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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位律师被非法传唤并剥夺自由的经过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5日消息】2020年10月24日凌晨3点左右,13位刑辩律师终于走出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的大门。律师走出来之后,他们随即锁上了派出所。门口,一位想找徐昕辩护的来自深圳的小伙子在守候和慰问律师,他看到了广西抓律师的新闻才来此守候。他说:“希望中央整顿司法毒瘤以广西为试点!”我们也看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深为感动,感叹人民的伟大。为回应社会关切,有必要稍作说明。

    辩护律师到广西政法委反映情况,不仅未获接待,还被带到派出所。13位刑辩律师同时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8小时,或许创造了世界之最。

    2020年10月23日17时许,徐昕、冯延强、何智娟、许俊平、杨建瓯、方县桂、吴俊、王春丽、毛成战、林辉、杨超平、刘良强、黄思敏一行13人,准备了书面材料,到广西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反映公检法违法办案的问题。门口的保安问了我们的身份和来意。我们表明了律师身份,告知找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覃干义副主任反映问题,保安还用对讲机进行了通报。同时,有律师还给覃副主任打了电话,请求十分钟的接待。

    此前9月23日,刘良强、杨建瓯、金尘、颜毅豪四位律师已到过广西政法委,与覃干义副主任进行了当面交流,并依据程序递交了材料,覃副主任认真听取了律师意见,表示会依法尽快研究处理并答复。

    10月13日,何智娟、方县桂、颜毅豪三位律师再次来到自治区政法委,跟踪之前反映问题的处理进展,虽然当天覃主任外出未能见面,但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覃主任表示已经从玉林调取了相关材料,待监督部门调查后,将调查报告交领导审查,同时建议律师们也要向广西高院、检察院,以及玉林当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广西政法委所在的大楼,是一幢开放的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广西法治日报社等单位也在此办公。我们打算向政法委反映情况后,再到广西法治日报社向媒体求助。我们注意到,门口人员自由进出,车辆也是自由进出。

    保安问过之后,我们就进入了大楼。楼层指示牌显示,广西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在19楼,因此律师陆续乘电梯到了19楼。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人查验我们的身份信息,没有任何人要求我们登记,没有见到安检设备,没有任何人测量体温,没有任何人检查健康码,电梯也没有楼层限制。我们到达19楼之后,直接到了覃副主任的办公室,请求10分钟的接待。

    交流约一分钟后,覃副主任已经决定要接待来访的律师了。但是,一位官员(后来查到其名为蒋良锋,系执法监督室主任)突然冲来,态度粗暴,呵斥律师不能来此。

    有律师解释,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是来向领导反映案件问题的。但蒋良锋主任的怒气似乎越来越大,质问律师道:“领导?你们知道谁是领导吗?”

    继而有律师要他表明身份,但他马上拒绝,说“我不用告诉你我是谁”,蒋良锋主任还一边对律师进行拍摄,一边大吼:“你们知道我是谁吗?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当有律师争辩道“领导干部不该如此冷漠粗暴的对待人民”时,蒋良锋主任便斥责律师们“不要以人民自居”。

    此过程中,律师们还是反复请求覃副主任安排地方,接待一下律师,覃副主任后多次提出到会议室接待一下律师、可以安排接待律师,但遭到蒋良锋主任的强势阻拦,他大喊:“不准接待!”

    蒋良锋主任看到冯延强律师戴着口罩,竟然大声命令:“把口罩摘下来!”疫情期间,竟然不准戴口罩。

    紧接着他便指示报假警,说有不明身份的人员扰乱单位秩序,要叫警察把律师带到派出所去。

    他声称,“你们到我的办公区域”,俨然把办公大楼当作他的私产;他甚至将他的办公室与国家领导人的办公场所相提并论,称国家领导人的办公室,你们能进去吗?

    蒋良锋态度简单粗暴,并将自己与国家领导人进行不恰当的类比,严重有损国家领导人形象,因此毛成战律师用手机进行了录像。

    蒋良峰突然情绪失控,疯狂地指称非法录像,冲到毛成战律师身前抢夺手机,将毛律师的右手手腕抓伤,导致皮肤破裂并流血。事实上,对方一直有人对我们律师进行拍摄。

    蒋良锋让保安把律师控制在逼仄的走廊尽头,声称“一个都不准走”,限制律师人身自由。在此过程中,覃干义副主任多次劝阻蒋良锋,提出到会议室协商解决,接受律师的情况反映,另有其他工作人员也来劝阻。但蒋良锋态度粗暴,拒不听取他们的合理建议。徐昕教授也多次劝说蒋良锋主任不要动怒,“律师正常来反映情况,10分钟接待一下即可”,但是蒋良锋不同意,认为党政机关人民就是不能进来,不断扬言“要动用警力处理律师”。

    之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的警察来到了19楼。

    刚开始,警察的行为比较文明,解除了蒋良锋对律师的非法拘禁,提议大家一起到楼下的大堂协商处理,提议律师出三个代表去反映情况、提交材料。但领头的警察当着律师的面接了一些电话之后,转而态度大变,说律师“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要强行把律师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开始登记律师的身份信息。

    6点钟左右,警察宣布对13位律师进行口头传唤。

    律师申请回避,提出异议。第一,警察是接到了政法委领导的指示来抓人的,毫无疑问是领导在干预办案,而蒋良锋抢夺毛成战律师的合法财产,抓伤毛成战律师,是违法行为人,应该传唤蒋良锋才对。南湖派出所不进行调查,听信领导对律师的诬陷、听从领导的指挥,滥用传唤的权力,应当回避。第二,口头传唤违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7条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本次事件是蒋良锋指示警察抓人,且警察是接到指示之后达到政法委,根本不是现场发现的违法,因此不符合口头传唤的条件。第三,口头传唤是以口头方式告知被传唤人何时到达指定地点处理特定事宜。但警察的口头传唤仅仅只有口头传唤四个字,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时间达到什么地点。在政法委就已宣布口头传唤了,就带离了我们,却在我们被带到派出所之后才计算口头传唤开始的时间。

    警察不顾律师的回避申请和异议,要求我们配合执法,用警车把我们强行带到了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到了之后,警察又再次宣布口头传唤,并说到达派出所的时间才开始计算传唤时间,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8小时。我们基本判断,派出所受蒋良锋的指使,打算非法限制律师们8小时的人身自由。

    律师们提出,挑起事端、抓伤律师、诬告陷害律师的蒋良锋本应被一并传唤,但警察置之不理,态度十分粗暴。同时,强令律师进入派出所办案区,否则就要采取强制措施,动用武力。

    13位律师被带到办案区,搜身、交手机,剥夺我们的通信自由权,让我们无法和家人报平安,无法向社会求助;存包;抽裤腰带(后来又还回来);在候问室长时间的等待;卫生间里有摄像头。律师要求吃饭喝水,两个小时后才送水,买水的钱还是律师自己支付,饭送得更晚,王春丽老师低血糖差点晕倒……十三名刑辩律师体验了南湖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的全套措施。

    13位律师分男女关押进两个透明的小房间内,锁门。小屋子三面是墙,一面是透明玻璃,闷热。律师们随即提出抗议,认为这是非法关押。后在律师的强烈异议之下,稍有改观,但后来又有警察进来想把我们锁住。

    在此过程中,许俊平、方县桂、刘良强、毛成战还被带至南湖分局办案区进行询问。在南湖分局办案区,对毛律师提出在入所登记表上注明右手有抓伤伤痕,办事警察说要有重大体表伤才能登记。在四位律师做完笔录后,毛律师再次提出要在入所登记表上注明右手伤情的时候,值班警察威胁说:“如果你一定要写上,我们就把你留置在这,到明天早上带你去医院检查。如果你们现在要走,就直接签字走人。”为了尽快和南湖派出所的律师同仁会面,四位律师不再多说,签字后被送回南湖派出所。

    之后,警察对律师进行了逐一询问。核心就是:“广西政法委不是人民随便去的地方,去了,没登记,就是扰乱单位秩序。”

    风能进,雨能进,人民不能进?我们提出,没有人要求登记;即使没登记,也不是扰乱单位秩序。

    到了凌晨3点左右,限制13位律师人身自由达8个多小时之后,一个警察来说我们暂时自由了,但后续还要处理。

    我们走出了小屋子,走到了派出所大厅,所有律师都十分气愤,认为这是奇耻大辱,是对律师执业权利、人权和法治的严重破坏。

    政法委执法监督室,本来是代表党监督司法机关是否依法办事的部门。广西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蒋良锋主任却带头违法,以官威挑起事端,诬告陷害律师,非法限制律师的人身自由,动用警力非法限制律师的人身自由,抢夺律师手机,将律师抓伤。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名义上是口头传唤律师,但实质上是强制传唤,宣布口头传唤之后就开始限制和剥夺我们的人身自由,并在派出所对我们进行非法关押。毫无疑问,蒋良锋涉嫌实施了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应该对蒋良锋进行传唤。但南湖派出所教导员肖剑和一干警察,自始至终、旗帜鲜明地站在蒋大主任一边,毫无执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广西政法委和南湖派出所的10个小时,13位律师的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作为刑辩律师,我们深知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真实体验之后,才更深刻地感受到被剥夺人身自由的可怕。多位律师表示,心理受到伤害,肉体受到恐吓。我们也发现,警察所谓的口头传唤的权力太大了。个别领导可以随意指使公安,用口头传唤的方式,对任何人关押8小时。希望这一事件能够个案推动法治,未来法律对口头传唤应当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肆意滥用权力的蒋良锋和肖剑们,是对每一位公民自由的威胁。作为刑辩律师,我们连自身的人身自由都维护不了,深感遗憾和愧疚,我们愧对法治!但我们相信,中国迈向法治的道路不可逆转,南湖派出所关押13位律师的事件将得到依法处理,我们坚定地支持中央教育整顿政法队伍,也将继续尽最大努力为自由和生命辩护。

    刑辩律师十三人:方县桂、王春丽、毛成战、冯延强、刘良强、许俊平、吴俊、何智娟、林辉、杨建瓯、杨超平、徐昕、黄思敏(按姓氏笔画排序)

  • 当局以制止浪费为名剥夺民众生存权

    近来,中共当局以制止粮食浪费的名义在全国掀起各种倡议、表态、标语、口号的运动,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各种千奇百怪的制止粮食浪费政策,一时间中共在世界展示出轰轰烈烈地节约粮食气象。对此,外界普遍解读为中国因长期来畸形经济发展、近年贸易纷争、今年疫情蔓延、洪水泛滥、蝗灾等等而导致粮食出现危机,故而采取制止浪费措施。而从现实来看,这些原因无疑是中国粮食问题的一方面,然而,中共当局近来发起的所谓制止浪费却不是个简单粮食吃紧问题,而是为控制民众吃饭自由,剥夺民众生存权,来达成对全国民众严控以维护极权统治稳固的目的。这事实是从人吃饭生存的最基本需求上来将全国人控制在极权铁蹄之下的措施。

    据新华社8月11日报道,中共党魁习近平近日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习近平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随之,中国大地各级官府出台各种所谓制止浪费粮食政策,来强力推进这次表面看来的节约运动。如8月2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透露,商务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政策措施。高峰在回答记者问:近期各地掀起了一场杜绝浪费、节约粮食的热潮,在国家层面下一步将如何完善餐饮节约规范,是否将出台制止餐饮浪费的措施?称,近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餐饮领域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倡导“光盘行动”等,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提倡餐饮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前期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商务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推动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在完善餐饮节约规范方面,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绿色餐饮相关标准,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目前有的正在征求行业和公众意见。商务部将根据各方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的修改完善,争取尽早出台。

    而更早些时候,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公安部,居然高调宣示强力介入制止粮食浪费行动。即公安部1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倡导节俭用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切实加强公务用餐管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要严控“三公”开支,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要注重抓实抓细抓常,完善各级公安机关食堂管理工作规范,健全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广大民警及其家属子女的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着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要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把反对和制止浪费行为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公安部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推进“昆仑2020”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粮食安全、保障农业生产。要密切关注由粮食安全相关问题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各种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全力化解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服务“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疏导,确保“绿色通道”安全畅通。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刑衔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保障粮食安全的整体合力。

    而与之呼应的中国最高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也以代表出面为名,提出要配合制止浪费的立法。官媒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引起热议。大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加快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进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法治是解决食物浪费、树立节约新风的重要方式。代表们建议,应明确相关主体责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和饮食习惯,实行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推进防治食物浪费、倡导食物节约的法律制度机制。”

    由此看来,从立法的全国人大,到执法的公安部,到具体行业管理的商务部正在紧锣密鼓地为推进以制止粮食浪费为名的管治民众吃饭问题。不管这些部门说出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最终落实的就是人民吃饭问题正一步步得到权力的严格控制,作为人的吃饭自由权被以制止浪费的名义收归极权统治者管控,今后人民吃多少,吃什么,甚至什么时候吃,都需要权力来批准。

    事实上,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达成从吃饭上来彻底管死民众,已经从恢复合作社,恢复粮管所、食品所等而作了大量准备工作。而在以制止浪费为名来达成全国性动员,就是为推出对国人粮食定量,实行粮票制作舆论准备。可以预见,在人大、公安、商务等等部门高调宣示制止浪费上,每人定量凭票供应粮食将水到渠成。而通过定量民众的粮食来将极权统治下的每一个人牢牢控制在生死线上,使全国每个人要想活下去,都得经过权力的批准,从而将民众的生存权死死掌控在极权者的手上。

    虽然,从地球目前生存状态来看,粮食的确并不富裕,但是在世界贸易、信息、物流如此发达情况下,以及中华民族勤劳节俭传统下,民众解决自己吃饭产没有问题的,根本不需要中共极权当局如此严控。而中共极权当局假借制止浪费粮食之名,来达成对民众吃饭的严控,显然是基于政治需要。

    中共极权当局为了维护自身奴役民众延续统治的目的,将民众基本吃饭生存的自由权利彻底剥夺,让民众吃饭必须在极权严控批准下进行。这种原始野蛮控制国民存活方式的统治,是公然与人类为敌,背离人类基本文明与价值,肆意践踏人权与法制,因此必须引起文明世界的高度关注与严正谴责。而中国人民要想摆脱奴役,获得基本作人的尊严,就必须从坚决反抗吃饭要批准的牲口待遇做起,坚决捍卫作为人最基本的自主吃饭权!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28日

  • 陈建芳女士的律师会见权不容剥夺

    据民生观察报道,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建芳女士被上海警方羁押超过一年,得不到代理律师的会见,家属也被严格禁止与外界联系。律师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会见无果,进而提起司法监督与控告,但也如石沉大海。如此,陈建芳女士在狱中的基本律师会见权被剥夺,与外界一切联系被中断,致使外界至今无法得知其生死。

    陈建芳女士和丈夫是2019年3月20日从上海的居所被当地警方抓走。陈建芳失踪多日后经友人多方打听查询才获知这一消息。陈建芳的丈夫在当年4月3日被取保候审。但陈建芳于5月22日,却被上海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8月30日陈建芳被以同样的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陈建芳被抓捕至今从未获准律师会见,外界也无法得到任何直接的信息。在陈建芳被抓捕后,其丈夫不仅受牵连被无故关押,女儿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一家人被警方威逼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任何人谈论陈建芳的案子。

    一年来,陈建芳的委托律师数次前往上海,向办案单位、检察院及法院提交与陈建芳本人被抓捕之前签定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陈建芳,均遭警方推诿拒绝。
    2020年1月,代理律师就陈建芳被剥夺律师会见权、上海当局侵害陈建芳诉讼权利提起控告,至今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陈建芳曾是居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村460号的农民。2005年上海当局在一没有当事人签字,二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全家赖以生存的土地及住房非法征占、强拆,至今没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劳动力,也没有最低生活保障。为此陈建芳被迫踏上上访维权之路。

    2009年3月27日,陈建芳在发放《人权状况调查表》时被一个自称是浦东新区政府派的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因参与维权活动以及更多情况下的捍卫人权工作,陈建芳先后被中共当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遭受刑事、行政、司法拘留共9次,取保候审2次,被绑架和非法拘禁(关黑监狱)至少300次。当局有关人员甚至公然对陈建芳发出威胁:“走在路上被汽车撞死”。

    陈建芳一开始也是相信法律能讨还公道,于是从地方逐级到北京上访,结果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相反得到的却是被抓、被关和被打。由此引发她的思考:为什么这个社会不停地发生打砸抢,政府为什么无日不在制造冤假错案。最终,使她认识到这是制度的原因,制度这个大问题不解决,个人的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只有以人权、自由、法治为根本的制度才会给人提供公平正义的保障。于是陈建芳投身于推进中国人权民主进步的行列,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权捍卫者,为此她多年来不懈致力于宣传人权价值与公约,在北京与曹顺利等人权捍卫者一道向中共有关部门递交人权信息公开申请,在上海联合访民学习人权法规。因此,也多次遭到上海当局的拘押迫害。

    作为一个长期遭受各种打压的人权捍卫者,陈建芳预感自己有可能被以某种罪名刑事追诉,因此提前写下委托律师辩护的委托书,这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然而,上海执法部门在陈建芳被拘押一年多中,拒不允许律师前往会见,而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合议庭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不确认受委托律师为陈建芳辩护的资格(其实法院根本就没有权力确认辩护律师的资格)进而不向律师提供起诉书、不安排律师阅卷,并且导致辩护律师无法会见陈建芳。中共上海执法当局如此行径,已经严重侵害了陈建芳获得律师辩护的诉讼权利,也严重侵害了代理律师作为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当然,长期来中共当局对待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即一切不臣服于权力的人士,都采取这种公然剥夺律师会见,使当事人诉讼权利丧失,从而肆意制造各种罪证,对当事人予以构陷入罪的伎俩。看看整个“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拘押的人士,在关押直到判刑期间,都没有得到自己委托的律师会见,更没有得到自己委托的律师参与庭审辩护。

    应该看到,从中共十八大新的当权者登台后,屡屡掀起的针对人权捍卫者、人权律师、宗教信仰者等等群体的打压,均采取了完全抛开法制,不顾司法程序,肆意剥夺羁押公民的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医疗权等等基本人权,将拘押者完全置于没有任何司法救助与保障的状态,从而肆意构陷,任意罗织罪名,来予以打击报复。

    中共当局如此枉顾法制,高祭起法院姓党的旗帜,公然将法律置于党权之下,使法律丧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质,而沦落成极权寡头统治的工具。中共当局如此行径,是公然背弃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承诺,公然践踏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是公然挑衅文明世界,肆意开历史倒车。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悬崖勒马回到法治建设的轨道上,切实保障陈建芳女士及一切被羁押的人权捍卫者的律师会见权及司法救济权,切实兑现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0年4月2日

  • 强烈抗议当局剥夺被捕人士会见权

    民生观察获悉,中共当局大肆抓捕月前在福建厦门聚餐人士,至今已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与常玮平,对他们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公然拒绝律师前往会见,理由是案件属于“危害国家安全”,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有辩护律师已提交两份监督申请,要求保障当事人应有权利,但中共当局置若罔闻。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疯狂抓捕公民聚餐,公然剥夺被捕人士会见律师获得司法救济的合法权利,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019年12月中旬,一批公民因在厦门聚餐而遭到中共当局设立“12.13专案”从2019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国疯狂抓捕参与聚餐人士,将福建戴振亚、李英俊与北京的丁家喜同日分别从所在地拘押到了山东省烟台市,而烟台市前烟台大学教师张忠顺也于早前遭到拘押。同时,警方以该次聚餐罗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传唤刑拘了全国10数人,虽一批人被取保候审出来,但遭到严密监控,随时有可能再度被拘押。

    2020年元月13日,陕西知名公益(人权)律师常玮平在西安住所被陕西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带走调查,随后警方通知家属称,常玮平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为“厦门聚会案”第五位被单独关押审讯人士。而在常玮平被捕后,有律师搜索发现宝鸡市司法局1月14日在网站发公告称陕西省司法厅已于2019年12月31日决定注销常玮平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不过常玮平的执业证书注销公告被公开后不久,宝鸡市司法局网站已将此公告删除。

    丁家喜、张忠顺等人被捕后,辩护律师跟进受阻,向办案机关了解案况以及要求会见均被拒绝后,获得警方出示的《不予会见决定书》。由于五位涉案人家属或辩护律师至今未获警方的书面通知(刑拘通知或监居通知),此决定书为目前唯一书面文件,其中显示,案件为“张忠顺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日前,受委托担任厦门聚餐案被拘丁家喜辩护人的彭剑律师向烟台市检察院递交了两份《监督申请》,分别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的监督申请》以及《侦查监督申请书》,要求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以及责令烟台市公安局对丁家喜的刑事强制措施决定向家属作出书面通知和依法将已查明的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告知辩护律师。

    另外,彭剑律师就办案过程中警方拒绝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等情况一事向烟台市律师协会申请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烟台市律协在接收材料后表示将会处理。
    “厦门聚餐案”另一涉案人张忠顺自早前曾被警方(国保)查抄住所扣押多件物品以及搜查张所拥有的出租屋时声称搜获二百多发子弹后,警方还搜查张家以及所属的外地房产。据张忠顺女儿透露,警方在日前进行第四次搜查,为张忠顺公司下辖的苗圃基地办公室,扣押办公室内的三台电脑主机。据称,搜查证只有编号,以及写有“搜查张忠顺办公场所”的字眼,没有罪名以及其余部分均空白。

    而该案另一涉案人福建戴振亚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抵达烟台,要求会见当事人以及要求办案人员介绍案件情况也遭到拒绝,警方只表示案件“危害国家安全”,不能告知具体罪名,暂时未能提供法律文书。至今所有厦门聚餐被捕人士均无法获得律师会见。

    应该说中共极权统治团伙并非今天厦门聚餐案中才全面剥夺被捕人士会见律师权,而是早在2015年的“709大抓捕”就剥夺被捕人士获得司法救济的律师会见权,直至开庭审判,许多人士都未能得到委托律师前往会见。同样,在2016年11月深圳“11.15”大抓捕中,12名被捕人士也没有得到委托律师会见,最终只能接受官方指派律师出庭配合当权者演戏。当然,2019年先后被捕的广西律师陈家鸿与覃永沛也至今不允许律师前往会见。由此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当局从十八大新的统治团伙上台后,就将法制全然抛于脑后,肆意剥夺被捕人士的律师会见权,以方便当局任意构陷栽赃被捕人士罪名。

    中共极权统治当局肆意拘押聚餐人士,野蛮剥夺被捕人士律师会见权,是严重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及“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条款。同时,根据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通过的一项意见No.36/2019(第39-46段),中国刑法105条所规定的颠覆和煽颠不具合法性,相关关押属于任意羁押,而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际上是一种强迫失踪,是属于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行径。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厦门聚餐被羁押的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常玮平等所有公民,废除违背人权公约精神的煽颠罪与颠覆罪条款,切实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改革。

    民生观察 2020年1月18日

  • 吉林松原监狱的郭宏伟见到父母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吉林四平被依敲诈勒索判刑13年的郭宏伟正在吉林松原监狱服刑已达5年多,在2015年3月与母亲肖藴苓在当局政府与公安警察的陪同下前往北京反映问题,在北京吃住都是政府与公安警察安排的,在北京办完事回吉林后,当局直接把郭宏伟与母亲肖藴苓一起直接送看守所依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郭宏伟依与母亲判刑后不服枉法判决上诉都被驳回,母亲在2019年11月28日刑满获得释放回家。

    还在监狱服刑的郭宏伟,长期受监狱虐待,在监狱警察的暗示下多次遭到狱霸殴打,买的眼镜被打碎轮椅被损坏,郭宏伟是一位高危高血压病人,并且不能受西医治疗,在监狱没有完善的医疗条件的情况下郭宏伟的安危非常危险,他的安危备受外界关注。

    观察员接到信息:2020年元月11日,两位80多的两位老人不怨路途艰难寒冷冰雪的天气前往松原监狱看望儿子郭宏伟,监狱为了封锁打击陷害郭宏伟逼认罪至今十个月不准给家里打电话,不准回见,两位80多的老人到监狱要求会见郭宏伟被监狱拒绝,管理员说:领导有话不能会见,通过一位好心人的帮忙,联系到狱政科长,科长说:郭宏伟不认罪,我说了也不算,等跟领导再研究决定。我们再三要求暂时住松原市等结果。

    到第二天元月6日上午8时30分钟再次给科长打电话,说领导同意会见了,让在大厅等着,当10点多见着郭宏伟了,体瘦如柴,面目苍白,连棉衣服都不给穿,东北气候零下30度左右,不给穿棉衣太残酷了,开水不给喝,饭也吃不饱,因要一块发糕就遭到拳打脚踢,更可悲的是十二禁区在一名管教指使下,有三四名犯人多次对郭宏伟挑衅毒打,把郭宏伟的大牙打掉一颗,眼镜也给打碎了,至今没有眼镜戴,打人凶手并嚣张的说:你爸不是能告吗?就打你了,告去吧,对一个严重疾病,高血压三七级,极高危险,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如此残暴虐待太没人性了,最后郭宏伟希望找一名律师把他的申诉材料拿出来,两位老人再次给儿子买了轮椅,两位老人年龄相加起来一百六十多岁,可想这是多么的艰难……

    观察员:得知郭宏伟的处境后,我们所有外界更加关注郭宏伟的处境,强烈谴责吉林四平松原监狱一些列的罪恶违法行为,这将记录在历史的无法年底,2020年习近平在新年讲话中提到要建立法治年,但是吉林松原监狱又如何建立法治呢?

    看到两位80多岁的老人这么艰难的会见儿子的历程,我们所有的人感到郭宏伟的处境非常危险,他的生命都在危险中度过,非常令人担忧,我们强烈谴责吉林监狱虐待违法行为,郭宏伟无罪应得到无罪释放。

  • 当局以剥夺生存权迫害民主维权人士

    据民生观察报道,江西新余民主维权人士、新近出狱的刘萍女士,日前前往自己原来工作的中共管控的国营企业——新余钢厂,要求单位依法发放自己的工资及恢复自己的社保权益,结果遭致单位推诿,社保权利被剥夺。纵观中国大陆最近几十年中共统治的历史,会发现类似刘萍女士这样因践行公民权利而遭到判刑迫害,出狱后被剥夺工作、工龄(工龄归零)、工资、社保,断绝生存之路等等情况,可谓比比皆是。中共当局公然以剥夺公民工作权、生存权为手段,来残酷迫害异议人士、民主维权人士的行径,是肆意践踏法制,野蛮侵害人权,因此应该受到严正谴责!

    2019年10月27日才出狱的刘萍女士近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养老金事宜,但是却被告知“需要等待领导指示”。12月5日上午她又去了新余市社保局要求依法恢复自己的养老保险权利,但是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却百般阻挠,拿出一份20年前的江西省《江西赣2003老社养函》说刘萍被判刑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刘萍说这份20年前的《社养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也早已失效。依据《宪法》精神,被判刑期满出狱的人也是我国的合法公民,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出狱后只要补交清所欠的社保资金,退休后也能领到自己合理合法的退休金;而医保是当年交费后才能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以前的也不用补交,只要出狱后交清当年费用,即可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医保待遇。

    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公民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养老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对此,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又让刘萍去找法律顾问。刘萍回答说:“你作为行政机关要剥夺公民权利,应由你们提供法律依据,何来让公民自己去找法律顾问?”最后,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借故离开,对刘萍的述求置之不理。

    刘萍(女)生于1964年12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政治犯。

    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

    2013年4月21日,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在刘萍家楼下开展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抓捕的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公民活动,几天后新余警方出动大批警察将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抓走,并查抄了三人的住所。随后,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当局四易罪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10月27号,刘萍和魏忠平刑满出狱。

    出狱后的刘萍面临基本生存问题,于是依法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养老事宜,结果竟然被告知被剥夺养老金合法权利。

    类似刘萍女士这种因被判刑而遭到剥夺退休养老金权利的现象,在中共统治的大陆极为普遍。只要翻开中共统治的历史,就会发现中共当局对于判刑人员采取歧视性侵害行径由来已久,典型的是“工龄归零”,即当年中共“镇反”时期推行的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归零”的复函,即(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复函。这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未有任何依据、未经任何授权、未有任何程序,就由民政部门一个临时性答复信件,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收益权利的,违法、野蛮、非人道的规定,本来就是中国大陆在最荒唐的年代产生的最荒唐的行政,但却在1995年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年104号)中再次以信件的非规范性答复确认,成为中共当局持续歧视迫害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工具,使中国大陆成千上万人遭受工作权、生存权的剥夺。

    劳动者基于工龄的长短领取退休金养老,本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劳保制度的设计。因此,政府对为国家工作的劳动者,负有义不容辞的养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如果政府拒绝付出劳动者已经积蓄在国库里(公有)的养老金,就在法律上构成了毋庸置疑的侵权。

    中共当局无视法制,肆意剥夺公民的权利,利用取消养老金来断绝异议维权人士的生路,这是公然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公然自食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肆意践踏《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条款。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为刘萍办理好退休养老有关手续,足额发放工资及养老金;清查解决全国所有因被判刑,尤其因践行公民权利而遭到判刑迫害人士的退休养老金问题;切实启动旨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12月14日

  • 新余刘萍出狱后被剥夺养老社保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刘萍女士因践行宪法公开参与人大代表选举、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上街呼吁民主曾被判刑六年六个月,于2019年10月27日出狱并与家人团聚。近日,刘萍前往其原单位“新余钢厂”及新余市社保局要求依法发放退休工资、恢复自己的社保权益时,遭到推诿,其社保权利被剥夺。

    刘萍透露,由于自己年届退休,出狱不久就去社保局办理退休养老金事宜,但是却被告知“需要等待领导指示”。12月5日上午她又去了新余市社保局要求依法恢复自己的养老保险权利,但是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毛宝根却百般阻挠,他拿出一份20年前的江西省《江西赣2003老社养函》说刘萍被判刑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刘萍却说这份20年前的《社养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也早已失效。依据《宪法》精神,被判刑期满出狱的人也是我国的合法公民,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出狱后只要补交清所欠的社保资金,退休后也能领到自己合理合法的退休金;而医保是当年交费后才能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以前的也不用补交,只要出狱后交清当年费用,即可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医保待遇。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公民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养老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对此,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毛宝根又让刘萍去找法律顾问。刘萍回答说:“你作为行政机关要剥夺公民权利,应由你们提供法律依据,何来让公民自己去找法律顾问?”最后,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借故离开,对刘萍的述求置之不理。

    据悉,刘萍(女)生于1964年12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政治犯。
    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

    2013年4月21日,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在刘萍家楼下开展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抓捕的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公民活动,几天后新余警方出动大批警察将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抓走,并查抄了三人的住所。随后,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当局四易罪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人权捍卫者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李思华已于2016年4月29日刑满出狱。

    2019年10月27号,刘萍和魏忠平刑满出狱后,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两人见到家人时情绪激动,刘萍与88岁的老母相拥而泣,魏忠平也与母亲抱头痛哭,场景十分感人。

    近年来良心犯虽然走出监狱的大门,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与合法权利。尤其是今年相继出狱的陈云飞、江天勇、唐荆陵、郭飞雄、董广平、周勇军、刘萍、魏忠平等良心犯,其言论自由及人身自由仍受到种种限制、应有的劳动权利及社保权益也多遭侵害。近日,国内维权人士呼吁外界关注他们出狱后的生存状况,尤其是关注他们是否可以自主地选择工作地点,以及自由的劳动权利及合法的社保权益是否可以不被监控地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等基本人权。

  • 上海洪仙华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30日消息】上海闵行区访民洪仙华在国庆70周年期间,被当地部门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就连出门看病也不被允许,非法剥夺其生存权。洪仙华说,现在她家楼下的看守人员仍未撤离,每天对其进行24小时监视守候。

    洪仙华的血泪控诉:我叫洪仙华,家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我为了维护自己一个农村村民依法享有合法的宅基地房屋权,遭到难以承受的打击报复,其中被非法拘禁、投毒、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共7次计110天、非法拘禁90天,结果均以“不认为是犯罪”而释放。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70周年期间,由于是访民身份,政府更是有组织、有步骤地对我又一次迫害:

    一、闵行区公安分局塘湾派出所,在我家大门前非法安装摄像头,滥用执法权,24小时监视我在家中的一举一动,至今未撤掉,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二、楼下警车两辆24小时守候着,限制我的人身权。
    本为了维护自家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而信访,显然,吴泾镇塘湾派出所罔顾法律和良知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对我家居住楼道安装摄像头监控系统,这是对公民权利的恣意侵犯。违背《宪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原则,滥用职权,这是公害。

    三、2019年9月23日,我儿子带我去医院看病也不被允许,吴泾镇政府官员指派持证警察亲自挂帅,保安无所不为,并用车将出行路口堵死拦截。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吴泾镇政府如此害怕我,报复我,到底是为什么呢?2009年4月29日,在没有任何动迁手续、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三无”的情况下,由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官员,镇党委书记朱国兰与副书记谈国庆打着“实施环保动迁”的旗号,自营开发公司,简称:(吴泾镇开发办公室)利用权贵,官商勾结、层层转包、操纵动用黑恶势力威逼利诱、半夜砸铁门、断水断电、恐吓等手段,将我家永久性私有宅基地和550平方米房屋进行抢拆,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事实与证据如下:

    1、在1983年批准宅基地275平方米,1985年批准建房275平方米总计550平方米这是有案可查的,仅安置180平方米,非法侵占房屋370平方米;

    2、货币补偿款+补助款350万元,我家分文未得,而且还要倒贴购房款33万元,非法侵吞房款353万房款,老百姓吃大亏,钱被谁拿去了?

    3、二户一证全齐,黑恶吴泾镇政府对我家二位老人不安置,把唯一栖身之地养老房子抢拆,逼得我婆婆被活活折磨而死,人老了,到晚年了还不能安享太平,吴泾镇人民政府权贵们是人吗?

    无奈之下我只得逐级维权,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黑恶势力政府)官员权贵之人,都是以权谋私设定种种套路来推诿、扯皮、搪塞不予解决。

    到今天“国庆70周年”已过,但黑恶势力还把守在我家门口,我从10月19日人不舒服,天天求救公安机关派出所和村领导,结果回复:你在监视期间不得外出看病。此前我的拘留释放证上写明不构成嫌疑,却又一次用歹毒的手段陷害一个合法公民。什么“反腐”、“扫黑”都是欺骗百姓的口号。我们拆迁户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法律在哪里?公平正义在哪里啊?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超越职权,他们官商勾结,抢地、抢房,抢财产的违法行为,却无人站出来讲公道话。为什么合法财产得不到保障,相关部门规定安抚和赔偿,却反遭吴泾镇人民政官员勾结有执照保护伞闵行区公安分局与当地派出所多个部门迫害,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打压我的举报,甚至非法剥夺我的生存权,已经成为违背人类道德良知的野兽!他们把我当“杀人犯”对待,是可忍孰不可忍!

    宪法要求保障公民合法财产,地方政府却根本不落实中央政令,反而进一步激化官民矛盾。我强烈要求归还我们家的财产!我们会依法追责到底!

    上海冤民:洪仙华
    2019年10月27日
    电话:18917325641

  • 抗议当局剥夺王全璋儿子教育权

    据“民生观察”报道,中共北京当局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将著名人权律师、系狱政治犯王全璋的儿子株连,公然剥夺孩子上学接受教育的宪法权利。王全璋儿子泉泉,今年刚6岁,这学期上小学一年级,结果开学几天,居然被学校辞退,原因是警方不断施压学校。而这次已经是泉泉在北京被第二次剥夺教育权。前一次是在2016年泉泉上幼儿园时。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完全丧尽天良,公然无视法制,肆意践踏人权,任意株连政治犯亲人,残酷剥夺孩子教育权。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如此野蛮违法侵权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了解,9月2日,著名人权律师、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四年六个月徒刑,现被关押于山东临沂监狱服刑的王全璋先生的儿子泉泉,在这次新学期顺利入读北京某小学,但入读才四天到9月6日即遭到学校的辞退,学校并未给出具体理由,只是语焉不详表示校方(自泉泉入读四天以来)承受不可描述的巨大压力,因此只能作出辞退决定。

    据称,自从泉泉入读该小学以来,连日来北京警方持续向学校施压,最终迫使校方就范而无故辞退学生泉泉。

    泉泉上一次求学受阻发生在2016年,当时王全璋律师被捕不到一年,他们居住的北京石景山区警方为了阻止泉泉就读幼儿园,曾向全区域的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教单位发出非正式行政命令,要求各幼教单位不得接收泉泉入读,否则后果自负。警方当时甚至连早教中心以及午托班都通知在内,以杜绝泉泉接受幼儿教育的一切可能性,警方的禁读令最终令泉泉失学在家足足两年时间。

    据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女士讲,2018年5月,在机缘巧合之下,泉泉终于由一家私立幼儿园接收,就读幼儿园大班,直到2019年夏天完成幼儿园的教育,9月2日,泉泉顺利幼升小,入读小学一年级。

    李文足表示,听到儿子再次因受到“709”案牵连而失学,觉得非常气愤和难过。想到探视王全璋时,他曾经不止一次查问泉泉有否上学的事情,因为有所担心,所以多次查问进行确认。联想到王全璋曾多次提出不要妻子前去探视、提出不需要申请保外就医、明年刑满出狱后不住北京而选择济南等等反常现象,原来全因当局以妻子、儿子等家庭成员要挟胁迫王全璋所致。

    中共当局对王全璋先生的幼子居然一再株连,反复剥夺其上学享受教育的权利,致使孩子身心遭受极大创伤,严重摧残了孩子健康成长。中共当局这种丧失人伦底线,残害政治犯亲人,连幼子也不放过的邪恶行径,完全是赤裸裸沿袭封建专制统治的株连九族之法。

    当然,中共当局本质上比历史任何时期都残暴黑暗,在剥夺人权上从来没有底线,不仅中共在所谓民主革命中采取血腥恐怖手段,屠杀国民,以夺取政权,就是在夺得大陆统治权后,疯狂开展土改、镇反、反右、合作化、大跃进、四清、文革、反自由化、八九屠杀、镇压法轮功、镇压维权,以及今天镇压香港抗争,都在广泛滥施株连手段,将一切不臣服于极权统治人士关入大牢,将他们的亲人列入专政对象,通过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他们的亲人,直至从肉体上消灭。

    从目前已经披露出来的各种信息可见,2015年中共当局发起“709大抓捕”以来,不仅所有失踪者遭际惨绝人寰的酷刑,他们的亲人也被当局施以精神与肉体上的迫害。就是小到如王全璋的儿子泉泉,都一再被剥夺教育权,使他幼小心身倍受残害,可见中共统治的野蛮残暴。

    近年来,随着网络一再披露中共党化教育,原本文革后已经中止的政审制度再度回归,从现在不少官方公然列出的教育升学政审条规可见,中共当局已经将所有不顺从奴役的人士,如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独立作家、上访者等等,都划入另类,对他们的子女公开注明不得进入军队、政法、航空等等院校。这种公然以法规形式来株连剥夺政治犯良心犯上访维权人士人士子女亲人教育权的行径,应该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与警惕。

    中共极权统治当局这种一以贯之的株连手段,严重违背自己《宪法》承诺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背《教育法》“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同时违反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有关法规,还违反国际人权有关公约条款。因此属公然践踏现代文明准则,挑衅人类人道底线,叫板普世价值,蔑视人类良心。对此,文明世界应该给予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严厉谴责与制裁。

    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野蛮违法侵权的株连手段;切实兑现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取消教育领域歧视性侵权的政审制度;无条件让王全璋儿子泉泉上学。

    民生观察 2019年9月7日

  • 辽宁工商断友李晓东被剥夺低保

    【民生观察2019年9月1日消息】辽宁省辽阳市前工商银行职工李晓东,1978年参加工作,1994年调入辽阳市工商银行工作,在辽阳市工商银行连续工作了12年,2005年11月下旬银行非法将终止劳动合同,银行单方面违约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并且工龄归零,银行还掠夺劳动者李晓东各种福利待遇,还有同工不同酬等相关待遇,强迫李晓东在格式化的霸王条款上签字;“我自愿脱离工商银行自谋职业”的协议,当事人李晓东拒绝签字,也没有领取当时的所谓“买断”补偿金,在这样不公平的情况下银行从2006年元月开始就停止了李晓东的工作,并且还停发了所有的福利待遇,由于李晓东当时还有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读大学的儿子需要负担,本人是离异单身,不符合下岗范围,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即使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也都属于无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银行严重违法违纪掠夺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权利,压榨劳动者应有的利益。

    李晓东被迫下岗后失去了工作,同时也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上要瞻养老,下要抚养儿,生活极其困难,多次找到银行行长寻求解决工作问题,要求回复工作,以维持生存,但是行长张红在傲慢的权利下,根本没有把李晓东放在眼里,据不接待反而滥用职权,勾结黑社会人员在银行门口对李晓东围攻,并且嚣张跋扈的说:“你再来银行找行长就打死你”等等。并指示司机在银行门口对李晓东进行殴打,行长张红与黑社会人员还有警察相互勾结对李晓东进行构陷“口袋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留。

    走上维权道路后,多次在当地找各部门都推诿不予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千里迢迢北上京城告状,在北京维权长达十几年,风雨露宿,长期居无定所,上访在京城各大信访部门,多次遭到当地截访的围堵,并且捏造事实,打击报复对李晓东进行多次拘留,家人无法承受其各种压力与恐惧,老母亲到银行找行长反映一下家里的困难,行长傲慢拒之不理,反而叫来派出所警察暴力将其母亲拖出工商银行,其姐姐在陪同母亲的情况下,母亲与姐姐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母亲由于年迈已高被暴力绑架拖倒,母亲由于过度惊吓与恐惧导致病倒,2008年大年初七,李晓东到银行找行长张红,谈及解决生活困难的问题,但是行长还是“老一套办法”动用手中的权利叫来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将李晓东绑架到襄平派出所非法进行构陷将李晓东处以七天行政拘留,老母无法接受儿子多次遭到陷害,病情加重含冤而死。

    下岗后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收入,还要告状,已经向亲朋好友借钱维持生存,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民政局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从2005年下岗到2010年银行任何问题不予解决,在民政局的帮助下得到最低保障低保以维持基本生活,但是在2012年4月份低保突然停发,李晓东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相互推诿,不给任何答复意见。

    2012年7月4日,辽阳市工商银行与政府公安局相互勾结,共同作假,以打击报复维权访民,银行,政府,公安局联合制造冤假错案做出对李晓东劳教一年的非法处罚,2013年5月10号解除劳教,但是低保依旧不予恢复,最基本的生活权利都不给予,李晓东失去工作没有任何收入每个月靠仅有的一点点低保生活,低保被停止,生活极其艰难,在多次奔走投诉下才在2014年3月恢复了低保,从2012年4月停发到2014年3月期间23个月的低保一直不予补发,李晓东2012年7月被非法劳教,但是相关部门却在2012年4月就停止了低保,依照相关法律即使处罚期间不发低保也应该是在2012年7月以后停发,而不是在2012年4月份就提前停止,辽阳市民政局完全是违法操作,民政局到底是受谁指示这样违法操作?辽阳市黑社会受谁保护?银行行长背后强大的靠山保护伞是谁?李晓东所受到的构陷迫害该由谁来负责?

    目前李晓东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要承受下岗后的各项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的缴纳,已经60岁的李晓东维权十几年无数次的打压,饱受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心酸与痛苦,已经60岁到了退休的年龄,银行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及时补发,但是精神上的损失与伤害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银行,政府,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制造的冤假错案给李晓东本人埋下了永远的痛,历史会记录这一切的,正义会迟到,但是从不缺席正义,希望正义早日到来,还维权访民公平正义的权利,制造冤假错案的违法公职人员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追究其法律的责任,该判处的要判处,该处罚的要处罚,还维权访民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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