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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文生取保被拒 许艳申请对案件进行监督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收到徐州市公安局寄来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拒绝家属提出的取保候审要求。为此,许女士于今日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监督》的申请书。

    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捕已有四个月,但律师与家属至今未知该案的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四个月间,辩护律师及家属多次前往徐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并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当局一直推来搪去,因此外界对该案几乎一无所知。最近一次是5月16日,辩护人常伯阳及谢阳两位律师和许艳女士一起去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余文生不果,看守所的工作电脑显示“限制会见”。其后,两位辩护律师又去到徐州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办案人员进行会见申请,但办案人员并无接待,将律师与家属指派去信访办,而信访办官员则以两位辩护律师已被解聘为由,不认可辩护律师的身份。

    今日5月23日,许艳女士用邮寄的方式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件监督》的申请书,申请监督事项包括:

    1.监督徐州市公安局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2.监督徐州市检察院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3.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实施酷刑情况;
    4.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
    5.监督当事人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是否被剥夺,余文生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法律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据称,前日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致电徐州市公安局信访部门的电话,向该部门核实5月16日信访办答应转交的两份材料,一份是“余文生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另一份是家属写给余文生的家信,但令人惊讶的是信访办竟然答复称“信访办5月16日没有收过上述东西”。其后,许女士又致电徐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总机及徐州市公安局国保的电话,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余文生案的情况,均以“应找到具体办案部门与办案人员问询”的理由推脱。

    许艳表示,截止目前,家属并不知道余文生案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和联系方式,加上徐州市公安局不承认家属为余文生聘请的辩护律师,因此目前无法获知余文生有没有辩护律师,更加不清楚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此,许女士表明态度称,假如余文生有律师(当局指定),那么家属是不认可官派律师的;假如没有辩护律师,那么就是剥夺了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当事人理应在被捕后一直享有根据自身意愿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关于向多部门邮寄监督申请书,许女士直言,余文生案完全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案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余文生案件进行监督,避免不公正或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亦希望那些滥用职权者可以回归人性与法治。



  • 洪山监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王喻平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日消息】刘正清律师本3月9日到湖北省洪山监狱,申请会见民运人士王喻平,但被拒绝会见,理由是因为刘正清律师公开了会见细节。4月18日律师陪同王喻平的弟弟再次来要求会见王喻平,仍旧被拒绝。

    刘正清律师称,本律师于2018年3月9日下午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拟会见王喻平,到该狱政科办理会见手续时,该科负责人熊姓科长脸色凝重地对我说:“取消你的会见。”问其故?他说:“你上次会见时在网上发了消息。”我与之理论,他便离开其办公室,再也找不到人影。无奈,便到该监狱办公室找负责人交涉。在与该办公室卢姓负责人的交涉过程中,考虑到熊姓科长已将此话说出去了,不论其阻碍会见是否合法,均不计较,尽量给其台阶。便答应:此次就不会见了,希望下次能会见到王喻平。卢姓负责人未置可否,只是说下次来再沟通吧!

    2018年4月上旬,王喻平弟王井平来电告:他和其妹、母亲去监狱见王喻平,妹和母亲让见,但狱方以王喻平断绝与其兄弟关系为由,不让他见。并说狱方既然认为此断绝兄弟关系的信有效,他不能见,那就应该让律师见。遂要我到武汉来会见王喻平一次。

    为此,我便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同其弟王井平一道到洪山监狱拟会见王喻平。到狱政科办理会见手续时,一职员便说:“王喻平已(被)取消律师会见”,问其故,其笼而统说:“违反了监狱的规定”。我问:“何事违反了规定?”,其不言语。无奈,便与其弟王井平找曹姓监狱长(我们之前见过面)。我说:“上次会见时,我是中规中矩的,会见时你们有全程监控,你们当时也没提出异议,且我还劝他不要与你们发生激烈冲突,免得受不必要的折磨。这在客观上对你们的管理是有好处的呀!”曹说:“不是因为你会见时说了什么,而是因上次会见后在网上发布了消息,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上面在追责。”并说:“那天给你信的管教我们内部已对他进行了最严厉的处罚。”云云。

    我与之争辩会见之事,他便回避与我的交流,只是与其弟王井平说话,并表扬王井平说:“你在此案中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后,便电话叫王喻平的管教到其办公室来,交待该管教向王井平介绍王喻平的近况。并连说了三遍——“此介绍只是对王喻平的家属”。我便严正声明:“我只是要维护我依法享有的会见权、申诉权……!”,便提早离开了该监狱。后来,曹姓监狱长和该管教对王井平谈了什么我一概不知。与我律师职责无关的事,我也绝不打听!!

    说明:2017年12月19日会见王喻平后,是否要在关心王喻平的亲友群里公开。我是根据法理学上的价值比例原则经过再三考虑的——因为此信涉及其私事,公布会对其弟王井平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此信的更大价值原则是——涉及到王喻平的生命安全问题,故大义不拘小节,在亲友群里公布!仅此而已,绝无在境外媒体或网站公开。2018年4月17日晚我与其弟王井平见面时向他作了解释,王井平表示理解,并无责怪我之意!

    王喻平的申诉律师:刘正清
    2018年5月1日

    附:2017年12月19日会见王喻平后的情况通报

    【王喻平(王一鸣)案情况通报】

    在会见被拒二年多后的今天(2017年12月19日)下午终于在湖北省洪山监狱见到了王喻平。其精神饱满,气宇轩昂,谈及这两年多的抗争及种种磨难仍谈笑风生,当我说“我及外面的朋友没有忘记你。”时,这位铁汉流泪了。他告诉我:“我宁可打死,也不会屈服,决不在监狱里做事。”,还说他从今年4月份开始就皈依基督,从《圣经》中找到了力量和源泉。因其态度之诀绝——为了坚守自己的理念,拒绝与家人相见,故以后只有我律师会见,为了保障以后律师会见的顺畅,不宜多言,请谅!(具体见其亲笔)。

    说明:此信是洪山监狱警察交给我的。信中嘱我替其保存,我觉这份信用的厚重和责任的沉重。此信之诀绝似有遗嘱般的悲怆,望有心的朋友替我收藏,以备因我之不慎,万一丢失。说不定此信能与林觉民之《与妻书》一样入未来的历史博物馆!

    另告:司法部2017年11月27日(最新)发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规定:可一个律师见,也可两个律师共同会见。(详见该《规定》第9条)因此阶段律师的主要作用是会见,故为了节约资源,大家可视案情需要任意选择一个律师或两个律师会见。

    王喻平亲笔信:http://www.rosechina.net/rq/jdxx/2017-12-19/9382.html



  • 民生观察抗议当局拘押依法申请游行者

    ——依法申请游行无罪,立即释放王健、张唯楚

    日前媒体报道,广东公民张唯楚女士与江苏南京公民王健先生,因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游行申请,而分别被当地警方拘押。民生观察对广东与南京警方如此公然践踏法制,肆意侵害公民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严正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健、张唯楚等人。

    据民生观察4月28日报道,张唯楚(又名:张七毛)于4月24日下午去到广东省公安厅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随后与外界失去联系。4月27日晚上,张唯楚从广州番禺区拘留所致电广东维权人士,告知自己已被行政拘留,托朋友照顾自己上幼儿园的孩子。但因通话仓促,没有说明具体拘留期限。

    张唯楚是一名妇科医生,她的兄长张六毛在2015年9月,因被指寻衅滋事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两个月后的11月在广州看守所内离奇死亡,张唯楚和姐姐为此开始向当局通过依法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等形式讨要说法,结果遭到当局的持续打压。2017年8月张唯楚被供职的清远汉而斯医院在当局压力下解雇,之后在当地找其它工作也受到阻挠,有单位已经答应聘用她,但临报到时单位受到警方压力而放弃聘用。无奈之下,张唯楚决定到他乡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和孩子。然而今年3月19日上午,张唯楚正准备从清远乘早班车前往广州去北京谋职时,就被广州的国保拦截。他们称其发布“爆炸言论”,将其送往清远市石角镇派出所询问18小时,并阻拦她前往北京谋生。无奈之下,张唯楚依法向警方提出游行申请,但结果被拘押。

    另据维权网报道,南京公民王健4月12日到南京市公安局提交“反对美国发动贸易战”、“支持国家采取一切反制措施”的游行示威的申请书,结果公安说申请书不合格,需要填他们的表格,约好4月16日再去填表。王健依约填表递交后,第二天(17日)在媒体推特和脸书上公布了申请书、南京公安局的“行政许可材料接受凭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照片,并留言说:“申请反正我已经亲自递交了,至于批不批准那就是你们的事了!”在17日当天,王健接到南京国保约谈的电话,出去后就与家人失联了。18日晚六点,当地公安局八九个警察到王健家里进行搜查,搜走一台电脑,尽管王健妻子一再声明电脑是儿子的,仍被拿走。后来家属接到通知,王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受到来自警方的巨大压力,不能对外透露更多消息。

    王健多年来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包括声援黑龙江建三江法轮功学员案件、河南省郑州市的十君子案等等,长期遭致中共南京国保当局的监控、骚扰、传唤、威胁等等打压。2015年2月1日至5日,王健因前往苏州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而被当局行政拘留10天。同年6月3日“六四”纪念日前夕,王健在家中被警方强行带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后,王健依旧投身维权运动,多次公开声援709被抓捕的律师,这次又践行公民的权利依法向南京警方提出游行申请,结果再次遭到拘押。

    王健、张唯楚等公民依法向警方提出游行申请,不仅不被获得同意批准,而且还被警方拘押,这真是现代文明世界匪夷所思的事。然而,只要翻看一下中共历史,就会发现这个统治集团从来就没有允许过公民真正践行自己的权利,甚至公民不仅没有自愿参与游行示威自由权,而且也没有不参与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如公权力要组织一次游行示威,那公民就没有选择不参与的自由,由此可见这个极权社会人权与法制的极度缺席状况。

    回顾中共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来,在29年中,就没有一次真正是公民表达自己意愿而得到批准的游行示威,一次都没有!相反,多年来因为依法提起游行示威申请而遭致拘押,甚至被判处重刑的却接连不断。如2004年8月中国各地数十名上访者在北京联合提出九一八万人游行申请,结果被北京市当局驳回。游行申请发起人之一北京维权人士叶国柱,在他们的申请被驳回当天的8月27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并于当年12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广东公民李维国2013年5月22日因向广州公安局申请于“六四”游行并举行烛光晚会而遭到海珠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并被抄家;江苏公民顾义民因申请六四纪念日游行而于2013年6月2日遭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并于同年9月29日在常熟市法院开庭审理并随后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的事实证明,中共当局的所谓的游行示威法完全是欺世盗名,是用来诱捕践行公民权利者的陷阱。今天中共当局一如既往地故伎重演,将申请游行的王健、张唯楚拘押。

    中共当局长期来对依法申请游行公民的打压,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保障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受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同时公然食言“依法治国”与“依宪法国”的诺言,背弃业已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公约,赤裸裸无视与颠覆文明法治规则。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依法申请游行的公民王健、张唯楚,对践踏法制侵犯人权的警局与相关警员追究法律责任;

    二、切实保障人权,真正让长期悬置的公民游行示威权得到落地兑现;

    三、开启以旨在落实公民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以真正达成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超越于法律之上,使公权力真正被关入制度的笼子中。

    民生观察 2018年4月29日



  • 捍卫北大精神,维护学生人权

    ——民生观察就北大打压申请信息公开学生的声明

    日前,网络上传出了北京大学学生岳昕因依法申请学校信息公开,遭到北大当局限制自由、深夜约谈、惊吓母亲致崩溃、毕业面临困扰等等一系列的骚扰、威胁、恐惧等打压。民生观察对北大学生信守中国法规,践行公民权利,勇担学生责任的精神致以高度敬意!对北大当局充当公权力打手迫害信法履责学生的行径给予强烈谴责与严正抗议!

    4月23日,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岳昕对外发出了《致北京大学师生的一封公开信》,陈述了自己4月9日就20年前北大老师沈阳有违师德,对女学生高岩之死难辞其咎一事,向学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所遭遇的不公对待。信中说“我是2014级外国语学院的岳昕,是4月9日早上向北京大学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八位到场同学之一。我拖着极疲惫的身躯写下这段文字,说明近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情。”“4月9日之后,我不断被学院学工老师、领导约谈,并两次持续到凌晨一点甚至两点。在谈话中,学工老师多次提到‘能否顺利毕业’、‘做这个你母亲和姥姥怎么看’、‘学工老师有权不经过你直接联系你的家长’。而我近期正在准备毕业论文,频繁的打扰和后续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了我的论文写作。”“4月22日凌晨一点,辅导员和母亲突然来到我的宿舍,强行将我叫醒,要求我删除手机、电脑中所有与信息公开事件相关的资料,并于天亮后到学工老师处作出书面保证不再介入此事。随后,我被家长带回家中,目前无法返校。”“学校在联系母亲时歪曲事实,导致母亲受到过度惊吓、情绪崩溃。因为学校强行无理的介入,我和母亲关系几乎破裂。学院目前的行动已突破底线,我感到恐惧而震怒。”

    由此信可见,岳昕因行使作为一个公民与北大学生的权利遭到北大当局迫害,以致心身疲惫,感到恐惧而震怒的有关情况。为此岳昕向北大提出了几点诉求:“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公开书面说明越过我向家长施压、凌晨到宿舍强行约谈我、要求我删除申请信息公开一事的相关资料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对此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予以明确,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立即停止一切对我家人的施压行为,向我已经遭受惊吓的母亲正式道歉并澄清事实,帮助修复因此事导致的家庭紧张关系。3、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必须公开书面保证此事不会对本人毕业一事产生影响,并不会再就此事继续干扰我的论文写作进程。4、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消除此事对本人学业、未来就业和家人的其他一切不良影响。5、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明确就以上诉求进行公开书面回复,给关注此事的大家一个交代。”

    引发北大学生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是,20年前在北大读书的几名学生在网络上揭露当年的老师沈阳,因做出有违师德之事,导致一个叫高岩的女生自杀身亡,而沈阳没有受到应有惩处,此事让诸多知情者愤愤不平,作为现今在北大的学生邓宇昊、岳昕等人,于是想到依法向学校提起信息公开申请,以便了解清楚当年高岩死亡事件的真相。结果竟然遭致学校如此迫害。

    可以想到的是,至今虽然公开出来发声的岳昕只是9日前往北大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八人之一,但另外七人从一些隐约能查的信息可见也遭到了类似的恐惧威胁。如,同是前去递交申请的邓宇昊就曾透露出遭到威胁谈话。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依法提交申请信息公开的学生,竟然遭到如此违法的恐惧威胁,这究竟说明了什么?

    其实,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中共当局历来都是对那些信奉法制,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具有独立思想与人格,不顺服权力意志者,采取敌视迫害的态度。远者如中共延安时期的残杀王实味,夺权之后反右,文革之中迫害臭老九,八九屠杀陈情学生,长期封杀镇压自由知识分子等等,近者如不断抓捕判刑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将同样是北大毕业的曹顺利因到外交部提请信息公开而抓捕入狱迫害致死;将依法申请注册人权理事会的秦永敏投入大牢两年多至今未判;将4月16日向南京公安提交申请游行的王健拘押,等等。可以说,中共夺权与统治的历史就是充满镇压迫害良知人士的历史。就此而言,中共的法律事实就成为那些信奉者的陷阱。而让人遗憾的是,在这些迫害中,原本作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传承的大学,应该成为培养良知人士的摇篮与保护良知人士的堡垒,但现实中中国大学却屡屡变成了权力迫害良知人士的帮凶。如北大当年迫害了林昭等人,而今又迫害申请信息公开学生。

    翻开北京大学的历史,可以发现其学生们历来尊崇他们的老校长蔡元培先生所提出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精神,同时有着强烈的忧国忧民的士子情怀传统,五四时期他们是倡导赛先生(科学)与德先生(民主)的先锋,八九爱国民生运动中北大也献出了一批年青的生命,今天岳昕等八位同学激于义愤而依法提请信息公开,本质上当然是对北大精神的承继,是公民权利的践行,是信法护法的典范,也是同为北大学生的职责所在,对此北大人原来应该感到骄傲。

    事实上,北大学生所行完全依照《北大学生章程》第二十一条“学生具有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北京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八项“与学生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应该向本校学生公开”的规定,符合中国自己的法律法规,是践行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与言论自由权,因而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正义行为。

    而北大当局对申请学生及其亲人们的打压,已经给学生及其家人造成了恐惧,直接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免于恐惧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也背弃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违反了依法治国原则,公然摧毁社会的正能量,打击学生关心社会正义、推进社会法治的努力。因而是违法侵权、背离文明、毁弃教育宗旨与北大精神的行径。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北大当局立刻停止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学生及其家人的打压,并就给学生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公开道歉,无条件答应岳昕所提出的五点诉求;

    二、依法依规如实完整地回应学生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三、切实保障学生的宪法权利,谨守北大传统独立与自由之精神,拒不充当公权力侵害学生人权的打手。

    民生观察 2018年4月24日



  • 南京王健被刑拘抄家疑与申请游行有关

    【民生观察2018年4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南京维权人士王健日前被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家中被查抄,可能与早前向南京警方申请有关抵制美国的游行示威一事有关。

    据王健妻子路女士(Tel:‭+8615380776420‬)讲,前日(4月17日)下午五点钟左右,王健在家接获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民警的电话,对方要求王健前去辖区派出所谈话,有事情要向其了解一下。路女士指,警方人员其实就在楼下向王健打的电话,当王健一到楼下便被拉上警车带走。昨日(4月18日)下午两点钟左右,有多名警察和便衣国保人员手持《搜查证》去到王健家中,要求路女士在《搜查证》上签字,上面写明王健涉及罪名为“寻衅滋事罪”。警方在王家搜查多时,最后将王健儿子的电脑拆除准备带走,路女士多次表明该电脑属于其儿子所有并非王健财物,但警方不予理会并在未提供扣押清单的情况下带走电脑调查。警方未向路女士告知王健被羁押地点,只是要路女士在家等电话通知。

    据知情人周先生透露,王健此次刑拘可能与近期其向南京警方申请示威游行活动有关。清明节前后,王健在网上发布了示威游行待修正文字版本,征求大家意见。游行拟在5月1日举行,旨在”反对美国向中国发动贸易战”、“强烈支持相关国家机关采取的一切反制措施”、“坚决反对美国向中国出口大豆猪肉飞机等商品”等诉求,并清楚制定了游行路线、口号标语、参与人数、活动管理等详细计划。4月9日,辖区派出所就此事传唤王健,核实后要求其删除,被王健拒绝。4月10日,南京市局国保对王健约谈,坚决要求其删除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的有关示威游行的一切文字,迫于压力之下王健删除了相关帖子,但王健回复对方称,删除是(给你们)面子的问题,但递交游行申请,是法律和权利问题,一定会坚持。4月13日,王健去到南京市公安局递交《示威游行申请书》,由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人负责接待,对方告诉王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够规范,因此无法受理。对方并没建议重新撰写,而是建议不要递交了,(就算递交了)也不会批准。

    有关王健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南京王健因推特转发敏感内容险被拘留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20/17202.html

    附《游行示威申请书》原文:

    南京市公安局: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你局提出以下游行示威申请。

    游行目的:反对美国向中国发动贸易战。强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外交部、商务部、财政部等相关国家机关采取的一切反制措施。强烈要求美国政府立即终止贸易战,不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老老实实回到谈判桌上来,坚决抵制美国向我国出口的大豆、猪肉、苹果、飞机等所有商品。

    游行示威的地点及路线:自江宁区公安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派出所门前起,到雨花台区铁心桥派出所门前止。具体行进路线,由胜太路至将军大道至花神大道至宁丹路至铁心桥大道到达铁心桥派出所。全程六点八公里。

    游行方式:沿公路街道进行,展示标语,呼喊口兴。并且,依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行队伍不进入国家机关。
    二,申请人请人民警察维持游行秩序,并严格防止其它闲杂人员加入游行队伍。
    三,申请人组织的游行人员均是南京市居民。
    四,和平游行,和谐示威。
    五,游行队伍有组织、有纪律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使用标语:
    一,坚决反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战!
    二,美国发起贸易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三,坚决支持国家有关部门采取的一切反制措施。
    四,坚决抵制猪肉、大豆、苹果、飞机等美国商品!

    参加游行人数:一百人以内。
    游行使用车辆:小型客车一辆,使用手提便携式扩音器。
    起止时间:2018年5月1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共计八小时。
    负责人:王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持游行沿线秩序,保障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无法混入扰乱游行队伍。

    以上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王健
    申请日期:2018年4月13日



  • 律师为李延香第三次申请取保候审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4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获刑两年零六个月的山东平度维权访民李延香,因绝食抗议山东平度当局办案不公对其迫害,现已瘦骨嶙峋、命在旦夕。律师为李延香第三次申请取保候审再次被拒。

    据悉,2月9日,被山东平度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的李延香,为抗议山东当局办案不公对其无端迫害而绝食至今已将近五个月之久,现已瘦骨嶙峋,命在旦夕。为此,李延香的辩护律师宋玉生及其丈夫李洪财,在李延香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之后曾先后两次向法院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均被拒绝。3月30日二审开庭当天律师第三次为李延香提起申请取保候审。然而,今天(4月8日)下午律师宋玉生又接到二审主审法官电话:经研究决定,李延香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批准其取保候审。

    每当提起爱妻李延香,李洪财都会感到撕心裂肺的痛,他每时每刻都在为救不了妻子而焦虑自责。李洪财说,李延香现在就是想吃东西也已无法进食,每次会见都是女警抱着放到椅子上奄奄一息的半躺着,讲话几乎听不到声音,看上去只有几十斤了,真愁人啊!
    为此,在上一周的时间里,李洪财开始不断的寻找中央巡视组、公安部、检查院、最高检、最高法。李洪财说:“我就反映一个问题,就是:给我一个回答,我爱人李延香的生命即将死亡,这个问题,其它的我现在都不谈。”

    缘于这些天为救妻的奔走,李洪财惊动了平度当局。他说“今天下午三点左右,我收平度市公安局一个女警打来的电话,她说你是李红才,我说是啊,你是在哪里呀,我是平度公安局的。我说,你有啥事儿找我啊,女警说,你能不能过来我们和你去谈一下,我说,没时间。
    他说你没时间我和局长商议一下。看看什么时间过去找你可以吗,我说不可以,我现在为了一个目标。拯救我爱妻李延香能活着出来。”

    李洪财说,我们这些苦难人、维权人,在这条路上遭遇的痛苦和折磨无人能比。李延香这个事,首先我这个丈夫真的不称职,让一个媳妇在外面东跑西颠,现在走到这一步,我感觉很愧疚。我现在是刚刚起步,争取李延香能够活着,这就是我目前最大的希望。而奄奄一息的李延香在看守所,还在坚持不懈的一再提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北京市公安局的答复也一再的回复“你申请的信息本机关未制作,相关信息不存在”。

    附:4月7日李洪财再次为妻子李延香提起的《保外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李洪财、男、身份证号码:370226196908011531,属地: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237号,电话号码18766278816
    被申请人:李延香(现关押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内)
     
    申请事项:请求中央相关领导部门为了李延香的生命能活下来,给予李延香就医治病,李延香因寻衅滋事一案,现羁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本人与李延香系夫妻关系。
     
    2018年3月19日我以代理人的身份会见李延香,一副恐怖的景象展现面前,李延香骨瘦如柴,不能自立,无法进食,从抓捕130多斤现被迫害只有60斤了,前胸部大面积剧痛,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李延香没有死罪。有获得健康的权利。为了挽救爱人李延香的生命,特紧急申请李延香送医就诊。这也是李延香本人的意愿,她要就医活命。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李延香符合《刑法》医疗治病的条件。
     
    对我这个家庭来说,李延香是我的唯一,正直,善良。
     
    恳请中央领导有关部门,批准李延香送医院治病就医!!!
     
    谢谢!
    此致

    申请人:李洪财(李延香的丈夫)紧急申请
    2018年4月7日



  • 山东于新永因“两会”被关申请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在今年两会期间因参加访民聚餐被警方抓走审讯,释放后他又被辖区燕山街道办人员劫持到“桃源大酒店”拘禁了近20天。4月1日,获释后的于新永开始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事处出具关押于新勇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责令燕山街道办事处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据于新永介绍,2018年3月3日下午,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与济南市数位市民前往山东聊城市一赵姓朋友家吃韭菜水饺时候,被济南市一大帮带枪警察深夜强制带回济南,将于新永带进济南历下区燕山派出所连夜传唤,经过几次态度粗野的问讯笔录,并未发现申请人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是认为申请人与访民“掺和在一起吃水饺”,并在此期间关闭过手机。

    因此在传唤24小时内释放了于新永,没成想却在释放后又被辖区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劫持到桃源大酒店二楼的一个房间看守起来,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于新永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期间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未给于新永任何法律文书。

    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了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于新永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及责令燕山街道办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于新永《行政复议申请书》全文:

    申请人于新永,男,1963年2月13日出生,汉,住济南槐荫区……,身份证370102……;  
    被申请人: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仵爱之,职务办事处主任;地址:历下区历下区燕山小区东区21号楼。

    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8年3月3日下午与济南市数个市民前往聊城市赵姓朋友家吃韭菜水饺时候,被济南市一大帮带枪警察深夜强制带回济南,将申请人带进历下区燕山派出所连夜传唤,经过几次态度粗野的问讯笔录,并未发现申请人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是认为申请人与访民掺和在一起吃水饺,并在此期间关闭过手机。因此在传唤24小时内释放了申请人,没成想却在释放后被你辖区的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劫持到桃源大酒店二楼的一个房间看守起来,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申请人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申请人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期间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任何文书。

    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和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以及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现向你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请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出具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书面行政指令,因为在关押期间燕山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是接到上级政府的命令而进行的。中国是个法治国家,行政法规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上级政府的授权,燕山街道办对申请人的关押就是违法的。

    其次,由于申请人被燕山街道办关押,家中无人导致家里栽种的蒜苗和地瓜枯干而死,损失至少20元。

    还有,由于申请人被燕山街道办关押,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每天258.89计算,二十天共计5,177.8元。

    最后,由于申请人被燕山街道办关押,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申请人撤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24,802.2元。

    以上合计3万元整(20+5,177.8+24,802.2)。

    另,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你机关依法组织该复议申请的听证会,并请你机关在复议期间通知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避免被申请人提供假证据被你机关采用。

    此致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签名):于新永
    2018年3月31日

    附:1、历下区人民法院(2017)鲁0102行初440号行政裁定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申请书副本



  • 郭春平因警察不作为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2018年4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长垣维权人士郭春平继上个月(3月27日)被当地国保上门传唤遭暴力殴打,报警后派出所拒绝提供“报案受理回执”,今天(4月2日)其再次向派出所索要“报案受理回执”仍被拒绝、推诿。

    继上次报警一周后的今天(4月2日)中午,河南维权人士郭春平就上个月(3月27日)被长垣县国保队长陈雪、牛姓教导员无端殴打,报案后常村派出所王警官不依法给报案人“案件受理回执”的事情,向长垣县公安局快递邮寄了两份信息公开表。随后,郭春平再次拨打电话联系长垣县110,反映3月27日被国保殴打的遭遇及索要“案件受理回执”。110警察说他们只管当天的报警,受理回执还得找常村派出所。

    郭春平又拨打电话给常村派出所王警官,追要“案件受理回执”,王警官仍是昨天的一套理由,说“你的事情现在还没有立案,只是调查情况,也谈不上受理,所以没有受理回执”。
    郭春平说“报警回执你必须给我”。

    王警官说找找,请示下领导。郭春平实在等不下去了,便于15:30分来到常村派出所,王警官仍让其先等下,说等所长回来后出“报警回执”。

    郭春平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常村派出所所长回来了,却交待王警官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回执”。但郭春平又足足等了四十多“公”分钟,常村派出所也没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来,郭春平看到常村派出所所长接了个电话,然后对他说:不用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了,口头告知郭春平反映的县国保欧打他的事,常村派出所无权管辖,要郭春平到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去反映问题。几番理论后无果,天色已晚,郭春平无奈离开了常村派出所。

    【附:郭春平3月27日被喝茶记】

    3月27日上午九时许,长垣县国保大队牛姓国保与一名叫候茂钦的两个国保突然来到我的租屋,要求我跟他们去县公安局一趟,说有情况要问。我向他们索要传唤手续,但对方拒绝出示任何证件与传唤证书。我说要先处理一点急事,然后趁此机会给一朋友打电话告知我被“喝茶”。

    牛姓国保见我给外面打电话,马上将我两个手机强行收走,并开始对我骂骂咧咧。我被带到车上后,更是对我破口大骂,又突然出手打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

    牛姓国保猝不及防的打我一耳光时,我本能的防卫意识抓住他的双手才没挨第二耳光。在制止牛姓国保打我的过程中,我的左手食指被他扭伤,指关节伸展时疼痛难忍。

    到了长垣县公安局后,县国保大队长陈雪与候茂钦先是把我带到办案中心一间空屋子里,要我解锁手机,说要查看我的微信群,被我拒绝。后来,陈雪不断责怪我给他们招惹了麻烦。
    我说:“你嫌麻烦,就不要做国保这个职位了“。陈雪顿时恼羞成怒,双手抓住我衣服,踢我的膝盖腿部,大喝让我蹲下。我拒绝蹲下,陈雪后来又一次上前抓住我的肩,踢我的腿,再次让我蹲下,仍被我拒绝。

    我坚决拒绝国保解锁自己的手机,陈雪两人又把我带到一间询问室做笔录,询问的内容说我在一个微信“全国旅游群”,和“玫瑰团队”群里,问我是不是群主?怎么进群的?我说:“我平时很忙,很少看微信内容,你们说的这两个群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更何况我也没在玫瑰团队群里”。

    问询期间候姓国保又谈到2011的发生在埃及的茉莉花革命。我说“你们口中的反党分子,手里没枪也没刀没武装力量,就是一个微信群取个带花的名字,你们共产党就心虚害怕了吗?”。
    做完笔录后,下午一点来钟,陈雪三个国保又到我的租住处进行了翻查。

    下午一点半,两个国保才将我送回店里。对我“要求他们带我去拍片检查左手食指的要求置之不理”。

    下午二点多,我拔打长垣县110,对两个国保欧打我的事进行报警,在两次据理力争下,110终于指派常村镇派出所一王姓警官才给我敷衍性的做了询问笔录。做完笔录后,我要求警官给我受理回执,王警官却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

  • 珠海当局再拒律师会见甄江华 也不介绍案情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甄江华案辩护人任全牛律师继续向珠海当局要求会见已被羁押逾半年的珠海人权捍卫者八零后青年甄江华以及要求警方向律师介绍案情等要求,但均遭到否决。

    据悉,任全牛律师是在昨日(3月22日)赶到珠海,并与甄案负责人联系后约定下午三点半见面相谈。见到一直负责与甄案律师沟通的珠海市公安局某队教导员后,任全牛律师向对方提出几个与案件相关的问题,第一,目前甄江华涉嫌罪名有无变化;第二,目前甄江华是何强制措施,有无转到看守所;第三,要求警方依法介绍案情;第四,向警方口头申请会见和提出书面取保候审。该名教导员回复律师,第一,甄江华的罪名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二,目前甄江华仍是“指定监视居住”且案件仍在侦查阶段;第三,关于案情,办案机关认为不便告诉律师知道,因此不介绍案情;第四,要求会见和申请取保候审容后再答复。

    另外,今年三月中国民主党纽约分部为甄江华颁发“曹顺利勇气奖“,任全牛律师为其撰写获奖感言,引起该名教导员甚为不满,认为“这是在支持反动势力”,同时批评律师“不该发表甄江华是好人且无罪的言论”。为此遭到任律师的逐一否决,直接指出,甄江华是国内少有的有爱心、有志向的年轻人,且在法院尚未判决、侦查机关又不介绍案情的情况下,作为甄江华的律师可以认为当事人无罪。

    相关报道:甄江华被转“监视居住”且仍不准律师会见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14/16802.html



  • 辽宁关淑清在狱中受虐 申请保外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辽宁省凤城市访民关淑清现正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女子监狱服刑,在狱中关淑清遭到管教的殴打和虐待,现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其家人要求保外就医亦遭到推诿和阻扰。

    据关淑清的妹妹关淑珍介绍,2018年3月8日,沈阳市马三家女子监狱(关淑清起初关在丹东市看守所,之后转到大北监狱和马三家女子监狱服刑)通知她们让家里人去看看关淑清,于是在关淑清原单位两个人和当地公安局两个人的陪同下,关淑珍终于见到了她的二姐关淑清。见面后,关淑珍看见姐姐关淑清廋的像骷髅一样,要不是管教介绍,她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姐姐了。

    当时,关淑清说话有气无力,勉强向她陈述了其在丹东市女子看守所里的遭遇。关淑清说:“自己被看守所管教和管监扒光衣服殴打的吐血多次,管教还用脚踹她的肚子,造成她至今还在尿血、大小便失禁,看守所方面也不给她治疗;就在被送往大北女子监狱的路上,丹东市女子看守所的管教陈玉影仍不放过她,左右开弓狂扇她的脸,之后脸被打的肿的老高,没人敢管。在大北女子监狱,她又被管教和管监赵敏、樊娇曼、刘莹莹等扒光暴打,打完后用冰水往她身上泼,逼迫关淑清让她认罪,在虐待她时还口口声声说是政府指使的。”
    鉴于关淑清现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关淑珍和家人要求为其保外就医,可监狱方说必须要征得当地政的府同意,他们才给办理保外就医,于是关淑珍就找到了当地有关部门,可有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管,并暗中阻扰不予批准。

    据关淑珍反映,她二姐关淑清是因1997年在辽宁省凤城市硼矿硼砂厂工作时,吸入一氧化碳气体中毒,而后受伤住院,在有丹东市劳动局工伤鉴定为证的情况下,硼矿硼砂厂不给她看病,拒不给她办理工伤认定,也不给予工伤待遇等问题而上访。之后,到了退休年龄也不给签字退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关淑清开始上访,但亦多年无果。无奈之下,关淑清找到了全国总工会投诉,总工会批示:让凤城市政府领导督促办理。可硼矿硼砂厂领导程涛和经济局局长李贵海伙同凤城政府政法委书记陈志华,及凤城检察院唐金凤利用假证非法陷害、诬陷关淑清,用各种方法逼她认罪,而关淑清认为自己无罪,最后她还是被判刑一年半。
    关淑珍说:“关淑清是个守法公民,只是为了自身的权益维权,每次上访都是走正常渠道,从没闯门闹事,何罪之有?她们一家人要为她维权,又被辽宁丹东凤城市公安局给盯上了,不让她们上访。”
    关淑珍电话:18704154282

    附【关淑清举报信】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原凤城硼矿硼砂厂工人,1984年参加工作,全民所有制工人。

    2015年3月25日,我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主管单位凤城市经济信息局至今不给补缴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不给办理退休手续,经信局要求我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书向经信局借款,把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给补交上(个人部分自交),以达到他们想要的,是我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包括解除工伤合同。

    1997年3月我在凤城硼矿砂厂碳解岗位上,被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当时单位住院的30名职工中,被丹东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的只有10个人,我是10人当中的其中一个,这9个人后来在企业转制后,有的人已到退休年龄,单位也给办理了退休手续,唯独我超过了十九个月,至今不给办理退休手续。

    1997年经丹东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后,这9人已享受工伤待遇。而当时我被确诊后,疑视硫化氢气体,一氧化碳气体中毒,被丹东市职防院转诊于辽宁省职业病医院会诊,凤城矿只拿出2000元钱,就以无钱支付医疗费为由不管了,工伤也没有给办。

    2009年7月凤城市经信局委托丹东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我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业性一氧化碳接触反应神经机能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第拾级”风城市经信局又以不是工伤为由,拒不给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等。

    2014年7月辽宁省信访局责成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凤城市经信局所反映问题再次进行论证,结论是工伤,(可以申请复查)……等等,可是经信局又以此“论证意见无人签字”为由,还是不给办理退休和工伤手续,多次找到他们,拒不接待。

    我由于工作造成职业伤害,付出生命健康的代价却得不到应享受的待遇,我现在病情己加重,心肌缺血,眩晕症,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和保障,治病欠下了很多外债,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请求中央领导对此事能够重视,使一个因工受伤害职工,退休后生活待遇得到保障。

    单位和劳动局还是不给我工伤认定和工伤复查,不给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没人管。

    关淑清 电话:17099967469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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