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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江帆刑期已满仍被非法羁押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9日消息】河南邓州访民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上访,于2019年9月26日被刑拘,2021年6月22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目前,在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南阳市看守所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将其继续非法羁押在看守所。

    余江帆,女,汉族,1989年11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2011年,因“南水北调”工程余江帆随同家人从淅川县搬迁到邓州市夏集乡杨河村居住。因为移民房漏水、墙壁歪斜开裂等问题,余江帆父亲余相林等村民写信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2013年2月25日,余相林被邓州市地方政府关押在邓州市拘留所进行了26天的训诫,一个月后,余祥林去世。余江帆反映,其父亲在训诫中心被非法拘禁遭殴打致死。随后余江帆因移民房问题及父亲致死问题常年上访。

    2013年至2019年9月份,余江帆因为上访,被邓州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次左右,并于2015年1月23日被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零六个月。2019年9月7日被行政拘留15天后,于2019年9月26日被邓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2021年6月22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81刑初38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余江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

    2021年8月25日一早,余江帆家人来到南阳市看守所接人,看守所说九点才开始释放,随后又以余江帆上诉,案件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邓州市人民法院未开具释放证明为由拒绝释放余江帆。

    随后,家人同余江帆案件承办法官冀鹏翀联系,法官回复称下午去南阳市看守所办理手续,但下午又以余江帆上诉,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为由,拒绝开具释放证明。家人到邓州市人民法院查询发回重审裁定,法院却拒绝出示,律师同冀鹏翀法官联系案件情况,但法官以发回重审后不归本人承办为由,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余江帆家人无奈之下拨打12345、12389等各类投诉电话进行投诉。8月27日上午,余江帆家人再次联系南阳市看守所,南阳市看守所在不予释放余江帆,继续非法羁押的情况下,也拒绝告知南阳市中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案号。

    目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关键时刻,邓州市地方政法机关却敢于顶风违纪,不仅未将余江帆反映的移民房质量问题及其父亲被非法拘禁致死问题妥善处理,却一味的打击报复,将余江帆一次次投入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一审判决已经刑满的情况下,拒绝变更羁押措施,刑满后仍将余江帆违法扣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在此,余江帆家人呼吁社会及媒体关注,对邓州市地方司法机关违法羁押余江帆的行为进行曝光并转发呼吁,万分感谢您的支持!

    余江帆家人联系电话:15517719075,17637788676

  • 刘美廷夫妇因上访被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2021年8月19日,陕西省河津市樊村镇村民韩丽芳、刘美廷夫妇来电反映,因二人长期在北京流浪上访,被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人员从北京截回,自今年5月22日起被非法拘禁在当地宾馆、景区等地,期间多次被转移,目前仍被非法拘禁在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音),至今已近90天时间。

    据韩丽芳说,我的丈夫叫刘美廷,因搞新闻报导,报导我当地真人真事实况,遭到当地政府人员的打击报复。

    陕西省河津市前政法委,公,检,樊村镇政府和樊村派出所,他们故意残忍杀死我军人公公、婆婆,致我两个弟弟重伤,多名凶手一起逍遥法外;他们贪赃枉法,把我五弟正当防卫案,故意判死缓,已服刑十八年多了,使我们军烈属子女,逐级千万次维权无果。

    我三个爸爸、六个爷爷,用生命为解放革命换来他们的权,可是公安,检,司法,政府一部份腐败贪官,对我们军烈属子女,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关押三年整,把我丈夫非法关押四年整。

    我在监狱服刑期间,给我带上死刑犯都不用的38斤重脚镣,总共带了260天,还指使牢头狱霸和警官打我,这样还不罢休,关我禁闭室120多天,虐待不让我吃饭,喝水,体罚带脚镣站班,把我虐待的全身是病,满头黑发变成白发,生不如死。在三年刑满释放后,到第四年后才发给我判决书。

    地方政府官员目无国法,不顾我三代老军烈属八十多岁年迈的妈妈,需要我们子女来抚养,后被他们变相迫害死;他们目无党情,不顾我外爷与董其武爷是同学,亦是战友,不顾他们用鲜血生命给他们换来的天下,不让我和丈夫去送最后一程;非法把我正上大学的两个可怜女孩,各自非法拘留20天,抢走我家园和财产,使我一家人无家可归,只好流浪北京打工来维持生活。

    在2021年5月22号,我和丈夫被河津市樊村镇政府领导和派出所,拦截回当地,非法拘禁在汾滨街橘子宾馆,利用警匪抢走我手机,我打宾馆电话给政府12345,公安电话解救无果,我大声呼救楼外围观群众解救我,但派出所民警不让解救。

    当天晚上1点多,派出所长带四五名干警,身上带酒气,砸坏宾馆301房门,不问青红皂白,扭住我双胳膊,把我拉上囚车,随后将我夫妻二人非法拘禁在人烟稀少的固镇吕梁山窑,期间我被干警打伤,之后我们又被转移到樊村镇古井峡景区非法关押至今,现在我们夫妻俩人已被非法拘禁近90天了。

    地方官员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漠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请求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

    韩丽芳电话:13521133561


  • 苏州王和英至今被非法关押

    【民生观察2021年6月23日消息】今年5月初,苏州王和英女士向公民朋友发出邀请,邀请公民朋友5月16日到苏州昆山中乐小区参加她的茶庄开业典礼暨第一届公民朋友相亲大会。然而,前往参加开业典礼的公民朋友纷纷遭到当地警方的拦截、传唤、约谈、遣返,王和英本人在开业前被苏州市国保带走,至今已经关押一个多月,一直未获自由。

    据公民陆辉煌说,“5月初,苏州王和英女士向公民朋友发出邀请,邀请公民朋友5月16日到苏州昆山中乐小区参加她的茶庄开业典礼暨第一届公民朋友相亲大会。5月14日,我从深圳坐火车去上海,准备去昆山参加王和英的茶庄开业典礼暨第一届公民朋友相亲大会。”

    “5月15日,从昆山火车站一出来,我就感觉气氛不对劲,出口处站着几十个警察,东张西望在注视着什么。我想肯定是冲着王和英和她邀请的公民朋友来的,因为昨晚我已听说有公民朋友在火车站被拦截下来了,不准前往昆山。我悄悄走出火车站,没人留意我。我就坐公交车前往王和英的中乐小区。”

    陆辉煌称,“到了中乐小区附近,我打王和英的电话,电话已经无人接听,我想王和英肯定出事了。但是已经到了附近,明知道有危险,我总得去看看王和英究竟怎么样了。我照着她留的地址仔细寻找,下午2点,找到了她说的社区服务站。她说她的茶庄就在服务站隔壁,我一看服务站隔壁的铺面大门紧锁,门口上面的招牌被用彩色尼龙编织布遮挡着。我再走近一看,里面摆着一些茶叶和一套茶具,果然是王和英的茶庄,我知道王和英出事了。”

    “或许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吧。我总是希望第二天王和英能回来,所以就不愿这样离开。我就在附近的三兴旅馆住宿了,没想到遇到了同样是来参加王和英茶庄开业典礼的公民朋友吕千荣。第二天早上,我和吕千荣想在附近逛逛,看看什么情况。刚出门就碰到七八个警察,把我和吕千荣拦住盘问,随后把我和吕千荣带到派出所。”

    陆辉煌说,“在派出所,审讯的警察说,王和英已由上面受理了,各地来昆山参加王和英茶庄开业典礼的公民朋友必须离开昆山。当晚,我被强行送上开往上海的高铁,吕千荣被医学隔离14天。”

    “后来我打听到,王和英已在5月14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国保带走。至今一个多月,苏州市公安局既不正式拘留,又不放人,一直非法拘禁。”

    陆辉煌表示,“想到朋友的遭遇,我不禁怒火万丈,我要控诉苏州市公安局。2021年6月14日,我已经通过网络信访的方式,投诉了苏州市公安局,要求上级部门查处其滥用职权的行为,要求释放王和英!”

    据悉,王和英是当地的一名热心公益人士,过去十多年来一直遭到中共当局迫害,包括6次行政拘留及一次劳改,她14岁的女儿也因此被迫辍学。2019年两会前,她曾遭警方拘押和殴打,后听觉永久受损。

    王和英因对泼墨女董瑶琼案申请信息公开等,被海内外的公义之士认可;又曾因探望国内在押的政治犯和良心犯并送去牢饭及写出相关经历,赢得众人的称赞,由此获得2020年的“曹顺利人权奖”。

    王和英在茶庄开张邀请函中表示,希望这家茶庄,接待来自国内外,往来于上海和苏州两地的朋友,品香茗论古今。她还给自己的茶庄取名为“昆山驿站”。

    对此,苏州警方却如临大敌,不仅对前来参加开业庆典的公民进行大肆抓捕,还将王和英关押至今不予释放。

  • 非法强拆实行三停 致八旬老人惨死

    【民生观察2021年6月2日消息】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赵小玲来电反映,甘肃天水市秦州区房屋征收局,在天信号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中,对住户实行停暖、停水、停电的三停政策,从而导致八旬老人惨死等恶劣问题。

    赵小玲反映,2019年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信号厂棚户区面临拆迁改造,拆迁办工作人员在明知住户家中,有两位八十多岁老人和一位六十多岁残疾人的情况时,于2019年冬季停暖。当时许多住户只能自己买煤,买炉子生火取暖。由于供暖期无法供暖,造成住户家中温度极低。

    2019年12月24日老人身体抵抗不住寒冷,冻到身体血管收缩导致脑出血入院。(非法强拆停暖前老人身体健康,每天出去散步锻炼身体)。

    2020年2月老人出院在家康复期间,拆迁办在4月又把水停了,5月把电停了,拉了一条电线给家里。7月13日彻底停电至今。

    老人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需要家人特殊护理。根本离不开水电。拆迁办工作人员来家里看到这样的情况,回去后依然把电停了。在这没水、没电的恶劣艰苦的生活环境下,一个月左右老人于9月7日离世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气、供暖、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试问拆迁办领导于心何忍?住户中有许多八、九十岁的老职工。拆迁办无视国家法规,违法强拆行为对老人们身心都造成巨大的伤害!住户们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

    2020年10月9日,赵小玲和姐姐去信号厂拆迁办公室,想商量解决一下停水、停电的事情。因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六十多岁的残疾大哥,不想去年的悲剧再次发生。天气渐渐冷了,想着有电家里可以暖和一点。

    赵小玲说,“当时刚走进拆迁办公室说明来意时,拆迁办工作人员开口就辱骂我们说:滚出去!你们爱上哪里告上哪里告去。还不停用语言侮辱我们家里人,态度非常恶劣,气焰非常嚣张。”

    2021年3月23日早上八点半左右,拆迁办工作人员在明知五号家属楼上还有住户的情况下,叫来挖掘机强行拆楼。楼上住户赵建林在自己家一单元门前只说了句:“你们拆前面的单元去”。

    拆迁办工作人员冲过来就对身体残疾老人赵建林拳打脚踢。当时现场围观的人很多都有看到。后去医院检查看病,有医生检查诊断结果证明伤情。身体多处损伤、头部血肿、脑震荡,由于惊吓过度现在神经有些失常。

    住户们联名向有关部门信访反映拆迁局违法强拆问题后,在领导督查此事之际,拆迁局答复问题时,不但歪曲事情真相,信口雌黄,凭空捏造,并且编造虚假材料抵制督查。巅倒黑白来狡辩,推卸自己的责任。拆迁局欺上瞒下,谎报事情真相的行为,令人感到气愤!

    棚户区改造原本是国家造福百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大事,让百姓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人民生活关怀的好政策。但在甘肃天水相关执政者手中却变成了他们欺压百姓的利器。国家为了保障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三令五申强调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违法强拆。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住户们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帮他们主持公道!

    在当今如此和协稳定的社会,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真让人震惊!在拆迁过程中,最让百姓深恶痛绝的事莫过于暴力拆迁了。拆迁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最后,住户们恳请相关领导严查此事,替百姓做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让将来面临拆迁的百姓不要再遭受这样的痛苦!

    赵小玲电话:15593878391

  • 广东古溪村民举报村霸非法卖地

    【民生观察2021年5月29日消息】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古溪村民信访控告人李楚忠,在长达15年期间实名举报村霸违法霸占村民集体农田耕地,近日终于迎来好消息。2021年5月26日,由两英镇政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对李宝华叔侄霸占古溪村民农田耕地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复耕。

    自2006年11月9日起,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古溪村村霸李宝华与李恩豪、李主恩兄弟(他们叔侄关系),长期顶风作案,违法霸占古溪村民集体农田耕地土地面积近十亩多(经2020潮南区委巡察组查核实认定有面积8.7亩)。

    因李楚忠持续不断的举报控告,他遭到主恩、恩豪兄弟和村干部李华强之子李楚豪等,带队、组织、收买凶手黑恶势力团伙几十人拿着钢刀铁管凶器追杀等打击报复。(该案有报警上报未果,正在查处待回复)

    李楚忠在长达十几年的控告举报后,终于等来了好消息。2021年3月,李楚忠接到潮南区纪委通知,被告知违法占地一案由广东省委巡察下文区纪委交办,于4月份发文交两英镇政府,负责执行拆除李宝华的违法占地建筑物,将土地复耕归还古溪村民集体所有。

    两英镇政府在收到文件后,镇党委书记与纪委高度重视,由镇政府组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26日对李宝华叔侄霸占古溪村民农田耕地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复耕。

    据悉,古溪村位于粤东平原。1985年,这个行政村在册登记的耕地面积为1720亩。

    2001年4月23日,李楚忠等15名村民曾向《法制日报》举报,该村存在大量违法出让和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记者从北京赶赴古溪村调查。

    记者当年步入古溪村时,聆听过十几名村民讲述村支书如何“卖地”;看过村民丈量并绘制的“古溪村耕地非法卖地及占用平面图”;看过村民出示的“卖地”证据;在田头拍摄了买地者摆放的“伯爷神位”;还拍摄了被“卖掉”的农田地块……

    2001年5月26日,记者以《古溪村到底卖了多少地》为题,报道了古溪村村民找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请求制止村委违法“卖地”、清理村级财务、公布村委历年“卖地”款收支、清查村干部收入来源的情形,还记述了记者采访政府有关部门的详细过程。

    13年间,古溪村十几名村民因害怕打击报复陆续放弃举报,只剩李楚忠一人坚持不懈地向国家各有关部门举报原村支书李锡河涉嫌违法出让和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

    2014年6月16日,记者第二次前往古溪村调查。

    李楚忠把记者带到村路旁一排矗立的高楼前,说这里就是记者当年拍过照的地方,“那次来,这里刚刚填平农田,土地上还没建什么”。

    李楚忠对记者说:“我们村1720亩耕地到底有多少被非法出让和占用?村民们怕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站出来,不敢去问卖地的钱都去哪儿了。”

    据一份文件披露,原潮阳市国土局以及后来成立的潮南区国土局经调查确认:1980年至2001年6月期间,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563.71亩,其中违法用地116.25亩;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305.05亩,其中违法用地8.9亩;2008年至2011年,古溪村违法用地2.48亩。

    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古溪村在长达31年的时间里违法用地总量达127.63亩。

    记者注意到,古溪村违法用地事实相继发生在30年间。在此期间,国家不断调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却从未动摇“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总原则。

    古溪村违法用地问题直接牵涉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十几年来,古溪村民李楚忠一直苦苦追问全村耕地到底还剩多少。而两级国土部门至今仍无法核实相关具体情况。

    据了解,汕头市国土局曾于2006年12月26日对古溪村土地违法案件作出了复核结论,李楚忠之所以坚持不懈地向汕头市、广东省、中央各部委实名举报原村支书违法卖地、“贪污、挪用、侵吞卖地款项为其开办的私营企业做房地产生意所用”,他所依据的恰恰是国土部门的调查复核结论。

    李楚忠质疑的另一尖锐问题是:古溪村违法出让和占用村集体土地收取的巨额款项到底去了哪里?

    据村民们反映,两个邻村洋汾林村和西沟村也存在耕地被违法出让,且收益去向不明的问题。这两个村同属潮南区峡山街道,距古溪村5.6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楚忠坚持不懈的举报控告下,古溪村原村支书李锡河,于2015年被潮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出卖4亩农田土地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 重庆王国良房屋被非法强拆

    【民生观察2021年5月22日消息】2021年5月21日重庆渝北区村民王国良,被非法拘禁在双龙湖街道办事处征地办公室内,房屋被当地官员联合警方非法强拆了。

    2021年5月21日凌晨五点多钟,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鹿山村16社村民王国良在睡梦中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就看到有挖掘机在拆除与自己家房屋临近的鹿山村小学,四周方圆几百米都被黑压压的黑衣人包围着,估计有二三百人之多,鹿山村村委会书记刘继兵、双龙湖街道办事处樊兆强以及辖区民警唐警官等人在现场。

    王国良说,“见此情景,我赶忙锁上自家房门,掏出手机报警,要求警察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却被赶来的出警警察带到双龙湖街道办事处征地办公室,被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征地办的工作人员限制人身自由不让离开。”

    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王国良才得以回家,此时自己的1522.8平方米、四楼一底的庆祝钢材经营部房屋早就是一片废墟了。

    据王国良说,他的房屋没有依法征收补偿,也没有通过司法强拆。双龙湖派出所民警告诉他,是双龙湖街道办事处为了拆除鹿山村小学房屋,因为王国良的房屋与鹿山村小学离得太近,产生安全隐患,叫他离开,结果就将王国良的房屋一并拆除了。

    王国良看到自己多年辛苦经营的钢材经营部全部被毁于一旦,欲哭无泪,简直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国良既没有阻挠国家建设,自己的合法房屋也没有依法征收补偿,也没有法院强制执行,只因为离鹿山村小学太近被连带强制拆除。那些混进党内的腐败官员们,是多么的藐视国家法律,多么的漠视老百姓的基本人权。

    王国良说,他将就合法房屋被强拆一案提出诉讼举报控告,如果在穷尽一切司法途径之后无法夺回自己的合法财产,他将用自己的方式结束悲惨的人生。

    王国良电话:15696236491
    鹿山村村委会书记刘继兵电话:17772456431
    双龙湖街道办事处征地办主任杨光强主任电话:13996032936

  • 敦促河南当局立刻停止非法软禁江天勇

    著名河南籍人权律师江天勇出狱已经两年多了,但一直遭到中共河南当局维稳机构软禁家中,不许离开当地,甚至身体出现疾病,需要到省大医院医治都被阻拦,有朋友前往探望也被警方阻止,近日有上访维权人士前往探望,被当地警方带走威胁。中共河南当局对江天勇长期划地为牢限制他人身自由的行径,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及国际人权准则。

    据维权网报道,由于河南上访维权人士邢望力夫妇于2021年4月20日前往河南省罗山县灵山镇看望被非法软禁的人权律师江天勇而触动了当局的神经。4月23日上午8点多,河南息县淮河派出所所长张振华、副所长房涛、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驻曹园社区干部姜成等人将邢望力夫妇诱骗至淮河街道曹园村委会对其进行恐吓,邢望力妻子徐金翠欲对他们进行录音录像被该所所长张振华警告,他们称:“不能多人聚会拍视频、不能煽动其他人上访、不能越级上访、不能冲国家机关、不能穿诉状衣喊冤、不能拦车喊冤……”

    应该说河南上访维权人士刑望力夫妇因探望江天勇被威胁是较轻的处罚了,因为过往两年多来,众多探望江天勇的维权人士不仅被当地警方阻止,根本见不到江天勇,还有的被传唤、殴打甚至拘留。江天勇现在已经成为了河南一个敏感的存在,凡是与他有联系,欲接触见面的,都被警方列入了稳控打击对象。

    中共河南当局如此公然剥夺江天勇人身自由权利与社会交往正常生活权,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如此行径却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在各种媒体、国际社会与维权人士持续关注下,公然存在了两年多,并且还将继续存在下去。由此可见中共极权统治下的中国大陆,人权遭受践踏,法制被肆意破坏的程度。

    江天勇,1971年5月19日出生于河南信阳市罗山,父母是农民。1991年考入湖南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现长沙大学),读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1995年大学毕业,被分到郑州市第六十六中学,任语文教师。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4年11月开始律师执业,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任职。2005年受托代理陈光诚案。此后还参与了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胡佳案等等,特别是2008年大面积代理了法轮功的案件。2009年7月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之后参加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任法律项目协调人。

    2012年5月4日下午3点35分,江天勇回家时,被当地警方带到玲珑路附近的一酒店里殴打,使江天勇一只耳朵听力受损。2016年11月中旬,江天勇到长沙看望被羁押中的维权律师谢阳(709事件律师)的妻子陈桂秋,后到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谢阳但被看守所拒绝。11月21日晚间他在搭乘D940次列车回北京,在上车前失联。当时江天勇妻子怀疑江天勇是被北京警方关押。12月6日,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PhilipAlston)要求中国方面就江天勇目前的下落展开调查,并表示江天勇的失踪是中国官方对江和他本人今年8月曾举行过会面的报复行动。

    12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引述中国媒体报道称,江天勇因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遭到警方逮捕。

    2017年6月,江天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该案于8月22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上旬,联合国极度贫困与人权特别专员阿尔斯顿教授(Philip Alston),人权捍卫者特别专员米歇尔·福斯特(Michel Forst),言论自由特别专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以及任意羁押工作组专家波尔姆戴兹(Jose Antonio Guevara Bermudez)联名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江天勇律师、尊重江天勇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作为律师继续开展维权工作的权利。

    2017年11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后被送入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的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2019年2月28日,江天勇刑满出狱,但旋即被软禁在家。

    江天勇律师因曾参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维权、山西黑砖窑案件、北京律师直选、陈光诚案、高智晟案、法轮功个案等多起维权案件,而一直处于被中共当局监控、镇压之中。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后被关押判刑,出狱后又遭到长期软禁。

    从江天勇过往多年来的所行,可见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人权捍卫者,是中国的良心人士,是依法争取公民权利的守法护法者,是追求公平正义有责任有担当的人权律师。而中共当局对江天勇的长期迫害,见证着中共极权集团对人权法治的仇视,对人权捍卫者的镇压。

    当然,在中共统治的中国大陆,类似江天勇情况还有不少,如曾经的山东争取生育权的盲人陈光诚,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人权律师高智晟,还有众多上访维权人士,都曾经或现正被中共剥夺人身自由,囚禁于家中。

    中共河南当局肆意剥夺江天勇律师人身自由权利,非法长期软禁江天勇的行径,直接违反着中共自己颁布的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违反公民有人身自由权利的条款,也违反中共签署及加入的《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公约,还违背中共自身对外宣称的依法治国与构建法治社会口号,因此应该受到严厉谴责!民生观察在此严正要求中共河南当局立刻停止违法侵权,还江天勇以自由!

    民生观察 2021年4月26日

  • 王义翠被非法拘禁警方不予立案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日消息】2021年1月,王义翠在成都市遭遇地方维稳人员绑架并限制人身自由,随后王义翠报警要求警方立案调查,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派出所在受理登记后,对王义翠进行两次询问笔录,认为该案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1日,王义翠从内江来到成都,领取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据悉,2021年1月30号上午10点30分左右,王义翠从四川省人大附近旁边路过,正在路上正常行走,突然冲上来一群不明身份人员,二话不说就强行将她控制,强行抬上车,王义翠极力反抗并拨打110,刚接通手机就被对方抢走,不让她报警,把她强行拉回内江家中非法拘禁。在车上王义翠被殴打,后发现参与非法绑架、限制她人身自由的人有: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政府信访局局长代晔、市中区全安镇政府镇长陈茂均、党委副书记刘希贵、全安镇派出所民警刘卫以及村委会书记陈宝川等等,还有不明身份的其他人员五六余人,一共10余人,这些人开着一辆大警车,一辆小车共两辆车。

    2021年2月5日,王义翠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调查,并申请及时调取保全2021年1月30日10时30分许至2021年1月30日11时案发地四川省人大附近旁边道路上的监控视频资料。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派出所接警后决定立案调查,前后两次给王义翠作了询问笔录。2个月后,督院街派出所认为该案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2021年4月1号,该派出所电话通知王义翠来领取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王义翠表示,这样的人民警察不仅不真正的为人民服务,更是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让他们更加嚣张猖狂的残害无辜的百姓,最不理解的是,还违法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还不愿意给她邮寄过来,非要她本人亲自来派出所领取。

    据了解,今年45岁的王义翠是四川省内江市全安镇凤鸣村人。2009年携全家在外省打工的王义翠,意外听说内江老家的房子被人破坏焚烧。经过了解,是有背景的邻居看中了她的宅基地,又看他们全家人很老实,便有欺负一下再霸占一部分的占有欲望。赶回来处理问题的王义翠,向地方派出所报警报案,但是源自这个邻居有村霸和内部关系的原因,王义翠成了无人帮助和政府不管的弱孤女子。不惹事也不怕事的王义翠,面对乡村恶霸的官匪勾结,一改柔弱的外表,举起法律政策和乡村民约的规矩,向邪恶权贵势力挑战。从内江乡村开始举报投诉,一直走到北京,直到现在从来没有放弃过,期间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维稳打压。

    2014年在当地上访,被乡镇府工作人员殴打受伤,还在住院中被颠倒黑白行政治安拘留十日。

    2015年8月去北京上访,被内江凤鸣乡、区信访局和内江政府驻京办事处等多人,拦截绑架拘禁在地下室宾馆。

    2015年10月再去北京反应问题,被政府高价雇佣的带有黑社会行为的黑保安绑架回内江。

    2015年12月去北京投诉举报黑恶势力问题,再一次被内江政府雇佣的黑社会性质的不明身份人员,绑架殴打送回四川,在半途遭遇遗弃。

    2016年3月,计划在北京一边上访喊冤,一边工作谋生,被内江政府、派出所、信访局、驻京办等一行众人,先是殴打后是关押在川良宾馆和大自然景园宾馆多日,最后用回去解决问题的欺骗方式送回内江。

    在2016年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入狱服刑三年。2019年底带着疲惫和病痛的身体出狱至今不到一年,出来之后依然遭到内江政府官员与公安的各种干扰阻挠,使用各种手段打压限制和禁锢,让她的生活和治疗一直回归不到正常状态。

    2020年5月去省会医院检查身体时,被内江政府、公安、凤鸣村委10多人强行带回,将永远限制人身自由,包括限制外出打工。迫于身体和生活的压力,2020年5月19日再次到成都,结果再次被强行带回,给予监视居家的生活方式。9月10日派出所警察和几个不明身份人员,暴力抢夺她的手机、毁坏电脑、损毁监控设施等。

    王义翠电话:18783249919

  • 孙治军起诉公安局非法拘留案二审驳回上诉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河南郑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遭逮捕的郑州维权人士孙治军,起诉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非法拘留一案,一审被驳回起诉,其家属上诉至中院庭审后,近期又收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行政裁定书》,其被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据悉,孙治军诉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非法行政拘留一案上诉至中院,家属聘请岳三为公民代理,委托代理律师依然是段汉杰。

    本案于3月1日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数十位民众前往要求旁听,但遭法院以“疫情期间防控规定”为由拒绝。

    庭审中,孙治军代理律师认为,一、本案基本事实未查清。上诉人系针对被上诉人在北京异地执法、把在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上诉人抓回郑州并治安拘留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另仅依据被上诉人单方制作的立案决定书和其单方说明,不足以证明上诉人遭刑事拘留的案件与本次行政诉讼基于同一事实。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本案不属于驳回起诉的情形。(一)上诉人系就治安拘留这-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论,而非针对刑事拘留行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是独立的行政行为,且已执行完毕。该行政处罚不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即使如被上诉人所称,已将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但法律并未规定在此情形下应驳回对治安案件的行政起诉。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被上诉人直接进入宾馆将在北京宾馆住宿的上诉人带回郑州,属于现场执法活动,其依法应当现场出示警官证、检查住所的证明文件、视音频记录等,但被上诉人并未提供。综上,请求二审法院:1.撒销(2020)豫7101行初888号行政裁定,并指令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继续审理;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摘自中院裁定书记录)。

    被告(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代理人辩称,一、上诉人寻衅滋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被上诉人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二、宾馆本身不属于住宅,对于紧急情况下对场所的检查,被上诉人凭借执法证件进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三、被上诉人赴京系配合相关单位维稳,对上诉人进行规劝,进行强制传唉。且被上诉人依法对其辖区居民进行管辖行为不当。上诉人诉称的视音频记录仅系公安机关的内部要求,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强制程序性要求。四、上诉人行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刑事立案,刑事案件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综上,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摘自中院裁定书记录)。

    公民代理岳三庭审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

    第九条:人民警察经出示相应的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带至公安机关:一、被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要求被告(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说明孙治军符合(以上)三项中的哪一项,具体的违法行为和(犯罪)事实以及相关证据。要求说明出警警察的警号、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去年(2020年12月25日)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警察出警是不是公务活动?要求出示孙治军、刘延安在旅社住宿时,警察进屋检查时,是否出示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根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要求被告出具在北京旅社传唤孙治军时的视音频现场执法记录。

    岳三还称,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访民即使上访也不违法,更何况孙治军2020年10月25日进京只是去旅游,而并非上访。另孙治军2020年12月2日诉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12月4日该局就对孙治军立案,其打击报复意图明显。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南郑州维权人士孙治军,因2020年1025日中共五中全会前夕,孙治军等六人不约而同出去旅游散心,结果刚来到北京到旅馆开好房间,便被河南郑州当地政府截访人员找到,租用黑车遣返本土后,便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

    10月27日,其余4人被行政拘留5日,孙治军刘延安被行政拘留14日。

    孙治军不服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拘留获释后一个月,于2020年12月2日,一纸行政诉状将“郑州市中原分局”告上郑州铁路运输法庭。

    然而,在12月17日,孙治军和刘延安又到信访局实名举报了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书记胡志军、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孙庄包村书记艾超、以及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原孙庄村村委会主任孙耀东后,不料,12月18日孙治军再遭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西流湖派出所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上门传唤。

    孙治军到派出所后,源于其不听警察“不要开庭、不要参选村委会主任”的劝告,随即变更罪名将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12月27日,孙治军状告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其行政代理律师段汉杰收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法院以“原告所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孙治军的起诉。

    孙治军妻子王姣看到《裁定书》后当即表示要“继续上诉”。

    2021年3月1日,孙治军状告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3月13日,王姣收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行政裁定书》。

    中院称,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以“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撒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等为由,认为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予以维持;孙治军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决。其再次被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庭审中被告(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辩称:“警方赴京是为了配合地方政府的维稳工作”是亮点。“人民警察、人民公安”早该改名了。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孙治军被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进展情况。

  • 四川万源村官非法介入民事纠纷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6日消息】这是四川万源市茶垭乡李家沟村杨家沟组村民刘兴平的悲愤控诉。刘兴平所受的文化教育不多,又为残联人士,却被无法律师意识的村官和村民欺辱。刘兴平与陈汝政儿女之间的民事纠纷,从法律上来说,村官无权干涉和介入。

    1994年前,刘兴平的父亲承担了居住在山梁里荒无人烟的陈汝政老人的生产生活及老人名下负担国家公粮的农业承包田。在那个时候经生产队研究同意,将陈汝政的承包地转让给刘兴平的父亲刘发清继续耕种,而陈汝镇的女儿陈维菊放弃权利同意过户。随后三方一起签定了转让合同。

    协议约定:陈汝政的土地由刘发清长期承包。刘发清每年向国家上交稻谷250斤、玉米150斤,并供养给陈汝政400斤口粮,直至老人去世为止。承包从签约之日起开始,田地不能收回只能顺延承包期限。

    1999年第二轮承包时,刘发清和刘兴平再次签署30年承包权限。同时也履行了对照顾赡养的协议和职责,直到老人因病去世。

    时光进入到2010年以后,农村的土地开始值钱了,很多农业税收也被国家予以免除,土地确权也在核准登记注册之中,国家一些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也正在茶垭乡李家沟勘探设计和规划论证中。生前并没有照顾赡养陈汝政老人的女儿陈维菊,打起了小算盘想起了馊主意,不顾信誉、不讲情面、不管事实,争争吵吵的撕毁协议索要土地。在陈维菊利益许诺、金钱收买、讨好官员、四处活动,还有挖空心思施展计谋下,乡镇官员被她说服打动,找到一个狸猫换太子的阴谋戏法。

    2017年是茶垭乡李家沟村土地承包证新旧更换的最后时期。被金钱和昧心收买瓦解的村书记潘祥超与张义君,找到刘兴平宣称: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我们有权将你承包的某些不属于你的土地收归集体。除非你同意让出一部分承包田给赵瑞勇(陈维菊的儿子),这样可以从中斡旋酌情处理,灵活变通大家满意。

    此后,村内的官员不断给刘兴平设置障碍制造麻烦,甚至配合陈维菊搞一些人为的圈套,给刘兴平增加经济和精神压力,最后干脆明火执仗的搞一份阴阳协议,逼迫刘兴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签下了同意调换的陷阱合同。因为刘兴平不仅文化不高而且身体还有一些残疾,在村内除了待人诚恳老实本分,就是做任何事情都勤于务本。村内一些官员和村民,就把刘兴平这个特点视为软弱可欺便于糊弄,变本加厉变换手法欺负刘兴平。

    让刘兴平痛苦和伤害不断地还有,到北京喊冤又被所谓的记者和律师欺骗,最后还联手村委会一起对付刘兴平,威胁鼓动他妥协让步,放弃“鸡蛋碰石头”的抗争。

    当下,伤痕累累的刘兴平并不放弃对违法官员的讨伐和个人权益的继续抗争,依然纯真善良的相信,只要是对的、只要能坚持,就一定有阳光灿烂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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