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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文生妻子许艳再遭警方上门调查

    【民生观察2019年1月4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律师被捕就快满一年,但至今未有相关消息,当局一直不予批准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而家属至今亦未有获准探视的记录,唯一的消息则是知道余文生律师被羁押在江苏徐州市看守所,有关案件的点滴情况都是家属聘请的律师在向徐州当局交涉时无意间获知,当局始终未有主动向家属通报相关情况。

    新年伊始,余文生案未见曙光,家属却迎来警方的无故骚扰和调查质问。周五1月4日上午九点多,自称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的两男一女登门以核实情况为由准备与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谈话,但来人拒绝报出自己的姓名及具体工作部门,在未出示证件及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希望许艳女士配合,遭许女士拒绝。

    从许艳提供的视频看到,自称警察的人员在敲开大门后隔着防盗门表示要进入许艳住所,遭到许女士拒绝。许艳多次追问对方姓名及工作单位,但对方不予答复,只是强调要入屋谈话,并要求许艳配合他们的工作,但在许艳追问下拒不出示证件和文书。

    警方指,根据侦查结果显示,许艳女士准备在半个月后的1月19日(2018年1月19日清晨余文生律师在自家楼下被警方带走)发起“千里寻夫”的活动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许艳如实回答,并强调许艳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许艳女士表示,因为无法准确获知门外之人的具体身份,因此不敢开门。至于对方所指将于1月19日发生的”千里寻夫”活动,自己并不是很清楚,无法未卜先知确定半个月之后发生的事情,所以没办法回答,同时亦觉得无义务向不明身份的人回答任何问题。

    许艳还表示,余文生律师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以一句“口头传唤”而遭到强迫失踪,马上就满一年了,但家属和律师始终未见其人。自诩“依法治国”的公权力一直公然践踏法律,却要老百姓遵守法律,义务配合他们的工作,实在有些可笑。

    据称,警方早在几天前就以谈话的名义调查此事,今次已是第三次登门。另外,许艳女士早前通过邮局向余文生邮寄的明信片和御寒衣物均被退回,看守所的询问电话无人接听。

    公开消息显示,人权律师余文生,2018年1月19日清晨在住所楼下被北京警方强制传唤,后被以“妨害公务罪”抓捕,一星期后江苏徐州警方指定管辖此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历经多次延期和补充侦查,目前已被起诉。2018年11月21日,余文生律师获得2018年度“德法人权法治奖”。余文生羁押就快一年,但当局一直未获准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

    相关报道:余文生案再被延 家属律师未获通知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8/1109/18104.html

  • 武汉异议人士张毅遭警察殴打和虐待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12月30日,湖北武汉市异议人士张毅,被武汉市东西湖区闵姓国保及常青花园派出所警察高峰暴力殴打和虐待。

    据张毅的武汉好友王芳透露,12月30日,湖北武汉市异议人士张毅,因拒绝配合国保提出的非法维稳要求,在武汉市汉阳拦江路“罗鱼头”餐馆门旁的停车场门口,被武汉市东西湖区闵姓国保及常青花园派出所警察高峰,暴力拦截殴打。殴打完毕后,警方又将张毅抓回常青花园警局审讯,此时张毅告知警方因遭殴打胸口疼痛难忍,并且自己还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随身都携带着“亚洲心脏病医院”的急救卡。

    之后,警方将张毅带到“常青花园四医院”做检查,但是该院却不敢救治,警方随即准备把张毅带回派出所继续审讯,然而张毅此时任疼痛难忍,在一再要求救治的情况下,警方才将他送往“亚洲心脏病医院”急救。急救之后张毅被警方叫人抬回了常青花园派出所审讯,审讯结束后警方并没有释放张毅,而是将他送进派出所的留置室里关押了一夜。

    张毅反映,他被关押在派出所留置室的一整夜里,差点被活活冻死,因为武汉正在下大雪,夜晚气温在零下几度,而留置室里警察故意不给取暖,就连看守他的两名协警在裹着厚实被子的情况下都冻得瑟瑟发抖,张毅却没有保暖寝具,只身困在留置室的角落里饥寒交迫的度过了一整夜。张毅认为,这是警方故意在虐待折磨他,想把他冻死或冻伤,以报复他时常发表不同政见,给国保警察找麻烦的行为。张毅被关押了24小时后,于12月31日下午才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张毅拨打了“12389”警察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举报国保及派出所警察暴力殴打合法公民的违法举动。

    知情人透露,武汉异议人士张毅,在1989年时曾是武汉大学法律系学生,“八九学运”期间,作为武汉地区学生领袖之一的张毅在事后被当局控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获刑两年,在狱中遭到酷刑并导致一只耳朵永久性失聪。出狱后,张毅仍坚持不同政见,20多年来,他还一直坚持纪念“六四”及公民维权,张毅因此被维稳当局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2018年6月2日,张毅与家人一起到浙江千岛湖蜜山岛旅游,旅游期间,张毅在该岛上的刘澜波墓碑(淳安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处,用记号笔在面巾纸上写上“晓”字,后将写有“晓”字的面巾纸遮住刘澜波墓碑上的“澜”字,形成“刘晓波衣冠冢”的字样,以纪念已故知名异议人士刘晓波及“六四学运”,并对着墓碑进行自拍,后将自拍照片发至其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

    6月4日,淳安警方对尚在浙江千岛湖地区旅游的张毅以“寻衅滋事”罪名传唤,张毅从富阳区的酒店被淳安警方带走调查。翌日(6月5日),淳安警方继续以涉“寻衅滋事”的罪名将张毅刑事拘留,并延长羁押时间七日,期限至6月12日。6月12日,淳安警方发出《撤销案件决定书》,称”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此案(张毅涉嫌寻衅滋事案)。虽然张毅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淳安警方仍然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毅作出行政拘留十二天的行政处罚决定。6月17日,张毅行拘期限届满(6月5日至6月17日)被释放,于6月18日凌晨回到武汉。



  • 湖北烟草断友集体维权抗议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9日消息】2018年12月24日,湖北全省烟草买断职工维权在省烟草公司进行,参加人数200多人。这次维权200人都是湖北中烟公司的,全部来自烟厂,没有复烤厂,具体是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三峡卷烟厂(原当阳卷烟厂和宜昌卷烟厂)、恩施卷烟厂(原来凤卷烟厂、利川卷烟厂,后清江卷烟厂)、广水卷烟等。

    2018年12月24日,这次维权一行中烟下岗职工前往中烟正当维权。诉求十三年前中烟违规违法买断工龄,剥夺我们的劳动权益,将人到中年的我们下岗失业,断友们一直是文明维权,既没围堵中烟大门,也没有堵塞交通要道,只是呼出维权诉求的心声,断友们高喊:“我们要生存,我们要生活!”

    中烟领导一直不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现场调来两百多特警,不允许断友表达诉求,野蛮暴力执法。断友遭到驱赶,有的维权断友被警察扔向警车,致使我断友吴慧心脏病发作倒地不起送往武汉亚心心脏病医院抢救住院。

    参加维权的断友表示:我们这些维权断友都是遵纪守法的中烟下岗职工,是为烟草公司壮大与建设付出了青春与汗水,是曾经为中烟的发展壮大,流过血出过汗,奉献了人生中最美好青春年华的中烟人!如今断友们都老了,却老无所养,老无所医,买不起房,生活极其艰难,老了生活无保障。这一切恶果都是因为中烟责任公司十三年前中烟违规违法执行买断所造成的。



  • 吕动力处理儿子丧事却被强送马家楼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7日消息】2018年12月26日晚,正在北京黄村平静处理儿子意外死亡丧事的吕动力被警方强制带走送到马家楼。据了解,吕动力近两年并未上访。

    2018年11月24日,居住在北京黄村的陕西蒙冤民营企业家吕动力接到孙村派出所通知,他儿子吕昊疑似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经过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分局调查后认定:
    1.吕昊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2.不属于刑事案件。
    即:吕动力儿子吕昊死亡原因为自己生炭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排除他杀或他人责任。

    2018年12月25日,吕动力接受了该结论,并到大兴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随后,吕动力将儿子遗体运送到八宝山,准备27日火化后送回陕西宝鸡千阳县安葬。吕动力的弟弟也赶到北京与他一起处理丧事。

    12月26日晚,他们住在大兴区黄村观音寺派出所一个宾馆休息时,被警察查房。吕动力被观音寺派出所警察强制带走送到马家楼。吕动力向他们解释情况,并要求回宾馆拿手机和行李等都不被允许。警察(警号:029529)带走吕动力没有任何手续,吕动力打了110、12345都不起作用。

    目前,吕动力手中只有他弟弟的手机,号码是:13716865736。

    吕动力的儿子吕昊刚刚大学毕业来京务工,虽然同在黄村,但不愿和父亲住在一起住,结果发生不幸事件。

    2018年11月中旬,吕动力刚通过网络发布《从陕西宝鸡吕动力14年冤案仍得不到纠正 看民营企业家“自己人”地位》一文。

  • 重庆晏祥菊被打骨折还遭延误治疗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市北部新区(现两江新区)鸳鸯镇凉井村冤民晏祥菊,因进京上访在2017年10月17日被重庆维稳人员绑架殴打,致胸部、胸椎体骨折及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后重庆维稳部门答应及时给予医治,但事后政府出尔反尔不守承诺,一再拖延拒付医疗费,导致她的伤情一直无法痊愈。2018年12月3日,由于尚未痊愈的骨折处受力不佳,致使晏祥菊再次重复性骨折。二次骨折发生后,政府再次拖延拒付医疗费,导致晏祥菊错失了最佳手术时间,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2018年12月21日,重庆维权人士危文元、陈明玉、郭兴梅等人前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望了晏祥菊。晏祥菊告诉友人说,2017年10月17日她被重庆政府人员绑架、拘禁、故意伤害致骨折,后又毁约拒绝为她医治,导致她的骨折处一直无法痊愈。2018年12月3日,由于没有痊愈的骨折处受力不佳,导致她再次重复性骨折。

    再次骨折发生后,政府方拒不兑现负责医治好的承诺,再次玩起了逃避责任的游戏,一直拖延到12月13日才付款给医院施救,但实际上已延误了医生给出的最佳治疗期限。

    骨折发生后,晏祥菊的女儿何艳及时通知了政府,告知他们需要交纳5万元手术费,由于政府方食言拒缴,导致医院原定于12月17日、19日的及时手术计划流产,错过了伤情发生时起两周内手术的最佳时期,造成了病情的严重延误。经过晏祥菊与家人的不断努力,政府最终才在12月19日下午向医院交纳了手术费,晏祥菊才在12月21日下午完成手术。晏祥菊反映,由于政府方的拖延耽搁,导致手术效果大受影响,医生也不敢保证被大幅延期后的手术效果,晏祥菊的身体与精神因此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晏祥菊告知本网,她因土地被抢占、房屋被强拆、经营门市部商品被打砸抢盗等问题长年上访,期间多次遭到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办维稳人员威胁、恐吓、暴力绑架、非法拘禁、殴打、甚至蓄意灭口。

    晏祥菊回忆说,2003年4月,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和国土分局,在未和她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抢占她家土地3.6亩,强拆房屋面积127平方米,家中一切财物均被埋于废墟中。从此,她走上漫漫维权路。多年后,重庆北部新区国土分局为了“了结此案”,竟给她母女两人安置42平方米危房,致使她母女俩至今无安身之地。

    2008年9月,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望海花市》的经营门市部,多次遭到以任重远为首的黑社会人员打、砸、抢、盗,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6416万元。当时母女两人紧急向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报案,可警察到场后,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不但不对犯罪分子予以抓捕,过后还将其中一名打砸分子陈维学悄然释放。“人民警察”公然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她开始了长达15年的逐级上访,期间她多次遭到重庆当地维稳部门打击报复。

    2012年11月5日,她在重庆龙头寺火车站等车时,被不明身份人员(后得知为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道工作人员,另几名为盘踞在当地的黑社会地痞流氓)绑架后,被非法拘禁在重庆市城口县治平乡(地处偏僻的大山)长达10天,期间她被这伙人殴打致胸部骨折,并当场吐血。这些人还威胁她:“就是把你杀了,扔在这里也没人会知道”。面对歹徒的嚣张气焰她回答道:“我知道访民王芬也曾经被你们绑架到这里,你们如果杀了我,我的朋友和亲人肯定会找到这里来的,一个大活人不会无缘无故消失的。”这些歹徒听后才作罢。

    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她又先后多次因进京上访被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道维稳人员绑架并遭到非法关押。

    2017年10月17日,她在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天骄俊园》小区内,又被不明身份人员暴力绑架,过程中她被暴力殴打,过后去医院诊断才得知为:胸12椎体压缩骨折。可当时这些人面对她的伤情,不顾她的苦苦哀求,依然将她非法拘禁了9天之后,才将她扔在医院随后一走了之。

    过后她的家人多次拨打重庆市110报警电话,警察出警以后,只是走一下过场,之后到派出所不但不立案调查,也不出具报警回执,还将报警的家属骗至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派出所非法拘禁近两小时,并威胁恐吓她的家人说:“信不信把你铐起来,把你关起来”。

    2018年3月10日上午9点多钟,她在北京一住宅小区内,被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维稳人员余德全和六七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然后被绑架至北京玉泉营高家场46-3号黑监狱内关押。经过谈判,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维稳人员谢彦向她承诺,回重庆后带她到西南医院进行治疗并解决她家的信访问题。

    信以为真的她于3月11日上午跟随维稳人员回到重庆,在翠云街道办公室里,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之后,最终人大主任杨林终于口头答应,派人带她去重庆西南医院先进行治疗,其它的问题以后再说。

    晏祥菊表示,现在她住进重庆西南医院已经整整一个多月了,因翠云街道对院方医生施压,致使她的伤情没有得到正确的治疗。期间,她多次要求主治医生张劲松教授为她会诊,并拿出正确治疗方案,可总是被院方敷衍了事,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张劲松医生还扬言要打她。

    从4月9日开始,主治医生张劲松已经半个月都没有来病房询问她的病情了。并且负责护理她的翠云街道两名工作人员,也于3月31日开始再也没有来医院了。

    2018年12月3日,由于没有痊愈的骨折处受力不佳,导致她再次重复性骨折。 再次骨折发生后,政府方拒不兑现负责医治好的承诺,再次玩起了逃避责任的游戏,一直拖延到12月13日才付款给医院救治,但实际上已经延误了医生给出的最佳治疗期限,给晏祥菊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晏祥菊电话:13308365505

  • 警察执法酿命案二十年难讨公道

    ——是访民太偏执,还是权力太傲慢?

    引子:我常跟别人说:“中国人这辈子只要别摊上事,天天看新闻联播,会经常体会到生活在太平盛世里的幸福感;然而只要谁摊上点事后开始走进中国的各种衙门,你才会在肝火泄尽后的泪眼朦胧中发现衙门里多的是麻木、傲慢、无耻甚至流氓”。其实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天性本非如此,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如果说宪政体制是麻,则中国的一党专政体制就是涅。

    下面我们就通过一起个案来透视一下这个落后的体制给中国小民带来的灾难和巨大内耗。

    一、案件受害人简介
    死者陈明华,1966年生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花石村5社村民,1995年6月20日晚约22点多遭警察枪击死亡,时年陈明华29岁,儿子陈鑫4岁。

    二、案件经过
    1995年5月18日,陈明华与本村村民代祥云因耕地用牛(牛属于村集体)产生纠纷,发展至轻微肢体冲突,互相没有伤痕。村主任刘运华出面调解,认为过错主要在代祥云。为了平息事态,刘运华让陈明华给代祥云10元钱了事。代祥云不服调解,于6月20日持约200元来历不明的医疗发票,要求陈明华赔偿2000元,遭陈明华拒绝。代祥云于是邀外地人陈中亮等共4人用木棒和扁担等拦路殴打陈明华,陈明华逃跑中夺他人镰刀自卫,混战中陈中亮被镰刀划伤。事发后代祥云一方联系(受害人一方说代祥云一方与派出所民警吴秀峰早就有交情)两路镇派出所出警,派出所副所长苏德怀与民警吴秀峰及两名联防队员于当晚10点30左右至陈明华家传唤,陈明华因害怕关门不出,僵持两三分钟后民警吴秀峰朝陈明华屋门开数枪后强行破门,陈明华短暂的抵抗过程中将苏德怀打伤,随后吴秀峰向陈明华连续开枪,陈明华身中多枪死亡。

    三、案发前存在和案发后衍生出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和过错
    本案,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苏德怀、吴秀峰、渝北区公安局、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政法委皆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

    1、重庆市政法委大搞背离事实真相和依法行政精神的舆论先行的歌功颂德的报道
    陈明华被民警开枪击毙后,在当地产生了比较大的恐慌,民愤较大。但在重庆市政法委和重庆市公安局的安排下,陈明华死后第三天,重庆各媒体即纷纷推出歌功颂德的违背客事实的虚假报道,比如《重庆晚报》1995年6月23日的报道题目为“案犯拒传伤公安,正义枪弹击歹徒”;1995年6月29日《重庆公安报》的报道题目为“面对持刀歹徒义无反顾—苏怀德英勇负伤显警威”;《重庆晨报》6月30日的报道题目为“陈邦国、郭元立看望功臣苏怀德”。陈邦国时任重庆市政法委书记、郭元立时任重庆市公安局长,此二位领导显然没有尊重生命权和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涉嫌为炮制政绩而袒护职务犯罪,他们的严重错误,是导致受害人二十多年不能讨回公道的总根源。

    2、渝北区公安分局的过错
    陈明华与代祥云本是民间纠纷,纠纷中遭代祥云一方多人殴打被迫正当防卫。民警没有进行充分调查即于晚间以传唤之名兴师动众赴陈明华家,因为没有村干部或陈明华亲属配合,致使不能取得陈明华信任,陈明华闭门不出属于没有安全感后的人之常情。此时民警本应暂停,待以后按程序传唤不迟。但民警竟迅速动用武器向陈明华屋内开枪,并破门而入致陈明华身中多枪死亡。这显然属于一起严重的渎职行为,即按当时《刑法》等法律法规也是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另外,渝北区公安分局做尸检时未通知死者亲属且在尸检后也没有将尸检结果告知死者亲属,火化后扣留骨灰至今,亦属违背常理。

    3、渝北区检察院的过错
    案发后受害人陈明华一家向渝北区检察院控告警察职务犯罪。渝北区检察院的内部卷显示,检察院主办人员并没有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调查,而是按市政法委定的调子进行选择性调查,调查的证人除了村干部刘远华,其他均属殴打陈明华方代祥云的人和开枪致陈明华死亡的民警及联防队员,受害人陈明华一方提交的证人证言,检察院没有调查也不予采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警察的调查也是敷衍了事。

    渝北区检察院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检察院回避了对受害人一方提出的陈明华门上的两处枪眼的调查。据受害人陈明华妹陈明玉陈述,警察破门前就已经向屋内开枪并且可能已经击中陈明华胸腹部。既然民警开枪十余次的事实成立,而检察院又回避对门上弹孔的调查,本律师认为受害人一方陈述的破门前已经开枪的事实成立。而且,受害人有多份村民证言,证明多人听到不连续的十余声枪响。

    渝北区检察院的立案讨论意见显示,检察院内部多人对民警的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比如一名检察官的意见为:“当时可以找陈明华的亲属做陈明华的工作,这样可以避免死亡事件的发生”。

    另外渝北区检察院的违法事实为,调查后理应给予受害人一方一份书面告知书,但最终只给了受害人一方一个不予立案的口头告知。陈明玉说,当时的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维信和她谈话时曾告诉她,该案是上面领导定了调的,他们没办法,只能往上告。因为渝北区检察院不依法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致使受害人一方此后多年因没有书面法律文书而致维权步履维艰。陈明玉还说,当年她向上级部门反映后,重庆市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法纪处陈处长于1995年12月5日在案发地调查时曾说,警察开枪致陈明华死亡的行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但是最终的调查结果却一直没有告知受害者亲属。

    四、赔偿的艰难
    陈明华死了,如果说渝北公安分局等要落实此案追责的阻力很大、困难更多,则落实到给死者亲属一些经济赔偿显然应属他们完全能做到的,然而这个让陈明玉退而求其次的目标依然可望不可及。陈明玉在提起的国家赔偿诉讼中要求的数字为238万,诉讼过程中,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的郭小丽法官对陈明华案很同情,多次做渝北分局的工作希望他们积极赔偿,但最终没有成功。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聂振华法官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努力调解,多次亲赴重庆做渝北公安分局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最终渝北分局只同意赔25万,这个数字不被陈明玉一家接受。

    期间我一直做陈明玉的工作让她要面对中国没有真正法治的现实降低赔偿额,在我的坚持下她最后同意将238万降为100万,期间渝北政法委的法律顾问程晓华律师也曾两次与我见面商讨此事,最终分局对此数字依然不接受。我再次建议陈明玉降低要求,最后我提出按工伤死亡的标准约70万结案,陈明玉彻底息访,对这个我认为已经不能再轻易妥协的赔偿数字,渝北分局不予答复。

    五、综合结论
    陈明玉为哥哥之死要求追责,从1996年开始走上控告和上访之路,其艰辛和劳民伤财的付出可谓十分惨重,二十多年仅是索要渝北检察院一纸不予立案的书面答复都没有成功,渝北检察院为何只给口头答复而坚决不给书面答复,显然是奉旨行事既要袒护渝北分局的错误而又不落把柄。

    70万的赔偿数字属于渝北公安分局不能承受的数额吗?显然不是,只能说他们的官僚主义已经恶化到令人发指,只能说他们的领导干部是一群漠视生命、漠视人间疾苦的官老爷,习惯了高高在上,习惯了颐指气使,不想放弃随意处置案件的特权,不想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将错误袒护到底,用时间将控告和上访的陈明玉拖死。

    一句话,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的领导们确实很无耻!

    陈明玉现已经50岁,快要被渝北分局拖垮了,她今后是选择继续上访,还是在血泪横流后无奈地放弃,我们该如何建议?我们该如何评论?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建军13501160234
    2018年12月20日

  • 朱秀玲对非法传唤提出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警察闯进维权人士朱秀玲家中,要给她戴上手铐抓进派出所问话,朱秀玲坚持要警察出示传唤证,警察暴力撕破了朱秀玲的衣服,后朱秀玲以换衣服为由躲进卧室打110报警投诉,警察才离开她家。15日,朱秀玲给朝阳区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朝阳公安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据朱秀玲讲述,12月14日上午10点30分,她在家突然听见敲门声,于是打开家门,门外站着2名警察。其中一名警察是8月24日到家里给她送手机等物品的三间房派出所警察叫张玉军,因为认识所以就让他进来了。该名警察一进屋就说:你在网上发东西了,跟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朱秀玲答:您穿着这身衣服开着执法记录仪那您就拿合法手续来。就在朱秀玲开门让张姓警察出去时,另一个在门口戴眼镜的警察则使劲拽着门不让她把门关上。

    朱秀玲称,因她没有两个男士力气大,两人就这样又进屋里来了。俩警察一边说一边拿着手铐要将她强行带走,朱秀玲挣扎着要法律文件。这时带眼镜警察说:我们口头传唤你。朱秀玲则表示没有法律手续坚决不跟他们走。

    在争执的过程中,朱秀玲右边袖子的衣服被警察撕破了,随后朱秀玲以换衣服为由,躲进卧室拨打了110报警,并投诉警察的违法行为,之后2个警察才离开了她家。

    朱秀玲认为,北京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在没有出示传唤证的情况下对她使用暴力戴手铐的行为严重违法,公民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2月15日,朱秀玲给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依法请求:
    1、确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申请赔偿被撕破的衣服。

    据悉,朱秀玲是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定西村人,因房屋被强拆未得到合理安置而上访维权多年,期间屡次遭到当地警方非法传唤、骚扰甚至拘留。今年7月,国家领导人在北戴河召开重要会议,朱秀玲因买了去北戴河的火车票而被当地警方强制上门,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朱秀玲和女儿胡娜均被强行带走,随后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

    2011年和2016年朱秀玲曾分别宣布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北京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中亦多次遭到北京警方的阻扰和破坏。



  • 被警察家属打伤 周桂香发帖遭传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省德清县六旬老人周桂香(62岁女),在2018年5月3日,因警察家属庄海英(52岁女)到周家的竹林地里挖竹笋发生争吵,两人口角之后庄海英对周桂香拳打脚踢,导致周桂香头部、脸部多处受伤、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有医学鉴定为证),而打人者庄海英没有受伤。

    事发后受害人家属报警,当天双方均被带到德清县舞阳派出所做笔录口供,此后警方不断的对受害者周桂香进行传唤。直到7月6日中午,舞阳派出所再次传唤受害人周桂香去录口供,受害人于中午到达派出所,但直至晚间21时许也未从派出所出来。夜晚22时许,派出所工作人员突然通知家属说,周桂香被处以拘留七日,理由为打架双都有错。

    当晚,周桂香的家人紧急向警方提供了她身患重病(肋骨骨折、脑部肿瘤……)的医学证明,并且告知周桂香需要按时服药,要求警方取消拘留决定,但警方并未及时采纳,一直拖到次日中午才将周桂香释放出来服药。

    此外警方还告知周桂香家人,打人者庄海英也被关押至湖州看守所了,但是,之后就有消息说行凶者很快就被释放了。对于行凶者仅仅被拘留了7天就被释放一事,受害人家属曾咨询律师,律师说,行凶者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如果要释放就需要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才行,但是警方释放行凶者时根本就没有告知受害人。

    数日后,警方人员就找到受害者周桂香要求调解,并称“我们是同事(指处理办案的警察与打人者的丈夫是同事关系,打人者的丈夫原为该派出所的所长,现交警队领导),不好把这事办下去(受害人认为,这也就是说不能依法处理)”,希望双方达成和解(不对行凶者给予法律处罚)。但是,受害人及家人不同意和解,坚决要求警方依法处罚施暴者。

    自此以后,警方就对这一简单的案件久拖不决,导致行凶者至今逍遥法外,行凶者也从未露面

    向受害人道歉及慰问伤情,周桂香明显感觉警方涉嫌徇私枉法、包庇警察亲属,而行凶者也想仗着自己是警察亲属的特殊关系,打了人白打,让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不了了之,脱逃法律的制裁。

    还有,周桂香家人也曾找过多名律师代理本案,但事后这些律师都告诉周桂香及其家人,说行凶者一方的警方背景深厚,律师受到了某种压力,不能接受周家人的委托来代理此案。

    在本案久拖不决的情况下,周桂香的家人来到公安局举报,但被告知“等待了解情况后再处理”,之后就又是数月没有消息。

    2018年12月10日,等待无望的周桂香的家人开始在上网发帖,公布此事。12月10日下午,周桂香的家人就接到刑警大队的通知,要求他们到警局接受传唤。嗣后,周桂香的家人来到警局接受传唤,警方说他们在网上发帖是在“造谣”,要求他们删帖,否则可能会被进一步处理(可能被拘留)。

    周桂香的子女认为,家人在互联网上发帖是公民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们不愿意删帖。至于发帖的内容,他们认为基本上都是实情,受害人没有造谣的意愿。对于警方所说的贴文中将施暴者拘留的天数写错了,发帖人表示愿意同时将自己所了解到的天数与警方所说的天数同时发布,但对于警方要求删帖一事,家属认为这一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警方执意要为发帖一事拘留家属,那么家属将进一步依法维权。

    实名举报人:张海明
    身份证号:33052119771016231
    电话:15088325997

  • 宪法日李蔚向杭州监察委寄控告书

    ——李蔚在杭州被警察非法打伤维权通报(2018年12月4日)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以前这一天叫“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中国宪法不仅关乎国家政体,还关乎人权。保障人权的国家政体,才是民众拥护的政体。维护公民自身权利,就是对宪法最好的维护。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即将来临。“世界人权日”是由联合国大会确定,目的是提醒人类,现时在人类的社区及全世界,还有持续的人权问题。要让人权在全世界得以落实推行,还有赖全人类的努力。

    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我向浙江省杭州市监察委员会邮寄《控告书》,控告:

    1.杭州市公安局九堡派出所警察朱云峰及3名辅警非法限制李蔚人身自由并殴打致伤,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2.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和九堡派出所有关人员涉嫌嫌故意隐匿、销毁证据犯罪;
    3.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九堡派出所违法侵犯其他公民人身权利,将他们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和手机数据;
    4.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工作人员周某等人涉嫌渎职。

    2018年3月3日,我到达杭州旅游,一人入住当地酒店。接近午夜,九堡派出所人员敲门,我出示身份证后,辅警要求我到派出所提取指纹、DNA和采集手机数据,并且明确告知我并无违法犯罪嫌疑,仅是因有前科。我怀疑其身份及规定的真实性、合法性,索要传唤证,却被打伤背铐强制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我先后被关押10余个小时,见证了还有其他有前科人员被带到派出所查手机数据。

    2018年3月6日,我向浙江省杭州市监察委员会邮寄过控告书,后该控告材料被转至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

    2018年4月10日15:04,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周先生给我打来电话说:我写给江干区监察委关于警察朱云峰等殴打本人的控告书(2018年3月6日寄出的)已经收到,并于4月9日受理,结果将于三个月内反馈。如果情况复杂,会延长处理时限。

    2018年4月17日,我分别向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及其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纪检组邮寄了(补充)控告书,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自2018年4月9日至今,整整8个月过去了,干区监察委及其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纪检组没有给我任何回复。其间,我多次拨打电话(0571-87283223),要不说负责人不在,要不无人接听。为此,不得不向上级监察机关反映和控告。

    自2018年9月中旬以来,我一方面因忙于其它事情暂停维权动作,另一方面也是期待杭州警方在此期间低调处理此事件。不过,现在看来是我一厢情愿。

    另外,广州孙世华律师事件出现后,为不分散网络关注度,我也刻意暂缓维权。

    关于我维权的意义:

    1.我的维权不仅涉及我个人,还有较广的社会意义——警察滥权、自我扩权并不鲜见;
    2.我没有死,并且没有被抓,所有的细节情况公开说得清清楚楚,一切真实无虚构;
    3.整个过程,我没有一点问题,否则杭州警方一定会处罚我并公开我的违法证据;
    4.我坐过牢,但没有说过高大上的所谓政治抱负,仅仅是一名关注法治/法制的人权捍卫者,关注我维权不算政治上有问题;
    5.我经历较多,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在杭州事件之前,见过我的照片和知道我的人极少,因为我不太出名,因此需要简单说说自己:

    我研究生学历,懂得法律,有良好的修养,没有那么多乱其八糟的事情。虽然单身,性取向正常,但从未嫖过娼;虽有吸烟的不良嗜好,但不爱喝酒,即使醉了也不会散酒疯和胡来,毒品从来不沾,更不会贩毒;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是北京有房,可以向有退休金的父母蹭点吃喝,不会去诈骗、贩毒、盗窃和抢劫。——看起来像是征婚启事,但不虚假。

    在2012年12月发起的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签名征集活动中,我是主要发起人和推动者之一,我掌握者接收签名短信的手机和邮箱。近100天,白天出去跑做些宣传和协调工作,晚上整理名单,常常工作到凌晨1点多钟。EXCEL电子表格是我使用的工具,搜集有完整的姓名、职业、所在省市、电话、邮件等信息,许多公民圈中的朋友就是那时相识的。每天通报签名征集情况,并做图片和文字发布,每天发1000封邮件(两个谷歌邮箱,当时每个每天最多发500封邮件)和若干微博。对于以上工作,我自认为认真和到位,原因是学校教育和自我训练以及10多年的大企业工作历练。

    关于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和牌子我没有举过,因为我认为自己要干更重要的事情。2013年3月31日,西单“四君子”被抓后,我是第一个被抓的,理由是:我带人到西单教育部门前举牌点蜡烛声援张林的女儿张安妮上学。当然,确有其事。

    还有就是曾经做过一些公民聚餐的组织工作。

    曾经写过一些东西,但关注的是别人,没有自己。

    你担心我的今天是你的明天吗?请关注和支持我维权!

    李蔚
    2018年12月4日

    控告书

    控告人:
    李蔚,男,汉族,47岁,北京市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小西天XXXXX,邮编:100082,电话:13269350956

    被控告人:
    朱云峰,杭州市公安局九堡派出所警察,警号33015146
    沈水祥,杭州市公安局九堡派出所辅警
    闻伟强,杭州市公安局九堡派出所辅警
    朱林林,杭州市公安局九堡派出所辅警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及下辖九堡派出所涉嫌故意隐匿、销毁相关执法记录仪和酒店监控视频证据的相关人员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涉嫌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其他违法人员
    周先生等人,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工作人员

    被控告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
    杭州市监察委

    控告请求
    1.彻查杭州市江干区九堡派出所警察朱云峰等人在括苍精品酒店殴打并非法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的暴力违法行为;
    2.对朱云峰等人涉嫌违法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对朱云峰等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调查终结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要求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给予朱云峰等人纪律处分;
    5.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及下辖九堡派出所有人故意隐匿、销毁对控告人所谓“执法”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和酒店监控证据,对此也应立案调查处理;
    6.调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九堡派出所违法侵犯其他公民人身权利,将他们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和手机数据的违法情况,视情节处理;
    7.调查处理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工作人员周先生等人在处理控告人控告九堡派出所警察等违法犯罪一案中的涉嫌渎职情况。

    事实
    2018年3月6日,控告人已经向浙江省杭州市监察委员会邮寄过控告书,后该控告材料被转至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
    2018年4月10日15:04,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周先生给控告人打来电话说:控告人曾经写给江干区监察委关于警察朱云峰等殴打本人的控告书(2018年3月6日寄出的)已经收到,并于4月9日受理,结果将于三个月内反馈。如果情况复杂,会延长处理时限。
    2018年4月17日,控告人分别向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及其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纪检组邮寄了(补充)控告书,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自2018年4月9日至今,整整8个月过去了,干区监察委及其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纪检组没有给控告人任何回复。其间,控告人多次拨打电话(0571-87283223),要不说负责人不在,要不无人接听。
    为此,不得不向上级监察机关反映和控告。

    控告人(手机号13269350956),北京居民,曾经被判刑入狱。由于近些年参加一些公民活动,特别是因参加被人称为“新公民运动”的活动后,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重点人”。
    北京三月份“两会”期间,本人自行于2018年3月3日到达杭州旅游,当晚20时许独自一人入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家苑二区三排的括苍精品酒店二楼8202房,这是一个标准间。入住后,控告人打开空调热风,洗澡、洗衣。
    当晚23时,控告人正准备休息,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来人自称警察,说是“喝茶”。(实际上“核查”,控告人当时误以为是当地国保找来“喝茶”。)开门后,控告人到两个辅警,称是九堡派出所的,查验身份证。控告人立即配合出示,他们说,因有前科,需要到派出所做指纹和笔录。(实际上,控告人后来了解和在派出所看到,有前科记录的,都被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要手机密码打开手机并连接到警察的设备上采集手机内资料信息、做笔录。据说,这是浙江省公安厅的内部规定。不过,根据控告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浙江省公安厅否认存在该项规定。)
    控告人当时很诧异:一方面,控告人的指纹在公安系统中有;另一方面,怀疑这个要有前科人员去派出所采集指纹等的规定是否真的存在,因为这种规定是侵犯人权和违反法律的,由此导致控告人怀疑来人是否是绑匪,而不是真的警方人员。
    控告人问这两名辅警:“我是否违法犯罪?”
    辅警答:“没有。只是我们这里的规定,要去派出所核查。”
    控告人:“那么,请拿传唤证来。”
    随后,控告人关门。
    半分钟后,又响起敲门声,仍自称警察。控告人要求他们出示传唤证,回答没有,但必须跟他们走。
    控告人告诉他们,控告人是配合北京公安“两会”维稳,从北京来外出旅游的。
    正在交流过程中,门突然被踹开。控告人当时正站在在门边,向后躲。一下子冲进5、6个人,为首的是警察朱云峰(警号33015146,这是事后确认的),不容分说,拿着警棍上来就打,边打还边怒骂,意思是说没有见过你这么不配合的,看你敢不敢……
    由于殴打猛烈,控告人当时已经大、小便失禁。
    朱云峰同时还指挥其他人打控告人。
    当控告人被按到在里侧床上时,仍不停地拿警棍殴打控告人头部、背部、腰部和手臂。后来,朱云峰指令:“给他戴上背铐!”
    这一过程持续了大约3分钟,其间朱云峰连续不断地用警棍击打控告人的头部、肩部等部位,还有人拿棍子捅控告人的背部(后来发现控告人的保暖内衣背部出现两个洞),同时也有其他人打控告人的四肢、背部和腰部。
    控告人被戴上背铐,他们将控告人拖出房间。朱云峰命令一个人:“带上他的手机!”
    在门口时,控告人请求穿上鞋子和加一件衣服。于是朱云峰又将控告人打倒在地,手脚并用。
    停下来后,将控告人推下楼,塞进警车,带到九堡派出所。
    到派出所大院内,控告人被从警车上推下,来到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事后了解到)门口,朱云峰又喝令控告人:“蹲下!”
    控告人回答:“我不会蹲下的。我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
    朱云峰上来又对控告人拳打脚踢,将控告人按倒在地。控告人说:“地上凉。”这才允许控告人坐在院子的水泥地上。
    朱云峰站在控告人右侧,也是执法办案区大门右侧,对控告人说话,意思是在这里老实点。院里站了十几个警察和辅警,围成一个圈,坐在地上的控告人是这个圈上的一个点。
    控告人对朱云峰及周围的警察和辅警说:“你们执行公务,不管这个规定是否合法,如果有轻微违法,我都可以包容,”转向朱云峰,“但是你打我,并且下手如此狠毒,这就是私仇!你敢亮出你的警号吗?!”
    朱云峰当时将执法仪挡住警号的部分数字,不敢露出全部警号,但是控告人牢牢地记住了露出的部分警号“0151”及他的相貌特征。
    过了一会儿,朱云峰将控告人带进执法办案区,将控告人推到墙边,面冲墙,搜身之后,送进检查室,交给那里的辅警后离开。
    以上整个过程,控告人没有反抗甚至谩骂。
    在检查室,控告人被要求解下腰带、掏出随身所有物品,辅警将这些物品放入一个袋子中,然后放进一个类似超市存物品的自动柜中,出来一个条码交给控告人自行保存。
    然后,辅警要给控告人提取唾液(DNA)和采集指纹,被控告人拒绝。辅警又要控告人打开他们从宾馆房间床头桌上带来的手机,要控告人说出密码。同样控告人也拒绝,说“这涉及我的隐私。”辅警随后打了一个电话,对对方说:“这个人很拽!什么都不做。”对方好像说,先等等吧。
    这时,控告人感觉右脸有点湿润和疼。
    过了一会儿,一名自称是值班沈副所长/指导员的警察下来,控告人立即向他投诉了被警察殴打的情况。过了一会儿,自称莫副所长的人下来,问了问控告人的情况,控告人也向他投诉了被警察殴打的过程后,他又走了。又过了一会儿,他们发还控告人东西,把控告人带出了执法办案区,要控告人在派出所办事大厅等着。

    3月4日凌晨2点多钟,在外界的声援下,九堡派出所才派人将控告人送到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治疗。在去医院途中,控告人拨打了110对警察殴打控告人的事件报警。

    3月4日10时许,九堡派出所警察李刚和另一名警察(警号33116058和33115383)称接到上级指令,就本人向110报警称遭警察殴打一事进行询问,并对本人做了询问笔录。并要本人在一张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名,但拒绝给控告人该告知书,也不允许控告人拍照。
    3月4日下午15时许,控告人被九堡派出所王晶副所长叫到执法办案区,作为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被审讯,审讯人是自称彭埠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和江干区分局治安大队的一名警察,他们两次对控告人进行了审讯。
    此次在被关押约9个小时后,3月4日23时15分,王晶副所长进来,将控告人带出执法办案区,并说:“经调查,你没有违法之处。”
    3月5日,控告人和纪中久律师一起来到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向督查大队长王德安口头投诉控告朱云峰等人殴打本人的情况。
    3月6日,分别向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督察大队和江干区监察委快递了书面的控告书。

    2018年3月8日,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出具的相关诊断记录:
    (一)医疗诊断证明书
    诊断:
    右枕部皮下血肿
    多处软组织挫伤
    治疗意见:
    患者2018.03.04因身体多处被打击,头面部,双上肢及左下肢多处皮肤挫伤,我院CT提示右枕顶部皮下血肿,2018.03.08我院CT复查提示:右侧枕部头皮血肿,比较2018–3-04片,吸收好转。颅脑CT平扫颅内未见明显异常。特此证明,建议休息三天。不适随诊。
    (二)门诊病历单
    2018-3-42:45:24
    【现病史】
    3小时余前身体多处被打击,头面部,双上肢及左下肢多处皮肤挫伤,伴头痛,腰痛,无呕吐,无胸闷气急,无晕厥等。
    【体检】
    头面部,双上肢及左下肢皮肤可见多处挫伤,左足血痂,无活动出血。
    3月5日上午,在经历了两天折腾之后,才发现自己保暖卫衣脊柱对应部位有两个洞,明显是警棍捅破。身体后背、腰部、肩部、手臂上端多处青紫或颜色泛红。

    2018年3月3日和3月4日,控告人先后两次被关进九堡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共计10多个小时,其间见证了多名有前科人员被带到执法办案区。听到有被核查人询问辅警,我的手机里的东西不会被泄露吧?辅警答,不会,公安局不会的。其间还有被核查人员的手机有来电,不允许被核查人接听,辅警接听:“他没事,马上就回去了。”

    控告理由
    1.在控告恩无任何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要带控告人到派出所提取指纹、DNA、手机数据和做笔录无法律依据
    控告人刚到杭州,无任何违法犯罪嫌疑,警方人员也明确告知控告人其无违法犯罪嫌疑,只是因有前科,警方即超越法律法规要求控告人到派出所提取指纹、DNA、手机数据和做笔录。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证件,对持证人有详细的信息记录,在此之外,警察做其他身份查验,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警察应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职务,而不能仅口头宣称依照没有公开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内部规定从而侵犯公民权益。
    控告人刚到杭州,并不涉嫌任何违法犯罪,明显不符合《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却被朱云峰等所谓执行职务殴打并强制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提取手机数据和做询问笔录。

    2.酒店作为公民临时住所,属于公民住宅范畴,在控告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随便破门而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在法理上,“住宅”应当包括一切以居住或私人生活为目的的、被合法私人占有的场所。出租房在此列,酒店客房自然也应当在此列。入住酒店,实际上是客人与店主之间签定的一个租赁合同。对于一个合法经营的酒店来说,当客人交纳了押金拿到了钥匙,这个租赁合同就开始合法履行了。酒店就成为公民的临时住所,法律上的住宅。因此九堡派出所在深夜查房、破门闯入是典型的扰民执法,应当承担侵犯公民住宅权的法律责任。

    3.警察朱云峰等闯入房间后没有任何根据野蛮殴打控告人
    控告人多处受伤显示了殴打时间长,殴打力量大,手段残忍。多处伤痕显示警察朱云峰主观上积极伤害控告人,打击部位包括前额,后脑,显示加害者不计伤害后果。本案中显示出的其残忍殴打行为与执法没有分毫关系。

    4.朱云峰等违法对控告人使用警棍和手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四条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警察朱云峰等人违法对控告人使用警棍殴打,并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对控告人使用手铐。

    5.朱云峰等涉嫌滥用职权罪
    控告被杭州警察打伤并违法带到派出所后,国内网友在自媒体广泛传播,境外媒体也有数十次报道。该事件发生在“两会”期间,影响十分恶劣。控告人认为,杭州警察打伤控告人的事件符合根据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第十五条第3款:
    十五、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朱云峰等违反相关纪律法律法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十一条 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杭州胜景吸引着全国游客,包括控告人在内,但杭州江干区警察朱云峰等不但造成控告人身体伤害,还败坏了杭州的法治环境,损害杭州在国内外的美好形象。虽然控告人曾经入狱服刑,但并不表示控告人还会违法犯罪。控告人是一名自由公民,享有中国公民的一切权利,不是二等公民。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控告人的歧视和殴打,超越法律和法规的授权,应该得到监察机关的重视和处理,也应该受到社会的关注。

    此致
    杭州市监察委员会

    附:
    1.证据照片16张
    2.李蔚身份证复印件
    控告人:李蔚
    2018年12月4日

  • 江苏张国璋被逼签拆迁补偿协议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1月24日,江苏江阴市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张国璋,在无锡遭拆迁部门雇佣黑社会人员绑架殴打,期间家人和朋友多次报警警察均不出警,之后张国璋被迫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才被放出。目前,张国璋被打至脑震荡,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2018年11月24日下午约3点05分,张国璋在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廊下农贸菜市场715公交站台对面,被十多个黑社会人员非法绑架。据目击证人王建芬、殷白妹讲述,当时有20多个不法分子参与非法绑架张国璋,并强行将老张按进一辆车牌被遮挡住的黑色小轿车里,后五六个黑社会人员跑进50米外停放的另外一白一黄两辆小轿车里,(其中白色车牌号是:苏B139EN),随后三辆车飞快地往无锡方向开去。

    王建芬说,过后她们连续向事发地无锡警方报警30多次,但无锡警方拒不出警。于是,她们马上致电张国璋家人,告知老张的情况,张国璋家人遂向当地江阴警方报警,但江阴警方说不知道,要家属到无锡报警,也不受理。

    张国璋儿媳妇小王说,在得知公公的情况以后,24日晚她和家人多次打报警电话,要求警方前往解救,可江阴市公安局答复她们说不是绑架张国璋,是江阴市信访局和社区里的人把张国璋带回江阴。要塞镇派出所警察还对她们说,这事不便多说,这都是政府里的事,你们懂的。

    当天晚上深夜12点43分,心急如焚的张家人终于得知张国璋已经被放出但被打伤,现浑身疼痛头部已经脑震荡,目前在江阴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且还被胁迫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据张国璋家人说,老张被二十多个不法分子、黑恶势力团伙人员绑架回江阴后,有十二、三个黑恶团伙人员为强迫他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对他进行车轮大战轮番殴打,还反复击打老张头部,不签字就往死里打,打晕过去后,就用冷水浇醒,如此反复折磨,老张被打得奄奄一息,为保命被逼无奈,只好在拆迁补偿协议上写上了张国璋三个字。

    家人还透露,家里400多平米的房屋政府一直没有评估,黑恶势力团伙十多个不法分子强迫老张签字的拆迁补偿协议上只有45万补偿款。这些人在光天化日下对村民进行绑架殴打逼签,其行为真是令人发指。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国璋已经被当地拆迁部门监视跟踪很长一段时间了,他所在的澄江镇革新村目前还有四家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而与此相类似,同是江阴市失地农民的毛黎惠已经被当地拆迁部门非法绑架关押黑监狱一个多月了,至今下落不明。

    据了解,张国璋的家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革新村29组省田里83号。革新村有10个自然村合计33组,村民4450名,占地面积13000多亩,基本农田5000多亩,大部分土地已被政府征收。从2005年开始,革新村的大部分土地均被当地政府强行征收,其补偿价格非常低,村民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举张国璋为维权代表反映各自诉求。

    2005年张国璋向被征地村民贴出一张“给失地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在江阴市引起了轩然大波,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灭顶之灾。张国璋被当地警方关押审讯遭虐待,还被戴上手铐游街示众,其母亲被活活吓死。之后张国璋被以“煽动扰乱社会秩序”和“拒绝国家工作人员执法”合并拘留21天,其家人也分别被拘留10天。

    获释后的张国璋不服公安行政处罚遂提起行政诉讼,经过江阴法院一审、无锡中院的3次二审、苏州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的2次不开庭再审,张国璋屡告屡败。2011年10月20日,最高法院约谈张国璋,承诺审核相关案件。2012年,最高法发文拒绝受理张国璋的起诉。

    自今年4月份开始,革新村村民频繁遭到当地拆迁部门明目张胆的逼签,张国璋一家也不例外。当地拆迁部门雇佣社会黑恶势力,多次对不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进行威胁、恐吓、骚扰、甚至绑架。有村民猜测,此次张国璋在大白天被绑架殴打后遭到逼签,应该是一起有预谋的违法行为,可当地警方根本毫无作为,只听政府官员的指令,任由犯罪分子作恶。

    张国璋电话:15358061585
    张国璋儿媳电话:18915205576

    目击证人:
    王建芬电话:13952475068
    殷白妹电话:1386146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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