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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烈抗议当局剥夺王全璋会见权

    本网获悉,“709大抓捕”被拘押时间最长的律师王全璋,在今年初被天津司法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4年又6个月,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后,于上月底已经确认被中共当局转押入临沂监狱服刑,家属日前依法提出会见,结果遭到监狱方以会见室升级改造为名拒绝安排会见。中共临沂监狱当局此举显然是受命于中国更高权力机构,因此代表着中共当局对“709大抓捕”的顽固坚持,与肆意践踏人权,违反法制的野蛮行径。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民生观察报道,王全璋的姐姐在5月2日晚接到临沂监狱通知,说王全璋已在4月29日被移送到临沂监狱服刑。而同时附带的一份告知书称,临沂监狱会见室升级改造,近期暂停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另行通知。

    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说,她星期五上午按通知书显示的监狱电话号码致电查询,但电话在接通后即被挂断,随后拨打十几次,都是接通3秒就被挂断。李文足指责当局剥夺其丈夫同家人见面的权利,强调将会以法律行动应对。

    5月7日,王全璋的姐姐给监狱打通电话,起初接话狱警说可以会见,后来又找借口说无法会见,可见监狱当局并非真是会见室升级改造,而是故意找借口违法剥夺王全璋的会见权。

    据王全璋的姐姐披露:今天(5月7日)上午,我给临沂监狱打电话,通了。我说:我是王全璋的姐姐,要求会见王全璋!他(接电话的狱警)很痛快的说:“没问题。”并问我:“你要什么时候见?”我奇怪了,问:“是想什么时候见就什么时候见吗?”他说:“是的!”我赶紧说:“我要求明天会见。”这时,只听见电话里“喂,喂,说话啊,怎么没声音了?”我一边回应一边挪动地方说:“我听得见您说话呀!”随后电话就断了,我看了看手机,信号满格啊!我立刻又打了过去,过了一会儿(明显比第一次时间长),一个女警(我问她贵姓,她说只是普通干警,没告诉我)接了电话。我说,我找刚才接电话的警察先生。她说,我给叫叫。等了大约两分钟,女警察说:刚才接电话的小伙子出去了,等他回来再说吧。我说,那我和您说说吧。我要求明天下午见王全璋。女警察说他可能去跟领导汇报了,监狱会见室改造,近两个月不能会见。

    中午快12点的时候,上午接电话的男警打来电话,说跟领导汇报了,监狱会见室升级改造,不能会见,所有的犯人都不能会见。我说上午您没告诉我会见室改造啊?他没回应,我知道,说这些都是无用的。我说:“那你们给我把王全璋的体检表邮寄过来,我要知道王全璋的身体状况。”他说:“体检报告是执法文书,个人无权查询。”真的吗?我不懂法律,但是我觉得体检报告算啥秘密?

    王全璋,1976年2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五莲县。200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1999年在校期间就开始关注法轮功事件,为受迫害的学员提供法律帮助,被有关部门警告。大学毕业后曾任职山东省图书馆,2003通过司法考试,2007年开始律师执业。王全璋曾在山东济南尹家林社区学校,为底层农民村民辅导,农民土地权益课程、学习用法律维护权利。后来与北京人权机构合作,为维权者提供法律服务,后来政府对他的律师事务所施压,王辞去律所工作。王还协助外国电视台对敏感案件的采访。王曾以笔名“高峰”在网上发表数十篇时政评论。2008年被国安人员抄家。王后来离开山东,在“世界与中国研究所”工作,参与写作有关互联网与公民运动、中国律师在自由民权运动中的角色的观察报告。

    2013年4月3日在江苏靖江市法院,王全璋在为68岁的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时,因庭上递交材料时用手机拍照备查,手机被当庭没收。法官粗暴对待,庭审结束后王全璋被法官下令带走,之后失踪。4月4日,法院公告称,王全璋因“违反法庭秩序”被拘留10天。引发上百名中国律师连署要求公开现场录像并释放,引起中国及西方媒体关注报导,王因此于3天后提前获释。

    2014年3月28日,王全璋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2014年建三江事件被迫害的律师维权,遭到警方拘押。之前多位律师因为调查建三江黑监狱、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多位律师被警察打断肋骨、威胁摘取器官。在拘留所中,警察为逼迫王全璋在保证书上签字,抓他的头发撞墙、拳头猛击后脑等暴力虐待。

    2015年7月9日,因中共当局掀起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7月10日王全璋被失踪,家属在半年没有得到警方任何通知情况下,妻子李文足致信公安部长郭声琨,希其坚持“依法治国”、力保律师的合法权益之下,尽早公布王全璋的人身安全消息。直到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宣布“逮捕”王全璋,指控其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随后家属不断委托律师前往会见,结果都被当局阻止,并且所得威胁逼迫律师退出代理而由官方委托律师。最后直到2018年12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对外公开审理王全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并于2019年1月28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709大抓捕”是中共当局针对中国大陆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掀起的一场疯狂镇压运动,整个运动都是完全违反法制侵犯人权的,而王全璋案从强迫失踪,到拒不允许律师会见,不许与家人联系,到秘密开庭,到不许上诉,直到今天关押入临沂监狱不许家属会见,可以说自始至终都是违反司法程序,是典型的赤裸裸暴露中共当局违法侵权的案件。

    中共当局如此穷凶极恶地镇压王全璋等等“709律师”,公然剥夺他们的律师委托代理权、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健康权、免受酷刑权、服刑人员亲人会见权等等基本人权,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及监狱管理条例,也与中共业已签署的所有国际人权公约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切实遵守宪法及自己制订的有关法律,切实保障公民及服刑人权的相关权利,无条件保障王全璋的健康权及与亲人会见权。

    民生观察 2019年5月9日

  • 李小玲被剥夺民事诉讼权 律师依然无法会见王全璋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李小玲因处于羁押看守所的状态,当局竟然剥夺其诉讼权,有关李小玲的案件一律不立案;蔺其磊律师在天津一看要求会见王全璋,但遭到以“还正在协调”拖延。

    据陈进学律师透露,今天(12月4日)上午,他以李小玲的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去到珠海市金湾区法院,准备为“李小玲诉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立案,金湾区法院立案庭马上开会研究,稍后回复陈进学律师称“关于李小玲这个人的案件,我们一律不予立案,也不收材料”。有律师表示,李小玲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暂时失去自由权利,但当局却将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亦一并剥夺,有点莫名其妙,不过同时反而证明当局以“万能罪名”:“寻衅滋事罪”将其逮捕羁押就完全是打击报复政治迫害。

    另外,今天(12月4日)上午,北京维权律师蔺其磊以及程海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以“709案”王全璋律师的辩护人身份要求会见王全璋。大门岗亭武警在听闻“王全璋”名字后,随即入内汇报,两位律师在外耐心等候,但延至十一点多都未见入内汇报的武警出来答复,更加未见有所方工作人员出来接待。催问岗亭其他值班武警,对方表示“还正在协调”,让两位律师继续等候,不过提醒律师“如有其他事情也可以去办”。律师一直等候,直至中午下班时间。蔺其磊律师表示,前来天津一看要求会见王全璋律师已记不清多少次了,但从未成功会见过,而每次所方都会想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律师的正常会见,不知道这次又会是什么样的拒绝理由。

    有关李小玲和王全璋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李小玲案已送检察院 江西“明经国案”开庭在即
    http://msguancha.com/a/lanmu13/2017/1115/16653.html
    会见王全璋受阻 律师程海裤子被扯破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920/16443.html

  • 苏昌兰判三年陈启棠判四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31日佛山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半,佛山中院宣判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苏昌兰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十点半,佛山中院宣判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陈启棠(天理)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刘晓原律师公开消息称,法院对两位当事人的宣判均不足三分钟,法院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宣判后,也不问苏昌兰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之前宣布开庭后,苏昌兰曾向审判长提出写有䃼充辩护意见,也不允许她说。刘晓原律师同时又指出,定期宣判,依照刑诉法规定,宣判一结束,就必须将判决书给辩护人和被告人,但书记员称,判决书还没打印出来,让我们在法院等。刘晓原律师形容这次开庭宣判极为荒唐。
    据悉,今天早上苏昌兰丈夫陈德权驾车送刘晓原律师去法院途中一直有两辆车尾随跟踪。而另一位辩护律师吳魁明早上也发消息称驾车前往法院,途中被截停查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身份证等,连车尾箱都要求打开检查,到了法院后,入口处两位律师接受了特别为他们准备的安检程序。
     
    根据公开消息显示,昨日刘晓原律师前往佛山市南海看守所会见苏昌兰和陈启棠时两人均表示,只要被判有罪会提出上诉。
     
    有关苏昌兰和陈启棠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律师会见苏昌兰南海看守所大批警察戒备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331/15644.html

     苏倡兰


    天理

  • 系狱民运人士张圣雨被剥夺通讯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2/16消息]本网从陈进学律师处获悉,今天(2月16日)下午,陈进学、刘正清律师到广东梅州监狱会见民运人士张圣雨。据悉,会见时有警察在旁监视。
     
    张圣雨告诉律师,他于2016年9月从广州第一看守所转到梅州监狱,几个月来,不能收到外界通过邮局给他的汇款,均被监狱退回。而自由通讯权利也没有得到保障,他无法收取朋友的信件。另外,张圣雨还通过律师,对外界的关心与支持表达谢意。
     
    张圣雨,本名张荣平,现年47岁,湖南郴州人,知名民运人士。2012年5月至2014年6月,因为积极参与街头民主运动,张圣雨先后被当局9次治安拘留、2次刑事拘留。2014年10月,因为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广州警方刑事拘留,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监4年。
     
  • 在京访民打横幅谴责湖北当局剥夺话语权要求释放刘飞跃

    [访民之声2016/12/5消息] 在京访民吴继新等人今天再次打出横幅,要求湖北当局释放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并指湖北党政官员正在剥削人民的上访权和话语权。
     
    这并非是访民对官方无端指责,在当局极力压制民间言论,采取封号、删帖,对发帖者以威胁,甚至是动用暴力机器对发帖者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等手段控制民间声音不被传出。刘飞跃作为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自2006年创办网站至今,一直坚持重点报道官方媒体不予报道的访民维权事件。抓捕刘飞跃造成访民维权空间缩小,把访民逼近有冤无处诉的绝望境地。
     
    在京访民吴继新对此发表言论称;“谁堵塞我们的言路我们就要跟他斗争到底”并打出横幅向党政官员索还自己的血汗钱。

     
    吴继新原是江苏徐州广龙公司职工,下岗后,他投资百万承包了已停产的邳州镇办企业燕子埠水泥厂。就在水泥厂生意最红火的时候,邳州镇政府背信弃义联合各部门把吴继新赶出了水泥厂,造成吴继新数百万的经济损失。吴继新起诉到法院后,遭法院枉法判决,致使吴继新走上了上访这条不归路。上访期间其被多次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劳教。
  • 河南访民池秋霞遭非法拘禁剥夺通讯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15消息:今天河南访民张素珍给本网志愿者打来电话称,河南洛阳访民池秋霞已被非法拘禁1个月的时间,还被剥夺通讯自由。
     
    池秋霞是7月14日下午被不明身份人员在北京开阳桥下绑架,用挂河北拍照的车辆带走,关押在河南省孟津县小浪底的一宾馆。7月21日池秋霞被看押她的政府人员数次殴打后报警,并与当晚与外界失去联系。池秋霞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多次给政府人员打电话寻找母亲无果后返回家乡才终于打听到池秋霞还被关在宾馆。
     
    据悉,池秋霞因为丈夫因公死亡没有工伤待遇不服法院判决上访,上访后被多次绑架回当地被关在小浪底的宾馆,也曾因上访被数次拘留、遭受殴打。

  • 律师代理案件时被剥夺辩护权 当事人遭报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3月29日消息:刘正清与范标文律师代理梁顺景、邓秀芬信仰案件时遭到羞辱性安检,后非法剥夺两位律师的辩护权,其中一位当事人邓秀芬被报复性关押进看守所。
     
    2016年3月29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对梁顺景(其辩护律师为刘正清)、邓秀芬(其辩护律师为范标文)信仰案开庭审理,法庭对该二人的辩护律师违法要求羞辱性安检,二律师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6条的规定,拒绝接受安检。然而梅江法院非法剥夺二位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强行开庭“审理”。
     
    当事人梁顺景、邓秀芬在法庭上多次要求要等辩护律师到场才能开庭。但该法庭无视该二人合法、合理要求,不但强行开庭而且还将之前因高血压、肾病等而“取保候审"的邓秀芬报复性地羁押于梅江区看守所。
  • 四川屏山县新安镇选举违法、剥夺选民权利等重大问题曝光

    四川屏山县新安镇杭小红书记李镇长违纪违法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来,对照杭小红书记和李镇长的作为我们看到一些不足之处。严重对抗十八大中央会议“依法治国”的精神。以下来看:

    破坏选举,剥夺选民选举权利:

    举例一、2014年新安镇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剥夺选民权利”的嫌疑。杭小红是新安镇选举主要负责人。从村民的反应和举报人调查结果是;多数的村委候选人都不是村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程序和办法来提名的。都是以上级官员的意见来行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在新安镇无法实现。已就是破坏选举法,剥夺了广大村民的选举权利。例如举报人所在地新光村在选举前,由政府提名一个经常在外面打工的青年周XX为候选人。因为此人的亲戚在新安镇当付镇长。结果因本人不愿意而的作罢。

    举例二、新安镇新光村选举前一天,杭小红独自违法把原村主任肖xx的组织关系转走了。致使本人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肖本人不懈抗争,害怕揭开更大问题,杭书记才知道认错,。又把肖本人安排成支部书记。

    举例三、新安镇和平村选举,官员提名的候选人多次选举没有当选,群众海选的熊远兵三次当选主任,在乡镇选委会发了证书后,杭书记公然以当选人超生为由“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要挟梁远兵离职。此案到现无结果。请问:杭小红以《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来处理梁远兵。2010年《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应当规定有效期“暂行”、“试行”文件有效期不得超2年,临时性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发“红头文件”。显然,杭书记用以处理梁远兵“超生”的文件已经失效,所以杭书记的处理依据就违法了。再者,新安镇其它村组照样有很多干部是超生人员,因杭小红有好感,也就不追究了。(其它村干部超生问题可来核实)

    举例四:新安镇滨湖社区在选举支部书记时,由杭小红书记指挥,安排李XX(党员)的母亲黄XX(党员)提名刘平(开饭馆的党员)为候选人,并对黄XX说,只有你提名刘平为候选人,你的女儿李XX就安排为副支书。在选举滨湖社区支部书记时,杭小红书记安排新安镇公务党员二十多人到场助选,这二十多个政府党员干部全部投票给刘平,其它农民党员占比例很少,走过场的选举。要调查此事,来找举报人核实人证物证(其中有两个党员可作证)。此事原来有人向纪委举报,没有结果。

    违反组织纪律使用干部:杭小红书记所在的乡镇是向家坝移民镇,新成立两个社区,两个社区的主要领导都外来人员。我们本地没有优秀人员可挑选了吗?滨湖社区三个新上任的干部都是移民前开馆子的,其中有两个就是有超生的人员。其中支部书记刘平就是盗用国家救灾物资人员、违法建房、占道建房人员,还是云南迁移来的。临江社区主任是龙华迁来人员。在新安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以有多人举报,现在无结果)。

    违反国家公车规定:杭小红书记在公车使用上,不能说没有问题,前些年,一个人使用公车,从新安到住地宜宾,鬼才知道报销了多少油费和修理费。移民时期,正当干部下乡无车可用时,杭小红不知把公车开到哪里去了。很多公务员有意见不敢提。

    违反财经纪律:我们屏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我们新安镇没有企业,但是公款消费不低于其它乡镇,每年几十万元,的消费。更为恶劣的是,当官员们到饭馆吃饭后,公然叫饭馆老板到移民办去报销。欺骗三峡公司和县政府。(可来调查)还口口声声给饭馆老板说,“不要对人讲”。

    公款旅游:公款旅游的事要问他们公费去参观和考察了些什么?回来给百姓有什么利益。只有一件件的清查才能真相明白。

    走读干部:国家在去年,在全国都清理了几千个走读干部,都在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可是,我们新安镇杭书记和李镇长是顶风违纪,不管中央规定。照样是每星期五提早回到七八十公里的屏山县城,杭书记还开公车一百多公里回到宜宾市居住。“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杭书记和李镇长这样的走读干部,有什么时间为新安镇群众办真事和实事。这样的走读干部白白花了国家多少钱财。群众有困难找着当官的无法解决,可是 ,杭书记花人民的钱不觉得心痛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3日落幕。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中国共产党93年的历史上是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是, 杭书记在强拆和乱收费事件上是与中央顶着干的:

    多次违法强拆:在移民拆迁中,对于房屋内财产未搬迁的安和医院黄世遇老师房屋实施强拆 ,把药品数万元强拆损坏,使得该院医生无法工作,黄医生一直在到处投诉,未解决;民主村一组徐xx的加工房机器设备被强拆打坏,一直上访无法解决;商户兩棚是叫一些社会人员来强拆 的;其它杭书记认为强拆的都是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程序事先责令改正而通知过后的程序执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当有行政强制执法身份证件。可是,杭书记在这些执法过程中没有一件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

    强拆疑气死人:2015年3月6日,在明知金鸭村三组周永会重症在床时,组织镇干部二三十人对周永会房屋进行强拆,当晚,周永会因家中房屋被强拆而气不过死亡。这是全镇群众都是这样认为的,这是与强拆有必要因果关系的.周永会家人第二天已向新安镇派出所报了案的。

    抢尸体:2013年7月,新安镇新江一组温XX死后,因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决定土葬,因我们屏山县没有强制火化。但是,杭书记以土地已规划为由,阻止安葬,把棺材阻止在公路上曝晒一天,第二日晨,政府组织人员人抢走尸体不知去向。后来听说火化了,中国人有“人死为大,入土为安”的原则,杭书记为何不准土葬呢?村民的土地,政府没有通过国家规划,没有征用土地,土地权属还是村民承包性质,为何不准土葬?再者,屏山国有企业干部姚xx母亲死了,杭书记又准许安葬在同样的土地上。这就是两个标准吗?

    包庇违法建筑:刘平是新安镇滨湖社区书记,是由杭书记从饭馆老板提拔上来的,刘平违法修建二幢十层房屋在规划区内,共计二千多平方左右。因为是杭书记提拔的红人,这二幢房屋离公路只有三米,严重违反公路管理条列规定省道必须离公路十五米的规定。而且该道路已规划成国道了。可是杭书记眼睛就是看不到,也不处理。

    当时新安镇批准了临时用地手续给刘平书记,根据《四川省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一条 临时建设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批准:(一)侵占道路和电力、通信、消防通道、人防工程、广播电视设施、防洪保护区域、公共绿地或者压占城市地下管线的;

    (二)建造住宅或者建造用于商业、旅游、娱乐、教育、工业、仓储、餐饮等活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的实施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临时建设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或者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新安宏鑫砖厂是以租代征违法占地的:砖厂现在占地已得到24亩了,请问杭书记,这是哪一级批准的,有什么手续?因为建厂时,杭书记被砖厂的糖衣炮弹攻打了,还有不知的利益关联,所以,杭书记不闻不问。

    违法乱收费:新安国土所在农户申请建房时,违法收取农户“建房保证金”使用的是“新安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的公章,还在临江社区农民建房时收取“风貌保证金”其中刘可芳家被收取30000元。全镇约收取百万左右。根据《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杭书记和李镇长应对此案件负全权责任。杭书记和李镇长顶风作案盘剥农民的做法,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格格不入的违法行为。

    就是此项举报,各级纪检部门出动查处,要求退还,屏山国土局在2015年4月10日连发两个文件,停止收取保证金并要求退还,没有要求调查建房户是否超占问题。可是直到2015年5月4日,屏山县物价检查邓所长回答说全县已清退百分之五十一点多,但是我到新安镇国土所蒋平处查询,没有退还人员名单。可见新安镇上报的材料再次做假。欺骗上级和群众。新春村九组庄学全的房子经检验没有超标,到2015年5月11日为止到国土所要求退款,一共到国土所十二次没有退还。

    热衷搞形像工程,欺骗上级和百姓:新安镇的绿化工程,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只在政府门口搞了一点面子工程。大多绿化工程都没有搞好。到处标语满天飞,就是没有一个是实际的。例如;移民初,写的标语是为镇压群众而喊的口号;“学习绥江”是又一个口号,你有什么本事“学习绥江”吗?干部就不学要叫群众学习吗?再一个“马上来钱”的标语,就我们新安不搞企业来什么钱吗?原来政府三个司机都是从外地请来两个,本地只有一个,这是为新安群众来钱吗?

    违法侵犯公民权利:新安镇大坪村三组马云虎依法上访,可是杭小红书记追到北京见着马云虎就把身份证没收了。后来又从新办理;马云生也是因为上访被杭小红书记没收身份证二年多。书记有权利没收身份证号?我们所知道的是公安机关才有权没收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可是我们的杭书记就能超赿任何法律规定的权利。

    干预司法: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本来只能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办事,可是,新安镇凡是超生儿上户口,杭书记规定要求派出所见罚款才上户口,就这样多年来,新安镇有数百人口是黑户口,这些 人成不了公民,享受不了公民权利。上访人员上访是国家给公民的权利,可是,新安镇公民上访他要求公安派出所拘留上访人员。

    私设小金库:上级政府拔款下来搞水利和其它工程,杭小红书记总是要扣留一部份作为“税款”。例如,4014年民主村维修公路十万八千元。杭书记就是扣留八千作为“上税款”。这一事是举报人亲自打电话核实了的。上级下发的款项有多少被政府杭书记扣作“税款”请求上级真正的清查。

    谎报匪情:2012年7月分新安刚移民时,因移民找三峡公司人员询问,并没有肢体冲突。杭书记马上电话叫来大批公安特警上百人来新安。当场由特警首先打了几个群众。群众沸腾起来了,这一事差点造成大事。辛好新安群众是讲理的,以政府出钱医治受伤群众收场。杭书记总把群众当敌人看待,不好好解释政策,以至移民群众的矛盾不好化解。

    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新安镇杭书记和李镇长上台以来,总体没有开门上班,全部时间都是关门,群众要办事,打电话找书记镇长在办公室他们总是说不在办公室,很多群众是找不着书记和镇长的。国家规定是关门上班吗?

    举报人在网上举报二个多月,直到2015年5月11日,杭书记和李镇长照样关门上班。没有丝毫的改变。

    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杭小红在主持新安镇工作多年来,没有给新安镇做什么大的成绩。镇上各单位纪律松散,每星期五下午走得早,星期一来得迟。上班时不在岗的很多,群众办事推诿、拖延的太多。

    杭小红书记在新安当镇长时,2010年其父死了,在屏山大办酒席,新安镇干部群众很多送礼。杭小红镇长照收不误。

    李玉珍镇长在其儿子结婚时2014年大办酒席,收礼金,,在屏山城办酒席,新安镇干部、社区干部及村干部都有送礼的,新安镇干部大家签单共同送礼,一般人每人二百,相关人员更多。送了礼后,新安镇人员没有去屏山喝酒,后来李镇长回来才办的招待。顶风违纪。在杭小红书记和李玉珍镇长的带领下,新安镇干部办酒席成风。

    国家在清查走读干部时,举报人在2014年询向李玉珍新安镇有没有走读干部,李玉珍很不为然的说“你叫我们每天就在办公室不走动吗”意思是走读干部使用公车时常往家里跑少干工作是正常的。

    李玉珍不过问挖机走街上,违反公路管理的事情。2014年晚上有履带挖土机走新安镇街上行走,举报人向李玉珍打电话举报,李玉珍镇长不情愿的说:“你叫他们走哪里吗”破坏了街道和公路与李镇长无关。

    2014春节,新安镇杭小红书记和李玉珍镇长滥发奖金,违规发放现金,被发现后退还了,每人几万元,习近平上台三令五申的不准发放奖金,杭小红和李珏珍都要顶风违纪。还要请上级清查发放资金的具体数目,好给新安镇群众一个交待。新安镇移民要求追查奖金是什么资金开销的,移民的问题没有解决,那有一百多万元来发奖金。请求上级认真追查到底。

    新安镇群众对干部承包土地建菜基地,国家的投入是多少账目不清,因为新江村一组承包大棚菜地的是干部,群众怀疑有利益输送,肥了干部,亏了国家。

    例如,2014年国庆节过后第一天上班,举报人在政府门口亲眼逮住李玉珍镇长十点钟才来。当质问李镇长为何十点才上班时,李镇长说因为路上有雾影响了。当天就有很多群众在政府门口等着办事。可以说,很多时候星期一上班都是一样。

    直到2015年5月9日,安和人来政府办事,在上午11点30就打找不到人了,当场打电话给杭书记,公然与办事人在电话中吵架。

    由于杭书记和李镇长的带头,全镇的干部在纪律很松驰,上班时迟到早退,上班不在岗,上网做无关工作的事情太多,群众的问题长期不解决的很多。

    新安镇烤烟工程是政府工程,由于政府发包的工程被承包人拖欠了款项,新安镇民主村二十一个工人,几万钱没有得到,政府出据“工资款已结清”的证明,发包人把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政府违规出据了证明,这是政府的过错。但是,工人们找新安镇政府(包括杭小红书记)几十次,杭小红们就是不解决,一直拖到现在已经七年了。

    其它很多人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或者拖欠工资的太多,找着杭书记或者政府,官员们只有帮用人单位说话的,很少有帮群众和工人说话的,。新安镇新光村六组肖道直在修建新安镇时,在中铁八局做工时受伤,找政府几十次不解决。

    新安镇新江村二组刘元辉等有一大榕树,卖给别人了的,六万元,杭小红以政府不准卖出为由,多名官员找榕树主人,威胁榕树主人,只准卖给刘平书记,阻止外人购买,只准卖给社区书记刘平,结果,刘平书记以四万压价购买,还差二万钱,现在刘元辉等人都在找政府解决。典型官商勾结。

    新安镇移民迁建,只修了一条半边街,天下没有这样的街道,其它铺面修建方向完全不像做生意的样子。简直不像是城镇,对百姓生产交易、商家生意双方都有影响,不像是一个功能齐全的集镇。因为杭小红是修建方、业主,是投资人,是批准建设的老板,是建设规划的同意人。因为他的原因,造成新安镇这样的镇无法做好生意。百姓怨声载道。

    巨福到新安公路,是巨福群众用血汗无偿修成的,本来应该移民前修好,直到现在,水泥公路建成了豆腐渣工程,无人负责。杭书记和李镇长的功劳在那里?新安镇移民巨福(几千人)到新安公路,淹没二年多不通车,群众出行不方便,只有坐船,本该公路先修通才淹没的,为何淹没了还没有公路通车?政府出钱包租船,花费大量钱财,群众利益受损。船 老板赚钱。杭书记为何还要领取奖金?这是杭书记的政绩吗?

    以上事实,如以为举报人有谎话,可以来新安找群众公开调查。

    移民问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的原则。新安镇原有的加工房、饭馆、旅馆、蜂窝煤厂、砖厂、铁匠铺等营业房问题全部没有按照“恢复原功能”补偿。也就是说,移民就是消灭这些小企业,新安镇连一个汽车修理都没有。新安镇的人民群众怎样富起来?

    移民所剩补偿费,有的生产组几百万,有的倒差几百万,在分配上,政府不出台政策,一味的叫群众讨论商量。结果是,全镇几十个生产组,只有一个组分配下来。全体没法解决,当官的工作不做,只等群众互相吵架。

    移民除子淹没的土地外,所剩土地,政府从来不出台政策怎样分配,只等生产队自己商量解决,结果是大多没有分配下来,闹出很多矛盾,官员们在旁边看热闹。相对照的是,如果杭书记要强占移民的物资他就会出台政策。

    大量圈占移民土地:向家坝淹没以上的土地,杭小红以镇政府名义发文件,把剩余土地收归国有,不准移民使用处分自己土地,请问:国家有政策规定没有补偿、没有规划就是杭小红政府的吗?一个明显原因就是杭书记为了自己而圈占土地、自己出让从中捞取好处。

    工程腐败:杭书记从屏山带来的人承包的巨福移民码头,二十万建设的,使用不到一个月成为豆腐渣工程,另外还有杭书记带来的人在新安镇承包有一些工程也有问题。

    违规通电至使罗权死亡:新安镇2012年6在淹没时,发文断电。但是有杭书记的好友用电经杭书记指示供电所通电,致使罗权用电被电死亡。罗权家属起诉政府和供电所等,才得到补偿,杭书记违法指示通电造成电死亡的家属一直不服,政府和杭书记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清库造成车祸赵立平死亡。新安镇2012年清库由于政府杭书记管理问题,拆迁物品占道。至使行人赵立平(老师)在占道物品旁过路时被挖机压死。政府对拆迁物品的堆放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据说,此挖土机老板就是杭书记从屏山带来承包的工程。结果是政府或者老板赔偿了赵立平家属了事。

    移民后的多次安全事故:2013年新安镇新春村庄学非驾驶农用车在本来该先修而没有修好巨新公路公路出事,滑入水库车毁人亡;2013年新安镇新江村黄 驾驶小车在新安规划区内造成一死三伤。2013年,新安镇民主村六组廖成兵驶小车在新安七股水处小车冲下水库,造成四人死亡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新春村雷修平2012年在新安移民后,在移民房屋内发生火灾死亡;2014年井坝村人王某无证摩托在新安大桥头撞死一人,死亡人是石溪要王姓人;2014年外地小车在新安镇胜利村云川大桥处撞死新开村温姓小女孩。移民以来,新安镇发生安全事故共计11人死亡,杭小红书记对管理之内的安全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上行为来看,杭小红书记和李玉珍镇长的所作所为,有多少是为移民群众着想的?

    举报人:李世柱
    电话:1321939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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