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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钟亚芳核污染案与被精神病的主要经历

     钟亚芳,1967年3月5日生,淅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她是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的一名主管护师,住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006年12月21日,钟亚芳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简称“浙医一院”)做甲状腺ECT同位素扫描检查。这个检查做过的第二天,钟亚芳即开始出现脱发、肌肉萎缩、双下肢肌肉僵硬、满口腔溃疡、白血球减低等症状。不幸的是,在钟亚芳患病十个月后,她年仅8岁的女儿钟知含身体也出现状况和不适。

     

    上述情况出现后,钟亚芳即怀疑是浙医一院出了问题,但浙医一院却拒不认为他们有过错。2008年5月,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钟亚芳作出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认为:“浙江省某医院核医学科没有分别设立‘功能测定室’和‘核治疗室’,且注射扫描检查的锝和治疗骨肿瘤的锶均在同一个地点,不符合医疗规范,存在误注条件。钟亚芳在注射放射性药物的第2天,即出现四肢骨痛症状;5个多月后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异常,尿中去钾总β放射性浓度异常增高,与使用锶后的体内代谢变化相吻合。因此,浙江省某医院在对钟亚芳做同位素扫描检查用药过程中,误注了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如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接触到锶,则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钟亚芳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同年10月,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钟知含的鉴定结论为“体内出现了确定性的辐射生物效应;在出现症状的时间前后,受到过放射性核素污染”。

     

    2008年12月29日,国内媒体《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母女遭受核污染谁之责》为题对钟亚芳母女的案件进行了报道。面对这些证据,浙医一院仍然拒不认为他们有过错。为此,钟亚芳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也走进了维稳的天罗地网。

     

    2009年10月1日上午,正在北京上访的钟亚芳在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等人抓住。10月2日押回桐庐后,钟亚芳即被关进桐庐县上海快乐度假村67天(桐庐县公安局称之为“学习班”),每天由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8—10人24小时看押,时间长达两个多月。期间的11月17日,钟亚芳被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15人强制押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恐吓威胁下由该院进行了所谓的“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12月7日下午,桐庐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李指导员来到非法关押钟亚芳的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7102室,要求钟亚芳去医院“看妇科病”。钟亚芳当即被强制押上车,送到了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经妇科检查诊断为盆腔炎后,又被城北派出所李指导员及二名民警强行拖进该医院精神病病房。仍由桐庐公安局民警与卫生局人员看守,并加大了警力看守,而该院精神病医生并没有跨进关押“精神病人”钟亚芳的“病房”一步,钟亚芳也没有被服用过一颗精神病药物。

     

    1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作出《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指“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 钟亚芳当天便被送到了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开始了她的精神病院生活。

     

    被关进杭州公安局安康医院之后,钟亚芳连续一个多月都没有睡上一个好觉。每天都是对女儿的思念和老父母的担忧,终日以泪洗面。关押期间,桐庐县公安局不惜花重金雇佣了当地的6名妇女 “照看” 钟亚芳,每人一月工资1800元,6人共计10800元一个月。

     

    2011年7月22日,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度过了591天后,钟亚芳终于获释回了家,但她发现回家后并不自由,她二十四小时被人跟踪监控。

     

    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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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对精神卫生法二审提出缺陷意见

    “被精神病”是指没有精神病却被亲属或者供职单位、政府部门等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其源于我国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精神病人的认定、监护、强制送治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武汉徐武、福州陈国明、深圳邹宜均、北京陈丹等 “被精神病”事件的屡屡发生。这种现象说明我国目前的精神病收治局面混乱,关于精神病送治的相关制度的不完善。

    酝酿了2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获得了原则性的通过,其中涉及的杜绝“被精神病”的内容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对比一审稿,二审稿删除了“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作为非自愿住院条件的条款,抑制了可能因任意性解释造成的合法报复,是立法的进步。但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而言,究竟谁有权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才是核心问题,是立法确立强制收治制度的法理基础,但二审稿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如,二审稿仍然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二审稿对近亲属的这种权力并没有设定可操作性程序,因此其仍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另外,二审稿取消复诊权和二次鉴定,却更加压减了“被精神病人”自救的渠道。而且二审稿增加的关于司法救济的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未以立法确定: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是否符合具备行为能力的原告资格?被强制收治失去人身自由后,如何提起诉讼?法院如果不受理怎么办?对于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司法如何认定?如此看来,需要进一步完善有效的司法保护机制。

    同时,精神卫生立法应立足于制度设防而不是事后救济。从“被精神病”案例看,参与者可能是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近亲属,吴春霞正是在这些力量的综合作用下,被非法收治的典型案例。因此,立法应从根源对各种侵害公民权力的力量的行使进行严格控制,使那些给公民的人身带来非法侵害的制度和程序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精神卫生立法应站在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立场,为公民免于“被精神病”提供防范机制。

    目前,我国精神病人的收治方式有二种:一是自愿住院治疗,这类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自知力,会主动求医;二是非自愿住院治疗,也就是强制收治,部分是由亲属或有关单位、政府委托医院收治。而我国大部分的住院患者属于强制收治。

    将精神病人送院治疗是一种限制或剥夺自然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的法律应该符合宪法的规定与精神,否则应属无效。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是一个医学问题,应该由医生来判断,但医生的诊断结果只能是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病,医生给出的诊断意见也只能是作为是否需要治疗的依据之一。而不能将其作为可以将患者强制送入医院进行治疗的唯一依据。对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是不是要强制收治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限制或剥夺,是一个法律问题,理应运用司法程序解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想成为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其前提是有人向法院提出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并且由法院作出有关宣告。只有经过法院宣布之后才产生监护人,也才能履行监护职责,将精神病人送入精神病院。而在实际的操作中,一旦某人被认定为有精神病即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之后才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很多情况下根本不向法院申请。而院方在决定是否收治时很大程度上听取的都是送治人的陈述和相关的治疗病历,并没有解决相关司法程序,对于强制送治收治程序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这一方面的规定主要都由地方法规规定,对于送治主体,收治标准和出院标准亦没有明确的统一立法标准,不但没有赋予患者可以拒绝强制治疗的权利,且更限制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使其人身和财产权利均受到侵害。另外从一些侵权诉讼案件的判决来看,民事赔偿占多数,且赔偿数额较低,刑事判决就更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送治人的行为。送治人与院方为了经济利益或其他的政治目的等,往往置被收治者利益于不顾,不按照程序接收,甚至出现为达某种目的(利益)双方串通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因此,监护监督制度的设立显得更加紧迫。

    所谓的强制送治应该限于严重精神疾病,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危及本人健康或社会安全,即应当具备强制送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患者所患的精神疾病较为轻微,则应当考虑患者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此时是否接受入院治疗首先应当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而不应将入院治疗凌驾于患者意志之上,应尊重自我决定权、平常化等国际新理念,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层面上尊重精神病人的自我决定权及对自己残存能力的合理利用。

    “被精神病”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无论是正常人还是精神病人,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都应当慎之又慎,由司法作出决定是防止“被精神病”的有效途径。此前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已经将不负刑事责任的涉及暴力危害他人的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纳入司法裁决。对于不符合刑诉法规定的精神病人的强制收治问题,精神卫生法应当和刑诉法有所衔接,合理的划分各自的管辖。从立法的理论基础上看,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应由法律决定,因此精神卫生法应进一步完善司法程序,既能防止“被精神病”问题,也能保护好真正精神病人的权利。

    精神病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他们同样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即便“强制收治”亦是为了“治病救人”。所以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强制收治,理应慎重和严格,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剥夺或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强制收治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和法律手续,在一种对公众、媒体和家属透明的环境下进行,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强制收治门槛低,缺乏规范的程序和必要的司法手续,个人救济缺乏途径,住院期间缺乏纠错机制。因此,政府和社会还应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法,从程序上、法律上保障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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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访疯人院: 访谈北京维权人士、被精神病

    李金平,北京维权人士。前总书记赵紫阳在被软禁期间,李金平作为一名警察曾在赵紫阳身边工作。2005年1月赵紫阳去世后,李金平开始在家中设置灵堂,并向有关部门致电,给赵紫阳平反,组织呼吁为赵紫阳平反的签名活动,要求行使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关注外地在京访民的生存处境,2009年李金平曾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以此表达为赵紫阳平反的愿望,为此多次遭到传唤和强迫失踪。更是被精神病的代表人物。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3日(家人知道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北京朝阳第三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没有精神病鉴定

    近期,李金平向《民生观察》谈了他在2010年被关在北京市朝阳区精神卫生中心的一些事实真相:

    李金平:我是北京为赵紫阳呼吁平反的李金平。我在2010年被当局送入精神病院。

    事实是这样的:2010年10月8号,刘晓波获奖以后,有人给我来电话说:天安门有很多为刘晓波贺喜的,结果被抓了,你去看看。我说,我没时间啊。就没去。晚上,公安就来人了,是朝阳公安分局国保和派出所的,来人把我从居住地带走,说是口头传唤,还说:“我们在天安门等了你一天了,你都没去。”当时,把我传唤到一个洗浴中心,押了一个月。后来我问:“你们什么时候放我?”他们说:“你不是没地方住吗?”接着,就和我谈:“第一,你不能再参与为赵紫阳平反了,不能再呼吁了。”我没同意。他们就接着说:“还一个,你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你不是没地儿住吗?”我说不签。然后,他们就说,那给你找个地方吧。于是就强行把我带到朝阳第三医院,也就是朝阳精神病院。给我关了大半年。

    我被带到精神病院的第一天,看着这个医院的牌子我就掉泪,我对自己说:“一定要冷静,坚持住。你一跑就完了。他们带着摄像机呢,你一跑,他一抓你,没病也成有病了。”就这样我忍住了。到病房里是上午十点多,他们一直给我录像。等到中午十一点多,该吃饭了。我不想吃,可是不吃,他们还疑神疑鬼,强忍着我就吃了。一个女护士长给我端了一碗连汤带菜的米饭,我强忍着就吃了几口,吃完以后,我就感觉不好,就吐了。没想到,他们竟能在饭里给我下药。这之后,痛苦的日子来了,每天晚上,我瞪着眼睛就是睡不着觉,头疼啊,疼得我不得了。后来我要求他们给我弄点止痛药,他们也不给。苦苦熬了一个礼拜,这个头疼的劲才下去。接着,他们就来给我抽血化验,我说:“为什么早不抽血化验呢?”他们也不回答。后来,化验结果出来了,说我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就是乙肝。我身体挺强壮的,从来没有病,在里边竟得了乙肝。再到后来,我又得了脑血栓。他们(每天)强迫我吃药,吃完药心脏就突突的跳。开始,我不吃药,他们就把我捆到床上,给我灌药,强制的给我灌。我一看不行,一是受罪,第二也达不到我的目的。他们把我的名都给改了,叫李进,我没办法,人们都叫我李进,我真没办法。

    后来我就采取一个办法,就是合作,多接触病友,赶紧传递消息。合作以后就吃药,一天喝十八盆500毫升的水,喝得我直吐,水喝不下去,喝了就要解手。后来尿不出来,他们告诉我是前列腺炎。折磨啊,对我实施残酷的折磨。不吃药就打,就捆。那个痛苦劲就别提了,那真是残酷的迫害。

    后来我经过努力,找了十多个人帮我忙,后来还真找到人了,通过德国一个叫奥伦的记者给我带出信息了,把我救出来了,要不我就死里了。

    在里边,我实在是活不下去了,太痛苦了。想起那个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日子,人间地狱啊!那时,一听我说“人间地狱”,大夫就说:“你再说,就还给你打针。”我一听这个就哆嗦啊,浑身哆嗦。

    得了脑血栓之后,我半个身子就动不了了。我申请就医,他们不给,发出这个信息后,第三天,他们才带我去看病,照的片子,确诊是脑血栓。给我输的液,我不知道是什么药,但我输完后就头疼、浑身疼、心跳得厉害。

    过了将近一个月,突然国保来了一个队长,跟我谈:“你出去,第一不能接近媒体。你能做到吗?”我说,我能做到。我想,先出来吧,再不出来,我就死里边了。谁也不知道,就牺牲在里边了。我还什么都没干呢,就白死了。我不能这么死,我得死得英烈点。所以最后终于回来了。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给我请了个专家会诊。他们说,你把公安给得罪苦了。还说:“你和江泽民还有关系啊?”我说,怎么可能?给我往那个上套。而且,谁执政我还知道,我不能和下野的拉去,拉完我不是死了吗?他们就笑。他们说,你住的多好啊,最起码比监狱强吧?我说,错了,监狱没有精神损害,你这儿精神损害多大啊。来的人据说是北京市安康医院拿国务院津贴的一个老头,我一看市局的公安总瞅他,(就知道)这人有来头,是上边派来的。他说,你这病还是有的,还要在这儿住一阵,现在不能放你。详细的没说。
    但是,经过艰难的磨练,我终于又站起来了。
    问:那你是什么时间回来的?

    李金平:2011年的7月我弟弟把我接回来了。接回来以后,我弟弟看我很严,不让我说话。“你踏踏实实的养病吧,你什么也不许说,别接触外界。”所以我就沉默。”

    好了一点之后我就想,不行,我得发出声音来。不能再这样让他们胡作非为了。所以我就勇敢的站出来发出了声音。结果,他们说,如果你再发声,还给你送回去。所以我太艰难了。

    问:你认为自己哪点“把公安给得罪苦”了?

    李金平:其中原因,我考虑,有一次是因为奥巴马访华的时候,我和齐志勇发起的:拒绝奥巴马访华。为什么?我说:中国还没有人权,希望美国总统督促中国实现人权。而中国最大的人权问题,就是赵紫阳平反的问题。做完这个以后,我又在日坛发起了一个人权座谈,结果,据说当时朝阳区公安都抽空了,全都上那儿截人去了。他们恨得我咬牙,恨得牙根疼。

    我还经常去公安局市局十三处,申请游行,要求回归宪法,还政于民;要求举行全民公决;要求对他们要实施监督;要求取消劳动教养。所以他们害怕。到现在来讲,还没有取消劳动教养,更有甚者,竟随随便便就把老百姓关进精神病院,这是相当危险的,这是玩火自焚。要这么干的话,整个中国就乱了,老百姓没有生存之地了。

    我们现在的生活幸福吗?老给人制造中国人很幸福(的感觉)!我们幸福吗?我们在玩刺激吗?没有!他们感觉到我对他们是个危害,所以就要处理我。

    他们问我:“你为什么要违法?”我说:“我为什么要违法?你说我怎么就违法了?违了什么法?”他们就不说话了。他们感觉我不违法的情况下,他们就太头疼了

    我还关注刘晓波,关进去之前,我跟齐志勇打个电话,我说,一定要上网联名,把刘晓波营救出来。他说,我给你联上名了。这是原因之一,但不完全,我感觉最重要的是要拍山震虎,他震的是谁?震的是赵家,因为我为他们鸣冤。我关注刘晓波的事,如果赵家也关注的话,那对他们的统治是有极大的影响的,他不是真正要办我。

    他们对我头疼的还有一件事就是:我为《民生观察》做事,在南站给访民发了一次饺子,好像是2010年春节,我和杨秋雨,还有王玉琴,还有一个是倪玉兰的丈夫老董。他们在精神病院里就问:“你想当领袖啊?”我说:“我没这个意思啊,我就是看老百姓很痛苦,就是想帮一帮他们,我没有别的意思。”

    最终在外国媒体的关注下,我能生存回来。这是我不幸中的万幸,我没想到我真能活着回来。

    (整理:柳梅)

    以下是对李金平的采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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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斯人已去 冤屈未申——记上海被精神病者周铭德

    周铭德是原上海机床修配厂的一名工人,也是一位一直坚持上访维权的访民。2012年3月月的一天,为了了解周铭德的被精神病经历,我电话采访了他。当时是我第一次与周铭德接触,谁知电话打去后他没有陌生感,也没什么顾忌,很详细地诉说了他的遭遇。结束电话采访后,周铭德没过几天就用快递给我寄来了他的申诉材料,厚厚的一包,整理得很好,各种判决书、证据材料都列出了目录并装订整齐。现在周铭德的声音似乎还在耳旁,但他人已不在了。

    9月12日,我突然在网上看到了周铭德去世的消息,就立即与上海访民联系。吕龙珍和周铭德一起上访过,是周的朋友。吕龙珍介绍说,今年四月底,周铭德发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一检察说是肾脏上长了囊肿,但验血、穿刺都没发现癌细胞。尽管如此,上海第六医院还是认定周铭德患上了癌症,并于5月中旬对周铭德做了开刀切除手术。手术过后,周铭德身体不仅未见好转,而且不断恶化,头部及全身出现许多肿块。进入后期,周铭德浑身疼痛难忍。最终,2012年9月6日下午3点48分,周铭德撒手人寰,离开了这个曾给她带来无数痛苦的世界,时年55岁。9月10日,周铭德的追悼会举行时,有一、二百上海维权人士、访民及各界民众前往参加,许多人为他扼腕叹息。对于周铭德的死因,吕龙珍认为肯定与他在精神病院内被关六十多天,并在里面被吃药打针有关。

     

    周铭德走上上访不归路,首先是因为他的母亲。2003年周铭德的母亲在华山医院治疗脑瘤,家属认为院方误诊使病人变成植物人,但院方不承认。周铭德根据自己掌握的所有证据指证院方,但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2004年他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为了阻止其上访,上海当局给了其妻子、儿子巨大的压力,2007年开始,周铭德与妻子谢颂华闹起了离婚,当年的11月20日双方初步达成了离婚协议。2012年3月我与周铭德通话时,他明显表达了他遭亲人误解、迫害的痛苦,甚至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后因财产纠纷等问题,周铭德与谢颂华仍矛盾不断。2008年4月23日,周铭德从北京上访被上海当局押送到富春路100号接济站,当天谢颂华和他们的儿子也赶了过来。同时,接济站内出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两名人员,当时周铭德对此二名人员并不知晓。中午十一点多,周铭德正在接济站内行走时,突然被人打昏。随即,周铭德被人绑架到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十病区49床。事后周铭德得知,打昏他的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工号为0291的人员。周铭德后来得知,这次正是他的妻子谢颂华及儿子签字同意将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是正常人”周先生数次要求出院,其亲属也要求医院放他出院,但他仍然被关在精神病房里。有时到了吃药时间, 周铭德都当着护士的面把药吃下去,等护士走后再去卫生间把药吐掉。在医院期间,医院给出的住院理由是——偏执状态,在4年间不断上访属异常行为。67天后的6月28日,周铭德终于离开了精神病院。

     

    出院后,周铭德将妻子谢颂华、儿子、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及其医生韩孝龙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上海市多级法院审理后,以周铭德被鉴定为偏执状态,在精神病院内住院两个多月等为由判处周铭德败诉。

     

    官司的败诉,让周铭德对这个体制产生了思考与怀疑。2011年11月,周铭德和国内另外四名被精神病者彭宝泉、徐武、陈国明、高作喜一起,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呼吁《民事诉讼法》专家关注《精神卫生法》中的无行为能力认定程序与监护权问题。同时认为,精神卫生法应当和民事诉讼法相衔接,应对非自愿住院患者提供司法保护。

     

    现在,周铭德已走了,他已到了天国。不知他到天国是否还在上访申冤?不知天国是否有维稳、有精神病院?但愿他能早日安息。

     

    刘飞跃

    20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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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雅天妮主席指自己被精神病 致函要求公司停牌  9月7日消息,据香港信报报道,近期不利消息频传的雅天妮爆出夫妇内哄,集团大股东兼主席谢超群目前正于香港某医院精神病房留医,并透过律师致函港交所及证监会,指控妻子兼集团副主席叶英琴逼令他强制留医,以及私自收起谢所持股份的代名文件(Proxy Form),要求实时将公司停牌。一旦雅天妮未能实时就事件作交代,不排除今天将会随时停牌。港交所及证监会发言人昨天皆表示不评论个别事件,其中港交所更不评论有否接到谢超群要求停牌的信函。叶英琴昨晚透过发言人回复查询时表示,目前正咨询法律意见,现阶段未能响应,将尽快就事件作出交代。谢要求押后召开股东会。根据媒体获得谢超群代表律师向证监会发出的文件,谢指控叶英琴逼令将他强制留院、私自收起谢所持股份的代名文件(Proxy Form),以及多次在未有知会下,向董事会作错误陈述及发出公告,因此要求监管机构实时将雅天妮停牌,并要求押后原定于下周一(10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消息来源:新浪财经)

    五次被送精神病院 起诉丈夫 (记者 洪雪)声称被丈夫先后五次送到精神病院,马女士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房山法院通报已受理此案。马女士诉称,早在1999年马女士就与刘某离过一次婚了。当时,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年仅七岁的儿子让他们又下定决心重新走到一起。然而据马女士称,复婚后,马女士先是发现丈夫对自己不忠,在外面有外遇。当她要求他与第三者划清界限时,刘某非但没有任何收敛,反而借机殴打妻子,对其暴力相向。最后,刘某竟声称妻子是精神病患者,把马女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七年间共计五次之多。多次的强制治疗以及精神类药物的大量服用,给马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消息来源:《法制晚报》)

    中国泛蓝联盟成员抗日宣传“被精神病” [中国泛蓝联盟9月18日]华一报道:今天中国泛蓝联盟(重庆)成员胡敬,打泛蓝旗号上街游行,进行中华民国抗日宣传。今天接到我盟重庆成员胡敬短信,说:“我被送精神病院”!(此后电话不能接通)我盟胡敬曾多次因参加政治活动而“被精神病”,最早曾于2004年在天安门广场焚烧中共党旗被抓并关押进精神病院1年多,此后多次“被精神病”。从今天时间段和今天发生的事件契机来看,纯系中共黑狱行为,其行径十分卑劣,我盟表示严重抗议!强烈要求中共即刻放人!中国泛蓝联盟 蓝风采集(2012-09-18 发表) (博讯网)

    上海被精神病受害者周铭德含冤去世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9月13日消息)9月6日下午3点48分,上海被精神病受害者、访民周铭德去世。9月10日,周铭德的追悼会有一、二百上海维权人士、访民及各界民众前往参加。据介绍,2012年5月中旬,周铭德因肾上囊肿做手术,谁知术后四个月竟然去世。周铭德因母亲医疗事故及与妻子房产纠纷而上访,结果于2008年4月23日被送进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吃药打针了6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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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稳方案为证 五个信访重点三个被精神病

    近期,民生观察工作室收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闵集乡一份稳控方案。这份方案是该乡2010年3月全国“两会”稳控方案。

    方案称,为了全力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努力实现信访工作目标,该乡2010年3月8日召开了党政联席及信访专班人员工作会议,专题重点研究了“两会”期间重点信访人的包保稳控工作。

    该方案指,闵集乡目前存在的重点上访案件有5起,这五起案件分别是余甘林被打案、李守利被卖牛案、祝梅芳等退养老师待遇案、余洪桥民师妻子被辞退案和沈启明法院执行难案。

    在对重点人员实行包保稳控的措施及包保责任情况中,这份稳控方案除介绍采取了成立包保稳控专班、做亲属思想工作、采取人盯人等措施外,该方案还显示,

    余甘林当时已在孝感市康复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

    李守利当时已在孝感市康复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

    沈启明当时也做了精神病鉴定,当局并与孝感市康复医院签定了长期供养协议,沈启明当时正“稳控”在孝感市康复医院内。

    也就是说,2010年3月孝感市孝南区闵集乡的五个信访重点,有三个被精神病了。

    事实是,2009年余甘林真的进了精神病院,李守利也在同一时期进了精神病院,沈启明现在还在精神病院内。

    撰稿:冬原

    2012-8

     

    附稳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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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图]山东高长里监狱内外三次被精神病的经历

    高长里是山东省枣庄市齐村镇渴口村人,1970年8月2日生。经招工,高长里成为了枣庄市市中区水泥厂(山东安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工人,住该厂集体宿舍152号。高长里妻子名叫吴修侠,夫妇二人育有二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5岁,小女儿10岁。

    三年年牢狱之灾的由来

    2001年4月,高长里因腰椎间盘突出请了病假。10月上班后,高长里被告他2月至8月的工资全部被扣。高长里不服向厂里提出申诉,工厂不理,高长里又申请劳动仲裁,结果高长里很快被工厂开除。自此,高长里与水泥厂较上了劲并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2003年12月2日,第三次到北京上访的高长里被抓到了枣庄市驻京办内。枣庄市市中区水泥厂赶来的截访人员到达驻京办后,强行要求带离高长里回枣庄。高长里不从,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在这期间,高长里将枣庄市驻京办内的一蓝色大花瓶打碎,同时损坏的还有一个花盆。后来经估算,这二项物件价值4015元。

    2003年12月23日,高长里第四次到北京上访,他的妻子吴修侠也一同来了。由于上访一直看不到一个结果,当天夫妇二人到了天安门广场。到那里后,夫妇二人先是撒了些传单,后来高长里又将自带的汽油倒在自己身上并点燃。警察立即冲了过来将火扑灭并扣留了高长里。

    高长里随即被遣送回枣庄市,在枣庄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他即被下了大狱,2004年4月23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对高长里进行了宣判。判决书指,高长里到天安门广场自焚造成公共场所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高长里打碎花瓶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生效后,高长里被送到了枣庄市监狱服刑。

    到监狱后还要申诉 送精神病院

    蹲了大狱后的高长里并没有老实下来,他不服判决,他还要继续申诉,继续反映自己的冤情。为此,他一封封地写申诉信并交给狱警,要求狱警帮他发出去。高长里说他在监狱里写了四十多封的申诉信,下面是他自己记录的大致清单:

    2004年12月1号交给陈干警一封、2004年12月13号交给陈干警五封、2004年12月28号交给徐干警五封、2005年1月7号交给陈干警两封、2005年1月14号交给徐干警两封、2005年1月21号交给陈干警六封、2005年2月28号交给徐干警一封、2005年3月28号交给徐干警两封、2005年4月29号交给陈、司干警各一封、2005年5月20号交给司干警三封、2005年6月9号交给司干警四封、2005年6月21号交给徐干警五封、2005年7月4号交给徐干警一封、2005年7月11号交给徐干警三封、2005年7月15号交给徐干警一封、

    2005年12月27号交给司干警一封。

    这些信虽然都交给了监狱的干警,但狱警却拒绝为他寄送,并进行了扣押。此举引起了高长里不满,他指责枣庄监狱违反了《监狱法》、《关于处理在押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高长里因此还多次提出要求调监,申请狱政公开(司法监督,召开听证会),并要求会见驻狱检察官。

    此举彻底激怒了枣庄市监狱,2005年7月21日,枣庄市监狱第六监区区长徐兆元突然带人将高长里送到了山东省济宁市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在高长里提供的这次住院的病历上,我们看到高长里的户口一栏写的是“枣庄市监狱”,诊断病情为“偏执性精神病”。高长里在医院里被吃药打针,期间还被捆绑过。2005年8月15日高长里又回到了监狱。

    回到监狱后,高长里仍不安心“改造”,他痴心不改继续申诉,继续与监狱较劲。2005年12月29号,高长里第二进了济宁市精神病院。这次是枣庄市监狱狱政科科长吴昊等人将他送去的。这次住院,高长里犯的仍是“偏执性精神病”。在被强制治疗了51天后,2006年2月17号高长里出院回到了监狱。

    2007年2月19日高长里终于刑满获得了释放。回家后,一定要讨一个说法的高长里继续上访申诉,不过他的申诉对象增加了枣庄市监狱和枣庄市司法局,因为是枣庄市监狱让他成了一名“精神病人”。也因此,高长里成了枣庄市监狱和枣庄市司法局的上访稳控包保对象。

    出狱后,高长里先后到枣庄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上访诉求,但都未有结果。2008年6月6日北京奥运会前夕,高长里又进京到司法部上访,结果司法部干警孙中平等人将高长里控制住交给了随后赶来的枣庄市监狱的副监狱长晏宝银等人。高长里随即被晏宝银等人押回了山东,第三次送进了济宁市精神病院。这次高长里在精神病院里一直被关到2008年10月1日奥运会结束后才离开,时间118天。

    维权的代价

    高长里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自打他走上上访路之后,生活就不再平静。上访、截访、殴打、关押对高长里来说成了家常便饭,他似乎还能坚持,但这些给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伤害。

    高长里被弄进精神病医院后,妻子吴修侠整天吃不好、睡不好,担心高长里在精神病医院里真的成了精神病,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在天天痛苦的煎熬下,吴修侠病倒了,并在2007年8月去世,丢下二个年幼的女儿。

    于是,高长里既当爹又当起了妈。每次到北京上访,由于女儿无人照料,高长里不得不经常把两个女儿也带到北京,她们因此也成了小访民。2009年9月27日,高长里又带着两个女儿去北京,结果在枣庄薛城火车站被齐村镇、渴口村干部以及渴口派出所的孙宏伟等人追上。高长里父女进入薛城火车站候车室后,孙宏伟等人也跟了进来,并对高长里父女辱骂,吓得高长里身旁的女儿哭了起来。见高长里父女仍坚持上车,截访者竟动起粗来,几个人架一个将父女三人拖出了火车站。期间高长里的大女儿被那些人扭伤了脖子,后不得不住院治疗。

    2009年10月,高长里又到了北京司法部上访。枣庄市当局的人员认为是高长里大哥帮忙他逃跑的。在一天夜里5、6个人蒙上脸,拿着木棍、长刀,到他大哥家,把他大哥的腿打断。而这次从北京抓回来后,高长里在枣庄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被关押了半个月。

    2012年8月19日,我们采访高长里时,他说他正在北京,二个女儿也来了。

    高峡

    2012-8

     

     

     

     

     

    以上是高长里三次在精神病院的病历

     

     

    高长里的二个女儿

     

    女儿被打伤

     

    大哥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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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屈良富讲述狱中被精神病经历遭传唤

     2012年8月7日下午4点多钟,安徽淮北濉溪县铁佛镇屈李村村民屈良富遭到南京浦口分局总政治办的两名工作人员及浦口监狱的5名工作人员的传唤,原因是他于今年7月26日出狱后,向朋友倾诉狱中遭受虐待和被精神病的经历,而这些内容不知被谁制作成视频发布到网上,警察称这样的视频对国家有影响。屈良富告诉本网,警察将他带走传唤的同时,后又对其母亲和妹妹录像。晚上7点传唤结束。

    2006年2月屈良富因“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后在浦口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屈良富遭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从2008年起,监狱管理人员开始强行给屈良富吃精神病药,屈良富反抗,监狱管理人员就将屈良富强行按到在床上连续捆绑一星期,后来一个管理人员说屈良富根本没精神病又将他送回监区。回到监区后屈良富又被强制吃药,反抗时竟被大队长用电棍击打。4年来由于长期吃精神病药,导致屈良富肝硬化和其它疾病。出狱后屈良富向某单位索要精神病鉴定书,但对方始终不敢出示。屈良富说其实自己在狱中被虐待的经历是真实的,他并没有夸大和歪曲,而是根据事实客观的描述,他们怎么能说散布谣言呢,何况自己被折磨一身的疾病谁来负责?屈良富告诉信息员,他明天还会被传唤,他很担心自己遭遇不测,也担心家人的安危,他希望有关媒体继续关注此事,也希望有附近的律师能给予法律援助,起诉监狱这么多年来对他的迫害和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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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女子做双眼皮被全身埋线 “被精神病”差点自杀  做双眼皮修复美容的31岁的陈女士,手术后竟然全身疼痛,她回忆整个手术过程,怀疑自己被全身埋线,担心成了手术台上的试验品!由于事件太离奇复杂,之前,很多医疗机构都把陈女士当做精神病患者,将其拒之门外。陈女士告诉记者:“我几乎绝望了。每天疼得睡不着,要靠止疼及安眠药物才能勉强休息。在生理、心理的双重压力下,我差点想要自杀,幸好老公和弟弟及时发现。近日,陈女士到广东武警医院整形科研修复中心寻求医疗帮助,目前该医院的专家已在初步手术中从其身上找到部分不明组织。据悉,陈女士通知律师将诉诸法律。(来源:羊城晚报)

    河南上访农妇告赢精神病院 曾被治疗132天

     8月3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娄涛听到一个坏消息:沈丘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从医院的银行户头上划走了15 .5万元。之前,沈丘县法院一审和周口市中级法院二审,都认定该医院在强行收治一位名叫吴春霞的“病人”时,程序违规,造成了侵权。 这15 .5万元,包括10万元精神抚慰金。吴春霞是周口市川汇区上访农妇,2008年7月16日,她因“非法上访扰乱单位秩序”被拘留10日,紧接着又被处以劳教1年的处罚。不过,拘留期刚满,她被强行送进了300公里外的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被“治疗”132天,吴春霞月经紊乱、小便失禁,在出院一年后,她将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参与送治的小桥办事处告上法庭(详见南都2011年11月2日深度周刊)。历经法院不受理等波折后,去年10月27日,该案在沈丘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当时,吴春霞被劳教和被拘留的两份处罚决定,已被先后撤销。庭审中,法院驳回了河南省精神病院要求追加曾参与送治的周口警方为被告的申请。医院败诉后,医务科科长娄涛说,这让他感到“无能又无力”,精神病院已经由协助维稳“精神病人”,变成了维稳的牺牲品,“那十几万不是赔偿款,是维稳金。”(消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许多异见者被关进精神病院”  设在美国华盛顿的中国海外人权组织周三(22日)说,每年大批中国人,包括政治异见者,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中国维权”组织说,政府官员经常扣押活动人士、异见人士和上访者。而有权有势的人和富人则能够滥用体制,将反对者扣押起来。

    “中国维权”组织的国际部负责人夏若男在报告中说,那些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人是中国最没有权利的群体,他们不仅被剥夺了基本自由,而且那些侵犯他们权利的人基本不受法律监督和制裁。

    在精神病院的人被迫接受治疗,还遭受体罚,诸如电击。他们被隔离,家人不许探视他们。这使得他们很难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这个报告是为了联合国下月审查中国是否遵守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个公约禁止拘禁残疾人,公约在2008年得到批准。(消息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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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被丢医院家属拒接 医院成为痊愈者的牢房

    上周四,宁波市红十字会向市康宁医院的患者们捐赠了一批爱心物资和捐款,包括580件T恤,以及为病人熬制绿豆汤的清凉款,总计人民币87000元。在这个炎炎夏日,给患者们带来了清凉。

    宁波市康宁医院院长胡珍玉说,近年来,社会各界给予精神病患者很多人文关怀,反倒是一些最亲的家属,对他们不闻不问。据了解,康宁医院现有长期住院患者近百人,其中有十五六人的家属很少来探视或者只汇医药费不露面,即便患者病情已稳定或康复,家属也不愿接他们出院。还有个别患者被家属完全遗弃,数年时间都不闻不问。

      病情稳定了,家属却百般推脱接他回家

      王先生,61岁,宁波人。

      2002年11月17日,王先生因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被家属强行送入康宁医院。王先生住院后,家属却很少来探视他,这让他非常孤单。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王先生的酒瘾已得到控制,最初的妄想、狂躁等症状也已经消失,可家属依然不肯接他出院。

      10年没回家了,王先生每次讲起他的经历,都会老泪纵横:“犯人也有出狱回家的日子,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与家属失去联系5年,拖欠巨额治疗费

      谢女士,64岁,台湾籍。

      据康宁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4月15日,谢女士精神分裂症发作,在陈女士的护送下入住医院。陈女士自称是谢女士的朋友,受谢女士姐姐的委托陪患者入院就诊,但陈女士不肯透露关于谢女士家属的详细情况,只称谢女士有家人长居美国。

      2007年7月3日,康宁医院在收到谢女士家属的最后一笔预交款后,其家属再无任何音讯。院方给此前偶尔回来探望的陈女士打去电话,发现这个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一晃9年过去了,目前谢女士拖欠院方治疗费用17.9万元。

       理解家属的担忧,但更同情患者的遭遇

      胡珍玉告诉记者,精神病患者被遗弃,不仅与社会偏见有关,还与当今精神卫生立法尚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这影响了对精神病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们能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担忧,因为即使这些患者进入社会,必会受到一系列歧视,也加重了整个家庭的负担;但是,我们更应该同情患者的遭遇。他们同样渴望自由,也应该有获得自由的权利。”胡珍玉说,根据《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病人的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履行办理病人出院手续的职责。

      胡珍玉分析,其实,一般精神病患者经过1~2个月住院治疗后,就能基本恢复正常,可以出院和正常人一样生活,有些患者甚至可以正常工作。而且接触社会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是非常有益的,特别是家人和社会的关爱,可以使治疗期大大缩短,“如果把患者长期留在医院里,导致其无法与外界交流,他们反而会渐渐变得自闭和迟钝,回归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因而,只有家庭和社会克服偏见和歧视,给予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关爱,他们才能真正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另一方面,康复的病人不能及时出院,就无法给其他急需救治的患者腾出床位,进而使有限的医疗资源无法充分利用,使急需住院的患者一床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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