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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柏春的辩护律师遭遇会见难

    【民生观察2020年6月7日消息】“没有预约,不让会见。预约成功之后,会告诉你不让会见的理由。”这就是邵柏春的辩护律师冯延强6月4日在合肥市看守所遭遇的情况。

    自2020年3月初接受委托担任邵柏春的辩护人以来,冯延强律师从来没有会见过邵柏春。疫情期间,合肥市看守所一直不安排律师会见,可以理解;后来疫情有所缓解,合肥市看守所允许收到出庭通知书的律师在开庭前会见一次被告人,邵柏春案二审法院至今未确定是否开庭,冯律师也没法会见邵柏春;最近两个星期,合肥市看守所出台新措施,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会见,但冯律师预约了两个星期都没有预约上。家属有点急了,催促冯律师会见邵柏春。

    这个案件进入公众视野的标志性事件,应该是吕先三律师的父母为儿子喊冤,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为由而刑拘,后来周泽律师、斯伟江律师介入给吕律师辩护。之后邵柏春被刑讯逼供的视频被网络曝光,原来被告人的庭前笔录是被打出来的。还有公诉人拖欠被告人的债务、法官没有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吕先三律师的妻子为夫喊冤等等,让这起案件一直有着很高的关注度。

    6月4日下午,冯延强律师来到合肥市看守所办理会见,一上来便遭到拒绝——没有预约,不让见。
    冯律师随即便问道:“那现场预约可以吗?我用你们的微信小程序约了两个星期都没有预约上。”
    办事警察问:“他要会见谁?”答:“会见邵柏春”。
    办事警察当即说:“领导有交代,邵柏春案的律师一律不安排会见。”

    问原因,该办事警察称不知道。给所谓的领导打过电话后,答复:“你先通过网络预约会见,预约上之后,会有人告诉你为什么不能会见。”

    “那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内必须安排会见的规定,如何落实?”“不谈。”

    于是冯律师来到合肥市监管支队大门口,要求见看守所的所长,却被拦在大门外。门口办公室内的一名杨姓警察称:“疫情期间,禁止入内。合肥市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也不得进入。”

    对于不安排律师会见邵柏春的问题,该杨姓警察说:“这个案子太特殊,领导有交代,不准会见。”并且表示:
    1.没有预约上,所以今天不得会见。
    2.你只有预约上了,才会告诉你具体的不能会见的原因。
    3.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条款,有疫情,不要谈。

    如此重大的、有争议的案件,竟然连辩护律师最基本的会见当事人的权利都无法保障。对于邵柏春被刑讯逼供、被逼迫看黄色录像的具体经过和细节,辩护律师竟然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了解到情况;对于涉案的具体事实,每一笔借款的来龙去脉、每一起诉讼的前后经过、每一个人物具体行为等情况,辩护律师也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了解到情况。

    对于辩护律师来讲,如果连当事人都会见不到,你就是把案卷看得再仔细,也是枉然。不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不可能正常履行辩护职责。

    6月5日上午,冯延强律师又赶到合肥市检察院,对合肥市看守所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事项进行控告,并将合肥市看守所的上述行为,分别向合肥市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反映。

    笔者突然发现此案有发展为中国律师滑铁卢的趋势:先是以民事诉讼业务为主的吕先三律师,他正常代理民事诉讼业务的行为被认定诈骗罪,被判12年;如今以刑事业务为主的冯延强律师,作为邵柏春的辩护人,却直接无法会见到当事人。不禁让人感叹:合肥案,你到底要闹哪样?!

    案件背景:2019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安徽律师吕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案件宣判后,吕先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据称,吕先三律师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而另两名主要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经法院审理查明,二人骗取他人财物计11287.4647万元,其中4838万元未遂,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犯诈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一审分别获刑二十五年和二十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报道:关注安徽律师吕先三案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0106/19283.html

  • 从胡正军遭遇看酷刑泛滥 民生多艰

    据维权网报道,深圳律师胡正军因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却迟迟得不到答复而前往询问,结果遭致派出所副所长调动防爆警察实施殴打、捆绑、暴晒、干渴、饥饿、威胁等等酷刑虐待,致使身心倍受伤害,由此向有关方面举报,竟被“不予受理”及“约束控制得当”答复,可见中共警察执法当局滥施酷刑的普遍化常态化已经达到不以酷刑为酷刑的地步。

    2019年6月初,胡正军到深圳市宝安区流塘派出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17号,电话:0755-27585110)报案求助,请求警方查处传销组织的诈骗行为,追回自家被诈骗的财产。可是流塘派出所在受理后,一直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为此胡正军多次去流塘派出所询问、催促,可是派出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直不予回答。

    2019年7月6日,胡正军再次到流塘所询问不立案的原因,再次被不予回答,气急之下说“你们不能这样一直拖着,你们这是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我的家庭已经走投无路、活不下去了,无论如何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副所长帕尔哈提就用电话叫来派出所反恐组队员将胡正军按倒在地上并把手别到背后用约束带捆上,反恐组长和其他三个队员用膝盖压在胡后背上,导致胡手腕部和胸部疼痛难忍、呼吸困难。后副所长公然说:“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我家里有钱,他妈比的我是花钱买到派出所的,我不懂法,不需要懂;我家里有三百头羊、三百头牛,出了事老子大不了回去放羊去!这四个反恐队员都是他妈比的我带到流塘派出所的,这里我说了算。”,说完后就将胡正军放置在流塘派出所食堂门前的台阶上继续捆绑了一个小时后才放开。因胡正军被捆绑、按压的时候已经受伤,疼痛难忍而要求副所长送医。结果副所长说“老子今天就耍流氓了,就不给你送医。”,并令四名反恐队员强行将胡正军拖走,扔到派出所大门外。

    胡正军在派出所大门外再次向门卫及四名反恐队员说明已经受伤,要求送医治疗及赔偿损失。反恐组的组长说“想闹事是吧?”,就将胡正军推倒摔在派出所门前的水泥地面上,和其他三名反恐队员压着其头部、颈部、背部,用约束带捆住其手部,并且捆扎的特别紧(事后就医发现腕部被捆绑导致正中神经损害),造成其面部、膝盖、胸部多处擦伤,高度散光的眼镜也被撞到报废。胡正军痛苦之下只好大声呼救,反恐组的组长就从派出所内拿出橡胶毯子将其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带到派出所的院子中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并告诉胡不许呼救,并且要求胡不能倚靠墙壁借力,要站在院子的中间。当时正是下午两点钟,一天中最热的时候(7月份也是深圳最热的时候),胡又痛又渴,只能呼救!派出所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对胡的呼救置若罔闻。胡在被暴晒的过程中严重缺水,体温一直上升,有一个反恐队员看见胡几近虚脱就想喂胡喝点水,反恐组的组长却说“不要给他水喝!”。就这样几近昏厥一直到下午四点钟反恐组的组长才把包裹在胡身上的橡胶毯子拿下去,要求胡坐下,可是胡的双臂已经变形麻木了无法坐下;到下午四点半,反恐组的组长才同意解下胡手上的约束带,这时候胡的手指已经完全麻木,手腕部的勒痕深可见骨,可以清晰地看到两手腕部的静脉血管、淋巴管、韧带和骨骼。

    当晚上6点又把胡关到派出所的侯问室,审至晚上10点多钟,胡才吃到午饭加晚饭。胡在侯问室被关押期间副所长多次去说:“胡正军!就是不给你立案通知书,老子整人的方法多着呢,这次打你是轻的,给你个警告,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大不了老子回去放羊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让你活也活不了、死也死不成!有本事你告老子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

    直至7月7日下午5点多,胡正军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7个小时,超过了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的时限。直到副所长帕尔哈提再到问讯室说:“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派出所老子弄死你,老子让你活也活不了、死也死不成!”之后才将胡放出。

    胡正军前往医院诊断为“被殴打伤、全身多发伤、两处骨折、手腕部正中神经损害”,又到精神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检查发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双向性情感障碍”。

    简单治疗后,胡正军前往宝安分局信访办举报,宝安分局先是做出“举报不实”的答复,又做出超出时限决定“不受理”的答复;胡正军又去深圳市局举报,深圳市局在宝安分局决定不受理后又予以受理,深圳市局在回复中说“对您的徒手约束控制得当,未发现对您虐待、殴打行为,传唤符合法律规定,未超期传唤羁押。民警帕尔哈提在执法中使用不文明用语的行为,现已予以批评纠正。”。

    由胡正军律师亲历身心倍受警察伤害的经过,及医院诊断的结果,可见其遭受到了赤裸裸的酷刑,然而,深圳保安公安分局与深圳公安局对此却全然不当回事,保安公安根本不受理,而深圳公安局居然说“约束控制得当”,由此可见警方对公民身心残害的暴行之习以为常。

    应该承认,在中国大陆今天,警方对公民实施身心伤害的酷刑是极其普遍的。只要稍微在网络上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各种令人发指的侵害公民生命的行径,以致每年发生各种因到警察局而离奇死亡的事件。当然,在中国大陆滥施酷刑的远不止警察衙门,事实上任何公权力都随时可能对公民施以酷刑。如城管抢夺殴打小贩,土管强拆民房,交管抢劫车辆等等,可以说任何公权力部门及其工作成员,无不是残害公民的利器,随时可能对公民实施酷刑。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规定:“‘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可见中共深圳警方对胡正军实施了赤裸裸的酷刑。对照联合国酷刑定义,也会发现中国公权力正极为普遍地对公民施以酷刑残害。

    中国公权力之所以如此广泛而普遍地以所谓执法名义下对公民施予酷刑,皆因中国公民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在没有公民权利约束下的公权力,必然成为出笼的猛虎与溃堤的洪水,残害公民身心,吞噬公民生命与财产。

    所以,胡正军律师的遭遇,正是中国公民普遍生态的反映。中国公民要想摆脱这种随时可能遭遇公权力酷刑的命运,就必须努力争取落实自己的宪法权利。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24日

  • 辽宁赵广军

    姓名:赵广军,男
    出生日期:1968年5月21日
    户籍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海园社区北楼12-4-207
    身份证号:211103196805211916

    上访原因:赵广军原是被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石油运输公司(现中石油长城钻探)职工。2000年8月31日赵广军持主管单位假条回家探望病重的母亲,在其探亲期间,运输公司进行结构性重组,赵广军于当年的9月18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司除名。
    2009年8月赵广军得知不是公司解体而是自己被非法除名,要求公司作出解释无果后,通过法律手段也未能解决他的诉求。至此,赵广军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
    2010年8月3日被兴隆台区警方警告处罚。
    2012年5月5日被辽宁兴隆台区警方行政拘留10日。
    2012年7月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37天。
    2013年5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37天。
    2013年6月25日在西城区看守所被带至丰台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释放。
    2013年9月1日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2014年3月3日被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0余天。
    2014年9月2日被辽宁警方控制,同年9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8日被兴隆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随后,兴隆台区检察院提起抗诉。
    2015年9月1日因身体原因保外就医不到百天的赵广军被收监。后被兴隆台区法院再判10个月有期徒刑。
    2018年9月24日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4个月。
    2019年6月6日赵广军因网络言论被捕入狱,同年11月27日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1月。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2015年1月8日出具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能够证明赵广军多次到北京市的公共场所上访,破坏社会秩序的事实,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有期徒刑两年的判决。

    酷刑迫害:在北京的看守所羁押期间晕厥两次得不到医治,脸色苍白,体重骤减40斤。2014年在盘锦市看守所被捆绑在床上插管灌食31天

  • 山东赵作媛

    姓名:赵作媛,女
    出生日期:1965年5月20日
    身份证号:370634196505200428

    姓名:骆卫东,男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30日
    身份证号:370634196611300414

    姓名:葛宏婵,女,
    出生日期:1944年8月30日
    身份证号:370634194408300428
    户籍地:山东省长岛县黑山乡大濠村

    上访原因:1997年赵作媛、骆卫东夫妻二人在本村经营球石厂,赵作媛的母亲葛宏婵为此投资数万元。2004年,因和生意合伙人6万元的债务纠纷,长岛县法院查封了赵作媛价值百万余元的球石和石料,任由债权人倒卖。赵作媛一家被迫起诉至法院要求债权人赔偿损失,岂料,法院判决赵作媛一家赔偿债权人转运这些球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为了寻求公道,赵作媛、骆卫东和母亲一家三口被迫上访维权。上访期间,夫妇二人关系破裂导致离婚。

    维权历程:
    2014年11月12日赵作媛被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取保释放。
    2017年8月17日赵作媛被绑架到鸿锦大酒店非法拘禁1天。
    2017年10月11日赵作媛被暴力绑架回黑山岛非法拘禁17天。
    2019年11月7日赵作媛被网上通缉抓捕,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逮捕,现羁押在烟台市看守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显示:2014年11月间,有人在北京南站以打标牌、拍照,并将照片上传到境外互联网网站的手段制造影响。该案经丰台分局侦查发现,赵作媛有重大嫌疑。经丰台分局口头传唤、讯问后,以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对赵作媛的拘留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赵作媛所提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酷刑迫害:丰台看守所不许家人为其存钱、存物,导致其受凉后落下腰疼、腹痛等疾病。在暴力劫访过程中被勒脖子,造成脖子发生病变肿大,至今未愈。在非法拘禁期间手机信号被屏蔽。

  • 山东翼中星

    姓名:冀中星,男
    出生日期:1979年12月1日
    残疾证号:37291919791201483541
    户籍地: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大冀庄村140号

    上访原因:2005年6月28日凌晨2点左右,以摩托车拉客补贴家用的冀中星被广东东莞市厚街新塘村以查车罚款为业的多个治安队员手持钢管殴打至终生残疾,下半身没了知觉,只能以轮椅代步。警方对此不予立案,民事诉讼各级法院亦判决他败诉。之后,冀中星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
    2008年奥运期间,地方政府担心冀中星上访没收了他的轮椅,像看犯人一样把他看管在家里。
    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药,次日被刑拘。
    2013年8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15日朝阳区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2018年3月21日减刑释放出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冀中星因对广东省东莞市相关部门处理其受伤致残一事不满,遂携带装有自制爆炸装置及印有报仇雪恨字样的传单,坐着轮椅从山东乘长途车前往北京。后冀中星乘出租车抵达首都机场,抛撒印有报仇雪恨字样的传单,并取出爆炸装置双手高举。在警方疏散旅客过程中,冀中星左手引爆了炸药。造成其本人左前臂远端缺失,左耳耳膜穿孔,一民警轻微伤。

    酷刑迫害:几年的牢狱生活使冀中星的腿已经不能打弯,腰腿部的筋似乎收缩了一样。右腰部以上经常抽筋,晚上疼的睡不了觉,也没有治疗。回到家后几乎坐不住轮椅,只能每天躺着,生活不能自理。

  • 江苏朱永健



     
    姓名:朱永健 男 出生日期:1964年10月23日 身份证号:320524196410236631
    户籍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采香泾村(17)高车渡51号       电话:18551293443
    上访原因:朱永健是退伍老兵,1987年在解放军坦克二师服役四年,服役期间入党。退役后做个体经营,租赁摊位卖肉。2001年因相邻摊主挑衅发生打斗,朱永健反击时至其受伤,朱永健被吴中区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朱永健认为法院依据的鉴定结果造假,属于枉法判决,出狱后坚持申诉,直至进京上访。
    维权历程:2004年8月8日被口头开除党籍。
    2006年9月11日朱永健收到开除党籍的书面决定。
    2007年10月2日被强制押送到苏州胥口镇的一家宾馆关了4天。
    2007年10月6日强制送进苏州市广济医院(精神病院)治疗了一个月。
     2008年3月8日再次被送进苏州市广济医院五病区关了36天。
    2009年5月2日被送到苏州市广济医院,当月22日获释。
    2009年9月22日被关押进苏州市广济医院,同年10月19日获释。
     2010年12月31日被胥口派出所送进精神病院关押在6病区。
    2011年1月21胥口镇派出所民警将他从精神病院接出来送往苏州市拘留所拘留至1月28日。
    2011年1月28日被劳教,2011年3月30日获所外就医。
    2011年9月被継续执行劳教,2012年1月期满解除劳教。
    2012年7月19日被决定劳教1年当年11月获所外就医。
    2013年5月22日被软禁,软禁期间和看管人员发生冲突被拘留10天。
    2017年7月6日开始被警方限制自由至2017年9月8日。
    2017年9月8日警方把他强制送到苏州市吴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当晚家人将其营救回家。警方继续对他长期进行非法拘禁。
    2018年9月14日被长期非法拘禁的朱永健和看管他的人发生冲突后与外界失联至今。
    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2007年出具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书中显示:认为自己上访有理,对自己无休止的上访高谈阔论,表现振振有词,情绪激昂,言谈中显得孤傲自负、愤世嫉俗,偏执,大有不讨回公道誓不罢休之势。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却具有妄想性解释的性质,但未查及确切的幻觉、妄想、思维联想症状。根据以上提示,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
    酷刑迫害:被政府人員多次殴打,甚至持械殴打,牙齿被打掉,肋骨被打折,耳朵被打穿孔。警方不经家属同意強制送精神病院。苏州广济医院不做任何检查就把朱永健多次绑在床上强制打针灌药,甚至插鼻管灌药。灌药后喉咙里很痛。被下大单,就是把双脚双腿紧紧的捆绑在床尾,再把两个胳膊拉紧,紧紧绑在床头,把人的身体是拉长。由于长期折磨致使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朱永健又患上了癫痫病,还被送到劳教所进行强制劳动。劳教所伙食很差,连猪食都不如。

    收集时间:2020年2月6日

  • 广西韦亚妮



     
    姓名:韦亚妮 女 出生日期:1972年8月2日 身份证号:452726197208021361
    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坡结乡坡结村达良屯29号       电话:
    上访原因:2006年,因龙滩水电站建设,广西河池地区天峨县被要求移民,但在发放移民补偿款过程中,原天峨县县长蒋家柏等人擅自截留丶贪污移民补偿款,及韦亚妮的耕地被淹未获补偿等事,村民们推选韦亚尼等人作为维权代表驻京信访。
    维权历程:2008年5月10日被河池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2008年6月25日被广西河池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秩序为由决定劳教2年,2010年6月13日释放。
    2010年8月2日再次被河池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2年,2012年6月2日解除劳教。
    2014年1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法院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1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法院判决书显示:韦亚妮等人录制劳动教养期间被管教干部体罚虐待的视频上传博讯网,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形象,构成诽谤罪。2014年1月4日韦亚妮等人到最高法院大门口禁区进行非法集会、举牌、打横幅、照相摄像、喊口号、散发传单等示威活动,严重堵塞交通,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后把此次活动的照片视频发到博讯网上,构成寻衅滋事罪。
    酷刑虐待:在劳教所被用手铐铐起来,然后脚尖着地吊着。被绑在床上,例假期间被扒光衣服,被殴打,给穿束身衣手脚捆绑得紧紧的,坐也坐不了只能站着。广西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蚊子,不给蚊帐,也没有其他祛蚊虫的措施,被叮的全身是包,奇痒无比。因为毒性存留体内,出来一年多后才慢慢不痒了。在里边有多种多样的体罚,面壁思过是其中一种。整天整天让站在离墙壁一米远的地方面对墙壁。全体加班劳动,从早上5点半到晚上10点,有时到晚上12点甚至天亮。伙食很差,有时1年多不让购物,营养严重缺乏导致浑身水肿。总之忍受的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收集时间:2020年2月5日

  • 广西律师接连“被煽颠”揭示反法治

    据民生观察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权律师覃永沛12月3日已经被南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中。而今年早些时候广西北流市人权律师陈家鸿也被玉林市检察院以同样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逮捕。中共广西当局接连对所辖地区律师扣加“煽颠”大罪,予以羁押,暴露出中共当局仇视律师,恐惧法治,意欲将一切不臣服于极权统治的律师镇压下去,而将整个律师队伍完全收服于权力统治的魔掌下,使律师完全成为统治集团的御用工具的本质。中共广西当局这种疯狂重罪镇压律师的行径,是公然践踏人权,违反法制,挑战文明。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今年10月31日傍晚,覃永沛律师被南宁市数十名警察闯入原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现百永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带走,随后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在关押33天没有允许律师及家属会见情况下,现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覃永沛律师原是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于2018年5月遭到当局打压,律师执业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被司法局注销,并受到警告,被要求搬离并结束事务所。同年9月,覃永沛律师在原办公地址成立百永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与“709大抓捕”后被吊销律师资格证的全国其他几位律师文东海、王宇、隋牧青等等,一起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失照”期间,覃永沛律师曾公开控告司法部长傅政华,指傅涉嫌刑事犯罪。同时为被拘押的原事务所律师陈家鸿奔走营救。

    多年来,覃永沛一直以敢言著称,曾公开悬赏征集广西司法厅及公安厅厅长的犯罪证据,并代理众多人权案子,经常在微信揭露广西官场贪腐黑幕,因此招致官僚集团忌恨,现被扣“煽颠罪”逮捕。

    覃永沛被拘押后,有朋友建立微信群用以对覃永沛关注及营救,但很快该群组遭到来自国保的干扰。国保找到当时的建群群主约谈、恐吓,使其迫将群组转让给身居海外的同道人士,岂料广西国保竟然骚扰新群主的家人,无理致电问话以及要求其家人前去派出所约谈,否则以拘捕威胁。而部分群员也同样受到国保的骚扰,频频被约谈训话,要求不得关注覃案以及不准在群内交流。同时,覃永沛被捕期间,有多位律师表示愿意代理,但分别遭到当地司法部门的阻扰及打压,而广西区内律师更是一早受到威胁阻吓,明令禁止代理覃案,否则后果自负。由此可见,中共广西当局对覃案如临大敌,来回布控。

    覃永沛是今年以来广西当局公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第二个律师。早在今年4月29日早上8点多钟,广西北流市律师陈家鸿(自称:陈文胆)在北流家中被玉林市和北流市警方联合带走调查。警方进行抓捕行动时并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只是以口头传唤的方式将陈家鸿带走,并组织人员对陈家进行查抄,带走多件私人及“敏感”物品。家属曾向警方索要法律手续,但警方未正面回答,只是叫家属在家等待警方的电话通知。随后不久,家属接到警方以涉嫌“煽颠罪”刑事拘留陈家鸿的通知。而警方很长时期阻止律师前往会见陈家鸿。

    陈家鸿律师原为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18年年中百举鸣律所因长期代理敏感案件遭到当局的政治打压而被强制解散后,同一时间陈家鸿律师受到当局的停业处罚,时间为半年,但由于百举鸣律所遭解散,因此使陈家鸿律师事实上无法正常执业,基本处于停业状态。赋闲在家的陈家鸿律师经常练字消遣,偶尔将书法作品及自己的一些感悟发于网上,竟然遭际当局抓捕,并且就在抓捕当天,广西律协与司法厅作出中止其律协会员和注销其律师执业证的决定。

    从覃永沛与陈家鸿两律师先后被扣“煽颠罪”逮捕可见,中共广西当局正在疯狂镇压律师,正以“煽颠”的政治问题来解决“维权”的法律问题。覃、陈两律师多年来致力的是通过法律维护公民权利与社会正义。而这正是中共统治集团所不容许的。中共集团为了维持自身侵害、奴役民众的特权,从2015年7月9日发起了疯狂镇压律师的“大抓捕”,将全国众多律师羁押、失踪、酷刑、判刑,并且持续对全国大批未收监的律师进行吊证处罚。可以说,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决定要将整个律师队伍改造成完全臣服自己淫威下的听话工具。而对那些敢于坚守法律、捍卫正义的律师,则持续采取严酷镇压。覃永沛与陈家鸿律师便成为众多被镇压律师之二。

    中共广西当局以“煽颠罪”接连逮捕羁押覃永沛、陈家鸿两律师,并且长期剥夺他们会见律师而得到法律救济的权利,这种行径不仅严重违反《律师法》有关规定,也公然违反《宪法》有关尊重保护人权的承诺,公然背弃中共签署及加入的众多国际人权公约与人权组织,也自食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对律师的打压,无罪释放覃永沛、陈家鸿及一切因维护人权遭到羁押判刑的律师,切实落实保护律师的各项执业权利;立刻启动旨在保障人权的司法独立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真正步入一个法治民主人权的现代文明时代。

    民生观察 2019年12月6日

  • 吉林一家三口入狱 郭宏英案再申诉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16日消息】一个特殊的家庭一家四口有三口被当局迫害入狱在监狱里,这就是吉林四平郭荫起的一家,儿子郭宏伟,女儿郭宏英,老婆肖蕰苓都在监狱里,儿子郭宏伟被判刑十三年,老婆肖蕰苓80岁判刑六年,女儿郭宏英又被判刑五年六个月,执行实刑五年,女儿,儿子都聘请了律师二审上诉后都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在2018年10月郭宏伟重审案件,律师代理后会见了郭宏伟,并且将郭宏伟的上诉材料上交到吉林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从送达申诉至今一年了,没有任何消息,申诉材料被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在郭宏伟与母亲肖蕰苓时被判刑入狱后,郭宏英从此走上了维权上访之路,在为母亲与哥哥呼吁在维权路上,当局无数次对郭宏英维权进行阻碍,长期对郭宏英进行监控跟踪威胁恐吓等各种手段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在2015年3月20日,吉林四平当局对郭宏英的哥哥及母亲进行了抓捕拘留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构陷判刑郭宏伟判刑十三年肖蕰苓判刑六年,随后郭宏英在为母亲哥哥维权奔走中再次被当局构陷抓捕,最后以寻衅滋事及妨碍公务罪两罪并罚进行了一系列的构陷,在一审判决了寻衅滋事罪四年,妨碍公务罪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一共五年六个月,执行实刑五年,在一审宣判后郭宏英不服判决,进行了二审申诉,二审没有进行开庭直接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郭宏伟在从今年4月份直到现在监狱已经有7个月没有同意家人会见,郭荫起多次到监狱要求会见高位瘫痪的儿子都被监狱拒绝了,郭宏伟严重高血压不能进行西医治疗对西医严重过敏,80多岁的郭荫起一直奔波在探视监狱的路上,在十一前会见了女儿郭宏英与老婆肖蕰苓,肖蕰苓精神还好但是她还不知道女儿郭宏英被抓判刑已经下到监狱并且在同一个监狱。

    2019-10-15日今天郭荫起又去吉林长春监狱会见了肖蕰苓与女儿郭宏英,郭宏英精神比刚下监狱要好一点,但是老伴肖蕰苓状态非常差消瘦了很多满脸褶子,老爷子问她为什么这么瘦,她说牙疼吃不好,但是老爷子担心她猜到郭宏英的情况,老太婆一直不知道女儿被抓被判刑的事,老爷子一直满着老太婆的,毕竟有一年多没有看到女儿来会见她了,以前都是郭宏英来会见她妈妈,老太婆问郭宏英还在外面吗?老爷子告诉老太婆说郭宏英在北京一直没有回来,这令人心酸的善意欺骗让人欲哭无泪,老爷子说:等老太婆快出来的时候再告诉她,老爷子告诉监狱让他们不要告诉老太婆她女儿在同一个监狱里,因为老太婆年时一高也有高血压,老爷子怕她知道后受不了这个打击就一直瞒着老太婆的。

    人权观察员认为,郭宏伟一家三口被害入狱的悲惨遭遇令人心酸,她们一家三口的遭遇被受社会各界人权组织关注,尤其是郭宏伟身体不好患多种疾病,根本不符合关押条件,他的身体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人权观察员强烈谴责吉林四平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郭宏伟一家三口属于无罪应当立即释放。

  • 湖北宜昌政治犯刘家财遭强拆

    【民生观察2019年5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省宜昌市政治犯刘家财租赁的办公室,在5月9日遭宜昌市城管部门强拆,强拆期间有国保警察到场。

    据刘家财反映,他因网上言论及公民聚餐的事情,在2013年8月被湖北省宜昌市国保警方拘留,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5年,至2018年8月11日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他身患疾病,已不能从事原职工程监理工作,就与宜昌市公民季少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准备在该办公室创办一家小微公司。然而,时至2019年5月5日,他接到了宜昌市城管部门的通知,说是要在5月6日上午强拆位于宜昌市新世纪广场B座7楼,刘家财的办公室。

    刘家财向城管申述称“我办公室旁边的违章冷却塔不强拆,附近的几处强占公用通道不强拆,附近的几百平米违建餐馆不强拆,为什么偏偏要强拆我这个既不影响市容,又不影响他人生活的雨棚呢?并且,明明是雨棚,官方却偏偏说是房屋。显然,当局这是在“选择性执法”,是在有意针对异见人士的再次打压”。对此,当局不予理会。

    5月8日,城管及国保警方派出大量人员及设备前来强拆,后由于许多到场群众的阻止才强拆未成。

    5月9日上午,当局再次派出了高规格的队伍及设备前来强拆,当天城管人员来了二十多人,宜昌市西陵区国保警方也来了数名警察,并且还安排了电视台来摄影,还用无人机盘旋监事。约两小时左右,刘家财租赁的办公室被强拆完毕。

    刘家财气愤的说“我无法阻止他们的无耻行为,但我将记录下这些选择性执法,及打压不同政见人士的不齿行径。”

    公开信息显示,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於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後,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於网路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云南省警方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後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年12月2日,经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仍被维持原判,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据悉,其在狱中经常受体罚等,处境十分堪忧。2018年8月11日凌晨,刘家财刑满释放,宜昌国保警察为防公民朋友前去监狱迎接,特意在凌晨时将刘家财转移监狱关押并到时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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