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被警方非法传讯李翘楚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7日消息】2020年2月16日至6月16日,许志永女友李翘楚被连坐煽颠、监视居住长达120天。上月李翘楚在网上公开自己被北京警方指定监视居住的经历。

    11月26日李翘楚被北京警方以“公开指定监视居住经历就是串供”为由传讯十几个小时。其父母在被威胁、过度惊吓后将她“看管”在家中仅20天,却亲眼看见12月8日至11日国保以传讯名义在小区物业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12月15日,李翘楚对北京市公安局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同时表示,被侵犯的权利决不轻易让渡,沉默不是她的本色。

    附:控告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暨检察长敬大力:

    现将北京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控告如下:

    1.请北京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并纠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
    2.请北京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控告人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于2020年11月26日14:20分收到《传讯通知书》和《搜查通知书》,并被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填写到案时间。但传讯通知书和搜査通知书并没有按照规定给控告人保留。14:25分并未出示工作证件的鄂姓警察对控告人住所进行搜查,扣押控告人2部手机、1部笔记本电脑、3部录音笔、1个U盘,并让控告人在扣押物品清单上签字,但扣押物品清单并未按照规定给控告人留存。期间扣押的关于控告人未婚夫许志永缴纳社会保险的纸质材料并未写在扣押物品清单上,而是被鄂姓警察无任何理由及说明的强行拿走。11月26日15:00至27日凌晨3:00,控告人在大钟寺派出所接受讯问,甚至在晚间22:00之后仍然长时间接受讯问,并未被保证休息、睡眠时间。结束传讯后也并未按规定让控告人在传讯通知书上填写结束时间讯问期间,鄂姓警察、李姓警察和王姓警察都没有向控告人出示过工作证件,也未在笔录开头注明身份信息,他们在过程中不断用“把你关进看守所”、“看守所、监狱多可怕”对控告人进行言语威胁,要求控告人承认自己在取保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传讯控告人的过程中通知了控告人父母前往大钟寺派出所,一位不知姓名的警察对控告人父母使用“嫌疑人的父母”这一侮辱性称呼,并以“你女儿有可能被收监”对控告人父母进行威胁,要求他们写下与事实情况不符、且超出取保监管范围实质上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的申请书,申请书大致内容包括“我们作为父母,没有在李翘楚取保期间对她进行监管。让她跟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进行接触,触犯了取保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恳请民警同志能够再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保证:1.要求她与我们同住;2.监管她的手机和电脑,不让她发布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的言论;3.禁止她与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接触:4.继续心理治疗;5.配合民警进行教育转化

    与此同时,在讯问室中的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向控告人表示“这是你父母主动提交的申请书,如果你同意做到申请书中提到的要求,可以向领导申请不对你进行收监”,并一再用“你父母身体不好”、“你父母快要给我们下跪”等话语用亲情胁迫控告人同意做到申请书中的要求。控告人患有抑郁症,鄂姓警察在对控告人心理治疗情况进行提问时表示“为了你能按时吃药接受稳定的心理治疗,我们都得把你关进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査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控告人认为,如果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查明控告人有取保期间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新的罪行,可以依法对控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但不得以“变更强制措施”作为威胁恐吓控告人及其父母并胁迫作出超出取保规定的不合理保证、变相侵犯控告人合法权利的手段。强制措施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不是办案人员进行威胁的“口头语”。

    12月8日中午12:30至晚间22:30,控告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孙姓警察、朱姓警察(警号039966)、王姓警察(警号036323)、李姓警察以“约谈”名义叫去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0小时,并未出示传讯通知书。且在结束时被朱姓警官(警号039966)以“监管”名义非法抢夺控告人的1部手机,并未出具扣押物品清单。

    12月9日上午7:30,控告人收到《传讯通知书》,并被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填写到案时间,但传讯通知书并没有按照规定给控告人保留。在4小时的传讯期间,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鄂姓警察未出示工作证件并拒绝告知姓名和警号。且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警号036323)传讯期间以“问话的人还没到”为理由大部分时间让控告人在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坐着,并未进行问话。传讯结束后未按照规定让控告人填写结束时间。

    12月8日中午12:30至12月11日晚20:00,控告人家门口的楼道里、楼门口、小区内都有不穿制服、不出示工作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人员看守,非法限制控告人的出行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控告人认为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是变相拘禁控告人。

    此外,《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关传讯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执法人员身份告知、物品扣押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上述的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传讯过程中,相关办案人员也从未遵守,严重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三条“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生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査处,并将査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控告人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并纠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并依法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控告人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控告人:李翘楚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15001138708

  • 潜江政法部门约谈访民 要求息访罢诉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潜江市公安局和潜江市法院分别约谈伍丽娟和黄行芝、潘向荣,三位中国工商银行下岗职工,要求息访罢诉。

    潜江法院的两位女士接待了伍立娟女士。伍立娟2004年下岗维权到现在,没有与工商银行签字买断,也没有拿一分钱,维权已经十八年,在十八年中伍立娟被非法劳教一次,三次刑事拘留,5次行政拘留,无数次的绑架软禁关押黑监狱,法制学习班,医院烧伤科两次,还有很多次关押在宾馆等,在关押期间伍立娟以绝食抗议造成现在长期有胃痛,在非法关押因绝食造成休克强行打葡萄糖水以补充体力,在关押中伍立娟在卫生间砸了卫生间玻璃以自杀,此后伍立娟每次被非法绑架软禁时他们都把所有房间的门锁卸掉,以免不良后果,还有伍立娟维权绑架过程中殴打导致伍立娟左手腕错位因为关押软禁没有及时就医,已造成骨质增生,已经造成终身伤痛不能治愈。

    伍立娟明确表示不解决问题一定维权上访到底,绝不放弃。伍立娟最后明确表示说;走了十八的维权之路就是你们两级法院枉法裁判导致的。伍立娟工作了十八年,上访了十八年,这更是证明公检法联合制造冤假错案。

    伍立娟信访案件起因是工商银行,但是导致十八年上访的因素是法院造成的,后期滚动案件是公安局造成,“伍立娟信访案件的流水业务产业链是”银行挖了一个坑,法院把人往坑里推,公安局往坑里填土,政府就在坑上面插花,十八年的维稳金费用了多少钱?

    伍立娟公开声明不解决问题,不领到退休工资绝不会签息访罢诉的字,今天的签字绝没有息访罢诉再次声明一下,因为十八年的签字太多,各部门欺上瞒下的做假汇报太多,国家信访局信访案件终结就是因为下面基层造假汇报解决问题导致访民信访案件终结的。再有伍立娟没有签字买断就是属于工商银行职工就应该按照银行职工办理退休,补发十八年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有非法关押劳教,拘留,软禁、殴打致残的一切经济补偿。

    下午三点伍立娟黄行芝、潘向荣到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广华侍派出所所长与公安局冯科长接待,他们说黄行芝、潘向荣违法上访,还说她们两个人通过法院开庭法院有判决书,对此处罚已经有结果了,要求黄行芝潘向荣签字行政处罚息访罢诉。黄行芝声明,不解决问题黄行芝潘向荣是不会签字息访罢诉的,请上级北京国家信访局,北京公安部,中组部,中纪委等相关信访窗口如果有任何黄行芝潘向荣伍立娟息访罢诉的协议上传到你们信访平台都是虚假伪造的。

    本网将继续关注伍立娟维权的后续情况。伍立娟维权信访问题解决的如何,网站将继续关注,合理合法在阳光下解决问题,不要暗项造作,弄虚做假,欺上瞒下做虚假汇报。

  • 西安交大教职工拉横幅维权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5日消息】12月7日,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因买房价格在兴庆校区主楼拉横幅维权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维权的起因是原本配套新校区的住宅被开发商用于谋利,短短几个月价钱上涨2500元,在学校领导无正面回复的情况下,大家想直接上楼理论,执勤人员和老师发生肢体接触。

    截至当晚9点,学校领导依然无正面回复。8日晚7点,教师们再次自发组织维权。

    截至9日16时,该事件热门微博已被转载百余次,评论区讨论激烈,有网友评论:“斯文的老师们都被逼成什么样了,请学校正面回应,不要打游击战!不要拖延!不要撤热搜!”

    12月6日,交大创新港实业公司(维权项目开发商)购房者经过对比发现,短短数月,二期梧桐东舍比一期每平米贵了数千元。

    这与校领导当初承诺的“为教职工谋福利,不赚教职工一分钱”(该表述来源于今日头条“刘博士谈教育”,资料介绍账号主体为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相差甚远,让购房者无法接受。

    查阅数据发现,12月7日新浪微博@明德新民发布的教职工维权微博已被删除,原文链接已无法打开。

    “创新港实业”官网资料显示,高端人才生活基地项目是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重要配套服务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28.9亩,总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共建设5676套住宅,包含梧桐中舍、西舍,梧桐东舍,小户型住宅三个区域。

    “天眼查”显示,西咸新区交大科技创新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港实业”)陕西建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70%,另外西咸新区交大科技创新港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0%。

    而该公司大股东为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是西安交通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件精神,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是资产公司的唯一股东。

    舆情仍在发酵中,不管事件真实的情况如何,都必然有利益冲突和利益受损,才会出现维权。

    在我们的印象里,维权的大多是农民耕地被侵占、住房被强拆、农民工辛苦干了一年活拿不到工钱、或者打工者买房被欺骗,房屋质量不过关等等。

    西安交大作为全国有名的高校,发生教职工维权的现象实在让人感到意外,全国重点大学也充满了不讲诚信、尔虞我诈的市井行为?

  • 黑龙江访民信访局登记被告诫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1日消息】据在京访民反映,现在全国各地访民去国家信访局登记两次以上均被地方维稳人员打击。

    2020年12月7日,黑龙江访民杨浩接到黑龙江建三江859农场派出所民警付庆松电话(13846129767)告诫说,你在11月连续两次到国家信访局登记涉嫌违反信访条例,告诫杨浩立即停止信访行为,不然就涉嫌违法,并告诫在信访局做出答复之前不准再到国家信访局登记。

    杨浩回答说,国家信访局从来就没有亲自给过他答复,而没有国家信访局答复就不能再去信访,感觉自己掉进了信访怪圈!

    通话中,杨浩就地方政府行政不作为同样违法据理力争。

    据悉,杨浩是因为黑龙江建三江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访,17年来经历了多次拘留判刑、跟踪绑架和网上删帖封号。

    杨浩表示,尽管以后地方维稳人员的打击报复会更加不择手段,但是他不会屈服,如果当地政府依然不作为,他将不会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打击报复有多残酷!

    杨浩手机:13718615262

  • 湖北农垦局职工刘茉香实名举报贪腐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6日消息】刘茉香是原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职工,现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231号。现实名举报湖北省农垦局领导包庇宗平建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贱卖国有资产等犯罪事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3年宗平建调任湖北省农垦局,在《蓝湾俊园》的住房是农垦局当时的张守权局长批文批准购买的,按照房改分房标准,超过规定部分标准,由宗平建个人分期付款,宗平建已参加房改,是无权再享受省直公务员分房政策,还要贪得《佳馨花园》的省职工分房之列,实属违规。

    (二)、宗平建收受原橡胶公司经理蔡正雄金钱,在已经享福利分房并且已经实际领取改制补偿款的情况下,违反政策将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131号原橡胶公司办公室,以住房名义分给蔡正雄侵吞国有资产,且还目无法纪的扬言,湖北省农垦局一个人有几套房子的人多得很,又不是他一个人有两套,你不服气就到中央去告。

    (三)、2003年宗平建行贿受贿上下内外勾结,将还在经营中,且不顾职工要求以及本所职工就业生活等问题,将国有资产《农垦局招待所》以低于正常价格的4倍合伙买下,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而农垦局纪委却说,卖房是经过中介公司评估而卖的。

    试问:哪家评估公司能够估出如此的廉价?(位于武昌长江大桥附近邻近长江边繁华地段仅建筑面积就3000多平方米的房产、以及土地连带院子和附属设施只卖150万元,平均每平方不到500元)贱卖给私营武昌家波医院的犯罪事实。

    以上情况就是省农垦局宗平建违规违纪的行为,刘茉香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查处。

    刘茉香电话:13628638618

  • 艾滋社群联名致信警方关注常玮平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日消息】“世界艾滋病日”前夕,由6名来自艾滋感染者的联名信通过圆通快递寄向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这封名为《艾滋感染者关注常玮平状况希望宝鸡警方能依法办案》的联名信中,表达了艾滋社群对公益律师常玮平安危的担心,同时呼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能够依法办案。11月29日下午,这封信已经通过特快专递寄出。

    公益律师常玮平在今年10月16日的一段Youtube视频中披露其曾遭受酷刑的一些情况,包括被剥夺睡眠权利,每天铐老虎凳等虐待。视频发布6天之后,常玮平再次被抓,家属委托的律师迄今不能会见。

    常玮平律师多年来曾代理多起艾滋就业歧视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是艾滋社群所熟知的人权律师。他在2019年10月份代理的“茅台子公司拒录HIV感染者”一案是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增加“平等就业权纠纷”纠纷案由以来的中国“平等就业第一案”

    常玮平律师也是“就业歧视律师团”、“彩虹律师团”、“问题疫苗志愿团”的成员,还倡议发起“艾滋就业歧视法律咨询月”活动,常年为遭受就业歧视的艾滋感染者等群体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

    艾滋感染者们在这封给宝鸡市公安部门的联名信中写道:他(常玮平律师)基本每次代理的案子都被媒体关注报道,使得社会有更多机会关注艾滋感染者群体的存在,了解艾滋感染者的平等就业权,让用人单位也学习了相关法律,减少对艾滋的偏见和对感染者的歧视。可以说,每次诉讼都成为改变艾滋感染者命运的案例。

    在联名信的最后,艾滋社群希望宝鸡公安能够依法办案,保障常律师各项权利。

    公益机构长沙富能联合创办人杨占青认为,这些艾滋就业歧视案很少有商业律师愿意代理,一方面有顾虑和艾滋感染者接触,一方面很容易得罪地方势力,导致艾滋感染者遭遇就业歧视后常常因被告的强势显得更加单薄孤立。常律师能积极提供各种法律服务,非常可贵,不仅最大限度保障了艾滋感染者权利,也促进了相关平权法规落实。这样热心又专业的律师却被公安抓捕,不仅让社群难以置信,我们也认为常律师并没有违法,当地警方对他的抓捕完全是一种打击报复,希望警方能及时终止此案,避免一错再错,立即释放常玮平律师。

  • 李明洪被打伤致残维权无果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8日消息】李明洪是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6刑终528号】案子及如东县人民法院【(2018)苏0623刑初字429号】故意伤害上诉一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害人。

    李明洪老家如东县袁庄镇戴南村有一处老宅及附着物。村里想修路要砍李明洪家一棵祖传的古树。李明洪家积极表态支持修路,并想资助部分资金,但是,事与愿违,在李明洪主动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9月26日,李明洪为了保护老家祖传的古树不被戴南村村支书王亚兵纠集的10多人砍伐时,遭到村支书的殴打致终身残疾(右耳耳聋);一个星期后,10月3日凌晨,村支书又纠集10多人,在切断李明洪家电源,又打伤李明洪家人的情况下,将李明洪家的古树彻底砍掉。

    这一粗暴行为经如东县公安部门认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损毁财物罪。事情发生已过5年时间了,但村支书王亚兵一直逍遥法外,在村里耀武扬威、嚣张跋扈,潇洒地过着他的“村霸”生活。而李明洪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公正结果。

    2018年7月份,如东县公安部门把村支书王亚兵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损毁财物罪移送到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同年9月份,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将村支书王亚兵的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但故意损毁财物罪没有起诉。

    李明洪在历经了3年时间吃尽千辛万苦,案子于2019年8月在如东县法院终于走完程序,判决村支书王亚兵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执行。但村支书王亚兵不服判决结果上诉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直至今日又过去了一年零两个月,李明洪也不计其数以书面材料、走访等形式向法院讨要结果,但无回音。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二审案件办理时间拖得太久,使李明洪失望至极。

    2020年11月15日,江苏南通如东县袁庄镇党委组织戴南村“村两委”换届推选会,会议上犯罪嫌疑人王亚兵嚣张跋扈,某些群众在法院还没有宣判的情况下,说王亚兵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说其无罪,要求镇党委领导让王亚兵当村书记。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本决定2020年11月20日进行宣判,不知道什么原因,11月19日市中院打电话通知李明洪取消20日的宣判。

    李明洪恳请市领导为其做主,监督市中院给李明洪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结果。

  • 潜江徐金平控告当地水务局公安局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3日消息】湖北潜江访民徐金平因为在2009年购买了潜江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继喜,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华,业主购买房子都是与张华签了买卖合同,房子总建筑面积6855平方米,营业用房865平方米,住宅5300平方米,58户。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湖北潜江市城南潜阳东路42号潜江水务局单位自筹资金和职工个人集资解决。

    所有购买房子的业主当时都不知道,房子所有证件都是虚假证件,属于非法行为开发建造的房子,房子建筑工程不合格没有验收合格证,所有业主购房后交付钥匙拿到房子入住后一直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所有业主多次找张华,张华推诿责任不是他,业主也多次找开发商,找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都无法解决问题,徐金平从此就烦恼不断,购买房子的业主很多不是水务局单位的人也不是水务局的职工,所以现在很多人找不到头绪不知道该找谁去。

    一星期前徐金平到北京反映问题被潜江管辖区在北京拦截被遣返回潜江,徐金平多次进京都是这样的方式结束,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徐金平将欺诈作假的开发商,水务局,还有不作为的公安局控诉,徐金平控诉公安局不作为主要是开发商所有证件虚假、徐金平报案不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造成徐金平维权投诉无门的主要原因,由于虚假证件业主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造成业主现在想出售房子无法交易买卖房子。将来房子的继承权都无法转让继承,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与土地证房子是不能过户,也不能上交易买卖。

    开发商建设房子没有使用土地证,伪造了相关文件。伪造的证件有开发商伪造的证件有:1,伪造规划用地许可证,2,伪造了房地产买卖契约,3,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附:控诉书

    原告:徐金平,家住湖北省,潜江市园林水利站
    被告:潜江市水务局,开发商,公安局

    事实与理由

    事发时间在2009年9月1日,徐金平购买了潜江市水务局城南河工作站委托鸿发房地产公司合伙开发的商品房,并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前,水务站出示了有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水务局委托开发销售协议,并复制了建设依据,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有了这么多相关文件,徐金平才签订了商品房买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水务局给办理房地产契约,合同约定180天办好土地证,但是180天过后所有证件无法办理,加之小区无人管理,连起码的消防设施,化粪池都没有修,业主苦不堪言,没有竣工合格验收证,也没有消防合格证,楼顶违建,地下违建,管道破裂,污水横流,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烂尾楼,在这一些列证据证明下徐金平决定维权控告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徐金平在维权上访过程中,到市规划局,国土查证,证都是属于伪造的,根本没有此证,没有经过招标,伪造了所有相关证书,所有伪证造完就直接委托开发,“1伪造规划用地许可证,2,伪造了房地产买卖契约,3,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徐金平掌握了所有伪造证据的事实后要求国土规划报案,国土规划局相关领导说:他们没有发证怎么报案?国土规划局说:他们只能证明没有此证,然后徐金平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要国土规划局报案才能立案。

    徐金平到市信访局诉求,但是信访局压案打太极不作为,大部分业主一个月9次到到市政府门口维权,堵了市政府大门,也没有相关领导出面解决,随后业主召开会议委托徐金平到北京维权反映问题,徐金平先后到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省国土信访举报,逐级维权到北京,信访局,中纪委,北京各个信访窗口维权举报。

    此案多次举报到市政府,前市委书记胡功民批复过,胡功民批示让政法委书记督查,当时潜江市政法委前书记肖力任职查办此事,由于此事牵涉到很多相关单位与领导,次案不了了之。

    原主谋相关责任人林士义找水务局局长要把国有资产几百万的门面给他们来解决问题,人大主任李建平出面担保,人大主任李建平给水务局刘局长做工作,水务局要为开发商着想,你们有委托开发协议,不要把事搞大了,然后刘局长认可人大主任李建平担保协议,水务局龚局长盖章签字,同意并有会议记录,解决水利站的事包括徐金平房子的损失,龚局长要徐金平去找人大主任李建平去,前几任相关领导已经调走了他们提议的解决方案不能进行下去。

    次案原责任当事人张华,林士义两人违规造作的事造成很多业主损失惨重,但是水务局相关领导龚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龚局长说:张华,林士义他们只怕公安局,人大主任李建平承包担保后,中饱私囊把水务局的门面卖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徐金平向刘局长反映情况,刘局长推诿到公安局,中纪委等相关单位去,徐金平几乎天天找刘局长,刘局长态度恶劣,还说不再接待徐金平了,要门卫保安拦截徐金平不准进水务局,随后董方平主管徐金平的事,拿出方案,要水务局解决此案。

    徐金平多次信访后他的信访交由泰丰所顾卫东所长,5月份后疫情过去了,顾卫东带徐金平去找水务局刘志勇局长,刘局长说:他们已经把事办理完了,其他的不管,让徐金平该找哪里找哪里去,该找谁找谁去,随后徐金平找信访局杨局长,信访局杨局长说:水务局怎么又变卦了呢?杨局长说他来找水务局协调,此协调也是不了了之。

    2020年11月9日前几天,市纪委田芳组长叫徐金平到市纪委去,并且口头回复了徐金平举报的事实属实,张华,张红萍承认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都是他们造假制作的,就是为了搞开发,张华,张红萍他们不愿质证主谋是林士义,张华只是林士义与郑家荣的马仔,受贿房管局,规划局,张红萍说:张华叫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他们还说林士义等人又不是党员干部,纪委也不是万能的。

    由于张华,张红萍分别在2016年12月13日与7日分别被抓捕,两人伪造公章证件涉案被抓捕,这一案件必定牵涉很多人,在2017年1月24日由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李圣方通知徐金平与其他7位业主代表去支队写谅解书,开会说你们写谅解书把张华放出给你们解决问题,在设局召开业主会议中没有谁写谅解书,只是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参加会议的7位代表大都意思是要张华办理房子土地证与房产证,并配合相关单位给买房业主退回多收的房款,

    张华2017年1月13日逮铺,张华被判处一年缓刑一年,罚款2千元,4月25号释放获得自由,张红萍被取保候审释放,张华缴纳2百万给水务局做押金,同意退房及补偿相关上访的费用,张华判一缓一释放出来后,并没有解决所有业主的问题,而且给水务局缴纳的2百万押金,水务局也退还给了张华,所有部门为了能让张华出来,诱惑以解决问题为由让业主代表在会议上签字,并没有正规的谅解书要释放张华,相关部门释放张华都是为了背后最大的受益者,制造所有假证书的相关部门领导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还有开发商,所有知道制造假证件的人也都是受益人。

    徐金平维权走上不归之路,最后徐金平把相关部门诉讼于法院,法院也枉法裁判,水务局多次向市委反映情况只字不提及林士义,只提张华,从市委到公安局一味的装聋作哑,推诿扯皮,说徐金平不是水务局职工,不该他们水务局管,所有部门都端着明白装糊涂,坐在高位当着高官不办事,不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

    控告人:徐金平
    2020年11月15日

    本网将继续关注徐金平维权之路,徐金平等业主用一生的积蓄买了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且房子环境还有污染问题,用一生的积蓄买了一个烦恼,使自己走上了维权上访之路!在今年疫情结束后徐金平到北京维权遭到湖北潜江驻京办的领导雇佣的黑色链接的遣返访民的人押送徐金平回潜江、在回潜江的路途中把徐金平身上的财物抢劫手机被损坏、并且还在半夜三更把徐金平丢弃在荒郊野外、前不着店后不见村的地方,徐金平连夜前往不行一整夜走到有人的地方,等天亮后一路走一路拦车,很多车司机不会在那么早带上路上的人,因为别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况,最后徐金平还拦截了一个好心司机把他带回潜江了。

    徐金平被潜江驻京办安排雇佣产业链遣返访民的职业人员押送遭到打劫的钱财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徐金平向信访局杨盛局长反映问题不了了之没有结果,信访局杨盛局长在潜江信访局期间没有解决过访民问题,长期待在办公室不出来,信访局局长办公室过道还用上了防盗门,任何人进不去,前几年信访局局长办公室国道没有安装防盗门的,一般情况下还可以见到信访局局长,现在谁也见不到信访局局长了,这就是信访最真实情况。问题是不会解决的,官是要当的,杨盛现在已经不在信访局上班了,他去了潜江供销社当官了,徐金平购买的房子没有土地证房产证何时才能得到解决,后续情况如何拭目以待。

  • 再论中共政府的疫情赔偿责任

    (编者按:作者为“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律师,仅代表该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观点。“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是由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和众公益律师共同发起。)

    新冠肺炎爆发的起始点大致可以确定为2019年12月上、中旬,从那时算起疫情已经祸害人类将近一年。新冠肺炎爆发于武汉,故民间对其有“武汉肺炎”之称;由于中共在疫情爆发之初至少二十天左右的防疫黄金期间内恶意掩盖疫情,蛮横打压李文亮、艾芬等吹哨者和良心医生,致使疫情蔓延全球,民间及国际社会又将新冠称为“中共肺炎”。“中共肺炎”之称谓抓住了中共因恶意掩盖疫情真相、压制真实声音而对疫情蔓延所负之责任。毫无疑问,疫情在中国及全球仍处于肆虐不确定的期间。目前,中共官方公布中国累计确诊92,000余例,累计死亡4700余例;全球累计确诊约1345万例,累计死亡约125.5万例。疫情之严重可谓惨不忍睹!从中共官方一贯弄虚作假、掩盖所谓负面真相的历史劣迹,特别是此次疫情初期各级衙门竭力掩盖的恶行来看,中共承认的确诊和死亡病例,毫无疑问大大缩水,不足为信。

    从2020年1月下旬中共无法继续掩盖疫情真相、疫情终于彻底暴露开始,中共政府应当对疫情受害者及其家庭赔偿的问题即浮出台面,民间主张中共政府应当赔偿的声音不绝于耳,以美国为首的多个西方强国也明确主张中共应当承担国际赔偿责任。然而,中共不仅拒不承认自己存在故意掩盖疫情真相,强横打压李文亮、艾芬等吹哨者和良心医生的主观过错,反而以病毒来源于自然界为由大肆耍赖,企图彻底推卸对于疫情泛滥和扩散的责任。

    无论是对个体的人还是对一个组织、政党、国家而言,责任总是与过错相联系的。无过错则无责任,对于纯客观的、缺少人的主观过错参与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任何人、组织、政党、国家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尽管可以在道义上分担补偿责任。相反,有过错则必有责任,无论是人、组织、政党、国家自己主动实施的过错行为,还是原本纯客观的事件发生之后,个体的人、组织、政党、国家因过失或故意放任而在该事件之上施加了过错;前者如一战、二战的战争赔偿责任,后者则如中共今番在武汉肺炎(中共肺炎)疫情上的恶意掩盖、打压李文亮等吹哨者,导致疫情泛滥全球而应承担的过错责任。

    确定无疑的是,中共政府在其被迫公开疫情之前至少存在约二十天至一个月的掩盖和打压期间。参与掩盖和打压的人员、部门不仅限于中共湖北省委及湖北省卫健委、武汉市委及武汉卫健委、武汉市公安局、中共武汉市中心医院外行女党委书记—这是一个毫无必要的笑柄式的赘疣职位—蔡莉,更包括中共公安部及其鹰犬、因屡屡发布强迫认罪画面而声名狼藉的央视,以及已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疫情论文的中共疾控中心主任高福等等部门和人员。2020年1月2日—3日,早已臭名昭著的央视全天候滚动播出关于所谓八名散布不实信息者被武汉公安非法传唤、恐吓的报道,足以证明中共公安部直接参与了对疫情的掩盖和对李文亮等吹哨者的打压。这是因为,央视之所以像它过去屡屡撒谎一样,再次在疫情问题上公然撒谎,毫无疑问是武汉和湖北两级公安上报至中共公安部后、受公安部指令后而为。同理,武汉中南路派出所滥用警权、非法传唤并恐吓无任何违法行为的李文亮医生,也是武汉市公安局直接指令的,而外行女书记蔡莉对艾芬医生的恐吓和咆哮显然也是武汉市卫健委甚至中共武汉市委指令的结果。从1月初至1月17日,武汉市卫健委对大量疑似和确诊病例隐匿不报,并一直谎称“未见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武汉封城前,武汉大学附属中南医院反复多次向武汉市卫健委报告疑似病例,武汉市卫健委竟屡次三番荒谬地斥责中南医院“政治觉悟不高”!这就是中共特有的所谓政治正确!中共一贯就是以这种另类政治正确强压科学和事实的!中共一向口口声声的所谓实事求是,中共最高党校门口所树立的“实事求是”招牌,从来就是愚弄人民、欺世盗名的!

    上述个人和部门的过错和行为显然绝非其个人和部门的孤立行为,而是中共整部历史上一以贯之营造虚假繁荣、太平盛世、报喜不报忧的逻辑必然,是中共整个权力体系针对武汉人民和全国人民的过错、渎职和侵害行为,其逻辑和行为的必然性与“大跃进”、“文革”、“六四”以及最近的2003年北京“非典”初期的恶意掩盖毫无二致。正是由于自武汉地方经湖北省到中共最高层的系统性掩盖、打压之权力体系过错,终致疫情在被迫公开之前已首先在武汉蔓延开来,随后在春节来临、武汉封城之前的数日内蔓延至湖北全省和全国,继而在临封城之际的数小时后又泄露决定武汉封城之机密,短时间内大量人员离开武汉,分赴全国和全球,疫情终于蔓延全国,扩散全球。

    弄虚作假是中共权力体系的内在习性。在本次疫情中,中共不仅存在对中国人民撒谎、打压的过错,而且也同样存在对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撒谎、欺骗的过错。正像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早已被中国重金收买和渗透一样,世界卫生组织也同样早已被中共金钱收买和腐蚀。中国被迫公开疫情之初,世卫组织一再随中共的指令起舞,按中共的口径通报疫情,一厢情愿地淡化疫情威胁,一再毫无根据地吹嘘疫情可防可控。及至美国总统川普下达暂停中美直航的行政命令后,中共外交部战狼发言人华春莹等人竟毫不顾及外交礼仪,公然对美国无端指责。时至今日,疫情波及全球,世界各国几无幸免,显然与中共恶意掩盖疫情、打压李文亮、艾芬等吹哨者和良心医生,致使中国自己及全球均错失疫情防控最佳时机,存在内在的因果关系。

    李文亮、艾芬医生被恐吓、打压以及央视恶意撒谎、发布虚假新闻等等信息足以确证中共权力体系对本国人民和世界各国存在根本性的主观过错。不仅如此,之后被迫逃亡美国的医学博士阎丽梦所披露的信息也进一步坐实了中共卫生行政和医疗体系内部存在更为广泛的恶意掩盖疫情的过错。

    尽管中共存在如此明显和重大的过错,理应对本国和各国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中共政权的恶劣秉性,有法律专家认为,中共对其在疫情早期系统性的掩盖和打压而对国民特别是武汉市民(包括路过武汉而染疫者)所造成的损害和伤害,依中共自己的法律,居然无须赔偿,受害者及其家人居然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因为,在法理和中共的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上,中共的掩盖和打压行为都不是所谓面向具体受害人的民事侵害行为或具体行政行为,而是面向不确定公众的抽象决策行为和政治行为,中共自认无需对受害个体担责,疫情受害者及其家人根本不可能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此外,鉴于中共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绝不认错的专制习性,中共也不可能通过政治渠道一揽子地确认、承担其掩盖、打压行为所导致的疫情扩散及不确定数量的公众染疫受害之责任,恰如对历次政治运动受害者的空头平反、中共从不承担物质性的赔偿责任一样。中共绝不会敞开对人民赔偿的口子,否则历次无端政治运动的受害者及其后人会随即跟进,纷纷向中共索赔,中共仅因赔偿就将颜面扫地、大厦倾覆。尽管中共理当赔偿并且应当首先以其党费进行赔偿,尽管完全可以类比适用中共自己的民事法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法律,把中共的这种抽象决策行为和政治行为分解、化约为对每一个染疫受害人及其家庭的具体侵害行为,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诉讼的个案机制解决疫情赔偿问题,或者,中共完全可以制定特别法律,专门解决因其恶意决策和政治过错所导致的疫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中共统统不会敞开赔偿的窗口。中共的整部历史早已表明,人民对它提出的任何形式的赔偿、索赔要求,都无异于与虎谋皮!对中国人民,中共向来是一毛不拔的!

    至于国际赔偿责任,在中国历史上倒是有先例可循。十九世纪中后期,因颟顸抓捕英国外交人员巴夏礼等人或因杀戮西方传教士等等恶行,清政府都承担了对外赔偿之责。然而,中共显然绝无就其疫情过错对外承担任何责任的打算,国际社会虽然也发出过零落的向中共索赔之声,但尚未见到任一外国政府正式向中共发出索赔的声明或者发起索赔的法律或外交行动。

    其实,无论是对本国人民,还是对受中共肺炎危害的其他国家,中共原本均不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要中共像各文明法治国家一样,不掩盖疫情真相,不打压李文亮、艾芬等吹哨者和良心医生,它就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就没有人为地放大疫情,自然也就无需承担责任。问题在于,中共政权是与法治文明格格不入的,不掩盖真相,不隐藏它所认定的负面信息和负能量,不打压披露真相者,中共就不是中共了!

    犹如苏共以及所有原共产集权一体制样,中共一直就是国际社会的另类、弃儿和孤家寡人,此次疫情进一步使中共在国际社会陷入更深的孤立。中共而今自认具有既能压制本国人民又能对抗国际主流社会的实力,推诿责任是必然的。无论事实上能否获得赔偿,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都应明确认识到,中共的过错首要的是其作为执政党的过错,而非中国国家和中国人民的过错;中共首先应当以其党费进行赔偿,其次才是以国家财政进行赔偿,即中国人民、各国人民和各国政府都应当明确把中共与中国、中共与中国人民严格区分开来,各国政府和人民不应把对中共的怨气转移到中国国家和中国人民身上,尤其不应把对中共的怨气迁怒于当地的华人。

  • 从张海等人起诉难看中共的虚伪法治

    (编按:作者为“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律师,仅代表该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观点。“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是由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和众公益律师共同发起。)

    中共肺炎疫情肆虐近一年来,已有张海、徐敏、彭宏建、钟汉能、杨敏五位公民因自己染疫家人病故而起诉中共武汉市政府,另有湖北省宜昌市公职人员谭军毅然摆脱身份束缚、就中共肺炎疫情对中共湖北省政府提起了公益性的行政诉讼,后来又有武汉市民姚青就武汉封城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

    意料之中的,在中共的虚假法治环境下,所有这些诉讼无一例外地统统被中共法院强横驳回。不仅驳回,中共更指示其公安恶警非法持续跟踪、监听、骚扰张海等原告,大肆污名化参与发起“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公益人士杨占青和律师陈建刚、滕彪等,中共明目张胆地践踏自己制定、颁布的法律,赤裸裸地实行流氓统治,向中国人民及国际社会宣告了在中共治下法治已死、法律已死、司法已死,撕掉了伪装多年的法治画皮。

    众所周知,在真正的法治社会,所有争端无不可以转化为法律诉讼,无不可交由法院裁决。如正在发生的美国总统大选之争。然而,在中共这样党高于国、党大于法的国度,法律只是中共统治人民的刀把子,只是对人民实行专政的工具,只有有利于或至少不损害中共一党特权的争端才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也即只有平民之间互相争讼、不直接涉及中共自身特权利益的案件才可能被中共的法院受理并得到裁判,至于裁判是否公正需另当别论。凡直接或间接触动中共党国利益,特别是被中共视为伤及其特权和强权体制的案件,中共决不允许进入司法程序,绝不允许通过正常司法个案的形式得以裁判。正因为如此,中共自己制定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才完全称为笼子的耳朵,成为欺世盗名、愚弄国际视听和国内底层民众的把戏。也正因为如此,无论中共当局的政法委或所谓的最高法院无数次重复有案必立、公正司法的老调,通通都是水月镜花,绝不可能兑现。

    像公款吃喝等等其他所有中共固有顽疾一样,中共为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发布过无数遍的“重申”、“进一步”之类的无聊规定,最近一次的官样文章大概是2015年的所谓立案登记制改革。该所谓改革甫一出台,中共官媒山呼海啸般地鼓吹叫好,吹嘘可一举解决立案难的痼疾。然而,由于法律、司法作为中共刀把子和专政工具的本质不改,也不可能改,立案机制或者任何单纯的司法机制的小修小补,甚至任何单部法律的颁布,都根本不可能改善中共的司法,尤其是在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冤假错案以及近些年来中共频频上演的颠覆类犯罪闹剧中,立案难、辩护难、法律上完全正确的辩护意见被强横拒绝等等中共特有的司法顽症都压根不可能有任何改善,立案登记制之类李鸿章似的裱糊技法至多只能对纯民间的、民事的即私人争端的立案难稍有缓解。一言以蔽之,中共的司法腐败和司法乱象,中共司法之成为人类司法史上的笑柄,问题根本不在司法本身,而在司法之外,而在司法背后的所谓政治,而在中共向来只把法律和司法作为其所谓政治的奴仆,而在中共本身!里根总统曾说“政府本身就是问题”,而在今天的中国,中共本身及其党在法上的党国体制则正是中国所有问题的总根源,是司法公正、政治腐败、宪政不昌的总根源!

    张海等人对中共政府提起的多起诉讼在形式上尽管表现为司法个案,但本质上却直指武汉市、湖北省以及中共的国家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直指中共及其反宪政、反人民的权力体制,具有向国人揭开中公权力体系邪恶内核并可能导致中共崩盘的功能—中共各级尤其是高层及其智囊对此无疑是一目了然的,正如胡耀邦、万里等中共前高层人士曾言“如果人民知道了真相,还会允许我们坐在台上吗?”因此,对张海等人的起诉,中共当然是极其恐惧的,当然会暗中指令一直是其刀把子和专政工具的“人民”法院拒绝受理,并且蛮横地拒不出具可作为上诉根据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者上诉后仍同样被强横驳回,张海等人的上诉机会和权利与起诉权利一样都被中共法院一并剥夺。不仅如此,中共更公然安排臭名昭著的公安国保这一中共的盖世太保机构对张海等人非法跟踪、盯梢、骚扰。在今日中共治下,哪里还有什么法治和正常的司法!中共那里还把法律放在眼里,尽管法律是中共自己制定的!凡是能够维持中共腐败的党国体制的手段,哪怕是饮鸩止渴似的手段,哪怕是强迫失踪、破门而入等等流氓无赖的手段,只要暂且能够貌似使中共僵死的党国体制苟延残喘片刻,中共都会使用。不仅一线的公安国保、检察院、法院明目张胆地使用,而且上层及最高层也默许、纵容、乐见下级使用,并以其已经流失殆尽的信誉为各级公检法的非法行为背书、买单、撑腰。“709大抓捕”是这样,中国全境此起彼伏上演着的其他所谓颠覆罪、寻衅滋事罪闹剧是这样,张海等人起诉被强横拒绝并被持续骚扰也是这样。

    中共政府无理拒绝张海等人的起诉,继续宣告了其冠冕堂皇之法治国家骗局的破产。法治,在中共治下只能是忽悠人民、愚弄世人、混淆国际视听的遮羞布。张海等人起诉被拒再次提醒善良的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撒谎成性的中共是不肯、不甘彻底实现宪政、法治的,因为中共及其智囊清楚地知道其党国体制与宪政、法治是水火不容的;中共绝不肯放弃法律、司法是刀把子和专政工具的僵死思维,绝不肯尊重司法固有的运行规律,绝不肯撤回操纵司法的黑手、让司法独立。司法不独立,则作为司法起点的立案即不能独立,则该立的案不予立案之中共痼疾绝不可能根治。张海等人的立案被拒遭遇告诫中国人民,特别是长期奔波在上访、信访死路上的访民们,是清醒认识中共、放弃对中共任何幻想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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