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上午,著名人权律师马连顺、覃永沛二位律师,根据宜昌市石玉林先生收到的盖有武汉市公安局公章的“2015年8月26日——武公(国)询通字【2015】04号”内容含有“我局正在办理秦永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书面通知,前往武汉市政法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及看守所等单位,寻找(注册中)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的下落,并要求会见秦永敏先生。然而众单位均查看律师证件后,拒收当事人的委托书等齐全的法律手续,律师进入各单位大门,只允许在传达室由保安通过系统查询,以上单位均回答没有秦永敏其人,不知道其事,二位律师要求会见自然也遭拒绝!
众所周知,中国坐牢时间最长的政治异见人士之一的秦永敏先生,从1970年到2015年,45年间被非法抓捕、非法拘禁45次,失去自由超过23个寒暑,被世人称为“中国的良心”和“坐牢皇”。他的最近一次销声匿迹是2015年1月19日至今已10个多月,与他同时被失踪的还有他的妻子赵素利女士。
今年4月16日赵素利的三个姐姐在人权律师马连顺陪同下,到武汉当局相关部门查询秦永敏夫妇的下落,相关部门均否认秦永敏夫妇失踪与他们有关,遂于当地新沟桥派出所报案,警号为033147的朱姓女警当时做了记录但拒绝出具《受案通知》或者拍照(一个她写的正记录我们反映情况时的镜头)。后来在他们多次抗争下,武汉市维稳办才口头承认秦永敏夫妇在当局手里,但拒绝亲属要求探视或语音通讯以证实其亲人存活安好的要求。最后,几个妻姐给妹妹赵素利书信请国保人员代为转交,结果他们还是以流氓式口头告知秦yong敏的妻子不愿给姐姐们回信为由,劝其姐姐们离开武汉,与其同时,加大了用国家黑社会模式24小时便衣跟踪、恐吓三姐妹,连上厕所门外均有便衣把守,直至将其逼出武汉!
8月26日,武汉市公安局传询湖北宜昌维权人士石玉林先生时,“依法”治国的中国政府才在秦永敏夫妇被失踪7个多月后第一次变相书面承认秦永敏夫妇是被当局拘押,然而至今秦永敏夫妇的家属还均未收到任何权力部门拘留、逮捕或者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任何书面通知。今天在两位律师在已有武汉市公安局书面文件为证的情况下,亲自赶到武汉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依法治国的党国多个部门居然还是无耻地抵赖其非法剥夺、绑架秦永敏、赵素利两位公民的事实!
注册中的中国人权观察举办人对中共武汉当局任意践踏公民人身安全和自由的非人道、黑社会化手段表示异常愤慨!
我们中国人权观察举办人根据联合国《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法案郑重声明:
强烈谴责中共武汉当局的土匪行径,要求立即释放我们的负责人——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秦永敏夫妇!还秦永敏夫妇人权和自由!
强烈要求对那些依据党规党法或未按司法程序规定强迫公民失踪达到迫害和恐吓争取民主自由公民的目的,对侵害维护公民权益的任何一级党国机关及其人员的侵权行径进行公开披露,对不法官员坚决罢免并交予人权调查、起诉、严惩不贷!!!
对于秦永敏夫妇遭受的不法侵害和损失应予以公开道歉和赔偿!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代理秘书长: 徐秦,电话18952773815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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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观察团队(注册中):第三十号文告——还秦永敏夫妇
民生观察关于街头运动践行者谢文飞庭审的声明
11月19日、20日,南方街头运动抗争践行者谢文飞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将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民生观察”对当局以言治罪,迫害人权捍卫者,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行径予以严正谴责。
谢文飞 ,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是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民间知名人权捍卫者,在押良心犯。谢文飞是南方街头运动进行公民抗争的积极践行者,近年来经常活跃于街头广场,就各种社会事件举牌抗议和呼吁民主自由的抗争行动,故而遭到当局的多次打压和拘留:
2013年9月30日,谢文飞在广州街头打出“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中国”的横幅,事后被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
2014年4月,谢文飞在街头公开举牌纪念为自由抗争而被枪决的林昭。
2014年5月5日,因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谢文飞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佛山禅诚区看守所,事由是“纪念林昭和曹顺利”,30天后释放。
2014年6月26日,谢文飞在广州市的窖口车站附近,举牌发起寻找张圣雨的活动,当场被石围派出所的警察带走,之后以“扰乱秩序罪”拘留7天。
2014年香港“占中”行动开始之后,谢文飞于9月27日发表《告香港同胞书》,称自己不够香港人勇敢,“你们在街上被披着警察制服的暴徒围攻,我却只能躲在屋子里,通过手机在网路上关注你们,为你们呐喊。”谢文飞还在《告香港同胞书》中写道“我相信有一天,我们会有千千万万的人一起走向广场并肩战斗”。
10月3日上午,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等人穿着黑衫在广州街头拉起了“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声援香港“占中”。当天晚上,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等人就被抓,随后被刑拘。2014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5年5月12日,广州巿检察院将谢文飞、王默案向广州巿中级法院提起公诉。11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向谢文飞、王默家属及律师发出通知,两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11月19日、20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
谢文飞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将四肢固定在一个直径为8厘米左右的铁环内)的体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后又实施了「八字镣」(将手铐与脚铐连在一起,人行走时只能靠蹦、跳)。
中国近几年的社会运动呈现向下流动的下沉趋势,以草根底层为主体的政治性抗争成为社会运动的主要力量,精通网络工具的年青一代在基本民主权利的追求下借助网络新媒体完成了观念的传播与行动的参与,谢文飞就是网络时代年轻一代觉醒后积极参与街头活动进行公民抗争、践行公民权利的优秀代表。谢文飞以良知和勇气身体力行进行街头抗争的方式唤醒民众的群体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激励民众走出沉默参与政治实践公民权利,主动表达,主动抗争。即使被捕后,在看守所仍然一直高喊声援占中的口号。对当局控予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轻蔑回应说:“罪无可恕是暴政,我本男儿誓不从。”
“民生观察”强烈关注谢文飞庭审案,这位勇敢的年轻抗争践行者理应被外界更多关注和声援。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等街头运动践行者,停止一切践踏人权的行径。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11/19张皖荷被关押五个月无消息 民生观察提请各界关注
张皖荷本名张卫红,是常住上海的杭州人。早在2013年9月张皖荷就与知名维权人士刘沙沙一起,前往江西省新余市的看守所声援独立参选人刘萍女士和被控“非法集会”的李思华、魏忠平等维权人士,并在新余市的中心公园门前,举牌抗议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刑拘上述维权人士的恶劣行径。
2014年4月29日20余名公民在广州聚餐纪念林昭,其中张皖荷于当晚12点左右被警察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0天之后,在5月30日获释并被遣送出广州后恢复人身自由。2014年9月6日因发起广州白云山“裸奔”为系狱民主维权人士募捐的活动,张皖荷再次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于10月7日获释。
尽管多次受到当局打压,但这位勇敢的女性从未表现出退缩的迹象,在维权朋友面前她总是直言不讳地批评社会的不公。在“庆安枪击案”发生后不久,张皖荷女士不仅冲在第一线,前往庆安火车站和县政府进行一系列抗议活动,在街头向民众宣讲“枪击案”的暴戾残忍与良知沦丧。她还作为“公民追责员”在网上发表公开声明,义正言辞地谴责了当局草菅人命并企图掩盖事件真相的行为,让更多的人们听到了官媒喉舌之外的质疑声音。尽管随着这一话题性事件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但张皖荷等维权人士一系列抗争行动仍然让当局恐惧地看到了民间不容小觑的力量。从建三江事件到唐荆陵案开庭,民间已经形成了这种抗争的套路——当局认为已经到了对这种趋势进行清场镇压的时候。
中国官方新华社于2015年6月21日刊登《翟岩民、刘建军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的文章,以6月15日,访民前往山东潍坊中级人民法院举牌一事为例,指翟岩民是“访民经纪人”。文章细数翟岩民组织访民闹事以谋取利益的经过,并把翟岩民等人的行为称作“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之实的违法犯罪链条。彼此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与此同时,央视也制作了一辑长达22分钟的新闻节目,并在节目中让翟岩民以及刘建军分别“认罪悔过”。
据山东维权人士向本工作室介绍, 张皖荷等十多人正是6月14日到达潍坊,15日在潍坊中级法院围观声援当地一起徐姓人员的案件开庭时被抓的,当时一同被刑拘的李延香等维权上访人早已获释,但张皖荷至今仍没有被释放的消息。
据悉,张皖荷现关在潍坊市看守所,曾有人士给其送衣服未果。因“翟岩民” 所谓专案被抓捕至今,张皖荷已被关押整五个月的时间了,据有关人士估计,其罪名不外乎“寻衅滋事”或“扰乱公共秩序”,但目前尚无法得知其家属有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也不清楚是否有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中国的法律规定羁押期限不能超过37天,但张皖荷的情况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期限。显然这种酷刑已成为当局迫害维权人士常用的手段,这不仅对受到羁押的人士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与此同时也让他们的家人陷入巨大的不幸与深刻的绝望之中。
民生观察工作室关切张皖荷女士正在遭遇的超期羁押的情况,并呼吁当局停止这种非法行为,尽快释放张皖荷等一切尚在非法拘禁中的维权人士。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11/16
山东烟台栖霞市慕作祥被以“寻衅滋事罪” 批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1月16日消息: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的访民慕作祥,因10月27日底再次前往北京上访,被栖霞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于11月1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执行逮捕。
慕作祥曾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抵制乡镇的土地征收做法而遭受打压,反抗中差点被对方打死,从此而走上了上访的艰难道路。他曾经去河南焦作声援过张小玉,几个月前曾因参加山东省大集访而被刑事拘留过一个月,出来后不屈不挠的继续上访。
据慕的妻子孙女士介绍,慕作祥的坚持惹恼了地方,10月底被刑拘半个月后,对他实施了正式逮捕(逮捕证附后),但警方至今未提供刑事拘留通知书。孙女士正在跟维权人士接触,积极寻找代理律师,并于今天前往看守所。
除了慕作祥先生之外,已知山东近期因上访而被批捕的访民还有林秀丽、商金芳、徐红和韩淑英。
民生观察关于广州民主人士刘远东遭受不人道待遇的声明

民生观察工作室严重关注,广州知名民主人士、南方街头运动推动者刘远东先生在看守所长期得不到放风,身心遭受损害的不人道待遇。
根据刘远东的辩护律师刘正清的情况通报,刘远东自2013年3月10日被关押到广州天河看守所以来,已超过两年半没有过放风、没有见过太阳。刘远东所在的B213仓号空间狭小,挤满了人,不足40平方米就关了35个人,有时达40人。刘远东二年多来经常不是拉肚子就是便秘,肠胃病很严重,又没完没了患皮肤病,失眠症状很严重,常焦虑恐惧,吃的东西很差,连乞丐都不想吃,曾经抓了一个流浪汉进来,该流浪汉宁愿在外面流浪也不想呆在这里。仓里经常有人在这里变成四肢无力,站都站不起来,去年这里就死了二个人。刘远东从来就没有收到过一封信,自己写的信也发不出去,现在记忆力、注意力、智商都大大降低了,反应也迟钝了。
现年37岁的刘远东是广东梅州人,华南农业大学毕业后在广州开始自己创业,拥有一家生物科技公司。2011年刘远东开始有意识的推动街头抗争活动,长期用并不宽裕的创业资金赞助社会进步运动,并多次亲自参与街头民运。2013年1月7日刘远东参与声援《南方周末》行动,在广州南方报业集团门口举牌、演讲,呼吁结束专制制度,建立民主中国。2013年2月23日刘远东在广州参加一个政治集会后,被警方以非法集会的罪名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被以抽逃资金罪转为刑事拘留。
2013年12月5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及“虚报注册资本罪”正式起诉刘远东,起诉书称刘远东2013年1月7日在广州南方报业集团门口,采取举牌、演讲方式吸引大批民众围观,聚集人员最多时达数百人,并阻碍民警执法,“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起诉书指刘远东当天晚间联系到更多人,并鼓励他们到南方报业集团外“非法集会”,1月8日和1月9日,南方报业接团外都有声援活动,其中刘远东参加了1月9日的声援。刘远东还被控“虚报注册资本罪”,指他名下的广东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注册代理公司协助注册后,抽走注册资本。广州天河法院2014年1月24日开庭审理了刘远东案,成为《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首位因声援南周而受审的民主活动人士。开庭当天,美国等西方国家驻广州的外交官到场表达关注,众多公民去到法院现场声援表达对刘远东从事民主活动的支持,当天被警方带走的声援公民就有40多人。刘远东案庭审至今已超过一年半,至今没有宣判,致使刘远东一直被关押在天河看守所。
刘远东在看守所长期得不到放风,身心遭受损害的情况严重违反政府必须要保障嫌疑人、犯人不受到虐待或者不人道待遇的国际法,也违反中国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和规定。中国国务院《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每日应当有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中国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居住的监室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二平方米”。
民生观察工作室注意到,对刘远东的抓捕是镇压广州活跃民主活动人士的开端,及后郭飞雄、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袁小华、袁奉初、谢文飞、张圣雨等人先后被捕,广州这座自由城市已成为当局肆意打压、抓捕良心犯的重灾区。同时郭飞雄等人在押期间也受到长期得不到放风等虐待。
民生观察工作室强烈关注刘远东等民主人士所受到的不人道待遇,并为此呼吁如下:
1.刘远东在被关押期间应确保其人身安全和人道待遇,保障其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2.当局必须履行国际人权准则,保障所有被羁押良心犯的一切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3.当局必须正视人权状况持续恶化的现实,停止一切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行为,无条件释放刘远东等所有在押良心犯。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10/21
吉林伊通访民邹金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5消息: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访民邹金因在京上访,9月4日当地政府将其截回原籍后被伊通满族自治县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现关押在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据悉,邹金是2015年9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房山区马厂村公交站点被北京警察抓走送往久敬庄,被当地政府从久敬庄劫走押送回原籍派出所,所长对他讲,政府对你多年在北京告黑监狱的事很恼火,现在我们在等指令,你要做好思想准备。邹金是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人,因为得罪了村里的治保主任遭诬告,被乡派出所非法拘禁,他的妻子因惊吓导致精神病复发投河自尽。邹金为此逐级上访到北京,2007年被关进吉林省四平市政府开在北京市房山区的黑监狱,被毒打致三根肋骨骨折致残,遂开始状告黑监狱至今。2008年邹金还被以非法上访的罪名劳教2年,释放后继续上访遭多次殴打、关押。
基督徒民主人士胡石根失踪44天 民生观察呼吁各界关注
7月10日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长老、民主人士胡石根与另两名信众戈平(勾洪国)、刘永平,在原计划前往参加教会聚会时,与外界失去联系。随后几日,勾洪国、刘永平分别被天津警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而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而胡石根与外界失联至今已经44天,杳无音讯。民生观察对胡石根失踪事件表示强烈关注!
胡石根先生失踪这已不是第一次。2011年春,网传“茉莉花革命事件”时间,在全国警方掀起大规模抓捕运动时,胡石根先生也一度失踪,后外界知道其被警方戴黑头套,被殴打、威胁,被秘密关押。当然,自从2008年胡石根先生出狱至今,在中国所谓一些重大而敏感时期,他失踪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尽管如此,这次在中共元首将访美前夕,中国忽然发生诡异的“7.10”对律师与维权人士的大抓捕,其中原因有待未来历史拆解,但一个公民无端失踪如此长的时间,的确注解着一个社会公民生命安全与人身自由权利的缺失。当然,值得引起各界关注。
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于江西南昌,1978年中国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经历并参与了80年代高校选举与启蒙,毕业后成为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的讲师。亲历“89反腐爱国运动”。1991年,在“六四屠杀”后的红色恐怖之下,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还组建了外围组织——“中华进步同盟”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1992年,胡石根打算在当年的6月间到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派发传单,以抗议“六四事件”的镇压和纪念“六四死难者”。结果胡石根在1992年5月27日因被人举报计划在天安门广场用航模飞机撒传单而被捕。
1994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服刑期间,曾经有传胡石根病危。胡石根于2005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减刑,最终在2008年8月26日,服刑16年之后刑满出狱。
出狱后,胡石根继续追求推进中国人权、法治与民主的理想,关注并积极参与全国一些维权与公民活动,并信仰基督教,成为家族教会的传道人。也因此,胡石根先生一直受到当局的严密监控与传唤、软禁、失踪等等迫害。
2011年11月21日中午,胡石根骑自行车回家,被一骑电动摩托车撞飞,所幸并无大碍,只是膝盖受伤,撞人者扬长而去。
2012年3月3日是全国“两会”开始日,北京异议人士胡石根等全面受到监控。
2014年5月3日,胡石根因参加“六四纪念研讨会”被传唤并刑拘,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人权律师浦志强﹑学者徐友渔、80后作家刘荻以及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同年6月5日获得释放。
今年7月10日,胡石根计划参加家庭才会例行聚会而再度失踪,并且在近一个半月中,没有任何机构出来对此表示负责,也没有通知其家属亲友。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工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人权捍卫者宣言》也规定:“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1.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强迫失踪问题国际公约》明确指出:“任何人都享有不遭受强迫失踪的权利,受害人有得到司法公正和赔偿的权利”,且“认识到强迫失踪的极端严重性,认为它是一项罪行,且在国际法界定的某些情况下,构成危害人类罪”;中国《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
一个追求民主法治,致力推进中国人权改善,而信奉基督教和平与爱的公民胡石根,不仅曾经被判重刑,出狱后也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而长期遭到骚扰、迫害,现在又如此长时间地失踪。这充分说明中国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形同虚设。为此我们呼吁各界人权组织关注胡石根先生的失踪情况,也呼吁中国政府切实履行依法治国承诺,真正承担起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与自由的责任,尽快查清胡石根先生失踪根由,并为胡石根讨还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年8月24日
自由胡石根
漫话人权————“殃视审判”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从2015年7月开始,本工作室开始推出“漫话人权”系列漫画,继续用漫画的方式关注中国的各种人权问题。本期推出的“殃视审判”是第一期,所谓“殃视审判”指法院还未审理判决,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官办媒体就违反法律规定大肆报道、渲染当事人的各种“罪行”,充当政治宣传工具。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立刻无罪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
今天(6月19日)上午,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子”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局以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为由,不许家属及公民前往旁听,并以软禁、强迫旅游等形式限制大批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前往声援三君子案。案件审理中存在诸多违反现行司法程序的方面,最后当事人当庭解聘代理律师,使庭审无法继续,法院作出休庭与择日再审的决定。“民生观察”对广东当局以言治罪,迫害人权捍卫者,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行径予以严正谴责。
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被广州国保从家中带走并抄家,后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他们,关押于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三人被警方变更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几度退回补充侦查。当局指控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从2006年开始非法组织聚会,宣传推广印度甘地精神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策划公民参与赎回选票行动,“四 二九”前往苏州举行林昭纪念日等公民不合作抗命行动。但对侦察阶段警方指控唐荆陵律师等人推动的捍卫农民权益普惠制养老金行动,五八三劳工权益行动,疫苗受害者行动等则只字不提。起诉书中特别对唐袁王三人大规模印刷与传播吉恩夏普等人的五本(《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思考》、《粉碎邪恶轴心》、《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行动战略规化指南》)关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书籍,归纳198种公民运动的抗争方法,从策略和理论方法上提高与指导公民社会运动,显得极为忌恨,而将这些理论与思想传播作为指控的主要罪证。
唐荆陵1971年12月出生于湖北省荆州市弥市镇,199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分配到广东工作后,获得了律师资格,投身于人权事业,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致力于通过非暴力行动改变中国,是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2004年7月,唐荆陵介入东莞兴昂劳工骚乱案件。在唐的努力下,案件中被羁押超过9个月的10名劳工被告全部被缓刑释放并取得“人道补助”;2005年8月,唐荆陵介入著名的太石村罢免事件。担任因参与罢免被迫害村民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同年11月,唐荆陵所在律师所在政治压力下解除了律师聘用合同,随后广东司法当局还吊销了唐荆陵的律师执照;2006年,唐荆陵发起中国公民不合作——赎回选票行动,正式提出“选票里面出政权”的理念,倡导通过非暴力行动改变中国;2007年4月,唐荆陵发起六四静思节行动,倡议中国公民或者支持人士通过自行接受“六四”为个人纪念日,并努力通过各种必要和合宜的方法推广该行动直到“六四”成为国家的纪念日为止;2010年6月旅行国内多地,动员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为发起“我要直选行动”做准备;2010年8月和一些劳工维权人士和机构发起“我的583行动”(即一周五天工作,每天八小时,每月最低工资三千元),以推动提高劳工待遇和自组织水平;2006-2009年,代理新会疫苗受害儿童追究相关生产单位和疫苗分配部门的产品责任,协助受害家长提出建立疫苗受害家庭的救济和保障机制的倡议;2009年10月1日,发起5千天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2010年底中东地区茉莉花革命兴起,中国国内人权活动者被当局大规模拘禁。唐荆陵于2011年2月22日被当局带走,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拘押,受到酷刑迫害,至同年8月被当局强送回湖北老家。期间,唐荆陵夫人亦被当局非法软禁在家至8月;2011年12月16日,唐荆陵赴乌坎观摩和学习当地村民抗争行动,回广州后再度被当局传讯。之后几年,唐荆陵奔波于中国维权第一线,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法治的进步。
袁新亭,1971年5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因长期参与推动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工作多次被警方施压而解除,租住处受到骚扰,本人经常被监控、软禁、传唤、拘押。
王清营,1982年3月1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基督徒,大学教师。2006起与唐荆陵等人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事业。2008年,参与NGO组织汶川地震救灾救援工作。2009年,王清营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授经济学,并担任厚德部班主任、教师。因在《零八宪章》上签字,及其曾与唐荆陵以及广东资深网络评论人士北风、中文笔会广州会员野渡等人,一起穿上印有“一党独裁、遍地是灾”,“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文字,配有自由女神图像的文化衫一同出游爬白云山,遭到警方扣押。此后国保屡次找学校调查,学校害怕而要求王辞职。房东亦受居委会打招呼,赶王离开。王清营长期来投身于中国公民运动第一线,成为南方推动中国人权民主运动的街头行动派的主要成员,也因此多年来经常遭到当地警方的监控、软禁、传唤、拘押。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子”多年来在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上具体从事了如下一系列工作:反暴力方面,对强拆房屋、强征土地、强制计生、强行火化、城管施暴等进行声讨、研究与法援;倡导六四静思节行动,即以静思方式纪念六四;发起网络MZ行动,即网名以MZ标注代表民主;组织赎回选票行动;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即预设中国专制政权还能维持十年,然后不断倒计时,在网络上一天天地数;自由民主文化衫行动,即将宣传自由民主的口号印在衣服上,穿着上街; 429林昭纪念日悼念 ,即4.29日集体到林昭墓前悼念;583行动,即要求工人5天8小时月薪3000元待遇;民心片行动,即向政治犯寄送明信片;普惠制基本养老金;废除户籍隔离;平等待遇,即军转、民师、下岗、同工同酬;关注疫苗安全、精神病强制收治滥用;反奴工蓝丝带行动;清除洗脑教育;废除退休双轨制;接力签名救援行动,即黄丝带行动;模拟公投、五区公投(香港);反岐视(乙肝、残疾、妇女权益等);反盘剥(出租车、公营事业、乱收费);反垄断(开放投资);土房运动;非暴力普选八条;宣传推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等等。三君子在人权民主方面的努力,促进了中国公民运动的发展,壮大了公民社会,活跃了南方街头行动。因此,招致广东当局的长期的打压迫害。最后,广东司法当局居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三君子拘押。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为推动中国人权民主法治进步所做的工作,是完全符合中华民族发展需要,符合人类历史进步,是合法、合理而正义的事业,广东当局对三君子的拘押指控与审判是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 1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 5 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 和平聚会或集会”;第 6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 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 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c) 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也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并且违反中共新领导集团宣示的尊重宪法、建设法治国家,落实“四个全面”,要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与反对腐败、保障人权等的精神。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子”,对他们遭到的迫害给予国家赔偿。追究那些制造这次人权侵害事件的有关部门与个人的法律责任,以惩戒那些无视人权、践踏人权的行径;
二、清理全国冤假错案,释放所有因践行宪法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公民,切实落实依法治国;
三、开启以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实现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的梦想。
2015年6月19日
民生观察对公民立案难的专项监察(2015年5月18日至24日)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投诉无门现象仍普遍存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5月25日按:起诉权简称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然而在中国,由于司法体制的原因,公民的诉权却经常难以保障。就在今年5月1日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各界普遍关心的“立案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周(2015年5月18日至24日),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对“立案难”等侵犯公民诉权的问题继续进行观察,“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当事人投诉无门等常见的“立案难”依然普遍存在。
公民依法起诉,却遭法院恐吓。上海公民沈佩兰在网上发帖表示,她在2015年5月22日前往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提起行政诉讼,该院非但不接收她的诉讼材料,却还遭到了保安的恐吓威胁。沈佩兰在网帖中说,她按照正常程序排队取号至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立案窗口却让她到“领导接待”窗口。在“领导接待”窗口,一名叫蒋宇娟、自称是领导的人,“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状一扔扬长而去,拒绝收我的诉状。过会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民生观察工作室目前尚不清楚沈佩兰这次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诉讼请求,而作为维权人士的沈佩兰在此之前曾遭到过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对于网帖中提到的蒋宇娟,民生观察工作室信息员在《闵行区政法综治网》看到,蒋宇娟被评为“忠诚敬业十佳业务标兵”,该文中称蒋宇娟“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但是在互联网上搜索“闵行 蒋宇娟”等关键词时却发现,网上不乏多宗对于蒋宇娟不接收材料、不立案不出文书等问题的申诉控告,其中一件则是早在2010年当事人金月花对蒋“渎职侵权”的控告。
浦东法院依然我行我素,律师电话投诉不立案无人接听。关注完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我们再来关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在此之前曾经关注过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拒绝接收上海公民冯正虎等人行政起诉材料,当天童凌还利用一整天的上班时间来对冯正虎进行所谓的“维稳劝导”,甚至不惜动用法院司法经费请冯正虎吃饭,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后来,当事人冯正虎也对于童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然而在5月21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乘希在微博上发消息称,她拨通了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的电话,准备投诉该庭法官周军违法不登记她的诉状、违法不立案的问题。童凌简单听完陈述后,却让郭乘希律师稍后再打。但当郭律师再打时,打了将近1个多小时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由于郭乘希律师当天还要赶飞机,只能暂时作罢。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查询了解,童凌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级别为“四级高级法官”。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依然普遍。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安徽省颍上县六十铺镇访民耿士奇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每次地方公安局拘留他都是依据的北京警方开出的训诫书,而他本人对此训诫并不知情,为此耿士奇把北京和地方警方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但是该院既不立案,也没有向耿士奇作出任何答复。
而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维权军转干部提起的行政诉讼,也遭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的对待。本周,一封署名为“郑州市在企军转干部”发布的《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不出具裁定的质疑》中表示,“法院不登记不立案也不出具裁定,理由是‘你们的问题是老问题,是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政策性问题’。法院不讲法,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做法,我们只有质疑!”
因被非法拘禁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然在推诿。江苏常州访民朱玉妹因去北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禁。朱玉妹的丈夫於纪兴于2009年9月18日到镇政府处要人,镇政府才出示了《告知书》。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制作《告知书》称,“由于朱玉妹在征地安置补偿得以合理解决的前提下,借故理由在国庆60周年重要敏感时期再次进京非法上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朱玉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朱玉妹因此被非法拘禁28天。朱玉妹认为,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行为违法,遂多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跑了三年多法院,至今尚未立案。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依然在推诿,没有就朱玉妹的起诉登记立案。朱玉妹表示,她会向上级法院反映,坚持要立案。民生观察工作室也将持续关注本案。
外嫁女权利遭剥夺,诉至法院被裁不予立案。江苏常州公民王小琍系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村民,在该村拆迁时还享受过拆迁安置待遇,但拆迁后她应当享受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却遭到了剥夺,理由是王小琍已经出嫁不能享有此待遇,并且经过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王小琍认为,武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确认表》的审核,故意将王小琍的名字排斥该表之外,是歧视妇女的体现,违反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于是,王小琍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该委员会。但武进区法院却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本周王小琍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被裁不予立案。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湖北黄石访民柯爱群因为她的丈夫罗克欢涉嫌被镇信访办干部殴打致死,镇领导为了掩盖真凶威逼恐吓她签了一份《赔偿协议》。事后柯爱群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赔偿协议》,但法院始终没有对该案立案审理。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柯爱群再次来到湖北省阳新县法院起诉,但得到的却是不予立案的裁定。
本周,另外一起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的案件,也同样遭到了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江苏常州的永兴庵有300多年历史,香火旺盛。据永兴庵负责人明和介绍,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政府看中此风水宝地,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欺骗他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将古庵拆除建商品房。然后,镇政府又诱惑明和去建一个没有批地手续的新庵。因新庵系违法建筑,随时会遭遇难以预料的恶果。所以,永兴庵方面于2015年5月4日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湖塘镇政府,请求确认原告与镇政府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无效。但武进区法院却同样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5月20日,原告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