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图文]警察说正在调查冯正虎的“犯罪”行为&n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5月17日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左右,维权人士冯正虎再次被传唤到上海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传唤罪名是“故意扰乱社会秩序”,一直到傍晚六点多,冯先生才被释放回家。


     


    上海访民崔福芳等二十多人今天再次去看望冯正虎时,人没看到崔福芳却被传唤到了五角场派出所,以下是崔福芳发来的相关介绍:今天下午四点多钟我去政通路看望冯正虎先生,听警察和保安说上午冯正虎先生就被五角场派出所带走传唤。我在和保安说话间四五个警察就强制把我拖上警车(039926、039739、038872还有高桂林、孔林、叶处长等)没有出示传唤证。我在五角场派出所一直关到七点五十分被周家渡派出所警察带回家,便衣警察说杨浦公安局正在调查冯正虎的犯罪行为,我说他犯罪你把他抓起来,和我没有关系,我不知道冯正虎先生依法维权他真的犯罪了吗?


     


    另外,上海维权人士沈佩兰5月17日下午17点10分和老公出去买菜,走在马路上,被一辆白色面包车里冲出4个操外地口语的人绑架。当时沈佩兰老公看到开车的人是马桥镇信访办的董良。现在沈佩兰失踪。请社会各界人士媒体紧急关注。上海市公安局电话021-60310110闵行区公安局电话021-34074800马桥镇派出所电话021-64090262闵行区政府电话021-24033000马桥镇政法书记沈耀辉13801816001办公室电话64090005马桥镇书记张伟电话13917766977办公室电话64091617沈佩兰老公电话1390193048


     


     


    沈佩兰

  • 报告称中国九成家庭有住房 网友质疑“被平均”

     


    2012年05月16日 07:42:10


      


      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中的这组数据一经公布即遭质疑。很多网友表示数据与现实不符,有种“被平均”的感觉。昨天,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对该数据解释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自有住房拥有率远低于平均数。


     


      报告称,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为1.22套。这一数值远高于2010年中金公司发布的数据——0.74套住房。据了解,“大炮”任志强在看到新闻之后也第一时间在微博中转发,并称“城市户均住房总量尚达不到1:1,尤其是成套住宅”,“中金的数据更可靠”。


     


      对此,上述调查中心昨天解释称,虽然我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但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自有住房拥有率低于全国其他城市地区,其中户主年龄在35岁以下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仅为59.88%,在35~45岁和45岁以上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分别为81.45%、82.3%。在其他城市地区相应年龄段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分别为76.98%、87.73%、89.92%。


     


      解释发布后,仍有专家对这一数据提出质疑,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中国处于城市化过程中,普遍的现象是农村在城市打工人口比例非常高,作为城市移民很多人工作学习都在城市,从数据统计的确是有住房,但是大部分一年最多回老家几天。他认为,全国这样的数据意义不大,农村和城市的自有住房不能混为一谈。(记者高晨)

  • 冯正虎今再被传唤 窗下安声控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5月13日消息:今天上午九点至六点,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再次被传唤到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传唤理由是以其他方式扰乱社会。
     
    不仅如此,当局还在冯正虎窗下安装了触电器和声控器。

    另外,今天又有一批访民到冯正虎家楼下声援,当时大家并不知道冯已传唤。以下是当时的视频:


     

  • 上海冯正虎再次被抄家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5月10日消息:今天下午,被非法拘禁在家的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再次被抄家传唤,直到晚上八点才被释放回家。


     


    据回家后的冯正虎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下午四左右,上海市杨浦区刑警大队和国保大队约七名警察闯入他家中,一批警察将他带到了杨浦区大桥派出所,剩余警察对冯家进行了抄家。警察在冯家抄走了A4空白纸多张、信封多个,还有一些案件的判决书、冯正虎写的“我要立案”的相关文件,但警方未出示扣押清单。


     


    在大桥派出所,刑警先对冯正虎进行了询问,冯正虎以前涉及的一个案子被判罚款,警察指冯正虎未履行法律判决,他们已对此进行了立案。冯正虎则坚称他每月都交纳所谓罚款一百元,一直到今年1月他被非法拘禁前。


     


    随后,国保又对冯正虎进行了问话。国保重点问了近日冯正虎给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写控告状的情况。国保问信是谁帮发的、是怎么发的。国保还说,他们今天下午已传唤了一名帮助冯正虎的人士。

  • [组图]冯正虎致信温家宝控告非法监禁人员

     
    控告人:冯正虎
    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电话:021-55225958
     
    被控告人:
    1. 决定非法监禁的领导人
    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的某领导人
    (实施非法监禁案的部门领导及其警察都说是上级领导指示的。但是谁也说不清这位领导姓什么、处于什么职位。检察,纪委部门立案调查,就会查清他是谁。)
    2. 实施非法监禁的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
    (1)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及国保处处长;
    (2)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蔡田及国保处叶副处长;
    (3)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所长朱哲晓及王副所长。
    3. 直接实施非法监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上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小张;
    (2)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国保警察沈国良;
    (3)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陶卫国,金吉祥,郝明友,莫春晴。
     
    控告上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和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触犯法律,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报复陷害护宪维权的公民冯正虎,因为冯正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帮助访民依法维权,揭露上海法院侵犯公民诉权的司法不作为现象,而得罪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的某领导人
    2012年2月27日起至今(5月5日),冯正虎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已达六十九日,超过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一. 冯正虎遭受非法监禁的处境
    2012年2月27日起,16名警察及保安人员24小时轮班驻守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门内,全部便衣,没有任何执法凭证,非法剥夺冯正虎人身自由,将其拘禁在室内,从此冯正虎的家变成了不受法律监督的“黑监狱”。
    参与非法监禁的直接看守人员有16人: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沈国良、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陶卫国、金吉祥、郝明友、莫春晴、五角场派出所下属的社区保安人员李建国等4人、杨浦区保安公司职工6人。其中,沈国良,陆巍峰是看守人员的直接领导。16名看守人员的工资津贴等人工费用每月耗资约十万元人民币。
    五角场派出所是这起非法监禁案的负责执行单位。五角场派出所的一辆警车24小时停放在冯正虎家门口,作为执行非法监禁任务的车式岗亭。(车号:杨浦0352),车牌号:沪E-6237警。4月25日换了一辆警车,车号:杨浦0341,车牌号:沪E-3539警。)而且,五角场派出所数次派出数辆警车及数十名警察来阻止市民探望冯正虎。
    冯正虎被强制拘禁在家已有六十九日,至今没有见到一份书面的执法凭证,也没有人告知冯正虎被监禁的合法理由。大小警察都是一句话:“领导要对你采取这种强制措施”。一个遭受非法监禁的人,比一个关押在合法的拘留所或监狱的犯人处境更糟,他的人身安全及公民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1 生活困难,身心伤害。
    冯正虎被独自拘禁在家里,连出门购买食品及日常用品也不被准许,要靠亲属朋友及许多善良的市民赠送救济。有时,看守人员不肯转交,只好从三楼阳台窗口将市民送的食品吊上来。长期被关押在室内,又加上被非法拘禁的恐惧、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会常常发病。而且,与警察的冲突,身体也会受到伤害。冯正虎失去了自由去医院治疗的权利,看病需要领导批准,若冯正虎表现不好,会被取消去医院治疗的安排。3月16日,3月21日,冯正虎受到两次不准看病的处罚,后期看病的待遇有所改善。每次乘警车去医院由三名看守人员陪同,药费自理。
    2. 肆意抄家,非法扣押
    3月1日下午,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葛德祥,王水根,陆巍峰及七名国保警察入室抄家,扣押冯正虎的财物(电脑2台、显示器2台、手机4部、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照相机1部、网络设备若干、书籍文件及其他物品),至今已六十九日,尚未归还,违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的法律规定。3月20日,3月23日陆巍峰,沈国良等警察再次入室抄家,翻箱倒柜,野蛮搜查,扣押财物,但他们没有检查证,扣物清单等执法凭证,属非法搜查与扣押。二年内,冯正虎遭受九次抄家,被扣押十三台电脑等大批财物,至今尚未归还。现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抄家,这不是正常的检查执法行为,而是捣乱作恶,蓄意报复,逼迫一个坚守法律法规的人,向不讲法不讲道理的权势者屈服。
    3 .野蛮推操,粗暴殴打。
    3月20日警察陆巍峰,沈国良冲入冯正虎的家,他俩推搡冯正虎至室内的书房,陆巍峰挥出一拳重重击在冯正虎的颌下,接着又是一拳落在冯正虎的脖子上,当时有伤痕。4月17日警察沈国良进入冯正虎的家,挥出两拳击在冯正虎的脖子上,冯正虎强烈谴责他的野蛮行为,在场的王副所长、郝警察当即劝阻。沈国良的两拳,与他过去曾驾驶小车冲撞冯正虎的危害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陆巍峰,沈国良是因为无法阻挡民众来探望冯正虎而恼羞成怒,拿冯正虎出气。在非法监禁的“黑监狱”中,没有法律保护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比在合法的拘留所里更易于遭到警察的侮辱与殴打。  
    4,用生命争取囚犯的权利,反对虐待。
    国务院《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但是冯正虎连被拘留人的“放风”权利也被剥夺,24小时被拘禁在室内,不准室外活动,这是虐待。冯正虎多次依法向看守人员提出请求,均遭到拒绝,被强制阻挡在室内,最后只好用生命去争取囚犯的基本权利。3月10日下午,冯正虎欲冲出门口,争取室外活动的权利,遭到四名看守人员的阻止,冯正虎与警察郝明友发生冲突,两人抱成一团,从门口台阶上跌倒在门外的水泥地板上,幸好不是脑勺先落地,否则不知谁会重伤或死亡。郝警察的左脚腕扭伤,冯正虎的右膝骨撞击受伤,并致使右腿胯骨及腰椎受损发炎,痛得不能直立行走,卧床休息治疗一周,至今未痊愈。以伤害身体的代价,换取了以后在门口数米范围内在四名看守人员监视下的“放风”权利。
    5:通信权,接见权,诉讼权受到侵犯。
    冯正虎收到崇明县法院的传票,作为“生命权纠纷“一案『(2011)崇民一(民)初字第3056号』法院认定的原告诉讼代理人,应当出席3月22日的一审庭审,但受到看守的警察非法阻止。崇明县法院用邮政特快专递于3月24日(EMS:EY424602010CN),3月30日(EMS:424604286CN)寄送司法文书给冯正虎,但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非法扣押,妨碍法院司法工作。3月16日,冯正虎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案『(2012)顺民初字第02772号』的诉讼代理人夏钧律师,因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已受理该案,需要与冯正虎当面讨论案情,登门时遭到看守警察的阻止。在冯正虎被非法监禁期间,所有来探望冯正虎的朋友及其他市民均遭到看守人员的阻止。
       目前,冯正虎仍处于被非法监禁之中,或许处境会变好,或许会更糟,门口的放风,批准去医院治疗或者撤销监禁,都是在领导人一瞬间的善念或恶意之中决定的。冯正虎曾问看守所的警察:“领导让你执行违法的任务,你去做了。如果领导指令你杀我,你会服从吗?”他说:“杀人的事不会做”的确,执行杀人报复的任务很少有人敢做,因为明显是违法犯罪的事。难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事就不是明显的违法犯罪吗?似乎人不死,就不是大事。其实人死不难,偶然会出命案。如果那天冯正虎与警察的冲突中,冯正虎的脑勺重击在水泥地板上,或许不是死亡,就是重伤。非正常死亡,就有他杀的嫌疑。长期的非法监禁中,谁都是无法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人身安全无法保障。
    二: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冯正虎人身自由
      冯正虎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政治立场鲜明,爱中国,坚守宪法法律,支持中共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法治国”的政治路线。从2007年起,冯正虎竭尽财力精力撰写编辑发行了64期《督察简报》,纸质版免费邮送中央及地方党政领导人及相关人士,每月上千份,电子版放在网上免费下载阅读(http://clcjb.info)并且编辑4集《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http://fzhenshu.net),揭露了上海法院侵犯公民诉权的司法不作为现象,该书统计数据表明,190位诉讼当事人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共计430件案例。上海市民已依法将321件第一审行政案件递交最高人民法院,这个数据仅是冰山一角。
    冯正虎义务做一些推进法治维护人权的工作,帮助访民依法维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冯正虎批评与揭露上海政府的缺点,是希望上海不仅要在全国经济上领先,也应该在法制上领先。但是,上海的某领导人容不下一点批评,对批评者恨之入骨,常常滥用警力报复。这几年冯正虎在上海遭受以传唤方式变相拘押、强迫失踪、(不通知家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非法监禁、肆意抄家、扣押财物、禁止出国、禁止回国,剥夺诉权等各种非法打压。目前的非法监禁,其实从2010年2月12日冯正虎回国后就开始了,只不过是今年2月27日起的非法监禁更加严厉而已。
    在本次非法监禁期间,3月16日上午杨浦区公安局国保处叶副处长在五角场派出所向冯正虎传达领导的意思:“市领导对你很不满,主要是三件事:1.2010年你坚决从日本回国(注:当时中国政府纠正上海违法官员的错误,保障冯正虎顺利回国,让上海领导人丢丑);2.帮助访民维权;3.揭露上海法院的司法不作为,领导想来想去要对你采取现在的强制措施,把你关在家里与访民隔离,要关三年。”
    冯正虎当场抗议:“你们什么执法凭证都没有就凭领导一句话,可以把一个公民活活拘禁在家里,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这是违法犯罪。”并告诉他:“你们的领导很愚蠢,在上海公开将一个公民非法拘禁在家的违法做法,是不可能把我与访民隔开,反而创建了一个平台,让更多民众包括访民来探望我,围观上海警察侵犯人权的违法案例。这种违法做法,伤害了我及家人,也损害了上海市的形象。”
    上海市领导想出来的强制措施,俗称:“软禁”,但在中国法律里没有“软禁”,这个名词。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传唤、拘留、刑事拘传、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制、拘役、有期或无期徒刑。依据《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及强制措施只能有法律来设定。而且,法律上对每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及处罚,在执行程序上及实施内容上都作了严格的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不允许某个领导人拍一下脑子,说一句话,就可以动用警察对自己讨厌的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即使市领导对冯正虎有深仇大恨,也得依法治罪。
    现在,警察对冯正虎采取的强制措施类似于“监视居住”,有五角场派出所负责执行。但是,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对冯正虎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都是违法的。
    在程序上违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有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按指印,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冯正虎已被五角场派出所执行了六十九日监视居住,但从未收到《监视居住决定书》或其他书面的执法凭证。
    在实体上违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对象。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司法上已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冯正虎不是违法嫌疑人,更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一个守法公民。
    因此,上海市某领导人指令并由五角场派出所警察执行的,对冯正虎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非法的。实质上,是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冯正虎人身自由。
    三.        警察触犯法律
    1. 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六名没有执法凭证的便衣警察与十名没有执法资格的保安人员将公民冯正虎非法监禁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内,已有六十九天,还在继续中。
    看守人员及其主管领导触犯《宪法》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项、《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
    2. 违规扣押财物及非法搜查;
    3月1日抄家所扣押的财物至今尚未归还,其行为触犯《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五条第二项。3月20日,3月23日陆巍峰等警察不出具检查证和扣押清单等执法凭证,强行入室,非法搜查,肆意扣物,如同入室抢劫,其行为触犯《宪法》第三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九条第四项。
    3. 虐待监管对象;
    警察将冯正虎长期拘禁在室内,剥夺其作为被拘留人因有的“放风”权利,以此方式虐待冯正虎的身心。冯正虎为了反对虐待,争取囚犯的正当权利与看守的警察发生冲突,彼此双方受伤,冯正虎的膝盖猛击水泥地板,致使膝盖骨,右腿胯骨,腰椎损伤发炎,痛得不可直立行走,至今尚未痊愈,警察的行为触犯《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一条规定。
    4,殴打监管对象;
    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沈国良野蛮推搡粗暴殴打冯正虎的行为,触犯《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七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一条规定。
    5,非法扣押法院文书,妨碍司法;
    冯正虎收到崇明县法院的传票,应当作为法定的原告诉讼代理人出席庭审,但遭警察的非法阻止,“生命权纠纷”一案[(2011)案民一(民)初字第3056号]一审结束,法院已将审判决书及被告的上诉状依法邮寄给冯正虎,但遭警察的非法扣押,至今无法确认法院司法文书的送达,致使司法程序中断,侵犯法院及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警察的行为触犯《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条第一项规定。
    6  非法剥夺冯正虎与律师的会见权;
    夏钧律师是冯正虎向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起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法院已受理该案,夏律师来冯正虎住处会见时遭到警察的非法阻拦。即便冯正虎是被执行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令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即便关押在拘留所,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况且冯正虎既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违法嫌疑人,是一个守法公民,理应有自由会见律师的权利。警察阻止夏律师会见冯正虎的行为触犯法律,夏律师已于4月15日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7.  违反保安人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国家规定;
    警察雇佣并指使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杨浦区公司六名保安人员,五角场派出所下属社区保安人员四人监禁公民冯正虎,触犯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条规定。
    8. 知法犯法,执法违法;
    非法监禁冯正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警察,应当熟悉限制人身自由的相关法律,明知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将一个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公民非法监禁在一个没有监禁资质的关押场所,这显然是违法的。但是,警察依然执行明显违法的指令,并未向上级机关举报。警察触犯《警察法》第三十三条,违背警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的基本职业道德。而且,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  滥用职权,造成警力浪费与经济损失,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
    执行非法监禁冯正虎的任务,仅直接的看守人员就有十六人,每月的人工费用约十万元人民币,二个月已经耗资二十万元人民币,这不包括派出所,区局,市局三级主管警察及日常来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数十人的人工费用及警车费用,监视摄像器等设备费用。事实上,冯正虎2010年2月12日回国后,家门口就有一支十几人的常备看守队伍24小时轮班监视冯正虎,时常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十几个看守人员的人工费用每月约十万元人民币。造成国家资产的重大经济损失与警力的浪费。而且,长期非法监禁一个守法的知名人士,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其行为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声誉。
    四.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
    没有执法凭证的便衣警察与没有执法资格的保安人员联手在一个非法的关押场所拘禁一个守法的公民。“黑监狱”不同于受法律监管下的监狱或拘留所,囚犯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关押期限与处境都是无法预期的,时时处于被绑匪撕票即无救援的恐惧之中,其精神受到极度伤害,而难以忍受的心理恐惧又会导致身体伤害。
    而且,这种不受法律制约而肆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一个极度的威胁与恐惧。
    今日的肆意抄家,侮辱殴打,非法监禁与十年浩劫时期的红卫兵抄家,批斗走资派,关“牛棚” 如土一辙,无法无天。领导一句话就让你失去人身自由,甚至还有灭顶之灾。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警告:“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这不是骇人听闻,现实生活中“文革”的错误已经死灰复燃。坚守法律,维护人权的维权人士,异议知识分子,许许多多底层的访民正在遭受“文革” 遗留的伤害。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红卫兵是无法可依,维领袖语录至上,砸破公检法,实行群众专政。而现在这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大小诸侯是有法不依,唯权力至上,视公检法为私器,实行独裁,专政。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些土皇帝独霸一方,一手遮天,他们酷爱绝对的权力,喜欢歌功颂德,增恨批评与监督。谁批评政府,谁就是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谁就是得罪领导,要遭报复打压。但是,中国的总理与这些土皇帝完全不同,他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的度量,公开说:“我甚至考虑把一些经常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请到中南海,面对面地听取他们意见。”广东省委领导人也肯屈尊登门乌坎村,与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见面,听取农民呼声,维护农民利益,妥善解决了乌坎村事件。上海市领导人是如何对待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呢?冯正虎的遭遇就是一个鲜活的见证。
    冯正虎揭露与批评上海法院侵犯公民诉权的司法不作为现象,并倡导维护公民诉权的活动,“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受理。法院超过法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即不立案又不裁定,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这种公然践踏法律和司法无赖行为,在中国的地方法院相当普遍,成了阻碍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这么简单程序的法律规定,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而且,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冯正虎居住在上海,首先以上海法院为批评对象,帮助上海访民维护诉权,并领衔1060名上海市民致上海市人大的维护公民诉权请愿书。冯正虎揭露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致命点,正如《皇帝的新衣》寓言故事中讲真话的小孩一样,直告皇帝一丝不挂,当然会激怒做假献媚的大臣,遭致报复打击。上海当局越是感受到中央要求地方守法纠错和民众请愿活动的压力,越是会怨恨与惧怕说理讲法的批评者,这是冯正虎这次被非法监禁的主要原因。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冯正虎人身自由,不仅伤害冯正虎,同时也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这次冯正虎被非法监禁的事件尤为显眼,是因为上海警察的违法做法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进步背道而驰。本届会议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新《刑诉法》从225条增加到290条,还针对人们关注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等热点问题作出修改。尤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刑诉法总则,是中国刑事法治的重大进步表现。民众担忧警察滥用职权,“监视居住”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新《刑诉法》第73条及其他相关条款,对“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制,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但是,在全国“两会”期间,上海警察公然对一个无犯罪嫌疑的守法公民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将其非法监禁在家中六十九天,并且还在继续之中。警察眼中没有法,只有领导,领导要抓谁就抓谁,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宪法形同虚设。新《刑诉法》修改得最完善又有何用?权大于法,冯正虎的遭遇会重复发生,每一个公民都会生活在警察滥用职权的恐惧中。
      全国“两会”后,中共中央三申五令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决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温家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文章,一篇接一篇,冯正虎认真拜读。上海市领导人及警察是否不屑一顾,依然我行我素,上海独大?不需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吗?归还公民诉权,解除非法监禁,还是继续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现在连看守冯正虎的警察及保安人员都清楚监禁冯正虎是非法的,但这种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强制措施仍在执行中,没有领导决定和纠错,谁也不敢停止违法,照样天天触犯法律,对抗中央精神。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这是党中央的正确决定。地方党政领导人是真正拥护,还是阳奉阴违?党中央和国务院是否有力量维护中国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中国人民拭目以待,期盼依法治国方略得以实现,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尊重人权的和谐中国。
    最后,请求中国纪委,检察机关,监督部门立案调查冯正虎被非法监禁一案,违法必究保障人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此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控告人;冯正虎
     
    2012年5月5日
     
    囚禁于上海仁和苑


     


    看望冯正虎的访民


     


    冯正虎


     


     


     

  • 监控公民于法无据得不偿失—“自由冯正虎”的

     


     


    民生观察就冯正虎被监控与拘禁致上海市公安局的呼吁信


     


    上海市公安局:


     


    近期,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的处境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从2012年2月27日开始,上海市公安局所辖的杨浦区警方对冯正虎的监控骤然升级,他们每天安排十余人昼夜轮班守在冯先生家楼下,不许冯先生出门,并切断来客来访。冯先生由此坐“家牢”至今。4月26日,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又对冯正虎进行了抄家,警察还警告冯正虎“窗下有人喊你,不许把头探出去”。


     


    上述状况显示,对冯正虎的监控已到了无法令人理喻、疯狂的程度。我们想问,杨浦区警方和有关部门有什么权利要求一个公民连头都不许探出去?上述种种限制、剥夺冯先生人身自由的行为的法律依据何在?


     


    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权,它是指公民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对于人身自由权,中国现行法律是明确保护的。中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冯正虎先生是一位合法的公民,他身上没有强制性法律限制措施。现在你们将他堵在家中不能出门,实际上就是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权,实际上就是将监控变成了非法拘禁。这是赤裸裸地践踏人权和法律。


     


    也许你们认为监控变成非法拘禁的事例毕竟是少数,对异议分子一般性的监控是在履行警察的职责和权利。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异议分子也好,一般民众也好,只要他们没做违法的事情,只要他们还是国家的公民,你们就没有权利进行监控。尤其是那种公开的、长期的、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监控,这样的监控就变成了骚扰、恐吓、软禁、拘禁。一句话,对公民的肆意监控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违反践踏了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事实上,中国像冯正虎这样受到监控的人士还有很多。在近些年所谓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下,监控行动呈现出扩大化、滥用化、越来越严厉化的特点和趋势,民间社会发出不同声音的空间越来越小。


     


    统治者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和利益,但这样做能达到目的吗?上海警方对冯正虎先生的监控与限制越来越严厉,冯先生屈服了吗?上海访民屈服了吗?我们也是长期监控的受害者,我们能体会冯先生的心情。在每个人的心中都蕴藏着巨大的抗争精神和逆反心理,统治者不能自持强大低估了这种精神。


     


    当一个合法公民因监控坐起了家牢,失去了上街购物的机会、失去了与亲人团聚的权利、失去了工作的权利、失去了休息游玩的权利,这种行为还符合人性吗?人们该怎样看待这种行为的实施者呢?行为的实施者在社会舆论上是丢分还是失分呢?


     


    更为严重的是,当人民遭到越来越严厉、越来越粗暴的对待时,你还指望人民继续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吗?物极必反的道理相信都懂。当秘密、激烈、暴力的方式越来越多地出现时,当火山爆发时,整个社会都会因此受到冲击与伤害。既得利益集团首先会受到这种冲击,其结果实在是得不偿失。


     


    在最近的薄熙来案中,当局表达了遵守和悍卫法律的决心,我们希望这种决心能扩展到目前僵化的维稳体制和泛滥的监控行为上来。我们呼吁上海市警方和更高级别的机构部门立即解除对冯正虎先生的严密监控与非法拘禁,还其人身自由。同时,解除对全国各界人士的非法监控。若能此,方显执政者的自信心。


     


    同时,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人以各自的方式关注、声援冯正虎先生。冯正虎先生不应成为第二个陈光诚,我们也不能成为下一个陈光诚。关注别人,就是关注自己。为此,本工作室已于今天致电上海市公安局总机(02162310110)、信访(021962110)、报案(021110)等多个部门,表达了对冯正虎先生的声援。同时,这封信也将寄往上海市公安局。


     


    我们呼吁并期待,自由冯正虎,自由中国。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2-5-2

  • 冯正虎再被抄家 监控升级“有人喊你不许探

     


     


     


    冯正虎3月1日被抄家,抄走二台电脑、显示器二台、手机四部、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照相机一部、网络设备及书籍文件等物品,至今未归还。


    4月26日星期四冯正虎又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抄家,警察问冯正虎:有什么人给你寄来信件?……还告知冯正虎,窗下有人喊你,不要把头探出去……。


    冯正虎被囚禁至今已有两个多月,访民多次探望冯正虎当局派出大批警察拦阻,请大家共同关注冯正虎,强烈抗议、谴责当局囚禁冯正虎!


    冯正虎:021-55225958 


    五角场派出所电话:021-55054112    22171120


    杨浦公安分局:021-65431000


     


    2012-4-29


    民生观察工作室供稿

  • [组图]反监控要自由:律师致信检察院要求解控冯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4月26日消息:冯正虎先生被囚禁在家庭监狱已有2月,引起国内外各界人士关注,冯正虎的代理律师夏钧近日致信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控告杨浦公安分局、派出所的违法行为,要求还冯正虎自由。


     


    2012年4月16日夏钧率委托赵迪迪、沈佩兰、崔福芳、孙建敏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将控告信递交给陈旭检察长,赵迪迪等4人在接待处将控告信递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转交陈旭检察


     


    以下是夏钧律师的控告信:


     


     


     


     

  • [图文]贵州众异议人士再被上岗 李任科谈监控

     


    2012年4月24日凌晨,贵州异议人士李任科在网上发出消息:“从4月6日起,贵州许多朋友被当地公安非法监控跟踪15天,于4月20日晚撤出。原因是传达文件与中共贵州开代表会。21凌晨又紧急通知非法监控跟踪依旧,原因是中央调查组到达贵州”。获悉上述消息后,本工作室刘飞跃电话采访了李任科先生,请他谈了最次这次以及一年多来被监控的情况,同时分享了他的反监控之道。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任科兄,先请你介绍下21日至今被监控的情况,现在贵阳已知有多少人被跟踪,你个人的情况怎么样。


     


    李任科(以下简称李):20号晚,守在我们家门口的人员刚离开几个小时,21日凌晨朋友就传来消息又被上岗了。当时有朋友问那些人不是说20号结束了吗?怎么又来了?有人就说他们凌晨接到通知叫来的。


     


    因为朋友们现在联系比较困难,这次仅我知道的就有吴玉琴、瘳双元、縻崇标被上岗了,相信其它更多的朋友也被跟上了。吴玉琴说她那儿能清楚地看到几个人在她家附近游来游去,期间双方几次差点发生冲突。


     


    我这儿有几名人员三班倒昼夜守在我家楼下,我一出门他们就紧紧跟着,其中白天二个人,晚上一个人。直到今天,经查证,我们才得知这次被控是因为薄熙来案中央调查组到达贵州了。


     


    刘: 监控你们的都是什么人?4月6日至20日这次被控你们怎么知道是到20号结束?


     


    李:监控我们的有警察,一般是派出所指导员负责,还有协警、保安和社会闲杂人员。4月6日至20日这次监控是因为传达薄案与贵州省召开党代会而起的,贵州省党代会是到19号结束,监控我们的人员也曾明确说过到20日监控结束。


     


    刘:除了这次被监控外,我知道对贵阳的朋友的监控已有一年多了,请介绍下相关的情况。


     


    李:2011年2月茉莉花革命革命爆发,2月19日左右我和贵阳的许多朋友被带走,直到3月中旬才陆续被放回家,我是3月14日回家的。虽然回到了家里,但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几乎所有的人的家门口都被安排了监控人员,出门即被跟踪,这种监控跟踪一直持续到年底陈西被判刑后。春节期间监控也稍松点,但正月十五后又开始了。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以前只是在所谓敏感时期才这样,平时是没人跟的,这说明当局加强了对贵州人权研讨会的监控与打压。


     


    刘:除了跟踪这种方式外,当局还对你们采取了什么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李:那就是被旅游、被非法关押呀。在所谓的敏感时期,当局感受到压力比较大时,对我们在家里监控就已经不够了。以我为例,2011年2月19日,我被公安强行带离住所,软禁在市郊的“贵御”温泉;2月21日午后,我被派出所警员押往一处私人小旅店“佳家宾馆”关押;3月3日傍晚,我被公安押送到永乐乡石笋沟水库“天地吉祥”关押;4月2日,公安又将我押送到石笋沟水库,把我关押了4天,原因是每年清明节,我们都会为暴政残害的生命举行祭奠活动;7月1日是共产党90周年庆,我又被派出所的教导员与几名协警押送到龙里县拘押2天;中德第9届人权对话于7月20日至21日在贵阳召开,我被旅游、“失踪”了5天;9月2日,因贵阳要举办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我再被当地公安绑架到永乐乡“百花桥乡村俱乐部”关押24天…………


     


    刘:除了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外,手机、网络也受到监控与骚扰吧。


     


    李:是的,我们的电话经常“失效”,有时给朋友打电话通了,但朋友那边的电话就是不响铃。有时通话,谈几公钟就断了。我们的网络也经常被切断。我们曾去找过电信部门,他们明确说:“我们收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对一些手机号、IP地址进行封锁,我们也被他们管着,没办法”。


     


    刘:长时间的监控,对你的生活影响大吗?有受到过伤害吗?


     


    李:我每天晚上摆个地摊谋生,在那些敏感时间,监控人员竟跑到我做生意的地方,站在或坐在我摊前盯着,这叫什么事呀。


     


    2011年6月2日晚(“六四”前夕),延安中路派出所教导员到我家,叫我配合他们上级布置的工作,并要将我带走,我提出抗议。第二天上午(6月3日),教导员带领社区警察凶狠地敲门。我一开门,他们不由分说,猛扑抱住我,粗暴地将我从家里拖出。在挣扎中,他们将我推倒,我从三楼楼道翻滚到二楼身体严重受伤。


     


    刘:有监控就有反监控,一年多来你是怎么面对和处理这种状况的?


     


    李:有一天晚上我摆地摊时去上厕所,监控人员竟跟到厕所,我出来时他还守在厕所门口。我一见大怒,抓住他的脖领子就吼叫。他当时显得很无奈,后来我又和他讲道理说“我现在争取的权利也是你们的权利”“当局今天这样对我,明天也可这样对你”。听完这些后他说他也感到很愧疚,并表示以后不干这事了,以后我真的没再看到这个人了。事实上通过我们的“策反”工作,我知道贵阳有一、二十名监控跟踪人员主动或被动不干这事了,有的被当局辞退。


     


    还有一次我在大街头上行走,我们当地派出所指导员等人跟着我,我当时恼了,就骂道:“你一个正式警察,你现在的行为是依法还是违法你清楚”“你把我鸡巴咬下来,跪着咬”。当时我看这指导员脸色很难看。


     


    刘:尽管如此,监控可能还会继续,接下来你有什么样的考虑和打算呢?


     


    李:长期对公民进行监控跟踪是非常流氓、卑鄙的行为,我们不能毫不作为,要有一个反应,要有什么方式破这个局,要反抗下,也会硬碰硬,我和朋友已约好马上将商量这个事。我们还将搜集这方面的资料,记录下来。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2-4-24


     


    2011年6月受伤的李任科

  •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增多 近10万人面临搬迁

     


    2012年04月17日 00:34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2009年以来,三峡工程已经进行了3次175米试验性蓄水,据国内外水库建设的普遍规律,新建水库蓄水后至高水位初期3到5年内将集中产生大量的新生滑坡和塌岸,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大约10万人将面临搬迁。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巡视员、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柳源介绍说,三峡库区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崩塌滑坡,由于监测到位、预警及时,三峡库区已连续9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但未来一段时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柳源:175米试验性蓄水以来,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超过70%为突发性地质灾害;部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受水库水位升降影响出现灾(险)情,且有逐渐增多趋势,需要及时采取工程处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一些位于库区沿岸的滑坡和塌岸,即使灾害体上没有人员和房屋,但涌浪灾害的危险性对长江航道构成严重威胁。


     


    柳源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国土资源部将配合湖北省、重庆市做好各项防治任务的实施。


     


    柳源:开展355处滑坡崩塌危岩体工程治理。对现有的5386处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其中对182个隐患点,影响比较大的实行专业监测。除此之外,还要对一些需要进行搬迁避让的人员实行搬迁,大约涉及1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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