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强制

  • 河北段淑兰遭截访后强制返乡 王洪立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5消息:河北阜平县阜平镇大元村段淑兰因为一双儿女被残忍杀害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在京上访,5月27日被劫访人员在信访部门强制返乡。

    段淑兰说,他们就是不让我在北京上访,没事就来骚扰我,我躲到母亲家里他们也找来,阜平县城关派出所这几天天天来,让我6月份不要上访,过了6月再走。

    此外,6月3日本网报道的河北省肃宁县城关镇城内村王洪立被拘留(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603/14461.html),但拘留性质不详。今天王洪立家属发来了刑拘家属人员通知书,通知书上载明,王洪立被肃宁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肃宁县看守所。

    辽宁省沈阳市访民邵英利受到打压的程度要轻一些,他6月3日在天安门被抓到马家楼,沈阳截访人员把他接回沈阳,在派出所关押了48小时后获释。

    段淑兰和一双儿女的照片:

    王洪立的刑拘通知书:


  • 从「摇摇哥」强制送医的争议,看强制住院的历史

    我不赞成松绑强制住院的条件,也反对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只希望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送医条件、过程,能够有更合现实和不违反医疗原则的规范。
    近日,「摇摇哥」强制送医的争议 ,又浮现新闻版面。这个社会,似乎总是在争议中渡过。对问题的澄清,似不太在意。对解决或改善问题的具体办法,也兴趣缺缺。仅在空洞、繁复的法律文字中针峰相对,各说各话、互不相让。
    我想把台湾精神病人送医的历史,依个人经历过的实际状况加以叙述,让大家有一个简单的了解。也许,对目前的争议和未来的精神医疗走向,提供另一个可以思考的空间。
    在八0年代中期以前, 对精神病病人的送医,主要有二个方式:1. 任由家属自行负责;2.政府强制安置。政府的强制安置,以台北市为主。我想,当初应是出自政治、社会考虑。因为,台北市不容许出现「路倒」,以免妨害观瞻、治安。
    「路倒」,是指倒卧路旁或衣衫褴褛在街头游荡的人。只要警察看到,就会填具路倒三联单 ,然后,强制安置。安置,有二个地方:1.社会局特约医院;2.游民收容所。依警察的初步判断,若怀疑有身体问题,送特约综合医院(以公立为主);若怀疑有精神问题,送特约精神科医院(以私立为主);若无怀疑身体及精神问题,送游民收容所(公立,由社会局负责)。路倒安置之费用,在未找到可付钱的家属前,一律由社会局负担。五、六十岁以上曾住过台北的人,大概都知道当时的台北,很少看到「路倒」的人,也很少看到「游民」。
    对特约医院新收治的「路倒」疑似精神病人,在一个星期内,必须由负责的公立精神科疗养院医师诊断确认后,才能继续住院,社会局才会继续付钱。我在1983-1987年曽任市立疗养院保健科主任兼负责台北市小区心理卫生工作。我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每星期对台北县、市近29家特约医院通报的新病人,到院去做诊断确认。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未看到非病人被「强制」收治的情形。换句话说,在一般情况下,警察对精神病病人的初步判断,错误率似乎远比预想的状况为低。让人比较奇怪的是,由外县市来的「路倒」,似乎明显偏高。我知道,台北市外的县、市,财政相当困难,家属也因贫困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将病人「丢」在路上。因此,我和社工总是不太积极追问他家住那里,而照原始申报的「无名氏」,尽可能拖到他们改善到某一个程度才停止。
    对精神病人突发精神病行为而造成的问题,在戒严时期,处理相当简单。尤其,在蒋介石总统时期,任何波及到领导阶层的所谓「安全」问题时,病人的消息和境遇,通常皆音讯全无。我首次碰到的个案是一位女病人。她在1974年蒋介石逝世后不久,突然强闯总统府,要坐总统的位子。消息并未见报,在一段时间后,医院才接到警总要求收容病人的公文。这位病人才幸运的住进医院。在治疗稳定后,要让病人出院,但,警总却要医院保证病人不再犯才能获准。经过近半年的反复说明、沟通,病人才获准出院改门诊治疗。
    另一个例子,则是1976年双十节的谢东闵副总统爆炸案。案发后,警总等单位立即展开全面的搜查。有一天,外来安全单位会同人二直闯病房,要求比对所有病人笔迹时,被病房护理人员阻在门外而爆发争执。主治医师胡维恒就带我们几位住院医师,在病房门口与他们争论。最后,他们才悻悻而去。
    这二件事件,都是发生在叶英堃教授创立和担任台北市立疗养院院长期间。在戒严时期,对叶院长能够挡住压力而维护病人权益的勇气和坚持,我们都满懹尊敬。也可看到当时精神科医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尊严。
    真正改变的开始,是在李登辉总统时代。干扰总统府危安的精神病人,已改由警察要求家属带病人就医。精神卫生法,在1990年正式公布实施。虽然,经济的富裕加上人权、法治观念的改善是立法成功的因素,不过,1984年萤桥国小悲剧造成的强大民意压力,应是促成及早通过的重要推力。精神病人的就医问题,才逐渐受到正视。虽然仍发生1998年的北一女泼酼酸事件,不过,精神病人的受/就医权益,已受到某种程度的保护。
    「摇摇哥」的争议,我看到的是对精神卫生「法」的二个极端冲突想法,却忘掉了「法」的目的和精神。公权力和支持的一方,希望扩大适用范围;非公权力和反对的一方,则希望限缩适用范围。也许,大家都需要冷静、理性的思考,以获取合理的共识。就此个案,我想提出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依现行的精神卫生法,强制就医需符合二个条件:1.严重病人;2.需有自伤、伤人或之虞者。以「摇摇哥」个案来讲,北市社会局希望未达自伤、伤人的标准,即可强制送医;政大师、生,有多达千人则「作证」摇摇哥没有危险性,也从来不曾伤害自己或他人,支持他可以拒绝强制送医。摇摇哥是否真有「病」?,或者,他需要不需要接受「治疗」?反而未被严肃讨论。
    扩大适用范围,是行政机关希望便宜行事,甚至带有极权心态,可能造成侵犯人权之虑的倒退行为。松绑条件,是否会因为被误用,而造成无关人等的人权被侵权伤害及压缩真正需要治疗病人的预算、经费,亦是必须严肃考虑的问题。反对者见诸媒体的理由,则亦有待商榷。若,摇摇哥真的有病,他需要的是适当、合理的医疗,而不是他「需」、「不需要」治疗。对不幸生病而难以正常、适当保护自己权益,或因病而非自愿伤害他人的病人,舍弃其应有的治疗权而任其自生自灭,真的能算是保障「人权」吗?作证不会自伤、伤人,真的能保证吗?一旦出事,病人不是又被不公平的对待和污蔑、仇视?
    对精神病或疑似精神病病人精神病行为的处理,其实,远比其他精神疾病、物质滥用/成瘾或人格障碍等单纯,成效亦相对较好且较能预期。对愿意接受治疗的病人或疑似病人,由自己或由家属陪同就医,不应受到任何干扰或限制。对无病识感,拒绝就医的病人或疑似病人,若出现异常行为且影响到他人时,某种强制性的保护(限制),促其就医,可能具有其需要/必要性。例如,家属或善意的第三者,发现有人(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家里或公共场所出现较持续性的、令人担忧的、难以控制的精神异常行为时,可以通知警察帮忙处理。若警察发现个案为疑似病人,且有自伤、伤入的行为或有此疑虑时,可以采强制送医途径,由医院依法进行评估及决定是否强制住院的流程。若无上述忧虑,警察则通知家属带回。必要时,恊助家属带当事人就医。
    这是在八0年代中期后,我在参与卫生署精神医疗䆺议小组时,成员在多番讨论后的规范建议。较引起争议的是,家属或善意第三者的通报,因未有精神科专科医师的诊断,可不可能发生误报?应不应送医?如何送医?在考虑病人就医权利和公共利益间的平衡后,提出设有紧急强制就医的机制,让医院可以有短暂、必要的医疗鉴定、评估(必要时,可开始治疗)的观察期,过滤和降低错误。至多在七天内,必须由二位专科医师做出判断,来决定被鉴定者需进入强制住院的流程继续治疗或让其出院。这是以医疗为目的、主体,当时所获得的共识。也成为1990年精神卫生法的基本蓝本。
    真正造成改变的是马政府时代。在高调提倡所谓保障人权的口号下,卫生署对精神卫生法做了修正。严重或疑似严重病人,必需有专科医师的诊断,且需有发生(或可能发生)自伤或伤人的状况,才能强制送医。换句话,家属或善意第三者的通报,若无法具有前述条件,皆被排除。诊断及强制观察、鉴定的暂时性安置措施,也被缩短且需经过层层关卡的院外通报和审核。紧急安置二天内必须由二位专科医师鉴定是否要强制住院,若逾五日未能得到结果,即必须让当事人出院。强制住院的申报,还必须经过法官审理、判决。时间的缩短和繁复相关法律程序、申报表表格的大量增加,会不会造成强制住院个案错误率虽减少,却排除或限缩了更多病人可能该有的就医权利(新制后,强制住院明显减少)?我不敢断言,不过,过多的非医疗因素,明显的干扰了医疗的正常运作,却是事实。
    精神病人的强制就医,本来就不应该是医疗问题。因为,以医师的立场,任何病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医疗。精神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一样,是一种病。同样应该/必需接受长期规则治疗。预后,也不比上述等疾病差。问题只在于,有、无强制就医的措施而已。缺乏病识感、不依医嘱服药,哪种疾病病人没有出现这些状况?唯一的差别,只在于精神病行为(症状),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层面,可能较广、较复杂及较严重而已。在长期负向的偏见社会环境下,精神病人的治疗,并没有得到类似其他疾病应有的就医权利。强制就医,必需以医疗为主轴,在病人就医权利和公共利益间取得合理的平衡。社会也必须在获益-代价(benefit-cost)的衡量中,寻求和取得该如何实行的共识。
    我不赞成松绑强制住院的条件,也反对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只希望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送医条件、过程,能够有更合现实和不违反医疗原则的规范。虽然家属或善意的第三者,对精神病的诊断可能不太清楚,对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评估,亦不像立法者那么「专业」。不过,对异常精神病行为的认定,除非是恶意或别有用心,其错误率其实并不高。因此,让家属和所有善意的第三者,适度的参与个案送医的过程(如,善意的通报,让疑似的个案得以送医接受该有的评估、治疗),对病人和社会,应皆有正面的功能,值得大家思考。
    生「病」,并不是犯「法」。「强制」就医,虽然在短期内限缩了病人的某些权利,却保障了他/她应有的就医权利,也降低对自己和他人的可能伤害。
    (来源:新公民议会http://newcongress.tw/?p=6892 2016/4/3)

    回目录

  • 强制就医大执法 「被精神病」时代来了?

    内湖4岁女童遇害之后,检讨声浪四起,矛头尤其针向精神卫生法中的协助就医、强制就医机制,台北市今(31)天就传出警察开始严格执法、强制送医在政大生活多年的「摇摇哥」,引爆争议。专家就忧心,部分县市无疑在滥权,滥用法令,把被小区看不顺眼、没任何危险行为的人「被精神病」随便抓人。
    网友今在脸书PO出影片,披露生活在政大多年的「摇摇哥」(丁先生)中午12点半左右,被文山一分局警察、消防队、社会局、卫生局及政大驻卫警察会同强制送医,过程中丁先生不停反抗,并不断喊着「我没有犯法!」、「我甘有伤人?」、「我甘有安怎?」。
    引发争议的就是警方依据的精神卫生法第32条:警察机关或消防机关于执行职务时,发现病人或有第三条第一款所定状态之人有伤害他人或自己或有伤害之虞者,应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并视需要要求协助处理或共同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即护送前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就医。
    台湾社会心理复健协会理事长滕西华批评,台北市此举根本荒谬,精神卫生法第32条重点应是协助就医而非强制就医,且前提还是必须有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
    滕西华强调,原本精神卫生法第32条为的是发挥小区、社会互助的精神,但现在却变成小区「互摃」条款,滥权之下,只要是小区平常看不顺眼、曾滋事的人,随时都可能「被精神病」抓走,她呼吁精神医学会应站出来以正视听。
    卫福部心口司长谌立中不讳言,精神卫生法第32条在执行上,对人权是存在争议的,但平衡的点该放在哪,没有一定标准,不是谁说的一定对、谁说的就一定错,必须看时代背景而定,有社会共识才做这件事。
    谌立中强调,除非有明确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该法条,他也指出,在执行面上,并非一下子就强制就医,应站在关怀的角度协助患者接受就医。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院长杨添围则表示,该病人于松德院区确实留有病历资料,目前经急诊医师诊察,病人已同意接受安排住院治疗,院方是本着于精神医疗专业,对于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者,依其意愿安排妥适治疗,或依现行精神卫生法规范,进行强制治疗程序。
    (来源:Yahoo奇摩https://tw.news.yahoo.com/%E5%BC%B7%E5%88%B6%E5%B0%B1%E9%86%AB%E5%A4%A7%E5%9F%B7%E6%B3%95-%E8%A2%AB%E7%B2%BE%E7%A5%9E%E7%97%85-%E6%99%82%E4%BB%A3%E4%BE%86%E4%BA%86-104042371.html  2016年3月31日)

    回目录

  • 因不服中共两会强制维稳而绝食抗争的许乃来今开始进食

    今天上午上海公民程玉兰.王彪.姜家文等三人从北京赶往天津塘沽中医院,探望仍然坚持绝食抗议的人权捍卫者许乃来先生,及其10岁的女儿许严之。许乃来仍然很虚弱,躺在床上,面色苍白,无法言语。据他女儿和护士介绍他近三天来一直拒绝进食、输液,(他女儿反应政府安排的那位护工对爸爸不好,还…,)。许乃来在程玉兰、徐秦等朋友的劝说下开始进食和输液。程玉兰不但给许乃来喂了稀饭,还帮他女儿洗了头发和澡。并且对徐乃来转达成都公民挪威哥哥委托:我们已有费用安排为孩子抚养费。希望他找一个信主的家庭将孩子先寄养。临走时程玉兰与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做了充分的沟通,拜托他们一定要坚持给许乃来进行常规治疗,并直接向当地警察(警号321067.320440)提出:换掉目前的护工(原因都懂得的),警察同意。
     
    最后,我们真诚祝愿许乃来能够早点好起来,还孩子一个乐观、坚强、相对健康的爸爸!许乃来,我们所有的朋友都等着您回到我们的身边,回到推动中国人权进步的前沿,加油!
    也感谢所有牵挂许乃来父女安全和健康的朋友声援、探望、资助!大家一起抱团取暖,共同努力,去迎接民主宪政的曙光!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中国人权观察 徐秦
                        2016年3月29日

    许乃来

  • 山东访民刘玉英被押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经诊断无精神病

    刘玉英,女,今年71岁,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回河镇申庄村人,是个地地道道的的农村妇女。1996年,女儿马平香死在夫家后她就开始为女儿上访伸冤,一直坚持到现在。在上访的过程中被拘留、殴打、关精神病院,使她本就痛苦不堪的身心又增加了更多的痛楚。
     
    刘玉英说,我女儿是经人介绍1991年嫁到济阳镇粮食口村。不时回家住几天。1996年7月3日下午女儿带着4岁的儿子杨元帅回婆家,回去当天因为给爷爷口粮的事夫妻发生争执,女儿被女婿杨兆芳活活打死在晒麦场上,身上伤痕斑斑,当时有村民目睹了这个过程。
     
    我女儿死后第二天下午5点多,她夫家才来人送信说,我女儿喝药了,在家输液,没啥大事,不让我去,我儿子跟他们去就行。我不放心爬上了他们的车,也要跟着去。还没到地方送信的就跑了。我们自己去了女婿家后没看见我女儿,他们才说我女儿喝农药死了。我坚决要求看我女儿尸体,他们带着我们乱转,在女婿父亲屋里,地上有个坑,女婿的爷爷屋里地上也有一个坑,说是天热,把尸体放里边不会坏,但里边没尸体。直到天黑在村民的指点下我们才在女儿家的三轮车上看见我女儿。当时用手电照着,发现我女儿身上穿的衣服不是从家出来时的衣服,女儿头上好多处伤,两个耳朵烂了,耳根发紫,耳内流血水,鼻子里也流血水,眼部紫兰色,眼睛瞪的很大,张着嘴,咬着牙,嘴里有淌下的血迹,两边太阳穴都有伤。解开女儿衣服发现,身上多处伤痕。
     
    刘玉英的儿子马平怀叙述,当时老太太哭的死去活来,我一看不是喝药自杀,不顾天黑夜晚,半夜12点左右赶到济阳县公安局报案,奇怪的是警察当即说我报的是假案,还对我连桑带骂。7月5日凌晨2点钟左右,警察怀疑我报假案,要把我铐起来,送去关。我一再说明是真的,再三要求验尸他们才答应出警。
     
    到早上4点,公安局决定验尸,通知我一家随传随到,不过他们态度非常恶劣,县公安局吴玉泉、张继磊等人把我骂的不轻。尸检时,因为马平香的太阳穴处非常软,我要求公安局拍照取证被拒绝,尸检也没有检查头部。
     
    尸检结束后,张继磊当众说,马平香是服用有机磷农药中毒死的。并让刘玉英签字,刘玉英要求解剖头部,张继磊说“只能解剖胃,其他地方不能解剖,杨兆芳就打了她俩嘴巴,不会造成死亡。”
     
    刘玉英说,后来有好心人告诉我,“4日晚警察就到村主任家了”。这时我才知道为什么他们态度那么恶劣,凶手的叔叔是村主任,他们怎么会为我说话!
     
    刘玉英的材料记述,5日早上8点多时,刘玉英刚到女儿家门前,她的小外孙杨元帅突然从人群里窜出来说,“姥姥,俺爸爸用推麦子的那玩意(三轮车摇把)把俺妈打睡着了”!孩子话已出口,就被杨兆芳的四爷爷杨发舜抢走藏了起来。
     
    为了弄清真相,刘玉英一家找到多个杨兆芳的亲属,其中,杨兆芳的婶子刘明兰说,“4日杨兆芳去了城里,上午11点左右,我和我妯娌拉着马平香说去中医院,到窑厂东侧我们就掉头回来了,没到医院”。7月7日在两家交涉尸体下葬时,杨兆芳的叔叔无意中也说出了此事,证实刘明兰所说属实。
     
    7月12日,县公安局吴玉泉等人逼着刘玉英签字掩埋尸体,刘玉英抱着一线希望到省公安厅求助,被告知“破不了的案子有的是,你这算什么案子”。当天下午,吴玉泉等人再次威逼让埋人,刘玉英要求吴玉泉写下保证,案子继续查办。吴玉泉说,“你不相信我,就是不相信党”,最终县公安局不顾刘玉英一家人的阻拦把马平香的尸体强行下葬。在其为马平香整理遗容时,仅血水就洗了两大盆。
     
    就在马平香尸体下葬的当天晚上,马平香的夫家给了刘玉英县中医院医生王功德开的病例和抢救记录。刘玉英认为这些都是伪造,人死后她就一直向杨兆芳索要医院的抢救或缴费单据等相关证物,证明马平香确实被医院抢救过。但杨兆芳一家说是当时忘要这些东西了。人死了这么多天了才拿出来里边定有问题。
     
    为了还原真相,刘玉英一家又找到了王功德等人,王功德当时很直白的说,“是院长让我写的,我敢不写吗”负责盖章的马医生记得是7月8日王功德写的,他盖得章。
     
    接下来的鉴定结果更是让他们一家难以接受,鉴定结果竟然是“农药中毒而死”。而且这个鉴定结果在鉴定完4个月后经多次索要公安局才让她们看了一份鉴定书的复印件。
     
    从此,为了给女儿讨还公道,刘玉英抛家舍业奔走在省市各有关部门之间,遭遇无数次的推脱之后刘玉英开始进京上访,2000年才有再次验尸的机会。打开棺椁发现尸体已成白骨,头部右颞骨凹陷骨折。马平怀刚想用相机拍照取证,被法医阻拦并下令填坟。尸检3年后,公安局才给了刘玉英一份和先前一样鉴定结果的鉴定书。
     
    刘玉英不服这样的结果继续上访,因其上访行为惹恼了政府。2004年2月28日,在家照顾小女儿月子的刘玉英发现孩子鼻子出血就到担任村主任她的小叔子家求帮忙送医,结果刘玉英被送到公安局,随后镇政府和信访局的领导把她送到了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的大吴家精神病院。
     
    到医院大夫很爽快的就把她收下,也没给她检查就关进病房,直到3月15日送她去的人才把她接出来。这期间她家人并不知情。刘玉英说,“这是个私人医院,就是朱小萍和刘军他两口子开的,好在他们有点人性,没给我用药”。在刘玉英的儿子马平怀的央求下,2008年8月5日朱小萍开具了一份刘玉英曾经住院的证明。
     
    2008年2月28日上午,在公安部上访的刘玉英被公安局截访人员带到驻京办关押 ,到下午,镇长和县信访局范局长等人把她强制带返回乡,送到位于山东德州市的齐河县贾市卫生院精神科。
     
    刘玉英说,进了医院镇政府几个女的就把我裤子扒掉了,按着我让大夫给我打针。我一直冲着医生喊叫,“我没病,我女儿让女婿打死了,我是为我女儿申冤”。医生听了不给我打针她们才把我放开,让我单独住一个房间,被褥上都有屎。2月31日,好心人偷偷通知了其子马平怀,马平怀当日赶到医院把母亲刘玉英接了出来。
     
    但没隔多久,刘玉英即被济南市劳教委决定劳教1年零9个月 。刘玉英失去自由后,其子马平怀没有忘记为母亲伸冤,他找到贾市卫生院坚持索要刘玉英的住院证明,2009年8月20日,贾市卫生院出具了一份经诊断刘玉英没有精神病的证明。
     
    刘玉英的上访材料中还写着,哪知依法上访被多次毫无人性的迫害,给我多次戴过手铐,非法拘禁我,给我嘴上贴封条,劳教我1年9个月,导致我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并用暴力把我的右腿致重伤,伙同社会黑恶势力关押过我两次20多天,还曾被拘留3次。
     

    回目录

  • 被精神病强制关押的北京前西单民主墙斗士张文和获释

    (维权网信息员赵一德报道)2015年11月24日,北京通州的前西单民主墙斗士、民运人士在2013年因被精神病被关押的张文和获释,目前正在家中休整。
    张文和,今年61岁,北京通州人,回族,50岁以前信仰伊斯兰教,51岁以后皈依基督教。1979年1月他在北京参加了任畹町等人发起建立的中国人权同盟。在那个时期,他参加了西单民主墙的活动;他在来京上访的人们中进行调查和串联,计划成立“在京上访人员联合行动委员会”,联合在京的人权民主人士,去中南海门外静坐请愿,要求中共政府为饥寒交迫、处境悲惨的在京上访人员解决食宿问题;他曾寻访串联相关人士,计划建立“兴中会",开展进行民主活动。因这件事,他于2004年曾被“精神病”关押33个月。
    2014年1月24日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在他家聚会学习《圣经》时,15名基督徒及慕道友被抓进派出所;26日其中张文和等13人关进北京第一看守所,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1个月。  
    2014年2月24日张文和出狱后,如同所有教案受难者一样,依旧不自由,被软禁,即使去看病也不被允许,为此张文和表示抗议,在3月5日北京通州区梨园派出所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谈话为名,用警车强行把张文和带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病强制治疗管理中心的司法鉴定中心,由三位警察给他进行鉴定。张文和随后被关进北京昌平精神卫生保健院,至今已经1年9个月,期间教会弟兄姊妹几次去探视张文和,多次不让见。
    张文和电话:15330267929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sg/2015/11/blog-post_707.html
    回目录

  • 湖北襄阳访民刘家香被强制检查有没有精神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8消息:刘家香,湖北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笔锋村村民,2008年8月29日进京上访反映村委会和县畜牧局合建禽畜交易市场占了她3分多地没给补偿,反被村委会诬告到法院,被截访人员接回关进法制学习班限制人身自由。
     
    在学习班关押期间政府请了4名精神病院的专家给她强制检查有没有精神病,经检查她一切正常,谈吐得体才幸免被关精神病院迫害。但她却被列为特殊学习对象被延长学习时间,直到10月14日才获自由。
     
    2009年3月9日,她再次被关进学习班,在此期间她经常被打骂,为了表示抗议她连续绝食7天。在她绝食的第7天县拆迁办主任等多人把只穿了一个裤头的她从被窝里拉出来羞辱她,她用尽力气狠狠打了拆迁办主任一个耳光,被众人按在地下。
     
    随后她被抬到一个单独的房间,被警告,在上访一次就拘留你一次,拘两回你再去上访就劳教你。2009年6月12日刘家香因到联合国开发署告洋状被北京警方送到马家楼,地方政府在北京雇佣了几个黑保安用暴力手段把她控制后押送回原籍,随后南漳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把她拘留10天,之后刘家香又因此被数次拘留。

    刘家香

  • 河南新郑市维权人兑军勇被强制送精神病院检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3消息:曾是公民记者的河南新郑市访民兑军勇在经历了刑拘、劳教之后,今年的3月10曰又被抓住送进了精神病院,因家属拒绝签字医院不敢收才得以幸免被精神病迫害。
    兑军勇记述,2015年3月10曰是镇政府指派王许村主任王木兴带人直接到我家把我哥骗出说找我哥有点事让我哥上车,由副村长王顺庆拉到了精神病院威胁我哥签字。王木兴又让人开车接我说要让我去过天堂般的曰子,结果把我拉到了郑州市精神病医院。
    他们好像都是安排好的刚到医院就跑出来几个彪形大汉和保安及穿白大褂的医生,他们拿着绳子来到我面前要捆绑我,那医生说:“有人说你有精神病,你是自己走还是我们捆你走?”。我说:“我没有病我只是有冤屈经常去北京上访,他们这是打击报复。” 经过跟他们的耐心解释,我哥也说我没精神病就是上访,我还让医生看了上访材料医生才没收我。之后王木兴说是“这都是政府按排的都和医院打了招呼的,是郑州市市长、新郑市市长批准特批的,我也是奉命行事!你要再上访还把你送去检查”
    兑军勇是河南省新郑市人,因在广东打工期间,被人诬告遭广东警方刑讯逼供、导致右腿残疾并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十一个月,兑军勇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后坚持上访,在上访的过程中,他意识到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和监督机制,就不会有公平正义,随后便开始为大众维权,成了一名公民记者。2013年12月10日兑军勇还因拍摄法制日访民的游行活动被北京警方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拘。

    兑军勇
     
     

  • 精神病人伤人案"难判" 强制医疗费用等问题待解

    中新网长沙8月7日电(傅煜 丁杰英)近年来,屡见报端的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也让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广受关注。何种情形的精神病人案会被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强制医疗司法实践的难点又在哪里?
      记者从7日举行的湖南法院强制医疗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湖南法院共受理强制医疗案件157件,受理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决定案件18件,其中依法作出强制医疗决定132件,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13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框架性规定,意味着刑事强制医疗制度自此正式走向司法化。
      来自湖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对417起精神病犯案者进行了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发现90%以上患者不负刑事责任。另据相关资料披露,近年来,中国精神疾病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三分之一的精神病人具有主动攻击倾向,每年精神病人的肇祸案都超过1万件,其中三分之一是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案件。
      “强制医疗是为了防止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且使之尽快得到治疗康复回归社会。”湖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表示,国家有必要对这类人群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限制并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以实现社会防卫的功能,保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
      据李宇先介绍,在强制医疗案件审理过程中,湖南各级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公正审理,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强制医疗费用分担及救助机构未做明确规定,导致强制医疗决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审判人员缺乏专业的精神病医学知识,只能通过审查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报告以及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行判断,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部分被申请人的监护人推脱监护义务,解除强制医疗程序难以启动等。
    李宇先表示,相信随着国家强制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强制医疗程序将会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来源:中新网http://news.jcrb.com/jxsw/201508/t20150808_1534095.html 2015-08-08)

  • 上海百余访民被强制遣返 多人在京上访遭抓捕失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29消息:昨天是全国访民集体访的日子,黑龙江鹤岗市访民丁亚军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在信访局外(三骗胡同口)安检口登记时身份证被扣,人也被扣在警察值班室,随后被不明身份人员带走至今失联,家属亦不知其下落。
     
    河北衡水访民刘瑞生昨天早上6时许,在国家信访局附近的太平街行走时被10几名截访人员抓获,现关押在镇政府,被多人看管。
     
    上海杨浦区访民李玉芳和四平一位访民昨天下午1:30在国家信访局门口被杨浦区政府非法绑架到一部面包车上,车子行驶至承德方向,晚上约7时许,四平访民被扔在荒郊野外,8时左右在五环外又扔下李玉芳。
     
    同是昨天下午上海访民沈佩兰、蒋玲娣、王月花、陆彩红、周立环等人在国家信访局也被北京警方和上海驻京办联合非法拦截,沈佩兰说她们上海100多访民现在正在强制遣返的火车上。
     
    辽宁铁岭访民张永信昨天上午9点在最高法信访接待室附近的站点被警察抬上车,脚被卡破,既不让包扎也不许上药,强行带回原籍后失联。
     
    昨天上午辽宁访民盛兰福称在北京被星湖养老产业基金诈骗近20万元人民币,到北京市公安局报案警察说他是在逃犯,警察强制不许他离开,后交给当地政府把他带走,他电话现已无法接通13552930290。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