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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唐慧遭遇法院暴力生命垂危

    【民生观察2021年6月7日消息】近日,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到零陵区人民法院办事,无辜遭到法院数十人的拦截拉扯,致其倒地,造成唐慧头部受伤,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唐慧在法院门前绝食表达抗议。

    2021年6月1日唐慧到零陵区人民法院办事,突然法院的数十人对她围堵拦截拉扯,将她推倒,并将她抬离法院门口,藏在树丛中。在这个过程中,唐慧的衣裙被撕扯,隐私部分暴露无遗,身心遭受严重伤害。

    唐慧无缘无故遭受零陵区人民法院人员的暴力行为,原因仅是上级领导莅临指导,零陵区法院的人怕领导遇见唐慧。

    据唐慧亲属发的微博显示,零陵区法院仅因为唐慧站在路上,怕挡了领导的道,使领导的车不能顺利通过,不符合安保要求,所以才对唐慧施暴的。

    唐慧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抗议零陵区人民法院的暴行,之后躺在法院的后门绝食表达抗议。至6月3日已经绝食46个小时了,期间滴水未进!

    6月4日,唐慧亲属到达法院劝解,唐慧情绪激动,以头碰地,随后被其亲属强行带往医院进行治疗。据唐慧亲属发的微博显示,永州唐慧受伤住院,生命垂危!

    6月5日,据唐慧亲属最新发布在唐慧微博上的内容,医生诊断:唐慧头皮肿胀,脑震荡伤。唐慧感觉头晕头痛难忍,零陵区法院依旧不理不睬。

    据悉,唐慧是“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中受害少女乐乐的妈妈。2006年10月,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被朋友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被强奸100多次。唐慧乔装打扮探得案情后,请两名亲戚装扮成嫖客,把女儿救了出来。回家后的乐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经常从梦中哭醒,多次试图自杀。

    为了惩罚这些披着人皮的犯罪分子,唐慧进行了艰辛的上访。她经常跪在有关机关的大门口,有时会通过拦车、发传单等形式想引起领导的重视,结果被劳教。她不服,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经过艰难的诉讼和斯伟江等律师的无偿援助,2013年7月15日,唐慧的劳教处罚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并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2014年9月5日,伤害其女儿乐乐的两个恶棍被判处无期徒刑。

    唐慧维权被劳教案当年轰动全国,唐慧的胜诉意味着中国法治的进步!如今,唐慧受伤住院,生命垂危!

    已经有网友发出救救唐慧的呼声,希望更多的人帮她呼吁,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

    同时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唐慧被打事件,这事发生在法院,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地方。这件事的性质太恶劣了,希望能够看到那些打人者被绳之以法!


  • 陕西周志银遭遇人身威胁

    【民生观察2021年5月8日消息】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赤沙镇西明村访民周志银,因儿子意外伤害导致残疾而上访多年,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当地官员多次非法打击报复、制造事端,杀人灭口等惨无人道的迫害。2021年5月7日下午,周志银再次遭到赤沙镇政府和村委会人员的上门威胁恐吓。

    据周志银说,昨天2021年5月7日下午,他又遭到赤沙镇政府和村委会人员的上门威胁恐吓。赤沙镇政府人大主席马红兵、维稳办主任朱虎成,还有两名不知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还有村委会书记梁拾代,村长张秋成一行六人,开着面包车来到他家里威胁说:我们给你办理全家享受四个人的低保,你以后不要再上访了,要是再敢去上访的话,我们就想尽一切办法弄死你。你上访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啥结果,我们也没有见到习近平的亲笔批示,没有见到习近平亲自批转的红头文件,也没有见到中央八部巡按来解决你的问题,也没有见到中央专案组来解决你的问题,没有习近平的亲笔批示你的问题肯定永远都解决不了。

    周志银回答说:我啥都不需要,我只需要解决我的问题,你们要弄死我就弄吧,弄死了也就解决了,反正我要的是结果,没有结果了,咱们也没有啥话可说,我该干啥就干啥,该上访了就上访,这是我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阻止我,我是生命不息维权不止,啥时候把问题解决彻底了就不去上访了。

    这些人在和周志银吵架后就转身走了。

    据了解,周志银是因为儿子被意外伤害致残而上访维权。2009年正月十六日晚,因村民搞抡铁花表演,导致周志银9岁的儿子不幸被铁花击中右眼。因肇事方推卸责任不筹钱给予治疗,而周志银家里也很贫穷,虽经多家医院治疗后最终落下终身残疾。因几次眼角膜移植手术费高达30余万元,直至一家举债无门。他和妻子因给儿子摘取眼角膜又落下重大眼疾,后续治疗难以维持。期间周志银曾因儿子被铁花击中报案而不被理睬,时任镇党委书记郭胜利以肇事方和政府没钱为由拒绝解决,还对周志银说:愿意到哪上访就去哪里上访。后经法院受理,一、二审法院判决责任方赔偿8万元,单14位责任人赔付4万元后就不再赔偿。

    周志银被逼无奈只好逐级上访到北京。至此恶运来临,他被多次非法打击报复,制造事端,杀人灭口等惨无人道的迫害,九死一生。

    2011年3月初,张晓辉、王甲升、吴双军等人,以解决问题为由将周志银从家里骗岀,拉到615厂黑监狱关押1个多月,每天只给两个馒头维持生存,最后按他们的要求写了保征书才放他回家。

    2011年8月28日,周志银的妻子李玉梅在去田间干活的途中,碰见被告人白振武母亲张爱玲,李玉梅被打倒在地,全身衣服都被撕烂,嘴、脸部、脖子都被抓伤,全身被打伤,周志银赶到时妻子全身伤势很重,血流满地,张爱玲却无大碍。报警后,警察来看了说先送到医院去看病,事情以后再说。当天晚上,张爱玲老公把张爱玲拉到医院去检查了,说周志银妻子把他老婆打成了心脏病,高血压。自从2009年周志银儿子受伤以后,张爱玲走路时每次碰见周志银妻子就无事生非破口大骂,还说以后要敢再上访,就灭了周志银全家。

    2011年12月8日,在北京二炮招待所,周志银被吴双军、魏魏和陈仓公安分局民警群殴致残。被强行拉回宝鸡后因伤情严重在镇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却无人过问,导致现在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

    2012年3月,周志银在北京被吴双军等人骗到市驻京办,强行拉到河北保定,又转车押回宝鸡关押在615厂黑监狱,每天两个馒头,关押一个多月后,按他们指令写了保证书才放回家。

    2012年11月6号,周志银在北京的上访村,被齐智雄等人强行截回宝鸡,关押在615厂黑监狱一个多月,待遇及其他事项同上,被抢夺手机及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等财物,至今未归还。

    2013年11月,周志银在北京马家楼被张小卫等人雇佣黑社会混混,将他和另外三个访民强行抬出马家楼押回宝鸡,一路上遭受搞杷、钢管等毒打,随身财物被抢夺,不给吃喝,不让上厕所,还威胁说不听话就弄死他们。

    2014年3月8日,周志银在北京南站走路时,被张晓辉、赵银军、张小卫等十多人毒打,抢走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身财物,被截回宝鸡拘留10日。同年7月7日又被从北京截回拘留10日,两次抢去财物至今未归还。

    2014年3月17日,周志银在北京南站被张小卫、区信访局王英及公检法各有关部门共十几人,将其打昏死过去,抬上车拉回宝鸡,关押在冯家山水库黑监狱40多天,待遇和其他事项同上。

    2014年7月31日,政府雇佣黑社会史玉明为首的4人,以打听找人为借口敲开周志银的家门,将其打昏抬上汽车,一路周被几人轮流殴打,直至腰断不能动。车行至预谋山顶拐弯处减速慢行,车上四人同时跳车,而周志银随车翻滚山下,在悬崖峭壁处被大树将车拦住,死里逃生。因杀人灭口没有成功,四人又将周志银抬到山路上,放到另一辆车上拉到冯家山水库黑监狱,随后又用刀将其手、胳膊、头砍伤,左臂肌腱神经线血管砍断,随后又群殴将其胳膊、骨盆打断,血流满地,四人怕周志银死亡,又及时向镇维稳办主任张小卫汇报后,将他送到医院抢救。事后周志银家属堵住黑社会头子史玉明,史玉明说此事是由张小卫一手指示下实施的,这些人还一直威胁周志银不能对任何人诉说他被伤害的真相,否则灭他全家。

    2015年3月,周志银在北京六里桥汽车站,被北京警察排查流动人口时交给地方政府,由区信访局长杨林祥负责接回,又关押在615厂黑监狱十几天。

    2016年3月7日,周志银在北京因寄信被送马家楼,后被陈仓区公安局及信访维稳等部门数十人,带往陈仓区公安分局,由赵银军副所长做了笔录。之后孙局长对周志银说:这次可能要判刑,让他做好心理准备。本来区里不想收拾你,因市政法委书记黄超下的死命令,必须要判刑否则无法交差,最后周志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抢去的手机和随身财物至今未归还。

    2017年9月29日,赤沙镇政府雇佣黑社会人员张保西,在路况好人稀地段高速逆行将周志银撞飞,致其左腿和胯铆骨折,左手指骨折,对方却无碍。交警用伪造的现场颠倒黑白,认定是周志银逆行撞了对方。周志银在去交警队申请复议时接待员说,他的事故是个特殊情况,是由几个部门在一起开会决定的,无论告到哪里结果都不会改变的。

    综上所述,周志银家的问题本是一起意外事故引发的伤害,只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并及时的提供救助,也许他们一家早已过上正常的生活。但因地方政府领导的渎职枉法,致其一家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而难以生存。

    如今十一年过去了,周志银的问题没有丝毫动静,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长期遭到不间断的恐吓威胁,长期被拦,卡,堵,截,跟踪,绑架无数次,故意制造车祸两次,关黑监狱残酷虐待九次,行政拘留四次,刑事拘留两次,以寻衅滋事罪冤判徒刑一年,被抢劫无数次,被公检法、政府的工作人员和黑社会人员殴打无数次,将其全身到处都打伤打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其全家人一死三残。

    周志银表示,如果他和家人出现任何事情,肯定都是当地维稳人员干的坏事,他恳求各届正义人士和各大媒体关注他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周志银电话:15691522822

  • “汪小燚问题”信访遭遇及申请书

    多年来,部队既不兑现“汪小燚问题”的承诺和协议,也不接待我们的信访,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不签收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在此情况下,南部县委县政府多次派出协调工作组,到部队协调解决信访事项,但部队却不作答复,其中,空15军政治部秘书处2009年2月26日书面承诺:“我们将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意见,并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但至今无回音;2016年1月,南部县委县政府工作组到部队后,空15军政治部承诺在半年后对“汪小燚问题”作出答复,但之后没有下文。

    2020年12月21日,空政群联局群工信访处再次给罗玉英开出信访介绍信到空15军政治部李兵阳处协商解决“汪小燚问题”,但到部队后无人接谈。随南部县工作组离开湖北后,拨打李干事告诉的电话号码0712-2050742一直被告之是空号。到2O21年1月22日上午9点,这个电话号码终于“醒“了,但李干事在电话中声称部队不会向汪家人了解情况,也不会给汪家人书面答复;解决汪小燚问题就是《6.12协议》的内容,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6.12协议》的公证不管是否撤销,《6.12协议》仍然有效。让人感受到部队的这些言行背离了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有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欺上瞒下、以强欺弱之嫌。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请求领导机关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申请书

    申请人汪元培(汪小燚父亲),身份证号码:512922195407260034,四川省南部县人;联系电话:18328368461
    申请人罗玉瑛(汪小燚母亲),身份证号码:512922195605070047,四川省南部县人,联系电话:18086915868
    申请人汪小燚,男,1999年应征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

    汪小燚问题概述

    汪小燚,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2001年6月27日下午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被部队错误关押、除名。关押期间遭受虐待,发高烧未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南部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因汪小燚病情严重,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充不合规而未接收汪小燚除名,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退伍手续,于2001年7月31日将汪小燚挡案交给汪小燚父母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由此形成“汪小燚问题”。因汪家人对“汪小燚问题”中部队的所作所为不服开始上访,由此形成“罗玉英信访案”。由于部队蛮不讲理,在多次书面承诺不兑现,在2004年6月12日签订处理“汪小燚问题”的阴阳协议后仍然不兑现。之后甚至不接谈、不答复,导致“汪小燚问题”、“罗玉英信访案”近20年未有结果。

    请求事项:请求领导机关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

    事实及理由:

    一、汪小燚被被错误关押,关押期间遭受虐待

    2001年6月28日下午,汪小燚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与营教导员赵玉民发生争执,赵动手打了汪几个耳光,汪打电话告诉父母被赵压断,安排老兵对汪小燚进行人身控制,不准汪与外界联系。在找不到整汪的理由时,竟将已被处理了的问题(汪小燚6月2日外出上网,6月9日已被严重警告处分)上报司训大队对汪进行关押。政工组长张旺雄等人将汪小燚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关押头三天三夜高温天气双手铐在窗上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高烧昏迷不予治疗。在无灭蚊措施的环境中连续关押16天后开军人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并立即押回原藉。经医院检查和司法鉴定:汪小燚因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左肾坏死、精神失常。

    二、汪小燚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

    (一)事实不清。根据南部县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证实汪小燚累计上网只有11天而不是18天。最后一次上网是6月6日,已在6月9日进行了严重警告,汪小燚档案和除名通令都没提到6月6日之后再有违纪违规的事实。《纪律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一次处理的一种或者多种违纪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分。因而,上网的问题已给予了严重警告,不应再作为行政看管、除名的依据。

    空15军为掩盖对汪小燚行政看管、除名中存在的问题,于2004年2月16日以(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对汪小燚行政看管和除名都是因汪小燚2001年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但自相矛盾的是,部队档案中《行政看管审批表》上列明的行政看管事由是:“6月2日发了津贴后,该同志到地方网吧上网三天。”而并不是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况且汪小燚已被关押,何来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

    (二)程序不合规,没有规定的书证要件。《纪律条令》第六十条规定: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但汪小燚的档案中没有除名的任何书面材料。显然,对汪小燚除名未经层层调查核实和审批。

    (三)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未接收汪小燚附名。汪小燚挡案至今仍在汪家。南部县武装部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认定没有接收汪小燚。至于2001年7月31日南部县武装部给部队出具的:“兹有你部战士汪小燚经部队与其父母协商、同意接收”。其中“协商”二字后面是顿号,然后是“同意接收”四个字,前后两句并列,证明了是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协商,汪小燚父母接收汪小燚的事实

    至于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都不接收汪小燚,而我们作父母的当时接收汪小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当时代表部队找我们谈话,说汪小燚已被军部除名,这是最轻的处理,要我们收下汪小燚,如果不接收,就交到沙阳农场劳教,如果我们收下汪小燚,则不作除名处理,而作退伍处理。而我们当时看到汪小燚很害怕,不知道他犯了多大的军法,加之部队要对汪小燚作退伍处理。第二,从脸色上看,汪小燚在生病,韩少剑讲汪小燚有肾病,是先天性的,部队医院已作了结论,但部队仍要给汪小燚治疗,当时汪小燚被部队控制,我们不能单独和汪小燚见面,只知道一直在宾馆和医院输液。我们之所以收下汪小燚,是急于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病,如果有肾病,是不是是先天性,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部队造成的

    (一)大量的证据表明,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在关押期间受到残酷虐待造成的。6月28日,汪小燚被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站立窗前三天三夜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无法睡觉,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出现高烧昏迷第四天才苏醒,要求枪毙算了,下午才第一次解小便,便中带血,出现腰痛头痛,昏迷。看管的人才送来水和饭,搬来一架铁床,将汪小燚单铐在铁床上。第七天卫生所刘勇才开始给汪打退烧针,但病情未减退。《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伤病严重时,应当先行照管或者治疗,再行处理。但司训大队不对汪小燚及时进行治疗,在高温酷暑蚊子叮咬中连续关押16天后,上双铐押进600多人的除名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立即押上车,遣送原藉。途中火车上,押送人员牛海欣、钞俊锋不顾汪小燚发高烧的实际情况,将其铐在餐车上。到南部县后在一个名叫“百草堂”的个体诊所开药在蓝天宾馆给汪输液退烧,连续几天不见好转,于2001年7月23日才将汪小燚带到南部县人民医院门诊检查。B超透视: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未及时治疗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左肾萎缩,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肾功能重度受损考虑由急性肾小球肾炎所致,其在行政看管期间气温高,进水少、疾病未得到及时治疗是促成上述损伤的重要因素”。“目前患有延迟性心因反映之精神障碍,该病的发生、发展与其在部队所受处分、行政看管、除名所致的心理创伤及左肾萎缩所致的心理压力密失切相关”

    (二)部队为推卸责任,不顾事实真相蒙骗上级:“在部队、汪家均在场的情况下,2001年7月23日经南部县人民医院和2001年7月26日成都空军医院诊断,两家医院诊断结论一致,确认汪小燚左肾委缩是先天性的与部队无关”。但却一直不敢把证据拿出来质证。事实上,南部县人民医院讫今为止从未出具过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检查报告或诊断报告,而是在2001年7月23日通过B超透视出汪小燚“左肾轮廓模糊不清,约7.5CM×4.2CM大,查见肾孟不规则暗区,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当天,用医务证明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如果部队有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诊断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诊断报告这一证据,应拿出来质证。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南信联办(2009)5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报告》也证明了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的诊断结论并没有部队所说的“先天性发育不良”。2002年10月11日,成都空军452医院对汪小燚进行B超、CT等检查后是“建议进一步检查”。空15军(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行政看管期间汪小燚没有生病。但其形成的调查卷宗内五连连长钞俊锋等调查笔录证实:“在我们连队时没有看过病”、部队挡案中汪小燚的检讨可证明行政看管及遣送期间在生病发高烧。

    (三)汪小燚入伍时,经过了严格的体检,入伍后三个月部队又进行了复查,证明汪小燚入伍前身体健康,没有肾病。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汪小燚左肾萎缩,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是因气温高进水少,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的,精神失常是因受到关押、除名的剌激形成严重心理创伤造成的。

    (四)部队多次要汪家不要争论汪小燚的病是否是服役期间形成的,承诺负责治疗,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也代表部队书面承诺:“同意把汪小燚送到部队医院接受治疗”。

    四、《“6.12协议”》是阴阳协议,签订后未履行,因其公证被撤销,协议自始无效。

    (一)2004年6月5日至12日,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与汪家在湖北部队驻地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其结果包括办“两证”,即由部队给汪小燚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给汪家经济补偿15万元,部队立即派人到南部县将钱款一次性付给汪家;立即启动办证程序,送汪小燚到部队医院形成病历挡案,收回汪小燚的部队挡案将汪小燚正式移交地方,另由南部县政府给汪家2万元,其中退伍安置费1万元,救助1万元。当时,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以空15军军部原已对汪小燚问题作了结论并上报了空司总部,连军委领导都知道,这次处理问题的结果也要上报总部,因而不能将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的内容列入协议为由,搞了阴阳两个文本,这一事实的证据之一是95964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上面盖有鲜红的印章,内容为“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用来对付上级的是《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6.12协议”》,按部队和南部县协调组当时现场解释是用来报上级销案的,所以办“两证”的内容不能列入协议条款中,但解决方案包括“两证”一定全部办到办落实,不准汪家修改。这是事实和真相。有当事人和原始记录为证。

    (二)《“6.12协议”》的条款内容无不证明这是一个无履行时间地点、无履行责任义务、对汪家不平等的条约,也与协商的真实结果不符。汪小燚父母当时是在部队2004年6月12日决定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书面文件“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的基础上,为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和政府不会骗人才在协议上签了字。

    (三)本案中,无论是双方商定的完整解决方案的的全面兑现,还是《“6.12协议”》仅有的兑现内容,部队都是履行的主动方,汪家是接受方。协议签订后,汪家等着用经济补偿来给汪小燚治病,盼望部队来人办理人与挡案的移交和“两证”的前期手续,但部队既不兑现也不和我们取得联系。至今,部队未把协议的15万元付给汪家,就连用于报上级销案的《“6.12协议”》协议条款“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也未申报,连《“6.12协议”》及《公证书》文本原件都没给我们,更不要办病残和退伍手续。

    (四)《“6.12协议”》第三条约定:《“6.12协议”》经公证后生效。南部县公证处于2011年9月、水市公证处于2014年1月广分别撤销了《“6.12协议”》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撤销后,《“6.12协议”》的公证自始无效。其《“6.12协议”》的公证无效,其《“6.12协议”》本身自然也无效。

    五、多年来,部队既不兑现“汪小燚问题”的承诺和协议,也不作出书面答复。

    多年来,部队既不兑现“汪小燚问题”的承诺和协议,也不接待我们的信访,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不签收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在此情况下,南部县委县政府多次派出协调工作组,到部队协调解决信访事项,但部队却不作答复,其中,空15军政治部秘书处2009年2月26日书面承诺:“我们将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意见,并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但至今无回音;2016年1月,南部县委县政府工作组到部队后,空15军政治部承诺在半年后对“汪小燚问题”作出答复,但之后没有下文。2020年12月21日,

    空政群联局群工信访处再次给罗玉英开出信访介绍信到空15军政治部李兵阳处协商解决“汪小燚问题”,但到部队后无人接谈。随南部县工作组离开湖北后,拨打李干事告诉的电话号码0712-2050742一直被告之是空号。到2O21年1月22日上午9点,这个电话号码终于“醒“了,但李干事在电话中声称部队不会向汪家人了解情况,也不会给汪家人书面答复;解决汪小燚问题就是《6.12协议》的内容,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6.12协议》的公证不管是否撤销,《6.12协议》仍然有效。让人感受到部队的这些言行背离了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有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欺上瞒下、以强欺弱之嫌。

    综上所述,在部队信誓旦旦的承诺并立下书面字据后,汪小燚父母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不会骗人,于2001年7月31日从部队手中收下了汪小燚挡案,2004年6月12日在部队用于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了字。但部队却出尔反尔,至今什么都不履行。令人难以相信人民军队会干出这样的事,但这是事实。到现在,我们得到的只有被折磨成肾坏死、精神病后被部队抛弃的汪小燚及其挡案,以及为辩明真相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的严重摧残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敦促部队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汪小燚问题”。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申请人:汪元培、罗玉瑛、汪小燚
    2021年2月10日

  • 刑事措施岂可变刑讯措施?从常玮平案看中国法治

    维权律师常玮平10月22日被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带走,他又从取保候审改为监视居住了。今年1月12日他就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监视居住,1月23日改为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他会在2021年2月22日恢复自由,或者经法院审判决定是否有罪。这突然间宣布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既不是发现有罪证据改为逮捕,也不是宣布取消取保候审,这就透露出蹊跷。

    人们不禁要问,常玮平何许人,他干了些什么会成为犯罪嫌疑人,这次莫名的改变强制措施又是为何?常玮平老家陕西省宝鸡市,家里是农民,他是一个80后。他从小就好学,据他父亲说,2003年他参加高考,考上了重庆大学,他觉得考得不好,可是他的父亲却为家里出了一个大学生由衷高兴。

    他毕业后先去了海马汽车,后来又成了北漂。由于他善于思考,关心时政,终于他觉得象现在这样为个人生活打拼不能实现他人生的追求,就毅然决定参加司法考试,成为了一名律师。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从开始就着手于事关公民权利、弱势群体利益、公益类型的案件趋之若鹜。他经常为访民、维权人士和公民行动者代理辩护,也长期为性别歧视就业

    求职者、同性恋群体、艾滋感染者、疫苗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公益事业中,比如说在起诉某食用油包装上注明转基因原料字体太小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他甚至成为原告。许多受到他帮助的人以及同行都对他的操守和业务能力赞不绝口。不过,他帮助的对象中有一些被某些官员认为是麻烦,所以他也就成为某些官员眼中不驯服的烈马,为此,他的执业也经常受到阻扰。他曾经亲自听到主管领导给他欲转到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打电话,吩咐不要接纳他。

    如果说以上这些只能证明他是一个具有正义感不唯利是图的法律工作者,但也不足以给他扣上一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的厦门聚会开始。2019年12月7、8日一些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公民运动倡导者在厦门吃饭聚会,他们呼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实行宪政、建立公民社会等改良措施,这些谈论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这个聚会并没有设定程序,或要达成什么结果,参加者有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等,一些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知道后可自行前往。据一些人权律师告知,他们也得到这个消息,不过有些由于事务缠身有些出于对当局的警惕没有前往,由此躲过一劫。常玮平由于长期作为人权律师当然也得知这个消息,而且,他由于被打压正好也无法执业,就前去了。不过,这么个简单的吃饭聚会,就算是中间由于许多专业人士会提出关于公民维权和宪政的言论,也不算什么大事,可是在12月13日,山东烟台就成立了专案组,并在12月26日进行了跨省抓捕。这里我们就看得出两个蹊跷,这个聚会是公开的,而且许多人都由于从事维权和公民运动被国保关注,他们的行踪也是在警察的注视之下,他们会搞什么秘密犯罪吗?要知道他们都是资深法律工作者和社会活动人士,而不是乡村愚夫愚妇,或者冲动的年轻人。世上有军人叛乱、工人暴动、文官和宫廷政变,哪有律师谋反的奇闻!其二,既然当时是公开的聚会,如果涉嫌违法犯罪,为啥不当场抓捕人赃并获,偏偏要其后成立什么专案组,更是在事情过了18天才进行“1226”大抓捕。而且按照属地管理不是应该由厦门公安局立案吗,烟台公安局立案,关你烟台警方有一毛钱关系吗,你千里追踪跨省抓捕?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立案和抓捕的意思应该是出自更高层的意思。在中国的境内,就不允许任何独立的声音,就不允许任何人提倡宪政民主,就不允许草民举行任何政治聚会,那怕是吃饭都不行!这才是当局大动干戈的真正原因!

    其后,参加厦门聚会的多人都被抓获,这也很简单,因为参加聚会的人根本就不认为他们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就在家里等着他们。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及李英俊于2019年12月26日突然被山东警方跨省抓捕,其后全国各地对律师和公民展开了大规模的拘留及传唤,多名公民、律师因而展开逃亡,包括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许志永(2月15日在广州被抓)。常玮平因此也在今年2月12日落入警方手中,被指定监视居住,罪名跟其他人一样,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1月23日他被取保候审,不过他在10月通过youtube发布视频,除了宣布自己无罪外,他还透露了他在长达十二天的监视居住期间所受到的极端酷刑,以及取保候审期间的的情况。“我被锁在宝泰宾馆招待所房间里面的老虎凳上,每天二十四小時、十天的时间」,酷刑令他右手食指及无名指至今仍麻木、

    知觉不正常。他说,在取保期间,国保警察仍每天给他打电话、每周要见面,对他及身边其他人造成极大伤害及骚扰,他自己则经常失眠及无法集中注意力,他为波及亲人朋友感到抱歉。他也对未来做了准备,声明,如果自己再度被收押,他不会自杀,也没有致命、严重的疾病,並强调不会接受官派律師。

    到此我们基本可以知道常玮平为什么会被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原因了。虽然政府一再宣称,禁止刑讯逼供,但是刑讯逼供却屡禁不止,这不是个别警察的放肆,而是制度的使然。今年刑满释放的”709“律师王全璋说,他在被抓后受到酷刑,另一位”709“事件中被抓的维权人士也告诉笔者,他在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受到长期酷刑的虐待。有亲身经历者告诉笔者,指定监视居住是法外禁地,他们可以几班倒的不让你睡觉,武警看着你坐姿不对都会被毒打,折磨人的手段层出不穷。一些人甚至为了摆脱这种折磨自认其罪,许多人被改为逮捕送到看守所而称来到了天堂,因为看守所不管是在监舍还是在提讯室都有监控,会限制刑讯逼供。要知道不管是”709“还是厦门聚会,被抓的不是小毛贼,都是法律人士,可是当局还是悍然使用刑讯逼供的方式,其目的都在于希望他们苦打成招自行认罪,即使不认罪,也会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同时对于受害者们对刑讯逼供的指控,既无监控记录,又有上司保驾护航,有何可惧!那么多刑讯逼供,又有谁被处理了呢?

    对于常玮平,酷刑既没有让其低头认罪,又没有可供入刑的其它证据,只好让其取保候审。在当局心中已经是网开一面了,他最好是感激涕零,规规矩矩静待发落,至于吃过的苦受过的刑,就当买个教训罢了。可是他却不知好歹,不但不表示感谢,不低头认罪争取从轻发落,还将坐老虎凳受酷刑的事情公布于天下,这让他们情何以堪!要知道他们是卑鄙事可以做,但不可以说。底下可以是小人,但面上却必须像是君子。你这么一来,他们丢人都丢到国际舆论上了,不让你尝尝他们的厉害,他们怎肯罢休?

    民生观察对常玮平律师的处境表示极度关注,对他揭露酷刑的经历极度重视。在此民生观察郑重表示,聚会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构成任何犯罪。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包括常玮平、许志永、丁家喜等一切因厦门聚会而被拘捕的公民,并且立即开展对他们遭受酷刑的调查,对参与酷刑的人员,不管是是政府官员、警察、武警,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受到酷刑的律师和公民进行国家赔偿!

    民生观察 2020年10月30日

  • 秋雨圣约教会贾学伟弟兄的遭遇

    弟兄姊妹平安,感谢主,感谢各位的代祷和记挂。我生活已恢复正常,跟踪的人这两天都消失了,周三晚上恢复通电,欠的一篇和审讯室内灵修心得有关的文字债,也该还上了。我生性散漫疏懒,常常是能躺着就不站者,能痴痴呆呆就不愿多动脑子,拖延耽搁,大家在主里谅解。原想写成意识流风格的散文,但在回忆中打捞遗忘的每一丝感受和每一个场景,再细细密密地连缀成锦绣篇章,这种耗竭心力的创造性活动我很畏惧,不知何时能写出来,暂且撮其概要,平铺道出,唯求清晰达意。

    当天进了审讯室后,我就定意:今天一个字都不说。原因有三。

    一是我知道他们要问十一退休会的事,无论他们是明知故问还是想深挖一些情报,我都不打算在这件事上和他们周旋,内心深处也想借着这个时机,重新塑造和负责我的警察们之间的关系,不能让他们以为我之前出于理解的一些配合是理所当然的义务。我一开始就向他们说过:警察因为我信耶稣来跟我说一个字就是宗教迫害,天国的钥匙不在成都市公安局手中,我用不着他们来告诉我如何信耶稣,所以我也不欠他们哪怕一个字的回答。电话是我的,我不高兴接就不接,房子是我租的,门我不高兴就不开。但是他们是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恩典,前提性地把我当成欠了他们一百万一样对待,得时常提醒他们。

    二是当天他们带我走的时候动了手。因为十一期间失踪了三天,回来了我也不想理他们,所以主日那天断电诱我开门,在小区门口被四个人围住了,市局分局派出所各一个,还有一个协警,都是以前打过交道的。分局的国保只是骂,市局那个动了手,一见面眼睛喷火,面容扭曲,猛推了我一把,训了一阵,又反过来推搡进车里,面包车后备箱改装的那种铁笼子。出于对他们动手的抗议,我也不打算说一个字。

    三是我自己脾气不好,容易激动,春节期间有一次在审讯室和国保对着吼,值班的警察都跑过来看热闹。这次因为被粗暴对待,我怕自己一旦出声就控制不住,沉默也是对自己心的保守。

    但出人意料的是,我这个本意是消极应对的沉默策略,却被主主动地使用在我身上,让我经历到一次内心的属灵争战,它的激烈程度一点不亚于以言语来应对,结果对我有极大的破碎和塑造。我说话时,是主差派的先知,将福音的奥秘发明出来;我沉默时,是主差派的祭司,以祷告为念,为自己和万人祈求。

    审讯是三个人,两个人坐在桌子后面,一个人拉了一把椅子放在我跟前,一会儿坐一会儿站,边抽烟边骂人,中间踹了我一脚,拿手来回扒拉我的头。我在沉默中祷告,祷告主题的变化就和这个人的位置和态度如影相随。

    他在我半米之内,几乎贴着我时,我就以基督在旷野受试探和基督受难为主题祷告。他的话翻来覆去,不外于恐吓、欺骗、羞辱、冲壳子四种类型,时不时动一下手,对我来说,克制住内心的愤怒和还击的冲动很难,危机和迫切情况,基督受试探和受难的经文就给我很大的安慰和能力。

    他离我稍远,半米和两米之间时,我以基督的降生和复活为祷告主题。在危机中先站立得住时,我就稍微喘息,在基督降生和复活的欢乐中让自己得到安慰,不至于产生悲愤和自伤自怜之感。

    如果他也坐在桌子旁边,情势就再缓和一些,我的祷告就转到默想基督的本体、三一神的关系以及末日审判。这时与其说是祷告,更具体地说是默观,非常奇妙,虽然警察一直在说话,但觉得他的声音像不存在一样,以致于他也觉察出我的状态不是简单地顽抗耍死狗,就骂我“装疯”。

    上面所述的这些,是我要分享的最重要的灵修心得。这次我不吃不喝不上厕所不动不说话,坐了八个小时,上述阶段加起来只占刚进去的两个小时,但它的分量最重,对我影响也最大。我首次在一种真实而又强大的氛围中,专注祷告这么久,借着被剥夺得如此彻底,借着祷告中对与主同在的强烈渴慕,我被圣灵带领着一下子穿过了世界和天国的重重阻碍,上帝在圣经中一切的应许都如此清晰起来。这个过程可以说得很细致,比如具体用到的经文,属灵画面的构建,警察恐吓辱骂的每一句话,它们全部同时瞬间到达,在灵魂的最深处掀动起巨大的漩涡,力量排山倒海。这一部分的细致之处,我以后会用更文学化的文字呈现。

    两个小时后,他们只得到了三页满篇“沉默”的笔录,有点泄气,有点无计可施,就都出去了,只剩下一个协警在门口看着我,这个小伙子陪了我八个小时,除了在手机上看烂电视剧和刷抖音,似乎什么都没做。

    这个时候,没有了争战的激烈,我的祷告也没有那么情急迫切了,就开始默想圣经,说是祷告,不如说是回想,记忆力此时起的作用更大。我先快速背了一边圣经目录,记忆有模糊的地方比如小先知书的顺序,就重点回忆一下确认,之后从第一卷创世纪开始,一卷一卷复述大致内容,律法书和历史书、福音书、使徒行传,情节性强,回忆复述比较容易,所以我在这些书卷上花的时间最长。智慧书和先知书,平时我读得还比较勤,但首先是从语言形式上去把握的,作为更新我写作语言的最重要源泉来塑造语感,没有很花心思地研读过,所以回忆很困难。这也提醒我,记忆一定要有意识的去记效果才好,散漫地读记忆是模糊一片。

    过完一遍后,我重点挑选一卷书要详细默想,具体到每一章的主要内容,能想起来多少尽量想起来多少。我挑的是马太福音,也是我最熟悉的一卷经书,开始的“飞箭式祷告”内容也主要来自马太福音,我之前整卷背过,虽然忘了很多,但当时依然受益很大。

    在有些疲倦时,我开始放松地默想圣经内容,这时纯粹像是一种记忆游戏,不带很多思考上的进深,比如回想出埃及的路线地图,郭海那次讲道使用的地图帮了我不少忙;回想雅各众子他们的母亲分别是谁、如何排成行进队伍、如何在迦南分地、四围列国都是哪些、耶稣的家谱、列王记的世系等等。

    晚上七点钟时,终于放我走了,市局和分局已经不见,派出所的让我自行离开。走到回家的路上,确实身体虚弱,但灵里却有着一种坚实的笃定和安宁,我深知,这不是被迫害的一天,这是主大大赐福给我的一天。我两手空空,却怀揣着一个最大的秘密,我言语尽失,却被主耶稣热烈的话语围绕。

  • 郭强太夫妇案开庭律师遭遇查房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日消息】河南信阳退伍老兵郭强太、汪同英夫妇涉嫌寻衅滋事案,于2020年9月28日在信阳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晚上,开了一天庭的律师们正准备休息,却遭遇信阳平桥警察上门查房事件。

    颇受关注的河南信阳退伍老兵郭强太夫妇寻衅滋事案,于2020年9月28日在信阳平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自早上8点半至下午4点半,有30余人参加旁听。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新店村郭强太、汪同英夫妇今年68岁,他们的土地于2006年起被邻居卢国权侵占种树挖塘,在多年请求无果的情况下,郭、汪实施私力救济排除妨害,2020年3月,二人将树木砍掉、鱼塘的石棉瓦敲掉,二人先被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胡店社区警务中队行政立案,6月24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被羁押至今。

    28日上午11时,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屈磊警官回忆郭强太、汪同英今年3月砍树那天的情形。屈磊是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胡店社区警务中队指导员,既然上述二人砍树的行为在其“控制范围内”?那么这个寻衅滋事案何以发生呢?

    河南公民石玉作为旁听者,将当日开庭暴露出的本案主要问题记录如下:

    1、土地权属到底与本案有无关系?邻居(本案被害人卢国权)在被告人土地上种树挖塘,系非法的恶意添附行为,其添附所得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被告人依据物权法实施排除妨害行为,完全不构成犯罪,其根本没有所谓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借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犯罪故意。其行为应被法律评价为合法的民事自助行为。涉案土地由被告人合法占有,被害人卢国权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拥有权利。反而公诉机关的大量证据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大量证据,均证明了被告人合法占有该土地。对于本案的这一基础事实,公诉人在今日庭审中坚称与案件无关,称系民事范畴,被告人毁了别人的财产,就是犯罪。一位辩护律师当庭愤怒地反驳公诉人:本案恰恰就是(你说的)民事案件!

    2、公安是否钓鱼执法?公诉证据显示,2020年3月25日、26日、28日在所谓拔树、毁塘的三起涉嫌犯罪现场,信阳市公安局洋河分局胡店乡警务中队都全程对被告人实施“语言”、“手势”劝阻,如果认定被告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根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出警警察应该采取当场制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工具等措施。但警察在现场并未制止被告人,而是站在一旁观看被告人砍树毁塘并录像。庭审中,出庭接受询问的辅警承认其与另一名辅警出了警,当时只有他们两名辅警在现场,此举违反法律规定。至于为什么不当场制止被告人?出庭接受询问的胡店警务中队指导员屈磊回答因为出警警察少,现场人员多,且当事人年事已高、情绪激动;但为什么只派少量辅警出警呢?屈磊回答处警的辅警跟他随时电话联系,现场在其“控制范围内”。被告人连续三次砍树毁塘,警察连续三次出警,每次都是语言和手势劝阻?如果被告人构成犯罪,那么这样的警察有何用?辩护律师打个比方,如果在强奸犯罪现场,警察出警后是否可以劝阻:别弄了别弄了??举例可能极端,但言不害义,炳炳凿凿。若郭强太夫妇构成寻衅滋事,屈磊即构成玩忽职守,涉嫌渎职犯罪。同样,检察官负有监督职责,应将屈磊移交侦查。另外,屈磊应是本案证人,其全程目睹郭强太夫妇起诉书指控行为的全过程,并将视频录像提供给了法院,根据证人优先原则,其首先是证人,作为侦查人员是不合适的,其所调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村委会及其成员到底是什么角色?被告人因土地被侵占常年来多次找村委会协调,2017年村委会有过一次调解,但双方均未签字,调解失败,土地仍然被侵占。2020年3月,本案案发前不久,该村委会治安主任卢顺华对被告人汪同英说,你去把他的树拔了,他们(指本案被害人卢国权)报警,事情弄大,问题就解决了。庭审中本案辩护律师提交了多份视听资料证明卢顺华表达过该意思。公诉人就此问二被告人:你们都是智力正常的人,为什么要按照别人说的做?别人让你们杀人你们就杀人吗?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要通过法律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去破坏别人的财产。辩护律师回应公诉人:别人让你起诉你就起诉了吗?因为郭强太系五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参加过抗美援越的退伍军人,是没有任何前科的好公民,其充分信任基层组织信任领导,才照着去做的。事实上,被告人多年来找村委会调解,也是其诉诸法律的一种手段,因为基层组织具备这项法定职能。恰恰是村委会怠于履职,在土地权属如此明确的情况下不予确认,才导致了被告人的土地权利长期悬空。

    4、警察威胁被告人汪同英撤回复议申请。据被告人汪同英“供述”:听了治安主任卢顺华的话,2020年3月18日汪同英拔了两颗自家地里的幼苗(为被害人卢国权所栽)后,当日即遭到卢国权殴打。汪同英报案,洋河分局对其二人各罚款200元,汪同英不服提起复议。此后汪同英于刑事立案后被抓,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有警察威胁其撤回复议申请,否则马上抓其女儿,汪迫于压力撤回了。警察屈磊当庭否认此事,称可以调取视频查看。辩护律师表示要信阳市公安局调查此事并适时控告。

    5、全案无被害人卢国权询问笔录。2020年3月底案发后,洋河分局先立了行政案件,待被毁树木和石棉瓦价格鉴定(总价值4265元)形成后,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6月24日将郭强太、汪同英拘留。令人无比惊讶的是,全案证据中竟无被害人卢国权的笔录和报警记录!公诉人解释卢国权不在家,其女儿卢俊阳也是被害人,但事实上公诉证据中卢俊阳的笔录种类系证人证言,且法律关系上卢俊阳户籍已迁出,其仅仅对树木和鱼塘有继承权而已,并无法定的财产权。缺失被害人笔录这个如此重要证据,作为职业检察官的公诉人应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其从8月25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接卷,到8月28日起诉,只用了3天!令人叹为观止!辩护律师开庭伊始即以公诉人怠于履职为由申请其回避,提出13个详细的回避理由,虽然被合议庭当场驳回,但不得不说其言之有据,言之有理!

    6、鉴定问题及行政案件证据转化问题行政机关收集、作出的言辞证据、价格认定书应当按照刑事法律的标准进行转化之后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但本案中,行政案件证据统统没有转化。该案转为刑事案件后,除了送达拘留和逮捕通知书外,侦查机关没有制作讯问笔录,其证据缺乏合法性。郭强太有第一次讯问笔录和第三份笔录,没有第二份讯问笔录,而且郭强太、汪同英第一次笔录都是复印件。价格认定结论书没有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资质,甚至鉴定人是何人都没有显示。今日出庭接受询问的二位鉴定人,并非鉴定机构信阳市平桥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的工作人员。其鉴定意见竟被公诉机关列为书证,令人啼笑皆非!

    7、关于靳明亮插手个案、干预司法的问题辩护律师庭审时提交了平桥区政法委副书记靳明亮插手该案的录音材料,并表示要继续展开控告。今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的表现值得肯定和表扬。该院认真组织了庭审,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和证人出庭接受询问,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高效指挥下充分表达了意见;该院亦充分开放庭审,保障了旁听群众的旁听权。但还是有些遗憾:价格认证的鉴定人员竟然在其作证之前旁听了部分庭审,鉴于存在污染的情况,合议庭只得放弃对其的询问;开庭前据称有庭审直播,但庭后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一搜,还是没有……庭审期间,病痛缠身、行走不便的郭强太离开被告席上厕所时,伸出双手要求法警戴上手铐。一名男性法警不忍心,说算了吧,还特意搀郭强太离开法庭……良心就是法律,尤其是该案,一点儿都不复杂,凭借普通人的常识与良心就能准确地把握事实、适用法律。笔者心怀善意,期待该案在审判环节得以纠正,并期待类似的案件永不发生。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天的庭审结束以后,辩护律师们在信阳某酒店休息时,却遭遇了当地警察上门查房的离奇事件,而且是这家酒店唯一一个被抽查到的房间。为何如此巧合?

    据姬来松律师消息:退伍老兵郭强太夫妇涉嫌寻衅滋事案,今天在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开了一天庭正准备休息!突然有公安查房,警号为087775的老公安带领三名年轻公安突然冒出来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阵仗,吓得我冷汗都冒不出来,差一点露出红色内裤!警号为088036公安公然呵斥段汉杰律师,吓的他差点把手机丢了!信阳公安真是太牛B!信阳平桥公安的确该整顿整顿了,切莫让刀尖向内成为一句空话!

  • 四川王义翠再遭遇恐吓报复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7日消息】2020年9月10号,四川省内江市安全镇凤鸣村居民王义翠,被全安镇派出所民警和不认识的便衣等十几人,用欺骗的手段将住家大门打开。

    身份不明的便衣人员二话不说,暴力强夺手机,毁坏电脑和家用监视设备,同时发生肢体接触导致表皮软组织多处受伤。当日下午等警察走后,王义翠自报120后送进本地一家医院,接受初步的观察治疗。由于医院受到公安系统的提醒暗示,医院公开表达拒绝收住不予治疗。

    9月14日被逼无奈出院回家。因没有得到及时彻底的治疗,15号在家中发生晕厥晕倒,再被送进内江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观察。因为无人承担责任,医疗费也拖欠中,再一次面临被强行驱赶不予治疗的可能性。

    9月16号清晨,王义翠被护士叫醒,指着一位正在扫地的男性问“你是王义翠的家属吗?”问了几遍,那个神秘男子支支吾吾的说“我是扫地的。”又问“你什么时候来的?这个科室有两个搞卫生的,过去怎么没有看到过你?”这个神秘男子慌张中溜出病房。王义翠找到医院保卫科询问,又拨打110警察报警。最后警察来电话告知王义翠,说“那个男子是警察派来暗中调查的。”

    王义翠对此不依不饶,要求医院保卫科、地方派出所和警察必须就此事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王义翠拨打110五次,又给区公安分局投诉,地方警察迫不得已出警调查。出警警察调阅了医院监控设施,询问了保卫科工作人员,告诉王义翠“无法搞清神秘男子是谁,无法确认真实身份。”王义翠要求立案回执和立案调查,警察说“不够立案条件。”

    王义翠目前感到生命安全存在危险,要求当地警察和医院保卫部门确实落实责任,不查清问题真实情况,对她个人的安全威胁就一天不能消除。

  • 李蔚再提行政诉讼仍被北京一中院拒绝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1日消息】李蔚因昌平法院超期未依法处理行政诉讼到北京一中院起诉遭拒。2020年9月10日下午,李蔚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投诉昌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雪莲和工作人员陶健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收据,在七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又遭遇拒绝接收材料。李蔚到一中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投诉昌平区法院有关责任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北京一中院立案庭一名姓夏的女法官向李蔚索要了联系方式和案由,表示会联系昌平法院,以后给李蔚答复。李蔚表示,2018年5月,自己在北京一中院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至今那个案件一中院和海淀法院也未处理。

    随后,李蔚立即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北京市一中院邮寄了起诉材料和投诉昌平法院的材料。

    2020年8月21日上午,李蔚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起诉昌平区财政局和昌平区政府。昌平法院立案庭自称姓陶的男性工作人员(立案庭只有一人叫陶健,电话:010-80122112)在花了近1个小时仔仔细细看完材料后,先是称来源于被告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多复制两份。下午,估计是看到李蔚又是下一个起诉人,有意离开行政立案的10号窗口到6号窗口接待他人。李蔚找到他后,不得不接收材料,但拒绝出具收据。

    2020年8月22日,为保留有起诉证据,李蔚又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昌平区法院邮寄了相同的起诉材料。至今,昌平区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违法处理李蔚起诉杭州公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伤害案

    2018年4月8日,李蔚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伤害案,海淀法院拒绝出具收据,并且超期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2018年5月27日,李蔚到北京一中院起诉,立案庭法官也是同样拒收李蔚依法起诉的材料和投诉材料,表示会协调和商量。李蔚立即邮寄了起诉材料到北京一中院。此后,李蔚多次询问一中院,一名周姓男法官(010-58141463)几次说还在研究。至今,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一中院对该案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中院违法处理李蔚起诉杭州公安出具受案回执案

    2018年7月2日,李蔚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不出具受案回执向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九堡派出所和杭州市江干区政府。因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超期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李蔚于2018年8月9日向杭州中院起诉。至今,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和杭州中院对该案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在近两年多的时间内,李蔚一个人作为原告连续遭遇三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不出具收据,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长期不依法处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昌平法院立案庭陶法官通过行政庭的电话(010-80122047)打电话给李蔚,其中提到李蔚的案件不能录入系统,他也不知怎么回事。

  • 全国打拐志愿者吴丽平的蹊跷遭遇

    【民生观察2020年8月30日消息】四川省古蔺县居民吴丽平,27年以来,一边在全国各地打工谋生,一边利用机会寻找被拐卖的弟弟吴玉龙,还是全国打拐群体中的一名公益志愿者。吴丽平通过长时间大数据的收集证实,拐卖人口参与者陈宗章、王等人贩子团伙就经常出入在警方的圈子里。虽然她穷尽一切合法的举报渠道,不仅未促使警方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反而招致她和她的家人,遭遇一系列的报复迫害和整肃。而这些根源都来自家乡古蔺县境内的黑恶力量,存在一批有权力的执法人员在保护这些黑恶势力。

    1993年吴丽平尚未成年,为了寻找被拐卖的弟弟不遗余力。2010年仍在外地的她,将收集到的准确材料寄给故乡的父母,要求父母向古蔺县公安报案求助。地方打拐办只是收材料却不置可否。多次重复同样的举动,古蔺公安还是用同样的态度“不了了之”。

    2012年1月大概是上苍的眷顾,公安部下公函指令四川省公安厅督办调查。至此,历经19年吴玉龙被拐卖案终于正式立案。不过古蔺县公安局打拐办主任徐发政似乎对此并不高兴。
    2012年,吴丽平把古蔺警方并不积极认真调查抓捕的内幕,公布到网上,古蔺警方十分不满。

    2013年初,吴丽平和志愿者、媒体人,来到古蔺县请求抓捕人贩子。打拐办主任徐发政不提打拐的正事,却亮出吴丽平大弟弟的照片,无不得意地说:你看你在安监局工作的弟弟,我们都查的很清楚啦。吴丽平没有好气的说:你不查人贩子,查我家人做什么?

    2013年7月,吴丽平的大弟弟吴渊,作为古蔺安监局招聘的临时工,被以“受贿罪”立案逮捕,后被古蔺县法院重判10年。

    2019年10月,长期不在家乡的吴丽平,接到家乡乡镇官员的威胁电话,称:房子(老宅子)属危房和超范围建筑,必须拆除!此后还用技侦手段进行定位,说:(我们)知道你在什么位置,你的心脏太小承不起!

    2020年4月,吴丽平再将《吴玉龙案人贩子团伙至今逍遥法外》发布网上。可是几天之后,远在故乡慢行于人行道的高龄母亲,被从后面撞过来的汽车卷入汽车底盘。交警部门在随后的处理中,隐瞒肇事车单位、肇事过程调查材料,还有事件处理结果。在吴丽平的强烈抗争要求下,警方还是对关键和原则性的内容至今不予对外告知。

    至此,吴丽平不畏一切,继续呼吁奔走抗争,并把这些事向居住在北京的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进行了投诉与举报。

  • 重庆富商李怀庆“涉黑案”等待宣判

    编者按: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利用警察职权到底敲诈勒索了多少富商至今仍是个谜,重庆亿万富商李怀庆坚决不屈服邓等人无端敲诈勒索至今仍关押重庆市看守所等待宣判。

    李怀庆系重庆本地人,从小在重庆长大,与生俱来有不怕事的天性,加之又是军转人员下海经商多年。公安局长邓恢林将他先抓起来,开口就是三个亿,不给就坐牢,再敢反抗就收命!

    从公开的信息渠道得知,亿万富商李怀庆为人仗义,同情弱者。蒙冤坐过牢的良心犯在重庆找到他会给口饭吃。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到重庆后喜欢找他饭醉。这些极为普遍的人之常情被重庆公安局邓子恢局长视敲诈他的罪行。形成了重庆是一个喝水都要卡牙齿的地方!要弄你有千万种理由!重庆是商人们既不敢来的地方,也是来了走不脱的地方!

    事件过程

    2018年1月31日下午3点,李怀庆被重庆市公安局以“涉黑”罪名抓捕,同时抓捕的还有其妻包艳、李怀庆的大儿子(前妻所生)以及8名员工(其中5名员工均已从公司离职,有的人离职或两年、四年不等)。当天总共有11人被捕,其中包括一名在公司做保洁兼做饭的阿姨。同年2月2日,她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寄来的拘留通知书,以“涉嫌犯罪”进行拘留(有书面证据),2月12日又收到江北分局的逮捕通知书。李妻聘请的律师先后多达20余次提出会见李怀庆均未得到批准,只得于2018年2月向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递交了“紧急情况反映”,江北区公安局置若罔闻,始终不给律师和家属任何答复,直至2018年7月22日,当事人的律师才收到看守所通知可以会见的消息(已是第二检察院阶段)。

    编者语:重庆的政法形象可以说因为民营企业家李怀庆遭公安局长邓恢林敲诈被彻底打花了,公司的保洁员都抓起来,可以想象重庆公安机关好狂妄。混乱、黑暗到不穿底裤的地步了,裸奔上阵,直接开价3个亿!现在才明白香港富商李嘉诚为什么要把重庆南岸区的长江实业几栋大厦卖了跑路的真正原故了,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李怀庆的产业离长江实业大厦仅不到500米。两个富商两个不同的命运,对于李怀庆来讲,不是自己无能而是只怪共匪太狡猾,无原则、无底线!

    当时江北区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诈骗罪、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5项罪名进行起诉,在检察院阶段也分别两次退回江北区公安局补充侦查。经过大半年时间,重庆市一分检于2019年2月递交重庆市一中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分别是两份案卷起诉书进行起诉。李怀庆于2018年1月31日至今已羁押有两年多时间了,加上精神压力过大,营养不良、高血压和胃病复发,情况严重,三次住院治疗。今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再提重视保护民营企业,让民企涉企冤错案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希望重庆市政法委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薄王时代”的悲剧上演,真正的依法治国。

    罪名简析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所有证据材料应该来源于在李怀庆系列案件侦查立案之前的监控,属于证据来源不当;2.所谓提取证人手机资料来源不属实,系侦查人员让证人看电脑截频罪予以认定;
    侦查机关提取的微信资料不全面,断章取义,没有全部提供微信资料,只将李怀庆的一些偶发的情绪性文字、语音作为证据使用,并没有提供李怀庆前后文字发言和语音;
    所谓李怀庆在微信中的发言和转发的一些视频,是对过去的一些中共党史上确有争议的一些史料的看法,因每个人人生阅历和资料来源不同而产生的一些偏差,以及认为制度建设方面需要的一些改进,不存在颠覆国家政权。

    二、诈骗罪

    杜鹏、蒋佳男诈骗138.72万元。该借款本金500万,月息5分,李怀庆将两人未还利息转为本金取得胜诉判决,但未收到一分钱,只是转换了利息的表现形式,属于民事范围高息不予保护的形势。但属于自然债务,不应该用刑法予以调整,但这两人500万的本金至今未归还,利息延时至今。(未执行)
    陈江、周洁借款400万元。该笔借款月息7分,也属于将借款人应付利息转为本金进行诉讼,但未收到诉讼款项,利息延时至今未还。(未执行)
    曾洪猛270万元借款。第一笔120万元,月息5分,曾洪猛只归还利息64.9万元,未归还本金,利息延时至今;第二笔150万,月息5分,曾洪猛累计还款178万元,该还款中有120万系曾洪猛代杨晓妤归还李怀庆借款,不应计入曾洪猛归还李怀庆借款,利息同样延时至今。(未执行)
    陈江42万元,因陈江借李怀庆款项一直未归还,又想找李怀庆借款,故李怀庆以需要费用为由,让陈江归还所欠李怀庆部分款项。
    重庆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月息7分,实际借款136.5万元,归还利息133.5万元,2010年5月1日,法院认定应归还利息167.5万元及利息,实际执行人民币116.39万元。

    三、敲诈勒索罪

    因赵小刚为重庆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李怀庆让赵小刚归还53.4万元,债权人让担保人归还借款并无不当,不构成此罪。

    四、非法拘禁罪

    因陈江一直未归还李怀庆借款,李怀庆约陈江在茶楼见面商谈还款事宜,公共场所人员众多,并有多个双方朋友在场,并且共进午餐,应不构成此罪。

    编者语:看吧,豺狼的真实嘴脸露出来了,重庆警方不管你有没有犯罪事实,先把人抓起来,然后以办案扣押的法律名义抢夺商人财产,如果不吭声当挨个黑打也许只舍财而已。如果拒绝这样的抢夺坐牢是唯一的去处。这是重庆警界已形成的一套绑票富商流水线作业模式。

    以办案之名,行窃财之实!以邓恢林为组长的专案组,查封李怀庆及家属、亲属物品有重大程序违规:

    现统计如下:

    美金20余万元;2.港币3万元;澳币7.8万元;人民币100多万元。
    17块名表,百达翡丽(3块),宝鸡(2块),宝和(1块),江诗丹顿(2块),积家(1块),万国(1-2块),劳力士金表(2块),另有金块物主暂忘品名。
    黄金(一公斤),纪念金币(100枚)。
    古钱币(上千枚)汉代五铢钱。
    私章(李怀庆祖父的象牙章一枚)。
    孤版人民币(上百枚)。
    以上的钱物,其中上百万现金及房地产与本案无关
    李怀庆姐姐李怀林的(失独孤寡病⼈),甚至冻结了李怀林的社医保账户让其无法就医治病!李怀庆的妻子、孩子也与本案无关,名下的财产及账户也遭侵夺,基本的生活费用都没有留下。

    在窃取以上现金、财物和开启家庭保险柜时,均未提供收条清单。也没有财产所有人签字确认,至今对此钱物去向未做仼何说明,说明专案组成员早有侵吞李怀庆财产的预谋。

    编者语:邓恢林等人已经搞习惯了利用手中职权抢夺商人,当人们看到这种行为时第一反应是富商李怀庆的命运与处境未来的某一天也会落在自己身上,商人不敢去重庆投资,稍有一点钱就会被勒索,钱多的被局长敲诈,钱少的被分局、所以下的小喽喽敲诈,层层相煎!

    黑警邓恢林极力制造李怀庆案的实质及险恶用心

    综上所述,李怀庆一案定性不准、事实出入极大、将正常经营纠纷牵强到经济犯罪的类案,至于危害国家安全说更多荒谬。查收财物,办案人员黑箱操作违规违纪明目张胆,那么这一切的实质和用心是为了什么?

    据李怀庆在2020年6月10日庭审的最后陈述中披露:抓捕他的专案组追问的事由主要源起几年前他所属一个商业性的中国公和组织在南湖的一个年会,每年年会例行请一些社会名流、专家主旨发言,其中议及当前腐败案例及言起向中央致函,针砭时弊提出政策建议。此事被当时位高权重的孙力军闻讯,恐波及他的既得利益,罗织罪名上报中央领导人,蒙蔽天听。公和组织本是中小商人为主商会,少部分人亦为学者,且多数是体制内人士,从无对党对国不利不敬之言事,反而多有忧囯善民护制之举!但孙力军却大动干戈、八方出动,对与会人士抓捕深纳,其中有人交纳高额“保护费”后获释脱身。李怀庆无论商业实力及社会知名度,在公和中均属微不足道之辈!但是,邓恢林作为孙力军的死党,积极配合孙的逆行,抓捕李怀庆、家属、员工,极尽迫害,证据不足,先是改为索财,开出天价“脱身费”,此计不成,

    邓恢林又亲自要求李怀庆“提供2个以上重庆副部级以上官员名单,做为你的保护伞”交易!更加遭到正直不阿的李怀庆的严斥坚拒!针对李怀庆“举报两个副部级干部”的严词拒绝,邓恢林恼羞成怒扬言:“我不让你倾家荡产,不判你个十五二十年,我这个局长就不当了!!”这说明邓恢林将矛头用心对准的是以陈敏尔同志这界重庆市委市府领导集体,尤其是孙力军落马后,他更急于办个“大案要案团伙案”继续蒙蔽中央视听自我表功,败坏污名重庆的形象,企图“立功”脱困,洗白与孙力军的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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