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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潘绫莹的求助信

    【民生观察2021年6月17日消息】福建省顺昌县潘绫莹网上发出求助信,讲述自己因官警的欺压苦不堪言,并遭到警方刑讯逼供,一度曾患上抑郁症险些自杀,其身患癌症的母亲病情加重,父亲精神萎靡不振无法正常工作。潘绫莹已经向省长信箱、信访局、纪检和12337等投过十几封投诉信,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处理。以下为潘绫莹求助信全文:

    我叫潘绫莹,福建省顺昌县人,我的父亲是单位驾驶员,我的母亲因身患癌症在家养病没有工作,为了能有更多时间照顾父母,大学毕业后我回家画画自己创业。我们这样一个如此简单的平民百姓家庭,如今却因官警的欺压苦不堪言!使我患上抑郁症险些自杀,更使我的母亲病情加重,使我的父亲精神萎靡不振无法正常工作。我已经向省长信箱、信访局、纪检和12337等投过十几封投诉信但都没有得到处理。

    今天要诉说的是我的遭遇:2020年10月31日,我在福建省顺昌县汽车站侯车,一位刚喝完酒的妇女抱着四周岁的女儿坐在我旁边,其女儿踢了我,我就另换座位。故事如此简单,却是我恶梦的开始。

    妇女知道她女儿多次踢我却未见其阻止,我避开坐到对面去她反而诬陷我踢她女儿。我先是被女孩母亲辱骂、殴打,后又被女孩父亲拍倒。我父亲看到他们围攻我后,过来阻止才使我没有继续被打,但这对刚喝完酒的父母却大声对汽车站所有的人说我踢了她孩子,当时我父亲和他们说如果踢到孩子我们现在带孩子去医院看看,但这对父母却不同意去医院。该事件的经过有顺昌汽车站的录像为证。

    三天后孩子父亲谎称孩子受伤了拿了张纸要我赔偿,门诊初步诊断后面是个问号,写要箱庭治疗:一个疗程10次,一次103元,他说具体要做几个疗程还不确定。因为我没有踢他的孩子,并且我认为他在利用孩子进行碰瓷敲诈,所以没有给他钱。由于敲诈未遂他便通过关系对我进行报复。

    事后我得知小孩父亲叫黄志芳,是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小孩母亲叫汤亦红,是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职工,福建省司法厅社矫局局长黄世庚是黄志芳的叔叔,我听公安的人说黄世庚为黄志芳的事件向公安部门打过招呼、干预办案,并扬言一定要让公安部门处理我。

    福建省顺昌县城关派出所民警高锌捷(警号:745199)经办此案,徇私枉法包庇对方打我的事实,对我进行刑讯逼供。2020年12月3日晚7时36分我去做笔录,高锌捷先对我进行精神恐吓,要我把衣服全部脱掉后才能做笔录,我打电话给我父亲告知他高锌捷要我脱光衣服的事,高锌捷就将我手机和全身物品全部没收,然后把我关押了三个小时,等我快睡着时再给我做笔录,到凌晨12点50分才让我回去。

    在做笔录过程中,高锌捷多次逼迫我修改笔录内容,车站监控视频上看不到我踢小孩,高锌捷就逼迫我说踢了小孩,我不按他要求修改笔录他就说要关我24小时,使我无法正常睡觉,还说过些日子还能再把我叫来再关我24小时。我被他整得身心疲惫,想回去睡觉,无奈就按高锌捷的要求修改成了让他满意的笔录。

    在车站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黄志芳和汤亦红打我并且当时我父亲在场也看到了他们打我,但高锌捷对于他们打我一事连笔录都没有叫他们来做过,掩盖他们打我的事实。高锌捷叫我和我父亲去做笔录的次数累计达十次以上,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其中三次让我父亲去做笔录和签字都是高锌捷一个人承办的,违反办案程序。

    高锌捷因此事多次影响我父亲的工作,2021年3月8日我父亲被高锌捷从顺昌带到福州去与黄志芳调解此事,高锌捷要我爸拿出诚意来。因为我父亲看过黄志芳的那张纸知道他是想要钱,所以在高锌捷的威逼下我父亲提出给黄志芳2000元表示诚意,但是黄志芳却说自己在“政法世家”,给这么点钱就打发了很没面子,还说自己一家人全都在司法部门工作,堂兄弟们都是公安厅的有的是关系,谁冒犯他谁都没有好下场。黄志芳态度极为恶劣,要求派出所一定要拘留我。但对于黄志芳夫妻两人打我一人的事如何调解,高锌捷却只字不提,也不允许我父亲提起他们打我一事。

    事后黄志芳找了当时和他们一起同车去顺昌喝酒的亲友来作伪证说看到我踢他孩子,派出所民警采信他亲友证言,却不采信车站监控视频和我爸的证言证据,对我说:谁让你当时没有你家亲友就你爸一个看到,算你倒霉!

    车站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黄志芳和汤亦红当时有过来动手打我,我父亲当时在场也看到他们打我,人证物证都有。黄志芳和汤亦红两人作为公职人员寻衅滋事,在公共场合辱骂殴打我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本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对于黄志芳和汤亦红夫妻打人的事情高锌捷却只字不提,徇私枉法,处处袒护他们,还对我进行刑讯逼供。

    我多希望此事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然而历时近两百天,我等来的却是顺昌县公安对我做出拘留6天,罚款300元的处罚。对于黄志芳夫妻两人打我一人的事却没有任何处罚。处罚书上写汤亦红称黄煜洁没有受伤,不需要做伤情鉴定。由此更能证明黄志芳谎称孩子受伤是想利用孩子进行碰瓷敲诈。由于敲诈未遂就利用关系对我进行报复!

    此次事件打破了人民警察在我心目中美好的形象,颠倒黑白,倒向权贵一方,不顾百姓的感受,因为这样一件事折磨了我和我家人半年之久,险些闹出人命,对我和家人来说是一场灾难性的打击。

    我不禁要问,如此简单的故事,就因为女孩父母有权有势他们是政法世家吗?像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家庭到底该如何面对?我们的冤屈该向谁诉说有谁能看到呢?何时才能还我一个公道,让我及家人回归安宁!

    高锌捷和黄志芳穿上警服是我们信任的人民警察,我们是希望他能惩奸除恶保护我们的。但是他们却道貌岸然的做着人民警察不该做的事。因为手握公权,官员作恶的危害性更大,受害者也会更多。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一生蒙上难以磨灭的污点;不揪出害群之马,只会有更多受害者,更多徇私枉法的现象出现。

  • 深圳张伟案一审宣判

    【民生观察2021年6月2日消息】2021年5月31日深圳张伟案一审宣判,张伟被深圳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个人财产全部没收。

    2021年5月31日斯伟江律师发文:今日得知,深圳张伟案一审今天宣判,张伟被深圳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和侦查阶段警察告诉张伟,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告诉第二被告的说法,完全一致,说明这个刑期早就确定。可以说,一路程序违法狂奔,就是为到达这个既定目标。

    张伟从一个退伍军人到深圳创业,是一个白手起家的企业家,最后身价几百亿,他手里没有任何鲜血,也没有吸毒容留私藏枪支,无非是多年前做一些民间借货,最终被判无期也就是这些民间借货被罗织成诈骗罪。相信这个判决对国内民营企业家对法律的信心,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虽然我在中途被解除委托,但仔细研判过案卷,我深信,这个判决一定会在将来被纠正。一审不是终局,可以说,即便二审也不是终局。所有的枉法人员,最终都会被记入历史档案。

    张伟宣判后表示,不服判决,将立即上诉,上诉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未来负责。他祖父被打成右派,一代之后,他再次被运动扫及,是家庭的不幸,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不幸。但他相信,历史会宣告他不是黑社会,不是诈骗犯。他所谓的非法集资罪P2P平台,更是早就全部本息还清,国内罕见。

    国家前行路上有很多曲折,但作为曲折代价的家庭,很是不幸。蒸蒸日上的公司被搞垮,他不遗憾,中科创旗下上市公司反而摘掉了st帽子,张伟案牵连了很多无辜的员工,他很遗憾:我不杀伯仁,伯仁为我而被牵连。

    如果法律不再是防洪堤,那么,合理的推断是,当一个百亿企业家面对汹涌洪流时无法靠法律自保,没有一个人可以庆幸自己能幸免。

    案情简介:

    张伟,男,1972年8月,汉族,香港永久居民。于1994年退伍后从黑龙江孤身闯深圳,从在写字楼当保安,到白酒推销,然后成立公司,于2004年创办了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南下创业标杆,张伟曾获得“深商风云人物”、当选为深圳市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第十六届香港工商总会会长,多次参加过APEC会议的深圳民营企业家。截止2015年,中科创的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12亿元。

    2015年,张伟设立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创资产公司”)等,转型做财富管理、产业投资等业务。案发前,张伟已先后成立或参与控股公司100余家,发展为庞大的财富集团。2016年,张伟携其全资控股的中科创资产公司入主ST禾盛,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8年10月9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发布消息: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李华楠被公布落马之前,张伟已被“盯上”。据张伟妻子王涛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文章显示,2018年9月22日,张伟在深圳出关准备前往中国香港和家人过节时被拦下,原因是“涉嫌行贿,不能出境”。2018年10月25日晚,张伟被纪委监察委人士带走,次日被监委留置。

    张伟案很快升级。2019年1月23日,他被刑事拘留,其从广东省纪委惠州工作点转移至深圳接受警方调查,理由是涉及涉黑专案。

    2020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曝光六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之一是李华楠为张伟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李华楠受贿一案,在2020年7月31日做出一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华楠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案件诉讼、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00余万元、1000余万港元,以受贿罪判处李华楠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张伟与李华楠案的关联,在对张伟的指控中亦有体现。深圳市检察院指控称,2009年10月,张伟经人介绍认识时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2010年春节至2014年中秋节期间,张伟多次送给李华楠现金共计65万港元(折合人民币52万元)和价值10万元的购物卡。

    2010年,李华楠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张伟当选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提供帮助。2016年,李华楠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被立案侦查提供帮助。

    2021年2月1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伟、韩作纪等19名被告人和中科创等4个被告单位的涉黑案,第一被告人张伟被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吸收存款、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11个罪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张伟等在押的被告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接受庭审。

    2月1日的庭审中,因对视频在线诉讼方式等程序问题提出意见,被告人张伟和多名辩护律师申请公诉人或审判人员回避,但当庭被合议庭评议后驳回。当日下午,因张伟提出解除和律师的委托关系,其辩护人斯伟江和王兴退出法庭。此后,法庭先审理不涉及张伟的部分。

    2021年5月31日,张伟案一审宣判,张伟被深圳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河南邢望力因邮寄信访材料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8日消息】2021年4月27日,河南省息县知名维权人士邢望力因在京邮寄信访材料,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前门派出所控制,并通知河南息县驻京办人员将他带回当地,之后被行政拘留15天。5月12日家属接到警方电话通知,邢望力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在息县看守所。期间,邢望力的妻子徐金翠多次前往要求探视都没有见到邢望力。

    2002年,邢望力的儿子邢鉴被车撞成肝破裂、右腿骨折,车祸赔偿款遭到时任息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李学超(现任息县宣传部长)等人的私分,逐步从为自己维权走向为他人维权,邢望力屡遭当地政府的打击报复。

    2015年,邢望力因关注息县访民冯国辉死亡案被息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

    2016年8月底,邢望力被非法拘禁在息县看守所时被殴打致头颅骨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之际受到律师界、国际媒体及国际人权组织等关往,才得以保住性命。

    2021年4月20日,邢望力夫妇前往河南省罗山县灵山镇看望被非法软禁两年多的江天勇律师,23日邢望力夫妇遭到息县淮河办事处派出所房涛等人的威胁:邢望力你不老实,就整你。

    2021年4月27日下午5点多,邢望力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邮局邮寄完信件欲返回临时住处,途中遭到前门派出所警员盘查身份证带到该所,其后邢望力被息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治安管理中队以寻衅滋事治安拘留十五日。据邢鉴提供的一段录音,北京警方称邢望力无任何违法行为并没有对其作出任何的处罚行为。

    2021年5月10日,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曹园社区村民李天军,找办事处书记夏勇反映土地征收及拆迁问题,夏勇立即叫来几个公安吓唬李天军:“看到邢望力的下场吗,他又进去了,再上访也把你抓进去。”

    邢望力的遭遇已经成了息县有关部门吓唬老百姓的典型。

    2021年5月12日下午17时许,邢望力的妻子徐金翠接到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员(电话号码:03765936539)的来电称:邢望力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该警员并未向徐金翠透露他的姓名,家属也未接到任何的法律文书。

    徐金翠呼吁大家关注邢望力的安危,她说:我的丈夫没有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息县警方把他抓起来,至今也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让我感到恐惧。

    邢望力曾遭受重伤,身体本就很糟糕,邢望力的儿子邢鉴对父亲的遭遇表示担忧,他说:“北京警方已经很明确的说明,邢望力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息县当局以邢在京非访为由将其行政拘留已是违法行为,当局错上加错在其拘留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无疑是以再犯罪掩盖其犯罪行为。实在让人忍无可忍!我将抗争到底。”

    邢鉴请求国际媒体、国际人权组织、社会各界网友关注父亲邢望力,督促河南当局立即释放邢望力。

    在穷尽司法途径无果的情况下,近日邢鉴向公安部长赵克志致信求助。以下为信件全文:

    邢鉴:致信公安部长赵克志悬赏一百美金讨要拘留证

    尊敬的公安部长赵克志

    你好!

    我是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的儿子邢鉴,我的父亲邢望力被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羁押在息县看守所近一周了,至今我们家属没有收到官方的任何法律文书,具体我父亲涉嫌何种罪名?也无从得知。我的母亲徐金翠跑遍了息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等部门查询,但是都不愿理睬。经多方打听才知道办案警员是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王志友,我们家属给他打了无数遍的电话,都没有一点回音;在穷尽司法救助途径下,我只能向你写信求助并悬赏一百美金讨要刑事拘留证。

    2021年4月20日,我的父亲邢望力和母亲徐金翠前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灵山镇探望软禁在同市已达两年有余的人权律师江天勇,当日便遭到看守江律师的国保、特务的盘查并被带到派出所。23日我的父母二人被息县淮河派出所警员房涛等人诱骗至曹园村居委会进行恐吓:“邢望力不老实,就整他。”

    2021年4月27日,我的父亲邢望力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邮局邮寄信件结束后,他欲要返回临时住处途中被前门派出所警员以存有“信访记录”的名义扣留,随后河南省息县驻京办人员黄建与户籍所在地警员将我父亲押回户籍所在地,28日,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邢望力“赴京非访”治安拘留十五日;2021年5月1日16时许,我给北京市前门派出所打电话查询,该派出所警员否定了我的父亲在北京期间有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5月12日,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员打电话给我的母亲说:“邢望力被羁押在息县看守所。”具体涉嫌何种罪名?家属至今未知;经多方查询打电话的是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员王志友,该警员正在承办我父亲的案子。

    2002年,我被信阳市棉麻公司司机陈汝舟醉酒驾驶桑塔纳轿车撞成肝破裂、右腿骨折,车祸赔偿款遭到时任息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李学超(现任:息县宣传部长)等人的私分,我的爸爸逐步从为自己家人维权走向为其他人维权,他屡遭当地政府的打击报复。

    2015年,我的爸爸邢望力因关注息县访民冯国辉离奇死亡案被息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2016年8月底,邢望力被非法羁押在息县看守所时被息县当局殴打致头颅骨粉碎性骨折,现在他的身体糟糕透了。

    在全国政法系统大整顿期间,涉嫌买官卖官的息县公安局长刘洋等人【参见:(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第十三条】依然不知悔改、继续顶风作案,该团伙对我的家乡父老及我的家人造成重大伤害,恳请你百忙之中给予调查。息县警方蒙头办黑案,他们根本不顾及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在穷尽司法救助的情况下,我愿悬赏一百美元向您讨要本应该属于家属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邢望力妻子徐金翠电话:17629982813


  • 陈兆志寻衅滋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8日消息】2021年3月18日上午,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陈兆志寻衅滋事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据到场人士反映,法院内不让进入,安保人员说正在审理大案。中午时分庭审结束,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该案法官未当庭宣判。

    陈兆志,1952年生人,是中科大退休教授,身患多种疾病,高血压,脑梗等。因发网络疫情言论,于2020年3月遭刑拘,后于2020年4月17日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罪名由刑事拘留时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

    据律师说,陈兆志在关押期间遭到监管人员暴力袭击,病情也愈加恶化,需药物维持。

    陈兆志因言获罪的疫情言论包括“武汉病毒不是中国病毒,是中共病毒”等,他认为这是中共在对他进行政治迫害和侵害言论自由,因此拒绝在审讯笔录上签字。

    陈兆志的推特自我介绍是:北京科技大学退休老师兼发明人,一生受到独裁体制的毒害,立志于在有生之年推动社会彻底的变革,让人民永远当家做主人,坚决反对知识产权系统腐败,让中国人的发明走向全世界。

    陈兆志的朋友李波宏表示,陈大哥是个义人,因为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常常对受到不公对待的弱势人群普讲法律知识,要大家用法律和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来表达诉求。

    在Satyagraha信仰的认知上,也就是以践行“爱和真理”的非暴力信仰来达到要我们想要世界的改变上,他虽然有所保留,但在对这一殊胜使命的支持上,他决不含糊。

  • 李玉凤、李翘楚获2021“曹顺利纪念奖”

    经“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发起机构公开向社会征集推荐名单并表决,决定将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女士和李翘楚女士。

    2021年3月14日是曹顺利女士在她被任意羁押期间受折磨而被夺去生命七周年纪念日,该日被大陆维权人士设定为“人权捍卫者日”。

    李玉凤,现年63岁,常住河南省焦作市。自1988年始,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除,虽然其强拆案于1998年胜诉,但法院不予执行判决,她的抗争遭到打压,2004年她被劳教一年,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和平抗争之路。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自2012年始到2015年,李玉凤现场声援各种人权案十多起,包括声援许志永、南乐教案、子洲教案;声援在建三江被殴打的几位律师;援郑州十君子案;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声援香港“占中“;声援唐荆陵案。以及多次公开祭奠六四死难者。2015年10月26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而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8日,被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不久,2019年7月5日,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李玉凤再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今一审尚未开庭。

    李翘楚,1991年出生,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此外,她还积极参加各种民间自发行动,比如声援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事件中的农民工、反996、MeToo、武汉疫情下的性别暴力问题等。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2019年12月31日,李翘楚在她的男友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由此开始实名发声,声援12·26案。2020年2月16日至6月19日,李翘楚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她根据自己被秘密关押的经历写下了《李翘楚: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的120天》系列文章,详细讲述了自己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酷刑及不人道虐待。当李翘楚了解到许志永在指监期间遭受酷刑后,于2021年1月31日就伙食问题向临沂市公安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月2日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就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投诉,并对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和临沂县看守所所长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2月6日,李翘楚被山东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押往临沂,目前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今天,本着“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的宗旨,我们决定把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翘楚女士。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评委会
    2021年3月12日

    附1:历届获奖人排榜

    第一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5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劳工维权人士、公民记者周维林先生。
    第二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6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反强拆普法志愿者贾灵敏女士。
    第三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7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女士。
    第四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8年3月14日公布,共同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陈建芳女士、李小玲女士。
    第五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9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公民律师纪斯尊先生。
    第六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20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张建平先生、王和英女士。

    附2:“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成立公告

    2013年9月14日,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在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学习和观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途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带走,此后失踪、刑拘,在朝阳看守所遭到迫害及非人道待遇,身染重病,被剥夺及时医疗救助,于2014年3月14日在北京309医院重症监护室溘然辞世。这是一起震惊全世界的中国政府报复打击民间人权捍卫者的恶性事件。

    随后,世界各民主国家、NGO人权团体等纷纷表示谴责和抗议,对曹顺利被迫害离世表示哀悼,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也以各种方式纪念曹顺利,并要求政府允许第三方独立查明曹顺利死亡真相,追究相关部门和官员的法律责任。

    但是,中国政府罔顾事实、推卸责任、敷衍塞责,至今没有答应家属和律师关于准许独立调查、追究罪责的要求。

    鉴于曹顺利女士对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和牺牲;

    鉴于曹顺利女士为人权事业无私无畏的奋斗精神,她的生命将唤起世人关注遭受打击迫害的中国和世界其它地方的人权捍卫者;

    鉴于曹顺利女士生命最后阶段的遭遇,向全世界揭示了中国及世界其它地方人权捍卫者面临的艰难境遇和巨大风险;

    鉴于曹顺利女士已经过成为全球人权捍卫者的榜样和顽强抗争的象征;

    为了使曹顺利女士不被强迫遗忘,为了持久地纪念她,也为了推动她未尽的事业,从根本上杜绝其他人权捍卫者再遭受报复、迫害打压,维权网、民生观察、权利运动三家中国大陆民间人权团体,联合发起建立“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旨在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将在每年3月14日“人权捍卫者日”公布获奖人。奖金额度六万元人民币。奖金须用于推动和倡导人权,尤其是推动公民社会监督政府履行其人权义务、参与国际人权机制运作,包括消除对人权捍卫者的报复和打压。

    特此公告。

    “曹顺利纪念奖”发起机构兼筹备委:
    权利运动http://www.hrcchina.org/
    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
    维权网http://weiquanwang.org/

    2014年9月26日

    附3: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简介

    曹顺利,女,北京人,生于1961年,享年53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工作,因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受到单位排挤,最后被迫辞去了工作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曹顺利了解到访民群体人权被侵害和求诉无门的严酷现实,从而开始关注调查上访人员的人权状况,之后为许多上访维权者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最终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

    2006年开始,曹顺利重点关注访民群体的生存权和人身自由权,发起“北京维权之旅”活动,带领访民前往国家新闻办示威,要求新闻办给予访民合法上访的权利。

    2009年3月,她与访民一道前往北大抗议教授孙东东有关“老上访户99%有精神病”的言论,并针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人权行动计划书”。

    由于曹顺利积极投身于维权活动,而遭到当局不断打压。不仅因维权失去工作,而且还经常被软禁、监控,多次被拘押,两次被劳教。2009年4月10日曹顺利被以“毁坏财物罪”劳教一年。刑满后仅十余天,2010年4月29日,她被当地派出所以毁坏会议室玻璃为由行政拘留十天,之后又以“毁坏财物”为名再次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11年曹顺利重获自由后,仍奋斗在维权第一线,继续征集上访人员填写人权状况调查表,还着手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向国务院申请信息公开,并向国务院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要求参与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工作。

    2012年6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向国务院提交要求“公开拒绝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依据和理由、公开联席公文的成员和邀请的专家学者向两届联席会议及评估会议提交的资料,调研报告和自我评估报告的目录”等相关信息;同年10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到外交部新闻办,要求外交部公开2013年10月在联合国会议上做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因此曹顺利本人及多名上访维权人士遭到警方的软禁、绑架、传唤。

    在十数次的申请无果之后,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于2013年6月到外交部请愿静坐,14天后遭到北京治安总队的清场。但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仍然坚守在外交部前静坐整整一个暑期。

    2013年9月14日,曹顺利在北京首都机场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知识培训时遭到阻拦、被关检带走,失踪近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已于9月14日当天被关进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10月21日,曹顺利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最终曹顺利在被关押半年中,因身患重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以至抢救无效,而在2014年3月14日去世。

  • 丁家喜第四次会见律师

    【民生观察2021年3月10日消息】前人权律师丁家喜和法律学者许志永,因2019年12月26日的“厦门聚会”而遭当局关押判刑。2021年3月9日,彭剑律师第四次到山东临沭县看守所视频会见了丁家喜。得知看守所的生活还是丝毫没有改善,伙食依旧单调至极近似喂养牲畜。同时得知许志永的身体状况不好,令人忧心不已!

    律师会见情况如下:3月8日一早我作为最早到办事人员到临沭县看守所接待窗口提交了律师会见丁家喜的手续。当晚接电话通知次日下午会见。9日下午,我依旧在临沭县通过网络视频会见老丁。这第四次会见时长两个小时,但通话信号较差,偶尔网络故障。

    丁家喜说在努力利用很有限的时间活动身体、锻炼身体;身体状况在好转,但目前一条腿还轻度浮肿。新转来的狱友恰好之前和许志永同监室,老丁了解到:老许近期白头发很明显,可以说快两鬓斑白了。老许身体不好,排尿困难,估计是患前列腺病。老丁托我去了解没药物条件下治疗或缓解前列腺病痛的锻炼方法。

    丁家喜说看守所供应的伙食是:早餐,馒头、玉米粥;午餐,馒头、白菜汤;晚餐,馒头,白菜汤;晚餐的白菜汤和中午的白菜汤区别是:晚上的还有一点豆腐。天天如此,伙食单调近似喂养牲畜。

    公开资料显示,许志永是中国公民维权的活跃人物,曾创办公盟、推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后发起新公民运动,追求做真正的公民,追求自由·公义·爱的中国。2014年,许志永以因推动教育平权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4年,2017刑满出狱。

    丁家喜曾是航空工程师,湖北宜昌人,1996年后从事律师工作,开始参与公盟活动,是公民运动的主要践行者之一,与许志永、赵常青等人是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协调人,曾参与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

    2013年4月17日,丁家喜被以“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2014年4月18日丁家喜与同案的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4人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丁家喜被判3年6个月。

    2019年12月,许志永、丁家喜在厦门参加了一次有律师、学者和公民共同参与的21人聚会,被称“厦门聚会”。12月26日以后的1个月里,丁家喜、公民戴振亚、张忠顺和李英俊等遭警方抓捕,浙江律师黄志强和陕西律师常玮平分别在2天和10天后被取保候审,常玮平去年10月再度被监视居住。

    山东律师刘书庆、四川律师卢思位、杭州律师庄道鹤、河北律师卢廷阁4人在被传唤24到48小时后获释。北京学者王江松被要求作两次笔录。此后,多人仍长期受到传唤和骚扰。

    湖北律师唐荆陵、湖南律师文东海、湖北公民刘家财、河北公民丁灵杰、北京法律学者许志永5人躲藏失联,后来陆续归家,再遭约谈或软禁,许志永则被捕。广州公民刘四仿、上海律师吴绍平、深圳律师庞琨、深圳企业家王应国4人后来前往美国。

    许志永的女友李翘楚和拍摄许志永纪录片的导演陈家坪并未参会,但受到株连,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事件被称为“12·26公民案”。

  • 鲍乃刚会见情况通报

    【民生观察2021年3月9日消息】卢京美律师于3月5日发布消息称,2021年3月5日上午9时许,我来到京山看守所会见鲍乃刚。会见中与鲍乃刚首先表达了对京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的严重不服,并在法院送达文书时明确表示上诉。上诉期间鲍乃刚亲笔手写36页上诉状详尽阐述了一审法院程序上违法和实体上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错误之处并交由派出所转交一审法院。本人于2021年2月8日为鲍乃刚撰写了一份上诉状并于当日由京山看守所转交鲍乃刚签字后邮寄给荆门市中级法院。

    鲍乃刚坚信其通过微信、推特等媒体就热点事件发表观点看法完全是言论自由范畴,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赋予全人类的基本人权标准,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申请旁听法院案件是履行监督批评权利的一种方式,是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不仅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相反是对国家司法公开、公正有益的行为。

    鲍乃刚身体精神状况良好,一切正常,请社会各界关心的朋友们放心。他表示一定会坚持依法抗争到底,坚决不认罪,始终坚信尽管黎明前会有一段黑暗,但光明一定会到来。他再次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并祝福大家牛年吉祥,万事如意!

    湖北京山公民鲍乃刚被京山市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0月20号对被实施逮捕,市人民法院拟定于2019年7月25号对鲍乃刚实施开庭审判,开庭后一直不下判决,久拖不判超期羁押,严重违规行为,侵犯人权,开庭一年半后2021年2月3日才得到判决,鲍乃刚是在京山市看守所宣判,鲍乃刚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判刑四年。鲍乃刚表示要上诉。
    鲍乃刚被判刑四年。鲍乃刚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本网将继续关注鲍乃刚案件后续上诉的情况。

  • 四川三台县全体教师网发维权呼吁书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7日消息】2021年2月25日清晨,注册为“沙漠中的胡杨林”的网民,以《请问,三台县教师待遇的“持公”落实,光靠欺上瞒下就能够达到最快实现吗?》这是代表全县在职的和退休的近千名老师,分别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财政厅等政府部门,通过四川省新闻宣传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网络问政平台,公开发布表达的呼吁信,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这个硬性法律条文,批评三台县人民政府、三台县财政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方式,长期不执行国务院和五部委联合《关于西部地区九省一市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发放特殊津贴》的文件精神,侵蚀剥夺伤害了教师的经济利益,要求四川省上述职能部门关注调查解决。

    代表全体教师的举报呼吁信说“自从2009年国家对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后,三台县人民政府和三台县财政局就把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执行全省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的特殊津贴,简称‘义教津贴’一直克扣,时间长达十余年之久。”教师们认为这是错误的做法,恳请四川省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从政策法律上给教师们一个明确的释疑,答复三台县人民政府这种作法是否正确。如果三台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那就请你们责令予以限期纠正,给全县教师发放每人每月150元的“义教特殊津贴”。

    举报呼吁信还介绍“从2018年到2020年这三年的年终目标奖发放时,每一年的教师年终奖跟同时期的在职公务员相比,都是减少了一半的标准执行的。以2018年的发放标准来说,公务员人均24000元的金额考核发放,退休公务员减半以12000元的金额分级别发放。而在职教师却以人均9000元的统一标准发放,退休教师以4500元的标准统一发放。2019年在职公务员以人均26000元的金额考核发放,退休公务员以人均13000元的金额分级别发放。而在职教师却以人均11000元的金额统一发放,退休教师以人均5500元的金额统一发放。2020年在职公务员人均已经预发14000元,退休公务员人均也预发7000元。而在职教师人均仅预发6000元,退休教师人均预发3000元。明显不及公务员的50%。同样都是党的领导,绵阳一个市江油党委政府就做得比较好,2020年终奖公务员发一万五千,退休公务员发一万四千,退休教师发一万四千,在职教师发九千五百。这些问题值得大家深思啊!”

    公开呼吁信发布的第二天下午,县委县政府责成县教体局领导,主动邀约与教师代表座谈对话,倾听交换教师待遇“持公”的问题和议案,对文明迅速解决问题提供了基础的条件。但是很多教师还是耿耿于怀,对能达成多方面满意的共识结果,并不持乐观的心情和急于见效的态度。因为三台县教师为了讨回公道,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坚持多年的维权之道,但始终没有丝毫的进展。

    据了解,四川三台县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曾有尊师重教的厚重传统。在抗战烽火极度恶虐的70年前,无私无条件的接收了从东北流亡到此的一批大学学生和大学老师。这个临时大学不仅培养造就出一批49年以后建功立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也是今天重庆大学的前身及师生资源的源泉。如今三台县的教师面对此时此刻的尴尬处境,无不感叹和发自内心的愤怒,对未来人才从何而来,表示出更多地质疑和担忧。

  • 孙金秀被联合截访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0日消息】2月18日下午甘肃武山县女访民孙金秀因私事到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处胡同口的先农坛派出所报警,谁知派出所警察非但不处理其报警事宜,还通知了地方政府来。地方政府派来的四名黑社会成员在派出所将其团团围住,欲带其离开,其坚决不走。结果,警号024901王姓警察强行把其拉到久敬庄,同时用另一警车拉着地方政府四个黑社会的同时到久敬庄。

    傍晚18时许,甘肃省驻京办将其接出久敬庄交给四名黑社会。随后,被带到开阳里7天连锁酒店,等待地方警察来接她。

    孙金兰担心自己这次会被地方刑拘判刑,因为她认为,自己之前的判决书上写明不准其再上访之事,也担心自己不能活着出来了,因其犯有严重心脏病。

    2008年6月孙金秀在京上访期间,被江苏省灌南县信访局副局长高其武在北京冒充“总理府”工作人员,以给其解决问题为由,将其强奸。

    孙金秀找到灌南县政府反映,没人管,又骗其到野外交给高其武,被高的两个儿子殴打后,再次被高强暴。

    孙金秀报案到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派出所不立案。她又去灌南县信访局,信访局主任王俊才、党委书记韩宝国、公安局长胡政委四人用绳将其捆绑、给其施打毒针。以后又多次指使桥西派出所对其非法拘留,不给拘留证。

    2009年1月23日,她被关进灌南县第二医院精神病区一年多,先后九次被打毒针。

    2013年8月2日,孙金秀在北京上访,遭北京府右街警察(警号028910)用脚重踹头部受伤后,引发严重后遗症,包括头伤、颈椎伤等,经常头晕、呼吸喘息不顺畅。

    为了讨回公道,她一直向有关部门举报该警察,北京市监察委、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都推诿说不归他们管。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安所长还打电话给她说,该警察没有违规的地方,要她走司法管道诉讼。

    孙金秀表示,“他是明显的徇私枉法,包庇袒护,我受重伤八年,并发症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何时才能讨回公道?”

  • 鲍乃刚对四年判决提出上诉

    【民生观察2021年2月17日消息】2021年2月3日,鲍乃刚在京山市看守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鲍乃刚被判刑有期徒刑四年。鲍乃刚表示要上诉。

    湖北京山公民鲍乃刚被京山市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0月20号被实施逮捕,市人民法院拟定于2019年7月25号对鲍乃刚实施开庭审判,开庭后一直不下判决,久拖不判超期羁押,严重违规行为,侵犯人权,开庭一年半后2021年2月3日才得到判决,鲍乃刚被判刑四年。鲍乃刚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由于春节临近判决书下达后代理律师卢京美律师在湖南外省、由于疫情出外省要做核酸检测来不及到湖北京山看守所会见飽乃刚,卢京美律师立即与京山法院取得联系,由他代写后转发给飽乃刚的老婆后,由飽乃刚老婆罗汉娥打印出来后带看守所再由飽乃刚签字后,再由罗汉娥邮递到法院提出上诉。

    鲍乃刚上诉状

    上诉人:鲍乃刚,男,1966年6月3日出生,湖北京山人,汉族,住京山市新市镇惠山北路1刚1号。

    上诉请求:
    1、撤销京山市法院(2019)鄂0821刑初146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在推特、微信发布的信息属于正常公民言论自由范畴,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寻衅滋事定性完全错误。

    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公约》(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该公约)第十九条:“一、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二、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同时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言论自由已是国际公认基本人权,且中国政府已明确通过宪法进行保护。所谓言论自由即有说党政国家好话的自由,也有批评监督、甚至尖锐批评的自由,即对一切国家事务,社会制度、司法案件等有赞美甚至是过度赞美的自由,也有批评甚至是严厉批评的自由;而选择批评的方式,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公民既可以以温和委婉的方式进行批评,也可以是以辛辣讽刺的方式进行批评,如果将某些人听了可能不舒服的评论、批评都当成犯罪对待,这就有可能会毁灭言论自由。自由如果需要十分小心翼翼地才能享有,那其实就是没有自由。总之,只要没有实施宪法法律所禁止的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或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应当均认为合法。

    一审法院认定:2015年8月以来,鲍乃刚利用境外网络社交软件,大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抺黑,污蔑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但是一审未查明鲍乃刚网上发布的哪一条是虚假信息。所指控的事件都是热点事件,鲍乃刚个人的观点看法,个人感知感悟及鲍乃刚的个人人生经历。对热点事件的点评,这些内容的文字都受宪法言论自由和法律赋予公民批评监督基本政治权利的保护,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一审法院在公诉机关不能明确上诉人发布的哪一条是编造的虚假信息情况下认定上诉人发布的虚假信息构成寻衅滋事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

    二、上诉人参与旁听多起刑事案件系正常行使公民旁听权,系促进中国司法公开公正的完全合法行为,一审法院居然歪曲认定为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十分荒唐。

    宪法第41条规定了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控诉权、申诉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可以统称为“政治监督权”。法庭的庭审行为是最重要的审判活动,公民进入法庭旁听庭审,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行使前述五大政治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国的公民旁听权来自于宪法第41条规定的政治监督权。

    2012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二会答中外记者问时说,中国公民旁听案件的旁听权是有保障的,公民旁听不需要理由凭居民身伤证即可旁听任何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不得剥夺公民的旁听权。人民法院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行使旁听权,这是中国共产党向世界的承诺。

    但是一审法院采信公诉机关指控,鲍乃刚对多起案件进行网上炒作,现场围观声援妄图制造影响,给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施压,干扰案件的审理判决。近年来京山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对鲍乃刚现场声援展开劝返工作,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的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

    上诉人参与旁听的唐荆陵,扇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黄文勋,袁小华赤壁五君子案,秦永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吴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王芳寻衅滋事案及李明哲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鲍乃刚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完全合法。地方政府公然阻止公民旁听,公然侵犯了公民基本的权利,严重违反了宪法法律。这种指控其实是打了中共和政府的脸,也是对鲍乃刚的无理公开迫害。上诉人关注社会不公,参与旁听案件,其本质就是在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不幸,都有可能在他人身上发生。只有社会有了公平正义,每人才可能亨有公平正义的司法蔽护,一切对公义的迫害,都不敢示人,也会遭到历史的唾弃。

    有法谚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不但不违法相反有益于促进中国司法公开、实现公平正义,是公民一项最基本政治权利,不容非法剥夺。无论什么刑事案件,政府依法应当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旁听权,而不是以各种理由劝返,其实质是非法限制阻止公民旁听,无疑违法者是当地政府不是申请旁听者。

    真正的寻衅滋事者是违法阻止上诉人旁听的人员,接受审判的应当是他们而不是我。

    三、一审法院审理严重超期,认定事实错误,裁判逻辑颠倒,歪曲理解和适用法律作出错误判决,依法应当立即纠正并改判上诉人无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院审判必须保护公民基本人权,作出裁判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本案上诉人一审程序中完全不按正常刑事诉讼法程序进行,显然所有程序均是为了完成某个组织既定的任务而设计,一审审理程序完全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审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虽然形式上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延长审理期限,但其明显违背了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不属于可延长达近20个月的情形,客观上造成超期羁押。

    一审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事实全盘照单全收,对一审上诉人和律师程序性和实体性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全部驳回。从一审法院说理部份可知,其裁判根本没有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预设做实犯罪为出发点,以公诉机关罗列堆砌的证据为基础,通过歪曲法律错误理解法律来裁判,最终作出完全错误的判决。

    综上,为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为中国公民能实现基本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国真正伟大复兴,特此提出上诉,恳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特致
    荆门市中级

    上诉人:鲍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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