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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文足到最高法院交“督促函”再受阻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6日消息】中国大陆在2015年7月9日发生震惊全球的“709”案件已经过去三年零三个月,涉案人之一的北京知名人权律师王全璋已经被超期关押达到1193天,是”709案”唯一一位尚未有处理结果的涉案人。2018年7/8月间由刘卫国律师会见过两次,之后刘卫国律师腿部意外受伤,需要卧床休息,因此王全璋律师的案件又重新处于停滞状态,2018年7月之前的三年间,当局一直不准家属聘请的律师依法会见王全璋律师,以致三年内音讯全无。

    2018年10月15日上午,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女士在同为“709案”李和平律师妻子王峭岭以及维权人士野靖环等多位朋友的陪同下去到位于北京红寺村的全国最高法院的信访接待中心,再次向最高法递交申诉材料。据悉,三年多以来,李文足已经多次到最高法递交控告申诉材料,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而最近半年里,李文足与王峭岭更是无法进入接待中心大厅。

    李文足、王峭靖等人一早去到最高法接待中心排队等候,开门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控告申诉人员纷纷进入大厅,值班法警还不断催促排队人群赶快进入办理。不过轮到李文足和王峭岭的时候,众法警却用身体挡住各个进门闸口,人为阻挡李文足进入大厅,任凭李王二人如何动作都无动于衷面无表情。李文足质问一众法警“你们这样特殊地区别对待,总得给我一个说法或拿出相应的规定啊”,但同以往一样,法警们一个个不作回应犹如木偶。

    据悉,这次是李文足前去最高法控告的第三十次,李文足准备递交的是一份《督促函》(内容见图一),表示王全璋已被起诉至天津第二中级法院足足有二十个月,但案件一直未开庭,属于严重超期,并且主办法官始终避而不见家属和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以及一直百般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王全璋,法院及法官的行为与提倡的依法治国理念背道而驰,希望最高法能够履行监督职责,纠正此等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

  • 广州阚晓云“七一”向党血泪控诉

    党妈啊在你华诞之际,请你听听我的血泪控诉!请你看看你培养党工委书记周绮文是怎样的借你给她的权力,弄虚作假,欺下骗上给我制造灾难,一年多了不准我回家的。

    我是广州荔湾区受害人阚晓云,因广州第十七中学毒如蛇蝎的大骗子教师刘秋菊伙同其马仔在我孩子取得“两岸三地校园大学生演讲比赛”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复赛时,骗我孩子培训,被我孩子拒绝后,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用尽了种种邪恶手段持续对我的孩子进行迫害。我孩子被迫害得生不如死。多次报案逢源派出所,但他们概不作为、不制止。我提请行政诉讼,周绮文以南昌老乡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双重身份出场,口蜜腹剑,软硬兼施骗我撤诉。我发现被骗后,又再次提起诉讼,因而冒犯了周绮文,他滥用权力将我定为重点涉访人员打压迫害。他联手臭味相投的新到任的逢源派出所所长潘秋平,趁我应约到北京与律师签办委托代理手续之机,雇佣一伙自称是广州驻京办的黑社会人员并指派警察陈永光进京以截访的名义和手段,指挥伙同他们雇佣的黑社会人员,于2017年2月27晚8点左右在北师大第四附中门前对我实施绑架、殴打、抢劫!将我打伤,打断了我的右胳膊,不准剧痛难忍的我及时就近到北京的医院治疗,并连夜包专车开往广州,将我非法囚禁在车内近28个小时,不给饮水和食品,不准上卫生间。到广州后将伤痕累累的我送到广医三院,经门诊CT检查后收入创伤科15床住院治疗(见图1),后转骨科47床共住院20天。治疗费用至今共2万多元。至今伤未痊愈,已造成右臂活动受限致残。

    他们抢劫了我的证据案卷、身份证、钥匙一串、手机一部、现金3000元等行李物品!周绮文并指派荔湾分局逢源派出所民警陈永光躲在暗处指挥歹徒实施作案。

    我出院后历经艰难到案发地北京丰台右安门派出所报案,右安门派出所向广医三院开出证明信(见图2)请该院为阚晓云出具伤情诊断证明,由右安门派出所为我提请做伤情司法鉴定。可是,周绮文又伙同区政府的官员滥用权力通过广医三院医务科非法拿走了我的伤情诊断证明书及全部病案资料,阻挡了我做伤情司法鉴定。

    对于被抢的财物北京右安门派出所的经办民警王均剑,一直要我在北京等侯他同涉案的逢源派出所民警陈永光到北京来做笔录后再作决定。可是我在北京苦苦等了4个多月后,右安门派出所沒有作出任何决定,经办的王均剑警官却改变了态度,避而不见我,并让值班窗口不要理我。据此,我有理由怀疑办案方右安门派出所被广州涉案方“公关”了。

    无奈之下,我请了律师依法提请行政诉讼,诉请右安门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责。可是没想到在诉讼中,广州荔湾区逢源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周绮文,涉案人逢源派出所民警陈永光共同胡编乱造一份不实的《情况说明》交到法庭作伪证。法院仅凭该不实的伪证,作出错误事实认定和错误判决!支持右安门派出所。以我所报案情,是当地政府的截访公务行为不归公安管辖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但支持了右安门派出所在答辩中称的:本案系广州市荔湾区逢源地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京的截访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对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者物品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工作人员所去地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要求赔偿,并由纪检部门负责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形没有管辖权。我不接受右安门的答辩。我报的的是人身伤害和财物被抢都属刑事案件范畴。

    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作为公安执法机关,右安门派出所非但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反而以民警陈永光涉案为由,辩称是当地政府截访的公务行为,公安无权管辖。即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第一,本人到北京不是上访,而是应约见律师。更何况我以前也没有到北京上过访。第二,无论当时或以往,我均没有过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无需广州警察陈永光跨省到北京公务执法。第三,即使是访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应受公安机关保护。这样的判决公然违背国务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访局等部委颁发的严禁暴力截访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更为邪恶的是,案发后,逢源派出所潘秋平所长,多次要我家人签字给我做精神病鉴定,妄图将我关进精神病院!并扬言花500万元……要我家破人亡!广州涉案方胡作非为触目惊心!昭然若揭。

    但是即使我不服该答辩和判决结果,但是判决已生效。于是我根据右安门派出所的答辩,到当地广州市纪委,荔湾区纪委,荔湾公安分局纪委反映,至今均不给片纸只字说法!

    我的遭遇,字字为实!反映了什么?反映官官相护,民众暗无天日!希望党妈妈依法治国不是欺民之口号,能让他们的罪恶昭然于天下,还我公道!



  • 文东海律师申请公开律师会费使用明细

    全国各地律师协会收的十亿会费去了哪里了?律师想知道!

    本律师于2018年5月24日正式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提起了要求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会费的申请。

    律协每年要向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收取几千和几万元的会费,据网上查到的资料,全国各级律协收取的会费近十亿。按理说,这钱花在哪是该主动公开的。可是我简单搜索了一下,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我所在的湖南,5个省律协和司法厅,10家网站,没找到一家网站上有会费收支的数据。

    另外,我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民政厅公开律协申报的工作报告,尤其是维权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我想看看,收了这么多会费之后,律协这“娘家人”除了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式“严管”之外,到底是如何对律师们“厚爱”的。

    按照律协章程的规定,律协有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职责。过去四年来,不断有律师被传唤、被逮捕、被判刑、被砸饭碗,但各地律师协会却对此毫无作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各地公检法的侵犯成了家常便饭,常常爆出律师被驱赶出法庭的新闻,而各地律协要么充耳不闻,要么就是专为各地公检法洗地,即便偶尔较真一把,也往往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对律师的管理也到了近乎变态的地步,首先是不断对律师的执业行为包括言论自由进行限制,出台各种所谓规定,给律师套上一个又一个“紧箍咒”;其次,每个律师每年还要被律协拿着放大镜检视一番,拿到盖上“合格”两个字的年检章,心中一块石头才算暂时落了地;第三,各地律协纷纷一改以往毫无存在感的形象,自信满满,主动出击,动不动就对律师立案调查、惩戒、中止和取消会员资格。

    而仅仅几年前,这类事件却很少发生,以至于“李庄案“能够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而且这种反响并不仅仅限于律师界。可以这么说,“李庄案”如果发生在今天,大家可能都见多不怪。是这几年律师群体整体素质下降到了充斥着违法犯罪分子的地步呢?还是律师群体被有组织犯罪团伙渗透了?早些年还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建设中国特色法治的重要力量”,可人还是那帮人,突然现在就揪出许多“别有用心”、“无良炒作”、“闹庭”,乃至“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的流氓恶棍。是人变了?还是世道变了?

    在社会公众眼中,律师总是西装革履的职业精英形象。凭借着多年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麻烦。但即便是这些精通法律的人士,每年除了要交会费,但却没人说得清会费去哪了。

    本律师在糊涂干了近十年律师之后,猛然醒悟,是该查查每年交会费养活的律师协会的帐了!

    文东海
    2018年5月24日



  • 被杭州警察打伤的李蔚向多部门提起控告

    【民生观察2018年3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维权人士李蔚在被杭州民警暴力打伤后,于今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多家相关政府机关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及控告书。

    据悉,近日,李蔚应北京警方的“两会”维稳需要离开北京去到杭州旅游。3月4日凌晨,李蔚在酒店房间遭遇杭州九堡派出所民警朱云峰带同多名辅警查房。由于该警执法不规范且态度非常恶劣,因此李蔚不愿配合该警的违法行为,结果该警在暴力破门后,多人对李蔚使用警棍进行暴力殴打并制服,致使李蔚多处受伤。被无辜殴打后,李蔚采用报警、投诉、律师介入等方式想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寻求公平合理的说法,但在110中心、警务督查等相关部门的怠慢漠视之下,未能获得有关警方部门的反馈回复,就连最基本的道歉都没有。

    昨天(3月5日)下午,李蔚在浙江纪中久律师的陪同下,去到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督查大队向王姓大队长当面口头举报了施暴警察朱云峰等人打伤李蔚的情况。其后,向江干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18年3月3日23时许,在括苍精品酒店闯入8202房间的警察及辅警的信息,包括姓名、警号、工作履历、学历;上述警务活动直接指令人的姓名、职务、警号、工作履历、学历;午夜进入酒店查验身份证的具体原因;对李蔚进一步进行指纹验证、前科检查的原因及法律依据;公开酒店视频监控及上述警员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的影像监控。

    今天(3月6日),李蔚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向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等机关寄出多份信息公开及控告书。1.向浙江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并附有控告书,要求公开:浙江省各级警方是否有“有犯罪前科的外地人到浙江省需要做指纹、DNA等信息采集及到警方做笔录的规定”。如果存在上述情况,该规定的法律依据或者文件依据是什么;2,向杭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寄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警察所谓执法依据等,并附有控告书;3,向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督查大队寄出控告书和法医鉴定申请;4,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责令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单;5,向杭州市检察委员会寄出控告书。

    有关李蔚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北京李蔚按“要求”离京却被杭州警察殴打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304/17094.html

  • 张秀屏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大抓捕”案一审遭福清法院冤判的张秀屏,其女儿张艳芳在昨天下午(2018年2月12日)受托替母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诉讼中心工作人员递交了一式两份《刑事上诉状》。工作人员当即在《刑事上诉状》上加盖收讫章后,表示现临近春节长假,会延后寄给承办法官。

    张秀屏于2018年2月6日在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就“福州大抓捕”案宣判获刑1年6个月后,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并口头交代正在旁听的女儿张艳芳替她上诉。张艳芳表示,家属至今还未收到福清法院一审判决书,因为上诉期只有10天,又临近春节长假,她妈妈张秀屏是文盲不会自己写上诉状。之前张艳芳找官派指定律师帮忙上诉无果,还好从法院判决文书网得到福清法院作出的(2017)闽0181刑初592号刑事判决书,才得以及时提起上诉。

    据悉,“福州大抓捕”一案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司法侵犯人权十大案件”之一。有隋牧青、林洪楠、葛文秀、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李柏光、刘培福等多位著名人权律师介入代理。张秀屏乃“福州大抓捕”涉案的十四名被告之一,并在一审被判1年6个月。此前,张秀屏由于不堪忍受强拆失去家园,才走上了艰难的上访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张秀屏走投无路下,曾两次被迫在北京自杀抗议。其中一次,是在中南海前喝了一整瓶农药,后经北京301医院救治了7天才清醒过来。虽然张秀屏捡回一条命,但落下了胃穿孔后遗症。此后,张秀屏带着孱弱的身子仍然积极参加福州冤民“每周一聚”维权活动,乐于助人,抱团维权。张秀屏经常声援或现场围观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侵犯人权事件,为此屡屡遭受当局更进一步迫害。

    附《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秀屏,女,1956年1月23日出生,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9号,现羁押于福州第二看守所506监室。
    委托上诉人:张艳芳,女,1976年2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350104197602290061,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村仙岐1号,系上诉人张秀屏之女。
    上诉人涉“寻衅滋事”一案,强烈不服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闽0181刑初592号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福清市人民法院(2017)闽0181刑初592号刑事判决;
    2、请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定上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2016年9月初,上诉人等十几人在去福建省屏南县游玩时,相继被抓。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参与“三坊七巷民主自由行,纪念64,省高院闹访”三项涉嫌犯罪,原审枉判“省高院闹访”构成寻衅滋事,罪名成立。

    具体上诉理由如下:
    1、原审事实认定不清:上诉人于2016年6月29日去省高院上访,短暂快闪拉横幅“暴力强拆,还我产权”来表达诉求,仅是为了找寻上级领导来主持公道,意欲解决问题。原审只是笼统地认定以同案被告林炳兴等二三十人在省高院举牌、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闹访,却未明确认定上诉人在省高院上访时的具体行为,把他人的行为强加到上诉人头上,明显事实认定不清。
    2、程序违法:1)上诉人因本案,2016年9月3日先被行政拘留10天,9月13日变更强制措施转刑事拘留30天,限制人身自由(拘留)共达40天还未被批捕,超过[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批捕时限(37天内)。上诉人(2017年3月16日才被批捕)在未被批捕情况下,依法应在不超过37天就要被无罪释放,可仍然被违法羁押达40天才取保候审。2)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材料构陷,省高院于2016年8月31日报案,上诉人于9月3日被抓,可上级指定福清市公安局管辖,于9月7日才立案侦查。
    3、上诉人没有主观“寻衅滋事”故意:上诉人因房子遭强拆,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长期未依法得到公正安置补偿才上访。上诉人上访事出有因,意欲找寻上级领导主持公道解决问题,不存在“寻衅滋事”主观故意。上诉人仅仅只是“快闪”来表达个人诉求,没有因此造成省高院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不符合刑法293条第一款第4项犯罪特征,根本不构成犯罪。
    4、选择性执法:原审既认定从2016年6月底开始每周三林炳兴和上诉人等二三十人,都在省高院门口“每周一聚”闹访,构成寻衅滋事犯罪。除本案上诉人等归案的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外,按[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其余人应当也构成共同“犯罪”,但原审却未依法追究其刑责,违反[刑法]第四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明显是选择性执法。
    5、证人证言系有组织诱导,有栽赃陷害之嫌:证人都是省高院保安,与本案当事人林炳兴被打有直接厉害关系,而且都未依法出庭作证及质证,其证言明显系有组织诱导,有栽赃陷害之嫌(贼喊捉贼)。

    综上,本案的发生,明显因杭州G20峰会畸形维稳在作祟,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罪名构陷,从原审故意只字不提本案“省高院闹访”的起因,由林炳兴省高院上访被保安围殴打致伤事件而引发,可以看出本案事出有因。上诉人等人只是抱团维权,根本没有寻衅滋事主观故意或作案动机,林炳兴人被打无处讨说法,还要被构陷迫害而坐牢,岂有公平正义,岂有法律!最后,请求贵院本着预防冤假错案再次发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改判上诉人无罪。

    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秀屏
    委托上诉人:张艳芳

    2017年2月12日



  • 律师向四级公安部门发函查询高智晟的下落

    【民生观察2018年2月5日消息】近日,国内两位维权律师燕薪和张磊以高智晟亲属委托律师的身份向四级公安部门发送律师函,查询失踪已达半年的高智晟律师的下落。

    据律师披露的公开消息显示,高智晟于2014年8月出狱后,一直被软禁在陕北老家山村里。2017年8月13日,高家人发现高智晟失踪。后从相关人员披露的信息得知,高智晟为了摆脱软禁,在友人协助下秘密离开了被软禁地,二十余天之后被公安部门找到并控制,但是迄今为止,高家人尚未收到任何公安部门的任何通知。

    两位律师表示,曾经协助高智晟离开其软禁山村后被抓捕的相关人员明确指称高智晟被中国的公安部门控制,但目前律师并不知道具体是哪个公安部门控制了高智晟,律师亦曾前往多地多个公安部门查询,均得到没有办理高案的回复,因此,两位辩护律师为了履行律师职责,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无奈之下只能同时向四级公安部门致送律师函。

    附:公安部门应告知高智晟人身状况的律师函

    公安部,陕西省公安厅,榆林市公安局,佳县公安局:

    我们,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燕薪、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作为高智晟亲属委托的律师,为了履行我们的律师职责,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高智晟人身状况事宜,致函如下:

    高智晟于2014年8月出狱后,一直被软禁在陕北老家山村里。2017年8月13日,家人发现高智晟失踪。后从相关人员披露的信息得知,高智晟为摆脱软禁,在友人协助下秘密离开了被软禁地,二十余天之后被公安部门找到并控制,但是直至今天为止,其家人没有收到任何公安部门的任何通知。

    我们曾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榆林市公安局、佳县公安局询问该单位是否有办理高智晟相关案件,上述三单位的相关人员均表示没有办理。

    我们认为,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均明确规定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亲属,我国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授权公安部门或者其它权力部门可以对一个公民进行强迫失踪。故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其亲属告知高智晟现在的人身状况。

    鉴于曾经协助高智晟离开其软禁山村后被抓捕的相关人员明确指称高智晟被中国的公安部门控制,鉴于前述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应当是有效的,鉴于我们不知道具体是哪个公安部门控制了高智晟,故同时向四级公安部门致送此函。

    特此致函。

    燕薪律师、张磊律师
    2018年2月2日

    注:此函邮送四级公安部门负责人

    有关高智晟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精神病儿子弑父 因电话求救未果老母向移动索赔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某村一对68岁老夫妇被精神病儿子殴打,其中老父亲当场死亡,母亲被下病危通知书。殴打发生时,老母亲在5小时内向外界打了42个求助电话均因信号差无法接通,其家属认为手机运营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发几天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为秦家安装了信号增强器,但是秦家小儿子秦仕文不满该处理结果。秦仕文认为,虽然自家有主要责任,但是出事后5个小时都由于信号问题没能打通求救电话、延误了父亲抢救时间,移动公司应承担这部分责任。

    68岁母亲5小时内拨打42次电话求救 均因信号差无法拨通

    2017年10月7日上午8:30左右,因家庭琐事,秦家患有精神病的大儿子秦仕才与父母发生争吵,并用小板凳殴打其68岁的父母秦义祥和罗洪珍。据了解,被大儿子殴打后,父亲倒地无法动弹,母亲罗洪珍昏迷至9:30,之后便开始用手机打电话向三个女儿求助。

    电话从9:30打到下午一直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上午10时许,二女儿曾接到母亲电话,但没等到说话信号就断开了。“要么就是没法接通、要么接通后又马上断开了”,直到下午两点半左右,二女儿才接到母亲的电话,得知“家里出事了”,三女儿最早赶回家中,“父亲躺倒在地,已经没有了呼吸,母亲趴在门口、满头是血”。下午4、5点钟,120救护车和当地警方相继到来。

    据小儿子秦仕文介绍,自己在重庆工作,平日里都是通过电话和父母取得联系。二姐家距离父母较远,坐车需要一个小时,平时通过电话与父母联系。三姐离父母家较近,坐车需要十分钟左右,因此得知此事后,三姐马上赶回父母家,但是一切都迟了。

    据秦仕文介绍,其大哥秦仕才已患有20余年的精神疾病,发病较轻时,会喝茶、在房间里不停走动、不睡觉、胡言乱语,“以前有人激怒他,他也打过人,但都是轻微伤口,都是在可控范围内”。

    目前,精神病哥哥被送到南江县民康医院集中治疗。经过数月治疗,母亲罗洪珍也已经痊愈。

    曾多次投诉 均无改善

    秦仕文认为,出事后5个小时,母亲因信号差没能打通求救电话,移动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秦家住在山区,从2006年起使用中国移动,“从2006年到2016年信号一直非常好,我们也是看中信号好,能及时和家里取得联系,才用的中国移动”。

    据秦仕文介绍,从2016年底起,信号突然变差、难以打通电话,“从2017年初到9月份,我曾在2月份、5月份和9月份,3次拨打10086投诉手机无信号问题,2月份秦仕文第一次投诉,该公司称正在升级网络需要等一段时间,5月份我再打电话投诉,他们还是说正在改造升级,让接着等,最后一次就是9月份我又打电话投诉,那次我真的急了,态度很差跟他们说’老是搞不好,家里有什么事我就找你们’。

    移动公司事发后安装增强器 称正在核查此事

    事发后,秦仕文将母亲送入医院治疗,并且安葬了父亲后,再次打电话投诉,“这一次我打电话说家里出事了,当天他们就给了回复,第二天(也就是10月14日)上午就派工作人员安装了家庭信号增强器”。

    之后秦仕文来到南江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质,办公室经理称,10.7发生的事故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移动公司网络信号只要做到80%的网络覆盖率任务就算完成了,不可能做到全覆盖,也没有义务做到全覆盖。那一带人员稀少,用户不是很多,建一个基站投入和收入不成正比。另外,那一带基站建立了很多年,很多设备老化才导致信号发射功率低下。

    秦仕文称,为了此事他特意查了《电信法》,“《电信法》有规定,用户反映了情况之后,48小时内要有解决”。

    2018年1月4日下午,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致电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称,目前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我们正在核实、查证这件事,之后有进展会及时向外界公布”。

    律师解读 移动公司对死亡不担责 但与机主违约

    对此,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吕振宗律师,吕律师称,移动公司对死亡事件承担责任是很牵强的,将移动公司和未及时抢救联系起来,是扩大解释法律因果关系的内涵。有义务才会产生责任,移动公司不对死者存在直接义务,情理上的逻辑因果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直接的因果关系。

    但是,机主和移动公司之间存在电信服务合同关系,机主反复反映信号差的问题,工作人员也答应给安装信号扩大器,却迟迟未履行,可以认为移动公司构成该合同的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前提下,死亡事件可以认定为该违约责任的损失情节,机主可要求多赔付违约金。也就是说:不能认定移动公司对死亡承担责任,但与机主间违约,违约情节重大,可以多主张违约金的赔偿。

    (来源:法制晚报 http://news.ynet.com/2018/01/05/836524t70.html 2018-1-5)

  • 东北复核案囚者向心理医生袒露抗争理念 遭转送小榄精神病院

    梁颖礼facebook本周一(20日)发布其在狱中寄出的信件内容。信中提及梁指自己本月14日从高院返回塘福惩教所后,被转送小榄精神病院。

    而梁表示,被转送精神病院的原因,是因「初入册时见心理医生,他问我是否清楚自己因甚么事入来、心情如何之类(都只是一些基本问题)」,而梁坦承自己想法,包括「关于东北发展规划的不公义(四万份反对书VS七份同意书、强行收地实况等等),又提到素食合作社和他与乐队意色楼AN ID SIGNAL的巡演。心理医生问及有甚么搞抗争的人值得尊重,他提到甘浩望神父和行为艺术家程展纬。梁又指,事后该医生「向同事大嗌:『四个大字』,之后我知道『四个大字』即是要送去小榄或精神有问题的意思」。

    梁在信中指,次日即被转送小榄精神病院并遭单独囚禁,期间听到「其他房间的人大嗌、不停拍门、哀求不要打针」。他又批评「只要相关人员在他手上的表格上一剔或交叉,我就很难证明自己不是他们说的精神有问题,他们手上的纸笔是极暴力、残忍的工具。」他指入狱后再被送入精神病院,是「极端情况」,没有比「二度伤害更贴切的形容」。

    (来源:香港01 https://goo.gl/ov9GtS 2017-11-24)

  • 被中国“精神病”11年 徐武跨海向台湾求救

    许多人认为,中国的人权法治一直当前最大的问题,在这里,要叙述一个“被精神病”徐武的血淋淋经历,可能会让更多台湾人好好思考一下,他的过去会不会成为你的未来。

    湖北武汉人徐武,只因与中国国营企业上司不合,已“被认为”是名精神病患11年,并曾进出过精神病院两次。不过,徐武两次的离院,可不是走到医院柜枱办理离院手续那样单纯,而是如同电影《飞越杜鹃窝》般,无所不用其极,逃离精神病院。但至今,还是难逃有公安局家世背景的上司手掌心,仍被常年被软禁在家,没有任何法源依据,也不知道会持续到何年何月。

    “很多人也跟我一样受委屈,但都只是不说话。”徐武11日致电《上报》求援,诉说着当时打官司的心情,他一心一意只是想要“争取法治”,希望法院可以给他公正的判决,只是谁能料到,这番固执,又或着说是天真,让徐武走上“被精神病”的不归路。

    今年已49岁的徐武,从1999年起,进入中国国营企业武钢炼铁厂工作,但时常因工厂内部不公平的待遇与保卫科上司发生争执。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04年底,徐武因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与上司争论不休,赴湖北省政府陈情,但事后被武钢炼铁厂长毒打。经过长时间调解,最终厂长愿意和解,但徐武拒绝,认为非要打赢这场官司不可,因此与上司埋下深仇大恨。
    就在2006年12月,徐武在天安门点了根蜡烛,随后立即被北京公安抓走,又被送回武钢炼铁厂。没想到,徐武紧接着“被宣布”患有“偏执性精神病”,被羁押在“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的特殊病房。自此,开启了他的“被精神病”人生。

    你一旦被宣布为疯子,你做的一切都将被视为疯子做的事,合理抗议被视为否认现实、被害妄想症。-《隔离岛》(Shutter Island)

    来年6月,徐武不甘心就这么被关着,趁着医院放风期间,在顶楼拿了把锯子,把医院后门的门锁锯断逃出,顺利逃跑了20天还是被抓了回来,而这一待又是4年。

    “不听话的话他就电你打你,还砍你伙食,不给你吃饭。”徐武回忆着精神病院的情形,他说,每天除了三餐以外,其余时间都待在医院的活动间跟其他“病患”关在一起,看电视发呆,方便管理,根本没有疗程。

    过了4年多,在2011年4月19日这一天,徐武找到机会。当时医院正好在施工,病房被调到一楼,他利用被单将窗户旁的铁栏跟包住,再用木棒搅动,让铁杆弯曲、缝隙变大,而钻出了医院。他混上火车来到广州,并且向《新快报》、《南方台》等当地媒体投诉。

    但好景不常,一般来说,中国公安若非遇到“国家动乱”等级的案子,是不会“跨省”追人。但是,同月21日下午1点,徐武当天在广州原已约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却被突然现身七、八名操着湖北口音人士带走。晚间11点,武汉公安声称,他们拥有正当的法律文书与证据,逮补徐武的理由为“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坚持不放人。

    接着在2011年6月,负责治疗徐武的武钢职工二院发讯给其家属,警告徐武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如果家属要接回,要负起监护责任。 自此,徐武虽回了家,但有自称“维稳”(维持稳定)的人士24小时待在徐武家门口,不许其出门,也不让任何家人以外的人士进入徐家,把徐武彻底软禁在家。

    目前徐武只能靠家人维持生活起居。而未来,路途茫茫。

  • 起诉国家信访局不被受理 向高院赠送“行政诉讼法”

    [访民之声2017/8/22消息] 因起诉国家信访局不作为及国务院信息不公开难以立案,今天十余名原告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法院举行赠书仪式。

    据了解,访民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赠送的是一本行政诉讼法,由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队上述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原告们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其下级法院有案不立还曾被警察抓走。

    投诉无门的原告们认为是可能是法院不懂法,或是知法犯法才造成的这个结果,所以今天他们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赠书,并指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符合立案条件却有案不立的,上级法院可以指令下级立案,并追究先关人员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在京访民起诉国家信访局遭警方镇压 十五人被关久敬庄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jp/2017/08/blog-post_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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