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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秀才江湖申办护照被拒

    【民生观察2017年2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知名网友维权人士秀才江湖(原名吴斌)于早前回老家申请办理护照被拒。
     
    今天本网联系了吴斌,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他于2月23日回到老家浙江长兴县,在长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个人护照,按照规定进行填表、拍照、交钱等等程序完成申办手续,并取得发票和回执单据,对方称按照规定需要二十个工作日后根据吴斌提供的地址将护照邮寄到深圳。
     
    吴斌告诉本网,昨天老家长兴县公安局國保大队长打电话通知他,办理护照的申请审核没通过,对方声称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几章第几条的规定云云,吴斌说他没有心思听他扯东扯西 , 说一大堆不能办的所谓理由。对于申请信息公开等申诉手段,吴斌说这样做作用不大,到最后折腾的是自己。
     
    本网对秀才江湖的相关报道:
     
    维权人“秀才江湖” 被警察带回长兴县公安局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1116/13514.html
     
  • 两会临近重点人物被维稳

     
    【民生观察2017年2月26日】随着全国两会召开日益临近 ,各地维稳气氛浓厚,被当局维稳部门约谈、喝茶者众多,大部分访民被劝阻不要去北京上访,维权人士被國保警告不准举牌拉横幅“影响社会和谐破坏两会气氛” 等“违法行为” ,声称严重者会被拘留等语句威胁。
     
    今天早上本网获悉 ,北京维稳重点人物周莉已于今天起开始被“上岗” ,一直到3月18日结束,历时二十天,就此本网人权观察员联系了北京周莉,她告诉本网: 今天起每天24小时派出所警察三班倒在她家门口值班,不许她单独离开住处,也不许其他人来探访,到了饭点由警察开车带她去外面饭店就餐。周莉说这种形式已经维持多年,每年几次的敏感日期都会这样,不过有时候可以允许离开北京出去外地旅游,派出所负责报销车旅食宿费用,但今年不允许,她表示很无奈。
     
     同样因为两会被旅游维稳的还有上海的沈艷秋,今天下午本网人权观察员也联系了沈艷秋 ,得知她是2月20日被当地政府维稳办工作人员带到上海郊区的度假村,有好多人(政府人员)陪着她 ,主要活动 范围在度假村里面,如果想去附近的古镇玩他们也可以带着去 ,但不能离开他们的视线。她也表示每到敏感日子就是这样,已经习惯了。
     
    本网人权观察员还联系了正在北京上访的广州李小玲,她告诉本网,这两天所属(珠海)政府街道办和國保每天都不停打电话,要求她帮帮忙回珠海,别在北京给他们添麻烦 。李小玲则答复他们说不解决问题还是继续要上访。
     
    关于两会期间维权人士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报道。
  • 访民举牌要求代表访民参加两会

    【民生观察2017年2月25日北京消息】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即将于一个星期后的3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每年中国中央电视台都会有一个直播环节是采访两会代表,听听他们心中的愿望和提案。
     
    今天早上,正在北京上访的老牌访民广州的李小玲(上访12年)和吉林延边的闫春凤 (上访六年)一起在北京暂住地打出“要求代表访民参加两会” 的牌子(图一),并在微信微博账号上发布(图二),呼吁朋友们支持 ,获得大量点赞和转发 。
     
    本网人权观察员下午电话联系了两人 ,广州李小玲表示每年召开的两会上的代表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方式什么人选举出来的,反正自己从没参加过有关两会代表的选举活动,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在两会上代表她,更没有哪个代表直接或间接跟她了解过冤情。说到访民问题,李小玲说她是一个上访十几年的老访民,一路走来深有体会,发现问题是越访越多,恶性循环式的访民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以及和谐,让社会和人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 而直接或者间接制造访民问题的人却在每年坐在里面(大会堂)开会 。
     
    吉林闫春凤则表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访民问题而政府却解决不了,特别有些本来就是冤假错案或者强拆强征等等的案件,政府能办成这么多轰动全球的大事,却连老百姓的小事都无法解决。
     
    当被问到她们上访怕不怕被抓被打被关黑监狱时,两人均表示不怕,称世上如果没有正义和良知,人活着也没有意义,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就是相信这世界还有天理。 
     
     本网关于广州李小玲和吉林闫春凤的相关报道 :
    广州李小玲生命侵害案开庭 现场13网友被带走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3/1212/8913.html
    番禺区法院开审李小玲诉邓海声案 多名维权人士到场声援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4/0218/9347.html
    紧急关注:闫春凤看望被劫访人员打伤的杨兆芳被困派出所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6/0308/14042.html
    吉林延边访民闫春凤欲挣脱绑架遭拘留10天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5/0907/13083.html

  • 中国反酷刑联盟成立公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2/13消息]中国反酷刑联盟今日(2月13日)成立。联盟旨在反对酷刑,共同监督推进《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在中国得到认真的落实。联盟的成立公告称,中国反酷刑联盟是一个非组织化的理念共同体,对一切人开放,加入与退出完全自由。
     
    该联盟由滕彪、余文生、刘士辉、陈光诚、胡佳、丁家喜、袁小华、陈剑雄、孙德胜、梁波、陈建刚、王藏等十二位律师及人权活动人士发起,到目前为止,加入者已达四百人。                          
     
    以下附《中国反酷刑联盟公告》及首批加入者名单:
     
    中国反酷刑联盟成立公告
     
    酷刑问题,一直是中国司法存在的痼疾,不仅每个冤假错案的发生几乎都伴随有酷刑的存在,而且酷刑的目的也不仅用于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有时纯为凌辱,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双管齐下,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以让被羁押者和服刑者在精神上屈服,所以监狱和非司法羁押场所如法制教育基地(中心)、洗脑班、双规场所等也大量存在。这种凌辱型酷刑在良心犯身上体现的尤为集中。
       
    特别是709大抓捕以来,对这些人权捍卫者普遍施以指定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而该措施本质上就是一种强迫失踪,监禁场所的非规范性加上禁止律师会见,导致这一年多来被酷刑的消息高频率出现,人权律师李春富取保后一度呈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李和平和王全璋两位人权律师则传出被惨烈电击的消息;针对羁押时遭遇的酷刑,屠夫(吴淦)也通过其辩护律师依法进行了控告。尤其人权律师谢阳,通过其会见笔录,我们读到了骇人听闻的酷刑细节,这些细节的真实和残酷不容置疑,让正义之士扼腕痛恨,在海内外引起了舆论的滔天巨澜,几十个国家的律师组织和人权组织均发表谴责声明,欧盟及多国驻华使节与机构亦表达关切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调查。
       
    连日来基于唇亡齿寒的感受,焦虑、悲痛、愤怒无法平复,我们无法想象,这些代表中国良知的人权捍卫者们,在被羁押的一年半期间里,竟遭到自己的同胞、40多个侦检人员轮番的12种酷刑折磨,这是什么样的国民待遇?如此非人道的酷刑居然堂而皇之地畅行无阻,这是什么样的司法公正?是什么样的体制竟致人性堕落于斯?是什么体制让这些实施酷刑的犯罪者们逍遥法外?
       
    面对赤裸裸的酷刑,良知让我们无法沉默,我们必须站起来谴责酷刑,我们必须站起来克服恐惧和怯懦,捍卫人的尊严。
       
    在此,我们重申中国《宪法》如下条款: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除了宪法内含禁止酷刑的精神内核,全国人大于1988年9月也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即《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且该公约已于1988年11月3日在中国生效。
       
    由此可见,防止并惩治酷刑行为是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和应予承担的责任。
       
    我们认为,禁止酷刑,不仅是为了防止冤案的产生,也是在保护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以及公民个人的尊严和身心健全。无论什么理由,只要酷刑得以容忍,任何人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以及在位或离任的党政官员都有可能成为酷刑的受害者。
       
    我们坚信,对一个人的酷刑就是对所有人的酷刑,让一个人恐惧就是让所有人恐惧。
       
    我们坚信,任何人哪怕是真正的罪犯,也应该被人道的对待,不应当被施加酷刑。禁止酷刑,是现代司法文明的底线,是人类走向文明或野蛮的分水岭。
       
    因之,我们依据宪法和国际条约及刑事诉讼法,基于全体国民甚至整个人类属于利益共同体的意识,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
       
    此联盟为一个非组织化的理念共同体,对一切人开放,不受国籍的限制,互不隶属,加入与退出完全自由。
      
    欢迎海内外一切善良、正直、爱好和平、尊重和捍卫人权的朋友加入我们的行列,坚决向酷刑说“不”!共同监督推进《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在中国得到认真的落实。
       
    有意加入者(加盟者最好能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业、住所地、电话、邮箱等,便于联系),可以向任一发起人表达加入的意愿,或者向邮箱发送加盟签名信息。                                           
    2017年2月7日
     
    发起人:
     
    滕彪   律师   旅美
    余文生  律师   北京
    刘士辉  律师   广东
    陈光诚  法律人  旅美
    胡佳   公民   北京
    丁家喜  律师   北京
    袁小华  公民   湖南
    陈剑雄  公民   湖北
    孙德胜  公民   湖北
    梁波   记者    旅美
    陈建刚  律师    北京
    王藏   诗人   北京 
     
    加盟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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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连顺  律师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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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姜建军  公民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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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苏雨桐 记者 旅德
    15、 甄江华 社工 广东 
    16、 刘沙沙 公民 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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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叶晓峥  公民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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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王承刚  公民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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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彭妙林  公民  上海
    81、  蔡孝敏   公民  上海
    82、  章华麟  公民  上海
    83、  张汝俊  公民  上海
    84、  陈建芳  公民  上海
    85、  魏    勤  公民  上海
    86、  张    平  公民  上海
    87、  高庆华  公民   山东
    88、  卢思位  律师   四川
    89、  姜    晔  律师   广东
    90、  彭    剑  律师   北京
    91、   孙跃礼  律师   安徽
    92、   张宇英  公民   吉林
    93、  钟锦化  律师  上海
    94、  杨力方  公民  旅意
    95、   陈智勇 律师  北京
    96、   匡   妈  公民  广东
    97、   孙   毅  公民 雅加达
    98、   余洪明 公民  福建
    99、   林应强 公民  福建
    100、 张    顺  公民  辽宁
    101、 玉品健  律师  广东
    102、 万文英  公民  上海
    103、 刘正清  律师  广东
    104、 朱洪伟  公民  旅美
    105、 凌敏华  公民  上海
    106、 许锦华  公民  上海
    107、 贾元鹤 律师   青海
    108、 胡   成  公民   重庆
    109、 高庆华 公民   山东
    110、  姬  原   学者  湖南
    111、  王红霞  公民  河北
    112、 兰占生  公民  河北
    113、 刘文秀  公民  河北
    114、 崔俊林  公民  河北
    115、 王红志  公民  河北
    116、 于晓媛  公民  山东
    117、 王金兰  公民  河南
    118、 王安娜  商人  北京
    119、 王心灵  公民  河北
    120、谭许红  公民  上海
    121、高月芳  公民  上海
    122、叶建国  公民  上海
    123、杨惠娣  公民  上海
    124、张福明  公民  上海
    125、瞿金良  公民  上海
    126、徐琴仙  公民  上海
    127、瞿金伯  公民  上海
    128、倪引富  公民  上海
    129、瞿一谷  公民  上海
    130、瞿一妮  公民  上海
    131、周伟宝  公民  上海
    132、叶建华  公民  上海
    133、李群珍  公民  上海
    134、叶利华  公民  上海
    135、陆金妹  公民  上海
    136、包幸福  公民  上海
    137、杨金云  公民  上海
    138、陈    仙  公民  上海
    139、夏关良  公民  上海
    140、陶森福  公民  上海
    141、顾新娣  公民  上海
    142、龚玉霞  公民  上海
    143、杨宝弟  公民  上海
    144、金留根  公民  上海
    145、顾玉英  公民  上海
    146、袁国梅  公民  上海
    147、孙佩兰  公民  上海
    148、吴美宝  公民  上海
    149、徐月妹  公民  上海
    150、袁国洲  公民  上海
    151、李红菊  公民  上海
    152、徐菊桃  公民  上海
    153、徐爱珠  公民  上海
    154、黄小妹  公民  上海
    155、顾珠娣  公民  上海
    156、袁志龙  公民  上海
    157、袁兰芳  公民  上海
    158、袁根福  公民  上海
    159、赵早娣  公民  上海
    160、徐云娣  公民  上海
    161、顾秀琳  公民  上海
    162、赵耀雄  公民  上海
    163、金爱珍  公民  上海
    164、张美君  公民  上海
    165、张美德  公民  上海
    166、徐秀英  公民  上海
    167、系月根  公民  上海
    168、金文忠  公民  上海
    169、金成忠  公民  上海
    170、张彩芳  公民  上海
    171、蔡示发  公民  上海
    172、蔡示忠  公民  上海
    173、瞿文灵  公民  上海
    174、高琴芳  公民  上海
    175、张六弟  公民  上海
    176、张仁国  公民  上海
    177、徐杨宝  公民  上海
    178、张志龙  公民  上海
    179、瞿国珍  公民  上海
    180、张宝龙  公民  上海
    181、金永根  公民  上海
    182、金新娣  公民  上海
    183、沈海宝  公民  上海
    184、徐志德  公民  上海
    185、许绍良  公民  上海
    186、严林菊  公民  上海
    187、马伟国  公民  上海
    188、马李明  公民  上海
    189、陈志瑾  公民  上海
    190、许建福  公民  上海
    191、许乾龙  公民  上海
    192、许玉龙  公民  上海
    193、许君弟  公民  上海
    194、蔡金涛  公民  上海
    195、倪金珍  公民  上海
    196、许国云  公民  上海
    197、袁龙兴  公民  上海
    198、吴爱卫  公民  上海
    199、袁炳奎  公民  上海
    200、徐顺涛 公民  上海
    201、袁信荣  公民  上海
    202、孙培权  公民  上海
    203、孙培严  公民  上海
    204、孙培德  公民  上海
    205、张惠新  公民  上海
    206、卜志明  公民  上海
    207、许绍国  公民  上海
    208、许绍梅  公民  上海
    209、奚丽贞  公民  上海
    210、 许   忠  公民  上海
    211、  许   雷  公民  上海
    212、 俞锦杰  公民  上海
    213、 俞晓波  公民  上海
    214、 许    立  公民  上海
    215、 奚跃秋  公民  上海
    216、 李耀民  公民  上海
    217、 许贤明  公民  上海
    218、 徐德明  公民  上海
    219、 许文祥  公民  上海
    220、奚鸿德  公民  上海
    221、 许月敏  公民  上海
    222、许惠凤  公民  上海
    223、盛仙玲  公民  上海
    224、许国兴  公民  上海
    225、瞿建兰  公民  上海
    226、许连福  公民  上海
    227、许建良  公民  上海
    228、马中伟  公民  上海
    229、袁祖强  公民  上海
    230、袁祖鹏  公民  上海
    231、袁炳初  公民  上海
    232、袁志能  公民  上海
    233、袁志林  公民  上海
    234、赵翠菊  公民  上海
    235、马珍余  公民  上海
    236、袁仁忠  公民  上海
    237、袁惠琴  公民  上海
    238、袁香荣  公民  上海
    239、李根妹  公民  上海
    240、陆泉宝  公民  上海
    241、张凤宝  公民  上海
    242、殷龙飞  公民  上海
    243、袁根兴  公民  上海
    244、施丽娟  公民  上海
    245、袁伟雄  公民  上海
    246、袁美祥  公民  上海
    247、黄    逸  公民  上海
    248、李玲群  公民  上海
    249、赵兰珍  公民  上海
    250、许勤国  公民  上海
    251、杨根群  公民  上海
    252、许群德  公民  上海
    253、超    麟  公民  上海
    254、超    敏  公民  上海
    255、顾美瑛  公民  上海
    256、薛德荣  公民  上海
    257、许依国  公民  上海
    258、顾志龙  公民  上海
    259、许伟荣  公民  上海
    260、许正国  公民  上海
    261、赵来发  公民  上海
    262、许仁德  公民  上海
    263、马月新  公民  上海
    264、王小金  公民  上海
    265、许文彪  公民  上海
    266、许惠忠  公民  上海
    267、沈志垣  公民  上海
    268、马中联  公民  上海
    269、宋耀忠  公民  上海
    270、许兆祥  公民  上海
    271、许文新  公民  上海
    272、马盛明  公民  上海
    273、马中亚  公民  上海
    274、朱    凤  公民  上海
    275、奚士敏  公民  上海
    276、许建兴  公民  上海
    277、叶振荣  公民  上海
    278、叶振修  公民  上海
    279、瞿富珍  公民  上海
    280、瞿国兴  公民  上海
    281、叶根结  公民  上海
    282、张建中  公民 上海
    283、张建华  公民  上海
    284、张宝龙  公民  上海
    285、张志龙  公民  上海
    286、杨秀良  公民  上海
    287、杨均良  公民  上海
    288、杨金弟  公民  上海
    289、王内娣  公民  上海
    290、陶耀忠  公民  上海
    291、朱美芳  公民  上海
    292、杨树国  公民  上海
    293、许荣国  公民  上海
    294、许金国  公民  上海
    295、许琴国  公民  上海
    296、许国民  公民  上海
    297、许绍龙  公民  上海
    298、许绍民  公民  上海
    299、顾月珍  公民  上海
    300、许    英  公民  上海
    301、朱翠珍  公民  上海
    302、王玉华  公民  上海
    303、马明德  公民  上海
    304、庄国卫  公民  上海
    305、庄卫忠  公民  上海
    306、顾志高  公民  上海
    307、顾    明  公民  上海
    308、马宝囡  公民  上海
    309、许江娴  公民  上海
    310、许卫华  公民  上海
    311、杨凤珍  公民  上海
    312、赵材昌  公民  上海
    313、赵材勇  公民  上海
    314、赵爱兵  公民  上海
    315、顾智娟  公民  上海
    316、金云根  公民  上海
    317、陶国昌  公民  上海
    318、赵材敏  公民  上海
    319、张月明  公民  上海
    320、张建浩  公民 上海
    321、陶跃君  公民  上海
    322、陶国安  公民  上海
    323、金金宝  公民  上海
    324、许玉良  公民  上海
    325、庄建宝  公民  上海
    326、顾志强  公民  上海
    327、许沈琴  公民  上海
    328、许金国  公民  上海
    329、许裕明  公民  上海
    330、陆建芳  公民  上海
    331、宋耀良  公民  上海
    332、马凤群  公民  上海
    333、许嘉龙  公民  上海
    334、徐丽英  公民  上海
    335、吴悦青  公民  上海
    336、许仁良  公民  上海
    337、顾    兵  公民  上海
    338、顾    祥  公民  上海
    339、许依亭  公民  上海
    340、许顺兴  公民  上海
    341、许娣英  公民  上海
    342、叶银初  公民  上海
    343、陈杏宝  公民  上海
    344、龚佩萍  公民  上海
    345、徐兰亭  公民  上海
    346、杨三宝  公民  上海
    347、龚祁林  公民  上海
    348、蒋龙根  公民  上海
    349、庄震球  公民  上海
    350、顾荣芳  公民  上海
    351、庄有谊  公民  上海
    352、庄志成  公民  上海
    353、杨丽珍  公民  上海
    354、杨美珍  公民  上海
    355、赵红萍  公民  上海
    356、卜志勋  公民  上海
    357、卜志刚  公民  上海
    358、许海解  公民  上海
    359、许惠余  公民  上海
    360、赵材坤  公民  上海
    361、陆玲娣  公民  上海
    362、袁耀芳  公民  上海
    363、马德忠  公民  上海
    364、许隆祥  公民  上海
    365、胡赵梅  公民  上海
    366、盛惠娟  公民  上海
    367、庄卫昱  公民  上海
    368、许国昌  公民  上海
    369、庄卫国  公民  上海
    370、赵才盛  公民  上海
    371、陶仁初  公民  上海
    372、宋斌册  公民  上海
    373、徐锡娣  公民  上海
    344、杨三妹  公民  上海
    375、陆金娣  公民  上海
    376、许叔良  公民  上海
    377、张    溶  公民  上海
    378、沈志英  公民  上海
    379、刘人杰  公民  上海
    380、孙小琴  公民  上海
    381、侯    帅  公民  河南
    382、闫麦秀  公民  河南
    383、陆聪利  公民  河南
    384、方    言  公民  河南
    385、王玉琴  公民  河南
    386、岳    三  公民  河南
    387、赵    健  公民  上海
    388、夏天庆辉公民流亡
    389、许海凤  公民  江苏
    390、何凤珠  公民  江苏
    391、王金娣  公民  江苏
    392、周静娟  公民  江苏
    393、陆显云  公民  湖南
    394、石玉林  公民  湖北
    395、曾洁珊  公民  广东
    396、杨子立  公民  北京
    397、徐    琳  公民  广东
    398、张向忠  公民  山东
    399、张五洲  公民  湖北
    400、张唯楚  公民  湖北
    401、 李小玲 公民  广东

  • 广西北海许坤抗强拆再次被抓后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1/18日消息:今日上午9点多,当地政府强拆队用挖掘机把许坤家门前的路挖得稀烂。此时许坤正好从外面回家,见此情景,用手机拍摄了一张照片。强拆人员立即将许坤抓走,许坤当时并未反抗。许坤家人马上报警,110出警来到现场。
     
    许坤家人问:为什么强拆人员可以随便抓人?110称:强拆人员中,有一些是便衣警察,可以即时处置突发事件。既然你们已经报警,这就是我们的回答。
     
    目前,许坤的电话已经无法拨通,处于失联状态。
     
    广西北海白虎头村在著名银滩景区内,其商业价值被政府和企业觑觎。2006至2007年间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原村委主任冯坤擅自签署卖地文书,将白虎头村全部土地700余亩出让给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作商业开发,此举引发村民强烈不满。
     
    2008年8月,新选村委会主任许坤带领村民寻求法律途径维权,2009年,他被开除党籍,先后被威胁、监视等。2010年5月,许坤被北海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1年4月29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宣读了对许坤的判决结果,他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20万元。另外两位和许坤同村的维权代表高世福、张春琼也被以"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15万元。 
     
    北海市公安局电话:0779-2091114
     
    银海区分局:0779-3217099
     
    银滩派出所:0779-3881070

    图片来源网络

  • 律师为熊飞骏申请取保候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5消息]本网1月5日获悉,张金武律师连续两天会见熊飞骏,并向湖北红安警方递交了取保候审材料。
     
    当地知情人士蒙先生介绍,1月3日,张金武律师到红安县看守所会见熊飞骏,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二天,到红安县公安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承办警官表示,会及时请示并在法定时间内答复。
     
    递交取保申请后,张金武律师再次到看守所会见熊飞骏。据蒙先生讲述,熊飞骏身体状况良好,他对隋牧清、张科科两位律师此前的法律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表示感谢。
     
    蒙先生透露,熊飞骏这次入狱,与未经出版部门许可,自行印刷个人书籍有关。而早期介入案件的隋牧清律师则担心,当局可能会加控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
     
    现年52岁的熊飞骏是湖北红安人,本名熊应学,异议作家。著有《历史在这里哭泣》、《中国在这里反思》、《中国近代史的前车之鉴》等多部著作。近年来,他常在网络上发表涉及民主宪政的文章,有大量拥趸。
     
     
    2016年12月8日,熊飞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红安县看守所,他的助理及一名武汉的印刷商,也同时遭到拘捕。

  • 异议诗人王藏再遭当局逼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12消息]今日(1月12日)上午有网友发出紧急呼吁,称房东再次逼迫王藏搬迁并企图动粗,号召朋友们立即赶去声援。

    本网今日致电王藏时,他还在与房东据理力争。他表示,到宋庄艺术区几年来,已经被迫搬家8次。目前租住的房子,位于宋庄艺术区政府路泰隆公寓外10号,与房东签了五年合同,仅住了1年多。 几天来,房东多次到王藏的工作室要求立即搬离,对方告知,搬迁是派出所和村委会的要求,不然就要拆除房子,并称“上面的意思是,你们未来最好还是离开北京,不然还会被驱赶。”

    11日,王藏在网上发布声明,拒绝与当局妥协。他称,“如果谁要在寒冬腊月让我妻儿无处安身,我必尽一个男人最后一丝尊严,让人权迫害的凶手付出代价。我此前忍过多次,这次坚决不搬,坚决不会再容忍对我妻儿的任何违法犯罪恶行”。

     有评论认为,这次逼迁与王藏近期创作一系列涉及雾霾,和讽刺习近平的画作有关。上一次被逼迁是2016年6月,王藏在“六四期间”被软禁多日之后,辖区派出所甚至以“家破人亡”来威胁他。据悉,当年3月,德国总统高克访华,期间曾与王藏会晤。

    王藏生于1985年,异议诗人,影视编剧。主要作品包括《小王子语录》、《血色格桑花》、《没有墓碑的墓志铭》等。大学期间即因发表异议文章,受到学校及警方施压。2012年入驻北京宋庄艺术区,在创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维权活动。2014年10日,因在网上发布撑黄伞照片,并举办诗歌朗诵会声援“香港占中”,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个月,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去年10月,获国际独立中文笔会颁发“2016年度自由写作奖”。颁奖词称,王藏的文学写作,尤其是他的诗歌成就,证明作为个体在面对专制的野蛮和颟顸时,所迸发出的强大词语能量。

  • 苏州908大抓捕:陆国英解聘律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9消息]黄志强律师今日(1月9日)到江苏常熟市公安局,要求送达陆国英解除律师委托的申明,对方同意出示但不允许带走。
     
    申明内容摘录如下:本人陆国英因与黄志强律师不相识,为了家庭考虑不聘请黄志强作为我的代理律师,声明人陆国英,2016年12月9日。黄志强认为该申明并不是陆国英真实意思的表达,并表示将继续以辩护人的身份履行职责。
     
    去年12月7日,黄志强曾到常熟市公安局要求会见陆国英,二天后得到答复称,陆国英已经写了解除律师委托的申明。但警方一直未向黄志强送达。
     
    同年12月3日,陆国英的另一名辩护律师萧云阳收到警方答复,称陆国英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拒绝律师会见及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据报道,陆国英是 “908苏州大抓捕案”被拘捕者之一。从去年9月8日开始的两个月内,至少有十一名维权人士陆续被苏州、常熟警方拘捕。目前十一人全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关押地点不明。其中,戈觉平(网名:奔博,陆国英丈夫)、顾义民两人被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倪金芳、陆国英、王婉平、朱雪英、吴其和、徐春玲、王明贤、邢佳(邢介忠)等八人被指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胡诚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多名律师前往要求会见“908苏州大抓捕案”当事人,均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拒绝。

  • 709谢阳案:辩护律师取得起诉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5消息]1月4日,刘正清律师到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办理谢阳案的相关法律手续,并顺利取得起诉书。经办法官称,由于案件积压太多,谢阳案春节前不会开庭。
     
    《起诉书》显示,谢阳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其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四个具体事实包括:
    1、注册两个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大量攻击政府及现行体制的言论”。
    2、代理谢文飞案期间,发表《谢阳会见谢文飞》一文,号召大家一起努力结束独裁统治。
    3、黑龙江庆安“徐纯和案”发生后,到当地“恶意炒作”。
    4、在广西南宁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被对方当事人群殴后,“通过抹黑政府形象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
    此外,“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具体事实是: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莲湖村征地案时,“煽动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对抗法庭决定”。
     
    谢阳是湖南邵阳人,1972年出生,著名人权律师,常年代理公权力侵害案件,并多次参与维权行动,包括探访陈光诚和声援黑龙江建三江被拘律师等。2015年7月,被长沙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抓捕,目前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期间,曾多次传出遭受严重酷刑的消息。
     
    2016年11月21日,在被关押16个月后,谢阳首次获准会见律师,在押送至会见室途中,被狱警袁进殴打。12月16日,长沙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将他起诉至法院。

  • 屠夫吴淦案已被起诉至法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3消息]著名维权人士吴淦(屠夫)涉“寻衅滋事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已经被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
     
    葛永喜律师1月3日上午,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吴淦案辩护材料,经办法官认为手续齐全,并称会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当天下午,葛永喜赶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吴淦,遭到拒绝。
     
    葛永喜在其个人网络平台上表示,看守所告知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须待法院确认我的辩护人身份后才能会见,经理论无效后,本人前往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投诉控告看守所侵害律师执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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