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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申请国家赔偿”昨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维权人士庄磊“无故被福州仓山公安分局羁押50天、被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任意逮捕后、又被任意取保候审482天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于昨天(2月9日)福州中院第十九法庭开庭。本案由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主任纪中久律师代理,被告责任方福州仓山检察院并未出庭。

    昨天(2月9日)中午九点整,福州维权人士庄磊与其委托律师纪中久便准时来到福州中院第十九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然而被告却并未到庭。据悉,2013年12月11日,庄磊因公司业务前往北京出差,恰逢福建著名“赤脚律师”纪斯尊,在北京声援福州维权公民“美使馆维权案”(林炳兴、林依妹、蒋碧秀、刘建兴四人)一审开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无端将我设想为“假想敌”,在福州火车站布控数十公安、国保、便衣等,手持庄磊照片在候车室排查无果,便派城门派出所和华大派出所二名便衣随车跟踪将庄磊抓捕,后便将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7日仓山检察院批捕庄磊被执行逮捕。2014年1月29日庄磊被转“取保候审”。2015年5月25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对申诉人《不起诉决定书》。由于该《不起诉决定书》只字不提侦查部门、批捕部门对庄磊的违法拘留、批捕等违法行为,庄磊便按照该文书提示要求进行了刑事申诉复查。2015年10月10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鼓检刑申复决(2015)1号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了该“不起诉”的决定。

    庄磊说:“在明知我带着公司公章出差办业务的情况下,福州仓山公安分局与检察院对我任意抓捕、逮捕,羁押在福州一看五十天,取保候审482天。之后,福州鼓楼检察院2015年5月25日以所谓“存疑不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我对福州当局执法犯法、对一位合法公民的违法‘任意羁押’当即提起无罪申诉要求‘绝对不诉’。2015年10月10日鼓楼检察院作出维持‘存疑不诉’决定,我表示坚决不能接受,检察官口头告知庄磊说他们也很同情我,但申诉没用,你只能去申请国家赔偿。所以我就开始了我的申诉。”

    庄磊申请赔偿请求如下:

    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赔偿违法办案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因福州仓山公安分局错误羁押50天,要求赔偿金为51259元,取保候审482天,赔偿金为62392元;
    2、因福州仓山公安局分局违法羁押造成申请人与陈颂歌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处理不良资产事宜的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办事处破产,直接损失53.9万元;
    3、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4、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向申请人公开赔礼道歉,为申请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庄磊表示:“因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我违法羁押与福州市检察院对我执行的任意逮捕批捕,导致我在业界声誉受损,公司破产后负债度日。4年来,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对我被违法羁押迫害的事情向我作出任何说明。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向我释明法律救济途径。无奈之下我只能自救,于是便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10月7日向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

    最后,庄磊认为:“除了被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没有到庭外,此次开庭还算顺利。在中国民告官、或状告一个司法机构的案子,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会到庭,已成惯例,这充分彰显了权力的傲慢。公安犯法却让我坐牢,是福州当局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是它们改变 了我的人生轨迹。如果此次福州中院判决与违法机关赔偿顺利,或许我不会再继续申诉,如果赔偿不顺利,执法机关再继续对我的案子使用马拉松式的推诿,我将会保留对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以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违法办案追责的权利。”



  • 胡石根在狱中冠心病发作 申请保外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被北京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7年半的胡石根长老(基督徒),近期因冠心病发作而服刑困难,家属为他申请“保外就医”,但当局却说“现在还不行”,予以拒绝。

    据知情人刘跃介绍,胡石根长老在2016年间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七年半。近期,他的家属探监后得悉,胡石根现突发急性冠心病,身体极度不适,每晚只能以坐姿睡觉来缓解疼痛。胡石根告诉家人说,他只要一躺下,就会喘不过气来,并且还会出现剧烈的胸痛。
    2018年1月18日,关押在天津长泰监狱的胡石根被送往监狱医院就诊,在此期间狱医给他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但目前体检的结果,医生还未告知病人及家属,家属为此心急如焚。昨天(1月21日),胡石根的家属向狱方提交了“保外就医”的申请,但是监狱方却给出了如下答复:“现在还不行,要等到‘7O9案’全部结案了以后再说。”

    对此,家属十分懊恼,因为胡石根曾告诉家人说,在他审判之前,有关部门多次劝解他说:“只要你认罪,后面的事情一切都好说!包括保外就医等宽大处理”。但时至今日,家属看到的却是各种借故推辞,全然不顾及胡石根年老体弱,病痛缠身的疾苦。因此,家属要求当局信守承诺,尽快给胡石根办理“保外就医”,以让他得到应有的救治。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公民胡石根现已年过六旬,在1991年间,他参与创建了“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5月间,胡石根因抗议当局镇压“六四”(学生运动)被捕,随后胡石根被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监禁20年(后获减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4年5月,胡石根因参与纪念六四25周年研讨会,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7月10日,胡石根在“709”“大搜捕”中被警方抓走,7月11日被刑拘,其后转为监视居住,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2016年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7年半,现关押在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长泰监狱服刑。(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长泰监狱医院,邮编300381,电话:022-225583005)

    相关报道:狱中胡石根健康恶化 当局承诺保外至今仍无消息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14/16156.html

  • 郑州维权人士石玉申请游行示威抗议公安失职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郑州维权人士石玉为抗议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而申请游行示威。

    据知情者透露,石玉去年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因申请律师执业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肯给石玉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石玉前往当地法院诉讼也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愤而申请游行示威抗议二里岗分局的失职行为。

    在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之后,今天石玉收到郑州市公安局发来的协商解决问题通知书,该通知书要求石玉先同二里岗分局协商解决,再决定是否申请游行示威。此前,石玉已多次向二里岗分局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都没有结果,这次石玉提交游行示威申请后制作了相关标语,内容为“我没有犯罪,二里岗分局请开无犯罪证明!滥用职权砸人饭碗,敦促局长刘冰立即辞职下台!”

    据悉,石玉本名施平,河南郑州人,前新华社记者,中国异议人士,郑州十君子之一,2014年5月初于郑州大抓捕中入狱,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由于长期坚持民主宪政理念积极参与维权事件,成为当地维稳系统的重点关注对象。2016年石玉通过司法考试后打算寻找律师事务所实习,该律所还曾被国保恐吓不允许石玉在此实习,到现在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证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再次遭到维稳系统阻挠,很明显是当地官僚集团滥用职权对民运维权人士们的打击报复。

    相关报道:公民石玉因参与家灵敏辩护律师团事务被骚扰性传唤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5/0307/11990.html



  • 福州冤民李良玉屡遭迫害 申请复议及起诉状告政府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福州冤民李良玉行政起诉“状告福州长乐区政府和长乐区公安局滥用职权乱作为,于2017年3月6日违法行政拘留李良玉10天”一案,在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福州冤民李良玉,家住福州市长乐区营前镇东屿村,2012年9月长乐LNG煤气管道施工,用暴力强拆李良玉家600多平方米的住房。此次强拆未经政府任何部门批准,也没有依法补偿安置,明显是非法的。在李良玉一家人不断维权下,针对李良玉一家人无家可归现况,且是紧房户,当地政府只补偿现金30万元及批了块200平方米宅基地给李良玉建房来解决无住房问题。李良玉一家人迫于当地政府以权压人和黑社会的威胁,只得和营前镇东屿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协议书白纸黑字上写着:“……本着特事特办,……政府批给李良玉宅基地200平方米建房……”。可事后当地政府翻脸不认人,滥用公权不断报复,多次暴力强拆,骚扰李良玉的住房施工,逼迫李良玉一家人无法正常居住生活和工作。营前镇委书记邹亮甚至猖狂地当面威胁李良玉:“你去北京告啊,你告一次我就关你一次!”

    在此之后,李良玉及其家人只要碰到全国重要会议,或敏感时期,或上北京,都会被长乐区公安局不问青红皂白抓去拘留。据李良玉介绍,2017年3月4日晚上,她正在北京某公寓休息,无端被北京公安带走,次日凌晨即被黑保安接出,惨无人道地遣送回长乐。3月6日,长乐区公安局以“两会期间非法上访”为由,对她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李良玉表示,她在北京的公寓里休息,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无缘无故被拘留10天,这简直就是“躺着中枪”。显然,上访本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所谓“违法上访”,这是当地政府公然滥用公权对她进行非法迫害的又一罪恶。

    李良玉继续控述说,她在10月12日晚上,即“十九大”召开前夕,住在北京某旅社,又被几个如狼似虎的黑社会人员突然闯进旅社,强行把她绑架回长乐。同样被长乐区公安局以荒唐的“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满释放后,刚好是“十九大”召开期间,当地政府又派十几个黑社会人员跟踪监控,甚至非法强行限制她的人身自由。更严重的是10月25日,黑社会人员破门闯进她位于福州台江区南公园的租住处,把她的床铺,行李,钱物,炊具等全部抢走。有关此次遭到违法拘留10天,她于11月10日书面向长乐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她感觉目前利用法律手段维权是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有点应接不暇。

    当地镇委书记邹亮屡屡下令或指使的对李良玉的报复打压和迫害,手段令人发指,仅公开的网络资料就有:2017年1月19日,李良玉到福建省信访办上访时,无端遭长乐营前派出所边防民警薛彦明指使的黑社会人员劫访,被强行绑架到闽A'UT919车上殴打。以及,2016年12月21日李良玉和其他2名女上访人员在北京上访,被当地官员带来的黑社会人员从久敬庄用暴力强行绑架到京QC7323车上,虐待殴打折磨长达9天之久,期间随意打骂,威胁,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下车,故意摧残身心。

    目前国家“依法治国”政策,在福州反倒成了官员倒行逆施,滥权乱法迫害冤民的借口。据悉,仅在今年3月两会,9月厦门金砖会议和10月中共“十九大”期间,有众多的福州冤民和维权人士无端遭到拘留。其中有李良玉、林赛英、唐兆星、林东进、张秀萍、林球弟、邱香英、刘合仙、郑恒宪、林龙官、焉雪玲、谢云天、何忠旺、林应强、叶钟、梁百端、陈和平、欧忠辉、林菊娇等人。



  • 广东李小玲狱中病情加重 取保申请遭拒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5日消息】本网从葛文秀律师处获悉,目前羁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已快两个月的维权人士李小玲病情加重,早前律师向珠海当局递交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遭到拒绝。

    据悉,李小玲的辩护人葛文秀律师于前天(11月3日)去到珠海一看会见李小玲,得知李小玲除了早前失明的眼睛因得不到治疗而疼痛难忍之外,最近腹部右侧疼痛感越发加重。据知情人透露,李小玲于几年前曾查出卵巢周围有大小不一几个肿瘤,最大的直径大约两公分,今年李小玲眼睛失明之前在珠海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时亦都提到肿瘤问题,当时医嘱显示准备在三个月后对肿瘤做切除手术。这次获知其腹部右侧疼痛加剧是否与肿瘤或看守所环境恶劣有关则不得而知。李小玲告诉葛文秀律师称,目前其已不再配合警方的任何询问,只要求当局先保障其看病治病(接受治疗的权利)。

    从珠海当局回复两位辩护律师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中可以看到,珠海当局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不能批准李小玲取保就医。网友刘先生分析认为,李小玲一直是一个访民,只是不懈地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抗争,虽然这些年她帮助了很多访民以及声援过不少的政治反对者,但归根结底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只不过都属于践行公民权利的行为,更谈不上什么社会危害性,也许李小玲“寻衅滋事”最大的危害性就是对暴政统治者的撼动,所以从这次以“采取取保候审有社会危害性”的官方答复中凸显了李小玲遭受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的特点,当局罔顾其病情加重而不准取保就医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关李小玲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广东李小玲在看守所健康恶化 律师申请取保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1019/16544.html

  • 被要求每日签到陈宗瑶申请信息公开被指没理由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乐清“宪政面馆”老板陈宗瑶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收到答复,被指要求其每日前往司法所签到无需理由。

    本网从陈宗瑶(陈晨)处了解到,其于10月12日因乐清当局要求其从10月10日起每日必须到所在虹桥镇的司法所签到一事向乐清市司法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每日签到的原因和依据。日前收到回复,乐清司法局指(要求其每日签到)“系依法开展的刑事司法执法行为,因此你的申请(信息公开)没有理由”。陈宗瑶告诉本网,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每个月只需前往司法所签到1~2次即可,而乐清司法局则要求其每日签到,而在当事人要求当局提供原因和依据时,竟然连理由都没有,这种搪塞应付的态度的确比较狂妄自大。

    有分析认为,当时陈宗瑶以及儿子被抓捕,无非就是地方对其的打击报复,最后以莫须有的“妨碍公务”罪名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执行一年零六个月,这明显就是为了防止陈前去北京上访,而这次因为中共召开十九大会议,地方为了防止出现纰漏,就强制要求其每日必需前去司法所签到,以完成维稳任务。

    有关陈宗瑶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陈宗瑶被批捕后获律师会见精神状态良好坚称无罪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1012/15033.html

  • 广东李小玲在看守所健康恶化 律师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18日消息】本网从蔺其磊律师处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的广东维权人士李小玲在看守所的健康堪忧,律师已向珠海警方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据悉,今日下午三点,李小玲案的辩护人蔺其磊和葛文秀律师去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顺利走完会见程序并成功见到当事人李小玲,得知其被逮捕后已经经历了二十二次的提审,并且每次时间长达四五小时或以上,以至于身体状况极差,加上至今仍然被要求睡在地上,致使腰部、双脚以及坐骨神经等身体多处疼痛难忍,又加上卵巢囊肿疼痛复发,还有身体多次出现红色斑点奇痒无比,上述种种令其夜晚无法入睡,白天身心疲倦精神疲惫。五月失明的眼睛本应在手术后需要继续治疗和检查,但已经有长达四个多月未获诊治,警方仅以普通眼药水随便敷衍了事。

    蔺其磊律师表示,鉴于李小玲的身体健康堪忧,多处病患需要诊治,再加上李小玲一直声称“这是珠海警方对我控告他们(警方)的打击报复”,两位律师向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区分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依法向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提出“侦查监督申请书”,以期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给该案带来一定保障。

    有关李小玲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李小玲被批捕 律师指珠海警方打击报复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15/16424.html


  • 庭前会议结束 律师为十一位冤民申请取保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9日消息】今天(9月29日)是福清法院审理“福州大抓捕”一案闭门庭前会议的最后一天,议题与前两天庭前会议大同小异。考虑到大多当事人(嫌疑人,都是冤民)经过长期的关押,身体状况堪忧,且都配合法庭调查审理案件。纪中久等众辩护人向法庭书面递交了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所有当事人要求再次取保候审。

    纵观本案这三天的庭前会议,11位当事人的当庭质证陈述,和辩护人针对他们举牌喊冤叫屈快闪维权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及犯罪特征的答辩,指控检察官都当庭哑口无言。因此,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有望再次被取保候审。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福州林炳兴、张秀屏、蒋碧秀、石立琴、廖俊、熊凤莲、江智安、严兴声、贺清敏、吴宏福、林依妹、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等福州14位冤民,去年8月底前往福建省屏南县游玩时,因当时G20杭州峰会荒唐维稳作祟,陆续无端遭到抓捕,即“福州大抓捕”一案。后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寻衅滋事”罪名,除林炳兴、廖俊、严心声三冤民外,其余11冤民都是在关押40天后,被强制取保候审。今年三月初全国两会期间,除石立琴、林依妹(未到案)外,剩余9冤民又连续被收监。

    本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人权迫害案”之一。著名维权律师葛文秀、隋牧青、葛永喜、李柏光、林洪楠、纪中久、黄志强、王国芳、成准强、闻宇、玉品健、黄沙等先后介入代理。

    有关“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一案今起闭门召开庭前会议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927/16462.html
    庭前会议第二天 “福州大抓捕”11冤民坚称无罪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8/16465.html



  • 陕西百余民师声援陈彦华 家属申请暂缓拘留被传讯

    [访民之声2017/9/12消息] 今天陈彦华家属告诉本网,昨天百余名陕西民师坐在省教育厅门口,强烈要求释放被无辜拘留的陈彦华老师无果。

    在静坐等待的过程中,陕西民师给城固县教育局和公安局打电话,如不释放,陕西全体民、代、幼(民办、代课、幼儿)教师将到中纪委状告城固县公安局违法拘留等问题,但依然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

    昨日陈彦华家属到县公安局提交暂缓执行申请书,今日上午再去询问是否准许暂缓执行时被告知下午回复。岂料,还没等到答复,却接到派出所通知,要家属马上去城固县博望镇派出所。家属明显感觉到了其语气中的杀伤力,对此行表示担心。

    陈彦华是9月8日凌晨1点40分在城固县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被强制带到城固县三里桥派出所,城固县公安局当日以“煽动非法聚会”为由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相关报道:陕西民师陈彦华被以“煽动非法聚会”为由拘留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com/2017/09/blog-post_10.html



  • 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 可申请政府补助

    4月25日,福田区召开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记者获悉,《福田区非深户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实施办法》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居住在福田区,但非深圳户籍的高风险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深圳市康宁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资助,每人每次不超过一万元。

    该办法由福田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符合申请条件的患者,由其监护人填写《福田区非深户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申请表》,连同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病历,以及监护人身份证等资料(交复印件,核原件),交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无居住证的,提供被监护人在本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社区工作站出具居住证明,具体申请流程可咨询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

    从2015年9月福田区启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来,该区各街道组建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社区组建了残联专干、社区专干、社康医生、民警、患者家属“五位一体”关爱帮扶小组。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区残联合作开展精神病人家属课堂项目,在全区10个街道都举办了家属课堂讲座。

    在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方面,福田区为经过鉴定符合安养条件的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户籍精神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每人每月补贴1800元。经过检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到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按月免费服药,每人每月补贴350元;每半年还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和服药疗效评估服务;补助标准为全市最高。目前参与服药补贴患者共592人;由社康中心提供免费体检。户籍患者定点住院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同时,将符合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按时发放各类救助金和生活物资。

    福田区正在积极推进“阳光心理、幸福福田”健康服务项目,开展心理咨询热线电话(0755-83422376)和心理卫生门诊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目前全区24家心理卫生进社区示范社康均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开展比例为100%。

    (来源:深圳晚报 http://wb.sznews.com/html/2017-05/02/content_3782561.htm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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