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八九难属唐德英的控告状

                                               控告状
           控告人:唐德英(手印),女,汉族,1936年7月22日生,农民,家住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农村民联合小组。联系电话:(028)89537786    13881765038。
        被控告人:四川成都市公安局
        被控告人:四川成都宁夏街看守所
        案由:关于被害人周国聪被成都市公安局误抓,在宁夏街看守所枉死一案。
    请求事项
        一、成都市公安局误周国聪,并在宁夏街看守所致人死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立案侦查,追求真凶并绳之以法。
        二、请求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若干规定,依法赔偿一切损失 。
        三、依法保护控告人的人身安全。
                       事实与理由
        1989年6月6日,控告人的儿子周国聪路过人民南路时,被成都市公安局误抓到宁夏街看守所并将控告人的儿子活活打死,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以按无名氏死尸进行火化,以次逃脱法律的制裁。11年以后控告人在花果村大队看到我儿子的照片,有林勇、陈警官为证,而市局却没有向家属出事火化证明手续,对于控告人儿子不明不白死亡,控告人悲痛万分。
        控告人的儿子一向在家表现良好,是一个执法守法的好公民,万没有想到遭此这无妄之灾。为了讨回公道,为了伸张正义,为了屈死的冤魂在九泉下得以安息,控告人不停奔走有关部分反映,上访十七余年,各部门互相推诿,一直到现在没有立案侦查,追查死亡原因,成都锦江区民政局以七万元做为给控告人的困难补助,要求控告人息诉。天理何在?法制何在?他们以权代法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清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若干规定,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控告人强烈请求中央各个执法、职能部门明镜高悬,秉公处理,依法落实控告人的诉讼请求!以体现国法的尊严及还民公道!!!
    此致


     



                                 控告人:唐德英(手印)
                                     二00七年元月

  • [推荐](八九难属唐德英的)申请赔偿书

                       申请赔偿书
        申请人:唐德英,女,现年70岁,家住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个华过村八组。
        案由:误抓我儿周国聪,枉杀至死。
        事实:1989年6月6日,我儿周国聪,因路过人民南路时,被成都市公安局误抓到宁夏街看守所并将我而活活打死,也未通知家里人,以无名氏死尸进行火化。我儿周国聪(死者)在1989年初中毕业后,在成都无缝钢管厂做临时工,在单位上工作积极肯干,表现也好,从没有迟到过,更无偷鸡摸狗的事。
        我为儿子的无辜惨死,整整上访十七年黑发跑成白发,致使我的精神,身体和各方面都受到严重的摧残,到现在我已多种疾病缠身,无钱医治,我儿的冤死,也没有得到相关的执法部门妥善解决,只是由锦江区财政局出资七万元,作为我的困难补助费,并且不许我去诉讼以此作为了断,其它的死亡赔偿金就不要我去追回了,我们相信国家的法律政策是公平的公正的,是依事实为依据,是依法律为准绳,会有第二个包青天来,给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第三十八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四十一条三小段指出: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以上国家宪法的明文规定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执法领导,依法查明我儿的死亡原因,对凶手绳之以法,必须以国家宪法和国家赔偿法为依据,该法第二章三小段指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应给予一切赔偿;和第四章二十七条三小段规定:“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其公式应为:
        1、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63.80元
        2、乘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23287元
        3、应赔偿20倍     465740元
        4、再加上我为儿上诉十七年的精神、身体损失费200000元
        5、根据以上国家标准实应赔偿665740元
        为了安定团结,国泰民安,创建和谐社会,我们强烈要求你们国家机关部门,本着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事实真象、公正、公平的赔偿我的一切精神和经济损失!
        此致


    敬礼!



                          申请赔偿人:唐德英(手印)
                            二00五年十二月 


     


     


     



               

  • [组图]网上通缉犯当上村支书  受害人却遭

    这是一桩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案子,中间执法机关有许多可笑的做法。行凶者被列为网上通缉犯,可随后受害人却又因被反诬为凶手,而多次蹲监牢,凶手却当上村支书,每天开着车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闲逛。受害人虽经过锲而不舍的多次上访、亲自追捕,终将凶手绳之以法并最终判刑,却随之发现此案过程中的种种司法腐败。在逐级上访直到公安部后,不仅涉案腐败分子未受任何处理,已判刑的罪犯竟然还保留着党籍。于是受害人愤而决定起诉。这就是河北省三河市独立候选人吴立新先生的亲身遭遇。
        
         友谊比赛变血案,受害人遭诬反坐监
        
         吴立新自幼习练形意拳等中国传统武术,在当地颇有知名度。2004年6月4日,一个在三河市有两座武馆,名叫吴春良的人,在其武馆教练王旭东的提议下,要求和吴立新进行友谊比赛。结果吴春良输了,就趁吴立新不备,和王旭东一起,用棍棒和刀将吴立新多处打伤、左手大拇指被砍断,掌骨粉碎性骨折。吴立新逃出武术馆后立即报警,在接警人员赶到时,却发现三河市公安局重案队队长蓟大伟在场,在蓟的干预下,警察没有带走吴春良、王旭东二人。吴立新即到医院接受治疗,在他治伤期间,自己的北斗星轿车也遭到吴春良、五旭东二人毁坏。吴立新于6月14日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
        
         2004年6月18日王旭东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22日吴春良被抓获,但22日当晚吴春良即被取保候审,原因是患有重大疾病——吴立新于6月23日到三河市南城派出所询问,被告知是局领导的决定。
        
         2004年9月4日下午,吴立新突然被三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故意伤害,原因是吴春良左眼部做了一个轻伤鉴定,因吴春良高度近视,所以吴立新在9月5日被提审时,即对提审的警察提出对吴春良的伤情重新鉴定。吴春良也于9月4日同时被刑事拘留(公安局的解释是各打五十大板),9月9日吴立新、吴春良同时被批准逮捕,9月10日,吴春良即因阑尾炎突然发作被取保候审,治疗结束后,听说吴立新得出对其眼部重新进行法医鉴定后,随即潜逃。
        
         2004年月25日,由于三河市公安局在法宝期限内,不能查清事实,及时抓捕吴春良进行伤情鉴定,遂对吴立新做出取保释放的决定。从9月4日到11月25日,吴立新被整整关押了82天。同时三河市公安局因无法抓获吴春良,而将其放在网上通缉。
        
        公安局枉法不作为,受害者亲自追逃犯
        
         吴立新在获得自由后,即亲自查找吴春良的线索,多次发现其行踪并报警,但警方始终未能将其抓获。2005年的某天,吴立新驱车追踪吴春良夫妇,因碰上公路维修,吴春良下车逃跑,在吴立新下车追赶时,吴春良的妻子驾车绕道赶到,将吴春良接走,,随后三河市公安干警也赶到了,吴立新即向到场的张警官举报此事,张警官好询问了在场的很多出租车司机,证实了吴立新举报的情况,吴立新当即要求对吴春良妻子以包庇罪进行抓捕,张警官答复说要向领导汇报请求。第二天,吴立新两次来到来到三河市公安局,要求抓捕吴春良之妻并扣压其犯罪所用交通工具,但刑警一中队队长王伟的答复是:“人不能抓,车不能扣,你们这事太小,这是局领导研究决定的。”
        
         2005年10月2日下午,吴立新又到吴春良老家大九百户村蹲守,在查知吴春良在家后,立即报警,因警察称不认识到大九百村的路,吴春良只好返回城里给警察带路。等回到大九百村时,吴春良已经脱逃。人虽然没抓到,却从正在为吴家装修的村电工口中得知,吴春良已于1个月前被三河市段甲岭党委任命为大九百户村党支部书记,闻听此讯,连随来的警察都惊诧不已,为证实此消息,吴春良走访了几户村民,又到段甲岭镇政府询问,证实此事属实。
        
         吴立新连夜赶写了举报材料,并于第二天(10月3日)向河北省公安厅、人大、信访局和纪委投递,并打了举报电话。10月8日又向上述单位发了第二封特快专递,终于引起了省委的重视,并给三河市施压,三河市公安局急忙布置警力,准备抓捕吴春良。
        
         10月1日,吴立新获知吴春良的消息,即与参案干警一起在吴春良女儿上学的段甲岭六中外蹲守,只发现吴春良父亲天着自己的车经过,关未发现吴春良的踪迹,参与抓捕的王伟队长说,已派干警做吴春良父亲的思想工作,让他劝其子投案自首。10月14日3:40分,吴春良开着其父的车出现在六中门口,在确认了身份后,警察抓捕了吴春良,并用其父的车将其押解回刑警队。队长王伟即让吴立新先回去,吴立新说:“你们已做了案犯吴春良父亲的思想工作,让其劝子投案自首,但他明知其子正被通缉,却为其提供交通工具,这是明显的包庇行为,请求公安机关抓捕吴春良的父亲。”王伟回答说要上报局里,等领导研究后再决定。
        
        
         历尽艰辛抓捕案犯,原告反而遭遇陪绑
        
         吴立新刚出县城,刑警一中队队长王伟就给他打来电话,让他回去做笔录,吴立新预感到事情出现了变化。到刑警队后,王伟队长告诉他:“刚才吴春良告诉给他做笔录的警察说,市局重案队队长蓟大伟和他是师兄弟,关系特别好。”王伟让两位警察给吴立新做完笔录后,对吴立新说:“我通知你一件事……,局领导刚才打来电话,让我们把你也‘收’了。”吴立新很奇怪:“为什么把我也抓了?”王伟说:“吴春良说了:‘把我抓了,也得把吴立新抓起来’。”吴立新问他:“那你们就听他的话?”五伟直言不讳地回答:人家兄弟官大呀,而且这是通过局领导下达的。”就这样,吴立新双被关进了三河市看守所。
        
         10月27日上午,王伟和一名人杨姓警官在审讯室告诉吴立新,吴春良在25日重新做了法医鉴定,结果是轻微伤,估计下午就能释放吴立新。当天下午,杨警官和另一干警来给吴立新办理释放手续,在签字时,竟然发现从刑事拘留改签为了行政拘留15天,随后吴立新咨询了他的律师,得知公安局将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属于程序违法。
        
         随后杨警官将吴立新接到刑警城区中队,王伟队长说:“我们开始认为二次鉴定结果八成还是轻伤,轻微伤这个结果我们还真是没有想到,看来这个鉴定真有问题。”吴立新说:“我当时和律师找你谈过鉴定的事,当时你也不相信,说公安局的法医不可能这么干,这是丢饭碗的事,可是事实胜于雄辩。”吴立新并向王队长询问吴春良父亲包庇一事,是怎么处理的,王队长的回答是:“局领导研究过了,你们这个案子太小,算不上包庇,车子也还给人家了。”吴春良也无可奈何。
        
         真相大白案犯终于伏法 原告上访控诉司法腐败
        
         2006年1月26日,案犯吴春良由于在民事上进行了赔偿,被三河市法院判处,缓期一个执行。
        
         随后吴立新即向各级领导投诉该案中各部门的违法行为:
        
         一、吴春良的轻伤签定问题,北京同仁医院诊断记载为:左眼球钝挫伤,视力右0.1#1.0,左0.07#0.05,廊坊市公安局法医第1352号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书鉴定。
        
         因吴春良是高度近视眼,为此吴立新咨询了三河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法医及其他专业人士,他们都说:“这个鉴定我们做不出来,这个丢饭碗的事我们不敢做,他这个轻伤鉴定做的有欠妥的地方。”而且吴立新认为,任何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的视力经过矫正后,只能提高,愈来愈好,不可能从0.07反而矫正成了0.05。吴立新的妻子及律师,还有吴立新本人在取保释放后,多次到三河市检察院质询吴春良轻伤鉴定的问题,三河市检察院也认为该鉴定有问题,将案件打回三河市公安局,要求重新鉴定。吴春良在二次取保期间,得知将对其重新鉴定,即闻风而逃。吴立新据此提问:请问他为保护谁而逃?吴立新说:“所以说,北京同仁医院的诊断证明明显存在着严重问题;廊坊市公安局的法医应该具有丰富的临床医学检验经验,在这个简单的问题上,不应该出现这个明显的错误,可是,偏偏他们就在最不应该出现错误的地方出了错,并且得出了一个令本案翻天覆地的鉴定证明。”
        
         因此,吴立新要求对此立案调查:
        
         1、调查北京同仁医院诊断证明出处,制作过程,涉及到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调查廊坊市公安局法医门诊,是否涉及到做伪证或是玩忽职守,触犯法律绝不姑息;
        
         3、这里面是否还有其他人参与,比如三河市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存在很多疑点,如果有,涉及到谁,触犯法律,决不姑息。
        
         二、关于三河市应会什么责任的问题
        
         网上追逃的通缉犯当上党支部书记一个多月,三河市公安局竟然毫不知情,10月2日当天吴立新报警时,出警人员竟然不认识在逃通缉犯的住家,这太令人不可思议了,更为严重的是,10月2日下午,三河市段甲岭派出所的干警曾去过通缉犯吴春良的家里,求吴春良帮忙办点私事。这件事是吴立新在10月2日晚上再次拨打110报警时,接警人员亲口告诉他的(接警人员为段甲岭镇派出所干警)。
        
         自从吴立新2004年11月25日取保释放以来,一直是他自己东奔西走,多次蹲守抓捕在逃通缉犯吴春良。为此,他把自己所有能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对案犯可能窝藏的地方进行探查,一有消息,即刻报警。
        
         案犯吴春良在吴立新被关押期间,天天驾驶着他的桑塔娜2000轿车,悠哉游哉地逛街购物,他的武术馆一个毗邻三河市公安局,一个与三河市公安局相距不足300米,案犯的家距三河市城区刑警中队和段甲岭镇派出所不点头10分钟的路程,而三河市公安局竟然找不到案犯,这说明了什么!
        
         因此吴立新要求各级领导严厉追究三河市公安局的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失职责任,涉及到犯罪的严惩不怠。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命的问题
        
         一个网上通缉犯如何当上了共产党的支部书记,各级领导应该要一查到底。一个村支部书记的选择,要有村委会的推举,或者介绍人的推荐,但据吴立新调查了解到,吴立新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那么这个介绍人与逃犯吴春良是什么关系,是否有不可告人的交易?另外,一个村支书的选择,要经过常委会开会讨论,并进行各方面审查,获得党委一致表决通过才能任命的,并且要有开会记录备案。而法律明文规定,在逃犯是不能担任做党及政府的干部的,那吴春良是如何通过审查的,这里面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说明我们国家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化、透明化程度严重不足。
        
         希望各级领导严查此事,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2006年2月26日,吴立新拨通了三河市段甲岭镇政府一位主要领导的电话,询问吴春良的党籍是否已被开除,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吴立新立即向省委反映此事,随后三河市段甲岭镇政府派人与吴立新在三河市信访局协调过。
        
         但吴立新2006年6月12日询问时,吴春良的党籍还在。三河市纪委说经研究决定,已开除吴春良的党籍,但因为找不到吴春良,无法通知其本人,所以其党籍至今还在。吴立新提出,他知道吴春良在哪儿,可带纪律的工作人员找到吴春良当面宣布开除其党籍,但被拒绝。
        
         因此吴立新于2006年6月12日再次向三河市纪检委、信访局提出检举控告。但一直没有回音。
        
         在随后的时间里,吴立新一直就此事不停地检举、上访,在廊坊市中级法院上访时,偶然得到一个消息:廊坊市法医医院的法医,在过去的一个中,已经做了四起后经上级法医鉴定机构认定为错误的鉴定,因吴春良无权到法医医院调查核实。遂于2006年12月7日,分别向廊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信访接待处投寄了举报材料,请求对此案中涉及到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但经过随后的多次反映及上访,各级机构没有任何反应,因此吴先生拟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缉犯当村支书  受害人坐监牢
        通缉犯当村支书  受害人坐监牢


        行凶者吴春良两次不同的伤情鉴定
        
        
        通缉犯当村支书  受害人坐监牢


        受害人吴立新多次被关押及释放的证明手续
        
        
        通缉犯当村支书  受害人坐监牢


        吴立新的上文材料(上面手写的注明文字为“到现在没有音讯 如石沉大海!)

  • [组图]公民敲快板赴京上访遭拘留 状告公安局



         行政起诉状
        
        付文花是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的公民,最近由于和妹夫、父亲等人因房产产生纠纷,闹上法庭后,被法院判败诉。付文花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正,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和利益。为此,从2007年2月3日开始,付文花敲着竹快板一路从南漳县、襄樊市、湖北省,一直敲到北京进行上访。
        
        2007年3月13日上午,付文花等在北京南站上访村行进,保安发觉,将他们截至马家路,照相、登记、盘问,中午在那里吃饭,下午3点多,南漳县武安镇派出所的汤副所长等开始截访,开始控制付文花,他们声称回去保证给你解决问题,让你满意,后来才知道是骗局。付文花当时有行李衣物等放在北京的旅馆,但是,汤所长等不让去拿,把付文花骗回襄樊。下了火车,来了五个警察,二辆警车,让上车,付文花要求洗澡,警察也不允许,付文花很快被押回到了南漳县。
        告公安局行政起诉状


        拘留书
        
        2007年3月14日,付文花回到南漳县后,没有等到有人给她解决问题,却等到了南漳县公安局一纸名为南公行决字[2007]第0007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写道:“现查明2007年2月3日开始,付文花对父亲付元榜故意伤害其本人一案,不服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为由,多次到省,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公安厅局进行无理上访,并以敲竹快板叫冤屈等形式窜到北京非指定区域进行无理上访”;“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付文花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现决定给予付文花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于是付文花被送到了南漳县看守所,在那里被关押了十天。
        
        2007年3月24日,付文花拘留期满出狱。出狱后的第二天,付文花就来到武汉找到湖北省著名的民间维权人士、中国监督网的王金祥先生,一纸诉状将南漳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付文花在行政起诉书中写道:“被告非法动用公安机关侵犯本人的信访权利,乱用职权非法决定拘留本人,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本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也给本人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
        
        了解到上述消息后,民生观察电话采访了付文花及其代理人王金祥先生。据付文花讲,她和妹夫、父亲的纠纷,源于一栋房子,她为了这栋房子把打工多年的钱都投了进去,现在她却被妹夫、父亲赶了出来。2006年2月,付文花还被妹夫等人砍成轻伤,现在,付文花是居无定所。另据王金祥先生介绍,他于2007年3月25日正式接受了付文花的委托,并于当天将起诉南漳县公安局的行政诉状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了南漳县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在七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的通知书,现在时限刚过,王先生分析法院的通知书有可能在路上。
        
        一介平民和一个民间维权人士,敢于将公安机关送上被告席,敢于太岁爷上动土,实属罕见。她(他)们的行动,将考验中国的司法制度,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4-4

  • [组图]湖北多名村民被打伤


     
        3月28日,湖北省随州市三里岗镇古庙管理区郭家湾村民多人被修筑随岳(随州——岳阳)高速公路的有关人员打伤,其中有多人头部被打破缝针,有多名村民住院治疗,他们是段福全、段名山、段朝猛、段风清。其中村民段名山伤势最重,头部缝了十几针,左胳膊被打成粉碎性骨折,直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治疗,胳膊里面还穿着固定钢钉。
        
        村民头部缝了十几针
        
        事情的起因是,施工方在作业中开山炸石时,飞起的石头砸坏了村民们的屋顶,村民找施工方协商,施工方一直未予理睬,并继续施工,导致村民们的房子进一步受到破坏。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村民们找到三里岗镇负责协调高速公路修建方和当地方事务的干部龚先生,龚先生经过和施工方协商,告诉村民,将于3月28日上午9点,由施工方人员根据每户受损情况,给予数额不等的赔偿,村民表示同意。3月28日这天上午,三里岗镇干部龚先生及村民们等到将近11点时,负责赔偿事宜的人迟迟没有来,而工地却又开始放炮施工了。村民们,包括抱孩子的妇女,就到工地上询问:“说好了给予了补偿再放炮,怎么没给钱就开始放炮了,不给钱先打个条子也行呀。”正在说着,工地上突然冲过来几十人,拿着凶器就朝村民们打来,这中间,工地方有人喊道:“打,大不了打死一个赔他20万!”
        湖北多名村民被打伤  歹徒扬言大不了打死一个赔20万


        躺在床上的村民
        
        在整个打人过程中,工地负责人没有阻止自己工地上的人员,暴徒停止后,他们也没有主动送人上医院,而是在龚先生的要求下,才由工地上的车送到了三里岗镇卫生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04.03

  • [组图]湖北维权勇士遭迫害 被鉴定为精神病




        维权勇士、二级警督汪国强
        
        汪国强是湖北省著名的维权勇士,是一位响誉国内外的公益诉讼代理人。近些年来,汪国强及其团队在全国首告工商收取年费;告农行异地存款收取手续费;告列车晚点;告电信虚假宣传…………他们几乎每年要代理几十起民告官的官司。他们告过公安局,告过物价局,告过武汉市江岸区园林局,告过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和邮政局,告过联通公司,还一次次地将银行告上法庭,又一次次地将交通管理部门送上被告席。
        
        汪国强先生的维权行动,不仅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还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在国内,新华社、法制日报、南方周末、中国消费报等许多所谓主流媒体先后报道了他的事迹;在国际上,美国基督教箴言报、日本读卖新闻、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也采访过他;至于在湖北省,包括湖北日报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官方媒体都多次采访报道过汪国强,他因此被媒体称为“告状专业户”、“专啃硬骨头”。由于汪国强先生的不懈努力,迫使一些政府部门承认错误并改正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有些官司则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变化,如武汉交通管理部门正是因为汪国强的诉讼,取消了强迫违章司机进学习班,交通管理部门借机罚款收费的作法。
        
        汪国强先生所代理的诉讼案件,都完全是免费的,办案所需要的费用都是他自掏腰包。当事人请他吃饭、喝茶、给电话费,都被他拒绝。汪国强的处世观是:同情弱者,拒绝强权,忠于法律,推行法治。汪国强的座右铭是:“我用生命兑现法律”。
        维权勇士、二级警督汪国强


         拘留书
        
        汪国强先生的正义之举,赢得了老百姓的欢呼,却招致了权势的憎恨。2006年3月14日,汪国强在代理一件案件时,被法庭拘留10天;2006年9月,汪国强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人大代表,结果在投票的当天遭到当地派出所人员的毒打,严重受伤后,被迫入院治疗。汪国强被打后,当局为防止他继续“破坏选举”,每天派六个人日夜看守他,非法剥夺他的人身自由。
        维权勇士、二级警督汪国强


        复议书
        
        2007年初,汪国强又代理了一起案件,作为代理人,他就案件的相关情况向武汉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2007年3月21日,汪国强收到了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给出的“行政复议告知书”。看完该告知书后,汪国强懵了。该告知书这样写道:“经研究,我办认为,你不宜独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能作为郭新果行政复议申请案的委托代理人,如确需申请行政复议,应由你的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提出。”告知书的上述内容,实际上是说汪国强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维权勇士、二级警督汪国强


        鉴定书
        
        汪国强当时强烈地要求解释原因,这时当局向其出示了一份“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书是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委托而作,鉴定时间是2006年9月28日,鉴定事由是汪国强“寻衅滋事”,具体指汪国强多次到北京上访;2006年9月16日,在汉阳嘉年华活动现场散发传单,要求参选人大代表;2006年9月22日反映“选举黑箱”等。此鉴定书认为,“汪国强在单位和社会上做一些与身份不符之事,举止反常”;“数次打官司失利,仍以为自己推动了司法公正”。该鉴定书对汪国强的诊断结论有两条:
        1、 自恋型人格障碍。
        2、 偏执状态。
        这两条结论,实际上宣布了汪国强有精神病。
        维权勇士、二级警督汪国强


         鉴定结论
        
        2007年3月30日,我们前往武汉专程拜访了汪国强先生。在和他的交谈过程中,我们分明感到汪先生是一位理性、勇敢、睿智、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人。把如此一位正直之人,把如此一位代理了无数场诉讼的正常公民鉴定为精神病人,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在是荒唐。汪国强先生现在是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退休民警,二级警督,研究生学历,中国监督网主编。他应该说还是一位体制内的维权人士,现在发生在他身上的遭遇,是专制当局对一个合法公民赤裸裸的迫害,是专制暴力与野蛮的疯狂发作,是对法律和正义肆无忌惮的侮辱和强奸。对此,民生观察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强烈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权案。
        维权勇士、二级警督汪国强


        民生观察拜访汪国强先生(左)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4-2

  • [组图]湖北省望城岗村村民维权有望取得重大成果


     
        
        
        前不久,民生观察多次报道了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村民的维权活动,望城岗村村民的维权活动源于随州市工业园在此征地两千多亩,拆迁农户五百多户。村民们认为随州市政府给出的每亩两万五的土地补偿标准过低,要求拆迁户购买商品房住小区的安置严重不合理。
        
        经过村民们的多次维权抗争后,2007年3月14日,在随州市政法委朱书记的召集下,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两位主任、望城岗村村支书、村长与望城岗村一、二、三、四、五、八、九、十、十二共九个组的村民代表进行了对话,四天后,开发区又主动把几位主要村民代表找去会谈。这几次对话,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文字性的东西,但它标志着政府对村民的的维权活动的态度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那就是不再是一味的打压和置之不理,而代之以谈判与协商。在这几次会上,政府官员非正式地透露出了以下信息,土地补偿价格由每亩2.5万元提高到每亩2.8万元。对五百多拆迁户,不再强制性地要求买房住小区,而是给每家划拨土地自己建房。
        湖北省望城岗村村民维权有望取得重大成果/刘飞跃


        
        2007年3月28日,望城岗小区建设指挥部安排人员到各个组给每家发放了一份《拆迁还建安置房购建调查表》,该调查表说,“根据规划要求,需对产业园用地范围的农户进行拆迁还建安置。为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还建安置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一、还建单元住宅楼(即以前的建商品房小区)。二,自建住房。自建住房地点选在望城岗村现汉丹铁路以北许家坡地段,每户统一划两间住宅房,外观统一规划设计,一个标准自行建设。 望各拆迁户结合自己的实际,按照下表认真填写,每户只能选择一项。”
        今晚发稿之前,望城岗村一村民代表打来电话说,他刚刚询问了村支书,土地补偿价格上升到每亩两万八已是事实,只不过其中的三千元用来给村民购买养老保险。
        
        村民们算了一个帐,这次望城岗村大约征了2600亩土地,土地补偿价格每亩提高三千元后,就增加补偿金近千万。更为重要的是,每家划拨二间地皮后,随着城市的发展,望城岗村很快会成为城区,这两间地皮及在其上自建的房屋,升值空间巨大。可以这样做一个长远的预计,这次望城岗村村民的维权活动,将会给他们带来数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的收益。
        多个渠道证实,这次望城岗村村民维权的消息,得到了体制内人士的重视,并引起了北京高层的关注。据村民代表介绍,政府近期有可能会与村民进行第二次对话,村民代表表示,他们将会就上述变化要求政府给出书面性的正式文件。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3-29夜

  • 广水、随州两市民师联合上访最新消息

    今天上午,湖北省广水市、随州市三、四百名民办教师联合在随州市信访局上访,民师代表与信访局及政府谈判后,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下午,民师们由信访局冲进到隔壁的老随州市委内,并与政府继续谈判。下午四、五点钟,政府与广水市民师达成协议,依据该协议,广水市成立以管教育的黄姓副市长领头的专班,专门解决民师问题,并在一个月内答复老师们。至此,广水民师就停止了上访。


     


    随州民师在与政府谈判时,则要求见市委马书记,并最终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政府始终末给正面回应。因此,晚上,仍有二、三十名民师没走,他们也拒绝吃晚饭。截止到晚上十点多,老师们仍在三楼会议室与政府相关人员谈判。而在楼下,有各乡镇来的人员,还有一些公安人员,老随州市委内的值勤武警也曾一度集合在楼下。各种迹象表明,这些坚持在最后的老师们极有可能被截访而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3、

  • [组图]湖北省广水市、随州市民师今日联合上访请

     
        
        今天上午,湖北省广水市、随州市民办教师联合来到随州市信访局上访请愿。广水市民师到随州上访,是因为广水市现由随州市代管。同是天涯沦落人,知道广水民师要来,随州部分民师前来声援。据现场观察,今日两市联合上访的民师有三、四百人。
        
        据民生观察现场了解,1995、1996、1997年连续三年,湖北省每年为广水市下达了三百多名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下称民转公)的指标。1998、1999、2000年又下达了一些民转公的指标。但时至今日,广水市只有二百多名民师转为了公办教师,造成现在还有1400多名民师没转。这一千多名民师,都属合格民师,都有国家正式颁发的教师资格证,都属于国家规定应转正而未转的老师。2002年前后,这批教师被强行辞退回家,当时每人大约只领取了几千元的辞退费。现在,老师们大都五、六十岁了,但现在是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生活无着落。
        湖北省广水市、随州市民师今日联合上访请愿/刘飞跃


        
        
        据广水民师介绍,在广水市民转公的过程中,存在大量任人唯亲、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广水市政府还将民转公的指标以每人3万元的标准卖给中考落榜生读师范。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2002年开始,广水民师四、五次到北京上访,无数次到湖北省上访,其中到湖北省去的人数最多的一次有七、八百人。在多年上访期间,先后有五、六名教师遭到拘押。
        
        民生观察2006年10月曾报道了随州市民师与随州政府对话的消息,当时政府态度有所松动,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事情进展缓慢,直到两周前,政府才又让老师们递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老师们具体写清楚自身的要求。老师们在这份申请书中,提的要求非常务实,主要是要求按教龄给予一定养老金,如教龄20—25年的,要求发放养老金400元/月。现在,政府还末给予答复。老师们表示,问题没彻底解决以前,他们会继续抗争。
        
        致发稿时为止,两市民师们仍在现场上访请愿,四、五名代表到信访局谈判,他们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要求,要求与市委书记见面或约定见面。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3-28

  • 恶霸的政治惧怕良知――致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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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薪、拆迁、违法办厂
       危害了那么多百姓

       那里,没有媒体
       没有机关愿关心
       
       泪滴血涌
       血汗供养的公仆
       是窃财夺命的元凶
       那些无助的人民
       哭天无门
       
       你以悲悯之心
       记下自己的哀怜
       向世人报道中国民生的险境
       你希望混乱的现实
       你的羸弱之臂
       推动历史倒转的车轮
       
       一页页《民生观察》
       是你一次次画下民生惨状的图纸
       你的图纸一次次牵动世界
       你是东方那个没落社会
       匮缺的英雄
       ――英雄立于乱世
       注定迈步艰难
       
       胡景涛执政为民
       温家宝关注民生
       他们一声声的宣誓响彻天地
       他们却不容你沉痛的手指
       键出的民心、民情
       骗子的口吻比歌曲还动听
       
       面对他们软禁、胁迫
       欲将你摧毁
       一个如你同样被隔绝在外的诗人
       该怎样怒吼自己的悲愤
       该怎样痛斥恶人的愚笨
       才足以让愚笨改过自新
       才足以使冷酷恻隐动情
       
       恶霸的政治惧怕良知
       常年的哀号已让我失去哀号的气力
       而恶霸的政治总有恶霸到底的优势
       面对你又遭挟持再被控制
       我一个诗情泉涌的诗人
       几乎已找不出再怒吼的新词
       
       当所有的良知都无声时
       我想看看这个罪恶的国度
       会变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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