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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伍立娟曝光在京三天的丑陋维稳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潜江维权人士伍立娟这次进京时间9月28日至10月1日晚上9点到家,回家后由于胃病严重一直在就医,没有来得及向大家报平安,伍立娟回家后潜江政府一直安排人员在家门口守候严重侵犯人权,限制她人自由,此安排是由潜江市政法委安排。

    2021年9月28日上午9.25分伍立娟登上动车后潜江市就紧急开会,潜江市工商银行立即向荆州银行汇报,荆州再向省工商银行汇报,潜江市政府立即向省公安厅汇报情况,然后由省公安厅组织人员国宝,省公安警察,与潜江市江汉油田公安国宝与辖区派出所警员,就立即程飞机到北京,还有政府工作人员,G556动车到西客站车刚停下来,就有几十人在车厢门口了!嘿呀呀一片的人,想绑架、伍立娟立刻拿起手机录像,大喊这是北京耶,你们想敢干啥?今天谁绑架试试看?随后北京警察要查伍立娟身份证,她一个人又要录像,又要对付这么多的人,还不能乱了自己正角,一边跟着警察走,他们想抢夺手机被伍立娟大胆说谁敢抢夺我手机在北京就是北京市长安排指示的这一违法行为!随后他们没有绑架也没有抢夺手机,伍立娟只能跟着北京警察走到出站口、出站后北京警察离开了,湖北省公安厅国宝警察等人都在围堵伍立娟,出站后伍立娟不到上面停车场去,那些人也不敢在伍立娟面前野蛮动手,然后看到驻京办的人后才慢慢认定是一伙人,伍立娟看到还有省驻京办姚主任,还有市驻京办领导丛景,省驻京办与市驻京办的领导他们在北京大捞钱财,拿访民做维稳产业链赚到脖满盆满,然后省公安厅的警察要伍立娟上他们的车,她不上,最后伍立娟上了驻京办的车,然后他们就把伍立娟带到齐鲁情宾馆软禁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29上午,伍立娟要求出去被江汉油田的国宝拦截在宾馆房间门口,他还威胁说伍立娟有滋事行为,伍立娟说是你们非法关押软禁了我,我有什么滋事?直到晚上五点左右还是对伍立娟进行软禁限制人身自由,伍立娟准备报警,国宝说你这是干啥呢?然后他才联系银行人员,银行信访工作人员才出现,由于本人最近身体状况不好胃疼,29号晚上与银行接上后,伍立娟要求第二天30号到国家信访局登记,30号星期四,信访局又只有半天班,想必也排不上号,最后只能去总行登记,在总行登记三个诉求,第一是所有下岗职工的违法下岗必须纠正、第二,要求总行党委纪委追查前董事长姜建清严重贪污腐败问题。乱用职权罪等。第三是要求现任董事长陈四清依法解决下岗职工的待遇问题纠正违法下岗行为,不能再与公安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勾结迫害下岗职工。在北京的三天三夜由于身体不好胃疼,每天晚上基本都没有休息不然这次是不会这么快回来的。

    伍立娟这次进京真实惊动了“各路大神”啊!更有意思的是省公安厅领导坐镇指挥不出面,即使在伍立娟面前她也不认识,从潜江火车站非法拦截开始,到北京西客站,江汉油田国宝与辖五七区派出所警察都是一路“陪同”进行非法跟踪监控,在28号晚上在宾馆看守到凌晨转钟12点还在房间,伍立娟说这么晚了你们还在房间不合适吧!是不是太没有底线了,最后伍立娟拨打潜江市公安局局长李海东电话无人接听他已经把伍立娟电话设置黑名单了,然后只能给公安局李海东局长发短信息说:”您好打电话不接,问题不解决,现在已经转钟了还安排两个男人在我房间看守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发完信息后,伍立娟把发给局长的短信告诉了江汉油田广华公安局的国宝与辖区派出所警察,然后他们就把房间沙发搬出去在门口看守。

    第二天29号本人依然在病中胃疼,在没有离开潜江就病了好几天了胃疼由于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去医院检查看病,到北京由于气候差距湖北37度,北京十几度早晚差距更大,临时出门也没有准备任何东西,还穿着凉鞋出门,受凉胃疼加剧,29号上午伍立娟要出去信访局登记,被国宝拦截在门口,这次维稳行动由省公安厅厅长直接指挥潜江江汉油田公安局参入非法维稳,潜江政府部门由政法委副书记安排指挥,他们这一野蛮行为就是周永康的余毒未除,以前维稳警察也有参入但是没有像这次那样国宝与警察直接一路违法监控,请问谁给了你们这样乱用公权力的权力?湖北省公安厅厅长你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吗?还有省委书记应勇,省长王忠林你们认为这样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章程吗?

    第三天9月30号伍立娟在北京一直被软禁限制人身自由,在自己奋力争取下还是去了工商银行总部,但是,是在银行信访维稳人员的”陪同”下去的,后面还跟着江汉油田的国宝与辖区派出所的警察,真是前有银行”陪同”后有国宝与警察的”保驾护航”,几十人从湖北飞机到北京高额的维稳费用,用来维稳一个55岁的女人,他们把国家强大的工程毁于一旦,北京竟然害怕一个55岁的老人来吗?

    为邀功请赏江汉油田公安局与银行相互争夺伍立娟的”临时监护权”,维权是一个不归之路,维稳是一个套路,所有的领导都是指挥中心,前面挡子弹的卖力的都是拿工资的可怜人,维稳一端出事,出现访民生命危险问题,突发急病,意外险等事,那些前面挡子弹的一定是非法拦截行为的替罪的羔羊牺牲品,维稳不出事成绩是领导的,干活的只能拿一点辛苦的出差费,机灵的可以多报销一些费用,这次维稳丑态毕露,29号晚上在宾馆吃了晚饭后,无人结账导致宾馆多次找到伍立娟房间崔要饭钱,一顿饭三人吃的,伍立娟与江汉油田广华公安局国宝,辖区派出所警察三人共进晚餐,费用是540多元,从29号晚上拖到了30号晚上了,宾馆多次拨打伍立娟电话催交饭钱,宾馆服务员打电话还骂了伍立娟吃饭不给钱不要脸,伍立娟给对方解释不是她自己想来这里吃住的,她是被一群人非法拦截绑架软禁在这里强迫吃住的,吃饭费用不由伍立娟负担,伍立娟提出报警吃”霸王餐”,把三个吃饭的人都抓起来,服务员气急败坏的骂伍立娟,还说要上网公布三个人的个人信息,把三个人都拉入黑名单上网公布出来,伍立娟说她已经是”黑名单”了不怕再加一个”黑名单”,一顿饭而已相互推诿互不付账,双方都有维稳费用的,各自都有小聪明,作为当事人伍立娟个人认为是银行造成伍立娟进京才有后面一些列案件发生,工商银行实在是不要脸了,本应该由银行买单,但是银行出差两个人一个是打酱油的,一个是说话不起作用的,事事都要向银行信访办的主任请示,新上任的漆主任不太懂维稳费的运用,她也不能做主又得向银行副行长汇报,副行长又要向行长汇报,最后还是伍立娟说银行应该买单,因为这近20年的维权伍立娟所看到的是潜江政府部门与公安局人员去北京非法拦截抓捕伍立娟不管多少人开支都是银行在买单,历届工商银行行长都说,愿意把钱给政府与公安局也不愿意给你伍立娟解决问题,因为用维稳经费可以为自己拉人脉关系,还可以谋取私利,所以说强大的祖国是靠维稳而强大的,维稳费比军费开支都高的维稳费用一半进入了政府财政收入,还有官员的口袋,再然后层层扒皮,再分配到维稳押送访民,还有访民在北京的吃住等开支等问题,很多方访民在被非法软禁遣返中都不给访民吃饭,各级维稳人员各部门都要争夺维稳这块蛋糕,尤其是高级别的维稳对象费用就更高,(伍立娟)一直都是高级别维稳,实话实说在关押软禁期间在生活上对伍立娟还是非常好的。非法维稳是严重践踏宪法,违背中央精神,这以非法拦截访民的行为是抓捕判刑周永康的余毒,公安系统都是坏人在领导指挥一切,维权访民还有好日子吗?以下是历届公安部高官。

    一,原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
    二,原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
    三,原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
    四,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傅政华。

    公安系统都是在这样一群残暴野蛮人指挥领导下,对人民进行残酷的镇压,以上四人都是暴君,在暴君的领导下,下面就会更严重的施暴才能达到上面领导的满意。请以后维稳伍立娟过程吃饭不给钱的事不要再发生了,这太不要脸了。

    最后“恭喜”湖北省这次对伍立娟进京维稳圆满成功,湖北省省委书记应勇,省长王忠林,湖北省公安厅厅长,潜江市江汉油田公安局局长,潜江市公安局局长,银行行长,为首都的平安,十一的国庆节安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应该给予最高的奖励!他们成功的将55岁的伍立娟押送回家,为稳定社会主义安定团结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成功的维稳了伍立娟,没有让伍立娟在任何部门登记,这是当局最”伟大”的成功,在国庆节期间没有让伍立娟在国家信访局各个部门登上记才是最大的功劳。

    可笑至极,伍立娟就是一个55岁的老女人用的着如此这般维稳吗?她手无寸铁还在生病中,就她一个人在北京能有什么危险啊!其实最危险的不是伍立娟,而是维稳伍立娟的这些人,近20年来你们多少有一点信仰与法制观念就把伍立娟的问题早就解决在萌芽状态了,还会有今天的恶果吗?你们从伍立娟身上捞取维稳金费的开支已经远远大于解决问题的诉求!伍立娟的一个劳动合同问题近20年解决不了,强大的祖国情以何堪?法制在哪里体现宪法的公平公正?

    最后本网继续关注伍立娟被维稳限制自由的情况,潜江市各部门你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走周永康,王立军,梦宏伟,傅政华之路。解决信访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

  • 做某国梦里的某国人好乎其好

    2021年9月6日,有家长发现,长期为学校食堂配餐的连云港市玉兰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兰公司)的绞肉机上赫然有白生生的蛆虫在蠕动。事发后,该公司用文化感和正能量感十足的语句发表了一份“致歉书”,称生虫(某国文化的确博大精深妙不可言,蛆确实属昆虫科)的绞肉机是长期闲置的待修的绞肉机。

    对于该“致歉书”,有网友直呼“太特么地像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某某联播了”,也有网友调侃道:比朝鲜的斯密达播音员还要斯密达。至于我,早就不以为奇更不以为然了,我甚至微微一哂——在某国,即便突发蚂蚁生大象的事也不会让本人大跌眼镜的,因为类似于校园霉变食品的事件,本人并非没经历过。2019年3月11日在成都温江7中曝光的校园霉变食品事件中,一位我看着从小长大的可爱男孩和他的一位同学(我也认识)正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二;至于该事件后来怎样被官方演绎成了“谣言”和“被竞争对手和家长联手陷害”的版本,我也见识了,甚至有亲自找上门劝我不要插手此事。

    我瞎猜到(本人特别声明:瞎猜的,客官切勿当真,权当我在模仿魔幻小说的写法哈),即便玉兰公司想自证其罪自承其责十有八九也不见得行得通,因为民以食为天,这天大的事它娃头儿这会儿想自己扛估计也扛不住喽,这涉及到weiwen问题,若民不稳则国有可能生变。这行吗?当然万万不行。下一步可能快速地会有一个某某联播类的版本出来证明玉兰公司致歉书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再下一步的话,若江湖上再有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们就此事说三道四唧唧歪歪的话,哼哼,就等着……(此处省略数字)

    认命吧家长们孩子们,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困难年”,你们能见着那白生生胖乎乎的虫子吗?那可是满满的丰富的蛋白质哦。据说被发配至荒无人烟之地的右派和牛鬼蛇神们为了吃到一口东西,甚至疯一样地一哄而上将另一位右派的呕吐物一把抓起来送进嘴里……那虫子总比呕吐物强吧?吃了你们死不了滴,大不了事后反反胃而已;更何况反反得正,一切不就继续正能量了吗?温江7中如此,玉兰公司亦将如此。

    呵呵,做人好,做某国人更好,做某国梦里的某国人好乎其好!

    本魔幻小说暂告一段落,欲知后事如何,请待下回分解。

    小琼 2021年9月12日

  • 辩护律师拿到丁家喜起诉书

    【民生观察2021年9月9日消息】辩护律师今天会见了丁家喜,并拿到了丁家喜的起诉书,但律师被要求签署了保密协议,不允许把原件发给家属,律师口述了起诉书内容给家属。丁家喜用四个成语评价了他的起诉书: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捕风捉影、借刀杀人!

    丁家喜妻子罗胜春:辩护律师终于拿到了家喜的起诉书,但是被法院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不允许把起诉书原件发给家属,根据律师口述起诉书主要内容后,我得知了家喜的所谓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和被起诉的所谓法律依据!

    追求自由、公义和爱的公民社会建设倡导活动,到底被他们用酷刑逼供捏造成了非法组织!

    具体事实是:

    1.2012年到2013年,丁家喜、许志永等人通过通信软件,在北京、徐州、武汉等城市组织公民聚餐同城饭醉活动,发展“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2017年,丁家喜和许志永继续与“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王江松、刘家财等人勾连,到烟台、厦门等城与张忠顺、戴振亚等人串联,将“新公民运动”改名为“公民运动”,成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组织、策划、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2.2017年丁家喜和许志永及境外组织成员华泽共同运营“中国公民运动网”。增设网站新栏目、选任网站报道员和编辑、筹集网站运营费用,传播许志永撰写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3.2018年丁家喜和许志永建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Telegram群组,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丁家喜与境外组织成员吴明先后担任群主,王江松、张忠顺、戴振亚、华泽等20余名骨干成员使用zoom软件召开线上会议和培训,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2018年到2019年丁家喜和许志永指使华泽使用zoom软件,定期为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开展非暴力颜色革命培训,让组织成员掌握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4.2018年9月22日到23日丁家喜和许志永组织张忠顺、常玮平、王江松、吴明等13人,在烟台市高新区某小区张忠顺的私人别墅内召开秘密会议,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总结前期新公民运动、公民运动颠覆活动的经验教训,分析目前公民运动面临的问题,要求组织成员向基层渗透,采取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5、2019年12月7日到8日丁家喜和许志永组织张忠顺、戴振亚、王江松等20人在厦门市集美区某小院召开秘密会议,吴明、刘书庆等通过网络参会。丁家喜、许志永总结2019年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活动情况,提出2020年的活动计划。会上对组织发展、对抗政府、经费筹集、社会转型等议题进行策划,明确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和目标,即通过非暴力颜色革命渗透社区,把持基层政权,发展所谓的公民社群、全国公民共同体,最终颠覆国家政权。

    证据:

    1.物证:U盘、笔记本电脑

    2.书证:《人民的国家》《公民倡议:竞选2021》《非暴力》《美好中国》、受案登记表、刑事判决书等;

    3.证人证言:证人王江松、张忠顺等人的证言

    4.……

    5.监控视频等。

    丁家喜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触犯了刑法第105条第一款规定,以颠覆国家政权追究刑事责任。丁家喜系累犯……依法提起公诉。

    简介: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中国湖北省宜昌市人。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从事工程师职业,后转行为商业律师。新公民运动的主要活动家之一,2021年中国人权律师奖得主。

    2013年4月17日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罪名先后转变为“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2019年12月,丁家喜、许志永与十多名来自中国各地的异议人士在厦门参与了一场聚会,他们在聚会期间谈论了中国时政与公民社会建设。

    自2019年12月26日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在各地对参与聚会的人士进行大抓捕。同日,丁家喜在北京朋友家被山东警方非法抓捕,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件。之后大多数的参与者都陆续获释,但丁家喜、许志永与维权律师常玮平三人遭中国政府逮捕起诉。

    2020年1月7日、8日连续两天,丁家喜妻子罗胜春为其聘请的辩护人彭剑律师与警方会面,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到警方拒绝。对方指,丁家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目前正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法安排律师的会见申请。彭剑律师向警方表达了亲友及外界朋友对丁案的关切,并重点阐述了会见当事人的必要性等观点,同时向警方递交了律师的会见文件。

    警方则表示,将会一如既往依法依规办案,并就律师的要求及申请向上级进行汇报,到时再作书面答复。1月10日丁家喜的辩护律师接到烟台警方的电话通知:丁家喜被抓捕的罪名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予会见。据悉,其在监视居住期间曾遭酷刑折磨。


  • 大午案二审已宣判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日消息】2021年8月31日,河北孙大午案二审今日在高碑店市法院视频宣判。除孙大午的二儿子孙福硕由一年半改判缓刑、纪玮莲略减成一年实刑之外,其他完全维持一审判决。

    大午案法律团队:8月31日,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保定市中级法院今日在高碑店市法院对大午案二审进行了视频宣判。(极端黑色幽默的是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彼时尚正在保定中院查阅一审时未提交给律师的大量案卷)

    大午案于7月28日一审当庭宣判,8月12日二审立案,8月18日通知辩护律师不开庭“审理”,要求律师24日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8月31日二审宣判。除孙大午的二儿子孙福硕(被法院诱导逼迫解除了辩护律师后)由一年半改判缓刑、纪玮莲(在解除了辩护律师后)略减成一年实刑之外,其他完全维持一审判决。

    同日下午,孙大午妻子刘会茹(身体状况极度糟糕)、两个儿媳、一个侄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高碑店市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刘会茹被判实刑三年,两个儿媳妇、一个侄女被判定罪免罚。

    案情回顾:

    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荒凉、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放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锒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两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已知的涉案人员有30人,其中孙大午、孙德华、孙志华、孙萌、刘平、靳凤羽、纪玮莲7人被高碑店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不详,2021年4月21日,7人均被检察院批捕;另有5人被取保候审;其余18人分别被羁押在保定市看守所、高碑店市看守所、满城县看守所、顺平县看守所、高阳县看守所,侦查羁押期限已延长至2021年5日16日。

    2021年7月15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6时,大午案经历14天庭审后当庭宣判: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罚金305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责令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退赔非法集资款项人民币10.37亿元。

    孙大午: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

    孙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孙德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孙志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张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

    许来福: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卢志英: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靳凤羽: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李大红:有期徒刑2年;

    张艳会: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李凤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忠臣: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

    孙福硕: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姚旺: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马复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赵健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廷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纪玮莲: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柏雪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21年8月12日大午案二审立案,8月18日通知辩护律师不开庭“审理”,要求律师24日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8月31日二审宣判。


  • 吴继新被警察带走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8日消息】今天中午12.52分接到吴继新发出的求救语音信息:我被派出所带走了,我被派出所带走了,随后好友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晚上5点36分再次拨打吴继新电话电话处于通的状态但是无人接听。

    在2021年8月1日吴继新在法院门口举牌后就离开江苏徐州转站到南京后进京维权,吴继新8月3号到北京后在自己的出租屋居住,刚到北京的吴继新还没有来得及去各部门登记就被辖区的派出所警察找上门,当时吴继新因为外出不在出租屋,警察没有遇到吴继新。吴继新在北京国信局宾馆门口拍照留念,到8月5号吴继新在北京什么部门都还没有登记就被当局接回来了,回来后被要求隔离14天,上星期五8月20隔离期满,前两天吴继新还说派出所到家里看望他还给他带了一些豆角,青菜等。

    吴继新今年从6月4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2日,7月26日,8月1日不停的走访在江苏徐州各个部门,要求院长接待,要求公安局局长接待,都没有得到安排接待,协调会议开了几次秘书长都安排确定了解决方案,但是就是不能履行兑现承偌,公安局信访接美女还说一个月只接待一次,吴继新从北京回来都快两年了,已经有20多个月了公安局局长接待过吗?吴继新到邳州市法院,法院姓王的院长说到处找不到吴继新。吴继新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信访,法院承认了是毁灭证据。法官说吴继新有反动的言论,叫吴继新以后不要来了,吴继新要求法院给予信访案件情况说明,吴继新承偌给予信访情况说明后谁对谁错后永远不到法院上访,吴继新说:如果再来徐州市法院吴继新就给法院当儿子,那位法院法官说吴继新给他当孙子都不行,吴继新打北京市12345电话反应了此事至今无果。

    吴继新从北京被江苏徐州回后被要求隔离了14天,隔离期间吴继新遵守隔离秩序无任何违规行为,隔离期满后吴继新
    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完全属于隔离规定,吴继新无任何违法行为,当时从北京接他的干部说回来安排接谈,但是由于疫情原因被要求隔离,但是隔离后江苏徐州没有安排相关人员与吴继新洽谈,吴继新更没有去任何地方,为什么突然被警察带走,吴继新没有来得及说是那个派出所带走的,江苏当局的做法就是不解决问题,只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本网强烈谴责江苏徐州这一非法行为,立即释放吴继新,本网将继续关注吴继新的情况。

  • 卢廷阁律师在会理法院被打事件重要进展

    (2021年8月22日)今天下午,收到凉山州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理由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杨继兰、邱云2法官非法搜查,这明显是官官相护啊!

    2019年6月26日向凉山中院申诉,2019年9月7日向四川省检察院抗诉,2021年3月23日向四川高院申诉,2年后的今天,中院竟然才出结果!

    本案自诉之初,我们便申请调取搜查录像,因为我三人被搜查时,均有多人在场,多人用记录仪、专人架设摄像机录音录像。2017年12月7日,会理法院要求《领取被扣押物品的函》也是证据之一,扣押物品也是有清单和签字的,我当时领取时答应给复印,但又失信不给了。

    此案只要依法办,事实真相会很容易呈现。但,如果不想办,再重大的案件也不会有结果。权力不受监督制约,黑能办成白,白同样能办成黑!

  • 专访四川被精神病人李宇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

    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正常公民被随意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并且,可怕的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随意安上“精神病”的名义强行收治。在我国,部分维稳机关也使用“被精神病”这一手段让维权者,及不同政见者“消声”。

    2021年7月15日,四川省德阳市不同政见者李宇先生告知本网,他因异地会友,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被四川德阳警方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了10个月。7月19日,本网志愿者来到四川德阳,对李宇先生做了一次专访,向他了解被精神病的情况。全文如下:

    志愿者:李宇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情况。首先请你介绍一下,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情把你关进精神病院的?
    李宇:好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辖区的四川德阳市维稳警方找到我,说我有精神恍惚的症状,随后就把我绑到了辖区医院的精神病科强制关押了10个月。

    志愿者: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李宇:起因是这样的,我认为十八大后中国的民主运动就被打压的几近窒息,民运之路越走越窄,然后我就在2017年底到各地访友,与朋友交流民运之路该怎么走?当我从渤海湾一路南下抵达福建福清与几位朋友交流之际,维稳警方就监控到了这一情况,随即出动警力抓住我,当时警方误以为我要对某位国家领导人不利,就让福清警方专案组把我软禁在了一家宾馆调查了一周。经过详细的调查,警方没有发现我有违法犯罪行为,就通知我户籍地警方把我接回家中稳控。
    抓回德阳家中以后,警方仍对我高度警惕,经常性的到我家骚扰我,还不准我自由出行、发文章。由于长时间被困,我开始出现偶发性精神恍惚状况,到了2018年3月全国召开两会之际,维稳警方就以我有精神病为由,把我绑去了辖区医院精神病科强制诊治了10个月。

    志愿者:中国全国人大于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平日里有无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带你去精神病院有无法律文书?
    李宇:没有,我平时没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警方根本无权绑我到精神病院强制整治,他们绑我走的时候没有依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我认为着就是政治警察对我实施的政治迫害。

    志愿者:你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情吗?他们如何看待?
    李宇:我和妻子已经离婚,我的父亲老迈多病,他们都管不了我的事,唯一能负责的直系亲属就是我的儿子。警方把我强关精神病院后,曾找到我的儿子要求他签字同意,但我儿子表示父亲没有暴力伤害情况,也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不应该被强制关押治疗,于是就拒绝签字同意,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警方依然非法强制关我精神病院10个月。

    志愿者:你在医院里有无给你做精神病鉴定?
    李宇:起初他们把我送到了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就是我们这里最好、最权威的精神病医院,在这里,医生给我做了精神病的医学鉴定,鉴定的过程中一位女医生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一一做了回答,最后这家医院给出了鉴定结果是,李宇没有精神疾病。
    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拒绝了警方强制治疗的要求,警方没有达成目的,随后就开车把我送进一家宾馆软禁起来。

    志愿者:你被软禁在宾馆多久?又是什么时间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
    李宇:软禁一直持续到两会维稳期结束,之后就把我送到罗江医院的精神病科关押,并且他们还雇佣了一位劳工来陪护我,名义上是陪护,实际上就是派来监管我的人,在我病房外面,警方还安排了两名保安守着我,以防范我逃离医院。

    志愿者:你认为警方关你精神病院的意图是什么?
    李宇:我认为就是为了阻止我参与民主运动,防止他们所臆测的我会对某位领导人不利,以及上网发表反独裁、要民主等文章;警方的意图就是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言论自由,因为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我违法犯罪,所以就采取这种强制“治病”的方式,企图把我长时间的关押起来。

    志愿者:你被关押期间有没有要求出院?
    李宇:有!被强制关押治疗我完全失去了自由,这对我来说十分痛苦,期间我曾强烈要求释放我回家,但是医院表示这需要警方批准。一段时间后,大约是2018年的4月初,维稳警方来到医院把我带走,我原以为是要送我回家,但却又被转送到了德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区诊治,据说这家医院更正规、更专业、住宿条件更好。关进这家医院后,我向医生述说了我遭遇,医生表示非常理解我的困境,也表示我没有精神病症状,然后医院就致电我辖区的警方和社区主管,要求他们出具权威机构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之后医院才能强制收治我,如果没有司法鉴定书,医院就只能放人,因为无法律依据的强制收治是违法行为,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次日下午,辖区维稳人员就把我接回了原医院精神病科长期关押。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期间有无被打针吃药?
    李宇:哦!这一点还好,我没有被强制打针吃药过。据我了解,这是我当地的一位副镇长来医院交代主治医生说“李宇不用任何药物治疗,就把他关在这儿就行了!”,所以在我被强制关押期间,虽然看到其他病人被强制打针吃药,但我没有被强制药物治疗过。我认为,或许是副镇长知道我不该被强制治疗,而精神病药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损伤身体,所以就良知未泯的交代医生不要给我用药。或许这就是专制之下的“枪口抬高一寸”吧!

    志愿者:住院期间你的家人和朋友可以探视你吗?你有没有与外界的通信自由?
    李宇:哦,我被关押以后,我儿子就到北京去上学了,其他亲属不被允许探视,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来医院看望过我,但医院以其不是亲属为由拒绝了,女友给我送来的物品也只能通过护士转交给我,根本不让她进门看望我。至于通信权利,我的手机在入院时就被非法没收了,根本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被收治后,我既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也被剥夺了通信自由,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坐牢处罚,漫长的十个月诊治让我感到十分煎熬、痛苦。

    志愿者:依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是怎样被释放出院的?
    李宇:大约是在2019年的春节前,辖区国保来到医院告诉我说“其实你也没什么(意指没什么病),让你儿子来把你接出去吧!”我随即说“好、好、好”,不久我儿子就来到医院把我接出医院。回家后,我儿子告诉我说:“在接你出院前,社区维稳办人员还把我叫到了维稳办公室,让我给他们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监督你的言行不出格等内容,之后维稳人员才带我到医院接你出院”。也就是说,我出院不是依法保障“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是要经过维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放行出院的。

    志愿者:你被强制“治疗”长达10个月之久,医疗费用应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这笔费用是谁出资的呢?
    李宇:是的,长达10个月的强制“治疗”,期间维稳部门还派来了一名监控“陪护”人员及两名保安,听说他们每人每天的劳务费就要120院左右,据此推算,对我非法“治疗”的费用相当可观。这笔钱我一分钱都没出,因为我是被维稳部门强制绑架来的,所以我不应,也不会出资一分钱。据我事后打听得知,这笔费用是我们镇政府的维稳经费支出的。

    志愿者:你出院后有没有想过依法维权?
    李宇:想过,但是我咨询了律师朋友,他们说由于维稳当局没有出具书面文书,所以证据不足,胜算不大,维权艰难,所以我决定暂时放弃,但我保留依法控告当局的权利,等到未来某一个合适的时机,我还会依法维权的。

    志愿者:好的,谢谢你介绍我们的采访,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李宇:也谢谢你们对我被精神病情况的关注!

  • 周筱赟案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今天,王才亮律师在微博发布了周筱赟案的最新进展。其代理律师范辰前往盘锦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和申请取保遭拒。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心周筱赟之五:“跨省抓辩护律师案”的最新进展

    今天(2021年8月20日)下午,为周筱赟提供法律帮助的范辰律师应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和盘锦市公安局的728专案组杨建警官见面。在门卫室,杨建警官给范辰律师送达《取保候审申请回复函》,回复函称,“犯罪嫌疑人周筱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

    关于律师提出的管辖权问题,杨建说,你们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现在口头告知,我们认为盘山县公安局有管辖权,申请驳回。范辰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杨建说请教你们书面答复有依据吗?范辰律师告诉了他们相关的法律依据,杨建说回去研究。

    关于律师要求会见周筱赟的问题,杨建说同意会见,但什么时间得听通知。范辰律师说,我们等三天了,早已超过48小时;即使刑事拘留最迟48小时看守所也得安排会见,何况只是监视居住。杨建说,我们同意会见,得等我们的通知。

    对于上述情况,我只是简单介绍不加评论,因为“65”普法都已经到这个份上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常识普及,如果还要我们现在反反复复讲,那说明辽宁省的普法走了过场,那些经费浪费掉了。

    附相关的法条:

    1、关于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关于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3、关于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4、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案件背景:

    因在网上公开公诉人不当言论,广州周筱赟律师以及成都聂敏律师,于2021年7月31日被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抓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前往要求会见多次遭拒。

    此前王才亮律师发微博称,我知道周筱赟屡屡公开关注一些事件,近十多年来得罪了不少人,但盘锦与他有关的只有一个有关检察官在庭上发言逾越底线引起公愤的那个案件。希望有关方面依法慎重的处理这件事,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

    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是知名爆料人,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湾仔码头速冻食品事件、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

      
    并且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度致敬人物、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周筱赟曾在汕头大学主讲《公民爆料和调查报道》中提到,“每一个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微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我一直说我们要尽力而为,问心无愧。所以我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即使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但是也用你的笔留下更多的真相!”在讲座上,周筱赟戴着口罩,声音依然铿锵有力。最后,周筱赟说出最质朴的愿景,“一点勇气和信心,做正直、善良、简单的人,做负责任的人”!


  • 湖北十堰非法关押维权访民周大珍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湖北十堰维权访民周大珍,女,1968年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14号,联系电话:19151152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人多次向张湾区政府提出如下信息公开事项,三年来一直不给任何答复,现在只能向上级各部门如实反映,请求上级各主管部门督促张湾区政府给予答复,尽快铲除地方黑恶势力,让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

    2013年8月25日下午,张湾区红卫街办界牌居委会书记刘兴堂,红卫街办政法书记朱建新,界牌居委会主任李志,将我从张湾区星安宾馆押送到丹江口高家沟非法拘禁五十多天。

    2013年10月17日晚上8:30分以李志为首的十几人又将周大珍从丹江口高家沟秘密押送到十堰市张湾区牛场村枣树垭茶场非法拘禁八天,门窗全部封闭,每天从门口挖的一个小方洞里送一碗饭,因为怕他们在饭里投毒,周大珍拒绝吃他们送的饭菜,第七天的晚上周大珍从昏迷中醒来,自己怎么躺在露天地里,满身都是冷水,好像听他们有人说没事醒过来了,脉还在跳,深夜两点多居委会主任李志等人将周大珍送到家门口,告诉周大珍老公说:“人交给你了,以后有事我们不管了。”

    在家调养了一段时间,把家里的事都安排好后,周大珍又开始调查关她的地方。当周大珍找牛场村枣树垭茶场关她的那个房间,发现房间里有被火烧的痕迹,多次找公安让他们立案调查,将她关押的地方是谁放火烧这个房间?当局为维稳阻扰周大珍寻找关押的真相,每天安排十几人跟踪周大珍造成周大珍不能正常生活,周大珍给西城派出所所长王景才(警号:045045)打电话说她失去人身自由,天天被一群地痞流氓跟踪没有安全感,王景才不仅没保护,还亲自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行政拘留所。

    2014年6月5日上午,周大珍从行政拘留所出门就被七八个地痞流氓把绑架到张湾区星安宾馆,将她折磨虐待殴打成腰骨打折不让去看病,躺在星安宾馆的床上半个月不能下床,每天四五个人轮流换班看守,用注射器给周大珍灌饭。

    后来看到周大珍能下床走路了,又把周大珍秘密转押到张湾区金星宾馆,在金星宾馆以杨兆强、李志为首的黑恶势力,他们每天手持警棒对周大珍进行看守,最后还把周大珍蒙头拉到大西沟活埋,坑挖好下起大雨,坑里半腰深的水,杨兆强将周大珍推下坑里泡了半个小时,李志说:“让你两个大学生儿子来给你收尸吧!”周大珍说:“把我活埋了,两个儿子决不会轻饶你们的。”后来他们又把周大珍拖上来押送到林凯宾馆,关在一个房间里每天都把门锁上,隔几天就请黑社会的人进屋就把周大珍毒打一顿,还狂言说政府让我们来在你身上练武。后来看把周大珍摧残的要死了,他们还是怕将来被清算大审判,还是怕自己承担责任,才把周大珍送到张湾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14年9月29日从张湾区人民医院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看守所判刑三年。刑期三年里没有把黑关的日期计算在里面,请问不在刑期里的关押是什么性质?

    珍大珍出狱后多次要求上级各部门针对周大珍被非法关押黑监狱的情况给予调查,督促张湾区政府立案调查,要求给予书面答复,由于他们惨无人道迫害,周大珍身体留下很多后遗症,长期腰疼肺部严重疾病,由于腰部经常痛疼不能劳动,晚年生活难以自理,应该谁来承担责任?最后周大珍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基本困难问题。

    本网将继续关注周大珍后续维权的情况,强烈谴责十堰当局制造人道灾难,侵犯人权的行应当立刻停止,给周大珍自由生活的权利与基本生活保障。

  • 包龙军律师因大数据行程码被打

    2021年8月13日包龙军律师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注。就是这个所谓的大数据行程码,北京被标注了*字,保安就不让进。我和他说,这不代表我去过中高风险区。但就是不行,还说:你出去,这不让你进。我说超市也不是你家,你凭什么不让进。于是,我又把健康码给他看,他说这可以。我说行程码也可以,你这是多事。那保安就强横的又说了一句:不愿进你就走。我指责他态度恶劣,之后发生争执,他就对我动起手来。这就是事件经过。之后我报警,一警带着两个辅警出警。因出警警察态度不很好,我要求去派出所处理。路上,我给王宇打电话,引起辅警和警察不满,说对我传唤,不许我再打电话,并称要检查我随身物品,拿走了我的包和手机。我要传唤证和扣押正。他们称口头传唤,已经和我说明白了,不需要给书面传唤证。说检查不是扣押,也不出具扣押证。这样,把我扔在全封闭的一间屋子里不管了。因为外面很多人打电话给他们,也因为王宇发推了,三个多点后,一警查进来带我出去,说做笔录。他办公室还有两人,其中一个穿黑半袖体恤的人说,你妻子是重点人呐。她在推特上说你被打,报警后把你带到了派出所,打人者却逍遥法外,这不实呀,你们是一起带来的呀。你让她删了这个推。我就问他:什么是“重点人”?都有什么标准评定?我也是重点人。之后,我又说:我手机还在你们那扣着呢,怎么给王宇打电话?他一听,就不吭声了。这时带我进去的警察说,你看这事怎么处理?我先问他姓名以及出警警察的名字。他说他姓王,出警警察姓陈。我说让超市经理和打人的人道歉。他就把超市经理叫来,他们给我道了歉,警察写了调解书,就说结案了。

    我一直认为,疫情虽然是客观事实。但是,各个国家机关、各个小区商场超市车站港口等都安排专人检查扫码测体温,它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明白的授权?因为你干涉到了很多人的私人生活,取得了很多人的私人信息。这样,是不是需要更公开、更透明并有相应规范。就像我这次,我的码完全是绿的,他就不让你进。你们检查人员有否标准?你们怎么上的岗,是否经过考核、培训?因为标准不统一,就会让人行止无措。

    我一直反对各个地区一刀切式的马上的设立各式的检查岗,借疫情之名,行使权力、限缩公民权。因此,遇见这样的检查,我都会去争执。

    看来,要给人大写一封公开信了。谴责借疫情之名随意剥夺公民权的行为。不能让所有的责都由普通民众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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