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第25个世界精神卫生日,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等在京举行“精神卫生发展论坛”。
“精神疾病已成一项严重的公共卫生挑战。”北京安定医院院长马辛表示,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心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心理和精神健康并科学认识精神疾病。
据统计,全球约有4.5亿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或行为障碍。其中,超过3.5亿人患有抑郁症,约2100万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仅在中国就有超过1亿人患有精神疾病。其中,有92%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没有接受治疗。
论坛首次发布了由经济学人智库撰写的亚太地区精神健康报告,在名为《精神疾病患者支持服务:亚太地区15个国家的对比》的报告中,中国在亚太15个国家和地区中仅排名第九,属于较为落后的第三梯队。
精神疾病已成亚太第二大健康问题
“在亚太地区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中,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了精神疾病的重要性,” 日本金泽大学全球事务组织副教授 Atsuro Tsutsumi 在报告中说,“但对其关注度仍低于其他重大疾病。”
事实上,精神疾病已经成为亚太地区伤残所致生命年损失 (years lost due to disability/YLD) 的第二大因素。
伤残所致生命年损失,是20世纪9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引入的疾病衡量方法,其将病情的普遍情况与病情在发展过程中导致的患者虚弱程度相结合。由于精神疾病的发病时间相对较早,它所导致的总损失年数很高。按照这一标准,在报告涉及的15个国家和地区中,精神疾病平均占据了伤残所致声明年损失总数的20%以上。
更为严重的是,马辛说,抑郁症严重时,会出现悲观绝望的心态,甚至有自杀的行为,15%到20%的抑郁症患者会选择自杀结束生命。
中国被划入较落后的组别
该研究共涉及15个亚太地区的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研究针对不同国家在精神卫生方面的工作成果进行了评估。
按照环境、可及性、机会以及治理4类18个指标,研究对亚太地区的15个国家进行了评估和排名。这15个国家可以清晰分出四个组别,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得分均超过90分,位列第一、第二,属于第一组别;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与新加坡、韩国、日本作为亚洲高收入国家,列于第二组别;中国大陆得分为45.5分,位列第九,与马来西亚、泰国同属第三梯队;印度、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则排在最后一个组别当中。
报告还称,同一组别的国家在协助精神病患者融入社会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是类似的,但不同组别之间的程度相差很大。
“治疗缺口”巨大
报告指出,中国的精神疾病存在巨大的“治疗缺口”——需要治疗却没有寻求或未能获得治疗的患者所占的比例极高。在我国,有92%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没有接受治疗,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位于第四组别的印度(90%)。目前,未接受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总人数估算为 1.58亿。
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精神科医生过于稀少。官方数字显示,中国目前每10万人仅拥有1.7名医师,全球这一平均数字是3.96名。尽管这一数据在近年来显著提升。但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任医师、卫计委“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顾问马弘教授依然指出:“我们没有足够的精神科医生。”
南方周末记者曾在西藏地区采访调研时发现,当地几乎找不到精神科医生,更没有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物。
报告同时显示,14%的中国注册精神专科医生没有受过任何训练,另外有29%的人只有三年的大专教育证书。整体看来,受过良好训练的精神健康人员处于严重缺失的状态。
中国计划在2020年将精神专科医生人数增加到4万人。马弘说,“我对于如何完成这一目标存在一些担忧。”
686项目——社区化治疗的中国实践
报告提及,关于精神卫生服务转向基层治疗方面的建议众多,但是在中低收入国家的成功案例很少。中国的“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度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简称 686 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现状。
这被称为是一个为精神病人“解锁”的项目。所谓“解锁”是一个完整的流程,包括由精神科医生和护士在内的专业团队在关锁现场对患者实施解锁, 将患者接到指定的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和住院治疗(系统药物治疗,同时配合心理治疗、工娱治疗或改良电休克治疗等综合治疗手段),患者病情好转或稳定后出院,回到社区继续接受随访、服药、康复和健康教育等一系列干预措施。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是686项目的牵头单位。马弘说,从 2005 年的 60 个试点开始,截至2012年,“686”项目已在全国解锁精神病患者2000多例,2012年一年就解锁救治286例,到 2014 年底,已经覆盖了中国 87% 的行政区,最终将覆盖整个国家。
“686”项目最大的意义是带动了全国的精神卫生发展,建立了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出台了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培训了大量的基层人员和患者家属,将以往被“锁”住的精神病人回归家庭,回归社区。
她补充说,在这期间,项目共登记了 430 万名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到 2014 年底,已为315 万名患者提供以社区为中心的管理和服务。
“综合社区团队应持续扩张,潜在的专业人才资源也不应被忽视,例如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培训成为病例管理员。”马弘总结道。
除了实践,亚太地区国家也都开始了实质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报告认为,最令人瞩目的就是中国标志性的首部精神卫生法。历经27年的讨论,2012年10月,中国通过了第一部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案于2013年生效。
新的精神卫生法正式强制要求部分治疗免费,但报告认为法律的实际益处有限,治疗仍然受限。马弘说,她所在机构的未发表研究发现,在拥有两名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中,93% 的家庭会陷入穷困。
(来源:南方周末http://www.infzm.com/content/120151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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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已成亚太第二大健康问题 92%中国严重精神病患未治疗
2015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总结
一、前言
被精神病源自网络时代的流行语,指政府权力部门或利害关系人把无精神疾病或不该被收治的个人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的行为。在此行为里,公民的人身权力尤其是人身自由受到了严重威胁。
精神卫生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人类理性进步的结果,对精神病人的人权保障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是否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自媒体的广泛应用,中国的公众得以接触大量官媒闭口不言的信息,从而知道了在中国除了存在病理上的精神病人群外,还存在一个大量的被精神病人群。
在中国的公众舆论和公共话语里,对被揭露的被精神病个案都得到强烈关注,这是因为作为正常公民的个体却被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精神病与社会隔离,不仅仅威胁到了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个体都面临随时被精神病收治的风险。
在网络时代的巨大舆论压力下,自1985年就开始着手进行却久拖不决的精神卫生立法在28年后终于得到解决,自2013年5月1日起,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精神卫生法》第30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公众曾对此抱以极大期望,希望能彻底终结“被精神病”现象。
然而,《精神卫生法》实施至今已一年半时间,被精神病现象并没得到有效遏制,相反有越演越烈迹象。仅民生观察工作室在2015年里一年里报道的被精神病个案与以往相比就继续呈现上升势头,显示被精神病的社会现象并没有随着《精神卫生法》的实施而得到解决。相反的是,由于中国政府权力非民选产生,公民不能问责官员的现实,《精神卫生法》实施反而导致更畸形的现象出现,如为了所谓考核任务《精神卫生法》而摊派精神病指标,为了完成精神病指标统计而把正常公民登记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等匪夷所思的案例。
民生观察工作室一直关注中国的精神健康与人权问题,持续报道被精神病的公民所受的苦难,关注他们的人身安全,维护他们的人身权利。本总结报告是民生观察工作室连续第三年的精神健康与人权年终报告,向公众披露在过去一年里中国继续发生的触目惊心的被精神病现象,揭露被精神病屡禁不绝的原因,谴责制造这些人道灾难的罪魁祸首。
二、《精神卫生法》为什么不能终结被精神病
《精神卫生法》出台原意为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毋庸置疑对精神障碍患者是有权益保护作用的,如患者自愿就医等原则,不可否认其意图杜绝“被精神病”的诚意。《精神卫生法》之所以不能终结被精神病,原因在于:
1.随着社会矛盾的频发,官民严重对立的局面持续加深,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社会的控制,对民间异见人士与维权人士的打压呈现越来越残酷的态势,基层政权面临着极大的维稳的压力和需要,而同时劳动教养已被废除,公权力能动用的长期干预维稳对象人身自由的维稳手段选择面有限的情况下,采用被精神病强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便成为各地维稳机构的选择,“被精神病”成为维稳的道具,这是被精神病不能杜绝的最主要原因。而这制度属性与公权力合法性来源而导致的被精神病问题是《精神卫生法》不可能解决的。
2.精神卫生法学的核心问题是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基本人权,精神病患者作为社会公民的一员,不被非法或任意地剥夺自由是最基本的原则。而《精神卫生法》设计的整体理念上是“医疗模式”,并没对精神病患者的基本人权制订完备的程序保障,所以更不可能对被精神病的公民提供基本人权的程序保障。《精神卫生法》虽然规定了精神病患者申请再次诊断和鉴定等权利,但这与人权原则上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根本不是一码事,个人自由被剥夺而法律上完全没有个人采取行动的保障,从而对由于公权力的原因导致被精神病的公民提供不了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
3.精神病诊断收治程序混乱。有网友曾这样形容目前的精神病诊断收治程序:精神病医生承担了公安、检察院与法院三重机关的职能,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包括最终入狱服刑,所有的程序全部被精神病院包干,如此不受监督的程序,让“被精神病者”一路绿灯接受“治疗”。
公权力滥用和肆意扩张不受制约,同时缺乏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人权法案,所以,即使有《精神卫生法》,也难以阻止被精神病个案不断出现。
三、2015年“被精神病”情况概述
1.敏感时间点维稳制造被精神病
中国政府在以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敌对的维稳思维下,严密监控与打压人权捍卫者人士的人权活动。在2015年,随着国安体制的建立,维稳机器的权力大大膨胀,在所谓的“敏感时间点”,对人权捍卫者采用更严厉的管控和打压手段,制造被精神病成为常用手段。
2015年全年,“被精神病”维稳个案集中在二月、三月的各地两会与九月抗战胜利七十周年阅兵这些“敏感时间点”。特别是2015年9月3日的中国政府举办庞大的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为所谓“社会稳定”,发动了大规模的维稳行动,不但餐馆要登记身份证吃饭,工厂停工,限制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抓捕人权捍卫者。在此维稳行动里,精神病院继续成为专制维稳工具。
当局为了保证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的阅兵顺利进行,此次抓捕被精神病者,从8月份就开始部署了,还没来得及到京的被精神病受难者多被控制在当地。如湖北孝感市被精神病受害者王树英,在阅兵期间被维稳人员控制在当地一个宾馆房间,时间达七天,至当月5日方获自由。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被精神病访民王志兰从8月8日开始,就被镇政府派人看起来,不让她出门,说要限制到11月份,每天都是两班倒,每班都有两个人看着她。
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维稳连精神病人也不放过。郑培升,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郭村店子村44号村民,今年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大庆举行阅兵庆典期间随上访的父亲郑全玉居住于北京,被地方政府绑架回原籍关进精神病院遭强制治疗,导致本就精神状态不佳的郑培升完全成了废人,生活不能自理。
郑培升的父亲郑全玉说,郑培升几年前就病了,经过精神卫生中心的治疗病情好转,郑培升还在北京的久敬庄找了一个当保安的活。今年3月2日为了两会维稳,郑全玉被五莲县公安局在北京丰台区的吕村绑架给戴手铐拉回老家非法拘留了14天。当郑培升打他父亲电话不通就到他的住处找他,听说他被抓了就又犯病了。
他出来后就赶紧回了北京借钱给郑培升看病,经过报警求助,在北京警方的帮助下把郑培升送到了安定医院,经检查属于肝胆抑郁症,用中医疗法,不准乱用药。8月14日他出去给郑培升买药引子在北京的吕村被五莲县公安局抓住给戴上手铐抓回去的,抓他的时候郑培升基本好的差不多了,可五莲县公安局还是把郑培升也从北京抓回去送到五莲县精神病院,在里边强制给打针、吃药,吃了药头痛难受,现在郑培升的病不但没好还成废人了,人事不懂,都不能自理了。(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jiuqi/2015/1011/13291.html )
山东日照市访民郑培升阅兵期间被关精神病院致残。2015年9月11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访民郑全玉来电称,8月28号他儿子郑培升被截访的从北京抓走接回日照后关在五莲县精神病院,9月6号出来人已经废了,在里边强制吃药吃成真精神病了。
郑全玉说,郑培升是他的小儿子,大儿子被人打了脑袋打成痴呆了,他是因为93年工伤事故赔偿的事上访的,后来出了大儿子的事他们就都上访。他承认他小儿子之前也有病,但不是精神病,是肝胆湿热引起的抑郁症,可现在他儿子真成精神病了,啥事都不知道不能自理了,我现在只能在家照顾他。(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911/13115.html)
湖南辜湘红第十五次被关精神病院 阅兵结束仍未释放。民生观察工作室消息:本工作室一直关注的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这月初的阅兵期间“失踪”,今天下午辜湘红的妈妈突然致电本工作室说,她打听到女儿的消息了,9月3日辜湘红被从北京押回后,即被关进了湖南省娄底市康乐医院(精神病院)。现在阅兵已结束近二十天了,可辜湘红还关在这里,医院也不让家人探望。
这是辜湘红第十五次被关精神病院,今年1月7日,她刚结束第十四次二百多天的精神病院关押获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921/13182.html)
2.数据造假制造被精神病
在中国,由于权力的非民选性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数据造假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天朝特色。而在精神健康领域也不例外。
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一些地方医疗机构为了业绩或利益,居然出台精神病数额指标。2013年底河南郑州卫生局下发文件,在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市区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卫生部门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向各乡镇卫生院下达精神病人的任务数,各乡镇卫生院又将任务数分派到各村。因为指标任务与下拨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一些地方只好采取虚报造假的形式应付考核。
统计数据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但是在人治社会里却沦为走过场,数据公然造假,成为官员和利益部门的升官发财的途径,真正的精神病人没人关心,相反正常的公民在数据造假下被精神病。
为凑指标作假公民被精神病20年。2015年6月17日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建男子“被精神病”20年,村医承认为凑指标作假。说的是福建省福清市商人陈茂武在厦门思明区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吃惊地发现在公安信息系统中,自己被登记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属于重点监管对象,根据系统记录,自己首次发病时间是1995年,也就是说他已经“被精神病”20年。
陈先生找到由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制作的居民健康档案,上面记载,陈先生精神分裂症早在1995年12月10日就已经初次发病,属于重型精神疾病患者。2003年2月14日,又经过福州精神病院确诊。20年间共发病3次。档案中还详细记载了陈先生的用药及就医情况,还有南冲村村医陈某对陈先生的随访记录。而在这份健康档案上,还有陈先生本人在2011年4月9日的签字同意,陈先生的哥哥也在2011年4月被指定为监护人。
“我和我的哥哥,从来没有在居民健康档案上签字,也从没去过福州精神病院。”陈先生说,村医陈某也从没给自己随访跟踪检查过,这份健康档案,根本就是伪造的。陈先生还说,据他了解,在该村除了他以外,还有其他两个村民,也“被精神病”了。记者也联系上其中一个村民的母亲,她说儿子也姓陈,今年33岁,大学毕业,在福清城区一公司上班,从未患过精神病,不知道为何也“被精神病”了。
经调查,疑是城头镇卫生院和村医陈某为套取补助,伪造他是“精神病”。福清市是从2012年开始建档。一个人“被精神病”几年了都不知道,这可写成一段“拍案惊奇”。造成这种情况,是凑指标作假和骗取利益相关。
根据相关规定,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对于重型精神病患者,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可以获得不菲的补助经费,具体包括基础补助经费和绩效考核补助。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
3.上访维稳被精神病
中国的信访法规虽然规定公民有权利上访,国家必须保障公民的上访权,不得打击报复,不得无理拒绝。但是在现实上访越来越成为一种苦难。上访群体他们大多会被堵在信访门口的地方政府截访人员劫持,地方政府对待访民的态度是打压、打压再打压,手段是抓、关、判。所以访民已经成为中国被精神病现象里最大的受害者人群。
重庆被精神病访民张芬进京上访失踪疑被关精神病院。重庆合川被精神病访民张芬两月前进京上访失踪,今天她的亲属致电本网志愿者希望能帮助寻找张芬。据张芬的亲属说,张芬是今年7月间进京上访后失踪的,家里一直联系不上,她丈夫因为和她没办结婚证,他们的关系不被政府认可,也不告诉他张芬的消息,他们担心张芬再次被害。据了解,张芬是南津街梳铺村村民,上访反映父亲张中伦的田改鱼塘因修兰渝铁路被强征和她自己遭遇车祸警方不依法处理的事情,因上访被多次毒打,拘留还曾被关在歌乐山精神医院接受强制治疗4个月。在让她离开精神病院时被威胁,在上访还把你送进精神病院。她的儿子也因她上访受到牵连被多次威胁。(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jiuqi/2015/1011/13285.html)
湖南永州何芳武拦王岐山座驾再次被投入精神病。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7月24日消息:7月7日,本工作室发布了两被精神病者铤而走险 何芳武拦截王岐山辜湘红冲进省政府(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707/12752.html)的消息,今天我们从何芳武弟弟及当地访民等多人处获悉,被押回永州后,何芳武再次被投入到了永州精神病院,具体情况我们正在在了解中。何芳武是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因举报遭打击报复而上访,因此被投入精神病院前后达十年之久,本工作室曾长期关注他的情况,具体请见:湖南何芳武哭诉十年被关精神病院的遭遇(附视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201305/2013/0616/7796.html
辽宁抚顺关维双因上访多次拘留送精神病院。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2月27日消息:辽宁抚顺东洲区访民关维双因为上访,2009年9月15日被东洲区政府送到精神病院,好在她正在病中精神病院没有把她留下。据关维双叙述,她是因为2007年辽宁抚顺东洲区政府绿化改造大面积拆迁,她的住房也在拆迁范围之内,因为没有和政府达成协议她的住房一直没拆。但她周边的房屋已全部拆完,其中大部分被强制暴力拆除。政府在拆迁建设中把她房屋的地漏全部挖去,导致雨水无法排除,后雨水形成洪灾,就在当年造成了她房屋裂缝成了危房,房顶也开始漏雨,无法居住。四处反映无人处理,说是城市没有救灾款。她为此上访后,她的低保也不再给上调。还因为上访被4次刑事拘留、2次行政拘留、多次关黑监狱。2009年9月15日被东洲区政府和街道的人从黑监狱接出来以看病的名义把她送到抚顺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并告诉大夫她是自愿去的。大夫了解情况后没有收她,政府的人就又把她送到抚顺市矿务局房晓精神病院,经大夫检查她正在发高烧就让她走了。就这样街道的人指着她鼻子说,你要是在上访还把你送回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的大夫也威胁“我们不是没权利收你”。
湖北省竹山县访民王守安首次被关精神病院。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1月30日消息:王守安是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一组农民。本月17日正在北京上访的王守安被带回竹山县后,先是在麻家渡镇福利院关了五天,后又转到竹山县精神病院关了三天,直到11月24日王守安妻子和代理人找到医院后,王守安才获得释放。这次是王守安首次被关精神病院,虽然时间不长,但他被医院鉴定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建议住院治疗。
四川伤残老兵王克德上访,夫妻被关精神病院。王克德,家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恩阳镇小关村2080号,是伤残退伍军人, 1974年把伤残证和退伍证丢失,原本享受的伤残退伍军人待遇被停发,为此,他和妻子曾桂琴要求补办两证,未果。后查明其伤残待遇被人冒领,他们夫妻对此不服而上访,结果曾桂琴被地方政府认为患有精神障碍,遭强制送到精神卫生中心治疗。王克德也被一起关进卫生中心“陪护”,没有丝毫自由。(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qiqi/2015/0810/12949.html)
浙江李家富上访遭强送精神病院 至今一年多不释放。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23消息:浙江温岭市泽国镇湖亭村被5次精神病访民李家富,2014年5月8日被泽国镇派出所在北京抓回后关进温岭大理康复医院(精神病院)。事后,镇政府和派出所告诉李家富的父亲,这是因为他管教不好李家富才又把他关进去的。今天,李家富的父亲告诉本网志愿者,李家富被关进精神病院一个星期后派出所才通知他李家富被关精神病院了,他找到镇政府和派出所要求放李家富出来,却被指责说是他管教不好李家富,总让他出去上访才又把他关进精神病院的,我只能去看看不能接出来,一个月可以看3次,在医院也不吃药,也不打针就是关着。据悉,李家富原是一名因伤退伍残疾海军官兵,退伍后开门市以卖香烟为生,后来受到地皮流氓的骚扰导致生意萧条难以维持生活,李家富被迫从1995年开始一直持续控告骚扰他的人,到2000年时,骚扰他的郑云兵等人答应给予李家富78万元,以对他这些年的精神、经济的一次性补偿。但镇政府并没有把郑云兵等人代为转交李家富的78万元给他,李家富为此上访被多次关进精神病院强迫“治疗”。
失踪多日的武汉访民刘彩霞被关精神病院。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6消息:失踪多日的湖北武汉访民刘彩霞今天有了消息,他的家人从110指挥中心得知,刘彩霞被武汉市洪山区俞家山派出所,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精神病院。刘彩霞是于2015年1月19日到中南海邮局寄信被北京警方抓捕送到马家楼后失踪的,她的丈夫侯家贵多方寻找,马家楼的民警说是让地方政府接走了,但地方政府却矢口否认,侯家贵无奈多方投诉、报警,寻找,今日总算有了下落。
4.被精神病公民遭受残酷迫害
在第四十一届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年会上,反酷刑委员专门对精神病院强制关押迫害问题专门提出审查。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他的中国实地考察报告中指出在联合国收到的从中国的投诉案中,其中有8%的酷刑折磨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发生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在2013年度的《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里披露,在医院关押期间,医生的迫害手法之多样,之残忍,是贯穿古今,创新百出。有人总结了精神病医院的十种酷刑,分别是捆绑、长期囚禁、吃药、打针、电击、殴打、侮辱、威胁、鼻饲、虐待。在这里面,鼻饲、电击、吃药、长期囚禁最让受害者感到恐惧。
在2015年里,大量的个案证明,被精神病的公民遭受的残酷迫害依然没有任何改变的迹象。中国政府对被精神病公民受到酷刑的泛滥状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也未能采取积极的措施有效地制止对被精神病公民酷刑的蔓延。
沈阳青年教师李启东被关精神病院逾15个月遭虐待。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19消息:本工作室一直关注的沈阳青年教师李启东被精神病案今天又传来消息,李启东现还在精神病院中,至今已逾十五个月。据李启东七十九岁的老父亲今晚向本工作室介绍,三年来,他们老夫妇多次找到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和沈阳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均不让见李启东。前不久才有人带出消息说,李启东在医院内遭到虐待。起因据说去年六月间,有北京记者到沈阳要采访李启东,结果不仅记者未采访到李启东,李启东还因此遭到报复,被用手铐铐在地板上达四、五天,上厕所都不让解开。李启东,曾为沈阳苏家屯区一小学老师,2013年12月15日,李是被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民主派出所五、六名警察在马路上绑走的,当时他舅舅就在现场。在此前的12月13日,李启东刚刚向法院递交起诉了公安局2009年8月对他本人非法终止劳教所外执行,2010年11月被送入安康医院强制“治疗”的起诉状。
江西访民许大金被关精神病院打毒针眼睛近乎失明。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9月17日消息:今天,山东访民李莉告诉本网志愿者,再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江西戈阳县访民许大金被强制打毒针,眼睛近乎失明,听力下降,出现了好多不良症状。由于时间匆忙许大金没有给她说清是什么时候打的针,李莉对政府和医院的这些行为非常绝望,她说,他没病的,我们能找的部门都找了就是不放他出来,这是成心害他。许大金被抓进精神病院还是在5月份,当时许大金和女友李莉在八角游乐场地铁站出站时被查出没买车票被扣押,随后交通运输队把他送到久敬庄,后被强行带回关押在宜阳精神病院。李莉和他的姐姐还因谴责精神病院医院不该收治正常人而遭拘留。
山东日照市访民郑培升被关精神病院致残。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1消息:今天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访民郑全玉来电称,8月28号他儿子郑培升被截访的从北京抓走接回日照后关在五莲县精神病院,9月6号出来人已经废了,在里边强制吃药吃成真精神病了。
山东王志兰上访4次被关精神病院 期间被迫自杀。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1消息:今晚,上访37年的山东烟台莱山区访民王志兰向本工作室叙称,她自幼丧父,孤儿寡母总是受到村干部欺压,王志兰忍无可忍开始上访被政府关进莱阳市精神病院防治院5次。王志兰说,她第一次被关进精神病防治院是因为在北京上访时被北京警察抓住送到收容所被遣送回地方,回去后当天,也就是1982年4月6日,她被园各庄公社的2个人强行送到精神病防治院做鉴定,鉴定结果是精神分裂症,偏执状态。在精神病防治院里她被绑在床上在她脑门上给她过电针、打体针、给她灌冬眠灵的药,王志兰说,那滋味没法说,打完针什么都不知道,脑子一片空白。直到第4次被强制治疗释放回家后王志兰越想越觉得被害的没有活路可走,随喝农药自杀,经医院抢救才保住了她的命,从此他们就再没把她送到过精神病防治院。王志兰说每次进去都是被绑起来过电针、打体针、灌药,那感觉真的是生不如死。
无锡汪荷娣被当局关押到精神病医院维稳遭到酷刑。权利运动2015.10.21报道:汪荷娣在2014年至今已经被无锡市北塘公安分局和社区关押到精神病医院维稳四次。第一次是2014年2月15日至2月24日,第二次是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15日,第三次是2015年2月2日至2月16日,第四次是2015年7月13日至8月4日。汪荷娣说每次在精神病医院,都受到折磨和恐吓,都被医生强迫灌药,她不肯吃药,医生就撬开她的嘴,往嘴里灌,医生还用被子捂住她的脸,要闷死她,还把她绑在床上,让她动弹不得,在里面不给饭吃,不让睡觉,当精神病人一样被整得要死。汪荷娣,女,汉族,1944年6月17日生,江苏无锡人。因1996年她家位于北塘区五里村44号的私房被偷拆,至今没有任何安置补偿,再加上儿子在2012年4月3日因两家公司结仇而将她儿子故意车祸杀人未遂致残,公安不立案,于2013年开始上访维权。
广东梁凤英被精神病的遭遇:铁链锁绳子绑打针灌药。梁凤英,今年56岁,坚持上访近30年之后,她不但没有讨还公道还被以“患有精神病”为由关进了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吃药,由于药物的毒害使她丧失了劳动能力。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没有给她做任何检查就把她手脚全部用铁链子锁住,也不许她去上厕所,还强迫给她打针、吃药,不吃就掐她脖子,牙齿也被打掉两颗。这样锁了她将近两个星期,期间她的口腔溃疡、牙痛的要命医院大夫也不给她治疗,痛的连饭都吃不了,加上强行给她用的精神类药物作用,她就只有躺在床上等死的份了。梁凤英说,我在里边(医院)他们什么手段都给我用了,捆、绑、锁,打针、灌药,我给他们说我只不过是上访,没病,也没有违法,你们不要这样对我,就算是毒药也要钱做呀。可他们还是强制给我用药,第一次用药后肠道就出血了,出来后走路还是像踩棉花一样,头晕脑胀的,我花了好多钱买药治疗、解毒(精神类药物的毒性),直到现在,身体一点力气没有,全身都不舒服,都成残废了,什么都干不。
四、根绝“权力行医”。
中国目前严重的被精神病问题,已成为赤裸裸地大规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民人格尊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严重人道主义灾难。几乎在所有的被精神病个案里,都看到不受制约的权力在背后的身影。
也就是说,在中国的精神卫生健康领域,权力一直在行医,这种“非法行医”才是 被精神病屡禁不绝的真正原因。
所以,要改变目前被精神病继续发生的状况,固然一方面要不断地揭露事实,引起公众关注,使受害者避免再受迫害,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但更重要的是,促进制度转型,实现宪政政体,没有一个保护公民自由的民主宪政制度,就不可能在根本上根绝“权力行医”,每一个公民就随时面临被精神病的威胁。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年2月关注精神健康 提供适切支持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
张妙清教授(新生精神康复会主席)、杨永强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赛马会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学院院长暨新生精神康复会副会长)、游秀慧行政总裁(新生精神康复会行政总裁)、张继聪大使(330大使)、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我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出席这个「10分330」小区活动,既为专注发展精神健康服务半个世纪的新生精神康复会(新生会)打气,同时于小区的层面向大家宣扬关注身心灵健康的重要信息,实在别具意义。
首先,我感谢新生会,自1965年成立以来,一直透过全面的专业服务,为精神病康复者争取平等机会,协助他们改善生活及全面融入社会,促进康复者之间的互助,并提供家属支持。新生会属下设有35个服务单位,连同辖下的社会企业,每年服务人数约12,000人。
新生会更加发挥创意,与时并进,于1994年起,率先发展不同形式的社会企业,至今已开办了20个社会企业项目,业务范畴广泛,包括农社、便利店、餐饮业务、生态旅游、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及产品直销等,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实习、培训的场地以及就业机会,成绩令人鼓舞。
特区政府高度关注香港市民的精神健康,社会福利署于2010年10月重整小区精神健康支持服务,把综合小区中心以「地区为本」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展至全港各区,透过11个非政府机构营办综合小区中心,在全港24个服务点为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顾者和区内居民,提供由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多元化和一站式小区支持服务。
截至2015年6月,各区的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已为超过47,000名精神病康复者及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提供服务。各中心共举办了超过11,900项公众教育活动,加强市民对精神健康的认识,参与各项公众教育活动的市民大众超过620,000人次。其中,新生会非常支持小区精神健康服务,除率先在天水围设立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安泰轩外,亦透过其他六个服务点提供此类综合服务,是同类服务之中最大的服务提供商。
政府亦一直致力促进医疗和社福两个服务体系的协作,并提倡以跨界别、跨专业的方式提供一整套全面和具连贯性的精神健康服务。我们更多次增拨资源,为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增加人手以配合医管局的「个案管理计划」和服务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我们投放予这些中心的资源已由2010年的1亿3,500万元,增加至现时每年超过2亿6,000万元。我们亦于2015至16年度,增拨1,270万元经常开支,以增加社工人手,为精神病康复者的家属及照顾者提供更深入的辅导及支持。
此外,政府多年来推出不同措施,为精神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适切到位的精神健康服务。我们会循四方面加强支持精神病患者:
(一)增加小榄医院的病床,在未来悉数处理轮候册上的严重智障个案;
(二)增加精神科医护人手,并在严重精神病患者个案管理计划中,引进朋辈支持概念。社会福利署会探讨以奖券基金推行先导计划,由受训练的精神病康复者在小区精神康复服务单位作为「朋辈支持者」,分享复元经验,给予其他康复者支持和鼓励;
(三)开展全港性的公众教育和宣传运动;以及
(四)增加所有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的社工人手,并提供适切的训练。
事实上,要有效推动精神健康,除了靠政府努力之外,还有赖社会各界,包括新生精神康复会的支持和配合。祝愿大家生活愉快,身心灵健康。多谢。
(以上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11月14日出席新生精神康复会「10分330」小区活动的致辞全文)
(来源:香港政府新闻网http://www.news.gov.hk/tc/record/html/2015/11/20151114_140615.shtml 2015年11月14日)
回目录5.5万精神障碍患者建起健康档案
26日,中央综治办召开全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笔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广州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康复模式,目前已为5.5万精神障碍患者建起健康档案,并探索出一套“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的防治康复模式。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广州按照“先救治后甄别”的原则开展救助,全市6个救助站与114号码百事通对接,加强对街头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开辟500张床位的流浪精神病人救治管理病区,近3年来共救助流浪精神障碍患者4078人次。
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如何更好地治疗?笔者了解到,广州开辟并实施了一种“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全市12个区(县级市)都通过指定(或协议委托)一家精神科临床医疗机构承担本区精神疾病临床诊断治疗工作,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定期派出精神专科医师到基层社区开展巡诊服务,对口帮扶与指导,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与此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协作,在160多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上门探访、家庭辅导、协助家庭处理危机事件、中途宿舍等服务。
笔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政策,广州市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负责免费收治特困、低保救济、优扶对象,以及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市公安局、市强制医疗所免费收治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全市设17个精神科免费门诊为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医保部门将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列入了医保指定门诊慢性病病种;精神疾病医保参保人住院免付起付线。
(来源:光明网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5-03/27/content_105477889.html2015-03-27 06:13)2014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前言
本年终报告在考察中国精神健康领域普遍的人权状况的同时,重点关注、考察“被精神病”人权问题,而研究、考察2014年中国“被精神病”情况时,主要从如下几个时间点进行比较观察: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一年多以来,中国精神病尤其是“被精神病”情况;其二、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以来,中国“被精神病”变化情况;其三、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中国“被精神病”情况。
本报告所取材料源自几方面:其一、民生观察记者前往全国各地直接采访“被精神病”人的第一手材料;其二、国内官方媒体采访报道的有关精神病案例及对“被精神病”问题的探讨;其三、“被精神病”当事人自己对“被精神病”经历的控诉材料;其四、本报告编写人员直接与“被精神病”人交流调查材料。
本报告结成是综合了全国一些关注中国精神病人人权问题的专家学者、维权人士、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在参照了他们的一些研究分析后,再结合“民生观察”第一手材料,进行分析总结而成。因此,要感谢那些为研究中国精神病人人权问题人士的努力,感谢那些冒着失去自由危险奔走在“被精神病”人采访第一线的维权人士,也感谢那些“被精神病”人所提供的亲身经历材料。由于本报告编撰者学识与视野所限,所论难免有偏颇与肤浅之处,同时难免挂一漏万,甚至对一些典型案例与引文出处有遗漏,请谅解。
一、总论
到2014年,中国精神健康问题总体状况是: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据官方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经超过1亿人(据新浪湖北2http://hb.sina.com.cn/news/b/2014-05-20/0923168861.html的报道),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其中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没能得到有效治疗。另据了解,目前全国1600万名重性精神病人中,近55%属于贫困家庭,60%以上在农村地区,但全国现有精神病人福利机构仅261所,床位7.4万张,可提供的救助资源比较有限(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4/0718/01/A1DAK9TR00014AED.html2014-07-18)。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于海亭说“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2/18/c_133122962.htm)
在此巨大的精神病人数与严重精神病患者人群的背景下,中国每年发生精神病人伤人或自我伤害案例很多,给正常公民人身与财产带来重大危害,且危及社会的稳定,同时,因为社会治疗机制相对跟不上,也使精神病人权利无法得到应有保障。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邓孟春说:“全国只有23家安康医院(公安系统内部的精神病院),负责接收这些肇事肇祸的强制医疗病人,还有一些省份比如云南没有专门的机构,造成公安没法送,民政不接收,卫生管理系统也查不到信息,难以实施管理,缺乏治疗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 可见中国仍需要投入很大努力来改善医治重度精神病者的条件。
考察2014年精神病情况,会发现导致精神病患者缺乏治疗与权利无法保障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有关精神病治疗设施严重不足。到2014年10月,中国121名精神病患者才有一张精神病院床位。(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4-10/14/c_1112814918.htm )
2、医护力量薄弱,每一名注册精神医师对应842名患者。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护士长史丽说:“现在这个专业没人愿意学,工作的时候风险高,就业后待遇还低。”
3、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也成为制约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短板。直到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才正式实施。其中一些规定缺乏相应细则来落实。4、监护人缺位或责任不到位。“《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于海亭告诉记者,法律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5、就诊费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
6、“社会普遍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这导致精神病人在及时送医诊治和治愈出院后融入社会等方面存在难题。”(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2/18/c_133122962.htm)
由上可见,中国精神健康问题仍极为严重,精神病人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因精神病人造成的危害时有发生。中国社会精神健康领域的“被精神病”问题(一些精神正常的人由于各种原因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治疗”),精神病缺失救治导致自伤或伤人问题,罪犯为逃脱法律制裁而假借精神病等问题仍然突出。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些部门也在做出一些改善精神病领域人权的努力:加大了对精神领域的投资,如民政部、财政部召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工作部署会议表示,将在2014-2015年投入10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精神病人福利机构(http://news.163.com/14/0718/01/A1DAK9TR00014AED.html);改善着精神病医疗硬件设施,如江苏淮南市建立“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救助长效机制;有的地方已经将精神病医治纳入医保范围,地方财政出资救助,如河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治疗费纳入医保(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11/26/c_1113414894.htm),如湖南茶陵40名重精神病享受免费治疗( http://news.sina.com.cn/o/2014-11-10/164631122928.shtml;还有的地方出台更明细的地方性精神治疗救助法规,如上海通过立法规定有关部应给予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另外,通过再次诊断环节防止“被精神病”。 (http://news.163.com/14/1121/09/ABIJK6RK00014AED.html);也有地方通过法律明确精神病人住院自愿原则,以避免“被精神病”,对那种出假“精神病”证明情况予以法律禁止。等等这一切努力,在一定程度促进精神病领域人权状况的改善,加强了对精神病人权利的保护。
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也是本报告重点关注的是,《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中国大地“被精神病”状况依然严重。从我们掌握的材料来看,这一年中,没有出现“被精神病”明显改善迹象。不仅如此,由于劳教制度的废止,中国当局在维稳惯性思维下,为了加强对社会的控制,除了广泛采取黑监狱、法教班等等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方式外,也有加强通过“被精神病”来控制社会的迹象。2014年中,除了不少曾经“被精神病”的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再次被关入了精神病院外(如本报告第五部分的几个典型“被精神病”案例,就可集中反映这一问题),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被精神病”的案例,并且在三月的人大、政协“两会”前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前,这种“被精神病”现象明显增多,这就揭示了中国一些地方当局以“被精神病”来维稳的实质。虽然2014年10月的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但年底的两个多月中,“被精神病”情况也没有出现明显改善迹象,可见“依法治国”的春风仍然没有刮到“被精神病”领域。
从目前情况来看,“被精神病”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因家庭纠纷或利益之争而被家人送入精神病院;二是因一些反常表现或不良习惯而被单位、社区、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送进精神病院;三是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或民运人士等被公安及维稳机构强行送入精神病院控制;四是为了逃脱法律责任而自愿“被精神病”,这种情况通常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犯罪后装疯卖傻,通过关系与利益输送将自己关入精神病院,以逃避法律追究;五是其他疾病被误诊成精神病。本年度报告重点在关注“被精神病”问题时,主要集中关注公权力强迫公民“精神病”问题,因为这是一个社会人权状况的突出反应,对衡量一个社会人权进退具有标尺意义,也是促进社会改善人权的着力点。所以,本报告后面几部分集中分析公安维稳机构对上访民众、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等等的“被精神病”情况,以管窥出中国整体“被精神病”问题上的人权全貌。制造“被精神病”的最直接而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精神卫生法》规定,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现实中实施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公安机关或其它维稳机构,事实上也没有按照上面法律要求,既没有法院裁决,也没有根据当事人危害事实,而是依据可能危害的推测来达成维稳的需要。由于法律上的这种不明细的授权强力机构送人入院,为公安机关实施“被精神病”提供了依据。事实上,不仅在送人入精神病院上存在严重侵权,而且从2014年大量“被精神病”案例来看,这些“被精神病”人遭遇被强制送入后,不仅人身自由被剥夺,而且在诊治上心身倍受摧残,最后出院无门,归家无望,常常被迫答应维稳部分一些条件。好不容易出得院来,因为被戴上了“精神病”帽子,不仅被极大的阻碍融入正常社会,而且随时面临被再次精神病,如此一来,使“被精神病”人一日“被精神病”而终生戴上了无法卸下的枷锁。当然导致中国社会长期而普遍存在“被精神病”的缘由很多,其中从诊断、治疗、出院、到回归正常社会的诸环节中的侵权状况,都值得关注,对此后面将根据2014年实例来较详细论述。
纵观2014年中“被精神病”状况,结合已经实施一年多的《精神卫生法》,与废止劳教制度,及提出“依法治国”的情况,我们可以对2014年中国精神领域人权状况作出如下结论:《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被精神病”情况没有明显改善;从维稳思路与现实案例来看,劳教制度废止后,“被精神病”有被进一步强化的可能,并且已经显示一些迹象;“依法治国”虽然作为基本国策提出,但至今没有在精神健康领域显示出来,“被精神病”问题没有得到依法矫治。
针对2014年精神健康卫生领域存在的人权问题,尤其是“被精神病”的严重侵权状况,报告最后提出了几方面改进的意见与建议,供关心中国精神健康人权问题人士及国家有关精神健康管理与立法部门参考。
二、《精神卫生法》有关条款在实施一年多来暴露出的问题
1、《精神卫生法》有关送人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条款不是很明细,存在引起歧义或者给人过宽解读的问题,从而给实践中制造“被精神病”提供了一些不合理,甚至侵权的空隙。
如《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该条款就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首先,“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这个概念太笼统而带有太强烈的主观判断色彩,为现实中将任何人送入精神病院诊断提供了可能;其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也带主观色彩,在现实中给那些侵害公民权利,又阻止公民维权的公职人员,提供了认定被侵权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依据,进而将被侵权者中起来维权的送入精神病院。这种以潜在的、可能的“危险”来断定精神障碍,进而将人关入精神病院,客观上就是大量上访维权人士遭到维稳机构关入精神病院的由头;再次,“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此中没有厘清送人入精神病院诊断的主次与先后关系,而是用了顿号,即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三者是平等的、相同的送人入精神病院的主体角色,都被授予了可以将人送精神病院的权力,这为现实中权力机构尤其是维稳机构将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及一切它们视为不服管治的人士关入精神病院提供了可能的依据。《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我们看到许多“被精神病人”正是被公安等维稳机构以这条为据关入精神病院的。
2、精神病鉴定上存在的问题
由于《精神卫生法》在精神病鉴定上缺乏明细规定,没有列出精准鉴定细则,在技术层面没有筑牢防范“被精神病”堤坝,从而为“被精神病”预留了空间。
如第二十九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医疗机构接到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将其留院,立即指派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并及时出具诊断结论。”其中就没有明确规定应该由几名达到什么技术职别的医生来共同会诊,以鉴定是否为精神病问题,也没有明确由哪级医院才有资格作出鉴定,更没有明确有关鉴定程序要求,这样就为精神病鉴定留出了太大人为主观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也为制造“被精神病”创造了宽松条件。2014年中发生的“被精神病”与精神病院医生这种太大随意性鉴定权显然也有关系。
若精神病鉴定上出现问题,即面临“被精神病”时,法律没有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济途径,无法让“被精神病者”得到技术层面独立可信的医疗鉴定救助,也得不到法律层面的及时“平反昭雪”。
虽然《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二条有“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规定,也有“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的规定,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应该由哪级医疗机构重新鉴定,更没有可供患者选择的独立医疗鉴定机构名单,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精神病医院必须提供医疗鉴定机构名单,所以,“被精神病者”无法得到其他医疗鉴定机构的重新鉴定,甚至根本不知也无法联系到其他鉴定机构。并且,现实中由于医疗机构与鉴定机构均属于政府统一管理,从医师到医院均没有独立性,所以难以避免公权力介入(通过打招呼的形式来)使鉴定结果迎合公权需要而背离客观事实。
《精神卫生法》中对鉴定失误而出现“被精神病”医疗机构与医生的处罚轻微,使失误或违法成本低。如第七十五条“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第七十八条“给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的”,由此可见,鉴定中失误甚至违法的处罚成本非常低,这给一些医疗机构与医生制造“被精神病”提供了空间。3、“被精神病”治疗上的典型问题
虽然《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随之又规定“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这事实上取消了自愿原则,给维稳机构甚至公职人员侵权后打击维权者提供了依据。“已经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在现实中会出现过度解读,即那些权利受到侵害者会被那些实施侵害者认为对自身有潜在危害,现实中权利受到侵害者起来维权,当然会给实施侵害者带来危险(他们的地位、权力,甚至生命财产),这都是正常的。犯罪者因为恐惧而将被侵害者进一步控制,关入精神病院,进而形成二次侵害。这是法律为“被精神病”留下的可钻空隙。
第三十五条“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报告表明,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其监护人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本条款授予了公安机关对“被精神病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为中国维稳机构将上访维权、异议人士关入精神病院提供了法律依据。第四十条“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并在实施后告知患者的监护人。”又授予了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对“被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措施的权力。这为大量“被精神病”人在治疗中遭受捆绑、镣铐、隔离,甚至殴打等身心迫害提供了可能。从2014年调查到的“被精神病”情况,这种强制治疗与身心摧残极为普遍。
4、“被精神病”出院上存在的问题
《精神卫生法》第四十四条“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内含着对非自愿住院者剥夺了本人自愿出院的可能。事实上,目前精神病出院仍奉行的是“谁送入,谁接出”的原则,使那些“被精神病者”根本无法自行出院,而只能等待政府维稳机构前来接出,这给维稳机构人员要挟上访维权人士同意息访罢诉提供了机会。
另外,因缺乏中立公信的鉴定机构,使病人能否出院完全由精神病院医生说了算,这样就为羁押“被精神病”人提供了条件,导致现实上一些维权人士、异议人士被当地警方等维稳部门借精神病院来达到长期、反复关押、迫害、控制的目的。
《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五条“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被精神病者在这条规定下被人为剥夺办理出院手续资格,而当局只要动员施压监护人,或者没有监护人,被精神病人就只能任由当局需要而可以被无限期羁押于精神病院中。
三、2014年“被精神病”情况—“被精神病”充当社会维稳的常规工具
1、2014年“被精神病”总体情况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2014年被精神病存在如下一些突出特点:从主要人群来看,最多的是上访维权群体,也还有异议人士、民主人士被精神病案例的发生;从时间来看,“被精神病”在全年中都有发生,但最集中的是二月、三月与十月,原因就是二、三月中国召开全国人大与政协会议,上访群体希望前往北京向两会代表陈情,各地政府则为了维稳也为了掩盖地方诸多违法侵权黑幕而大肆控制上访者,进而一些地方出现将上访者关入精神病院控制与迫害,而10月份因为召开中共四中全会,也是为控制那些冤民不至于到北京上访,而将一些上访维权人士关入精神病院;从制造“被精神病”主体来看,制造被精神病主体是各地的维稳机构,包括公安、政府人员、街道办、村镇干部以及驻京办成员;从“被精神病”的方式来看,仍然是绑架拘押,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不依法通过家属与本人签字同意,个别威胁家属答应签字;从“被精神病”人治疗来看,在医院遭到捆绑、殴打、戴脚镣手铐、强迫吃药、打针、灌食、禁闭、不给放风、不给会见家人等等,造成心身伤害;从“被精神病”出院情况来看,这些被精神病者要想出院,都得由送他们去的维稳机构出面同意才能办理出院手续,因此这些被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常常受到维稳机构的要挟,如要被精神病者本人或家属必须保证不再上访,不对外揭露在精神病院受到的虐待等等。
2014年《精神卫生法》出台一年多来,不少“被精神病”者仍然被关押于精神病院,没有得到相应的鉴定、平反与释放。如,成都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成都锦江区都玲一家三口因上访,多次被关精神病院。最近这次已关19个月了(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qiqi/2014/1009/10999.html);李启东,辽宁沈阳人,曾为沈阳苏家屯区一小学老师,2013年12月15日,李是被民主派出所五、六名警察在马路上绑走的,被第二次送入精神病医院关押,家属一直没见到人,也打听不出他在里面的生存状况如何(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erqi/2014/0503/9881.html);北京上访维权人士王丽荣因控告公安“脑控”而于2013年10月被关北京南苑医院精神病院,至今一年多仍然没有获得释放。家属要求办理出院,被明确告知需要公安部门批准(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baqi/2014/1105/11184.html)。还有后面第五部分中那些典型的被精神病案例,都见证着2014年“被精神病”状况。更为让惊奇的是,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实施以来,一些地方医疗机构为了业绩或利益,居然出台精神病数额指标。如2013年底河南郑州卫生局下发文件,在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市区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意味着,要在每1000个人当中至少找到2个重症精神病,对于不少社区而言,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类似情况还有,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卫生部门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向各乡镇卫生院下达精神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的任务数,各乡镇卫生院又将任务数分派到各村。坐石乡卫生院给同心村下达的任务指标是精神病人4个,但全村实际上只有1个精神病人。按照新化县卫生局的要求,如果没完成任务数,考核时会扣分扣钱。因为“任务”与下拨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一些乡村医生在病人数量“不达标”的情况下,只好采取虚报造假的形式应付考核。这种精神病人数额下指标的情况,在2014年没有得到明确整治的信息。在这种将精神病作为业绩而与拨款挂钩情况下,出现“被精神病”人数额指标就不会是个别地方的特例,应该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存在类似情况。而在这种指标之下,“被精神病”就必然成为普遍情况。
还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被关入精神病院的上访维权人士,许多都是曾经“被精神病”过的人,也有新被关入精神病院的,而某人一旦被关入精神病院一次,那么今后就随时可能被再次关入,并且之后维稳机构将人送精神病院时更不办理相关手续,似乎在维稳机构与精神病院中有条潜规则——只要被关入过一次精神病院的人,之后再怎么关都是顺理成章而不需要承担责任一样。这种情况在《精神卫生法》出台一年多来仍然没有任何改观。
2、2014年“被精神病者”遭强制送医、诊治等各环节人权被侵害案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当局在维稳的惯性思维下,对人权活动采取严密监控与限制,对人权捍卫者采取严酷打压,对各种人权事件包括“被精神病”信息严加封锁,使调查采访“被精神病”存在客观现实的困难,又因民生观察工作室在人力与物力上的局限,也对了解掌握“被精神病”情况存在主观条件的不足。所以,下面这些2014年所发生的“被精神病”案例,只是中国“被精神病”现实状况冰山之一角。但通过这有限的案例,可以管窥到中国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精神病领域人权仍然严峻的现实,从中可以看到从被送入院,到治疗,到出院等等各个环节上存在的严重无视《精神卫生法》而践踏人权的状况。
1月
2014年1 月2日,湖北黄梅县五祖镇因替哥哥维权而上访的何燕,到县委去争取治疗费用,遭到了保安科长的拉扯,她打110报警后,出警的黄梅镇派出所将她第二次直接送去了黄梅县精神病医院。这次关押连个签字的人都没有,也和上一次一样遭到绑架吃药,由于副作用太大,加上被殴打的伤还没有好,短短关押8天时间,出现胃痛、头晕眼花、精神乏力、全身浮肿等各种疾病。由于病情严重,1月9日被紧急放出精神病医院,送进黄梅县人民医院观察治疗,20天后的28日才走出了医院。(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2014年1月2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北郊磙山村访民毛庆爱,被随州截访人员从北京马家楼接回,关押在随州市大十字街宾馆。磙山村主任金爱国带7人,将她衣服撕光,逼跪在卫生间水涡里,反背双手头磕在水地,背心放一杯水,数九寒天给她冲冰水澡。之后,对她毒打关押76日,逼她签精神病院协议书,并以此威胁她不准再为儿申冤,否则就将她送精神病院,如果不签,就折磨死她(六四天网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5-id-17915-page-1.htm)。2014年1月5日,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合街道职工李小燕,因丈夫工伤不被认定之事而上访,在北京中南海附近被府右街派出所送到马家楼,第二天七煤集团把李小燕送到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派出所,派出所警察让她在送精神病院的单子上签字,李小燕表示她不会签,家属也不会签。警方说,不用经过家属同意,直接送。当天把李小燕关进拘留所。1月10日派出所的人把她提出来送到佳木斯三院精神病院。几个人把她推进了病房,进去就把她衣服扒光,绑在床上,十几个人给她灌药。用完药她就觉得热,脑袋大、昏,上不来气。一天三次灌药,每次20多片,疼的她感觉肠子都断了,还尿血。李小燕听到几个大夫悄悄说,怎么加量了她还不死,别人用2、3片都不行,她20多片怎么还没事。1月17日,在医院经过专家会诊确定李小燕没有精神病。但医院仍不肯放她走,2月13日李小燕的家人听说后找医院要人,医院才不得不把她放了。而在这之前,李小燕的家人到医院看望李小燕,医院都不让见。(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2014年1月22日上午,浙江因女儿离奇死亡而上访的徐云娇,身穿有“冤”字等的状衣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口向人民代表求助时,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扰乱了政府机关周边公共秩序,其行为属情节较严重”为由,将徐云娇送至看守所羁押一晚,1月23日,又被城南派出所以徐云娇为精神病患者为由强制送至富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非法软禁,且公安机关并未通知徐云娇家人亲属,也没按照要求对她做任何司法鉴定。在被软禁期间,徐云娇以绝食的方式抵抗,没有吃一粒治疗精神病的药。但院方的护士长恐吓她说,像她这样没病的最多也可以关个5年10年,绝食四天后,徐云娇通过撞墙自杀、用门夹手的方式继续抵抗,后来被院方绑起来打葡萄糖维持能量。后来在一位好心的聂姓医师的四处奔波下,1月29日,也即除夕的前一天,徐云娇被允许回家。(综合民生观察信息)2月:
2014年2月11日,辽宁在北京力学胡同上访的张洪娥被北京警方带到府右街派出所登记,晚上9点被送到马家楼,阜新截访人员邬大宇和东山派出所民警金钟等人强制把她拉回阜新,关于东山派出所内,并逼迫她做笔录签字、按手印。12日下午,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决定行对她政拘留10天,在送往阜新市拘留所后,当天晚上4点多,东山派出所所长王东石等人又把她从拘留所接出来,送往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做精神病检查,检查完毕带她到派出所关押一天一夜。2月13日晚上,她又被强行送到第四人民医院一个封闭的房间,锁在床上,不让与家人联系,关押一天一夜。14日下午四点多,再次被送回拘留所继续拘留至22日。(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liuqi/2014/0901/10765.html)
2014年2月20日,傅启英(女,今年69岁,山东省齐河县人,上访已有40多年,她因农转非受到不公对待而从70年代开始上访)到北京上访,被山东省齐河县杨庄煤矿保卫科吴科长等人把她绑架到停放在马家楼院内的车上,对她进行殴打辱骂后,将她押回送入齐河县金利诊所(精神病院),一群人把她抬进病房,用绳子和手铐把她绑在床腿上,强制打针、吃药。傅启英当时大喊:“我没病,赶紧让给我松绑。我要大便”。这伙人让她拉在被子里,也不给她松绑,她手和脚都被固定在床的四个角上。直到她家人知道情况,前去要人,找政府与医院反复交涉,傅启英才在被强制治疗了1个半月后出院。但此后肚子一直疼痛,不知是被打坏还是被用药治坏的。(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2014年2月21日,山东省海阳市留格镇张家庄核电区的张玲玲走出北京华一精神病院。张玲玲是因到北京上访,结果月前被关押入华一精神病院的,她出来时还带出来一份关押的于该院的上访公民家属联系电话,其中包括黑龙江黑河公民石井之,广东韶关公民兰丝青,广西周道芝等。张玲玲说:“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一科,我刚进去的时候要求回家,他们把我四肢捆绑起来,让我吃药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能不能不吃药啊?他们就来骂我,你妈个逼的、你吃不吃?说着就撕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都挖破出血了,还往我脸上倒水,太可怕了”!她在被关押了一个多月后,于2014年2月21日释放。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sanqi/2014/0602/10104.html)
2014年2月24日,江苏徐州参与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运动的青年张昆,据其代理律师说已经被送入了精神病院。(http://msguancha.com/a/lanmu51/zongdiershiqi/2014/0301/9464.html)
岳丽娜
2014年2月25日,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寺庄乡豆村岳丽娜(电话13461663602)前往北京反映问题,遭到了驻京办工作人员的强行拦截。2月27日寺庄乡政府工作人员(人大主任刘建波-副乡长郭建国-民政所长徐在省-乡信访办副主任郭庆勋)强行将岳拉回南乐,直接把她拉到南乐县精神病院院内,抢走了她的手机身份证等一切随身物品,几个人就轮番殴打她,最后把她强行抬上二楼,抬到二楼后还继续殴打,最后乡人大主任刘建波掐住了她的脖子将她掐晕在床上。岳丽娜事后回忆说:3月1日我借用其他病人家属的手机给家里打电话,让父母给我送些日用品(因为医院内根本就不给我提供日用品并且20余小时不让我吃饭,就连水也不让喝),我父母来看我时我用我父母的手机给基督教会打了一个电话,当天晚上父母遭到当地政府干部破门而入的绑架殴打与威胁。3月5日下午,一个叫崔振平(男)的主任说要给我打针,我说不打,他就上前扒我的衣服,我就吐了他一脸唾沫。他很生气地说:“你再吐”,我说:“你再扒我的衣服我不但吐你,惹急了,我还咬你”。他气急败坏的走了。稍一会儿来了4个人(两男两女)拧住我的胳膊将我按倒在床上强行给我打了一针,他们说:“李院长【李向(翔)】下话了让给你打针,我们也没有办法”。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接下来就是有电视不让看,有水不让洗澡,不让出去晒太阳,真正精神病人有的待遇我一个正常人都不能享受,我父母去精神病院看我,他们都不让见,即便有时让见,我的父母要经过护士的搜身。一个护士说:“如果你不告了就让你走,如果你再上访就在这个精神病院把你弄死,你的生命也就到尽头了”。就这样我在侮辱-谩骂-威胁中艰难的度过了135天,直到7月10日才出来。(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2014年2月底,湖北随州胡明琴因丈夫被划右派遭到超期劳改问题准备于全国人大、政协两会进行前夕到北京上访。胡明琴又买了2月29日到北京上访的车票,结果28日即被汉东楼社区和西城办事处的人员送到了随州市曾都医院精神科。闻听母亲又被关进精神病院,胡明琴的女儿不干了,她找到汉东楼社区质问凭什么送她母亲到精神病院,凭什么非法关押她母亲。在女儿的吵闹下,这次胡明琴只在医院关了二天即被释放回到了家中,但两会期间行踪仍受到监控。(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erqi/2014/0503/9880.html)
3月
张海彦
2014年3月初,辽宁上访维权人士张海彦(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丹凤委5组村民,1971年4月3日出生,焊工)因元月底到北京声援许志永后参加家庭教会而被刑拘37天出狱时,又被当地丹东市凤城市公安局铐走,连夜送回老家,关入精神病院12天。据张海彥跟民生观察记者介绍说:“在里面被强迫吃药,如果不吃他们就要把手脚全部绑在床上喂药,每天是早上7点和晚上7点左右两次吃药,每次一大一小两片,小片叫鹿丹平,大片是一个黄片,吃完全身乏力,想睡觉,并且会导致头脑反映异常迟钝。上次关押我就感觉到了。我有时候不吃,就偷偷把药藏在舌头底下,(他们)不仔细查看的话,我就吐出来。医院在四楼,吃饭很不好,也不卫生,也没有自由。我有病,他们也不给治疗,一颗药也不给吃。我患有肺结核病,在里边时间长根本受不了。在关押12天后,两会也结束了,他们对我的维稳也该取消了,我妹妹找到公安局要求放我出来,他们还让我家人拿自己的医保卡来精神病院结账,才放我出来”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yiqi/2014/0407/9691.html)。
2014年3月3日,朱明霞(1969年生,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桃源村人,拥有自主小服装加工厂)因上访被送到拘留所关押两天后,出现头晕、昏迷现象,被拘留所紧急送往临沂市人民医院抢救室,并通知了桃源路派出所,等朱明霞清醒后,派出所为了控制她的行为,强行从医院把她抢出来,送往罗庄区中心医院特服科(罗庄矿务局精神病院),并强按着给她打针,跟前有全副武装拿着警棍的人站着,看着她吃药,稍有不从,就可能遭到警棍伺候。朱明霞说:“刚开始每天打针,逼着吃药,几天服药下去,思维就开始模糊起来,后来好心人看我痴痴呆呆的,就提醒我不要吃药了,再晕也要忍着。从他们那里我才知道这里是罗庄矿务局中心医院(内行人所说的罗庄精神病医院),还有其他上访的人也被关在这里,这栋楼是全封闭的,要通过五六道门才能到我们里面,服务我们的都是中心医院的护士,但是他们都偷偷摸摸的,看见我们就跑,这个楼上没有挂牌子,就是典型意义上的黑医院了”。 (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2014年3月10日,贵州在京访民谢勋英女士,被截访人员抓回后关进贵州贵州省黔南州安康精神病专科医院22天。据谢勋英介绍:进精神病院第一天就打毒针,打的头重脚轻,昏昏沉沉的。过了两天又给抽了大拇指那么粗比中指还长的的三管血做化验。这对本来就身体非常虚弱的她更是雪上加霜。而持续性最强的是吃药,一天三次,一次6颗,有一种是长长的,其它是圆形的,在每天中午的时候要在原来药物的剂量上再加一片黄色的药片。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yiqi/2014/0407/9687.html )。
2014年3月29日青岛市市北区信访局在北京把林秀丽带回关押青岛市辽源路爱尊客宾馆,第二天上午8时许,来了7、8个警察把她押到一个她不知名的地方,强制做了精神病鉴定。
2014年5月2日青岛市市北区信访局从马家楼强行把她押回青岛市辽源路拘禁与爱尊客宾馆。5月6日林秀丽到办事处领生活费时,辽源路派出所警察把林秀丽带走拘留了7天,并逼迫她在精神病鉴定书上签字,林秀丽发现鉴定结果是,1、应激后人格改变;2、限制责任能力。林秀丽认为这是在陷害她,企图限制她上访伸冤和掩盖2011年非法把她关在精神病医院的犯罪行为。林秀丽,这个烈性女子怒斥警方的卑劣无耻行为,最终,这场闹剧在林秀丽的斥责声中收场。(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qiqi/2014/1009/11009.html)
5月
2014年5月16日晚重庆网友介子因重返天安门行动被北京警方联同重庆国保带走,当晚2点乘飞机押回重庆。警方以重返天安门和组织暴动名义对其刑讯逼供,在零口供条件下强行以“寻衅兹事”刑拘30天。但国保仍不甘心,又将其关押到重庆歌乐山精神病院4个多月,花了当局4万多住院费,在介子父母的抗议下于2014年11月3日才获得人身自由。
(维权网 http://www.weiquanwang.org/?p=46687 2014年11月06日)
6月
2014年6月3日,泉州网民施根源(网名@断代工程)因在网络谈论纪念“六四”等民主话题,被当地国保强行绑架到泉州精神病院收治,且禁止任何人探视,包括近亲属。7月13日民生观察志愿者赶到泉州探视,隔着病区铁栅栏与施根源交谈,看到他当时施情绪平稳,谈吐与常人无异。施当时强烈表示本人无精神病,是被非法绑架,希望立即出院,且当场签署了律师委托书。经询问医护人员,她们表示施若要出院,需要泉州国保同意。家属与泉州国保交涉出院之事,被泉州国保威胁,如果施出来后继续在网上传播偏激言论,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还不如放在精神病院里稳妥些。这个威胁把所有家属吓住了,所以不再强烈要求释放。(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liuqi/2014/0903/10795.html)
2014年6月11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都镇沈牌子村妇女朱秀媛,因不满法院违法执行公务而到北京上访,在被押架拘留后因整天没有吃饭喝水而晕倒,结果被警方送入临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要求医院对朱秀媛强行封闭治疗两天,后在强烈抗议下而转到铁路医院。(天涯论坛http://bbs.tianya.cn/post-828-666422-1.shtml2014-06-19)
8月:
北京民主人士宋再民“被精神病”经过
被强制送医:
2014年8月29日北京追求民主、关注人权人士宋再民,因在微信上呼吁朋友聚餐,被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 警方在把宋再民关押一晚后,于8月30日晚强制把宋再民送到了平谷精神病院。宋再民当时向警察与医务人员声明:“自己是政治行为,承担政治后果。你拘留、逮捕、判刑都行,你们把我送到这来,第一我没病,第二你们没有征得我和我家属许可,你们这是对我的绑架和非法拘禁”。警方并没理会,坚持要执行上级命令,还是把他绑架到了平谷精神病院(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宋再民说,他一进医院就给接诊的两位大夫说,我是被公安绑架来的,我没病,我是作民主运动工作的,不过就是说了反贪腐反独裁话。依据宪法第三十五条我言论自由,言者无罪,即便是有罪我也应该是在看守所或者是监狱,我又没病,不仅现在没病以前也没病精神挺好,我自己十多年如一日的正常经营着超市,你们应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不能随便把我这样精神正常的人收进来,并要求医院打110报警,大夫说你就是警察送来的还报什么警啊,并把他强制收入病房。(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被违法诊治:
2014年9月3日,宋再民因绝食抗议,被包括医护和精神病患者在内的7、8个人绑起来灌食,宋再民指出:你们没有权力绑我,你们不是警察不是法官,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权力,你凭什么把我绑起来灌食,作为普通的医护人员和社会医院你们没有强制的权力。大夫气的疯狂怒吼:他现在是病态发作,给他灌食、下药、打电针……。按医生的说法和自己的体感,灌食的时候可能给他灌药了,灌完食宋再民就感觉视力明显下降,口干舌燥,说话也带唾沫了,反映迟钝,这种症状过半个月才有所缓解。因为他激烈反抗,原本80-120血压升高到130-150,头晕的很。被非法剥夺出院权:
灌食后的第二天,宋再民的家人找到医院要求带宋再民走被医院拒绝。宋再民家人给大夫说,我们家人没有精神病历史,宋再民从来都是身体健康精神正常,他要是有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拘留、判刑,也不应该是在精神病院,并要求医院不能给宋再民用药、打针。以后宋再民全体家人轮番每星期两次去医院要求接他出院,医院总是推说公安送来的,公安让我们医院关着我们就关着,公安让放我们就放,我们当不了家(做不了主)为由强行拒绝家人接他出院。在精神病院期间,宋再民家人担心医院给他暗中下药,坚持送饭、送水,不用医院的东西。
宋再民说,医院多次作工作劝说他,写份悔过书就可以回家了。宋再民回答说坚守创造民主中国理想宁死不屈,坚持他做的民主事业是正义的,他不敢背叛正义。 这之后他又开始绝食抗议,他的家人们也不间断的到公安局要求放人,大概半月左右后警方把他接出了医院。
宋再民说,在精神病院两个月的时间,不能放风,其他人也近一年多没放过风,就像鸟一样被关在笼子里,伙食比看守所都差,70个床位挤得满满的。(综合民生观察信息)
10月
2014年10月11日,从江西上饶出来的上访维权人士许大金跟民生观察记者说,除他之外,上饶市精神病院还关押着毛沛瑶和郑国标,他们也都是被基层政府以非法、越级上访为由强制进来的。10月13日,民生观察志愿者前往探访。早上晨练时,许大金隔着铁门问其他病人,为什么没看到毛沛瑶和郑国标,回答说郑国标前几日已经出去了,毛沛瑶属于严管的人,脚上戴脚镣,早上也不能出来做操。等到了准许的探视时间后,许大金带着民生观察记者去找该精神病院主治医生,因许大金多次被政府人员送进来过,主治医生认得他,听到想探视毛沛瑶后,医生表示需要去找综治科艾(音)科长。(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baqi/2014/1105/11185.html)
2014年10月21日下午2点,辽宁访民张海彦在凤城市火车站买票,要去外地。这时有警察过来查他身份证后就不让他走,阻拦的原因是他以前上过访。张海彦向他们解释说:“我现在已经息访了”。可他们还是强行把他拽上车,押到凤凰城公安分局。当天,分局出动了6名警员把他扭送到凤城市精神病院,张海彦说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辖区民警王德平还电话通知张海彦的妹妹,你哥哥又被送进精神病院了,开完会就让他出来!(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baqi/2014/1105/11180.html)
11月
2014年11月9曰,广东维权人士马胜芬被广东韶关火车站送湖南郴州火车站后,被郴州火车站送往郴州精神病院。马胜芬被送入郴州精神病院后,全国网友与律师电话前往关注声援下,医院被迫将她关押一天后释放。(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p=46892 2014年11月13日)
2014年11月10日,广西来宾市访民谢梅英被政府信访部门在北京截住,连夜拉回地方。在没让其回家的情况下直接送入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遭受打针、吃药、暴力殴打。在民生观察发表专题(广西来宾谢梅英第五次被投入精神病院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1113/11238.html)后,14日她被地方信访部门释放。2014年11月28号下午5点多,湖南因工伤补偿不公而上访的黄枚芳(女,1958年出生,冶金工业原湖南铁合金集团职工,住湖南湘乡市新湘西路铁合金企业生活区)带了行李从北京上访回家时,在湖南省长沙车站被二个男截访人员拦截3个多小时,后叫来湖南铁合金企业社区民警李招发和社区社会事物部的张伟东,开车连夜把黄枚芳拖到湘乡市精神病院(湘乡康宁医院)关押。网友接到黄枚芳的求助后,去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说要有政府写的证明才能放她出院回家,结果关押到年底仍未释放(维权网)。
12月
2014年12月4日,17岁的湖南男孩何正果从信阳走失后被送往救助站,之后救助站又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12月9日,何正果被发现在精神病医院猝死,当天信阳市殡仪馆以“无名氏”的登记名字将其遗体火化(12月16日,《河南商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3、2014年“被精神病”原因及权利救济情况
1)精神卫生法出台后仍然有被精神病问题的法律分析
从上面搜集整理的案例可以看到2014年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依旧严峻,其中原因有《精神卫生法》与医学标准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如法条不明细,约束不严厉等等,也与中国制度性维稳模式紧密相关。据一直关注中国精神病问题的律师黄雪涛从法理角度对“被精神病”问题所作分析研究:《精神卫生法》出台后,依然会出现拥有较完整社会功能的成年公民被精神科医疗界认为无行为能力。而且短期内估计也不能彻底统一医学标准与法律标准。主要问题是:其一,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其二,出院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因此,目前确保非自愿住院人士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权利,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绝对有必要。另据深圳公益组织衡平机构研究员刘佳佳所说,民诉法第57条把“被精神病”一部分人的诉权交给监护人。实践中,谁送你去精神病院,谁就是你的监护人,没有正当程序,没有利益冲突排除。这么一来,住院者想讨个公道,就要通过送治人实现。这就是民诉法第57条制造的“乌龙”,而且同样适用于未成年人、一部分残疾人。这个不足两行字的条款所引发的辛酸血泪,难以估量。(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4-04/16/content_2599041.htm )
让我们来看看《民诉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除了法条本身存在的问题,还有精神病医院暴利医疗费也是“被精神病”的经济利益动机。即便上有法律,但在高额利润下,不遵守法律法规,收治违反诊疗原则的患者也必现实存在。
至于中国维稳制度所带来的“被精神病”情况,更是中国社会制度性顽疾,需要从根本上来加以矫治。对此问题,本报告第四章会集中阐述。2)微小但可喜的变化迹象
2014年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依旧严重的情况,虽然暴露出中国法律与制度性问题,但毕竟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后,中国“被精神病”者司法救济方面有了虽微小但可喜的变化。个别“被精神病”者拿起法律的武器,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并且在个别地方还取得了诉讼的胜利。这虽然在全国“被精神病”案例中是占极小数,但毕竟有了一点好的开端。
2014年5月21日上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口市40岁农妇,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的吴春霞领到等待了10个月的终审判决书:河南省高院驳回了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的上诉,维持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周口警方将吴春霞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132天的行为违法。(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4/0523/12/9SU8UEA800014Q4P.html2014-05-23)2014年7月30日,辽宁北镇市农民刘刚与临沂市民政局等单位双方达成和解,临沂市五部门以救助的名义支付曾因猪仔死亡上访而被临沂有关部门两次关入精神病院的刘刚人民币40万元,刘刚表示以后不再上访、不上诉,并从锦州中院撤诉。(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40801/41395315_0.shtml)
2014年10月23日,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广州市精神病院收治韩越华后的强制治疗超过合理期限,有一定过错,需向韩越华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4/1024/06/A9A6L42A00011229.html 2014-10-24)
另有律师统计说,目前中国达到百起精神维权胜案5例。这个统计虽不一定准确,但却反映了中国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后,由无法可依到了有法可依,由“被精神病”完全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到有微小维护权利的希望。就此而言,《精神卫生法》出台一年多来,还是给“被精神病”者维护权利带来了一点希望。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我们了解到“被精神病”维权情况来看,因民事方面亲人纷争或者纯粹经济利益上的纷争而被送精神病院者,依法起来诉讼维权时,法院纠错判赔的可能性会大些,但是,如果被公权力以维稳需要而送入精神病院的,几乎难以得到什么纠正与赔偿,甚至这些“被精神病”者依然陷在上诉无门,维权无路状态,因为法院对此类案例根本不受理,根本无法立案。
3)“被精神病”脱帽与重返社会
通过2014年“被精神病”案例可见,许多“被精神病”者都是被重复关入精神病院,这就意味着,某人一旦“被精神病”,那就恶梦缠身,随时可能被有关维稳机构根据需要再度关入精神病院。而从过往多年的历史来看,那些“被精神病”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等等,正是因为他们被强制关入过精神病院,之后就似乎顺理成章而毫无顾忌地被维稳机构反复“被精神病”。由此可见,“被精神病”就是一架除不去的枷锁,是解不开的魔咒。从某种程度而言,“被精神病”比劳教、判刑对人身心伤害与人身控制更持久而严重。可以想见,这种现实给“被精神病”者身心带来多么长久而巨大的伤害,使他们失去了正常人理当享有的日常生活。
由于前面已经阐述的“被精神病”司法救济的无力,提起控告很难被受理,就是受理后也只是百分之几的胜算,而使大批“被精神病”者维权无望,脱帽无门,痛苦地生活于恐惧与随时被侵害之中。
综合各方情况,要解决被精神病脱帽与重返社会问题,就必须系统性解决中国维稳体制、法治建设、医疗鉴定等等问题。
四、维稳机制与依法治国下的“被精神病”状况
1)废止劳教与“被精神病”关系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在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存续了50多年的违宪劳教制度终于被废止了。原本这该算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进步,应该属于向依法治国的迈进。然而,中国现实中公民们却并没有在废止劳教后真切地感到中国法治的进步,因为不仅那些劳教所大多只是转换了名称,依然变成其它形式的剥夺公民自由的场所,而且中国广泛存在的黑监狱、法教班,任意使用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等“口袋罪”,以及滥施的刑事拘留,使中国公民没有从劳教废止中得到一丝喘息,同时,广泛使用的“被精神病”,也使中国公民谈虎色变。因此,劳教制度废止并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法治的切实进步与给中国公民带来人身自由的更多保障。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虽然由于条件的限制,我们无法全面统计到2014年“被精神病”准确数据,但在这有限的了解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劳教制度废止后,中国在强调法制的时候,2014年中“被精神病”问题没有出现什么明显的改善。相反,根据中国多年来惯性的维稳体制,劳教废止还可能成为强化“被精神病”情况的促进剂。
从人类权力演历史进来看,现代文明法治社会尊崇权力来自公民授予,权力服务于公民权利,权力的运行接受公民的监督,权力的背离随时面临公民的罢免、更换。但是,在当今的世界,有些社会却仍视权力为某统治集团(或权贵家属)的私器,权力的宗旨是保护权力集团(权贵家属)的利益与维系权力的稳固。在这种将权力视同集团私器下,维稳事实就是维护权力集团利益与权力的稳固,这就是权力集团的最高原则。在这个原则下,一切法制都是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杠杆。为了维稳可以不惜一切手段,也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于是,超越法制的劳教、黑监狱、法教班、被精神病等等,就成为权力集团控制公民的常规手段。在这种思路下,名义上取消其中一种、两种民怨太大的手段,如废止劳教等,实质上却会相应加强其它手段,或者发明出更新的手段,来实现维稳目标。因此,这种取消某种手段,本质上并没有改变整个维稳机制,也不会给民众带来切实权利的改善,只是可能带来权利被剥夺的形式的转换。所以,中国劳教废止已经一年,但“被精神病”情况未见任何向法治的好转,相反,只要这种维稳机制没有变,“被精神病”就随时可能被进一步强化,被加重在维稳机制中的作用。
2)依法治国与“被精神病”问题
就精神健康领域而言,“被精神病”无论如何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侵犯,是违反法治精神对公民人身自由与身心健康的侵害。强调依法治国,就应该消除“被精神病”问题。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依宪执政”,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等等。
我们从了解到的2014年“被精神病”案例来看,从“被精神病”者被强制入院,被强迫诊断,被强迫吃药,被捆绑、殴打、禁闭,被要求答应维稳机构的条件才能出院,等等一系列事实中,充斥着对公民人身自由剥夺,对公民身心健康的侵害,严重地违反了国家保护人权的宪法承诺,严重背离了依法治国的原则。
2014年10月,四中全会作出依法治国决定后,我们依然看到11月、12月,全国仍然发生着违反法制的“被精神病”案例。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四中全会后,中国“被精神病”问题没有得到什么改变。所以,依法治国的春风至今并没有吹到“被精神病”领域。
五、典型被精神病案例分析(重点结合2014年案例)
本部分所搜集整理的典型“被精神病”案例,具有如下几个特点:其一、时间跨度长,其中长的有三四十年,短的也有近十年;其二、“被精神病”次数多,其中少的有三四次,多的则达到十四次;其三、“被精神病”整个过程经历从被强迫入院,到强迫治疗,到最后允许出院,各环节突出反映出各种被侵权的情况;其四、多年来倍受压抑、恐惧、侵害情况明显;其五、为脱掉“精神病”帽子而穷尽方法与途径,但均无法维护到自己权利;其六、这些“被精神病”者多是在《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再次被关入医院的,且其中有的至今仍然在强迫治疗中,即他们没有因为《精神卫生法》实施而获得自由。
这些案例较集中而典型地反映出了中国几十年来“被精神病”问题上持续侵害人权的状况,通过这些案例对于全面认识中国“被精神病”历史提供镜鉴,同时为理解《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的现实状况形成对照。让人看到,长期以来,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严酷状况,以及至今没有得到纠正、改善的沉痛现实。
1、张文和(因推进民主人权,30余年四度被精神病)
张文和
张文和,1954年生,北京通州人,回族,50岁以前信仰伊斯兰教,51岁以后皈依基督教。1979年1月因在北京参加了“西单民主墙”运动中任畹町等人发起建立的中国人权同盟,在来京上访的人群中进行调查和串联,计划成立“在京上访人员联合行动委员会”。1979年3月9日,为筹集活动经费向旧货商店变卖手表和照相机,被北京市东城区的警察扣留,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等被警察搜获,遭到了几个警察的毒打,之后被他们抓进了东城区看守所,家中也被搜查。后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反革命罪”逮捕,受到背铐、死铐、殴打等酷刑。因坚称自己无罪,在被关押19个月后,被送到了延庆监狱中的精神病医院。狱医明确告知,若不老老实实地接受治疗,就绑起来灌药,用电疗,治死都没事。之后八个月在延庆监狱精神病院每天被强迫吃大量的药片。1981年6月被释放。出来后为了尽孝道,照顾年迈的老母,投身商海,但一直受到当局监控与干扰。
2001年家母去世后,张文和投身于维权运动中,帮助了大批到京上访维权者,支持大陆泛蓝的三民主义,声援高智晟,参与人权论坛,探访胡佳、袁伟静,期间多次被警察抓押、软禁、传唤。2007年9月12日因邀请朋友到通州聚餐,警察前来阻止,后告诉其儿子说张文和有精神病,几次要求其儿子把张送进精神病医院。2007年10月1日,张文和在家中开始绝食抗议迫害。10月2日,被警察关进了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精神病院)。狱医把张绑在床上,强迫灌药,进行电疗。张文和被关押在强制治疗管理处长达十五个月,被强迫吃了大量的药片。2008年12月25日被释放。警察对张文和说,如果再敢进行活动,就把他再抓进来,再也不放出来。
2009年8月下旬以后,张文和摆脱了亲属的“监护”和“管制”,开始去看望和联络一些人权民主人士。9月3日,前去探望仍坐牢的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和女儿,在胡佳家的楼门外,被便衣警察拦住,警察随后将张文和抓进了通州区精神病医院,关押长达三十二个月,期间被强迫吃了大量的药片,2012年5月10日被释放。
在通州区精神病医院里,张文和看到:有的护士经常打骂病人,有的护士随便打伤病人,有的护士指使病人摔打病人。有的病人被打伤,有的病人被摔打致残,有的病人被摔打致死,护士向上报告是病人自己摔伤,是病人自己摔倒致残,是病人自己因病死亡,他们都能蒙混过去。有的 护士折磨病人,有的护士虐待病人,有的护士体罚病人,有的护士扣留病人的饭食拿回家喂狗。这些护士的恶行无人查处,这些护士逍遥法外。在这间医院里,有些病人受到伤害,没有能力对人诉说,或者不敢对人诉说,非常悲惨,非常可怜。
第三次走出精神病院后,张文和努力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脱掉“精神病”的帽子。但是,他遍查了国内医疗鉴定机构,与许多精神病专家联系,希望他们能出来帮助主持公道,给出自己非精神病的证明,但是在听了情况后,没有机构与专家敢出具鉴定证明,他们都私下表示自己同情他“被精神病”情况。张文和于是将几次关自己进精神病院的北京市公安局提起诉讼。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张文和在2013年8月,设法前往香港联系了精神病专家。香港专家确证张文和没有精神病,并且依据程序在办理相关鉴定手续。就在张文和掌握证明自己非精神证据后,已经委托律师为其代理,正在努力启动诉讼程序时,2013年12月,张文和第四次被北京警方关入了精神病院。直到2014年底仍然没有获得释放。
张文和因投身中国民主与人权事业,先后四次“被精神病”,至今已经被关精神病院强迫治疗达70来个月,期间身心倍受摧残。(综合民生观察及网络信息)
2、李家富(因维权,10余年四度被精神)
李家富
李加富,1962年生,原退伍军人,住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湖亭村D区49号。1981年至1983年曾在中国海军37604部队服役,退伍后他当过泥工,也做过小生意。93年他在老家温岭市场卖香烟,遭到当地地痞流氓砸摊、殴打,报警无用,被迫逃亡国外避难。后在掌握这伙流氓犯罪证据下前去政府举报,但不被受理,与流氓交涉赔偿并开始关注揭露当地温岭围塘侵害村民权利的事, 1998年9月,警方出面将他诱捕,并随之将其送入温岭大吕精神病院关押22天。出来后发现证据证据不翼而飞,自己的电话薄、通信录、记事本也不知去向。李家富开始上访维权。后来被当地民政局骗赔,李加富只好控告民政部门。
2003年3月4日,泽国镇官员们为了制止李家富的继续上访,泽国镇长助理吴建平亲自带领20多个公务员,将他强行捆绑押送到天台县工人东路85号的“天台精神病院”关押76天。他被惨无人道地强行“治疗”,打针使他肌肉硬化,插不进针头,吊瓶难寻血管。喂药,害他喉干吞咽困难,头部无法转动。“治疗”造成严重后遗症,使他视物不清全身无力,四肢发抖不能行走,站不稳坐不直,畏寒吐血,反应迟钝。2003年5月19日被放出时,李加富几被折磨成真正的精神病人。他父亲接他出院,泽国民政助理吴加正还用“关押判刑、送精神病院吊销户口”威胁他父亲。泽国罗彩君[民政办主任],吴加正[民政助理],驻村林丹霞及湖亭村干部,要他父母逼他继续吃药。2009年3月,由于李加富坚持上访维权,在受到当地政府反复威胁、软禁、监控后,在村民掩护下赴京上访,结果被浙江省驻京办截访,泽国镇政府派信访局王主任泽国警察李恩国等五人用警车,强行把他押回温岭。他手机被收被禁言两天,直接被关入温岭大吕精神病院半个多月。
2013年12月11日,李家富因在网络发表“杰出形象”、“科技在发展、农民在哭泣”两篇文章而被当地政府派人绑架到了温岭市精神病院关押,被强迫下药,导致血压升高,出现生命危险。直到2014年1月28日,在众多战友及网友的呼吁抗议下,关押李加富的人不得不释放他回家过春节。到家后,李家富发现自己的电脑、手机、上网密码本等家里东西都不知去向。李加富因呼吁“浙江三大工程之温岭围塘”应还利于老百姓和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触犯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四次“被精神病”。 2014年这次“被精神病”出来时只有120斤(进去时156斤),身心遭到极大摧残。(民生观察记者采访)
3、辜湘红(因上访维权,10来年14次被精神病)2014年5月1日,正在北京上访的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被从北京截回了湘乡市后,就被送进了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这已是辜湘红第十四次被关进精神病院了,而这离她上次离开精神病院不到一个月。据5月3日辜湘红告诉民生观察工作室,这次她是被湘乡市龙洞乡综治办维稳官员朱国强(音)等人挟持着她儿子一同到北京,强行将其带回,由她儿子签字送进精神病院的。5月20日,辜湘红设法来电说她这次关在精神病院已二十天了,院方一直强迫她吃药,她不肯吃,即被威胁要给她戴手铐脚镣,无奈之下她不得不吃药。而当天上午,辜湘红母亲徐美姣来到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要求探望女儿,可至上午十点院方都不肯让母女相见,称有关方要求必须有辜湘红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能让见。6月11日,辜湘红再次给民生观察来电说,湘乡市当局不断给他的儿子和兄弟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保证她不再上访,导致她儿子和兄弟压力很大,不敢到医院来看她,也不愿接她出院。
6月27日,民生观察委托湖南胡林政律师到达了湘乡获得了辜湘红的母亲徐美姣的授权委托书,进精神病院会见。据辜湘红介绍,和她一同关在此处的还有二个访民,有一个都关了十多年了。随后,胡律师找到了该院肖立珍(音)主任、辜湘红的主治医生周医生和院长。肖立珍主任和周医生明确告诉胡律师,辜湘红是“政府的事,不是他们的事”释放辜湘红“得政府批条子” 辜湘红的事“不是医院和医生能决定的”。当找到该院院长时,院长也如是说,并很快不理胡律师了。
在和院方交涉的同时,胡律师提出复制辜湘红的病历。院方刚开始不同意,胡律师出示律师证后终于获得了许可复制了辜湘红的病历。阅读完病历后,胡律师说辜湘红完全不符合强制治疗的条件。从鉴定书上看,2010年的一份鉴定书根本就认为辜湘红没精神病,今年5月30日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自己给辜湘红做了份所谓的鉴定,结论是妄想型偏执,这种结论曾被套在许多被精神病的访民头上。从具体病历来看,辜湘红近年根本没有暴力攻击别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这是将一个公民强制进行精神治疗的先决条件。
(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siqi/2014/0703/10313.html)
4、姜和娥(因揭露粮所领导贪腐,18年来三次被精神病)姜和娥
姜和娥是江苏省镇江地区丹阳市司徒粮管所职工。1988年20多岁的姜和娥时任签票员,工作过程中,姜和娥发现粮管所所长张金荣一伙贪污、盗窃国家粮食40多万斤,开始实名举报,遭到打击迫害并殃及全家。姜和娥印象最深刻的是1997年8月被送精神病院的过程,简直就是一场恶梦。那是在30日的晚上21点左右,全州乡派出所户籍警带着两名联防队员到姜家,以解决问题为借口要带姜和娥走。姜和娥见对方不出示证件,就不肯走,双方僵持不下。这时外边冲进来几个人强行把姜和娥往外拽,姜和娥挣扎反抗,惊动了楼上看电视的弟弟。姜和娥的弟弟一看这情景急了眼,拿了两把菜刀就要拼命。几个绑架姜和娥的不明身份人员才把姜放开,守住了姜家的后门。
8月31上午10点多,丹阳市政府、公安局、信访局、全州乡派出所,还有一人扛着摄像机,带着40多个武警,左手持盾牌、右手持警棍冲到姜和娥家楼上,霎时屋内屋外站满了武警。5、6个人围住了姜和娥的弟弟,5、6个人强行把姜和娥往外拽,塞到车里直接送进了丹阳市横塘精神病医院。
到医院没做任何检查,院长亲自给她开了药,还打了一针,就把姜和娥单独关在一间病房里,姜和娥说,当时难受的想死。就这样送到精神病院他们还不放心,派两名男联防队员在门外看着,第二天上午这些人又把姜和娥送到了江苏省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在镇江医院,经院长同意直接把姜和娥关进病房72天。这期间姜和娥被折磨的昏死过去三天三夜,剥夺了她做人的尊严。与此同时,她的弟弟也因阻止带走姜和娥被关进了全州乡派出所,警方要求让他保证其父母不进京告状后于当天晚上把他放回。
姜和娥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反应迟钝,就像她说的“呆若木鸡”,一直靠药物治疗。为了家人的安全,姜和娥忍受着屈辱,并根据政府的需要,由姜和娥的父亲与1998年和丹阳县粮食局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记载: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97年7月28日“关于信访户姜和娥有关问题协调的会议纪要”鉴于姜和娥是精神病患者,无单独行为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局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会同司徒粮管所与姜和娥及其主要监护人代表(姜和娥父亲)进行了两次协商,就姜和娥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协议自9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2年2月司徒粮管所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执行这份协议,让姜和娥下岗。姜和娥再也不能忍受这些屈辱,再次进京上访。
2002年11月8日下午,在北京乘20路公交车途径人民大会堂东门时姜和娥在车上往外撒传单,并把一副天当房,地当床,风吹雨打寻太阳的对联挂在车窗外,被在天安门执勤的民警抓住。9日凌晨姜和娥被市公安局接回丹阳,关在花园大酒店19天。期间政府意欲协调解决姜和娥的问题,姜和娥坚持依法解决,2002年11月28日下午,丹阳市公安局、粮食局、全州乡派出所各派一人把姜和娥再次送进了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2003年11月25日在精神病院期间,姜和娥身体不适,经B超检测发现48mm的子宫肌瘤,这样一直拖到2005年6月姜和娥感到身体严重不适,难以支撑。再次要求做B超,结果显示肌瘤以长到73×67×48mm。2005年6月到妇科检查,妇科陈主任表示要立即手术治疗,官方却一直拖着不让做手术。2005年7月下旬,姜和娥两个妹妹进京,公安部仅收了一份材料,她的两个妹妹就听从公安部的安排回了老家。29日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找到姜主任,下午就转到了妇科,8月2日做了手术,手术完还要把姜和娥送回精神病科,姜和娥的弟弟、妹妹坚决不同意,8月10日才出了院。到此时姜和娥已在精神病院住了32个月零一天。
姜和娥身体恢复后开始进京上访,2006年3月8日两会期间,姜和娥要到人民大会堂找人大代表被抓,3月9日再次被丹阳市公安局和粮食局送进了江苏省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五病区。
2007年8月姜和娥在医院偷偷写下了一封求救信,让探视她的亲属带出来了。她信中说,“7月1日我发现早上吐痰有暗红的血,跟医生说7月13日才给我做了胸部CT,说我右肺部有一片阴影。7月18日内科一位医生给我会诊,要求我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五病区主任姜厚壁不同意。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现在我不仅早上吐血,下午也吐,有时还有鲜血,他们存心要拖死我”。
2011年4月姜和娥在给总理的信中提到她“从2006年关到现在,患了双侧乳腺癌,他们拖着不给我做手术,无奈只好给您写求救信”。这封信也同样是偷偷传递出来的。经过多方联系,终于在《谁与浮生记》这本书中证实了姜和娥所说的情况,并联系到了该书作者葛树春。当时时任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的葛树春,曾在2011年7月8日跟随姜和娥的弟弟姜志勇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采访、探望姜和娥,姜和娥的主治大夫也坦承,姜患有乙肝,乳腺有良性腺瘤。随行的女记者特意查看了姜和娥的乳房,除了肿块外,轻轻一捏就有水一样颜色的液体流出。姜的弟弟担心姜的病情,7月8日下午协同记者找到粮食局副局长,这位局长表示“出院要和公安局协调,当时是公安局抓的人,他们只是负责送”。
在2005年姜和娥病重期间,她的两个妹妹怕耽误姜的病情,进京上访姜才出了院,这次却无论如何也救不出姜和娥。2013年10月31日姜和娥的妹妹姜小春在组织部的来访登记表中写道“姜和娥因举报张金荣国家干部贪污、盗窃国家粮食40多万斤,曾多次遭到当地打击报复,迫害多次,非法拘禁、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非人道的折磨,第一次72天、第二次32个月零1天。给一个正常的健全好人每天打针吃药,不吃就打。
姜和娥因揭露单位领导贪腐而遭到打击报复,先后三次被关精神病院,最后这次直到2014年底仍未释放。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erqi/2014/0503/9882.html)
5、由春博(因上访维权,8年来三次被精神病)
由春博,家住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免渡河镇工人路1302号,生于1963年2月15日。
2014年3月6号,正值全国两会时期,居住在北京的由春博在东堂子胡同公安部信访接待处旁边,被户籍所在地牙克石驻京办事处政府和警方人员联合挷架拖入车内,拉出北京,交给牙克石建设派出所的警察李玉龙等人,被他们开着一辆写有北方药业字样的车,由5人押送,连夜直接送往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在此期间遭到他们大打出手,头发被拽掉几缕;脑袋上全是大包,左眼被打青,脸被打青肿,身上的电脑包、摄像机包、大小背包、现金、身份证等物品统统被抢走。送入医院时不用鉴定、不用检查、警察签字、民政出钱,直接收住入院。7日开始,护士让她吃药,被她拒绝,后果就是被该护士拽着头发往下灌,由春博对他们说你们看我身上这些伤,你就知道我是冤假错案被拘禁在这里的,你为啥要给我这么拽头发、打针、灌药,这不是属于故意伤害吗?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她说完后,她遭到了一次更为严重的殴打。在这样的情况下给她灌了两天药后,迫于殴打的伤痛,她合作了,开始自觉的吃药,他们才停止了暴力灌药,但是要看着她吃,就这样吃了十天精神病的药。短短十天的吃药效果,后遗症非常厉害,到她出来后好几天,身上还感觉像药物中毒,全身骚痒红肿。
3月15日晚上,由春博要上厕所,值班护士王艳(音)不让,并把她从走廊推回后,4个护士、2个患者,共计6个人将她挷在椅子上做电刺。这种折磨下,致使由春博大小便失禁,屎尿都拉在裤子里。由于极臭难闻。护士找人把她推到一个角落不再管她。直到下一班护士接班,由春博说明情况,给她松绑后,当着60多患者和护士面脱下裤子。让大家看拉在裤子里屎尿后,才被允许上厕所梳洗。
3月17日,她被免渡河派出所接放了出来,有好心的警察告诉她,你快走吧!活着出来不容易。
2009年3月5日,由春博去北京203医院看病,在西长安街取钱的时候,被北京警察024123、024160两位抓走,然后把她带到西长安街派出所,一直关押到晚上5点多,再把她转交给牙克石市负责信访的刘玉龙等人,后被他们带到牙克石住北京办事处的宾馆,由春博趁他们不在的时候,打电话报警,出警的警号为028988、029591的两位警官没做笔录,也没带走她,询问完毕就走了。
刘玉龙等发觉她报警后,在宾馆内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打完后,把身上的钥匙、手机、现金、医疗卡等物品全部收走,2009年3月9日,被他们四个人抬出宾馆,送上北京通往满洲里的火车上,到免渡河车站的时候,又上来四五个人,没有一个穿警服的,也不知道干啥的,把她抬出火车站,蒙住眼睛,打了一个出租车,直接送到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家属签字一栏由免渡河政府工作人员签字、免渡河民政局出钱,
由春博说“在送我进去的时候给我的左脚套上绳子拉,导致骨头变形,在精神病院里面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一直疼痛着,精神病院在一次宣传时,他们说医院怎么怎么的好,对病人负责什么的,然后我就往镜头里面闯,让别人看到了告诉我女儿,我女儿知道后,就去争取把我放出来了,里面的情况很复杂,有很多都是冤假错案被关押的,我是6月5日被放出来的,这次关押了96天,在里面拽头灌药,打针,最重要的是左腿治疗不积极,等我出来找大夫看的时候,因为延误已经无法权益,造成终身残疾”。
出来后,由春博长时间治理身体,而院方出示的医疗材料显示,她还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离开户籍市区的管辖范围,一直被控制在老家,直到2013年11月8日才返回北京。
院方的会诊资料同时也说明了由春博此次以偏执性人格障碍收入治疗,并说明在2007年由春博首次在该院治疗出院以后人不知去向,2009年3月9日在北京上访告状,被免渡河政府、司法所、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送入医院,该院再度以偏执性人格障碍收入院。
那么2007年的首次入院治疗是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又是如何鉴定出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呢?又是如何开始这一切迫害的呢?由春博提供的资料说,2005年11月14日由春博夫妇去牙克石市委门口申诉被城建扎坏的买鱼车时,被牙克石市委保安杨金辉。郑晓凯等5人在市委大庭内打伤。其丈夫经医院诊断为脑萎缩,入住呼伦贝尔市医院住院治疗,可中途还没治疗出院人却丢了,由春博向辖区建设派出所报案后一直没有任何调查结果,随后由春博到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内蒙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检查院等机构控诉。
迫于压力,2007年2月28日,牙克石市委辖区的居委会,找到由春博,说人找不到你也别告了,给你办个低保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吧!由春博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并说人丢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又立不上案,你们就这样的给我处理,我不同意你们的条件,结果他们就连哄带骗的说,到建设派出所去,所长在等你,去了能办低保说不定还能立案,当她去的时候并没有人提出什么立案或者低保的事情,她就往回走,刚走到门口,建设派出所李华、陈春生、海香莲、孙喜娟、还有两位不知姓名者,共6人将她强制压倒,然后挷架上满州里通往北京火车。
由春博介绍到“上车以后,我就向列车长和乘警报警,说被牙克石办假案的人绑架,我丈夫丢了,要报警,他们抓我要灭口。乘警跟列车长把我叫到包间,询问事情经过,然后叫看押我的人对质。这个李华竟然说是我丈夫,称另外两位是我家人,说我有病,要带我看病去。就这样火车警方没管。我被他们送到黑龙江齐齐哈尔车火车站,他们三个连拖带拽的把我给拽下车,然后叫来在火车上就联系好的出租车,一脚把我踹进出租车内。因为这个点已经很晚了,我喊救命没人管。他们就把我押送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昂昂溪精神病院。当大夫检查的时候,我就跟大夫说我的情况,说他们要灭口,请你们一定要救我,我被绑架,那个不知姓名的女警听到我说的,把我拉出来就打,骑到身上打,打完后拿绳子把我绑上。他们从一楼把我抬到三楼精神病院的病床上,他们什么手续都没有,把我身上的手机、现金、存折、钥匙等所有物品都收走”。
到第二天上午10点多,医院的院长、主治大夫、护士等七八个人查房,查房时把由春博叫到办公室给她单独会诊,发现她并没有病,在看她身上打的全是伤,昂昂溪精神病院负责人就把她放了,并说你快跑吧,你不跑没活路了。由春博告诉他们自己身无分文,半夜把她带到这里,荒山野岭的打不到车,跑不出去。医院的人说你自己想办法吧,我们只能帮到你这一步了。就这样她被放出来,而在那边,医院的人正在召集李华等人谈话拖延时间,等她跑出200米的时候,李华等人发现她被精神病院放了,就发疯似的找她,最终她还是让抓了回来。抓回来后,负责带队的李华拿出1000快钱给院长,说让他无论如何收下,院长没有收,而是让主任叫来一个出租车,带着李华跟由春博到齐齐哈尔火车站附近,到电力宾馆跟前停下,让他们远离自己的责任区。就是碰到一个有责任心的医院领导,所以由春博躲过了这次迫害,而等待她的另一次迫害紧随其后。
由春博介绍道:“出租车停下后李华上来就捂我嘴,我一激灵跳下车,跳下车就对着老百姓喊救命,这时候老百姓就把他们这些办假案的人围住了。我就近到这个辖区派出所报警,结果这个派出所没做笔录,还有他们抢我的东西没给我要,还把我又交给这些人。把我关到宾馆,我就拿宾馆的电话报警,告诉服务员我被绑架报警,结果他们就带着我到处转移,换了几家宾馆后,他们把我关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内,也没有电话,也不知道过了几天,在一个夜晚,他们用一个没有牌照的出租车,把我带出黑龙江齐齐哈尔,送往内蒙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终于把我拘禁在里面了”。
碰到了有责任心的昂昂溪精神病院,政府人员两次把她送进去都遭到该院的拒绝。碰到无责任的呼伦贝尔精神卫生中心,主要的诊断材料还是来自于政府工作人员的陈诉,就把她变成了“精神病”。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给出的住院病案上显示的时间是2007年2月28日晚10时(其实此时间把她被迫害的几日全部算在内了),关押至2007年4月9日下午16点30分放出,就是这次的关押,给她扣上了“偏执性人格障碍”的帽子,为她以后的两次再被关押打开了迫害的闸门。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yiqi/2014/0407/9690.html)
6、邢世库(至今仍被关精神病院已七年多)
邢世库
哈尔滨的下岗职工邢世库因待遇不公于2006年开始上访,2007年2月15日邢世库在北京南站住宿的时候,被哈尔滨道外区信访办人员强制带走,于2月16日被送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非法羁押,一个月后3月16日,他被强行送到哈尔滨道外区精神专科医院,至今已“被精神病”7年多!在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和民生观察的努力下,邢世库案被提交到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近期,中国人权捍卫者收到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对此问题的决议,决议认定邢世库属于“任意羁押”,而这一羁押已违反世界人权宣言。
7、彭咏康(至今已关精神病院六年多)
2008年3月5日全国两会前夕,当时正在北京的武汉访民彭咏康,被非法绑架回武汉之后,先被投进了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卫生院精神病专科关押;3月9日被转移至洪山区青菱乡卫生院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2011年1月,被转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武汉市楚康精神病院(又名武汉市惠爱心理医院)至今。今年6月14日彭咏康设法向外传书,致信习近平、李克强,要求尽快将她释放,因为她已在精神病院被非法羁押六年多了!
六、精神病问题改革建议与前景展望
通过对2014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情况的了解分析,可以看到《精神卫生法》出台一年多来,中国精神病领域人权状况依旧严峻,“被精神病”问题仍普遍存在,法治春风离精神病领域依然遥远。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制度、法规、医疗标准、社会意识、经济状况等等,要想改善中国精神病领域人权状况,我们认为需要从如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其一、制度上:革新权力意识,结束维稳体制。真正树立国家公权力源自公民部分权利的让渡,权力来自于公民的授予,即“权为民赋”的信念,切实改变那种将权力视同集团私器的意识,扭转视民为敌,以民为敌的极权专制思维,深切领会并遵行权力服务于民,权力接受人民监督的原则。这样才会坚决结束超越法制、无视人权的敌民、防民、制民的维稳体制,使权力真正回到助民、爱民、利民的正道上来。也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抽离违法侵权制造“被精神病”的动力机制,使权力进入法制的笼子中,使精神病领域普照法治的阳光。
其二、法规上:修正法规,尊重人权。修改《刑诉法》与《精神卫生法》中有关可能带来侵害公民权利的条款,加强对制造“被精神病”事件者与机构的惩治力度,切实杜绝侵犯人权的“被精神病”情况。在修改法条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人权保护意识的教育,普及人权知识,在社会形成尊重人权的风尚,使人们认识到精神病人也是存在人权的,“被精神病”更是对人权的践踏。
其三、鉴定上:明细鉴定准则,实现鉴定独立。时下中国精神病鉴定标准在科学性、明细化上需要加强,使精神病鉴定真正做到准确、有据可依。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精神病鉴定上的独立性与责任性。由于中国党国体制,公权力管治一切,医院事实成为政府部门下属机构,在“被精神病”问题上常常充当政府维稳的工具甚至帮凶,这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医院没有独立性。所以,要想最大范围避免“被精神病”发生,医院就必须真正承担治病救人的天职,而告别为公权力维稳服务的角色。
其四、司法上:疏通司法救济,落实司法独立。“被精神病”者在寻求司法救济上的无力,皆因司法没有独立,司法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天使,而是充当权力统治民众的工具。这样,那些因维稳而“被精神病”者就无法得到司法的公正审判,甚至常常都立案无门,如此自然无法维护自己被侵害的权利,无法讨还自己的清白,无法脱掉自己的“精神病”帽子。
其五、监督上:公开透明是避免罪恶的一大利器,因此应该允许媒体进入精神病院调查监督,允许民间公益人士、维权人士对精神病院进行探访调查,以便随时发现揭露精神病院存在的侵权事件,使一些“被精神病”者得到及时关注救助。
纵观中国2014年精神健康领域的人权状况,我们认为:要真正彻底消除精神健康领域侵犯人权的“被精神病”现象,就得全面系统地对政体、法制、社会进行改造,使国家真正落实依法行政、依宪行政。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年元月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总第三十期)
一、面对面
二、受害者访谈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合肥三名精神病人被捆绑着现身街头 回应:特殊保护措施
四、精神病人权益五、评论呼吁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域外传真
美国耶鲁大学研究称:某些游戏或可治疗精神病
2014年十二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李春华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总第二十七期)
探访疯人院——
一、面对面
二、受害者访谈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精神病人权益
五、评论呼吁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七、域外传真
英首席医疗官:须加强关注劳动者的心理健康问题
2014年9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人物:宋再民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总第二十六期)
特别报道:
一、面对面
湖南永州市曾桂英因琐事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重庆刘玉莲为追回被窃财产遭精神病院关押
二、受害者访谈
山东郭兰英的丈夫被法院逼死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张洪娥三进疯人院 只为争取妹夫应有的权益
山东仲玉环家被强占 上访又被多次关进精神病院
三、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紧急寻人!被精神病又八年的自由作家贺伟先生,你还活着吗
维权人士孙立勇、 施根源 同遭「被神经病」
辽宁猪贩被精神病获赔 40万
四、精神病人权益
阳新女童被推下楼致死案被查明 嫌犯有精神病史
湖北:女子欲照顾精神病前夫 遭现任丈夫杀害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自缢身亡 院方赔偿9万元
五、评论呼吁
南阳一精神病女爬30米高压线塔 被电击成重伤
少年围殴致精神病人致死是一出多重悲剧
法官建议:应予精神病人关怀和帮助
六、民间行动与倡议
男子精神病发走失自称“地球人” 警方温情送回家
开拍精神病患者题材微电影
被困44小时精神病人被救出
七、域外传真
美国枪杀黑人地警局遭起诉 被控电死精神病人
2014年8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施根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总第二十二期)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 (总第二十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