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芬,女,今年41岁,是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梳铺村二道桥村民,因为遭遇车祸和父亲赖以生存的鱼塘修建铁路时被毁,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2013年开始上访。在上访过程中遭遇了她意想不到的迫害和摧残,期间,政府认定她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两次强制她就医,近日刚刚获释。
说起她的不幸遭遇,张芬就忍不住抱怨自己命运的坎坷,她娘家是合川区铜溪镇皂角村,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只留下她父亲带着她和一个患有精神智障的妹妹生活。好容易长大结婚生子,又因为丈夫不务正业赌博成性,在孩子6、7岁的时候不得已离婚,她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2011年9月18日的早上,张芬走在街上被风驰电掣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车主谢尤军并没有报警,只带张芬到医院做了简单的检查。心底厚道的张芬并没有多想,认为皮外伤过几天就好了,便自行回家。其后张芬连续多日腰痛难忍,到医院检查发现,她的骶椎隐性脊柱破裂。认识到事态的严重后,张芬忍着疼痛赶到合川区交通巡逻支队去报案,交警也做出了谢尤军对此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
然而,谢尤军却不愿给张芬赔偿,大部分医药费都是张芬自己借钱垫付,为此张芬及家人多次找到交警队,3个月的时间谢尤军才给了她4200元钱,远不够她的实际花销和损失。张芬不得已起诉到法院,然而法院只判给她几千块钱的康复费,张芬对此心生不满,身体好些之后,于2013年8月便开始上访,反映法院枉法判决。张芬的父亲张中伦也委托张芬代为控告自己1.5亩的鱼塘被中铁十局修建兰渝铁路时挖坏,不能蓄水,断了他一家人的经济来源,中铁十局却没有赔偿。
因为多次上访没有效果,2014年两会期间,张芬再次到位于北京朝阳区的美国大使馆喊冤被朝阳警方行政拘留。拘留期满被重庆驻京办人员接到其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高加场46一3号。由于张芬自己没钱买票回家,几天后驻京办让她自行离开。
张芬说,各种上访程序都走了十几遍了没有希望,吃了不少苦,遭受了驻京办打她耳光等行为,还被多次拘留。2014 10月31日,无计可施的她也和其他访民一样选择了到中南海上访,北京警方按照既定流程把她送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实际职能是信访分流)后地方政府把她接回家。铜溪镇皂角村副书记付小兰又以去合川解决问题的名义把她从家中骗到铜溪镇派出所,民警说她非法上访把她送到合川区拘留所要拘留7天。
11月4日早上,付小兰和铜溪镇派出所的5人又把她强制送到重庆市第一精神病院做鉴定,做了脑电图,下午一男一女两个人问她,“中南海有人接谈没有,钱从哪来等等和上访有关的问题”问完后又把她送回拘留所。11月5日,铜溪镇派出所民警让她在鉴定书上签字,张芬坚持不签,对方没在多说把张芬释放回家。
没过几天张芬再次进京上访,由于这些权利部门一味地推诿、斥责,张芬深感无望,起了自杀的念头。11月20日,张芬带着农药到天安门喝下,天安门的巡逻警察发现后,将她送到北京市医院抢救。一天后铜溪镇皂角村副书记付小兰和郑国华,梳铺村委员邹隆华3人强制把她从医院带回合川,关在铜溪镇派出所。没有人给她半点安抚,只是一味的威胁,“你有精神病,再上访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并叫来张芬的儿子给张芬做工作。
因为屡遭打击,张芬对这些并没在意,身体稍好一些后就又赶回了北京,12月17日,她又选择了到中南海上访被送到马家楼,后被接到驻京办关押。在驻京办,她的一顿饭就是一个馒头。
这样待到12月23日,付小兰和梳铺村委员邹隆华等5人来接张芬, 24日他们一行才到达合川。张芬被带到合川南津街派出所的讯问室,两人看着她,过了没多长时间就给她戴上手铐送到重庆市合川区精神病医院,医生没问什么就直接把她绑在病床上灌药。几个小时后才把她放开,以后每天让她吃两次药。几天后,张芬借病人家属的手机通知了父亲,他父亲听后赶到医院,被医生挡在了门外。最后,在她父亲的坚持下政府同意让张芬出来,这时已是2015年4月24日。
张芬回家后得知,梳铺村书记胥锡林动员各方力量以威胁、给她儿子办城市户口等方式企图让她的儿子担保不让她上访,把她关到精神病院。甚至把教他儿子学装修手艺的师傅也动员起来,让他劝说张芬的儿子在担保和送医就诊的单子上签字,这个只有18岁的孩子经不住这么多人的劝说,和对曾经被停止工作的恐惧,最终签了字。
由于药物的副作用,给张芬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张芬回家后还是流口水,全身无力,只好吃解毒药缓解这些症状。就在张芬调养期间,合川区公安局的黄燕教唆张芬的儿子去拿法院判给张芬的康复费,以了结此案。威胁“如果不听指挥,就不能在合川上班”!
张芬对他们的做法又气又恨,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市长黄启凡,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乔明佳所为,在家调养一段时间后张芬再次进京上访,誓死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月5日,她因到中南海上访,合川区公安局、信访局的人来接她,黄燕骗她说她父亲养的鸭子全死光了,又提出,跟他们回去就不让张芬的儿子还上次随他们来截访时花他们的800元车票钱了,张芬才同意跟他们回去。当晚10点他们便回到了合川区南津街派出所,一大群协警早在那等着,他们把她的手、脚拷住,黄燕还搜了她的身。
9月6日早上到了上班时间,警察给她做了简单问话之后就不再理会她。等到下午,郑国华和另外两个警察给她戴上手铐拉上车,车行驶到二桥头村时付小兰上了车。
下午5点多钟他们到了重庆市合川区精神病医院,医生说没有家属签字不收,付小兰把门关上几人密谋一会儿,张芬乘机借别人电话告诉了家里。没一会他们出来,梳铺村书记胥锡林签了字。在付小兰的号令下他们齐心合力和医生一起把张芬绑在固定的木板上,就这样无力挣脱的张芬被强制打针、灌药,两天后的下午才被松开。
张芬悲愤至极,找到一块玻璃割腕自杀,被一名精神病人发现并告诉了医生。医生不但没有丝毫怜悯反倒再次把张芬绑起来打针,每天打两次,一直5天后才改成一天一针。还要一天吃2次药,一次3颗。绑了她7天后才把她放开。张芬说,用了药后就感觉脚跟发软、贪睡、没力气。
为了防止她再次自杀,医院把她单独关在一间小房子里 20多天,也不准家里人看她。因为张芬父亲眼疾要做手术没人照顾,他多次找到政府去闹,12月21日张芬才被允许出院。并当着她的儿子郑锂宇和父亲的面威胁她“再上访关你一辈子精神病院”。
出院后,张芬找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医生只给她开了一张证明。张芬生气的说,这些医生都是没良心的,为了钱什么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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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上访农妇张芬两次被关精神病院 曾割腕抗争
广州戚倩萍再次被关精神病院逾百天
本网2015/12/20消息:广州市越秀区华苑印刷厂退休工人戚倩萍,8月下旬因上访被关进广东省医科大学治疗精神疾病。
戚倩萍的访友介绍,戚倩萍是因多次受到精神病患者谢某某殴打没人管而上访的。8月24日还有人在马家楼看到了戚倩萍,当时她被截访人员推上一辆车带走了。8月25日戚倩萍的姐姐接到当地派出所的通知,说把戚倩萍送到了广州医科大学治疗“精神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戚倩萍就被关过精神病院。
据悉,戚倩萍是因为在公共场所被精神病患者谢露明打伤3次,戚倩萍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将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的精神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一直无人理睬。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戚倩萍进京上访。
由于进京上访遭广州地方政府及驻京办工作人员侮辱、殴打,致戚倩萍受伤,价值1000 元人民币紫色水晶手链一条打烂。2012年5月23日,戚倩萍被强行送到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三区强制治疗310天。除此之外,她还被多次非法拘禁。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5/1220/13669.html
男子家中自办山寨"精神病院" 敲诈家属拐卖女病人
男子在家中自办“医院”,伙同他人强行带走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
山寨“精神病院”敲诈家属拐卖女病人
在无任何行医资质情况下,田东男子向某擅自开办“精神病院”,伙同他人绑走流落街头的精神病人,然后打着治病的名义向家属敲诈勒索。事发后,当地警方解救出19名受害者。近日,田东县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据了解,这家害人的“精神病院”已经无证经营了13年
1、案例
“精神病院”向病人家属索要1万元
石先生是都安瑶族自治县人,他的姐姐小娟(化名)患有精神疾病。2014年5月25日,小娟突然离家出走,家人四处寻找未果。
去年8月26日,一对陌生男女突然找到石先生家。陌生女子掏出手机,展示手机中一女子的相片,询问此女子是不是石先生的姐姐。得到肯定答复后,陌生女子拨打一个手机号码,让石先生听听姐姐的声音。“你姐姐在我们医院接受治疗,你尽快到田东县祥周镇百银村土洋院接你姐姐,记得多带钱。”陌生女子说完后离开了。
石先生得知姐姐的下落后很开心,4天后,他驾车来到百银村的土洋院。石先生看见姐姐和不少女子被关押在一个小房间里,他想接姐姐回家,却被要求交纳1万元“治疗费”,否则不给接人。他觉得土洋院不是正规医院,认为这些人打着治病的名义敲诈勒索,就向当地警方报案。
2、案发
警方介入救出19名受害人
当地派出所多名民警到场,控制住土洋院的开办者向某,并从土洋院搜出6副警用手铐、现金出纳账本及两辆作案车辆等。民警从土洋院解救出19名疑似精神病人,其中8男11女。次日,犯罪嫌疑人向某被警方刑拘。之后,犯罪嫌疑人隆某等4人相继落网。
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被解救的19人当中,17人是精神分裂症病人,1人是癫痫病患者,1人未患精神病。经田东县卫生和工商等部门证实,向某没有行医资质,他开办的土洋院也没有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属于无证经营。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土洋院就是一栋两层的自建楼,分成多个小房间,每个房间关着多名精神病人,但男女分开关。向某安排人配药、洗衣服、做饭、看管等,自己则伙同手下到外地绑来流浪的精神病人。这些精神病人在土洋院一天可吃两餐,白天被锁在房间里,吃饭时才能出来。为防止精神病人逃走,向某建起围墙将土洋院围起来。
3、调查
恐吓病人得到地址后敲诈家属
随着向某的落网,他打着收治精神病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的部分真相浮出水面。据查,向某今年59岁,田东县祥周镇百银村银匠屯人。他为了捞钱动起歪脑筋,在无任何行医资质情况下,擅自在家中开办所谓的精神病院——土洋院,并对外张贴小广告,引诱不明真相者前来治疗。但“精神病院”开张后,主动上门治疗者寥寥无几。
于是,向某打起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的主意,平时驾车四处游荡,一旦发现衣冠不整的流浪精神病人,就以食物引诱或直接强行拉上车,带回家中关押。他强拉流浪的精神病人时,如果遇到反抗厉害的,会直接使用非法购买的手铐。在对付发病的精神病人时,他也使用过手铐和电棒。
去年6月的一天,向某在田东县新果菜批发市场附近,看见胡言乱语的小娟,就伙同他人强行拉小娟上车,将她关了两个月。后来,向某等人通过恐吓、殴打的方式问出小娟的名字和住址。随后就和同伙上门要求小娟的弟弟石先生带钱接人,最后东窗事发。
除了敲诈勒索病人家属外,向某还打起拐卖女精神病人的主意。2014年4月底的一天,他听说一个精神病人在百色市右江区流浪,就驾车前往,伙同他人将精神病人小璐(化名)抓上车。小璐被关押3个月。其间,向某带着买家来买小璐,但遭到小璐的强烈反抗,他就用电棒电击小璐,企图让小璐服软。
据了解,小璐家在德保县东凌乡,事发时独自到百色市区找哥哥,结果被向某绑走。几天后,向某从小璐的口中得知其家庭住址,于是登门称“我是土洋院的医生,看到小璐精神不正常,就带她到医院治疗”。小璐的爸爸到土洋院接小璐,被要求交1万元,他拒绝交钱。
随后,向某将小璐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田阳男子隆某,隆某又将小璐以1.4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另一男子黎某。黎某将小璐带到南宁,准备卖到河北,却突然得知向某落网的消息,就迅速将小璐退给隆某,拿回7000元。因担心被追责,隆某就购买一张车票,将小璐送上回家的班车。
此外,向某还从凌云县城将精神病人小美(化名)强行带回,后以100元的价格卖给隆某。之后,隆某用铁链锁住小美,将她带到南宁火车站,本想乘车到河北卖掉,但被南宁铁路警方抓获。
4、审判
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田东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庭审中,被告人向某的辩护人辩称,向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和绑架罪,他主观上是为了救治精神病人,才将这些人收治起来。被告人只是非法行医,没有将几名被害人卖给其他人。向某只是因为要将病人转由其他人照顾或继续治疗,才收取一些治疗费、伙食费。
法院审理查明:在警方解救出来的被害者当中,仅有两人是由家属送来治疗的,其余人员均是向某从路上强行拉来的。证据证实,向某向两名精神病人家属实施敲诈行为,索要钱财2.2万元未遂,并将两名女病人卖出,非法获利18720元。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法院判处其余4名被告人1年1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截至12月1日,被告人向某和隆某已提起上诉。
据了解,向某2002年开始无证经营土洋院,至案发时已有13年之久。土洋院为何迟迟未被彻底取缔呢?祥周镇百银村村主任马玉鲜表示,田东县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曾多次对土洋院进行查处,但没有彻底取缔。
主办法官表示,被告人向某无证经营13年未被彻底查处,有多方面原因:一、被告人向某之前打着照顾精神病人的名义,实际上私下敲诈勒索钱财,甚至拐卖精神病人,但迟迟没有败露,后来精神病人家属进行举报,才让向某的犯罪真相浮出水面;二、土洋院位置偏僻,且建有围墙,不容易被发现;三、向某一般是对外县、外市甚至外省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下手,这些病人身份不明,不容易被发现或找到。
记者了解到,村民黄某曾从向某手中买了一名女精神病人,准备给儿子做老婆。他到田东县公安局一派出所给所买女子办理入户手续时,派出所民警来到黄某家,发现黄某所买的女子表达能力模糊,就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处置,但未联合相关部门彻底取缔向某的土洋院。
田东县卫计局一工作人员则表示,他没有掌握这方面的情况,不便做出回答。
5、提醒
乡村精神病人亟需关注
记者了解到,此案中的受害人几乎全是乡村精神病人,他们自理能力很差,防范意识低,容易出现意外。这些病人一旦走失,家属很难寻找。此案的主办法官表示,乡村精神病人的家属因资金、精力有限等原因,照顾病人往往不到位,易发生精神病人走失甚至被拐卖的情况。他呼吁广大此类病人的监护人、家属,一定要细心照顾精神病人,以防类似情况发生。
如何保障乡村精神病人的人身安全呢?田东县卫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患病轻的,由监护人监护、照顾;患病重的,应送到相关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他们正在排查各乡村的精神病人,统一建立健康档案。这方面的工作,他们正在努力开展。不过,很多家属和监护人对精神病人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不能按时帮喂药。为此,该局不断进行宣教工作,让监护人照顾到位。对于外县、外市、外省流浪过来的精神病人,他们就很难照监管到了,毕竟建档的只是辖区内的常住人口。
(来源:广西新闻网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51207/newgx5664b92a-14048096.shtml 2015年12月07日)精神病院为何“易进难出”?
上海男子徐为(化名)在精神病得到改善而要求出院时遭到医院和监护人拒绝,随后将两者诉至法院,这是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依据该法起诉的第一案。但徐为在一审、二审中接连败诉,近日,他已经向上海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在精神病院住院达14年之久的徐为,何时能踏上“自由”之路仍未卜。还有多少个“徐为”留在精神病院?为什么他们难以“飞越疯人院”?
1、徐为再败诉是精神病人“出院难”的缩影
“谁送来的谁接走”是出院的最大阻碍
徐为是2001年被送进上海市普陀区精神病院的,当时他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治疗一年后出院。但2003年徐为再度被送进精神病院——青春精神康复院,随后一直在那里接受药物治疗。治疗颇有成效,徐为的病情显著改善,且较为稳定,从病情鉴定上符合出院条件,但被认定为徐为法定监护人的哥哥却不同意他出院。按照院方的说法,如果监护人不提出出院申请,徐为就不能出院。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徐为将他的哥哥和精神病院告上法庭,一番波折后,今年4月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据界面近日的报道,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徐为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其是否出院,目前仍然需要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故被告青春康复院未经原告监护人同意而拒绝原告提出的出院要求,并无不妥。”而今年9月,案子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原判,徐为再次败诉。日前,徐为和他的律师还在申请再审。
至今,徐为已经在精神病院待了14年之久,但出院仍遥遥无期,最大的阻碍就是“谁送来的谁接走”这一精神病医院约定俗成的行业规则。
徐为案不是个案,精神病人“出院难”很普遍
以“精神病人 出院难”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不难发现问题的普遍性。“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有70名符合康复标准的病人近期自愿要求出院。然而,仅其中18个病人的家属同意来办理出院手续,其余52个家庭均拒绝领人。”(东方网 2013年5月);“去年,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对300名住院患者进行调查,其中150多人符合出院条件;医院召开家属座谈会却发现,家属全都坚决反对患者出院。”(人民日报 2014年6月);“(江苏常州)德安医院目前有住院精神病人296名(“三无”、流浪乞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除外),其中近1/4的精神状况达到出院标准,且病人希望出院,但是监护人不愿意接他们回家。为此,有的病人已经住院超过30年。”(扬子晚报 2014年9月)……
这些例子表明,很多符合出院条件的精神病人难以出院,他们大多数是因为被家庭和社会拒绝接纳而滞留在医院。
2、打着“治疗”旗号让病人长期住院,并不是什么好事
目前的相关法律并不健全,精神病人的自主权得不到保障,还会加重病情
实际上,2013年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考虑到了精神病人的自主权利,规定除非就诊者有会伤害到自己或者他人的危险行为,可能需要被强制入院,其余患者遵从自愿原则。该法规定精神病人有自愿入院、出院的权利,特别是第四十四条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然而,由于精神病人在法律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有时候会因疾病丧失自主能力,因此很多精神病人都是“被”监护人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的。而这不并是《精神卫生法》规定的自愿情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监护人往往会以“监护”为名,替精神病人包办一切,即使在多数情况下,比如接受治疗后病人的精神状况得到改善,能够自己做出有利的选择,但一切决定还是监护人说了算。因为“精神病”的这顶帽子,让精神病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这对已经好转的病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丧失了自我选择的权利。
精神病人的自主权得不到保障,还会加重病情精神病人的自主权得不到保障,还会加重病情
而且,长期使病人与家庭、社会隔离,即便是没有病的正常人也会憋出病,更别说有精神障碍的患者了。精神病人滞留精神病院,会出现社会功能衰退、情感淡漠等问题,反而会加重本来改善的病情,特别是随着病人年纪越来越大,又进一步导致精神病人出院难,陷入恶性循环。
本来短缺的医疗资源更加捉襟见肘
一方面是精神病人出院难,一方面是由于治疗需求大导致的“一床难求”。据卫计委10月份公布的数字,全国现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平均每万人拥有床位数1.71张,远低于世界平均数每万人约4.3张,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更大了。让已经不需要住院的精神病人占据床位,无疑加剧了医疗资源短期问题。
3、在法律层面,不妨学习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
目前的法律缺少对非自愿治疗精神病人的保护
精神病人的非自愿治疗,有专门的说法叫做精神病强制医疗。《精神卫生法》出台之前,只有《刑法》有对涉及刑事犯罪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对不涉及犯罪的其他情况并没有规定。这就导致很多“非自愿”治疗的精神病人权利得不到保护,而且各地还出现了正常人“被精神病”的情况。但事实上,2013《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这些情况并未好转。
《精神卫生法》的适用遭遇现实尴尬,第四十五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应当”一词实际是对监护人权利的限制,但现实中对被监护人牢牢“绑住”的精神病人来说,权利只是写在纸上,维权依旧艰难。
“被精神病”现象仍时有发生。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魏晓娜在论文《从“被精神病”再现看我国非刑强制医疗制度之疏失》指出的,精神病强制医疗曾长期充当刑法和行政法两大法律体系之间灰色地带上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虽然《精神卫生法》旨在消除这一问题,但由于制度理念和程序设计方面的疏失,直到今天,这一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乱象和权力滥用的空间,而且这一措施具有更大的隐蔽性。
去年12月三湘都市报报道称,一位名叫徐刚的男子因“追求爱情”纠缠一位女性,却遭遇姜畲镇派出所两次把他送进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治疗。精神病科的主治医生承认,在徐刚第一次被来时,即被诊断为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徐刚还是被关16天,理由是“110送来的人,我们只能接收,不能拒绝”。第二次则更加过分,徐刚整整在精神病科待了两个月。对已经诊断没有精神疾病的人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公安部门无疑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非自愿治疗非常“危险”,台湾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
魏晓娜认为,因为没有限制期限,非渉刑精神病的强制医疗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很随意,很有可能超出涉刑强制医疗的期限。而且仅凭偶然行为,就介入非刑精神病强制医疗,显然缺乏正当性。
而查阅我国台湾地区的“精神卫生法”,不难发现,其真正做到了保证精神病人的权益。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障病人出院权利,“精神医疗机构于住院病人病情稳定或康复,无继续住院治疗之必要时,应通知本人或保护人办理出院,不得无故留置病人”。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强制治疗的适用人群、具体流程、限制时间。强制医疗的对象是严重精神病患者,必须先经确诊后才能办理住院。该法保障病人的自主权,比如,规定如果该类病人拒绝接受全日住院治疗,主管机关需要指定精神医疗机构予以紧急安置,但紧急安置期间不得超过5天,强制鉴定要在2天之内完成,如果经鉴定无需住院,应立即停止紧急安置,如果需要住院,强制住院期间不得超过60天(延长需申请)。
对于违反这些流程的精神医疗机构,会被处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相当于人民币六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情节重大者,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在社会保障层面,需要推广社区医疗并消除社会偏见
长久以来,精神病人在家庭和精神病医院之间无其他选择,一旦遭家庭“甩包袱”,只能待在精神病院,还有一些没有得到医疗救助的患者流浪街头。其实,社区医疗是很好的补充。
在国际上推广的社区医疗却在中国遭遇水土不服
许多研究表明,开放的社区环境对精神病人的康复有效果。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有完善的社区医疗体制,比如美国40多年前就开展了精神病治疗领域的“去机构化”运动。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开展了精神卫生社区服务的试点工作,但面临的阻碍不少。
例如,据新京报2013年的报道,北京5个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街道残联,不仅面临专业医务人员、项目经费短缺,免费药品政策未完全放开的问题,给社区康复项目的开展带来枷锁,而且精神病人遭受的社会排斥和歧视,更为这一群体走向社会、重新生活的筑起一堵高墙。随着医疗队伍的扩大,医疗经费的投入,现在客观条件能够得到改善,但是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偏见,要得到消除不易。
英国“改变的时刻”运动颇有成效
英国慈善机构“思考和反思精神疾病”(Mind and Rethink Mental Illness)推动的“改变的时刻”(Time to Change)运动开展于2009年,旨在减少公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该项运动通过在企业群体、公众间开展签名活动、在电视、网络和社交平台做公益宣传等方式,推动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比如“改变的时刻”官网上用调查数据、科学研究等资料澄清公众常见的偏见。去年发表在《柳叶刀》上,由伦敦国王学院精神病学研究所的Sara Evans-Lacko博士等开展的研究显示,“改变的时刻”运动在提高公众对精神病的积极态度方面成效显著。
而目前在中国,精神病人属于被忽视的人群,只有当精神病患者造成恶性伤人事件发生后,他们才会进入公众视野,这无疑更加深了公众已存的偏见,“妖魔化”、“污名化”精神病人的现象更为严重。在国内开展与“改变的时刻”类似的活动实属必要。
“住在精神病康复医院是没有自由的,不管里面有个广场可以走走,还是有个房间让你稍微自由一点,但总之这是不自由的”,徐为在法庭自我陈述道。徐为还在为争取自由努力,如果法律不能完善,对精神病人的偏见和歧视有增无减,那么只会有更多的“徐为”出现。
(来源:腾讯网http://xw.qq.com/iphone/m/view/48d23e87eb98cc2227b5a8c33fa00680.html 2015-12-13)广州戚倩萍再次被关精神病院逾百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20消息:广州市越秀区华苑印刷厂退休工人戚倩萍,8月下旬因上访被关进广东省医科大学治疗精神疾病。
戚倩萍的访友介绍,戚倩萍是因多次受到精神病患者谢某某殴打没人管而上访的。8月24日还有人在马家楼看到了戚倩萍,当时她被截访人员推上一辆车带走了。8月25日戚倩萍的姐姐接到当地派出所的通知,说把戚倩萍送到了广州医科大学治疗“精神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戚倩萍就被关过精神病院。
据悉,戚倩萍是因为在公共场所被精神病患者谢露明打伤3次,戚倩萍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将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的精神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一直无人理睬。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戚倩萍进京上访。
由于进京上访遭广州地方政府及驻京办工作人员侮辱、殴打,致戚倩萍受伤,价值1000 元人民币紫色水晶手链一条打烂。2012年5月23日,戚倩萍被强行送到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三区强制治疗310天。除此之外,她还被多次非法拘禁。

浙江诸暨李小萍在押精神病院
【天网浙江讯2015-11-09】今天夜间,浙江诸暨徐斌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妻子李小萍在押精神病院。来电称,浙江省诸暨市政府和诸暨市浣东派出所在没有李小萍本人及丈夫签字的情况下,于8月22日在北京被非法绑架后,又一次被精神病。现关押在浙江诸暨第五医院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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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录安康女子因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申请国家赔偿308万
今年8月28日,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民唐志会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9月6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昨日下午,该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进行质证。唐志会这次国家赔偿申请共计3087332.52元;并要求消除公安网上信访等不良记录。
到法院请求执行赔偿金 常与工作人员冲突被劳教
唐志会今年28岁,12岁时,母亲和本村一家村民因琐事发生冲突,被对方打死。凶手一审时被安康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时被陕西省高院以防卫过当为由改判为15年,民事赔偿一万元,但唐志会的父亲唐纪友对判决不满,多次申诉无果后不告而别。
唐志会独自苦撑了两年,为了能继续上学,此后,唐志会多次前往安康市,希望法院替她要回凶手欠她家的7000元赔偿款,但一直没能拿到钱。2003年下半年唐志会不断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还经常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最后唐志会被劳动教养,直到2005年12月12日才解除劳教。
2006年春节过后,唐家拿到了全额7000元的赔款,她也前往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她发现自己右眼视力越来越差,想起自己在看守所期间曾经被打过,认为是因此造成了眼睛受损。2006年8月,她回到安康,向安康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右眼视力下降是被打所致。
2006年底和2008年唐志会两次前往北京上访。之后,她被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政府和公安机关5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医疗。
唐志会出示的证据显示,她5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医疗的时间分别是:第一次2008年10月14日至2008年10月23日;第二次2008年12月14日至2009年1月15日;第三次2009年3月12日至2009年5月18日;第四次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11月19日;第五次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4月14日。共计391天。
唐志会认为,被申请人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政府和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应当对非法作出五次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中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85910.52元;自限制人身自由至今的误工费57346元×7年=401422元;限制人身自由和延误眼睛治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50万元(每次50万元);维权期间的差旅费10万元。
被申请人认为申请赔偿时效已超期限
昨天的质证会上,恒口镇人民政府答辩称:恒口镇人民政府没有对唐志会做出任何形式的强制精神病医疗决定,不存在唐志会要求确认恒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情形,只是恒口镇人民政府在制止唐志会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因唐志会大吵大闹、情绪激动、行为异常、厮打辱骂接访人员,并试图自残、自杀,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唐志会自残和伤害他人,配合相关部门将其送往多家医院接受治疗。这是善意的送医行为,不存在唐志会所说的强制医疗。唐志会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恒口镇政府无法确认,只能以医疗机构的诊断为准。因此,恒口镇政府认为唐志会的赔偿请求无事实依据。
而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则称唐志会申请赔偿义务机关错误,申请赔偿范围、程序不合法。
两家被申请人均认为唐志会申请赔偿的时效已超期限。
(来源:华商网http://news.hsw.cn/system/2015/1107/323147.shtml 2015-11-07)
回目录四川15人精神病院看望景正穷 绵阳警方设阻
【天网四川讯2015-11-09】今天上午,四川省绵阳市维权代表杨秀琼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峨眉山、绵阳两地15人看望景正穷,警方设阻精神病院。
11月8日下午14时20分,四川省峨眉山市罗德方,史福祥,胡群武,罗翠明,刘光容,林永凤,张淑华专程赶赴绵阳市三台县,与绵阳张瑞银,陈天茂,杨秀琼,尹秀芳,魏兴兵,谢杜娟,黄清华等15人前往绵阳市三台县精神病医院,看望11月2号在北京遭欧打致伤被地方政府关押精神病院的景正穷。住院部四楼找到医生说明来由,医生称不能见景正穷,是他妈妈打了召呼招呼不准任何人探视。
下午15时40分,我和罗德方,吏福祥,陈天茂等5人前往三台县南门找到景正穷的父母说明了情况,景母告诉我们说,没有此事,是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人说的,不准其他任何人看望景正穷,如果你们再去看我儿子景正穷,他们就要把你们抓起来。
景正穷母亲称她在11月5号见了景正穷,她说不认识字而派出所警察强行要她在5-6张纸上按手印,并告诉她要长期将景正穷关押精神病院,同时告诫她不要与任何人讲、不能与外面其他人接触。
景正穷母亲最后请求大家救救景正穷,她说景正穷捡举5.12灾后重建救灾款物分配落实不透明,社会人员冲进景正穷经营的茶馆进行欧打,报案无人管,导致景正穷上北京上访。
(来源:六四天网http://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5-id-21743-page-1.htm 2015-11-09 )
回目录湖南永州何芳武贵州精神病院救妻失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23消息:11月19日,本工作室报道了湖南永州市江永县允山镇访民何芳武在允山镇当地二名维稳官员的陪同下,来到妻子谢勋英现被关押地贵州省福泉县(湖南何芳武贵州精神病院救妻 湖南官员协同仍遭拒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5/1119/13534.html),希望能通过政府管道救出正在福泉精神病院的谢勋英。
何芳武前天还曾致电本工作室说,虽然刚到福泉四处碰壁,但前天和他一同到贵州的允山镇武装部长和团委书记还很有信心说要继续和福泉县当局交涉,让他们放人。但今天何芳武再次致电本工作室说,他和允山镇的二名官员已回到了湖南,因为福泉县当局仍态度强硬拒不放人,他们只有打道回府了。
何芳武同样是一名被精神病受害者,他与贵州的访民谢勋英在北京相识成为一对访民夫妻。
湖南何芳武贵州精神病院救妻 湖南官员协同仍遭拒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19消息:今年6月,本工作室曾发布过贵州省福泉访民谢勋英再次被精神病的消息(谢勋英:被拐卖的女人,被精神病的女人(附视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616/12647.html)。
来自湖南永州的何芳武同样是一名被精神病受害者,他与谢勋英在北京相识成为一对访民夫妻。今天何芳武致电本工作室说,他现在已从湖南永州来到贵州福泉,陪同何芳武一同前来的还有他老家乡政府的一名武装部长和团委书记,他们一同前来是希望与贵州方面协商能将谢勋英从精神病院中放出来,以稳定何芳武的“思想”。
可是这二天三人跑下来,福泉信访局称谢勋英现在医院很好,不需要出院。找到福泉其它部门,结果是遭到推拖,何芳武对引感到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