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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明两天我们一起聚焦泉城——关注李金星律师处罚听证会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20日消息: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李金星,因代理广州街头抗争者杨茂东(郭飞雄)、孙德胜被控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被广州天河区法院认为他在辩护时存在违法行为,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对其进行处罚。李金星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济南司法局做出停止李金星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李金星对此不服,要求公开听证。济南司法局定于12月21号在济南历城区彩石司法所召开听证会。
     
    此听证会的召开,让人联想到电影《辩护人》中男主角律师宋佑硕,穷尽法律途径不得洗冤之后,慢慢的变成死磕派律师,从此站在了盾牌、棍棒、催泪弹的前面,最终被检方违法起诉,可总共有142名律师的城市,有99名律师站出来为他辩护。
     
    有网友评论道:“李金星就是一个宋佑硕式的英雄,他的遭遇,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阵痛,而公众对待李金星的态度,决定了我们将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所以网友们发起关注李金星处罚听证会,并发布关注通告——李金星律师是近年来非常活跃的维权律师之一,他不仅在洗冤方面成绩突出,而且参与了数起政治犯、良心犯案件的辩护,其勇气与担当在死磕律师中堪称典范。
     
    官方以郭飞雄(杨茂东)案莫须有的问题对他进行报复,不仅对其本人不公,也是对全体律师同行的示威,更是对所有追求公平正义的人士的挑战。
     
    这次听证会虽不及刘飞跃、黄琦、江天勇、熊飞骏等人的案件那么受国际社会关注,但它同样是中国律师界乃至整个民间社会进行广泛动员的一件大事,机会难得。
     
    请大家适当集中精力为李金星律师鼓与呼,网上网下活动以自己方便为宜,能到现场的朋友也要注意安全,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态度就可以了。

  • 郭海平:精神病人是我们欲望的英雄

    艺术家郭海平深入精神病院三个月,让精神病人作画。演讲中,他介绍的画作不仅表现出超常的艺术天赋,有些还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视角。他们的作品指引着我们发现自然,发现生命本真,看到文明的真相。
    朋友们,大家好。
    说到精神病,我们谈得比较多的是精神分裂,说到精神分裂,我们又会想到它是一个医学问题,然后进一步想到它会对我们的家庭、对生活、对社会构成伤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我们教育的结果,精神分裂是不是就是这么恐怖、这么恶劣?实际上追寻我们人类的历史,我们有过这样的记录,就是精神分裂的人是我们人类的,或是我们大家的精神领袖,这个记录在我们的萨满教当中可以得到充分的验证,萨满教是人类最原始、最早的一种宗教,对于萨满师来讲,他们要进入到一种与神灵和天地通话的时候,他们必须进入到一种疯癫,甚至于昏迷的状态,那么后来随着理性文化的强大和世俗文化的强大,这些疯癫的萨满师,不具有这种能力了,但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世俗的统治地位,他们就开始吃药,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海洛因、大麻之类的药物,他们在服用这些药物的时候,让自己进入到一种癫狂的、昏迷的状态,然后说一些所谓通灵的话。这种情况在我们看到的,就有迈克尔?杰克逊,迈克尔?杰克逊死亡的原因,大家也知道就是大量地吸毒,实际上在摇滚巨星当中,吸毒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为什么要吸毒,因为他们不吸毒的话,他们进入不到那种超然的、通灵的状态,他们只有借助于药物让自己断绝和现实、和理性的来往,也就是说非理性、疯癫或者精神分裂,在我们的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生活当中,并不一定就是那么丑恶、那么恐怖,也就是说它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它也是有过受人崇敬的历史。
    我曾经到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专门去考察和了解精神分裂症病人,那种精神疯癫的现象。在这个现实当中,我得到了很多启示和感悟。那么下面我想放一下几个病人的个案和他们的作品。
    这个病人是一个农民,四十九岁,从来没有画过画,诊断的是精神分裂症,他有一个特点,他每次发病的时候就喜欢画画,当时他画的一些东西刚开始我也不太能够理解,就是这件作品,大家在座的可能还是能够理解,叫《拖拉机》,这个拖拉机的特点在于什么地方?就是它的视角是不明确的,它是俯视?仰视?还是从哪个角度去看的呢?不是的,不是从任何一个角度,或者说是从各种角度去表现出来的这个拖拉机的形象。但是他没有学过画,没有学习过艺术,你们会感觉到它的构图、它的线条、它的色彩。下一幅作品,当时我非常不理解,我问他是什么,他说是叫《三座山》,我说我怎么看都不像三座山,因为我们这些理性人的视角,是现实的,我问他,我说这三座山怎么看?他说我在天上看到就是这样的。这时候我突然感觉到,精神分裂的人他是脱离现实的。
    这个病人叫张兵,是一个工人,这是他第一幅画的作品,我看了以后,他是把图像当做文字来写的,或者说他在写画,或者说他是在画字,他把每一个图像,像字一样一排一排地写下来,他的作品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我们讲的书画同源。他的第二幅作品,是他画的一幅《医生的肖像》,医生在他内心里面是一个亲切、幽默、搞笑 夸张的这么一个形象,这个人的性格在平常当中也是非常搞笑的一个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说得大家是欢声笑语,他的语言非常幽默,而且浮想联翩,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你仔细琢磨一下,彼此之间都有非常深刻的联系,这个就是他画的一个叫《两星级将军》,你们会看到他对将军和刚才医生的形象,他是用完全不同的形式,医生用的线条比较柔和,曲线型的比较多,而这个将军你们可以看到,把头画成一个方的,这个都是他的一个本能。
    这个病人叫张玉宝,这是他画的一件作品,我作为一个所谓的正常人,我看到他坐在这件作品面前一直在发呆,后来我问他,我说怎么回事?他说我画了这幅作品不知道那一半是什么。但是他传递给我们一个信息,就是人为什么会出现一半这样的一个身影?而且为什么头颅,不是一个头颅,不是一个人头,而是一个钩子?但是这个让我联想到他有一个什么样的经历,他在医院里面自杀过三次都没有成功,而且他自杀的方式,都是用衣服把自己的头和一个物体,比方说和门把手、和床绑在一起,然后强行让自己窒息,所以我想这个图像跟他的生存处境可能有一定关系,但是我想这个需要在座的,如果有专家学者的话,进行一些深入的研究。我觉得精神病人的作品,关键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的素材,中国在这方面才刚刚开始,这个也是他的一幅作品,叫《怒吼》,这个作品他画出来以后,他有一个让我非常惊讶的就是,他为了表达怒吼这个概念,他用了橘黄颜色、黄颜色、大红颜色,然后大家在中间看到最深的颜色是绿颜色,这个是让我非常意外的,就是什么?他用最强烈的颜色,最后还觉得不够,用了个绿颜色去增加这种跟橘黄色的对比,他为了使画面更加强烈,对于一个没有学习过艺术的人、一个精神病人,他为什么会对色彩如此敏感?这个是让我感到非常神秘的,后来我就联想到,很多研究色彩的科学家,总是用梵高的色彩来说明心理上的问题,这个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状态下,对色彩的那种敏感度,应该说是真正的、是真实的。
    我们今天的很多东西是有很多世俗的经验介入进去,所以说我们今天对色彩,实际上是迟钝的、是世俗的,我们看到红颜色,可能想到的是革命,或者想到的是某种主义,或者想到的是某种道德,但是精神病人,他可能看到这幅作品,它就是跟生命有关的,跟自然有关的一种现象。所以这个就是我想看到精神病人的作品,它对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一些启示,这个作品也是他画了以后,我问他,我说你这个画的是什么?他说叫《挣扎》,他讲出来以后,我想你们在座的,可能有很多人都知道日本的一个精神病人艺术家,叫草间弥生,草间弥生她的作品就是点子,实际上你们再看梵高的作品,梵高大部分的作品实际上那个笔触就跟点子一样,都是很短促、点状的,但是张玉宝告诉我们,他表达的是挣扎,而且中间他画了一个人的面孔,实际上这个挣扎肯定是跟人有关,或者说跟人的大脑有关,或者跟人的面孔有关,或者是我认为更主要的他强调的是跟人有关,这个挣扎,是个人的挣扎,那么这个人的挣扎,又是和这么多点联系在一起,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作为我们的经验来看,它的橘黄色,表达的是一种强烈的颜色,它的点状表现人的一种分裂的、躁动的、不能统一的,因为点,它实际上是一种运动的状态,这么多点密布在画面当中,它就是可想而知,这种不能统一的状态。
    这一位叫李丽的病人,她不是精神分裂症,她在医学上叫智力发育迟滞,我们经常介绍的那个指挥的,有一个叫舟舟,她跟他是同样的疾病,她画画的时候有一个特征,就是她会跟大家吹,让大家要安静,如果有任何声音她都不会画画,这是第一,第二个她一定要让我把画室的窗帘拉上,我们下面看她画的作品。我们现在看到的画面是像涂鸦一样,好像是很随意的,实际上要到现场看的时候,她每一笔选什么颜色,怎么画,都非常用心,当时我看这件作品的时候,我也不能理解,我不知道她画的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样的意思,后来我和她的医生进行沟通,她的医生告诉我,说她经常在病房里面捧着一本书在阅读,但是她绝对不认字,而且医生发现书经常是倒过来的,这个事例让我突然联想到,她和她这个绘画作品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她看着那个文字,在我们看来是文字,对她来讲可能就是一种抽象的结构,或者一种图式,她没有把它当成我们理解的文字来看,她只是把它看作结构,那么她现在表达出来的,实际上也是她内心的一种结构,或者是她对某种事物的一种感受的一种表达。
    这张作品,是一个女性的精神病人,她平常是非常躁动,但是她在画画的过程当中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一旦拿起笔,立刻非常安静,这跟她不画画时候的状态,完全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而且她从来不用橡皮,后来我问过她,我说橡皮怎么不用?她说干吗要用橡皮?我说错了呢?她说什么错了?就是说她们是没有错的概念,橡皮,我们现实中的人,没有遮盖的东西就完蛋了,因为我们现实中是习惯于必须要遮盖,必须要隐蔽,但是对于他们精神病人来讲,是没有遮蔽的概念,也没有对和错的概念,一切都是真实的,真实是最重要的,对和错是不重要的,但是我们今天现实当中,重要的是对还是错,实际上这个对和错是一个权力的问题,是一个世俗文化的道德的判断,对于自然来说,今天打雷,你说它是错的吗?今天下雨出太阳是对的,这个非常荒谬,实际上很愚蠢,那么这个画面当中,她这个写实能力非常准确,她从来没有画过画,但是表达能力让你惊讶,这就让我想到英国一个智障的精神病人,他在天空上看到一个城市,然后到陆地上他才开始画,把他看到的东西画出来
    画出来以后,我们用照相机拍出来的这个城市的俯视照片,跟他画出来的素描对比的时候,是完全一致,就是说精神病人在高度专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他的一种表达现实的能力也是非常准确,这个画面当中有两个汽车,一个是她写生的汽车,是非常写实的,可以说如果我们常人要想训练,达到那个写实的能力,准确的程度,我认为最少要半年,按照我画画的经验,但是她没有画过画,她画那个轿车,这边那个轿车,是汽车里面的,而且是个俯视图,这张画的汽车是她离开现实以后,自己埋头画的,她告诉我们了一个什么样的信息,就是她看到的世界和她内心的世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可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分裂,就是他看到的世界和他内心感受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可能被现实排斥,跟现实发生冲突,我认为是这样的一种状态。
    那么在精神病人身上,我们能看到什么叫艺术天赋,他不仅仅不学习,而且是拒绝学习,另外一个就是人的这种潜能,我们现实当中有很多潜能,实际上是被现实抑制住的。人,他天然有很多能力的,但是这个能力是什么能力?实际上是和自然和生命沟通的能力,跟自然和生命统一的能力,交流的能力,但是我们现在不允许人和自己的本能,和自然沟通,是强迫、法律、道德、教育,很多问题是限制的,你违背它,就会受到惩罚,所以说我们的很多潜能,是表现不出来的,那么在精神病人身上,我们看到了他们很多,人本性所具有的这种能力,这种能力实际上,在我看来非常自然,在外面人看来是很病态,但是我在跟他们交流的时候,他们看到外面的人,又是很病态的,说这些人想说不能说,想笑不能笑,上个厕所还要到处去找,那么就是说这两个世界是一种非常,有的时候已经进入到一种对立的世界,我们现实当中的人,跟自然和本性差距比较远,也就是说精神病人的作品,让我们看到了另外一半,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文明,它的意义,它的真相,更重要的是改变了我对艺术价值观的一些理解和判断,过去我们接受的教育,艺术是为谁服务的?为社会、为政治、为商业、为家庭、为名誉、为虚荣等等,我们现实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艺术是起这种功能的,但是精神病人的作品,告诉我一个什么样的真相?就是艺术是为生命、为人和自然的统一服务的,实际上我自从进了精神病医院以后,我就开始寻找这个目标,按照精神病人给我指引的方向,我就在寻找人和自然,人和生命之间的联系,对待这个问题有一个法国的着名哲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德勒兹,他说精神分裂者是我们欲望的英雄,为什么?因为他们敢说、敢做、敢当、敢为,我们现实当中的人是什么都不敢做,所以说这个,就是我今天要仰视他们的这些证据和理由。
    好,谢谢。
    (来源:有意思吧http://www.zqweixiang.com/meilishuo/2012/1226/14.html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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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

     如果精神病人继续在正常人的人际社会里搅和,将会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日前,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陈仲伟主任被一名疑似精神病人袭击,不幸遇难。据报道,陈医生此前曾多次受到这位疑似病人的骚扰并报警,但惨剧仍然发生。为何这样的病人得不到收治?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
      精神病送医难、收治难
      陈仲伟医生的死,缘于一颗几十年前的烤瓷牙变色——这比那些单纯的“病人伤医”事件更令人震惊。如果是跟具有正常思维的患者发生矛盾,悲剧似乎还有可能避免。大不了,“孩子学医打断腿”也算个出路。但这次的凶手显然已经不正常。今天他可以对医生下手,明天就可能是老师、同事、邻居、陌生人,谁能躲得过?这种人似乎完全无法用理智沟通,无法预测,自然也无从防范。我们很难有办法将他们彻底隔离到外太空。也许有一天,一个素不相识的“怪人”找上门,认定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你毫无头绪,但他不依不饶,就是缠上你了。你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当你给医生打电话说有一位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时候,精神科医生不会像在电影中那样抬着担架跑过来,一拥而上把“病人”按倒,注射一针安定,再把他扛上担架抬走,此后就让他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这是劫匪,不是医生。何况人家还搞不清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病人”——总得诊断之后才能确定。
      另外,作为病人家属很可能也不情愿带“病人”就医。一方面,看病还要排队花钱,另一方面,讳疾忌医是人类的天性。万一真的被诊断出“精神病”,不好听不说,现在精神医学也没那么发达,诊断出来了也不一定能治好,往往就是隔离。万一医生要把他长期“关”在医院里,作为亲人又于心何忍?现在在外面过得也挺好,就让他在外面吧。大不了就是多去派出所赔礼说说好话。
      很多针对疑似病人的这种投诉,就这样不了了之。
    尴尬的现状
      事实上,精神病性障碍作为一类诊断,有一点其它疾病都不具备的特殊性,叫做 “自知力障碍”,是说精神病患者缺乏对自身精神病态的认识和批判能力,否认自己有病,拒绝治疗,这也往往被看作病情严重的标志。
      这个特点导致了这样一个怪圈,“我越不认为自己有病,说明我病得越重”。这不仅仅是一个精神病人接受“精神病”时的障碍,也是一个非精神病人拒绝“被精神病”的障碍,因为否认就等于承认。“我没有病!”的呼声越大,对你的怀疑反而越确凿。因此从一开始就需要小心鉴别,让没病的人不至于被当成有病,避免那些本不该接受的治疗,这件事和“让有病的人接受治疗”同样重要,甚至也许是更重要。国外有研究,实验者冒充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尽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了解如何“自证清白”,但他们最后几乎还是难以逃脱。
      精神病性障碍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的不可预测性, 谁也说不清他们会做出怎样的事。因此,病人可能成为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假如真的做了什么倒还好,因为《精神卫生法》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这说明,如果他的行为真的越过边界,证明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送医。只可惜, 我们常常不能提前证明这种危险。
      最怕的不是贼偷,而是贼惦记。
      就像陈仲伟医生的悲剧。如果疑似精神病人对他先动了手,或者威胁“我要杀了你”,警察不可能无动于衷,否则就是他们的失职。但如果对方只是说你没把我的牙治好,我要索赔,难道能以“危害安全”为由逼他去住院?
      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就没有绝对安全的净土。
    有病,到底要怎么“治”?
      每当讨论到“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疑似精神病人”时,一种常见的思路就是 寄希望于精神病院,期待医院成为收容精神病人的机构——或者干脆把“收容”换成“关押”也好。只要是精神病人,最好就一辈子锁在医院里,不要出院危害正常社会秩序,仿佛是一座为他们量身定做的终身监狱。但如果真的那么做, 且不说医院会不会爆满,且不说算不算反人类,首先那不是医院应该做的事。医院只是医院,是一个治病的机构。
      “病人”的意思,据说就是“痛苦的人”。一个人得了感冒,没有人会强制他看医生,如果他承受不了痛苦,他就会主动去医院交钱,挂号,诊断,开药。精神病的特殊性,在于他们自己往往不自知痛苦,而别人痛苦。在别人想要“请”他治病的时候,就很难与传统观念里“治病”的概念发生呼应。
      同样说“病”,我们却在混淆两种不同的认知。每当被疑似病人伤害的人对医院说:“他有病”。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在于: 我的人身安全被这个人威胁了,我希望你们对他的行为进行限制——这是在公共安全管理的层面说话。而疑似病人(或家属)则是在医学的层面说话,他们说:“我没病”,这样就可以拒绝就医。背后的意思是: 我们并不痛苦,不需要医学的帮助。
      统一这两种认知的前提是,疑似病人(或家属)认同“病”是一种“痛苦”,只要是这种情况——或者说,只有这种情况——他们就会主动寻求医学的帮助。在精神病的领域,有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就是司法精神病鉴定。因为精神病人不用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管这方面理论和实践有多少争议,一旦犯下罪行,犯罪嫌疑人(或家属)会想方设法地求一张“精神病性障碍”的标签,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时候他们面临着真实的痛苦,并非生理或精神上的切肤之痛,而是由人际互动的规则导致的惩罚:他的行为伤害了别人,他(或家属)必须为这种(疑似病理性的)行为付出代价。
      此种痛苦,某种意义上可以被医学——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救助,也就是说,免除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情况他们自然会翘首以盼。
      我们唯一发动病人(或家属)接受治疗的途径就在于此。让他们理解:如果他继续在正常人的人际社会里搅和,将会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惟其如此,他们才会认识到医院并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囹圄,反倒是当前唯一宜居的福地。“此病不愈,寸步难行”。换句话说,限制其自由不应依赖于医院或医生,而在于正常社会中,每一个人,每一次互动,每一条规则对其言行的反馈。
    尊重规则,保护自己
      在接受为“病人”提供的诊疗之前, 任何人都需要活在准则之下。这些准则有时会写在纸上,更多时候则落实在我们的言行中。简言之,就是做这件事,有这件事的反馈:做错事要道歉,造成损失要补偿,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愿赌服输。无论情愿与否,必须为自己的一言一行买单。
      这是所有人都能放心活在这个社会中的基石。一个人总是破坏别人财物,就算他不自知,他的家人总要赔钱。赔得多了,自然就会需要医生治病。但如果苦主们都是高风亮节的君子,笑一笑:“算了,他可能就是有病嘛”, 这种看似宽广的胸怀,恐怕耽误病人自己。
      我有点担心,陈仲伟医生的悲剧,最终留给这个社会的影响,就是“正常人”在给予正当反馈时更加畏畏缩缩,为“病人”预留出更大的特权。人们也许会更倾向于逃避:“精神病人太危险,看见就要躲着走”,打不得,骂不得,惹不起,躲得起…… 因为可能是“病人”,一小部分人的言行失范,会让大部分人都选择视而不见,姑息纵容(同时不切实际地许愿,期望警察或医院把这些人管好)。某种意义上,这是在为这部分人制造一片横行无忌的真空。受到了这样的鼓励,无论这些人是否真的“有病”,他们的行为常常会不断恶化升级。
      对于一般人来说,保障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遵照正常人的行为规则,保证每个人对我做的事都会得到应有的结果。哪怕他投诉几十年前的牙变了色,只要是一份投诉,我就认真受理这个投诉,一份投诉就应该得到投诉应有的结果。而在投诉之外,如果我的名誉被诋毁,或者我的权利被妨碍,我也必须追责到底。
      一个人为其言行承担了后果,才能约束言行的边界。无论“病人”与否,只要活在医院外的世界,这一点都是一样的。
    (来源:果壳网http://www.bkweek.com/a/lanmu/xinlikafei/2016/0525/4960.html 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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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吁解决落实有档有册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

    我们皆是六七十年代通过严格政审,又通过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考试考核考评定编立档发证认准的正式民办教师,在国家一片废墟时期,撑起了农村文化基础教育事业的半壁江山,曾忠心耿耿、呕心沥血、任劳任怨在最艰苦的环境条件下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另还担当起社会上诸多的公益性事务,一言难尽。只缘生不逢时遭罪孽,老来生存泪涟涟,遗害子女且不说,艰难维权十多年。
    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仅给民办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烧饼不分厚薄,打屁也不挨大腿,将民师视为一群乞丐还不如,既无理智又无良心,其行为动机及实施的方法手段地地道道的违反并背离中共中央国务院〔88〕教计字100号、〔97〕32号、〔2011〕8号文件精神实质,与国家的《宪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条款背道而驰。〔2014〕101号文容实质矛盾百出,制造了更多不利于和谐及社会秩序不稳定的新因素,点燃了炸药包的导火线,激化了维权与维稳矛盾对立升级,隐患重重。特别是地方政府在操作过程中注水分、掺砂浆、故意制假造假十分严重,乱象丛生,简直是鱼龙混珠,本目倒置,不但给政府和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和负担,而且完全处在乱世之中。我们多次与教育厅座谈时,领导们表态并承诺,湖南省真正没有得到解决的正式民办教师只有7.8万人,不超过10万人。那么,享受〔2014〕101号文件待遇的有六、七十万人次,真令人惊震、令人齿寒、更令人深思关注质疑问责,从数据上可以说明并证明当今社会的虚伪和不作为、乱作为。根本谈不上求真务实,也谈不上公平公正公道合情合理合规合法。从三个标段表明,每天给2元、3元、4元的生活困难补助,仅买一瓶劣质矿泉水,岂不是赤裸裸的缺乏人文理智并丧失人性。与周边省相比,差别极大,是否太残忍太残酷了,真不可理喻。换位思考,既使民办教师生活有实际困难,也可同样享受党国的救济救助政策。
    为了求真务实,不马虎、不草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责任感,我们又重新审查核实造册,现将邵阳地区1015名(15年(含15年)以上的
    348名,15年以下的667名)有档有册有据可查的正式民办教师花名册上报教育厅,除死亡的,还有极少数的小气鬼、婆婆妈妈的、前怕狼后怕虎而自愿放弃权益的,他们仍在期待呷大锅子饭,在困梦床,计划捉浑水鱼,坚信这些人也闹不出什么名堂。故此,要求省人民政府在2016年出台新的文件,必须按我们审查核实上报的真实名册,解决落实好这一群体的生计生存老有所养的现实问题,这是当务之急,也是重中之重。不要以任何客观理由去叫喊没有钱,而是要慎重考虑这一民师群体都已步入60、70、80多岁了,大多老弱病残丧失劳力了,还能活多少年?
    我们迫切要求将教龄满15年(含15年)以上的必须办理离岗退养手续,享受原民办教师转正退休工资的三分之二,15年以下的必须落实社保,由认可单位买单,享受社保待遇。因教育部门纯属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区别之大,更为特殊,希望再也不要以农村户口为题,如此长期忽悠欺骗残害这一弱势群体了。故此,请求教育厅按我们的严格要求把好舵,行使这一民主权利吧!
    我们的要求和行为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历年来的文件政策,也符合国家的法规法律,更符合国情。尤其是十八大四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原则,那么,解决落实好正式民办教师的现实问题是天经地义的,是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合情合理之真理。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呼吁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理性的成为现实,让这一受苦受难受迫害遭罪孽半辈子老弱病残的民师群体安度晚年,死而瞑目吧!
     
    邵阳地区有档有册有据可查的民师群呼
    2016年3月
    原民师李伍一供稿 电话:15211961368

  • 就我们的家园被强拆补偿不公给中共西宁纪委的控告信

    控告人:李利光,男,回族,1967年12月11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712113110
      控告人:陈民, 男,汉族,1965年1月13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501133111
      控告人:崔建昭,男,汉族,1969年1月3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901033136
      控告人:王明海,男,汉族,1966年9月14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609143119
      控告人:王顺民,男,汉族,1962年9月28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209283139
      控告人:张宝忠,男,汉族,1931年2月20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
      身份证号:630121193102203115
      控告人:张艳霞,女,汉族,1970年10月6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7010063141
      控告人:陶春红,女,汉族,1967年10月21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04196710210025
      控告人:刘玉清,女,汉族,1967年1月13日出生,原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居民,现居无定所,身份证号:630121196701133124
      被控告人:何明星,男,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副书记、城东区区长
      被控告人:吉辉,男,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常委,城东区副区长
      控告请求:
      二被控告人何明星、吉辉的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请纪委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均系位于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72号恒利小区(下称“该小区”)的业主,该小区被列入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内。2013年5月起,在未出示任何规划手续和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自称是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便开始要求小区居民与之签订所谓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广大业主被告知,此次拆迁项目的补偿按2004年的房屋评估价格上浮15%的标准予以补偿。随后在没有向控告人出具任何评估报告的情况下便强行要求控告人进行搬迁。经多次追问,拆迁办人员称,该小区的房屋评估结果约为每平方米900元左右,而该位置的市场价格为约每平方米8500元。此外,控告人家中花费数千元购买的防盗门评估作价仅为200元,市场价上千元的马桶评估作价仅为100元。评估机构对控告人房屋及装修的评估作价严重脱离现实,评估结果不合理、不合法。由于补偿标准不公平、不透明、不合理、不合法导致控告人未与拆迁人签订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013年7月,在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城东区副区长吉辉在区长何明星的指使下带领上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城管以及不明身份的人员将恒利小区大门及围墙全部拆除,并将拍照的居民打伤。
      2013年8月9日城东区政府组织拆迁办人员将小区电线挖断,造成小区停电。
      2013年8月21日,城东区政府在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控告人家中房屋拆除,造成控告人家中财物下落不明,人员流落街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
    2013年底,控告人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城东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控告人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4)宁行初字第02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城东区人民政府拆除控告人房屋的行为违法。城东区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4年10月2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11月,我们正在向最高法申诉中。
      控告人认为:国务院《关于做好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等多个文件均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2011第8号)中要求:要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且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其行为已经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海省高级人民确认违法,给政府声誉造成极大的损害,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何明星区长作为区长,在明知党纪国法禁止强制拆迁的情况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吉辉作为副区长在明知强制拆迁是违反国家法律及党纪政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在现场组织强行拆除,且情节恶劣,激化了社会矛盾。该二人的行为均已违反中央规定及国家法律,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特提出控告,恳请纪委依法查处。
      此致
      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控告人:
     
     
     
      2015年 11 月
     
      附:
      1、控告人联系方式:
      李利光:13709787105
      陈 民:15597480901
      崔建昭:18095783535
      王明海:13709716487
      王顺民:15597188688
      张宝忠:18997083565
      张艳霞:13997006066
      陶春红:13897116303
      刘玉清:18097434695

  • 北京唐生贵:难道要叫我们老人带着遗憾和冤枉进坟墓吗?

    今年9月中旬,笔者走访了住在北京朝阳区太平庄南里的老访民唐生贵的家,唐生贵老人与女儿热情的把我们迎了进去。
    落座之后,老唐向笔者诉说了他上访的原因和不幸遭遇。
    唐生贵说:现在的这套住房是法院判的,法院玩文字游戏,硬把我这“回迁户”说成是“分房户”,判决下来不久,我夫妻就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一套黑暗无比的一居室里,就像囚犯一样被人长期看着没有自由,一年四季见不到阳光。
    按照当时我跟他们签的回迁协议规定,我能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拆迁后,领导也确实给我安排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但不知什么缘故,领导要通过收买法院法官撕毁协议,非要把我变成“分房户”,从中抢走我一间住房。
    我以前住在朝阳区太平庄南里乙2号平房,这个地方地势低洼,一到雨季下大雨雨水就往屋里灌,单位领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90年进行危房改造,改变居住条件,一律都是回迁户。在领导的安排下,我们先搬进了周转房,楼房盖好后,单位领导就安排我们住进朝阳区太平庄南里8号楼6单元622一套两居室住房。
    建楼时,我单位领导为了多建房多卖钱缩小居住面积,本来137套房,后来他们又改了三次图纸,建了147套房子,多出的10套房子被领导私自卖掉,他们违法侵权的材料我都有。
    我现在住的这套房的建筑面积是32平方米,比协议上少了10.01平方米,原协议是42.01平方米,本想改善后,应该得到宽敞明亮的住房,没想到现在跟黑窑洞一样,不开灯就进不去,房子反而越拆越小,这是哪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过去旧社会三座大山被共产党领导工农红军给推翻了,现在仍有新的三座大山压在我的头上,那些贪官污吏凭着自己手中的权势越来越猖獗。就说我们单位的党委书记张红,工会主席李红梅抢了我们拆迁户的回迁房后,自己不住往外出租,回迁户没有房子住他们不管。
    二十多年来,为了能讨回公道,我天天都在上访,但是一开全国两会和党的会议,警察就看着我,不让我去反映问题,要不然就让我离京去外地。
    我见过贾庆林、尉健行和市委书记刘淇,并向他们递交过上访材料,但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也许贾庆林、尉健行和市委书记刘淇的能力有限,管不了下级政府官员,要不然,那些地方官员怎么能动不动就叫我去找贾庆林、尉健行和刘淇解决问题呢?
    从解放到现在已经换了四届主席了,到了习主席已经是五代了,还是再说奔小康社会,而且还要等到党的百岁圣诞才能实现。
    我上访20多年了,今年已经75岁了,我老伴77岁,我们夫妻何时能过上无忧无虑的小康生活,这对我们来说很渺茫!
    就拿我来说,我和老伴都挨过警察打,我还进过两次监狱,老伴生气得了半身不遂,后来又把胯骨摔断,现已卧床三年多,生活不能自理,儿女来帮忙没有地方呆,我多年上访投诉无门,难道要叫我们年已古稀的老人带着遗憾和冤枉进坟墓吗?
     
    维权志愿者
    2015/10/

    唐生贵

  • 上帝!我们该如何营救精神病院里的辜湘红、谢勋英们!

    2015年9月,民生观察网报道,湖南省湘乡市龙洞乡访民辜湘红在阅兵期间“失踪”,9月21日下午辜湘红80多的老母亲突然致电民生观察说,她打听到女儿的消息了,9月3日辜湘红被从北京押回后,即被关进了湖南省娄底市康乐医院(精神病院)。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到今日辜湘红一直还被关押中。据网上资料,娄底市康乐医院是由娄底市红十字会直接领导下的一所精神专科医院,属于私营性质的医院。

     

    这是辜湘红第十五次被关精神病院,今年1月7日,她刚结束第十四次二百多天的精神病院关押获释,几个月后就面对又一次的迫害!这个上访十年的女子,每年平均1.5次的被关押精神病院,就是正常人估计让迫害到这种程度也真的疯了,如果真是这样,那真是应验了那句名言“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真理”,时间久而久之可能慢慢的改变了人们的看法,也许真觉得辜湘红是一个精神病。


    可事实就是事实,这不,第14次关押他的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的院长还一再逼着她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说写了就放她,但辜湘红未有答应。


    10月10日,这个中华民国国庆的日子,辜湘红打电话给本刊志愿者,声称“昨日地方政府来看她,但是不放她出来,有一个叫小郝(音)的护士掐着脖子喂她吃药,掐的血管暴胀”。


    她一再恳求本刊想办法救她出来,不仅是摆脱地狱般的生活,她还于10月12日在北京有一个劳动仲裁开庭,如果再不放她就会错过开庭了!


    可是,上帝!我们拿什么去解救她!2014年5月她被关在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时,本刊指派律师前往交涉,医院院长等明确表示关押辜湘红是政府交待的事,没有政府的同意他们不敢放人,律师则指这是关押合法公民的违法行为。可就算是违法行为能这么着干?


    不幸的人又岂止是辜湘红一人!贵州省福泉市黄丝镇鱼酉村公民谢勋英比她更可怜,2015年5月25日,谢勋英被地方政府从北京接回,打算再次送入精神病院,湖南公民何芳武前往贵州营救她时,贵州地方政府表示除非嫁给何芳武把户口移走,否则这次要关到她死!这种开除“国籍”的做法它们真的实施了!


    为了营救谢勋英脱离魔掌,何芳武和谢勋英领取了结婚证,并且在贵州迁起户口,打算落户到湖南何芳武的户籍地,可是他们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何芳武也是上访人员,曾经成功拦截过时任总理温家宝的座驾喊冤,今年还顺利拦截了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车队,属于湖南省重点监控对象,有这么一个负担就够麻烦了,怎么可能让再嫁过来一个麻烦!迁走户籍地计划泡汤后,贵州地方政府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麻烦,还是决定把谢勋英投入了贵州福泉市精神病院。


    6月16日,谢的妹妹打电话告诉本刊,谢希望有人去看她,带她逃离那已经两次被折磨过的“地狱”,本刊要再了解点其它消息时,谢的妹妹表示她压力很大,姐姐的事此前她就被政府和她单位领导施加压力说“不要找麻烦”。15日,她再次被单位领导找,称如果继续管她姐姐的事将丢掉工作。


    转眼间这个 曾经两次被拐卖、两次被强奸、两次被地方政府关入精神病院的可怜女人,第三次被关入精神病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最近情况如何家属再没消息,本刊于10日拨打她妹妹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在本刊发稿前,倒是何芳武打来电话说“湖南永州地方某书记承诺,过几天带他去贵州接谢勋英出来”。不知道此话是否是个烟雾,用了迷惑坐立不安的何芳武,但是有这个情况出现,本刊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


     “珍惜眼前人”,这句话一直觉得很遥远!可当经历过一些事后,才发觉一次见面可能也成永远!记得从湖南省访民口中得知,湖南衡南县川口办事处豹泉新建组村民邓兰英,曾被关精神病院,在北京接受本刊采访后没多久,“出车祸”死亡,地方截访人员大叫“好、太好了,终于死了!”。这种一次的见面我们不知道会不会出现在辜湘红和谢勋英身上!可政府内部应该有不少人盼着她们离开这个世界,然后敞开了大叫“好、太好了,终于死了!”。


    那些还被关押的“被精神病们”,我们真的不知道如何营救你们!因为我们能力有限,我们也是弱势群体!我们相互祈祷守护吧!纳粹在喊出“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后,没多久不也被丢进历史的垃圾堆?我们相信天总会亮的!

    本文中提到的几位人物的相关报道——
    维权律师代理辜湘红被精神病案 赴院交涉要求放人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siqi/2014/0703/10313.html
     
    维稳、冷漠、恐惧下——谢勋英再一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ershiyiqi/2014/0407/9687.html
     
    湖南何芳武哭诉十年被关精神病院的遭遇(附视频)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201305/2013/0616/7796.html
     
    兰英上访告状被关精神病院,无良医师实行电击酷刑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hiliuqi/2013/1107/8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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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救“被精神病”的儿子 上海访民朱金娣奔波法院遭推诿

     (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为救“被精神病”的儿子,上海访民朱金娣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将《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提交给立案庭7号窗囗的女法官。
    女法官拿了朱金娣提交的材料看了看,要求朱金娣到11号窗口找法官周军。朱金娣把材料提给周军,周军拒绝收下,并要求朱金娣找刑事庭法官。朱金娣说:“刑事庭法官不是我要找的,我要找的是你立案庭的事。”周军问朱金娣:“什么法律?”朱金娣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四十条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八十八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周军将朱金娣推诿到申诉窗口。朱金娣被申诉窗囗的法官推诿到1号窗囗。1号窗囗是一名警号为310856的警察。朱金娣将解除强制医疗的材料交给警号310856的警察,该警察也拒绝收下材料。朱金娣失望地问:“你们把我推来推去,你们到底谁管这事?”然后旁边一名女法官跟310856说了几句话,310856这才收下了朱金娣的材料。当朱金娣要求警号310856的警察给一张收据。310856却说:“没有”。 310856把填写材料应该提交给法院清单给朱金娣,但310856连签名也不签。在朱金娣一在坚持要求他签名,他才签了“成芳华”这3个字。
    据了解:朱金娣的儿子沈佳君,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全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弄3号102室陆家嘴金融贸易黄金地段的商铺在2008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强拆。至今没有建设项目,被剥夺了生存权和居住权的沈佳君和父亲沈金宝至今未得到分文的补偿和安置,朱金娣依法维权遭到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局的迫害多次被刑事拘留。
    2007年8月25日,朱金娣在北京上访遭到上海市政府驻京办接访人员的毒打,回沪后被浦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2年8月28日,朱金娣在北京最高法提交申诉状时,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沪东街道的警察与接访人员强行带回上海,被关押在黑监狱长达四个月。黑头套,跟踪监视,打了168个110报警电话,没有警察出警。沈佳君在这种没有人权的恶劣环境下,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2015年1月8日,朱金娣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街道和陆家嘴街道找有关领导反映动迁之事,无领导接等。当天朱金娣在往返于两个街道找领导的时候,儿子在小区买烟跟店主发生了口角,用武术刀背伤了店主,鉴定为轻微伤。朱金娣得知消息后立即买了礼物到受害人处赔礼道歉,主动要求承担被害人的治疗等一切费用。
    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浦东公安分局局长李贵荣把致人“轻微伤”的沈佳君关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事拘留51天。
    2015年2月27日,沈佳君因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警察打电话让朱金娣去接儿子。朱金娣不在上海叫儿子的父亲沈金宝去接儿子,被警察拒绝了。因朱金娣上访遭打击报复,其儿子被转移到上海市殷高路2号强制医疗所继续关押至今。
    朱金娣联系电话:13042111402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9/blog-post_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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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如何保护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不能成为不受法律约束的对象,而享受律法特权,继续危害社会……不仅需要法律的约束,还需要其他方面的约束、控制和治疗。”——@红楼小侠
    “我国法律里,如果精神病患者对公众造成威胁的话,是否有追究监护人责任的条款?”——@马伯庸
    最近发生的两起精神病患者杀人事件,让网友感到恐慌。7月17日,在北京青年路大悦城东侧,来自山东沂水的犯罪嫌疑人孝某持刀行凶,造成两名行人受伤,最终两名伤者不治身亡。7月22日,北京马连道家乐福又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捅伤4名顾客,其中1人不幸死亡。
    精神病人杀人就无罪吗?他们不应在精神病院里吗?无辜的受害人谁来补偿?不应该追究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吗?“监护人更该治罪!”网友“yasaken”如此感慨。
    监护人很委屈:希望把精神病人永远关起来
    2011年3月16日,北京房山区62岁的精神病患者路某一把火点燃了邻居家墙外堆积的10捆玉米秸、白薯秧等共计七千多斤的物品。法院对路某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判决其妻子赔偿邻居经济损失200元。
    很多时候,监护人也有苦衷,甚至希望医院或监狱将患有精神病的亲属长期关起来。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实行自愿原则,除非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才能依法强制患者入院治疗。但实际上,有大量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因家人无力监护和担心隐患,无法出院回家。据《新京报》报道,仅在北京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经评估可以出院的患者达150人至160人,但其中约五分之四的人被留在精神病院里,占到全院患者数量约40%。
    张小令是北京的一名重症精神病患者,2000年在家中砍死自己的女友。经司法鉴定,张小令作案时具有行为能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来,他被减刑3年,于2012年5月出狱。不料,他在恢复自由20天后就再次犯病,用拳头砸碎镜子,在地上翻跟头。最后,警察将张小令送进了回龙观医院。
    去年9月,母亲写信给张小令说:“小令,你是个极孝顺的孩子。你病好时极好,但有一点外界的刺激就容易犯病,你在这里住院,有医生护士看着,妈妈放心。你要有自知之明,这种病终身离不开大夫。”
    今年1月,张小令被送进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近日,医院请专家为他做了一次风险评估。医生认为,他已基本达到出院标准,“经过康复训练,恢复得更好一些后,就可以回归社会了。”现在,张小令已能专心地参与平绣康复,绣出的图案很细腻。他盼望着出院回家,做老师教小朋友英语,或者做厨师。
    可是,家人坚决不同意他出院。“如果他真的出院,我就选择离开北京。我承担不起,只能逃。”妹妹张小婷说。
    《精神卫生法》实施前,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曾召集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家属开会。对于院方“病人符合出院标准后可以自愿出院”的说法,四五个家属极力反对:“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家属。”院长王诚很理解家属的态度,他说,患者给家属带来的长期而巨大的压力,使他们的耐心几乎耗尽,医院也担心,如果病人不在医院,遇到了困难谁能解决,“比如张小令,出院后家人能否提供有效的照顾,院方、家人和社会都会担心。”
    调查显示,不少重症精神病患者或被“遗弃”于医院,或被锁于家中。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精神卫生处处长严俊说,原本估计《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大量精神病人会要求回家,但目前还没有这种趋势。尤其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滞留医院的现象更严重。而“很多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出院后没钱服药,还不如住院”。
    在广大贫困农村,一些被称为“武疯子”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得不到任何有效的监护,无奈的亲人把他们关进自制的铁笼,“镣铐锁身”、“猪圈关儿”等悲情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仅河北一省就有10万病人被锁。
    精神病医院很委屈:人满为患、床位紧张,治疗好了监护人不接纳
    当下,精神病人,包括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主要由家庭进行监护,虽然法律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精神病人由政府强制医疗,但目前医疗机构的收治能力严重不足。
    根据1993年的统计,全国约有重症精神病患者1600万人(新的调查正在进行中),而精神科床位不足23万张,精神科医生只有2万名。同时,社区康复项目面临无钱、无人、无场地的“三无”境地,导致病人出院后难以得到充分的帮助,大大增加了家属的监护难度。因此,即使很多病人在医院接受了有效的治疗,家属也不希望他们出院。这导致原本就严重不足的医疗资源被占用,更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无法入院,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被精神病高发的年代,“被精神病”者更委屈
    《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是为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消除“被精神病”现象。在我国,尽管大量真正的精神病人得不到有效治疗,但某些假精神病人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精神病院收治。
    2003年10月,河南省漯河市农民徐林东因帮助残疾人状告镇政府,被送进精神病医院,6年半里被捆绑48次、电击54次。2010年4月,湖北省十堰市的网友彭宝泉拍摄了几张群众上访的照片,于是被送进派出所,又被派出所送进当地的茅箭精神病医院。这些“被精神病”事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关注。华龙网评论称,“该收治的精神病人,没有收治,国家责任体现不到位,真精神病人扰自家不算扰,假精神病人搅地方政府的局,那才是地方维稳神经难以承受之重”。
    今年7月5日,广西藤县42名病人集体脱逃。有媒体调查发现,这些病人脱逃的主要原因是想家。许多病人经治疗后病情稳定,但家属却不愿将其接回家,有位逃出的精神病人被送回后哀叹,“我可能一世不得回家了。”《新京报》评论员于平认为,“精神病人能出院却出不了院,堪称另一种‘被精神病’。”
    科学鉴定,有那么难吗?
    精神病人犯罪已成为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不少精神病人因为鉴定专家的错误鉴定或被处死刑,或被关进监狱,当然也存在一些因错误鉴定而逃离法网的罪犯。
    正义网发表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胡君和薛永奎的文章“对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审查”指出,由于鉴定体制的缺陷,对同一鉴定对象,不同的鉴定机构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致使重复鉴定率高。其次,案件当事人无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启动权,导致其对鉴定结论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再次,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书面格式名称不统一、存在混乱。最后,个别精神病鉴定机构责任心不强,草率作出结论。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科学鉴定在我国存在很大的困难,也因为没有健全的体制,所以造成了很多精神病鉴定结果的错误和偏差。
    精神病人行凶是全球性问题
    英国《电讯报》曾报导英国大概每周发生一桩凶手是精神病患者的凶杀案。1996年,精神病患者麦克·斯通残杀两名无辜民众的案件轰动全英。斯通此前有一长串违法行为记录,但并非刑事犯罪。他被医生诊断为有精神障碍,但无法治愈,按规定医院不能对他进行收治。于是,一个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就这样自由地在社会上游荡,直到杀人惨案的发生,才引发社会关注。
    此案发生后,精神病医生急着撇清责任,说自己并非警察,根据英国当时的《精神卫生法》,那些有暴力倾向、但医学上无法治疗的病人,精神病院无权强行收治,所以政府应该为无辜受害者负责。英国时任内政大臣杰克·斯特劳发誓要医治这恐怖的治安毒瘤。他在下议院提出修改《精神卫生法》,要求将一部分对社会有巨大潜在危害的精神病重症患者强行收治。消息一出,民权组织就出言反对,说这侵犯精神病患者人权。但政府支持斯特劳的立场,认为公共安全应摆在第一位。该法案于2007年获得通过。
    2012年12月,美国纽约连续发生两起骇人听闻的精神病人地铁站杀人案。第一起案件的肇事者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事发时他与一名乘客发生争执,遂将其推入地铁轨道上。周围的乘客发现后,奋力向即将驶来的地铁车头跑去。可当司机看到时,制动距离已经不够。一个无辜的生命终究没能逃过死神的召唤。另一起惨案同样发生在地铁站,一名候车的乘客被推下站台。据目击者称,涉案女子当时紧贴在受害人身后喃喃自语,然后忽然将其推下轨道。据调查,涉案女子系精神病患者。
    接连发生精神病人当街行凶,致使无辜者殒命的惨剧,引起了各界关注。纽约为此启动了一个项目,围捕城区里的精神病人,确保他们服用法庭要求的药物。《纽约邮报》称,警方设计了一个跟踪系统,保证那些最需要治疗的精神病人能去医院接受治疗。批评者认为,警方的做法违宪。
    据美国专门研究精神疾病的网站Mindsontheedge.org介绍,目前美国正在探讨如何改进处理精神病人犯罪的方法,主要有三点意见:一是组建“危机干预团队”,训练警察更好地与精神病人打交道;二是组建“精神健康法庭”,由法庭决定将精神病人送进医疗机构,而不是监狱;三是组建“社区主动治疗”团队,为出院或出狱的精神病人提供精神健康指导和社会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保护好精神病人,我们才会安全
    对于如何帮助精神病人回归社会,香港的经验值得借鉴。香港的社区都配备专业的精神科医务社会工作者,帮助料理精神病人的生活事宜,安抚病人的不良情绪,协调病人与家属、邻居的关系。此外,香港的精神科护理,也从医院延伸至社区。医护人员会通过定期家访、电话联系,长期跟踪观察病人的精神状况,一旦发现病人病情波动,马上安排病人住院治疗。为帮助病人融入社会,香港还为他们设置了庇护场所,例如中途宿舍,出院后的病人可在此居住两年,一方面接受照护,一方面通过工作自食其力。如果确认病人情况稳定,能融入社会,再让其回家生活。香港有50家庇护工场,为精神病人提供工作机会,在社区还有辅助就业部门,每位病人都在导师的辅导下参加工作。
    我们在为血案受害者感到不平的同时,不能忘了精神病人本身就是需要关怀的群体,他们更可能成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而不是行凶者。只有保护好他们,不让他们生活窘迫,流离失所,我们才更安全。为此,家庭的关怀、社区的帮助和政府的兜底缺一不可。
    (来源:央视网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79/84/24/9_1.html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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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泊头市一批在岗代课教师就不公正转正的诉求书

    我们是河北省沧州地区泊头市在岗代课多年的教师,都是在边远农村从教多年,并取得中师毕业证,幼师证。
     
    2009年8月泊头市以招聘的名义,将在2000年度前后被清退的代课教师:彭平,耿来文,王桂林,李义荣,孙换芝,王晓燕,张凤华,宗荣珍,李艳玲,冯艳艳,江秀英等28人招为正式教师,并以发放工资卡,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待遇,只因这些人2008年前屡次到省局上访(他们听说泊头市职教中心的幼师毕业证能转正,所以才要此证),市里便以招聘为借口(招聘时只限对他们招聘而不让我们招聘)指令在2000年就已停办幼师班的泊头市职教中心制售假证,并以每证1800元的价格由市教育局收款卖给这26人,于2009年9月转为正式教师。
     
    当我们向各级领导提出:为什么我们从教多年,教龄大多数长于他们,学历大多数高于他们,却不予转正,而他们却徇私舞弊,将假证转正,且看领导的答复:
    一,市教育局时任科长李海峰说:一不能卖给你们证,二不能给你们转,因为和你们相同的还有1000多人呢!
    二,市教委时任副局长蒋立章说:你们找不到证据了,去哪里告也不怕了。
    更有可笑者,市教育局时任副局长李海峰和信访科科长金玉强面对我们的质疑,竟大言不惭的说:就是不让你们上课,必须给他们转正,因为他们都是86年以前转正剩下的民师。
     
    ——请问:那28人中有好几个人,今年才40岁左右,而86年以前还不够几岁,十几岁,怎么可能当多少年的教师呢?真是信口雌黄,纯属胡说八道,这是弥天大谎,难以自圆其说,滑稽至极,于今为最。
    三,沧州市教育局信访科的李老师和赵老师说:我们知道泊头市卖假证了,再让他们卖给你们,我们就得挨告了。
    四,泊头市市长现任市委书记谢荣珂说:不给谁转也得给他们转,别说我们卖假证了,我们泊头市还卖官呢!
    五,河北省教育厅信访办付伟主任说:知道他们卖假证了,但是不能在卖给你们了,这件事就此为止了,再去中央告也没人管了!
    堂堂的法治之国,反腐倡廉,实事求是,遵纪守法,乃为官之操守,面对这些胆大包天,目无法纪,上下联手,通同作弊者,我们义愤填膺,我们手持真证,从教多年,呕心沥血,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公然不如作弊之人,天理何在?在8年来漫长的上访路上,政府里有各种手段:围追,堵截,监听,软禁,暴力等手段阻止我们上访。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
    一、取消买假证的老师,这种老师合格吗?这种老师能教出好学生吗?
    二、按2009年泊头市招聘文件转正。
    三、补齐2009年至今所有的工资和优惠政策。
     
    伊巧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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