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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廷阁因网络言论被立案调查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2月14日卢廷阁律师,被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第二天,又被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以“发表不当言论”立案调查。

    据卢律师案情通报称:2019年12月14日上午10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派出所教导员苏建须、片警韩远征持书面《传唤证》传唤我到派出所讯问,涉嫌罪名:寻衅滋事,到后将我包和手机扣下,分局2名便衣将手机拿走,还问我开机密码,被我拒绝。讯问的主要问题是:你是否在网络上发布过“ISIS的武器主要来源于中国”?我明确回答:没有。其他如户籍、家庭、微信号群等,我基本拒绝回答。第一次讯问约13点结束,拿去向上级汇报。期间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下午16点半第二次讯问,还是重复那个问题和回答,17点结束。退还我包和手机,但手机被解码并被作了手脚,导致功能障碍。整个传唤过程有多处违法,我在考虑依法维权。在此,再次感谢同行和朋友的关注、关心!

    另外,12月15日上午,我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是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办理的,指控我“发表不当言论”!这是何等的荒唐可笑!请问:是什么不当言论?哪儿不当了?不当的标准是什么?都没有,还要我20日内申辩!?刚开过“世界律师大会”就这样?

    我代理的执行案件,对方和法官明显违法犯罪,他们不立案。我被法警殴打,他们不帮助维权。他们不想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却很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

    据悉,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曾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至今都没有结果。随后,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卢律师被派出所强制传唤,据悉可能与其近期实名举报当地司法局领导,因而得罪某些人有关。

    分析人士认为,近来各地屡现公民网上言论遭公权力非法侵害事件。如:著名维权人士郝劲松在昨天上午11点,遭其所在地山西定襄县晋昌派出所传唤已超24小时,刚刚收到其家人消息,目前郝被当局从派出所带往忻州市网监中心。而就在几天前,郝劲松曾因转发渔村(香港)等信息也遭到过传唤。郝劲松践行公民言论自由,警权非法监控网络日趋常态,公民权利与尊严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 河北毕汉生为子伸冤二十年难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3日消息】河北省唐山市访民毕汉生,因儿子毕沛丰医疗事故致死一案申诉维权,至今已有20年,当地警方一直不给予立案,也不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毕汉生,男,汉族,现年66岁,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毕武庄。1999年其子毕沛丰为河北经贸大学大二学生,因病入住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后因医疗事故死亡,家属怀疑主治医生涉嫌毒害患者,并对患者病历实施伪造、篡改、藏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受害人家属一直申诉信访,至今未获警方立案。

    毕汉生对本网讲述,1999年11月23日,儿子毕沛丰因转氨酶50%轻度异常(存疑),入住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原主任孙立冬的五病区治疗。应该加以指出的是,上述这个转氨酶检查指数,并非是入院时临床上的转氨酶检查指数,而是他在入院前约10天来该院做定期肝功能检查时的转氨酶指数(入院当日的肝功能化验单被医生隐匿)。

    入院前,儿子在学校正常上课学习,身体无任何不适之感。这次院外肝功能定期检查,除转氨酶50%外,其他各项指标均正常。

    本次住院降酶,是儿子时隔一年后第二次在该病区降酶。上一次儿子入住该病区降酶,其肝功能检查结果和这次一样,也是转氨酶指数50%的轻度异常情况,也是其他各项指数正常,身体无任何不适之感。

    事实上,儿子这次住院并非出于主动。这次住院,是在病区主任孙立冬的频繁电邀下,迫不得已才来住院的。主任孙立冬频繁打电话催促儿子来住院,明显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毕汉生说,“十几年后,我赴该院复印到了儿子在该病区住院的病历资料。经查阅病历发现,病区主任孙立冬、医生彭霞在我儿子住院伊始便采取了反用、滥用药物制造病症的残忍毒害手段。在我儿子长达近两个月的住院时间里,她们的所有用药几乎均为反用、滥用制造病症之药。当她们把病症毒害出来后,接着又以治疗病症为口实加以重复毒害。与此同时,她们的用药剂量,有相当一部分为超量用药。有些用药超量高达几倍,还有些用药,其超量程度竟然高达十几倍。尤为令人发指的是,她们竟然在儿子身上做药品试验,如:抗深部真菌药伏尼必利(伏立康唑)”。

    “在主任孙立冬等长期而凶残毒害下,我儿子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病症。住院前期,他被毒害的频频上吐下泻、时常口鼻流血、以致茶饭不思、骨瘦如柴;住院后期,他被毒害的发生了严重的肾功能衰竭且并发了腹水、最终恶化到腹部嘭隆、生命垂危。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我不得不紧急将儿子转入其它医院治疗。然而,我那风华正茂的儿子,最终还是惨死在医院里。”

    毕汉生认为,主任孙立冬、医生彭霞二人涉嫌毒杀患者,并存在如下重大犯罪行为。一、大量隐匿检查报告单。二、用白纸大量遮盖各类原始检查报告单数据(复印件)。三、伪造、篡改各类检查数据和其他病历资料。四、涉嫌向家属提供伪证。

    儿子死后,毕汉生开始了长达20年的伸冤之路。他多次前往案发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报案,但却遭到多部门相互推诿,警方口头答复:案件不予受理,并拒绝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毕汉生讲述维权经历:2019年5月上旬的一天上午,我携带全部案件材料,赴该案辖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刑警大队报案。该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的一位警官对他解释说,负责本案的辖区是下属建通刑警中队,并指示我去建通刑警中队报案。遵从这位警官的指示,我迅速搭乘公交车赶往十里开外的建通刑警中队。

    在公安建通刑警中队,接待我的是中队长王欣。我向他做了自我介绍,并向他呈上报案材料。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他拒绝接收我的报案材料。他说:“我不懂医学知识,你给我报案材料我也看不懂。你就向我简单的介绍一下案情吧!”

    没办法,我只能按中队长王欣的要求去做。于是,我向他简略的介绍了医生反用、滥用药物,乃至超量用药,把我儿子毒害的病危转院,以致转院惨死的重大犯罪情节。随后,我打开病历向他展示了被医生遮盖、毁损的那些面目皆非的病历资料。

    约莫过了三、四分钟光景,中队长王欣打断我的话说:“虽然我不懂医学,但通过你的诉述,我认为你所控告的这两个医生不构成犯罪。因此你的报案,我们不予受理。”

    我要求中队长王欣履行法律程序,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他说:“你这个案件,我只做口头答复,不予出具书面材料!”

    本案,涉案医生隐匿、伪造、涂改病历有目共睹、铁证如山。医疗法规定,医生隐匿、伪造、涂改、毁损病历属于严重犯罪行为。更何况本案属于医疗命案,医生的上述行为意味着其中必定隐藏着重大犯罪问题。就本案而言,即使不谈医生毒害我儿子生命的一系列重大犯罪问题,仅其严重毁损病历的一种行为,实质上就已构成了严重犯罪!

    中队长王欣所谓的医生不构成犯罪的结论,明显存在偏袒行为。同时,他在拒绝立案的情况下,不给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也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医生隐匿、伪造、涂改、毁损病历的犯罪行为,阻碍了本案正常的履行法律程序,因此导致本案难以查明事实真相。作为刑事侦查机关,理应遵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查明事实真相为己任而勇于介入本案,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委托。倘若刑事侦查机关对本案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将杀人嫌犯留在社会上,任其逍遥法外,那将是国家之危、社会之危。如此执法,党和政府不会答应,社会不会答应,作为家属的我也难以接受!

    刑警中队长王欣对待本案态度,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由于报案受挫,我不得不返回裕华公安局。我希望,我的本次报案之举,能在裕华公安局得到一个合法的答复。

    下午,在裕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我向一位女警官反映了上午赴建通刑警中队报案的遭遇。我向这位女警官表示,希望能面见局领导反映问题。这位女警官的态度很好,她马上为我一一拨打他们局领导的电话。遗憾的是,那天下午所有局领导均外出办事,因此我的愿望未能实现。后来,这位女警官提醒我去找分局信访办反映问题。在这位女警官的指点下,我走进了该局信访办。

    在局信访办,我向一位接访的工作人员表达了信访诉求。这位工作人员得知我的情况后,打电话联系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时间不长,该局纪委张书记来到信访办接待我。我向张书记介绍了本案案情,也反映了中队长王欣在处理报案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我反映的问题,张书记表现的很认真,不仅悉心倾听而且还在笔记本上做了笔记。

    最后,纪委张书记说,本案如何处理,他们需要开会研究,让我回家等候通知。

    时间过了约一个多月,我一直未能得到裕华公安局纪委张书记的通知。2019年6月2日,我再次乘车赶往千里之遥的石家庄。

    次日上午,我来到裕华公安局信访办。在信访办,我向工作人员询问,对于我上次的诉求,局领导有无具体的处理意见。工作人员回答说,她不清楚此事。她说,她去办公楼找领导们问一下,让我稍候。

    时间不长,工作人员返回信访办说,她见到了纪委张书记。张书记让我去建通刑警中队找中队长王欣。

    下午,我遵照局纪委张书记的指示,再次搭乘公交车赶往约十里外的建通刑警中队,不料我却扑了一个空!在建通刑警中队,一位警官对我说,王队长不在刑警中队,他去局里开会了。

    次日上午,我不得不再次赴裕华公安局信访办找纪委张书记。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意愿后,打电话联系张书记。工作人员放下电话说,“张书记上午有会议不好脱身,但他安排了王欣中队长上午来信访办与你面谈。”

    上午,刑警中队长王欣来局信访办见我。这次,他对待我的报案态度,与上次在他们刑警中队的态度如出一辙无丝毫改变。他仍然拒绝接收我的报案材料,仍然坚持口头告知不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令人无法接受的是,面对被医生作践毁损的一塌糊涂的病历资料,他置若罔闻,仍然坚称本案医生不构成刑事犯罪!

    我坚信,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里,国家绝不会漠视重大命案,让那些藐视法律穷凶极恶的杀人凶犯逍遥法外。否则,那将是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轻视。对刑事侦查机关而言,是对国家和社会严重的不负责任!

    建通刑警中队长王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第八十四、第八十五、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属于严重不作为。

    我的报案之举在裕华公安局已难以继续下去了,看来下一步我需要履行法律监督程序去找检查院了。

    次日上午,万般无奈的我,携带报案材料和临时草就的一份报案过程说明材料,顶着蒙蒙细雨,走进裕华区人民检察院。

    在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一位姓杨的检察官接待了我。我向他反映了我在裕华公安局的报案遭遇,并呈上了临时草就那份报案过程说明材料。

    杨检察官耐心的倾听了我的诉述后说,他需要向领导汇报,具体如何处理要遵从领导的指示。

    辞别杨检察官时,我打算把报案材料给他留下,被他婉拒了。他只留下了那份报案过程说明材料。

    时间过了约三个月,我一直未能得到裕华区检察院的消息。这一天,我再次乘车远赴千里之遥的石家庄。次日上午,我去裕华区检察院找杨检察官了解情况。杨检察官接到我的电话,走出办公区到检查大厅来见我。见到杨检察官,我询问案件处理情况。杨检察官说:“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要走法律程序。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无法给你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你应该去裕华区公安局把不予立案通知书要过来!”

    杨检察官的话不无道理,检察机关启动检察监督程序需要法律依据。不过,他的这个要求却让我犯了难。原因是,检察机关向我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而公安机关却一再拒绝出具这样一份法律文书……

    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拿不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检察机关是不会给我启动检察监督程序的。想到这里,我毫不犹豫的辞别了杨检察官,立即乘公交车赶往裕华区公安局。

    这次在裕华区公安局信访办,我态度坚决的向工作人员表明了来意。工作人员见状,马上打电话通知局领导。时间不长,该局一位副局长来到信访办接待我。一阵寒暄过后切入主题,我向这位副局长不厌其烦的诉述了本案案情。接着,我拿起病历,把被医生毁损作践的一塌糊涂的病历资料,一页页打开让他过目……

    放下病历,我郑重的对这位副局长说,“本案案情重大、恶劣,铁证如山。我希望贵局遵守法律规定,迅速启动立案程序。不过,如果贵局仍然拒绝立案,请按照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给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见我说完,这位副局长也拿起病历翻看了一番。副局长放下病历说,“这段时间,王欣中队长不在单位,他去外地执行国庆安保任务了。关于你的这些诉求,等节后王欣中队长回来后,我们再研究一下!”

    由于迟迟得不到裕华公安局的消息,两个月后的11月末,我再次乘车远赴千里之遥的石家庄。

    次日上午,我走进了裕华区公安局信访办。在信访办,我向接待的工作人员询问,对于上次我的诉求,那位副局长有没有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来。于是,这位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联系副局长。

    工作人员放下电话说,副局长正在开会,让我稍候。

    这位工作人员说完,起身离开座位走出信访办。约摸十几分钟后,她返回了信访办。她说,“副局长出差了,不在单位。关于你这个案子,局领导说不给立案!

    我说:“既然局领导不同意给我立案,就应该依法给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工作人员答道:“关于你的这项诉求,局领导说他们不管此事,让你到下面去找刑警中队长王欣!”

    以上便是我,自今年5月到11月末7个月来,几次千里迢迢远赴石家庄裕华公安局报案的过程。

    毕汉生恳请网友和媒体给予关注!

    毕汉生电话:15033947435;13466586897

  • 李金星律师被调查将吊证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金星(网名:伍雷),因发布网络言论,于7月17日被山东省司法厅正式立案调查。李金星表示,其律师证可能被吊销。

    伍雷发布声明称:7月19日山东司法厅已经正式和我谈话,关于我的吊销律师证案,正式开始了。我估计两周内律师证吊销。鉴于我的吊证事件也算一起公共事件,我觉着我有必要保持透明度。

    2019年7月19日山东司法厅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明确告知我,本案2018年11月28日由济南市司法局移交山东司法厅;山东司法厅2019年7月17日正式立案。我的问题是涉及六条新浪微博发言。我全部确认属实,是我的公共发言,并作了解释。第一条新浪微博,是我就湖南文东海律师吊证事件,于2018年5月10日说“对文东海律师吊证,是国家法治急剧退步的标志性事件”(该微博我今天没找到);其余五条新浪微博我找到了,其中两条是2017年4、5月份就山东李宁母亲李淑莲上访被打死八年无人处理,我给山东省委书记写信的微博;还有两条是2018年5月份我在福建办理案件中的两条微博;最后一条是2019年1月14日就精神病患者警察陈建湘开枪杀人案件给最高院院长写信的微博。

    我想想我律师生涯已经15年,我非常感谢这15年的律师执业,我喜欢这个职业,我心里完全清楚,我其实就是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得到的回报却已经让我知足、感动和忐忑不安。我热爱刑事辩护,我永远热爱。我也爱我的当事人,我确实同情他们,他们就是我生命生活的一部分,确实无法分离。但如果国家对我们刑辩律师给予根本性否定评价,我根本就不会恋恋不舍。也许,别人无法理解,对于律师来讲,尊重和尊严,是无法替代的。这个,比律师证本身重要的多。我呼吁全社会继续关心律师业,关心刑辩律师。我对国家充满信心。

    据了解,李金星为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网名伍雷,是中国具有良知的刑辩律师之一,其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6年李金星律师为杨茂东、孙德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一案中极力辩护,为抗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法官指扰乱法庭秩序,后被广州天河法院建议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停业半年以上处罚。2016年12月28日,济南市司法局对李金星律师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决定。一年期满后,山东官方还准备对其刑事立案,后在多方关注声援下才恢复执业。

    2018年11月20日,李金星律师收到济南市司法局的书面通知书,称其因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已被济南市司法局立案调查。消息传出后,全国律师团体即时作出反应,有超过350名维权律师在联署信中签名,以示声援。济南市司法局迫于压力,暂缓对其进行处罚。

    2019年7月19日山东司法厅约谈李金星律师,告知,2018年11月份时涉及的网络言论一案,由济南市司法局于2018年11月28日移交给山东司法厅,山东司法厅于2019年7月17日已正式立案调查。

    李金星律师多年来致力于刑事辩护及刑事冤案申诉,并与多位律师一起成立“洗冤工程”(洗冤网),参与了吴昌龙爆炸冤案、念斌投毒冤案、陈满故意杀人冤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冤案、吉林金哲红案、河北陈国清案等诸多重大冤案的辩护及申诉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法律的正确实施有着巨大的贡献。

  • 付爱玲律师立案被法警包围

    【民生观察2019年6月13日消息】周四(6月13日)下午,早前遭警方指控因穿着印有涉政文字及头像的T恤而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十天的广州活跃人士赖日福在代理人付爱玲律师的陪同下前去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不果,律师理论期间遭大量法警包围,最后被驱离法院。

    据了解,赖日福与付爱玲律师于下午三点左右到达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在立案大厅就赖日福因穿着T恤被拘留一事提出行政诉讼立案申请,工作人员初步了解后将材料带走,表示需要进行研究,要求律师在大厅等候。

    大约四点左右,工作人员出来,要求付爱玲律师提交代理人手续,然后告称继续等待。下午五点多,工作人员再次出现,将之前所有材料退回后表示该案不予立案。

    代理律师付爱玲随即提出异议,认为当事人之所以提出行政诉讼是对广州越秀警方的处罚不满,同时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越秀公安分局向赖日福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清楚写明“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公安局或越秀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知法院不予立案有何法律依据。

    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并未作任何合理解释,反而叫来近十名法警,将赖日福与付爱玲律师团团围住,以嘲讽谩骂的声浪掩盖律师的追问,并伺机威胁当事人与律师。双方对峙近二十分钟后,一众法警将二人拖出法院大门。在整个驱赶过程中,律师与当事人均保持克制,因此并未发生肢体摩擦。

    付爱玲律师表示,法院的做法在预料之中,因为是针对政府行政机关的诉讼,所以立案有困难在所难免,再加上赖日福案涉及“政治因素”,不过会重新安排时间再犯法院进行立案,当事人不会放弃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公开资料显示,赖日福于4月27日因穿着印有“公民抗命”字样以及多位人权领袖头像的黑色T恤拍照以及上传网络进行公开发布,广州越秀警方对其传唤后以“寻衅滋事罪”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并没收涉事黑色T恤一件。

    相关报道:赖日福疑因穿着文化衫被拘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0428/18568.html

  • 湖北肖敬满被害死 21年无法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8日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村民肖敬满,在1998年1月乘车时因口角纠纷被多人殴打致死,家人报警后警察不出警,至今21年不予立案侦查,家人逐级上访遭层层拦截打压。受害人家属强烈要求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百姓合法权益,请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

    据受害人姐姐肖敬英讲述:

    1998年1月25日(农历1997年腊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和弟弟肖敬满乘坐中巴客车(车牌号:E60388)到南漳采购年货,车主是刘贤昌、刘明昌,两人系亲兄弟,因车辆严重超载造成车内人员拥挤不堪。车上乘客龚明显因一个纸箱与弟弟发生了口角,随后弟弟遭到车主刘贤昌、刘明昌雇请的几名打手拳打脚踢,顿时血流不止。我上前护着弟弟不让他挨打,结果我也被打倒在车厢里,然后他们把我弟弟从我身上拖过去,我一把没有拽住,亲眼看到几人故意将我弟弟倒掀出飞驰的车窗外。然后客车又飞快地行驶了一里多路,紧急时分,我拼命拽住司机方向盘,因对面来车司机才被迫减速,我抢先拉开车门下车,将车拦在原花庄派出所门口,期间连报几次案并大喊救命,可是警察不出警,我又请路上行人杨光军进入派出所报案,要求警察抓捕凶手,抢救伤者,可警察还是不出警。

    这时,刘贤昌扬言要叫司机刘明昌开车撞死我,我拼死不让,于是两人下车强行掰伤我的手、脚和胳膊,把我打倒在地,随后带着打人凶手逃离了现场,并将客车藏匿。我急忙往回跑一里多路,把躺在马路上不省人事的弟弟先后送往3家医院进行抢救,但弟弟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时年22岁。在弟弟抢救期间我又连报几次案,警察均未出警,一直到弟弟死亡后,花庄派出所所长徐先中和刑警大队长贺茂宏(兼法医)才露面,同时要求对弟弟进行尸检。最后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是:死者肖敬满是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其他部位未见明显损伤。6天后也就是1998年2月2日,公安局作出死亡结论是跳车身亡。

    对此结论,我严重不服,弟弟是我亲眼所见,是被他们掀出车外死亡的。公检法一个命案为什么不立案找他们都不管,我和家人找到当时任南漳县县长的刘德政(此人后升为襄阳市副市长,现已退休,与车主刘贤昌、刘明昌是亲戚关系),他满怀信心的对我说,肖敬英,你相信我三天之内把凶手抓回归案。在等待一、两年时间后,我们又去找这个刘德政县长时,他已知道是他的家门孙子造成了肖敬满的直接死亡,他很愤怒的把我们拒之门外,公然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我们逼的无路可走。我们只好把原花庄派出所的招牌砸了两半,扛到政府门口喊冤。之后看到刘氏兄弟的客车还在继续载客,我就把他俩的客车拦在了花庄街道扣留了几天,这时警察才出面给我送达12.25案件情况说明,并说四名凶手在逃应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我放车,说他们正在抓人,凶手在广州,我只好同意放车。可万万没想到当地公检法部门联合起来造假采取各种卑鄙手段,不但不立案调查,还编造假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伪造四份假调解协议书。

    我和家人21年为弟申冤讨公道,被地方政府无数次拦截打压关黑监狱,到如今这些制造冤案人员却个个都提升了官职。在2013年至2015年县政法委曹普金和周云两位书记对肖敬满冤案非常重视,召开听证会和复查意见但查阅无档案,结论意见公检法存在很多瑕疵问题。在2017年市政法委给我安排领导秦龙,督促市检察院给南漳县公安局下涵共计六条过错,但一直到现在无任何结果。不到两年换走四个县政法委书记,这都是刘副市长权大于法欺上瞒下汇报假的结果,我和家人至今申冤无门。

    弟弟惨死,进京喊冤,警察渎职,警匪勾结,暴力打压,制造冤案,命案不破,罪犯至今逍遥法外,不知伸张正义到何年?在此恳请社会和媒体关注为谢!

    受害人家属肖敬英电话:13886206569



  • 许艳诉徐州公安局行政复议获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7日消息】2019年1月22日,许艳诉徐州市公安局不受理行政复议案获得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

    2018年12月29日,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就徐州市看守所退回许艳邮寄给遭羁押的余文生衣物一事向徐州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1.确认徐州市看守所拒收申请人邮件的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徐州市看守所赔偿申请人邮寄费。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答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随后,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徐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

    1.撤销被告于2019年1月3作出的徐公复不受字 【2019】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
    2.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1月22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1月24日,许艳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快递。1月26日,许艳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了50元诉讼费。



  • 李金星律师因网络言论被调查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21日消息】2018年11月20日,山东李金星律师收到济南市司法局的书面通知书,称其因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已被济南市司法局立案调查,要求他于11月23日前往司法局说明情况并接受调查。

    2018年11月20日,李金星律师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出消息称:“树欲静而风不止!咱第二次停止执业或者吊证的节奏?11月20号收到【济南电子政务】李金星:关于你通过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经初步审查,我局认为你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及第四十条的规定,已立案。请你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到我局说明情况,接受调查,提交书面答辩材料。逾期未到,不影响本案调查处理。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1层济南司法局G1104室。联系电话:0531-66608176济南市司法局2018年11月20日”。

    律师周泽认为,李金星律师因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被济南司法局立案调查,有可能会面临二次停止执业或吊证的处罚。在他看来,李金星律师不仅是死磕律师中最强悍、最具有行动力和创造力的律师,也是中国律师中最具有公益精神和公共情怀的律师;其推动平反诸多冤案,让诸多深陷冤狱之人获得自由或看到希望,可谓功德无量;李金星律师还发起或参与组织过聂树斌案研讨会、小河案一周年及两周年研讨会等等会议。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其一直勇为前驱。山东当局拟对这样一位优秀律师作出处罚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据了解,李金星为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网名伍雷,是中国具有良知的刑辩律师之一,其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6年李金星律师为杨茂东、孙德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一案中极力辩护,为抗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法官指扰乱法庭秩序,后被广州天河法院建议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停业半年以上处罚。2016年12月28日,济南市司法局对李金星律师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决定。一年期满后,山东官方还准备对其刑事立案,后在多方关注声援下才恢复执业。此次因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被济南司法局立案调查,可能会面临二次停止执业或吊证的处罚。

    李金星律师多年来致力于刑事辩护及刑事冤案申诉,并与多位律师一起成立“洗冤工程”(洗冤网),参与了吴昌龙案、念斌案、陈满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吉林金哲红案、河北陈国清案等诸多重大冤案的辩护及申诉工作。

    较早前,司法部曾以“令”的形式颁布了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办法第五十条明确:不得“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不过,自11月20日传出李金星律师将会被济南市司法当局处罚的消息后,全国律师团体即时作出反应,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50名维权律师在联署信中签名,以示声援。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律师界的抱团取暖是本能反应,不存在“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律师团体的做法只不过是对当局随意打压、处罚执业律师的行为表达不满,对司法当局小题大做、借题发挥的操作手法表达律师界的看法,此举意在促请司法当局尽量减少对律师执业自由的肆意干扰和政治打压,让律师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匡扶正义和公平,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目前,李金星律师面临二次行政处罚案的情况尚不明朗。有律师指出,未到最后关头无法获知当局的处理结果,但在已有大批维权律师被打压的大环境下,再加上李金星律师可能面临两年内第二次处罚,情况不容乐观。而李金星律师本人则通过社交平台表示,已有足够思想准备接受打击报复。

    相关报道:李金星律师因代理“敏感案件”被停止执业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6/1229/15340.html



  • 余文生妻子许艳状告澎湃网立案受阻

    【民生观察2018年7月23日消息】今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被羁押超过半年的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前去北京石景山区法院立案,状告澎湃新闻网在余文生被捕案中的失实报道,立案过程阻碍重重,目前法院已经接收材料。

    今日(7月23日)一早,许艳女士带同起诉材料去到石景山区法院立案,准备对澎湃新闻网在余文生被捕案中的失实报道行为提起诉讼。得知消息的维权人士李美青、陈岳秀、野靖春、肖娟以及季新华等人一早已在法院门口等候,声援坚持为丈夫发声、抗争的许艳女士。

    据现场人士讲,众人到达石景山法院的安检通道后,许艳女士向安检工作人员出示了身份证,然后被要求对着专门的信息采集摄像头拍照核实身份,紧接着随身携带的背包等行李放入安检设备进行安检,其后许艳女士全身上下被工作人员用手持仪器扫描并用人工检查衣物鞋子等。在前三道安检确认无违禁的情况下进入第四个人工安检环节,工作人员因见许女士手持手机,遂要求许女士打开手机,检查是否拍照,表示如有拍照则需要删除照片(后才能进入法院)。在得到许艳女士表示自己并未拍照的回答后,对方坚称必须打开手机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方可作实。

    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刁难行为,许艳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侮辱,非常委屈,因此向对方提出哎做法的法律依据,并表示如有法律依据才会打开手机允许对方检查。僵持之下,法院动用十几人包围许女士,气势汹汹要求许女士屈服照做。最后,许艳女士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打开手机旁对方检查,在检查无果的情况下,对方变本加厉要求许女士打开所有相册接受检查,最后又要求许女士打开备份资料接受对方的检查,甚至要求许女士将手机交由对方仔细检查。法院方面在百般刁难之下并未检查出他们认为的“违禁”或“违法”证据后,随后又派出一名年老法警,在对手机仔细检查后表示可以进入法院立案大厅,但之前各个关卡刁难检查许女士的工作人员又重新进行安检,直至满意后才放行。

    许艳女士在历经重重阻碍后进入石景山法院的立案大厅,排队后到3号窗口递交起诉材料。工作人员收下材料后出示了“材料接收清单”,并表示(该立案事项)他们需要商量一下,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

    许艳女士表示,对于当局这样的敷衍答复已经经历很多次,但对法律的憧憬依然存在,希望石景山法院能够准许立案。自从丈夫余文生被捕后,自己在奔波过程中遭遇了太多次的故意刁难,那些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野蛮态度已经见怪不怪了,虽然自己的心在发抖,腿脚也在发抖,此次的维权之路或许会很漫长和痛苦,但一想到丈夫还在遭受无辜的牢狱折磨,自己委屈落泪之余也变得更加坚强,擦干眼泪继续努力。幸运的是自己遇到了很多关心余文生的朋友们,他们的帮助令自己信心倍增。

    相关报道:余文生妻子许艳状告澎湃网失实报道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8/0715/17746.html



  • 山东孙晓被毒打致残法院不立案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青岛残疾访民杨乃九,因儿子孙晓被青岛高官赵宝玲毒打致残,并霸去其家产,案件沉冤31年,上诉至青岛南区法院,至今不予立案审理。

    据今年78岁的杨乃九(曾用名:杨英环)讲述,她原是北京人,后嫁到山东青岛,她和丈夫孙玉海在文革均遭到迫害,导致她双下肢3级残疾。儿子孙晓出生于1962年7月,出生后9个月时便随祖父母生活,住青岛市南区湖南路33号4户。后孙晓祖父孙振先和祖母王素贞先后离世,时年25岁的孙晓,在1987年6月4日办完祖母丧事后,当天就遭到身为南区党委书记且是亲属关系的赵宝玲一家上门殴打,并威胁其搬离住处,恐吓骚扰持续4个月之久。

    1987年10月4日凌晨5点左右,赵宝玲及其父母携斧破窗入室,将孙晓打得满头满脸是血,孙晓跑到附近泰安路派出所求救,却被片警李某挡在门口不让进,并喝斥孙晓:“到外边打去!”自此,被打成重伤的孙晓就莫名失踪了。

    杨乃九说,自儿子孙晓失踪以后,赵宝玲每天对她进行威胁恐吓打骂,逼迫她签字让她搬离住处。为此她白天到处躲藏,晚上则出去寻找儿子下落。而丈夫孙玉海因深夜寻找儿子孙晓,又不幸坠入深沟里,落下一身疾病,后因无钱医治久拖成疾,几年后含恨离世。几年后,在家破人亡的情况下,她为了躲避赵宝玲只好进京,之后孙晓居住了24年的祖屋被赵宝玲强行霸占。

    无奈她从1987年开始,向青岛南区法院起诉,告赵宝玲侵财、伤害孙晓一案,案件几经起伏,现如今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一起长达31年的冤案,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而仗着公婆是37年的长征干部、叔公是青岛市公安局长的赵宝玲还曾扬言:“青岛执法部门都是我家开的,抢个房算个屁,要你命就像捏死个臭虫,如果再让我在青岛撞见你们母子俩,叫你们死不见尸。”

    8年后,也就是1995年5月的某一天,有人发现孙晓被刺数刀在青岛某医院养伤,遂马上电话通知她,她马上赶到青岛将儿子带回北京,可这时的孙晓已是皮包骨头,伤病一身,衣食无着,并患有肺结核、肝病和要命的癫痫,智力也受到严重影响,已经呆傻(经医生检测智商为43以下)。

    为了给儿子孙晓讨回一个公道,她开始带着儿子在北京上访,期间多次遭到打压迫害。2014年12月10日的世界人权日,她带着儿子前往人权大厦门前,还未靠近,就被北京警察连拉带扯扔进警车里带走,后被送到北京久敬庄(黑监狱)关押,期间儿子旧病发作,看守人员还不准她出去给儿子买药。

    杨乃九最后说,现在儿子孙晓的癫痫症状愈演愈烈,一晚上经常要抽搐5到6次,目前吃药也镇不住了,只好把几种廉价药轮流换来换去的吃。而最近3、4年儿子又新添了精神症状,经常失神、幻听、幻视、常常一个人自言自语,在发呆时神情一阵阵就变成一尊“腊像”了,很是可怕。她曾带儿子看过多家医院神经内科,医生诊断后都是叫吃药,说做手术的话费用极高(10年前北京天坛医院就要23万保证金),她家治不起。

    在此,她请求有关部门给予主持公道,期盼能早日解决问题,救救儿子孙晓。目前,她和儿子孙晓住在她母亲留下的房子里——北京市西城区北长街101号。

    杨乃九电话:010-66050648,13241566566



  • 上海朱金安被刑拘致残要求立案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1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海浦东新区维权人士朱金安,前往南京最高法院第三巡视法庭,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第八次要求立案。

    据朱金安对本网讲述,今天,他来到最高法院南京第三巡视法庭,依法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法院给予立案调查。2014年3月20日,他作为失地农民代表之一到新区信访局,就征地养老问题与信访局官员谈话,为广大失地农民争取合法利益,结果被警方以“聚众寻衅滋事罪”抓捕并被刑事拘留22天,当时有5个维权代表全部被抓捕,其余4人被先后释放,而警察指他是组织者,依法给予刑事拘留。

    朱金安透露,当天他被送进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看守所执行拘留,进入拘留所后,原本定额关押27人的监舍,在他未遭关押时仅关25人,第三天竟关进来了33人,而他腰部本身有伤,晚上睡觉时却只能侧卧,半夜时分,他被隔铺陈林根(张桥镇人)膝盖顶住他腰部,从而导致伤上加伤,在黎明前小便时摔跤后就站不起来了。看守所随后安排陈仲琪专门护理直至他出拘留所,拘留期满后,他便住进了医院,经医疗伤情鉴定为四级残疾。之后,曹路镇维稳部门提供了双拐杖、残疾人轮椅车,他足足修养了四个月才慢慢站起来,但如今走路依然不方便,并落下了后遗症。

    现在,他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案子,因上海二中院赔偿委员会拒不立案而搁浅,已经长达四年之久,至今不给立案。从此他便与这“挂羊头卖狗肉”的法院较上了。

    朱金安说,从拘留所被释放后他被取保候审一年,一年中他进京10几次,辖区派出所也从不干预。取保候审一年是派出所人员签字申请的,一年后检察院也没有起诉他,而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不明不白给了一张《解除取保候审》通知,就不了了之了。他认为自己不能被无缘无故关押22天,故要求给予国家赔偿,同时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要求立案,但法官吴海良、吉韵两人始终对他持回避态度,且拒绝立案。

    上海律师杨绍刚先生多次发函给二中院赔偿委员会也无作用,致信上海内务司主任沈志先生也无下文,后以挂号形式将诉状邮寄二中院长顾伟强也是石沉大海,这次他前往最高法南京第三法庭已经是第八次申请立案了。

    据悉,朱金安又名朱云鹤,上海浦东新区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因为失地农民争取养老金问题而多次遭新区维稳人员软禁、拦截、拘留等。2017年11月9日,朱金安因到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被上海驻京办人员强制从北京押回上海,后被浦东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因每个月的星期三是失地农民自发形成的维权日,所以每逢此日他都会被新区维稳人员带到宾馆非法软禁,期间还被没收手机,以此来阻止他参加失地农民维权活动。

    朱金安电话:138184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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