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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曾寿云及家人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5日消息】两会期间,武汉市东西湖区的曾寿云、尚中桥夫妇欲进京看病被当地维稳人员暴力拦截回武汉非法拘禁。现在两会已经结束了,曾寿云和儿子尚成,仍然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的黑恶势力,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曾寿云,原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万寿宫宫村107号附2号,现住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新合后街115号,身份证号:420112197112212122。

    2013年5月4日,曾寿云的合法房屋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强拆。至此,曾寿云开始踏上艰辛的维权之路。

    2018年4月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黑恶势力,暴力押送曾寿云到黑监狱非法拘禁。在黑监狱期间,黑恶势力强迫曾寿云代表父亲和家人在黑恶势力提供的拆迁协议上签字,并暴力强迫曾寿云照抄黑恶势力提供的欠条及在欠条上签字。曾寿云在黑监狱被非法拘禁达112天。

    2020年5月20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张成等20人左右的黑恶势力,24小时蹲守在曾寿云家门口和楼下,监控跟踪曾寿云,限制曾寿云、尚中桥(曾寿云的丈夫)、尚成(曾寿云的儿子)的人身自由,并将尚成的轿车砸毁。在被监控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曾寿云多次向硚口区宗关街派出所报警,硚口区宗关街派出所却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2021年1月5日,曾寿云因不堪黑恶势力的各种非人的骚扰,血压升高,脑出血偏瘫,入住武汉新华医院治疗。在新华医院治疗期间,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张成等黑恶势力,24小时蹲守在病房,限制曾寿云的人身自由。

    2021年3月4日,曾寿云在病床上对监控自己的黑恶势力说:我联系了北京301医院的专家,过几天我去301医院看病,你们向派你来的领导说一声。黑恶势力说:你去哪里,我们就到哪里。

    2021年3月5日,曾寿云在病床上再次对监控自己的黑恶势力说:我联系了北京301医院的专家,过几天我去北京301医院看病,你们向派你来的领导说一声。

    2021年3月6日15时30分左右,张成等2个黑恶势力对曾寿云说:今晚11时40分的武汉到北京的Z96次火车,你如果去的话,现在就要去做核酸检测,我们都有一周内的核酸检测。20时30分左右,张成打电话问曾寿云丈夫尚中桥在什么地方,尚中桥回复说在汉口火车站,张成说自己在新华医院,然后挂掉电话。11时40分左右,曾寿云、尚中桥在做完核酸检测后,登上Z96次火车。

    当Z96次火车行驶至郑州火车站时,有8个身着便服的人来到曾寿云的座位,以北京正在召开两会,曾寿云不能去北京为由,要求曾寿云下火车。曾寿云表示自己已经按照武汉市要求和规定做完核酸检测,并已联系好北京301医院的专家给自己看病,因此拒绝下火车。在Z96次火车行驶至石家庄火车站时,一群人强行将曾寿云和尚中桥拖下火车,强行押解回到新华医院。

    2021年3月9日,曾寿云的儿子尚成被武汉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的黑恶势力,非法拘禁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康居二期5栋904号房至今。

    2021年3月15日,在新华医院住院治疗的曾寿云,仍然被武汉东西湖区慈惠街书记朱建全,雇佣的黑恶势力24小时监控着。

    曾寿云电话:18907111978

  • 山东王丽珍一家遭非法维稳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6日消息】近日,山东淄博访民王丽珍一家,连续两日晚上遭遇当地维稳人员敲门骚扰、拉闸断电、破坏大门摄像头等不法行为;其朋友前来探望遭到强制传唤与审讯。王丽珍请求政府、110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将违法相关人员依法清离。

    据王丽珍反映,2016年9月17日夜,其父王玉杨被涉黑抢劫房屋及家产,18日晨已成废墟。涉案所在地在山东淄博市经开区沣水辖区,王玉杨已向公安部提出立案申请,本人已收到公安部来信回执,最高法已收取王玉杨冤判4年寻衅滋事罪刑事申诉,目前正在复查中。

    父亲王玉杨以前经常被盗现金多次,身份证,举报材料、证据、餐椅有大脚印,曾被撬门破锁,刑警队更换门锁并给了王丽珍5把新钥匙。

    这次分别是2021年1月20日夜22时12分,21日夜23时12分,连续两夜被敲门骚扰,这些人妄想私闯民宅,目的何在?之后入宅不成就破坏摄像头,再拉闸断电,来人自称是淄博经开区分局警察。王玉杨现住房属于张店区,为什么跨区夜间上门,猜测是否与父亲王玉杨举报涉黑抢劫暴力违法拆房有关,两次事件均是半夜所为,王玉杨全家人身安全与生命安危与两次涉黑涉案人员有关联,他们是第一嫌疑人。

    王丽珍说,1月22日下午5时,她的朋友胡安新来良乡社区探望她,刚下车还未到楼道门,就被押送到异地经开区管辖的沣水镇派出所,被带上脚镣、链到铁椅上刑讯逼供,问是否是男女朋友关系,审讯持续到当晚21时(5点至9点)。在此,请求政府监督查清涉案人员,给胡安新赔礼道歉,作出处理。

    我们要求按照疫情规定撤离涉黑人员敲门,拉闸断电,破坏摄像头的非警务涉案人员,保障28号楼全体住户的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孩子老人不受惊吓,王玉杨全家出现一切后果,与两次非警务涉案人员有关。请求立即修复已破坏的监控,保证全家人身安全,停止入宅再次被盗侵害。

    最后,王丽珍请求政府,110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1.请求政府将穿梭在山东淄博张店良乡社区28号楼2单元1-5楼之间,夜间敲门,拉闸断电,并破坏摄像头的相关人员按疫情规定清离到隔离区外,保障良乡社区居民疫情稳控安全以及王丽珍全家的生命安危和正常生活。

    2.胡安新于1月22日下午5点到晚9点被异地淄博市经开区跨区审训,刑讯逼供,(良乡社区属于张店区)要求查明事实,向胡安新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做出处理,书面反馈,胡安新电话:18560252303。

    3.修好1月21日王玉杨家被破坏的摄像头,保证王玉杨全家人的安全,出现一切后果均与2次涉黑非警务活动涉案有关,他们是第一嫌疑人。

    据了解,2016年9月18日,山东淄博王玉杨家产被抢劫一空,房屋被夷为平地,家业瞬间尽毁,王玉杨因此多次上京及致信中央多部委反映情况,但效果几无,结果反而遭到淄博地方政府的打击报复,当地警方以王玉杨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将其刑事拘留,最终王玉杨受冤获刑四年,被送往山东省监狱服刑。

    王玉杨被捕后,其女儿王丽珍认为父亲是受到政府冤屈入狱,因此多次为父喊冤维权,从淄博地方到省会济南,再到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等部委的信访部门,她曾多次被当地警方抓捕拘留,乃至刑事拘留,堪称“访二代”或者“接力访”。

    王丽珍表示,父亲家产尽毁还被冤判坐牢四年,她一定会继续坚持维权,而自己为父亲鸣冤信访亦遭到残酷打压,目前多个状告当地政府及警方的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

    王丽珍感谢政府及社会监督,法律学者、工作者、及正义公民的关注!谢谢!

    王丽珍电话:13053302206

  • ‪成都再现非法暴力强拆案‬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0日消息】近日,成都双流区怡心街道的宋朝元家遭遇暴力强拆,因为有关单位急着动工,在本月25号可能会推平强拆后的废墟及在废墟上宋家父子搭建的简易蓬房。届时这对父子又将住到何处?

    据悉,宋家在这个地方已经钉了好几年,如今只剩下他们家和另外一家“钉子户”,因为现在急着动工,不得不进行强拆,白天一共去了40多人,只有儿子独自在家,被他们控制住,然后就开始强拆。不仅如此,强拆方还动用城管参与强拆,当地城管开着警车不定时地对强拆现场巡逻和监视。一直以来,国家都是明令禁止强拆暴拆等行为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一些人依然罔顾国法,对宋家实施违法强拆。更过分的是,当地政府还在按照成都双流区的2009年30号文件安置拆迁赔偿,宋家当然不会接受。儿子刚大学毕业,一到社会,自己的家说没了就没了,叫他怎么面对以前十几二十年的洗脑教育?太残酷了!

    2021年1月16日,成都维权人士谢俊彪去到宋家强拆现场,现场一片狼藉,宋家在废墟上搭了一个几平方米的简易房居住,无水无电。谢俊彪因房屋强拆从2013年开始便上访维权,后关注“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冤案,并积极参加营救活动,也因此多次被警方上门警告、传唤、拘留。谢俊彪去到宋家强拆现场后,或许是强拆方为了避免宋家从他那里了解到关于强拆的相关政策与法律规定,被造谣说谢与境外势力勾结,让宋家不要和他接触。

    记者还了解到,被强拆人宋朝元当天在外打工,育有一97年出生的儿子,儿子名叫宋英杰,刚刚大学毕业,宋母在宋英杰两岁时就与其父离婚离开了这个家,宋英杰的爷爷奶奶也已不在人世,只留下他们父子俩相依为命。宋家父子都是很忠厚朴实的人,不善交际,面对暴力强拆,他们的力量太渺小,即使万分不情愿,终究也是无能为力。

  • 公民来信:江苏江阴市非法绑架拘禁案

    邱金兴推击我后马上诬陷我再气势凶凶的非法传唤,几个人强制押我去派出所,在这过程中邱金兴还在对我施暴,因为从2016年起作虚假伤情鉴定,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到多次绑架非法拘禁我153天都有全程参与,哪来第三只手去抓警戒带,邱金兴等故意在我报警时说不要冲撞警戒带,邱金兴又猛的推击我,如果当时后面没有很多老百姓扶住我,我肯定不是一根肋骨骨折,摔下去后就爬不起来了,也可能这辈子都只能躺床上渡过下半辈子!

     

    邱金兴在推击我后我还没站稳时,马上就以我抠踢邱金兴,冲撞警戒带为的由非法暴力强制传唤我24小时,并抢夺我的手机!两名协警暴力拽拉病危老人!

     

    在我被传唤24小时夏港派出所送我去医院就医后江阴督察227647就联系我要了解情况,约好时间后,227647及228191的督察就带了一名男法医要求到固定场所给我做体表检查,当场我就拒绝了,我是一名身体发育正常的女性,我无法接受三名男性来围观我的隐私部位,这是对我极大的污辱!

     

    之后我又向86826030.;89110110反应邱金兴等民警对我暴力欧打致我第五根肋骨骨折,多处受伤的情况!227647及228191与我约定在第三人民医院见面反应问题!我向两名督察反应问题时,两名督察,把我当成刑事犯罪人,貌是来提前介入的督察,绕开民警违纪违法,只询问受害弱女子是否冲撞警戒线,故意误导我怎么违法的问题提问,当我对民警怎么殴打我经过展开话题时,一个假装提问,一

  • 江苏江阴市非法绑架拘禁案

    发生在中共江苏江阴市公安史上最大最久最长的一起非法绑架拘禁案,以及非法暴力拆迁征地利益集团背后的血泪真相!

    控告状——2020.8.28案件始末

    控告人:毛黎惠,女,汉族,1978年9月4日出生,户籍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申西村西毛3号,身份证号:320211197809144129,联系电话:13376222228

    被告人1:王庆春江阴市公安局局长
    被告人2:沈耀忠江阴市申港派出所所长
    被告人3:江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督察警号:227647,228191
    被告人4:江阴市公安局申港派出所民警邱金兴,刘丽,吕依玲等

    控告事项:
    1.江阴市申港派出所邱金兴等民警违纪违法,渎职犯罪,对毛黎惠实施暴力殴打,致毛黎惠左侧第五根肋骨骨折!
    2.江阴市申港派出所邱金兴违纪违法,渎职犯罪,辱骂殴打病危老人!
    3.江阴市申港派出所邱金兴等民警违纪违法,渎职犯罪,散布毛黎惠脑外伤后遗症是鼻子轻微伤,并要求赔偿180万的谣言!
    4.江阴市申港派出所民警邱金兴违纪违法,渎职犯罪,造谣控告人家西毛三号不肯拆迁,还要政府安置!
    5.江阴市申港派出所民警邱金兴出警违纪违法,全程遮挡警号,不按规定穿着制式警服!
    6.江阴市申港派出所民警邱金兴出警滥用职权,违纪违法,为保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行暴露,违法乱拉警戒带!
    7.江阴市申港派出所与夏港派出所违纪违法,渎职犯罪,以防碍执行职务的罪名构陷毛黎惠!
    8.督察警号227647,228191渎职犯罪,包庇违法民警邱金兴等!
    9.江阴市公安局王庆春渎职犯罪,对控告人的报警拒不受案立案!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在江苏省江阴市申港街道申西村西毛3号有合法房屋,2014年,在控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控告人的土地除2.7亩基本农地以外的自留地,猪留地,宅基地及基本农地都被黑社会性质成员非法强占并书面流转给申港街道!

    近6年来,控告人及家人无数次被殴打致伤,被非法拘禁154天,合法财产被抢劫,房屋被破坏,被停电停水无处居住!

    控告人求助江阴市申港自来水公司及江阴市申港供电所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排查后确认是人为故意关闭控告人的水阀,供电所工作人员排查后确认入户线有送电,是人为破坏控告人房屋西墙的电线后造成控告人家中无电。

    2020年8月28日,控告人到申西村村委救助,口头提出修建房屋申请,申西村村委对老人的救助置之不理,反而以老人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报警,邱金兴等申港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不问清红皂白,充当黑社会的白色杀手,直接动手驱赶身患重疾的老人,因老人年纪大,又反应迟纯,所以我就代替老人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45解释是让老人找村委解决问题,村委无人理睬老人,村委把老人随身带的东西放在大庭!12345让老人等待村委解决!

    邱金兴在明知我父亲是腹主动脉瘤的重疾患者,仍让辅警强行拖拽我父亲!!在知道老人不能受刺激仍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病危老人的行为是下流的手法,老人清清白白了一辈子,靠自己辛苦劳动一辈才造好房子,装修好还没住几年呢,被打之前身体非常好!!现被打得随时有生命危险,住的地方都没有,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每时每刻都在疼痛中渡过,他的委曲和痛苦谁能理解!现在只是想知道被欺负打压的原因,还要被施暴民警故意刺激污辱他是下流手法!

    民警邱金兴说话颠三倒四,一会儿承认我是监护人!一会儿又说我不是监护人,一再阻止我为我父说清楚事情真相!并且粗暴的推击殴打我,以致我摔倒在地,我一个弱女子,本身身体也不大好,人没有什么力,怎么经得起年轻男民警的暴力推击,当时摔得爬不起来!之后邱金兴又对我一而再,再而三,几十次的推击拽拉,一群警察把弱女子当成他们群辱戏弄的对象,以致我被殴打成第五根肋骨骨折,多处受伤,出血!江阴市申港派出所邱金兴等民警散布毛黎惠脑外伤后遗症是鼻子轻微伤,并要求赔偿180万!說我家西毛三号不肯拆迁,还要政府安置的谣言,这些事完全是子虚乌有,我们一直在走合法的司法途径,依法依规要求法院判决。

    但邱金兴等人在我要开庭的当天绑架了我,并且非法传唤非法拘禁我,阻止我去法院开庭,最后计珉法官在我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就开庭并枉法裁判,以原告没有到庭,按原告撤诉处理,此案尚在申诉中,我家在房屋被破坏得不能居住的情况下,也只是向亲戚求助,从未说过要政府安置。

    邱金兴等民警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广大百姓抹黑我们,让我们在承受身体痛苦的时候还要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邱金兴还抹黑江苏省高院,让老百姓误解高院与地方勾结,地方能支配高院!邱金兴等滥用职权,违法以“毛黎惠一直讲从2014年西毛村拆迁开始讲”为名乱拉警戒带,在我接打电话报警之时,我一个手拿手机拍摄,一个手在打电话,哪来第三只手去抓警戒带,邱金兴等故意在我报警时说不要冲撞警戒带,邱金兴又猛的推击我,如果当时后面没有很多老百姓扶住我,我肯定不是一根肋骨骨折,摔下去后就爬不起来了,也可能这辈子都只能躺床上渡过下半辈子!

    邱金兴在推击我后我还没站稳时,马上就以我抠踢邱金兴,冲撞警戒带为的由非法暴力强制传唤我24小时,并抢夺我的手机!两名协警暴力拽拉病危老人!

    在我被传唤24小时夏港派出所送我去医院就医后江阴督察227647就联系我要了解情况,约好时间后,227647及228191的督察就带了一名男法医要求到固定场所给我做体表检查,当场我就拒绝了,我是一名身体发育正常的女性,我无法接受三名男性来围观我的隐私部位,这是对我极大的污辱!

    之后我又向86826030.;89110110反应邱金兴等民警对我暴力欧打致我第五根肋骨骨折,多处受伤的情况!227647及228191与我约定在第三人民医院见面反应问题!我向两名督察反应问题时,两名督察,把我当成刑事犯罪人,貌是来提前介入的督察,绕开民警违纪违法,只询问受害弱女子是否冲撞警戒线,故意误导我怎么违法的问题提问,当我对民警怎么殴打我经过展开话题时,一个假装提问,一个就一直用其他问题来阻止我回答,就是不让我说出关键的邱金兴等违纪违法的事实,我一个弱女子面对一个警察尚且害怕,更何况是一群警察,我紧张的即使当时有人砍我一刀,我也是没有感觉的,我一直在担心父亲的病情会发作到无法抢救。

    邱金兴推击我后马上诬陷我再气势凶凶的非法传唤,几个人强制押我去派出所,在这过程中邱金兴还在对我施暴,因为从2016年起作虚假伤情鉴定,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到多次绑架非法拘禁我153天都有全程参与,当时邱金兴整个状态都是恼羞成怒,要对我打击报复,当着那么多老百姓的面尚且敢殴打我,关我到派出所动私刑不是要把我打死吗?

    出于求生的本能,所以我吓得不敢上车,怕自已在派出所被他打死,到了派出所后又把我拖拽到讯问场所野蛮搜身,如果不是我极力反抗,就要被当着邱金兴的面脱衣搜身了!在反抗过程中,民警就对我粗暴的强制搜身!并把我拷在场所!我不堪折磨,在押送案件中心途中昏倒,醒来时双脚受伤,光着脚被拷在铁笼子里,躺在冰冷的地上痛的抽搐,又被扣上防碍执行职务的罪名对我行政处罚。

    我一直清清白白做人,遵纪守法,从此就沾上了污点,我直到现在还被吓得蒙圈,仍然在当天阴影中,经常被吓醒,害怕自己会被在看守所打击报复,我刚刚被民警殴打,惊魂末定之时,还得忍着痛,一个人跑前跑后自己去找医院自费看病,根本记不起来当时的细节,更何况是左右脚,推倒后怎么摔在地上,撞在哪里的细节,一切应该以视频记录为准!

    两名督察在明知我身上有伤,连说话都痛,故意刺激我,让我痛的说不话,无法再继续讲明事实,两名督察当场就宣布邱金兴等民警没有违规违纪,是依法履职的结论!并威胁我再在微信上发表不实言论将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如果邱金兴没违规违纪,没有殴打我,怎么会当天在案件处理中心的时侯就查出我第五根肋骨骨折,多处受伤了!

    这是夏港派出所带我去第三人民医院做的检查,受伤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两名督察完全是为了包庇邱金兴等人的违法事实而走走形式!甚至根本没让我讲述完整并确认督察的询问记录!

    综上:

    邱金兴等公职人员在公共场合充当黑恶势力的白色杀手,当众侮辱殴打构陷合法公民,严重侵害了控告人及控告人父亲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后果!其渎职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397条第一款滥用职权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

    控告人:毛黎惠
    电话:13376222228
    2021年1月8日

  • 北京推“排查非法宗教”行动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6日河北石家庄市区政府发布了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的通告。这项专项行动要求查封和取缔“非法活动场所”,并对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进行“就地教育转化”等。

    该通告说,“按照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专项行动,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对非法活动场所坚决取缔,对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进行就地教育转化,对地下势力组织开展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坚决打击,实现“三个没有”目标(即:没有被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信教群众、没有被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堂点,没有天主教地下势力搞非法活动),确保我区天主教领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1月8日,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员王海丰公布,北京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升级,政府决定对该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各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在中共掌控下的大陆地区,中国基督徒可分为两派,其中一派参加民间自主自办的“家庭教会”,主张宗教信仰及宗教事务自由;另一派则参加受中共领导操控的“三自爱国教会”,主张教会“自治、自养、自传”,宣称“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的道路。

    1949年中共建政后,其要求所有宗教场所必须向党政部门登记,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基督教新教、天主教以及民间自办教会必须加入官方控制的“三自教会”并接受政府的“宗教事务局”的管制与干预。1950年7月,中国基督新教界的吴耀宗等人联名发表“三自宣言”,发起了三自爱国运动,号召教会“自治、自养、自传”,宣称中国教会从此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此项规定引起了相当部分基督教徒的抵制,他们认为,教会的领袖应该是耶稣基督,而非顺从某个世俗政权,尤其是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仍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情况下,部分不愿接受政府管制与干涉的新教教徒在政府登记场所之外的场地开展宗教活动,他们多在信徒的家中,以家庭成员为主开展,所以中国新教地下教会也被称为“家庭教会”。

    在现行的中共制定法律中,一切未经党政认可的宗教组织,包括家庭教会在内,均被视为非法,它们广泛而不同程度地的受到镇压与打击,如北京和河北河南、江苏、山东,家庭教会多年受到很严厉的打压迫害,家庭教会的信徒被拘捕的事件时有发生:009年6月5日早晨,北京家庭教会华惠棋牧师在太原车站转车时被抓捕,并遭到毒打。行凶的国保警察同时称:“我掐死你,再让你传福音,以后再到外地我就打断你的腿。”“我打你是上帝让我打的,三个月之内我凑足材料把你和你妻子一起抓起来判刑”“我们国保就是专门打压你们信耶稣的”。

    2009年6月10日,北京一家庭教会领袖石维翰,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徒刑,并罚款15万元。而帮助印发和免费赠送圣经的基督教书店老板和石维翰的其他同工亦遭判刑罚款。

    1999年11-12月,中共地方当局在浙江沿海城市温州附近地区捣毁或没收数百座教堂或祷告场所。

    2001年冬,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邪教”等罪名,将“华南教会”17名负责人判刑,其中2名创办人龚胜亮及李英,分别被判死刑及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5名负责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2002年10月,河南永城市地方教会同工刘玉屏在家中被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刘玉屏被关押28天,酷刑折磨,并被勒索1.5万元,同年12月,地方教会同工胡引领等人被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后被判刑2-3年不等。

    2008年10月16日,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在北京的家人遭到约15名暴徒袭击,大儿子张建遭到毒打。报导称暴徒为国保公安和派出所便衣员警[4],也有报导称暴徒为员警找来的无业游民。

    2008年11月28日,中国民政局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为由,宣布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6]。12月9日,包括范亚峰、郑恩宠在内的15位知名法律界人士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民政局对家庭联合会的取缔,并呼吁人大撤销违宪条例。

    在2018年2月中国正式实施新版《宗教事务条例》后,中共对宗教的打压变本加厉,4月各大网络商城包括淘宝、亚马逊(中国)等,禁止销售《圣经》,9月底梵中协议签订后,教宗方济各承认由北京认可的七名主教,并要求闽东地区地下教会主教郭希锦将正权主教让给三自爱国教会主教詹思禄。

    12月成都秋雨圣约教会被当局查封,超过100名工作人员和教友被警方拘留,拘捕行动中有教友受轻伤,当局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留牧师王怡,目前仍未释放。

    河北省廊坊市等地方,当年12月发布圣诞装饰禁令,要求12月23日至25日全市的商场和街道不得出现圣诞装饰,圣诞老人、圣诞树、圣诞糖果和彩灯被禁止挂出。

    当年9月9日,北京当局又向首都最大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北京锡安教发出《取缔决定书》。该决定书由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发放,指北京锡安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因此决定即日“依法取缔”锡安教会及其下设机构,并收缴非法宣传资料。

    当局发出的通告指,锡安教会“扰乱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未经政府批准设立宗教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

    综上,部分家庭教会信徒发帖称;北京新近公布的所谓的“排查非法宗教”活动,实际上就是要扼杀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因为如果真的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那么许多公民就可能不再信仰党政主义了;如果真的实现了信仰自由,那么党政部门就无法全面“引领”操控国民了;如果真的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国民就会要求民间自主自治,就会削弱党政的全面垄断特权。

    还有部分信徒发帖质疑说:何为“非法宗教”?难道只有顺从党政的教会才是合法的?依据常识与自然法,只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宗教都属合法,只要信众不坑蒙拐骗,不伤害他人,全都是公民的宗教自由与合法权利,党政及执法部门只能对侵害他人权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取缔及法办,而不能以是否为“三自爱国教会”与否予以镇压。

  • 新疆高院非法剥夺李霖家属申诉权

    由于全套案卷(共二本)已充分证明公、检、法的办案人员在管辖权、案件证据和诉讼程序等方面严重造假,所有程序均严重违法,实属人为构陷的冤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法规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我在申诉状中提供的事由和证据完全符合重新审判的全部法定条件。

    2019年我多次到新疆高院立案庭递交刑事申诉状,每次窗口负责接待的法官都拒绝收我的材料,说:这个罪名不允许再审、不允许申诉,并且说他们不出不受理的书面通知。2019年8月19日,新疆高院立案庭的高翔法官在电话09917679140中也是这样对我说的。

    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某些罪名不允许申诉。

    2020年7月13日我再次到新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刑事申诉状,立案庭窗口的法官不收我材料,让我去信访办,在我的据理力争下,他看过我的材料后终于收了,还开具了《材料收讫清单》,并口头通知:半个月内给你打电话。之后,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2020年9月14日我到新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依法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立案庭窗口法官说:收你材料的法官不在,改天再来。这好比我们去银行存钱,当值柜员不在,我们就取不了钱了吗?

    当晚20:35时,我突然接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郭新勇09914687862的电话,让我第二天上午去中院信访办。

    2020年9月15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的于涛江法官接待了我,于法官竟然说我的申诉材料先交到一审中院信访办,由他们先评查。而作为一审法院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早已结案。

    2020年9月16日我继续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申诉是否立案的结果,几名法官把我们一行3人带到301会议室,由刑三庭庭长冯向民(李霖二审的审判长)针对我在申诉状里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冯庭长针对我在申诉状里写的一审时,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刘进波推荐的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田文化律师在电话里告诉我:“国家公权力机关定的罪名不能更改,不认就重判(田律师就是这样诱骗我儿子李霖认罪的)”的电话录音证据,冯庭长说:你这个电话录音没有经过田律师同意是不合法的;我问他的依据是什么,他说:《刑诉法》里有,我说:《刑诉法》里没有,他又说:在《宪法》里,我说《宪法》里也没有,他又说《刑法》你去看。他对我在申诉状里提供的法院全部采用非法证据造谣陷害李霖的案卷证据,他说:我没有看出来。他还说:不能因为别人犯罪了,你就可以犯罪。

    公、检人员使用假证据造谣陷害我儿子得到法院认可,我正常录音取证竟然成了犯罪。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老百姓点灯啊。

    我继续到立案庭要结果,这时,立案庭的钟庭长、信访办副主任甘露等人赶来,把我们叫到二楼第一调节室,钟庭长先给我宣读了法院有关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的规定;之后,甘露副主任说:你提的问题包括申诉,这几天我们要同公检法各部门进行核查,这几天你就不要来了,你去年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问题(2019年11月),转办来以后,由于去年接近年底,我们忙,今年信访办的陈玉香又下乡60天,就拖到现在,等到2020年9月22日下午,你到我们信访办来,我们一并争取解决,包括李霖被判刑4年至今不移送监狱,仍羁押在看守所,不允许探视、不允许通话的问题,也争取一下。

    至今,钟庭长和甘露再没有露面,也没有给我任何回复。

    2020年9月22日信访办艾尔肯法官告诉我:见面会改到2020年9月23日下午。

    2020年9月23日下午在新疆高级法院一小会议室,有信访办的艾尔肯、陈玉香和法官蒲杰及其助理4人。艾尔肯让我们一行3人关闭手机,他们用执法记录仪对我全程录音录像,蒲法官对案件里的主要问题开始进行解释。蒲法官说:关于一审不公开开庭,当时,我们和中院沟通了,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我们是可以不公开开庭和可以公开开庭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问:这是法律规定的?

    蒲法官说:是我们掌握的。关于你说的造谣陷害这方面,这可能是其他部门的事,我们没有。

    我:宪法和法律规定一审必须公开开庭,有4种情况除外,而此案不属于不公开开庭的4种情况。既然你们敢凌驾于法律之上,敢不公开开庭,拒绝旁听,为什么在庭审笔录里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为什么在判决书上写着“依法公开开庭”?你们敢做不敢当!你们在裁定书上写着:“李霖明知自己的行为已超越公民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界限,仍大量发表、转发煽动性言论”,你把他发表、转发煽动性言论的证据拿出来!现在全套案卷在这(我拿出全部案卷),你给我找出来!

    此次谈话到此结束。

    2020年9月24日,我继续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结果,有三名女法官和二名男法警把我们一行3人又带到二楼小会议室,让关闭手机后,一位曾经参与接收我申诉状的女法官说:暂时不立案,我问:为什么?她说:你7月份交的材料,我们已经交给相关部门审查了,你回去等结果。我问:还要等多长时间?她说:不知道。

    我知道他们又在糊弄我,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有先等待。

    2020年10月13日,距离我交申诉状已3个月整,我又来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申诉是否立案的结果,有三名法官过来让我去楼上,我说,这次我哪也不去了,我就在立案庭要结果。窗口女法官让我等。

    我知道他们会继续糊弄我,所以,我顺便在大厅里的纪检窗口递交了一份提前写好的投诉信。

    我等到了下班,我说:我下午还来,我退休了,有的是时间。

    15:30分刚上班,立案庭窗口女法官已换人,她说:已给你答复过了。我说:谁给我答复过了?答复的东西呢?是谁指使你这样说的?你把他叫来给我说。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她打了电话。之后,一位40岁左右的女法官出现在立案窗口里,冷漠的对我说:已经给你答复过了。我说:谁给我答复过了?答复的东西呢?女法官坚持说答复过了,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她竟然说:钟庭长给你答复了!我说:钟庭长什么时候给我答复了?上个月16号钟庭长和信访办甘露对我说22号一并解决,之后,他们不再露面。今天上午你们让我等,下午我再来,竟然说给我答复过了!她厉声说:你再不走,我报警了!我立刻说:你报!你现在就打电话报警!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放网上让大家看看这件事,我依法申诉,依法要递交申诉状的结果,我违法了吗?她吼着:你出去!我凭啥告诉你名字!她就走了。大厅的工作人员没人再理我。

    2020年10月15日,我又去新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保安拒绝我进入,负责大厅工作的艾法官出来说:你的申诉已交到政法委。

    这怎么可能!

    2020年10月16日是星期五,新疆高院的安保仍然拒绝我进入,艾法官又出来说:昨天,我们领导说你的申诉已交到政法委。我问他是哪位领导说的已交到政法委,他不说,我问他前天下午和我争论的女法官是谁?他也不说。我问当时在场的安保人员,他们都说不知道她是谁。最后,出来一位维吾尔族法警,让我周一再来。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10:30分时,我刚到新疆高院门口,一位警号为650023的汉族法警出来打开执法记录仪对我说:钟庭长和黄庭长已经跟你谈过几次了,我们都看到了。他告诉我13号下午与我争论的那个不讲名字的法官叫黄珠玲(音),我生气地质问他:谁指使你这样胡说的?他理直气壮说: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我彻底明白了,我就是铁证如山,他们不但不允许我申诉,而且也不会给我出《驳回申诉通知书》,我就不能向上一级法院——最高法继续申诉。

    他们现在又彻底剥夺了我们最后的申诉权!!!

    难道新疆高院诉讼服务大厅中间的大碑墙两边都写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是糊弄老百姓的口号吗?!

    新疆法院被这群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诚信、公然破坏法制的人掌控着,我们老百姓就是有天大的冤情,就是有再多的铁证,又如何能依法申诉?

    在我孩子案件中,我们没有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只感受到权力的任性!

    每当我去申诉或控告,看到新疆公检法里的害群之马上蹿下跳的丑态,更加激起我继续控告他们的决心。

    近期,中央巡视组来新疆,我向他们递交了控告材料,2020年12月15日我终于收到了新疆高院审判监督庭的约谈电话。希望此案能有所转机。

    李新华
    2020年12月17日

  • 被警方非法传讯李翘楚提出控告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7日消息】2020年2月16日至6月16日,许志永女友李翘楚被连坐煽颠、监视居住长达120天。上月李翘楚在网上公开自己被北京警方指定监视居住的经历。

    11月26日李翘楚被北京警方以“公开指定监视居住经历就是串供”为由传讯十几个小时。其父母在被威胁、过度惊吓后将她“看管”在家中仅20天,却亲眼看见12月8日至11日国保以传讯名义在小区物业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12月15日,李翘楚对北京市公安局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同时表示,被侵犯的权利决不轻易让渡,沉默不是她的本色。

    附:控告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暨检察长敬大力:

    现将北京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控告如下:

    1.请北京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并纠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
    2.请北京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控告人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于2020年11月26日14:20分收到《传讯通知书》和《搜查通知书》,并被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填写到案时间。但传讯通知书和搜査通知书并没有按照规定给控告人保留。14:25分并未出示工作证件的鄂姓警察对控告人住所进行搜查,扣押控告人2部手机、1部笔记本电脑、3部录音笔、1个U盘,并让控告人在扣押物品清单上签字,但扣押物品清单并未按照规定给控告人留存。期间扣押的关于控告人未婚夫许志永缴纳社会保险的纸质材料并未写在扣押物品清单上,而是被鄂姓警察无任何理由及说明的强行拿走。11月26日15:00至27日凌晨3:00,控告人在大钟寺派出所接受讯问,甚至在晚间22:00之后仍然长时间接受讯问,并未被保证休息、睡眠时间。结束传讯后也并未按规定让控告人在传讯通知书上填写结束时间讯问期间,鄂姓警察、李姓警察和王姓警察都没有向控告人出示过工作证件,也未在笔录开头注明身份信息,他们在过程中不断用“把你关进看守所”、“看守所、监狱多可怕”对控告人进行言语威胁,要求控告人承认自己在取保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传讯控告人的过程中通知了控告人父母前往大钟寺派出所,一位不知姓名的警察对控告人父母使用“嫌疑人的父母”这一侮辱性称呼,并以“你女儿有可能被收监”对控告人父母进行威胁,要求他们写下与事实情况不符、且超出取保监管范围实质上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的申请书,申请书大致内容包括“我们作为父母,没有在李翘楚取保期间对她进行监管。让她跟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进行接触,触犯了取保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恳请民警同志能够再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保证:1.要求她与我们同住;2.监管她的手机和电脑,不让她发布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的言论;3.禁止她与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接触:4.继续心理治疗;5.配合民警进行教育转化

    与此同时,在讯问室中的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向控告人表示“这是你父母主动提交的申请书,如果你同意做到申请书中提到的要求,可以向领导申请不对你进行收监”,并一再用“你父母身体不好”、“你父母快要给我们下跪”等话语用亲情胁迫控告人同意做到申请书中的要求。控告人患有抑郁症,鄂姓警察在对控告人心理治疗情况进行提问时表示“为了你能按时吃药接受稳定的心理治疗,我们都得把你关进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査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控告人认为,如果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查明控告人有取保期间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新的罪行,可以依法对控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但不得以“变更强制措施”作为威胁恐吓控告人及其父母并胁迫作出超出取保规定的不合理保证、变相侵犯控告人合法权利的手段。强制措施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不是办案人员进行威胁的“口头语”。

    12月8日中午12:30至晚间22:30,控告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孙姓警察、朱姓警察(警号039966)、王姓警察(警号036323)、李姓警察以“约谈”名义叫去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0小时,并未出示传讯通知书。且在结束时被朱姓警官(警号039966)以“监管”名义非法抢夺控告人的1部手机,并未出具扣押物品清单。

    12月9日上午7:30,控告人收到《传讯通知书》,并被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字、填写到案时间,但传讯通知书并没有按照规定给控告人保留。在4小时的传讯期间,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鄂姓警察未出示工作证件并拒绝告知姓名和警号。且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警号036323)传讯期间以“问话的人还没到”为理由大部分时间让控告人在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坐着,并未进行问话。传讯结束后未按照规定让控告人填写结束时间。

    12月8日中午12:30至12月11日晚20:00,控告人家门口的楼道里、楼门口、小区内都有不穿制服、不出示工作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人员看守,非法限制控告人的出行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控告人认为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是变相拘禁控告人。

    此外,《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关传讯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执法人员身份告知、物品扣押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上述的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传讯过程中,相关办案人员也从未遵守,严重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三条“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生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査处,并将査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控告人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并纠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并依法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控告人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

    控告人:李翘楚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15001138708

  • 潜江政府非法注销女人和孩子户籍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潜江王彩连是潜江市竹根滩镇董滩村2组村民,87年结婚,92年丈夫去世,94年王彩连带两个幼子去安徽全省到2004年回到本村,发现自己和孩子们的户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注销,原先的自留地已经不存在。据说是在2000年人口普查时户籍已经被注销。王彩连在过去的近十六年中,无数次与政府交涉,要求镇政府解决户籍和土地问题,但不能如愿。

    王彩连,出生于1963年9月4日,潜江市竹根滩镇董滩村2组,身份证号码340621196309042824。联系电话13477532343。王彩连大儿子李云龙,出生于1988年,学历大学,现在潜江工作。

    注销王彩连和孩子们户籍的相关负责人有,潜江市泽口镇党委书记法人代表人,徐国亮当时的书记。陈显谱为现任的镇党委书记。潜江竹根滩镇、乡镇董滩村委书记肖后德;竹根滩董滩村2组组长,肖和平。

    王彩连1987年与潜江本市胡爽新结婚,育有两子,长子88年出生,二儿子89年出生,1992年王彩连老公胡爽新因病去世,1994年王彩连带着俩个幼小的孩子与安徽一男子一起生活没有结婚仪式没有法律手续的婚姻状态,到安徽生活后由于没有法律结婚证等问题,在安徽当然也没有户口,孩子无法上学,为了孩子上学,就把孩子户口临时上在安徽,所在管辖区的暂住临时户口。

    2004年王彩莲与小儿子一起回到潜江竹根滩董滩村生活,回潜江董滩村后发现全家户口被非法注销了,3亩耕地也被村委会收回,当发现没有户口与耕地后,王彩莲就找到竹根滩镇,董滩村2组村干部说明情况,说明情况并问母子三人户口这么被注销了,还有耕地怎么也没有了。从乡镇到村委会各个部门没有给王彩连一个合理的法律政策解释与答复意见。

    董滩村没有任何领导找王彩连告知她的户籍被注销,耕地被村委会收回了,乡镇村各级领导没有任何文件与相关法律程序与手续就注销了户口,还收回了3亩耕地。一直到2009年两个孩子都已经长大,大儿子李云龙已经大学毕业回到潜江找了工作,由于孩子上大学后户口迁移到了学校,回潜江工作了就应该落户在潜江所管辖区,王彩连在户口问题上多次找村干部都得不到解决,由于王彩连多次找村委会干部,村干部最后同意王彩连与小儿子的户口落入本村,大儿子李云龙户口始终不同意落入本村。

    直到2009年王彩莲与俩个儿子都回到潜江董滩村生活后,大儿子李云龙大学毕业后回到潜江找工作安居并已经结婚,但是户口一直没有着落,村干部不同意孩子落户,现在大儿子已经结婚与妻子都在潜江生活定居,目前大儿子已经做了爸爸,由于没有户口,一家三口无土地,无耕地,王彩连家原先在1992年所分了3亩左右的耕地在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才发现耕地与户口都被非法注销了,随后王彩莲找竹根滩镇,董滩村村委会联系要求解决大儿子户口与3亩耕地的问题,村委会至今没有做出回应。

    2012年王彩莲修建房屋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大约300平米左右,在2017年搬迁中,按照其他村民分得补偿房屋套数与面积,与每人安置一套安置房的政策,王彩连母子三人只分得了两套房子,安置补偿没有大儿子李云龙的房子,由于利益关系村委会就是不愿意给李云龙落实户口。

    泽口镇党委书记,竹根滩乡镇党委书记,竹根滩镇董滩村委会干部们应立即解决王彩连儿子李云龙一家三口的户口问题,以及王彩莲与两个儿子的耕地问题给予解决,根据国家耕地政策30年不变的原则,应当立即归还耕地,并且立即同意李云龙户口落实到董滩村2组。

    本网将继续关注王彩连儿子户口所在地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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