买医疗保险,百分之二十购买财产保险。



     

  • 腐败问题是一些重大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再次对官煤勾结、权钱交易进行抨击。他说,一些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是惨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各地应该记取这些“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


      发布会同时公布了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这些事故共造成535人遇难、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李毅中说,按照他的分析,这些事故的发生跟以下4个方面的因素相关:


      一、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11起事故中,有4起属非法生产。这些企业和业主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无视政府监管,漠视生命,非法生产,酿成事故。吉林蛟河吉安煤矿,抗拒政府禁令,非法越界开采防水煤柱,致使大量积水灌入腾达煤矿,酿成事故。山西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发生事故后蓄意瞒报,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二、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董家山隧道工程,当年3月就发生过瓦斯燃烧事故,但不吸取教训,仍然麻痹大意,不按规定检测瓦斯,导致事故再次发生。河南鹤壁二矿已被列入政策性破产关闭,仍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放炮导致瓦斯爆炸。吉化双苯厂,违章操作发生爆炸,致使含有大量硝基苯的污水流入松花江。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在配电室等改造工程中敷设质量不合格的电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辽宁阜新五龙煤矿事故发生前已测到井下采空区密闭泄漏、瓦斯超限而不处理,导致瓦斯爆炸。


      三、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政策不认真、不坚决,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河北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采矿权设置极不合理,不足0.6平方公里的区域设立5个矿,矿主长期非法超层越界开采,井上井下存在重大隐患,有关部门失察。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是所谓“资源整合”矿井,就在镇政府旁边非法生产,政府对其非法行为熟视无睹,县政府派驻的安全副矿长、监督员与不法矿主同流合污。


      四、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所在的石沟镇,镇党委委员和煤管站站长都违法参股。山西左云新井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瞒报谎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个别公务人员涉嫌受贿,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5人涉嫌受贿。


      目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期,事故易发,每天事故死亡人数达320人左右。李毅中表示,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6年才走出事故易发期,而中国准备用10年至15年的时间走出这段易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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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资源整合”代替关闭 小煤矿关闭进展缓慢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 记者彭嘉陵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关闭”7年的矿井仍在生产,并且发生了事故。小煤矿关闭进展缓慢,以资源整合代替关闭现象普遍存在。这是13日晚上刚刚从陕西省督查归来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看法。


      2月9日至13日,李毅中带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一督查组对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为期5天的督查。此前几天,由其他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分别对河北、山西、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9个省(市)进行了督查。


      据介绍,这次抓紧在春节之前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整顿关闭落实情况。一是已关闭矿井是否关死、关实,是否达到标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有防范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措施;二是督促各地加快关井进度,督查已列入第二阶段关闭范围的矿井实施关闭进度,对确定关闭但尚未关闭矿井的监管措施是否落实,防止关闭前的掠夺式开采造成事故;三是督促各地对国办确定的16种关闭矿井类型加大关井力度;四是督促还未公告第二阶段关闭矿井名单的省份尽快公告。


      


      陕西近半数矿井“按兵不动”


      督查组发现,陕西省2006年公告关闭80处矿井,目前全省只有44处关闭到位,其余36处只是等待整合。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 记者彭嘉陵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陕西省2006年公告关闭80处矿井,督查组发现,目前全省只有44处关闭到位,其余36处只是拆除了生产设施,注销或暂扣了矿井相关证照,等待整合。其中,延安市2005―2006年确定关闭28处煤矿,至今真正关实关死的只有3处,剩下的都在等待整合。按照国办文件规定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必须在2007年年底前关闭,但目前全省760处煤矿中,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有223处,占30%,其中延安市有79处,铜川市有40处,分别占两市矿井的大多数。


      由于关闭不力,一些矿井至今仍在非法生产,并且发生了事故。如韩城市原白东二矿已在1999年关闭,但去年7月份以来非法生产,市执法大队曾4次组织关闭,但仍在今年的2月1日发生了瓦斯燃烧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


      督查组还发现,陕西省整合后的煤矿单井能力偏低,达不到要求。按照规划,延安市的煤矿经过整合后,66处矿井中,15万吨/年的20处,9万吨/年的31处,大部分达不到年产30万吨以上的规模要求;铜川市纳入资源整合矿井52处,只有4处达到规模要求。


      督查组对陕西省提出要求,对不具备整合条件的3万吨/年及以下煤矿,要尽快制定措施,保证在今年底前关闭到位。


      


      重庆仅两成煤矿“令行禁止”


      重庆市2006年列入关闭计划的175个煤矿仅关闭了33个,督查组建议重庆市将关闭期限提前到3月份。


      本报重庆2月14日电 记者刘天亮报道:1月底至2月初,以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煤矿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督查组第三组对重庆市的小煤矿关闭整顿情况进行了督查。


      结果显示,重庆市已经实现关闭的小煤矿基本达到了关闭标准,但2006年列入关闭计划的175个煤矿仅关闭了33个,约占总数的两成。


      重庆市小煤矿多,资源赋存条件差,总体抗灾能力低,全市1200多个小煤矿中年产量在3万吨及其以下的小煤矿就有900多个。2006年,重庆市将其中的175个小煤矿列入关闭计划,最后的关闭期限是2007年6月。由于一些地方对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厌战情绪,过于强调关闭矿井对区域发展、社会稳定、劳动就业等的影响,态度不够坚决。目前,重庆市仅有33个煤矿按计划实现了关闭。为防止列入关闭计划的小煤矿突击生产酿成事故,督查组已经建议重庆市将关闭期限提前到3月份。


      2006年关闭175个小煤矿,只是重庆市煤矿关闭整合三年规划的第一步,2007年和2008年,重庆市将在此基础上每年再关闭100个煤矿,以期把该市煤矿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和补偿力度看,实现这一目标还有难度。


      


      莫让“金箍棒”变成“绣花针”(快评)


      姜赟


      国家三令五申、重拳治理非法小煤矿,为什么还有非法小煤矿“变脸”之后继续逍遥法外?


      究其原因,一是利益关联,某些市县难以对非法小煤窑痛下杀手,甚至把本该关闭的以整合名义保留下来,或者虚核产能逃避关闭。


      二是国家的强制政策到地方则层层衰减,有的已从“金箍棒”变成“绣花针”,好“经”被念歪了。所以,为了利益与升迁,无视国家法律与政策,一些地方领导连同矿主漠视矿工生命,肆无忌惮地“强作为”,不顾生产安全,脱离实际地“乱作为”,结果酿成了一起又一起重特大矿难事故。


      因此,春节前,对各省煤矿整顿关闭落实情况的督查,再次对那些漠视生命的地方领导和无良矿主擎起“利剑”,雷厉风行地整肃非法小煤窑,令人拍手叫好。只有把煤矿整顿关闭落实到位,才是真正对矿工负责,对生命负责。


         

  • 山西一项调查表明:因病致贫成为职工生活困难

     


    山西省工会部门日前完成的一项调查表明,医疗费用已超过教育支出等其他因素,成为导致职工生活困难的首要原因。有关人士呼吁,政府应对特困企业、困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给予特殊政策优惠,避免使其成为我国医保政策的死角。


        山西省工会部门近期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2006年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占到困难职工总数的15.93%,其中山西北部大同市因病致贫困难职工户数占困难职工总户数比例高达51.16%。

        山西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困难企业、困难职工中“有病不敢看,大病看不起,小病拖成重症,因病致贫致困”情况目前十分普遍,其形成原因可归为三类:困难企业没有参加医保,职工患病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有些企业虽然参加了医保,但个人支出费用较高;医保范围相对较窄,一些重大病且发病率较高的病种尚没有被列入医保范围。

        记者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参保办法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必须同时全部参保,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实行“五险合一,同单征收”,医疗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合并征缴。这种“捆绑参保”使部分经济相对困难的企业难以确保按时、足额缴费

  • 人大代表“否决”法院报告始末

     

    衡阳中院报告未获通过,当地人士有话说
      人大代表“否决”法院报告始末 
      
      1月25日,湖南当地媒体报道:“《关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因赞成票未达到应到代表人数一半而未获通过。”
      这是继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未获当地人大通过后,又一次类似新闻被曝光。
      不过,和六年前的沈阳中院相比,衡阳中院报告未获通过,事先毫无征兆。
      事后,前湖南省纪委书记,中国监察学会原副会长,曾担任衡阳市委书记的杨敏之向本报记者评论说,“这也不能算坏事情,人大代表的作用应得到发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经了解,衡阳中院在刘跃中案中的判决是公正的,罗安荣(中院院长)也是比较清廉的。
      “衡阳中院最近两年也没有出现关于他们干警的负面报道。”
      
      人大代表有话说
      1月24日上午,衡阳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对包括中院工作报告在内的6个报告进行表决。
      前4个报告顺利通过,轮到通过中院报告时,主持会议的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同军问:“大家对中院报告有什么意见吗?”
      “有!”林同军的话音刚落,台下马上有个人站起来喊道。
      整个会场立即骚动起来,大家争相起身观望,当大家发现的确有人大代表准备发言时,会场响起热烈掌声。
      一位在场者回忆,会场上掌声和议论声交织,以致人们根本没听明白这个人大代表说了什么。
      这位人大代表是来自衡东县代表团的刘跃中,刘的另一个身份是衡东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场者回忆说,刘跃中手中拿了一个本子,“看本子念”。
      刘一共讲了五点意见,很多代表没有听清前二点意见,有代表大声地喊:“工作人员拿个话筒给人家!”
      工作人员很快给刘跃中拿了话筒。
      刘跃中的意见包括:中院有法不依,司法不公;不尊重下级法院的判决结果,随意更改下级法院判决结果;判人情官司,谁有钱帮谁;法院领导开茶楼;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刘跃中最后几句话引起热烈回应:“我一个人大代表到法院去都要左查右查。这样的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吗?如果这样的法院的工作报告在大会上都通过了,那我们还是什么人大代表?”
      话音一落,全场掌声雷动。
      在刘跃中发言之后,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胡友春也站了起来:“我也有意见!”
      林同军问:“你有什么意见?”
      胡友春说,“市政府去年财政收入有40多亿,人大装个表决器不难吧?花不了多少钱吧?”
      林同军回答,“这个事我们开过碰头会,是要装,但是还没装,下次开会的时候,我们一定装上表决器。各位代表对我的回答满意不?”
      胡友春表示满意。
      
      戏剧性场景
      会议随后进入表决阶段。因为没有表决器,只能采取举手表决方法。
      前4个报告的表决都采用“478(总票数)-反对票-弃权票=赞成票”的方式进行,并通过了报告。
      但表决中院报告时,投反对票、弃权票的都有,清点票数时发现,第一轮投票,反对,36票,弃权,45票,按上述公式,赞成票为397票,应通过报告。
      但这时一些人大代表表示反对,要求清点赞成票,如果赞成票不过半也不行。
      主持人林同军和市委书记徐明华商量了一会,同意了代表们的要求,进行第二轮投票。这次反对票43票,弃权票61票,赞成票174票,没过半数。
      据一位在场记者回忆,第二轮点票时,林同军提醒点票的工作人员,主席台上的人也要点进去,但工作人员告诉他,全算上也不够。
      事实上,表决当天,究竟有多少人投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关数据仍有不同说法。
      一位人大代表认为,只有130票赞成,可以肯定的是,那天实际到会的人大代表只有312人,199人没来。在40%人大代表没有与会的情况下,赞成票数未能过半。
      市人大代表邱清楚事后说:“那天缺会的代表比较多,按照规定应该是应到代表过半数才能通过,如果代表到齐可能就会好一些。”
      人代会一结束,记者们围住了刘跃中。
      人大没有通过衡阳中院的报告,消息很快传遍衡阳。
      衡阳市人大“极为重视”,专门开了主任会议,要求中院开门整改。
      1月27日,《衡阳日报》头版刊登了衡阳中院的“开门整顿公告”。公告请全市人民和社会组织对中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衡阳中院还专门公布了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参与”。
      1月29日,衡阳中院领导又分别到各市、区、县,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罗安荣自己则到了衡东县,和该县人大代表进行座谈。
      第二天,所有负责人开会,每个负责人都要找到几个没有投赞成票的人大代表,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代表为何有意见
      其实,1月22日,中院院长罗安荣的报告也算中规中矩。
      报告除了谈成绩外,也用140个字谈了工作中薄弱环节,“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环境改善的力度不够;司法个案不公、不廉的问题存在,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加强……”
      工作报告的结尾,罗安荣说“法治无坦途,奋斗正有时”。
      市人大常委会一工作人员说,其实在对市中院报告分组讨论时,已有代表团提出意见。但中院只派了庭长和副院长参加,听到意见后也没有答复,衡东县的人大代表们当时就不满意。
      一位参加小组讨论的衡东县人大代表回忆,小组讨论之初,代表们也没提太多意见,而轮到在衡东县民政局工作的王友生代表发言时,事态发生变化。
      当时,讨论主持人叫王友生谈看法,王说没什么意见。主持人说,还是谈谈吧。王说,既然要谈,那就谈点吧,“谈点我们民政系统的事情”。
      王所说的民政系统的事情,正是发生在2005年底的轰动全国的衡阳福利院“倒卖婴儿案”。
      当时,衡东县福利院原院长陈明因该福利院在收养弃婴时为送来弃婴的有关人员支付了“抚养费”,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其他拣拾弃婴给福利院的人员,因领取“抚养费”,被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3-15年有期徒刑。
      包括王友生在内人大代表认为,此案善恶颠倒且程序违法。在衡阳中院的判决中已认定这些婴儿为“弃婴”的前提下,仍以福利院支付了抚养费为由,认为“弃婴”被“买”来后,就成为“被拐卖的儿童”。
      人大代表们认为,“弃婴”与“被拐卖儿童”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一审应由衡阳中院管辖,但中院却在基层法院将该案依法移送中院之后,又违法交由下级法院管辖,人大代表们认为这是“变相地剥夺了被告人的上诉权”。
      而本案另一个疑点是,衡阳有6家福利院卷入此案,但最终却只有衡东福利院的陈明遭刑事处罚,人大代表由此认为,衡阳中院有司法不公之嫌。
      据有关人士回忆,在王友生发言之后,衡东代表团会场上响起掌声,这鼓励了在场的其他代表,他们发现,原来对中院提意见竟能引起大家的共鸣,此后,不少人大代表也提了其他意见。
      衡南县人大代表邱清楚说,据他所知,13个市、区、县人大代表团中,对中院有意见的代表集中在两三个团。
      或许正是因为有意见的代表团只是个别,发生在衡东代表团的事情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关注。
      
      有人认为代表挟私“报复”
      但也有人为中院鸣不平。有多人证实,刘跃中本身就是中院管辖的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他的一个案子一审在基层法院胜诉,但到二审却被改判,因此对中院心存不满。
      相关人士还认为,刘跃中曾说,在衡阳中院打官司必须要有钱;任何一个官司哪怕在基层法院胜诉了,只要对方在中院有点关系,到了中院都可能推翻。“难道基层法院法官都是法盲?难道只有中院是真的,基层法院都是假的?”
      这位人士还透露,衡东县另一人大代表熊少林的情况和刘跃中也是一样,这位人士认为,这些人大代表有挟私报复之嫌。
      相比较而言,2006年衡阳市优秀人大代表邱清楚的看法有些不同。
      邱清楚曾任衡南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主任,1月24日,他对中院报告投了赞成票。
      邱清楚说:“以我个人来看,法院的工作还是不错的,少数案子有些问题,那也是个别法官的问题,哪个法院没有这样的情况呢?中院对法官的要求也算比较严,此外,中院也经常邀请人大代表听庭审,庭审之后,也会听取代表意见和看法,经常给代表寄送资料,通报工作情况,寄送学习资料,供代表参考。”
      邱清楚觉得,中院也有需要提高的地方,比如对于一些老百姓关心的案子,法律规定合议庭有权审判的,可以不通过审判委员会,否则一些案子久拖不决,一个案子搞几年,时间长了老百姓会有想法,会影响法院的公信力。作为人大代表否决中院报告,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类似情况,全国已发生多起,并不奇怪。
      “因此,一个案子如果有问题,往往不仅是中院的责任,其他方面也有责任。如果能够通过中院的争取、通过人大代表的努力,对权力进行制衡,很多问题也许可以避免。”
      
      ■资料
      衡阳中院“开门整顿公告”
      
      1月29日,衡阳中院发布“开门整顿公告”公告,请全市人民和社会组织对中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整顿内容包括:
      1.司法行为准则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正当接触的;中院在职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在中院代理案件或充当诉讼中介人的;中院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中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当事人请吃、请玩、礼金、礼品等违反“六个严禁”情形的;中院机关作风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形的。
      2.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审判、执行个案中的实体不公情形;审判、执行个案存在的程序问题;诉讼收费(包含超标收费、白条收费、其他项目收费等)的违规行为。
        
      ■链接
      1月29日上午,衡阳中院到衡东县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时———
      “反对者”刘跃中的发言 
      
      在发言之前,我是作了思想斗争的,是不是要发这个言,我是做好了准备的。
      表决的时候,我自己觉得团里讨论时候,很多代表对法院工作有意见,我觉得法院工作如果长此下去,对维护衡阳环境、树立衡阳形象是不利的。
      我说,法就是老百姓的天,老百姓的武器,党政领导、政府关心,(都)不如法律来得直接,当他们遇到不平等待遇的时候,唯一能够想起的是寻求法律保护。
      如果只是平时工作不太好,意见不大,就凭我会上那几句话,能引发那么强烈的共鸣吗?当然,我要公正地说一句,为什么这么多人反对,不排除法院工作没做好,也许有(人)代人受过,有其他单位造成的。
      这段时间,很多人关心我,包括一些领导和朋友和代表。有记者采访我,问我是不是因为上次那个官司不满意,引发这次发言,我当时没有回答,也拒绝电话采访,但实际上,没有考虑到那个因素。

      2001年2月14日,沈阳中院工作报告被人大否决轰动一时。半年后,中院整改,报告获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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