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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防疫一刀切医院不接诊病人

    【民生观察2022年3月27日消息】日前,上海市因为新冠疫情严重实施封控管理,市民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众多市民在网上发帖求助,反映上海防疫没有人性的一刀切,医院不接诊、不收治发热病人、看病难、隔离环境差、电话投诉被推诿等诸多问题。本网收集整理如下:


    一、女儿突发急症医院不接诊母亲叫嚣要跳楼才接诊

    今天的我对上海特别失望,一天了,我还是很气,我都不敢想象再耽误下去会怎么样!

    我女儿3月21日下午突然发烧,当时吃了美林烧退了!但是吃完晚饭后开始说肚子疼,包括晚上睡觉的时候间歇性的说疼!当时我们以为她是撒娇!结果22日上午她还是间歇性说痛,且痛的时候蜷缩!我就没感觉不对,就让我老公带去医院赶快看!他们中午1:30左右出门,先到了同仁医院!同仁医院说没有儿科,如果是阑尾炎要做手术,同仁做不了,你得去儿科医院看!然后我们跑到了儿童医院,但是儿童医院说我们这里没有发热门诊,你72小时内发烧过这里也不收。

    但是我们22日已经不发烧了,最后医院说让我女儿再做一个核酸,等结果出来才可以看。我老公只能带我女儿做好核酸先回家,此时已经外出4个多小时,我们连医生的面还没见到。核酸报告最晚20点出,到了晚上19:30因为电子核酸报告一直没有查到结果,但我女儿肚子又疼,我们再次赶到儿童医院。此时我女儿因为炎症发烧了,核酸报告是阴性,但是儿童医院以发烧了拒绝接诊。

    我在上海求医无门,无奈我打了120,还跟120吵了一架。120说儿童医院可以看,最后我们跟护士三方对峙,护士说接到的通知就是不能接,此时9个小时过去了,我女儿的病依旧看不到。作为母亲,作为配合上海疫情的居民,我就想问问难道现在只有新冠患者才是人吗?我们普通民众不能生病,不能看病吗?急症应该怎么办?

    最后我被逼无奈,冲到医院里面叫嚣要曝光,要跳楼。是政府把我一个明明讲道理的人逼成了一个女疯子,我用最极端的方式在医院闹,最后护士上报了院领导,我们的情况120也来了,120当我的面看了全上海,全上海,没有一家儿童医院可以看病。因为儿童医院把发热门诊全部停掉了,有发热的不看我们儿童,最后两方跟医院协调,最后才给我们开了一间房看病,做紧急核酸。

    后来我女儿查下来是肠套叠,如果耽误下去很可能会肠坏死。我知道今天医院的人可能觉得我神经病,我是个疯女人,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如果我没坚持,可能明天我女儿就要手术了,全上海没有一家可以看病,是我想都没想到的,我对上海这次太失望了!

    我们在挂水的期间,还有外地的父母也是抱着孩子来看病,因为发烧也是不接收,他们走了。我不知道那个宝宝的病情严不严重,我就想问上海的政府,你们一刀切不给我们活路的时候你要脸吗?

    这个事情我一定要投诉,虽然我女儿最后化险为夷。但是我不知道今夜还有后面,还会不会有孩子面临跟我女儿一样的情况!

    这是上海,不是只有疫情!请考虑民生好嘛!不要让我们寒了心!


    二、上海市民不明发烧10天无法被有效诊治

    3.13小区因为有阳性被封闭了。

    3.14按规定第二天核酸的时候,楼下妖风四起上楼后老公说发冷一量体温38度,大家都觉得是着凉了,吃散利痛退烧。

    3.15体温继续反弹到38.3,期间再次服用散利痛+小柴胡冲剂依旧反弹。

    3.16第四天的核酸,阴性,依旧高达38.3无法退烧,小区隔离,我们只能在观察。

    3.17晚上体温上了40,决定向居委求助120,但是连接无果,自己打12345来了一辆120,但是对方居委联系的医院不收,于是再自己上楼。

    3.18邻居送了好多退烧药,他自己也吃了散利痛但是无法退烧。上午让居委呼叫120,送去市中医医院隔离病房血常规三系明显下降,CT平扫左肺肺部阴影纵隔淋巴肺部轻度积水、甲乙流阴性,医生给挂了生理盐水+退烧针配了莲花清瘟,建议回家物理降温,下午4点左右到家。

    当晚温度再次飙升40度,再次求助居委转运去了静安区中心医院住院,第一天无任何治疗。

    3.19再三要求下,给了生理盐水+青霉素挂针,等待小区解封,再次血常规白细胞跌落严重。

    网上医生同步发报告求诊,都说需要先升白细胞退烧,再排除血液疾病。

    3.20继续输液,医生配了日夜百服宁退烧,要求做加强CT排除肺癌,医生说没有设备,无法转院,如果一定要住院需要小区解除隔离,送去他们医院的缓冲病房,但只能检查,医院的治疗水平有限。

    3.21小区解封,当晚回家,静安中心医院说可以凭核酸阴性挂急诊,当晚挂上了长海呼吸科急诊。

    急诊医生说急诊无法针对性治疗,要挂门诊,配了一盒盐酸莫西沙星片。

    3.22此时已经高烧了8天。

    预约到了长海呼吸科门诊,医生说大致排除肺癌,但是需要CT加强确认,但同时建议再去血液科排除血液病,当下在长海做了核酸(6小时候后报告显示阴性),挂了第二天下午的长海血液科。

    下午,家人说瑞金目前发热门诊还在开诊,可以进去收治再进行系统检查,这样会比较快不耽误病情。

    于是去了瑞金,结果瑞金发热门诊关闭,准备回家,家人打电话说,目前九院发热门诊还开着,再去试试看,如果门诊接收,到时候也可以直接住院检查治疗。

    当天的九院发热门诊,就是一个密闭病房诊室。

    当时我还不知道情况,在外等待期间,问了保安是否检查阴性后,就能给送去相关的科室诊疗安排住院。

    回答说,要么吃药回家,要么送去隔壁急诊为主。

    我一听今天似乎又无果,决定让他出来,保安说,进去了就要核酸阴性才能出来。

    晚上8点,没想到,入发热门诊不到三小时,核酸报告还没出来,我就只是在外面和家人打了几个电话,一回神发现发热门诊被隔离了。

    老公说他进门后,护士说他高烧,需要脱口罩检查体温,而当时阳性的人排他后面等着检查。

    就是这个脱口罩,导致后面他在疾控的视频监控中成为了密接!

    发热门诊被关了差不多24小时。

    其他发热门诊病人都成为了次密接回小区7天居家隔离,他被要求14天酒店隔离。

    当时已经急疯了,在我电话和他自己的再三要求下,医生同意收治到急诊病房。

    3.23说是隔离的病房,厕所是公用的,但至少一日三餐有保障。

    晚上在医院外送了必需品进去,他说第二天会有医生来看,要相信医院相信医生,当天没有任何治疗,仅限血常规、核酸和CT平扫。

    3.24问挂水了吗?没有。药呢?医生让自己带一份之前吃的宣肺的药,目前在吃奧司他韦和新开的拜复乐。

    3.25做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测血压、量体温、核酸氧饱和、增强CT不能做,因为隔离病房没设备,外周血涂片不能做,因为门诊也被关了,所以等于疑似发烧原因的进一步检查全部都停顿了。

    整整10天,听从政府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这一路都只能等待、解封、隔离、发烧、吃药、退烧、再发烧……无限循环。

    3.25的状态明显没有前几天好了,胃口也不是很好,讲几句话就累了。

    就近的医院动不动闭环,停诊、预约的检查因为被密接而不能继续。

    请问到底要一个病人发烧多久才能给到诊断和治疗?

    还是疫情期间不能生病,在家做核酸就能挺过去?

    这不是天灾,这是人祸中的人祸!


    三、2022年3月23日街角的Ronnie微博消息:

    谁来管一管?到底谁来管?

    广大的新闻媒体以及官微公众号,我有非常紧急的情况需要处理,本人父亲韩忠华,男,56岁,上海户籍,就住于闵行区,目前在徐汇区陇南小区门卫工作,3月11日正值晚班,受疫情影响该小区12日起封闭管理,父亲一直在单位上班,后随疫情的发展得知陇南小区自有居委都隔离了,目前由其他小区居委代管。17号由于是十人混检告知我父亲核酸结果异常,17号晚上已经让我父亲单独隔离在小区内一老年活动室不要外出,18号下午4点安排了单检,晚上11点左右告知我父亲结果异常,但我的家属健康云17-18号的检测始终显示未上传,也没有官方部门告知检测是阳性结果。就这样单独隔离至今达6天,远超48小时,期间仅有一日三餐,瓶装饮用水,在上海持续降温期间没有热水没有棉被没有床(后续反复致电所谓的代管接街道人员后才提供了棉被),大小便都是在马夹袋中完成。

    期间没有居委代表联系过家人告知情况,全凭借家里人到处询问要到代管居委负责人电话并致电了解情况,但对方一问三不知,都说等上面安排。由于父亲一人隔离,且之前动过2次大型手术,结合目前的生活条件,非常担心我父亲心理和身体上承受不住,我们家里人都很担心却联系无门或者可以这么说不知道找谁反应情况,多次联系徐汇防疫办电话均无人接听,今日上午勉强打通12345后反应了情况,下午徐汇卫健委,仅告知转运单已由市120统一安排,我们只能等待。

    目前家属想知道的是:

    1、家属是否真确诊?为何健康云无显示?为何没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就采取一人隔离且时间长达6天。糟糕的生活条件已严重影响到心理和身理。

    2、若是确诊,哪里可以看到正式通知?何时安排转运或其他进一步的安排?

    3、就算现在按需要隔离,可否考虑一下隔离人的感受,能否提供一下热水或者简易的床?或者安排一下有卫生间的隔离场地,洗澡就不谈了,最起码大小便可以能够不那么简陋。

    从未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多个政府对外电话多次拨打无果,徐汇官方微信联系也无人理会,基层街道一问三不知,就说让我们等120转运,就像是一个皮球你踢给我我踢给你,那么请问这个皮球我该怎么处理?麻烦有关部门或者媒体请帮我想想解决办法!在政府面前,小小的老百姓实在是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2022.3.24陈大大微博消息:

    这是目前我身处的上海徐汇凌云街道的现状,这就是现在的上海防疫,小区在封控10几天的情况下阳性反而越来越多,核酸检测却是同栋楼出现阳性病例后的第6天才做上第一次,本人和老公第10、11天相继出现低烧咳嗽呼吸道症状,家中还有个1岁的宝宝,但是每天除了无尽的等待什么都做不了。问就是等通知,投诉无门,无人管,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真的什么时候是个头。

  • 专访江西被精神病人周彩藩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政见者,前苏联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余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权力部门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维稳,迫使维权者及不同信仰者噤声禁足。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持不同政见的正常公民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

    2021年10月30日,本网志愿者采访了江西萍乡被精神病人周彩藩女士,周彩藩反映,她是一位70多岁的孤寡老人,家住萍乡市高坑镇,因为妹妹被人故意杀害,法院判决不公,她要求公安机关立案重新侦查、重新审理,但在遭到多次拒绝后就开始走上信访的道路。2021年8月18日,镇政府为了稳控她,将她诱骗至镇政府办公室,再叫来精神病院医护人员,多人联手施暴,把她绑架到精神病院关押整治。21年10月30日,周彩藩向本网介绍了她被维稳人员扭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过程。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周彩藩你好!请问你是什么时间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周彩藩:是2021年8月18日被绑架到江西萍乡市“萍矿总医院”精神科的。

    志愿者:谁绑架的你?都有哪些人在现场?

    周彩藩:是我们萍乡市高坑镇社区书记李青梅叫来的“萍矿总医院”精神科的几个医生,他们和领导一起绑架我的。绑架现场有政府部门领导周文丽(音)、李青梅,还有镇上的胡镇长,他们都在现场。

    志愿者: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去治疗所谓的“精神病”?

    周彩藩:是为了不让我上访维权,以免影响他们的政绩。我因为我妹妹被杀害,而当局处理不公,我为此多次上访要求依法处理,但萍乡市维稳部门就不择手段的稳控我,其中就有以诬陷我是精神病人为由,施暴绑架我到精神病院强制关押的手段。他们为了阻止我上访,曾多次搞坏我的房门,在2021年8月18日,社区书记李青梅打电话要我过去,当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我家里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就打算次日再去,但是书记却说你现在就过来,我们商量帮你修好房屋。然后我就勉强过去了,但是我一刚进办公室,才讲了两句话,李青梅就打电话叫来了几名医生,医生来了就说叫我去检查身体,我说我不需要检查身体,他们就叫来了副镇长,几人合力施暴绑住我的手和脚,拧我的手,像拧麻花一样拧我的胳膊和手掌,拧的我的手指严重受伤肿胀,之后我就被绑架上一辆汽车上拖到了“萍矿总医院”精神科关押。

    志愿者:你关进精神病院后有哪些遭遇?

    周彩藩:关进精神病院后,他们不由分说的就给我灌药,好像是镇静剂之类的药物,不久我就开始昏昏欲睡。第二天,他们先是给我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是,科室的主任和医生都说“周彩藩没有精神病”。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就要求医院无条件释放我出去,但是医院却不肯放人,他们说“不是我们不放你走,是你们的镇领导不准我们放你走。领导说你上访,说你跟政府做对,所以不能放。”我就说“上访是国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领导无权剥夺我的上访权利。”然而无论我怎么说,他们就是不肯放我出院,最后还把我锁在病房里管控起来,还强行搜走我的一部手机,不准我与外界联系。

    我被锁进病房后非常恐惧,担心他们会长期把我锁在这里,我就拿出藏在内衣里另一部手机向外界求助,一开始是想拨打110报警电话的,但想起警方和政府是一伙的,警察经常帮政府截访访民,于是我就拨打了访民朋友电话求救。访民朋友接到求救电话后,考虑到我是一个孤寡老人,就立即联系了更多的维权人士来帮助我,其中维权人朱玉芳、杜春莲、陈晓英、胡薇娟等人很快就报了警,要求警方依法查处非法拘禁周彩藩的责任人,但是几天时间过去了,警方依然没有来解救我。万般无奈,我就开始绝食抗争,并且告知了我的访民朋友。朋友们得知这一情况后,朱玉芳、杜春莲、陈晓英等人就赶到了萍矿总医院来了解情况,医生告诉访友说“是高坑镇政府的人把周彩藩送到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的,医院不能让周彩藩与朋友们见面,医院未得到政府的许可也是不能放人的”。

    访友告知医生说“高坑镇政府的人送周彩藩到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是非法拘禁行为,精神科医生收治一个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的访民,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这是违法行为”,但医院不予理会。在又被关押了4天后,即21年8月24日,访友们就不得不去高坑镇派出所报警处理,可是派出所却说这是政府行为,派出所管不了,并且矿总医院也不归他们管辖。

    无奈之下,访民们又拨打了110报警,萍乡市青山公安分局的警察出警后,和访民们一起来到医院了解情况,然后警察让访友们次日去青山分局讲述详细情况。第二天,访民们去青山分局要求依法立案做笔录,并追究涉嫌非法拘禁周彩藩的违法人员责任,可是警察却拒绝立案做笔录,也不依法出具报警回执单。警察只对访民们说“我们已经跟医院说好了,你们直接去医院找院长和精神科张主任办理放行”,然后访民们又来到医院找了院长和张主任,医院说还需要再去找政府同意放人,之后访友们又去找了高坑镇主管信访的主任,恳请释放周彩藩,几经周折,最终在21年8月25日下午,我才被释放出院。

    志愿者:你住院期间有无被殴打、被捆绑和强迫吃药的情况?

    周彩藩:有,第一天我因为坚决要求放人,医护人员就说我不听话、不配合,于是拿来了捆绑带,施暴把我按在床上,然后强行捆绑在床上一天一夜,直到我筋疲力竭,无力反抗后才给我松绑。强迫吃药是从第一天就开始的,每天都逼迫我吃大把大把的不明药物,虽然我反复告知他们我没有精神病,不愿意吃药,但是他们完全不管,还威胁我说“如果不听话、不吃药,就会被再次捆绑灌药”。有几次,我吃药后身体很难受,就拒绝再次吃药,医护人员就叫来保安,他们把我按到在床上暴力捶打,还折弯我的手指,疼的我眼泪直流,直到受不了答应吃药,他们才住手。现如今,我的胳膊还有清淤伤,我的手指肿胀后现在已经变形,伤痕仍在。

    志愿者:你知道吃的是什么药物吗?这些药物对你的身体有什么损伤没有?

    周彩藩:我问过医生给吃的是什么药,但他们不告诉我。我也担心药物会有毒副作用,曾拒绝服药,但医护人员强迫我服药,如果不服,他们就会施暴灌药。这些药物服用后,胃里很不舒服,有时象针扎的一样痛,并且我感觉这些药物对我的肝脏、肾脏有损害,因为服药后我的小便明显发黄,并且还时常伴有腹部胀痛感。

    志愿者:你被关了多长时间?

    周彩藩:一共关押了8天时间。从2021年8月18日绑架进去,直到8月25日下午才被释放出院。出院的时候,我找医院要回了被暂扣的私人物品,但是镇政府人员却又抢走了我的身份证至今都没有还给我,他们的目的就是防止我出院后再去上访状告他们。

    志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疾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请问,你日常有没有精神病症状?你的亲属有没有发现你有精神病症状?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周彩藩:我从来没有精神病,我的亲属及熟人都说我没有精神病。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政府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这就是政府人员在违法迫害我,以达到恐吓及阻止我上访维权的目的。

    志愿者:你做过精神病鉴定的吧?

    周彩藩:做过,第一次是被绑架到“萍矿总医院”精神病科做的,鉴定结果是我没有精神病。第二次是,镇政府人员把我送到江西宜春精神病医院做鉴定,但是,宜春市精神病医院却告知镇政府人员说,做精神病鉴定需要就诊者本人自愿同意并签字才能做,我就对医院说我坚决不同意做精神病鉴定,并且几天前“萍矿总医院”精神病科已经给我做过鉴定,结果是我没有精神病,所以不想再做。宜春市精神病医院见我不同意、不自愿做鉴定,就不再给我做鉴定了,镇政府人员没办法就又把我押送回了“萍矿总医院”精神病科关押。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无向镇政府和医院追责?

    周彩藩:我出院后本想状告他们,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等证据,医院说住院治疗证明只能给送医的镇政府,不能给我。由于取证困难,加上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镇政府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我们不仅状告不了政府违法,反而还被官方训诫说我们的维权行为是违法行为。在我被绑架到精神病院关押后,我的访民朋友朱玉芳、杜春莲等人因为营救我,被他们各自辖区的警察分别警告训诫。其中朱玉芳质问警察“我没有违法,为什么要对我警告?”警察说是对她进行普法。朱玉芳又说“警方为什么不去对非法拘禁周彩藩的高坑镇政府的人普法?为什么不对高坑萍矿总医院的医生普法?”警察说“这不用你管”。

    我出院后,访友杜春莲告诉我说,她也因为参与营救活动,被辖区派出所传唤警告了,杜春莲说“2021年8月30日,萍乡市陈江(音)派出所指导员带了几个警察来到我家,但没有依法出示任何证件,这些警察宣布对我进行口头传唤,然后把我带到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审讯室。在审讯室里警察问我,哪些人参与了去高坑镇营救周彩藩出院的事情?是不是朱玉芳叫你们去的?朱玉芳有没有在市里举牌维权等问题。最后,警察警告我不要和朱玉芳等人来往。再就是,他们拿了训诫书要我看,要我在训诫书上签字盖手印。”

    志愿者:你出院后能够自由出行吗?还能去上访维权吗?

    周彩藩:不能自由出行,我时常被维稳人员拦阻外出,再加上因为我出院时镇领导非法抢走了我的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我就不能乘车、不能上访登记,镇政府的目的就是不择手段的阻止我上访维权,这严重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我以后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维权,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

    周彩藩:也谢谢大家的关注!

    周彩藩联系电话:18607992592

  • 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

    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正常公民被随意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并且,可怕的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随意安上“精神病”的名义强行收治。在我国,部分维稳机关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政见者“消声”。

    2021年7月15日,四川省德阳市不同政见者李宇先生告知本网,他因异地会友,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被四川德阳警方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了10个月。7月19日,本网志愿者来到四川德阳,对李宇先生做了一次专访,向他了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文如下:

    志愿者:李宇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首先请你介绍一下,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情把你关进精神病院的?
    李宇:好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辖区的四川德阳市维稳警方找到我,说我有精神恍惚的症状,随后就把我绑到了辖区医院的精神病科强制关押了10个月。

    志愿者: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李宇:起因是这样的,我认为十八大后中国的民主运动就被打压的几近窒息,民运之路越走越窄,然后我就在2017年底到各地访友,与朋友交流民运之路该怎么走?当我从渤海湾一路南下抵达福建福清与几位朋友交流之际,维稳警方就监控到了这一情况,随即出动警力抓住我,当时警方误以为我要对某位国家领导人不利,就让福清警方专案组把我软禁在了一家宾馆调查了一周。经过详细的调查,警方没有发现我有违法犯罪行为,就通知我户籍地警方把我接回家中稳控。
    抓回德阳家中以后,警方仍对我高度警惕,经常性的到我家骚扰我,还不准我自由出行、发文章。由于长时间被困,我开始出现偶发性精神恍惚状况,到了2018年3月全国召开两会之际,维稳警方就以我有精神病为由,把我绑去了辖区医院精神病科强制诊治了10个月。

    志愿者:中国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李宇:没有,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着就是政治警察对我实施的政治迫害。

    志愿者:你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情吗?他们如何看待?
    李宇:我和妻子已经离婚,我的父亲老迈多病,他们都管不了我的事,唯一能负责的直系亲属就是我的儿子。警方把我强关精神病院后,曾找到我的儿子要求他签字同意,但我儿子表示父亲没有暴力伤害情况,也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不应该被强制关押治疗,于是就拒绝签字同意,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警方依然非法强制关我精神病院10个月。

    志愿者:你在医院里有无给你做精神病鉴定?
    李宇:起初他们把我送到了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我们这里最好、最权威的精神病医院,在这里,医生给我做了精神病的医学鉴定,鉴定的过程中一位女医生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一一做了回答,最后这家医院给出了鉴定结果是,李宇没有精神疾病。
    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拒绝了警方强制治疗的要求,警方没有达成目的,随后就开车把我送进一家宾馆软禁起来。

    志愿者:你被软禁在宾馆多久?又是什么时间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
    李宇:软禁一直持续到两会维稳期结束,之后就把我送到罗江医院的精神病科关押,并且他们还雇佣了一位劳工来陪护我,名义上是陪护,实际上就是派来监管我的人,在我病房外面,警方还安排了两名保安守着我,以防范我逃离医院。

    志愿者:你认为警方关你精神病院的意图是什么?
    李宇:我认为就是为了阻止我参与民主运动,防止他们所臆测的我会对某位领导人不利,以及上网发表反独裁、要民主等文章;警方的意图就是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言论自由,因为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我违法犯罪,所以就采取这种强制“治病”的方式,企图把我长时间的关押起来。

    志愿者:你被关押期间有没有要求出院?
    李宇:有!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一段时间后,大约是2018年的4月初,维稳警方来到医院把我带走,我原以为是要送我回家,但却又被转送到了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区诊治,据说这家医院更正规、更专业、住宿条件更好。关进这家医院后,我向医生述说了我遭遇,医生表示非常理解我的困境,也表示我没有精神病症状,然后医院就致电我辖区的警方和社区主管,要求他们出具权威机构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之后医院才能强制收治我,如果没有司法鉴定书,医院就只能放人,因为无法律依据的强制收治是违法行为,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次日下午,辖区维稳人员就把我接回了原医院精神病科长期关押。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期间有无被打针吃药?
    李宇:哦!这一点还好,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的家人和朋友可以探视你吗?你有没有与外界的通信自由?
    李宇:哦,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是怎样被释放出院的?
    李宇:大约是在2019年的春节前,辖区国保来到医院告诉我说“其实你也没什么(意指没什么病),让你儿子来把你接出去吧!”我随即说“好、好、好”,不久我儿子就来到医院把我接出医院。回家后,我儿子告诉我说:“在接你出院前,社区维稳办人员还把我叫到了维稳办公室,让我给他们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监督你的言行不出格等内容,之后维稳人员才带我到医院接你出院”。也就是说,我出院不是依法保障“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是要经过维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放行出院的。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10个月之久,医疗费用应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这笔费用是谁出资的呢?
    李宇:是的,长达10个月的强制“治疗”,期间维稳部门还派来了一名监控“陪护”人员及两名保安,听说他们每人每天的劳务费就要120院左右,据此推算,对我非法“治疗”的费用相当可观。这笔钱我一分钱都没出,因为我是被维稳部门强制绑架来的,所以我不应,也不会出资一分钱。据我事后打听得知,这笔费用是我们镇政府的维稳经费支出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想过依法维权?
    李宇:想过,但是我咨询了律师朋友,他们说由于维稳当局没有出具书面文书,所以证据不足,胜算不大,维权艰难,所以我决定暂时放弃,但我保留依法控告当局的权利,等到未来某一个合适的时机,我还会依法维权的。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介绍我们的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李宇:也谢谢你们对我被精神病情况的关注!

  • 江西被精神病人钟志勇获释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西南昌被精神病受害者钟志勇先生在被强制关押2个多月后,于3天前获释出院。钟先生回家后,在2020年12月16日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非法关押他的政府部门给他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

    钟志勇告诉本网义工,在2020年10月11日时,他联系了南昌市的多名维权人士,准备在2020年10月13日到信访部门集体上访,但是维稳部门窃听到了这一消息,便于10月12日把他绑架到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了两个多月,直至三天前才释放出院。

    在被非法关押进精神病院后,政府维稳部门联合医院,强行给他灌服精神类药,导致他整天精神恍惚昏昏欲睡,身体出现浮肿。

    钟志勇还反映,自己被多次非法强关精神病院。在2018年7月18日,自己因进京上访,回家后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2018年7月18日上午,钟志勇正在家中睡觉,突然接到辖区派出所警察电话,说找他有点事,让他去派出所一趟。钟志勇来到派出所后,结果被派出所约十个民警强行带到江西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治疗。在精神病医院里,钟志勇拒绝一切精神病检查。钟志勇七十岁的母亲得知情况后立刻赶到医院,坚称儿子没有精神病,并强烈要求警察和医院放人。医院欲放弃收治钟志勇,但现场的警察却坚决要将钟志勇强制送进医院治疗,最后钟志勇被强行押进精神病院住院部。过后,钟志勇的母亲拒绝在精神病强制住院单上签字,后由该派出所所长代为签字。

    之后家属提出疑问,为何要将钟志勇强制精神病院治疗,派出所给出的理由是:“钟志勇多次去北京上访,且是维权群体中的带头人,已经犯法”。派出所同时规定,没有派出所同意,谁都不能探视钟志勇。钟志勇的朋友们在得知消息后,于7月23日与钟志勇的母亲一起前往江西精神病院探望钟志勇,却遭到医生和护士的拒绝。无奈朋友们来到医院楼梯拐角处,试着向钟志勇发送微信视频,没想到钟志勇马上接了视频,大家通过视频简短问候,同时安慰钟志勇不要害怕和担心,朋友们正在想一切办法营救他,而钟母看到儿子后,瞬间情绪激动伤心流泪。随后,钟志勇母亲和朋友们先后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昌市公安信访局反映了钟志勇的情况,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回家等候。

    钟志勇称自己是一名声波受害人,俗称脑控受害者。他大约是在2009年的时候遭到这个高科技迫害的,当时他第一次受到这种东西攻击的时候,总认为是自己的一种幻觉、幻听,后来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非常健康,没有心理等方面疾病,但他总是听到一种语音灌输,是一种侮辱、打击、甚至攻击社会的语音。

    18年6月25日到30日,近百名脑控受害者聚集在北京集体报案,这是他们继去年5月、11月之后的第三次进京报案。钟志勇也参加了此次报案,他们去了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政法委、监察局等12个部委投递材料,可没有哪个部委接受他们的材料、认可他们讲述的事实。而就在钟志勇上访回家后不久,他就被当地派出所报复性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治疗。

    钟志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三十二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再次诊断的,应当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要求后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显然,钟志勇没有伤害自身的行为或危害他人的行为,也没有危害他人的危险,当地派出所在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强行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涉嫌违法,医院收治涉嫌违法。

    2020年10月11日,钟志勇联系了南昌市的多名维权人士,准备在10月13日到市信访部门去集体上访,但是维稳部门窃听到了这一消息,便于10月12日再次把他绑架到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了两个多月,直至三天前才释放出院。

    2020年12月16日,钟志勇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非法关押他到精神病的政府部门给他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

    钟志勇联系电话:15070070321

  • 专访南昌被精神病人龚新华

    时间:2020年12月3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广场

    “被精神病”是指正常公民或无攻击性的精神病人,被违背本人意愿强制送进精神病院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严重威胁。

    “被精神病”的社会危害性:1、侵犯公民权利:人身自由、财产权、名誉权等;2、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家庭关系不美满,公民内心恐惧,怕“被精神病”故对不良现象不敢指出;3、恶化医患关系:医生误诊或谋取私利,恶意收治;4、影响政府形象(针对政府送治的情形)政府公信力下降。

    为了克服“被精神病”的恶行,中国2013年生效的《精神卫生法》加入了很多针对性的条款,在那之后如果再发生“被精神病”案件,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现实非常残酷,一些地方政府及当事人的亲属,依然会利用权力与金钱打通各处关系,以貌似程序合法的方式,把他们认为的“麻烦”人士投入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

    2020年12月1日,本网志愿者获悉江西南昌市不同政见者龚新华,因多次发表政见演讲及贴文后,两次被南昌政府部门关进江西省精神病院强制“诊治”。2020年12月3日,本网志愿者采访了龚新华先生,他向志愿者介绍了他被精神病的经过,全文如下:

    志愿者:龚新华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经过。

    龚新华:好的,我是一名不同政见者,从1996年开始,我就多次在南昌市街头当众演说我的政治观念,演讲的内容与自由民主及六四事件有关,从那以后我就被政治警察监视。

    到了1999年间(具体日期记不清楚),我又一次走上街头演讲,地点是我原工作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招待所门口,当时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呼吁对八九年六四学运期间抗命没有镇压大学生的军人予以平反,对部分抗命军人被判刑、被开除的给与恢复原职及待遇。

    在我演讲后不久,南昌市警方就赶来把我抓到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地点在南昌市上坊路、省科学院附近。我被抓的时候,长期盯梢我的维稳人员叫来了一位姓聂的医生,他们合力把我按住,然后给我注射了不知名药物,之后就把我押送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到了医院里面,注射进我体内的药物开始发作,很快我就失去知觉了,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志愿者:你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三天,后来是我单位(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来了两个人才把接出去的,单位的人说是经过政府部门同意才放我的。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道吗?他们来找过你吗?

    龚新华:我被抓、被关精神病院,我的哥哥听我单位的人说了以后,很快就找到医院来证明我没有精神病,更没有暴力伤害过谁,要求立即释放我回家,但医院不肯,他们说只对送来的人负责,只有送医的人才能接走。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什么情况?

    龚新华:我第二次被关,是因为我在2008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记不清了)的一个星期天再次上街演讲,并且在发表了一些政见贴文,结果当天就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一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电话,他要求我到他办公室去聊一下,而我自认为自己光明正大,没有什么可怕的,就去了。但当我到达办公室后,李姓工作人员就带着多名维稳人员对我说“你有神经病,我要送你去精神病院做鉴定。”,我就质问他说“凭什么说我有精神病?”,他又说“我不管,你在网上发帖的这些文字有问题,我就要送你去精神病院”。随后,他就拿出事先打印好的网帖给我看,并问这些是不是我发的文字,我看后说是我发的,他们就说我“你发这些内容就是精神病”,然后就动手把我绑架上了一辆汽车,并且在一辆警车的护送下,押送进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而且还直接交给了上次虐待我的那名聂姓医生管制。

    志愿者:你发表的贴文内容是什么?

    龚新华:主要是呼吁自由民主,反对专制、贪腐、社会不公等内容。

    志愿者:你到了医院他们是怎么交接的?

    龚新华:我到医院就看到押送我的5个人与医院登记交接,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这是事先就商量好了要抓来的。医护人员接手以后,把我拉到医院六楼的一间病室,然后拿出绳索捆绑我,他们说这是约束我、保护我,再后来护士就拿来了针剂给我强行注射。

    志愿者:注射的是什么药物?

    龚新华:他们没告诉我。

    志愿者:注射不明药物,你是否担心有毒副作用?

    龚新华:担心啊!我也拒绝注射,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医护人员却说“你这就是精神病的表现”随后就强行给我注射了。

    志愿者:注射以后你什么感觉?

    龚新华:注射完毕我就感觉眩晕,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想睡觉。

    志愿者:你被捆绑了多久?

    龚新华:捆绑了两天。

    志愿者:捆绑两天那你吃饭、上厕所怎么办?

    龚新华:吃饭的时候他们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叫来护工给我喂饭,我斜躺着吃饭很难受,就叫护工给我松绑,说我自己吃,但是他们坚决不肯;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时常把水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小便的时候,医生也不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湿漉漉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护人员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决完毕他们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你这次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两年四个月。

    志愿者:你平时有精神病吗?你的家族有没有精神病史?你入院前有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龚新华:没有,没有,我从来都没有精神病,我的家人都没有发现我有精神病,我的家族近亲属也没有精神病史,我更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如果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当地政府人员凭什么强制关你进精神病院?

    龚新华:我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为了“稳定压倒一切”而实施的非法维稳措施。现在大量存在的层层截访或“被精神病”,都是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官位与利益,也为了上级“以政绩谋乌纱”、“以平安保乌纱”的目的,而无所顾忌、无所不为的结果。虽其行为出格、手段违法,但上级又怎么会对为己谋官保职的部属动真格查处、问责?于是,在扭曲的公权力面前,对不驯服者“被精神病”,对“以权致病”也就不足为奇了。

    志愿者:你被关两年零四个月,期间可以在医院里自由走动吗?

    龚新华:不能,关在精神病院里比坐牢还痛苦,坐牢还有放风的时候,但在这里没有,而且我还被单独禁止下楼活动。还有,在监狱里有检察院监督狱警,但在精神病院里医护人员可以随意呵斥、推搡、电击病人,病人们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欺凌,还投诉无门。尤其是在对待那些所谓的不听话的人,医护人员经常折磨他们,吓的我都不敢不配合诊治,因为我知道虽然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如果我不配合诊治,反抗他们打针喂药,我就会被折磨。

    志愿者:“强制收治”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除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外,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不能非经法律程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虽然“强制收治”说是为了“治病救人”,但它是以剥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既然需要剥夺人身自由,那就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比如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若非司法鉴定也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可,而且是否强制收治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或备案,不经过司法机关这一关,“强制收治”都带有非法拘禁的性质。你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两年多时间,期间有没有司法部门或警方出具法律文书?

    龚新华:没有,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就关了我两年零四个月,并且也没有做过疑似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两年多时间,期间的住院诊疗费用应该是很大一笔开支,这笔钱你和家人出了吗?

    龚新华:没有,我和家人都没有出钱,应该是押送我进去的政府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龚新华:关了两年多的时候,一天突然听到楼下有很人在呼喊我的名字,我想下去看看,但是医护人员不准许,后来一位护士告诉说“你可能就要被释放了”,我问为什么?那护士说“现在经常有网民来医院声援你,这些喊口号的网民还被警察抓走了几个,你的事情闹大了,怕影响不好,所以估计你就快出去了”。果然,没过几天我就释放出来了。

    志愿者:你获释以后生活就正常了吗?

    龚新华:出来的前半年,因为突然断药了,我的身体反应很大,经常性的头痛眼花、昏昏沉沉,无法正常求职、生活。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这么长时间,你获释后有没有去维权?

    龚新华:有,我曾经咨询过律师想起诉官方,但是医院不给我病例,我拿不到证据。还有,我还多次举牌控诉,也多次参加全国的维权事件,但南昌警方又以我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我,还超期羁押我八个月,最后以取保的形式释放的。除此之外,南昌警方还经常监视、跟踪、骚扰我的生活,在2017年8月9日,我为了避开南昌警方的长期骚扰,就前往广州一朋友处暂住,结果当日即被南昌警方找到并抓回,我问警方为什么抓我,警方不予告知,我猜测,可能是当年十月福建要召开金砖国际会议,还有“十一”国庆将至,以及“十九大”临近,南昌地方官员考虑到维稳风险,就非法抓我,稳控我。

    志愿者:时间有限,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龚新华:也感谢网友的关注!

  • 专访江西被精神病人彭新莲

    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

    “被精神病”指正常公民被非法送进精神病院强制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威胁,基本人权遭到严重践踏。

    志愿者:彭新莲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是为什么事情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整治的?什么人强制关你进去的?

    彭新莲:我是因劳动诉讼官司到北京上访,于2010年10月18日被江西新余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会同当地派出所警察、老屋场村委会(彭新莲户口所在地)的截访人员共七人在火车站强行劫持。

    从北京回新余途中当地截访人员再三承诺回家解决问题,但火车刚到新余车站,我一下车就发现很多阻扰我上访的政府人员在等候,其中有城北办事处的廖主任、张晓峰(音)等人,于是我就利用上厕所的机会用手机向外界呼救,结果很快被人发现,三个男截防人员冲进站内女公厕,在我还未擦屁股的情况下就冲进女厕所施暴把我拖出。然后,他们就在未经本人、家人访同意,就把我送往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做精神病鉴定、心电图等检查,检查的结果是我当时没有这些疾病,该所医生也承认我是正常的。但是,政府人员却不接受这一鉴定事实,最后决定直接把我押送进江西宜春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强制关押“诊治”,而该医院也是不顾事实,只听命于政府的安排和收钱关人。

    10月22日,我弟弟和新余市多名维权人士,找到了宜春第三人民医院要求放人时,被告之“彭新莲现在没病不等于以后没病”“现在不能放人,谁送来的谁才能来接走”。

    志愿者:你平日里有没有精神病发作伤人事件?

    彭新莲:没有,我没有暴力伤人过,这在警方的报警记录里可以查到。

    志愿者:精神病属于一种疾病,疾病应该自己去治疗,退一步说,即便你有精神病也应该是自己去诊治,为什么你们当地政府要强制押送你去治疗?我国《精神卫生法》也有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需同意。请问,你没有伤害他人和自身,当地政府有什么权力押送你去强制治疗?你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彭新莲:我认为他们就是粗暴的违法行政,其目的就是要阻止我上访告状,以及用精神病诊治的痛苦来恐吓我退让。

    志愿者:你在精神病院里是怎么被诊治的?

    彭新莲:首先就是医护人员强迫我吃药打针,但我不肯,他们就强行动手捏开我的嘴巴,然后把不知名的药物给我灌下。我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时候,还被医护人员暴力捆绑在床上强行灌药、打针、电击。

    志愿者:你被关了几次精神病院?

    彭新莲:两次。

    志愿者:你被灌药后身体有什么感受?你感觉这些药物有没有毒副作用?

    彭新莲:这些药物肯定是有毒副作用的,我被灌药后就感觉头晕目眩,有时还恶心反胃。还有,打针吃药以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多处浮肿,而且长期腹泻等问题,我向医生反映这些情况时,医护人员们却置之不理。

    志愿者:你在医院能能和家人通电话吗?住在里面有什么感受?

    彭新莲:其他病人都可以和家人通电话联系,家人也可以随时来探视,但是医院却受政府人员指使,不准,没收了我的电话,严禁我和外界联系,我的家人也不被获准探视我,我在里面感到孤独害怕。还有,精神病院里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行为怪诞、不可预测,让一个正常人与他们呆在一起感觉十分恐怖。在这里,除了神情麻木的医生、护士,就是冷言恶语的看守,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这导致我产生了抑郁情绪。

    志愿者:你第一次被关了多久?

    彭新莲:关了15天。

    志愿者:你是怎么出来的?

    彭新莲:是我弟弟和我的维权好友刘萍等人多次到医院要求放人,并且他们还在网上为我发声,政府和医院迫于压力才释放我的,否则他们可能关我一辈子,因为我曾经多次问医生我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医生说政府人员的意思是长期关下去,反正有政府公款支付住院费用,医院也愿意长期收治,医生还说让我安心的就住在这里,政府包吃、包住、包看病多好。

    志愿者:你第二次是为什么事情再被关精神病院的?关了多久?

    彭新莲:我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在2014年,是因为我又到北京上访了,这次被关了22天。

    志愿者:第二次被关有什么遭遇?

    彭新莲:这一次被关,比第一次惩罚还严重,他们把我推到在床上,用绳索强行捆绑我,然后用工具撬开我的嘴巴给我灌药,弄得我都呛到鼻子里了,非常难受。还有,在此期间,因为我第一次被关的时候,服药身体浮肿,我就一再拒绝服药,医护人员就强行把我拖进“电疗房”,把我捆在床上用电击针对准我的头部放电,打的我浑身哆嗦,身体瘫软。

    志愿者:你第二次是怎么出来的?

    彭新莲:第二次是我们辖区负责维稳的政法委书记,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抓后,新的政法委领导派人来释放我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恢复自由了?可以自由出行及上访维权了吗?

    彭新莲:没有完全自由,还是不让我到北京上访,我到火车站都会被地方维稳人员拦截阻扰。

    志愿者:据了解,在我国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可能涉及到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经济受损等各类问题,这些都和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尊严、私人财产密切相关。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维稳部门可能把一个精神正常者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稳控,以达到减少维稳压力的目的,而精神病院可能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随意诊断收治,这就加大了正常人被强制收治的风险。你认为,你被送进精神病院诊治存在这种情况吗?

    彭新莲:是的,我就是这种情况。我就是因为坚持举报和上访,我们当地的维稳部门就为了简单维稳,两次把我强行押送到精神病院强制“诊治”的。相关法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目前我国并无法律授权,警方、企事业单位、精神病医院等部门,有将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治疗的权力。因此,新余市维稳方、精神病医院等部门,擅自派人将我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强制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身体权和自由权,给我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并且,上述部门还涉嫌违法犯罪,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依法起诉这些送你去精神病院的部门?

    彭新莲:我想过,也咨询过一些法律人士,但是他们说这需要许多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治疗证明、住院费支付人的单位姓名等,然而我却拿不到这些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我的病例及支付住院费的凭据,但医院却说不可能给我,只能交给付费的政府部门。没有证据,我难以起诉他们。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彭新莲:谢谢大家的关注!

  • 江西被精神病人张云华访谈录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意见者,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权力部门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来让维权者及不同观点者噤声。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坚持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常公民,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治疗”。

    2020年11月14日,本网志愿者应约采访了江西访民张云华先生,他向本网介绍了他因到北京上访,被江西维稳部门强行关押到精神病院整治的过程。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张云华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事情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呢?

    张云华:我是因为劳资纠纷,在2008年6月19日上午来到北京市在全国人大信访处递交信访材料。在递交材料的途中,我被新余市一名高姓驻京办人员拦住说“省高级法院有个副院长正在省驻京办,你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我安排你去向他反映诉求好不好?”我信以为真,就跟着他上车直奔江西省驻京办事处。

    但是,我刚一下车就被我原单位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森林实验中心(简称亚林中心)两名副场长、一名护林员以及多名江西省新余市驻京办人员暴力推进并关押在新余驻京办的四楼,关押到19日19时30分许时,我又被一名警察和三名截访人员乘车押送到北京西火车站,登上了Z133次直达特快列车。次日(20日)清晨抵达南昌后,一出站就被塞进了另一辆警车。20日10时许,警车停在了亚林中心森林公安分局。一下车,我就被几名警察推进并控制在该分局会议室。

    20日16时许,分局长赖发兴叫我捡好东西上车,我以为是送我回家,没想到却被6名警察乘坐一辆面包警车押送到了宜春市精神病院。在门诊部门口,一名白大褂医生与赖发兴局长耳语了几句后,然后我就在未问明病情也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形下,直接推搡进了住院部第四病区强行关押“收治”。

    志愿者:他们怎样强制关押的?

    张云华:就是我说我没有精神病,不愿意进去,警察和医院护工就强行推搡我进去,把我推到住院部的大铁门里锁住,不让我离开这铁门。我被关进去以后,森林公安分局长赖发兴,还搜走了我身上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信访材料等随身物品,不让我与家人和外界通讯联系。我一进病房,就感到这里好可怕,那些真疯子们一拥而上,找我要烟抽、要酒喝、要东西吃,就像花果山群猴一样,各种怪异举动令其毛骨悚然。

    志愿者:你被关押了多久?

    张云华:关了483天,一年多。

    志愿者:入院后,医生是怎样给你治疗的?

    张云华:一开始,我向医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医生完全不予理会,他们拿来了不明药物让我吞服,我害怕药物有毒副作用,就拒绝服用。没想到,医生却叫来了几个男性护工,强行把我按倒在病床上,然后用绳子把我四肢捆绑在床上,再用筷子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塞进我的嘴里,再用水灌进去,最后他们还拿来手电筒照我的嘴里,检查我有没有把药埋藏在舌根处,在确认完全吞下去以后他们才离开。他们硬是把我捆绑在床上两天两夜,把我的全身肌肉都捆麻木了。

    志愿者:你被捆绑起来,那吃饭、喝水、上卫生间怎么办?

    张云华:吃饭的时候,他们给我解开一只手,让我用一只手凑合着吃;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常把水杯里的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医院居然让精神病院护理其他病人,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精神病人本身就是病人,况且他们还有精神问题,万一他们病发袭击被护理的人怎样办?这非常危险,我也非常担惊受怕。还有,这里面喝水的杯子都是医院让病人们混用的,非常不卫生,有的病人有感冒啊、口疮等等疾病也都是共用一个杯子喝水,真不知道卫生监督管理局是怎样监管这家医院的,万一哪个病人得了传染病,然后共用一个杯子喝水就有可能相互传染。我原本不想喝混用水杯里的水,但是我被捆绑在床上两天两夜,期间我让医生给我拿一个一次性的水杯喝水,但医生不理睬,在口渴难耐的情况下,我也不得不喝下这混用水杯里的水。

    我小便的时候,医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精神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并且打湿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生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完了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对你的所谓治疗,就是强迫你吃药吗?还有没有其他方式?

    张云华:有啊,他们还多次电击我。电击是相当难受的,就是把我捆绑在床上,然后拿来所谓的电疗仪,对着我的太阳穴,胸口等部位电击。仪器通电后,我的脑袋就嗡嗡做响,身体止不住的抽搐,头晕目眩想呕吐。看得出来,他们这是假借所谓的电疗,对不听话的人实施迫害恐吓,那个所谓的电疗仪,它的电压是可以由医护人员掌控的,而医护人员会对不听话的上访举报人加大电击力度,让他们感到害怕而停止上访。在这一百多天里,我从来没用看到那个病人是用电疗治好病的,这个电疗仪纯粹是用来打击震慑不听话的人的,你如果不听话、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会用高强电流,把打的你投降为止,而且还不留下什么伤痕证据,让你将来想控告他们都没有证据;还有,在这一百多天的时间里我都被关在病房里,从不准我出门散步、晒太阳,也不许我的亲友来看望我,对我实施精神折磨。

    志愿者:他们关押你,通知你的家属没有?

    张云华:没有,我辖区的公安分局局长赖发兴搜走了我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信访材料等随身物品,还交代医院不许我与外界通讯。我是在被关几周后,同病室的病人亲属来探望时,我央求其帮我打电话告知家人的。我二哥得到消息后,很快找到医院要求放人,但是医院却声称“没有警方的同意不能放人”,随后我二哥又找到辖区警方表示我从来没有精神病,并要求放人,但警方又推脱到医院身上,就这样相互踢皮球不肯放我。

    志愿者:你为什么被关押了483天这么久呢?

    张云华:我听医院的人说,原本只想关押3个月就放人的,但是他们在询问我出去后还会不会上访,我就说还想到北京去上访,结果医生把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和社区。不久,维稳部门就通知医院,延长关押我到次年国庆大庆以后再放人,目的是防止我再到北京上访,影响政府举办国庆节大庆活动。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483天,医药费谁出的?

    张云华:我又不是自愿来治疗的,我不会出一份钱,我也没有钱给付这么长时间的医疗费。费用是押送我来的维稳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被抓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有没有给你体检、做精神病鉴定?有没有筛查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收治条件?

    张云华:没有,医院根本就没有给我做体检,更没有做精神病鉴定,我被抓进去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只说是政府让收治的,也是维稳部门缴纳住院费的,所以他们只听维稳部门的安排。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曾强烈要求医院放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放人呢?

    张云华:医院说我的送医、监护人是政府部门,没有政府领导的同意医院是不会放人的。显然,地方政府和医院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这是在找借口非法拘禁、迫害上访人员,他们是想以关精神病院的方式恐吓上访人,阻止他们上访举报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志愿者:在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自残或殴打他人的暴力伤害情况?

    张云华:我的家人和邻居多人给我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我的日常生活一切正常,我家也没有精神病家族史,更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这可以到警方的出警记录中查询到,他们把我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就是想迫害我,阻止我上访维权。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院的?

    张云华:我被关在精神病院一年多,我二哥等人多次尝试营救我都不成,直到09年10月国庆大庆活动结束以后,警方和社区工作人员才来到医院让我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到北京上访才会放我,我迫切希望出院就被迫写了保证书。之后,政府人员就给医院结账,最后开车把我送回家的。

    志愿者:你回家以后生活恢复正常了吗,可以自由出行吗?

    张云华:回家以后,我被警方警告,出行要事先报告,获批后才能前往。

    志愿者:你出院后想过依法起诉他们吗?

    张云华:想过,我被非法关押精神病院一年多,身心备受摧残,日常工作无法完成,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我本想找律师控告警方和医院,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住院证明、病例记录、出院证明等手续,但医院说是政府送医并付的住院费,所以住院证明只能交给政府部门,不会交给我的。最终,由于难以取证,加之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警方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你早日维权成功!

    张云华:谢谢大家关心!

    采访地点:江西新余市仙女湖
    采访时间:2020年11月14日
    张云华联系电话:13036280341

  • 重庆被精神病人张吉林访谈录

    法国思想家福柯曾指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这一论断,曾经在前苏联得到了事实的印证。1967年,为压制不同意见者,克格勃在安德罗波夫主导下,曾经大规模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前苏联解密资料显示,直到1988年,情况才发生转变。苏联内务部把16所监狱精神病院移交给卫生部,有5所被取缔。约有80万人被匆忙摘掉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权力部门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观点者“消声”。据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为了整治精神病诊疗领域的乱象及纠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新法施行后,被精神病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权力部门花样百出的规避新法,以所谓的“疗养”、家属同意等为名,把执意维权及坚持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常公民,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疗养、治疗”。

    2020年8月27日,本网志愿者应约采访了重庆不同政见者张吉林(网名:岳家枪)先生,他向本网介绍了他因为发表不同政见,被重庆警方以“疗养”为名,强行关押到精神病院整治的过程。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张吉林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事情被关进精神病院治疗的呢?

    张吉林:我是因为发表宪政民主网贴,呼吁罢免部分领导人的言论,被重庆警方先处以刑事拘留,后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治疗”的。

    事情起因是,2019年1月17日晚,我在微信群“川渝一家”中,以“公民言论自由的责任”为题,对中国时局发出了一些个人看法及网络文字,主要内容是呼吁建设民主中国,罢免部分领导人。1月18日下午2时左右,我又在微信群里告诉群友,我即将到重庆市观音桥广场做街头演讲,呼吁民主中国。虽然有朋友劝阻过我还是小心点为好,但我并未恐惧,我说“任何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法律并没有被禁止公民言论自由,所以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我到街头演讲”。

    18日大约下午4时许,我来到了人流密集的观音桥广场,正当我站在广场上向人们宣讲自由民主,呼吁罢免部分领导人之际,早已埋伏在四周的便衣、着装警察和特警几十个人一拥而上,将我牢牢围困住,随后他们给我戴上手铐,押上一辆银色无牌照小轿车,送到了附近派出所审讯。

    1月19日,重庆国保警方以我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对我处以刑事拘留,后被送进了重庆江北区看守所羁押。羁押期间,我辖区派出所警察曾把我带到重庆市一家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的过程中,医生对我做了心理测试,她们询问了我一些问题,其中包括我的家族有没有精神病史,我平时有没有精神病症状,以及我对爱国主义、民主政治的看法,最后医生告诉我说,鉴定结论是我没有精神病,并且还是一位非常不错的爱国人士。鉴定结束,警察又把我送回了看守所继续羁押。

    羁押37天后,重庆警方多人来到看守所接我出所,离开看守所后他们直接把我押送了精神病院关押。

    志愿者: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你在被抓的时候有没有暴力伤害自身,或者暴力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张吉林:没有,我们没有自伤和伤害他人的行为,警方审讯时也没有说我伤害他人及自伤的行为。

    志愿者:既然你没有暴力伤害行为,那么警方有什么权力送你到精神病医院治疗?

    张吉林:我认为这就是不择手段的打压不同声音,侵犯人权。

    志愿者:你被关进精神病院多少天?在里面都有哪些经历?

    张吉林:这一次我被关押了28天,我在里面被逼迫吃药,每天吃三次,如果不吃医护人员就要给我强制注射。

    志愿者:给你吃的什么药?吃药后身体有什么反应?

    张吉林:医护人员没有告诉我吃的是什么药,我感觉有两种,一是促使人亢奋的药物,二是镇静剂之类的。吃了亢奋的药物之后我就觉得心跳加速,总想活动身体,老在病房里走来走去,直到劳累后昏睡。镇静药物吃了之后,我就无精打采,老是昏昏欲睡,睡醒后还头痛眼花,肌肉酸痛。

    志愿者:你感觉这些药物有无副作用?对身体有没有伤害?

    张吉林:肯定有。常言“是药三分毒”,更何况这是精神类的药物,我每次吃药之后都会头晕恶心,并且在刚开始吃药时,还有几次呕吐了,我的呕吐物里都带有血丝。直到现在,我的肝肾功能都不好,我怀疑是吃了这些药物造成的,因为以前我的身体很棒,每天都会做体育运动,身体各项功能都不错。

    志愿者:你在住院期间能否下楼活动,比如下楼锻炼身体?

    张吉林:完全不能,他们根本就不让下楼,整整28天都是关在病房里发呆。我整天都只能与病房里的精神病人相处,他们有的人疯疯癫癫、大喊大叫,有的人随地大小便,搞的臭气熏天;还有的人有暴力倾向,冷不丁就会袭击他人,这导致我精神紧张,深怕被人无故打伤,这28天我过的是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志愿者:警察把你送去“疗养、治疗”,期间的住院费用谁出?

    张吉林:警察出钱的,我身无分文不可能出钱。我被关进去以后,警察还对我说“你就当是疗养身体吧!”被送进病房后我听其他病人说,现在被政府送来的所谓精神病人好多都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只是政府和医院勾结搞社会维稳,或者套取财政经费谋取私利,听说政府送来一个人,医院会给政府人员八百元左右的好处费。

    志愿者:中国精神卫生法还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在住院期间要求过出院吗?医院有没有同意你自行出院?

    张吉林:我被关进去的第一天就告诉医院,我没有精神病,我是一个正常人,我要回家。但是,医院工作人员却说,没有警察的同意,绝对不会放你走的。在关押了几天以后,几名医生告诉我说“与你接触了几天发现,你确实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这只能说你得罪了警察,你是不是跟警察作对了?不然不会把你被他们送进来的。你要听警察的话,只要听话,警察就会同意放你出去”。

    在我被关精神病院20多天后,我实在是受不了折磨了,就拼命呼喊放我回家,医院向警方反映情况后,两名警察来到医院告诉我说,想出院也可以,但你必须保证以后不发反动文字,要听警方的话。迫不得已,我写了保证书,向他们保证以后不搞这些事了。最后,警察通知医院放行。这期间,警察还透露说,这是警方向医院疏通才放我出来的,医院一般要强制治疗三个月以上才会放人,人家医院也要追求经济效益。

    志愿者:出院后你就自由了吗?

    张吉林:没有完全自由,警察把我送回家后,要求我不准擅自离开社区,不准上网发表政治言论,并且还要我的家人监督我,禁止我再与民主圈的朋友往来。就这样,我在家里被困了约四个月时间。到了2019年7月16日,我忍不住上网浏览了时政新闻,无意间看到了香港爆发“反送中”大游行,期间又看到一位学者写的一篇“反送中”时评,我觉得这篇文章非常好,就情不自禁的转发到了网贴中,并且还告诉好友我会再去街头宣讲。

    到了7月17日,我发现我的微信账号、微信群全部被封杀掉,我已经不能转发文章了,于是我就来到重庆市观音桥广场向路人口述这篇文章,不久,就跑来十几名警察再次把我抓进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方收走了我手机,翻查了手机内容。翻查完后,他们又把我送进了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精神病科关押。

    志愿者:你被抓和被送精神病院的过程中,警方是否按法律程序办案,有没有依法出示法律文书?

    张吉林:我被抓的时候,十多名警察都没有出示警官证,到了派出所我要求依法开具传唤证及通知家属,但警察未予理会。在抓我上警车的过程中,警察还粗暴的把我的双手反转背部,然后扣上手铐推搡上车。在押送到精神病院后,我强烈反对关精神病院,几名警察就推搡我进到医院大厅内,然后叫来了医护人员强行给我注射镇静剂,最后把我拉进了病房锁在了屋内。

    志愿者:这一次你再被关精神病院都有哪些遭遇?

    张吉林:这一次比上一次更惨,我被关进去以后,他们还拿来了绳索粗暴的把我捆绑在床上一天一夜,直到我投降,答应安心住下治疗,医护人员才给我松绑,并且恫吓我说如果不听话就会再次捆绑,一直这样捆下去。

    我被捆的受不了,就被迫答应配合治疗,也口服了他们的药物。此后,如同上一次一样,每天被迫服药三次,每次服药后也都是浑身难受。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了多久?

    张吉林:第二次被关了37天。

    志愿者:这次你是怎么出来的?

    张吉林:这一次是因为我身体实在吃不消了,几次晕厥,重庆江北区国保警察吕显荣(音)得知情况后,就叫我一个朋友到医院给我传话,说必须要给警方写一份保证书才能释放出院,如果不写保证书,那就要关押到10月国庆节以后。由于我实在支撑不住了,关在里面实在太苦了,而且我非常想念我的老婆孩子,所以我就写了一份保证书给国保。最后,一名渝北区国保警察与我辖区派出所是一名警察,两人一起来医院给我办理了出院手续,并送我回家的。

    志愿者:保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张吉林:内容是警察让人带话给我,叫我按警方的要求写的,主要就是向警方保证以后不再发表反专制言论,不在公共场合谈论政治话题,不准再到观音桥广场。

    志愿者:你回家以后生活恢复正常了吗?

    张吉林:回家以后,我的家人被警方指使监督我,严禁我离开社区、严禁我与民主人士见面,如果到其他地方探亲,需提前向维稳部门申请,获批后才能前往。此外,由于我被限制出行,所以难以就业,警方就与社区协调,把我安排到辖区菜市场打扫卫生及维护治安。

    志愿者:你工作以后,警方还来找你吗?你现在能不能自由出行了?

    张吉林:我工作以后警方还是会时常找我谈话,警告我不许发表政治言论。我现在也还是没有出行的自由,不久前我的一位亲戚家里聚餐,打电话叫我去,但是由于亲戚家不在我居住的辖区范围,所以警方就不让我去,目前我还是只能在居住地辖区内走动。

    志愿者: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采访就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张吉林:也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采访地点:重庆市盛景路体育馆旁
    时间:2020年8月27日

  • 专访襄阳被精神病人袁宁

    时间:2020年7月30日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中心医院旁

    信访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部分上访人却被维稳部门以患有“精神病”为由,强行绑架关进精神病院“治疗”稳控。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与名誉权,如果不经法定程序办理就将人送进精神病院“治疗”,那就将人人自危,人人都可能被精神病。一个人一旦“被精神病”了,那么他说的任何话都会认为是疯话;他的任何抗争,都是“疯闹”;对其进行残酷的灌药、捆绑、电击都成了“治疗”的措施,而不能看作是“迫害”,这样的被精神病治疗实质上就是另类监狱里的酷刑。

    2018年10月间,湖北襄阳维权人袁宁(女)因多次上访,被襄阳市樊城区前进中路社区维稳人员联合医院护工,强行绑架进民政局下属的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了三个月。2020年7月30日,本网观察员找到了袁宁女士,对她进行了实地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袁宁你好!请问你是为什么事情开始上访的呢?

    袁宁:我原来是湖北襄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院职工。因工作纠纷,2011年10月17日,我被襄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院婴儿部主任黄芳,及零时工肖清云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导致我被打伤致残(有公安部门出示的鉴定书)。但是儿童福利院领导却坦护对方,没有对打人者给予处罚、处理。我被打伤后因当时无钱医治后被迫出院,至今落下头疼、耳朵头的终身残疾。出院后我找到福利院院长周爱民,在被迫签了两份霸王协议书后,院方赔偿了三万陆仟元了事。

    后来我才知道和我一样职位的人,都在儿童福利院享有职工退休待遇,于是我又找襄阳市各职能部门,为了同工同酬的权益,为了与她人一样享有在儿童福利院职工退休待遇,我就开始上访反映问题了。如今,我已经上访快十年了,在无数次的上访反映问题后,我终于得到中国人力资源部发来的两份要求地方解决问题的函件,但福利院领导仍然不解决。

    志愿者:那你又是在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被什么人被关精神病院的?

    袁宁:在2018年10月底的一天(具体日期记不清楚),我到襄阳火车站购买车票,准备再次到北京上访,购票之后很快就接到我们社区党委书记的电话,让我不要去北京上访,社区准备帮助解决问题,并且让我到襄阳市民政局下属精神病院附近见面详谈。因为对方是社区党委书记身份,我就没有多想,应约来到了这家医院门前等待见面,然而,没多久却等来了两名社区维稳人员,他们带着医院里的两名护工跑过来拉扯我的手,因为以前我被维稳人员非法截访过,所以看到他们过来拉扯我,我立刻就有不祥的预感,于是就拼命的挣脱他们,然后撒腿就跑。在仓皇逃跑的过程中,我跑掉了脚上的鞋子,也扭伤了脚,而维稳人员紧追不舍,在距离医院约百余米的地方抓住了我。抓到我之后,他们就按住我的身体,然后把我往精神病院里拖行,拖到医院大门口时,我抓住了一根护栏大喊救命,周围群众就前来围观,其中有人帮助报警。约15分钟后,来了两名协警,他们了解到抓我的人是社区维稳人员后,就没有帮助我脱困,更没有依法处置非法抓人者。最后,我还是被维稳人员和精神病院的两名护工强行拖拽进医院,关进了这家精神病医院。

    志愿者:你被抓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有没有给你体检、做精神病鉴定?有没有筛查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收治条件?

    袁宁:没有,医院根本就没有给我做体检,更没有做精神病鉴定,我被抓进去后医院直接给我强行打针、灌药。我告诉医生我没有精神病,不能被强行收治,但医生根本不听我辩解,他只说是社区让收治的,也是社区缴纳住院费的,所以他们只听社区安排。

    志愿者:被关进精神病院后,医院是怎么对待你的?

    袁宁:我被关了三个月时间,每天都被逼迫服药,如果不服,就会被医护人员捆绑起来强行灌药,有时还会被拉去做高压电电击“治疗”。

    志愿者:你服用的是什么药物?对身体有影响吗?

    袁宁:医生不告诉我是什么药物,被迫吞下药物后我就精神恍惚、四肢无力、恶心想吐。服药一个月后,我发觉我的骨骼肌肉出现了问题,每次站立都浑身瘫软,还伴有颤抖症状。服药三个月后,我连走路都困难了。

    志愿者:捆绑灌药、高压电电击“治疗”是怎么操作的?

    袁宁:捆绑灌药就是我高呼自己没有精神病,不肯服药的时候,几名护工就会拿来约束带,几人把我推倒在病床上,按住我的手脚,再用约束带把我的四肢捆绑在病床护栏上,然后拿出撬棍、筷子等工具,强行撬开我的嘴巴,把药物灌进去,最后还会拿手电筒照射口腔,检查是否完全下咽到肚子里去了。灌药完毕,捆绑不会立即解开,他们说病情还不稳定,需要视情况延长固定几小时甚至两三天。电击“治疗”就是用高压电疗仪的电针,对着病人的头部两侧太阳穴等部位反复的高压脉冲电击,电击治疗非常痛苦,人被高压脉冲电击时就行触电一样颤抖疼痛。医护人员表面上说是帮助病人治病,但实际上他们经常用这种方式报复那些不听话,或者大吵大闹者。

    志愿者:你说你被关了三个月之久,那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医护人员会有没有排你出门散步、晒太阳、娱乐休闲?一个人如果长时间不能出门散步,身心可能会遭受损害。

    袁宁:哪里还让出门散步、晒太阳,完全就是关在医院的大铁门里囚禁着,三个月时间我跟坐牢没有分别,甚至还不如坐牢,因为坐牢还能定期放风、散步、晒太阳的时候。被关了三个月时间,出院的时候我连走路都直不起腰了。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有没有要求出院?

    袁宁:有啊!但是医院就是不放人。

    志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此外,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据您所讲,你和曾强烈要求医院放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放人呢?

    袁宁:医院说我的送医、监护人是我们社区领导,没有社区领导的同意医院是不会放人的。显然,社区和医院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这是在找借口非法拘禁、迫害上访人员,他们是想以关精神病院的方式恐吓上访人,阻止他们上访举报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志愿者:在你被关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吗?有没有自残或殴打他人的暴力伤害情况?

    袁宁:在被关精神病院之前,我的日常生活一切正常,我家也没有精神病家族史,更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这可以到警方的出警记录中查询到,他们把我绑架进精神病院“整治”,就是想迫害我,阻止我上访维权。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院的?

    袁宁:我被关在精神病院里三个月后,我的身体实在受不了了,就想到与我病室的病友即将出院,我就请她帮忙带话给我的一个亲戚,让这位亲戚帮助我出院。我亲戚得到求救消息后,就花钱四处托人求情,最后社区领导才答应放我出院,在社区付清了住院费用后,医院放我出院的。

    志愿者:你出院以后完全自由了吗?可以继续维权上访吗?

    袁宁:没有完全自由,因我多次揭穿福利院院长周爱民不作为乱作为,并实名举报社区及维稳部门严重违法乱纪,制造冤中冤,案中案,所以遭到他们的打击报复。但为了我的名声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会继续坚持下去,直到我的冤情得到解决。出院后,我们社区维稳办不准我私自去北京,还派人跟踪监视我,在2019年5月份的时候,我想再次到北京上访,但是当我来到襄阳火车站购票时,再次被维稳人员拦截、拖拽、殴打,他们严禁我到北京去,还威胁我会再次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我的隔壁邻居也被社区安排盯防我,因此我现在在襄阳市郊流浪,不敢回家,没有一点人生安全感。

    志愿者: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祝你早日维权成功,争取到合法的公民权利!

    袁宁:也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袁宁电话:15972252282

  • 四川被精神病人邓福全访谈录


    采访对象:邓福全
     
    时间:2020年6月17日
     
    地点:四川成都
     
    前言:中国新的《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精神障碍者实行自愿治疗原则。中国官方称,此法有望结束“被精神病”的弊端。然而现实却是,中国的立法、司法都要受党的领导,因而党高于法、党大于法、权大于法的现象普遍存在。新法实施后,为了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国策,维稳就变的不择手段,被精神病现象仍层出不穷。新法要求,无暴力伤害他人或自伤的精神病患者实行自愿治疗原则,但中国医院被要求配合党政维稳,将不符合收治者强行收治,维稳部门还会借此表示,这是“依法”强制治疗,从而让受害者百口莫辩、苦不堪言,让新法成为一纸空文,让精神病院继续成为不同政见者、维权人士们的人间地狱。
     
      2020年6月12日,民生网志愿者联系到四川被精神病人邓福全,并于6月17日对他被关精神病院的经历做了采访,全文如下:
     
      志愿者:邓福全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关进精神病院的情况。首先,请你简介一下你为什么事情开始上访?是什么人把你关进精神病医院的?
     
      邓福全:我是四川南充蓬安县人,今年50岁,曾于1986年入伍服役16年,由于我所在的炮兵部队在实弹训练和演习中缺少保护措施,导致我的双耳听力严重失聪,身体残疾。复员后,我多次向南充市民政局提出抚恤补助等正当要求,但都石沉大海,后被逼开始上访,之后就被南充市警方列为维稳对象。2019年8月12日,我去北京探访战友,很快被跟踪而至的蓬安县三名国保警察抓住,并遣返回南充市。回到南充后警察先把我行政拘留15天,期满后又被转为刑事拘留20余天,出了看守所又被送进了南充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了两个多月。
     
      志愿者:警方拘留你的理由是什么?行政拘留15天的罪名是什么?
     
    邓福全:理由是“担心我在外面跑可能会惹事”。行政拘留我15天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事实上,这完全是凭空捏造,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为,在我离开南充到北京之前,曾主动向国保提出申请,后经他们同意我才出行的,如果没有他们同意,我购买火车票都会遭到拦截。
     
    再说,我到北京后完全没有违法,只是探访老战友叙旧,北京警方就从来没说我违法,南充国保追踪到北京抓我,主要还是所谓的预防性维稳,将没有违法犯罪的我提前控制起来,以达到他们绝对安稳的不法目的。所谓的“寻衅滋事”,完全是子虚乌有,我从离开南充到北京的日子里,一路都没有扰乱社会秩序,全程都是平和处事,甚至连上访都没有去,纯粹是找战友叙旧,警方为了绝对的维稳,就以宽泛的口袋罪“寻衅滋事”为由,把我带回四川南充拘留稳控,如果我在北京违法了,那也应由北京警方处置,四川警方怎么会跑到北京抓我拘留呢?
     
     志愿者:你被行政拘留15天后为什么没有获释,反而又被转为刑事拘留了呢?
     
      邓福全:我听警方说,2019年10月1日,北京要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要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盛大的阅兵仪式和群众游行活动,中共领导人要检阅部队并发表重要讲话,所以全国的维稳任务非常重,要提前将各地的维稳对象控制起来,以防止他们跑到北京或重要地点制造“杂音”,给中共庆典添乱。所以,在我被行政拘留期满后,他们再次找借口把我转为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羁押稳控。
     
    志愿者:你刑事拘留了多少天?
     
    邓福全:刑事拘留了20天。
     
    志愿者:为什么刑拘20天后又被转去精神病医院关押呢?
     
    邓福全:因为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37天,此时北京的国庆大典仍没有办完,并且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还将在2019年10月18-27日在武汉举行,所以四川南充警方为了延长对我的稳控,就再次找借口把我转去了精神病医院控制,一直要等到这两个重大维稳期结束,他们才会释放我。
     
    志愿者:是谁把你送进精神病医院的?
     
    邓福全:是南充市蓬安县国保警察把我从看守所接出来的,出了看守所就直接把我转送到精神病医院隔离关押了。为了完成表面上的合法性,他们还跑到我家里,游说我家人同意送我就医,警方告诉家人说,住院的费用不用我家出资,由警方全部承担,家人拗不过警察的纠缠,只好配合他们了。
     
    志愿者:长期以来我国精神病医疗有制度性弊端,绝大多数精神病人由家人负责看管和医疗,而且政府不断强化家庭责任,用"医疗看护"制度将这种责任推到极致。因此,当家人出于利益冲突将当事人送进精神病院时,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人宰割的对象。而"医疗看护"制度完全没有防范错误和纠正错误的能力。其次,我国精神病医学把部分强制收治当做自愿治疗,如果当事人拒绝住院,就把送治人的意愿看作是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实际上是把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非自愿治疗"说成是"自愿治疗"。还有,我国卫生系统收治标准过低、范围过宽,在现实中,卫生机构的行业规则也没有对收治程序作出要求,乃至医院无须事先见过当事人,无须事先进行医学诊断,收治时无须听取本人的意见。仅凭送治人单方面提供的描述,医院就可以把人强行收治起来,这种收治方式与绑架无异。或者医生直接把持谁有精神病的特权,而一旦被送治,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监护人"宰割的对象,无疑加重了被关押公民的痛苦和伤害。你认为,你是否也遭遇了这种情况?
     
    邓福全:是的,我就是这种被强制收治的被精神病者。我平日里没有暴力伤害他人和自残的情况,警方甚至我的家人都无权把我关进精神病院整治,这严重违背了我“自愿治疗”的意愿,也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权利。
     
    志愿者:你在精神病医院被关了多久?期间是如何治疗的?
     
    邓福全:我被关了2个月之久,所谓的治疗就是强制吃药,至于吃的什么药医生也不告诉我,只是每天逼迫我吃,不吃就会被捆绑灌药,严重时还会电击“治疗”。
     
    捆绑灌药,就是把病人按倒在床上,再用绳索把病人四肢捆绑在床上,再用钳子或筷子撬开病人的嘴巴,然后把药物塞嘴里,再用水灌进去,最后再用手电筒照看,在确认完全吞下去以后医护人员才离开。有些倔强的病人嘴巴都被撬流血了。
     
    电击“治疗”,就是用电疗仪电击病人的头部,电疗仪的电压是由医护人员掌控调节的,常被用来打击报复那些不听话的人。你如果不听话、不服从他们,他们就会调高电压,用高强电流把打的你投降为止,而且还不留下什么伤痕证据。
     
     
    志愿者:你被关了2个月之久,是每天都关在病房里吗?能不能下楼散步、晒太阳?
     
    邓福全:就是每天都被关在病房里,楼道里有大铁门锁着,根本就不让我们出门下楼,完全没让我们出去散步、晒太阳。关在病房里2个月时间,几乎与世隔绝,每天只能与精神病医患接触,时间久了,真的就变抑郁了,没有病也关出病来了。精神病医院比看守所还残酷,我被拘留期间,看守所还让我们放风、散步、晒晒太阳,还可以与正常人交流。但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完全就是囚禁,周围都是精神病患者,他们疯疯癫癫,甚至时有暴力行为,这让我无法与他们正常交流,还导致我时常恐惧,致使我身心饱受摧残。
     
    志愿者:据悉,很多药物都有毒副作用,服药前,医生应告知你注意事项,他们告诉你了吗?你服药后,身体有什么感觉?
     
    邓福全:我问过医生给我服用的是什么药物,但他们一概不理。我也担心药物会有毒副作用,曾拒绝服药,但医护人员强迫我服药,如果不服,他们就会捆绑强行灌药。我被迫吞服了不知名的药物后,主要就是大脑昏昏沉沉,意识模糊,全身乏力,长时间的昏昏欲睡,也时有恶心呕吐的感觉。
     
    志愿者:关押两个多月时间,你在精神病院里适应吗?想家吗?要求过出院吗?
     
     邓福全:我被关在精神病院里非常难过,比关在看守所里还难受,每天被囚禁在病房里没有自由,每天被真正的精神病人包围着,时常看到病人被捆绑、被电击的痛苦哀嚎,我的精神压力很大。我被关在里面非常想家,非常想念外面的朋友,我曾多次要求出院,但是医院就是不放,医生说除非警方通知放人,医院才可能放行。
     
    志愿者:你最后的怎么出院的?谁接你出院的?住院费用是谁出的?
     
    邓福全:我是被关了2个多月后,直至“国庆大典”和“世界军运会”结束后,南充市蓬安县国保才通知医院放人。起初,警察让医院放人的时候,医院还不肯,院方为了延长收治时间,增加创收获利,找出各种借口拖延放人,最后,不得已,警察找熟人疏通关系才释放我出院的。住院费用是警方出资的,我自己和家人都没有出钱,是警察把我接出来的,警察不来,医院是不会放我的。
     
    现在的医院都以盈利为目的,在利益的驱使下,将精神病医疗当作一大赚钱渠道,有的医院把非自愿收治视为普通消费,只要有人送上门,管他是否有精神病,只要有人出钱,就视为有病收治。而往往送病人进院的是维稳官方或者亲属,政府或亲属送来的“病者”入院,即使是“被”精神病了,也有政府或家属撑腰负责,医院只管收治赚钱,不管病情是否属实。不仅如此,有些医院甚至千方百计的延长关押收治时间,以赚取更多的不义之财。实际上,将没有暴力危害的人强行送到精神病医院隔离治疗,这属于剥夺他人自由权利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强行送医的警察或者亲属,还是强行收治的医院,他们都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志愿者:你出院后,想过依法起诉他们吗?
     
    邓福全:想过,我被无缘无故的拘留、被关押精神病院近三个月时间,身心备受摧残,日常工作无法完成,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我本想找律师控告警方和医院,但无奈拿不到住院证明、证据。我曾经找医院索要住院证明、病例记录、出院证明等手续,但医院说是警方送医并给付住院费的,所以住院证明只能交给警方,不会交给我的。最终,由于难以取证,加之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我和朋友认为控告警方和医院的胜算不高,最后就不了了之。
     
    志愿者:你对目前我国被精神病情况有什么看法?
     
    邓福全:我认为我国“被精神病”现象泛滥,主要是独裁制度造成的。我国是一个极权主义国家,没有三权分立的制衡,没有多党竞争的制约,权力高度集中泛滥,人权羸弱不堪。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掌权者“法力无边”,被收治者无依无靠。警方和医院说你是精神病,你就是精神病,不是也是。被精神病者百口莫辩,申诉无门,只能遭受无妄之灾,被强制囚禁在精神病医院里任人宰割。这种精神病收治的混乱局面,不仅威胁公共安全,也使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风险。因此,我们需要限权宪政体制,对公权力实施分权制衡,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你早日维权成功!
     
     邓福全:谢谢大家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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