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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范妙珍:七十一岁的我第三次进了“疯人院”

    2013年5月1日起,中国《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应该说法律的实施健全,为一些公权力机构乱用精神病院关押健康公民、非法限制自由的行为上了一道枷锁!可真能防范握有公权力的机构和个人对公民的迫害吗?官本位当道、警察充当打手、当医生背弃医道时,可怜的上海公民范妙珍又一次被送进了上海崇明县精神卫生院,这已经是范妙珍第三次来这里了,不同的是这次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2013年11月初,《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在北京采访了来京上访的范妙珍。
     
    范妙珍,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创建村136号,年龄71岁,身份证号310223194308292828
     
    2013年10月17日傍晚七点,崇明县创建村村委代表蔡石村长和长兴镇派出所民警史晨浩把范妙珍送到上海市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送范妙珍来了,所以轻车熟路,接收的医生叫殷杰,是一个共产党员,并且有40年的临床诊断经验,当范妙珍要发言时,殷杰医生制止了她这个伸张权利的机会,就这样村委代表做监护人+派出所保送+医生不用检查,安全可靠的让范妙珍进了“免费”的医院,在这期间不需要通知她的女儿跟其他家属,因为党和政府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一切。
     
    范妙珍介绍:“在里面的时候要吃药,也不知道是什么药,吃完就想睡觉,睡醒了就该吃饭,吃完饭再吃药,然后再睡觉,一天天就这么轮回过”。
     
    囚犯尚且有出来透气的机会,可这里的范妙珍更像是一个关在笼子里的宠物,眨眼闭眼一切的权利都看殷杰医生们的心态而定!!
     
    两天后的19日,范妙珍的大女儿王荷英联系不到母亲,在母亲的朋友孔令珍等多方打探下终于得知被关在这个县精神卫生中心的“囚笼”里,众人赶到救援时,殷杰们的回答是“她是政府关进来的人,要政府出面才肯放人”,作为医生明知此违反《精神卫生法》时,还能如此作为,真是不敢想象!后来政府不出面医院没办法,让范妙珍的大女儿签字后才得以从新获得自由。
     
    抛开政府跟公安局不说,《精神卫生法》主要针对的医院都敢如此作为,可见其实质执行能力的局限有多少了!而引起以上违法行为的竟然是2013年10月11日,范妙珍在村委会,碰到一个叫顾忠良的队长,跟他讲了几句话,政府雇请的打手唐小量说不要理她,范就问唐小量你在政府是什么身份,结果猛然一个耳光扇到范妙珍的脸上,并且把她推倒在水泥地上,搞得浑身是伤,打110到派出所后,范妙珍要验伤,派出所说这点伤看不出来不用验,范就跟他们争取,四个小时之后要到了验伤单,自己去验伤完要看病治疗,没人管。范说“12日到14日我天天拦车,我为什么拦车,就是为了抗议,为了自己的权利,他们没有办法了下午给我去看的病,但是不给我治疗,我就继续拦车一直到17日下午7点……”。
     
    卑微的人总是处处受到不公的待遇,已经71岁,没有任何收入的范妙珍申请低保,然后低保没申请到,又于2013年3月28日,被上海崇明县长兴镇镇派出所十个警察弄到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这次由于鉴定医生坚定认为范妙珍没有精神病,坚决不收治,才免于被关。
     
    受伤害最深的要数2010年12月3日开始,范妙珍第一次被关进崇明县精神卫生院(后改为精神卫生中心),这次是因为土地纠纷不给解决,范妙珍作为村民的代表很受大家的爱戴替大家维权,结果被村委、派出所、医生联合关进去,由于不吃药就要受到酷刑,所谓酷刑范妙珍的介绍是“就是把帽子戴到头上把纸塞到嘴巴里,一开电,就打,”在恐怖的阴影下,范妙珍很规范的一天两顿,一顿三颗的吃药,后来慢慢减到每顿两颗、一颗。范回忆“在2011年1月29日我被关56天后女儿救我出来的时候,问妈妈你怎么样,妈妈你想吃什么?我的回答就是恩、哦。头脑反应异常迟钝,记忆力减退”。 
     
    范妙珍说:“我跟医生说我没有精神病,政府把我关进来的,关就关了,不要给我吃药了”。这位医生说,谁叫你多管闲事,出来的时候出院记录上写着闹访、上访。
     
    进入精神病院得精神鉴定,范妙珍曾被多次做精神病鉴定。2010年12月14日,受崇明县公安局委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1年1月19日将范妙珍鉴定为 “躁狂发作”“无处罚能力”;2011年9月7日,范妙珍又被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鉴定为“偏执性人格”“有受处罚能力”;2012年3月6日,受上海崇明县法院委托,范妙珍被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未见精神异常”。
     
    范妙珍还曾将创建村干部姚丽燕、施锦芳告告上法庭,正是此二人参与将其送入了精神病院,范妙珍告她们侵犯了她名誉权,但案子不出意外地范妙珍败诉了。
     
    采访结束的时候,范妙珍原来做保姆的雇主张大姐接过电话,请求我们帮帮她,说她人特别好没有神经病,有神经病的话我还能用她吗?她去年还在我这里做了两个月的保姆,她现在有家不能回呀,她那个派出所跟她女儿讲,如果让我看到你那个老妈上访,我们还会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像她这么大年龄的人,应该都有低保的,条件好的都在拿低保,他们村委会就是坚决不给她!
     
    佐真
    2013、11

    以下是范妙珍的相关材料和201311月对其采访视频:

    范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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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范妙珍:《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我第三次进了“疯人院”

    2013年5月1日起,中国《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应该说法律的实施健全,为一些公权力机构乱用精神病院关押健康公民、非法限制自由的行为上了一道枷锁!可真能防范握有公权力的机构和个人对公民的迫害吗?官本位当道、警察充当打手、当医生背弃医道时,可怜的上海公民范妙珍又一次被送进了上海崇明县精神卫生院,这已经是范妙珍第三次来这里了,不同的是这次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2013年11月初,《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在北京采访了来京上访的范妙珍。
     
    范妙珍,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创建村136号,年龄71岁,身份证号310223194308292828
     
    2013年10月17日傍晚七点,崇明县创建村村委代表蔡石村长和长兴镇派出所民警史晨浩把范妙珍送到上海市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送范妙珍来了,所以轻车熟路,接收的医生叫殷杰,是一个共产党员,并且有40年的临床诊断经验,当范妙珍要发言时,殷杰医生制止了她这个伸张权利的机会,就这样村委代表做监护人+派出所保送+医生不用检查,安全可靠的让范妙珍进了“免费”的医院,在这期间不需要通知她的女儿跟其他家属,因为党和政府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一切。
     
    范妙珍介绍:“在里面的时候要吃药,也不知道是什么药,吃完就想睡觉,睡醒了就该吃饭,吃完饭再吃药,然后再睡觉,一天天就这么轮回过”。
     
    囚犯尚且有出来透气的机会,可这里的范妙珍更像是一个关在笼子里的宠物,眨眼闭眼一切的权利都看殷杰医生们的心态而定!!
     
    两天后的19日,范妙珍的大女儿王荷英联系不到母亲,在母亲的朋友孔令珍等多方打探下终于得知被关在这个县精神卫生中心的“囚笼”里,众人赶到救援时,殷杰们的回答是“她是政府关进来的人,要政府出面才肯放人”,作为医生明知此违反《精神卫生法》时,还能如此作为,真是不敢想象!后来政府不出面医院没办法,让范妙珍的大女儿签字后才得以从新获得自由。
     
    抛开政府跟公安局不说,《精神卫生法》主要针对的医院都敢如此作为,可见其实质执行能力的局限有多少了!而引起以上违法行为的竟然是2013年10月11日,范妙珍在村委会,碰到一个叫顾忠良的队长,跟他讲了几句话,政府雇请的打手唐小量说不要理她,范就问唐小量你在政府是什么身份,结果猛然一个耳光扇到范妙珍的脸上,并且把她推倒在水泥地上,搞得浑身是伤,打110到派出所后,范妙珍要验伤,派出所说这点伤看不出来不用验,范就跟他们争取,四个小时之后要到了验伤单,自己去验伤完要看病治疗,没人管。范说“12日到14日我天天拦车,我为什么拦车,就是为了抗议,为了自己的权利,他们没有办法了下午给我去看的病,但是不给我治疗,我就继续拦车一直到17日下午7点……”。
     
    卑微的人总是处处受到不公的待遇,已经71岁,没有任何收入的范妙珍申请低保,然后低保没申请到,又于2013年3月28日,被上海崇明县长兴镇镇派出所十个警察弄到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这次由于鉴定医生坚定认为范妙珍没有精神病,坚决不收治,才免于被关。
     
    受伤害最深的要数2010年12月3日开始,范妙珍第一次被关进崇明县精神卫生院(后改为精神卫生中心),这次是因为土地纠纷不给解决,范妙珍作为村民的代表很受大家的爱戴替大家维权,结果被村委、派出所、医生联合关进去,由于不吃药就要受到酷刑,所谓酷刑范妙珍的介绍是“就是把帽子戴到头上把纸塞到嘴巴里,一开电,就打,”在恐怖的阴影下,范妙珍很规范的一天两顿,一顿三颗的吃药,后来慢慢减到每顿两颗、一颗。范回忆“在2011年1月29日我被关56天后女儿救我出来的时候,问妈妈你怎么样,妈妈你想吃什么?我的回答就是恩、哦。头脑反应异常迟钝,记忆力减退”。 
     
    范妙珍说:“我跟医生说我没有精神病,政府把我关进来的,关就关了,不要给我吃药了”。这位医生说,谁叫你多管闲事,出来的时候出院记录上写着闹访、上访。
     
    进入精神病院得精神鉴定,范妙珍曾被多次做精神病鉴定。2010年12月14日,受崇明县公安局委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1年1月19日将范妙珍鉴定为 “躁狂发作”“无处罚能力”;2011年9月7日,范妙珍又被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鉴定为“偏执性人格”“有受处罚能力”;2012年3月6日,受上海崇明县法院委托,范妙珍被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未见精神异常”。
     
    范妙珍还曾将创建村干部姚丽燕、施锦芳告告上法庭,正是此二人参与将其送入了精神病院,范妙珍告她们侵犯了她名誉权,但案子不出意外地范妙珍败诉了。
     
    采访结束的时候,范妙珍原来做保姆的雇主张大姐接过电话,请求我们帮帮她,说她人特别好没有神经病,有神经病的话我还能用她吗?她去年还在我这里做了两个月的保姆,她现在有家不能回呀,她那个派出所跟她女儿讲,如果让我看到你那个老妈上访,我们还会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像她这么大年龄的人,应该都有低保的,条件好的都在拿低保,他们村委会就是坚决不给她!
     
    佐真
    2013、11

  • 四川黄小平:我实名举报社区主任却屡遭迫害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北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此次地震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总伤亡人数最多的地震之一,被称为“汶川大地震”。我的家乡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福乐街道也是严重的受灾区。当时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大量的救灾物资运进我们街道办事处东街社区的仓库,救灾款也打进街道办事处的账号。我们身处水深火热的难民,只象征性的领到一部分。大量救灾款被腐败贪官截留;大批救灾物资被腐败贪官贩卖。
     
    2009年2月7日。星期六,我与邓松英、周玉华两位居民得知东街社区干部杨茂宣在贩卖救灾物资,我们三人急忙赶到现场。当场发现杨茂宣等人在盗运救灾物资。杨茂宣等人看到我们三人来到,丢下还没有装满车货苍茫逃离。虽然我们当时给办事处王书记打了举报电话,但是王书记只简单的答复我们说:“我知道了!”
     
    我的住房由于地震,严重受损。依照国家的政策应得到3000元房屋加固费,但实际分为没有得到。没有我的住房受损严重的,却有很多人领到3000元房屋加固费。
     
    杨茂宣依仗自己权利,掌控救灾物资、救灾款。想给谁,就给谁!至今账目没有公开。我们多次向当地领到反应此事,但都没有得到解决。
     
    2009年9月18日,我与邓松英、杨金华二人被迫进京讨说法。我们三人在北京西站刚下车,就被绵阳驻京办领雇佣七、八个陌生人把我们拦截。七、八个陌生人强行对我们三人搜身,搜走我们的手机和身份证。不知我们犯了什么法?他们又把我们押上一台车牌号为京GZ5211三菱吉普车。强行把我们押送回四川绵阳。一路上我们三名女性受尽了他们五人的欺辱。邓松英因女性生理特殊时期,向他们提出停车换一下卫生巾。遭到他们野蛮的拒绝。我和杨金华也抗议他们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结果遭到他们的残酷毒打。他们把我们押送到绵阳金家林收费站。由办事处来人、来车,把我押到绵阳朝阳机械厂黑监狱关押14天。
     
    2012年3月1日,我们再次到京上访,中午在永定门出口行走时,过来一台面包车,(车牌号黑KQ9959号)从车上下来四、五个陌生人,强行把我和彭栏桐绑架到车上。抢走我们的手机、身份证。把我们押送到绵阳金家林收费站。又由办事处来人、来车,把我押到绵阳朝阳机械厂黑监狱关押14天。期间多次遭到当地领导的训斥。游仙区司法局曹宇强行叫我们学习文件,我要和他讲述我被绑架的经过。他却对我说:“你这种人,连饭都不该给你吃。”我不清楚我到底犯了什么法?游仙区司法局曹宇强为什么不能依法解决问题?
     
    2013年6月3日,我又来北京上访,被绵阳驻京办主任宋燕丽接到驻京办。主任宋燕丽给我们买了8号回绵阳的车票。6月13日中午,我在家做饭,东津路派出所片区民警彭学峰(警号030851)另一名不知名警察(警号100412)等多名警察冲进我家,不由我分说,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调查我去北京的经过后,便给我做出拘留10天的决定。我提出异议!唐鲁(警号030934)猖狂的说:“我们这么多人抬也要把你抬走。”我不由自主的被他们送进绵阳拘留所,拘留10天。执法者你们在执的什么法?
     
    2013年7月3日晚,绵阳驻京办事处主任宋燕丽从马家楼把我和邓松英、杨积静、赵青秀四人接出。安排两男一女,三位驻京办干部,雇佣一台车号为京E58222金杯车,连夜把我们四人从回绵阳。5号凌晨一点多,政府来人来车到绵阳金家林收费站,把我和邓松英接到东津路派出所。雍警官(警号030813)等人从车里把我和邓松英拖进派出所。雍警官、唐鲁拿出手铐、脚镣,分别给我和邓松英强行带上。让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是:我们告的杨茂宣,也在场洋洋得意的看我们的笑话。派出所执法人员不管我们如何述说我们上访的理由,还是没有给我们摘掉手铐,而是给我们送进绵阳拘留所,拘留10天。
     
    我现今已被国家执法者、政府维稳人员迫害的全身是病。心脏病、脑血栓、双腿浮肿……。而政府官员依然不放过我。时时刻刻监控我的行踪,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再抓捕我、迫害我,希望全社会新闻媒体帮我紧急呼吁一下,让贪官早日得到法律的严惩。使我的人权早日能得到保障!
     
                    2013年9月7日
     
                   举报人黄小平电话:13121230808
     

  • 福建福清十五年前凶杀案至今未处理 家人上访控告

    我丈夫在1998年的时候被人雇凶杀害。凶手有钱有势,收买了当地司法机关。主犯其实当天已经抓到,第二天就被取保候审,然后逍遥法外十多年,出入境自由。2011年我无意中发现福清公安局的网上通缉是伪造的,所以自从2011年开始我就多次上访北京。迫于压力,当地公安局才出警抓人。如今凶手已经抓获7人,仍有五名凶手在逃。2012年12月26日已经开过一庭,出庭的有4名凶手(包括主犯在内),2013年8月12日开第2庭,出庭的是剩下的3民凶手。但司法机关仍然包庇袒护,不作为,将这起十五年前的“故意杀人案”现今已“故意伤害罪”起诉。因为当年很多有利的证据都被公安局毁灭,所以主犯现在在看守所里死不承认和这起故意杀人案有所关联。十五年过去了,我们孤儿寡母实在无助!贪官横行使得我们告状无门,希望您能伸出援手帮助我们,曝光贪官污吏,让杀人凶手得到法律的严惩,为我们弱势群体讨回公道。
     
    陈梅珍
    身份证号码35012719571025002X。
    2013-8
     
    附起诉书: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我妹妹遭遇被精神病  7年前,我的妹妹曹秀丽与侮辱她的梁玉凤等人发生口角时,被梁玉凤及其家人暴打一顿,后又在滕家镇派出所内遭到梁玉凤以及亲属更加残酷的毒打,之后成了哑巴。由于梁玉凤等施暴者与荣成市公安局民警沾亲带故,曹秀丽的冤情被捂下。无奈,曹秀丽只好到省厅、北京讨公道。在讨公道期间,曹秀丽曾多次被荣成市公安局派出的截访人员毒打。2012年11月12日,曹秀丽再次被荣成市公安局关进了精神病院,直至现在也不释放。曹秀丽只能用纸笔与外界秘密联系。
    春节临近时,滕家镇警察与政府官员来到我家,说解决问题,可我妹妹至今一直被囚禁在精神病院。近日,当官的唯恐妹妹用手机往外传递信息,精神病院已经对她进行了严密的监视。
    山东省荣成市滕家镇曲家沟村  曹华斌               电话  15098142490
    (来源:http://blog.people.com.cn/article/1360749452929.html)
    武汉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程雪夫妇因外媒采访被堵门禁行  武汉市江岸区新村街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程雪夫妇今天上午致电本工作室说,上午他们一开门就发现门口被街道等多名人员堵在门口,不让他们夫妇外出。程雪质问为什么又堵住他们家的门,有人答道:“听说你又要接受外媒记者采访”“要给你堵几天”。程雪说,据了解今天有国保队长就在她家小区门口镇守。另外,同样是武汉的被精神病者徐武今天被二名社区女干部上门吃饭,这二人是长期对他父母进行监控的人员。(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434)
    投书:县长抢光农民家产“被精神病”7年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燕王乡马桥村王家组韩美侠,投书给新唐人,讲述他被泾阳县县长王富轩利用权力和黑社会的关系。抢走了她家仅有的财产20多棵大树,并强行把她关进精神病院7年,受尽非人的折磨,家空地黄,无人问津。
    我叫韩美侠,今年59岁,农民,小学文化,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燕王乡马桥村王家组。时至今日,我上访的所有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我和儿女也无法生活,儿子现在依然被泾阳县县委书记王富轩软禁,不能回家,我儿子至今音信全无。2011年之前,王富轩是泾阳县正县长,当时我曾经去县里找他们解决问题,有个姓硬的县长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说自己管不了,王富轩管事,王富轩说了算,谁知我去找王富轩时,他不但不管还把我赶出了办公室,并称自己看到穷老百姓就恶心。当官的为自己谋钱财不顾百姓生死,活生生的一个在世和珅,暗杀毒打,并组织了黑白两道形成了一个黑恶势力集团,专门对付〝不安分的老百姓〞。县里出的命案,公安法院即使查出来了也不敢管。谁告县政府谁就活不了。我认定泾阳县是黑暗的旧社会,黑暗的泾阳县政府害了我儿子整整8年,找省市领导却没有人管。
    我冒着生命的危险坚持到了现在,我坚信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我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七年,在我被关押期间,泾阳县现任书记王富轩无耻的将我家仅有的财产20多棵大树命人砍走了,还软禁了我儿子。陕西省政府居然明目张胆的包庇,这简直比过去的国民党更可恶、更没人性。老百姓的血汗钱养的政府干部说抢就抢、横行霸道比日本鬼子更厉害,日本鬼子式的掠夺行径难道就是新时代的陕西政府为民服务新宗指!日本鬼子爪牙下的老百姓还能活吗?
    2012年3月我去了国务院信访办,窗口工作人员说,陕西省已经封案了不接待我们。现在无论我去哪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不接待,还说陕西省已经封案了,直到现在我儿子还被泾阳县委书记王富轩软禁着,音信全无,我和女儿还时刻被跟踪, 还经常受到不明身份人的威胁,人身安全也没有保障。
    2011年10月的一个凌晨时分,县政府派来的黑白两道进入我家说,现在的干部捞钱捞的是国家的钱,要是我再告干部,就让我韩美侠一个儿女都没有,我再告就是不想活了。
    在精神病医院被苦苦折磨六年
    泾阳县打击报复我无法生活,我韩美侠走到天南海北,也没有人敢说我有精神病。谁陷害我?我人老祖祖辈辈都没有听过精神病,我韩美侠上访,越上越冤。谁说我有精神病?我必须为自己讨回公道,我韩美侠就是当家破产,也要知道是谁打着精神病的幌子陷害我。假精神病罪过害了我七年,不但破坏了我的家庭、害的我家破产,而且还差一点就丢了性命。泾阳县用假精神病害我整整七年了,直到今天我和儿女依然无法平安,我家的问题也没有解决,直到此刻我儿子也依然被泾阳县软禁着,不能回家。
    泾阳县一年又一年变本加厉的打击报复我,我和儿女无家可归。从1999年乡村干部撬门扭锁并打伤我家人开始,时至今日,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而且还要屡遭打击报复,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政府一分钱,县、市、省政府还一次又一次向中央上报假材料,陕西给国务院上报的材料全是假材料。
    2006年6月5日,省政府给我上了一个圈套说2006年6月6日早八点给我解决问题,2006年6月6日七点我即将走到省政府,这时从省委走出一个警察 拉我,我原以为他有事要对我说,我就和他走进省委门前的警卫室,谁知我刚进去他就关上了们动手打我,打的我全身是伤,鲜血直流,衣服也被打破了,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泾阳县政府给我戴上手铐并强行把我关押进了泾阳县牢房,随后,泾阳县政府又给我儿女和丈夫带上手铐关押进了泾阳县牢房,2006年6月6日深夜,泾阳县政府在陕西省政府和咸阳市政府的指示下,与咸阳精神病医院权钱交易,把我关押进了咸阳市礼泉精神病医院。礼泉精神病精神医院铁门铁窗锁着我,打毒针伤害我,一条绳子和电鞭子〝陪伴着〞我,由于家人全被非法关押进了牢房,家里的小麦无人收而全部落到了地里,颗粒无收。2006年6月6日深夜我被关押进医院,直到2007年2月(正值春节之际)出院。
    2007年10月,泾阳县来北京接上访人员回陕西,2007年10月11日,我被泾阳县从北京直接关押进了咸阳市八厂秦访精神病医院,此次关押期间,医生王斌下毒手摺磨我,不但用电鞭子抽我,用绳子绑我给我打毒针逼我吃毒药,而且还威胁我说,我要再说回家他就用电鞭子、毒药、毒针和绳子〝伺候〞我…… 2007年10月11日被关押进精神病医院,直到2009年才被释放出院。
    2010年我又来到北京,泾阳县又从北京把我直接关押进泾阳县牢房,2010年3月15日,又把我从泾阳县牢房关押进了咸阳市铁二十局精神病医院,陪伴我的依然是铁窗铁门、绳子、毒药毒针、电鞭子,直到2011年7月30日才出院。
    从2010年3月15日被关押进医院到2011年7月30日 出院的这段日子里,我上访的问题不但一点都没有解决,泾阳县还不断地打击报复我儿女,使我儿女无法正常生活,直到现在我儿子依然被泾阳县委书记王富轩软禁着,音信全无。出院后我的身体也被医院彻底搞垮了,而且家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到家后,家里已经一无所有,房屋也被乡村干部砸塌了,没法住人,站在屋子里就能看到天空,雨天屋子到处都是积水,我身体又全身肿胀,刚出院也没钱,家里也没吃的,房子也无法住人,我去找乡县却没有人管。去找省政府,省政府让我去北京上告。
    从2006年开始直到2011年7月30日,我被屡次关押进精神病医院,我家九亩地没有收获过一粒粮食,九亩地全荒了整整7年。国家的医疗保险我们无法享受到,国家给农民的地亩补贴款,我们始终没有领过一分钱。泾阳县把我关押进精神病医院,藉着救济我家的名义中饱私囊,自己捞钱,不让我家人知道。在我名下明明办了医疗保险、申请了贫困户救济款,自始至终我家都没见过一分钱。2006年到2011年期间用于在精神病医院的所有开销,泾阳县都是通过保险报销的。泾阳县政府也刻了我家的章,专门做假材料陷害我。从2006年我被关押进精神病医院到今日,国家政策每年给农民的各项补贴款我一分都没拿到,更没有见过泾阳县的一分钱。陕西省不断给中央上报假材料称怎么怎么安置我们了,我家的房子早就无法住人了,不信你们可以下去调查, 你们的眼睛就可以证实到底谁在欺骗你们。
    投书人:韩美侠(来源:新唐人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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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图]邢世库妻子赵桂荣:院方告诉我,你没权利接你丈夫回家

    我丈夫邢世库是哈尔滨印刷二厂工人,我丈夫于2007年2月12日到首都北京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其自身职工待遇被厂长王凯民恶意拖欠和克扣的问题,15日我丈夫被道外区信访官员跨省绑架押回哈市,关进精神病院,至今六年不放。

     

    我为营救丈夫而上访,被非法关押黑监狱、驻京办、拘留,被剥夺人身自由累计长达300余天。黑龙江省政府官员还雇佣北京的黑监狱多次抢夺我的财物,对我实施酷刑。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夫妻因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民生人权问题被黑龙江政府官员迫害的经过:

     

    我丈夫1983年参加工作,2006年1月14日我丈夫得知其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自身应得的待遇被厂长王凯民恶意拖欠和克扣,于是我们夫妻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等各级政府反映相关民生问题,均无人受理。无奈,我丈夫于2006年3月22日到首都北京向国家信访局反映上述问题,哈尔滨市驻京办主任李双斌放弃职责,充当贪污犯哈尔滨印刷二厂厂长王凯民的保护伞,用驻京办为上访人员解决问题等手段,多次把我丈夫和其他上访人员骗到哈尔滨市驻京办(北京府学宾馆地下室和北京天美宾馆) 里关押,最终导致道外区经贸局信访办主任周立明强行把我丈夫邢世库关到哈尔滨精神病专科医院囚禁。

     

    2007年2月17日我接到我丈夫从精神病院用病人家属的随身手机打出的求救电话,当时,他告诉我:2007年2月15日清晨,在首都北京南站附近的小旅店里,他被哈尔滨市道外区信访办主任张喜民,科长刘洋,蔡景安等人跨省绑架。他们把我丈夫押回哈尔滨市交给周立明,周立明强行把我丈夫绑架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非法囚禁。

     

    接到电话后,我随即赶到医院,请求医院放我丈夫回家,院方告诉我,你现在没有权利到医院接你丈夫接回家,只有花钱送你丈夫到医院的政府官员才决定你丈夫的命运。医院当时把周立明留给医院的两个联络电话给了我。我拼命用我的手机13163412365给0451-889644966和0451-88237178打电话联系周立明,电话接通后,均无人回答。我又给市长热线打电话求救,均被无情拒绝。

     

    第二天,我到道外区信访办反映情况,当时是主管人大的接待的我,他告诉我:“你丈夫是在北京被绑架回哈的,解救你丈夫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北京上访。”我到省政府反映,省政府信访办接待我的处长说:“你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北京向国家领导反映。”

     

    于是我赶到北京。我到北京上访后,我丈夫因上访被信访官员关进精神病院的问题当时得到了重视和督办。经我110报警,110警察出面协调,3月16日医院决定无条件的释放我丈夫回家,但是令110警察和我震惊的是,当我和110警察赶到医院的时候,医院口头告知我和警察:3月16日清晨, 周立明带多名彪形大汉将我丈夫从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五花大绑的强行绑走。事后我才知道:周立明再次把我丈夫邢世库强行绑架到哈尔滨道外区精神病专科医院关押,至今六年不放。

     

    周立明给我们一家人带来厄运,也给国家带来了很恶劣的影响。

     

    赵桂荣

    2012年12月

    记录整理:本刊编辑柳梅

     

     

    2012年12月的赵桂荣

     

     

    在北京上访的赵桂荣

     

     

      

     

    邢世库被关的哈尔滨道外区精神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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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赢了官司的吴春霞:我正在告公安,他却升了

    吴春霞是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小桥办事处高庄社区村民,今年六月她告精神病院的官司竟然赢了,并且获得了精神病院十多万元的赔偿款。经过国内媒体报道后,该事件一时成为一个社会热点事件。官司赢了后,案件后续的情况怎么样?吴春霞是怎样看待胜诉的?她现在又在干吗?带着这些问题,2012年10月21日下午,刘飞跃电话采访了吴春霞。以下是访谈全文。

    刘飞跃:你好,吴春霞。又和你通话了,你现在还好吗?

    吴春霞:还好,我现在正在郑州。

    刘飞跃:怎么你又到了郑州?干什么呢?

    吴春霞:我正准备向法院递交诉状,要告公安。

    刘飞跃:你还在打官司呀!告哪个公安?

    吴春霞:告的是周口市公安局和周口市公安局的张晓东。我一定要告他们,一定要向他们讨个说法。

    刘飞跃:为什么一定要告他们呢?

    吴春霞:2008年就是他们决定对我进行拘留、劳教,并关我到精神病院的。当时是张晓东一路指挥将我送进精神病院的。我被关精神病院后,他们还不让我家人来看我,不让精神病院放我,太恨人了。现在我把精神病院和小桥办事处告赢了,张晓东没受到处理,现在却升官了。

    刘飞跃:张晓东升官了?

    吴春霞:是的,送我进精神病院时,张晓东是川汇区公安分局蔬菜派出所指导员。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告他,他却升官了。他现在升成了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治安大队长。你说气人不气人?

    刘飞跃:现在这个官司法院受理了吗?请你说说这个官司的前后情况。

    吴春霞:我是2012年9月21日向周口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正式提出状告周口市公安局和张晓东的,到现在十多天了周口市中级法院既不受理也不下达书面裁定,立案庭只是口头通知不受理。我打了这么多官司有经验,立不立案的期限是七天。既然他们不受理,我现在就到郑州来了,准备向湖南省高级法院递递交诉状。今天时间晚了,我明天去高院递诉状。

    刘飞跃:我们今天采访主要是关注你司法维权的情况。首先想请你谈下你的官司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都告的是谁?

    吴春霞:2008年12月我从河南省精神病院出来,我就开始四处告河南省精神病院、小桥办事处和周口市公安局非法利用精神病院关押我,这是民事案件。随后不久,我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周口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和劳教我。我一边起诉一边上访,2009年5月,我将材料递交给了周口市纪检委书记杨正超。杨批示周口市公安局解决。一个月后,周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员会撤销了一年前对我的劳教决定。

    刘飞跃:等于你一下打了二起官司,官司一开始顺利吗?

    吴春霞:2008年奥运会前夕的7月16日,我的离婚官司正在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沙北法庭开庭。突然一辆汽车开进法庭内,车上跳下来多名便衣将我推上车带到了蔬菜派出所,我这才知道上公安局干的。当时连法庭庭长报110都不管用,你说他们猖狂不猖狂。到派出所后我先是被拘留十天,7月26日转成了劳教,拘留和劳教我的借口是我扰乱社会秩序。劳教未执行就将我送到了精神病院。

    这二起官司开始进行得都不顺利,我先是在川汇区法院起诉,他们不受理。我就上诉到周口市中院,中院撤销了川汇区法院不受理我案的裁定。案子又回到川汇区法院,川汇区驳回了我的起诉。我又上诉到中院,中院又把案子打回到川汇区法院。汇区法院仍然不受理。就这样案子在川汇区法院和周口市中院之间来来回回了六次,中院先后下达了六个裁定。

    后来我看不行,就申请川汇区法院回避,最终周口市中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将案子指定到周口市沈丘县法院审理。

    刘飞跃:好,先请你介绍下状告周口市公安局行政诉讼的情况。

    吴春霞:案子到沈丘县法院后就顺利多了,2011年3月沈丘县法院撤销了周口市公安局对我的拘留决定,我因此获得了1423.3元的国家赔偿。

    刘飞跃:现在我们来谈谈你告精神病院、小桥办事处和周口市公安局的民事诉讼,请你介绍下进展情况。

    吴春霞:好的,案子开始后,为了不将案子变成行政诉讼,我的律师放弃了起诉公安局,只起诉河南省精神病院和小桥办事处。2012年3月8日,沈丘县法院一审判河南省精神病院赔偿我精神损失费等11万多元。2012年6月15日,周口市中级法院终审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小桥办事处“共同赔偿”我14.5336万元。现在,这个钱已拿到了。

    刘飞跃:你的几起案子都有了不错的结果,这在中国确实很难得。现在你有什么感受?觉得中国的法律管用吗?

    吴春霞:感觉打官司就是难,特别是立案难。这几起案子花去了我几年的时间,这正是我一生中的好时光。我活得真是很累,但我没有想放弃,我还要打下去。

     

    2012-10-22

     

    附吴春霞的控告状:

     

    吴春霞强烈要求查处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干警张晓东

     

    草率人命严重违法造假案的法律责任

     

    简要案情

     

     

     

     

    张晓东系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原沙南分局蔬菜派出所指导员,是本案的承办人、负责人。

     

    张晓东与吴春霞原丈夫有亲属关系,由于吴春霞揭露原丈夫采花贼丑闻及家暴离婚案,张晓东的大伯作伪证受到法律制裁,吴春霞多次与张晓东相遇均遭到张晓东的打骂,张晓东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张晓东便借2008年奥运会维稳之机,利用其手中掌握的公安执法权,目无国法伙同他人编造吴春霞“严重干扰北京市社会秩序”的虚假材料。张晓东指派他人到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沙北法庭,无任何法定手续,又未出示任何执法证件,直接将正在开庭的吴春霞非法强行抓走,并于当日中午将吴春霞送进拘留所,执行10天的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间张晓东又以同一事实,将吴春霞上报批准劳动教养一年。行政拘留期满后,吴春霞并未获得人身自由,张晓东派人将吴春霞从拘留所二次押回原蔬菜派出所,仍然未向吴春霞出示任何法定手续,在派出所被限制人身自由一天。于当晚,张晓东亲自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医院,张晓东并与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签订了“禁止外出、禁止打电话、禁止探视、严防自杀……”限制人身自由的协议书,将吴春霞接受长达132天的非人性强行治疗。由于吴春霞的强烈抗议,最终张晓东给吴春霞办理出院手续。张晓东对吴春霞威胁说:“回去你要是告拘留你,现在你还在劳教期限内,还把你送到精神病医院。”

    张晓东严重违法办假案的事实是主观故意过错的铁证

     

    一、张晓东捏造事非,编造虚假材料的事实如下:

    1、吴春霞拘留期间,从未走出拘留所半步,张晓东却编造对吴春霞的询问笔录是在周口市川汇区政法委督查室进行的询问;

    2、张晓东大肆编造吴春霞“拒绝签字”未送达的法律文书;

    3、张晓东拘留吴春霞的理由为“严重干扰北京市的社会秩序”。但收集编造的证明、证人证言却都与“严重干扰北京市社会秩序”无法律关系的材料;

    4、故意收据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言、证人及单位,编造事过境迁且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5、张晓东指派他人将吴春霞从开庭现场非法强行抓走,及行政拘留10天和一年劳教的决定,该事实都证明了吴春霞没有精神病。对此事实,张晓东是完全心知肚明的。而且张晓东又在没有给吴春霞做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又做假证编造吴春霞没有监护人,亲自将吴春霞送进河南省精神病院,又亲自接回,其手段是张晓东   蓄谋已久 、造假伎俩的彻底大暴露!

    二、张晓东办案程序完全违法是主观故意过错的铁证

    1、张晓东明知与吴春霞有矛盾且存在利害关系,应依法自行回避,张晓东不但不自行回避,反而顶法承担本案的承办人、负责人;

    2、处罚前未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

    3、本案所有法律文书都没有送达;

    4、将吴春霞从法院开庭现场非法强行抓走到本案结束,张晓东始终未出示任何法定手续及执法证件;

    5、同一事实理由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和“一年劳教决定”的重复处罚;

    6、张晓东处罚吴春霞的案由为“严重干扰北京市的社会秩序”,但直到本案结束,张晓东始终未提供严重干扰北京市社会秩序的任何事实证据,也没有提供北京市公安局机关的移交材料,在此情况下,张晓东对吴春霞违法作出的处罚明显超越职权管辖、程序严重违法。

    三、张晓东使用法律错误,明显系主观故意过错

    张晓东身为派出所的指导员,理应严格依法办案,但张晓东作出处罚决定时,只表述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但该法第二十三条有两款规定,而且第一款又有(五)项法定条件,对此,张晓东应依照规定明确表述其使用该法第二十三条的何款、何项之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但张晓东却没有明确表述。因此,很难证明张晓东作出处罚决定使用法律的准确性,应属张晓东使用法律错误。张晓东之所以玩弄法术,其目的是为掩盖造假案的举证责任及其行政行为举证不为导致败诉的后果。

    综上所述,张晓东藐视法律规定、玩弄法术、滥用职权、官报私仇造假案,将吴春霞非法拘留10日、非法劳教及132天非人性的精神病的强行治疗,其主观故意过错、严重违法办假案的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整确凿,并由法院判决书和撤销劳教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所证实,而且又没有给吴春霞做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亲自将吴春霞送进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又亲自接回。故应依法追究张晓东主观故意、严重违法办假案的法律责任!

    但令人不解的是:周口市公安局面对上述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于不顾,却认定张晓东造假办案不属于“主观过错”为由,不追究张晓东造假办案的法律责任,反而提拔重用。

    对此吴春霞强烈质疑:请问周口市公安局本案造假办案、主观过错的法律责任不属于张晓东!难到属于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属于河南省周口市政法委……、还是属于河南省周口市……?再请问周口市公安局张晓东主办本案其程序从头到尾完全违法,你们认定张晓东不属于“主观过错”,应是哪一级部门及何人授意张晓东程序完全违法办假案呢?如果无人授意张晓东违法办假案的话,其认定张晓东不属于主观故意过错违法办假案又该作何解释?其违法办案的法律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为彰显法律尊严,不严肃查处张晓东等人造假违法办案的法律责任!不还吴春霞政治上的清白,吴春霞决不息诉罢访!!!

     

    此        致

     

    敬请社会各界人士高度关注、评论

     

    受害当事人:吴春霞

     

    201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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