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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判任志强是公然以言治罪践踏人权

    9月22日,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红二代、地产大亨任志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任志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20万元人民币。世人皆知,任志强这次被中共以经济罪重判,其实是因他著文直斥中共党魁习近平是“脱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因此外界普遍认为,重判任志强是典型的因言获罪,是中共集团为了“杀鸡儆猴”,警告党内对习党魁有异议的红二代以及反习阵营,吓阻中共集团中开明改革势力对现代民主的向往。

    本次任志强被中共当局以经济犯罪重判,法院说,任志强在2003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收受贿赂125万余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余元,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余元,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余元。而事实上任志强在离任北京远华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与总裁职位时,作过职务审查,当时并没有查出他所谓经济问题,而今天却又忽然宣布他有诸多经济犯罪,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次重判是对任志强大胆直言的打击报复。因为任志强先生今年3月初写出了《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一文并在网络上流传,质疑中共党魁习近平2月23日有关武汉疫病的17万人大会的讲话,公开揭露习近平“丝毫也不掩饰自己要坚决当皇帝的野心,和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的决心!”。

    任志强在文中说:“四年前的2月19日,我在转发‘央视姓党’的微博照片时,加上了‘当所有媒体都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的一段评论,于是引发了‘十日文革’式的全网大批判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的组织纪律的处分!因此,每年的2月19日我都坚决的放下手中的笔,以守护曾经的这一天。但此次中国武汉肺炎疫情的暴发,恰恰验证了‘当媒体都姓党’时,‘人民就被抛弃’了的现实。没有了媒体代表人民利益去公告事实的真相,剩下的就是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的结果。几天之后媒体上、网络上疯传着2月23日中央召开全国上下约17万人参加的大会,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参加人数最多的中央大会。且远胜于当年七千人的庐山会议的规模,有着比七千人大会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也被称为是一次伟大的会议。——但我从中看到的却与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上报道的‘伟大’完全相反。那里站着的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尽管高举一块又一块的遮羞布试图掩盖自己根本就没穿衣服的现实,但丝毫也不掩饰自己要坚决当皇帝的野心,和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的决心!”随后,任志强先生针对2月23日会议讲话中的一、二、三、四和最后,谈出了自己的一、二、三、四和最后,即“关于前一段疫情防治工作”就是“不提原因、真相与责任的自我表彰”;关于当前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就是“对借机恶意攻击的舆论坚决依法制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权力包办市场而由企业承担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就是各级组织要落实圣谕,用此疫辨诚臣;最后人民就只能成为那个“代价”。

    任志强先生的信被传于网络后,3月12日他被强迫失踪,随后据知情人士透露说任志强被关押于北京市纪委蟒山审查点。直到4月7日北京纪委部门才发布公告,宣布任志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随后网络传出任志强先生的孩子及身边工作人员也被中共当局拘押,使任志强显然遭致了亲情与友情的绑架、要挟。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委再发布通告称,任志强严重违反共产党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直到现在指控任志强四宗罪而开庭审判。9月11日任志强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任志强当庭坚持自辩,拒绝认罪,直到9月22日被重判18年。

    由任志强先生为国为民大胆直言,公开暴光中共党魁习近平要当皇帝的小丑行径及中共因舆论控制而导致武汉病毒泛滥的罪恶根源,结果招致中共当局抓捕,家人也被关押,最后被中共当局以快速罗织的经济罪名重判,可以看出这是中共当局一以贯之的通过经济问题来打击迫害不同意见人士的手段,因此是赤裸裸的违宪侵权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案。

    任志强出生于1951年3月8日,两三岁时,随父母落户北京,父亲曾任商业部副部长。1969年1月,他被下放至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1969至1981年,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第38集团军服役,先后任排长、连长、参谋。1981至1984年任北京怡达公司副总经理。1984至1988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1985年,任志强被以“贪污罪”罪名关进看守所14个月。当时任志强给自己和员工发了一大笔奖金,虽有上级批准,但在领取奖金的单据上只有签名,没有数额。由于此事存在较大争议,因此任志强拒绝认罪。1986年,法院改判任志强无罪释放。后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华远集团公司总经理。曾当选为西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北京市政协委员。他还分别在多个社团组织、大学等机构任顾问、理事、兼职教授、副主席等职务,在华远集团持有股权的合资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3年9月22日,任志强在北京发布自传体回忆录《野心优雅》,记录了自己60年的极富传奇性的人生。2014年11月24日,任志强在微博发表声明,宣布正式退休。

    任志强多年来在微博上经常发表呼吁中国建立西式民主政治的言论。2013年,在北京大学演讲,号召学生“联合起来推倒面前这道墙,重新建立社会民主制度”。2015年2月14日,在出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5年年会”时发言说,“政府过度强调了枪杆子和刀把子,反对西方的价值观,文革之风又起来了。”2015年9月21日,转发了中国共青团中央关于“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微博,称“‘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个口号骗了十几年”。否定习近平所提的“两个不能否定”,提出“共产党极权、不合法”、“当今体制是垄断的皇权、中央极权”,支持宪政。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视察中央电视台,后者打出“央视姓党,绝对忠诚,请您检阅”的标语,任志强微信上说“人民政府啥时候改党政府了?花的是党费吗?”还称“这个不能随便改!”“别用纳税人的钱去办不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事。”紧接着,任志强又道:“彻底的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了?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后任志强遭到文革式批判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从此后遭际当局严密监控及禁止出境。随后任志强辞去了担任的各种职务,并接受了中共当局的严格履职经济审查,当时审查结果显示任志强没有经济问题。而后来仅仅因为任志强直斥习近平是“小丑”,结果遭致拘押并被以多种经济罪名重判。

    任志强先生虽为中共体制内官僚,但是秉持良知,坚持争取民主的初心,屡屡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与参政议政的权利,先批“媒体姓党”,再斥习近平要当皇帝的“小丑”,结果招致中共构陷重判。中共当局对任志强的迫害,不仅严重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及公民有言论自由与参政议政权利的条款,而且公然违背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是公然剥夺人权,践踏宪法,挑战人类文明,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坚决谴责。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2日

  • 重判于新永是中共践踏人权又一罪证

    据人权网站“维权网”报道,中共山东当局日前对羁押两年多的人权捍卫者于新永以“寻衅滋事罪”成立而重判4年又6个月的徒刑。这是山东当局近年来持续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又一铁证,必将记入历史罪恶档案。

    山东省济南市人权捍卫者于新永是在被严重羁押达2年2个多月之久后,于2020年7月28日被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2年10月9日。

    于新永:1963年出生,山东省济南市人,网名“济南老于”,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中国大陆民间网络“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发起人之一,民间抗霾志愿者,民主维权公民。

    因个性为人实在仗义,热情智慧,而广受友人赞许和信任;近年来,因追求民主理念,积极参与帮助蒙冤访民维权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起诉山东省多个政要部门等,故而遭到山东省当局的严厉打压迫害。

    2014年10月,曾因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而被山东警方定为重点维稳对象,长期受到监控、骚扰、威胁、传唤、软禁。

    2015年,曾因国内爆出多起警察非法开枪打人、打死人新闻,于新永决定与他人共同发起成立“警察非法暴力监督组”,以关注呼吁诸如张六毛案、舒向新案、山东临沂少年派出所死亡案、徐明死亡案等社会热点案件,故而触及当局敏感神经,曾被警方多次约谈和警告。

    2016年——2017年,曾因参与民间抗霾自愿者聚会,并率先起诉了济南市环保局,而遭到当局的干预与遏制。

    2018年5月16日,“六四屠杀”29周年前夕,于新永与友人准备开展一些纪念活动,结果被济南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带走传唤,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22日,被济南市检察院又新添涉嫌“侮辱罪”正式批捕,控其曾经撰写的文章侮辱了前任共党头子江泽民和现任的共党头子习近平,涉嫌侮辱罪,从而被逮捕;其被提审过程中,主要被审问的是5年前其与他人纪念六四学运之事,被指有人举报他们在5年前曾非法聚会,纪念6.4学运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等;当年10月31日,其案被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起诉至历下区法院。

    2019年6月21日,传出其案将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后来一再拖延至2020年7月方才开庭审判。目前于新永被羁押于济南看守所(济南市仲宫镇)。

    于新永先生因积极参与维护人权斗争及纪念八九民主运动,结果遭际山东当局迫害,被判处重刑。由此可见中共山东当局在践踏人权违反法制的罪恶上走得很远。

    中共山东当局长期来追随共产极权主义路线,凡事宁左勿右,抛开人权法制,只为维护极权统治与特权利益。多年来持续迫害山东大学宣扬民主人权法治的教授孙文广先生,多次指使装扮黑社会人员对其暴力殴打,围堵软禁,还多次公然传唤、拘留孙教授,还长期强迫孙教授失踪,使孙教授自2018年5月至今与外界失去联系。中共山东当局如此长期疯狂迫害孙文广教授,显示着山东当局充当极权走卒急先锋的角色。

    山东当局近期尤其疯狂的是,积极承办着震惊中外的“12.26厦门聚餐案”,已经将多名参与2019年12月中旬厦门聚餐人士拘押到山东,并且挖空心思意图将烟台大学前教师张忠顺先生构陷成暴力颠覆国家政权人士,对外发布消息说从他家中搜出枪支子弹等等所谓罪证,后在世界一片质疑揭露下,而不得不放弃对其武装暴动的构陷,但至今将参与厦门聚餐的许志永、丁家喜关押于山东临沂下面的一个县级看守所中,拒绝按照法律程序安排律师会见,甚至不许许志永、丁家喜亲属前往送衣、打款,更为疯狂的是,从目前流露出来的信息,显示山东当局对许志永、丁家喜实施残酷的酷刑虐待。当然,中共山东当局残酷迫害人权捍卫者,积极充当共产极权打手、走狗由来已久,而对拘押服刑人员实施酷刑也成为惯用手段。如刚刚获释不久的王全璋律师,在临沂监狱服刑遭遇,就是佐证。还有曾经被判重刑的记者齐崇淮在山东监狱被迫害得九死一生,也见证了山东当局无视法制践踏人权的野蛮残暴。

    这次山东当局重判于新永以打击地方维权人士其实是山东全局镇压维权的一个侧影,而就在于新永被重判同时,7月21日,中共山东枣庄市也对羁押一年的人权捍卫者张超在山亭区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只是至今没有看到宣判。但从于新永被重判的情况来看,张超应该也会遭际山东当局的重判黑打。

    中共山东当局如此大肆镇压民主维权人士,重判于新永,酷刑虐待许志永、丁家喜,长期残酷迫害孙文广教授,种种罪恶力证着中共山东当局无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公然野蛮践踏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违背中共自己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因此山东地方当局的官僚集团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严正谴责与严厉制裁。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1日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七)

    (声明:本段是根据现在的回忆写的,对话内容和实际可能有所出入,具体的内容,得等到有朝一日,程渊和我儿子案件的档案公开,看当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为准。)

    此时的我,内心真的很平静。

    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眼前的这几个人,微笑着,就等他们拿出刑事拘留证,让我在上面签字。

    我始终认为,我儿子的此次遭难,都是因为我这个父亲,没有能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没有能给他找个好工作,或者,我当初为什么不把他留在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然后慢慢让他去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更主要的是,我认为,之所以我儿子会被以这样的罪名被课罪,是因为我们这整个一代人,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当自己的小孩连为这个社会做点公益也会当成犯罪的时候,试问哪一个男人,有做资格做孩子的父亲?

    所以,如果我真的被抓了,在我的内心,反而会得到一种解脱。也算是,对我儿子被捕的一种赎罪。

    正是这样的想法,所以让我在听说要对我采取措施时,反而显得特别的平静,甚至还有点小小的期待。就指望着他们把拘留证放到我的面前,然后,我英雄般地在上面潇洒地签上我的大名,伸出双手,让他们把我铐上。

    最终,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破了沉默,拿出了所谓的证据继续对我进行审讯。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所谓的证据,只不过是下面这些:

    一是我参加程渊他们组织的活动时,报过来去的机票钱;

    二是,我因言论“危害国家安全”被停止执业十个月期间,在百无聊赖之中,为我儿子他们设立的微信公众号《萌动律心》写了一些文章,当时每篇文章给我的报酬是200元。

    这,就是他们所说我收到程渊活动经费的证据!

    这些,我全认了!干嘛不认呢?来去机票钱,是我自己先掏出来的钱,然后给我报销,也算是我收取“活动经费”?至于写文章的报酬,那也应当算是我应得的吧——那些文章都是公开的,文章的内容有什么问题吗?没有!在经过因言论而“危害国家安全”,又是被律协停止会员资格,又是被司法行政机关停止执业后,我写东西已经变得“胆小如鼠”了,更何况还在处罚期间,所以只能写些无关痛痒的东西,骗些茶水钱,总不至于这也算是犯罪吧?

    这些问完之后,他们又从我父亲开始谈起,说父亲当年如何因带头反抗移民(其实是他们弄错了,应当是退出农业合作社),我母亲又怎么样,我和我妻子感情又怎么样怎么样,我和我儿子的感情怎么样。

    这,已经纯属与家庭的隐私范围的东西了。

    过去快四个小时了,这一场审讯终于接近了尾声。他们几个人低头侧耳了讨论了一番,我能清晰地听到了其中几个字:“基本一致”。

    然后,结束了讯问,让我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我拒绝了——我说,这有关乎一个律师的尊严。他们再怎么威胁,我坚决不签字,对那份笔录看也不看。不是有同步录音录像吗?干嘛还要签字画押?

    又是僵持好久。

    终于,他们再也没有坚持。只是让我在他们打印出来的那些文章中,让我签字确认哪些是我所写的。

    这一切都完成后,那位穿便衣的领导终于正式坐到我的对面,开始和我谈话。

    首先是说,他们如何同情我儿子,如何善待我的儿子,如何在我儿子过生日的时候,还把他带出看守所,专门为他买了生日蛋糕。在过年的时候,又把他带出看守所,给他吃饺子,我儿子又是如何感动得哭了等等等等。

    最后,话题一转:“我们找你,主要是想你劝一下吴葛健雄,让他认罪认罚。吴葛健雄本人呢,也有这个意思。认罪认罚了,可以尽量地减轻处罚,你做律师的,是懂的,这个罪可以判多少年。我们也是为他好,因为考虑他还年轻。”

    我终于明白了,这才是他们此次找我谈话的主要目的所在!就是要我对我儿子进行劝降。

    “我连案卷材料都没有看到,你们所说的证据确凿,我也不知道确凿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果我看了证据材料后,得出结论我儿子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作为父亲的我,当然比谁都想让他取得一个从宽处罚的结果。我连什么证据都没有看到,我怎么去劝我儿子认罪认罚呢?”

    “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我儿子和程渊他们会‘颠覆国家政权’的,一个国家的政权,就凭他们那几个人就能‘颠覆’了?”

    那位做笔录的小子立即插嘴到:“你还是个律师呢,怎么连这点都不懂?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这个行为就构成。”

    我笑了,心里想,如果是结果犯,那你小子还能坐在这里对我狐假虎威吗?

    于是,斜撇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去翻翻刑法书吧,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行为犯,但需要有‘组织、策划、实施’的行为!他们有组织吗?组织了哪些人?如果没有组织,那么又何来策划?他们策划谁去?没有策划,又何来实施?所谓的行为犯,是必须要有行为才构成,如果连行为都没有,又何以构成犯罪?”

    见我坚决不愿意去劝儿子投降,他们也就作了罢。

    下午六点快到的时候,这一场交锋,终于结束了。

    林圣新警官送我出来。因为天色已晚,在长沙市内已经没有可住宿吃饭的地方,且各地封路的风声越来越多,我必须得抓紧时间往回赶。

    于是我把妻子还让我带了许多东西给儿子,有衣服棉被、浴巾、擦脚布之类的,请求林警官代我把东西交给我儿子。林警官说,这些东西里面都有,没必要送,也可能送不进去。

    “送不进去,那就扔了吧,”我说。

    “有事就给我打电话,”临走前,林圣新警官这么对我说。

    “一定会,”说完,我开车离开了办案单位。

    天已经很黑了——或许,冬天的这个时候,天本来就应当这么黑的,更或许,在我的内心,总感觉,长沙的天,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要黑!

    大街的两边,已经亮起了街灯。行人和车辆很少,仿佛进入了一个荒凉的无人城市。偶尔见到路边,有一两个警察,象木偶似的,在十字路口站着。

    上了高速,我打开了车灯,拨到了远光的位置。

    我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下午的一切。

    想不到,这次他们会提起了我已经去世了快二十年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世时,一向寡言少语。小时候,他从来不会命令我们怎么做什么,怎么做,而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埋着头,闷着声做。脾气很好,鲜见他发火发怒。即使我们做错了什么,也很少会训斥我们,也从来不埋怨我们。但我们兄弟姐妹几个,都很敬畏他。

    每到夏天,农忙的双抢季节,他的背,总是会晒得一层又一层地脱皮,然后就变得幽黑幽黑,就象挂上墙上久经熏烤的腊肉皮一样。

    如果不是他们这次提起我父亲的事,我都几乎已经忘却了。

    我父亲的心中,有一块深深的伤痛。这个伤痛,是任何人都提不得的。这块伤痛就是,所谓的“反革命份子”这个身份。

    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不知为什么,我堂哥骂我父亲,说:“你这个反革命!”

    我父亲听了,突然怒起,操起一把锄头,就朝着我堂哥的脑袋劈头砸去!幸好,旁边的人及时拉住了,否则,我堂哥的脑袋,当场就会开花。

    事情要从上个世纪说起。那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那场大饥荒。我的一个哥哥(似乎还有一个姐姐),就是在这场大饥荒中饿死的。在这场大饥荒中,我父亲为了不至于让他的子女全都饿死,带头退出农业合作社,搞单干。尽管,但他的这个举动,事后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因为,1962年,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就开始纠正大跃进期间所出现的错误,提出了“三自一包”的政策,使当时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后来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农业政策也就是自此而来。

    但是,在后来的运动中,就是因为这一次退社,我父亲差一点就被打成反革命——或者说已经被打成反革命了,估计是当时“反革命”的指标不够,所以没有正式戴上,所受到的压迫没有别人那么严重。但这也导致了我父亲始终处于一种被批斗的边缘。我的大哥,后来参军的时候,就有人举报到部队,说父亲是反革命。于是,我大哥似乎就因此服役期还没到,就被提前退伍回家了。

    “反革命份子”这个身份的阴影,或许已经深深地成为了我父亲内心的一个伤痛。

    想不到,现在我儿子,也成了“反革命”(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即从以前的反革命罪中分解而来)!按下午那些领导的说法,意思是我儿子是受到了我父亲的影响。

    我父亲去世时,我儿子才七岁!

    如果受影响,也应当是受我的影响才对。

    但是,这方面我影响过我儿子吗?我深信没有。因为,在家里,我从不谈政治,也不谈国事。只是我儿子有时看到了有关我的新闻,会对我说:“老爸,我发现你越来越象公知了!”

    “你老爸本来就是公知,”我会回答道,然后就不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在教育小孩方面,我似乎继承了我父亲的传统,那就是,从来不会要求小孩做什么,怎么做。我只是会对他说,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决定——但是,你也要对自己作出的决定,对自己负责。

    在儿子被捕之后,许多人都说,我儿子是因为受了我的影响,才会走到今天的这一步的——甚至包括我的家人也有这么说。但我始终不认为我儿子是因为受了我的影响。

    虽然,在早年,因同情学生,我差点成为“反革命”。因为这个,那年为了儿子读书,需要将户口转到杭州时,我差点无法转入。因为政府人事部门的人告诉我,说我属于“三种人”。而杭州,对“三种人”是不允许转入了。

    以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是什么“三种人”。

    后来还是通过关系,让户口转出地的国保部门出具了我已经“从良”了的证明,又让单位把我申报为“急需引进人才”,才得已将户口的问题解决。

    前两年,我又因“不当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分别被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想想,“危害国家安全”,基本也就是以前的“反革命”了!

    我心里默默地想,人家有红色革命基因传承,莫非,我家有“反革命”的基因在传承?

    我又对下午谈话的内容,在头脑中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如下结论:

    首先,我儿子没有认罪——所谓的他想认罪认罚,那都是一种误导我的企图。如果儿子真的认罪认了的话,还需要我这个父亲去做认罪认罚的劝降工作吗?

    其次,办案单位,并没有查到他们所谓的犯罪证据!至少,证据是不确凿的——否则,经过了两次延长侦查期限之后,为什么还要再来延长两个月呢?

    第三,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并没有涉嫌犯罪!正如我所知道的那样,他们只是从事了我所知道的那些公益活动!

    这个结论的得出,是基于他们私下讨论时所说的内容“基本一致”。他们所说的内容“基本一致”,显然指的是我所陈述的事实,和我儿子及程渊他们所供述的——或者他们所掌握的事实基本一致!

    这次延长侦查期限,已经是第三次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也是最后一次。这一次期限到了,他们就再也找不到延长侦查期限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了,最终,只能移送到检察机关去审查起诉。

    案子只要到了检察机关,我就可以与我儿子会见,就可以去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就可以解开一个始终团在我心中的谜团: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抓我儿子和程渊他们!

    我的车,在黑夜中行进着。虽然没有吃过晚饭,可我却一点没有感觉到饿。我所面临的真正问题,开始困扰着我:我该去哪里?

    虽然,导航的终点是家。而我,此时似乎已经根本无法到达这个终点了!

    我到的消息是,杭州市的高速公路出口都已经关闭了。而且,我所居住的小区也开始设立了卡口,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每户只发一张出入通行证,而且只能两天有一人出入一次。小区那些回家过年还没有返回的外地务工人员,他们所租住的房屋的门,也已经被贴上了封条。

    杭州肯定是回不去了。

    那么,回武宁吧,去我大姐家。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小村也已经封路设卡,不准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而且,回家的高速公路出口,也被关闭了!

    这意味着,我已经无处可去。

    突然,心中不禁产生了一阵恐惧:不会上了高速公路,就下不来了吧?

    在当时,这不是一种可能,而且一种真实的存在。

    温州某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公职律师,就因为回家参加一个亲人的葬礼,回到温州市时,高速公路已经关闭了。当她返回老家,结果老家的高速公路出口也被关闭,禁止下高速!尽管,这个人一惯很正能量,但这个时候,她的正能量,似乎并不能对她有任何帮助。更有些货车司机,因为车辆是湖北牌照,在高速上一滞留就是十几天甚至几十天!

    整条高速公路,似乎永远只有我这一辆车在奔跑。听着导航的播报,已经到了江西境内。

    也许,是经过了一个上午的开车奔波,又是一个下午的审讯,开车一两个小时后,我已经有些精神恍惚起来。开着开着,不是突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就去何方,就是总感觉这路,似乎越来越窄,而且经常会变形、扭曲!尽管限速牌上显示,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可是我把车速放到80公里,但看到的路面,却依然是变形,扭曲的。

    迷茫、困惑、伤心、愤懑,似乎又有的是更多的孤独和无助,一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绪,突然涌上心头,随之而来的是,我的眼泪出突奔而出,模糊了我的眼,也模糊了整个黑夜和这个世界。

    我忍不住大吼一声,猛然地一脚油门下去,开始狂奔起来。马达的轰鸣,伴随着我那从内心的深处发出的吼叫,我的车,犹如一头愤怒而又绝望的野马,飞奔着,疯狂地向着这个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的、铁幕一般的黑夜撞去……

  • 律师费被诬为赃款 警察夜闯宾馆查扣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5日消息】包头王永明案已经开庭审理十多天,庭审过程中违法之处多如牛毛。因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辩护律师要求该公诉人回避,被检察长徐亚光驳回回避申请,14名辩护律师认为法庭毫无公正可言,无奈只得含泪与家属和被告人解除委托。7月14日,律师们应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提交了李书耀涉嫌受贿的证据。当天晚上,律师们入住呼和浩特市的酒店,遭到公权力的打击报复,包头警察非法闯进宾馆,认定律师费是赃款,告知律师欲查扣。

    据刑辩社发出消息称,2020年7月11日下午,庭审中,辩护律师当庭举报该案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元,律师要求当庭播放索贿录音,被合议庭违法紧急制止。

    7月12日,庭审时,辩护人惊讶发现,被实名举报、申请回避的检察官李书耀仍然以公诉人身份参加庭审。检察长徐亚光对此未加制止,称合议庭已作出决定,李书耀不需要回避,涉嫌受贿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30条回避情形中的请客送礼,并且纪委调查没有结果前,辩护人也不得申请回避,再就此问题提出回避申请,就是扰乱法庭秩序。严重缺乏常识和违反法律规定。

    7月13日,庭审中,辩护律师申请对涉嫌受贿30万的检察官李书耀和检察长徐亚光提出回避申请,检察长徐亚光无视法律规定,不依法处理回避申请,竟然对其本人的回避申请发表意见,不承认其本人的种种不当履职行为,不认可李书耀须回避,转而建议合议庭当庭驳回回避申请。

    7月14日上午,一开庭,法庭宣布驳回对涉嫌受贿的公诉人李书耀的回避申请,辩护律师要求发言,法庭不许,继而违法强推庭审。14名辩护律师看到法庭如此毫无公正可言的做派,认为已经无法依法辩护下去,只得跟家属和被告人解除委托,含泪离开法庭。

    7月14日下午,审判长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休庭后让被告人家属签署2天内重新委托律师的承诺书,家属皆未签字。随后,14名辩护律师应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提交了李书耀涉嫌受贿的证据。

    7月14日晚20时许,一群自称是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的警察,通过非法查询到的信息,到了已经解除委托的律师在呼和浩特市所入住的酒店,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房间,告知包头王永明案的律师费是赃款,应予查扣,要求将律师费转至公安局的指定账户,同时,警察要求律师签收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的通知。律师们一致认为,该通知是违法的,且律师费不是赃款,律师们拒绝签收。

    包头警察的这种认定缺乏常识,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们这样胡来是什么目的?是对解除委托的律师的打击报复吗?是事先恐吓被告人家属将重新委托的律师吗?不论什么目的,这种行为严重违法,假如认定成真,将严重威胁刑事辩护制度。

    部分律师就此紧急发表声明。后续,律师们将向各单位和部门进行依法维权。

    附:包头案部分律师反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认定律师费是赃款的声明

    2020年7月13日,包头案的部分律师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的电话,请律师到呼和浩特当面提交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李书耀检察官涉嫌受贿的证据。7月14日,律师应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提交了李书耀涉嫌受贿的证据。

    当天,部分律师入住在了呼相浩特市的酒店,晚上8时许,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一群不明身份的警察,通过非法查询律师在呼和浩特所入住的酒店的信息,未经许可到酒店房间,告知包头王永明案的律师费是赃款,要求律师退还律师费到公安的指定账户,警察要律师签收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作出的、款时间是2020年7月14日的《通知函》。律师们一致认为,该落款时间是2020年7月14日的《通知函》是违法的,且律师费不是赃款,律师们拒绝签收。在此,律师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法律服务合同是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订立的合同,不是律师个人与委托人订立的,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不是律师个人收取的。

    第二,在判决没有确定之前,不可能认为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财产是赃款,更不可能认定律师费是赃款。

    第三,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收取的律师费是合法有效的,是律师的服务所获得的对价。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认定律师费属于赃款的行为,明显违法,属于侵犯合法财产权的行为,就类似于,王永明在医院住院治疗了,花费了上百万的治疗费,公安能认定医院收取的医疗费是赃款吗?此外,王永明等人曾在包头市两级法院打过几十次官司,难道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也是赃款?显然,认定律师费是赃款,这是十分荒唐的。

    第四,律师费不能按照赃款进行查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律师在介入王永明时,案件已经侦查终结,涉案财物也已经被查扣完毕。即使是赃款,律师事务所在收取律师费时也不可能知晓,律师事务所是善意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因此,律师费不属于被查扣和追缴的财物范围。

    第五,王永明案侦查程序已经终结,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已经开庭审理十多天,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现在调查所谓的赃款,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第六,王永明案是冤案,涉黑不成立,其他指控也基本不成立,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已经查扣了王永明等人几千万的现金和财物,涉嫌违法。律师敦促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撤销冤案,律师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控告。

    第七,律师今天入住呼和浩特的酒店,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查询律师的住宿信息,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律师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警察权的肆意违法表示强烈抗议。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将律师费认定为赃款的行为,严重违法,是用公权力报复律师的依法辩护行为。如果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得逞,意味着所有涉及财产罚没刑事案件的辩护制度,将彻底灭亡!

    江苏天伦律师事务所吴俊律师
    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李永恒律师
    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王振江律师
    2020年7月14日

  • “709大抓捕”是中共向法治的宣战

    今天(2020年7月9日)是“709大抓捕”五周年。2015年的7月9日中共当局悍然发动了针对中国大陆人权律师、维权人士等人权捍卫者的大抓捕,在短短半个月内,据不完全统计,先后传唤、抄家、拘押、强迫失踪人权捍卫者300多人,并且整个疯狂镇压运动持续至今未息。

    中共当局何以忽然如此疯狂针对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实施超越一切法制的运动式镇压?至今分析众说纷纭,然而,从五年来中共当局的诸种反法治、反人权、反文明的行径,可以确定这次起自2015年7月9日的大抓捕,是中共当局蓄谋已久的针对中国民间多年来致力推进法治人权建设努力的大镇压、大反动,是公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宣战,对文明世界法治、人权等等普世价值的挑衅。

    2015年7月初,中国刑法修正草案暂时搁置,中国各地的维权律师虽为搁置情况,但对未来不抱乐观的态度。中国维权律师王宇认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国际标准,让律师在刑事辩护上有豁免权,不论是中国死磕派律师、人权律师还是其他律师都会受到影响。果不其然,就在当月发生了针对人权捍卫者的大抓捕。

    今天回望“709大抓捕”事件,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国公安当局在多达23个省份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了上百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的事件,部分人士因此下落不明,后证实一批人权捍卫者被秘密拘押于天津,是中共当局专门设立的专案组负责办案。

    事件简要是,2015年7月9日凌晨起,北京著名人权律师王宇、其丈夫包龙军(律师)及16岁儿子包卓轩陆续失踪,王宇最后一次对外发出讯息是在7月9日凌晨4点17分,由她的朋友在两小时后读取。该则讯息称:门外有人试图撬开我的门锁。然而在此之后,外界便再也无法与王宇取得联系。王宇所在社区的保安透露,凌晨四点左右,大约二十到三十名员警以抓吸毒人员为名,包围了王宇所住的单元楼,并带走一人。在此之前,王宇曾在凌晨3点发出一则讯息称:家里的电源和网络均被掐断;而且听见门外有人撬门;另外,从凌晨1点开始,她就再也无法与她的丈夫和儿子取得联络。7月8日晚,王宇曾在北京国际机场为丈夫及儿子送行。第二日,王宇的朋友从机场查询得知,王宇的丈夫及儿子并未离开过中国。失联后,王宇的律师及朋友不断向当地警方查询三位的下落,但警方一直矢口否认或拒绝回应。

    2015年7月10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四名成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周世锋助理李姝云律师、财务总监王方,以及行政助理刘四新,陆续被不明身份人士带走调查或不明原因失踪。该律所曾代理多起著名人权个案,同时也是王宇律师执业的单位。

    自当日起,搜捕行动扩大,48小时内北京、天津等15个省市,陆续有维权律师与维权人士被捕。

    2015年7月11日,维权律师李方平,被江西省萍乡安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带走。2015年7月12日,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在7月11日发出的《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一文,证实有部分律师遭逮捕和传唤,宣称“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文指出:“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经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日前,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线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并引述被捕的维权人士的陈述,指控“维权律师”和“维权事件”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

    据国内人权关注人士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中国大陆至少276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及其家属,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出境。8月28日止,总人数为277人。9月4日止,总人数为284人。9月18日止,总人数为286人。到10月底,总人数达309人。

    2016年1月12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实习律师李姝云、律师助理赵威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同月,为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的瑞典人彼得·达林,因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而在北京被拘。

    历经近一年后,外界才陆续获悉,被逮捕的人权律师、人权活动家都关押于天津市看守所,并受天津市中级法院的审判。2016年8月2日,翟岩民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6年8月3日,胡石根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6年8月4日,周世锋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6年8月5日,勾洪国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7年4月28日,李和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7年12月26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宣布谢阳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罪罪名成立,但由于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且他归案后悔罪、认罪,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然而,被判同样罪名的吴淦,却被以“犯罪行为积极,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判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9年1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院宣判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王全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2017年3月举行的中国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都将“依法起诉、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政绩。

    由“709大抓捕”事件简要经过可见,这是件由中共当局最高层决策布局,针对中国人权律师、维权人士等人权捍卫者而发起的一场全国性长期间的大镇压。目的就是要扑灭中国文革后民间成长起来追求法治与人权的力量,要剿杀一切追求普世价值的努力。

    “709大抓捕”绝不仅限于2015年下半年对人权捍卫者的抓捕上,而是至今仍然持续不断的对中国民间一切追求法治民主人权人士的镇压。2015年后大批人权律师被吊照,至今仍关押的余文生、陈家鸿、覃永沛等等律师及大批人权捍卫者,就明证了中共当局大镇压的持续。

    中共当局在和平时期何以丧心病狂地对人权捍卫者如此大镇压?这就是由中共极权统治反人类、反法治、反普世文明的本性决定。中共极权统治以“解放人类”来掩盖奴役人类的宗旨,一切现代文明的法治人权理念与规则,都天然成为极权统治为祸人类的障碍,所以清除法治、人权等等一切文明元素,是维护极权统治千秋万代的必然课题。血债累累罪恶深重的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深恐中国人权捍卫者将法治人权理念传播民众,并通过维权点滴撑开极权的闸门,于是在中共18大新当权集团登基之后悍然发起了对中国人权捍卫者的大剿杀。所以,这次大抓捕本质就是对中国多年民间努力推进法治与人权的阻止,对中国通往人类普世文明力量的宣战。

    “709大抓捕”五年来,中共出台各种司法姓党政策,香港送中条例及到港版国安法,律所党组织建设等等,无不是推行以党代法,将极权统治全面深化,以铲平中国多年艰难生长的法治人权普世文明元素。中共当局如此反文明,反人类,反法治的行径,业已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也给世界发展带来深重危机。当此,“709大抓捕”五周年之际,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应该深切认清中共极权反法治人权文明的本质与挑战。

    民生观察 2020年7月9日

  • 顶替上大学是制度性溃败的应有反应

    连日来,山东接连爆出农村贫寒子弟参加高考获录取后而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山东省为此在全省展开对顶替上大学情况的调查,目前已公布查到242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而另有江苏爆出,有近千人冒名顶替参加高考情况。类似山东江苏等地高考存在的违法侵权舞弊事件,应该在中国各省都会存在,只是其他省市目前尚未揭露出来而已。

    中国高考制度是号称世界最严,对固化的中国阶层唯一尚保存一点公平竞争与改变命运机会的制度。然而,如此的制度从今天揭露出的舞弊情况来看,业已完全失守,即也丧失了基本的公平竞争与寒门学子改变命运的通道机能。这就力证出中国制度性溃败的严重与彻底,中国公民基本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被阻碍、剥夺的严重程度。

    据中国大陆媒体披露,2020年5月21日,山东冠县陈春秀参加完成曲阜师范大学成人高考后,在学信网上查询学籍信息时,意外地发现自己竟已经“上过一次大学”。网站显示:陈春秀于2004年9月1日,曾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入学就读,离校日期为2007年7月1日。2020年5月26日,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处工作人员向陈春秀证实,她的学籍被同县考生陈某某顶替使用。之后,陈春秀辗转多个部门求证此事经过。在引起借古讽今关注后,学校表示已将冒名顶替者的学历信息注销。

    网络近日更爆出,:1997年6月,山东济宁市实验中学尖子班的高三学生苟晶高考落榜;1998年复读,明明平时成绩优秀,高考前摸底考还是全区第四名,结果依然低分落榜。一个多月后,她收到了湖北黄冈一所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那是一所“野鸡学校”。

    苟晶在微博发文称,1997年自己拿到的高考成绩是假的,班主任老师让他的女儿顶替自己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班主任的女儿毕业后,在济宁一所中学教书,任后勤部老师。至于1998年录取自己的那所学校,她根本没有填过志愿。

    高考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在中国不是新鲜事,早在多年前就已经爆出过类似事件。然而,类似山东如此频繁爆出顶替上大学事件,的确还是第一次。为此山东教育部门被责成在全省对大学展开调查,结果公布出来竟然多年来有242起顶替上大学案例。相信在中国这种制度下,山东这个调查数字不会是客观准确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伴随山东追查顶替上学事件热浪,6月26日,一认证信息为知名历史博主、拥有137万粉丝的大V账号“盘子微谈”发布微博称,“寒门子弟被有钱有势的人顶替这事儿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大批量出现了,仅江苏灌南一个县就发现千名贫家子弟学籍被冒顶”。

    由此可见,中国教育领域号称最公平公正的高考制度已经完全失去了公平公正性,也已成为权贵肆意剥夺权利,借以谋取名利的场所。

    在频繁爆出如此严重的教育腐败事件后,网络舆论斐然,但人们反思仍多只是针对教育高考与录取层面的程序机制不完善问题,而没有从中国制度性崩溃与人权毫无保障角度来阐释。事实上,中国教育今天爆出如此触目惊心的腐败侵权问题,完全是极权制度下权贵肆虐的必然反映,没有任何可奇怪的。

    人类极权政体就是造就社会极端不公的等级特权政体,以特权来管控与赎买全体国民,在此情况下,极权腐败渗透毒化社会所有肌体,让社会不会存在任何丁点公平正义与法治人权。所以,社会中不会有任何一个部门与领域能够得到所谓的独善其身。教育自然也不能例外。而高考当然也只是权贵愚弄蚕食的对象。从中共统治70年的历史来看,权贵子弟不仅可以公然进入各种名校,如前中共党魁毛泽东的孙子,可以上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众多所谓高干元老的子孙,可以任意在中国挑选大学就读。这种特权是公开的,从中共夺取大陆政权以来就实行的。至于地方上没有达到高干可以随意上大学的权贵们,那就通过途径来冒名顶替。从目前爆出来的情况来看,这种冒名顶替上大学,绝非一人一部门所能为,必是系统性多部门协调合作而成。可见,这种剥夺人教育权,将人人生命运肆意掳掠的行径,是长期的系统性的制度性犯罪。而多年来早已陆续爆出过顶替上大学,但均没有得到全局性追查整治,甚至屡屡不了了之,也可以看到中国教育系统性腐败事实上是极权统治下权贵腐败的自留地,是受到制度性保护的。

    在中国等级森严的制度设置下,高考对于农村贫寒学子改变命运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如此事关一个人人生命运的大事,在权贵眼里不过是一个道歉与解除聘用来应对。而中国封建时期,科举腐败那是要斩头下狱的。就是国民党时期,清华大学校长的孩子想上清华大学因成绩不够都不可能。而中共极权统治占领大陆后,摧毁了大陆一切价值与准则,一切行事皆以极权统治特权需要为原则,肆意将所有社会道德法制准则抛弃,使高考都成为它们粉饰统治的附庸,而丧失选拔培养人才的公平正义机能。

    中国高考顶替上大学舞弊事件,再次向世界昭示了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方净土,一切都是权贵肆虐蹂躏的对象,公民基本的教育权、改变命运的生存发展权,都是毫无保障的。中国人民要想获得生存发展机会,要想拥有公平正义的竞争,就必须结束极权主义,开启现代文明的宪政民主。

    民生观察 2020年6月29日

  • 王藏被捕是由因言治罪走向“腹诽治罪”

    据民生观察、维权网等多个人权网站及推特报道,云南籍青年异议诗人王藏于“六四屠杀”31周年前夕被云南楚雄当地国保警察以怀疑王藏可能会举行一些纪念六四的活动,而悍然将其带走并抄家,且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至今过去半个多月,王藏的妻子与孩子也受到严密监控软禁。

    据王藏的妻子王丽对外披露,5月3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有20几人左右来到她家里,楼下大概有20-30人,而对方当时未出示任何证件或书面文件,“约20人冲入我家,将王藏按倒,戴上手铐与黑头套,接着把我、4个孩子与婆婆按住,将我跟王藏带走后,他们把4个孩子与婆婆留下。”

    王丽随后被带到楚雄市开发区派出所,从当日4点半一直到5月31号凌晨三点半才被释放回家,而王藏不知在哪,处于失联状态。王藏的弟弟丶表姊丶表哥与多名家人也被带到王藏家中强制软禁。王丽说:“接下来两天,派出所以‘带孩子’为由,派人到我家住了两天,而自那天起,他们也派人在我家楼下与小区出口监控我的一举一动。”

    王丽还说,国保得知她6月1日买了新手机后,当晚再次把她与王藏的弟弟传讯至派出所,要求她交出当天买的手机与手机号码。虽然她一开始顽强抵抗,但后来派出所仍派七八名国保到她家去找寻手机,后来被寻获后,警方没收了手机,也注销了她的手机号码。王丽还对媒体表示:“派出所的警察不断逼问我与王藏的手机密码,以及一些在北京仍与我们往来的朋友。我在被持续讯问的情况下,忽然昏过去。现在他们注销了我的手机号码,也封杀了我的微信。他们阻止我买手机,我出门到哪他们也都到处跟踪。”

    王丽还说,在王藏被强行带走的期间,孩子学校的校长与警察都强制要带她的孩子上学。此外,在讯问过程中,警察也威胁她与王藏的弟弟,如果他们不配合的话,也会被抓起来关,并把她的孩子送进孤儿院。

    王丽认为,虽然警察对王藏的打压一直没停过,但这次被警察以“煽动颠覆罪”指控,可能与王藏不愿停止在推特等自媒体平台上发表敏感言论有关。她告诉德国之声:“王藏一直不停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与敏感议题相关的言论,在收到当地国保的警告后,他仍未停止。我认为他们判他‘煽动颠覆罪’是为了报复他不遵从指示。”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楚雄警方本次拘押王藏并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既非王藏进行了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也非王藏近日有什么明显违反当局言论禁制的话,而是当局在“六四屠杀”31周年来临之际,感觉到王藏可能会举行什么纪念活动,于是以这种荒谬的可能性,类同于封建时期的腹诽罪,本着将一切民主异议镇压于“萌芽状态”的极权原则,而将王藏予以拘押。

    王藏,80后,本名王玉文,笔名王藏、“小王子”,云南省楚雄市人,先锋诗人,自由作家,影视编剧,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成员。

    曾于2003年底,以“小王子”为笔名开始涉足网络诗歌习作,自此走上自由写作之路,并对极权文化予以批判;2005年1月,加入独立中文笔会,同年遭到官方威胁和长达2个多月的监视居住;2006年—2007年间,因积极参与“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签名活动,又在《自由圣火》网站发文并设专栏、在博讯网上开设专栏发表文集等,而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于2007年6月再次强制监视居住6个月;2008年12月,荣获“2008《自由圣火》写作奖”;2009年5月,正式启用笔名“王藏”,藉以表达“来生愿做藏人”的意愿。

    自2007年起,因其积极参与多项维权民主活动、广交民主正义之士,并创作、推出了大量诗歌作品以及行为艺术,曾被北京当局多次警告威胁并驱离工作室和居住地,给其家庭造成诸多困扰;

    2014年10月1日,因其在网上发布声援香港“雨伞革命”的打伞图片,随被北京市宋庄警方带走,其家被抄,之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4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当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其罪由包括行为艺术和诗歌、文章,网上发布声援香港“占中”图片,声援郭飞雄,声援建三江被虐打人权律师,在网上祭奠林昭,关注藏人自焚事件,声援新疆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法轮功问题、纪念“六四”及揭批文革等多项内容;

    2015年7月9日,被取保候审释放;据悉,其在被审讯期间遭受酷刑。此前被羁押于北京市通州看守所。

    出狱后的王藏持续受到警方的监控、骚扰与驱赶。后来王藏被迫离开北京返回楚雄老家,结果仍然未能逃脱中共当局的迫害,直到这次再度被拘押。

    王藏先生多年来笔耕不止,发表了大量针砭时弊的诗歌与文章,部分汇编为《小王子语录》(短诗集)、《故园.黑砖窑》(诗集)、《血色格桑花》(诗集)、《轮回中的苦心花园》(情诗集)、《黑暗日》(诗集)、《黑火》(小说集)、《追寻自由的虹光》(随笔集)、《血泪的洗礼——中国底层调查报告》(纪实集)、《王者归来》(诗化哲学)、《诗想录》(诗思与诗学)、《锋刃上的裸舞——为自由而战》(思想学说)、《太阳从东方升起——中国文化的命运与复兴》(思想学说)等。

    诗人艺术家王藏仅仅因为言论表达而十几年来被中共当局不断迫害,反复拘押的事实,一再明证了中共当局因言治罪的泛滥,并且加速从因言治罪倒退到以腹诽治罪。

    中共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承诺,违反“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自由的权利,也违背自己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王藏,并追究那些迫害王藏的有关部门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6月14日

  • “香港国安法”制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2020年5月2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突击的立法行为显现的是中共肆意践踏、抛弃民意、强硬立法,这是中共强权对“一国两制”的颠覆。中共这一举动,已引起港人强烈不满和社会不安,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中共擅自制定香港国安法已经引起了天怒人怨,笔者在此从国际法,中国法律,香港基本法的层面来潜层次分析制定香港国安法的违法之处、涉及刑事犯罪,以及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和国际责任。

    一、英美两国有责任与香港人站在一起

    《中英(香港)联合声明》是1948年12月29日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在北京签订的双边国际条约,并将该条约送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备案。虽然国际条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效力地位,但中共向来对自己签属的国际条件不遵守,条约在国内法中得不到体现,更无法实施。如今中共对联合声明已经抛弃,但签属国英国和利益攸关方香港公民社会,有权利依据中英联合声明以及香港的基本法,对中共发出强而有力的谴责,并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共政府和相关官员进行制裁。相信以英美两国为首的国际社会会更加严厉地制裁中共政府和官员,因为香港不是中共的财产,香港的问题是普世价值去与留的问题。可喜的是,美国已经宣传将会制裁参与这一犯罪行径的犯罪人员;同时英美国两国也宣布将会给香港人相应的国籍待遇。

    二、全国人大制定国安法是僭越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权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基本法23条内容涉及的是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立法,依据基本法,在香港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应当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行立法解决。

    香港的基本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在各自的法律辖区内有相同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任何政党或者组织都应尊重香港基本法,而中共不顾及基本法的规定,超越权限为香港立国安法,这是对香港基本法的破坏,是对一国两制的颠覆,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三、国防与国安的区别与分工

    在此需要特别明确国防与国安的法律概念,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条:国防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规定“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据此,将全国性法律除列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有明确的界定,即“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依据香港基本法,国防等军事活动属于中央政府管控的范围,香港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安全是由香港特区自行立法处理。

    四、香港国安法的制定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情已经做了明确的说明,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

    另外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对“国家安全”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颠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受破坏;国家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文化繁荣不受侵害;对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平等互利的交往和交流不受干涉和阻碍……总之,国家安全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方面的侵害,都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香港基本法》确定一国两制是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治度的一部分。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香港人民自行决定和处理香港的事务,国泰民安,香港取得得了繁荣与稳定的发展。但这过程中,中共一直在不断地侵蚀香港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香港的法治和民主以及文化和学术自由造到不断地破坏,近几年破坏程序更加严重。

    2015年末,香港书商被绑架回中国大陆;2017年初商人肖建华从香港绑架失踪;2019年六月,中共强推《送中条例》引发香港200万人上街抗议,抗议活动持续半年之久,众多香港青年抗义者不明原因死亡和失踪。在此大背景下2020年5月,中共又出台制定香港国安法的决定,引起香港社会更加的恐慌,香港市民纷纷抛港币换美元;坚定移民计划;股市和楼市大跌。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决定给香港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经济上,美国宣布取消香港自由贸易区地位;政治上,美国将对中港官员进行制裁,一国两制已经名存实亡;主权上,英美两国宣布将给香港上百万公民英国国籍待遇,香港大移民正在进行中;文化上,五大香港校长和演艺名星声明支持香港国安法的制定,相信会有更多的社会名流被迫做出这种政治表达,国际上的文化交流和互助已经受到严厉的政治上审查。

    综上,香港国安法的制定行为,引起中国社会的巨大动荡,参与制定和推动香港国安法所有人,不但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规定,更是历史的罪人,是手撑政治权利的犯罪团伙在以国家之名行危害国安全之实,是最严重的犯罪行为,给现今社会和子孙后代带来巨大的灾难。

    在具体操作上,香港正义勇敢之士可以考虑如何依据香港和中国的法律的具体条款,将破坏一国两制,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送上国内或者国际上的审判台。香港往日的稳定与繁荣更多的是来自于有上百年历史的法治文明,我们要去街头示威游行,还要用我们的法律武器来为我们未来进行抗争。不会忘记香港的抗争名言,不是因为有希望才抗争,是因为有抗争才有希望。

  • 通过港版国安法是践踏民意、背信弃约

    5月28日,中共操控下的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6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即港版国安法被高票通过。

    决定草案的内容,是要求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为此,港版国安法规定大陆国家安全部可以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执法。即从此后中共会以国安名义在香港直接执法。由此,香港的独立执法权荡然无存,香港完全变成了今日的大陆。

    应该说中共操控下的人大作出如此表决结果一点也不出乎外界的预料,因为在一个极权国家,完全不代表民意的所谓代表会议的任何表决,都是极权统治的粉饰工具,是听命于极权集团的,因此出现的任何结果,也是不足为奇的。看看今日北朝鲜与昔日伊拉克萨达姆时期的表决,那都是百分之百的通过。而今日中共操控的表决,毕竟还留有几张弃权与反对的票,说明它们也知道百分之百实在不好意思。所以,这种极权的任何表决都是与民意无关的。

    自从本月22日中共全国人大召开会议时公布说将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香港民众就强烈表示对此的抗议,并且冒着被染武汉病毒感染与被警察抓捕的危机而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但中共统治集团充耳不闻,熟视无睹,完全漠视香港民众的意愿,一意孤行,决意将港版国安法进行到底。

    可以预见,在中共当局已经走过欺骗天下的所谓人大立法程序后,香港就完全达成了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期待以久的“一国一制”,香港终于实现了大陆化。面对即将到来的香港局势,香港民众唯有两条选择:其一誓死抗争,其二移民他国。从此香港将再无公民权利,无自由,无法治,无现代政治文明的元素了。香港人民的民意再无可以表达形式,只有通过不经自己选举的所谓两会代表来强制表达了。至此,香港终于从文明世界中陨落,沦陷入极权的魔掌中。

    与香港沦陷对应的是大陆新一波疫情再度在多地爆发。应该说中国自从2019年底从武汉爆发新冠状病毒肺炎以来,已经遭受了沉重打击,公民生命财产损失无可限量,进而给世界造成至今仍未缓解的灾难,甚至可以说已经严重危及整个人类生存。导致如此重灾,值得研究、反省、检讨、总结的东西太多了,也太急迫了。应该说,对我们这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当下,最当务之急的事就应该是如何应对疫病,这就需要了解真相,追究根由,揭开奥秘,寻求救治之法,总结经验教训,以警戒未来,防范灾难再度重演。这是全国人民现在最悬心以望的大事,是最大的民意。这通过李文亮医生的死亡及其引发的网络悼念,以及全国性联署公开信,强烈反映出了中国民众的意愿。然而,作为宣称代表人民的两会,却全然无视这种人民最大的关切,而将事关人类存亡的大事不予全力探讨应对,却挖空心思地要对香港以国家安全的名义采取严酷统治。

    中共这种全然不计民族存亡,不计人民生命安全,而一意只顾极权统治的稳固与扩大,宣示了极权统治集团无视、践踏民意,将维系极权奴役特权千秋万代作为最高宗旨的本性。

    面对中共极权对香港以国家安全名义的侵吞,作为文明世界契约精神的法制典章,联合国存档备案以为监督实施的《中英联合声明》,居然无力阻止,这也鲜明地揭示了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联合国对共产极权在人类为祸阻止的乏力。同时,也强烈反映出中共极权对包括联合国在内的世界组织的渗透与操控。这也是由港版国安法通过而警示世界未来需要严正对待共产极权的扩张与渗透。

    中共当局此次公然无视香港及大陆民众的意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而通过港版国安法,也是对中共极权统治集团过往历史的一次否定。中共统治集团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与英国谈判收回香港时,当时掌权的邓小平、赵紫阳、胡耀邦等就曾一再承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变。结果从1997年收回香港,至今才23年,还不到五十年的一半,中共现统治集团居然就毁弃前辈当权者的承诺,公然失信于天下。由此可见,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是完全不守信义,不守诺言,不遵约定,不顾法制的。这样的集团操控下的所谓两会,当然不会有任何民意可言。

    面对中共当局通过国安法,中国人民及文明世界更应看清中共的本质,从而坚定阻止极权危害及捍卫人类文明进步的决心。

    民生观察 2020年5月28日

  • 拘押公民记者张展是掩盖罪恶

    据本网“民生观察”与“维权网”报道,祖籍陕西省现定居于上海的公民记者张展女士,因前往武汉通过自媒体微信、推特(http://twitter.com/consultorzhang)、油管(https://m.youtube.com/channel/UCsNKkvZGMURFmYkfhYa2HOQ)等不断报道武汉当地肺炎情况,结果日前遭致警方强迫失踪后,带回上海拘押。这是继因报道武汉疫情而被拘押的陈秋实、方斌之后的又一公民记者遭迫害。中共武汉当局何以如此接二连三地将到当地报道实况的公民记者拘押?显示武汉当局惧怕当地情况为外界所知,而不惜违法侵权竭力打压任何敢于向外报道人士,以掩盖事件真相,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

    据了解,张展自今年2月1日左右去到武汉,一直在推特、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直播武汉的现场情况,并尽其所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人维权。她失联前数日,曾向朋友表示自己被人跟踪。张展5月10日的推文写道:“听见两个路人议论疫情舆论:怎么整天播报美国的疫情消息,中国的真实疫情不让人们了解?美国政府给美国人发钱,中国政府为什么给外国人发钱?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人们对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评判。”她4月10日的推文内容就简单透露险情:“我旅馆住的人不多,有四个人是监视我的”。她5月13日晚还在汉口火车站广场进行YouTube直播,但自14日左右友人再没法联系上她。她朋友15日去其居住的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财广宾馆找她,宾馆职员说她已退房,并称“既然你来找她,应该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除了直播外,张展亦曾撰文批评疫情管控不应以逼害人权的方式施行,称“政府以治疗为名义,将个体与外界社会的信息进行隔绝。以稳定的名义,把疾病、死亡的人数进行掩盖。以正能量的名义,对新闻进行控制……要治理瘟疫,有太多的软性环境可以改善,有太多的细节都可以做。但我们偏偏不。我们就是强制、暴力地命令,单方面剥夺民众的人身、财产等等权利。”这些质疑与批评早就让朋友们为张展捏把汗,因为在中国,批评政府就意味着将陷牢狱。果然,到5月17日,外界终于获悉张展已于15日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张展出生于1980年,原籍陕西西安,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因不满中国政治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等政治诉求,作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2019年初,还曾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关押于上海市浦东看守所,后获释;2019年10月,她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出狱后张展关注武汉疫情情况,在看到陈秋实、方斌等人纷纷被强迫失踪后,仍然坚持对武汉实地报道疫情,结果再次被警方拘押。

    从张展女士所行可见,她就是如实通过自媒体来播报武汉当地疫情情况,以使外界了解真相。从中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对社会重大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张展冒着被有高度传染性的武汉肺炎随时传染的生命危险,深入武汉当地报道真实情况,担当一个现代文明公民的社会责任,因此于法于理都是难能可贵的,是应该得到赞许褒奖的,然而却换来的是拘押。

    从武汉肺炎演化到今天祸害整个人类来看,正是因为疫病爆发之初中共当局掩盖真相,训诫威胁知情如李文亮之类的医生向外透露真实情况,公然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与知情权,致使社会丧失对疫病防范的意识,终至疫病泛滥成灾,危及人类生存。这种掩盖真相,侵犯人权,违反法制,践踏文明的行径,业已造成了人类不可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与难以预测的前途凶险,成为这次疫病给中华民族沉痛的血的教训,然而中共当局却不仅不反省改过,相反继续坚持在罪恶的路上狂奔。

    中共当局自武汉疫病爆发以来,先是训诫八名在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继而将到武汉报道的公民记者陈秋实、方斌、李泽华强迫失踪,再而今天将张展刑事拘留。当然,在中国大地因为关心武汉肺炎而被拘押人士远远不止这些,如南京的郭泉、北京的许志永等等,众多试图追讨疫病真相人士,都被纷纷投入大牢,甚至仅仅记录武汉疫病的作家方方及其支持者都遭到围攻,不排除还有进一步的打压。

    如此种种围绕武汉肺炎而出现的因践行公民权利而遭到迫害的情况,一则显示着中国人权被剥夺的惨状,一则也注释着武汉肺炎背后掩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东西。否则,中共当局不会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而疯狂抓捕一切关心疫病与报道及要求追查真相的人士。

    当此武汉病毒肆虐人类,人类面临存亡危机之际,如何保护那些敢于报道揭示真相,勇于追讨事件责任,有人类忧患意识的人士,本质上就是捍卫人类文明准则,坚守人类人权与道义底线,保护人类免遭病毒的再度灾难,为人类生存建设防护屏障,这是人类无可回避的课题。从武汉的疫灾中,文明世界应该清醒认识到,保护勇敢的公民记者,落实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免受疫病的威胁。为此必须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如张展、陈秋实、方斌等等公民记者,追究一切掩盖罪恶真相者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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